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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节税技术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8 17:08:39

税收筹划的节税技术

税收筹划的节税技术篇(1)

关键词:现代企业;纳税筹划;基本技术;尺度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无论什么样的企业,从其本身利益出发,总是希望能少缴税,但是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必定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所以,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纳税节约的纳税筹划活动势在必行。

一、明确纳税筹划的涵义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又称为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纳税策划等。它本质上是企业为实现收益最大化对涉及税收的经济事项进行安排,是企业独立自利的体现,也是企业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纳税筹划必将成为现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划清纳税筹划与偷税的界限

《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虽然企业纳税筹划的结果与偷税一样,在客观上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偷税是指企业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少缴或漏缴税款,而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通过事先的设计和安排而规避部分纳税义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而纳税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善意利用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不违反税法;偷税行为往往要借助于犯罪手段,如做假账、伪造凭证等,而纳税筹划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因此,不论是站在纳税人的立场上,还是站在立法者的立场上,准确地判断“纳税筹划”与“偷税”都是很有必要的。

三、灵活运用税收筹划基本技术

纳税筹划技术是指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缴纳税额尽量少的税额的技巧,灵活运用纳税筹划基本技术是现代企业纳税筹划成功的基础。

(一)免税技术

免税技术是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免税技术属于绝对节税,技术简单,但适用范围狭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免税技术手段主要运用尽量争取更多的免税待遇及尽量使免税期最长化的方法。

(二)减税技术

减税技术是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减税技术具有与免税技术一样的特点,也属于绝对节税,技术简单,但适用范围狭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减税技术手段主要运用尽量争取更多的减税待遇并使减税最大化及尽量使减税期最长化的方法。

(三)分拆技术

分拆技术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或收入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或在适用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和减免税政策的多个项目之间进行分拆的纳税筹划技术。分拆技术应用了税基式筹划原理,适用范围狭窄且技术复杂。分拆技术的要点主要是分拆合理化及收益最大化。

(四)扣除技术

扣除技术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扣除技术既可绝对节税又可实现延期纳税,技术较为复杂,但适用范围较广,具有相对稳定性。扣除技术的要点主要是扣除项目最多化,扣除金额最大化,扣除最早化。

(五)税率差异技术

税率差异技术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减税收的纳税筹划技术。税率差异应用了税率筹划原理,适用范围较大,但技术较为复杂。税率差异技术手段主要运用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及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方法。

(六)抵免技术

抵免技术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绝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抵免技术运用了税额筹划原理,技术较为简单,适用范围较大。抵免技术的要点是抵免项目最多化,抵免金额最大化。

(七)延期纳税技术

延期纳税技术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取得相对收益的纳税筹划技术。延期纳税技术属于相对收益筹划,技术复杂,适用范围广。延期纳税技术主要运用递延项目最多化及递延期最长化的方法。

(八)退税技术

退税技术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已纳税款的纳税筹划技术。退税技术运用了税额筹划原理,适用范围较小,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退税技术主要运用尽量争取退税项目最多化,尽量使退税额最大化的方法。

四、正确把握纳税筹划的尺度

(一)纳税筹划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纳税筹划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合法性,即纳税筹划方案不能违反现行的税收制度,不能违背立法意图。这就要求纳税筹划人员在设计纳税筹划方案时,要充分了解本国的税收制度以及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纳税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要付出一定甚至很大的代价,这就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相违背了。

(二)纳税筹划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

企业要开展纳税筹划,就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准确把握从事的这项业务都有哪些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涉及我国现行的哪些税种;有哪些税收优惠;所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中存在着哪些可以利用的立法空间。掌握以上情况后,纳税人便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或税收立法空间进行筹划了。因而纳税筹划需要具备超前意识。如果某项业务已经发生,相应的纳税结果也就产生了。当纳税结果产生后,纳税人如果因为承担的税负比较重,利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去改变结果,就会演变成偷逃税行为。如某公司老板成立公司后,由于工作需要想买辆轿车,老板从财务处领取30万元到汽车经营公司以个人身份买车,随后,车辆发生了很多费用,老板将这些单据拿到财务报销,后来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调整,不允许这些费用税前扣除,公司补交企业所得税又被处罚。但是如果该老板买车时能以公司的名义买,那这些费用自然就可以报销了。这说明纳税筹划只有提前进行才能行之有效。

(三)纳税筹划方式应逐步由模式化向个性化转变

企业纳税筹划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理论体系,在筹划方式的层面上,通过大量案例的积累,也形成了一定的模式。于是,一些企业在实施纳税筹划过程中,往往照搬现成的案例,将其他企业的筹划方法套用到自己的企业中来,虽然有时也能达到一定的目的,但由于每个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加之对其他企业在筹划过程中的细节问题不甚了解,采取生搬硬套的办法,难免顾此失彼,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因此,纳税筹划要进一步发展,就一定要走出模式化的束缚,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需要和相关政策的不断变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纳税筹划才能与企业的实际需要契合,从而实现筹划目标。

(四)纳税筹划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筹资、投资、生产经营等过程。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即利润(税后利润)最大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纳税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达到少缴税金,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是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过分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而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比如说,某企业准备投资一个项目,在纳税筹划时,只考虑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在某一个所得税税率较低的地区。但该项目所需原材料要从外地购入,使成本加大。该方案的实施可能使税收降低的数额小于其他费用增加的数额。显然,这种方案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采取以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来换取税收负担降低的筹划方案是不可取的。可见,纳税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

(五)纳税筹划应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

真正意义的纳税筹划,不是对企业财务账务核算的筹划,而是要对业务过程,即税收的产生过程进行筹划。

企业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不能只是简单地看交了多少税,怎样交税。必须要看到税是怎样产生的。要懂得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收的道理。

企业是因为有了经营行为而交税,不同的经营行为产生不同的税收,没有经营行为就没有税。税怎么交不是看账怎么做,而是看业务怎么做。业务部门产生税,财务部门缴纳税。只有纠正在税收认识上的重大误区,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才能真正达到筹划节税的目的。

如许多企业的车辆要加油,为什么很多取得的发票都是普通发票,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可能加油站的窗口没有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一般放在公司财务部门,这样给用户带来不便,客户不可能到加油站加油,再到石油公司财务开增值税发票,怎样解决这一问题?这就需要用户根据加油站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比如:企业统一到石油公司买几吨油票,开据增值税发票,车辆拿油票加油,这样可取得专用发票,为公司节省17%增值税。这就是一种管理方式,通过这种方式的管理可以达到取得专用发票从而节税的目的。

(六)纳税筹划应加强与税务部门联系

纳税筹划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进行纳税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纳税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比如纳税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况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从事纳税筹划者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性的同时,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

事实上,如果不能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纳税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体现它应有的收益。

(七)纳税筹划应加快培训企业纳税筹划人员

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具备对经济前景的预测能力、对项目统筹谋划的能力、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协作能力等素质,还必须具有遵纪守法、诚信自律的职业道德,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因此,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重视企业内部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势在必行。

总之,随着我国税收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被推向了在全面税收约束下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因而越来越多的企业寻求通过合法的途径,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这已成为企业经营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出发点。因此研究如何搞好现代企业的纳税筹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计金标.税收筹划[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苏春林.纳税筹划[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周华洋.纳税筹划[M].中国工商联合出版社,2002.

4、张中秀.纳税筹划宝典[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

税收筹划的节税技术篇(2)

关键词:纳税筹划;技术与手段;方法与应用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据调查,企业在纳税实务操作中经常出现一些问题,如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征税范围、应税收入、扣除项目和纳税筹划技术与手段的应用等。尤其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不仅结束了中国多年的内外资企业税负彼此不同的“分制”时代,同时也在“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思路下不断推进税收法制建设进程。由此可见,纳税筹划对企业利益与发展已经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通过纳税筹划不仅可以合理避税,还可以使企业得益。

一、纳税筹划概述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运用税法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权,对企业自身经营、投资等经济活动进行事前规划,以降低税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的的活动。对纳税筹划的含义理解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纳税筹划工作的质量。由此可见,纳税筹划实质就是对各种有关政策信息的一次深加工,据以调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调节其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企业不开展纳税筹划,就不能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因为,税收作为特殊的分配方式,渗入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渗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任何一个经济利益主体的决策和行为,都受到税收的影响。可以说,税收的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对纳税人而言是将其所拥有的资源向国家无偿让渡。通过税收调整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调整经济结构的合理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1、我国纳税筹划虽然不如发达国家起步早,但正逐步被广大纳税人重视和普遍采用。从纳税筹划空间看,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税种繁多,某些业务重复征税,税收政策多变,这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活动提供了空间和条件;从纳税筹划实践看,外资企业先行于内资企业,并为内资企业提供了经验,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税收利益。

2、从纳税人本身看税负沉重,只有通过事先纳税筹划,才能减轻企业税负。但是,通常出路只有偷税逃税、消极对待,压缩经济规模和合理避税三种选择。其中,偷税逃税是违法的,这种行为只能是一条“死路”;消极对待,压缩企业经济规模,最终将会导致经济的萎缩,被市场竞争所淘汰;只有进行纳税筹划,实现合理避税,这才是在依法纳税之路上的必然之举。

3、发达国家纳税筹划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借鉴。从起步时间看,纳税筹划发展较早,社会化办税程度高,早已成为企业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活动;从普及程度看,发达国家纳税筹划较为普遍,如日本、美国、德国实行由注册会计师、税务机构等专门技术人员和机构负责的制,不仅可以为企业报税业务,而且可以纳税筹划;从纳税筹划的空间看,各国课税程度和方式的不同、税本和税基的差别、纳税人概念上的不一致、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方法的差别上、税收优惠政策的千差万别和经济全球一体化、贸易与金融市场的自由化以及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生产资料的便捷流动,为跨国企业开展国际间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4、从企业国内外竞争趋势看,使纳税筹划显得更为重要。改革开放使中外企业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取胜的关键之一就在于能否降低企业成本支出。企业通过“开源与节流”可以控制成本支出,但是作为财务成本很大一块的税收支出,只能通过纳税筹划予以控制,使企业整体税负水平降下来,从而也就相当于提高了企业盈利水平。

5、从税收法律角度看,纳税筹划是纳税人根据现行税收法律规定通过对经营活动的精心安排达到税收负担最小的经济行为。如纳税人采用转嫁或转移筹划手段和《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收人代为办理税收事宜”,这就使得纳税人聘请税务人员进行纳税筹划有了法律依据。

二、纳税筹划方法与应用

(一)免税方法及其应用。免税方法就是利用经济法规的免税条件,使免税额最大,免税期最长的一种纳税筹划技术与技巧。

例一:国家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园区等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规定从获利年度起,有一定时期的免税期。《所得税法》中规定“对第三产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这就是说,如果其他条件相似或利弊基本相抵,公司完全可以进入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减免所得税。这样就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免税。

(二)减税方法及其应用。减税方法就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而直接节税的一种纳税筹划技术与技巧。

例二:设有A、B、C三个国家,公司所得税的普通税率基本相同,其他条件基本相似或利弊基本相抵。其中,某公司生产的商品90%以上出口到世界各国,A国对该公司所得按普通税率征税;B国为鼓励外向型企业发展,对此类公司减征30%所得税,减税期5年;C国对此类公司减征40%所得税,而且没有减税期限规定。经过筹划:若打算长期经营此项业务的企业,完全可以考虑把公司或其子公司搬到C国去,从而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达到节税款额最大化。

(三)利率差异技术及其应用。利率差异技术就是根据国家税法制定的税率差异或适用税率的不同,利用税率差异而直接减少税收支出的一种纳税筹划方法。

例三:甲企业准备进行1,000万元的投资,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方案A是选择投资煤炭行业,预计年利润100万元,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方案B是选择投资IT技术行业,预计年利润90万元,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经过筹划:投资煤炭行业税后利润=100-100×33%=67(万元);投资IT技术行业税后利润=90-90×15%=76.5(万元),在考虑税率差异因素后,按其获得的净利润比较,甲企业应该选择投资B方案IT技术行业,可以多获得净利9.5(76.5-67)万元。

(四)扣除方法及其应用。扣除方法就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使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尽量增加而直接节税的一种纳税筹划技术。

例四: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就存在实现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可以扣除的广告宣传费支出,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5‰,超过5‰的部分以后不得扣除”。运用扣除技术手段,很显然该纳税人就应该按实际情况选择扣除额较多的方法计税,以节减所得税额。

(五)分割方法及其应用。分割方法就是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割而直接节税或少纳税款的一种纳税筹划技术。

例五:某纳税人承包经营甲企业,且拥有对企业经营成果的所有权。假设甲企业今年应纳所得税额为20万元,按照对企业承包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则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为多少?若甲企业由5人承包经营,同样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假设5人均分,则每人年纳税所得额为4万元。一个人承包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若5人集体承包,运用分割技术手段,这时5人合计要纳个人所得税又是多少?二者对比后少纳税额是多少?经过筹划:一个人应纳所得税额为63,250元(200000×35%-6750);5个人合计应纳所得税额为38,750元[5×(40000×30%-4250)]。筹划后不难看出,一个纳税人“分割”为5个纳税人后减少税额为24,500元(63250-38750)。

(六)延期纳税方法及其应用。延期纳税方法就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而相对节税的一种纳税筹划技术。

例六:我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障费用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另例,某公司在对外扩张中,在外地设立分支销售机构(属于子公司),母子公司之间属于正常的销售行为,且实行单独结算货款。要求二者之间关联价格要合理,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站在纳税筹划的角度,对于上述情况,该公司可以采取赊销、分期收款或委托代销方式,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七)退税方法及其应用。退税方法就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使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已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一种纳税筹划技术。

例七: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所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这就是一种奖励性退税。

总之,企业纳税筹划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种多样的技术方法、技术技巧与手段。企业在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中不仅要掌握企业所得税法的内涵及纳税优惠政策、税率、税前扣除等方面内容,还要注意纳税筹划技术与手段及其在纳税筹划技术平台下各种技术方法的综合运用,同时,更要注意各种纳税筹划技术的要点及其适用性,以减轻税负。

(作者单位:大连海洋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方昌飞.新企业所得税法操作实务[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

[2]李晶.基于税收筹划角度的纳税服务体系创新[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0.1.

[3]陈丽霖.纳税筹划的思维方式探析[J].财会月刊,2009.11.

[4]沈肇章.新企业所得税法反避税条款解读[J].经营与管理,2008.7.

税收筹划的节税技术篇(3)

关键词 新企业所得税法;优惠政策;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通过对财务、投融资、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的安排或选择,对纳税义务作出规划。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它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有显著变化。企业应充分利用新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下的纳税筹划空间

纳税筹划的空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筹划时可以进行操作和选择的空间。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着广泛的筹划空间,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所得税减免税方面的筹划空间

减免税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本文将介绍两方面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对于资金普遍紧张的企业来说,有着很大的筹划空间和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基于税基式减免优惠的筹划空间

(1)免税收入方面的筹划空间

新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因此当企业有一定的闲置资金,且其它项目收益率略高或相等的情况下,可优先选择权益性投资或购买国债,以实现该投资收入为免税收入的节税筹划。

(2)加计扣除方面的筹划空间

新税法规定企业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加计扣除,及主要表现为:新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对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可充分利用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产品研发方面进行纳税筹划,比如尽可能地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等,以便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加计扣除,达到节税的目的。

2 基于税额式减免优惠的筹划空间

农业是弱势产业,世界各国一般都对农业实行特殊扶持政策。新税法保留了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为了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对技术革新设定了优惠条款,也给企业带来了纳税筹划的空间,即新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具体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过渡性优惠的筹划空间

为保持税法的严肃性和连续稳定性,避免因新税法的实施使企业的税负产生较大的波动,新税法制定了对原来享受优惠企业的过渡性优惠政策。即新税法规定的区域优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5+1地区”即五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上海浦东新区,这些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类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同时新税法规定,原享受定期优惠的企业,一律从新税法实施年度起,按原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和年限开始计算免税期。此外,新税法实施后,对已经批准设立并依法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给予过渡性照顾。

二、我国企业所得税基于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方法及应对策略

现行税制的优惠形式多种多样,存在的空间也较多,因此,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其具体筹划工作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一)基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方法

1 基于税基式减免优惠的筹划方法

(1)免税收入方面的筹划方法

新企业所得税将国债利息收入、权益性投资收益和非营利组织收入作为“免税收入”予以所得税优惠,则企业可以加强对可取得免税收入项目的投资。当企业有闲置资金时,可以与其他投资项目进行比较,准确估计项目的收益率,在取得同等收益率的情况下优先购买国债和权益性投资,筹划时,要分清非营利性组织的非营利收入,未分清的将不能视为免税收入。比如企业有一笔闲置资金,若买三年期国债则年收益率为5.74%;若有一可投资项目的年收益率为7%,但其不为免税收入,则该项目实际年收益率为7%×(1-25%)=5.25%可见该企业应优先选择购买国债。

(2)加计扣除方面的筹划方法

企业应当充分运用纳税筹划,有效地获得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所给予的资金支持。如企业外购专利技术的费用,只能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在规定年限内直线摊销。然而如果企业与科研机构采取联合开发的方式,则技术开发的费用不仅能够在税前一次性扣除,而且可以获得实际发生额50%的所得税税前加计抵扣。由此可见在不延误企业产品技术改造时机和具备自行研发能力的情况下,虽然实施自行研制可能要付出更多的开发费用,但无疑能够比外购技术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而且税收优惠甚至会超过多付出的开发费用。

2 基于税额式减免的纳税筹划方法

对农林牧渔业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另外,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对基础设施投资实行税收优惠也非常必要。因此,如果纳税人要享受行业定期减免优惠,可以选择政策鼓励和扶持的项目,即企业可增加对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等的投资。企业可根据有关部门制定的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理解、把握这条优惠政策的条例细则,实行最优节税筹划。

(二)积极利用过渡性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新税法给予了某些特定的地区和特定的老企业一定的过渡性优惠政策,及表现在特定区域的过渡优惠政策和定期优惠政策。一方面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可以利用过渡优惠期,借壳经营。对此可进行此种纳税筹划:假定A公司是享受低税率的企业,目前有新业务要新设公司,则可考虑暂不新设,用老企业做新业务,或通过买壳的方式接受一家名从实亡的企业,通过工商变更作为子公司,以享受5年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国家为了适应各地区不同的情况,针对以一些特定的地区制定了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应在注册地选择上多花工夫,最大限度的实现节税。

税收筹划的节税技术篇(4)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 筹划

一、在纳税筹划中利用收入费用筹划节税

首先,缩小应税收入。对销货退回及折让,应及时取得有关凭证并作冲减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以免虚增收入;年度计算收入总额时,对预收货款、应付账款等项目也应予以减除,防止错记为收入。其次,增加免税收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多余周转资金在选择对外投资方式时,可以考虑选择国债或符合条件的股票、债券直接投资。再次,延缓收入确认时间。我国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款凭证当天确认收入;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销货方式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确认时间;而预收款销售商品,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这样,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时间来加以筹划,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达到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利益。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都是以营业收入作为基础计算扣除限额的。如果将企业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企业的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就增加了一次营业收入。在整个企业的利润总额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获得提高。特别地,对于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这对于新成立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又增加了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契机。

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企业从节税角度,可适当提高职工工资标准,超支福利以工资形式发放。高新技术企业最具创造价值的是研发人员,由于研发人员的需求个性化、多元化,所以对其进行薪酬设计时应突破单一的现金形式,根据不同层次员工的不同需求确定不同的薪酬体系。核心层研发人员的精力主要在于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对这类人员的薪酬激励应以股权激励为主,兼任企业董事或监事职务的内部职工,可将其报酬计入工资薪金。持有本企业股票的内部职工,可将其应获股利改为以绩效工资或年终奖金形式予以发放。

二、在纳税筹划中规划筹资方式节税

从税务筹划的角度看,企业筹资方式主要分为债务性筹资和权益性筹资。金融机构贷款、债券等债务资本筹资方式主要是通过扩大借入资金,增加利息,以财务费用在税前进行冲抵,从而减少企业税负。特别是税前还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企业的实际税负更是大大降低,但负债筹资在减税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权益资本筹资主要是指发行股票和自我积累。发行股票财务风险较小,不用负担固定的利息,但发行股票的筹资费用较高,发行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资金占用费即普通股股利必须在所得税税后分配,企业的税负压力大,通过股票筹资获得的节税收益非常有限。自我积累的资金主要是税后利润,不存在利息抵扣的问题,无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自我积累资金速度慢,资金的使用者和所有者是同一个主体,无法分摊和转嫁税负,很难进行税务筹划,企业要负担全部的税负。并存在重复征税,已经征税的利润再次进行投资获利后,仍然需要缴纳税额,税赋压力最大,很难进行税务筹划。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筹资的纳税筹划时,应充分考虑自身资本结构的特点,注意资本结构的变化带来的收益和风险及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切忌盲目追求税赋最轻而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在平衡风险收益的基础上尽可能节税。

三、在纳税筹划中利用税收优惠条款节税

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这些规定都说明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是扶植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要结合自身条件对这些规定加以充分利用,这不仅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还有利于我国科技水平和科技创新发展能力的提高。

税收筹划的节税技术篇(5)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 税收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次企业所得税改革统一适用税率,统一税前扣除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反避税措施等,这些举措无疑将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研究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探讨法条中可利用的纳税筹划空间,设计切实可行的未来经营策略来争取新的税收优惠以减轻总体税负,是企业在新法过渡期的最应该关注的问题。

一、税收优惠政策改革对企业传统纳税筹划方式的影响

1.对纳税人利用外资身份筹划的影响

旧企业所得税法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能享受到税收政策上的超国民待遇,所以历来有许多内资企业利用各种手段转变为外资身份以图节税。据调查,国内着名企业新浪、网易、金蝶、联通、裕兴等公司都是利用国际避税地注册经营的典型。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上述优惠政策,很多过去简单地通过改变企业身份就能享受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失灵。此次纳税人身份的统一即意味着两者税收待遇的统一,将使得以往常见的内资企业通过资本旅游至国际避税地注册企业再返回国内投资、或者直接借用外籍或港澳台人士身份等方式成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筹划途径都将失去意义。

2.对企业登记注册地点筹划的影响

旧税法的税收优惠,以区域优惠为主,优惠主体包括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所以,新设企业在选择登记注册地点时,往往首先考虑这些地区以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的优惠。而按照新税法的规定,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前已经设立的企业可以在5年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外,上述优惠已经取消。由于这些地域性优惠政策的取消,原来靠在特定区域成立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包括通过打球、贴上高新技术企业标签就能获取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无效。

3.对职工数量筹划的影响

原有税收政策要求吸纳特定人员就业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如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求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方能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要求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方能暂免征收所得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要企业聘用规定的特定人员,其所支付的工资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取消了对安置人员比例的限制,降低了税收优惠门槛,企业利用职工数量进行税收筹划的方式也就失去意义了。

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思考

根据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投资产业选择的税收筹划

旧税法规定,只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而新税法对这一规定不再作地域限制。新规定说明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是扶植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要结合自身条件对这些规定加以充分利用。在企业设立之初就要优先考虑是否有涉足高新技术产业的可能;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创业投资企业也要优先考虑有投资价值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这不仅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还有利于我国科技水平和科技创新发展能力的提高。

2.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优惠政策,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已失去“区域优惠”,如对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创业投资机构、非营利性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林牧渔业投资的税收优惠。因此,过去企业对不在此类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通过公司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给位于此类地区并享

受税收优惠的关联企业,来谋求税负的减轻的方法就不再适用,企业可以积极争取投资于符合国家鼓励引导的产业项目以获取税收优惠。

3.对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税收筹划

新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并且,新税法将优惠范围扩大到所有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企业,同时取消安置人员的比例限制,这样企业可以通过聘用特殊就业人员减轻企业的税负。因此,电力企业应结合自身条件尽可能多的安排这样的职工就业,一方面这些职工为企业创造了利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企业可以在一定的适合岗位上尽可能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或残疾人员,促进了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4.利用过渡期的税收筹划

新税法对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可以按旧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和期限继续享受至期满,但因没有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企业,优惠期限从新税法施行年度起计算。因此,享受过渡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把利润提前到减免期。具体措施有:提前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把费用分摊到以后,如将广告费后延、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将计算的折旧递延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将研发费用尽量计入无形资产递延到以后纳税年度摊销等。

三、结束语

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种理财手段,可以为企业节税,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壮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但也存在税收筹划不当违法偷税的风险。因此,纳税人只有在正确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熟练掌握和运用税收筹划的方法,遵循科学的税收筹划原则,才能真正取得税收筹划的成功,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林婷.解读新企业所得税与纳税筹划[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7,(3).

[2]杨宏.新企业所得税法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考[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5).

[3]刘爱明,刘冬荣.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纳税筹划途径的影响及其对策探析[j].经济导刊,2007,(10).

[4]李长照.新企业所得税的5大变化[j].上海国资,2008,(1).

税收筹划的节税技术篇(6)

关键词:税收筹划;思路;方法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0015101

1 税收筹划相关知识

(1)税务筹划的概念。所谓税务筹划就是纳税人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自己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而使用的方法,它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税务筹划本身不单纯是一种财务行为,而是和企业的经营行为息息相关,是一种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它贯穿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税务筹划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税务筹划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法的前提下,通过一些技巧对单位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以达到减少所缴税款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狭义税务筹划是在遵守税法前提下并适应政府税收政策下采用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对单位经营活动、投资分配进行的科学、合理安排,并达到合理节税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2)税收筹划的特点。①合法性。税收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规划布局均体现在税法的具体条款上,而企业税收筹划,则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以税法为依据。企业应严格区别避税漏税和合理避免的概念,要以税法为依据,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做出缴纳税负最低的抉择。②事前筹划性。企业都是先发生经营行为后纳税,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可以一定程度上控制税负,也就是说进行科学的事先筹划安排,如利用税收优惠规定,适当调整收入和支出,对应纳税额进行控制等。③目的性。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一种方法是选择低税负,另一种是延迟纳税时间,以此提高企业成本优势,为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胜利提供保障。④多样性。国家的税种多种多样,而且相互关联,有时某个税种缩减了,却引起其它税种增大,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我们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综合考虑,着眼于整体去降低企业税负。

(3)税收筹划的技术方法。①免税技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利用国家免税政策成为免税人。②减税技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利用税收政策降低计税依据,减少应纳税额。③税率差异技术。④扣除技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量增加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来尽量节税。⑤抵免技术。⑥退税技术,纳税人满足退税条件退还已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技术。⑦延期纳税技术。⑧分割技术。⑨汇总(合并)技术。指通过兼并经营亏损,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以及汇总(合并)达到法定减免界限而降低税负的技术。

2 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在快速发展,但同时,垫资、让利、压价、拖欠等问题也在施工企业中屡见不鲜,严重阻碍了我国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为了拉到业务,不惜一再压低价钱,甚至垫付施工款项,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更是导致企业自身资金紧张。此外,因为价钱的压低,工程利润相对不大,加之应收账款产生的坏账,加重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为了筹集资金,施工企业采用内部集资、银行贷款或是企业间拆借资金等方式,进而加剧了企业资金成本,同时也更加缩小了利润空间。这种情况之下,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和税收筹划来缓解压力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3 市政施工企业中的税收筹划

3.1 合理控制税收风险

任何一个企业在进行纳税的业务过程中,都要时刻面临着纳税的法律风险,这需要我们准确掌握相关税收的政策法规,方便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遇到的税收问题。而税法只能是一个原则,不可能把每一家企业具体的事情上升到一个高度,专业的判断还需要企业来做。税收风险存在于税务处理过程,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控制企业的税收风险是必然的过程,在税务交流和交换意见的时候,不要问一个人,要从不同的渠道和层面获得不同的信息,这个信息获得的过程中,往往出现失误或者偏差,就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3.2 营业税的筹划

(1)合同签订类型、金额以及注明事项都会对企业营业税造成不同影响。如土石方工程需要的大型挖掘机、装卸机,租赁业务营业税税率是5%,建筑业营业税税率是3%,如果签订的是分包合同,按照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营业税金可以减免许多。在合同设计时,双方要把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尽量都考虑进去,确定一个保守的价格,等待工程结束后,按结算价计算缴纳税金,尽量少缴印花税。

(2)工程决算时,把握好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规定的日期内尽可能的推迟营业税申报时间,争取最大时间价值,缓解单位资金压力。

3.3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1)折旧年限的选择。施工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时应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不应采用高于税法的年限,这样可以及时将折旧费用计入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对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征收、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办法,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建造合同准则》,施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合同收入与费用。据此,企业在前三个季度尽可能地少确认收入,可以延缓支付所得税,从而减少资金压力,节约资金成本。

参考文献

税收筹划的节税技术篇(7)

[关键字]新会计准则;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一、引言

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逐步发展,税收筹划已日益成为房地产企业实现成本降低、效益增加目标的重要选择。实际上,会计是税收的基础,税收筹划正体现了纳税人对会计和税收环境的反应和适应,因此,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必然对我国税收和税收筹划有重大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的重要经济增长点,是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被认定为“暴利行业”的房地产近年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税务总局也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出台了相关文件,并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2007年,国家出台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要进行全面清算的规定。2008年,国家增加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比例。2009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出台了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救市”政策,不仅改变了预缴方法,且降低了预缴率,项目计税毛利率也下降5个百分点。2010年春以后,各地房价纷纷上涨,为了维护楼市稳定,国家又加强了对其的税收监管:进一步明确完工产品的确认条件;进一步细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房地产开发从立项、建设、销售到使用涉及十多种税,占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实体税税种的50%左右。房地产相关人士甚至认为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将被课以最高达73%的税收。可以说,房地产在我国是一个重税行业。面对国家严格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同行业对手的激烈竞争,为了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房地产企业自然有实施纳税筹划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二、房地产业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优化安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既合理又合法地减税、节税,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的财务筹划活动。

(一)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分析

目前,我国在房地产开发、转让、保有、出租等诸多环节分别征收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其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十多种税。

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较多,税负较重,主要财税特点如下:

1.房地产企业复杂的多元化业务需要精细的财税管理。房地产企业的主要开发经营活动包括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房产建造、工程验收、经营销售等,其经营内容广泛,经营业务多元,投资主体复杂,多样化的经营活动需要复杂而精细的管理流程和财税管理模式与之相适应。

2.房地产企业资金筹集多元性、现金流转复杂化。房地产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包括预收购房定金或预收建设基金、预收代建工程款、土地开发及商品房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其他经济实体联合开发的投资、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等等,资金筹集方式多样,现金流转复杂。

3.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结构复杂。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主要有征地拆迁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开发间接费等。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土地转让成本、商品房销售成本、配套设施销售成本、出租房产经营成本、出租土地经营成本等。由此可见,房地产企业涉及的成本费用结构特别复杂。

(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技术

房地产企业由于业务范围广,经营活动复杂,因此,采用的筹划技术也是多种多样,根据其行业特点和经营业务,对其采用的筹划技术可以归纳如下:

1.税基筹划技术

房地产开发占用资金量大,需要不断筹措资金才能维持其开发能力,而资金筹集中的税收筹划集中于如何降低税基。银行贷款筹资、发行债券筹资等都是债务融资方式,可以利用利息抵税效应减低税负,而发行股票筹资则属于权益资金模式,只能按税后利润分配,不能有效降低税基。

2.收入实现技术

主营业务收入的筹划,其切入点是运用实现技术,合理控制和确认收入的实现,减低税负。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税收政策对其收入的约束是相当严格的,预售收入也要按预计利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房产销售定金、预收房产款都要纳入收入总额缴纳营业税。

3.费用摊销技术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周期长,通常是跨年度经营,税收筹划人员应该充分考虑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比如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或费用化问题;突破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的税前列支限额的限制,及时确认能够当期扣除的损失等等,都是运用摊销技术的重要筹划内容。

4.转化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自行独立开发、销售房产这一传统经营模式外,还可以采用合作建房、代建房等形式多样的经营模式,转化技术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其效果非常显著。

5.规避平台筹划技术

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存在着明显的税率跳跃临界点。对此,可以利用规避平台筹划规律进行筹划节税,其关键性的操作就是控制增值率,可以通过对价格和扣除额的调节来实现。

三、新会计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

与房地产企业相关的有九大会计准则。本文将尝试在与房地产企业有直接相关性且涉及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四大会计准则下对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研究,四个准则分别是《投资性房地产》、《建造合同》、《利息费用》和《收入》。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

投资性房地产转让或出租业务中所获得的转让收入或租金收入将涉及不同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房地产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目的多数是用于出售,房产出售涉及一项重要税收,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对土地增值税的筹划,关键点在于控制增值额,而增值额就是转让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调节房产销售价格和扣除项目金额来实现土地增值税的筹划。一是合理制定房地产的售价二是尽量提高扣除项目的金额。房地产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时,在免税临界点附近,收入增加或成本费用减少的金额将小于税收增加的金额,得不偿失,是纳税。当售价或其他扣除项目金额处于纳税时,应采用降低售价或增加其他扣除项目金额等办法,使其摆脱纳税,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当然,在增加其他扣除项目金额时,应注意税法对可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

(二)《建造合同》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

建造合同准则是新会计准则的第15号准则,它与房地产行业直接相关。该准则主要强调的是对代建房的规范,目的是用于规范房地产建筑商建造工程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对房地产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新准则和旧准则相比,建造合同准则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但对建造合同的修订和完善,也为房地产企业带来了更多的筹划空间。房地产开发形式多种多样,比如有自主开发、代建房和合作建房等。税法对各种建房方式进行了界定,不同建房方式的税收待遇是存在差别的,因此房地产企业运用这些特殊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其节税效果是很明显的。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独立开发项目出售的,不仅要按3%的建筑业劳务对建造行为缴纳营业税,房地产销售时还得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缴纳土地增值税和按5%的销售不动产行为缴纳营业税,除此之外,还要按实际缴纳营业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法附加。很明显,房地产企业以自主开发形式开发房地产税负相当重。然而,我们有时可以通过选择代建房和合作建房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以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负。

(三)《借款费用》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

《借款费用》准则规定,凡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不能直接予以资本化,而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准则着重解决了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尤其是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和金额的计量问题。借款费用准则下企业的节税途径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当企业处于亏损年度或有前五年亏损可抵扣时,利息支出应尽早资本化;当企业处于盈利年度,利息支出尽量予以费用化,可以降低土地增值额和加大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房地产企业应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免遭税务机关对超额利息的剔除;同时,企业还得注意利息支出的合法性问题。

(四)《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收入准则完善了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严格的收入确认条件也为房地产企业的延迟收入确认时间带来了税收筹划空间。

1.分期收款的税收筹划

根据有关规定,不动产的销售以不动产的法定所有权转让后确认收入。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值普遍较高,买方市场一般很难一次清购房款,分期收款销售房产就成了房地产业的一大营销策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体现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企业不能按销售价格总额确定收入,会计人员应对估计不能收回的,不能确认收入,已经收回部分价款的只将收回部分确认为收入。所以,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分次确认收入,并相应地分次结转成本。这样,企业延迟了收入确认时间,也就意味达到了延迟缴纳各种税款的目的,起到节税的作用。因此,我们建议房地产企业合理利用分期收款的方式达到税收筹划目的。

2.预售房款的税收筹划

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结算方式复杂,往往采用预收房款这种方式解决房产开发的部分资金不足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房地产,收款的当天会发生营业税的纳税义务。然而,企业收到向其他往来单位的借贷款或者企业收到由其他往来单位的归还借款,收款的当天是不会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因此,对预收性质的房款,企业可以与客户商量签订协议,将预收购房款在账上处理为往来单位垫付款,则能推迟营业税确认的时间,从而起到延迟缴纳营业税的筹划效果。同时,也延迟了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的缴纳时间。一方面解决了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不足问题,另一方面,企业还获得了税款资金的时间价值,筹划成果非常明显。因此,我们建议房地产企业合理利用预售房款转化技术达到税收筹划目的。

[参考文献]

[1]朱丽春.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若干问题研究[D].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1.

[2]于小镭,毛夏挛,蔡昌.新企业会计准则与纳税筹划[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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