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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整改情况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10 08:01:14

财务整改情况报告

财务整改情况报告篇(1)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verja”为你整理了这篇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横县审计局《对2019年度横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分重点事项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横审通〔2020〕9号)精神,横县审计局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7月20日对我单位开展2019年度横县一级预算单位部分重点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我单位2020年8月24日收到横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横审调报〔2020〕1号)后,我局开展对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为0,预算执行率为0的整改工作部署。现将我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其他优抚支出经费1400000元,是部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的项目支出为0,预算执行率为0

(二)自主就业补助经费1810000元,是发放2018年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的项目支出为0,预算执行率为0。

(三)部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管理工作经费978787元的项目支出为0,预算执行率为0。

二、整改情况

(一)督促各股室、二层单位预算编制更为科学合理,提升项目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

(二)合理利用项目资金,严格规范各类收支行为,提高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健全项目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重点项目督促检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预算编制、审核,合理配置财政资金,二层单位作为预算编制基层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尤其是阶段性项目预算时,应坚持全员参与的理念,编制预算草案,要求项目有充分的立项依据、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的支出内容、具体的支出计划、合理的绩效目标等,重大预算项目应实行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二)抓好重点项目的督查落实。通过日常督查,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财务整改情况报告篇(2)

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经历1997年的改革后,在会计分类、会计语言、会计要素、会计核算内容、会计记账基础、会计报表等问题上已经显示出了积极向国际惯例靠拢的新局面。但局限于为预算管理服务的特点,一直未改变。

我国的预算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的内容,在国外称作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至今还没有真正建立政府会计体系,也就是未能建立全面反映政府经济资源、现时义务和业务活动全貌的会计体系。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特别是财政总预算会计,既类似于政府财务会计,又不同于政府财务会计。说类似于政府财务会计,主要体现在:财政总预算会计既反映了政府预算执行的宴际情况和结果的信息,也反映了与当期预算执行相关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比如政府在执行收支预算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等。说不同于政府财务会计,就是财政总预算会计只反映当期预算执行相关的财务收支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没有从连续、全面、系统、完整的角度反映预算收支对政府财务活动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的当期影响及连续影响。

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不能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会计制度滞后于会计实务的情况越来越突出。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之中。建立公共财政,实行部门预算,建立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等,都是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这些改革措施,对财政资金的管理由过去的“切蛋糕”、重分配,向事先的部门预算、事中的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以及事后的监督管理与追踪问效转变。各级财政部门也顺应公共管理需要,逐步建立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体制。

公共财政的基本理念是:政府财政应当侧重于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包括公共服务),如社会保障、科学教育、卫生保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以弥补市场失灵,为市场主体营造一个规范、公平、稳定的竞争环境。在公共财政体制下,要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财政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考察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及其执行效果,考察政府采购成本的公允性,对财政资会的使用实施有效的监控等,都需要相应的政府会计信息作支撑。与此同时,政府出于向纳税人、国债购买者和投资者提供有用信息的需要(如纳税人对于政府资产管理的关注,国债购买者和投资者对于政府债务结构和偿债能力的关注等),出于监控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加强政府自身资产和负债管理的需要,也需要有相应的政府会计核算标准和财务报告制度。

从西方较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来看,公共财政体制的建设,一般都有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财务管理法规等相配套,我国也不应例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其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新兴经济国家正在改革它们的公共支出管理体系,但“这些国家已经面临着一个持续的压力,即需要更加完整的会计信息,这需要改革其会计体系”。

(二)不能从财务的角度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只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不能提供整个一级政府的营运业绩和财务受托责任的会计信息。比如各级政府代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的管理应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的财务活动。这些国有资产犹如企业对外投资一样,必须将原始投资及未分配的留存收益等作为企业的产权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然而,我国的预算会计恰恰遗漏了这个重要的政府财务活动内容。

(三)现行会计制度在防范财政负债风险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财政负债核算的范围过窄。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负债是一级财政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付及暂收款项、按法定程序及核定预算举借的债务等”。从定义理解,只要是财政承担的能够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就是财政负债,它既应包括直接负债,还应包括或有负债。根据我国政府财政目前承担债务责任的实际情况,直接负债和或自负债可归纳为:直接显性负债(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和政府借款等)、直接隐性负债(主要包括政府欠发工资、社会保障支出的缺口、国有粮食企业的亏损挂账等)、或有直接负债(主要包括政府担保的各种借款、政府未决诉讼等)和或有隐性负债(主要包括国有企业的潜亏,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坏账,农村信用社、供销社系统以及农村合作基金的坏账等)。但在现行制度下,核算财政负债的会计科目有三个,即:“暂存款”、“与上级往来”、“借入款”。其中前两个科目反映的是在预算执行期间,上下级财政或财政与其他部门结算中形成的债务,在实际核算过程或者转为一级财政的收入,或者由一级财政归还或退回,它们并不属于通常所探讨的财政负债的范围。“借入款”科目反映的足按照法定程序及核定的预算举借的债务,包括中央政府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数额举借的国内和国外债务,以及地方预算根据国家法律或国务院特别规定举借的债务,这部分负债就是通常所称的“政府债务”或“国家债务”,简称“国债”,属于直接显性负债。由此可见,现行预算会计只核算当期实际收到现金的直接显性负债,未核算当期已经发生而尚未用现金偿付的直接隐性负债,以及可能引起财政支出增加的或有负债。大量的直接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仍游离于预算会计的核算之外。

——财政负债信息披露不完整、不真实。现行的预算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他附表。其中财政负债信息主要通过资产负债表和财政支出明细表反映。资产负债表通过“借入款”项目,反映截止到某一时点政府财政实际拥有的因政府借款和政府债券引起的债务本金数额。财政支出决算明细表通过“债务利息支出”科目,反映当期归还的到期债务利息数额。与财政负债的核算范围相适应,预算会计报告也只能够揭示和披露直接显性负债信息,对直接隐性负债风险和或有负债风险的状况就无法作出客观评价。由此带来的后果是预算会计披露的财政负债规模远远低于实际存在的财政负债规模,可以预计到的财政负债风险也远远低于实际存在的财政负债风险,政府偿付债务能力和承担负债风险的压力均被低估。

(四)不能向公众和监督部门提供更多的政府会计信息。1997年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会计报表适应了国家宏观调控以及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需要,但预算会计报告仍过于简单。

——现行政府预决算财务报告制度不利于人们了解政府的财务状况。目前我国政府预决算报告只是反映政府收支预决算的单一模式,缺少反映政府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的报告制度。严格说,我国各级政府至今还没有编过一份全面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

——会计报告内容不完整。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没有汇总反映或为总预算会计报表提供信息;国债未来的还本付息负担、社会保险基金和政府担保形式的隐性债务等,都不在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反映。

(五)收付实现制使政府效率低下。目前我国的政府预算会计基本上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对预算收支进行会计确认。收付实现制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财务报表反映的受托责任比较狭窄,而且易于被管理当局操纵。因为管理当局可以根据其需要将收款或付款的时间从本期推迟到下期,使财务信息缺乏可靠性和前后期的一贯性。如基层税收征管机关往往以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为目标,而不积极催缴当期应交税款,造成推迟确认收入。二是不能充分反映某些政府承诺、长期决策的全部成本。如养老金、社保金等的负债成本只是在支付时体现,而不是在形成时确认,造成政府的财政义务(成本)被低估,不利于评估政府的绩效。如基层政府拖欠工资、养老金、社保金问题,在目前的预算会计中就得不到反映。三是各级财政部门无法正确处理年终结账,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经常发现预算已安排,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而不得不作为年终结余处理,从而使年终结余出现“虚增”。

(六)整个体系不利于与国际惯例比较研究。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的习惯做法不具有可比性。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继上世纪90年布《中央政府的财务报告》、《中央政府财务报表的要素》、《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资产的定义和确认》、《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收入的定义和确认》、《费用/支出的定义和确认》、《政府企业的业绩报告》等相关文告后,2000年5月24日又了8份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这些准则公告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我国作为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成员国,为了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政府会计活动,应发挥我国在国际政府会计领域的作用。

三、对我国预算会计与管理改革的思考

政府会计作为反映政府财务活动的信息系统,应当根据我国政府的职能及政府财务活动的内容,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财务活动及结果,真正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可比的、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体系。

(一)政府会计主体:记账主体应与报告主体适当分离。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单位或组织,包括记账(核算)主体和报告主体。在美国,由于引入了“基金理论”,政府会计的记账主体通常表现为各类“基金”。而报告主体则采用了双重视角:首先,政府作为一个整体,需要报告其和企业活动,对政府能够实际控制的财务资源的获得与使用进行报告,以评价其财务受托责任。其次,在基金层面,则以主要政务、企业基金和受托基金作为报告主体,并对那些主要的基金单独编报基金财务报告,非主要的基金则合并在一起编报基金财务报告。这一做法很好地体现了记账主体和报告主体的离合关系,满足了信息使用者依赖财务报告获取数据以对报告主体履行财务受托责任进行评估和制定决策的信息需求,值得我国借鉴。

目前,我国的预算会计主体是每一级的预算单位。在总预算会计中,它是国家各级政府;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它是各级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由于这一模式将政府预算与具体使用资金的核算割裂开来,使得预算对具体财务资源的使用缺乏控制。财政资金的统一向下拨付又助长了各单位争资金而轻效益的现象,不利于提高财务资源的使用效率。

因此,在我国政府会计主体概念选取时,必须要从有利于实现评价财务受托责任的目标和加强政府财务资源管理、规范政府财务行为的双重角度出发,对记账主体和报告主体分别加以界定。在确定记账主体时,一方面,要确立未来基金会计模式中基金的记账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应在目前以各级预算单位作为记账主体的基础上,健全现有各种基金的核算机制,将这些基金作为记账主体。在确定报告主体时,要注意层次性,把政府会计的报告主体分为基本政府和基本政府的组成单位(行政和事业单位),条件成熟时,将基本政府的相关单位(如国有独资企业、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等)以及主要基金纳入报告主体范围。

(二)政府会计对象:应从现行的反映预算资金运动向价值运动转换。会计对象既是一个基本的会计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会计实务问题,它规定了一个会计主体或报告主体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范围。会计对象问题曾经在我国进行了长达30年的争论,形成了两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会计对象是指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中能够用货币表现的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以及社会主义财产;另一观点则认为会计对象是指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资金运动的论点后来进一步扩展为价值运动。按照会计主体观念,会计应当反映和报告一个主体所有的资金运动或价值运动,而不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或一个方面。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是以预算资金运动为对象,反映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及结果。由于预算是以“年度”为期间基础编制执行的,预算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重心自然就是当年预算收支情况及结果。政府会计把政府、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分别作为会计分析与财务报告主体,应当从更广的范围来研究会计对象,即其会计对象除了反映当期预算资金运动情况及结果外,还应该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整个预算资金连续的过程及积累的结果。因为,政府代表国家意志,受人民授托管理国家事务,其受托责任不仅仅局限于当期的预算收支,而应当对整个财务收支情况及财务状况承担受托责任。具体地说,包括国有资产(包括产权及收益权)管理的责任、对内对外债权债务管理的责任等。政府受托管理国有资产,代表国家或地方对外举债,那么,国有资产及政府债权债务方面的价值运动也必须作为政府会计对象。

政府会计对象,由预算资金运动扩展为价值运动,可以更好地反映政府管理国家事务活动和履行受托责任的连续性,把预算资金运动的前因后果联系起来,提供连续、全面、系统、完整的财务信息,同时也可以分清各届政府、各行政事业单位不同年度的责任履行情况。特别是可以防止本届领导为政绩而大量举债,而债务由下任领导偿还的短期化行为。此外,把国有资产产权及收益权的价值运动纳入政府会计,还有利于督促各级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政府会计基础:引用权责发生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会计计量基础的选择是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确立新型政府会计制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性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预算会计一直是收付实现制为主体的会计基础,仅在事业单位的部分领域和部分交易事项中可以选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但是,随着近些年我国经济转轨期的迅猛发展以及国家一体化的趋势逐步加强,财政管理领域改革的呼声不断加强,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已经越来越难以承载改革与发展所带来对政府信息不断公开的要求。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权责发生制如何在符合我国具体的政治经济社会特有环境的基础上,被合理、恰当地引人到政府会计改革领域中。

政府会计反映政府部门的收支情况,与企业会计相比更为宏观和系统,一旦其会计基础发牛变化,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会计结果,进而带来政治、经济、社会等更深层次的影响。考虑到我国的法制不太完善,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个人诚信的征询体系尚未建立,企业或个人拖欠国家税款的现象较为普遍,政府预算特别是财政收入若以应征缴的税款来确认收入,势必会造成部分已安排的预算支出无法完成的情况。所以,变革政府会计基础比较稳妥的做法是由易到难、由浅及深;先小规模、小范围试点,然后再扩大和推广。为实现新旧制度的良性过渡,可以借鉴部门预算改革同时编制部门预算和传统预算两套预算的做法,分别按照两种会计基础报告政府会计结果。

(四)政府会计报告:从现行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扩展为系统、全面的政府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报告主体对一定会计期间财务活动乃至整个主体各项活动进行系统、全面的总结和报告,典型的财务报告为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报告主体在会计年度内财务收支活动情况和结果、会计年来财务状况以及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并对所有各项影响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的事项、影响程度情况作出说明、解释。我国各级政府至今还没有编制过一份全面、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虽然各级政府行政长官、主管财政和计划的官员在每年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议期间都分别作了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但这些报告除了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反映年度预算收支情况及结果外,并没有提供更多的财务信息,特别是关于政府财务状况的信息。因此,我国现行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扩展为政府财务报告,建立和健全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使财务报告涵盖所有相关的政府财务活动内容。

政府财务报告本身涉及很多的问题,主要是财务报告主体、财务报告组成单位和财务报告内容等问题。政府会计一般应以独立承担受托责任的主体作为报告主体,这就需要对财务报告主体按照承担受托责任的范围划分为不同层次。一般地说,立法预算限定用途和目的的每一个基金都是独立承担受托责任的会计与财务报告主体,它应当根据法律或设立基金的限定,单独编制财务报告,但同时,政府单位也是一个独立承担受托责任的会计与财务报告主体,应根据法律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将各种基金财务报告汇总、合并成政府单位主体的财务报告。然而,不论是基金主体还是政府单位主体,都是各级政府的组成单位,它们承担有限的受托责任,所以,最终还必须将政府单位主体的财务报告进一步汇总、合并为政府主体的财务报告。

财务整改情况报告篇(3)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70;2.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美国伊利诺伊州61820)

内容提要: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落实新《预算法》的重要举措。从国际上看,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已经成为世界发达国家的共识,也体现了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的必然要求。财政部颁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目标和路线图,力争在2020年全面实施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本文从改革必要性出发,深入分析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借鉴发达国家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的成功经验,提出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改革路径。

关键词 :权责发生制 政府财务报告 改革路径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544( 2015)09-0004-05

[收稿日期]2015-08-02

[作者简介]李红霞,财政税务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政府预算理论与实务;乔迪,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

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以政府财务信息为主要载体,综合反映政府财务状况、收支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报告,也是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履行状况的重要依据。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落实新《预算法》的重要举措。近期,财政部对《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目标和路线图。2015年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框架体系,预计2016年至2017年,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到2020年,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纷纷兴起政府权责发生制财务制度改革的浪潮。尤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OECD国家为代表,在政府预算编制和政府会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从委托一代理理论和契约经济学理论看,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存在委托一代理的经济契约关系,政府作为受托方以及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其受托责任的履行集中体现在财政收支活动上,而政府财务报告正是反映政府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向以及政府运营业绩的有力依据。二战以后,西方国家政府支配的公共资源呈不断上升趋势,如20世纪90年代初期,法国、英国公共支出占GDP的比重均已达到50%,美国这一比重也达到40%,这种趋势在其他发达国家不断蔓延。各国政府开始意识到公共支出的急剧增长和盲目扩张,会引发财政赤字甚至财政危机,必须选择一种规范的财务制度来衡量财政支出效率,而传统的政府财务报告已远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潜在需求,无法全面反映政府真实的财务状况,也难以有效地规避和防范财政风险。随着财务报告使用者纳税人、债权人、投资人、政府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政府财务报告关注度的普遍提高,西方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时期。OECD国家率先完成单纯反映政府预算收支信息,并主要向政府内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转到全面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和履职状况,以满足全部信息使用者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改革。

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目前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主要反映政府年度预算收支情况和预算的执行结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财政透明度手册》的核心内容,就明确要求政府要向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真实的财政信息,不仅包括所有预算收支情况,还要包括政府资产和负债状况、政府公共服务成本消耗等。近年来,我国一些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也纷纷建议对我国政府财务报告进行改革,在社会各界呼声日渐高涨的情况下,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编制权责发生制为依据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这项重要举措对于政府提升理财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实际上是政府决算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政府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的结果,这对加强政府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政府财务报告不能全面反映各级政府全部资产、负债及费用状况,无法监督政府降低行政成本、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对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缺乏可靠的信息支撑,不利于政府做出重大经济决策。其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不完整

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规范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政府财务报告内容大多通过政府决算报告制度对外公布,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我国目前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主要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报告体系、行政事业单位报告体系组成,各组成部分之间自成体系、互相割裂,不能提供完整的政府财务信息。我国现行政府层面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收入支出总表、基本数字表等。这些报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财务状况和预算资金收支情况,但由于我国政府会计报告体系改革还不完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存在政府资产反映不真实、负债反映不完整,政府财务状况、运营情况等信息披露不充分,政府基金收支、国有资产收益等主要资源的运营情况反映不清晰,政府财务报表总体功能性不强,不能满足相关信息使用者的多种信息需求。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与西方国家相比差距很大,西方国家政府层面的财务报告除了反映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外,还包括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的各类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与基金余额变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项目绩效衡量表及财务报表注释等。其体系完整,不仅能全面反映政府所拥有的公共资源及所承担的债务,还可以充分提示政府的财政风险,为不同信息使用者客观评价政府履行受托责任,进行政治经济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而我国政府当前并未单独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财务报告,无法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一座信息沟通桥梁,编制的政府财务报告显得单薄无力,不能如实反映政府公共受托责任,除了预算收支决算报告以外,与政府财务信息相关的信息显得零碎分散,存在诸多漏洞,易被操纵,造成政府财务状况扭曲。

(二)无法清晰完整反映政府资产状况

政府资产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最基本保障,但现实情况表明,对于我国“政府家底”究竟有多少,如何去确认、计量和记录,政府还不能给出一本“明白账”。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在谈到“政府资产评估”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中国政府资产规模太大了,所以很难评估”。长期以来,政府部门账户的官方资料仅有公共财政收支表和实物交易资金流量表,这些报表只反映了政府部门资产的流量情况,未体现整体存量状况。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无法真实反映政府资产的总量、构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也不利于强化对政府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只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但政府层面总体财务报告并没提供政府固定资产方面的信息。在收付实现制下,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长期以来不计提折旧,使得固定资产长期按账面原值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而固定资产净值不予以记录和确认,出现了历史成本与现实价值存在背离,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也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全面真实地对政府资产进行确认核实,是编制和提供政府财务报告的基本前提。为建立规范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资产信息,必须清晰了解政府资产状况,摸清政府家底。

(三)无法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负债

我国长期以来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只是简单即时记录收入和支出,不能体现真实的资产和负债信息。在收付实现制下的财政支出只体现当期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但对当期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部分并不反映,这样就使得同一会计期间的权责出现不相匹配现象,如本届政府偿还的债务不一定是当期形成的,而可能是以前各届政府举债的结果,但本届政府要承担还款的责任;而本届政府举借的债务又可以转嫁给下届政府偿还,这样会造成本届政府规避还款责任,无法建立政府性债务责任追究机制,导致举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不能客观、公正地考核各届政府的实际工作绩效。

另外,政府负债按其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可分为显性负债和隐性负债。显性负债是由法律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发生的政府义务,如公债、应付工资等;而隐性负债是由可能发生某一事件而引发的政府义务,如:政府担保、政府部门未决诉讼产生的或有负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缺口等。由于依据收付实现制,只核算当期实际收到现金的直接负债,而不核算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偿付的隐性负债,从而造成政府负债核算范围狭窄,一些本应属于政府债务的隐性负债游离于预算监督之外,容易夸大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造成虚假的财政平衡,使政府无法确定其应当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导致政府的负债风险被严重低估,为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带来巨大隐患。

(四)无法真实反映政府服务成本和业绩

政府财务报告主要目标是提供真实、可靠、及时的财务信息,帮助信息使用者充分了解政府履职消耗了多少公共资源、用在了哪些地方,特别是纳税人非常关注政府公共服务成本方面的信息。而现行政府财务报告不能完整提供关于产出和成果方面的信息,无法体现完整的政府支出成本,因而不能努力做到使政府成本最小化。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依据,来确认每一会计期间的收支,往往会出现每期所列收入与当前实际实现收入有一定差距,每期所列支出与当前实际费用也相差很大。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当期财政收支,严重违背了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无法准确核算政府及公共部门服务的付出成本。会计期间收入减去支出的结果既不能反映政府或行政事业单位成本控制效果,也不能反映政府及公共部门的绩效,这样的收入支出表根本无法承担反映政府业绩报告的重任。虽然收付实现制在实践中易于操作,便于理解,但它无法真实反映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结果和质量,不能充分反映财政资金营运绩效,而且可能误导决策部门做出判断,不利于廉洁高效政府理念的贯彻,也不能体现政府对公民高度负责的态度。

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路径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定要立足于本国国情,在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坚持继承发展,注重制度创新,坚持公开透明,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改革都不能一蹴而就,应充分考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做好改革的总体规划,稳步有序地向前推进。

(一)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

权责发生制能够划清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可以在财务报告中客观、真实地反映所有政府资产和负债项目;由于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使得每一个会计期间收入和费用能够进行配比,对政府运行成本能够进行准确核算,有利于客观评价政府执政业绩,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此外,权责发生制还能够充分反映每届政府在职期间形成的所有负债,本届政府难以将自身应承担的当期债务转嫁给下届政府,有利于建立政府债务问责制。同时,也避免了收付实现制下隐性负债“藏而不露”的问题,便于政府加强负债管理,有利于政府提高防范财政风险的能力。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全面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条件,要先行试点,由易到难,分步实施。先对目前亟需解决的政府会计领域,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因为政府会计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首当其冲先对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要求政府会计科目设置要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重功能,在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的基础上,再进行全方位推进,最终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二)构建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不仅包括政府本身,还包括归其负责的各公共部门,即由单位财务报告与政府财务报告两个层次构成。政府层面财务报告至少编制的主要报表应包括:政府决算收支与预算对比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其中政府决算收支与预算对比表主要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对比的信息,反映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偏差程度,考察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政府资产负债表是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的报表,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政府所拥有的财政资源和承担的义务,有利于评价政府资金运行效率。收入费用表通过反映政府在报告期发生的收入和费用配比情况,评价成本控制水平,提供考察政府运营业绩的信息。现金流量表反映当期现金流人的来源和现金使用情况,并反映报告日的现金余额,以及未来期间由于政府业务范围发生变化时现金流入能力。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改革初期各级政府可以先不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再将现金流量表等纳入报告范围。

另外,政府财务报告还要反映或有事项,以保证政府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政府财务报告体系要增加财务报告附注,财务报告附注不仅用来披露会计政策变化,更重要的是对报表项目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披露甚至比财务报告本身更为重要的财务信息,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政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三)实现对政府资产、负债的动态管理

目前,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划分应进入表内的资产和负债的范围,由于目前政府和市场的界限并不清晰,政府的“家底是多少”至今仍不清楚,政府负债状况仍不明朗,这样就很难对宏观调控进行全面的判断和决策,也不能准确、有效地对财政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因此,政府的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工作非常艰巨,厘清政府资产负债的全貌十分重要。

中国社科院近期发布了《中国政府资产负债表2015》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政府负债超过56万亿元,中国政府2013年资产总额111.9万亿元。对于这些数据,有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其准确性还有待考证,但毕竟做了一次有益的尝试。其实,财政部早在2011年就选择11个省份试编政府资产负债表,2014年政府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在全国普遍推开。但目前财政系统内部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准确性和可靠性不足,数据质量也不高。原因在于中国目前没有建立完备的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体系,无法使资产负债表相关数据间的来龙去脉和勾稽关系得到真实的确认,目前资产负债表试编结果仅供财政系统内部掌握,不对外披露。下一阶段,需要财政部门清查核实代表政府持有的企业出资人权益,有计划、有步骤地清查核实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企的资产,还要包括代表政府管理的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与此同时,财政部门还要清查核实代表政府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举借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其他政府债务以及或有债务等。对于不确定的或有负债部分,可以先以报表附注形式予以披露,待条件成熟后,应尝试单独编制一套反映政府或有负债及其风险的报表,详细记录和反映政府或有负债的规模和数量,以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四)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制度

从世界各国来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后,应按规定接受政府审计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这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应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可作为考核各级政府业绩和制定财政中长期规划的重要依据。但考虑到目前我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刚刚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建设还需要一个过程,政府资产负债表还处于试编阶段,政府的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工作任务也很艰巨,现阶段编制的政府财务报告很难符合政府审计要求。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大多数国家在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的初期阶段,一般先不进行政府审计。鉴于此,现阶段可以暂不要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接受审计并对外公开,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入,待各项改革条件慢慢成熟,政府财务报告会接受审计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予以公开。

财务整改情况报告篇(4)

目前的预算会计理论相对滞后,实际会计操作已经走到前列。当前的任务是要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规范会计核算。

(一)预算单位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已显露出的弊端

1.在收付实现制下,由于无法反映大量的隐性负债而导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务状况信息被扭曲,不能对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进行成本分析并对政府部门进行绩效考核,无法落实政府的经济管理责任。

2.不利于进行成本核算、提高效率和绩效考核。收入支出项目不配比,不能真实反映当年收支结余。收付实现制以款项是否收付为标准入账,当收益实现和收到款项时间不在同一期间时,会计记录便不能代表当期业务活动的真实结果,同理,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期间时,会计记录也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因此,收付实现制不能公正、客观地核算成本和反映运营结果。

3.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由于目前预算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净值,不能在费用和成本中反映资产的耗费,以至固定资产账面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固定资产状况。

(二)实际会计实务中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早已并存

虽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大多数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依据的是收付实现制,但在预算单位的实际会计工作中,却是两种基础同时存在的。尤其是事业单位,其性质往往是经营性业务和行政服务职能并存。事业单位的性质介乎行政和企业之间,双重性质和多元的职能决定了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对其核算基础不应简单地予以归并。

(三)将权责发生制逐步引入预算会计的优势

1.权责发生制有利于对资产的持续管理

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下,可通过资产的摊销和计提折旧来反映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更新要求。这些信息对于资产管理及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是十分重要的。收付实现制对资产的管理集中在是否投资于新的资产。权责发生制下政府对资产的管理不仅是增购资产问题,而更应重视如何对现有资产进行养护、改良以及延长其使用年限,对使用年限长的基础设施尤其如此。

2.权责发生制能全面反映政府债务

权责发生制能揭示社会保险、雇员养老金等政府长期承诺形成的负债,避免了隐性负债藏而不露的问题。机构管理者也难以将其自身应承担的当期成本转嫁给继任者,有利于政府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提高政府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政府对其负债全面地加以揭示,既有利于今后的预算决定,也有利于政府制定正确的融资决策。

3.权责发生制能完整地反映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

权责发生制方法在配比基础上确定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这种成本既具有期间可比性,也可与外部竞争者比较,从而有利于鼓励竞争,有助于决定服务项目的收费和定价。同时基于真实成本基础,在管理上就可以要求公共部门以产量(产品或服务)或经营成果来衡量其工作绩效,从而有助于政府部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改进政府财务报表的构成

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存在很大缺陷。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收入支出总表、事业(经费)支出明细表、固定资产情况表、基本数字表等。这些报表能总括地反映一定时期预算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资金收支情况。但是,与发达国家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相比,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存在很大不足,主要表现在:资产反映不真实,负债反映不完整,进而造成报表功能不强;政府整体的合并财务报告缺位等。改进政府财务报表的构成需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改进会计报表主表,探索编制现金流量表

原预算单位会计报表信息不完整,项目列示不科学。比较严重的有:基本建设支出不在财务总账中反映,而是单设基本建设账,总账上只是反映一个结转自筹基建数,在建工程的进展情况、投入情况无法知晓;另外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中同时反映收支项目,既不符合资产负债表作为静态报表,不应反映收支类科目的属性,又因重复列示而无意义等。所以要逐步改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使之更有利于信息使用者阅读。

(二)全面规划会计报表附注,增加表外信息和财务信息的披露

附注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比财务报告本身更为重要的财务信息,它不仅用来披露会计政策,更重要的是对报表项目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着重提供以下四个方面的信息:

1.预算执行情况。即政府是否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将财政资金用于预算限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如果政府的年初预算与后来的修正预算之间存在较大差别,则需要对有关变动作出解释。

2.国有资产方面的信息。特别是国有资产的产权结构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

3.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另外还应将各类基金财务报表的数字汇总,合并为政府部门、各级政府的财务报告,以全面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4.增加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阐述。

由政府部门对其工作职能及其履行情况予以解释和说明,让纳税人明白他们缴纳的各种税费都到哪里去了,究竟起到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作用。同时政府对管理业绩进行讨论与分析,这样有利于政府强化管理业绩的观念和形成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政治文化,同时它可以让信息的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三)增加编制合并财务报告

企业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告。政府各职能部门从属于政府整体并受其控制的意义上讲,各部门类似于企业集团。因此,与企业财务报告的情形相对应,政府各部门不仅应编制本机构的预算与财务报告,政府整体也应编制合并的预算与财务报告。从政府整体必须向公民、纳税人承担受托责任的角度讲,合并的政府整体的财务报告比单个机构的报告更为重要。

三、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鉴证制度

政府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能为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往往需要经过审计师的审计鉴证。西方国家在政府财务报告的改革进程中,许多已经确立了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鉴证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往往必须由政府审计师鉴证之后,才能对外公布,审计报告已成为政府财务报告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

然而,直到目前,我国各级财政部门所编制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在提交人大之前,并未经过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鉴证,并且我国在政府审计公开方面仍未形成统一的、具有强制力的制度。因此,我国一方面应当建立对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鉴证制度,以保证政府财务报告的真实,从而保证政府活动的预算遵循性、经济性;另一方面,审计报告本身也要透明,除涉及国家机密外,应当将审计报告连同经审计的政府财务报告共同提供给使用者。

四、重新定位报告使用者

国外的政府财务报告改革无一例外地将公众作为主要的报告使用者,认为政府财务报告主要是为了报告和解除政府对公众的受托责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财政透明度良好行为守则》也要求,政府应向公众提供关于过去、现在和预测的政府财政活动的充分信息。

然而,依据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预算会计信息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预算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对于公众的信息需要仅是模糊地用“有关方面”来一笔带过。因此,目前不论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报告,还是总预算会计的预算会计报告,都不用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更不用说对公众公布了。各级财政部门在将本级及汇总的下一级的预算会计信息进行汇总后,仅将其中的部分信息反映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并提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政府部门是否可以像企业一样,把公众作为自己的股东,因为各预算单位的资金是通过国家拨款来实现的,实际上这些款项都是通过纳税人上缴税款的形式汇集而成的。既然公众为我们政府各部门提供了活动资金,各个部门是否完全应该将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公示给公众呢?这就是我们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而一个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才能真正实现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是否得到了落实。

综上所述,改革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立一个全面、完整、科学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不仅仅能够使得广泛的政府财务信息使用者能够获得所需要的有关政府的受托责任、财务管理、偿债能力等各方面的信息,更主要的是能加强对政府的整体财务状况和工作绩效的监督,适应政府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纲领和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琦.公共受托责任、政府会计边界与政府财务报告的理论定位[J].会计研究,2007,(12).

[2]王雍君.政府预算会计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王瑶.民主政治制度、受托责任与政府财务报告导向[J].管理科学研究,2006,(5).

财务整改情况报告篇(5)

关键词:内部报告体系;业财融合;涉财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2

一、内部报告体系建立的背景

随着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与完善,人们将会计分为对内的管理会计和对外的财务会计,与之相对应的会计报告被分为外部报告和内部报告。其中外部报告是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报告是企业对内提供的管理报告,内部报告的服务对象为企业的内部管理者。内部报告通常被定义为企业根据其内部管理需要编制,并在企业内部传递,为董事会、管理者和其他员工所使用,为企业经营提供预测、决策、控制和评价等信息的报告。

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有赖于前端业务执行的合规性。然而,随着经营压力的增大,部分地市公司在宏观经济下行及行业竞争不利变化下,收入增长趋缓,成本空间缩小,但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尚未改变,刚性成本扩张难以控制。从而造成财务集中后地市公司财务权利和责任的不对等,出现下属地市公司运用不对称信息来操控业绩以达成KPI目标的现象。同时,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或者办理业务的时候,对于财务政策规定的要求和严肃性缺乏足够认识,可能为公司运营及财务管理带来隐患和潜在风险。因此,要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必须将财务视角延伸至业务前端,面向业财融合建立发现、预警、整改机制。

对于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来说,由于内部控制自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中的重要性,内部报告更加偏重于风险控制问题的报告和解决。而作为集中化核算的财务共享中心,由于存在对下属地市公司财务审核及业务稽核的特殊地位,在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防范财务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而成为内部报告的主体。

为此,国企尤其是央企在对外定期报告的基础上,通过财务集中监控和业财数据整合,构建内部管理报告体系,面向管理层、地市公司、业务部门、员工等针对性的财务管理信息,有利于提升业务部门的财务风险意识,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高效运用。

二、内部报告体系的内容

面向业财融合和价值管理的内部报告体系是以内部控制为主的报告体系。企业内部控制从目标角度可分为实现经营活动有效性控制、会计信息相关可靠性控制和遵循相关法规的控制。在这三种控制中,经营活动有效性控制属于内部管理控制,会计信息相关可靠性控制属于内部会计控制,遵循相关法规的控制属于法规控制。从内部控制目标看,企业决策与控制所需要的相关和可靠的会计信息,本身就包括对外报告信息和内部报告信息;要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作业目标,关键在于内部经营管理决策,而内部报告信息的相关与可靠程度将决定这些内部决策与控制目标的实现。从内部控制要素看,报告信息都是必要和关键的要素,编制控制报告是进行内部控制的中心任务,而内部报告又是控制报告的有机组成部分。

业财融合不仅要求财务集中在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过程中与业务部门紧密协作、沟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传递至业务部门整改,更是业务和财务协同处理跨部门、跨地市的风险问题,有效推动风险问题的整改和解决。价值管理是指以财务集中核算人员为风险管理的主体,以价值异常变动为风险的着眼点,以价值保障为风险管理的目的,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业财融合防范风险的基础。

以风险管控为目标的内部报告体系在完善的财务集中风险控制机制下形成。财务集中风险控制机制是指对涉财风险问题的财务集中监控发现、预警整改、报告巩固的流程和制度体系,明确了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在涉财风险问题防范及治理中的责任和行为。

(一)风险问题发现机制

随着财务集中的全面完成,中国移动广东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以“核算零缺陷”为目标,逐步将视野转向业务规范管理和业财风险的防范,强化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职能。

从2010年开始,财务共享中心构建会计发现机制,将在核算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的财务问题及业务风险汇编成《会计发现》简报,并提出整改措施,由内控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地市公司整改情况,形成对核算质量管理、业财风险管理的闭环。

具体实施如下:

1.风险问题发现机制,借助财务集中管理平台,集中核算人员在进行账务审核时,对支出的合同安排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合同支付额度是否合规,业务模式是否符合财务规定等进行有效监控。通过与业务计费和收费系统集成的营收款稽核系统,对具体业务的应收、实收差异进行稽核,对合作模式及合同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从而发现业务设计的不合规风险点。核算人员在发现风险问题后,分析不合规风险问题的性质、违规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形成条目式会计发现备忘。

2.会计发现简报通报制度,内部报告小组负责整理收集核算人员提交的会计发现备忘,并对备忘中记录的会计发现点进行审核确认问题是否属实,讨论确定后汇编成《会计发现》简报,向全省各地市、中心财务一把手通报,以形成风险管控信息共享机制和警示。

通过以上措施,一方面发挥了集中核算人员的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作用,提升核算对业务管控的价值;另一方面通过通报形式形成风险警示、信息共享,地市公司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从而以点带面消除风险隐患。

(二)风险问题预警整改机制

为促进省、市公司对涉财风险问题的及时协同整改、解决,财务部制定了《财务会计问题预警办法》,对财务会计问题的预警—整改—反馈机制进行规范,以有效防范公司运营风险,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预警分为黄、橙、红、黑四个级别。财务会计问题出现时即予以黄色预警;问题发生单位对财务会计问题特定时间内不响应或整改不力,将自动进行预警升级。根据预警级别,省公司向市公司发送点对点短信进行报告,并发送省公司相关专业部门。预警级别越高,所发送短信的领导级别也越高,从地市财务、专业部门经理到地市公司总经理,省公司分管领导到省公司总经理。

在接收到省公司的财务会计问题预警后,地市公司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发生问题的业务部门与所在财务部门协同处理,最终从根本上消除会计风险问题。在问题处理和整改完成后,责任单位(市公司)应及时向省公司提交财务会计问题预警整改处理结果报告。省公司预警工作组评估后解除问题预警。

必要时,由内控人员对地市公司的问题发现及整改情况进行重点巡检,对于会计发现问题遗漏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情况敦促其深入落实执行。

针对本部各部门的风险问题,可通过督办机制来强化问题整改执行力,将风险问题的描述以及性质、金额、整改措施、整改日期等纳入督办,各部门于次月内部报告会议之前反馈督办情况,从而保证了业务部门风险问题的整改。

(三)涉财内部报告机制

财务共享中心为更好地加强本部部门层面的业财信息沟通,进一步推动业财融合,促进发现问题的解决与整改,可建立“涉财内部报告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部门层面涉财内部管理报告会。

会议由财务部编写报告材料,内容主要是近期财务集中监控及财务管理中发现的风险事项,近期重要涉财事项解读及工作安排。会议邀请涉财内部报告中的风险事项相关的部门的分管公司领导、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与会业务部门对报告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对有关风险问题防范及整改措施、如何强化市公司执行力等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与内部报告汇报材料一同,形成一期涉财内部报告进行,由相关部门跟进风险事项的整改。

通过涉财内部报告会这个平台,财务部宣传财务政策,扩大财务影响,建立良好的理财环境,树立财务权威的窗口。 针对与会部门的涉财信息需求,财务部应做好信息沟通传达、服务支撑工作,获得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

三、内部报告的类型及成效

内部报告体系面向业财融合,支撑公司价值管理,在财务集中平台上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对不合规的涉财业务风险进行记录、报告和整改,有效强化涉财业务合规性风险管控,强化业务人员的涉财风险意识,提高业务部门对财务风险问题的认识和风险管控的自觉性,与业务部门建立业财伙伴关系,提升业财合作的和谐氛围。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在上述涉财风险问题的发现、预警、整改、报告机制下,针对公司运营管理战略支撑的热点和财务风险管控的重点,先后形成了公司运营管理分析报告、全称本管理信息报告、酬金监控报告、收入分成类结算报告、资金全方位监控报告、库存管理报告、投资一体化专项报告、一站式财务服务报告等内部报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经营分析报告对公司经营战略的执行进行监控,为公司的战略制定提供决策参考,促进公司整体持续稳健发展。

全成本管理信息报告以全成本管理信息共享,搭建业财联动的桥梁,助力管理会计核算体系的实现。

酬金监控专项报告,实现酬金预提模板的统一,建立闭环式全在线酬金管理模式,确保酬金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收入类结算内部报告的实施,有效防范结算人为失误的风险,杜绝了重复付款的可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将付款周期从45天缩短至30天内,账务处理人工耗时减少了50%以上。

资金全方位监控报告借助财务集中监控系统,对省市公司银行资金、营收资金进行一体化、可视化监控管理,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和高效增值。

库存管理报告实施后,累计完成库存闲置物资处置约6828万元,占总额2.03亿的33%。全省总体库龄超6个月库存物资比例达到20%以下。

投资一体化实施后,2011年转资率达到70.8%,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转资率目标。2011年工程建设进度及转资效率加快,较以前年度同期转资率大幅提升。

三位一体的一站式财务服务得到员工的肯定,财务服务满意度水平逐年提升,从96%提升到99%。

公司将在此基础上,推动内部报告机制的常态化运作和报告体系的全方位覆盖,加强督办整改执行力,发挥内部报告体系对公司的价值保障和价值筹划功能。

面向业财融合和价值管理的内部报告体系有着明确的管理机制和报告机制,重点在于防范企业的资源运用的违规、低效、信息失真等风险,强化省市之间的财务治理和不对称信息下的财务监控,对于国企尤其是央企集团对下属省市公司的管控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刘艳艳.基于价值创造的内部报告体系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

[2]张先治.企业内部报告及其应用领域[J].财务与会计,2008.

[3]张先治,刘媛媛.企业内部报告框架构建研究[J].会计研究,2010.

财务整改情况报告篇(6)

(1)目标和定位不符合绩效评价。目前,财务预算会计,收集整理政府的年度财政资金使用和收入状况,然后做出科学合理的预算会计,从而对政府的财政监督提供信息。在会计目标核算中,并没有全面涉及到政府实际的资源状况等。

(2)政府的负债反映缺乏全面性。在反映政府的负债中,可能无法真实全面地反映财政风险,比如:没有付清的国债利息、社会保障基金未来负债等,在预算会计体系无法完整地反映存在的各项债务,导致各种贝才政风险的产生。

(3)缺乏绩效评价基本的费用信息。在我国的政府财政预算中,主要是记录当前的预算支出,由于政府部门有很多连续性投入项目,没有绩效评价的费用信息就使得这些项目的成本和费用难以体现出来,降低了考查公共产品的产出情况的时效性,最终无法正确衡量政府绩效的高低。

(4)缺乏全面真实的预算会计报告内容。目前,预算会计报告主要反映的是预算收支的现金流情况,而没能体现出政府对资金的使用率以及对其所持有的净资产的使用情况。

二、预算会计改革的主要途径

在预算会计改革中,需要结合我国的经济体制规律,才能顺应预算改革的趋势,遵循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标准,促进我国预算会计中会计信息的整合。同时,管理者要想做好管理工作,必须重视财务管理的运行情况,并掌握单位的财务运行情况,然后结合相应的收支标准,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从而在计体系当中更好地体现出真实全面的财政绩效评价以及财务信息等。

(一)不断完善预算会计体系

在目前预算会计双重导向的改革的背景下,最关键是发现预算会计体系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完善预算会计体系,重视预算编制。首先分离出之前预算会计承担的财务会计职能,加强对政府财务会计的建立。同时,为了更好地反映政府成本,应该不断建立政府成本会计制度,各施会计的重要职能。因此,在预算会计改革中,可以采取不同的记账基础,收集全面的信息,制定不同的报表,为宏观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全面的预算信息,实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时效性。

1、加强对预算会计的重新规划

预算会计的主要任务是遵循《预算法》规定,反映政府的实际工作情况,在预算计划所规定的范围内,运用财政资金,以实现运用目的。目前,最重要保持政府财务报告与对应的政府预算的一致性,不断完善反馈机制。政府财务报告需要收集真实的信息,进行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的补充,使信息使用者可以明确政府的受托责任,提高政府的工作执行能力。

2、完善政府财务会计

政府是财务会计的的工作主体,可以全面收集资产、负债管理、筹集资金、政府绩效等多种信息。为了实现以上各个信息的收集整理,政府财务会计可以指定一定的责任制,严禁资金的混乱使用,实现转款专用,提高政府资金的安全性。针对那些可以确认的税收项目,应该在预计期间就尽快确认;在政府的日常运营支出中,可以采取实耗法确认当期的运营性物资支出;不断完善跨期摊配会计程序等。在此期间,应该不断确认各个会计期间的服务消耗;遵循权责关系,在会计期间不断确认各项款项。

3、完善政府会计管理系统

健全的政府会计系统可以有效提高政府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的综合管理水平,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将会计信息贯彻于政府经济管理的各个工作环节中,从而采取科学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预测决策、规划设计、责任考核等工作。政府在进行全面的管理改革时,必须对公共部门的成本、项目管理、责任会计、绩效评价等方面的问题作出合理的分析,从而采取积极有效的解决方法。

4、非财务信息类型

财务信息不能完整地体现政府承担的受托责任履行状况,因此,政府财务报告应该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以及非财务信息,以协助信息使用者全面了解政府业绩,对政府工作效率作出合理的评价等。多方面的影响信息,将会协助信息使用者掌握政府与社会、经济、政治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充分理解政府财政活动性质等。现政府财务报告与传统预算会计报告存在的最大区别是:增设业绩成本信息和影响信息,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公共绩效管理的绩效导向。

(二)建立符合绩效评价需要的财务报告制度

1、政府财务报告

在政府财务报告中,首先需要完整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的财务信息。第一是提供预算情况信息,公共财政资金管理的关键工作是要求,政府遵循《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逐步提高政府财政预算的规范性,提高政府资金的安全性。第二,提供国有资产产权构成、保值增值、收益权等方面的采取信息。第三,政府要不断完善采购制度,完善采购中的财务信息,提高采购工作的规范性,有效促进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第四,社会保障基金财务信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水平将会逐步提高,而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则关系到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障基金同时又是主要的政府基金,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应该充分体现在此基金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2、政府财务报告附注

政府财务报告体现出了政府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所以说,在撰写财务报告时,必须将预算与执行情况结合起来,让有关人员一眼就能看出预算的执行情况。因此在财务报告附注以及财务报表项中应该不断补充预算执行情况,具体说明对财务状况有影响的重要因素。政府财务报告应该提供系统性的财务信息,还需要通过统计报表以及其它形式提供反映社会治安、公民素质等非财务信息。

三、小结

财务整改情况报告篇(7)

关键词:政府财务报告问题改进

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部门及其附属机构向国家权力机关、决策机构、资源提供者、社会公众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可靠、有用财务信息的书面文件。从内容上来说,政府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全面、真实、可靠、透明,能够充分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绩效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使政府财务报告既能够为国家权力机关、政府决策机构宏观决策服务,又能够为政府管理服务,同时还能够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目前,美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都在不断地丰富、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而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从其披露内容上来看不仅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相差甚远,而且也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存在许多问题,迫切需要改进。

一、我国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在披露内容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主要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行政单位会计报表、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三大报体系组成。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附表等报表组成;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和报表说明书等报表组成。这一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是在1998年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开始实施的,与当时的形势是相适应的,但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组织,这样一套政府财务报告在披露内容上的弊端越来越暴露出来。我认为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在披露内容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没有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承担的债务情况

反映政府所承担的债务情况的财务报告主要是资产负债表。

目前,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一级政府承担的债务情况的项目主要有三个:“借入款”项目反映的是按法定程序由中央政府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数额举借的国内和国外债务,以及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特别规定举借的债务;“与上级往来”项目反映的是在预算执行期间本级财政对上级财政形成的债务;“暂存款”项目反映的是在预算执行期间财政对预算单位形成的债务。这样看来,目前政府财务报告披露的政府债务范围过窄,没有披露政府的隐性债务。长期以来,我国着重强调政府财务报告是为政府的预算管理服务的,因而一些与政府的预算收支没有直接关系的重要债务信息被忽视或遗漏,如政府欠发工资、社会保障支出缺口、政府承担的各种借款、国债的未来还本信息负担、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坏账等,因为它们都不涉及当前的预算支出,对于这些情况,不仅社会公众难以进行监督,财政部门也缺乏准确的了解。

(二)没有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

长期以来,我国的预算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的核算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教育等事业单位会计都不进行成本核算,对内不计算成本,对外也不报告成本,因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政府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能帮助使用者评判政府的运营成本,特别是有关的服务成本,如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目前就众说纷纭,社会公众很难从政府财务报告中得到权威的评判信息。除了没有如实地反映政府的运营成本外,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也没有如实地反映政府的投入产出情况,不能准确地反映政府的运营绩效和受托责任,如政府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的管理这一重要的信息并没有一个完整披露,这和当前我国强调的公共绩效管理理念有较大的差距,不利于公共绩效管理的开展与政府受托责任的强化。

(三)不能如实地提供国库现金管理方面的信息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目前,这一改革在全国已基本完成。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支活动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导致国库现金大大增加,但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既没有提供现金流量表,国库对外也没有公布“国库现金日报表”及“国库现金月报表”,这就没有如实地披露政府国库现金管理方面的信息,如国库现金的流入、流出及结存情况,政府对国库现金余额采取了何种运营方式,取得了怎样的运营绩效,制定了什么样的风险控制机制等,社会公众知之甚少。

(四)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设置不科学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中有关报表的项目设置不科学的内容很多,这里笔者重点谈谈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设置问题。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按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一会计等式设计资产负债表,其结构为左边为资产部类,包括资产和支出两大类项目,右边为负债部类,包括负债、净资产和收入三大类项目,因而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设置上,既设置了

资产、负债、净资产三类项目,又增加了收入和支出两类项目,这样的项目设置显然不科学。从国外政府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我国企业会计的资产负债表来看,其项目设置均不涉及收入和支出两类项目,因此,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在项目设置上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没有与我国企业会计接轨,同时还与收入支出表中的项目造成毫无意义的重复。

(五)没有包含审计报告,降低了政府财务报告的可信度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出信息不很透明,预算如何编制、如何执行,财政资金如何使用,产生了什么效益,社会公众对这些不十分了解,尽管每年三月份财政部部长代表政府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国家预决算草案的报告向社会公布,但报告过于笼统,缺乏必要的审计监督,不仅社会公众看不懂,专业人士也不一定明白。另外,某些政府部门长期大量违规使用资金,国家审计署近几年每年都审计出高达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违规资金,如2005年审计署审计长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时,披露了中央部门违规资金高达90亿元。对社会公众而言,不包含审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的可信度就大大降低。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内容的改进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内容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导致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同其他各国政府财务报告不具有可比性,不能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业绩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的债务

我国政府的债务目前主要包括我国政府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借入的债务,国债的未来还本付息负担,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坏账,社会保障支出缺口,政府担保的各种借款等。这些债务有些已按收付实现制的确认条件,在会计上得到确认,并已在政府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我国政府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借入的债务,而更多的隐性债务在会计上没有得到确认,在政府财务报告中也没有予以披露,如国债的未来还本付息负担,政府担保的各种借款等。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些市场经济国家能够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所有的债务信息。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也应改进对政府债务信息的披露,对于符合权责发生制基础下负债的确认条件和计量标准的政府债务,财政总预算会计应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予以披露;对于不符合具体的负债确认条件和计量标准,无法量化

的政府隐性债务,应在政府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以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所有的债务信息。

(二)增加政府运营表、资本性支出表、产出与业绩分析表等报表

从2000年以来,我国逐步开展了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但目前的绩效考评主要是为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是为预算管理服务的,如在预算管理中引入了绩效预算的思想,对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绩效考评制度。但目前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明显示滞后于财政绩效管理改革,不能真实地提供政府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这方面的信息,鉴于这种情况,笔者建议借鉴外国的经验,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增加政府运营表、资本性支出表、产出与业绩分析表等报表,将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转变为顺应公共绩效管理潮流的,以披露国家预算执行信息为重点,并能全面地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的综合性财务报告。

(三)增加现金流量表

目前,我国学术界正在进行预算会计改革有关问题的探讨,在政府财务报告中是否增加现金流量表意见不一。但笔者认为,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应增加现金流量表,原因主要有二:第一,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国库现金的流入、流出数量及余额大大增加了,为了加强对国库现金的监督管理,政府财务报告必须全面、真实地披露国库现金流入、流出信息及政府对国库现金余额的运营信息。

第二,随着我国政府履行的受托责任越来越广泛,内、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于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政府财政年度的现金流量情况是他们进行分析评价和作出各种决策必不可少的信息,特别是今后我国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度变为权责发生制后,这方面的信息更为重要。

(四)资产负债的项目列示

资产负债表应是反映政府某一时点静态财务状况的报表,而我国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的资产负债表都列示了收入和支出项目,这就说明现行的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某一会计期间动态财务状况的报表,因此,有必要删去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支出项目,改为按资产=负债+净资产的会计等式设计新的资产负债表,仅列示资产、负债、净资产三类项目。建议在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中,在资产类项目下增加列示政府投资资产、对内贷款、对外贷款等项目,以全面反映一级政府所拥有的资产;在负债类项目下不增加列示国内债务、国外债务、借入转贷资金等项目,以全面反映一级政府所承担的债务;在净资产类项目下增加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贷款基金等项目,以全面反映一级政府所

拥有的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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