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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税收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4 15:13:18

加强企业税收管理

加强企业税收管理篇(1)

一年一度的全县企业税收工作会议在县人民政府的主持下胜利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20*年度企业税收工作,表彰诚信纳税人及办税先进个人;对2007年企业税收征管工作提出要求,安排布置20*年度全县企业所得税汇算及其它应纳各税的清缴工作,对企业汇算业务进行辅导,并对相关税收政策、法规、发票管理及企业税收征管改革等业务进行培训;县上领导对今年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和如何加快我县企业的发展步伐将作重要讲话。会议时间紧,内容丰富,十分重要。下面我结合地方税务管理就企业税收征管工作讲二个方面的意见:

一、20*年度企业税收征管工作回顾

20*年,我县地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特别是广大企业纳税人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面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探索推进税收科学化管理,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推进以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努力提高征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克服了税源结构变化、政策性减收因素多等困难,并在收入基数越来越高、增幅要求越来越大的压力下,加强税收与经济对比分析,加强对地税税源的调查和研究,依法强化征管,充分挖掘潜力,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全年共组织地方各税及基金附加*万元,超额完成了县人民政府和市局下达的税收收入目标任务,同比增长*%,净增*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入库*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加*万元,增长*%;个人所得税入库*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加*万元,增长*%,两税收入总额达到*万元,占全年税收收入*万元的*%,;占全年总收入*万元的*%,在上年增长的基础上,续创新高。

1、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县域经济不断发展,企业税收大幅增长,为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起到了重要作用。20*年企业地方税收实现*万元,占地方税收总收入的*%,比上年实际*万元,增加税收*万元,增长*%。

从主要税种和行业看:营业税入库*万元,同比*万元增收*万元,增长*%;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入库*万元,同比增长*%;其他收入包括基金附加*万元,同比增加*万元,增长*%。

从所有制结构来看,有限责任公司入库税款*万元,占企业税收总额的*%;国有企业入库税款*万元,占*%;集体企业入库税款*万元,占*%;私营企业入库税款*万元,占*%。

从产业结构来看:第一产业入库税收*万元,占总收入的*%。第二产业入库税收*万元,占总收入的*%,其中采掘业入库*万元,占第二产业入库税收*%;制造业入库*万元,占*%;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入库税收*万元,占*%;建筑业*万元,占*%。第三产业入库税收*万元,占总收入的*%。

取得这些成绩的主要原因:一是县上立足本地资源,对外招商引资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全县重点骨干企业税收的总量有所增长,改制企业的效益增强;三是税收的高速增长,经济的持续发展,企业的效益不断增强,税收是集中反映的窗口,这是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县”战略的体现;四是税收征管改革和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工作有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2、企业税收的增长,弥补了我县由于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实施、重点龙头企业税收优惠、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以及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的提高等减少因素给地税任务的完成造成的困难,20*年共计依法减免地方税收*万元。在对待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府和市局的有关要求,一方面将中央、省、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税企合作,逐户分析税源,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户确定了完成税收计划指标;三是严格审批制度,把好政策关,从而既克服了困难,落实了政策,又确保了收入。

3、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20*年我局按照市局全面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大力探索推进税收科学化管理的的总体要求,继续对全县的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重点纳税户纳入直属税务所集中管理,强化了对税源的跟踪和监控,切实加强了对重点税源的管理。全面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逐步完善管户联系制度,随时掌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分析税源动态。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缴纳税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实现的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4、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为有效组织收入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严格依法治税。规范企业纳税行为,根据不同企业、不同行业、分层次、分重点、把学习宣传贯彻《税收征管法》与企业税收的实际征管工作相结合,采取政策宣传、财务辅导、纳税管理服务等形式,促进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企业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遵纪守法的诚信纳税人和优秀办税人员。

二是继续清理各种涉税违法、违规文件,坚决纠正和制止乱开口子等越权减免税行为,正确处理依法征税和依法减免的关系。20*年企业税收征管我们杜绝了转引税款、空转税款、垫交税款等现象的发生,既实现了经济与税收的良性循环,又严肃了税收法纪,同时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三是改进稽查机制,强化稽查职能,以查促改,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堵塞漏洞,清缴欠税。20*年我局不断强化税务稽查职能,以推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为动力,以实施“阳光稽查”为契机,大力开展了日常稽查及专项检查,切实加大稽查力度,狠抓涉税案件查处,理顺了征纳秩序,构建和良好的税收综合环境。全年共查处各类涉税案件*件,,稽查约谈*件,结案*件,查补地方各项税款*万元,各种基金附加*万元,处以罚款*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共计入库稽查各项收入*万元,入库率*%。同时对企业纳税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整顿了纳税次序,使一些企业从中总结了经验,吸取了教训,受到了启发。对征收单位提出征管建议书,提出稽查建议*户,移交征管单位*户,征收入库税款*万元,达到了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改的目的。同时探索与国税稽查部门开展联合稽查,做到联合进户、信息共享、各税统查,增强了检查力度,加大了对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打打力度,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与国税、公安等部门建立了税警协作机制,联合办案,有力地打击了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和良好的依法纳税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志们,回顾过去一年的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我们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我们也深切地感到:*地税的每一步前进,所取得的每一个成绩,都来自于全县所有企业的大力支持,来自于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来自于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与支持,来自于地方党政、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县地税局党组,向全县所有企业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向一贯重视、关心、支持地税工作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加强企业税收管理篇(2)

 

关键词:福利企业 设立 日常管理 退税审批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对社会福利企业实行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服务业”(广告业除外)营业税的免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减征或免征等优惠政策。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践中执行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残疾人就业保障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笔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税收管理,结合实践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认识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税务机关有无必要介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规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举办的民政福利企业,必须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的严格审查批准”,这就是说,凡申办社会福利企业的,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外,还必须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一般认为是县级税务机关)的审批,才能设立。这项规定明确了“主管税务机关”应直接参与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我们知道,一般企业的设立是由工商机关审批登记,特殊企业除了工商机关审批登记外,还必须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比如设立米粉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取得“经营卫生许可证”;设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样,设立社会福利企业也需要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批,取得“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但是否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批,的确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众所周知,税务机关是税收执法机关,它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是企业设立之后的涉税事务,对企业设立程序本身的管理,严格说来不属于税务机关的职责。换句话说,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之前的企业设立审批事项,税务机关一般不应介人。税务机关的职责是对与税收有关的企业事务进行管理;米粉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都涉及税收政策的执行,这些企业的设立审批均不需要税务机关介人,为什么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审批就非要税务机关介人呢?况且,即使税务机关参与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并不等于税务机关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据“设立审批”的决定给予退税;社会福利企业的退税条件是动态的,不是固定不变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税的条件,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日常税收管理情况进行判定。“设立审批”不能代替日常税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税审批。因此,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没有必要介人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事项。从社会福利企业设立并办理税务登记起,税务机关才开始行使税务管理的职能。

    至于是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还是由市(州)级或省级民政部门审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许可法》实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社会氛围里,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最好也放在县级民政部门,不要集中到省级审批,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有的省对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是由县、市(州)、省三级的民政、国税、地税审批,一共要盖九个公章,才能批准一户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有的省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和省级民政部门审批,盖五个公章就可以设立福利企业。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把福利企业的设立环节纳人税收管理是不适当的,为此,建议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改现行社会福利企业设立审批的有关规定,将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审批权授予县级民政部门即可,税务机关不介人设立审批。

    思考之二: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税务机关应把重点放在哪里?

目前,一些地方将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纳人了税务管理的范围,这给我们造成了一种错觉,似乎只要把好福利企业的设立关,税务机关就万事大吉了,结果税务机关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已的田”,放松了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税收监管和退税审批。其实,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日常税收监管和严格退税审批,才是税务机关管理的重点。税务机关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税收监管,包括办理税务登记以及之后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等环节以及退税审批环节的管理。

    (一)主管税务机关应当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要求税收管理员应当经常深人社会福利企业,了解社会福利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残疾人员的安置及上岗情况,辅导福利企业健全帐务,真实记帐,并写出社会福利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残疾人员的安置、上岗及工资发放情况的月度报告。月度报告是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社会福利企业能否退税的主要依据。因此,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工作细致不细致,了解企业的情况是否真实有效,对税务机关退税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税收管理员肩负着税收管理的重要使命。

    (二)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财务核算的管理与监督。社会福利企业必须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按规定设置“应交税金”明细帐,准确核算收人、成本、税金、利润等科目,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三)社会福利企业必须严格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必须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的,事后被税务机关查补的税款,不得再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待遇;对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加强发票管理。社会福利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进货物应当取得进项发票的,必须按规定取得,对应取得而不取得或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作出处理;对取得的进项发票必须按期到税务机关认证,没有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加强企业税收管理篇(3)

关键词:公司体制;税务管理;税收筹划风险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成立,使铁路走向市场成为现实,伴随着公司全力推进货运组织改革的同时,我们财务系统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如何适应改革需要,如何适应市场发展,对于我们来讲,都是新的课题。随着我国税务政策的日趋完善,所有企业都希望能在遵守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合法地减轻自己的税收,显然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是达到企业经济效益利润最大化目的的根本途径。同时,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则使更多国外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加入原本就相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铁路企业在求生存谋发展的过程中,除了要应对原有的竞争对手,还需要与实力强大的外资企业相抗衡。如此条件下,要解决企业融资困难,提升企业资金的整体活力,税收筹划成为一种有效的选择途径。但作为一种降低企业税负的管理手段,税收筹划是一把双刃剑,在降低企业税负成本的同时,也有可能使企业陷入税收筹划风险。何为税收筹划风险?企业税收筹划主要特点有哪些?而铁路企业又该如何针对税收筹划的特点对其进行防范与控制呢?以下主要从这几个方面对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问题进行简单分析。

一、加强企业税务管理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助于实现企业的各项财务目标,实现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加强企业税务管理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在遵守税法和相关会计法规有关规定的基础之上,明确企业的业务流程和财务政策的规定,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税务管理,这样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如果企业没能做好税务管理的相关工作的话,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到有偷税或漏税现象的话,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因此,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企业税务管理进行税收筹划有助于实现企业的各项财务目标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需要在市场环境的公平竞争机制下取得发展,无论是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其经营的最终目标就是为了盈利,所以企业的各项财务目标的制定也都是围绕如何让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进行的。而税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企业盈利的方式。因此,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将有助于企业的各项财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加强企业税务管理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助于实现企业资源合理配置

企业在精通和掌握以及正确理解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可以进行合理的投资,通过科学的筹资和先进的技术改造,进而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和合理配置,进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实现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二、现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概述

(一)现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就是现代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在未来所存在的一种不确定性。主要指纳税人在采用各种方式进行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可能因筹划方案失败、筹划目标落空等而造成的企业现金流出的风险。当然,这种风险所造成的不确定性同时包含正反两面。从风险发生的具体情况来看,现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包含多方面的内容。

1.合规性税收筹划风险。这种风险又称为法律风险,主要指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因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而使其承担补缴税款或承受偷逃税法律处罚的风险。

2.经营性税收筹划风险。经营性的税收筹划风险是纳税人进行日常税收筹划活动而面临的风险。

3.效益性税收筹划风险。效益性税收筹划风险是因企业筹划成本与收益之间的不对等而引发的风险。

4.操作性税收筹划风险。操作性税收筹划风险是指因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在操作上的不规范性而引发的造成税收效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5.环境性税收筹划风险。环境性风险则是因企业税收筹划所处的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而造成的企业税收筹划失效的风险。

(二)现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特点

根据从现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现有的研究成果,结合近几年所发生的各种具体案件可知,我国现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主要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系统性与综合性。税收筹划风险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种风险的一种综合与转化,因而具备系统性与综合性的特点。

2.时效性与可变性。税收筹划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发生的,这些条件既包含企业内部环境,又包含政策及社会环境,当环境发生变化时候,税收筹划效果也发生变化,因而税收筹划风险也存在一定的时效性与可变性。

3.多样性与层次性。所谓多样性与层次性是指因税收筹划的规模较大、周期较长、涉及的范围较广,因而所面临的风险也是层次各异,种类多样。

4.客观性与普遍性。税收筹划风险是一种客观性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而同时,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下,税收筹划风险也普遍存在于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中。

5.理念性与文化性。税收筹划中,对于风险的计量具有较大难度,与其将税收筹划看做一种衡量的标准或工具,倒不如将其看做是一种税收筹划活动的文化性和理念性的指导。

三、现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针对以上对税收筹划风险的介绍,结合税收筹划风险的基本特点,现代企业税收筹划份的防范与控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一)树立对风险的防范意识

思想意识上的重视是保证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有序开展的必要条件。对很多企业而言,由于思想意识上的不足,往往使其对税收筹划的普遍性、客观性及危害性了解不足。但作为一项同时涉及税收、金融、法律、管理及会计等众多领域的系统性工作,税收筹划的处理相对复杂,稍不注意便有可能使企业陷入税收筹划的风险之中。因而,企业要合理且有效地对税收筹划这一管理手段进行利用,就必须积极主动且及时地树立起风险意识,以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理念,对税收筹划的弹性、空间及时间等进行科学性与艺术性的选择。

(二)严守底线,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准则,也是企业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基本要求。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严守底线,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的要求,保障税筹划活动的合法性;其次,企业应该对国际相关法规以及行业准则的约束进行考虑;另外,企业税收筹划还必须对国家法律环境的变化进行密切的关注。总之,企业税收筹划要避免各种风险的发生,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基本底线,决不跨越雷池半步,摒弃侥幸的心理,尽量将税收筹划工作与法律靠拢,进而保证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合法性。

(三)提升对筹划环境的变化的敏锐性

基于企业管理系统风险的存在以及信息上的不对称,使其对整个税收环境缺乏必要的敏感性,这很容易使企业陷入环境性税收筹划风险。从宏观上来讲,企业税收筹划所处的宏观环境保护政策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资源环境以及文化环境,所以企业要对税收筹划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与控制,就必须对税法的变动、宏观经济的走向、行业管理准则的调整、宏观政策的导向等各种与税收筹划工作相关的因素的变动情况进行关注,以较强的敏锐性提高对环境的洞察力。

(四)加强对筹划收益与成本的权衡

要通过税收筹划的方式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整体价值的最大化,并体现出税收筹划手段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显著性,并对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与控制,企业税收筹划实务就必须对成本与收益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权衡,以避免因收益与成本的考虑不全而使企业陷入效益性税收筹划风险。当然,这里所谓的成本同时包含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和风险成本;而收益则包含企业税负的降低、管理水平的提升、罚款支出的建设以及企业形象的树立等。

加强企业税收管理篇(4)

管理难题:企业所得税是公认的核算复杂、管理难度较大的税种,在全社会税收意识普遍不高的情况下,税收管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精耕细作的专业管理,但税收专业管理要素存在结构和素质上的不足。

一是管理资源不足。现阶段,企业所得税管户剧增与税收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以江苏国税系统为例,2007年底,全省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征管户数达34.8万户,相比2001年底征管户数,6年间增长了116倍。对广大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由于纳税人信息化利用水平不高,税收管理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人工操作层面,管理工作面广量大,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

二是管理能力不强。一些直接从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税务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税务人员,较少有机会接受系统的、专业性岗位培训,相对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复杂性,“短、平、快”式的应用培训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管理能力问题。工作中,既存在管不深、管不透的现象,也存在不会管、管不了的问题,导致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管理难以从结果控制上升到过程控制,导致部分纳税人的收入、利润在生产经营环节隐匿、转移,加大了税收流失的风险,加大了事后查处的难度。

三是管理思想不优。先进的税收管理思想未能被税收管理人员真正理解掌握,直接带来了税收管理上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听任纳税人申报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即使在至关重要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环节,不少税收管理人员只能就账算账,从一些明显的超范围列支项目中查补部分税款,缺乏案件取证能力和突破能力。管理思想不优,还突出表现在依托税收信息化推进税收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既存在税收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存在对“海量”数据信息增值利用水平不高的问题。

四是联动机制不畅。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职能管理环节,存在着各自为战、各自为重、信息封闭等问题,不能放大税收职能管理的效应,人为割裂联动机制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内在功能。尤其是税收分析能力不强、办法不多,缺乏可操作性强的纳税申报评价指标体系,不能从税收分析入手,找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导致日常税源管理方向不明、效率不高、资源浪费。

五是遵从觉悟不高。从大量税收违法案件剖析情况看,不少纳税人完全出于主观故意偷逃企业所得税,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只有量的不同,没有质的差别,直接加剧了税收执法的责任风险。

矛盾交织: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体系中的第二大税种,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和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的重要功能,直接关系到社会众多税收利益主体的既得利益,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税收利益分配过程中的各方矛盾。

一是纳税人自律与税法他律的矛盾。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纳税人经济活动的最高目标,更是资本私有性质强大的内在驱动力。企业所得税是一个普遍征收的税种,直接影响广大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征纳关系本身就是一对矛盾。税务机关依法查处不法纳税人,征纳双方的矛盾更是难以调和。

二是专业管理与社会管理的矛盾。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涉及项目多,与社会经济发展关联度大,税收专业管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一方面,需要社会各界提供各类有价值的涉税信息,尤其是涉及纳税人偷逃税的信息;另一方面,查处不法纳税人,需要政府相关法制部门的协同配合,彰显税收执法的刚性,但是,由于诸多复杂的因素影响,税收社会管理的作用还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是形势任务与管理职责的矛盾。目前,企业亏损面过高是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纳税人长期亏损、微利申报,且长亏不倒、不倒反旺,隐匿收入、少报收入和虚增虚支成本费用的现象具有普遍性;一些享受税收政策优惠企业政策到期前后利润水平突变,税收贡献与企业发展显现强烈反差,集中反映出企业所得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随着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越来越大,这其中,有执法枉法的法律追究,有责任缺位的法纪追究,也存在能力缺失导致的无主观故意税收执法过错行为。

四是依法治税与优化服务的矛盾。从理论上讲,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是统一的,严格执法是最好的服务,但是具体到特定纳税人,绝不能奢望都能够真正理解税务机关的严格执法,尤其是因税收违法受到了税务机关严厉查处的纳税人,税收征纳关系在特定情况下会异常尖锐。

长期挑战: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千差万别,由于工艺、技术、管理、规模等方面的因素影响,即使相同规模、类型、产品的企业,盈利水平、创税能力也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这是客观事实。如何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化企业所得税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税收征收率,是各级税务机关需要重点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一是如何评价纳税人的申报质量。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高低与否,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是重要的检验标准。在基本实现准期纳税申报的基础上,需要尽快建立起科学的纳税申报评价指标体系,评判申报质量,指导税收管理。

二是如何防范执法风险。纳税人偷逃税的数额与性质,与干部税收执法风险有着正比例的关系。如何从思想上、制度上、机制上、管理上构建严密的防范体系,尤其是如何有效加强内部容易发生为税不廉行为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管理,需要各级税务领导机关以创新的精神、发展的眼光、务实的态度去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

三是如何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干部企业所得税专业管理水平,深入持久的在职培训教育是基础。如何提高干部对职业终身教育的思想认同度、主观能动性,如何提高培训管理的组织化、集约化水平,都直接影响着职业教育的实效。

四是如何约束纳税人的税收行为。从纳税人心理分析,有接受税法教育自觉遵从税法的心理,也有迫于法律威严而不得不遵从税法规定和税收管理的心理。如何在加强税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管理职能,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整顿规范为管理服务,变矛盾冲突为征纳和谐,需要征纳双方的共同努力。

对策设想:要全面贯彻总局提出的“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24字方针,以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契机,充分发挥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联动管理职能,内外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水平。

(一)强化税收法制宣传。一要认真组织开展税法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税收宣传是各级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西方国家一条成功的经验是在税收法律草拟之后,就开展深入的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税法、宣传税法。税收立法意图、实施方案细则只有被广大纳税人所理解、了解、掌握,自觉遵从税法才有可能。宣传对象要兼具广泛性,注重针对性,宣传对象要从企业财务人员逐步扩大到企业法人和经营管理层,强化企业决策管理层对税收的遵从意识和筹划能力;宣传时机要注重及时性,从纳税人经营之初就深入宣传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帮助纳税人明了税收的目的、意义、规定以及违法的责任和后果,明了税收行为界止,正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宣传方法要注重多样性,既要集中搞好年度的税法宣传月活动,也要抓好日常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宣传内容要注重全面、突出重点,在全面宣传税法的基础上,对重大税收政策调整,要结合不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开展个性化的税收宣传服务。二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税收咨询解读工作。从税收工作实践来看,基层处于税收工作的第一线,基层税务分局的税收咨询解读日制度在宣传普及税法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辐射面更广,实效性更强。要加大对企业财务人员的日常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企业所得税知识培训班,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和相关税收政策法规进行系统的辅导,帮助企业财务人员熟练掌握企业所得税知识和操作流程,切实提高办税能力。三要积极开展各级领导干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性调研工作,提高税收宣传的层次和水平,向纳税人提出有针对性的税收管理建议。

(二)强化税源基础管理。一要全面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要认真核查纳税人申报登记信息,扎实推进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有形化”管理,加大实地核查的频率和力度,严密监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过程,完善纳税人“一户式”管理台账;要加强日常管理与汇算清缴的工作衔接,对涉及企业所得税的众多纳税调整事项,防止平时无暇顾及,汇算清缴时集中处理,人为加大汇算清缴的工作量和难度;要加强国税、工商、地税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与配合,防止税收漏征漏管现象;要加强国税、地税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防止因税务机关之间政策理解上的差异,导致税收管辖权上的争议,尤其是推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中小纳税企业,要统一核定征收率标准,防止因税务机关之间执行政策尺度不一,导致少数纳税人人为地选择主管税务机关,以税收上的投机行为,谋求不正当的税收利益。二要全面加强对纳税人的财务管理。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纳税人的收入、成本、费用、财务成果等生产经营各方面,业务处理涉及税法、会计法、会计制度、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制度、政策,要规范纳税人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办法,统一掌握政策、执行尺度和标准,确保各项企业所得税政策得到及时、准确的贯彻和实施。三要全面提高税收信息化管理水平。要大力推进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有效解决纳税报表复杂,申报难度和工作量较大的难题;要加强基础征管数据的采集,统一采集项目、统一录入规范、统一审核要求、统一储存管理,提高基础数据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完备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要着力提高数据增值利用水平,充分利用税收监控决策系统模块功能,组合查询企业申报表,计算分行业的指标平均值,掌握分地区、分经济类型、分行业性质的所得税税源情况,从中找出本地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薄弱环节,提高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税源分类管理。推行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解决现阶段税收专业管理力量不足矛盾的现实选择,是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的内在要求。一要提高纳税人行业分类的科学性。要按照企业经营规模大小、财务制度健全与否、纳税信用等级高低等标准,进行行业合理分类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方式。对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规范、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着重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和案头分析评估,可以合并征期有选择地开展汇算清缴检查工作;对少数经营规模大,但账证不够健全、纳税信用等级中等的企业,着重加强日常申报辅导工作力度,提高企业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对账证不健全、核算水平低或者无能力核算的中小企业,要督促其建账建制,同时做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对长期亏损、微利申报,且长亏不倒企业,要实施重点管理,作为纳税评估和检查的重点对象,分阶段分析其亏损的真实原因,加大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力度。二要提高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税源管理的全面性。要以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税收收入贡献水平和业务复杂程度为主要标准,确定推进重点管理的税源行业和企业。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突破地域界限,实行重点税源企业由重点人员管理,重点税源行业由专业队伍管理。推进分层分级管理,建立市局、县级局、责任区税收管理员三级管理监控网络,明确各自的纳税事项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季度预缴申报管理,要推进“两税”联动管理,分析纳税人当期各项收入、成本、费用与历史状况相比是否有较大波动,与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相比是否处于合理预警区间,收入和成本、费用之间是否符合配比原则,实行预警指标监控,对预缴率进行考核;加强日常评估和检查,要突出加强连续两年以上亏损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到期企业、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历年税务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和汇缴申报质量较差企业的汇算清缴检查,剖析原因,力求突破。三要提高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税收管理的可控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简便、操作简单,且可保证稳定的税收收入,要切实防止仅仅依据企业的年度销售收入,随意扩大核定征收范围,也要防止一核了事,放松对纳税人年度销售收入的日常管理,导致税收的隐性流失。要严格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规定的对纳税人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的6种情形进行鉴定和确认;要合理确定核定征收的应税所得率,对某些利润率较高、效益较好的行业和企业,对其定率或定额要比照或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查账征收户的利润和税负水平从高进行核定,防止少数暴利行业和企业主动选择核定征收管理,规避正常税收管理;要把从源头上控制企业销售收入作为核定征收管理的重点,综合运用各类产量配比控制办法,通过控制企业产量来控制企业销售收入,加强发票管理,以票控税。要强化对非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建立起与地税部门畅通的纳税人营业收入信息共享渠道,加强非增值税纳税人营业税收入申报数据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申报数据间的分析比对,提升税收管理质效。

加强企业税收管理篇(5)

一、组织收入工作

今年以来,税政工作继续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深入挖掘政策潜力,大力加强税政管理,保证了各税种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各税种的管理,保证各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年初,我们就提出了各税种收入每月必须较同期有所增长的目标,每月对各税种的收入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薄弱税种、薄弱环节的征收管理,保证了各税种收入的大幅增长,截止11月,有五个税种增幅居全省第五,其中多个税种增幅居全省第一。

二是加强税源管理,抓住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今年,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重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的10家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情况,分析税收增减变化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管理工作,着力解决纳税大户的税收问题,共到济钢、豫光、沁北电厂、奔月集团、xx煤业等企业,就有关税收政策进行辅导几十次,得到普遍好评。10家重点税源企业共入库企业所得税万元,占全市企业所得税总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方面,继续加大和完善了对全市50家重点扣缴义务人和100家重点纳税个人的管理和监控,保证了个人所得税的大幅增长。

三是加强新税收增长点的管理。结合我市情况,对发展形势好,税收增长潜力大的行业,采取措施加强税收管理。如针对我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大,加强建筑营业税的管理;针对煤炭行业、电解铅等行业经营形势的好转,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针对企业改制股金分红的增多,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等,切实将税收增长点转化为地税税源。

二、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200x年,我们坚持依法治税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加强对各基层地税部门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职能效用,保证了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一是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协调,通过电视、政府网站、全市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举办再就业政策培训班,使每一位下岗人员了解有关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再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下岗人员上访案件,保证了社会稳定。

二是落实企业改组改制有关政策。今年,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和《xx市地方税务局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落实了关于企业改组改制和股权投资、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税收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是落实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单位、农口企业、金融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校办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办理企业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涉税审批事项,促进了经济结构的优化、环境的保护,消化了企业的部分包袱。

四是落实科技投资和创新有关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对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实行加计扣除等等。这些政策的正确执行,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企业的技术投入、技术升级,拉动了市场需求,服务了科研体制改革的深化。

五是落实城镇化建设有关政策。狠抓了重点城镇的组织收入工作,为重点镇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积极兑现重点镇纳税人的优惠政策,支持乡镇企业的经济发展,加强了重点城镇税收的执法监督,促进文明执法。

据统计,200x年度,我局共计审批各类政策性减免税万元,其中: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1767万元;为213户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减免税55.8万元;办理税前弥补亏损592万元,审批税前扣除资产损失金额1310万元。

三、税种规范化管理工作

我们牢固树立税收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理念,加大分行业分税种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以年度纳税申报工作为重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效显著

1-4月份,全市上下将200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做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市局除成立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汇算清缴工作外,制定了《200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方案》和《xx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业务政策和工作安排的多个文件,并对汇算清缴全过程进行监控,注重汇缴前的宣传发动、汇缴中的政策辅导、汇缴后的审核统计,使汇算清缴工作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落实,保证了汇算清缴工作的成效,企业共自核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576万元,审增所得税848万元;审减亏损2121万元。重点检查企业15户,共查增应纳税所得额46.4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15.3万元,罚款10.5万元,合计25.8万元。

(二)牵头做好了货运业税收管理

今年以来,根据总局和省局制定的货运业管理规程,和征管、发票、信息中心紧密配合,明确职责,搞好协调,货运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对货运业纳税人的日常税收管理。继续加强代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和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总局的“三个办法,一个方案”,规范管理,逐步完善货运业营业税的税收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和国税部门的协调联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信息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三是针对纳税人借证开票的现象,制定了单车月开票最高限额,保证了货运业的税收秩序和税款的足额征收。全年共入库道路货运税收1713万元。较同期增收增长1.2倍。

(三)切实加强煤炭行业的税收管理

根据省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针对我市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市局高度重视,一是成立煤炭行业税收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和税政、征管、稽查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督导组,明确工作任务,督查工作进展。二是紧紧依*政府,加强部门配合。先后多次与克井镇、邵原镇、下冶乡党委、政府结合,取得公安、煤管、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形成了当地政府牵头抓、有关部门横向联系、单位内部纵向配合、齐抓共管的控管网络。三是全面调查,合理调整税负。成立了两个税源调查小组,先后两次对全市34家小煤炭生产企业开展调查,逐户调查核实各小煤炭企业的产量、销量、价格、成本等情况,并根据小煤矿的设计年生产能力、地质结构、开采条件、用电量、市场行情等情况,对各小煤矿税收定额进行重新调整。四是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征管措施。对所有煤炭生产企业逐户建立了征管档案,专人管理,定期上报税收征管情况和税款入库情况。并实行“阳光办税”,对核定征收的小煤矿公开核定产量和税额,增加办税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对煤炭行业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秩序,保证了税款的足额征收,全年煤炭企业共入库地方各税3237万元,同比增长117。9%。

(四)规范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

针对我市房地产投资热潮,我们采取措施加强了该行业的税收管理。一是加强开发项目的户籍管理。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普查登记,建立管理档案,详细收集和登记每一开发项目的立项报告、开工日期、开发面积、有关证照、合同及纳税情况,并定期由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核实,全面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杜绝虚假申报。二是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4月份,市局召开了全市房地产企业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重点讲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政策,并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和转让房地产营业税等管理办法进行系统讲解,将政策宣传到每一个纳税人,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和预征制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进行鉴定,企业在申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时,必须同时按核定征收率或预征率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保证了土地增值税的足额征收,截止11月共入库土地增值税36万元,较上年增长1700%。四是从严界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对全市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进行全面鉴定,对核算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实行核定征收,预征所得税。通过整顿工作,规范了房地产税收管理秩序。

(五)强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管理

今年,我们在继续抓好行政、事业单位、私人出租房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管理的基础上,着重对两税的征收范围和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一是针对我市市区范围的扩大和各建制镇发展的日新月异,与政府联系,对市区范围和各建制镇政府所在地镇区范围进行重新明确,确保将所属范围内企业全部纳入两税征收范围。二是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及城市规模的扩大,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拟订了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的方案,提请市政府按程序报省局批准后,通告全市执行,为确保今年土地使用税大幅增长打下了基础。三是从税源基础工作入手加强管理。根据重新调整的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建立多级税源数据库。对应税房产原值、应税土地面积、应纳税额等情况登记造册,并通过微机建立税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在申报期内,对纳税人申报资料,对照新标准进行逐户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企业正确申报缴纳税款。通过以上措施,今年房产税共完成万元,增长%,土地使用税共完成万元,增长%。

(六)抓好涉外税收管理。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不放松。对移动公司形式多样的收入项目,以及永坚房地产公司预收房款及其他收入加强监管,尽量保证收入的整体上升。二是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一些小税种的日管,确保各税应收尽收。三是对联通公司新增涉外业务及时纳入税收管理,确保涉外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今年共入库涉外税收万元,较上年增长%。

加强企业税收管理篇(6)

关键词:两税合并;国际税收;管理;企业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实施后,对内、外资两种类型企业实行同一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统一设为25%。随着两税合并的开始,涉外税收因存在时间的局限性,将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而作为国际税收管理的各项内容将随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成熟,国际资本流动、项目往来频繁等因素影响将得到加强。两税合并以后如何加强国际税务管理成为当前国际税务工作者的热门话题,现通过由过去的涉外税收管理到国际税收管理,谈合并后如何加强国际税收管理。

一、涉外税收与国际税收的区别

1.概念不同。涉外税收只是一个国家税收体系分支,是相当于内资企业和个人税收而言,但国际税收则不是分支,国家税收征管体系不能分为国内税收和国际税收。

2.内容不同。涉外税收是一个主权国家和地区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一般情况下是以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建立相对独立的税收制度为前提。而国际税收则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对跨国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引起的一系列活动,涉外税收征收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国际税收处理协调的是包括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居民和来源地管辖权,避免国际重复征税,防止国际避税,税收协定执行和情报交换为主要内容。

3.范围不同。涉外税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处理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就来源于本国或者本地区收入的外国企业和个人征税,国际税收是两个和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因行使不同税收管辖权引起的纳税问题。

4.存续时间不同。涉外税收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吸引外资需要而产生,是以建立相对独立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存在前提,一旦统一合并取消单独税种时,涉外税收作为单独的税收管理活动将消亡,而国际税收则不同,只要世界上存在国家和地区,存在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存在跨国交易,国际税收就将继续留存。

二、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必要性分析

1.国际税收管理对象增多的需要。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资企业57.9万户,实际利用外资6 596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发展中国家最大的外资流入国,在全球范围内仅次于美国和英国。两税合并后外资企业税率虽然有所提高,但是外国投资者更是看好国内优越的投资环境和国内潜在的巨大的市场,外资企业户数仍将逐渐增长,同时外资企业的质量进一步提高,跨国之间资本技术生产要素流动性将更强,国际税收管理的对象诸如外引进技术、关联企业业务往来、外国企业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情报交换等等业务也随之增多,这就为国际税收提供了更多的管理对象。

2.涉外税收政策延续性的需要。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的同时,为了照顾已存在的老外资企业,新所得税法给予了不超过五年的优惠过渡期,对新法实施前已经成立的外资企业依法享有的优惠政策,可继续执行,到减免期届满为止。也就是说涉外税收管理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存在。另外由于政策过渡,不可避免出现部分外资企业利用过渡期间滥用优惠政策的问题,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更加规范执行税收法律规定,杜绝各种滥用优惠政策的投机行为。

3.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中国经济越来越多融入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大潮中,更多的外国企业和个人从国内取得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应税收入。与此同时,外国企业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也逐年增加,在境外投资、经营的国内企业和个人也有上升趋势。随着纳税人跨国经济活动不断增加,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各种涉税信息的依存程度也在增长,这就对外国居民税收身份认定、预提所得税管理,常驻代表机构征免税判定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中国已经与89个国家或者地区签订了双边征税协定,税收情报交换已成为国际税收合作的主要方式及反避税和离案金融中心的重要方法,在新形式下迫切需要加强国际税收的管理,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利益,履行税收协定职责,更好地开展国际税收合作。

三、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建议与对策

根据国际税收特点和管理的必要性,两税合并后,国际税收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一)税收协定的执行

包括居民认定及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出具、常设机构认定及管理、限制税率认定、税收管辖权判定及税收管理、境外税收抵免审核认定及管理、协定特殊条款的执行、研究制定税收协定执行的管理办法、对滥用税收协定的专项调查与处理等。

(二)非居民税收监管

依据有关税务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对本地区外国公司营业机构场所的税收管理、外国公司在中国未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预提所得税管理、非贸易付汇及部分资本项下售付汇凭证的开具和管理、外国居民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免税判定及其税收管理,以及对外国居民偷税问题的调查与处理。要定期与外汇管理局、商务局进行工作反馈,及时掌握非居民纳税情况。

(三)情报交换

组织实施情报交换管理规程,就自动情报交换、自发情报交换、专项情报交换、行业范围情报交换和授权代表的访问所涉及的税收情报收集、转发、调查、审核、翻译和汇总上报,根据情报交换工作保密规则实施税收情报的定密、解密、制作、使用、保存和销毁等保密工作,开展跨国同期税收检查。

(四)国际税务管理合作

组织实施对本国居民境外所得的有关税收管理规范,对本国居民境外经营活动依照税收协定提供税收援助,配合国外税务当局对本国居民境外所得的偷税问题组织调查,组织实施与国际组织和外国税务当局有关税收征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

(五)反避税实施

1.认真按照新所得税法要求,进行反避税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特设了“特别纳税调整”一章,对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做了明确规定,引入了独立交易原则、成本分摊协议、预约定价安排,明确了纳税人的举证责任以及可比第三方的协助义务,同时增加了核定程序、防范避税地避税、防范资本弱化、一般反避税和对补征税款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等条款,强化了反避税立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

2.加大反避税工作的投入,建立全国转让定价信息网络。参照美国税法第482节条款的规则,在转让定价税法中引入正常交易值域的概念。建议国家税务总局与有关部委联合,定期公布某种行业、某种产品的利润率区间。在试点城市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反避税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成立专门机构或由专门人员负责各种可比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反避税价格信息网络,由国家税务总局定期通过该系统相关信息,以利于反避税工作的深入开展,也便于提高各地市的工作效率。

3.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反避税工作。为了解决反避税工作中不容易收集非关联企业可比数据信息的难题,建议省局着手建立反避税信息库,通过整合ctais系统、涉外企业汇算清缴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统计信息,将各基层单位在历年反避税调查审计中积累的零散可比数据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和共享,提高可比数据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效率,为各地市反避税选案、审计调整、跟踪管理等各阶段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数据信息支持。

4.各地市税务部门应利用预约定价办法加强对关联企业税收征管。

(1)加强开业管理,推行关联企业申报制度。各基层税务机关将是否存在关联企业以及关联企业的名称、税号、经营地址、法人代表、经营状况等列入对新办企业开业调查的内容,同时要求企业及时填报关联企业申报表,一旦企业有新成立的关联企业须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将关联企业管理从源头抓起,完善关联企业管理的基础信息采集制度。

(2)在加强关联企业开业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申报的基础信息资料,将存在不同税率或享受不同优惠政策的关联企业作为反避税重点,加强监管。

(3)对被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的企业,征管部门要及时上门对企业提出关联交易中应遵循税收方面的要求进行宣传,并针对企业利用关联企业避税的手段和方法,预先制定相对应的定价标准或要求,并将其在《关联企业税收管理协议》上列明,在关联企业开办之初就与其签订,促使企业在一开始就对反避税工作有一个较为深刻的认识和较全面的了解。在这份《关联企业税收管理协议》中,对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在有形财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中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进行明确,特别是对有形财产的购销定价、提供劳务的定价以及最低利润率的确定,应从本地同行业中进行测算获取,以此作为可比数据资料,对不能达到相关数据指标要求的,要明确企业的举证责任,对无法举证或举证不合理的,则明确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强过渡期外资企业的后续监管力度。税务机关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培训,促使他们依法申报,另一方面要积极利用审核评税、税务审计等有效手段,通过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严格进行违规处罚的方法来加强事后监督管理,建立税务机关内部层层监督备案制度。

总之,两税合并后国际税收管理部门应根据形势需要,及时调整部分职责,实现由涉外税收为主、国际税收为辅的原体制到国际税收管理的转变,要在重新整合人力资源,提高国际税收工作质量与效率等方面狠下工夫,切实做好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税收情报交换、协定执行等各项特色工作,提高国际税收管理的水平,充分国际税收管理在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创造公平税收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谢旭人.中国税收管理[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

加强企业税收管理篇(7)

关键词:大企业;税务风险;风险管理;思考

一、大企业税务风险的类型

大企业一般是指经营规模大,发展资金雄厚,发展技术成熟,市场占有份额高的大型企业。依法纳税,是每个大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每个大企业应该尽到的法律义务。作为纳税主体,大企业在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着比较严重的税务风险。为推动大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证大企业的整体发展活力,企业领导需要注重税务风险的管理。大企业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其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一般包括三个等级:第一,多缴税款风险。大企业在经营与发展过程中,可能由于财务部门中负责税收管理的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素养,缺乏对税收政策的了解与认知等,没有税收筹划的意识和能力,进而出现多缴税款的问题。大企业的税务风险是比较严重的,较之于大企业少缴税款的税务风险,多缴税款的风险是相对比较小的。第二,漏缴、少缴风险。大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可能存在漏缴、少缴等行为。这方面的税务风险,主要由于大企业在纳税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从而出现没有缴纳或者少缴纳的问题,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大企业可能面临着补税、罚款以及接受相关法律处罚的后果。第三,主观篡改等规避赋税压力。部分大企业为了尽可能的降低赋税,采用修改财务报表或者少报项目等不当方式,当被税务机关核实后,就可能面临着较大额度的罚款。因此,大企业需要加强税务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科学开展税务工作,实施科学的税收筹划,充分保障企业自身的经营权益,有效减少大企业不合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二、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思考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通过税收杠杆的作用,能够科学调控国民经济的发展。大企业是“纳税大户”,它们的经营范围比较广,经营效益比较突出,纳税的款项比较多,理所应当正确而努力完成缴纳工作。但大企业在履行税收责任和义务的过程中,常常出现比较严重的税务风险。为帮助大企业科学有效的规避税务风险,企业管理者应该注重税务风险的管理。

(一)加强税务风险整体管理,有效规避税款多缴

大企业在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是比较大的。大企业一旦出现税务风险,不仅面临着罚款、处罚等问题,很可能会进入税务部门的黑名单,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罚。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大企业的税务风险业已成为制约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基于此,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提升大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水平,能够有效推动大企业的长效可持续发展。一方面,税务管理部门应该加强风险监管,建立和健全税务风险防控机制,引导大企业注重税务风险。税务管理部门应该成立风险评估小组,深入大企业内部开展普查工作,为大企业提供详细的税务摘要:对于企业而言,合法纳税依法纳税是企业应该尽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于大企业而言,依法纳税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前景,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有效保证。大企业在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其税收条款是比较复杂的,这也决定了大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具有较大的税务风险。基于此,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和防范,能够保障大企业的发展方向,提升大企业的发展水平。关键词:大企业;税务风险;风险管理;思考风险内容。另一方面,大企业应该积极搭建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基于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快速提供企业的税务信息,有效判断企业面临着的税务风险,特别是降低大企业多缴纳税款的风险[1]。

(二)落实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科学缴纳企业赋税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明确指出“公司应设置税务部门”的条例,这是大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理和防范的前提条件。大企业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纳税条款比较多,纳税课目也比较繁琐,若没有统一完善的管理部门,极有可能会出现少缴、不缴、漏缴等税务风险。因此,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应该首先构建完善的税务管理部门,同时落实严格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一方面,大企业应该结合企业自身需求和特点,成立相应的税务管理部门,加强企业纳税的统一科学管理。另一方面,大企业还应该结合企业当前的税收责任和义务,落实严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全面统筹企业税务工作,加强税务风险的筛查和判断,提供做好规避与处理措施,尽可能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同时,在税务风险管理过程中,税务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构建完善的沟通与机制,积极提升企业管理者或决策层对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视,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税务风险的防范与管理能力,有效提升企业人员的税收法律意识,科学缴纳企业赋税[2]。

(三)完善税收管理服务体系,科学规避不法行为

大企业在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可能面临较大额度的赋税压力,也可能面对着比较繁琐的税收内容,若没有科学的税务管理服务体系,很容易滋生税务风险。同时,部分企业为了尽可能降低赋税压力,往往盲目篡改信息,肆意降低企业的赋税条款。基于此,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应该率先完善大企业税务管理服务体系。一方面,大企业中的税务部门作为税收工作的管理者,理应结合大企业的经营发展特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科学全面的提供完善的税收内容,详尽介绍和宣传最新的税收政策。同时,为了科学降低企业不必要的资金压力,有效降低企业的赋税负担,企业税务部门应该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合理确定纳税人身份,有效精准地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另一方面,税务部门作为大企业纳税的管理部门,应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特别是当大企业出现税务风险,或者税收政策有所变更时,税务部门应该派出专业人员深入大企业内部,进行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科学降低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离不开紧密合作的税企。基于此,税务部门应该积极协同大企业,为大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内容,实现税企之间合作共赢的征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