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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厂长述职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1-28 10:12:31

猪场厂长述职报告

猪场厂长述职报告篇(1)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具体目标: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区经贸主管部门实现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违法查处率100%;*年10月1日前,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经贸局成立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香秀杏副局长任组长,白建洪副调研员、冯禄炜科长任副组长。

专项整治期间,市经贸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监督、指导、检查和协调本市重点地区、重点目标、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检查组对各区、各企业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1、各区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必须落实国务院、商务部、省经贸委、省市政府等的部署,认真履行生猪屠宰管理职责。

2、对本地区制定的涉及屠宰方面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集中清查、整理,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规章及相关文件,按程序修订或废止。

3、生猪屠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地区现行的生猪屠宰企业收取的各种税费情况进行清理,重点清理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项目,并对违反规定乱收费情况进行处理。

4、各区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加强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100%。

5、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整治。尤其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不留死角。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6、推行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和企业申报资质等级认定制度,调整屠宰企业规模结构。

7、要重视屠宰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制定计划,形成制度,加强考核,强化思想和业务素质教育,使所有管理人员、执法人员能够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三)全面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

1、根据商务部对这次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各级经贸主管部门对查处的违规行为,要依据《条例》和《特别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取消定点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1)屠宰厂生产条件不能满足《条例》第七条要求的;

(2)不符合《设置规划》要求的;

(3)在屠宰厂内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

(4)屠宰病死猪、注水猪的;

(5)有其它违法行为被举报查实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生产、经营。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1)未建立生猪进厂检查制度和肉品出厂台帐管理制度的;

(2)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不完善,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

(3)肉品检验设备和人员不能满足检验需要的;

(4)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

(5)未建立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的;

(6)不能按照要求报送相关信息的;

(7)有其它违规行为被举报投诉查实的。

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要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各区经贸局要严格执行省经贸委在上述基础上新增列举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4种情况的要求。

(1)设施简陋、不具备基本的质量和卫生保障措施的手工屠宰场(点);

(2)违反《关于我省生猪屠宰购销税费统一征收项目和控制计征标准问题的通知》(粤府[1999]54号)规定,违规收取税费,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3)年检未合格,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

(4)非限期整改原因,超过一年时间停产的。

3、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而屠宰的行为。

4、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基本的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和必备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操作。

5、完善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进厂(场)检查检验制度和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建立定点屠宰厂(场)生物安全处理措施,落实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确保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肉检验合格。

(四)加强对菜牛屠宰的整治,制止牛肉注水现象

加强对菜牛屠宰的整治,切实规范菜牛屠宰,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屠宰厂(场)责任制,对有注水行为的屠宰厂(场),依据国务院第503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执行处罚,并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取缔屠宰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生猪屠宰管理的重点工作,克服各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部署,按照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我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二)各区要以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肉品质量为主要目标;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突破口;以全面清理整顿定点屠宰企业,加强屠宰管理和执法监督为主要内容;以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工作报告与通报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为主要手段;以部门自查、地区互查,全市抽查和不定期检查为主要措施,克服各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我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

(三)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市经贸局举报投诉电话为0757-83985333。

(四)建立工作报告与通报制度。各区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必须按照商务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商运法[*]356号)、省经贸委《广东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经贸市场[*]825号)中的工作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工作动态、工作报表等材料。

(五)建立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各地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加大正面舆论宣传力度,既全面准确报道保障市场供应情况,反映本地区及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和所做的工作;又要及时组织新闻媒体对发生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件曝光,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四、实施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年9月30日前,各区政府要成立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落实经费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

(二)全面检查阶段。

*年10月13日前,各区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集中整改阶段(10月13日至11月30日)。

*年10月31日前,各区要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屠宰执法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

*年11月28日前,各区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完成整改,进入总结验收阶段。

各区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在每周二下午5:00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将猪肉质量安全执法情况、屠宰企业检查、整治情况和肉品品质检查情况报市经贸局,并于11月28日前将附件3和附件4报表报市经贸局,以便汇总上报。

各区生猪屠宰主管部门针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29日至12月22日)。

*年11月29日—12月3日,各区生猪屠宰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猪场厂长述职报告篇(2)

一、基本情况

(一)瘦肉精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结合双汇瘦肉精事件的教训,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3月23日,我局专门召开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在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积极开展“瘦肉精”整治工作,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成立了“瘦肉精”整治工作专班,局长覃传发任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市场秩序科为成员单位。从3月24日开始,对全市1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经检测未发现含有“瘦肉精”生猪流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了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我们坚持从生猪的源头抓起,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主要是把好“三关”,搞好检查和验收:一是把好猪源关,严禁从已经曝光的河南孟州等四县签订购销协议。二是把好生猪养殖户筛选关,选择与信誉好,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的养殖户订购生猪。三是把好生猪购进关,购进的生猪除了随附合法的“生猪检疫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外”,还必须随附生猪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瘦肉精”批检合格证明原件。在检查和验收上,力求自查自纠,同时配合相关部门的“瘦肉精”抽检,严格生猪进厂(点)检疫和查验制度,进厂未经检疫的生猪不得屠宰;细化和强化台账记录,确保生猪来源明,检疫检验记录准,出厂肉品去向清。

(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目前,全市现有生猪屠宰场16家,其中1星级1家;年全年累计定点屠宰生猪69162头,比同期77779头下降11.08%,其中城区37526头,乡镇31636头。为了加强对上述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管理,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制度:一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生猪进场验收制度、检验检疫制度、肉品质量管理制度、肉品出场验收制度等一整套有关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二是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三是建立各种台账,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四是健全肉品质量保障措施,与机关、学校、超市、医院、企业等单位签订肉品供应合同等。为确保制度的落实与兑现,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实行肉品质量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要求自觉接受上级食品安全行业监管部门检查和指导。对违犯食品安全规定、造成肉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不履行职责、或违犯相关法规的负责人,将依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市政府与9个镇(街道办事处)签定了《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全责。市商务局与市内18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签定了《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负责人对屠宰加工环节负责,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建立肉品购销台帐,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禁屠宰加工病死猪肉;严禁在屠宰过程中对猪、牛、羊注水流入市场销售;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格执行肉品屠宰检验制度。做到没有配戴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承担屠宰厂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加强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必须要有经考试合格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员,对肉品质量负责检验;必须严格场内消毒管理,防止病菌侵蚀肉品;不断更新设施设备,逐步推行机械化屠宰。健全和完善畜禽定点屠宰日常管理规范,建立肉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市商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签定了《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学校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检查,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各乡镇达到95%以上;全市超市、学校经营消费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市商务局加强监管,在屠宰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建立完善了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收集畜禽屠宰存在的问题和案件线索,针对突出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建立了生猪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考核评价体系,内容为六个方面:一是生猪定点屠宰基本情况,包括屠宰量、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二是基础工作,包括台账、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三是肉品市场准入,包括肉品出库单、肉品验讫章、跨区域销售;四是卫生控制,包括工作人员卫生、人员健康、设备设施卫生;五是违规违纪,包括投诉、停宰及其他;六是考核评价结果。按上述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90分以上为合格,对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整改到位,再由企业申请整改验收。对整改验收仍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取消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资格。在评核评价中,有9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合格,通过限期整改措施,已基本达标。我们在新华网、中国农产品加工网、《日报》、《商报》、宜昌市政府网站、网等新闻媒体播发有关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20多条,社会舆论监督有力地配合了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四)打击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情况

近年来,市商务局牵头,与市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重点打击取缔非法生猪屠宰窝点2个。突击检查办案10起,其中城区私屠滥宰1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违规经营案9起。我局还制定了《市打击注水专项整治行动预案》和《市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预案》。快节奏、高强度、大范围地集中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违法行为,形成声势,形成高压态势。工作专班在专项整治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观念,坚决执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切实做到全市一盘棋。市领导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注水问题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会后,我局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立即展开行动,突击检查、抽查35次,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注水肉问题基本得到遏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落实《纲要》情况

我局根据商务部关于《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的通知精神,及时科学地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主要在强化科学布局屠宰定点,扶优壮强,采取坚决措施,果断淘汰落后产能,关停规模小、设施差、管理混乱的定点企业,做到宁少勿乱。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计划到2013年关停手工操作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到2015年累计关停7家。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实现规模化、低成本扩张,通过多种方式,促进集中合并。积极支持、引导撤并的定点屠宰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融入大型屠宰企业的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等供应链管理体系,转为其购销网点和分割配送点,妥善解决当地农民散养猪的收购和肉品供应问题。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以及建设生猪养殖基地等方式,扩大协议养殖或自养生猪规模;支持屠宰加工、肉类配送企业发展肉品分割配送中心,配置冷链设施,创建鲜肉品牌,扩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

(六)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情况

主要是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坚持鉴别生猪来源,标注耳标,便于追踪问题源)、肉品质量检验关(凡发现有黄疸、高耳、蓝耳等病症肉品,一律登记在案)、生猪产品出厂关(对记录在案的各种问题猪肉和生猪分类处理,不允许流入市场),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近三年来,全市共屠宰生猪26.74万头,其中,无害化处理404头,财政对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的资金共达到10.79万元。

二、主要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工作扎实展开,市商务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按照国务院、省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各方联动,全力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推进“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肉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共识,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肉品质量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全社会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通过市政府发挥主导职能、商务部门主动加强监管、广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成为质量提升主体、全社会强化监督主力作用,有效提升全市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专项整治浩大声势,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建立私屠滥宰以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经营举报信息制度,设立举报电话。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关于猪肉质量安全等一系列重大决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市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成立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等部门关于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我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目标、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市商务局成立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面认真地开展了活动。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部门工作职责和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市商务局在对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总体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并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对工作目标、重点和任务、时间和步骤、组织领导和分工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进行了具体的分解落实。真正做到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决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的各项基础工作,不断强化对肉品加工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坚决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依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通过整治达到以下目标: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95%,城区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是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四)改进方法,努力创新

今年以来,由于温和通胀,加上生猪疫情严重,生猪存栏率下降,肉品价格居高不下,投机分子为图暴利铤而走险,加大了市场监管难度。为了破解这个难题,我们充分发挥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这个职能,积极筹集资金,开拓市场。荣昌肉联厂先后投资600万元,在五柳树临时市场、马半路市场、城南市场设立了3个直销薄利店,每天直销猪肉产品20余头。同时积极协调鲜肉进超市,与宜昌中百仓储购物广场店、北山超市等连锁企业签订鲜肉供应协议,每天供应鲜肉50多头;同时与我市生猪养殖大户签订返利直供协议,调动了养殖大户的积极性,确保了生猪有效供应。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使城区生猪产品价格较同期和周边县市区下降和低于0.5-1元,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生猪屠宰管理虽然整体效果不错,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基层行动滞后、一线执法力度不够,舆论宣传力度不够,协调配合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生猪屠宰管理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惠及民生的系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将继续集中精力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加大落实力度。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全面检查、随机抽查,同时对一些重点区域要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巩固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快查处案件的后续处理。

猪场厂长述职报告篇(3)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暨“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我市生猪屠宰管理及“放心肉”工程建设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生猪及其产品管理和“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刚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07年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衢江区、龙游县、常山县政府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市贸粮局和市农业局分别就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源头监管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市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

生猪产业是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生猪产品是日常消费最大的肉类食品,猪肉消费占肉类消费的65%以上,是关系到人民基本生活的“菜篮子”骨干商品,其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自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以来,我市贸粮、农业、工商、质量技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克服重重困难,扎实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生猪屠宰秩序,在保障肉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1996年4月,我市开始实行生猪定点屠宰,199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后,我市及各县(市、区)专门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任成员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屠宰管理工作;组建了由商业、农业、工商、卫生、财税、公安等部门参与的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队,开展生猪屠宰的执法管理。2004年起,市政府把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列为对县(市、区)政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底,市政府又专门出台了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质量管理推进“放心肉”工程建设的政策意见,有力推进了我市生猪屠宰管理和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合理布点,生猪定点屠宰加工网络基本形成

近年来,我市一直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有利流通、便于检疫、适度集中”的原则,根据《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有关要求,从实际出发,采取先市区、再县城、后乡镇三步走的办法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推进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2005年对全市定点屠宰厂进行了整顿规范,新建了2个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布设生猪定点屠宰厂(场)33个,其中市本级定点屠宰厂(场)2个,县级屠宰厂(场)5个,农村乡镇屠宰厂(场)26个。1998年—2006年期间,全市定点屠宰生猪222.28万头,其中市本级66.11万头,屠宰平均进点率达50%。据估算,2006年生猪定点屠宰数量已占全市生猪消费量的61%,从定点屠宰厂(场)进货已经成为生猪及其产品市场供应的主渠道,在保障肉食品安全方面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建立生猪产品分段监管体系,监管网络逐步形成

2004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我市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将生猪产品分段协同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大了对生猪及其产品的监管力度。农业部门开展了瘦肉精检测,贸粮部门强化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卫生部门加强了集体伙食单位和餐饮业的肉品卫生检查,公安部门及时打击暴力阻止生猪定点执法行为。各部门还切实加强配合,不定期组织联合行动,深入开展对私屠滥宰、非定点肉品和注水肉、病害肉的整治,有力地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净化肉品市场。8年来,全市共查处私屠滥宰违法案件2222起,检出病害猪6102头、病害内脏51597公斤,共查扣没收非定点屠宰猪肉66035公斤,销毁病死猪肉1567公斤。2004年—2006年三年依法取缔了城乡结合部的27个非法屠宰窝点;瘦肉精检测318批,抽检样品量4810头,呈阳性69头,合格率98.6%。

(四)积极探索“三进”工程,重点区域肉品安全得到保障

坚持市场引导和政府促进相结合,完善肉制品的索证、索票、认证、检测等市场准入制度,坚持实施肉品上市检验登记制度和不合格肉品不出厂制度,积极推进配送、直销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探索开展“放心肉进店堂、进超市、进学校”三进工程,促进定点屠宰厂(场)与大专院校、宾馆、饭店、机关等重点用肉单位建立直销网络。2003年以来,“三进工程”销售量达69.46吨,销售额达85.3万元,促进了学校、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用肉安全。

二、正视当前生猪及其产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推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以来,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肉品质量显著提高,群众对此也是基本满意的。但是,我市定点屠宰工作开展并不平衡,市区好于县城,县城好于乡镇,农村乡镇屠宰进点率差。目前,市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县(市、区)城区定点屠宰率达90%;全市93个乡镇,有52个乡镇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含临时屠宰点),定点屠宰率不到56%,与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70%以上)和全省其他地市的差距仍然很大。同时,我市生猪及其产品仍然存在着全行业技术水平低下,肉制品源头、屠宰、加工、流通各环节管理皆有隐患。主要表现为:

(一)生猪源头管理困难较大。在生猪养殖环节所有污染因素中,感染疫病造成的生物性污染居多。据农业部门估计,我市近五年来每年因疫病造成的生猪死亡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上亿元。同时,一些生猪养殖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造成不少生猪受污染,如2006年9月,由我市某地销往杭州、舟山等地的两车208头生猪被检出“瘦肉精”。面对众多素质参差不齐的养殖户以及当前的生猪养殖散养和规模养殖并存的现状和有限的管理手段,生猪的源头质量管理任务任重而道远。

(二)屠宰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市现有定点屠宰厂(场)33家,但具有相对完善机械设备的仅有2家,占6%,其余31家处于半机械化和手工屠宰状态。相当一部分定点屠宰厂(场)生产条件和卫生环境差,检疫检验水平低,甚至存在工人没有上岗证和健康证明的现象。同时,私屠滥宰现象也屡禁不止,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前提下,屠宰厂(场)的病害生猪检出率只有0.3%。一些不法份子利用病死猪肉谋取暴利的案子时有发生,屠宰管理亟需加强。

(三)屠宰加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市屠宰加工企业数量少,规模普遍偏小,缺少肉制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屠宰能力差,这不仅与我市生猪养殖大市不相符,同时也正因为屠宰加工企业设备简陋,相当程度上存在着操作、管理不规范行为。根据对现有乡镇定点屠宰厂调查情况看,50%以上乡镇定点屠宰厂的日均屠宰量在10头以下,加之加工费偏低,绝大多数屠宰厂处在亏本经营状态。

(四)流通把关有待进一步加强。按目前监管体制,农业、贸粮、工商、质量技监、卫生和公安部门各有职责,共管“一头猪”,但联合执法难以形成长效机制,部门力量难以形成一个拳头,尤其是流通环节生猪产品的把关难度大,漏洞多。一是“瘦肉精”检测率偏低。由于“瘦肉精”检测成本高,经费难以得到完全落实,部分县没有开展“瘦肉精”检测。二是我市定点屠宰企业没有自营生猪收购和白肉批发销售业务,猪肉零售商控制了猪肉市场价格,政府对市场供应肉品价格缺乏调控能力和手段。

(五)执法力量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和提高。由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未涵盖生猪养殖和肉品流通环节,且又只是行政法规,处罚力度小,一些非法的屠宰经营活动难以受到有力惩处,难以震慑违法者。同时,一些县(市、区)尚未建立专业执法队伍,既无编制,又无经费,主管部门牵头各定点屠宰厂(场)在承担执法工作,定点屠宰加工厂(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经营户、消费者难免有所不满。不少执法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执法装备落后,规范执法、安全执法难以得到保障。

三、树立全程监管理念,推进“放心肉”工程建设

“放心肉”工程是牵系百姓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的一项民心工程。市政府已经把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作为2007年“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服务业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继续加大考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肉食品安全重要性和生猪产业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地位的认识,树立全程监管理念,依法加强生猪饲养、屠宰、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促进我市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推进以“安全、绿色”为核心的“放心肉”工程建设,构筑生猪及其产品安全供销网络,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市生猪及其产品管理工作目标有三个层面:一是加强生猪生产管理,全市基本达到“无公害”养殖。二是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市区的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肉品供应达到“放心肉”标准;各县(市)的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全市90%以上的乡镇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75%以上。培育1-2家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定点屠宰厂和创若干个品牌肉,全面开展“三进工程”建设(放心肉进店堂、进超市、进学校)。三是探索生猪产业一体化建设,形成上下贯通、遍及全市的供销网络体系,切实增强政府对肉品市场的调控能力,保证肉品市场稳定和肉品质量安全。要达到上述目标,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开展生猪无公害养殖,加强源头管理

生猪饲养环节是确保肉品质量的源头。在生猪饲养环节必须坚持引导和监管并重,切实加强源头管理。

一是加强对农民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农户改变长期形成的传统生产习惯,饲养无公害生猪。同时由农业部门推荐,由农业部门和贸粮部门共同确定一批无公害生猪养殖场,一方面作为无公害生猪养殖的示范点,推行生猪养殖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引导和带动周边农户;另一方面作为定点屠宰场生猪专供点,确保生猪产品质量,保证源头的可控性。

二是延伸产业链,实现对源头的有效控制。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肉类行业优势企业、龙头企业,遵循市场机制,采取农工商联合的形式,特别是通过公司加农户、公司加中介加农户、公司加基地加农业工人的形式,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使公司与农户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将肉食品安全管理一直延伸到农户,实现对源头的有效控制。

三是加强对饲料生产和生猪饲养环节监管。对非法生产加工、销售“瘦肉精”等禁用药物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强化对养殖场(户)和饲料加工、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抽检频度;特别要对定点无公害生猪示范养殖场,农业部门必须定期抽检“瘦肉精”等禁用药物使用情况,并根据抽检情况和生猪供应质量,对定点无公害生猪养殖场进行动态管理。对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并列入不予收购和代宰的“黑名单”,确保生猪质量安全。

(二)优化布局,提高水平,发展屠宰加工业

一是优化布局。本着城乡统筹安排、重点压缩数量、着力提高质量的原则,坚持建大撤小、分步实施、平稳过渡的政策,优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布局。引进大型肉制品加工企业或有重点改造具有较大规模的屠宰加工企业,适当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力争2—3年内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布局更趋合理,个数压减30%以上。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本辖内定点屠宰厂的布局,现在县(市、区)城区还没有定点屠宰厂的,可以按“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新建,也可以委托相邻县(市、区)负责屠宰配送,但必须保证本辖内生猪及其产品供应的数量、质量和价格稳定。要坚决关闭生产规模小、设施未达标、技术落后的小型屠宰厂。按照先近郊、后远郊,先建新厂后关闭小屠宰厂的步骤,对全市所有定点屠宰厂进行资质分级;不符合规定,达不到要求的定点屠宰厂实行限期强制淘汰,推进我市定点屠宰加工的合理布局。要加快机械化生猪屠宰厂建设步伐,实现屠宰方式、生产工艺、加工流程、经营理念的根本性转变,促进全行业生产设施设备现代化和生产标准化,提高屠宰行业现代化水平。争取到2008年,生猪产品消费量较大的县(市、区)都要建有机械化屠宰厂,逐步确立机械化屠宰生猪产品在市场供应中的主导地位。到“十一五”末,争取机械化屠宰生猪产品市场占有率县(市、区)城区达到95%以上,乡镇达到70%以上。

二是鼓励联合和重组。生猪定点屠宰厂组织形式可以是国有制,也可以是民营,允许多种形式并存,但必须明确当地政府对除国有以外其他形式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在生猪及其产品的供应数量、质量和价格方面具有一定的调控措施,以确保辖区内肉品供应和安全。特别是对按规划新建的屠宰厂一般实行社会公开招标,并在招标书中把调控要求作为条件事先予以明确。要引导现有各定点企业,通过联合和资产重组参与竞争,建立肉类产销集团;也可以多种形式的利用国内外资金,吸引大企业、大集团参加竞标,发展股份制的现代化肉类联合企业,加快本市生猪屠宰行业的体制创新、技术进步,鼓励发展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组织,提高我市肉制品行业的组织化水平。:

三是加强综合利用,提高深加工能力。要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育肉制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加强对生猪内脏、肥膘、皮、毛、骨、血、肠衣、腺体等资源的加工和综合利用,丰富肉制品产品种类,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全部副产品尽可能得到充分利用,做大做强我市生猪产业。

四是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保证生猪屠宰加工业健康发展。建立生猪及其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实行市外生猪及其产品及入市报验备案制;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生猪尿液检测呈现“瘦肉精”阳性的生猪,一律不得屠宰,并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加强宰前“瘦肉精”检测和生猪产品的检验。

(三)加强肉品流通监管,推进“品牌肉”工程建设

生猪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监管是全程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建设白肉批发专业市场和连锁配送网络,抓好肉货质量,切实加大“品牌肉”的创建力度,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一是建设白肉批发专业市场,推行索证索票制和销售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要加强引导和培育,有目的建设白肉批发专业市场,凡符合相关肉品准入规定要求进入市区销售的肉品一律进市场批发交易,市场进行统一管理。同时要求生猪及其产品批发商和零售商必须进行工商登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各市场产权主体和大型超市都要配设食品安全专管员,推行肉类产品索证索票工作,并参照嘉兴做法,建立专门人员巡查制度、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档案制度、销售责任制度(市场管理机构与经营户以责任书形式明确)和质量信用公告制度等生猪产品销售质量安全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对入市的鲜猪肉、冷鲜肉进行查验登记、建立台帐。对无出厂合格证、检验检疫证和完税凭证的肉类产品,不准入市交易。明确手工作坊式生猪屠宰场(点)生产的产品,达不到统一配送条件的,只允许在限定区域销售,禁止跨县(市、区)销售,机械化屠宰厂生产的产品经销售地生猪屠宰主管部门颁发《生猪产品市场准入证》后可以跨县(市、区)流通。

二是严格市外生猪及其产品入市程序。凡从市外购进生猪的,必须经过调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安全风险评估,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免疫或牲畜耳标、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以及“瘦肉精”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方可调入;从省外购入生猪的还必须在入境后向省际动物检查站申请报验合格;凡市外鲜猪肉(白条)、冷鲜肉及猪内脏等副产品进入市场的,由供应商持当地生猪定点屠宰厂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检疫证、运载工具消毒证,向调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并报验,向商贸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三是建立生猪产品统一配送制度。引入先进的经营方式,提高肉类产品流通的组织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水平,在着力搞好县(市、区)肉品销售网络建设同时,创造条件将肉品连锁销售网络向小城镇延伸,力争3-5年内全市生猪产品连锁(专卖、超市)销售网点发展到30处以上,尽快形成上下贯通、遍布城乡的肉品流通网络体系;生猪产品连锁店(专卖店、超市)销售比重县(市、区)城区达到50%以上,乡镇达到30%以上。2007年要完善机关、企业、学校和医院、宾馆等集体伙食单位生猪产品统一配送制度,以积累经验。由符合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或“品牌肉”批发商直接配送到机关、学校、企业、食堂等集体伙食单位,各集体伙食单位要索取肉品的相关票证,建立备查台帐。对集体伙食单位自行进货,导致不合格肉品进入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是大力推进“品牌肉”工程建设。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达标管理和等级评定工作,鼓励生猪屠宰厂(场)、肉品供应商联合打造地方肉类品牌。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通过生猪的收购、加工、批发、零售,打造自己的“品牌肉”,逐步形成生猪养殖基地、收购、屠宰加工、肉品批发零售一条龙的供销网络体系。2007年在推进“品牌肉”工程建设方面,要求各县(市、区)至少推出1个品牌,待条件成熟时,也可联合创建区域品牌;力争3-5年内,“品牌肉”市场占有率各县(市、区)城区达到50%以上,乡镇达到30%以上。

五是建立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和销售信息透明制度。建立生猪及其产品全程监管信息通报制度,每季由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召集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定期信息通报会议,交流可以公布的生猪及其产品监管信息和定点无公害生猪养殖厂、定点屠宰厂饲养、供应信息以及集中销售点的价格信息,以及周边生猪及其产品疫情、供求和价格信息,分析现状,协同处理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每月定期把掌握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交流,及时通报和处理问题。同时由市贸粮局负责组织人员每天定时定点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肉品集中销售地显眼处公布生猪及其产品档案和当天区域批发平均价,以透明信息手段指导肉制品销售的零售价。

(四)加强领导,提高生猪屠宰执法监管水平和肉制品市场调控能力

猪场厂长述职报告篇(4)

一、工作目标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坚决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规范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根据“全区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围绕“严打行动”工作目标,坚持严厉打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有力有序开展“严打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节

以高毒禁用农药为重点,严厉打击在种植业产品生产中使用禁用高毒农药及各类违法非食用添加物;以生猪为重点,严厉打击畜产品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监测,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强化兽药质量抽检,深入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深入开展主要消费水产品专项治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强化食用农产品中非法添加物的监督抽查。

考核指标:种养殖企业、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等检查率达100%,投诉举报和发现的案件查处率达100%;无公害农作物生产基地100%建立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水产品生产单位100%建立经营档案。

责任单位:区农粮局。

(二)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

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详细排查,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食品调味料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规范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严格实行生产企业依法在产品上标注“添加剂”字样,根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名单,要求化工生产企业在非食品添加剂的化工类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防止混用和滥用问题的发生。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管,监督其严格原料采购和入厂把关,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考核指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检查率达100%,投诉举报和发现案件查处率达100%;食品添加剂、食品调味料生产加工获证企业100%建立溯源制度,并在产品上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100%建立原辅材料验证、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档案。

责任单位:区质监局。

(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

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严禁食品经营单位非法销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使用的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和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食品店等重点场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

考核指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率达100%;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的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投诉举报和发现的案件查处达率达100%。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四)餐饮服务环节

加强餐饮服务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食品添加剂尤其是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于年5月底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监督和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对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在食品制作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可能添加于食品的药品。

考核指标:餐饮服务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对投诉举报和发现的案件查处达率达100%;向社会作出食品安全承诺的餐饮服务单位达100%,建立、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达100%;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100%向监管部门备案并公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五)畜禽屠宰环节

严把屠宰关口,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落实消毒、化验室检测、屠宰加工及产品管理制度,建立生猪屠宰进、出厂(场、点)台账制度,落实入市肉猪的证章制度;开展生猪屠宰企业(点)“瘦肉精”抽验,督促其对不合格生猪和肉品的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严厉查处屠宰“瘦肉精”生猪和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行为。

考核指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检查率达100%,投诉举报和发现的案件查处率达100%;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00%建立登记进、出厂(场、点)台账制度,对不合格生猪和肉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不发生屠宰“瘦肉精”生猪和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行为。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六)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行为

以社区、村庄为基层单位深入开展排查,以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直接入口食品为重点,立足打源头、端窝点、断网络、抓主犯,协助食品监管部门进行卡、堵、截,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考核指标:投诉举报和发现涉及刑事犯罪案件查处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四、工作安排及主要措施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执法检查阶段(5~7月)。

(1)开展集中检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食品添加剂、调味料和有关非食用物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尤其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开展经常性排查,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

(2)开展重点监督抽检。药监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地实际和严打行动开展监督抽检。尤其要对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肉制品、豆制品、辣椒制品、乳制品、面制品等重点品种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及时发现有关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3)严查违法案件。各监管部门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无证照的食品加工企业依法予以取缔,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涉嫌犯罪案件和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重从快惩处。

(二)规范管理阶段(8~9月)。

(1)落实管理制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食品添加剂、调味料等相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签订《承诺书》,督促食品企业严格落实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检验、索证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指导企业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指导大型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各监管部门组织被监管单位开展培训,提高对食品添加剂认识及其规范使用水平,发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培训率需达100%,小作坊培训率100%。

(3)完善监管制度。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举报人进行经济奖励;要明确和细化各监管部门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中的监管责任。完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制度、使用登记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不良信息记录制度、黑名单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4)建立信用档案。工信、商务等部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加强产业政策宣传,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5)加强行业自律。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行业组织主管部门要通报批评。

(三)督查考评阶段(10~12月)。

区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打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督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严打行动的开展,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严打行动日常工作。各镇、街道要开展好本辖区严打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确保严打行动的有力、有效、有序开展,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我市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有关规定未出台前,区质监局、区工商局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州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府办字号)精神分别负责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区食安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三)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严打行动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相关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门通报,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区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内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制造虚假新闻,造成社会恐慌的假新闻制造者严肃追究责任。

猪场厂长述职报告篇(5)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外贸工作:1-5月外贸出口总额完成240万美元,占年计划任务1513万美元的15.86%(主要受金融危机的影响)。

2、外经工作:外派人数122人,年末在外人数427人。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1642,比去年同期增长23.7%。

4、4月末各项存款余额368343万元,同比增长14.85%;各项贷款余额118105万元,同比增长23.81%。

5、定点屠宰: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完成0.9万头,其中县城0.36 万头,乡镇0.54万头。宰杀量比20__年减少5 %。半年共稽查30次,没收白板肉等200公斤。

6、家电下乡: 1月到5月,已备案登记60家销售网点。全县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为3189件,销售额5455183元。财政发放补贴25251元。

7、酒类管理:县城酒类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证210本。

8、全面启动农贸市场新建和改造的办实事工作,已在报建和项目立项中。

9、商务信息工作:做好信息、综合上报工作,加强商务网站建设。半年信息上报100条以上。

二、以规范流通为重点,着力夯实商务业务基础工作

1、以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猪流感”,严把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关。近期,令人恐慌的“猪流感”严重波及全球,为此,作为商务主管部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县“放心肉”供应,在这特殊期间,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及商务部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总体布署,全面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生猪市场信息监测和屠宰执法检查工作,严把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关。

一是加强宰前生猪活体防疫。我局对宰前的生猪进行严格的检疫关。即:在生猪宰前观察12小时,查看生猪的耳标,是否有防疫标志;通过尿检看生猪是否注有瘦肉精;杜绝所有母猪及公猪进入屠宰场。

二是确保宰后检验肉品出场关。生猪宰后,查看淋巴的多少确定是否为病猪肉;查看猪肉的副产即心、肝、肺是否带病毒,确保肉品检验关;查看猪肉胴体药物残留即用刀具划开猪肉前腿是否有药物残留,确保猪肉出场关。

三是加前市场稽查执法力度。首先启动了生猪及猪肉市场监测应急制度,对我县生猪屠宰企业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测,如果发现异常情况,要求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其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县屠宰办对全县屠宰场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目前坚持每天由屠宰办侯智钢主任带领执法人员对我县城区及部分乡镇的生猪屠宰场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是打击白板肉和私屠乱宰行为和生猪的进出场关,严防“猪流感”。每次稽查后,都再三强调,全县各定点屠场一定要加强自身管理,

四是严格检验检疫制度,严格执行生猪入厂检查验收制度,禁止无产地检疫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不得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或病死猪;病害猪肉一律不许出厂。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定点屠宰企业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将严格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2、整顿好、规范好酒类产销市场。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力度,在全面完成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换证工作的同时,对全县酒类批发商进行跟踪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全面落实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通过2至3次酒类产销市场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产销企业,杜绝无证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酒品等不法行为的发生,不断净化酒类产销市场,规范酒类产销经营行为。

3、监管好、调控好成品油市场。一是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安全目标管理”的标准,认真做好县域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半年来共牵头稽查4-5次。二是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三是积极探索企业成品油储备工作,建立成品油储备制度,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进行成品油证照年审工作。目前为止年审28家(其中合格23家、不合格3家、2家正在限期整改办理)

4、服务好、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该工作自启动以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局严格以“扩大内需,提升农民消费”为目标,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家电下乡推广进度明显加快,备案网点和产品销售显著增加。目前为止,我局已备案登记县金陵家电超市、渌口百货大楼、通程电器、津津乐超市等60家销售网点;青岛海尔、四川长虹、中国电信集团 公司等14家中标企业。农民购买家电热情日渐高涨,从1月到5月,全县已销售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家电下乡产品为3189件,销售额5455183元。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销售数量和金额分别为520台、611531元;1967台、4084455元;45台、23696元;657台、7305501元。财政发放补贴25251元。

5、争取好、落实好农贸市场新建、改造建设项目。立足商务工作职能深入开展农贸市场新建和改造任务前期调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发改部门、商务部门的支持,突出抓好淦田农贸市场、大石围农贸市场以改、扩、建为重点的集贸市场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便群众购物,促进农村消费,繁荣乡村市场。

6、运行好、调控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大市场调控力度,维护县内产业安全,今年上半年新增大成轮胎、通程电器两个市场监测点。对八个市场运行监测点,严格按照市局要求部署,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及数据报送工作。对生活必需品实行日监测、周分析制,对我县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周分析制,为县委、县政府起到了参谋作用,同时对引导全县居民正常消费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7、落实好、巩固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根据省商务厅[20__]26号、市商务局[20__]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成果,加快我县标准化农家店建设步伐,完善农村商业网点建设,我局于3月20日至3月30日,牵头组织对我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__市津津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兆丰年农资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县已建成并获得财政补贴的农家店进行了一次“回头看”检查。自20__年商务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我县已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新建和改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标准化农家店87家(其中:20__年合格15家;20__年合格20家;20__年合格52家),并通过省市验收合格,目前为止“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已覆盖了我县全部19个乡镇332个行政村。通过全面对照检查,已建成农家店的保持率在95%以上;大部分农家店能悬挂农家店标识牌;能与承办企业继续保持加盟合同关系,按照连锁经营做到统一管理;商品配送率达到规定标准;店堂干净整洁,商品陈列规范、整齐;商品有明码标价;但有少数农家店商品配送率过低,店堂欠整洁,商品陈列不丰满。检查后我局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及时总结,对农家店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不合要求的农家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到位。此次“回头看”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我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市场体系建设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 以促进出口为目标,不断加大对外贸易工作力度

1、全力加强我县外派劳务基地建设。一是充分利用“湖南省外派劳务基地县”这一金字招牌和县职业中专、县明德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湖南省外派劳务培训基地”的招牌,积极参加省外派劳务资源对接会,加强与省内外外派公司联系、衔接,夯实基础,扩大交流,主动工作,努力开展外派劳务业务,并充分利用县明德学校的海员输出、具有特色的建筑工人输出等外派劳务人员输出渠道,新增外派劳务人员,并被省商务厅评为“a”类劳务基地县。目前为止已输送外派人员122人(其中输送安哥拉建筑工56人、日本船舶人员30人、利比亚伊斯特麦利塔建筑劳务工36人),年末在外427人。外派劳务规模居__各县市区前列。二是今年2月,顺利迎接了省商务厅李葆生处长一行来我县对外派劳务基地县和外派劳务培训基地进行的调研评估,对我县的外派劳务工作给予了很好的评价,在全省评估单位中我县获得了优秀。

2、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办理自营进出口权,壮大外贸企业队伍。组织县辖所有外贸企业进行外贸业务、反倾销、反补贴、国家对中小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和税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外贸企业的业务能力。为__县金源食品加工厂等企业办理了自营出口权,并通过加强与各方联系,帮助该企业的蕨类产品销往韩国、日本等地,主要销售额为400-500万元,实现了我县农副产品“零”的突破。

3、为外贸企业争取企业市场开拓资金。为大成轮胎等10余家企业争取市场开拓资金20余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四、以党的组织建设为保证,着力促进中心任务、其他工作整体推进

为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半年来,局党组不断加强局党组班子的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党内生活会质量,确保党员的先进性。加强党员、干部的业务学习和专业知识培训。

1、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干部作风建设会议精神。4月16日,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大会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对会议精神进行贯彻落实。一是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全体机关干部大会,认真学习县委王书记关于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大会主题报告和相关文件精神,并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指导商务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讨论。二是局长结合商务系统工作实际,从统一思想、提高定位,充分认识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关键,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强化措施,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等三个方面进行大会动员。尤其是在务求使活动取得实效方面,强调了“五个突破”,即在党风政风优化上求突破、在干部素质提升 上求突破、在工作责任落实上求突破、在各项制度执行上求突破、在优化发展环境上求突破。三是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进行讨论,讨论中每个班子成员对照先进查找自身和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并表示一定要以身作则,做机关作风建设的带头人,为全局干部职工树立榜样。四是在认真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__县商务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机关作风建设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2、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作风实的商务工作队伍。

3、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局性的重大工作。

4、坚持不懈的搞好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支乡帮村和助学等相关工作。

5、抓好机关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增强向心力、凝聚力。

6、继续做好改制企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改制企业部分人员医药费的报销问题,化解原医药公司的有关遗留问题所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抓好改制企业按政策应享受的各种补资金的落实到位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上半年的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差距仍然很大,主要有:一是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工作重点还需进一步突出;三是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工作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企业破产改制、生猪定点屠宰等来信来访增长,维稳工作有待加强。今后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下半年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富民强县”的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手抓对外贸易,一手抓内贸流通管理,确保全年各项经济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 把握重点,全面完成办实事工作任务。按照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办实事部门职责,尽可能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或薄弱环节,查找和分析原因或根源,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共同分析和讨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制订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保证办实事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猪场厂长述职报告篇(6)

一、以市文明单位为基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年初,市场分局被××市文明委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并利用今年月机构调整的有利时机,重新调整和组建了新的领导班子,为今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年来,分局党支部组织建设工作与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突出重点、体现特点、展示亮点”的原则,找准集贸市场这一突破口,确立了以市场主办单位为核心,稳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为工作亮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与创新,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当好市场运行裁判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工商干部队伍。

二、以年检、验照工作为契机规范登记注册行为。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把市场准入关。通过年检、验照,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的审查,实现二次把关。

⒈截止××年月日,实际验照户(包括查无下落户),完成。全年歇业户新注册登记户。

⒉至月,应检内资企业户,至月日止,已检户,年检率。其中云南××金信实业有限公司因逾期未参加企业年检而被分局立案调查,并于××年月日吊销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之月办理注销登记户,实际年检率已达;。

⒊至月,应检私营企业户,至月日止,已检户,年检率,另外户(××市顺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分支机构)逾期未年检,分局已立案进行查处;月日止,已领出企业年检表正在办理年检手续的私营企业户,至本月底,市场分局私营企业年检率可达。

⒋月底以前,对城区个、坝区个、山区个市场主办单位的《市场登记证》进行了年检,年检率。

全年收取个体管理费元,市场管理费元,会员费元。其中为户残疾人经营户减免各种费用元。

三、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大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

××年,分局先后组织人员对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的无照经营情况、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等市场主体行为进行集中检查,检查中,重点查处辖区内的无照经营、不亮照经营行为、投机倒把行为和各集贸市场短斤少两、掺杂使假、违章摆摊等违法行为,截止××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共办理经济违法案件件,其中简易案件件,立案案件件,共收缴政府罚没款元,没收无合法来源进口冻制品公斤,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西服套,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户,件有质量问题的豆芽菜案已移交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件简易案件中,无照经营件,违章摆摊件,掺杂使假件,短斤少两件,逾期未参加个体验照件,销售未经检疫羊肉案件。共罚款元。

件立案案件中,无照经营件(涉及食品的案件件,其它案件件),短斤少两件(鲜鱼件,大米件),走私贩私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冻鸡爪、鸡肾、鸡翅)件,把马肉当作牛肉卖的虚假宣传案件件,逾期未参加企业年检的案件件(其中对××顺德商贸有限公司的罚款元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擅自改变经营场所案件件,推销劣质商品的投机倒把案件件(病死猪件,劣质电视机件,有质量问题豆芽菜件,销售注水羊肉案件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市场分局以监管集贸市场为契机,把重点和难点放到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食品案件上,全年办理的案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共有件,占案件总数的,有效推动了“放心食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一)加强节日市场检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堵工作。

在节日期间,为了让消费者购买到放心、安全的食品,分局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元旦、 春节”期间检查禽类冻制品和活禽经营户户,其中各禽类冻制品零售经营户能落实备案制,能提供进货凭证,但由于是从禽类冻制品批发商手中购进销售,产品无外包装,无法确认其产地,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发出了《市场检查告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检查冷库个,执法人员不顾寒冷深入冷库对库存的几百箱禽类冻制品进行了仔细检查,认真查看禽类冻制品的产地、保质期等,并与经营者提供的检疫证明进行核对,经检查查出了户个体户库存的从巴西、美国、阿根廷、智利购进的禽类冻制品无进口商品报关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封存了无合法进口手续的鸡肾、鸡爪进行立案调查,××年月日,调查终结,依法没收了该批冻制品公斤。

××年月日,一些国家又连续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呈扩散蔓延态势,防控形式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精神,保持社会稳定,按照市局安排部署,分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承诺书》,经局领导审批后并于当日下发各市场主办单位和各分局,以市局名义与各市场主办单位签订了《承诺书》份;月日,分局制作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堵工作情况上报台帐》、《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堵工作巡查记录台帐》、《活禽及禽类制品进入市场备案登记表》和《市场消毒情况登记台帐》四个台帐,于当日下发各市场主办单位,要求各市场在做好市场消毒、掌握活禽来源渠道、备案登记活禽检疫情况、对禽类经营户进行备案管理的前提下实行防堵情况零报告制度,周一至周五向市场分局报告,周六至周日向值班室报告。

至××年月日,各分局已累计出动执法车辆台次,出动执法人员余人次,督促检查市场主办单位完善相关制度次,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与场内活禽、禽类制品经营户签订《承诺书》份;检查个乡镇个市场,检查饭店、卤制品加工点等加工、储存场所户并与其签订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责任书》检查活禽摊点余个,到目前为止,除西园市场、小河口市场无活禽销售外各市场经营秩序良好,未发现相关情况。

(二)以集贸市场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我局的“食品放心工程”。

××年是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全省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的一年,也是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最严峻的一年,作为执法在一线又监管着全市流通领域的××市工商局,肩上的担子重了,作为监管全市集贸市场的基层分局,作为市局食品放心工程的牵头单位,市场分局感到责任大了。

第一步,以制度约束人。一年来,在市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在分局班子的团结和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分局按要求组织肉类、食用菌、水产及制品、奶粉、饮料、酒类、食用盐等质量问题的专项检查次,报送报表、相关总结材料份,从局领导到一般干部逐级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份,与城区家市场主办单位签订了《××市商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书》,与各市场内的多户食品经营户签订了《承诺书》,同时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与市场内各经营户签订《责任书》。××年月日《××市食品与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市场分局以超市、批发户为重点对象,对奶粉、食用油、袋装大米、米制品、肉类及制品等食品进行重点备证、备案。要求经营者购进上述商品时,必须向对方索要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复印件,需经过检验、检疫才能销售的商品,还需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进行备证、备案登记。管区干部对各经营户的备证、备案情况每个月核对一次,对材料不齐全的,限期提供,拒不提供的,责令停止销售。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展开,分局确定了户经营户进行重点备证、备案。

第二步,以市场整治规范人。一年来,市场分局不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至月止,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辆次,共检查农贸市场个,检查经营户户次。在检查中,重点对三种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一是所售鲜鱼、大米短斤少两行为。今年月、月,市场分局对××城区农贸市场内的鲜鱼、大米经营户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杆秤一秤多砣和磅秤更换铅心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对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已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全年共立案查处短斤少两案件件、简易处罚件,收缴政府罚没款元。

二是无照经营鲜猪肉、推销注水肉、病害肉行为。××年月下旬以来,随着四川省资阳市相继发生猪链球菌感染病例,分局以市局名义起草了《关于做好本地区“猪链球菌感染”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并加强了××市城区、坝区、山区集贸市场内经营猪肉及其制品、白条猪、活猪等摊点、餐馆、超市和门店的经营户,市区屠宰厂、定点屠宰点、冷库(冷冻厂)的检查力度,至月日,市场分局立案查处无照经营鲜猪肉和生猪贩运经营户户,立案查处推销病死猪、牛经营户户,共收缴政府罚没款元。

(三)其它临时性整治工作。

除以上集中整治外,二五年,市场分局还开展了校园周边整治、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反假币专项检查、“扫黄”、“打非”工作、网吧、、打击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合同欺诈、红盾护农、消防安全等类多次专项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检查市场个次,检查经营户户次,报送并被采用相关《工商信息》、《工商简报》期,撰写并被采用《工商之窗》篇,完成新闻稿件篇,其中国家级篇,省级篇,州级篇。

五、以“三自教育”为目的,狠抓个私协管理工作。

(一)搞好协会建设。

搞好协会建设,新发展会员户,停歇业会员户,收取会员费元,为位会员减免各种费用元,慰问意外伤害会员2户,走访会员户,接待并解答来信来访人次,发放《信息简报》期份,《个私经济信息指导》期近份,《消费者杂志》期份,《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宣传资料份。

(二)落实“四五”普法工作。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 司法局《关于在全市人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和我局“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将新发展的户个体会员集中到市局进行普法培训,并依托市场主办单位,以市场为中心,组织老会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参会人员共人,培训学习的内容包括:《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经营者职业道德规范》。

六、存在的问题和明年工作安排。

猪场厂长述职报告篇(7)

一、强化企业管理,增强厂务公开的透明度

1、抓好企业民主管理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今年以来,按照局工会的工作要求,首先我们注重在提高职代会质量上下功夫,会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公司职代会在准备充分的情况下于XX年4月29日,在公司文体活动室隆重召开。局战线主管领导李成龙、局工会领导狄俊杰、局组织部、局宣传部、广播电视科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听取审议了公司经理赵福贵同志所作的行政工作报告,公司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司XX年财务决算情况和XX年财务计划安排的报告,提案解答报告,厂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司经理赵福贵、党支部书记柏银春、以及公司行政副职领导在会上分别作述职报告。会上民主评议和测评了公司领导干部。会议盛况空前,气氛热烈、开得园满成功。这次职代会得到了局工会的充分肯定,达到程序规范、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效果显着的要求。

2、抓好厂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公司工会按月、季度、每半年将应公开的内容如职工工资晋级、干部使用、职工奖惩、财务预决算、公司“双文明”规划目标、招待费使用情况等全部公开,接受公司职工群众的监督。公司经理赵福贵同志十分支持工会工作,能够主动与工会沟通,征求工会的意见,确保了厂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厂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使之不流于形式。

3、建立建全了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厂务公开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工作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4、公司按照规定设立了厂务公开专栏、职工意见箱、并达到了规范标准。

二、关心职工生活、做好扶贫帮困工作

公司非常关心特困职工和职工遗属的生活、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和好事、尤其是公司经理赵福贵同志在对待特困职工问题上、毫不吝啬、舍得花钱。根据情况都拔付了一定的资金交给工会主席掌握使用,以解燃眉之急。今年,公司遗属王桂兰家房子漏雨,有倒塌危险,找到公司、赵福贵亲自到她家查看,并根据她家的情况为其解决了6000余元的木料、红砖、水泥等物质。遗属苗玉喜的妻子家庭困难、公司为其解决了烧柴、原煤和生活费。为特困身患疾病职工王金花解决孩子住院费370余元、生活费1000元。尤其是今年公司凡是子女高考榜上有名的、单位为他们每人提取了1000元的拖欠工资。仅今年公司为在职困难职工、退休职工解决修房物质、解决生活费等合计物质近三万元。同时我们还认真抓好家庭经济典型户工作。如职工姜秀芬养猪年收入近万元,下岗职工魏胜利开办小吃部年可获利近万元,职工李繁荣家开小卖店年收入近5000元等。

三、抓好职工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公司行政能积极主动与工会沟通,抓好职工全员培训工作,一方面抓好职工岗前培训工作,每年都在生产淡季组织职工办学习班,学习业务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了职工生产技能,安全生产知识,几年来从没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另一方面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跟上信息时代步伐,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建筑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公司分别于XX年冬季和今年年末,组织工组长、工段长、技术骨干和行管人员进行微机培训,使单位的骨干力量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的提高。公司经理赵福贵舍得花钱,在培训工作上舍得投入,今年在原有2台微机的基础上又购进了6台微机,实现了公司办公的信息化,网落化和微机化达到办公室每屋一台微机。

四、深入开展技术革新、修旧利废活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按照“三个代表”思想要求,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适应生产的需求,我们大力发展了技术革新和修旧利废活动。今年以来,我们于今年开工前先后修复了砂浆机2台,龙门架2座,混土搅拌机2台,修复涵管机壹套,节约资金1.5万元。

五、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公司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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