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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30 04:51:05

耕地保护论文

耕地保护论文篇(1)

典型调查采取了走访、座谈、问卷和现场踏勘的方法,调查范围包括佛山市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三水区和高明区农保区面积较大的18个镇(街道办)、36个村委会。走访和座谈涵盖了镇(街道办)国土所、财政局、农业局(或农办)领导,村委会相关人员和村民代表两个层次;问卷填写分村委会代表领导和农户代表两个类型;实地踏勘内容包括农田道路、水利等设施和灌、排水及基本农田的质量,鱼塘调查面积、水深、塘边建筑、道路及水质。调查的基本农田面积达到1.4万hm²,占全市总保护面积近40%.本次调查各类座谈会54场,共发放问卷360份,共收回问卷316份,回收率87.7%。实际有效问卷共302份。

2调查结果与分析

2.1佛山市耕地经营模式类型与改革历程

佛山市在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经济发展迅猛,大量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家庭承包制的弊端逐渐暴露,许多农户的承包地细碎、分散,制约了规模化经营,甚至出现了丢荒弃耕现象。土地经营主体和经营模式急需改变[9],顺德区的南通管理区和三华管理区最早开始了集中承包地,减少承包户,增加承包地规模的探索。1993年,顺德区政府开始全面推行农地制度变革,新的农地制度以股份合作社的名义收回绝大部分的农业耕地,实行土地承包“三改”,即“改按人口均包为按需承包”“改分散承包为连片承包”“改低水平的长期承包为高水平的短期承包”。这一制度变革,使得股份合作社可以通过竞标的方式,选择最有经营能力的人承包土地,既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有增加了股份合作社的土地租金收入。1994年底,顺德区取消了以原生产队为单位设置村委会和经济社的建制,原则上以管理区、生产大队为单位设置村委会和股份合作社,大幅减少农村基层机构和管理人员,减少集体支出和农民负担。在改革村委会建制的基础上,组建股份合作社、成立组织机构、制订章程、针对集体经济资产合理界定股权,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并且初步规范了股份合作社内部的利益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10]。同年,南海区、禅城区和三水区也开始全面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11]。2008年,禅城、南海、顺德和三水四个区入股的承包土地面积7.332万hm²,占全市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83.6%。已建立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达到2957个,设置股权750万份,其中土地股份数609万份,入股土地面积6.8万hm²,土地入股面积占土地流转面积的97.73%。

2011年,佛山市又出台了《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全面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全面完成市、区、镇(街)、村四级联网的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建设。通过将农村集体资产和合同管理纳入信息平台,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物业租赁、工程招投标提供信息、审批、组织交易、跟踪执行、合同备案等服务,规范了集体土地流转行为,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和服务。目前,佛山市除高明区由于受地貌影响,耕地分布破碎、散漏,耕地仍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经营模式外,禅城、顺德、南海和三水区以土地股份制经营为主,成片耕地均通过股份制承包经营。仅对对少数比较零散的、不利于规模管护的耕地承包给农户作为自留地使用。

2.2佛山市不同耕地经营模式特征及面积

佛山市耕地经营模式总体分两类:一类是股份制经营与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股份制经营土地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的股份合作社统一管理,耕地和鱼塘承包通过信息平台公开发包信息,村民和其他企业及外地经营者均可参加竞标,耕地发包时必须经集体组织成员(股东)代表大会或成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经以上民主议事程序表决通过的土地承包方为有效;另一类是土地承包竞投过程必须由土地所属集体组织部分成员(股东)代表到场见证,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场监督;土地承包竞投完毕后必须进行公示,并对整个交易过程的全部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接受社会监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本村耕地按照人口平均承包给每户家庭,30年承包期。土地承包到户后,农户也可以选择转让、转包、互换、出租、委托代耕等方式自发流转土地。

按照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库和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市的农保区共有图斑数2812块,总面积为63813.28hm2,除去异地保护面积,实际基本农田面积48663hm2,占耕地总面积54869.17hm2的88.69%。基本农田经营模式调查基本代表了耕地的经营模式。结合数据图斑和实地调查,大致计算出不同土地经营模式的面积(表1)。以家庭联产承包为经营模式的比例占佛山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20.19%,其中有2.74%为企业承包经营,以土地股份制为经营模式的基本农田面积比例占79.81%,其中仅有3.17%的零散耕地承包给本村村民经营。按照地类,养殖水面中除高明区的353hm2外,其余28311hm2均为股份制经营,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58.18%。

2.3佛山市不同耕地经营模式对耕地的影响分析

2.3.1对耕地收益的影响

对典型基本农田效益的调查表明:以土地股份制为主、零散耕地家庭经营为辅的顺德、三水、南海、禅城区,其耕地年均收入远大于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经营模式的高明区(图1)。土地股份制经营后,连片耕地集中承包给有技术、有实力的农业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方面,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土地租金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完善耕地基础设施,便于经营者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也使得耕地租金最大化,进入良性循环。经营者借助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耕地规模实现产业化经营,获得最大土地效益。这种效益差距在鱼塘养殖表现尤为明显,如南海区九江镇南金村,鱼塘整治投入800~900元/667m²,整治后鱼塘租金由原来的1000多元/667m²提高到3000元/667m²,而承包经营者利用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高质量鱼塘养殖高效益品种,效益也大幅度提高。股份制经营对于高收益的鱼塘效果更加显著,顺德区养殖水面和可调整养殖水面的面积占到农保区总面积的89%,其收益超过7600元/667m².年;股份制经营也有利于耕地分布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区域,如三水区,共有289块基本农田,平均每块面积为75.7hm2,远高于南海的18.1hm2,和禅城区的1.1hm2,顺德区平均每块面积为49.8hm2。因此,三水区的耕地收益平均为6088元/667m².年,列第二位。高明区地势起伏大,耕地破碎,共有266块基本农田,平均面积15.4hm2,最大面积233.8hm2,最小面积仅有0.0034hm2。家庭联产承包后耕地经营单元更加破碎化,信息不通,生产计划盲目,销售、运输环节不畅,成本增加,效益降低,其耕地收益平均为1212元/667m².年,只有顺德区的15.95%,三水区的19.9%。

2.3.2对耕地质量的影响

影响耕地质量的要素很多,包括自然要素和人为要素,人类的耕作方式与管理对耕地质量的影响很大,土地的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耕地质量,股份制经营的耕地,其承包租金的多少除了市场经济影响外,还取决于土地的质量,包括排灌水、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和耕地规模、土壤肥沃程度、平整度、有无污染等。这无疑会促使合作社拿出部分租金完善道路、排灌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甚至在产业化集中的农地周边建设农产品购销市场,如三水大塘莘田村等。尤其是鱼塘质量对于养殖品种、产量、效益的影响更至关重要。调查发现,实现股份合作社的顺德、南海、禅城、三水区,集中成片承包的耕地和鱼塘规划合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田块平整度、道路通达度、排灌渠密度等都有很大改善。而在高明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农保区,耕地地块不均,排灌渠和道路基本维持承包责任制实施前的原貌,涉及到每家每户的利益和管理,很难实行集中规划、连片开发,但在一些集中承包的区域,如高明盈香生态园、黎文生态园等,这一现状得到很大改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尽管不利于产业化和规模化,但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单家独户盲目种植的现状,更重要的是30年承包期稳定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对耕地的关注度和投入增加,传统的精耕细作农业模式也保护了耕地,提高了耕地质量。五区基本农田质量土壤质量中,高明区耕地质量最好,这除了与经营模式有关,也受益于其工业化程度较低。股份制尽管有利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但承包经营期的长短对于耕地和鱼塘的影响也很大,不同股份合作社的耕地和鱼塘的承包期差异较大,通常为5~10年,最长20年,最短的甚至2~3年,周期长短直接影响到承包者对耕地和鱼塘质量的关注度,过短的承包期会增加经营者的短视效益,忽略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如,在经营期内过多施用化肥或饲料提高产量,导致耕地质量退化或鱼塘水质污染,对五区40个鱼塘水质测定结果表明:CODcr、TP和NH4+-N,的超标率分别为90%、85%、30%,鱼塘水体有机污染十分突出,而且已出现富营养化,五区鱼塘水质的污染程度是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顺德区>高明区。调查发现,造成耕地和鱼塘污染的主要原因还是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城镇化和工业化使珠三角很多农田处于厂房和居民区包围之中,工业排放物和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对耕地质量和鱼塘水质影响很大,均不同程度造成了污染。

2.3.3对规模化与产业化经营的影响

无论从国外发达国家农业发展历史看,还是中国农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规模化经营无疑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根本途径,我国农业规模经营已在很多地区初见端倪,虽然普遍实现还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但趋势是必然的[12]。土地的股份制经营对于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的促进作用毋容置疑,正是得益于这种经营模式,佛山的农业产业化与规模化经营才有了今天的成绩。目前,全市有现代农业园区17个(其中省级农业园区3个),园区面积约1.72万hm²;有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3家,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8家。规模化生产也促进了产业化和特色产品的发展,如三水大塘镇韭菜花、乐平雪梨瓜、南海区西樵镇菜心、白坭镇黑皮冬瓜、大沥谭边苦瓜、高明合水粉葛等等。全市有“三品一标”农产品100个,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17个。土地股份制改革的实践证明,通过对土地的统一规划和连片整治,既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又可以新增土地面积。

2.3.4对耕地保护的其他影响

土地股份制经营后,租金的市场化对承包者构成一定压力,承包者需要在技术、资金、信息、市场各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才能保障较高收益,这种竞争机制使不少原有农户脱离了土地,依赖村集体分红或打工维持生活,对耕地的依存度降低,尤其是年轻人完全脱离了农业。经济的依赖性减少和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工商业用地租金与农业用地租金的巨大差异加剧了村民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冲动,特别是村、镇领导对耕地转型的要求非常强烈,调查数据表明,基本农田面积较大的南海区、三水区和顺德区,村干部希望耕地被占用的比例分别达到70.83%、68.18%和73.91%,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高明区,村干部希望耕地被占用的比例仅有36%。显然,经济发达区耕地保护压力更大。规模化与产业化尽管提升了农产品品牌意识与价值,但也存在单一品种降低生物多样性、增加病虫爆发几率与农药使用量,高租金也会增加由于高投入导致的化肥、饲料等过度使用对土壤、养殖水面的污染。股份制经营承包期不统一影响耕地的可持续发展,过短的承包期不利于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资金缺乏和村民,尤其是村干部的素质与耕地保护意识缺乏导致对耕地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易进入投入不足—基础落后—租金低—收益差—无人承包或廉价承包的恶性循环中。

2.4耕地保护面临的压力与未来耕地经营模式的发展

目前,耕地保护面临的主要压力有三个方面:一是快速城镇化和工业化对建设用地需求的急剧增长,在土地利用率已经很高,土地开发潜力有限的前提下,农业用地成为唯一可用的土地资源,1996年至2007年,全国耕地面积由1.3亿hm²减为1.22亿hm²,10年间耕地减少0.08亿hm²。在佛山市经济快速增长的1996-2005年的9年间,全市累计减少耕地5.2756万hm²,年均净减少0.5145万hm2。二是工商业用地与农业用的收益的巨差加剧了农户和地方领导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主观冲动,甚至出现在耕地上违法建设的现象。地处佛山中心的禅城区,工商业用地平均租金超过21500元/年.667m²,而农业平均收入仅为2750元/(a·667m²),二者相差近7倍,即使在以鱼塘为主,收益较高的顺德区,二者相差也接近1倍。特别是农资价格持续上涨而主要农产品价格严格管制打击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极不利于耕地保护。三是居民区与厂矿用地包围农田导致耕地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和收益,除高明一些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区域外,其他区域的耕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土壤和水污染现状,尤其在工业化程度高的禅城区南庄、南海大沥等区域,耕地污染程度较重,严重制约了经营者的承包积极性和效益。从未来农业产业化与规模化发展趋势看,股份制经营模式更有利于农业高效和持续发展,但对于一些偏僻、分散、破碎、不易规模化发展的小块耕地承包给当地农户自主经营并允许转包及有利于耕地保护[13],还可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收入多元化和农村社会稳定。减少工农业收入差距、保护耕地经营者收益、保护和治理退化耕地是股份制经营模式探讨和解决的主要目标。

3结论与建议

第一,土地股份制经营有助于提高耕地收益和农田基本设施建设,促进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但现有土地股份制经营急需出台相关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不仅对于土地承包竞投过程给予监督、规范和透明,更要确定适当的承包期、完善耕地管理与服务体系、加强对土地质量的监管;借助国家及省地国土部门的高标农田整治工程和政府对基本农田补贴,以建设高效农业生态园区为突破口,合理规划,改善耕地质量,带动现有耕地向更高水平的规模化与产业化发展。

第二,在现有的经济水平与市场背景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向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是必然之路,但在一些区位偏僻、地形复杂、地块零散小型的区域,采用以家庭为主的承包方式,围绕特色农产品开发,通过公司加农户的方式提高土地效益,还有助于保持耕地生态多样性和产业结构多样性,降低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的风险。

第三,加快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促进耕地的市场化经营,提升农业效益,减少工农用地效益的巨大差距,降低耕地流失的风险。

耕地保护论文篇(2)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耕地;生态效益补偿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10.009

耕地是重要的生态系统组成部分,除具有为生产提供物质的经济功能外,还具有诸多生态功能,如净化空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物种多样性、提供开敞空间等。2009年《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显示,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9.80等,等别总体偏低,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低等地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67%、29.98%、50.64%、16.71%[1]。耕地资源后备储量不足、质量欠佳,严重制约我国农业综合生产力发展。将耕地生态效益补偿纳入现行耕地补偿,内部化解决外部性,提高耕地的比较收益,从源头激励农民保护耕地尤为必要。

1耕地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

1.1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要求

自1986 年 7 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下达之后,政府相继出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通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等相关制度,强化对农田的管理和保护;2015年4月25日出台的文件《中共中央国赵汗赜诩涌焱平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对耕地生态效益的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适当增加湿地等生态空间;增加湿地碳汇手段,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污染防治,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科学施用化肥、农药。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政绩考核制度与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将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并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作为主要目标之一。

《意见》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严格源头预防、不欠新账,加快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多还旧账,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根据经济发展理论,生活质量的发展会经过贫困、起飞、高额物质消费几个阶段,此后,便进入对生活质量追求的阶段。在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之前,人们越是看重的基本物质消费,在此之后,人们对户外消费、公共物品、服务消费的需求就越大。人民有需求,国家有要求,因此耕地生态效益补偿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要求。

1.2解决耕地外部性的重要手段

一是耕地生态服务具有很强的非排他性,农民保护耕地的正外部性后无法排斥他人获利。二是耕地资源不仅是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而且还承担着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社会稳定等功能[2]。《意见》指出要鼓励完善经济政策,推行市场化机制,所以笔者认为科斯产权的方法更甚一筹。PES(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是一种基于市场的角度,解决外部性的非市场环境服务工具,可以激励提供者保护生态系统,而对其进行经济激励的一种方法。拉丁美洲在采用,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等均在实施PES项目,世界银行支助了包括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墨西哥、尼加拉瓜和南非在内的多个国家的PES实施项目[3]。耕地补偿基于此理,将受到忽视的外部性内部化解决,通过构建外部性市场补偿任何因保护耕地资源,致使发展受到限制的利益相关者。

通过对耕地生态效益进行补偿,可以提高耕地的比较效益,影响农民的最初决策。农民采用保护性的手段使用耕地,这将会改变由耕摘要:面对每况愈下的生态环境供给与日益增加的生态服务需求,本文论述了耕地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并指出将耕地本身外溢的生态效益纳入耕地补偿,以提高耕地比较收益,成为激励农民保护耕地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耕地;生态效益补偿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10.009地引起的经济利益驱动机制的作用方向,使农民从源头保护耕地成为可能。一定程度上保护耕地的质量。这也与《意见》中的“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确保耕地数量不下降、质量不降低”要求不谋而合;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民贫困,进而激励农民保持耕地生态效益的持续提供。

2结语

面临每况愈下的生态环境供给与日益增加的生态服务需求,公众应该意识到耕地生态服务的珍贵。本文论述耕地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并指出通过PES方法可将耕地本身外溢的生态效益纳入耕地补偿,以提高耕地比较收益,激励农民保护耕地。

参考文献

[1]http:///article/ssxw/200912/20091200049678.

shtml

[2]霍雅勤,蔡运龙,王瑛.耕地对农民的效用考察及耕地功能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03).

耕地保护论文篇(3)

关键词:耕地保护;土地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DF4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arable land protection work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upply of grain, in recent years, the number of China's population still showed a tendency of increase year by year, but because of the influence of peasant consciousness, government system and collection work, for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system implementation is not in place, the existence of such a situation not only influence the farmer's life, but also to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has caused some obstacles. Therefore, we must set up a new land management system, this paper mainly analysis the drawback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mechanism under the present stage and the proposed solutions.

Keywords: protection of cultivated land; land management; mechanism

中图分类号:F30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数量占据着世界人口数量的25%,农业的发展是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问题,要实现经济的发展,必须要保证粮食的安全,保证粮食的根本就是保障耕地。就现阶段来看,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对耕地的保护制定了完善的保护措施,也建立了相关的保护机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由于各种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这些管理机制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下面就根据我国耕地的特征探讨一种新型的土地管理机制。

1、现阶段下耕地保护机制中的弊端

1.1. 农民缺乏耕地保护意识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的劳动力。但是,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也呈现出一种逐年上升的趋势,农业的生产成本逐年升高,在这种模式下,虽然农产品的产量增加,但是农民的收入却未得到同等程度的提升。这就给农民造成一种意识:耕种难以提高收入,甚至会越来越穷,虽然目前国家已经颁布了一些保障农民收益的法律法规,也降低了税收标准,但是依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严峻的问题。此外,在土地方面,很多农民都对土地安全有着或多或少的担心,也有少数农民与政府进行交涉,但是这种交涉往往是为了得到自己应有的补助,同时,很多农民也希望政府及早的收回土地,好得到自己的补助,这样就能够利用这些补助来改善自己的生活,也不需要进行耕种。因此,我国农民缺乏保护土地的意识,这就导致耕地保护工作的进行困难重重。

1.2 农村集体组织缺乏保护耕地的意识

一直以来,我国土地都是归集体所有,关于土地的管理工作也是由村委会和集体组织进行统一管理,但是,这种管理方式难以起到实际作用,在管理工作的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缺陷。在很多地区,土地所有权也从集体手中转移至乡干部手中,这些干部受到利益的驱使,滥用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这就导致大量的耕地被挪作他用,难以得到基本的保证,这种情况的存在不仅影响着农民的生活,也给农业的发展造成了一些阻碍。

1.3 征收导致耕地面积日益减少

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在不断的推进,征收工作也进行的如火如荼,虽然征收工作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带来不利的影响。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收益,提高土地的使用税费,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对然制定了一定的措施,但是,官员为了政绩的考核,将土地低价转让,这就导致大量的耕地被占用。这种不合理的征收工作不仅难以对耕地实现有效的保护,也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2、新形势下耕地保护土地管理新办法

2.1 对土地管理模式进行统一的规范

为了避免地方政府出现土地不合法转让的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要建立好完善的分级规划管理制度,根据国土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由县级管理机构监督乡镇管理机构、市级管理机构监督县级管理机构、省级管理机构监督市级管理机构、国家级管理机构监督省级管理机构。这样就能够在全国范围内组成一个有机的网络,避免滥用耕地情况的产生。

2.2 将土地管理重心转移至城镇规划区域

很多地区的耕地都位于城镇周围,地方政府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耕地面积并未发生变化,这就实现了对耕地的合理保护,因此,在下一阶段,可以将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放置于城市规划区,并以城市为中心做好区域管理工作,这样就能够全面提升耕地保护工作的质量。

2.3 对各级土地管理新型实施分级监测的制度

对于土地管理实施分级监测的制度能够有效提升耕地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但是这种分层管理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难度,由于不同地区耕地的管理方式与管理面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就给管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带来一些难度。因此,在建设数据库时,要根据各个地区的具体差异进行建设,这可以利用现阶段先进的科技手段进行,这样,就可以将土地规划、土地管理等信息归纳总结至统一的数据库中,继而为管理人员提供准确的参考信息。

3、结语

总之,耕地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国家发挥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当前的耕地保护政策中还存在着各种弊端,因此,建立一种新的土地管理机制,同时将土地管理的重点由乡村中转移至城市中,这样才能够将宏观调控与耕地保护相结合,也才能够实现既定的保护目标。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要健全外部监督机制,通过社会、法律以及行政部门的有效配合,形成一个严密的监督网络,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保护耕地资源。

参考文献:

[1]车文学.论建立耕地保护的土地管理新机制[期刊论文].中国土地科学,2007,12(15)

[2]李科威.论建立耕地保护的土地管理新机制与策划[期刊论文].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05(05)

耕地保护论文篇(4)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武汉 430070)

(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Wuhan 430070,China)

摘要: 耕地保护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亿万农民的生计保障,对于农村乃至全社会稳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价值工程作为一项能够有效提高经济效益的管理技术,已经在建筑业、工业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文章创新性地将价值工程引入到耕地保护研究领域,围绕价值工程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对耕地多功能保护进行价值分析,以提高耕地保护的有效水平,从而创造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Abstract: Farmland preservation is not only related to national food security and farmers’ living guarantee, but also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stability of rural area and the whole society, economic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Value engineering, an effective management technology to promote economic efficiency,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other fields. This article innovatively applies the principle of value engineering to the field of farmland preservation, with the aim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farmland preservation and create huge economic, social and ecological benefits by analyzing the value of farmland multifunction preservation around the specific methods of value engineering.

关键词 : 价值工程;价值分析;耕地多功能保护

Key words: value engineering;value analysis;farmland multifunction preservation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18-0237-03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71303087)。

作者简介:杜宏杰(1993-),男,河南焦作人,本科生,研究方向为工程管理;胡伟艳(通讯作者)(1973-),女,湖南安化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土地资源经济与土地政策分析。

0 引言

耕地资源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能否保有足够数量的耕地资源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国,人均耕地面积占有量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且后备耕地资源有限,因此保护耕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城镇化、工业化高速发展,不可避免的占用部分耕地,加上水土流失、耕地污染,使我国耕地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1]。

目前国家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耕地保护职责、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提高征地价值补偿等政策,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免三补”、加大农业投资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2]。但总体来看,现有的耕地保护制度与政策实施的效果并未达到预期目标,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耕地保护的真实价值未能凸显,耕地资源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长期被忽视造成耕地非农化价值损失远远超过传统意义上的经济价值损失[3],因此,有必要对耕地多功能评价做出进一步的优化。

价值工程以研究对象的功能系统分析为核心,通过有组织的创新性活动,以最低寿命周期成本来实现研究对象所要求的必要功能。利用价值工程的基本原理对耕地多功能保护进行分析,系统评价耕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多种功能,可以有效解决单一功能分析的不足,从而提高耕地保护的有效水平,对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和政策,实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土地高效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1 价值工程应用于耕地多功能保护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1 价值工程的概念与原理

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VE),又称为价值分析(Value Analysis,VA),是一种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和现代化管理技术,以提高研究对象(包括产品、作业、工程、服务等)的价值为目的,以功能系统分析为核心,以创造性思维、开发集体智力资源为基础,以最低寿命周期成本来实现研究对象所要求的必要功能的一项有组织的创造性活动[4]。其基本原理用公式表示如下:

V=F/C(1)

式中,V为价值,F为功能,C为成本。其中,“价值”是一个相对概念,指作为某种产品(或作业)具有的必要功能与取得该功能的寿命周期成本的比值,是对研究对象的功能和成本进行的一种综合评价,即产品价值的高低,表明产品合理有效利用资源的程度。功能是指产品或作业的性能或用途,即产品或作业所承担的职能。对于顾客来说,所购买的不是产品本身,而是购买产品所具有的功能,包括必要功能和不必要的功能如过剩功能。如果功能过全、过高,将会导致成本费用提高,强大的功能已经超出了业主的需求,造成功能过剩;反之,会造成功能的不足[5]。成本指的是全寿命周期成本,包括产品从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使用直至报废为止,整个期间的全部费用[6]。

实践中常常用相对值法测算价值系数表示价值,根据价值系数和最适合区域法(见下文)来识别和判断产品的哪一项/哪些功能或成本需要改进和创造,从而通过提高或降低功能和成本,提高产品的价值。

1.2 价值工程应用于耕地多功能保护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价值工程最早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工程师麦尔斯(L·D·Miles)在材料采购中提出并得以实践,随后便率先在美国得以应用和发展。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逐渐将价值工程引入进来,起初主要运用于产品制造业,后逐步推广至建筑工程[7]、电器、机械、化工等诸多行业,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经过实践研究表明,价值工程的应用,具有很大的优势[8]。

现阶段,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凡是有资源消耗的地方,人们都可以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达到减少资源消耗,增加效益的目的[9]。耕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战略资源,保护优质耕地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责任[3],然而当前我国耕地资源持续非农化、非粮化和粗放利用的问题却日益严重。在此背景下,破解耕地保护难题,亟需评判耕地资源新价值,形成耕地保护新认知,创新耕地保护新机制,健全保护与保障体系[10]。因此,将价值工程应用于耕地保护研究,基于耕地多功能价值分析,探究耕地保护有效性的提升路径,不仅扩展了价值工程的应用领域,而且丰富了耕地保护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时对于切实保护耕地,实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及协调耕地多功能发展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2 价值工程应用于耕地多功能保护的方法

2.1 耕地保护的功能分析

价值工程一般按照一定实施程序进行,其中功能分析是价值工程的核心,主要包括功能定义、功能整理与功能评价三部分内容。功能定义与功能整理可以明确耕地所具有的多重功能,同时对功能及功能之间联系进行系统分析。

2.1.1 耕地保护的功能定义

从耕地资源的客体角度,即耕地所具有的功能角度看,耕地具有经济产出功能、社会保障功能、生态服务功能以及文化教育景观功能。其中,经济产出功能作为耕地最基本的功能,不仅能够提供人类生存必要的食物,而且能为工业生产提供原材料,其收益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收入以及国家用于扶持农业生产的种植补贴收入等。

耕地资源的社会保障功能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功能、养老保险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等。当前我国仍然实行户籍、土地城乡二元体制,耕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除了创造经济财富外,还承担着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障功能。从宏观层面来看,对于耕地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其粮食生产除了用于保障本区域粮食供给外,还对外输出,以保障国家或地区粮食安全[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优质耕地被城市发展建设所占用及由此而引起耕地质量不断下降的问题日渐突出,耕地生态环境服务功能逐渐被认识和重视。具体而言,耕地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是指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所形成的、维持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及其效用,包括调节气体、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护土壤、净化与美化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等。除此之外,一些城镇近郊区为拓展耕地管理活动,实施土地整理与景观设计,发展“农家乐”等休闲或观光农业,以满足消费者对耕作景观与文化的需求[11],由此可以反映出耕地同样具有生活休闲和文化教育等衍生功能。

2.1.2 耕地保护的功能整理

在功能定义的基础上,从耕地保护目标入手逐渐深入,分析耕地的每一项具体功能,对已经定义了的功能加以系统化,找出各局部功能之间的逻辑关系,将耕地的各个功能有机结合起来,用图表的形式建立起耕地功能的系统网络,绘制功能系统图,如图1所示。

2.1.3 功能保护的功能评价

功能评价是对耕地保护的功能在功能系统中的重要程度进行定量估计,是对耕地保护进行功能分析的主要步骤。功能评价是指通过用户调查或专家打分,用功能重要性系数表示人们对功能接受程度的定量评价方法,包括强制打分法、0-1评分法、0-4评分法、倍比法、层次分析法等。采用强制打分法测算耕地保护的功能重要性系数的公式如下:

式中,FI为功能重要性系数;i为耕地保护的功能;j为农民、居民或专家;k为参与调查的农民、居民或专家数。

2.2 耕地保护的成本分析

耕地保护成本的计算是以耕地资源的各个功能为单位,由于耕地保护的特殊性,其成本核算不同于一般工业或建筑业的成本计算,耕地保护的具体实际成本往往难以获得。总体来说,耕地保护的现实成本包括生产资料的投入,农户或村集体对于耕地保护的专项投入,国家及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转移支付与代际补偿以及耕地非农化受限引起的机会损失等。当前已经有不少学者通过多种研究方法,针对耕地多功能价值补偿标准展开分析研究。如雍新琴,张安录[12]从粮食生产安全的角度,依据耕地保护机会成本损失,对耕地保护农户经济补偿标准进行探讨与测算;霍雅勤、蔡运龙[13]分别用收益还原法、市场替代法和支付意愿法分别对耕地资源的经济产出价值、社会承载价值和生态服务价值进行评估;张效军,欧名豪,高艳梅[14]在土地价值理论分析和耕地价值核算的基础上,对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中价值标准确定进行了探讨,测算出我国耕地的价值为112.68万元/hm2,其中耕地的商品经济价值为5.74万元/hm2,生态环境价值为1.91万元/hm2,社会价值为105.5万元/hm2。基于这些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相关统计数据,结合研究区域的实际情况做进一步的修正和改进,可以作为耕地多功能保护成本计算的参考。在价值工程成本分析中,常用成本系数表示,即耕地各功能保护的现实成本在全部成本中所占的比率,其测算式如下:

式中,CI为成本系数;j为耕地保护的第j个功能。

2.3 耕地保护的价值分析

耕地保护的价值即耕地保护的有效性,指功能与成本的匹配,根据价值工程原理,根据以下公式测算:

式中,Vj为价值系数;字母FI,CI,j的意义同上。

以成本系数为横坐标,功能重要性系数为纵坐标,与横轴成45°的一条直线为理想价值线(V=1)。围绕该线朝向原点有两条双曲线包围的喇叭形区域,叫做最合适区域。凡落在这个区域的价值系数点,其功能与成本是适应的,可不作为优化改进对象;V>1的点将落在喇叭形区域的左上方,表示功能过剩或成本偏低;V<1的点将落在喇叭形区域的右下方,表示功能不足或成本过高,均属于功能优化改善的对象。

3 结论

随着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除了生产性的经济产出功能外,耕地保护的社会保障功能、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以及景观文化功能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如何以最少的资源消耗保护耕地的多种功能,从而达到耕地保护的最大化效益,是当前我国耕地保护必须面临的理论和实践命题。论文在阐述价值工程原理的基础上,分析将其用于耕地多功能保护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提出应用的基本步骤和方法,在此基础上,可以做进一步实证研究和优化。

注释:

①最适合区域大小由给定的常量S决定,S=|CI2-FI2|/2。

参考文献:

[1]王冬银.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模式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3.

[2]柯新利.我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及区域补偿研究进展[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17-123.

[3]任平,吴涛,周介铭.耕地资源非农化价值损失评价模型与补偿机制研究[J].中国农业科学,2014,47(4):786-795.

[4]裴娅宏.谈价值工程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成本控制中的作用[J].中国科技信息,2008(8):63-64.

[5]靳媛媛.基于价值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2.

[6]王长胜.基于价值工程的建筑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5.

[7]崔跃飞.价值工程在工程管理评价中的应用[J].项目管理,2014(5):35-38.

[8]徐长明.价值工程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的应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4(21):163-164.

[9]单洁明.论建筑业应用价值工程[J].价值工程,2005(5):32-35.

[10]刘彦随,乔陆印.中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耕地保护制度与政策创新[J].经济地理,2014(34):1-2.

[11]宋小青,欧阳竹.耕地多功能内涵及其对耕地保护的启示[J].地理科学进展,2012,31(7):859-868.

[12]雍新琴,张安录.基于机会成本的耕地保护农户经济补偿标准探讨——以江苏铜山县小张家村为例[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1,32(5):606-610.

耕地保护论文篇(5)

关键词 耕地;保护;利用

中图分类号[S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104-0082-02

耕地是发展农业生产的载体,耕地数量的多少,耕地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水平乃至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保护耕地问题已经成为从中央到地方令人关注的“热点”,因而成为土地管理工作的“焦点”,但是此项工作也出现许多“难点”。针对“热点”及“难点”的问题,找出耕地保护对策,是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之一。

1 关注“热点”

一是从思想意识角度看,各级政府由于国土宣传工作到位,人们对耕地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保护耕地的现实和长远意义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耕地资源严重不足且逐年锐减,人口众多又增长过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土地的危机直接关系着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和进步。对于这些,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共识和优虑;二是从政策法规角度看,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已制定了一系列保护耕地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因地制宜出台和规范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保护耕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从行动上看,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多次围绕耕地保护工作作出过重要指示,并多次召开全国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土地管理阶段性工作,尤其每次都侧重研究和讨论耕地保护问题。并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召集有关专家、学者召开“保护耕地”学术研讨会、座谈会。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将保护耕地工作摆到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同时,还划定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田保护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并付诸实施。

2 集中“焦点”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集中的“焦点“之一,就是耕地资源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又采取世界上最严格的措施和对策,把基本国策敲定在切实保护耕地上。可以看出,耕地保护在发展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确切的说,土地管理的核心依然是耕地保护,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3 破解“难点”

国家从战略的高度出发,明确指出“更新发展思路,立足内涵挖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新目标。这个新目标,是根据国情和当前土地管理实际提出来的,在这个“焦点”问题上,出现许多“难点”。难点如得不到解决,保护耕地将是“空谈”。难点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头脑中存在着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置耕地保护这个大问题于不顾,以牺牲大量耕地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大量存在。二是城市发展规模贪大,“圈地热”十分严重,贪大求洋,盲目扩大占地规模,城市规模外延扩张日趋突出,侵占了大量耕地,尤其是菜田,导致城乡结合部人均耕地急骤锐减。三是耕地保护缺乏司法制约机制,倾向于经济处罚,以罚代管,依法管地力度较小,表现为变相占用耕地现象屡见不鲜。四是“块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导致层层批地,造成“你有政策,我有对策”,非农占用耕地数量居高不下。五是村镇占地面积较大。扩村、圈地增宅和“空心村”现象仍然存在,致使土地利用率低。六是耕地产出功能和产处率较低,中低产农田改造步伐缓慢,粮食产量低而不稳,高产农田停滞徘徊。

4 实施“对策”

就调查情况看,侵占耕地的速度之快,数量之大,让人吃惊,让人心碎,已经到了非彻底解决不可的时候了。针对热点、难点的问题,主要对策是:

1)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是保护耕地的关键所在。实践证明,只有领导重视,形成合力,措施得力,依法保护耕地才有力度。各级政府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加大管理力度,明确职责范围,坚决杜绝那些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懂法不执法、执法不严现象的发生。对那些“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要严肃查处,进一步强化司法打击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以地方保护主义掩盖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那些以牺牲大量耕地为代价换取经济建设为各级领导树政绩,“赞口碑”的行为。防止城镇化中出现新的“圈地热”、围追堵截那些“政绩工程”、贪大求洋的“形象工程”,使耕地保护形成社会氛围,把耕地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 )理顺管理体制,严格审批权限是耕地保护的主要措施,加强对土地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微观管理;

3)严格控制城市外延扩张,遏制那些以合法运作掩盖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对新建企业应尽量利用改造停产和破产企业用地,旧城改造时节约城市用地的主要途径,应继续坚持下去。改造后城市国有土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严禁在城乡结合部开展非农基本建设,控制“扩大院”现象。继续强化农村宅基地的依法管理,改变过去失控的被动局面;

4)建立经济制约、宏观调控、社会监督机制是保护耕地的根本措施,使耕地保护成为社会各方面的内在动力和自觉行为。一是建立经济制约机制。主要是继续强化土地有偿使用,如土地估价、土地税费等。加大培肥力度,抓紧改造中低产田。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有9亿是农业人口。随着建设小康社会的逐步深入,客观要求加快城市化进程。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逐步增加,不可避免的要挤占耕地。国家提出16亿亩耕地为底线,要求必须提高耕地的 产出率,要实现耕地的最大效益。二是建立宏观调控机制。确定耕地控制总量和城市建设规模双向指标,基本农田保护数量、保护比例和保护规模,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开发、复垦规划指标等。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土地监察专员,进一步完善市、乡、村、组四级土地监察网络;

5)强化法制监督作用,以法律为引导,与司法、税政部门密切协作,是保护耕地的法律保证。坚决查处违法管地,违法用地案件,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许可证制度”。尽快出台《耕地保护法》,使耕地保护步入法制管理轨道,把耕地真正当作生命线来保护。

参考文献

[1]李家兵,刁承泰.城市化进程和耕地保护研究初探——以重庆永川市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7(9).

[2]姚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耕地资源保护关系[A].2004年中国科协年会[C].2004.

耕地保护论文篇(6)

关键词:耕地保护政策;运行效果;运行效率

中图分类号:F32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4-0039-1

1 我国现行的耕地保护政策体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体系,从整体上看,一方面,主要包括有关耕地保护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城乡建设规划条例、农业耕地相关保护政策,此外,中央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耕地保护方面的通知、办法等;另一方面,耕地的产权、使用、规划与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等也是耕地保护政策体系的一部分。1978年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完善的基础上,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为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运行开启了良好的开端,1996年-1999年期间,我国政府根据实际的耕地保护现状,陆续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其中,1997年,我国刑法中增设了“破坏耕地罪”等罪行,为我国耕地保护纳入法律进程实施上做出了建设性的开端,同时,成了相关的耕地保护研究小组,进行耕地保护专题探究,1999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行新的《土地管理法》,对耕地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到2000年,最积极的耕地保护政策陆续出台,是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实施的高峰阶段。伴随着一系列耕地保护政策的颁布实施,为我国耕地保护建立了一个基于完善的运行体制和政策保障。

2 我国耕地保护政策运行效果分析

2.1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运行效果

纵观我国自1997年以来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表现,我国的耕地总量一直处于逐年减少的状态,没有较好的运行耕地保护政策总量动态平衡政策,根据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各省的耕地保护总量也处于失衡状态,其中,2000年只有五个省份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即安徽、山东、、宁夏、新疆。而在2004年只有辽宁省实现了耕地保护总量动态平衡,并且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社会工业发展的迅速,我国更省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几率也在逐步减小,难度逐渐加大,为我国整体耕地保护政策的贯彻实施增加了困难,造成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失调,运行效果不佳。

2.2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运行效果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运行效果也是我国耕地保护政策运行效果评价的一方面,同时也是是对耕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补充与完善。我国1999年实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来进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实施,目前,在我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只考虑数量上的占补平衡,忽视了质量上的平衡考虑,是我国实际上的占补平衡政策还未达到一个完善的程度,并且由于占补质量上的平衡难以定量的估计,还处于探讨阶段,并未真正地具体实施。纵观我国历年来的占补耕地情况,基本上每年都能在耕地数量上实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有余,根据国土资源部门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调查数据显示,2000年,上海和江苏未达到占补平衡要求,2004年,全国共有9个省份未实现占补平衡,并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用地的逐步加大,以及占补平衡政策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的双重标准,使得我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实施效果有所下降的趋势,运行效果有待提升。

2.3 耕地保有量政策运行效果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耕地保有量作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实施上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保障耕地总量的底线限制是实现耕地动态平衡的基础,根据我国国土资源和人口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定限度的耕地保有量底线是必要的,根据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纲要的规定,要保证我国耕地总量18.5亿亩的红线,实际上,2010年,我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耕地面积12206万hm2,与耕地要求的保有量相比,减少了595万hm2,保有量政策运行效果差,远离了既定目标。根据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数据显示,各个省区的保有量政策实施上,在经济较发达的省份,如上海,浙江等实际耕地保有量的突破值相对来说较小,而在内蒙古、新疆等地耕地保有量实施运行的效果相对较差,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土地使用量的逐年加大,耕地保有量政策的贯彻实施带来一定困难。

3 分析结论以及政策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对耕地使用的范围以及程度也处于紧张状态,要求提高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运行效果,加大对现有耕地资源的保护政策实施力度,近年来,从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伴随着相关的各种耕地保护政策出台,对我国耕地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减缓了我国耕地减少的速度和幅度,但是,我们仍需认识到,由于种种现实复杂的原因存在,使得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贯彻运行仍有一定难度,要实现我国耕地保护目标,必须在认真领会“十五”耕地保护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耕地保护机制系统的建设。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实行耕地资源耕作能力动态平衡的政策目标,根据我国粮食安全的底线,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耕地保护底线,并且实行有区域差别的耕地资源保护政策,从而达到耕地能力的动态平衡发展。

(2)完善我国耕地产权体系的建设,赋予农村土地承包权,为农地保护提供必要的产权制度基础。

(3)加强对耕地生态环境保护,并建立一套耕地资源占用和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机制,以提高耕地生态、经济系统运行效率。

(4)根据耕地整理开发规划,建立和完善农地储备制度。积极开展以撂荒地、宜农荒地以及待整理土地为主的农地储备工作等。

参考文献

[1] 樊志全.200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M].中国大地出版社,2002:1-2.

[2] 王万茂,王群,李俊梅.城乡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规划研究[J].资源科学,2002,24(1):30-34.

耕地保护论文篇(7)

关键词:吉林省;外部性;耕地保护;经济补偿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14-4008-03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生产的重要资源,但是随着当今人口增长、社会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土壤-沙漠化日益加剧等问题的不断涌现,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据中国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1997-2009年,中国的耕地面积平均每年减少达到61.5×104 hm2[1],耕地总量离红色警戒线已近在咫尺,因此从全国的角度来说耕地保护压力很大。

吉林省作为中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之一,同样也面临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问题,而不断减少的耕地面积必然威胁国家的粮食安全。对于吉林省来说,影响耕地面积减少的因素除上述的相同因素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区域耕地保护的外部性得不到补偿,耕地保护收益区域分配不平衡[2]。因此,构建符合吉林省省情的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势在必行。

1 研究区概况

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部,在东北三省地区的中部,地处东经121°38′-131°19′,北纬40°52′-46°18′之间,耕地面积553.46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9.53%。2011年吉林省总人口27 46.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 235.8万人,人均耕地0.21 hm2。吉林省耕地分布具有空间规律性,其中中部耕地质量较东、西部好,西部地区耕地质量也明显优于东部地区。但耕地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导致耕地保护各区域差异明显。这种区域差异又导致了整个省内耕地保护收益区域分配的不平衡,使得耕地保护外部性得不到补偿。因此,对吉林省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进行实证研究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2 吉林省耕地保护外部性价值测算

2.1 吉林省耕地生态服务价值(Ee)测算

其中,bi为评价区耕地生态系统经济产量;B为平均经济产量;Pk为耕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年价值的平均值。本研究中所采用的数据PK根据谢高地等[5]的研究取值为5 140.9元/hm2,B值根据王万茂等[7]的研究成果取值为10.69 t/hm2,bi选取的是2011年吉林省生态系统单位面积平均经济产量5.69 t/hm2(2011年吉林省粮食产量为315亿kg,由耕地面积按553.46万hm2计算得出)。而土地还原利率r是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与同期物价指数之商,这里选取2011年的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3.25%,而同期物价指数为106.2%,经测算土地还原率r为3.1%。利用前面的公式可求得吉林省耕地生态服务价值Ee为8.83万元/hm2。这个数值比辛辉[8]报道的沈阳市耕地生态服务价值18.96万元/hm2小了一半多,和江西省的9.87万元/hm2基本相当[6],比吉林省2006年报道的0.42万元/hm2增加了20倍[9],而王利敏等[10]2009年针对吉林省长春市耕地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计算,发现2009年长春市耕地生态服务价值为12.79万元/hm2。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吉林省耕地生态服务价值还偏低,并且省内各市县分布不均,这种状况不利于吉林省的水土保持、生物的多样性发展。

2.2 吉林省耕地国家粮食安全价值(Er)测算

国家粮食安全价值(Er)的测算采用替代成本法,可以用国家对占用耕地所收取的费用T(包括耕地占用税T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T2和耕地开垦费T3)和保护现有耕地支出的费用(Cp)之和来计算。即:

Er=T+Cp (4)

T=T1+T2+T3 (5)

吉林省2011年耕地占用税(根据吉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中各区占用额度取均值所得)为21.42万元/hm2;吉林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取均值得出)为32.36万元/hm2;耕地开垦费(各不同类型的均值)为10.17万~13.67万元/hm2,本研究在计算过程中总开垦费取其上限13.67万元/hm2。

经计算:T=21.42+32.36+13.67=67.45万元/hm2

近5年来,吉林省为保护现有耕地,全省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546个,累计投资675 700万元,整治规模31.92万hm2。因此Cp为2.11万元/hm2。可得吉林省耕地的粮食安全价值Er=67.45-2.11=65.34万元/hm2,与辛辉[8]报道的沈阳市耕地粮食安全价值为31.32万元/hm2相比较大了近1倍,和重庆市的57.36万元/hm2基本相当。

2.3 吉林省耕地社会保障价值(Es)测算

由上述公式和相关数据计算可得,吉林省耕地提供的养老保险价值Vx为38.21万元/hm2。单位面积耕地承载的人口数为4.96人/hm2,单位劳动力培训费M为1.48万元/人。另计算可知吉林省耕地保护就业保障价值Vy为7.34万元/hm2。由公式计算可知,吉林省耕地社会保障价值为45.55万元/hm2。而辽宁省沈阳市的耕地社会保障价值为135.96万元/hm2[8],重庆市的为86.74万元/hm2[1],江西省的为41.84万元/hm2[6]。可见吉林省仅与江西省的数值相当,但和辽宁省沈阳市及重庆市相比明显偏少,仅占它们的三成到五成,对吉林省的农业人口就业稳定和社会整体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2.4 耕地资源外部总价值(E)的测算

3 吉林省耕地保护补偿额度的测算

4 结论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原耕地保护主体只获得了耕地的经济价值。本研究分析结果显示,耕地提供了较高的外部性价值。基于外部性理论中的内容,可知若边际私人收益得到提高,则耕地保护主体的积极性会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可解决耕地保护效率缺失的问题。

2)通过对吉林省耕地生态服务价值(Ee)测算显示吉林省耕地生态服务价值为8.83万元/hm2,说明吉林省耕地生态服务价值还偏低,并根据该结果和省内长春市的数据对比发现,吉林省内的耕地生态服务功能各县(市)分布不均。

3)经计算吉林省耕地的粮食安全价值为65.34万元/hm2,耕地社会保障价值为45.55万元/hm2,说明吉林省农业人口的就业存在着不稳定性。

4)通过对吉林省耕地保护补偿额度的测算,发现吉林省现行耕地补偿标准偏低,造成耕地面积持续在减少。

通过以上分析和讨论,可以发现吉林省耕地保护主体获得更多的是耕地的经济价值;耕地补偿主体积极性并未得到充分调动,但鉴于吉林省财政承载力的考虑,也不可能一次性将补偿额度提高到一个合理水平,应在原有基础上逐步提高。抑制耕地向非农业用地转化,还应建立吉林省耕地补偿建设资金,将吉林省耕地生态效益、粮食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补偿融为一体,使吉林省耕地除经济价值之外的其他功能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以有效控制耕地面积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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