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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4 15:13:18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1)

自20__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地税局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武汉地税工作实际,将风险防范贯穿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始终,从优化资源配置入手,以风险识别为基础,以风险推送为纽带,以风险应对为重点,依托信息化支撑,通过成立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市、区两级实体运作,分级分类税源管理,前置所有涉税事项,变管户为管事,依托税收情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高了税收风险的预警、应对和处置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以风险识别为基础,搭建平台、建立机制、风险分级,实现风险应对的最优化

我国目前的税收风险防范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迅速。国家税务总局在“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把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作为税收管理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以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的税收风险管理,可以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

武汉市地税局敏锐地意识到税收风险管理是提升征管质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有效手段。因此,市局党组果断决策,于20__年元月组建了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市局局长任指挥长,市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新组建的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在税收风险防范实践中大胆尝试,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武汉市地税税收征管改革闯出了一条新路。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以风险规划—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监控评估为主要流程环节的税收遵从风险控管体系基本确立,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分级应对、绩效评价诸环节的逻辑关系得到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制定各类规章制度予以固化,为税收风险防范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成立机构,打牢风险防范的关键点。在税收风险防范过程中,武汉市地税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设置了综合管理岗、风险信息管理岗、风险分析识别岗和风险应对实施岗,对各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确保了岗位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按照单项性税收风险的管理、系统性税收风险的管理、涉税情报信息类税收风险的管理、依申请或依职权办理涉税事项风险的管理进行分类,制定了启动、办理、处理、反馈的工作流程,为税收风险防范夯实了现实基础。

同时,打造“一个体系”,全面推进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岗责体系是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突出作用。今年,在新的岗责体系应用推广过程中,武汉市地税局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岗责体系之中,修订了《风险管理办法》,按风险类别分级、分类、过滤、筛选、排序、推送和应对,出台了《武汉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征管与稽查协作工作规范的通知》文件,进一步理顺了与市局各处室、重点办、零散办、评估办和稽查局的关系。通过组织专班到各基层单位调研,认真听取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归类整理并认真回复,优化风险管理系统与行政执法岗责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传递,推动了风险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融合。

(二)进行风险分级,打牢风险防范的参照点。武汉市地税局在按照规模、行业、事项对税源进行分类的同时,又引入税收风险的大小这个参照系,科学确定一级、二级、三级税源户,将有限的征管资源应用到税收风险最大的纳税人上。并根据税收征管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之间进行合理分工,重构税源管理岗责体系,从而形成以规模管理、行业管理和风险管理为特点的税源分类模式。如2013年以行业管理为突破,以分级分类推送为重点,初步建立了房地产行业税收风险指标体系,探索性开展了行业性的风险防范工作。通过数据生成、风险等级排序,优选生成了81户房地产涉税风险企业,并推送至市局纳税评估办公室,建立了房地产行业的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分级应对的行业性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市局评估办的评估任务审核,共计查补81户房地产涉税风险企业地方税费1.3亿元。

(三)搭建平台,打牢风险防范的支撑点。紧紧依托湖北省地税局税费征管核心软件,搭建市局、区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三级应用平台,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的支撑作用。他们自主研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子系统,其主要内容涵盖了涉税事项的前置办理、日常税源管理、涉税基础资料信息等方面,并与减免税、行政处罚等税收管理业务进行了有效对接,从而形成了以涉税事项管理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流。行政岗责执法平台,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闭环管理为目标,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和流程,建立起涵盖涉税事项前置办理、“先办后审”事项任务分级推送、日常税源管理、电子征管资料、行政执法文书的应用平台,并与风险管理平台对接,形成了以涉税事项管理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流。挖掘梳理了税源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78个风险点指标,通过税收风

险特征库与原始基础数据库的标准化筛选,实现了税收风险数据的自动化、定时化生成,并将全市各级税收风险管理部门的日常风险应对,全部纳入到了管理系统中,实现了风险管理的全程信息化,完善了税收风险防范评价体系和应用体系。

(四)建立机制,打牢风险防范的着力点。武汉地税通过制定《税收风险防范管理实务手册》、《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工作方案》以及《税收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等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分级分类处理机制,对于税收风险大、对税源影响大的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稽查部门进行应对;对于带有行业性、普遍性的税收风险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纳税评估部门进行应对;对于风险较小,带有一般性或个体性的基础性风险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基层税源管理岗位应对。系统在相应数据推送至对应部门应对后,实现对应对处理结果的自动统计汇总,为下一步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形成了风险管理信息化的完整链条。比如,针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管理,通过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风险识别和比对,共计核实应补税人数1706人,补缴个人所得税1309万元。针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通过对企业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的深入分析,预先设定报表间的逻辑公式条件,通过系统进行批量数据筛查,共计推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风险668户,共计880条数据,核实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户341户,共计补缴企业所得税1515万元。

同时,抓好市局、区局、税务所“三级联动”,严格把关风险防控的管理质效。在风险任务推送环节,紧密联合市局各业务处室,优选风险事项,严控风险总量,着力抓好市局、区局、税务所的“三级联动”机制。在市局层面,做好风险事项的分析、推送和考核工作,与各业务处室紧密合作,确保风险事项一个出口、绩效考核一个标准。一是在任务分析阶段,人工对风险数据进行关联性分析,尽可能将风险任务的误伤性降到最低程度,并明确税收风险防范中心与各业务处室的考核职责和范围,严格把控任务总量,实现风险任务过滤式推送。二是尝试在某一时期,将同一纳税人的不同风险在系统中进行汇总,实施风险任务的捆绑式推送,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三是严格把控风险推送的完成时间,实现风险任务的均衡式推送,避免基层在某一时期内超负荷运转。在区局层面,抓好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在风险任务推送时,各区局税收风险防范中心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配合,严把质量关和考核标准。在税务所层面,抓好把关责任人。风险任务推送至税务所后,在风险管理系统中可按照各税务所责任人的分工,预先在系统内明确风险任务回复的审核人,由系统进行连带锁定,在回复事项时把好质量关,建立了风险任务在市局、区局、税务所的“三级联动”机制。

(五)实现“五大功能”,着力构建税收情报的聚集点。今年以来,为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化水平,武汉市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从战略高度出发,决定在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的基础上,筹建武汉市地税局税收情报中心,全面发挥“五大中心”功能(即文献中心、期刊中心、数据中心、情报分析中心、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于2013年10月21日召开了税收情报中心的模拟运行汇报会,相关的税收情报分析工作已按照预定计划开展。作为税收情报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湖北省数字图书馆武汉地税分馆已建立,通过汇集全国一流的税收专业数字图书资源,将实现图书期刊借阅、数字图书阅览等功能,并承担涉税数据管理、税收理论调研等多项工作。税收情报中心的建立,将实现从情报分析到风险应对的全面升级和创新,为风险管理迈向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风险推送为纽带,分级管理、人机结合、信息管税,实现过程控制的最优化

武汉市地税局将风险管理的流程确定为税收风险特征库建设、数据审计、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推送、风险应对处理、风险决策分析和绩效考核八个环节,并以风险推送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动运行机制的纽带。

一是税收风险防范管理流程化。通过税收风险防范管理平台,对内部、外部涉税数据开展税收风险防范指标分析、数据挖掘和数据评估,生成税收风险纳税人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建立指定税收风险各指标专项管理流程。全市地税系统以风险任务工作流的形式,按照市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市局相关处室区局(市直属局或市稽查局)区局各科、税务所(市直属局和市稽查局相关业务处室)相应管理岗位操作人员的推送流程,从上至下进行税收风险防范任务数据的分层解剖,通过风险防范管理平台与税费保障系统、税收清结评审系统和税收征稽协作系统的工作任务流转,系统开展纳税评估、涉税调查(检查)、催报催缴和税务稽查等税收管理工作。同时,市局各级风险管理部门对税收风险防范工作任务流转及其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全程监控税收风险任务的处理流程和处理结果,及时统计和汇总税收风险防范任务的处理情况,从而形成风险防范、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整体联动,全程监控。

同时,在风险管理工作中,着力抓好内部、外部信息的比对分析。通过数据的挖掘比对,实现风险管理的全方位监控。一是做好内部现有的各子系统内部数据的关联性结合,通过深入挖掘内部数据之间的逻辑比对分析,查找风险事项,加强风险管理。二是做好外部信息数据与内部信息数据的对比性结合,加大对外部信息的监控力度,实现风险管理向外部延伸。一方面,加强对来自政府其他部门的第三方信息的筛查比对,强化对风险事项的监管。通过取得的土地登记主管部门的第三方信息,对全市共计356条新增土地登记信息,开展了土地登记基础信息的核实及补充录入工作,全市共计补录相关土地登记信息356条,补录土地面积825万平方米,补缴土地使用税5392万元;通过从省公安交管部门取得的车辆登记第三方信息,与全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使用税信息进行比对,共计导入车辆信息近96万条,分析识别比对13.33万条,比对不一致12万条,核查补缴车船税1076万元。另一方面,加强对来自新闻、报刊、网络等媒体的新闻媒介类信息的信息监控,并以《风险信息专报》的形式,实现风险任务网上全电子化推送,及时进行跟踪监控,强化风险管理。截至2013年11月底,已编报了《风险信息专报》12期,共计推送风险任务602条,累计查补各类税款2.4亿元。

二是税收风险分类管理层级化。对全系统的税收风险识别在操作层面分为市、区两级进行。市局主要针对全局性的、方向性的风险进行操作,对全市风险数据的完整性、逻辑合理性进行审核,建立统一的后台技术支撑, 确定风险数据的等级、类别、规模、推送应对的部门以及处理方式,确定市级风险数据的推送方式、频率及各环节完成时限,并运用风险防范管理系统推送至相应部门进行处理。市局下属各区局建立区级风险管理模式,侧重对从市局流转的风险具体应对,结合区局自身管理需要设置的税收风险点,并进行风险处理。同时,按照市、区两级风险管理的界限,建立区级风险指标和任务数据的产生机制、处理机制,应用系统开展区级税收风险基础数据的分析,设计区局风险管理任务模板,将分析结果纳入风险管理平台,生成风险待办任务,并在网上流转,与纳税评审系统进行对接,通过具体应对处理形成上下联动,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风险推送预警信息化。每个风险管理任务流转环节,市局都确定了风险管理的采用系统自动预警提示和手机短信提醒两种方式,风险责任处理人只要登录系统,就可以及时查看到最新需要处理的风险信息,即使不在电脑旁,也能通过短信查看消息,以便及时处理。对于机考类税收风险指标,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将直接对风险应对情况进行审核,自动计算工作进度,以此作为下一步考核依据;对于公示类税收风险,各应对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风险应对情况人工输入风险管理平台,平台将自动汇总人工反馈的处理情况,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完成情况,给予最终评定。

四是风险应对考核标准化。他们将风险防范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以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为依托,市局税收风险防范中心按月依据风险指标的特性,将当月生成的风险数据分成机考类风险指标、人机结合类风险指标以及突发性风险指标三种。凡是能够通过系统生成的结果,一律以系统数据为准,不得采用人工数据代替,保证每一条风险应对记录都有迹可循、有案可查。在此基础上,系统对每条风险数据的应对完整性和及时性都做及时审核,确保税收风险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风险应对真正落到实处。今年,市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共计推送各类风险任务23.10万条,通过风险事项的核查,累计查补各类税款已达4.65亿元,并已全部入库。

以风险管理为重点,分层响应、差别应对、考核评估,实现征管机制的最优化

对不同的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实施差别化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点,也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为此,武汉市地税局分级分类进行了税源的科学化管理。

第一,多层面监控重点税源。一级税源户由市局重点税源办公室和市局直属局直接管理,二级、三级税源户按照“规模+行业”模式,由区局重点税源办、重点税源税务所与行业管理所实施重点税源集约化管理。利用重点税源管理平台,实行按月跟踪调查、审核、分析,市局、区局、科所“三级联动”,作为重点税源管理的实体,实时全面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源税收状况,实现重点税源监控由管户为主向管事分岗管理为主转变。2013年,纳入市局三级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共有3898户,占全市企业登记户的2.17%,入库税款488亿元,占当年全市地税税收收入的68.40%。

第二,多方式监控一般税源。对重点税源、零散税源以外的一般税源,按照属地、分事项团队化、协作化管理的要求,从提高税源监控精准度入手,由一般税源所实行专业化分工、团队化管理、流程化控制、优质化服务,变单兵式为团队流程化。各区地税局除重点税源所外,其他税务所为一般税源税务所,将管户与管事相协同,按管理环节和事项,进行专业化岗位分工管理。构建以管事为主、管户为辅的分事项、分岗位专业化管理格局。在一般税源所内,按地段分类管理,实行属地与分类管理相结合,以管事为主,努力把税源监控管理做精、做细,促进管理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第三,多渠道监控零散税源。在市、区两级成立零散税源管理办公室,对17万户个体工商户和近8万户零散税收户,实行社会多方联动的社会协税护税管理方式。按街道(乡镇)设立97个税务服务站(点),将办税服务厅服务项目搬到了街道办事处,将办税服务厅的大部分功能都延伸到了服务站,每个服务站派一名税务人员驻站,负责票证管理、代开(代售)发票、电子完税证开具等服务。其他服务,如催报催缴、户管查询、信息采集、调查摸底等工作,则由协税人员管理。同时,在部分重点市场(卖场)建立税务服务点,探索实行市场集中代征税款的控管方式,实现了零散税收社会化、公众化、全民化的大协作,社会效应和管理效应明显。截至11月30日,全市个体零散税收入库34.5亿元,同比增长14.32%;全市私房出租征税户数也从28600户上升到62069户,增长了117.02%。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2)

[关键词]风险管理;税收风险;税收征管;体制机制

当前,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表现为: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纳税人户数急剧增长,基层税务机关“人少户多”的矛盾日益尖锐;税收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税收信息化建设未能推动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落实责任与监督制约难以协调统一;有限的征管资源一方面短缺不足,一方面配置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等等。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制约着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的真正落实,制约着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理论为有效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和有效路径。

一、风险管理理论与税收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概念及内涵。风险管理理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学科。风险管理就是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处置风险,以求把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程度,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一方面,风险管理能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减少行为的风险性;另一方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可以使工作中面临的风险损失降至最低。

目前,国际风险管理领域存在诸多的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标准,但都与美国COSC委员会(由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发起的组织)正式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nterpriseRiskManagement,简称ERM)紧密相关,ERM框架已成为当今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标准。由于风险管理本身具有的内在规律性,ERM框架及其方法理论也同样适用于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的风险管理。

2.风险管理要素及特点。综合ERM风险管理框架的主要内容,风险管理要素包括八个方面:(1)内外环境。环境分析是认识和应对风险的基础。同其他任何管理活动一样,风险管理也是在一定的环境下进行的,也要受到环境中各种因素的影响。(2)目标设定。即设定一个组织进行风险管理的目标,该目标可以分为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合规目标。(3)事件识别。指识别可能对主体产生影响的潜在事项,包括区分代表风险的事项和代表机会的事项。这是进行风险评估和应对的基础。(4)评估风险。指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以便确定应该如何对它们进行管理的依据。(5)应对风险。即针对识别出的风险提出应对策略。风险的应对策略可分为规避风险、减少风险、接受风险和共担风险四类。(6)控制活动。是指设计的程序和政策,操作的目的是管理和控制风险以取得组织的目标。(7)信息与沟通。要求组织的信息和沟通体系支持其他组成成分以确保组织中的人理解、获取、交换和记录在组织中管理和控制风险所必需的信息。(8)监控。整个流程尤其是风险控制和程序必须被监控,以评估它们的有效性,确认哪些地方需要修改,要采取哪些补救行为。通过这样一个系统的风险管理框架,一个组织可以对自身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所以,ERM风险管理框架可以运用于管理税收风险。

3.税收风险管理。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和技术手段,预测、识别和评估税收风险,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并通过合理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规避或防范税收风险,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借鉴风险管理理论,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对当前和潜在的税收风险进行确认并实施有效的控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事中的预警控制,科学地监测和有效地防范、化解税收风险,可以实现税收管理效能的最大化,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今后税收管理工作发展的主导方向,也是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实现“信息管税”的基本前提。

二、我国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内外环境方面。(1)系统上下对风险管理的认识还不到位,缺乏把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工作的主动精神、整体观念和系统意识。(2)现行税制体系结构不完善、科学性不足,法律级次低、变动频,征管体系自身的风险防御能力不足。(3)内部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信息资源的共享度不高,税务部门同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沟通反馈机制方面亟待进一步改善。

2.目标设定方面。(1)税务总局2002年5月在《2002~2006中国税收征管战略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税收风险,并对防范税收征管风险进行了专门阐述,但尚未作为税收改革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局性工作目标。(2)目前尚未对税收风险管理面临的形势、任务、战略规划、实施方案等进行系统地研究。

3.风险识别方面。(1)风险识别的方法有待改进,目前主要是以指标为主,风险模型的研究不够深入。(2)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不强,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散乱信息多,揭示问题信息少;提问题、给任务型信息多,指方向、给方法型信息少;单个信息分析多,信息综合分析少。

4.风险评估方面。(1)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2)风险评估缺乏科学方法论指导,基本停留在经验判断和简单比对阶段,没有一整套科学的模型作为评估依据。

5.风险应对方面。(1)风险应对措施单一,未能根据风险等级的大小细分应对策略。(2)对税收管理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成本和收益分析不够。

6.风险控制方面。(1)受人力资源相对不足和税收任务快速增长的影响,税收机关内部征、管、查、审等环节的职责分离存在设计的科学性不足和执行难以到位问题。(2)内部各环节之间的互动机制尚未建立或者不够顺畅,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协调配合不够,降低了管理风险的防控能力。

7.信息与沟通方面。(1)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有限,应从立法上支持税务机关采集足够的信息以满足风险分析的需要。(2)税务机关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需要加强。

8.风险监控方面。(1)税务系统内部风险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尚未建立。(2)社会监督的力度需要加大,方式方法需要继续完善。

三、借鉴风险管理理论创新税收管理体制机制

1.科学设计风险目标规划,健全风险识别分析运作机制。通过风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税收征管面临的风险领域和风险类别进行总体考量,对各类风险群体和风险程度进行集中分析,对跨部门和跨税种的风险管理进行统一安排;在科学设计风险目标规划的基础上,以风险识别排序和应对处理为重点,以减负增效为原则,创新税源税基管理方式方法,建立风险监控管理机制。发挥征管资源和数据信息集中优势,重点开展综合风险分析和分税种风险分析,组织分地区、分行业、分企业类型风险特征的筛选、分类、归纳和描述,健全税收风险特征库。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分析、归集排序,将风险等级应对与税源监控管理职责相匹配,选择有效的方式实施应对处理,以较小的管理成本获得较大的管理效能。

2.持续改进风险管理体系,健全风险管理监控评估机制。着眼于提高风险管理绩效和水平,科学设定风险管理监控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起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后续影响等多层次的风险管理监控评价圈,从风险识别准确性、风险控制有效性、税法遵从提高度和征管成本效益等方面对税收风险管理质量和效率做出评判。要及时总结税源变化的一般性规律,掌握并积累资料,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形成依托信息化手段的新型纳税评估工作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漏洞。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3)

(一)企业税务风险意识有待提高

尽管大部分企业都能够意识到申报纳税是企业的应尽义务,但现阶段很多企业往往缺乏主动纳税和防范税务风险的意识。这就使得企业难以自发的从整体上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导致企业申报纳税不准确,费用归集不准确等,从而既未依法纳税,又未能享受合法节税的权利。由于税收意识的缺乏,因此企业往往未设立专门税收风险管理机构,也未将税务风险与企业业务决策结合考虑,企业整个生产经营全过程缺乏统筹的税收风险控制。实际工作中,各个业务部门之间缺乏税务配合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往往形成税务风险。部分企业不清楚自身权益,缺乏享受优惠和税收维权意识,一味迎合税收征管部门要求,导致企业的经济利益损失,从而产生税务风险。

(二)国家税收政策和征管因素影响

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发展期,税收政策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宏观调控的需要不断变化,因此时效性相对较短,容易发生变化。结合国民经济发展,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税收政策也各不相同。税收政策的多变性和地区、行业差异性,使企业把握税收政策带来了难度,导致税务风险。另外,我国税收法律和政策体系还不完善,层次较多,内容复杂,企业难以对不同层级税收政策充分理解和把握,导致税收政策利用不当形成税务风险。同时,我国税务征收机关又分为国税和地税,税种还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税种,每个税种都有不同的征收方式、征收率和优惠政策,为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三)企业经办涉税事宜的人员素质不高

企业税务人员素质对企业税务风险有着直接影响。一般而言,企业税务人员专业素质越高,越有利于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现有条件下,我国企业为降低税务成本,往往未设立专门的税务业务部门,甚至未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由财务部门人员兼任税务经办人员,这客观上导致企业税务相关人员专业性缺乏,对于税收政策和税法的理解和掌握不深刻,为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另外,部分企业虽然设立了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但是由于企业重视程度不足,税务管理岗位人员层级较低,对于税务、财务和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掌握情况不佳,由于业务不够精通导致税务风险。同样的,由于税务人员专业能力问题,更无从结合企业具体实际制订有效的税务风险防范方案与措施,引起税务风险。

(四)外部环境和复杂交易均可导致税务风险

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可能导致企业税务风险,例如与税务机关之间信息不对称,部分企业可以适用或者参考的税收政策未对纳税人公开、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政策法规宣传不够,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未及时传达,甚至由于政策本身的不明确,企业难以准确执行,导致税务风险。税收秩序混乱也可能导致税收风险,如在交易环节中其他企业的代开虚开发票等现象,可能为企业带来意外的税收风险。另外,当企业进行重组、并购等复杂交易时,由于对于交易事项未充分认识税收复杂性等情况,均可能导致税务风险。

二、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措施和建议

(一)树立税务风险意识

根据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企业管理者应充分重视税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在日常企业管理中主动规避税务风险。在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和风险评估时积极配合和应对,在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和评估后,针对企业税收疑点,将税务风险意识贯穿到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全过程。除企业管理者外,应强化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财务和税务人员税务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税务风险和每位员工的日常工作息息相关,在日常工作中注意预防和控制税收风险。

(二)建立完善有效的税收内部控制体系

税务内部控制体系和通常意义上的内部控制不同,它主要是从税务的角度出发,强化税务机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权责,强化税务风险评估和企业业务流程税务控制,是企业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的补充,也是防范税收风险的重要举措。较长时间以来,企业对于税收内部控制的建立相对不够重视,未建立专门的涉税管理机构,更未设立相应的税收内部控制制度。在建立税收内部控制体系时,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将税务风险作为税务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之一,查找企业业务过程中重要税收风险关键点,优化业务税务管理流程,合理设计税务风险控制方法,采取自动化或者人工监督的方式

(三)提升企业税务人员素质

企业应加强税务管理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一方面强化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提升企业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人员应加强自我学习,除对于基本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加以掌握外,还应积极主动了解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特别是深刻了解和掌握与企业行业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以便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照税法要求进行申报纳税,防止由于专业素质不够而导致的企业利益损失。

(四)实施税务风险动态管理

企业应广泛收集各方面的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建立畅通的税收政策沟通渠道,及时汇编与本企业相关的税收政策并定期更新。应确保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和法律法规要求相一致,按照税法要求进行申报纳税。在风险识别方面,应强化风险的动态识别,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税务风险。特别是对于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如重要战略规划、资产重组、企业并购、重大投资、经营模式改变等重要事项,应充分识别其中的税务风险,对于重要事项进行过程中的税务风险预警,应实时监控,加强税务风险的跟踪监控。

(五)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力量

社会中介组织如税务师事务所不受企业和税务机关的影响,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其专业性强,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准则和资格水平,因此,企业在进行重大交易事项时,可以聘请专业能力强、信誉较好的中介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和消除税务风险。另外,也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企业就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提前规避日常经营中各个环节的税务风险。

三、结论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4)

[关键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反腐倡廉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志在2010年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完善内控机制”。要“把完善内控机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如何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摆在我们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当对其理论渊源、制度结构内容和构建方式等问题在理论上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渊源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多年来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特点,“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而创造的一个全新的专有名词,是税务系统各级工作人员对税务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自我发现、自我防范、自我控制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的总称,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创新的一个标志:也是税务系统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方向和思路。

1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党中央关于预防行政腐败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具体应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调整和一系列重大决策的部署和实施,表明党中央对预防腐败的理论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反腐败的实际工作越来越重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越来越明确。当前,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总结系统内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的工作特点,将在企业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引入到税务系统的反腐败倡廉工作之中,形成系统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方法。应当说,这是我们党关于反腐倡廉理论与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继承应用和发展创新。

2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税务系统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多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注意与税收业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创造了一系列与税收工作相匹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加强对税务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就改“一人进厂,各税统管”,为“征、管”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新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又经历了以“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标志的税收征管模式。在注重对税务行政执法权监督制约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90年代中期又提出要加强对于部人事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税务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制约,形成了有税务部门特色的“两权监督”理论,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建立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战略,结合税务工作的特点,建立并实施了以细化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统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为特点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强化了对税务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对违法、违纪、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力度。在此过程中,一些税务机关还积极学习、借鉴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将流程再造理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理论和方法引入到税收管理之中,通过对税收征管流程的再造,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使目标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和环节,进而达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税务机关的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建立行为规范、权责明确、运转流畅的内部控制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在税收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和进一步拓展。内部控制理论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制止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证管理权力的顺畅运行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理论的目标、理论方法、技术措施等方面与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管理的工作机理是一致的,与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和反廉倡廉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因此,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应当认真研究、学习和借鉴内控理论的观点和方法,将内控理论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一系列具体方法应用到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并结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二、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框架结构的具体思路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腐败风险。”这无疑为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指明了方向。

结合当前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对内控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借鉴,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坚持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监督部门的组织作用,各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整体合力;根据现有的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模式,以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岗责体系为基础,明确各个工作岗位权力和责任;以优化税务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以完善税收工作程序和规范税务工作行为为重点,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强化信息传递、沟通;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对税务系统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进而构建起工作岗位标准化、权力责任明晰化、办事程序化、监督实时化、追究及时化的体制机制,体现出分权制衡、流程制约、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风险管理功能,实现对税务系统“两权”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的内控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两权”运行的规范、透明、高效。

1 明确内控目标,把握内控机制的建设方向。依法治税,用法律的手段指导和规范我们的各项工作,是多年来税收工作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是党和国家对税收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保证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执法为民的政治保障。因此,将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设定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总体目标,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为内控机制的具体目标,为内控机制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内控机制框架的构建和功能设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 完善内控机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或者责成一名分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责成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负责执法监督的部门中的一个部门)作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实施内控。才能有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内控实施方案,协助党组具体分解和落实内控任务,并对内控机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梳理工作规范,落实具体内控工作任务。

3 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明确岗责体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按照机构设置和征管模式,严格划分不同岗位的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的岗责体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每一个岗位,实现权力、岗位、责任、义务的有机结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 优化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在坚持依法治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简化权力运行程序,下放行政权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简、放、提、优”的基础上,科学配置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示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三、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路径选择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当前,为了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应当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 完善制度,规范税务人员行政行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税务人员每一项行政行为都要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规范,使所有的工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紧紧围绕“两权”运行轨迹,全面清理整合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总结实践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进行规范和固化,并上升为制度。建立起一系列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要求的工作制度,既明确规定应当怎么办,又要规定违反规定后如何处理,形成一整套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保证行政权力的和谐有序运行。”

2 实施科学的风险管理,实现对风险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防范和控制。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人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行政执法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一般纳税人认定、优惠政策审批、税款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等环节;行政管理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点的查找,应当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权力风险点——公示接受建议”的统一流程,由部门和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找,并将查找出来的结果集中公示。对查找出的风险,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的高低、制度机制漏洞的多少、危害损失的严重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级评估,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健全防控措施。要把风险排查、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实用。

3 充分利用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要依托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要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4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税收内部控制机制的顺畅运行,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包括管理理念、组织机构、岗责体系业务流程等要素构成的内控环境。在内控环境中,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为所有的制度都需要有与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人来执行,这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的思想理念和能力素质。因此,必须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将依法治税、廉洁行政的观念和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内化为税务干部的思想观念,成为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共识,并将这种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加强对依法治税思想和科学内控管理理念的认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观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顺利运行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5)

(一)大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是用企业管理代替税务管理。一些大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由于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绝对控股或全资持股,导致其在并购重组,资产配置等方面习惯采用无偿划转等方式,而不是遵循税务管理规定,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往来收取价款,支付费用,潜在的税务风险巨大。二是用情理观念代替税法规定。情与法之间、理与法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合情合理的做法,不一定合法。比如,一些企业因为某些离退休老同志为企业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尽管已经领取社保,但是企业还是会支付给他们一部分补助。对公司来讲,这笔支出于情合情、于理合理,但这些支出确实不属于与目前收入有关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该做纳税调增。三是观念更新落后于征管的进步。税务部门不断从制度建设、技术手段、思想观念等方面强化依法征税,征管的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但与征管环境的变化相比,有的纳税人的观念还停留在以往的习惯,遇到涉税问题不是分析原因,避免再犯,还是通过“找人摆平”的方式,尽管可能暂时平息事态,但以后还难免再次爆发,导致更大的损失。四是制度建设缺失。许多大企业规章制度很多,但缺乏系统有效的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基本停留在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粗放管理阶段,忙于事后救火,疏于事先防火。制度建设的缺失,导致税务风险日常化、普遍化,旧的隐患得不到消除,新的风险不断累积。五是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一些企业缺乏专门负责税收工作的机构,即使有专门的机构,也是隶属于财务部门。税务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只能应付日常的如报税、购买发票等基础税务工作,没有被赋予控制风险、创造价值等职能。

(二)大企业防控税务风险的对策

一是充分认识税务风险防控的必要性和艰巨性。作为大企业最高管理层级的集团公司,应担负起控制全集团税务风险的责任,主动通过各种方式,给下属企业提示税务风险的严重后果,帮助下属企业充分认识防控税务风险的重要性。应将防控税务风险作为一把手工程,每个单位的一把手应作为防控税务风险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将税务风险防控意识贯穿到企业管理全过程。首先应列举与自身业务经营有关的各税种的风险点,分析这些风险点产生的原因。其次应根据公司的业务流程和各部门的职责确定各类风险点的产生业务环节和职能部门。在每次纳税申报之前,向有关部门了解是否发生了涉税风险,及时掌握风险并处理,将少缴税的风险规避在申报之前。在重大决策之前,税务人员提出涉税建议,将多缴税的风险控制在决策之前。三是设置机构,配足人员,加大职责,充分授权。大企业中负责税务的部门应与财务部门、法务部门、销售部门等平行,税务部门既要防止少缴税、晚缴税,也要防止多缴税、早缴税,充分发挥税务工作规避风险、创造价值的作用。为保证税务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应通过制度性安排,赋予税务部门参与重大决策、向有关部门和环节了解涉税信息等权力,基于职责赋予权力,通过权力履行职责,形成职责和权力的良性循环。四是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内控制度。建立内容全面、设计科学、方便有效的内控制度是控制风险的必要措施。既要有一般性、原则性的控制制度,如税务风险防控基本制度、纳税申报流程制度、发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税务风险预警制度等,也要有涉及具体税种的控制制度,如增值税风险防控制度、企业所得税风险防控制度、个人所得税风险防控制度等。每个税种的风险防控制度至少应包括基本的防控制度、风险点列示、操作手册三方面的内容。五是互联网+风险控制制度。税务风险防控实际是在识别风险的基础上控制风险。要识别风险,必须及时掌握有关的信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纳税人及时掌握涉税风险信息、防控潜在的税务风险提供了必要的技术基础。大企业需要在互联网+的基础上控制税务风险。

作者: 单位: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6)

一、地税执法风险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

对基层税务机关而言,最大的风险来自税收执法不当。既包括日管风险、纳税评估风险、税务稽查风险、税收执法力度风险,也包括责任心、敬业精神存在个体差异导致的风险。具体表现如下:

1、税务登记环节存在漏管户。管理员对所管辖的区域(如街道、市场等)没有管理到位,不注重日常巡查和基础信息的动态管理,造成基础登记信息失真或缺失,企业工商业性质鉴定错误,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现象依旧存在,造成税源监控环境紊乱。

2、税款征收环节不规范的行为引发税收执法风险。税收计划多年来都是按照上年税收完成数和计划年度预计的经济增长速度来制定,由上级税务局和当地政府在年初确定,层层下达执行。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追求的是完成税收任务,向上级和当地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刚性的任务指标弱化了刚性的税收执法,实质上形成对法律尊严的自我践踏。同时,大面积的超收掩盖了税制的运行质量和真实的税收负担程度,导致国家预决算失真,组织收入工作的秩序被打乱,在不利于宏观调控的同时,税收执法中的不确定性也大量增加。这种不确定性主要表现为各种主客观因素造成的税务执法作为与不作为,危及国家税收利益及纳税人权利。

3、税收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引发的税收执法风险。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依法行政是关键,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将直接导致执法风险发生。而在现阶段,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不容乐观。由于税收执法机关作为执法者兼管理者的强势地位客观存在,一些纳税人不愿和税收执法人员“较真”,使执法人员没有切实感受到税收执法风险的压力,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权治”思想。目前,税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综合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尤其欠缺。人员自身水平不高,直接制约着业务水平的提升。同时,由于税收执法的依据散见于复杂的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大量存在并不断修订更新,税收执法人员难以全面、准确把握,规范执法难度较大,以致执法业务水平受到影响。有的工作人员态度不认真,草率行事;有的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以权代法,出现渎职行为或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税法尊严,无法保证税收公平、公正、正确,从而埋下风险隐患。

二、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根源

1、政策因素引起的执法风险。政策性风险主要表现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上。各级单位为了更好地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往往都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虽然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却忽视了对本系统人员的法律保护,“捆住”了自己的手脚,一旦出了问题,也为司法机关追究税务人员的责任提供了依据。

2、外部环境导致的执法风险。这方面主要是来自地方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干涉。在当前各地都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大环境下,部分基层地方政府把依法治税同发展地方经济对立起来。为了招商引资,搞活地方经济,私自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干预税收执法,然而出现问题以后还要税务机关承担责任。另外,由于纳税人或行政相对人引起。个别纳税人无视税收法律,加之追逐利益,不能也不愿如实准确申报纳税或由于税源监控不到位给少数偷逃骗税者以可乘之机而造成税款流失的风险。还有,随着法律的逐步普及,公民、法人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使税收执法风险的变数更大。因此,基层税务部门在征管理念、执法体制、征管方式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仍需不断改进和完善。

3、内部因素引起的执法风险。一是税收执法人员业务不熟,违反执法程序引起的执法风险。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不思进取,得到且过,不深入学习和钻研税收业务,不懂装懂,凭感觉、凭经验、凭关系执法而造成执法错误。二是税收执法人员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解有偏差,执法质量不高。三是执法人员随意执法留下风险隐患。如在进行纳税检查或送达税务文书时,因熟人熟脸而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明或一人前往等。四是因惰性引起的不作为而产生的风险。如漏征漏管户的管理跟不上。

三、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建议

可见,由于各种原因,税收执法风险始终客观地存在于税收执法过程中。但是,税收执法风险虽然不能绝对消除,却具有可控制的特点,基层税务机关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有效的控制、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笔者认为,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从理论上来讲,就是要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具体来讲,需要从观念、制度、执法行为、执法队伍、机构建设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防控。

(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意识

基层分局要把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构建和谐地税切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为执法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税务人员的执法安全性。这就要求我们税收执法人员要摒弃“权治”思想,克服“人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税务机关要强化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执法风险”的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税收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自觉地学法、遵法、守法,让“法”深入人心,克服执法上的侥幸和麻痹心理。

(二)建立税源管理联动机制,提高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水平

基层分局要结合各自的征管现状和税源管理特点,积极探索征、管、查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和规律,通过税收预警系统发现面上的问题,开展纳税评估找出点上的具体问题和原因,针对风险疑点采取约谈、实地检查等征管措施,对少缴税款和申报不实的要依法查补税款,并督促纳税人正确申报,涉及偷、逃、骗税的移交稽查处理。通过分析评估和查补处理反馈的有待完善的问题为修订评估指标、调整税收政策及改进征管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使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检查、政策的修订连成一线,形成以预警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检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的良性循环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部门沟通,优化税收执法外部环境

各级地方党政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是税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在日常工作中,税务机关要积极主动向各级政府汇报工作和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应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争取地方党政协委员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以杜绝或减少行政干预执法行为的发生。当地方党委、政府的行政命令与税收法律法规相冲突时,应耐心做好解释、宣传和协调工作,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共同维护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外部环境,以化解可能出现的执法风险。

(四)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长效机制

社会综合治税是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建立完善的“护税协税”组织,实现零散税收委托代征,从而达到控制税源的目的。税收执法工作应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尤其是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加强税收宣传,力求取得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减少税收公正执法中的干扰和阻力。完善税收执法部门协助机制,协调税务部门同各级政府的行动。这也是平衡税收执法中多方利益关系,取得税收博弈各方共赢的关键。具体来说: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定期联系制度,防止漏征漏管等发生;通过与金融机构定期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资金流动状况,必要时能进行合法、合理的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措施;与财政部门建立互通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从而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的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7)

关键词:建安企业 税务风险 防范与管控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面对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建安大型企业如何进行税务风险管理,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就成为摆在企业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面前的一件大事。建安大型企业税务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是,一方面大型建安企业组织结构庞大,经营业务多样,经营活动复杂,管理难度大;另一方面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目前许多大型建安企业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一些企业尽管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制度,但都偏重财务报表目标,而不太重视涉税合规目标。《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重点关注的也是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税务合规方面的内容比较缺乏或单薄。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而建安大型企业点多面广,税务风险防范与管控的任务异常复杂而艰巨。

一、当前大型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及分析

1.建安企业产品施工的特殊性给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带来难度

建安企业具有经营分布点多、面广,在其提供劳务和建造产品上具有跨区域、工程项目周期长和成本核算程序复杂,各施工地纳税环境差异大,税务风险管理难度高。多数大型建安企业跨省、跨国经营,企业需要面对世界各地层级不同的税务机关及国外税制的管束。而不同管辖区域的税务机关对税法关于建安企业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执行差异很大,这就额外增加了建安企业担负税务风险的系数,给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带来难度。

2.税收行政执法不规范以及税企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可避免地增加建安企业的涉税风险

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在我国是客观存在的,这就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国家对建安企业外地施工实行施工地和注册地税务机关双重管理的税收政策,各地方税务局都采取“以票管税”、强化税源管理等征管措施,导致企业执行难度大,税企争端多。南京、广州等地方税务局按建安企业营业收入的1%加征个人所得税;四川等地方税务局按2%预征企业所得税,以解决机构所在地和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出经营建筑企业争抢所得税或都不管所得税的问题。这就要求建安企业每到一地施工都应事前到机构所在地和施工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详细了解相关的税收管理政策,以减少税务风险。

3.大型建安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关系不大,主要来源于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意识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风险防范制度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

在施工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从投标决策开始到竣工结算很容易忽视税务因素,加上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分包,对项目管理的税务风险意识又比较淡薄,这样就可能增加涉税风险。建安企业是完全市场竞争下的微利企业,我公司一年完成了近30亿的施工产值,完成的营业利润也只有近2500万元, 仅占施工产值的8.3%。如果因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导致税务稽查处罚,企业的税务风险很容易转化为直接利益损失,这样不仅会吞噬企业利润,阻碍商业目标的实现,还会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4.建安企业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大型建安企业点多面广,有的只是在总部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有的甚至连总部都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只是象征性地配置了税务管理岗位。各个施工地点更谈不上配置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相关的税务管理工作一般都由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财务人员兼任,他们面对我国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不断变化,缺少涉税辅导及税法后续教育,对税法的理解、认同和把握有一定的偏差,这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在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大型建安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管控应对措施

1.提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企业应倡导合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规范纳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企业内部营造税务风险管理环境,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把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其他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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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组成部分,形成全面有效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与防范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把税务风险管理意识融入到企业的战略管理过程中,以形成既拥有风险管理防御能力,又有战略管理规划,使税务风险管理和战略管理有效地融合。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管理层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管理环节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督,提前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做好日常风险处置预案

税务风险管理是公司税务管理的基本和首要任务。加强对建安企业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税务风险因素的识别和应对,重在事前防范,做好“曲突徙薪”式的工作,这不仅有利于控制风险,也为公司经营提供了通过税务筹划创造价值的可能性和空间。建安企业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以及各施工地点的相关信息,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对于监控和分析到的风险,应仔细分析原因并加以解决。这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需要在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设立税务管理岗位。

.强化企业信息管理建设,制定税务风险管理控制流程,明确风险控制点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本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可以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建立内、外部及各施工地点的信息管理系统,有效的信息系统能确保企业内、外部及各施工地点信息通畅,能确保企业税务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税务部门与企业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发现税务风险先兆和实际问题均能得到及时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企业内部完整的制度体系是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合理与科学,从根本上制约着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程度。如果企业缺乏完整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就不能从源头上控制防范税务风险,也就无法有效地提高防范税务风险的效益。大型建安企业应结合内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即“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二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控制”;三是制度流程不是一成不变的,建安公司业务和税收规定都是不断变化的,制度流程也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配备专业的税务人员

由于税务管理的专业性、政策性和复杂性,税务管理工作对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配备合理的岗位和人员,是公司有效管理税务风险的必要条件,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企业应定期对负责涉税业务的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一般来说,税务管理人员首先需要深刻理解税收法规,这是最基本的专业能力;其次要熟悉建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因为纳税处理基本以会计处理为基础;最后,还要熟悉建安企业业务以及整体经营战略,不熟悉业务就无法深刻理解某些相关的税收规定, 不把握经营战略则难以发挥税务的事前筹划、规划作用。另外,这些人员还必须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税收政策不断变动,要求税务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学习、思考和研究的能力,确切说税务管理部门要成为“学习型部门”。

.利用纳税评估降低税务风险

纳税评估是由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及提供的相关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系统的综合分析评定、核实,从而做出定性、定量判断,进一步对纳税人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行为。目前很多企业及其财务人员缺乏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因不熟悉税法规定或无意之失而造成的税收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企业被税务违法处罚风险增大。因此企业应借鉴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方法,通过分析财务部门各月、季、年申报和上缴的税款情况,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附表之间的逻辑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内部自检。从故意税务违法风险、非故意行为导致结果违法的税务风险、税收政策调整或主管税务机关责任带来的税务风险、客观上少缴税款的无责任税务风险等方面,采取手工和计算机软件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宏观税负分析活动。充分利用纳税评估活动,详细剖析容易形成税务违法风险的不同风险点,分别采取相应措施,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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