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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理财的方法精品(七篇)

时间:2023-11-24 11:06:27

学会理财的方法

学会理财的方法篇(1)

一、重视财政法基础理论研究

任何一门学科要想获得较大的发展与繁荣就必须首先在基础理论上下工夫,没有一个坚实的基础理论做支撑,任何学科都不可能获得长足的发展。

财政法学是以财政法及其与财政法相关的一切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我国财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是相当薄弱的,大多基础理论问题都没有进行深入的探研,而只是停留在借鉴法理学、部门法学和财政经济学的一般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可以说,尚没有提出具有中国财政法学特质的基础理论学说。甚至有些基础理论问题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或关注,如财政法学方法论、财政法学体系、财政法范畴、财政权力(利)、财政法行为、财政法责任等。

我国财政法学尚没有得到较大的发展与财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薄弱和欠缺有着直接的联系。没有基础理论的支撑,财政法学就是苍白和无力的,它只能停留在对现有的财政法律文件的浅层次注释和评价的层面,只能对财政法制建设提供一些零星的立法建议和完善措施,这种方法和思路使财政法研究注定只能随着我国的财政法制建设亦步亦趋,而始终落后于实践。由此,我国财政法学研究成果的价值是暂时性的、应急性的,而不可能是长远的、稳固的。

法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实践科学,作为部门法学的财政法学,其应用性和实践性更强,再加上理论联系实际的指导,很多学者都倾向于与实践紧密相连的研究,但往往忽视了纯理论研究的价值,理论联系实际的前提是有理论存在,在根本没有理论存在的情况下,所谓的联系实际,就只能是就事论事,其理论的抽象性和普适性都要受到极大的限制。理论研究的价值不是眼前的,也不是暂时的,而是长远的,当然,理论出台之后,其最终的生命力还是需要由实践来检验的。

要锻造财政法学与众不同的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必须依赖于财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加强。只有较科学的财政法学基础理论,才能将财政法学研究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使之不仅关心在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更会着意将财政法置于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大环境中,确立财政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有机的处理好财政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如何协调的问题等;也只有较科学的财政法学基础理论才能使财政法内部发展为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科学体系,使概念与概念之间、原则与原则之间、制度与制度之间环环相扣却又领域分明。可以说,财政法学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财政法立法的质量和财政法实施的效果,也决定了财政法学能否在我国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以及财政法学自身研究的进展和步伐。

财政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首先应当重视法理学,也就是要进行“财政法的法理学研究”,将财政法的理论及研究条理化、体系化和规模化。一方面要将法学上的一些共性问题,如价值、效力、功能等置于财政法的具体环境中深入研究,使其为财政法学基础理论的完善做出贡献;另一方面也要着力从财政法自身出发,对财政法的起源、原因、性质、功能、价值,以及主体间的相互关系等展开法理分析,为其寻找法理渊源。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抽象的法理可以用来指导具体的财政法活动,而从具体的财政法制度和概念中也能总结出一般法理,这样才能引导财政法学走向成熟。财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还应关注财政法在宪法上的含义和要求。除了增加理论深度的法理学和提升效力位阶的宪法学以外,财政法学还应该多借鉴国家学说、政治学、财政学、公共选择理论、社会学、历史学,以及新兴学科等相关学科的先进成果,以丰富自己的理论殿堂。

二、拓展财政法研究领域

任何一门学科要不断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就必须不断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就必须从中不断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财政法学也不例外。

财政法学是一门年轻的、开放的、尚处于成长、上升期的新学科。谓其年轻,是因为它不象民法学和刑法学一样拥有悠久的历史渊源;谓其开放,是因为它与经济学、政治学以及其它法学学科等存在多方面的交叉与融合;谓其成长和上升,是因为它的应用和发展空间无限广阔。目前,财政法可研究的领域尚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领域也有不少。当然,未开垦的领域并不等于学科一定会向前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的研究人员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以及不畏艰难险阻的毅力和勇气。

拓展研究领域的方法和思路有多种,可以借鉴其他部门法学研究的课题与领域,从而发现本学科需要研究的课题与领域,也可以深入财政法制建设的第一线,通过采访、观察、访谈、调查等方式发现新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开拓一片新的研究领域,寻找财政法实践急需解决的理论问题。

拓展财政法研究领域实质在于发现问题,而发现问题最重要的是方法的问题。方法是达到目的的基本路径,科学的研究方法对于丰富一个学科的理论体系,提升该学科的整体研究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财政法学是一个融法学、经济学和政治学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即使在法学内部,它与其它学科的交叉与融合也十分明显。因此,在研究方法方面,其选择具有开放性和发散性,加强对财政法学方法论的研究是当务之急。自然科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各种自然科学方法的采用,近些年出现的“经济学帝国主义”倾向,实际上也是得益于经济学方法的广泛运用,经济学方法的独特性也就奠定了经济学在人类各门学科中的重要地位。财政法学乃至于法学,要想树立自己学科的地位,就必须在研究方法(如规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经济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上下工夫,就必须创造出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

为拓宽研究领域,财政法学应注意加强与法学其他学科的联系,加强彼此之间相通点的研究。财政法与宪法、经济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关系非常密切,我们从中能够找到跨部门合作研究的共性问题。今后,财政法学必然在加强自身基础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在跨学科研究方面不断深入拓展。除此之外,中国财政法学还应该大力加强外国财政法、国际财政法和比较财政法的研究,广泛地借鉴国外财政法立法和执法的先进经验,吸收国外财政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丰富和发展渴望进步的新世纪的中国财政法学。

三、挖掘财政法研究资源

一门学科要想取得长远的发展,就不能把目光局限在本学科的领域之内,而要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出发,去不断拓展自己的研究领域,不断挖掘自己的研究资源。

在我国各门法学学科发展都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制约各个部门法学发展速度的主要因素就是研究资源的多寡。在我国的部门法学中,民法学之所以能够率先发展为一门比较成熟的学科,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民法学有丰富的研究资源,大量国外的先进民法典的翻译,大量国外民法学著作的引进,都为我们民法学的研究提供了充足的研究资源。同样,行政法学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兴起并逐渐走向繁荣,除了我国加强行政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外,丰富的研究资源的引进也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刺激因素。

比较起来,财政法学的研究资源的确是稀缺的。目前我国尚没有引进几部象样的外国财政法文件,也没有翻译几部象样的外国财政法学著作。没有充足的财政法学研究资源,我们研究的视野和研究的水平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就难以充分有效的借鉴和利用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财政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成果,这样我国的财政法制建设也只能在低水平状态下徘徊,财政法学发展的速度缓慢,也就不难解释了。

研究资源的获得不能等待他国或他人来提供,只能靠财政法学者自身的努力,去不断学习,不断挖掘财政法的研究资源。当然,这需要我们的财政法学者具有坚实的外文基础以及孜孜不倦、埋头苦干的精神。如果我们能够组织力量在短期内翻译一批国外先进的财政法规范性文件,翻译一批国外著名的财政法学著作,再从我国台湾地区引进一批财政法学著作,那么,我国财政法学研究的繁荣将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对于国外的学术专著和具有代表性的立法文件,应全面收集,建立外文财政法资料中心。对其中特别具有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国家应投入必要的资金,并积极组织人员翻译出版。由于这不仅是翻译者个人完成科研任务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中国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法学整体的发展,因此,凡是具有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这一伟大的事业。至于我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以及其他华语国家的财政法学资料也应该利用各种机会收集和整理,并建立中文财政法资料中心。设想中的外文财政法资料中心和中文财政法资料中心可设在财政部或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内,有关资料不能为某一个或几个单位所垄断,应该面向社会开放,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效应。

四、加大财政法研究合作与人才培养的力度

加强财政法学研究,首先要加强合作研究。这在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尤为重要。中国财政法学界面对财政法学落后的状况,迫切需要以合作的形式增加科研投入,发挥规模效应和避免重复研究。合作的形式多种多样,只要有助于开拓思维、知识互补就行。如加强课题合作,鼓励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研究者开展横向交流,增强研究人员的凝聚力,甚至国内外学者联合攻关。同时应发挥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的作用,通过年会、小型研讨会、项目论证会以及创办刊物、支持出版等工作,将其建设成中国财税法学研究的一个战斗堡垒,为科研合作提供条件和机会。

学会理财的方法篇(2)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中国财税法学理论创新

【正文】

一、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与要求

(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内涵

发展观,是对发展的本质、发展的规律、发展的动力、发展的目的和发展的标识等问题的基本观点与基本态度。[1]发展观作为意识形态,其正确与否,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可以说,发展观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发展问题上所采取的基本策略与基本方针。我们党历来重视发展观问题,也在不断探索科学的发展观,但一直没有将之明确表述出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新的、科学的发展观,这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在充分估量当今世界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高度对发展的内涵进行的科学凝练,抓住了发展问题的关键和要害,揭示了发展的核心和实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2]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就是“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就是要谋求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自然和人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就是要谋求经济、政治、文化相互协作、相互推动,国际间、区域间人口资源环境相互配合、相互影响,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速度适宜和效益兼顾的社会良性发展形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发展的良性循环。因此,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的崭新发展理念,具有十分丰富而深刻的内涵。[3]

(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概括说来,新的发展观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人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人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4]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基本取向和核心理念,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表明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5]

2.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对重大社会关系进行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对重大社会关系进行“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其核心是“统筹”,充分体现了完善之意。这“五个统筹”构成了科学发展观的第二个基本要求。要科学地把握、正确地认识、全面地理解“发展”的内涵,就要做到“五个统筹”。“五个统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是一种新的发展观,它不仅是对客观世界最真实的认识,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在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中,要特别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解决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基础性工作。[6]

二、科学发展观对中国财税法理论创新的指导

(一)中国财税法理论研究之现状

中国财税法研究在老一辈以及新兴一代财税法学者的不懈努力下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体系基本上已经建立起来,[7]其基本范畴体系也已经提出并对某些核心范畴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8]在具体制度研究方面,也具有诸多建树。从中国财税法学近些年来出版的学术著作、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召开的学术研讨会来看,[9]可以说,中国财税法学已经初步显示出了蓬勃发展的新气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中国财税法学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与严峻挑战。从数量上来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确给人一种欣欣向荣的印象,但从质量上来看,就不是那么令人乐观了。中国财税法学界仍有一大批文章是照搬照抄经济学界的研究成果,其文章与其说是法学论文,不如说是财政税收学的论文,但作为财政税收学论文又明显感到理论层次不够,达不到经济学论文的水准。中国财税法学界的研究大多是应时之作,能够对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进行高瞻远瞩论述的论文仍是凤毛麟角。关注财税法具体制度建设的论文很多,但真正具有财税法理论味道并能够窥探中国财税法理论之精髓的论文数量仍然不多。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正面临一个巨大的转折点,找准方向并勇敢地迈出这一步,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与繁荣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如果选错方向,中国财税法学只能在表面的繁荣景象下原地徘徊。在我们已经迈入新世纪征途上的时候,中共中央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理论给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

(二)科学发展观对中国财税法理论创新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社会发展的哲学,也是指导社会科学发展的哲学。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并以此作为学科发展的指导方针,定会对学科的发展繁荣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财税法学发展到今天正需要一个科学的发展观的指导。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事物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财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一门尚不成熟的学科,其发展更离不开创新。科学发展观对于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创新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1.以人为本对中国财税法研究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财税法学的发展也应当强调以人为本。现代国家从获取财政收入的角度来看都是税收国家,税收是联系现代国家与人民之间关系的纽带。税收是国家得以存在并能够履行其提供公共物品职能的必要条件,税收也是现代国家的人民得以享有政治权利并获得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的必要条件。现代财税法作为规范财税关系的法律,其本质既是国家获得财政收入之法,又是纳税人权利保护之法。而现代国家的纳税人与公民的范围是大体相当的。因此,财税法学贯彻以人(纳税人)为本的思想是顺理成章的。

中国财税法学的二十年发展历程实际上也体现了对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视与追求,从“税收权力关系说”到“税收债务关系说”从某种意义就是财税法学发展从以国(国库)为本向以人为本思想的转变。但中国财税法学从整理上来讲,以人为本的思想尚未真正全面贯彻。中国财税法研究仍然是以国家的税收权利为核心,仍然以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为重点,对于如何依法制约国家课税权的滥用,如何更好的保障纳税人当家作主的权利,仍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特别是中国财税法的以人为本主要是以现代城市人为本,而没有将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纳入财税法学研究的核心领域之中。由此,农民的众多财税法问题也就没有得到学界的重视,比如我国长期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所造成的农民收益向工业领域转移的问题,农民收入低于城市职工,却要负担高于城市职工的类似个人所得税的农业税等等。这些问题更是我国社会所面临的具有“本土性”的财税法问题,也是我国财税法学能够为世界财税法学贡献一份特殊知识的领域。坚持以人为本,可以使得我国财税法研究的视野更加开阔,也能够使得我国财税法研究更好地把握中国的核心问题。

2.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对中国财税法研究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要求社会经济发展要全面统筹、协调发展,这种发展观对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和发展也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

中国财税法学近些年来的研究虽然有重大突破,也初步显示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也呈现出零散化、个体化和孤立化的倾向。中国财税法的研究往往体现在一个一个问题的突破,一个一个制度的研究,非常零散,问题与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制度与制度之间的逻辑结构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所以给人的感觉就是就问题研究问题,就个案研究个案,没有从整理性、逻辑性和系统性的角度来审视财税法所要研究的问题,没有将财税法学的概念、范畴、理论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发展观正好为中国财税法学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全面统筹要求财税法学研究必须把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制度研究结合起来,必须把财税法学的长远问题研究与当前问题研究结合起来,必须把国外财税法学研究成果与我国的现实国情结合起来,必须把财税法学理论引进与理论创新结合起来,必须把财税法学研究与相关部门法的研究以及相关社会科学的研究结合起来。以上这些财税法学研究的方方面面都需要一个宏观的、长远的全面统筹和协调规划的发展观的指导。唯其如此,中国财税法学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才能走上通向光明的发展道路。

(三)在科学发展观下创新中国财税法理论的思路

科学发展观属于哲学层次的问题,它对各门学科的发展都具有指导作用,对于中国财税法学来讲,必须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体化为财税法学理论创新的思路,否则,谈论这种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就有空谈之嫌。

1.创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方法

方法是指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式、途径、手段和规则的总和。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科学的方法,就不可能形成科学的学科,没有方法论的创新,就不可能有学科发展的突破。

财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整个财税法学的学科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之中,许多基础理论问题尚处于空白,许多具体制度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财税法学的学科建构需要财税法学界所有同仁的共同努力,而在这一学科建构的过程中,方法论的建构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科学史上的大量史实证明,任何规律的揭示、理论的创造都得益于恰当方法的运用,没有方法的科学运用和创造,就没有科学的进步。

加快财税法学研究的步伐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财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财税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财税法学研究的广度与深度。没有财税法学方法论上的突破与创新,就很难有财税法学研究的突破与创新。没有财税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与成熟,就很难有财税法学学科体系的发展与成熟。[10]

近些年来,中国财税法学引进了很多先进的财税法学理论和著作,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著名财税法学著作的大量引进大大拓展了我国财税法学研究的视野,这些财税法学著作给我们的最大启示莫过于方法论上的启示。[11]从宪法、行政法和民法角度研究财税法,结合判例研究财税法,从历史学、社会学和经济学角度研究财税法,从法认识论和法实践论相结合的角度来研究财税法等等,这些研究方法逐渐在我国财税法学的研究中运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认为,在财税法学研究中,特别有价值的研究方法包括经济分析法、政策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社会分析法、个案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等。在财税法学研究中,既需要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运用某种方法,更需要多种方法的交叉和综合运用,以期更全面地把握被研究对象。

2.构建中国财税法学的范畴体系

财税法范畴是指概括和反映财税法现象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它是人们在认识财税法现象的过程中概括和总结出来的一些定型化的概念和术语。范畴是理论思维的工具和基本形式,是理论形成和发展的标志,是构造科学理论的基本单元,是学科和理论的标志,是学科和理论发展的动力。范畴的研究对于一门学科的发展和成熟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财税法范畴概括和反映财税法现象的深度和广度,可以把财税法范畴分为一般范畴、基本范畴和核心范畴。财税法的核心范畴、基本范畴和一般范畴构成了财税法的范畴体系。[12]

有了完整的财税法范畴体系,进行财税法研究才能高瞻远瞩、统筹规划、全面协调。至于我国财税法学的核心范畴是什么?有哪些基本范畴?有哪些一般范畴?这些问题需要中国财税法学在发展、创新中不断探索,最终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财税法学范畴体系。

3.转换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范式

范式(paradigm)这一概念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最早提出来的,是库恩历史主义科学哲学的核心。库恩所说的“范式”是指科学共同体的共有信念。[13]研究范式是在某一学科领域内进行科学研究的包括规律、理论、标准和方法等在内的一整套理念和信念。它是某一领域的科学共同体在长期的研究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是这一领域中的研究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模式与框架,对这一领域的科学研究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作用。

在财政法学领域存在两种研究范式:国家分配论范式和公共财政论范式。在税法学领域中也存在两种研究范式:权力本位范式和权利本位范式。目前中国财税法学界正在进行着从前者向后者的转化。两种研究范式在财税法学中分别体现为两种学说:税收权力关系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税收债务关系说的提出及其发展与完善直接导致了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一致以来处于低水平研究和封闭研究的状态之中,研究力量分散,没有形成一个团队精神和财税法学术共同体。研究人员大多缺乏财税法学的学科意识和创新意识,没有意识到财税法学可以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分支学科而存在,没有意识到财税法学可以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理念和研究框架,没有对传统财税法学研究予以批判性的审视并进行大胆的创新与改造。归根到底,就是缺乏财税法学研究的范式意识,没有意识到财税法学研究中进行范式转换的革命性意义。

财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在理论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财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带来了财税法学的革命与财税法学的重生。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中的财税法学是建立在公共财政学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的基础之上的,公共财政学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是现代财税法学理论体系建立的根基,是现代财税法学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公共财政学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就不可能有现代的财税法学,甚至根本就不会产生一个独立的财税法学。[14]

中国财税法学已经有不少学者在推动着这种研究范式的转换,但仍然遇到了不少的阻力,将来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沿着学界的这种研究范式转换的道路走下去。

4.拓展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空间

在完成了创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方法,构建中国财税法学的范畴体系,转换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范式等基础性和前提性的工作之后,所要进行的就是拓展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空间。

中国财税法学的空白之地仍然很多,财税立宪、财税民主、财税法的基本原则、财税法的主体理论、行为理论、责任理论、救济理论等等仍然需要我们去深入研究,在研究方法、范畴体系和研究范式的基础之上去拓展这些领域必然能够统揽大局、推陈出新,迅速攻克财税法学上的一个个难题。

5.加快中国财税法学的制度建设

中国财税法学面临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中国财税法治建设正在中华大地上如火如荼地进行。理论发展的源泉在于实践的推动,恩格斯的那句名言至今仍在我们耳边回响——“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当然,中国财税法学要想获得巨大的发展也必须关注实践,必须能够回答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必须能够给实践以理论指导。

中国财税法学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必须对财税法治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合并、个人所得税法由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转换、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化、农业税的改革、城乡二元税制的统一、遗产税的开征、税收基本法的制定、税务法庭的设立等等,都是需要中国财税法学界予以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无疑是一股春风,它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希望的同时,也给包括中国财税法学在内的各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带来了希望。相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中国财税法学界全体同仁的不懈努力下,必将在不远的明天迎来中国财税法学发展繁荣的春天。

【注释】

[1]参见刘福垣:《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载《党建》2003年第12期。

[2]参见朱正昌:《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1期。

[3]参见朱正昌:《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1期。

[4]参见刘福垣:《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载《党建》2003年第12期。

[5]参见朱正昌:《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1期。

[6]参见冯之浚:《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载《中国软科学》2004年第1期。

[7]具有代表性的财税法学理论体系可以参见张守文:《税法原理》(第3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刘剑文主编:《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8]参见翟继光:《论我国税法的核心范畴与基本范畴》,载韦苏文、陆桂生主编:《世纪论坛》,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

[9]中国财税法学界的近期动态可以参考中国财税法网(/)的相关报道。

[10]参见翟继光:《经济法学方法论论纲》,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翟继光:《税法学方法论》,载中国财税法网(/)2004年3月16日。

[11]参见翟继光:《独具特质的“北野税法学”》,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2]参见翟继光:《论我国税法的核心范畴与基本范畴》,载韦苏文、陆桂生主编:《世纪论坛》,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

学会理财的方法篇(3)

关键词: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2-0175-04

当前,中国高等学校面临着高等教育改革和公共财政改革的双重压力,社会越来越关注高等教育质量,关注教育经费是否得到有效使用。规范高校财务行为、理顺内部财务关系,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精细理财,发挥财务管理在学校可持续发展中的保障、引导和监管作用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高校内部财务制度是规范学校财务行为、理顺财务关系,用好管好教育经费,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保障。所谓内部财务制度是指高等学校根据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自身运营管理的特点和要求而制定的,是用来规范和优化学校财务行为、理顺财务关系的具体操作性、基础性规则、办法、流程等。其随着高等学校现代大学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办学自的逐步回归而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对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立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需求分析

高等学校所建设的内部财务制度应是适应学校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财务制度,是能满足规范内部财务行为、理顺内部财务关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需求。为此,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应满足以下基本需求。

1.合法性需求。学校内部财务制度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办法制定内部财务制度,满足学校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需求,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法来建设内部财务制度。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中,在公共财政不断改革过程中,为了保障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目标,国家和地方先后实施并颁布实施了“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分类改革“等财政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科研经费管理、教学经费管理、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学生资助经费管理等具体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全面、及时、准确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是高校贯彻依法理财的重要要求,也是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满足的,学校所制定的内部财务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法的规定。

2.适应性需求。高校内部财务制度是为学校财务管理服务的,不仅要适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外部社会、经济环境变化,更要能适应学校内部发展规模、内部组织结构状态、内部财务运行特点等内部财务管理环境变化,符合学校财务活动的实际情况,能解决学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财务管理问题。如,原来不常见的经济活动变得常见、原来不重要的经济行为变得重要,出现了原来没有出现过的的经济行为等。这时原有的财务制度可能就不适应新情况下的需求,需要进行相关问题的分析,发现不适应的地方,针对存在的不足及时修订和增补财务制度。

3.整体性需求。高等学校财务活动基本贯穿于学校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等整个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财务管理必须对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多方位管理,包括资金筹集、资金支出等整个流动过程。因此,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必须覆盖这种全过程财务管理的需求,满足学校各项财务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需求,不留死角,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操作规程由粗向细建设。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既要考虑学校财务管理要素——经费筹集、经费支出、成本与费用、收入与分配以及资产等管理内容,又要考虑财务管理主体—教学、科研、总务后勤、学生事务、行政管理等管理内容。使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形成一个完整的互相补充、由粗向细、纵横交错的内部财务制度体系。

4.操作性需求。学校内部财务制度是为财务管理服务的,需要在日常财务活动中得到执行,要具有操作性。因此,高等学校在进行财务制度建设时,必须注意不同制度之间的勾稽关系,注意相同部分的标准和用语的一致;相同制度建设要保证基本概念明确、流程清晰,要保证其可操作性,便于财务人员贯彻执行,也便于经济业务经办人和责任人准确掌握制度规定,提高制度的执行率。为此,制度建设不易过于原则性和模糊性,应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施流程、实施标准等多方面进行连贯规定,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

二、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现状分析

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职能涉及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内容,涵盖教学经费、科研经费、行政经费、学科经费等各项功能性经费管理。当前高校普遍存在着制度建设不健全、不精细、不适应、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高校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制约了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导致财务行为异化、经费浪费严重和腐败发生,降低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削弱了学校财务可持续发展能力。

1.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健全。目前,高等学校内外部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教育经费来源越来越多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差异很大,教育经费支出规模和结构都发生了根本变化,用好管好教育经费将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艰巨。但高校传统的依附型财务管理理念造成学校不重视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而是过多依靠贯彻执行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高等学校许多具体的经济活动和财务行为得不到具体的内部财务制度的规范指导和约束控制。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这种不健全性易造成学校内部财务管理漏洞,易产生腐败和浪费行为。如零星办公用品采购制度的缺失,导致假借购置办公用品转移资金和谋取小集体福利等;科研耗材出入库制度的缺失导致科研虚购耗材转移资金或通过购置耗材转移资金等。

2.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精细。高等学校作为准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受到政府的严格管控,高等学校的各项资金来源和各项支出等经济活动基本上都有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指导和约束。但由于高校经费来源的多渠道,导致高校经费受不同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约束,满足不同需求,实现不同目标,往往造成相互之间的不一致和脱节,以及过于原则性规定问题的存在,显得财务制度建设不够精细化,十分粗放。

3.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适应。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适应性包括适应外部经济、教育发展环境和学校内部实际状况两方面。中国高校已建立起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为辅的格局,高校不仅从政府获得稳定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持,更要从教学市场、科研市场、社会服务市场等通过市场交换规则获得非财政性资金供应。因此,以资金活动为对象的财务管理活动必须从学校与政府之间扩展到与整个社会。为满足学校适应市场化的资金筹集和支出需求,必须对原先单纯满足政府财政性教育资金管理需求的内部财务制度进行改进,使学校内部财务制度适应市场化经济行为管理需求。但同时,高校内部财务制度毕竟是为学校内部财务管理服务的,相对而言,不同发展规模、不同地域、不同隶属关系、不同发展历史、不同专业构成、不同竞争实力、不同组织架构的高校之间在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上差异较大,其财务活动和财务管理方式、方法、程序等也可能不完全一样。所以,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仅要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更应充分考虑学校内部教育经济活动的特点和管理需求,增强其适应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

4.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及时。近十多年是中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和不断改革创新的时期,也是学校违法案件和资金严重浪费的高发期。一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财经法规和政策,试图从政府角度加强对高校经费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加强教育经费监管,督促高校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各高校也在不断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从财务制度、财务信息化和财务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强教育经费内部管理。但在此过程中,高校普遍存在制度建设惰性,一方面表现为简单套用政府财经法规和政策,导致制度执行过于原则性;另一方面制度建设过于陈旧,没有及时进行修正。

三、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几个关系处理

学校办学过程中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有明确的财务制度给予保障、监督和管理。针对当前高校内部财务建设的迫切需求和存在的不足,应理顺和把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财权配置和管理要素三方面关系。

1.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关系。高校内部财务制度的建设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参与,必须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贯彻执行。没有业务部门的参与,单纯财务部门制定的内部财务制度将可能不符合学校实际,操作性上也将受到约束。所以,高校在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财务部门必须首先与相关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充分了解业务活动的规律、业务活动过程,共同分析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具体业务活动过程的财务行为、易产生的问题及原因;其次应就形成的内部财务制度拟订稿与相关业务部门再沟通、征求意见并最终达成一致。但在此过程中,应保持财务的相对独立性、自主性和全局性,财务部门要敢于坚持原则,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综合管理、全面监督职责。

2.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财权配置关系。财权配置是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体现 [1]。高校内部财务制度的建设应合理划分财权,明确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的经济责任,构建清晰的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财权配置体系以理顺财务关系。首先,在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中应清晰定义财务组织架构和职权,包括校长、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总会计师、财务人员,明确不同层级的职权;其次,在职权明确的财务组织架构建立的基础上,着重对财权中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以及相关的建议参与权等财权架构进行规范,在具体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充分把握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合理配置,包括业务流程中或不同责任部门间的配置。

3.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要素关系。高校财务管理要素可归纳为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动力要素和控制要素四个要素 [2]。其中主体要素主要指财务活动中的全体管理人员,重点是财务管理人员;客体要素主要是指财务管理的对象,即学校资金及其运动;动力要素是指激励机制;控制要素主要是对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和动力要素进行约束、监督和指导,体现为学校财务管理体制。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应正确把握和贯彻财务管理四要素构成体系,在制度建设中要明确管理的主体、管理的对象、管理的手段以及适用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实践过程建议

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是一个理论与实践、政策与实践相互贯通的过程,制度建设者需要具备较强的理论功底、较深的政策把握能力、全面的学校管理需求洞察能力和未来管理发展的脉搏把握能力,在新的环境下重新审定财务制度,贯彻财务风险控制 [3]。

1.全面整理和分析国家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合法性基础。关于高校财务管理方面,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部门预算系列管理办法、内涵建设投入政策、学生收费管理办法、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三重一大”管理办法等。这些规章制度分别涉及学校财权配置、财务事项具体处理程序、财务支出结构、支出控制方面等等。学校要全面收集和分析这些法律法规所管理的内容,可通过建立Excel表格形式,将不同制度办法的颁布实施时间、主要规范内容以及执行难点等进行归类整理。一方面方便学校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学习掌握、贯彻执行;同时也易于发现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未明确的地方,发现学校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办法方面不到位、不及时、不全面的地方。

2.全面整理和分析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及管理需求,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适应性基础。财务制度是为财务管理服务的,是用来规范财务行为、理顺财务关系,为学校经费有效使用提供制度保障和指导约束的。全面分析学校各项财务活动的特点是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关键,各项财务活动也是财务制度建设的对象。高校财务活动按财务管理内容分为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基金、成本费用、收入分配等;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可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公用经费支出又分为水电支出等;按照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可分为教学经费支出、科研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后勤经费支出等;按照经费支出的预算责任单位可分为行政部门、院系教学部门、科研院所、后勤保障部门等不同责任单位经费支出。所以,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就是全面分析和把握学校各项经济活动的过程,这也是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必须依靠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因所在。通过分析发现学校现行各项经济活动监管中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在规范性、科学性、精细化、有效性等方面的问题,保证学校所建设的内部财务制度适应学校财务管理需要。

3.全面整理和构建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理论体系框架,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整体性基础。根据学校执行的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学校内部经济活动范围、内容,按照财务管理内容整理和构建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体系整体架构。

第一部分: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高校事业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高校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三个方面。

第二部分:基础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高校综合部门预算管理制度、高校内部综合执行预算和院系责任预算管理制度、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制度、高校经费支出审批制度、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高校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高校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财务信息披露与财务分析报告制度等方面。

第三部分:财务机构与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财经领导小组设置与职权制度、财务机构设置与职责管理制度、高校财会人员聘用管理制度、财会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管理制度、高校财会岗位与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四部分:高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核算制度。主要包括:(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网银支付管理制度等方面。(2)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筹资管理制度、职工暂借款管理制度、往来款项管理制度等方面。(3)材料(存货)管理制度。包括工程(基建)材料管理制度、教材(图书)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教学科研试剂耗材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方面。(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包括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大中修项目管理制度、零星小维修项目管理制度等方面。(5)对外投资及担保管理制度。包括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后勤实体管理制度等方面。(6)其他管理制度,包括外币业务(外汇)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五部分:负债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借入款项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应付及预收款项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应缴款项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以及代管款项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等。

第六部分:经费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差旅费开支管理制度、实习经费开支管理制度、实验经费开支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人员薪酬开支管理制度、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水电费开支管理制度、学生资助经费开支管理制度等方面。该部分要严格按照经费支出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进行设计,其中经济分类财务制度设计是基础标准,如招待费的支出审批制度中的招待标准、审批内控、报销票据管理等;功能分类财务制度设计重在结构和程序上,如科研经费中的招待费支出审批重在招待费比例、招待费支出审批流程等方面。

第七部分:收入及结余、基金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学生缴费管理制度、学生奖贷勤助补管理制度、发票及票据管理制度、资产出租出借收益管理制度、对外投资收益管理制度、捐赠收入管理制度、服务性收入分配管理制度、事业结余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八部分:财务决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管理制度。包括综合财务决算制度、项目经费决算编报制度、预算执行报告及分析制度、经费支出财务报告与分析制度、预算执行进度报告制度、水电费用分析报告制度等。该部分应按照重要性原则,分月度、季度、学期和年度展开分析报告,为学校决策管理提供依据。

第九部分:辅助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会人员工程交接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方面。

4.全面整理和分析现有内部财务制度成果,寻找差距,发现漏洞,明确制度建设项目和进度,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及时性基础。学校财务部门应重视整理和审核学校现有财务规章制度,能及时根据学校内外部财务环境的改变,对照内部财务制度理论体系进框架,找出现有制度建设成果中存在的不健全、不适应、不精细、不及时问题,明确拟修订、拟废除、拟新增制度建设项目。为此,学校财务部门内部应重视财务制度建设分工,明确具体负责牵头人,支持内部制度建设工作,要将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会计核算工作的习惯做法、要求给予制度化、书面化和成果化。

5.财务牵头、分工协作实施制度建设,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组织保障基础。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应形成以财务部门为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参与实施的制度建设组织模式。首先,财务部门内部根据科室设置和岗位分工,明确相关制度建设负责人具体负责制度初步拟订工作;其次,财务部门内部集中讨论已完成的制度建设初稿,在听取制度建设具体负责人就本制度建设文稿解释汇报后,集中讨论确定正式拟订稿;第三,根据财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全流程作业管理理念,根据不同财务制度所涉及的不同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分别与不同业务部门就财务制度正式拟订稿进行商讨会签,重点就制度执行和效果发挥进行商讨,确定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第四,财务主管校领导审签通过。

总之,中国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存在严重的国家法规政策依附性,主要处于应付和应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阶段,还没有真正从学校内部管理需要出发,系统地进行制度建设。为此,高校应全面把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需求和现状,正确处理好制度建设中的组织协调、财权配置和财务要素三个关系,严格按照制度建设程序进行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 乔春华.财权配置是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论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研究[J].会计之友,2011,(2):107-111.

[2] 张兵,厉留清.研究型大学财务运行机制的创新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09,(8):11-14.

[3] 蒋延富,曾烨.基于企业财务管理要素的高校财务制度改革趋势分析[J].财会通讯,2012,(1):70-72.

Theory and Practice Institutions of the Internal Financial System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YE Qing-song,ZHAO Juan,QIN Xin

(Finance Department,Nan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Nanjing 210009,China)

学会理财的方法篇(4)

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职能涉及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内容涵盖教学经费、科研经费、行政经费、学科经费等各项功能性经费管理。当前高校普遍存在着制度建设不健全、不精细、不适应、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高校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制约了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导致财务行为异化、经费浪费严重和腐败发生降低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削弱了学校财务可持续发展能力。

1.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健全。目前高等学校内外部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教育经费来源越来越多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差异很大教育经费支出规模和结构都发生了根本变化用好管好教育经费将越来越重要汪务也越来越艰巨。但高校传统的依附型财务管理理念造成学校不重视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而是过多依靠贯彻执行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高等学校许多具体的经济活动和财务行为得不到具体的内部财务制度的规范指导和约束控制。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这种不健全性易造成学校内部财务管理漏洞,易产生腐败和浪费行为。如零星办公用品采购制度的缺失,导致假借购置办公用品转移资金和谋取小集体福利等科研耗材出入库制度的缺失导致科研虚购耗材转移资金或通过购置耗材转移资金等。

2.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精细。高等学校作为准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受到政府的严格管控高等学校的各项资金来源和各项支出等经济活动基本上都有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指导和约束。但由于高校经费来源的多渠道导致高校经费受不同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约束满足不同需求实现不同目标往往造成相互之间的不一致和脱节,以及过于原则性规定问题的存在显得财务制度建设不够精细化。

3.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适应。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适应性包括适应外部经济、教育发展环境和学校内部实际状况两方面。中国高校已建立起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为辅的格局高校不仅从政府获得稳定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持更要从教学市场、科研市场、社会服务市场等通过市场交换规则获得非财政性资金供应。因此,以资金活动为对象的财务管理活动必须从学校与政府之间扩展到与整个社会。为满足学校适应市场化的资金筹集和支出需求必须对原先单纯满足政府财政性教育资金管理需求的内部财务制度进行改进使学校内部财务制度适应市场化经济行为管理需求。但同时高校内部财务制度毕竟是为学校内部财务管理服务的相对而言不同发展规模、不同地域、不同隶属关系、不同发展历史、不同专业构成、不同竞争实力、不同组织架构的高校之间在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上差异较大其财务活动和财务管理方式、方法、程序等也可能不完全一样。所以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仅要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更应充分考虑学校内部教育经济活动的特点和管理需求增强其适应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

4.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及时。近十多年是中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和不断改革创新的时期池是学校违法案件和资金严重浪费的高发期。一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财经法规和政策拭图从政府角度加强对高校经费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加强教育经费监管督促高校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洛高校也在不断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从财务制度、财务信息化和财务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强教育经费内部管理。但在此过程中高校普遍存在制度建设惰性,一方面表现为简单套用政府财经法规和政策,导致制度执行过于原则性;另一方面制度建设过于陈旧段有及时进行修正。

二、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几个关系处理

学校办学过程中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有明确的财务制度给予保障、监督和管理。针对当前高校内部财务建设的迫切需求和存在的不足应理顺和把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财权配置和管理要素三方面关系。

1.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关系。高校内部财务制度的建设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参与必须由相关部和人员共同贯彻执行。没有业务部门的参与单纯财务部制定的内部财务制度将可能不符合学校实际操作性上也将受到约束。所以高校在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则务部「]必须首先与相关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充分了解业务活动的规律、业务活动过程洪同分析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具体业务活动过程的财务行为、易产生的问题及原因;其次应就形成的内部财务制度拟订稿与相关业务部门再沟通、征求意见并最终达成一致。但在此过程中应保持财务的相对独立性、自主性和全局性则务部门要敢于坚持原则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综合管理、全面监督职责。

2.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财权配置关系。财权配置是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体现。高校内部财务制度的建设应合理划分财权,明确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的经济责任胸建清晰的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财权配置体系以理顺财务关系。首先在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中应清晰定义财务组织架构和职权包括校长、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总会计师、财务人员,明确不同层级的职权;其次在职权明确的财务组织架构建立的基础上着重对财权中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以及相关的建议参与权等财权架构进行规范在具体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充分把握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合理配置包括业务流程中或不同责任部门间的配置。

3.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要素关系。高校财务管理要素可归纳为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动力要素和控制要素四个要素团。其中主体要素主要指财务活动中的全体管理人员重点是财务管理人员;客体要素主要是指财务管理的对象即学校资金及其运动动力要素是指激励机制腔制要素主要是对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和动力要素进行约束、监督和指导沐现为学校财务管理体制。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中应正确把握和贯彻财务管理四要素构成体系在制度建设中要明确管理的主体、管理的对象、管理的手段以及适用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实践过程建议

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是一个理论与实践、政策与实践相互贯通的过程制度建设者需要具备较强的理论功底、较深的政策把握能力、全面的学校管理需求洞察能力和未来管理发展的脉搏把握能力在新的环境下重新审定财务制度,贯彻财务风险控制叽

1.全面整理和分析国家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合法性基础。关于高校财务管理方面,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部门预算系列管理办法、内涵建设投入政策、学生收费管理办法、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三重一大”管理办法等。这些规章制度分别涉及学校财权配置、财务事项具体处理程序、财务支出结构、支出控制方面等等。学校要全面收集和分析这些法律法规所管理的内容河通过建立Excel表格形式将不同制度力、法的颁布实施时间、主要规范内容以及执行难点等进行归类整理。一方面方便学校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学习掌握、贯彻执行;同时也易于发现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未明确的地方发现学校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办法方面不到位、不及时、不全面的地方。

2.全面整理和分析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及管理需求,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适应性基础。财务制度是为财务管理服务的是用来规范财务行为、理顺财务关系为学校经费有效使用提供制度保障和指导约束的。全面分析学校各项财务活动的特点是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关键洛项财务活动也是财务制度建设的对象。高校财务活动按财务管理内容分为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基金、成本费用、收入分配等技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可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公用经费支出又分为水电支出等技照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可分为教学经费支出、科研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后勤经费支出等技照经费支出的预算责任单位可分为行政部、院系教学部门、科研院所、后勤保障部门等不同责任单位经费支出。所以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过程就是全面分析和把握学校各项经济活动的过程这也是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必须依靠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因所在。通过分析发现学校现行各项经济活动监管中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在规范性、科学性、精细化、有效性等方面的问题保证学校所建设的内部财务制度适应学校财务管理需要。

3.全面整理和构建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理论体系框架,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整体性基础。根据学校执行的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学校内部经济活动范围、内容技照财务管理内容整理和构建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体系整体架构。

第一部分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高校事业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高校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三个方面。

第二部分基础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高校综合部门预算管理制度、高校内部综合执行预算和院系责任预算管理制度、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制度、高校经费支出审批制度、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高校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高校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财务信息披露与财务分析报告制度等方面。

第三部分财务机构与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财经领导小组设置与职权制度、财务机构设置与职责管理制度、高校财会人员聘用管理制度、财会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管理制度、高校财会岗位与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四部分高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核算制度。主要包括(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网银支付管理制度等方面。(2)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筹资管理制度、职工暂借款管理制度、往来款项管理制度等方面。(3)材料(存货)管理制度。包括工程(基建)材料管理制度、教材(图书)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教学科研试剂耗材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方面。(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包括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大中修项目管理制度、零星小维修项目管理制度等方面。(5)对外投资及担保管理制度。包括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后勤实体管理制度等方面。(6)其他管理制度包括外币业务(外汇)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五部分负债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借入款项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应付及预收款项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应缴款项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以及代管款项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等。

第六部分:经费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差旅费开支管理制度、实习经费开支管理制度、实验经费开支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人员薪酬开支管理制度、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水电费开支管理制度、学生资助经费开支管理制度等方面。该部分要严格按照经费支出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进行设计其中经济分类财务制度设计是基础标准加招待费的支出审批制度中的招待标准、审批内控、报销票据管理等劝能分类财务制度设计重在结构和程序上加科研经费中的招待费支出审批重在招待费比例、招待费支出审批流程等方面。

第七部分:收入及结余、基金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学生缴费管理制度、学生奖货勤助补管理制度、发票及票据管理制度、资产出租出借收益管理制度、对外投资收益管理制度、捐赠收入管理制度、服务性收入分配管理制度、事业结余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八部分财务决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管理制度。包括综合财务决算制度、项目经费决算编报制度、预算执行报告及分析制度、经费支出财务报告与分析制度、预算执行进度报告制度、水电费用分析报告制度等。该部分应按照重要性原则分月度、季度、学期和年度展开分析报告,为学校决策管理提供依据。

第九部分辅助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会人员工程交接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方面。

4.全面整理和分析现有内部财务制度成果寻找差距发现漏洞朋确制度建设项目和进度,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及时性基础。学校财务部门应重视整理和审核学校现有财务规章制度,能及时根据学校内外部财务环境的改变对照内部财务制度理论体系进框架找出现有制度建设成果中存在的不健全、不适应、不精细、不及时问题朋确拟修订、拟废除、拟新增制度建设项目。为此学校财务部门内部应重视财务制度建设分工,明确具体负责牵头人,支持内部制度建设工作要将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会计核算工作的习惯做法、要求给予制度化、书面化和成果化。

5.财务牵头、分工协作实施制度建设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奠定组织保障基础。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应形成以财务部门为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参与实施的制度建设组织模式。首先则务部门内部根据科室设置和岗位分工朋确相关制度建设负责人具体负责制度初步拟订工作;其次财务部门内部集中讨论已完成的制度建设初稿在听取制度建设具体负责人就本制度建设文稿解释汇报后集中讨论确定正式拟订稿第三根据财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全流程作业管理理念根据不同财务制度所涉及的不同业务部门则务部门分别与不同业务部门就财务制度正式拟订稿进行商讨会签重点就制度执行和效果发挥进行商讨确定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第四则务主管校领导审签通过。

四、总语

学会理财的方法篇(5)

关键词: 财税法学 教学 问题 完善

2008―200年第一学期,我同时教授两门课――税法学和财税法学。税法学的授课对象是会计学专业专科生、本科生,财税法学的授课对象是法律文秘的专科生。在授课过程中,我明显感受到这两门课的重大差异。在对差异的比较中,我发现了财税法学的教学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很显然与法律文秘专业专科生的培养目标存在很大冲突。我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找到了出路。

一、税法学与财税法学的课程差异比较

这两门课程存在的差异有很多,本文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所使用的教材不同。

首先,在教材的选择范围方面。关于税法学的教材,图书市场有几十种可供选择,各大出版社几乎都有税法学教材,而且层次分明――有专门针对专科生的,也有专门针对本科生的;有专门针对高职高专的,有普遍适用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也有专门适用于独立学院的;有普遍适用于财经类专业的,也有专门适用于某一专业的。但关于财税法学的教材却是另一种景象,我搜寻了各大书店,并搜寻了知名的售书网站,发现财税法学教材寥寥无几、种类少,而且更新速度慢、易过时。

其次,在教材的更新速度方面。2008年版税法学教材竞相陈列于各大书店的书架上;但财税法学的教材仅有两三种是2005年,剩余的两三种是2007年的,影响力比较大的教材就是我该学期使用的刘隆亨著的2005年版《中国财税法学》。若对于理论法学课程而言,并不需要较快的更新速度;但对于财税法学而言,却一定要使用最新的教材,因为至少税法部分会经常变动,有时变动的幅度还比较大。

(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程度不同。

在讲课过程中,我能明显感觉到学生在两门课的课堂表现上的区别:在税法学课堂上,学生积极参与,能紧跟我的授课计划和授课速度;而在财税法学课堂上,学生也在认真地盯着黑板和教师,但我却能感受到他们只是辛苦地被动地接受,而不是积极地热情地参与。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两专业学生本身素质有差别的缘故。但我院教师对法律文秘专业学生的评价是整体素质高,守纪律,喜欢思考问题并分析问题。既然这样,那为什么还会出现以上的问题呢?经过仔细分析,我发现两门课的课堂上提供的案例数量不同。

税法学最重要的授课任务就是使学生掌握各种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所以每章每节中都会有相关的例题,学生对教材最感兴趣的部分就是这些案例,而且这些案例还可以加深他们对文字部分的理解。为进一步深化学生对重点内容的理解,我还给他们提供额外的练习题,让他们在课余时间做。通过这些练习的强化训练,我能明显感觉到他们对知识的理解提高到了新的层次。

而财税法学的内容是庞杂的,教材对每一部分都只能浅尝辄止。有人可能会认为它们的教学重点有差别,我理解它们之间的差别,但财税法学的税法部分讲授的内容却是税法学内容框架的简单罗列。这些骨架似的框架罗列对学生来讲是没有生命的,枯燥而抽象,很难理解,如果不配合案例,他们就不可能真正掌握,但如果加进合适的案例,授课时间又是有限的。这种矛盾该如何解决?

(三)教学大纲安排的合理性程度不同。

翻阅几乎所有的税法教材,它们包含的内容几近一致,主要章节的安排基本接近,各院校的相近专业对这门课所编订的教学大纲也近乎相同。财税法学却是另一番景象:有些高校的法律专业所设的财税法学只是选修,也有些院校由于没有财税法学方面的教师就不开设这门课,所以财税法学教学大纲的编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我院是独立学院,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有这么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教师讲课时不能脱离教材,要严格按照教材的内容向学生传授知识。首先财税法学教材的现状就不能完全满足教学的需要,然后又存在另外一个问题:教学大纲与教材的平衡,哪个为准?

二、财税法学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税法学与财税法学的课程差异比较,我发现财税法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财税法学教材种类少、欠缺经典,且内容更新速度慢。

图书市场上能找到的财税法学教材屈指可数,仅有的两三版教材让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由于学术界对财税法学的主要内容认识并不完全一致,导致这几版教材的内容有一定差别。

我在教学及实务操作中发现,只具有法学知识对于研究财税法是远远不够的,不少研究财税法理论的学者或者以税收学位基础简单的附加法学方法对此进行研究,或者是从法学理论对此进行探究却忽视了财税法本身固有的财税经济方面的知识,总是给人以不伦不类的感觉。财税法学本身的特点表明:必要的经济学、税收学及会计学知识的积累,是深入研究财税法学的理论问题及完善实务操作的技能所不可或缺的。而财税法学界真正具有经济学、税收学及会计学知识深厚积累的学者并不多见,所以真正致力于财税法学研究和教学的专家学者就更少了。财税法学方面的高等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导致财税法学教材稀缺,不能满足目前大学教育的需要。

(二)学生学习积极性较差。

财税法学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学科,随便翻开一本财税法学教材,你会发现很多财税方面的专有名词,这些专业术语对于法律专业学生来说,是生僻而有晦涩难懂的,这就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再加上一本教材几乎涵盖了所有的财政税收法律制度,每部分就只能浅尝辄止,导致学生即使学完了也收获甚微,这就又打击了他们学习的信心。财税法学教材主要是介绍财税法学理论方面的内容,关于实践操作技能及技巧很少介绍(其实也没时间介绍),这使他们不能较好地完成社会实践中遇到的财税法律问题,以致他们更加怀疑对财税法学所付出的努力是否值得。

另外,财税法学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落后。财税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部门法,它要求教师不仅有很深的理论造诣,能给学生讲授系统的理论知识,而且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将深奥的理论知识融入到浅显易懂的具体案例中去。但是,现行的财税法学教学中,教师大都采取“一言堂”、“满堂灌”的方式进行授课,学生在课堂上埋头抄笔记或艰难地跟着教师的思路,非常被动,他们少得可怜的一点学习自主性和独创性也被限制和压抑了,师生之间缺乏应有的交流和互动,课堂上死气沉沉。这不仅与时代所要求的创新精神和素质教育极不相符,还使课堂教学效果难尽人意。[1]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学生学习财税法学的积极性。

(三)教学大纲安排不合理。

我们知道任何一门课程教学的顺利完成,都必须依赖编订科学而合理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决定了教学的主要内容、教学难点、教学重点、教学时数、教学手段等。在目前财税法学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的情况下,财税法教学内容仍包含财政法总论、预算法、税法、国债法、转移支付法、国有资产管理法、财政税收法等。财税法不仅内容较多,而且涉及许多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的知识,难度比较大,但课程时数在各个院校的安排一般都较少,例如在我院是36课时,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讲授完相关内容,只能是“蜻蜓点水”,泛泛而谈;学生只能是“雾里看花”,似懂非懂。这样显然会导致财税法学的教学效果下降。[2]

三、完善财税法学教学的若干建议

(一)编订科学、合理、满足教学需要的财税法学教材。

按照本文的逻辑结构,“编订合理的教学大纲”本应作为“完善财税法学教学的‘第三个’建议”,但编订科学、合理、满足教学需要的财税法学教材需要以编订合理的教学大纲为前提,所以把“编订合理的教学大纲”与“编订科学、合理、满足教学需要的财税法学教材”合并,在这里阐述。

我院培养的是能满足社会需要的应用性人才。这类似于美国的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美国会计教育在职业界和教育界的配合下,会计人才的供给(教育)与需求存在紧密的联系。这是美国会计教育成功的关键。我们在财税法学教材的编订方面都应时刻牢记法律人才供给与需求的关系。[3]因为不这样做,就达不到教学目标,生产出来的“产品”就不为社会所接受,那么就没有人申请我院法律文秘专业,最终结果可能是该专业的“死亡”。

在教学的过程中,我发现财税法学教材基本参照了财政税收学的内容,尤其是税法学基本是法律条文的剪贴复制。这种局面的存在是由于目前我们国家欠缺财税法学方面的专家。所以要编订符合要求的教材,首先得有一批既精通法律,又擅长财税学、经济学,而且有财政法学教学经验的高校教师,所以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强教师的专业培训,为专业课教师的继续深造、进修或参加专题研讨班创造必要的条件,以增强教师传授知识的能力。高校教师在具备财税法学理论研究素质和能力的同时,还必须有足够的给本专科学生讲授财税法学的经验。只有这两种能力同时具备的教师,才具备编订财税法学教材的基本条件。

(二)提高学生学习财税法学的积极性。

首先,针对晦涩难懂的财政税收学术语,可以引导学生先阅读一些相同层次的财政税收学教材。这些教材作为财政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比较成熟的,而且有一些经典教材,可以降低学生学习的难度。

其次,改变目前的教学时数安排,增加课程教学时数,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把财税法学内容讲授的完整而透彻。另外,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改变目前杂乱的局面,使教学内容富有逻辑性,以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最后,完善和改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改革传统的“一言堂”、“填鸭式”的教学方法,积极实践讨论式、案例式、启发式、开放式等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在课堂上,教师可以先用少量时间对重点、难点内容详细讲解,然后安排一些相关的案例或问题让学生自己学习或讨论,之后可以让学生自由发言,各抒己见,最后教师进行适当的点评和归纳。这样,不仅将使学生对课堂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还有利于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了解与掌握,而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动手能力。

财税法学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就决定了财税法学的教学不能从理论到理论而忽视甚至轻视财税法实践。所以我们应创造条件适当安排学生进行课外实践,如聘请一些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士来校内讲座,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财税法咨询等。[4]这样不仅可以增强研习人员在这方面的感性认识,还可以弥补教师主讲所带来的不足。

参考文献:

[1]赵芳春.浅议财税法的教学改革.首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论文集.

[2]赵芳春.浅议财税法的教学改革.首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论文集.

学会理财的方法篇(6)

【关键词】财政学;传播学;互动式;实践

财政学是一门应用理论学科,是我国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基础必修课之一,其任务在于阐明财政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1]。经过多年的发展,财政学开始向涉及领域综合化和课程划分精细化方向演变,因此,不断完善财政学教学体系和方法是财政学学科进步的需要,也是培养经济管理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财政学课程理论性较强,在教学过程中容易形成教师单向“灌输式”教学,而根据传播学理论,课程教学的理想状态应是一种教师与学生双主体互动状态。本文运用传播学理论并结合财政学课程的特点,构建双主体互动教学模式,并将其在财政学教学中进行应用。

一、当前财政学教学存在的问题

当前财政学教学模式主要以教师单向讲解学生被动接受为主。虽然这种教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讲授财政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目的,但单向“灌输式”教学缺乏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并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财政的实践意义,这就大大降低了财政学的教学效果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目标的实现。总而言之,当前财政学教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课程教学目标较为单一

目前大多数高等院校经济管理专业财政学课程的教学目标仍然停留在讲授财政基本理论和方法上,而忽视了这些知识在经济管理过程中的应用。这种以理论讲授为中心的财政学教学目标存在两方面的局限:一方面限制了财政理论应用和指导实践目的的实现;另一方面,单向讲授的教学模式未考虑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会导致财政学教学侧重点不明显以及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强等问题,进而影响财政学的教学效果。

(二)教学内容组织合理性不足

财政学教学内容组织合理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横向上内容组织不完善和纵向上存在滞后性两个方面。从横向上看,由于国内的财政学教材编写参差不齐和教师选择的局限性等原因,财政学教学内容组织不够合理的情况仍客观存在。从纵向上看,我国财政学是在借鉴西方财政学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实际特点建立的,财政学理论内涵和工具方法在不断丰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财政的新现象、新问题也不断涌现。但当前无论是财政学教材编写还是财政学教学还未能完全跟上这一变化。如,目前仍有不少教师的财政学教学体系仍停留在传统财政学“收-支-平-管”的阶段,但“这种教学内容体系根本涵盖不了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活动内容”[2]。

(三)教学方法较为单一

财政学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学科,其理论涵盖财政职能、公共商品、效率、财政收支和政府宏观调控等。理论性较强导致财政学教学容易出现单纯的说教,即单向“灌输式教育”,主要表现在“教师满堂讲,学生满堂记,考试考笔记”[3]。这种教学方式也是当下财政学教学最为普遍的方法。该方法以教师单纯传播为中心,不仅难以激发学生学习财政学的积极性,同时也容易造成学生用“死记硬背”方法学习财政学,不利于学生深入理解财政学理论内涵以及培养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四)财政学实践较为薄弱

财政学的理论来源于经济和社会,又服务于经济和社会。通过模拟实验和深入社会观察财政现象、分析财政问题,有利于学生理解财政学理论内涵,提高学生学习财政学的积极性。但由于理论导向性过强、重视度不够和缺乏引导等原因,当前的财政学实践较为薄弱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财政学相关实践课程和实验平台建设较为滞后,忽视理论联系实际的引导导致多数学生对财政学的学习仍停留在理论学习阶段,出现“课上听,下课忘;考试背,考后丢”问题,达不到培养应用型人才并且服务社会的目的。

二、双主体互动式教学方法在财政学教学中的运用

互动传播即传播学中的施拉姆模式,即将传播“视为两个编码、解释、解码、传送、和接收信号的部分的互动”[4]。教育传播理论认为互动传播是教学传播的一种理想状态。根据南国农、李运林(1995)[5]的划分,互动式教学传播过程可为六个阶段:(1)教师选择要传送的教学信息,即确定信息。(2)教师选择合适的传播媒体去呈现教学信息,即编码。(3)教师通过传播媒介传送教学信息,即施教。(4)学生接受教学信息,即译码。(5)学生接受信息后进行反馈。(6)教师分析学生的反馈情况,对教学进行调整并再次传播教学信息。互动式教学的核心在于避免教学传播的单向性,采取多种措施将学生由被动接受纳入到主动参与教学中来,通过师生共同的努力达到双主体教学互动,推进教学传播深入、有效开展。

财政学双主体互动式教学既要遵循教学传播的规律,又要能根据财政学专业特点实施调整。为此,可以在财政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媒介和方法、实践引导以及评价与反馈等方面采取措施。财政学互动式教学可定义为:教师根据经济管理类专业特点设定教学目标,合理选择和组织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教学媒体和方法,引导学生深入实践,实现财政学“理论―认知―现实”有机结合,认真对待学生的评价反馈,通过教学互动最终达到财政学教学目的的一种方法。为了实现财政学互动式教学,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根据专业特点,优化教学目标

经济管理类专业包含金融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学科。随着财政学的发展,财政学业在逐渐向“跨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以及社会学等学科领域,兼容多学科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学科”[6]发展。财政学的教学目标应该将经济管理类不同专业的特点和财政学的学科领域有机结合而进行设定。财政学的教学目标一方面在于能传授财政学的理论、工具和方法;另一方面应根据专业特点有侧重点的展开,引导学生深入实践,达到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的目的。

(二)合理组织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是财政学教学的传播信号。合理完善的教学内容直接决定财政学教学的全面性、生动性和有效性。合理组织财政学教学内容要求教师在横向上要选择合理全面,纵向上能紧跟财政理论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在横向上,为了能合理选择教学内容,教师应认真学习和梳理现有财政学知识,选择合理编写的财政学教材,根据社会主义财政特点和学生的实际需要构建财政学科学教学内容和体系。在纵向上,财政学的教学应能具有时代性,紧跟财政学理论和现实财政的发展。

(三)选择适当的教学媒体和方法

合理的教学媒体是实现财政学教学有效、准确传播的通道。现行的教学媒体一般包括语言、图表、图画以及动画等,需要通过人、板书、计算机、投影仪等实体来呈现。在财政学教学上,教师应加强语言组织能力,提高财政学教学语言编码的生动性和准确性;选择板书、多媒体手段的有效结合,提高视频教学在财政学教学中的比例,以增强课堂教学的生动性,达到吸引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和实现课堂互动的目的。

教学方法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着课程教学的状态和效果。财政学教学中,单纯的以教师为中心的“灌输式”教学方法显然不能满足财政学教学的需要,合理的财政学教学方法的应是能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实现师生双主体互动。为此,财政学的教学方法可以选择案例法、小组讨论和提问法等手段进行结合。

1、案例法

案例法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采用案例进行讲解或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研讨,引导学生从实际案例中学习、理解和掌握一般规律、原则及方法”[7]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的优势在于案例来源于现实,有较强的直观性和生动性,利于调动学生学习财政学的积极性。财政学案例教学应注意三个方面:一是案例的选择要科学合理,能较为全面的反映财政学理论最新成果和经济社会的热点问题;二是要将口述、板书和视频展示等教学手段有机结合去全面呈现案例;三是案例教学应注意能从案例层面上升到理论和方法层面,达到以案例促进理论学习、用理论去理解案例的双向互动。

2、小组讨论

小组讨论是指教师或者学生选择一个特定的理论、方法或者问题进行分组讨论和辨析,从而达到深入理解教学内容的一种教学方法。小组讨论的教学中心由教师转向与学生,通过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的讨论和互动来实现教学的升华。适当的在财政学中推动小组讨论教学不仅有利于避免单纯以教师为中心可能带来的枯燥,还能通过讨论中思想的碰撞加深学生对财政学教学内容的领悟。在财政学教学中的具体应用中,小组讨论的议题选择应具有可辨析性和现实性,小组讨论的过程应可控制,小组讨论应及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进行展示,最后由教师对小组讨论的结果进行总结、提炼和点评实现财政学教学的互动和理论升华。

3、提问法

提问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就教学内容或者特定的问题向学生提问的一种教学方法。基于财政学理论性较强的愿意,在财政学教学中,适当的提问有助于调动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并且检验学生对教学内容接受的效果。提问可以根据教学内容安排和学生听课的状态作出,但提问应做到适度、合理,以免引起学生的逆反及排斥心理,反而带来不良后果。

(四)引导学生深入实践

“财政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必须注意现象与本质的联系及其中间层次,必须理论与现实相结合”[8]。在财政学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深入实践有利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践和应用实践的能力,同时这又会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实现财政学教学效果的提升,达到培养学生理论上理解、认知上主动和实践上直面现实,即“理论逻辑、认知逻辑和生活逻辑三位一体”[9]的目的。引导学生深入实践可以通过两方面来实现,一是构建完善的财政学模拟实验课程和实验平台,通过学生的亲身模拟实验来加深对财政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另一方面是推动学生课外学习,实现理论与现实的良性互动。

(五)认真对待学生评价和反馈

任何教学模式都很难一步做到有效完整,合理有效的教学应是通过师生之间的反馈、评价和调整等互动实现的。财政学的教学也是需要遵循教育传播的这一规律。在财政学教学传播过程中,学生应认真倾听,通过肢体的、语言的和表情的方式积极回应;教师则应认真观察学生评价和反馈,如学生的听课状态、提问的回答情况和作业的完成情况等,及时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方法等进行调整。通过师生之间的不断互动与调整,优化教学模式,最终实现财政学有效教学的目的。

三、结论

财政学双主体互动式教学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这项系统工作的核心在于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提高学生学习财政学积极性。构建财政学互动式教学模式需要教师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媒体、方法以及实践引导上采取合理的措施。在学生认真倾听和积极反馈的基础上,教师再对财政学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适当的调整。最终,通过师生之间的不断努力达到教学互动,实现引导学生达到理论逻辑、认知逻辑和生活逻辑三位一体的理想状态,从而推动财政学教学效果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冯宗容,杨明洪,刘晓凤.财政学[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

[2]廖家勤. 科学发展观引领下“财政学”教学内容创新的思考[J]中国大学教育,2009(5):

63-66.

[3]王鹏程,查政.关于“财政学”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1(5):

152-153.

[4] Werner J. Severin / James W. Tankard, Jr. 郭慎之(译). 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5] 南国农,李运林. 教育传播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

[6]宫晓霞,高凤勤,马恩涛,郭健,刘蕾.财政学教学改革和理论前沿问题研究――“第十九次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讨会”观点综述[J].山东经济,2008(6):103-115.

[7]魏松.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的运用研究[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9,(7):

77-80.

[8]王国清,马骁,程谦.财政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9]林滨,黄晓星.理论逻辑、认知逻辑与生活逻辑的三维一体――中山大学博士生思政课教学改革研究[J]教育研究,2011(10):105-108.

作者简介:

学会理财的方法篇(7)

关键词:非财会专业;财务管理;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2-0117-02

财务管理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应用型学科。在当前的高校课程体系中,财务管理不但是财会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非财会专业的一门必修课,大学生应掌握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然而,由于财务管理课程综合性强,加之非财会专业学生相关先修课程不足,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因此,非财会专业财务管理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一、非财会专业财务管理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目标定位不准确。正确的目标可以引导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财会专业而言,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目标是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现实理财实践进行基本分析和操作,从而培养具有现财理念、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财务管理人才.目前,对非财会专业的教学目标定位还不够准确,没有将财务管理与特定的专业联系起来,大部分都是参照财会专业的教学目标,对财务管理与非财会专业的联系认识不清。教师在授课时常常照搬财会专业财务管理的教学目标,很少考虑非财会专业学生在未来工作和生活对财务管理知识的需要.

(二)课程衔接不合理。对于财会专业而言,在内容上注意了先修课程和后继课程之间的衔接,财务管

理课程一般安排在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税法等课程之后,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而对非财会专业来说,在开设财务管理课程时,通常只开设基础会计学和中级财务会计学,有的甚至只开设会计学原理,由于没有前期课程(如中级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作铺垫,财会知识储备不足。课程衔接不合理,导致非财会专业的学生普遍感觉学习财务管理课程困难,很多原理不能理解,更谈不上灵活运用了。

(三)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由于在教学目标上没有将非财会专业和财会专业区分开来,所以在教材的选用及教学内容上通常也不作区分。财务管理课程不分专业,通常都使用同一种教材,教学内容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导致非财会专业的学生学习财务管理时普遍感觉很吃力,甚至有少数学生出现厌学情绪。非财会专业与财会专业相比,两者的学习目标不同,学习基础也存在差异,再加上课时的有限和学生基础相对较差,他们就很难系统的掌握本课程的知识。因此,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觉得太专业、太系统,进而影响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教学效果较差。

(四)教学方法陈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目前,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方法仍然是“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灌输;这种做法偏重于知识技能的传授,教师费时费力,学生由于先前的知识储备不足,难以形成教学的互动,对教师的讲解缺乏兴趣。,而且教学中实际案例较少,使学生感到财务管理高深莫测,从而产生畏难情绪,深入学习不顺利,就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和动力,教学效果不甚理想。有些教师在讲解教学内容时,为了便于学生理解,需要补充一些管理会计或成本会计方面的内容,但由于课时有限,只能采用单一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

二、非财会专业财务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明确教学目标,合理调整教学内容

财务管理作为管理类非财会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开设该课程的非财会专业主要是管理类学生,这类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知识和能力的人才,他们需要的基本能力是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的问题,财务管理活动只是辅助其实施管理能力的一个手段。因此教学目标是培养懂财会、会用财会知识的经济管理类人才。财务管理可以拓展其知识面,丰富其知识结构,但是不需要全面掌握,只需从财务管理的知识框架结构出发,了解财务管理基本的原理和方法就可以了。因此,在教材的选用上应主要以基础性教程为主,而且书中的理论要成熟、案例要生动、习题要简练。此外,教师在组织教学时,应针对非财会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学生的基础,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对教材进行适当的取舍。通过学习,学生需了解财务管理的基本理念、主要内容,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方法,在读懂财务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预测和决策,为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服务。

(二)完善培养方案,处理好各课程间的衔接问题

财务管理作为管理类非财会专业的一门学科基础课,其内容和专业课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很多只学过会计学原理和中级财务会计学的非财会专业学生来说,就会存在课程之间的衔接问题。在安排课程时应加强与专业教师的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结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及专业特点,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比如,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财务管理之前往往只学过会计学原理,教师在讲授财务管理课程时,就需要在授课内容上作一些调整,增加相关会计类的课程(如中级财务会计学或管理会计学)增加课时,以解决课程之间的衔接问题。

(三)改革教学方法,适量引入案例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教师应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探索合适的教学方法。非财会专业的学生在未学习财务管理之前,他们所具有的往往是一种朴素而不稳定的兴趣,一旦在深入学习不顺利,就有可能失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案例教学是指教师本着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的宗旨,遵循教学要求,以案例教材,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双向和多向互动,积极参与,平等对话的研讨,使学生充分理解的重要教学形式,是一种易操作的实践教学方法。通过剖析典型的企业财务案例,可以加深学生对财务理论的理解,扩展知识面,训练学生身临其境地解决问题,并且由于案例源于实践,问题没有统一答案,可以锻炼学生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进行决策,增强学生的主动思考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针对非财会专业财务管理学教学的特点,教师应先制定好案例教学计划,明确涉及主要知识点和讨论的问题,要求学生课前预习,由于课时的有限,所以尽可能将案例教学所占的课时放在课外。教师必须精选案例,降低案例专业性,紧密结合当前企业的实际和社会热点问题,课堂上学生采用分组讨论,为每一个组员分配任务;讨论过程中,教师着重引导和帮助,为讨论创造自由宽松的条件,促进学生对知识吸收理解;讨论结束后,教师适当总结,并要求各组同学写出案例报告。

(四)完善考核方式

目前,非财会专业财务管理课程成绩主要取决于期末考试成绩,而期末考试主要是对相关概念等基础性内容的考核,学生考前突击复习,最终也能轻松及格,这种考试实质是鼓励学生死记硬背,无法激发学生学习的能力,培养出来的学生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期末考试作为衡量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标准和依据之一的教学评价机制,在对学生培养的环节中也是必不可少的。先进的教学模式,如果没有科学的考核机制与之匹配就无法真正落实其教育理念。针对非财会专业的教学目标,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应该丰富考核方式,配合多样化学习。期末考试可以适当地降低难度,并减少考试得分在最终成绩中的权重,甚至可以将期末考试改为实践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形式,引导学生在实践、研究环节多投入精力。

总之,通过财务管理教学的改革,激发非财会专业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其学习效率,同时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创新型综合管理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姚曦.财会与非财会专业《财务管理》课程教学方法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