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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规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8 17:04:46

市域社会治理规划

市域社会治理规划篇(1)

空间规模治理;区域治理;要素耦合;制度试错;区域战略规划

TU982;F207A005507

一、 城市价值、空间规模治理与区域治理

城市是人类文明千百年来的演进结晶和累积性创造,又是人类创造活力的不断涌流之地。人类超越自然界的恩赐而建构一个可控的多层次秩序体系,是城市生生不息的使命,其根本手段在于通过人们的合作,把城市塑造成精神得以皈依的神圣之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之地、市场得到充分繁荣之地,并将“神圣、安全、繁忙”六字方针作为城市的基本价值,写在城市发展的旗帜上。① 集“神圣、安全、繁忙”三大价值于一体的城市生活,是一个融生产、生活、生命、生态四业态于一体,集多样性、丰富性与包容性三特征于一身的复合共同体生活。任何自毁三大价值中任何一个方面价值的行径,就等于自毁城市的本质,最终导致城市生活的衰亡。②

正因为城市生活所独具的集聚特征与核心价值,人类社会的历史变迁视城市化与工业化为孪生推动力,以一种摧枯拉朽的姿态将城市生活不断推进至它所能抵达的区域,塑造出一个一个人口、资源、信息、技术、资本、物流等要素高度流动并日益集中的城市共同体。这种以城市文明为代表的生产力,“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③ 。

人类社会的城市化进程,既开拓了人类物质生活的丰富性,提升了人类精神生活的品质,又开辟了人类居住空间的新形态――一个以区域大城市或特大城市为核心、以中小城市为连绵地、以小城镇为连接点的大都市圈或大都市连绵带,在世界的不同区域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姿态屹立在世人面前。随着全球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传统的大都市圈和城市群逐渐向“巨型城市区域”(Megacity Region)演变,以这些巨型城市区域为代表的空间单元将重塑世界经济地理格局。肖林:《上海的“十三五”发展主线》,载《上海证券报》,2015年10月21日。 大都市圈空间或者巨型城市区域空间的扩大,不仅引发一国范围内空间规模的重塑,而且引发跨国(地区)间的空间规模的重塑。由民族国家边界作为划分标准的空间背景变得不再那么重要。处于中心城市地位的民族国家和主要城市的角色,越来越受到超国家的区域发展政策的挑战。[英]彼得・纽曼、安迪・索恩利:《规划世界城市:全球化与城市政治》,刘晔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42页。

唐亚林:产业升级、城市群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

无论一国范围内还是跨国(地区)间空间规模的重塑,都将引发区域空间规模治理问题――由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而肇发的跨域公共事务协同化与传统的分割式城市治理模式之间的内在矛盾。区域空间规模治理又因各国与地区政治经济与文化制度的不一而呈现不同的区域治理形态,其基本模式主要有:组建综合性的城市联合政府,设置非政府性质的城市协调机构,建立城市之间的合作组织,建立承担专门职能的地方政府。卓越、邵任薇:《当代城市发展中的行政联合趋向》,载《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7期。

当代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经过了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的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底,城市化率已达到54.77%。而且,在传统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京津冀地区三大都市圈基础上,开始出现长株潭与武汉城市群、成渝城乡一体化区域等中西部大都市圈。为突破分割的区域治理模式的限制,加快推进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2010年6月《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15年4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相继出台,国内跨区域的“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国际跨国(地区)间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被提升至当代中国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并成为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重要内容。

当代中国的区域治理,因区域空间规模治理问题引发了区域治理的阶段性内涵嬗变,进而呈现独特的要素耦合特征与制度试错的选择逻辑,需要从区域战略规划视角对区域治理政策框架体系进行顶层设计。

二、 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内涵嬗变

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内涵演进,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区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再到科学发展观下“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的阶段性嬗变。

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区域治理一说。因为是“全国一盘棋”,所有生产、销售、分配、消费等均由高度集中统一的中央指令性计划来完成。曾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的经济学家高尚全在接受采访时,曾讲述过一个关于计划经济时代统一调配资源而引发的看似荒诞却真实的事例:当时沈阳有两个工厂,一个是电缆厂,属于一机部管,另外一个是沈阳冶炼厂,由冶金部管,这两个工厂正好隔一堵墙。电缆厂需要的铜,由一机部从外地调到沈阳,而冶炼厂生产出来的铜却由冶金部分配到全国各地。本来一墙之隔的两个厂,签个合同就可解决资源的最优配置问题,但由于不符合指令性计划的各自条线管理要求,必须从外地调拨,其结果必然是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上的浪费。究其原因,在于计划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统”,通过中央部门来搞集中统一的经济,最终一直走不出“一统就死,一死就叫,一叫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又统”的怪圈。马国川:《共和国部长访谈录》,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198页。

改革开放后,为打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条块分割弊端,走市场取向的改革发展之路,国务院提出了推进跨(行政)地区经济联合和形成经济区的大思路。1980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要求按照“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保护竞争,促进联合”的方针,大力促进区域经济合作。这是当代中国第一次在中央政府层面作出的关于形成区域经济区的发展战略,标志着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内涵进入第一个发展阶段,即“行政区经济”阶段。

“行政区经济”意味着在计划济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区域经济由纵向运行系统向横向运行系统转变时,所出现的基于行政区划的、具有过渡性质的区域经济类型,其典型特征有: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主导经济发展,生产要素跨行政区流动困难,产业同构现象严重。刘君德:《中国行政区划的理论与实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9394页。1982年12月22日国务院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划定以上海为中心,包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和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后来又增加绍兴)等城市在内的上海经济区为国内第一个跨省市综合性经济区,这标志着“行政区经济”从理念走向实践。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代中国区域治理内涵嬗变的第二个阶段。一国范围内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地域上较接近或地理、文化特征较相似的省区之间、省内各地区之间、城市之间,按照区域发展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地区优势,通过合理的地域分工,在全区域内优化配置各种要素,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以提高区域总体效益、促进区域共同繁荣的动态过程。宋巨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载《当代财经》,2003年第2期。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容一般包括六大方面:交通等基础设施与信息的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生态环境一体化、政策与制度一体化、形态一体化。在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实践中,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缺乏地方自治基础、压力型政府绩效评估体系难以催生跨区域政府合作的真正动力、跨区域政府合作的共识还没有真正形成等多重因素的交织约束下,唐亚林:《长三角城市政府合作体制反思》,载《探索与争鸣》,2003年第8期。 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仍然停留在通过中央有关部门的宏观规划与调配,侧重于交通一体化等硬件建设,而难以在产业一体化、政策与制度一体化等软件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层面。

2003年11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五大统筹目标”,昭示着区域治理的内涵嬗变进入到了第三个发展阶段,即“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阶段。“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是指在推进区域治理过程中,改变过去只重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发展、只重区域经济一体化而忽视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倾向,更加注重将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果造福于区域民众的社会福祉的提升,大力推进区域公共服务标准化与均等化进程,通过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有机互动,建构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型动力,并塑造区域治理的新型发展空间。

三、 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要素耦合特征

当代中国的区域治理,一方面需要积极回应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引发的跨域公共事务协同化问题,另一方面需要面对因区域空间规模拓展而引发的生产要素等资源配置、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水平提升以及更大范围、更多层次区域治理空间复合等问题。

世界银行2009年世界发展报告《重塑世界经济地理》针对区域空间规模治理问题提出了三大耦合要素,即:体现区域空间规模、人口分布、经济发展与生活水准等的居住区密度,体现资源要素等集中程度的城市群距离,体现生产与生活融合、区域经济发展融入全球市场的区域分割程度。由于经济发展在一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会呈现从低收入水平向高收入水平演化的状况,由此必然带来生产的日趋集中,生产者会青睐一些大城市及其周边地区、沿海发达地区,也必然造成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的加剧。这就需要通过有效的公共政策与制度创新,促进不同地区人们生活水平的趋同,其根本出路就在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因此,世界银行认为,不平衡的经济增长与和谐性发展可以并行不悖、相辅相成。世界银行:《重塑世界经济地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19页。

综观当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历程,因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工业基础、社会文化条件等综合因素的约束,基本上遵循了由东到西逐步推进、梯度发展的发展战略,形成了沿海、沿江、内陆梯次开放,横向化与差异化兼具的平面发展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又进一步强化了原本就存在的区域分割发展与城乡不平衡发展的不平衡发展格局。

与此同时,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率先起航的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珠江三角洲区域发展、环渤海湾地区(京津冀地区)区域发展三大都市圈引领的大都市圈发展战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推进的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战略,21世纪初提出的成渝城乡一体化区域、长株潭与武汉城市群、海西经济区、黄河三角洲区域、图们江合作开发区域、关中―天水经济区等跨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战略,以及21世纪10年代提出的“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跨区域跨国(地区)协调发展战略,共同型构了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多层次、立体化、协调化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在当代中国经济发展走向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促开放的“经济新常态”格局下,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多层次、立体化、协调化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一方面为区域空间规模治理提供新的价值引领,另一方面不断推动区域治理核心要素的转换、重组与复合,并推动城市产业的不断集聚与变化、城市群空间的不断演化与扩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演进与分化三者的有机互动,即通过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区域大中小城市群与小城镇的发展、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三位一体”要素的耦合,共同塑造区域治理协调发展的新图景。

从区域治理协调发展的新图景视角观之,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主要在于追求更高质量的发展。根据国土主体功能区的规划,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的特色,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环境保护,通过东中西部地区区域产业结构的合理分工、调整转移和主动升级,塑造区域治理的可持续发展动力。区域大中小城市群与小城镇的发展主要在于追求更协调的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来调节城市规模,促进大中小城市群与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集约发展,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切实改变农村社会以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为核心的公共服务初始水平普遍低下的状况,构建集产业发展、就业方式、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和公共交往五位于一体的新型城乡发展平台。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主要在于追求更人性化的发展。发展的一切目的是为了人。根据共享发展的要求,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体化规划、一体化推进,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同时,不断增强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供给能力,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公共福祉,共建力有所用、心有所安的和谐社会。

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是推进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根本动力,区域大中小城市群与小城镇的发展是推进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有效手段,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是推进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本质要求。产业升级、城市群发展、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三位一体”核心要素的耦合,既有机统一于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历史进程,又有机统一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进程。

四、 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制度试错逻辑

当代中国的区域治理经历了一个制度试错的累积性发展过程,一方面表现在发展思维的更新上,另一方面表现为制度安排的选择上,并由此实现了区域治理的两大历史性飞跃:一是从最初的迷恋用自上而下的中央政府权威来对区域治理进程进行行政干预,转到推进区域内各城市政府间的自发联合与自愿合作;二是从各城市政府间的自发联合与自愿合作,转到在各级政府组织间、各行业协会间、各民间组织间等建立以“准非政府组织”形式运作的制度化机制。

在发展思维的更新上,首先,为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区经济”的藩篱,20世纪80年代初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的方式,以上海为中心,专门辟出了包括上海、江苏与浙江两省的部分地区在内的跨省市综合经济区――“上海经济区”,并率先成立了专门从事区域规划和行政协调职能、作为中央政府派出机构的“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虽然这一跨地区的行政协调机构对于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治理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终究无以应对“诸侯经济”的博弈困境,在20世纪80年代末走向了解体和消亡。

其次,1992年当代中国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目标,“区域经济一体化”又被提上了区域治理的议事日程。鉴于过往通过行政手段来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诸多经验和教训,1992年上海、江苏、浙江的省级城市、副省级城市与地级城市的市经协委(办)自发联合成立了“长江三角洲14城市协作办(委)主任联系会”,后改名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试图通过自愿合作的方式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治理的发展进程。如今这一各城市政府间自愿合作组织形式,不仅在专题合作、项目合作、标准互认、政策联动、共识研讨等领域取得了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打实成果,而且其组织成员也已辐射到包括安徽相关地级城市在内的泛长江三角洲地区,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区域治理空间规模的拓展。

最后,在“统筹区域发展”的基础上,迈向了“区域协同发展”,进入了一国范围内区域治理内涵的最高层次――“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201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五大统筹目标”,在此基础上,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以及“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等新要求。 201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就是这一战略思维的具体体现(不再是区域规划,而是协同发展规划)。该规划纲要不仅要求京津冀协同发展在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等方面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出一种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增长极;而且要求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并通过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加快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载《人民日报》,2015年5月1日。

在制度安排的选择上,一方面表现为三大转变:一是从重区域治理组织形式化倾向向重区域治理组织形式的非政府组织倾向之转变;二是从重主题合作的选择到重合作机制的构建之转变;三是从有选择性的试错式合作到整体性规划与治理之转变。唐亚林:《长江三角洲区域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04211页。 另一方面,对于区域治理的内容层次选择上,开始形成以交通、信息与标准一体化为先导的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以产业差异化分工、互补与升级为重点的跨区域政策体系一体化――以社会就业、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为核心的跨区域公共服务与政府治理制度一体化的三层次区域治理内容新框架,且呈现由低到高、由易到难、由单一到综合的立体化架构。

当代中国区域治理的制度试错逻辑,一方面立基于区域治理的内涵嬗变轨迹,一方面立基于区域治理的产业升级、城市群发展、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三位一体”核心要素的耦合机理,再一方面立基于区域治理事务复杂性与制度创新艰难性的交织实践,三者互为推动,共同催生了基于中国特色的区域治理发展之路。

五、 用区域战略规划统领区域协同治理新图景

由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区域大中小城市群与小城镇发展、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而型构的当代中国区域治理“三位一体”新图景,既为当代中国的区域协同发展催生发展新空间,又为区域协同发展培育发展新动力,反过来又用发展新动力去开辟更大的区域治理发展新空间。

当代中国区域治理需要站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新的历史起点,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目标,就需要突破传统区域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从区域战略规划顶层设计视角,重构促进区域协同治理的政策框架体系。

区域战略规划是区域协同治理的起点和基础。一个富有战略目标的且事关长远的区域战略规划,既能详细地说明区域治理的基本任务,布置完成该任务的长期基本目标并安排完成这些目标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又有助于区域内各类政府组织、市场组织、非政府组织等有效地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并不因为区域内各机构负责人的更迭而发生目标位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绩效预算》课题组:《美国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上海: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第36页。

既包括区域战略目标又包括区域战略目标实现的支持条件的区域战略规划,对于区域协同治理的政策框架体系的价值在于三方面:一是区域战略规划是属于整个区域范围的规划,而不仅仅是局部范围;二是区域战略规划的战略政策框架,既覆盖有明确愿景和使命的区域总规划,又涵盖服务于特定目的的主要发展项目;三是区域战略规划聚焦战略的优先次序问题,将重点置放于战略方向、战略目标与战略规划之间的有机平衡,置放于经济、环境与社会目标的一致性考量,置放于不同利益群体的影响与诉求平衡,而不去关注具体政策的细节。[英]彼得・纽曼、安迪・索恩利:《规划世界城市:全球化与城市政治》,刘晔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42页。从此角度上讲,区域战略规划也可被看成为一种新型政策工具,是构成区域治理的重要方式。

市域社会治理规划篇(2)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发展的主要手段,是关系区域长远发展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先导性的公共政策。直辖以来,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规划覆盖面显著扩大,规划水平显著提升,规划管理和监督显著强化,规划实施总体良好,规划意识大大提高,重视规划、关注规划、服从规划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在城乡规划引导下,全市城镇化快步推进,城镇体系趋向合理、功能日趋完善,生态环境逐步完善,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山城、江城特色更加凸现,直辖市形象显著提升,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全理顺,规划实施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规划人才短缺、投入机制不完善,城乡规划综合调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等矛盾和问题还相当突出。“十一五”期间是**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富民兴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关键时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好中央宏观调控对城乡规划提出了新要求;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城乡新格局,对城乡规划提出了新内容;进一步打好“直辖牌”,推动经济社会既快又好地发展,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和新兴直辖市城市形象,对城乡规划提出了新任务。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清城乡规划工作面临的新要求、肩负的新使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高度的责任心、强烈的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健全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建立城乡规划保障机制和地方法规与技术标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一规划、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城乡一体、区域协调,更加注重发展速度与要素资源支撑能力、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合理布局,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坚持积极科学推进城镇化,走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综合承载能力强的集约型城镇化道路,推动城镇发展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坚持全面协调发展,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转向更好地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单纯注重城镇发展转向更好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城乡、区域的互促共进。

——坚持以人为本,从单纯注重人的物质需求向逐步满足人的全面需求转变,更加关注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完善城镇功能,营造良好环境,不断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实际的城乡规划体系、管理体制、监督机制和保障体系,使规划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形成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核心,近期建设规划为重点,详细规划为基础,各类专业、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较为完善、适当超前、符合**实际的规划编制体系;

——形成“集中统一、城乡一体、分级管理”的规划管理体制;

——形成方式多样、主体明确、措施有力的城乡规划监督体系;

——形成组织领导有力、法规政策较完备、人才队伍较合理、投入机制稳定的城乡规划保障体系。

二、完善管理体制,提高城乡规划服务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区县(自治县、市)规划委员会工作制度。远郊区县(自治县、市)都应设立规划委员会。要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议事规则,提高运作效率。发挥规划委员会对城乡规划重大问题、城乡发展重大政策的宏观决策咨询作用,统筹协调区县(自治县、市)各类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要优化组成结构,充实专业力量。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原则上专家及社会人士比例不低于1/3。

(五)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体制。严格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各项涉及城乡空间利用的建设活动必须纳入统一规划管理,严禁擅自肢解、下放规划管理权限。积极推动城乡规划一体化,统筹考虑全市域城乡空间和环境容量,合理安排城乡产业布局、村镇居民布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城乡规划分级管理。各级政府、规划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按照职责规定,做好本区域各类城乡规划编制、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

(六)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完善市规划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充分履行主城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远郊区县(自治县、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万州、涪陵、黔江、江津、合川、永川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尚未健全和完善政府序列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机构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健全和完善。其他城镇化进程较快、规划工作任务较重的远郊区县(自治县、市),单独设立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对主城区的镇(乡)规划工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远郊区县(自治县、市)的特大镇(乡)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要明确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和工作人员,其他镇(乡)要配备专兼职规划管理工作人员。

三、依法严格规划管理,大力加强城乡规划调控力度

(七)坚持把城乡规划作为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切建设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批准的城乡规划。要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特别是水资源、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

坚持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是编制下位规划和专项规划、实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未批准或未纳入建设用地的区域,不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获批准的,不得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或提供建设项目土地公告函;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要求的项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选址意见书,投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议书,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八)严格规划审批制度和规划调整程序。严格各类城乡规划的法定分级审批制度,严禁越级、越权审批。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规范城乡规划调整的审批程序,加强规划强制性内容管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区县(自治县、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镇(街区)保护规划等强制性内容需要进行调整的,调整方案必须组织论证,进行公示,调整成果须按法定程序重新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非强制性内容的调整,成果要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九)严格执行规划许可制度。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实行规划许可制度,不得以政府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形式取代。实行投资审批制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附有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实行投资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须附有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时,须附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土地公告函。有关部门在组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不得改变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供应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任何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工建设;房屋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不得改变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的内容;竣工后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土地、房屋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十)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实行目标责任书制度,市人民政府每年与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城乡规划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完善年度报告制度,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每年必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市监察部门认真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对严重违反城乡规划的案件,要公开曝光、严肃查处。要制定违反城乡规划责任追究措施,建立城乡规划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要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增强全民参与意识与监督意识。

推行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市人民政府向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调整城乡规划,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执行规划强制性内容、重大项目选址、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执行等情况进行督察,纠正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督察报告。

(十一)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实行违法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制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镇(乡)人民政府要积极协助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预警网络,畅通群众举报、媒体监督渠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针对行政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要依法、从重查处随意侵占绿地、破坏生态环境及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城市安全等违法建设行为。

建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违法建设查处机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土地、建设、市政、环保等主管部门要按照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纠正、查处有关违法建设行为;综合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确定的职能职责,严格查处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乱搭乱建行为;房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配合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四、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十二)健全**特色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坚持发展规划与保护规划并重,深化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建制镇规划以及村镇规划编制,加强各类专项规划编制。规划编制要突出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安全、社会文化设施建设、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等内容,重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注重规划动态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的有序进行。

(十三)推进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按照构建“以主城区特大城市为核心,区域性中心城市为增长极,次区域中心城市和中心镇为主体,其他小城镇拱卫的现代化城镇体系”的总体要求,加快市域内中西部、渝东北和渝东南三大城镇发展区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加强与周边省市协调合作,结合成渝经济带、川渝黔经济区、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推进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强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根据区域统筹、城乡一体的要求,加强区域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基础设施布局的规划,优化各类城镇布局,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十四)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实施维护。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积极推进主城区分区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今年年底前,完成区县(自治县、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反馈评价和动态维护机制。

(十五)加快完成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要求,建立、健全近期建设规划与区县(自治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年限相适应的滚动编制制度,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内容作出具体的空间安排。区县(自治县、市)近期建设规划成果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各区县(自治县、市)要按时全面完成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批和报备案工作。

(十六)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土地开发、实施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定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批准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域,必须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特别是要认真做好重点开发建设区、重点保护地区、重要地段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编制,逐步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成区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要注意与各专项规划的衔接。2007年年底前,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完成规划区内全部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十七)加强建制镇规划编制。按照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加快推进建制镇规划编制步伐。合理确定建制镇规模,强化以交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市政环卫为主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规划。建制镇规划编制要注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因地制宜,紧凑布局,节约用地,保护环境。2007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中心镇规划的修编,2010年前完成全市一般建制镇的规划编制工作。

(十八)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按照全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优化镇(乡)、村空间布局,统筹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有序引导公共财政投入。遵循《**市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编制评审基本要求》、《**市村级规划编制导则》提出的原则,认真总结“千百工程”村级规划编制经验,2010年前完成全市村级规划编制工作。

(十九)强化城市设计工作。城市设计是塑造城镇独特风貌景观的重要手段。要爱护和珍惜**特殊的山水自然风貌,传承巴渝文化,努力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提升城市综合品质。要规范城市设计编制管理,完善城市设计实施机制,加快重点地区设计导则制定。认真开展主城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要节点、地段城市设计及设计导则的编制工作,加强对小城镇和农村村落风貌保护与建设的指导。“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区县(自治县、市)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二十)积极开展专项规划编制。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做好生态保护、绿地系统、基础设施、灾害防治、城镇安全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街区)、文物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加强城镇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积极有序引导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各类专项规划的综合协调,切实履行好审查职责。

五、创新规划编制机制,提高城乡规划水平

(二十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市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阳光规划”,坚持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机构和人员、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和监督投诉渠道公开,扩大公众的规划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城乡规划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鼓励公众参与规划,重大规划和重要地区规划方案必须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各类重要城乡规划成果经政府批准后必须予以公布,确保决策之前有咨询、决策之中有公示、决策之后有公布。

(二十二)加强规划编制市场的开放和管理。引入竞争机制,重要规划的编制要严格实行方案公开征集制度。加强规划编制市场的行业管理,严格规划编制资质审查,完善规划编制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建立规划编制技术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三)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充分发挥市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构建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数字**”基础地理空间信息平台,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高规划管理信息资源整合、集成、统计、分析工作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全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新技术运用和规划决策信息化的步伐,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规划决策和实施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二十四)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要按照《测绘法》和《**市测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测绘管理体制,将本地区的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地方财政预算。针对不同尺度基础地理空间信息的适用功能,制定相应的覆盖和更新策略。2010年前,要实现1:1万比例尺地形图覆盖全市域,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主城区和区县(自治县、市)城镇规划区,1:5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主城区和区县(自治县、市)建制镇以上规划建成区,并建立多元多尺度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

六、强化保障,促进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是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城乡规划中的矛盾和问题。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对城乡规划工作负总责,对领导、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强对区县(自治县、市)、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城乡规划知识的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规划水平。公务员培训要注意安排城乡规划知识的内容。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传媒形式,向社会各界普及城乡规划知识,提高全民规划意识。

(二十六)强化分工协作。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城乡规划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强化协调、形成合力。要自觉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自觉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共同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已批准的各类规划,保证各类规划的落实。

(二十七)健全法规体系。加快修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完善《**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政府规章,尽快建立涵盖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全过程,适应**市情的地方性城乡规划法规体系。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制定各类城乡规划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形成与规划法规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

(二十八)加强规划研究。坚持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拓宽规划视野。围绕国家和全市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和城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加强推进“和谐**”建设、三大经济区统筹协调发展、促进三峡库区、区域中心城市全面进步、生态敏感区保护控制等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宏观研究,提出科学的城乡空间布局新思路。近期要针对规划政策、规划方法、法规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多角度、多层面、宽领域开展城乡规划编制技术、许可管理、实施监督、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及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等方面的系统研究,为城乡规划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市域社会治理规划篇(3)

*流域防洪规划审查会,是水利部召开的第七次流域防洪规划审查会,也是这次防洪规划最后一个流域的审查会。刚才,翟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全面论述了*流域防洪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了影响防洪建设与管理的主要因素,强调了要处理好六方面的关系,对*流域防洪规划审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翟部长的讲话对开好这次会议和*流域今后的防洪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我简要地回顾年以来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和规划工作,对如何做好防洪规划的下一步审查收尾工作讲3点意见。

一、防洪减灾体系的建设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8年大水以来,水利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家对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水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以防洪建设为重点的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带动下,*8~*4年的7年间,中央水利基建投资达2411亿元,其中用于防洪工程建设的投资为1607亿元,占同期中央水利基建总投资的67%,防洪工程建设成绩显著。

一是堤防达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其中最具标志性的是全面完成了长江中下游干流3578公里堤防加固工程。二是黄河小浪底、嫩江尼尔基、广西百色等一批重点江河控制性枢纽工程相继完成或开工建设,1582座病险水库得到除险加固。三是国家重点在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省实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部分恢复了长江干流、鄱阳湖、洞庭湖蓄洪容积。四是在防洪工程建设的同时,非工程防洪措施建设得到加强。国家防洪指挥系统顺利实施,防汛通讯、洪水预警预报等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强。

我们应该看到,过去的7年防洪减灾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堤防加固、河道整治、水库建设和平垸行洪、退田还湖。通过7年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各流域防洪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防洪减灾体系逐步完善,在防洪减灾中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我国主要江河汛期的特点,尤其是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现有的流域和重要区域的防洪减灾体系还不健全,防洪减灾能力仍相对薄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北方多沙河流,由于多年不来洪水,淤积严重,河道萎缩,过洪能力严重降低,*3年黄河、渭河的小流量高水位、小水大灾都反映出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二是南方主要江河汛期洪水峰高量大,能否安全合理安排洪水仍是一个严重问题。比如长江虽有三峡工程和长江干堤,但遇54年洪水,城陵矶附近超额洪水仍然很大。从全局看,蓄滞洪区建设滞后仍然是重要江河抗御大洪水的主要薄弱环节。三是病险水库较多,给防洪带来极大的隐患。尤其是目前全球气候变暖,厄尔尼诺现象不断出现,高强度的点暴雨现象频繁发生,给病险水库安全度汛带来极大风险。四是防洪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防洪配套法规和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洪水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社会自觉的防洪、避洪意识较低,依法行政、依法防洪还缺少有效的社会管理基础。五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基础设施的增加,城市规模的扩大,我国许多地区已经淹不起,不能淹,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防洪建设,达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洪标准。

针对这些新形势和新问题,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地思考和总结防洪减灾工作,明确今后工作的方向和任务。经过多年的共同努力,现在提出了全国和各流域防洪规划成果,系统地分析了当前反红减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的新要求,并经过专家多次科学严谨和审查,勾划今后我国防洪减灾蓝图的规划成果,反映了我国防洪减灾的实际,符合新时期党关于防洪减灾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

二、防洪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全国和流域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是水利部过去几年来水利规划工作中的重头戏。为了做好防洪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各流域机构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做了大量的规划基础性工作;我部先后召开了各流域防洪规划座谈会,多层次、多方面地征求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专家的意见;专门成立了防洪规划审查核心专家组,各流域防洪规划正式审查前都要召开了核心专家组的预审会;规划成果进行了多次反复修改完善后,最后提交到正式审查会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应该讲,这一轮的防洪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比较扎实,体现了规划编制单位和专家门求真务实、讲究科学、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也反映出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顾全大局、团结治水的精神。

这次防洪规划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认真贯彻了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有许多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河道地形、地质及河势演变进行了普遍测量,更新了七大江河基础资料,较为系统地分析了各流域洪水、灾害特点和灾害成因及其根源,对流域防洪形势、防洪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二是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洪水特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比较科学合理地划分了主要江河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并对其在防洪减灾体系中的功能、作用以及承担的任务进行了界定。三是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制定了全国和各流域防洪减灾的总体战略、目标及其布局,力求妥善处理改造自然与适应自然、控制洪水与规避风险、防洪与减灾等关系,科学安排洪涝水出路。四是在加强防洪工程建设的同时,强调了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防洪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现代防洪管理制度,减少和规避洪水风险。五是统筹了防洪减灾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安排洪水出路方案时,充分考虑了洪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的需要,使防洪工程既发挥抗洪减灾作用,又发挥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效益。

具有这些新的特点的防洪规划的编制完成,标志着我国防洪减灾体系的建设与洪水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规划在国务院批准后将成为我国防洪减灾工作的又一个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既是防洪减灾体系建设的依据,也是政府加强防洪减灾社会管理的依据,同时也是约束社会涉洪行为的准则,对完善我国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和提高江河总体防洪减灾能力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做好防洪规划的报批和收尾工作

目前,防洪规划工作已进入尾声,流域防洪规划审查工作行将结束,但全面完成防洪规划工作还有大量后续工作要做,下一步要继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做好流域防洪规划报告的修改完善。各流域防洪规划编制单位要抓紧进行防洪规划审查后续工作,认真整理和归纳审查会上专家、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形势和财力可能,以及国家近期出台的各项有关移民、土地、环保等各项政策,合理安排规划中提出的建设项目,按照审查意见,抓紧修改完善规划报告。在规划报告修改过程中,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给与大力支持和配合,对一些仍然有分歧的问题,要本着团结治水的精神,求大同,存小异,使规划得以尽快地上报审批。同时,各流域要对流域防洪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为今后可能出现的新的防洪问题做好论证准备,也为修订流域综合规划奠定基础。

二是做好全国防洪规划报告的修改工作。流域防洪规划的审查会后,各流域防洪规划都作了修改完善,全国防洪规划要根据各流域审查意见和流域防洪规划报告修改情况作相应调整,及时补充完善、更新调整相关内容,修改完善好全国防洪规划报告,为报批做好准备。

三是认真做好防洪规划的上报审批工作。在流域防洪规划审查、修改完善以后,全国防洪规划审查工作组要及时组织各流域机构编写上报国务院的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及其相关成果将在进一步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后,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批。在规划上报审批过程中,按照依法行政要求,请各有关部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继续给予大力的支持。

四是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水法》、《防洪法》的要求和审批权限,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完成的省内河流的防洪规划组织审查,为本省江河防洪减灾工作奠定规划、建设和依法管理基础,为规范各类开发利用河道和水资源的行为,依法行政和管理提供依据。各流域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协调,发挥流域机构的管理职责,做好服务。

五是对于西北、西南诸河,内陆河流以及独流入海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河流,要以各有关流域机构为主,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各河流的防洪规划进行审查、修改完善,依法进行审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继续发扬团结治水精神,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局部服从全局,支持流域机构的开展工作。

六是各规划工作承担单位要安排好力量,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人精神,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做好防洪规划审查后的后续工作,按时完成。希望各流域机构的同??领导汇报,组织各有关方面专家,召集流域片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真研究,做好协调,落实责任,尽快开展工作并在年内完成。

市域社会治理规划篇(4)

论坛的主题是“渭河水环境”。旨在深入探讨解决渭河水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以改善渭河流域水环境,造就人水和谐、绿色健康的渭河。主要内容为:渭河水环境演变及现状、渭河水环境承载能力与流域可持续发展、渭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框架体系构建、生态文明及现代流域管理、流域生态建设、渭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与水环境信息化、渭河水环境预警机制、渭河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为强化渭河水环境管理,维护渭河健康生命及渭河治理提供良策。

保护渭河水环境四点建议

专家学者就渭河水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水污染、水生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维护渭河健康生命等内容进行了多角度、多方位的探讨,形成了基本共识,并对渭河水环境问题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加快实施《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及《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促进流域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于2005年12月已经国务院正式批复,规划包括了防洪、节水、水土保持、污染治理、水资源配置、基础技术研究等多项内容,是一个综合性的解决渭河问题的重要规划。2008年4月,陕西省政府又进一步制定了《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简称“五年规划”),加快实施这两项规划,对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和五年规划,要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加大节水和治污的力度,把解决渭河流域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放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以多沙粗沙区治理为重点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南山支流治理和水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有效改善渭河水环境。

二是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快生态渭河建设。以水质、水量和生态保护目标为控制依据,以市界水质监控和水污染责任确定为关键,控制人河污染物总量。引入市场机制,加大违规成本和惩治力度,以经济手段推动水污染治理;紧密结合渭河沿岸各大中城市的城市规划,推动绿色生态渭河建设,构筑关中绿色生态走廊,抓紧编制渭河流域水生态建设规划,并力促尽快实施,以此支撑“关中一天水经济带”建设。

市域社会治理规划篇(5)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是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以及市委、市政府对保障城镇防洪安全的要求,同时,传达贯彻水利部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

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前一阶段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全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近期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明年积极争取中央投入,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

理,保护城镇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奠定基础。下面,我讲六点意见,供同志们在工作中参考。

一、启动中小河流规划编制的背景

(一)中央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由于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我国江河洪涝灾害十分严重。除长江、黄河、淮河等七大江河外,全国范围内有众多中小河流,且大多分布在重要城镇及农村广大地区。目前,许多中小河流没有得到有

效治理,全国约有70%的中小河流经常发生洪涝灾害,造成了比较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当前,我国中小河流治理存在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河道淤积萎缩严重、缺乏规划指导、治理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中小河流洪水灾害以及山洪、泥石流等山地灾害伤亡人数占全国水灾伤亡总人数的

2/3以上。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并在规划指导下加快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对保障重要城镇和粮食基地的防洪安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加快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增加建设投入。在今年1月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陈雷部长要求:抓紧编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水利部党组把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

列入今年工作要点。

(二)我市中小河流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城镇防洪安全

我市境内河流众多,全市河流以中小河流为主,流域面积占75%以上。市内降雨充沛,有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三个暴雨区域,多年降水量均值分别在1600、1400和1200mm以上;我市具有河谷、浅

丘和山丘地形分明的地理特点,全市临江河而建的城镇735个,占全市城镇总数的67%(其中分布在中小河流沿岸的城镇600余个);长期以来,国家对中小河流治理投入严重不足,加之近年来取消两工

,难以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全市中小河流沿岸城镇和地区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和历史原因,我市中小河流的主要特点是开发治理滞后,河道行洪不畅,河水陡涨陡落,洪灾频繁

发生,给沿河分布的众多城镇和重点地区带来巨大的防洪压力和洪灾损失。近年来,中小河流洪灾损失是我市洪灾损失的主要表现形式,并逐年呈上升趋势。20*年开县“9.4”洪灾,县城全城被淹。

20*年“7.17”洪灾,*县、*县、*区等地中小河流洪水暴涨,损失十分惨重,陈雷部长陪同总书记赶赴xx灾区,指挥防洪救灾工作。

(三)我市积极主动开展了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已经具备全面启动编制规划的条件

去年以来,我市启动了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以百强镇和中心镇和重点防洪集镇为重点,积极推进了122处城镇防洪工程的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为加快城镇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

我局还积极推进了防汛指挥系统和水文站网的前期工作;今年中央1号文件印发以来,在水利部的指导下,我市及早开展了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的前

期调查工作,现已基本摸清了境内119条中小河流的基本情况,区县积极申报治理项目,已达近500个、总投资180亿元,项目储备丰富。这些为及时编制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争取了主动,水利部正式印发

文件、召开会议之际,我市各项工作已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针对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防洪治理为主要内容,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着力提高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中小河流治理与大江大河治理的关系,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关系,协调好防洪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兼顾好中小河流治理与河道管理,工程

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防洪与排涝,近期与长远的关系。

二是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近远期治理的目标、任务和工程布局。从当地的防洪实际出发,找准需要治理河流的重点河段、关键环节与薄弱部位,采取经济、适用、有

效的措施,优先解决最突出的问题,讲求治理效益。

三是科学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在已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以防洪为重点,拟定近期治理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和实施的可

能,确定主要工程措施,筛选近期治理的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建设方案、规模,制定实施计划,估算建设投资。

三、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摸清问题。在对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进行系统调查的基础上,摸清中小河流治理基本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要确定重点。针对流域、区域防洪形势和重点中小河流治理的突出问题,科学确定近远期治理的重点河流和重点河段;

三是要落实措施。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建设方案以及分期实施计划和投资安排;

四是要强化管理。按照加强中小河流社会管理的要求,研究提出加强中小河流管理和完善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建议。

四、规划的范围和重点

(一)规划范围

由于我市江河众多、河流差异大,洪涝灾害程度不同,各地要根据当地河流治理的实际情况,结合已有的相关规划,合理确定规划的重点范围。原则上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规

划范围不包括:已列入国家确定的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和重要湖泊治理的河流;已列入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按建设程序单独立项的江河治理项目;已列入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项目;防洪非工程措施项目

和水库项目已进入有关专项建设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本规划不列入。

(二)规划的重点

按照印发的中小河流名单,以河流为单元,以重要城镇和农田保护区以及洪水风险较高的农村地区等河段的防洪治理为重点,治理项目以河道整治、河势控制、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建设等为主。必

要的堤防护岸建设工程应在河流治导线已经确定、不侵占河道的前提下安排。

本次中小河流规划,要与已经开展的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相衔接。已经编制了流域综合规划的中小河流,可以作为下一步申报治理项目的规划依据。以防洪为主要任务的中小河流,可直接编制

流域综合规划。本次编制的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要为下一步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打好基础。与此同时,还要和已经编制的各类防洪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相衔接。

规划编制完成以后,根据《水法》和《防洪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审批。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由区县政府审批(跨区县的河流,由市水利局审批),1000平方公里

以上的河流,由市水利局审批。

五、抓紧编制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一)以近期建设项目为重点,抓紧筛选汇总治理项目

由于目前各地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基础不同,许多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工作比较薄弱,要全部完成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需要较长时间;同时重点中小河流基本得到治理也是一个较长的

过程。为积极争取投入,从明年开始启动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按照水利部要求,我市在做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要针对治理比较紧迫、具有中小河流规划和前期工作基础的

治理项目,按照《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工作大纲》要求,抓紧编制完成并向长江委申报全市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由各区县以百强镇、中心镇、重点防洪集镇和地区为重点,以河道疏浚、加固和新建堤防、以及防洪非工程措施为建设内容,提出建设项目报市局筛选汇总。所选项目以河流为单位分段布局,每个

项目在包装上,投资应相对集中,不低于1000万元。在资金结构上,中央补助2/3,其余由市级和区县自筹。由于长江委将按照水利部要求控制长江流域总投资规模,市局应将近期建设规划项目以河流为

单位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并积极争取长江委和水利部汇总时给予我市大力支持。

(二)加强协调配合,抓紧编制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我市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规计处牵头,负责规划的组织与协调。规划院为技术总负责单位,负责规划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协调、流域规划成果汇总平衡和全市规划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市

局相关处室配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抓紧、抓实、抓早推进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加快推进近期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

根据长江委汇总的情况,结合实际,启动首批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由区县编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经市水利局备案复核后,由区县水利部门审批。在设计方案中,应严格限制侵占河道,坚

持人水和谐,力求保持河道的自然景观。建设管理由区县水利部门负责,项目的年度建设目标纳入市局对区县的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央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对我市加快城镇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规划和管理是一次极好的机遇,我市已全面开展了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并有一批项目基本具备前期

工作基础,为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创造了好的条件。我市应以此为契机,近3年内,抓好一批典型中小河流的治理,出形象、出经验、出效益。当前要按照市水利局《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本辖区内重点

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领导。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专门的工作班子,落实好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加强监督和检查。

(三)明确责任。要细化工作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工作,确保规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指导。加强规划的技术指导与培训,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

(五)保证质量。不要简单地编报治理项目,要加强研究后提出对河流系统治理方案和对策;对一些重要问题应开展咨询,切实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

(六)时间要求。9月20日以前召开全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水利部会议精神,全面布置全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区县近期治理项目申报(按市局要求

市域社会治理规划篇(6)

这次会议是国务院批准召开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在今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指示:“要加快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从目前治理进度看,时间已经过半,但任务完成还没有过半,一些地区离国家确定的治理目标的差距还很大。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分解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资金,加快治理进度,按期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环境治理任务”。总理一直十分关心重点流域环境治理,他最近批示: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坚持采取节水、调水、清淤等综合措施,始终不放松污染源的治理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水污染问题。培炎副总理多次听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进展情况的汇报,要求认真总结多年来污染防治的成功做法,并在去年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确保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任务按期完成。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总理的指示和培炎副总理的要求,总结交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做法,找出差距,落实措施,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国务院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培炎副总理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部署。

下面,我就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落实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向会议报告。

一、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基本情况

根据培炎副总理的要求,*年下半年,我局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重点流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从评估情况看,重点流域治污工程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已有60%的项目完成和在建,投资完成三分之一;淮河、海河、辽河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完成20—25%,太湖、巢湖、滇池完成40-50%;流域水质有所改善,50%左右的监测断面达到“*”计划目标要求。由于“*”计划批复较晚,治污工作前期进展较慢,去年重点流域区域会议以后进展较快;各流域进展不平衡,太湖流域进展较快,其他地区进展较慢,个别地方差距比较大;部分完工项目不能稳定运行,治理成果还相当脆弱。

(一)治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共安排2418个工程项目,截止目前,完工项目777个,占32%;在建项目573个,占28%。其中,太湖流域进展顺利,完工和在建项目达到计划任务的90%。淮河流域山东、江苏治污项目进展较快,开工项目均超过60%,河南、安徽进展较慢,项目开工均低于50%。辽河、海河流域完工和在建项目都在50%左右,其中,山东、北京和天津项目开工率在65%以上,河南、河北、山西项目开工率均低于40%。巢湖流域49个项目中,完工和在建的占43%(完工6个,占12%;在建15个,占31%);滇池流域26个项目中,完工和在建的占56%(完工4个,占16%,在建10个,占40%);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要求于2007年底前实施260个治污项目,目前完工和在建160个,占62%(完工81个,占31%;在建79个,占31%),其中,山东项目开工率为58%,江苏项目开工率为86%;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于*年底前计划实施338个治理项目,目前完成和在建223个,占66%(完成122个,占36%;在建101个,占30%),其中项目完工率,重庆为38%,湖北59%,四川45%;环渤海地区286个治污项目中,完工和在建192个,占67%(完工88个,占31%;在建104个,占36%),各省项目开工率在60%以上。

(二)污染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总投资1926亿元。截止目前,完成投资645亿元,占总投资的34%,其中国家资金投入147亿元,地方到位资金498亿元。太湖流域完成计划投资60%;淮河流域完成投资83亿元,占计划投资的32%;辽河流域完成投资64亿元,占计划投资的34%。其他流域完成计划投资均不足30%。从总体上看,太湖流域的江苏、浙江、上海,淮河、海河流域的山东以及辽河流域的辽宁资金到位情况较好,均已完成总投资的50%以上。淮河、巢湖流域的安徽,海河流域的河北、山西,辽河流域的吉林、内蒙古以及滇池流域的云南等6省(区)重点治污工程资金到位率较低,仅完成总投资的20%左右。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状况

*年重点流域国内生产总值为4.8万亿元,较2000年增长了33%。主要水污染物COD入河量从2000年的586万吨下降到*年的555万吨。*年与2002年相比下降14万吨,是“*”以来削减幅度最大的一年。但污染物排放的绝对量仍然很大,远远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其中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超过环境容量60%以上,氨氮超过环境容量90%以上。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四川等省造纸、酿造,江苏、浙江省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仍然未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一些地区和城市的排污总量仍在增加。

(四)水环境质量状况

淮河、海河和辽河流域分别有56%、43%和46%的控制断面达到“*”水质目标,太湖、巢湖、滇池流域有机污染及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水质达标率为50%。三峡库区及其上游26个国控断面中,二类、三类和四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5%、12%和23%。渤海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较*年增加了12%,赤潮发生频次和面积有所减少。

但“三河”流域仍有超过50%的国控断面水质达不到“*”计划要求,其中,海河流域的山东与河北、河南与山东跨省界断面,淮河流域的河南、安徽跨省界断面,辽河流域的吉林、辽宁跨省界断面水污染仍相当严重。滇池草海水质仍为劣V类;巢湖的总磷和总氮等污染指标仍然很高;三峡库区部分支流水质呈恶化趋势,今春有7条次交流发生了水华;部分流域生态用水没有保障,海河、辽河流域水生态严重失调,其中内蒙古的西辽河已连续5年断流。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进展,但与“*”计划目标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一些地方只顾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忽视全面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片面追求GDP增长,仍在盲目发展能耗物耗高、污染重的产业,一边治理、一边污染;一些地方对治污工程不重视,没有积极筹集治污资金或未安排资金用于城市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而是热衷于修建大马路、大广场等形象工程;一些地方还存在干预环保执法的现象,包庇环境违法行为,甚至以“化整为零”、“先上车后买票”的方式,违法违规审批建设项目。

第二,资金投入不足,治污工程建设滞后。到目前为止,投资完成率只有34%,个别省份甚至不足20%。资金不到位、治理工程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工程资金没有按时到位;二是一些地方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不到位,未能为市场运作提供必要的政策环境,不能吸引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三是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能及时发挥作用。

第三,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不够,结构性污染没有根本改变。造纸、酿造、化工、印染等一些高耗水、重污染行业调整力度不够,一个重污染企业污染一条河的状况仍然存在;技术落后的企业在发展中注重规模扩张,忽视技术升级,粗放型生产方式没有根本改变;污染企业治理过程中,重视末端治理,忽视清洁生产,难以稳定达标排放;低水平重复建设屡禁不止,落后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方式普遍存在。

第四,综合整治不落实,非工业污染日益突出。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迅速增加,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活污染比重不断上升。化肥、农药施用量不断增加,其中约70%的用量流失或残存在土壤和农产品中,并最终进入水体。据调查,三湖中约50%的总氮和总磷来自农业面源。畜禽养殖规模和布局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畜禽粪便还田以及综合利用的比例很低。湖泊前置库和湖滨带建设、清淤、湿地保护等生态修复措施不落实。

第五,法制不健全,环境监管能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比较多,但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普遍不严,实际上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的问题。环保执法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一些地方还比较普遍。基层环保执法监管手段落后,对违法企业动态监管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企业违法偷排、漏掉、超标排放等问题。

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基本做法

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成效比较显著,一些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一是把污染治理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促进环境与经济“双赢”。太湖流域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治理污染、提高经济质量的治本之策,把环境保护要求贯彻到产业结构调整中,从源头上降低水污染物排放量,努力做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加快工业结构调整,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江苏省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年以来,关闭了100多家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印染化工企业。同时关停了2万吨以下生产规模的14家造纸企业的化学制浆生产线,重点扶持了5家规模较大、工艺设备先进。总生产能力350万吨的造纸企业,全省造纸产量增加了10倍,污染物总量下降了50%。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经济增长质量,较大程度地解决了结构性污染问题,降低了污染负荷。全省从1996年到*年,GDP增长了1.4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近一半,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浙江省安吉县坚持“生态立县”,关闭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的造纸、化工等企业,改造竹制品和转椅两大传统产业,培育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全县财政收入从1999年的1.7亿元增加到*年的7.01亿元,五年翻了两番多,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水质状况明显改善,主要入太湖河流西茗溪水质由原来的V类、劣V类提高到现在的Ⅲ类以上。江苏省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有机农业。在太湖和淮河流域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1100万亩,*年农药、化肥使用量比2000年减少15%以上,在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

二是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治理计划。太湖流域各省市落实国家批准的“*”治理计划,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制定了实施方案,认真督促落实。

突出重点,加快落实规划。工业污染防治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水达标再提高工程;生活污染治理突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及配套管网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突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发展生态农业。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急剧上升的新形势,上海市颁布了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划定了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对散养和不同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实行分类指导,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做到达标排放。江苏省规定太湖周围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1公里范围内禁止从事水产和集中式畜禽养殖,从总量上控制太湖的水产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做到粪便的综合利用和还田,目前太湖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经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综合治理,全面落实规划。太湖流域污染防治坚持全面落实规划,不仅坚持工程治理,见到了成效,同时越来越注重生态系统修复,近年来他们加强了汇水区生态保护、湖滨带恢复与保护、水生生物和营养物质进出平衡等综合治理措施,实现了由单纯依靠工程措施治理向工程措施与生态修复并重的转变。

三是通过创建生态省、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和循环经济试点,促进了流域治理中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浙江省是我国创建生态省力度较大的地区,他们把太湖治理纳入生态省建设规划并作为重点,层层签订责任制,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基层,有力地推动了太湖污染治理。浙江省还将太湖流域所有市(县)全部纳入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以村庄环境规划为龙头,从治理“脏、乱、差、散”入手,加大村庄环境整治的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进展。无锡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将五里湖和梅梁湖治理作为创模的重要内容和关键,加快污染源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力量打攻坚战,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清淤、污水截流、退渔还湖、动力换水、生态修复、湖岸整治和环湖林带建设,加快五里湖、海梁湖治理进度,*年水质提前达到国家“*”计划确定的目标要求,无锡市也全面达到了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所有指标,获得了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苏州将水污染治理和解决盛泽与秀洲跨省界污染纠纷的老大难问题作为创模的重要内容,积极采取措施,抓出了成效,其所辖的五个市也全部建成模范城市,苏州成为我国最早的模范城市群之一。为了解决工业污染问题,太湖流域还创建了一批生态工业园和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江苏省已有475家企业或单位通过了ISO14000认证,5个开发区被命名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

四是制定收费政策,完善市场机制,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短缺与运营效率低是长期困扰水污染治理的难题。太湖流域通过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其政府的主导作用具体体现在:一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二是制定规划,严格执法,依法促治;三是制定收费政策,促进了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工作企业化、运营管理市场化。在政府的主导作用下,水污染治理的市场机制初步形成。江苏省太湖流域各市的污水处理费已达到1.1—l.15元/吨,激活了水污染治理的市场,调动了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治污工程的投资和管护的积极性,预计到*年,太湖流域将形成污水处理能力217万吨/日,超出国家“*”计划规定的167万吨/日近30%。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将责任制落到实处。太湖流域两省一市认真落实《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分别出台了有关法规或管理规定,依法治理水污染;成立了政府首长挂帅的领导机构,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了水质目标考核制度,定期监督检查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和水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奖惩制度,对完成环保目标责任状和为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实行边界水质月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监督;江苏省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环保监管、地区协商、企业治理、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建立协商机制,消除跨界污染纠纷。近年来,太湖流域局部地区污染严重,经常引发省内和省际的污染纠纷,苏州盛泽镇和嘉兴秀洲区曾因污染问题引发大规模纠纷。江苏、浙江两省为此建立了不同级别的协调机制。嘉兴市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则建立了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在污染联防、事故苗头控制和信息互通等方面保持联系和协调。这种协调解决污染问题的方式对其它地区有借鉴作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太湖治理的指导和支持。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出台了污水处理收费和产业化的政策;财政部确保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中央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建设部加强了对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水利部门开展了调水释污和底泥清淤;科技部加大了重点流域湖泊治理的科技投入,提高了水污染治理的科技含量;交通部加强了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其它重点流域的省市也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一是针对重点问题完善法规政策建设。重庆市为防止三峡水库蓄水后出现富营养化,制定了“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的通告”;吉林省为强化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出台了“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办法”。河南、安徽、辽宁、贵州、云南、北京、天津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分别制定和实施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水环境功能区划、污染源监督管理、跨界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等法规规章。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淮河流域*年又关停了1500多家制浆造纸企业。山东省制定了严于国家的地方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关闭了年产2万吨以下造纸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8家年产5万吨以下造纸企业和15家年产5000吨以下酒精生产线也已关闭。目前,山东省造纸企业已从1995年的729家减少到214家,草浆制浆企业从500多家减少到24家,废水排放总量大幅度降低,造纸和纸板销售收入分别增长1.4和4.1倍。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河南等地也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三是依靠科技,重视综合整治。各地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科学研究,不断深化对湖泊保护的认识。清华大学在滇池流域开展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科研示范工程,中科院开展了治理蓝藻污染的科研工作,还在巢湖地区研究利用多水塘系统作为湖泊前置库,为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入湖提供了科学依据。四是加强规划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在流域治理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在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的基础上,各地分别制定地方重点流域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在黄河、南水北调东线等流域制定了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去年在淮河、太湖流域开展了处理污染事故应急演习。南水北调工程实施前,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真正体现了环保先行,为保证调水安全奠定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的指示,认真落实培炎副总理在本次会议上的部署,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进度,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实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能否处理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能力的考验。党中央、国务院下决心首先解决我国水污染最严重的“三河”、“三湖”、一海、一市和三峡库区、南水北调工程的环境问题,并要求在“*”结束时取得阶段性成果。这项决策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寻求。我们要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坚决把重点流域治理任务完成好,进一步加强领导,履行各自职责,按照国务院批复的计划要求,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安排,狠抓任务的落实。

(二)抓紧治污项目开工和运营

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任务,关键是按期完成计划内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营。今明两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要全面开工,排污总量要按计划削减,水环境质量要力争达到规划要求。

加快水污染治理项目实施进度。对未动工的,要尽快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对在建的,要加快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建成的,运营单位要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环保、建设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进度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抓紧落实水污染治理资金。地方要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国家和地方资金要保证及时到位;各地要坚决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限期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提高收费标准,达到保本微利水平,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营;对居民污水收费要考虑低收入家庭实际承受能力,给予适当的减免或补贴;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要先行,确保如期发挥治理设施的环境效益。

东部地区应尽快完善市场机制,实行污水处理设施的多元化投资、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社会化监督,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单位的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逐步引入特许经营制度,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率,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中、西部地区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资金到位的同时,努力筹措资金,增加政府投入;同时,也要加快建立市场机制,开征污水处理费,暂时达不到保本微利水平的,各省(区、市)政府应结合本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制定最低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并使收费政策逐步到位。

(三)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产业结构不合理、污染排放强度高、结构性污染严重是重点流域环境问题突出特点。要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尽早从根本上解决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带来的污染问题。

加强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环评的重要内容,要优先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要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要坚决关闭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要积极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对于新建、扩建项目,必须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对于没有经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建的一律停建,投产的必须停产,按法律规定补办环评手续,对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关闭。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治理污染的治本之策。各类环保创建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都应体现循环经济的埋念。目前,各类环保创建活动包括生态省(市)、生态示范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生态工业园、环境友好企业等。这些典型是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实践的结果。近年来,通过各类创建活动,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强度。重点流域要通过开展环保创建活动,解决一批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快“*”治理目标的实现。

(四)统筹兼顾,实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流域治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协调上游、中游和下游的关系;协调河流、湖泊和海洋污染治理;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工程措施和生态修复。“*”规划考虑了流域治理的特点,提出了综合整治的要求和措施。今明两年,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要认真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所有工业企业都要实行清洁生产。把造纸、酿造、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作为清洁生产的审核重点,对未达标企业实行强制性审核,已达标企业实行自愿性审核,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升级,真正实现长期稳定达标,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清洁生产。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评价制度,向社会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特别要把上市企业的清洁生产状况和环境行为向社会公开;对申请上市和扩股企业要严格环境审查,把清洁生产情况及环境行为作为业绩评估的重要内容和上市融资的重要条件。

二是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重点要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达到规划要求。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生活污水进厂,设施稳定运行,杜绝污水处理厂时开、时停、甚至“晒太阳”的现象;重点湖泊、水库和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要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重点湖泊、水库流域和沿海地区要制定办法,加强管理,巩固禁止和限制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成果。

三是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加强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防止面源污染。严格监管规模化畜禽养殖,在切实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的基础上,以土地定养殖规模,养殖粪便要全部还田使用。要借鉴太湖做法,在湖泊周围确定一定范围,严禁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厂。调整水产养殖结构,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控制养殖面积。大力发展节水型的生态农业,建设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在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同时,提高农产品品质。

四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各地要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动员农民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农村改水改厕地区和人口密集的河网地区,要因地制宜,集中处理处置污水、垃圾,严禁直排河、湖、沟、渠。乡镇企业要适当集中,实行污染物集中处置。

五是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依靠科技进步,综合实施底泥疏浚、科学调水、水生植物恢复、湖滨带建设等生态工程;建立科学的用水机制,确保河流合理的径流量,保证生态用水;实行清污分流,抓紧解决尾水出路和资源化问题;统筹安排流域上中下游生态保护,加强上游退耕还林还草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控制水土流失。

(五)强化监管,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坚持依法治理流域环境,完善法制,强化执法,坚决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一是完善环境立法。针对一些企事业单位偷排漏排、污染严重的问题,要落实胡总书记的指示,在环境立法中加大处罚力度,重点解决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针对立法空白,按照培炎副总理的要求,加快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电子废物污染防治法规的进程;各地也要针对当地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制定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为严格执法奠定基础。

二是积极推行排污许可证。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实施细则,今年,重点流域要加快实施以水环境容量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抓紧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明年要禁止无证排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对不能达到排污标准的,对未经环保审批或违规审批的排污单位,一律不分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核发排污许可证。

三是继续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重点流域要以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小造纸、小酿造、小化工、小印染、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违法排污行为,重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凡是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要限产限挑,逾期不能达标的要坚决关闭;各地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年底。对执法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打击环境违法的行动要长期坚持下去,通过加大打击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惨痛代价,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

四是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是落实企业“谁污染谁治理”法律责任的重要手段,是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发放排污许可证、征收排污费、实行环境监察的重要依据,是建立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基础,是提高环境监管水平的基本要求。重点流域内的重点排污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都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在线监测装置是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购置在线监测装置的经费主要由企业承担,工业污染治理专项资金要给予适当补助。

(六)加强基础工作,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增加环境管理透明度,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创造条件。

一是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流域水质监测网络,共享监测成果,统一环境信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监测,抓紧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环境监测体系。

二是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为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环境信息提供全面服务。各级环保部门要公开重点流域水质、省(市)界断面水质状况、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重点企业环境行为、限期治理企业等信息;要定期公布重点流域“*”计划实施进度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三是建立环境应急体系。要制定流域突发污染事件和环境敏感区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应急设备,保障信息畅通,建立专家和技术支持系统,提高流域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变能力。

四是加强水环境功能区和跨界断面水质管理。水环境功能区是根据不同水域的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而确定的。我国水环境功能区已经划定。今后,要改革水质评价标准,依据环境功能的要求,确定环境容量,制定水质改善目标,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排污许可证,实行目标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为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合理布局服务。要建立跨界断面水质监督、监测和联防机制。

五是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要继续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要加强环保培训,提高各级决策者、广大居民、中小学生和孩子们的环保意识;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形式,加强环境宣传,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大力宣传保护环境的好经验;积极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强化对环境问题的深度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市域社会治理规划篇(7)

关键词: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谐;可持续发展

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场所,不仅为人类提供了重要的物质资源,而且还在给予人类物质关怀的同时潜移默化了人类的思想。城市规划是人类调控城市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双刃剑”,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也同样带来了很多问题。

环境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因素[1],从广义建筑学的角度看,城市也是环境的组成因子。然而,在当代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城市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环境保护的研究已迫在眉睫,环境学也成为当代社会的最大显学。

在人类最为积聚的城市中,也是环境矛盾最为尖锐的地方。而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导——城市规划,必须融入环境保护学科的相应研究,因此,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研究是基于城市规划和环境学这两门交叉学科的新研究方向,是寻求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环境的新途径。

从现象上看,城市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居住拥挤、公园绿地少所引起的生活质量下降上,而这种质量的持续下降又最终导致了城市的衰落[2]。另外,由于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又引发了城市交通拥挤、空气污染、污水处理、垃圾堆积等一系列城市问题

从本质上看,这些都是由于城市发展过程中对于城市规划的认识问题所引发的,尤其是表现在城市规划领域中对于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往往片面的依照“人口——性质——规模——布局”的模式来规划城市[3]。

所以,在当代的城市化进程中,世界各国的规划工作者已普遍认识到,以形态环境为基本对象的城市规划必须同时要考虑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只有在城市规划上考虑环境问题,才可以从根本上防止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并有利于环境的逐步改善。

目前,我国的经济和城市建设活动空前繁荣,然而,由于在城市规划和建设领域缺乏相应的环境控制和环境规划,在许多城市的总体规划中,对环境保护的论述往往还只停留在各个污染点治理的描述上,这种观念已无法应付日益复杂的城市环境问题。所以,城市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控制。这样也直接影响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在城市规划领域加强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理论和控制手段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我们将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理念应用在这项研究上,重点分析了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其根本的目的就在于建设和谐的环境、和谐的城市,并最终实现天人合一的和谐社会。

1理论基础

1.1当代城市规划理论

(1)“反规划”的思想;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人们应该要考虑保护什么,不是要考虑盖什么。所谓“反规划”,就是要考虑哪些东西是不能动的,1000年不能动,1万年也不能动的。

——俞孔坚

“反规划”的思想是由北京大学俞孔坚等研究学者提出的,其基本含义是:我们在考虑城市新物质建设的同时,必须要意识到人也需要自然的服务:新鲜的空气、干净的水、休闲、体育、审美等等。而这些并不是由我们人造的,而是大自然积累下来的。

“反规划”的意图就是:如何先保护大自然的这个生命之树,而后再思考城市、建筑等,因为,这些都是这个生命之树下的果实。

(2)“田园城市”与“广亩城市”:

这两者是当代生态城思考的基点,也是在城市规划领域中对于环境保护问题思考的最好体现。“田园城市”是由英国著名城市规划师霍华德提出的,主要思想是在于将城市的人造物与自然的环境同时考虑,将城市规划的人为控制与原初的自然体作为相互等同的因素,以此来控制城市规模及城市土地的利用“广亩城市”是由建筑师赖特提出的,主要思想在于为单位性因子提供标准的配给,以系统论的观点来思考城市,用单一的标准结构控制整体城市的环境。

这两个途径分别从区域和自身活力的角度形成了城市规划中对于环境保护的策略,都体现了环境和谐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对于当代的城市规划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2环境伦理学

在人与动物、花草及所有造物的关系中,存在着一种完整而伟大的伦理,这种伦理虽然尚未被人发现,但它最终将会被人们所认识,并成为人类伦理的延伸和补充⋯⋯毫无疑问,使人与人的关系文明化是头等大事。一个人首先必须做到这一点;人类的精神护法为了确保这一点而暂时忽略了对其他存在物的关心,这是无可非议的。这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可以说是苟日新,日日新。但是,使人与自然的关系文明化也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方面,所有的工作都有待我们从头做起。

一一雏克多·雨果

当人类历史蹒跚进入20世纪中期时,地球自然生态和人类精神生态呈现出重重危机,人与自然关系的诸多问题引发了西方思想文化领域的反思和自省。特别自20世纪70年代始,历史、哲学、法律、社会学和宗教等很多人文学科的研究,都显现出“绿色化”态势。在社会领域,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环境保护运动作为“新社会运动”(NewSocialMovements)的一支,与反战运动、民权运动、妇女运动等一起席卷欧美,向西方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发起挑战。改变过去主宰文学研究的“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批评立场,代之以“生态中心主义”的批评。并且在竭力完成一个“朝向以生物为中心的世界观的转变”。

回顾整个环境伦理学的发展历史,其研究的核.心依然是有关“环境身份”的确定问题[4]。身份认同是一切文化的基础,因而,在环境伦理上有关身份的问题同样具有着重要的作用。用和谐的理念为环境身份问题设定了全新的归属,同时也为城市规划中有关环境问题的思考指明了新的方向。

2实证基础——当代城市环境问题的调查

认为单纯的物质没有价值的假定,使人们对待自然和艺术的美缺乏尊敬。当西方世界都市化的过程迅速发展,需要对新的物质环境的美学性进行最精微和最迫切的研究时,认为这类观念没有考虑价值的说法达到最高潮⋯⋯由此产生的两个恶果是:(1)不顾每一个机体和环境的真正关系;(2)不顾环境的内在价值,而在考虑终极目的时,环境的内在价值是必须充分估计进去的。

——A.N.怀特海

正如怀特海所说的那样,当代中国的城市化也遭遇着同样的苦境。以下就是这样一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和事实:①水体污染: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工业的飞速发展,大量的污水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致使水环境遭到严重的影响。全国有监测资料的1200多条河流中,850多条受到污染。②大气质量严重恶化:城市中的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以及石化燃料的大量使用,将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质排人大气层,使大气质量严重恶化。而由大气泻染引起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更是直接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③固体废物污染:人类的生活和生产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由于我国的固体废物露天堆积,全国有2/3的城市处于垃圾的包围之中。固体废物到处堆放,不仅有碍观瞻、侵占土地、传染疾病,而且在自身严重污染环境的同时加剧了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④噪声污染:随着我国城市工业、交通运输和文化娱乐事业的快速发展,噪声扰民的现象愈发突出[5]。本文研究的实践对策正是基于上述的环境危机,近几十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开始运用科学的规划指导城市建设。结合我国实际,按照“五个统筹”以及环境保护所采用的“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总方针和总战略,通过在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研究,城市规划领域中应主要采用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践对策:

(1)城市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应将环境、人口、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城市布局协同考虑。

这些准备工作是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它包括:城市的自然环境资料,例如地理位置、生态环境、气象、水文等;城市的社会与经济状况,如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等[6];环境状况的调查分析,如大气、水体、噪声的监测资料,固体废物的来源与历年累计量,对污染的治理状况等;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与功能区划等。(2)城市规划应同时编制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城市大气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功能区划并按拟定的环境目标计算各功能区最大允许排放量和削减量,从而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在对水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最大允许排放量并确定最佳治理方案[7]。根据我国水污染的具体情况,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应该通过改革落后的生产方式,采用少废、无废工艺实现清洁生产,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和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修建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最终达到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环境目标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与处理、处置指标体系并制定最终治理对策。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处于固体废物包围之中,解决固体废物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的目的是依据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城市规模对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处理并循环利用。进人新世纪在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中注意“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3)城市规划编制应将整体环境“区域化”及“节点化”。

区域化就是将城市的环境放到整体的区域中进行思考,用体系和城市群的概念来分析城市环境[8]。从宏观的角度把握整体的城市,用辨证的思维来思考城市环境。

节点化就是将环境具体化,用相应的尺度来将环境形成特定的可计量模型,为新科技手段的介入提供相应的条件,通过具体的实验结果来进行城市的节点性刻画。

(4)城市规划编制中环境问题思考的途径:

在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的结合上,根据我国实际,并以现时的技术手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将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结合得更深入一步:①在城市总体规划或次区域规划层次上,确立环境限制是城市或区域发展限制性因素之一的观念,并通过对主萼的环境限制因素及潜在的污染源的分析,合理界定城市的规模,选择适合的用地和人口分布交通运输方案。②在改造和城区重整规划中,尽一切可能改善环境质量,包括完成基础设施的配套,降低太高的容积率和人口、居住密度,增加城市空间和绿地,消除用地布局不当如工业与居住相邻引起的环境干扰。③在郊区发展中,通过对非建设性用地的功能区划,确定生态保护区和敏感区、景观敏感区,保护其不受城市化的不利影响。④在市政详规层次上,将污水管网的设计、污水厂与环境影响评估结合起来。

4实例分析

4.1香港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策略

香港是有着巨大密度的城市,在城市规划中很好地进行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研究,并且,也提供了有显著成效的相应策略,对于我们的城市规划实践有很大的借鉴价值,以下是其主要的实践策略:

(1)降低建成区的建筑密度,尽量提供绿地以改善环境素质。

(2)将污染大以及具有潜在危险的工业迁往中心区以外的适当地区。

(3)设置纾缓区,使居民免受来自交通干线的噪音和黑烟滋扰。

(4)对近郊受采石场影响的地区加以整治,改为康乐或适当的社区发展用途。

(5)制订一个整体的、长远的“土地用途~运输——环境规划”大纲,使政府能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按照大纲的建议,提供必需的土地和基础设施。

(6)自然环境保护策略:包括“维持现状策略”和“执行策略”。“维持现状策略”通过分区的方法限制土地用途。“执行策略”则利用立法方式指定某些地点为受保护地区,然后通过一个资助管理计划,保护独特的风景区。

(7)发展管制策略:这套策略是用于管制土地用途的类别和发展形式。

(8)建设郊野以及城市公园并通过《郊野公园法》确实加以保护。

4.2反规划之台州案例

该项目是由北京大学俞孔坚教授主持的反规划实例,俞教授多年来从事“反规划”与生态基础设施的理论与实践,该项目是一项从区域到城市地段的跨尺度规划案例。以浙江省台州市为例,运用“反规划”途径,首先进行不建设区域的规划,以保障大地生命系统的安全和健康;应用景观安全格局理论和方法,建立一个生态基础设施,满足生态防洪、生物保护、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和游憩等综合功能需要。如同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保障居民获得的社会经济服务一样,区域和城市的生态基础设施保障城市居民能持续获得生态服务。

5结束语

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和谐、美好的环境下,希望我们所居住的城市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本文所谈论的在城市规划领域中有关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也正是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

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问题归结起来都是相关于“人”的问题,对于人类自身的思考是这些问题的最根本的出发点,在城市规划中研究环境保护问题,就是要寻求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为人类自身聚落环境的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路线口。最终,实现时间与空间的、历史与地理的、城市与环境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家骅.环境史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2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3纳什.大自然的权力[M].青岛:青岛出版社,1999.

4根特城市研究小组.城市状态[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5董鉴泓.中国城市建设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6沈玉麟.外国城市建设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

7简·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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