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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管理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1 18:04:22

游泳馆管理方案

游泳馆管理方案篇(1)

关键词 游泳场馆 游泳安全 游泳事故案例

中图分类号:G861 文献标识码:A

游泳是人们在夏天选择的最佳运动方式,即可以避暑还可以增强体质。但是游泳作为我国第一批危险性体育项目(2013年5月1日公布)之一,其他的项目是滑雪、潜水、攀岩。游泳安全的问题变成了一个重要的关注点,每年夏天我们都会听到游泳馆出现溺水事件或者野游溺水等,由此可见游泳安全的重要性。①游泳安全主要包括游泳馆的设施、游泳者、水质、教练以及救生等方面的内容,充分重视各个方面的问题,才能防止游泳安全问题,本文根据具体的案例展开了分析。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文将以近几年游泳馆的安全事故的例子作为研究对象,并通过走访武汉几家游泳馆观察其安全保护现状。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在武汉体育学院图书馆、中国泳协网、新华网、凤凰网等嗽拇罅康南喙刂识和信息,同时通过中国知网搜查相关文献,对所有收集到的文献资料进行认真的阅读并分类、整理、归纳、总结、分析,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2.2 案例分析法

本文以某些游泳安全事故为案例进行说明,具体分析了案例发生原因,并提出加强游泳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1.2.3 现场调查法

为了更好地了解目前我国游泳场馆游泳教学安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人将在武汉大小游泳馆进行实地观察、调查,收集第一手的资料。

2 游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2.1 基于游泳场馆设施,安全事故的发生

2.1.1 案例回顾

案例一:2008年,一8岁女童由其母亲带到张家港某室外游泳池游泳,大约四十分钟左右,死者母亲发现孩子不见了,救生员下池寻查,在池边深水处发现死者,将其救起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14岁的方某是潜山县梅城镇人,今年刚从潜山四中初三毕业。2016年6月26日下午,方某花15元购票进入潜山县游泳馆游泳,没想到身高约1.5米的他在水深不到1.1米的游泳池内溺水身亡。

2.1.2 案例分析

首先,案例一的游泳馆的基础设施不合格,根据要求游泳馆应在深、浅区设有明显的标志物。其次,游泳馆的水质要求不合格,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游泳场馆安全设施不合格从很大程度上影响救生员和教练员的工作。②最后,救生员没有过多的关注游泳者,如果救生员可以对游泳者多一点的关注悲剧就不会发生。

2.2 基于游泳教学,安全事故的发生

2.2.1 案例回顾

2013年7月15日下午5点30分左右,吴中区小石湖路附近的“阳光100健身连锁店”内的泳池中,发生了一幕悲剧:11岁男孩小易(化名)在学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据小易的父亲介绍,事发时孩子正在深水区游泳,溺水后教练未能及时发现。

2.2.2 案例分析

首先,教员安全意识差。学生刚学会游泳不允许去深水区进行联系,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其次,教学安全管理不当。在游泳教学中,教练应该掌握和了解每个孩子的动态,严格要求学生在教练不在的情况下不能下水。在深水区游泳时,教练员必须在岸边观察学生的安全。③最后,救生员没有及时发现。救生员在教练员教学时,也应观察学生的动态,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有孩子在深水区游泳时,应及时制止让其在浅水区继续。

3 游泳场馆安全影响因素的分析

3.1 游泳场馆安全设施

游泳馆的基础设施要符合国家或者是游泳产业的相关的规定。任何符合规定的游泳馆都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第一、游泳池的底部或者是四壁要呈现浅色,游泳池中的水也要保持一定的可见度。第二、深水区和浅水区要要明显的标志,浅水区的水区不能多于1.5米,要配备专业的人才进行管理。第三、举行夜场需要具有专业的照明设备,水面的亮度不能少于80勒克斯,而且要配备各种设备,比如电器、机械等设备。并且游泳馆要配有医生,救生器材也要符合标砖,安全标示的处理都要规范。

3.2 游泳馆从业人员的情况

在调查的27游泳馆中,对于从业的教练员和救生员127名进行分析。持高级,中级,初级教练证以及无教练证分别为1、36、71和17人。

根据国家体育局以及救生协会管理规定,考取教练员证书必须持有同等级的救生员证书,因此持有教练员证书的游泳教练都应该具有应对泳池急救的能力。根据调查的结果发现:很多教练都有一定的急救能力,拥有教练员证的人数占了86.4%,仅有17人教练员证,占13.6%,属于无证上岗,不具备上岗资格。由此可见,还是有部分游泳馆没有配备专业的人才。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4.1.1 救生员以及游泳教员职业道德偏低

有些救生员没有责任心在工作时间,玩手机睡觉的情况比比皆是,对于会游泳的游客关注度不高,在泳池发生紧急安全事故时,无法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及时采取急救措施,导致安全事故。游泳教员在上课时,职业能力以及职业素养不足,无法关注每个学员的动向,导致事故发生。④

4.1.2 游泳场馆设施不全或者场馆环境不合格

游泳馆的基础安全设施不完善、救生设备缺少(救生杆、救生圈等)、深浅水区的标志不明显。游泳馆中的卫生情况不规范或者是没有达到标准(有些场馆池水余氯量低于标准:个别场馆的设施不能正常的使用),有关的消防设施也没有在场馆中安置,难以保证游泳者的安全。

4.1.3 泳客安全意识薄弱

有些泳客,能按照泳池规定在泳池内游泳,比如:酒后游泳、跳水、潜水、在逆向泳道内游泳等原因,容易造成安全事故。还有部分游客在吃饭过后随即游泳造成安全隐患。还有些游泳者因为自身的心理、生理等问题以及薄弱的安全意识,对自身行为产生的后果也缺乏很好的把握,因此就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4.2 建议

4.2.1 加强大众游泳培训教练员和救生员队伍的建设

注重教练员与救生员的监察和管理,坚决禁止无证上岗。并且要提高救生员、教练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救生员应该具有冷静的心态,熟练的技术,敏锐的观察能力,能够对现场的情况作出敏锐的判断。教练不仅要具备一定的教学素养,还应该掌握一定的现场救助的能力。面对这种现象,可以对救生员何教练员开展救生大赛、检测、现场急救的训练等,提高救护能力。对教练员要加强对理论知识的丰富和完善,并查缺补漏,完善培训内容的切实实用性,也要定期的参加部级或者是省级培训等,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能力。⑤

4.2.2 积极改善游泳场馆的硬件、软件设施

首先,场馆内的基础设施和服务需要符合规定,特e是引起安全事件的一些因素:水的质量、深浅水的区域隔离标志和夜场的照明情况,水的清理要及时到位,水的消毒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第二、救生器具和材料的安放要合理,要符合标准,设备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第三、安全标示的设置要符合相关的规定。要保障广播宣传等的顺畅,安全警示牌、宣传牌以及示意图等都要醒目。

其次,游泳场馆要配备专业的人才对场内的基础设施和器具尽心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场馆内的设施保存完好,严禁使用过期或者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器具。此外,场馆中也要建立巡查、保管、维护等管理提示在,并让专人负责管理,构建完善的管理机制,保证每个游泳场地都能达到规定的要求,并符合相关部门的标准。

4.2.3 加强对泳客的安全意识,以及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应在游泳场馆内放置安全表识,加强泳客安全意识的提高与管理。在游泳场馆显眼的地方,放置安全标识,让泳客意识到游泳安全的重要性。对于泳客在游泳场馆内一些危险行为,救生员及管理者应及时制止并说明其危险性。

注释

① 李志超.对游泳教学安全问题的几点探讨[J].当代体育科技,2015.12:141-142.

② 樊朋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锻炼者安全感影响因素及实证研究[D].山西师范大学,2015.

③ 唐春芳.武汉市游泳市场经营现状分析[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6(1).

游泳馆管理方案篇(2)

关键词:高校 安全事故 场馆安全 日常管理

中图分类号:G8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a)-0189-01

高校场馆是高等学校里进行教学、训练、比赛等活动的重要场所,使用频率高,而且人员相对比较密集。该文所指的高校场馆不仅仅是指体育场馆,还包括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美术馆和音乐厅等场馆。在对这些场馆管理的过程中,场馆安全问题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从近几年高校里发生的与场馆管理有关的安全事故来看,做好场馆安全工作是一个迫在眉捷的问题。

1 影响场馆安全的几个因素

影响场馆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消防安全

针对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馆,各场馆所属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这些都是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

1.2 器材设备

各个场馆中所使用的器材设备等,有没有做到专人负责管理,是否做到科学管理、规范使用等;日常保管是否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1]。

1.3 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的风险包括天气太热而发生的中暑事件、大雨所引起的感冒事件、天气的突然变化所造成的停课事件[2]。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1.4 人为因素

人为风险以分为教师风险和学生风险。教师风险包括课前准备不充分、教师心理情绪不稳定、对学生身体状况、运动能力不了解、教学组织过程的不科学、不严谨、准备活动的安排不足。学生风险包括上课服装的不合身、不认真做准备活动、练习过程中不遵守课堂纪律、练习过程中的不按要求练习动作、练习过程中的注意力不集中、睡眠不够所引起的身体疲劳,隐瞒身体有疾病等。

2 实际案例剖析

2.1 案例1――篮球架倒塌

2013年4月9日,井冈山大学2012级教育本科1班学生虞沃艺航正在为即将开始的班级篮球赛做准备,一次上篮练习时,他双手吊拉住篮筐,未料篮球架突然间向前倾倒。沉重的篮球板边沿砸中虞沃艺航的颈部,随后的紧急抢救也没能挽留住他年轻的生命。

在国内,因篮球架倒塌引发的校园悲剧屡屡发生:2008年,呼和浩特市一初中生在篮球场练习打球时,被突然倒塌的篮球架砸死;2011年,江苏省昆山市一高中生,因躲闪不及被倒下的篮球架砸中;2012年,海南省东方市一小学生也是因为篮球架倒塌而丧命……

事故剖析:这一系列安全事故为学校场馆的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由于学校没能及时发现体育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导致悲剧一个接连一个地发生,校方负有管理责任。对此,学校应深刻反思,并在今后的日常管理中加强检查,同时应对校内相关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排查。

2.2 案例2――游泳池溺水事件

每年随着夏季的到来,各大高校游泳池陆续开放,游泳项目也渐渐出现在学生的课程安排之中,同时游泳池也成了校内师生消夏的好地方。本是培养学生生存技能的一个非常好的课程,然而却时常有悲剧发生。

2001年7月9日,福建厦门市集美大学一学生在学校龙舟游泳池游泳时溺水身亡。事后调查发现,龙舟游泳池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长期免费向公众开放,面积是标准游泳池的两倍,深、浅水区无明显标志,能见度低,也没有配备安全设施和救助人员。2011年5月18日,重庆理工大学汽车学院学生杨勇伟在泳池发生意外,抢救无效死亡。据统计,去年武汉在7、8月其间救出溺水泳客达到28人之多……

事故剖析:对于这些安全事故,尽管事故责任方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无价的,失去孩子的父母的心情,又能用什么来赔偿呢?所以我们希望有关人员能够严把安全关,做好游泳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游泳者的人身安全,避免游泳事故的发生[3]。

3 如何做好高校场馆安全工作

各高校做好场馆安全方面的预防措施与有效管理,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才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总结起来,高校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做好场馆方面的安全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工作。学校领导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向师生宣传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及如何做到自我保护等。

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要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展安全演练,增强师生的安全常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应急自救能力。

确保场馆中的仪器、设备的安全。坚持场馆、仪器、设备的安全,实质是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定期对场馆中器材等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并及时进行必要的防火、防潮、防锈处理,使器材始终处于安全、正常的使用状态,确保学生在使用和锻炼中受益[4],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4 结语

高校场馆管理模式直接决定了场馆的安全问题,高校应建立专业的场馆管理部门,加强对场馆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锻炼环境安全和锻炼者的人身安全。而不是只依照学校的拨款和预算,定期采购和维护体育设施。这种静态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因高校扩招,场馆设施及器材使用率大幅提升,带来的体育设施损耗速度越来越快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 吉林师范大学分院.体育器材库及户外器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011-03-20.

[2] 郑柏香,白风瑞,邹红,等.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中的几个理论问题探讨[J].体育与科学,2009(6):90-92.

游泳馆管理方案篇(3)

十人游泳九人还溺死一人责谁担

案例:

6月的一天,俞尚、龙宇等10个大学同学欢聚一堂。有人提议去河里游泳,马上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

傍晚时分,10人来到河边,相继跳入河水之中。他们对彼此的水性十分熟悉,游泳,对他们来说,那就是如鱼得水,一个比一个游得欢快。大约一个小时后,天色渐渐暗了,俞尚第一个走上岸来,他一个接一个地喊着同学。喊到龙宇时,接连几声都无人答应,俞尚心里掠过一丝凉意,急忙把同学招呼上岸,却依然不见龙宇的身影……

一天后,龙宇终于被找到,可惜早已溺水身亡。龙宇的父母伤心欲绝,将9名同泳者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他们为儿子的死亡担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俞尚、龙宇等10人相约游泳,因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互之间不存在照看义务,原告亦未举证证明龙宇溺水死亡系他人过错所致,故判决驳回了龙宇父母的诉讼请求。

点评:

游泳,很少有单枪匹马的,一般都会带上几个亲朋,或者约上三五好友。既然是群体活动,那么,这个群体是不是就捆绑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共同体,一人出事,其他人也得连带着受损呢?

一般来说,同泳者要不要担责,取决于同泳者是不是有过错。有完全过错的,承担完全责任;有部分过错的,承担部分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俞尚、龙宇等10人相约游泳,结果龙宇溺亡,俞尚等9人有没有过错,得看他们有没有照看龙宇的义务。龙宇已经成年,而且水性好,在游泳过程中,没有出现龙宇与其他人相互打闹,没有出现龙宇处于危险状态中,其他人见死不救的情况,因此,可以这样认为,俞尚等9人没有因为与龙宇共同游泳,而对其产生照看义务,也就无所谓过错。龙宇的死亡,纯粹是一次意外,不能把责任强加到同泳者身上。

游泳馆内把命丧经营者应否赔偿

案例:

夏日炎炎,刘辉带着儿子和邻居家的小孩王海到游泳馆内游泳。持票进入游泳馆后,他的儿子和王海一起到儿童池玩耍,他则与朋友聊天。后来,王海从儿童池进入旁边的冲浪池,该冲浪池水深约60cm,刘辉未跟随在王海身边。当天下午5时许,王海在冲浪池中玩耍时不慎溺水。游泳馆救生员闻讯赶到,将王海救起并采取了急救措施,并拨打“120”将王海送到了医院,后王海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王海的父母将游泳馆和刘辉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刘辉未尽到照看义务,游泳馆未尽到管理救护之责,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依法支持了王海父母的诉讼请求。

点评:

到游泳馆内游泳,相比于到河里、湖里游泳,安全性肯定提高不少,对于城市居民来说,没有野游场所,也只能到游泳馆内尽兴。买张门票进入游泳馆,双方就形成了以游泳、娱乐为内容的服务合同,其中安全保障是游泳馆必不可少的一项义务。游泳馆的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如果服务对象是儿童,就应该负有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一旦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王海从儿童池进入危险性较大的冲浪池,身边又无成年人看护,游泳馆的服务人员应及时阻止,或者加以特别保护;在王海溺水后,游泳馆的救护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后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抢救措施,但这并不能改变王海溺水而亡的结果,也不能免除经营者应承担的过错责任。

刘辉携带未成年人王海进入游泳馆,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应预见游泳馆存在人身危险,照看好王海,但其疏于照看,放任王海独自在冲浪池内,对王海死亡后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现实生活中,溺水而亡者,未成年人居多。如果该未成年人是成年人带到游泳场所的,该成年人就负有照看监管义务,如果疏于监管,致使未成年人游泳时受到伤害,该成年人自然难逃干系。

游泳遇险终获救见义勇为谁埋单

案例:

2008年夏的一天,王某之子王鹏(15岁)放学回家,忽然听到有人呼喊救命,立即顺着声音跑去。原来,几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在河边游泳玩耍,7岁儿童梁某突然游向深水区,一下子失去了控制,小伙伴们急忙呼喊救命。王鹏边跑边脱衣服,跳入河中,几经沉浮,终于将梁某推到了岸边,自己却沉入水底。

事后,王某向法院提讼,要求梁某父母赔偿精神慰抚金、死亡赔偿金共计4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之子王鹏在梁某落水后,置自身安危于度外,以牺牲自己生命的代价,最终将幼童梁某推上岸,作为受益人的梁某父母应当给予原告适当的经济补偿。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梁某父母补偿给王某1万元。

点评:

游泳遇险,这是很可能发生的事情。遇险了,如果有人见义勇为救了你,而见义勇为者却受了伤,甚至于献出了生命,获救者是不是应当有所表示呢?回答是肯定的。

游泳馆管理方案篇(4)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对社会开放的室内外人工游泳池(场、馆)和设在江、河、湖、海等水域的天然游泳场(以下统称游泳场所),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游泳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游泳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卫生、公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游泳场所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开办游泳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

(二)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开办者,应当依法领取《卫生许可证》,并将开办游泳场所的有关材料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人工游泳池(场、馆)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设计、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二)深、浅水区具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浅水区水深不超过1.2米;

(三)每250平方米水域面积设有1座救护观察台(水域面积不足250平方米的,至少设置2个救护观察台),救护器材齐备,能够有效使用;

(四)每250平方米水域面积设有1个出入池扶梯,面积较小的游泳池至少设有2个出入池扶梯;

(五)设有广播设施以及宣传牌、警告牌和载有管理规则及其他必要事项的告示牌;

(六)夜间开放配有灯光,其水面照度不低于80勒克斯,并备有应急照明设备。

第六条天然游泳场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设计、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二)水域边缘和各游泳区设有符合识别要求的浮标,海水游泳场还须设有表示危险区域的标志和安全网;

(三)设有能通观全面的监视(指挥)台、通讯联络广播设施和载有管理规则及其他必要事项的告示牌;

(四)配有与游泳场所相适应的救生设备和器材。

第七条游泳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公共场所卫生、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负责人到各岗位管理人员的卫生、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人工游泳池(场、馆)必须严格实行健康合格证制度,无当年健康合格证者,一律不得入池游泳。

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并发放健康合格证。

第九条游泳场所必须严格控制每场人员容量,不得超员售票。人工游泳池(场、馆)人均水域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天然游泳场人均水域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

第十条游泳场所的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在卫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加强经常性卫生管理,做好池水消毒和清除水中污物工作,保持淋浴室、更衣室、厕所等设施的

清洁。

游泳场所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不得从事直接为游泳者服务的工作。

游泳场所不得出租游泳衣裤。

第十一条游泳场所的负责人和治安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维护游泳场所的治安秩序,劝阻和制止各类违法违章行为,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游泳场所必须严格实行下列规定:

(一)禁止携带枪支、弹药、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匕首等管制刀具进入游泳场所;

(二)禁止向游泳人员出售含酒精的饮料,禁止醉酒的人员进入游泳场所;

(三)禁止其他违反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天然游泳场所特别是海水游泳场在气候等环境条件有可能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采取预警措施,保证游泳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游泳场所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水上救护制度,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水上救生员。

第十四条水上救生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规则,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发现、救助溺水和不适宜继续游泳的人员。

第十五条游泳场所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和公安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游泳场所的救生设备和器材不能有效使用的,责令限期改进,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游泳场所出售含酒精饮料的,责令其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游泳场所经营者未按国家规定配备水上救生员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游泳场所违反卫生管理、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分别由卫生、公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游泳场所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游泳人员溺水死亡或者残疾,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主管人员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

游泳馆管理方案篇(5)

关键词:结露 保温层 通风 除湿

一、前言: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全国各地大量兴建室内游泳馆。在游泳馆设计时除需考虑水处理设施外,还须考虑防结露措施。所谓结露,是指室内湿热空气在温度降到露点时产生液态水的现象。由于游泳馆内存在大量水,湿度远远高于其它建筑,此外北方地区游泳馆,除夏季外室内外温差较大,很容易产生室内结露现象。

二、结露现象的危害

1、降低游泳馆使用寿命

受湿热空气及露水的频繁侵蚀,网架、檩条、吊顶、各管道等防腐漆膜寿命降低,漆膜一旦破坏,含氯离子的湿热空气及露水对钢结构的侵蚀将急剧加速,导致钢结构在3~5年内破坏,大大降低其使用寿命。

照明灯具、消防自动报警设施、电子计分系统、LED大屏幕等电气线路、设备通常不能做到全部耐水封闭,一旦露水沿管线进入电器设施内部或线缆接头部位,轻则加速设备老化腐蚀,重则直接导致接地或短路破坏。

2、热量散失快,增大运行成本。

由于钢结构屋面多采用保温岩棉作为保温层,一旦出现结露现象,保温层会因饱和水而失效。导致室内外发生热交换,热量迅速散失,需要不断加热池水,加大冬季运行成本。

3、影响建筑物的美观及业绩

出现结露现象后,锈水下滴,顶棚、墙体、门窗玻璃、地面等均会产生黄色锈水印记,严重影响建筑物的美观。另外锈水可能会滴落到泳池内,影响水质。甚至会直接滴至顾客身上,给顾客带来不舒服的感觉,直接影响营业绩效。

三、结露原因分析

1、保温层厚度不足

保温层厚度不足,将导致其围护结构内表面与室内湿热空气中间出现温度差,满足露点条件。目前一些设计人员为了美观,将钢结构屋面的主次檩条隐蔽到屋面板内,降低主次檩条部位保温层的厚度,甚至取消主次檩条处的保温层材料,直接在屋面上设置若干人为“冷桥”。

2、屋面构造气密性不够

目前,钢结构屋面保温层多采用保温岩棉,其下层如不设置封闭性能良好的隔气层,必然会造成游泳馆内的湿热空气穿透保温层,直达屋面上层钢板下表面。温度的差异导致钢板下表面出现结露,使保温层吸水饱和后失效,加剧室内外热量交换,造成结露现象恶性循环。

3、相对湿度过大

相对湿度是导致游泳馆结露的一个重要因素,相对湿度越高,水蒸气的分子压力越大,露点温度就越高,室内温度与露点温度之间的温差就越小,越容易出现结露现象。所以设计时通常要求相对湿度要低于70%。

4、通风量不适宜

通风量主要是指排风量。理论上说,排风量应等于新风量。当排风量较大时,空调的负荷也较大。如空调负荷不足,则会使室内温度较低;而当排风量较小时,新风量也较小,不能有效降低室内的相对湿度。所以控制室内的排风量可以控制室内所需要的热负荷,进而降低日常运行的费用。

四、某游泳馆结露改造工程实例

1、工程概况及结露现象

该工程于2012年9月28日竣工,同期投入使用。建筑结构形式及屋面做法:框架结构、空心砖填充墙,网架、双层压型钢板屋面、保温层为125mm厚的苯板。于10月下旬开始出现轻微结露,且随室外温度降低逐渐加剧。至11月下旬,结露情况十分严重,室内电气设备管线、大白工程、地板工程均受到不同程度破坏。

2、原因调查

连续一周内,在不同位置布置多个测控点以监测室内空气的温湿度,实测结果为:温度在26~30度之间,湿度在45%~60%之间。

现场组织技术人员会同甲方、监理和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掀开屋面板。经检查发现:屋面板下结满露滴且岩棉保温层含水率接近饱和状态。屋面钢结构主次檩条旁没有保温和断桥措施,且保温层、隔气层及保温玻璃棉与钢檩条之间未充分密封。接近顶棚的墙体未出现结露现象,但顶棚结露严重。说明现室内温度湿度条件下,屋面保温层、隔气层失效及“冷桥”是游泳馆结露的主要原因。

游泳馆屋面消防排烟风机在未通电情况下自转,说明空调回风不畅,室内湿热空气滞留,存在正压。

3、整改措施方案

拆除原有保温层,隔气层。选取憎水性好且不透气的新型防火轻质复合保温屋面板,消除“冷桥”部位;屋面增设无动力排风机,排除室内滞留的湿热空气,同时调节回风量,降低室内空气正压;改造前后屋面做法如图1所示。

如图1改造前后屋面做法对比

4、露点及保温层热阻计算

计算依据为《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1)屋顶内表面温度θi=ti-( ti C te) *Ri/ R0

θi―屋面内表面温度;

ti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本工程取28℃;

te ―冬季室外计算温度(℃);本工程取-18℃;

R0 ―围护结构的传热阻;

Ri ―内表面换热阻(m2・k/w);取为0.11。

假定屋顶室内计算温度28℃,查得露点温度为24.2℃,根据经验屋面内表面温度高于露点温度2℃以上可保证不结露,因此屋面内表面温度为26.2℃,带入公式:θi=ti-( ti C te) *Ri/ R0,得R0=2.81 m2・k/w;

(2)屋面围护结构热阻的计算公式:R0= Ri + R + Ri

Ri ―内表面换热阻(m2・k/w);取为0.11;

Re ―外表面换热阻(m2・k/w);取为0.04;

R ―围护结构热阻(m2・k/w)。

带入公式:2.81 m2・k/w=0.11 m2・k/w+R+0.04 m2・k/w,得R=2.66 m2・k/w,即当屋面围护结构热阻≥2.66 m2・k/w时,满足要求。

五、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室内钢结构游泳馆设计时,应重视防结露措施的应用,保证围护结构保温层的厚度和隔气层的气密性。以上观点是多位专家共同论证,且经过工程实例检验后的设计经验,望各位业内人士应用后加以验证和推广。

参考文献:

[1] 国际游泳联合会游泳设施手册[S]. 2009-2013

[2] 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

[3] 陆耀庆.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第二版) [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4] 陆亚俊,马最良.暖通空调(第二版) [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5] 赵荣义,范存养.空气调节(第四版)[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游泳馆管理方案篇(6)

半年后赚到150元

刘虹说,刚开始许多人并不认可婴儿游泳馆这个概念,认为在自己家浴缸里放满水也可以让孩子游泳,何必要花钱到游泳馆?刚开始游泳馆的经营举步维艰,他们想了很多办法打开局面,除了宣传,还增加了多项附加服务来吸引顾客,比如免费提供育婴咨询、免费开放婴儿游乐场所、请专家免费给年轻父母上育儿课、开办闲置婴儿用品置换平台等。半年后,游泳馆终于赚钱了。“虽然全月只赚了150元钱,但当时非常高兴。”刘虹说,随后,游泳馆的生意越来越火,目前办理了年卡、次卡的客户已有300多名,月营业额达3万元左右。许多知名婴儿用品商也主动找上门来要与他们合作。

一年后开3家分店

“去年是金猪宝宝,今年是奥运宝宝,这几年出生的人口很多。”刘虹告诉记者,他通过各种资料了解到,我国已逐步进入第四次生育高峰期,这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商机。“看见小婴儿和孕妇,我就像看见了百元大钞一样亢奋。”刘虹说,他对婴儿游泳馆的前景非常看好。

带着孩子来游泳馆的顾客越来越多,最远的甚至是从北碚、歌乐山等地赶来的。但带着婴幼儿不适合长途辗转,许多其他地区的顾客建议刘虹在各个区开分店,他也意识到有必要进行扩张经营。经过考察后,上个月,婴儿游泳馆的第一家分店在沙区开业了,而北碚分店也即将于近日开张。

专家建议处处留心皆商机

“从刘虹小两口的创业经历可以看出,处处留心即有商机,可以说他们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战略顾问谭刚强认为,婴儿游泳馆的案例,给了其他打算自己创业者一个很好的启发: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服务性的行业,往往蕴含着商机,初次创业者应该从这些地方着手。

谭刚强认为,刘虹下一步的重点应该放在企业成长上,在知名度、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注意整体形象的打造,尽快树立自己的品牌。创业专家陈晓葵认为,目前婴儿游泳馆的扩张不宜过快,因为扩张需要大量资金,如果资金跟不上可能适得其反。他建议刘虹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寻求合资合作者,从家庭式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化。

对于其他也想进入该行业的创业者,两位专家建议不要盲目跟进,因为这个行业服务对象、区域有限,而且需要一定的资金、专业的技能和资质、较高的管理经验,创业者要根据自己的资金、知识积累、兴趣爱好以及资源等来综合考虑。

相关商机――婴幼儿消费市场大

“婴幼儿消费市场有非常多的商机,我们就准备再开办一家儿童游泳馆。”刘虹介绍,目前我国城市里很少有专门的儿童游泳馆,而普通的成人游泳池从水质、水温等各方面都不太适合儿童,他们因此打算开一个专门针对7岁以下儿童的游泳馆。由此可见,婴幼儿消费市场的确机会无限,记者通过走访消费者和专家,整理了几个适合婴幼儿市场的经营项目,供创业者参考:

婴儿用品经营:婴幼儿用品品种繁多,大体包括奶粉、保健品、日用品、洗护卫生用品、服装鞋帽、玩具、童车童装等产品,大到婴儿床、童车,小到专用的小别针、枕头等等。

婴儿按摩店:婴儿按摩不仅可以及时发现婴儿的隐性疾病,还可促进婴儿大脑发育,专业的婴儿按摩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就在欧美广泛开展了,但目前国内十分少见。一般社区的专业婴儿浴室按摩店只需12~15平方米,前期投入3~5万元就可开业,需聘请专业按摩师。

婴儿纪念品店:目前流行的婴儿纪念品包括:胎毛笔、胎毛画、手足印画框等。这些产品的制作工艺现已日趋成熟,技术简单,比较适合初次创业的经营者。此类门店一般选择在大型医院旁(尤其是妇儿医院),附近最好有大型社区,前期投入几万元即可开业。

游泳馆管理方案篇(7)

【关键词】游泳场所;卫生问题;监管对策

【中图分类号】TU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4-0461-01

1 概况

至2012年10月止,黄浦区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游泳场所共有51户,其中小会所游泳场所25户,占49.0%;宾馆内游泳场所20户,占39.2%;学校游泳场所4户,占7.8%;体育局下属游泳场所2户,占4.0%。

对2012年对游泳池水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分析,黄浦区游泳场所总体合格率为95.6%。各个指标合格率比较,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浑浊度、尿素的合格率较高,均为100%合格,游离性余氯合格率为92.2%,其中3户为余氯超标、1户为余氯不达标。

从2012年卫生监督量化级评价结果看,有9户游泳场所为A级,为宾馆游泳场所;其余42户为B级游泳场所。

2 问题分析

2.1 小区会所游泳场所卫生问题较突出

近年来,随着居住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住宅小区内的配套文娱设施也日趋丰富,游泳场所逐渐成为小区会所的配套设施之一,甚至成为住宅楼盘销售的卖点之一,但与此同时小区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却被忽略。分析原因可以看出,小区内游泳池均大都为非赢利项目,场所对人力、物力上的投入不充足,使其在内部管理人员软件建设和设施设备硬件建设方面大多存在一定缺陷,造成小区游泳场所卫生水平整体偏低。会所制的游泳场所则多以经济效率为先,部分游泳场所的硬件设施老旧,如要更换则投入巨大,故此场所的卫生问题也较为突出。

2.2 游离性余氯含量不合格率偏高

从黄浦区2012年游泳池水水质检测结果看,游离余氯合格率92.2%,其中3户为超标、1户为不达标。

可见,游离余氯含量不合格是影响游泳池水水质的问题之一,游离余氯超标原因主要是过量添加含氯消毒剂,余氯含量过高,会刺激人体眼结膜和皮肤粘膜等,损害泳客身体健康;而余氯含量低于标准会影响消毒剂对池水的消毒效果,无法有效抑制细菌和致病菌的繁殖,可能导致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超标,使水质变差。

2.3 卫生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从监督检查结果看,目前黄浦游泳场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薄弱环节:

2.3.1 GB9667―1996规定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按上海市游泳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要求,游泳场所应查验泳客体检卡、泳客就泳前应作皮肤病、沙眼等急性传染游泳禁忌疾病的健康检查、游泳场所应配备须持有有效医师证书的人员负责游泳禁忌疾病的检查。2012年监督检查结果,游泳场所查验体检卡和禁忌疾病的合格率为29.4%。这一问题也是近年来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的难点问题之一,而存在此类问题的主要是小区会所和宾馆游泳场所,分析原因:小区会所游泳场所受到运营成本、顾客意愿等客观因素的限制,使其往往容易忽视泳客的就泳前健康检查工作,且大都无法聘用到有上岗资格的医师长期上岗;而宾馆游泳场所是宾馆配套设施之一,其受众为前来消费的全国各地乃至全球的顾客,要求经营单位对其视作为“上帝”的顾客查验身体后方能提供游泳服务,这与其严格遵从的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是相违背,由此此类游泳场所的体检过程通常留于形式,起不到实效,就成必然结果。

2.3.2 2012年,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各游泳场所必须配备游泳池水自动加药系统,并且投药位置设置在游泳池水水质净化过滤装置出水口与游泳池给水口之间。从今年的检查结果看,黄浦区所有的游泳场所均配备了自动加药系统,且加药位置符合要求,合格率为100%。从水质检测结果看,池水余氯合格率为92.2%,与往年相较有较大程度提高,可见自动加药系统对游泳池水余氯含量的控制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池水余氯不合格的现象,不难看出自动加药系统也并非万无一失,该系统的日常维护以及规范操作都是今后所需要关注的重点。

2.3.3 从2009量化分级评分情况看,查验体检卡和禁忌疾病、水质检测公示、消毒剂存放合格率低于50%,滴眼的合格率也偏低,为66.7%,开放期间水质报告和池水余氯的合格率在90%以上。这主要与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强度和宣传力度不够,游泳场所管理人员缺乏突发事件应急意识等因素有关。

3 对策建议

3.1 针对薄弱环节,调整监管重心

加强教育指导,帮助游泳场所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的措施,规范池水净化消毒程序是当前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1)针对卫生问题较突出的小区会所游泳场所,加强对主要卫生指标的监管力度,着重现场指导,强化人员培训,帮助其提高卫生水平。(2)加强对池水净化消毒程序的规范,督促其规范使用机械化自动加药系统,降低游泳池水游离余氯不合格率。同时,建议游泳场所配备统一标准的余氯检测仪器和检测试剂,以保证检测精确度和准确性,避免游离检测误差导致的余氯含量不合格。(3)加强对池水循环消毒设施设备的监管,确保池水循环速率及新水补充量,保证水质新鲜度。

3.2 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监督指导

3.2.1发挥社会机构的作用,提高监管效率

根据游泳场所的卫生现状,采取相应监管手段,借助社会舆论和公众效应的强大力量,促进游泳场所卫生水平提高。而行业协会的督促力量亦不能小觑,尤其针对部分品牌连锁机构更为有效,卫生行政部分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行业协会定期沟通交流,通过行业协会的渠道传达卫生要求。对于个别卫生状况不理想的游泳场所,则可以通过行业内通报的方式,促进其整改,加强管理。

游泳场所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居民,卫生监督部门应深入居民小区,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卫生意识。在提高了居民认识度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利用公众监督力量,促进小区游泳场所卫生水平提高。

3.2.2 大力推行游泳场所水质检测结果公示制度,督促游泳场所对外公示泳池室温、水温、游离性余氯、pH值等卫生指标的测定结果,使泳客能了解池水水质的实际状况,促进游泳场所落实卫生措施,保证池水质量。

3.2.3落实量化分级评级结果挂牌工作,通过哭脸、笑脸、平脸的图案表达,直观明了的向市民展示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提供市民正确选择游泳健身场所的有力依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促进游泳场所提高自身卫生水平。

3.3 加强经营单位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管理能力。

加强对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帮助其强化卫生意识,重点指导其建立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相关措施,规范池水净化消毒程序。

针对目前游泳场所缺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业知识的薄弱环节,结合日常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用模版,提供给游泳场所从业人员,供其学习、参考和借鉴。

对于查验体检卡和禁忌疾病合格率低的问题,除了加强监管,也可适当改变管理方式。一方面,对确实存在困难的游泳场所,建议其聘请执业医师定期上岗,组织顾客集中体检,出具体检证明;另一方面,建议游泳场所与顾客签订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顾客关于游泳场所禁泳疾病的种类和名称,要求顾客认真履行公民维护公共安全的义务。

3.4 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泳客认知度及自律意识

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需要泳客的积极配合,故针对泳客的健康教育也十分重要。采取各种形式包括媒体、宣传手册、社区宣传栏等健康教育方式,使市民知晓禁泳制度、泳前淋浴、浸脚消毒后入游泳池等卫生要求的必要性,提高市民认知度和自律意识,鼓励市民行动起来,共同努力维护游泳场所卫生,维护自身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