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保护文化多样性

保护文化多样性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23 10:00:24

保护文化多样性

保护文化多样性篇(1)

关键词:西部地区;民族文化;文化多样性

作者简介:吴惠红,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卢遂茂,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2003级学生,广西南宁 530004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3―0082―04

今天所说的西部,是一个包含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状况和民族分布的综合性概念,包括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2个自治州: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甘肃、陕西、重庆、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湖北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P2)。在中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除了满、朝鲜、黎、畲、赫哲和高山等9个少数民族外,其他的46个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西部,西部少数民族的人口有一亿多2(P3),46个民族形成不同类型的文明,使西部民族文化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一、西部地区民族文化多样性形成的原因

(一)多民族造就了西部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我国西部共有46个少数民族,其中少数民族的人口有一亿多,占西部总人口的30%。众多的少数民族在长期繁衍生息的过程中,依据自己所处的不同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经过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时间积累,形成了世界上少有的多族群、多文化交错并立的共生地带。时至今日,西部地区仍有着辉煌灿烂的文化遗存:古朴原始的遗址、蜿蜒起伏的长城、雄伟恢弘的王都、苍凉浑厚的城址、绚丽多姿的庙宇、巍峨壮观的建筑、精美绝伦的石窟、瑰丽神秘的墓葬、古拙粗犷的岩画、浑然天成的彩陶;尤其是异彩纷呈的民族节日、五彩缤纷的民族服装、鸿篇巨制的民族史诗、轻曼刚健的民族歌舞、色泽艳丽的民族绘画、独特的民间戏剧、丰富的民间文学、各具特色的民族艺术、民俗文化等。

(二)不同的地理环境造就不同的民族文化。民族是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其中,共同的地域使民族共同体产生共同的经济生活、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心理素质;共同的地域也是民族自我意识和风俗习惯形成的自然前提。因此,地理环境的不同对该地区文化形态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我国西部地区的自然地理、气候、生态环境等都比较复杂。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南北两个亚区。西北亚区深处欧亚大陆腹地,地貌多为沙漠、戈壁,其中间有面积大小不等的绿洲、河谷,气候干旱。西南亚区主要由青藏高原、云贵高原和四川盆地组成,高原上横亘着多列山脉,山脉间有大大小小的河流,广泛分布着高山草原、高山草甸、河谷平坝;除了有热带、亚热带、温带等气候外,尚有典型的立体性气候。西部各少数民族根据特殊的自然条件,采取了不同的生计方式,并形成了多种经济文化类型。下面,我们以云南地区为例,研究地域环境与民族文化间的关系。

云南省地处云贵高原西部,大部分分属横断山脉的延伸,山脉的河流纵列,相间分布,地势起伏大,形成复杂的地理环境。云南地区各民族按照不同的地理环境分居各处,其人文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受居住的地理环境的制约,不同民族采取不同的生存方式,进而形成了多种经济文化类型。如居住在山区的苗、瑶、布郎、拉祜等民族多从事山区旱地农业;同样居住在半山的哈尼族又从事山区高田稻作农业,并形成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梯田文化。居住在河谷、平坎的白族、壮族、部分彝族、布依族等从事稻作农业;藏族等民族既从事牧业,又有小面积的草原农业。云南各民族采取不同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去适应其复杂的地理环境,并不断调整与客观环境之间的关系,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饮食、建筑、服饰、节庆、人生礼仪、等人文景观,丰富了云南文化的内容。如纳西族“东巴文化”、白族“建筑文化”、彝族“火文化”、哈尼族“梯田文化”等等。

(三)民族文化多样性是西部民族文化与外来优秀文化相互碰撞与交融的结果。一种民族文化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往往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各民族经过迁徙与其他民族的融合,经历了不同民族间的双向互动、吸收彼此优秀的文化的过程。西部地区每个少数民族文化的形成都经历了这一过程。下面,我们对甘宁青地区的文化形成过程作一探究。甘宁青地区属于山地高原区,正好处于我国最大高原――黄土高原,最高高原――青藏高原和最干旱高原――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的边缘和交汇地带。甘宁青地区一直是我国古代农牧民族频繁迁徙的主要场所。多路径、多方式的民族人口的迁徙、移动,使大部分民族形成了大分散、小聚居的状态。长期的交错杂居,致使各民族间不仅有政治、经济方面的来往,还有文化、血缘等方面的交融。当然,这中间既包括自然发生的、自上而下的、无强制手段的民族融合,也包括统治者实行的强迫性的、灌输式的民族同化。

在民族融合过程中,传统文化积淀较少、人口规模小、与其他民族混居程度高的民族,其融合速度快一些;而传统文化积淀较多、人口规模大、人口中与其他民族混居程度低的民族,比较容易保持其民族特性以及文化、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凝聚力,其融合速度相对缓慢。这样,原来的特有的民族文化与外来优秀文化并存,其文化特征更显多样性。

(四)国家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帮助其发展,这是西部民族文化多样性得以保留的根本原因。国家对西部文化遗产实施了有效的保护、整理和研究,这是西部民族文化多样性得以继续存在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为了保持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健康繁荣发展,国家制定和实施了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对西部文化遗产实施了有效的保护、整理和研究,并且举全国之力收集编纂民族文艺志书等,在整个国家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编纂了多部民族文化志,少数民族的语言也得到保存和推广,各种民族节日也更加流行,更具特色。国家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采取“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并动员各种力量抢救、保护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遗产,以及积极组织和领导各民族古籍文化的管理工作等。同时,国家还培养了一批由少数民族的人员组成的工作研究队伍,从事研究和抢救民族文化遗产的工作。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建设、保护和弘扬,是西部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得以继续存在的根本原因,并为西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西部地区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现状

分析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日益发展,我国西部的少数民族并没有因为经济的发展和世界文化的融合而丧失自己独特的文化特征,他们在传统的原创民族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外来优秀文化,不断利用先进文化技术来发展优秀民族文化,再加上国家对西部文化遗产实施了有效的保护、整理和研究,使西部不仅民族文化多样性得到保持和发展,也丰富了该地区少数民族的文化生活,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对外交流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

当然,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发展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具体表现在:

(一)传统多样的民族文化受到现代文化的影响。随着西部大开发的经济重点向西转移,中国加入WTO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孕育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生成环境也随之变化,这意味着这种特定环境下所产生的独特民族文化将受到外部环境的冲击。西部少数民族文化被商品化、庸俗化,各少数民族的价值取向被同化以及传统的民族文化面临退化的危险。

(二)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遗产保护受到影响。现今,西部很多地方,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城市和农村建筑在旧城改造中遭到破坏或拆毁;现代化设施建设以占用毁坏古迹遗址为代价;不法分子以兜售文物为生;地区以开发民族特色旅游景区为名对传统的文化景点等进行改装。此外,由于自然环境的恶化以及一些民族语言文字的失传等原因,一些民族文物古迹遭到破坏以致无法进行辨认。

(三)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发展道路受到影响。一方面,现代社会是一个发展经济、发展科技的工业型社会。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资源。但是一些传统的民族文化被作为经济利益的工具,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是西部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世界各种文化既相互碰撞、相互冲突又相互吸收、相互融合。西部少数民族文化要保持多样性的发展,就要不断创新发展,以致不被其他文化取代或同化。在现代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西部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发展道路依然在探索中发展。

三、保持西部地区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途径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教育的作用,在西部乃至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氛围。保持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首先要加强西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保护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保护意识。我们可以在西部地区开展民族文化保护的宣传工作,使西部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群众,高度重视并认识到民族文化在民族社会发展与进步中的重要地位,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除了采用大张旗鼓的宣传手段外,营造有利于保护西部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氛围,教育无疑是一种重要的途径。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主体应该是西部各民族群众,因此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应重视西部各民族群众的民族意识、民族文化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民族语言教学、民间技艺传习、民族历史文化讲授等多种渠道,加深西部各少数民族对自身传统文化的认识和了解,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鼓励和激发各民族群众自发保护和发展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促进实施文化保护的行动效果。我们也可以利用传统师徒相授、现代学校教育或传统教学和现代教育结合等方式,尽可能多地培养各种各样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人才,以实行文化项目的活态保护。我们还可以通过办培训班、鼓励在职自学和脱产进修等方法,努力培养和扩大西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研究队伍。总之,我们可以采用各种灵活的手段,使教育成为西部地区保持、扩大和传播民族文化的制度。

(二)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健全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机制。使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更加规范和科学。要真正建立起有效的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机制,立法是关键。建国以来,国家和各地政府曾对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对民族文化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国家关于民族文化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多侧重于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文物方面,而民族器物和大部分的民俗类文化资源还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规定。需要继续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与法规。另外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有些地区一些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地方政府的法规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和西部地区政府应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使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更加规范和科学。在这方面,西部各级政府必须结合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将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以下机制:

1.建立民族文化多样性保护的保障机制。西部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首先要解决民族文化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要加大民族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才能使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工作得以真正落实。为此,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内容包括经费划拨、机构设置、人员组织、项目确立、税收优惠政策、专家咨询机构设置,以及奖励和惩处措施等。

2.建立健全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普查和专项调查机制。普查和专项调查是对民族文化多样性进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对物质文化遗产的材料收集。西部各地区要通过立法的形式,使对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普查和专项调查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民族文化的重点保护机制。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对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卓有成效,必须建立民族文化的重点保护机制。对濒危文化遗产,应该重点予以扶持。对于濒临失传的民间绝技,政府一方面要组织人员进行记录、整理,另一方面给予民间艺人以适当的资助,鼓励其带徒传艺。对于具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遗产,国家采取重点扶持政策。建议对一些既无历史、又无文化的名城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实行摘帽制,每两年检查一次,对保护不力、名存实亡的各级名城和文物保护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制。

4.建立文化生态保护机制。西部地区风景迷人,文化遗产十分丰富,至今还有文化生态保存比较完整的地区。建议国家加大投入,对西部文化遗产进行修复保护,划定文化生态保存比较完整的地区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少数民族文化原生形态保护区。基本要点是维持少数民族文化赖以产生、传播和传承的自然生态环境及人文生态环境,提供相对稳定的局部生存发展条件,维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原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干扰破坏,以此恢复和增强其自身再生机制,尽可能延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良性循环周期。同时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创办博物馆、民族文化生态村、传习馆,切实搞好民族文化的传承工作。

(三)充分利用西部地区的民族文化资源优

势,建立区域性的特色经济,发展西部民族文化产业。这是保护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的必由之路。任何一种文化现象,一旦在社会中失去功能,就会自动消失。实践也证明,许多文化事象之所以消失、文化资源之所以枯竭,与其长期闲置、利用不够有很大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利用的过程也就是保护的过程。要实现对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有效保护,必须将保护与利用结合起来,在利用中实现保护。民族文化资源可以多方面被利用。经济方面,开发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可以成为一个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开发旅游,使传统文化恢复活力,使各族人民重新认识本民族的文化,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通过开发保护民族文化,这是可行的。这种开发应突出民族地区的特色文化。西部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各少数民族杂居,共建家园,形成了西部地区个性鲜明的文化特征。我们的任务就是很好地挖掘、利用这些历史文化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建立区域性的特色经济,发展西部民族文化产业,这是保护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的必由之路。民族文化多样性是文化产业化的基础与前提,文化产业化为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近年来,西部民族地区在这方面已经做出了许多可贵的探索,从“文化搭台、经济唱戏”逐渐过渡到“经济搭台、文化唱戏”,从而使文化变成一项产业。“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习惯于让文化成为商品的附属,过去西部并不看好文化的经济意义,认为文化就是花钱的,就是向政府要钱的,所以特别强调“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现在西部地区的人们已经开始改变这种观念:文化不但能赚钱,而且能赚大钱,在更高的层次上,文化完全可以唱主角,是“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的时候了。在这方面,云南的文化产业的发展独具特色,取得的成绩与影响是公认的,近年来,云南省通过不断的努力,打造出《云南映象》及姐妹篇《香巴拉映象》等在场文化,通过舞台形式,为保护云南的文化多样性,传承优秀民族文化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清华大学教授熊澄宇将云南这种大力发展民族文化创作与全力发展民族文化产品的实践道路,概括为“党政领导,战略布局;职能部门,统一运作;专家论证,观念突破;科学决策,试点先行;群众参与,保持特色;市场运作,机制创新;立足本土,拓展海外;文化兴邦,产业富民”3。广西的文化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起点较高,无论是已打响品牌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还是印象刘三姐的成功开发,以及《妈勒访天边》等一些文化艺术精品的打造,都凸现了广西文化产业的巨大发展潜力。这些对西部地区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样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们应立足于西部的基本区情,立足西部民族文化多样性的资源优势,建立区域性的特色经济,发展民族文化产业,这是保护西部地区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根本出路。这不仅能达到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也能促进当地特色经济的建立。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单纯的保护观,是一种保留、传承、发展观。

当然,西部大开发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在实施这一工程的伟大实践活动中,要注意其整体性,防止片面性、局限性。既要追求经济的增长,又要注意保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面对西部丰富的民族文化,我们需要开发与保护并重,从而发挥西部地区得天独厚的特色优势,实现西部在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缪家福,全球化与民族文化多样性[M].昆明:云南人

民出版社,2005.

[2]李晓东,等,全球化与文化整合[M].长沙:湖南人民出

版社,2003.

[3]和铨,熊澄宇解读香格里拉文化[N].迪庆日报,2005―

10―20.

[4]费孝通,费孝通论文化与文化自觉[M].北京:群言出

版社,2005.

[5]李世平,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文化[J].中国民族,

2004,(11).

[6]马平,全球化格局下的民族文化多元化发展趋势[J].

青海民族研究(社科版),2005,(1).

[7]吴仕民,西部大开发与民族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

保护文化多样性篇(2)

本次论坛在风景秀丽的桂林市雁山园举行。论坛开幕式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张庆善副院长主持,中国艺术研究院王文章院长首先致欢迎辞,他说,中国和法国都是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国家,也是东方和西方有代表性的文化大国。两国在保护文化多样性领域各自都有着丰富的经验。今天,阿尔诺・多德里夫先生和艺术院执行主席伊夫・米勒冈主席率领各位院士同中国艺术研究院以及院外的著名专家学者在这风景秀丽的历史名园雁山园相聚,共同探讨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中法两国文化艺术界的一项盛举。

王文章院长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保护文化多样性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也受到了中法两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因为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对于人类文化遗产的认知,对于文化价值观的相互尊重,以及对于葆有人类精神、情感的丰富性和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阿尔诺・多德里夫秘书长在答谢辞中说,举办“中法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高层论坛”这种形式的文化合作能够加深两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在尊重双方文化的不同和多样性的时候,应该学会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对方。希望通过邀请专家、艺术创作人员的方式和利用报告会、研讨会、进修和展览的机会来融合两国艺术人才,共同丰富我们的文化,发挥各自的文化艺术遗产价值,这些对于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开幕式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格胜和桂林市领导分别发表讲话,对论坛的举行表示热烈祝贺。开幕式后,中方专家代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著名画家范曾,中央美术学院教授、著名美术理论家邵大箴,以及法兰西学院艺术院阿尔诺・多德里夫秘书长和伊夫・米勒冈执行主席先后做了主旨发言。之后中法双方代表分别从各自学科和专业出发,就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中国艺术研究院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抢救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成绩。新世纪以来,在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中国艺术研究院又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包括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功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在国内外举办大型展览和演出,研究、撰写和出版重要学术著作等,受到社会各界和国际舆论的充分肯定。2007年,中国艺术研究院在法国巴黎成功地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受到了法国各界和公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中国艺术研究院与法兰西学院艺术院有着密切的院际交往,曾经多次互访,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这一次法兰西学院艺术院10名院士集体走出法国本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这在法兰西学院艺术院的历史上尚属首次。中国艺术研究院与法兰西学院艺术院汇集了两国众多著名学者和艺术家,共同讨论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问题,必将成为两国文化交流史上的一次重要事件。

保护文化多样性篇(3)

摘要: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如何更好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已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重大议题。本文论述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环境善治是生物多样性破坏区域恢复和保护的有效模式,并进一步指出,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创制、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经济学(TEEB)主流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技术创新和以多元文化为基础的传统生态自然观是环境善治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环境善治;生物多样性保护;TEEB;传统生态自然观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态系统不断演化的结果,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不仅给人类提供了丰富的食物、药物资源,而且在保持土壤、调节气候、维持自然平衡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存支持系统。近年来,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增强,地表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很多动物、植物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导致大量物种灭绝,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刻不容缓。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生物多样性(Biological diversity/Biodiversity)是生物及其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包括数以百万计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它们所拥有的基因以及它们与其生存环境形成的复杂的生态系统,是生命系统的基本特征。生物多样性是一个总的概念,具体包括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有的学者也将景观多样性作为生物多样性的一部分。中国是生物多样性特别丰富的国家之一。据统计,中国的生物多样性居世界第八位,北半球第一位。同时,中国又是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的原始森林长期受到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人为活动的影响,其面积以每年5000平方千米的速度减少;草原由于超载过牧、毁草开荒的影响,退化面积达870000平方千米。生态系统的大面积破坏和退化,不仅表现在总面积的减少,更为严重的是其结构和功能的降低或丧失使生存其中的许多物种已变成濒危种和受威胁种。高等植物中有4000~5000种受到威胁,占总种数的15%~20%。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出的640个世界性濒危物种中,中国就占156种,约为总数的1/4,形势十分严峻。生物多样性中最为重要的是物种多样性,它使每个物种在系统中不至于灭绝,是生物多样性研究和保护的重点,每个生物都处于一条生物链的某一层次,每一种物种的绝迹,都预示着很多物种即将面临消亡。

我国传统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就是“堡垒式”保护,即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带建立自然保护区,由政府划定保护范围,在保护区内完全禁止人类活动。后来对于保护区的划定有所发展,划定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保护区对人类开放,但是普通民众仍然没有参与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中来。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注入,以及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等开始关注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方面开始了诸多的尝试,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之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生物多样性规划也被提上日程,作为城市规划的一部分,包括省、市、县3级保护规划。同时,景观生态学被引人生物多样性的范畴之内,从基质、斑块、廊道等景观生态学的观点出发,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还应考虑它所在的生态系统及有关生态过程,应着眼于区域、大陆尺度的生态网络,生态网络的建立将非常有利于物种多样性的保护,尤其是较为脆弱的物种。

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归为四个方面:管理体制方面、经济学方面、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路径方面和传统环保文化方面。

管理体制层面:一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多龙治水”的问题,“多部门”管理,“多法律”规定,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与资源经营部门重叠,这种多样的“双重”身份造成了行政主权的混乱与错位,增加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难度。二是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政策不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采用的是稀缺价值论与生物资源的可再生论,忽略了生态因素的交互作用,存在由于对外部经济认识不足导致的价值实现方式的设计缺陷。因此,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制度设计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三是生计与生态割裂也是造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困难的一个主要原因,很多保护区的破坏主要是由于当地社区居民的偷猎、过度使用资源造成的,而当地居民的这种行为最原始的驱动力就是贫困,贫困往往是生物多样性遭受破坏的外部驱动力,导致“贫困生物多样性破坏一灾害频发”的恶性循环的加剧。而我国环保部门、扶贫部门及灾害管理部门“各司其职”,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很多资源不能整合,使生计改善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割裂。自然保护与生计冲突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传统的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方法,很少考虑当地社区居民的利益和发展要求,社区居民利益的受损将居民和保护区推到了对立面上,导致矛盾激化,其结果往往是保护代价高,而保护的收效甚微。

经济学层面:主要缺乏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科学评估、独立评估,缺乏系统的评估体系和评估指标,导致决策层、管理部门、企业、媒体和公众等利益相关群体对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缺乏科学认识,进而不能科学分析自然资本、生物多样性的效益与经济部门之间的关系,导致生物多样保护的投资力度与当地经济发展不协调。

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层面:我国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研究仍十分欠缺,研究体系单一,其研究的主体仍然是保护区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研究部门,缺乏社区、企业、NGO的合作与参与,国际合作的领域有限,导致理论研究较强,可操作、可示范的模式少。而一些环境NGO和国际机构通过长期的实践取得的富有成效的保护技术,因缺乏与政府的协调沟通而得不到生物多样性保护部门的采纳推广。

传统环保文化层面:我国是一个多元化、多民族的国家,绝大部分民族都具有丰富的环保文化。南方少数民族的自然崇拜、北方少数民族对自然的敬畏、穆斯林民族的传统生态自然观对保护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均发挥了非常积极,甚至不可替代的作用。传统环保文化无疑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随着主流化的进程和传统环保文化传承面临的挑战,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到了日益严峻的威胁。

综上所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面临四个层面的挑战,而要应对这些挑战,环境善治理念的采纳和普及应用是最佳选择之一。以环境“善治”理念为基础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途径

环境善治(Good Environment Governance)的提出是建立在对市场和政府角色重新认识的新的治理理念基础上的。“善治”的本质是政府与公民间积极而有成效的互动与合作。环境善治包括环境制度创新、市场机制运用、科技进步、能力建设、政府与NGO、社区和企业的合作以及全球环境治理各个方面。

要解决我国生物多样性破坏区域的修复及保护面临的上述问题需采取如下措施。

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创制

政策支持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根本保证,联合国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之后,中国成为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签约国以来,制定通过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报告》、《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规划》和《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等相关政策文件,并把《生物多样性与优化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研究》列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但这些国家层面的政策在省及省级以下行政区域缺乏对政策的细化,许多政策的执行缺乏财政部门的财力支撑。例如,野生动物破坏庄稼的赔偿制度在绝大部分保护区得不到执行。这种缺乏跨部门合作的政策急需创制革新,需要打破管理部门之间的壁垒,统筹管理权限至权威部门,废除“九龙治水”,提高环保部及其直属系统的执法权威和财务运作能力。除了国家重大的法律支撑外,生物多样性保护还应出台具体制度:如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自然资源价格制度,生态环境税收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生态补偿制度,跨部门合作制度,传承少数民族传统环保文化制度,政府官员的环境绩效考核制度,政府与社区、环境NGO和企业的合作机制,政府购买环境NGO服务机制,生态移民政策,“生态民”政策,以及符合当地社会经济条件的磋商机制等。这些重大制度的确立及执行需要跨部门合作、利益楣关群体参与,并要避免“精英决策”或领导决策模式,而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理性决策模式。否则,缺乏操作性的政策其执行力将大大减弱。如尽管生态补偿政策的讨论已经持续了20年左右,但到目前还不能得到有效而全面执行。这说明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的确立和有效执行面临的挑战和风险是巨大的,迫切需要政策创制来应对挑战、预防风险。

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经济学(TEEB)主流化

TEEB是一项由八国集团联盟(G8)和五大发展中经济体发起的全球性研究,研究主要集中于“生物多样性的全球经济效益、失去生物多样性与未能采取任何措施的代价以及有效保护的成本”。TEEB对于决策者、企业都有莫大的影响。TEEB的首要任务是深刻认识生态系统的经济价值,其次,TEEB提出,要妥善衡量,以管理我们的自然资本。而妥善衡量的方法就是完备的指标体系,自然环境为人类社会提供的大部分服务都没有被GDP或其他传统经济指标捕获,现有观念没有将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看作是经济发展的一部分,生态系统服务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政府决策部门应实施国家评估,对生物多样性的自然资本进行估值,这种评估将会对分析自然资本、其效益与经济部门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也会对决策者的决策产生很大的影响。最后,TEEB提出改善成本效益分配。这是基于环境损害的社会影响的代偿原则,即“使污染者付款”和“全成本恢复原则”。这种机制出于使负责人看到和感受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受损的经济成本,并可改变影响他们的行为动机,当然,这是基于设计稳健的制度和市场框架的基础上的。

TEEB能够使人们正确认识生物多样性的价值,从而促使人们做出正确的决策,在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更好地利用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因此,只有当顶层设计部门和决策部门深刻认识到TEEB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规划、决策和考核的范畴,才能够从制度层面推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技术创新

政策创制和TEEB是从机制层面应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诸多问题,但保护需要技术创新的支撑。在技术创新方面,社区共管、替代性生计、耦合模式、PPP (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公私伙伴关系)是值得借鉴的一些技术或模式。

推行社区共管。随着人口的增长及人口对资源需要的不断增长,社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存在着对当地资源的过度利用和生态环境破坏,如何能在不破坏或少破坏资源和环境的前提下,帮助当地社区发展社会经济,使生物多样性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已成为困扰各界的一道难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国家和组织开始从不同角度将这种保护与发展相协调的思想付诸于实践。我国生物多样性与社区可持续发展存在的矛盾较多,但最根本的问题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长期利益与当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的短期利益之间的冲突,同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还受到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的所有权、国家生物多样性管理水平、自然资源开发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和社会因素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基于照顾双方利益的社区发展的生物多样性保护(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CBC)策略应运而生。CBC注重社区居民的主动参与,让社区居民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来,主张“自下而上”的保护模式,打破传统的“堡垒式”、“强制式”保护模式;同时,该模式注重在社区发展的基础上进行保护,通过直接的经济补助,或者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优惠,引导社区居民主动参与濒危物种保护工作,逐渐改变原来以消耗资源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的生产方式。之后,YUEP模式对CBC模式进行了深化,主张先利用小额贷款改善村民的生产基础,改善其生计,其次建立社区保护与发展基金,通过村民自助推举实现资源共管、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多样性监测,同时通过对小额贷款利润的运作使项目具有可持续性。

发展替代性生计。替代性生计是指改变生态环境脆弱区民众的生产方式,使其原来粗狂的、以掠夺资源为主的生产方式发生转变。很多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是由于当地民众的贫困所致,贫困驱使他们砍伐树木,开垦林地或草地。因此,保护生物多样性必须首先改善当地人的生计,转变当地人的生产方式。兰州大学与Oxfam及白水江自然保护区曾经成功实施过一个替代性生计项目,即通过“小额信贷”的模式,为林缘区农户创造更多的可供选择性就业机会或创收机遇,极大地减缓了社区与保护区管理局之间的冲突,农户通过小额信贷解决了增收和生计问题,保护区的偷盗砍伐得到遏止,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位于内蒙古高原东部的浑善达克沙地在1959年到1999年间,阳坡植被覆盖率下降了20%~30%,阴坡下降了30%~40%,这是由于当地人口的增多,导致牧民的数量急剧上升,牲畜的数量也急剧上升,过度放牧导致了浑善达克沙地的荒漠化。因此,学者们提出了“以地养地”的模式,即在当地建立人工高产饲料基地,将传统的放牧改为圈养,而腾出大量的退化土地进行恢复,并进一步发展成保护区。同时,调整畜牧结构,减少山羊的数量,增加牛的数量,并引进液体奶生产线、生态旅游等适合当地发展的企业,这些措施,使民众由原来单纯的放牧发展为多元化的生产方式。这些案例说明,替代性生计满足了生态脆弱区居民的发展需求,使他们由生态的破坏者变成生态的保护者。

生计改善一生态恢复一灾害管理耦合模式。兰州大学丁文广教授经过10多年的农村社区综合发展项目的实施,在我国首次提出了“生计改善一生态恢复一灾害管理耦合模式”。该模式首次在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康庄乡的清水岭村实施。清水岭村是一个典型的贫困村,缺乏能源,农民因能源需求破坏了大面积森林和草地,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形成了“贫困一生态退化一灾害(旱灾)频发”的恶性循环。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丁文广带领项目团队,应用“农村参与式评估”方法,到项目村进行需求评估和项目设计,组建包括村委会成员在内的项目实施小组,通过村民大会公开选举项目分批受益户名单,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在完成需求评估之后,依据项目管理制度,组织项目实施。具体思路是,将贫困村中的贫困户按照特困户、贫困户和较好户分组,先对特困户无偿提供良种繁育母牛,生产的(母)牛犊依次滚动到贫困户和较好户。这种滚动发展模式,既保证了让最贫困的人群先受益,又照顾了条件相对好的农户,最后达到整村受益的目标。作为获得项目资助的必要条件之一,项目受益户必须每户种植至少2亩苜蓿和2亩薪炭林。项目资助方对完成项目指标的农户奖励清洁能源设施(太阳灶、沼气池、节能炉等),进一步阻止了农户对生态的破坏。为了规避旱灾风险,项目设计了压缩夏粮、扩大秋粮面积,以充分利用雨水的时空分布规律,同时,牛粪、沼液的使用减少了化肥使用量,改善了土壤结构,增强了作物的抗旱性。该模式推动了清水岭村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并在甘肃省多个贫困社区推广示范。从该模式中提炼的主要理论为:“人类与自然耦合系统”中灾害风险、生态环境退化与经济贫困三者之间具有负向耦合关系,其中,经济贫困是“灾害频发一生态退化一贫困加剧”恶性循环的外部驱动力,环境退化和灾害频发只是经济贫困的外在表现和结果。要打破生态退化、灾害频发及贫困加剧的恶性循环,需要决策部门在生态治理、灾害风险管理及扶贫领域推行“灾害风险管理一生态恢复一生计改善耦合模式”,打破部门壁垒,设计跨领域横向合作项目,推动可持续发展。

PPP(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公私伙伴关系)模式。PPP模式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有效机制,特别是在人口众多、贫困人口比例高、人与自然生态环境交错分布的区域,应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就不能缺少PPP模式。所以,我国政府、企业与环境NGO之间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迫切需要建立良好的互动合作模式。环境NGO在反映公众利益诉求、推动公众主动参与和组织协调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它是政府行为的重要补充者和合作者;企业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要回馈自然和社会,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义务:而政府在资金、政策、协调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优势,是资源的主要控制者和分配者,政府的参与对PPP模式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众多的社区是与自然环境直接接触的群体,他们既是环境资源的索取者,又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体,没有社区的参与和合作,就无法实现保护目标;国际环保机构有许多成功的保护案例和实践,与它们开展合作,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可见,PPP模式能够整合生物多样性利益相关群体的优势和资源,无疑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理想途径。

这里只列举了4种技术,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技术创新会随着政府和公众对自然的认知程度不断深化而丰富。

以多元文化为基础的传统生态自然观

文化价值观是人类文化的核心,包括原住民对生物的认知、利用和保护的价值观、伦理观、人与自然和谐观等。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文化呈现多样性。归类起来,可以分为两种生态自然观:一是原始崇拜,人们往往将一些与自己生活关系密切的动植物作为崇拜的对象并加以保护,这些原始崇拜在历史上都起到了保护动植物物种及其生境的作用。二是以各大宗教为基础的宗教生态自然观。佛教的生态自然观以尊重一切生物为佛家的根本观念。道教中的生态自然观最大的特点便是表现在对生命的关怀上,强调要以仁爱之心来善待生命,所有的生物都处在一个相互平等的过程。伊斯兰教中的生态自然观认为要正确处理好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之间的关系,不能过分索取,否则会遭到大自然的惩罚。无论是宗教生态自然观还是原始崇拜,都强调保护生态系统,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但是随着现代商业理念和商业活动的侵入及全球化和主流化的负面影响,我国各民族的传统生态自然观逐渐衰弱,甚至消失。因此将民族传统文化纳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范畴,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共同需求。中国少数民族生存的地区面临着类似的环境问题、相同的社区结构及文化基础,应用传统的少数民族生态自然观推动环保无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对于推动人口只占中国人口8. 5%、但国土面积占比高达46%的少数民族区域的环保意义重大。当环保上升到信仰的高度的时候,环保将无需外部力量的推动。正如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所说的那样,行为是由制度决定,而制度又由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共同构成,其中,正式约束是国家的宪法法律等,而非正式约束是指一个国家的宗教、文化、传统、习俗等方面。尽管正式约束非常重要,但决定制度特征的更主要是非正式约束。可见,在全球化的时代,传统文化及宗教文化在解决生态危机方面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强大生命力。

主要

参考文献

[1]张金屯,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发展[J].经济地理,1999,19(2):71-75.

[2]马克平,钱迎倩.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研究进展[J].应用与环境生物学报,1998,4(1):95-99.

[3]马克平,钱迎倩,王晨.生物多样性研究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科技导报,1995 (1):27-30.

保护文化多样性篇(4)

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定标准:根据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义

(一)认识历史的需要

与物质类文化遗产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同样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所不同的是,物质类文化遗产是以物化的固态的方式来展现其历史认识价值,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活态传承的方式来实现其历史认识价值和意义。可以说,任何一种传统文化事项都具有历史认识价值,都会从不同的角度给人类以启迪。

(二)文化创新的需要

人类社会要发展,就需要不断创新。创新的源泉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向国外学习,从异域文化中汲取营养;二是向传统学习,从本土文化中汲取精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创新、艺术创新、科学创新各个新领域中都将发挥重要作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认识历史的需要,同时也是创建新文学、新艺术、新技术、新工艺的需要。

(三)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需要

正如《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所说,文化“多样性创造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它使人类有了更多的选择,得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形成价值观,并因此成为各社区、各民族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一股主要推动力,以及在民主、宽容、社会公正、各民族和各文化间相互尊重的环境中繁荣发展起来的文化多样性对于地方、国家和国际层面的和平与安全是不可或缺的”。人类非物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与体现,一定程度上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

(四)重建社会秩序的需要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任何一个社会群体的发展都需要凝聚力,而一个群体或者民族的凝聚力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来自于文化认同。我们今天所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除了在保护中国千百年来积淀起来的各种传统艺术形式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外,还应充分考虑到这些传统表现形式在传承中华文明,特别是传承中华道德文明、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民族凝聚力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在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坚持正确的保护原则和保护理念只是做好保护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要使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且卓有成效,还必须通过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模式,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方法与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仅是单个群体和个人权益的实现,更是政府行使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社会公益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系统工程。要搞好这项工程,不仅要发挥国际组织、国家政府、保护机构、社区民众等不同保护主体的作用,还要有科学合理的保护方法与措施。根据前人积累的文化遗产保护经验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笔者认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主要应采取以下方法和措施:

(一)立法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保证。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首先是从地方开始的。上个世纪90年代,宁夏、江苏先后制定了保护民间美术和民间艺术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1997年国务院还颁布了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条例。从2000年开始,云南、贵州、福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先后颁布了省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这些对传统文化保护的立法所作的有益探索,都为国家的立法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和基础。

2005年6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务委员陈至立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为开展保护工作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并明确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已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国务院将继续推动该法的出台。各地也要加强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的制定工作。” 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列入全国人大2007年的立法计划,这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可见,本法的立法时机已相当成熟。

(二)科学的管理机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覆盖广阔,保护工作涉及到政府的许多行政管理部门,如文化部门、文物部门、民族事务部门、宗教部门、建设部门、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等。职责不明的多部门管理,容易造成管理的交叉重叠,致使管理成本加大、效率低下,也容易造成各管理部门相互推诿、各项工作难以落到实处。这种分工不定、多头管理的状况,主要是因为缺少一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规约。

各级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在充分认识到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同时,要对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价值有清醒的认识,要有深远的战略眼光,在经济活动与文化开发中,要树立“以保护促开发,以开发促保护”的理念,不能用牺牲民族文化资源的做法来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更不能竭泽而渔对文化资源进行无度的开发。要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新政策,加大管理的力度;还要缜密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才能有步骤地进行这项宏大的文化工程。

(三)加强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保护意识的有效措施。

人民群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倘若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无论多么美好的蓝图,都只能是政府和官员们的一厢情愿。所以,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只是某些部门、某些人的事,而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且常抓不懈的大事,这件大事应当成为全民的共识、全民的自觉行动。我们应通过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人人都懂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明了为什么要保护,以及怎样保护,从而让“保护”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全社会形成爱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气,使每一位公民都能为中华民族拥有如此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而自豪,从而自觉地珍惜它。

当传统的传承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遭遇到价值取向的冲击时,学校教育就成了传承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最为有效的方式。如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引入高校教学体系中,如今也引起了许多高校的关注与重视。2002年10月22日至23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机构和国家教育部主办、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在京举行。在这次会议中,与会代表着重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高等艺术教育的话题,着力解决的问题就是怎样把文化遗产教育引入高校教学体系中,合理设置相关课程等。这些有益的探讨,将促进非物质文化资源引入高等教育教学体系中去,预示着与文化遗产相关的新学科将会诞生,预示着多元文化在大学教育中的实现。

(四)重视专家指导和人才队伍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

要成功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离不开精通专业理论且又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们的指导,他们能从理论上对这项文化工程进行全面论析,形成一套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较完整的理论学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咨询,帮助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一系列政策法规和务求实效的工作方案。

发掘参加保护工程的人力资源,通过开展传承和培训活动,加强保护工作从业人员队伍(专业人员队伍、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才能保证这项文化工程有效而可持续地向前推进。

(五)加大财政投入,广开财源,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保障。

长期以来,由于缺少足够的经济支持,许多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不到及时的抢救和必要的保护,而处于濒临消亡的境地。据一些地方报告,早年收集的档案材料有些已开始发黄霉变,录音、录像带也有一些报废,有些单位原计划要抢救老一辈表演艺术、演唱艺术、传统行当的脸谱艺术等,都因为没有经费而无法实施。此外,要建立国家文化艺术档案馆,增设地方文化艺术档案馆,等等,也需要大量资金。 目前,在一些经济落后、人口贫困的地区,地方政府优先考虑的是物质上的脱贫致富,拿不出更多的资金从事文化建设。然而,要等到经济翻身之后再进行文化建设则为时已晚。那时,许多非物质文化已经消失,民间文化艺术传承的土壤已经崩溃,由此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要全面实施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程,就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物质保证。所以,国家应设立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基金,用于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采录、保护、教学、研究、传播、出版,以及资助培养传承人等。资金的来源应该是多渠道的,要吸纳企业和社会的赞助。还可以考虑从与民俗文化有关的经济收入中提取适当比例,用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基金。

(六)采取系统科学的有效方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环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是一项浩大而复杂的文化工程,它不仅涉及文化多样性、一个国家或群体的政治和文化权利,而且与我国当代文化建设、与当代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对它的保护也应是多方面的、全方位的,既包括普查、整理、鉴定和研究,又包括继承、传播、利用和发展。要做好这一系列工作,必须计划可行、措施周全、方法得当,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这项工程。

1.开展普查,收集整理资料,建立完整的资料数据库。

普查工作是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要任务。普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采集作品和记述民俗。全面而科学地采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忠实地记录下各种民俗文化事象,才能保存下流传至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面貌,从而为我们从民间文化角度研究民众的思想和世界观提供了可能,为党和政府制定、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乃至文化发展国策,提供可靠而科学的依据。

所以,做好普查,摸清底数,才谈得上保护,抢救与保护也才更有针对性。普查是对现在还在流行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作品,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调查、登记、采录、建档工作,并按照全国统一编码进行登记并分级建档。凡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普查和保护之列。普查要覆盖全国,深入到每一处偏远的山乡。要充分尊重民众的创造性,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为普查的指导原则。

普查之后,是对遗产的登记、分类、整理、出版,将普查的结果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对遗产设定不同的保护级别。除了图片和文字性的成果出版之外,还应建立以照片和磁带为主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档案”和用计算机管理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以及民间传承人档案馆。各省(市)、地、县要努力创造条件,更多更好地建立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或民俗博物馆。这类博物馆既能保存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能对其收藏物进行生动的展示,是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民间艺术教育和中外民间文化交流的最佳场所之一。

2.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2006年,在我国首个“文化遗产日”前夕,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共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些经过层层甄选出来的且具有典型意义和杰出价值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各地随之掀起了前所未有的保护热潮。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首要目的是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最终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宝塔形的名录体系。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今后我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项目,将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产生。与此同时,政府应定期公布重要的、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做好遗产的评估鉴定工作,认定和命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杰出传承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的建立《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命名和《关于建立“人类活珍宝”制度的指导性意见》,在理论和实践上给予了支持和保障,并有力地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我国应以此为借鉴和指导,建立重要及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估认定制度,即在普查的基础上,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等价值,确立其中重要的、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重点保护。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在认定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同时,应重视认定传承人,将传承人纳入“人类活珍宝”的范围。要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建立“人类活珍宝”制度的指导性意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保护制度,为他们创造好的生活、工作条件。要对他们的传承进行档案登记、数字化存录,建立专门的图文影像数据库;组织专家对传承人的成就和传承工作进行学术性、专业性的分析和总结;对其优秀成果举办展演、展览和展示;同时安排他们通过授课、带徒等方式培养接班人,使其技艺得到完好地传承。

保护文化多样性篇(5)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戏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国民素质,增强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的认识

我中华泱泱大国,五千年文化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祖先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民族文化,这是岁月长河的积淀,是一个民族知识和智慧的结晶,因而也是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主要是指人类以口头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她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她包括民间传说、习俗、语音、音乐、舞蹈、礼仪、庆典、烹调、书画、戏曲及传统医药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迫在眉睫。

其一,认识历史的需要。与物质类文化遗产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同样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所不同的是,物质类文化遗产是以物化固态的方式来展现其历史认识价值,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活态传承的方式来实现其历史认识价值和意义。可以说,任何一种传承文化事项都具有历史认识价值,都会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人类不同的启迪。

其二,文化创新的需要。人类社会要发展,就需要不断创新。创新的源泉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向国外学习,从异域文化中汲取营养;二是向传统学习,从本土文化中汲取精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创新、艺术创新、科学创新各个新领域中都将发挥重要作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认识历史的需要,同时也是创建新文学、新艺术、新工艺的需要。

其三,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需要。正如《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所说,文化多样性创造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她使人类有了更多的选择,得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形成价值观,并因此成为各民族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一股蛀牙的推动力,以及在民主、宽容、社会公正、各民族和各文化间相互尊重的环境中繁荣发展起来的,文化多样性对于地方、国家和国际社会层面的和平与安全是不可或缺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与体现,从一定程度上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

其四,重建社会秩序的需要。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任何一个社会群体的发展都需要凝聚力,而一个群体或者民族的凝聚力最根本最主要的是来自于文化认同。我们今天所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除了在保护中国千百年来积淀起来的各种传统艺术形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外,还应充分考虑到这些传统表现形式在传承中华文明,特别是传承中华道德文明、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民族凝聚力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保障机制,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社会的和谐发展

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地方戏)保护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首先要有有效的、专业的行政管理机制。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她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各级地方政府都要有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村庄、社区等也要有相应机构,从而构建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政网络。其次,要有法律与财政机制建设,建立有效的法律保护方式,依靠法律的普遍约束力和公正严肃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划、传承、管理、投入、保护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破坏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做出强制规范,实施一体化的管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到有法可依。在市场条件下,财政机制的建设是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重要前提,必须建立起来专项资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有力的经济支持,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的传统表演艺术不仅具有艺术研究、历史文化、社会价值,作为一种稀缺宝贵资源,还具有经济价值。再次,要有教育科研机制建设。教育科研机制建设是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基础,失去这个环节,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便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她的发展与传承便会停滞。

三、寻找多种保护方式,在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下,找到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途径

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种价值、功能,决定了可以对其实行多种途径的保护方式,各种保护方式并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大亮点,其主要保护方式有以下几点:

其一,合理利用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经济价值,对传统戏曲表演艺术项目进行保护性开发。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价值角度分析,她也有经济价值的一面,在不破坏它的发展方向、文化内涵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其经济价值并把她转化为经济资源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方法。

其二,充分挖掘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潜在的市场价值,把传统戏曲表演艺术推向市场,并转化为相关的文化产品,形成文化品牌效应。对那些地方色彩浓郁,并需要借助表演道具的戏曲表演类项目,开发期潜在的市场价值,制造大量与之相关的民间工艺品,如具有丰富传统戏曲内容的面塑、泥塑、根雕、剪纸、书画、篆刻等。这些相关的艺术品又促进了传统戏曲的繁荣和发展,是良性互动。

其三,高度重视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社区化、生态化保护的作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她能够延续下去,而这种延续下去的能力归根结底要靠基层村庄、社区来确保。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其特殊性,她的传承往往依托一个具体的人,而这个被选择的人必须符合将要传授其表演艺人的要求,无论是传承人还是被传承人,他们都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地城、社区村之内。而这个社区村正是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我延续、自我传承、自我发展的原始环境,脱离这个环境,就会成为无水之鱼。

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方水土独特的产物,是地域传统文化艺术的源头、根基和依托,是地域个性和人文精神的表征。我们要想守望住我们的精神家园,保护好我们民族文化艺术之根,除了政府、社会团体、地方咨询机构的主导作用于全社会民众的参与,制定好适合本地区特色、容易发挥地域优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是至关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丰富全民文化内涵,提高全民文化品味,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正如文联主席孙家正所说:“当历史的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沉寂之时,唯有文化以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形态留存下来,她不仅是一个民族自己认定的历史凭证,也是这个民族得以延续并满怀自信走向未来的根基与力量之源。

参考文献:

[1]民族艺术.

保护文化多样性篇(6)

关键词 景观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对策;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区

中图分类号 S759.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2-0191-02

1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区的资源现状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位于辽宁省凌源市与建平县交界处,东经119°30′,北纬41°20′。因牛河源出山梁东麓而得名,呈半山地半丘陵地貌。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申请。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保护区规划面积58.95 km2,其中核心区面积8 km2 [1-2]。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坐落在辽西山区一处蔓延10 km以上的多道山梁上,祭坛、女神庙和积石冢群等有规律的分布于其中,并形成一个规模宏大的宗教祭祀中心。在方圆有致的积石冢内,墓葬以大墓为中心分为若干等级,玉器是仅有的随葬品。积石冢层层迭起位于山顶,形成后世帝王山陵的壮丽景观。坐落在主梁顶上的女神庙供奉着围绕主神的女神群像。权威人士认为“她是红山人的女祖,也就是中华民族的共祖”[1-2]。

整个遗址置于万亩松林丛中,冬夏常青,景色优美,环境幽雅,具有原始风貌的特色。全区主要树种有44种87属197种,森林类型为油松、刺槐、山杏人工林,荆条、山枣灌丛组成的半干旱地区植被群落。1993年建立牛河梁省级森林公园,有效保护了遗址区的森林风景资源。

2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区名胜古迹景观资源保护的必要性

牛河梁遗址自1981年被发现以来,引起了中外考古专家的极大关注,也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专家考证认为,这是中华民族的史前圣地,更是世界文明中心之一。牛河梁被称为“中华文明史新曙光”,她的出现,将中华文明史向前推进了1000多年。因此,牛河梁被认为是5000年“古文化、古国、古城”之所在,是中华五千年古国的象征。保护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资源是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需要,也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和任务所在。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保护就是要保护好原有的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森林风景资源)。虽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难免存在矛盾,名胜古迹景观资源更是如此,但是协调和发展好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矛盾对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只有坚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才能更好地利用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或难以再生的特殊资源。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区景观由亚洲最大面积人工油松林构成的森林景观与分布其中的女神庙、积石冢、大型土台建筑址等红山文化代表性建筑构成,是大自然景观与五千年华夏文明的融合体,具有非常高的旅游价值和研究意义。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的旅游热情不断升温,了解历史、增进知识的渴望也愈发强烈。对于景区,尤其是文化遗址区景观,如果只强调保护,不仅是浪费资源,而且还扼杀了大众了解历史和认识自然的热情;但是如果开发利用过度,缺乏有效的保护,资源很可能永远消失,那更是一种资源浪费。因此,必须兼顾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使其健康地可持续发展[3-4]。

3 近年来景观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3.1 管理中的误区

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由于对资源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区景观的保护和利用往往是以经济利益为重,对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重视程度不够,甚至被忽略。例如,搞开发建设(矿山开采),严重破坏了土地,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地表植被破坏,引发水土流失及地质灾害,使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名胜古迹景观和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在实际操作中,林业部门更加注重的是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旅游部门则更加强调景观利用,旅游创收则是地方政府的主要关注点[3-4]。

3.2 旅游开发中对景观资源生态系统保护不够重视

在实际工作中,对遗址点的保护通常称为对遗址名胜古迹景观资源的保护重点,而往往忽视了整个区域中的生态系统方面的保护。如果自然景观受到了破坏,尤其是当周边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时,重点景区和主景区的品味和吸引力必然会下降。

3.3 遗址景观资源保护中对景观价值多样性的忽略

古文化遗址景观保护既要遵循遗址保护的自身规律,也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在进行保护中不能一味强调保护生态,还可以选择森林旅游、森林疗养、林间游憩、森林探险、科普教学等,迎合人们“回归自然”的心理趋向。

4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区景观资源保护的对策

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是保护好遗址景观资源的首要任务,只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才能切实解决好文化遗址保护、展示与利用的问题。其次在具体实践中,按“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原则,执行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使遗址景观得到有效保护[3-4]。

4.1 景观资源保护的内容

进行景观资源的有效保护首先要确定保护的内容,它应该包括景观资源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2个方面。

4.1.1 保护生态环境的质量。对景观资源保护,首先体现在对良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必须对空气、水、土壤质量等生态环境因子的质量加以保护。

(1)空气的保护。首先要避免对空气的污染,在保护区内,要禁止建造会产生大气污染设施,并尽量避免汽车通行,尽量减少保护区农民住户从烟囱排放废气。其次要创造一个空气流通的环境,以保证空气的清新。

(2)水资源保护。暴雨冲刷地面带来杂质和土壤是引起水质的污染主要途径,可以通过增加植被覆盖来减少暴雨冲刷引起的水污染。此外,还要控制人为污水排入,截断污染源,以保持水质的清洁。

(3)土壤的保护。水土流失是土壤破坏的主要原因。因此,首先要注重水土保持设施设备的建造,禁止乱砍滥伐等破坏植被、增加水土流失的行为;其次还应该建设水土保持林及水土保持工程等修复水土流失的场地,以减缓和消除人为与自然对遗址的表面破坏。

4.1.2 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多样性是统一的,丰富多彩的植被以及多种多样的动物资源能够进一步丰富自然景观,提升景区旅游价值。保护区完整的生物多样性代表了文化遗产的大部分。为了保证生物物种的持续利用,在合理开发的基础上,必须做好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因此森林景观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实际操作中,处理好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协调二者的发展是生物物种和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指导原则,因此,要尽可能避免人为干扰,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资源进行保护和利用[5-6]。

4.1.3 保护森林景观多样性。森林以其独有的魅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到林区,它可以为人们提供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和理想的休闲场所。森林景观多样性决定森林旅游综合性。因此,加强各种类型森林景观的保护,如松涛、杏花、红枫、槐香等景观。

4.1.4 保护遗址历史的特征及科学价值。牛河梁文化遗址代表性建筑包括女神庙、积石冢和大型土台建筑址。3个遗址点依山势按南北轴线分布,坛庙冢三位一体,规模宏大壮观,气势雄伟壮大,是红山文化最高层次祭祀中心场所。为研究中华五千年文明起源,上古时期黄帝等代表人物在北方活动以及宗教史、建筑史、美术史等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和重要依据,具有非常高的观赏性和科研价值,应予以重点保护,避免盲目开发而造成破坏。

4.2 名胜古迹景观资源保护的措施

根据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景观资源的价值在景观和生态两个方面的体现,划分核心区和保护区的范围,并制定不同的保护措施。

4.2.1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核心区保护。核心区是女神庙、积石冢的集中地,是红山文化遗址的精华所在,景观价值极高。四周树立标志牌和界桩,采用刺丝、石料垒墙、开沟挖壕等方法设置机械围栏。核心区内101国道公路向南绕行,村屯住户进行搬迁,禁止农业耕作,营造景观生态林,还原成原始地带性森林群落。要控制人流流入,避免超负荷接待。区内景观不得进行任何人为改变,在不破坏环境的基础上,按清华大学设计的申遗要求,可建少量必需的小型设施,如自然地弯曲小路,安全护栏,种植地被物。严禁车辆进入,建造构筑物,挖土、填土或平整土地;禁止干扰和破坏具有生态意义和历史意义的场地。

4.2.2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核心区保护。可以适当地发展利用核心区,森林茂密、覆盖度高,可以布置游览观光和娱乐活动的内容,但是必须保护好其中的山地、水体、植被等自然景观,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禁止大型建筑物,禁止挖土、填土或平整土地,砍伐树木或破坏地被物。禁止以商业、工业或制造业为主的设施设备的建造和摆设,以及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农业开发。严禁开山采石,挖土采砂。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可大力鼓励农民退耕还林还果,这样春可以观花,秋可以看果,既美化环境,又增加经济效益。

4.2.3 森林景观的保护。在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中,森林资源是重要保护对象之一。景区森林资源的保护主要是做好护林、病虫害防治以及森林防火等。

(1)护林 。护林的任务是防止乱砍乱伐、滥刨乱挖(包括树木、下木、藤本植物、中草药材等);禁止搂山坡土、刨树根树桩、开山采石、挖土垫圈等。

(2)病虫害防治。牛河梁林木病虫害防治主要包括松毛虫、天幕毛虫、杨干象、天牛等的防治。以综合防治为主,在虫口密度大时用药物防治,虫口密度小时用生物防治。加大生物防治和营林的力度,如针对松毛虫,可以做好保护好灰喜鹊,设置人工鸟巢,为其繁殖创造条件。

(3)森林防火。森林防火是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区的头等大事,健全组织机构,组建扑火队伍,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与保护区内各村组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落实责任到山头、地头、人头。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设置远程林火监测系统与市防火中心联网。此外,为了更好地预防森林火灾,可以采用营林措施,如营造混交林,在易燃林中通过种植阻燃林带,在针叶林中种植阔叶林带,实行带状混交。既提高了森林的景观效益,在发生火灾时,又能够减慢火灾蔓延的速度。

5 结语

通过对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的资源景观保护,力求恢复和保持文化遗址原有的自然地貌和生态系统,建立和健全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完善展示系统,使保护区文化遗址保存完整、绿化最美、旅游产业最兴。

6 参考文献

[1] 索秀芬,李少兵.牛河梁遗址红山文化遗存分期初探[J].考古,2007(10):52-61.

[2] 董婕.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所在地区古今气候差异程度分析[J].辽宁师专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2):87-91.

[3] 韦立华. 试论千山风景区的资源保护[J].辽宁林业科技,2008(1):53-55.

[4] 郭春华,吴烨. 风景资源保护的思考[J].林业科技,2003(6):60-62.

保护文化多样性篇(7)

文物作为人类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留下来的遗物、遗迹,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受到自然、人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文物或多或少受到了破坏,更多的是自身发生物理、化学变化,由表及里逐渐变质,造成文物损毁。而含氟聚合物作为一种高分子材料,以其自身表面自由能、耐候性等特点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本文将初步了解含氟聚合物基本特性后,分析当前常见的文物保护方法,并结合我国土质、砂岩及砖质文物阐述具体的保护效果及措施。

关键词:

含氟聚合物;文物保护;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国家加大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由于文物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是我们了解和研究古代文明的重要基础。基于对各类文物特点的研究,研发了一种含氟聚合物材料,将其应用于文物保护工作中,由于这种材料具有稳定性、无色不反光等特点,能够减少对文物的影响,从而提高了文物保护有效性。加强对含氟聚合物及其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应用,能够帮助我们深入认识此种材料,并逐渐树立文物保护意识。

1含氟聚合物概述

含氟聚合物,主要是由氟、碳及氧等多个原子构成的高分子材料。由于汲取了多原子的优点,通过对各个原子的优化重组,含氟聚合物具有其他材料无法比拟的优势,如较低的表面自由能、耐腐蚀性及抗氧化性等特点,是一种性能较强的材料。之所以能够在含氟基团上促使聚合物性能能够得到明显的改善,究其根本是受到-CF3基团的影响。其中F的电负性与氟电子核距离较近,互相作用后能够增强自身稳定性。因此含氟聚合物性能较强,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一定支持。

2含氟聚合物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

文物遗留类型较多,本文主要针对土质、砂岩及砖质文物的保护进行分析和研究,为了减少对文物的损害,我们在具体操作前,可以采集与文物一样的土质进行实验,了解保护效果后,确保材料真正能够实现对文物的保护,再用于文物保护工作中。

2.1土质文物笔者与研究组成员一同从西安半坡遗址采集回来大块土样,经过粉碎、过筛等处理后,确保土样能够与土质类文物密度相接近。本文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提高加固水平。一是毛细吸收法,充分利用毛细上移动力促使加固剂能够由表面逐渐吸收。具体操作可以在玻璃容器中进行,添加适量的加固剂与土样,随着渗透程度的加深,观察样品变化。另外,为了避免外界因素对实验结果产生影响,可以将进行加固处理后的样品放在特定的温度、湿度环境当中,一段时间后,对样品进行测量。二是浸泡法,采用此种方法需要的样品重量、密度等都应通过下列公式计算得出:Vu=(1-Yd/GsYw)V。其中,d代表了密度,V代表了总体积,Gs代表了试样土比重,w代表了水的密度。通常情况下,土样样品在加固剂中浸泡十分钟就能够达到一定的吸收量。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操作后发现,含氟聚合物中含有的F-OH与F4-SS具有较强的加固性能,尤其是对于多孔文物加固保护产生了积极作用。由于在特定浓度下,加固剂能够有效渗入到多孔材料当中,形成一种网状结构,达到了固上加固的效果。另外,溶剂会促使加固剂与土样当中的矿物颗粒产生反应,能够起到充实孔隙的作用,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发展。综上所述,我们在针对土质文物进行保护过程中,应切合文物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氟树脂浓度,应尽量控制在10%~30%之间,促使渗透性达到最佳。同时针对文物含水量,适当增加醋酸丁酯,为氟树脂在发挥自身加固作用的同时,与水共存。

2.2砂岩文物的保护与上述方法一样,我们针对砂岩文物的保护同样采取毛细吸收法与浸泡法。但是区别的是一些砂岩样本在浸泡加固处理后,需要对其进行强度、吸收量等进行测试。操作中,我们分别将10%、20%、30%的F-OH、F4-SS溶液加入到加固剂当中,对样品进行实验。研究后我们发现,加固剂的粘度与岩石孔隙大小之间存在十分密切的联系,可以适当利用溶剂对加固剂的粘度进行调整,以此来提高加固效果。具体来说,针对25%的砂岩,10%~20%的含氟氧化物渗透度能够达到10~15cm,而针对15%~20%岩石,渗透度能够达到5cm。与文物表面风化厚度1cm要求相符,能够满足文物保护要求。不仅如此,采取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减少对文物透气性的影响,还能够促使文物体内水分自由挥散,形成了一道无形的保护屏障。

2.3砖质文物的保护砖质材料是经过人工高温烧制而成。按照上文阐述的方法进行实验和测量发现,配方不同并不会对渗透度产生较大的影响,主要是砖质材料当中毛细孔隙较少,当F-OH聚合物对砖质文物进行保护时,醋酸丁酯体系达到1:1时,吸收量及渗透度为最佳。由于砖质孔隙较大,含氟聚合物加固并不会影响其透气性,为砖质内部循环提供了支持,促使文物能够更好地呼吸,起到长效保护的作用。加之材料具有耐腐蚀性,更适合潮湿环境地区的文物保护。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利用含氟聚合物对陶瓷等文物的保护,减少外界环境对文物产生的消极影响,实现对我国传统文化的有效保护。

3结论

根据上文所述,含氟聚合物自身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耐氧化性等特点,能够满足文物表面保护,同时随着一些新材料的加入,有效提升了聚合物的转变温度及耐老化性。因此日后我们针对一些户外文物的保护,可以积极利用该种材料,并结合文物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和优化加固剂材料比例,从而促使含氟聚合物加固性能达到最佳水平。

参考文献:

[1]屈佳.陶瓷及石质文物保护效果的评价[J].商洛学院学报,2015,(02):42-46.

[2]赵静,王丽琴,罗宏杰,李伟东,李晓溪.无机一有机原位复合材料加固保护脆弱陶质文物的研究[J].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2013,(02):24-3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