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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碳排放方式精品(七篇)

时间:2024-01-26 14:53:53

减少碳排放方式

减少碳排放方式篇(1)

(一)碳排放权制度和碳税制度的理论基础与争议情况

碳排放权制度将排放温室气体确定为一种量化权利,通过权利总量控制、初始分配与转让交易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碳税制度根据化石能源的碳含量或者二氧化碳排放量征税,以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二者的理论渊源,可分别追溯至科斯定理与庇古定理。环境经济学理论认为,经济活动的负外部性是环境问题的重要成因,即经济活动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而这种负面影响又没有体现在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之中,致使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造成“市场失灵”[4]。如何将负外部性内部化,存在科斯思想与庇古思想的路径之争。科斯思想是通过交易方式解决经济活动负外部性的策略。科斯认为,将负外部性的活动权利化,使其明晰与可交易,市场可对这种权利作出恰当配置,从而解决负外部性问题[5]。基于科斯思想,碳排放权制度的作用机理得以展现:首先确定一定时期与地域内允许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然后将其分割为若干份配额,分配给相关企业。配额代表量化的温室气体排放权利,若企业实际排放的温室气体量少于其配额所允许排放的量,多余的配额可出售;若企业实际排放温室气体量超出其配额,则必须购买相应配额冲抵超排部分。通过总量控制形成的减排压力和排放交易形成的利益诱导,可有效刺激企业实施温室气体减排[6]。1997年,《京都议定书》确立“排放权交易”“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3种灵活履约机制,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温室气体减排手段首次在国际法层面得到认同①。欧盟2003年通过第2003/87/EC号指令决定设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作为实现减排承诺的主要方式。庇古思想通过税收方式解决经济活动负外部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温室气体导致气候变化,恶果由全社会共同承受。若政府根据温室气体排放量或与之相关的化石能源碳含量征税,使气候变化方面的社会成本由作为污染者的企业负担,企业基于降低自身成本的经济利益考量,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同时,所征税金可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抑制负外部性,激励正外部性,实现环境保护[7]。1990年,芬兰在世界范围内率先立法征收碳税,随后瑞典、荷兰、挪威、丹麦等国效仿[8]。有意见认为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是相互替代关系,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只能二选一。在美国,有学者主张采用碳税减排[9],另有学者的观点相反[10]。立法者犹疑不决,在第110届国会,就有Lieberman-Warner法案(S.2191)、Waxman法案(H.R.1590)等数个立法草案要求设立碳排放权制度,Stark-McDermott法案(H.R.2069)、Larson法案(H.R.3416)则要求采用碳税制度[11]。中国学界在此问题上的观点亦是针锋相对,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各有学者支持[12]。也有意见认为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可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协同适用。持这一意见的学者内部,有不同的观点:对同一排放源,碳排放权制度和碳税制度可重叠适用,二者并行不悖①;碳排放权制度和碳税制度各有作用空间,不同类型的排放源应受不同制度规制[13]。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面临减排重任,认真对待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的关系论争具有重要意义。

(二)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的应然关系

从1990年芬兰引入碳税至今已20余年,从2005年欧盟开始实施碳排放权交易至今也已9年。结合理论与实践,在经济激励型制度内部,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不是相互替代关系,二者可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协同适用;但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各有其适用范围,二者不宜针对同一排放源重叠适用。原因在于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各有其优劣,优势互补,可最大程度地发挥减排的激励效果。

1.对大型温室气体排放源采用碳排放权制度

第一,碳排放权制度能够更有效地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的作用原理相异,前者是通过总量控制确保减排目标实现,再由市场决定碳排放的价格,后者则是通过碳税税率确定碳排放的价格,再由市场决定减排效果如何。碳税如欲产生理想的环境效果,其税率之高必须足以使企业采取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同时又不致过分影响经济发展。在实践中,由于受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政府事先很难恰当地确定碳税税率,碳税的减排成效具有不确定性。征收碳税虽然可以取得减排效果,但减排成效不能充分实现。如丹麦原本计划通过征收碳税在1990年碳排放水平的基准上减排21%,实际却增长6.3%[8];挪威1991年开始征收碳税并将之作为减排的主要手段,但1990年至1999年碳排放量不降反增19%[14]。碳排放权制度因实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减排效果事先确定。如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的欧盟2009年在1990年排放水平上实现减排17.4%,在2008年的排放水平上减排7.1%[15]。《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强调要把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一个安全的水平,这一目标意味着到2050年世界碳排放量须比目前降低至少50%[16]。显然,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更有助于目标的实现。

第二,碳排放权制度有助于降低减排的社会总成本。企业之间的减排成本具有差异性,如生产技术集约的企业通过技术改良进行减排的空间较小,相对生产技术粗放的企业其减排成本较高。在碳排放权制度下,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可通过购买碳排放权的方式实现由减排成本低的企业替代其进行减排,从而使减排的社会总成本最小化。美国曾以排放权交易的方式推行二氧化硫减排,结果不仅超额完成减排目标,而且相对命令控制型手段,每年节省成本至少10亿美元[17]。碳税因为无法交易,不具有降低社会减排总成本作用。

第三,碳排放权制度更有利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合作。气候变化是全球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确立为共同责任。碳排放权制度可为各国协作实施减排提供可靠的制度平台,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即为区域内各国合作进行温室气体减排的范例。征收碳税涉及各国国家,难以进行合作。

第四,碳排放权制度能够获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同。碳税制度建立在企业承受不利益之上,企业被动缴纳碳税而不能直接从中受益,对征收碳税难免有所抵触。在碳排放权制度下,企业如能超额减排,多余的配额可以出售谋利。在碳排放权制度实施之初,往往实行权利免费取得,企业减排成本较低。相较于碳税,企业更青睐碳排放权制度。从民众角度而言,增加新的税种普遍受到抵制,征收碳税亦不例外。碳税的征收将增加能源生产成本,能源生产商通过涨价方式将新增成本转嫁至消费者,最终由民众为征收碳税“埋单”。实行碳排放权制度所导致的生产成本增加最终也由民众负担,但没有税收之名,来自民众反对声小,政治阻力相应也较小。越来越多的国家计划或已经引入碳排放权制度,实施碳税制度的国家也积极向碳排放权制度靠拢。韩国计划2015年引入碳排放权交易制度[18],挪威在2008年时将未受碳税规制的行业纳入了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7],澳大利亚计划在2015年将碳税制度转换为碳排放权制度[19]。既然碳排放权制度和碳税制度适用于大型温室气体排放源减排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能否对大型温室气体排放源重叠适用此两种制度?2012年《气候变化应对法》(征求意见稿)第12条规定有碳排放权制度,要求企事业单位获取碳排放配额,排放温室气体不得超过配额数量,节余的配额可以上市交易;第13条规定国家实行征收碳税制度。起草者对二者关系的认识,体现在第13条第3款:“超过核定豁免排放配额排放且不能通过企业内部减增挂钩、市场交易手段取得不足的排放配额的企事业单位,除了依法缴纳碳税外,还应当就不足的排放配额向当地发展与改革部门缴纳温室气体排放配额费。”根据该款规定,同一企业若超额排放,不仅要缴纳碳税,还要缴纳温室气体排放配额费。换言之,同一企业不仅受到碳税制度的规制,还受到碳排放权制度的规制,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可针对同一排放源重叠适用。此种处理方式值得商榷。首先,从实践情况看,对某一碳排放企业单独适用碳排放权制度,只要制度本身设计合理,就足以产生良好的减排效果,无须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双管齐下,重叠适用的必要性不足,可谓“无益”。其次,在重叠适用的情况下,企业若选择从市场中购买碳排放权达到排放要求,还须另行承担缴纳碳税的成本;若选择通过改进生产技术减排,则不仅不需要从市场中购买碳排放权,还可以减少缴纳碳税的数额。如此一来,企业宁愿花费更多的成本改进生产技术减排,也不愿从市场中购买碳排放权,造成碳排放权需求的萎缩。缺乏需求,活跃的碳排放权市场不可能建立,碳排放权制度减少社会减排总成本的功能也无从谈起。从历史实践看,为解决因二氧化硫排放导致的酸雨问题,财政部、原国家环保总局曾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在电力行业试行排放权制度,试图通过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的方式实现减排。试点未取得预期效果,原因之一是电力企业购买排放权后仍不能豁免缴纳排污费(类似于碳税),企业宁愿治理污染也不愿从市场中购买排放权,实际上形成了排放权“零需求”局面。电力企业普遍惜售排放权,又几乎形成了排放权“零供给”局面[13]。

此外,在重叠适用的情况下,企业既要为碳税付费,又要为碳排放配额付费,增加了经济成本,对经济发展冲击未免过大。综观各国立法例,没有对同一排放源重叠适用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的先例。采用碳排放权制度的欧盟虽允许各成员国采用碳税措施,但明确规定碳税只适用于碳排放权交易未能覆盖的设施①;征收碳税的挪威加入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参与交易的只是碳税所没有覆盖的行业。中国企业承担碳税与碳排放权双重成本,减损中国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价格优势,可谓“有害”。总之,对大型温室气体排放源应适用碳排放权制度减排,且不宜碳排放权制度与碳税制度重叠适用。即使从便于操作等角度考虑对大型排放源暂时采用碳税制度减排,也应在条件成熟时逐步转换为碳排放权制度,并且在转换完成后不再继续对大型排放源征收碳税。

2.对中小型温室气体排放源适用碳税制度

相对于碳税制度,碳排放权制度具有明显优势,但也存在局限,主要是机制设计复杂,运作成本较高碳排放权制度的运行过程可分为碳排放权总量控制、初始分配和转让交易3个环节,每一环节的成本均不低廉。美国以排放权交易的方式成功实现二氧化硫减排,其经验之一就在于要求所有受管制实体安装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确保能够真实记录企业的排放数据[20]。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报告和核证,须耗费人力、财力和物力。因为碳排放权交易运作成本高昂,为确保制度效率,在确定碳排放权制度的覆盖范围时只能“抓大放小”,即只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的大型企业纳入管制范围。如欧盟第2003/87/EC号指令设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门槛条件,要求纳入交易范围的燃烧装置功率在20MW以上,造纸工厂的日产能超过20吨②,等等。对于碳排放权制度所不能覆盖的中小型排放源,若不对其碳排放加以任何管制,一方面可能造成企业之间不公平,违背平等原则;另一方面众多中小型排放源碳排放积少成多,不能确保取得减排①§25740ofCaliforniaPublicResourcesCode(2011)。效果。碳税根据排放源的化石能源消耗量或二氧化碳排放量征收,并借助既有税收征管体系施行,机制运作简单、成本相对低廉。因此,对碳排放权制度所不能涵盖的中小型排放源,可通过征收碳税使之承担碳排放成本。例如,为数众多的机动车是二氧化碳的重要排放来源,但因其性质所限难以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实践中,欧盟成员国西班牙和卢森堡于2009年开始征收机动车碳税[21]。

二、碳排放权制度、碳税制度与低碳标准制度之关系

(一)低碳标准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低碳标准是在综合考虑科学、经济、技术、社会、生态等因素的基础上,经由法定程序确定并以技术要求与量值规定为主要内容,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主要目的的环境标准,是技术性的环境法律规范。国家通过制定与实施低碳标准,对管制对象在生产、生活中的碳排放提出量化限制或技术要求,并以法律责任保障这些量化限制或技术要求得到遵守,从而产生碳减排效果。这一过程的实质,是科予管制对象减排的法律义务,以义务主体履行法律义务的方式达到法律调整目标。低碳标准如欲取得实效,法律责任的合理设置不可或缺。在传统环境治理中,环境标准所属的命令控制型手段曾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即使在碳排放权与碳税等经济激励型制度兴起之后,低碳标准仍不丧失其意义,因为相对于碳税制度中存在合理确定税率、碳排放权制度中存在合理进行总量控制等复杂疑难问题,低碳标准有更多简便易行之处。实践中,欧盟与美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都采用有低碳标准,如欧盟要求轻型机动车生产企业出产的小客车在2015年前达到行驶每千米排放不超过135gCO2的标准(135gCO2/km),到2020年进一步降低至行驶每千米不超过95g(95gCO2/km)[22];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为实现2050年在1990年碳排放水平上减排80%的目标,设定了可再生能源比例标准(renewableportfoliostandard),要求到2020年受管制设施利用替代能源量占其能源总量的33%①。

(二)碳排放权制度与低碳标准制度的应然关系

碳排放权制度与低碳标准制度各有其适用范围,对于同一排放源,不能同时适用。

1.在无法适用碳排放权制度

减排的领域,可适用低碳标准制度。温室气体减排可从多个领域着手,而碳排放权制度因机制设计复杂,适用范围有限。碳排放权制度要求精确统计排放源的碳排放量,在某些领域这一要求的实现或者不可能或者不经济。例如,数量庞大的居民建筑消耗能源是大量温室气体排放的最终来源,若对建筑朝向、太阳辐射、建筑材料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设计出低能耗建筑,无疑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一目标,通过碳排放权交易显然难以实现,通过要求居民建筑的设计和建造必须符合一定节能标准的方式则易于达到。低碳标准的适用领域广泛,对碳排放权制度无法覆盖的领域,可通过低碳标准制度减排。2012年《气候变化应对法》(征求意见稿)第42条规定交通工具应当符合温度控制标准、节能标准、燃油标准和温室气体减排标准;第43条规定城镇新建住宅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新建建筑节能标准。

2.在适用碳排放权制度

减排的领域,不应再适用低碳标准制度。根据碳排放权交易实现减排的作用原理,在实施碳排放权制度时,企业可基于成本收益的考量,自主决定是通过自行减排的方式还是从市场中购买碳排放权的方式达到排放要求,自主决定是采取此种措施减排还是彼种措施减排。易言之,碳排放权制度不要求所有企业一律减排,企业具有自主选择的灵活性,可以采用此种方式减排也可采用彼种方式减排,只要企业的碳排放总量不超出其配额拥有量即可。碳排放权制度所具有的降低社会减排总成本的功能,正是建立在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低成本的措施达到碳排放要求的基础之上。在低碳标准制度下,所有企业不论减排成本高低,一律被强制要求达到某种碳排放标准,或者符合某种技术要求,企业没有自主选择决定的空间。对某企业适用低碳标准制度,该企业就不能自由选择减排与否与减排方式,从而有碍碳排放权制度发挥作用。由此可见,碳排放权制度的柔性与低碳标准制度的刚性具有内在的冲突,对同一排放源二者不能同时适用,否则低碳标准制度将会给碳排放权制度的实施造成羁绊。这一点已经为中国与美国曾经开展的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实践所证明。中国《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设施“十五”计划》要求137个老火电厂全部完成脱硫设施建设[13]。强制要求电力企业安装脱硫设施减排,与排放权制度下企业可自行决定不减排而从市场购买排放权达到排放要求以及可自主选择减排方式的机理明显相悖。在制度设计上未尊重排放权制度,又怎能期待其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美国以排放权交易的方式取得二氧化硫减排成功,就在于尊重了电力企业对减排与否与减排方式的选择权,没有以命令控制型措施干扰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灵活性和成本效率性[23]。2012年《气候变化应对法》(征求意见稿)对碳排放权制度与低碳标准制度关系的处理,集中体现在总则部分第13条第1款:“国家对能源开采和利用实行总量控制制度。企事业单位利用能源不得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低碳标准,排放温室气体不得超过规定的配额。”根据规定,企事业单位同时适用低碳标准与碳排放权制度。如此规定之下,碳排放权交易难以顺畅运行,其实施效果亦难保障。《气候变化应对法》应合理界定碳排放权制度与低碳标准制度各自的作用范围。一旦决定对某一行业采用碳排放权制度减排,就应当尊重碳排放权制度的作用机理,让低碳标准制度退出该领域。

(三)碳税制度与低碳标准制度的应然关系

碳排放权制度与低碳标准制度不能针对同一排放源重叠适用,不影响碳税制度与低碳标准制度重叠适用。碳税制度的作用机理与碳排放权制度相异,其实施不要求赋予企业选择权,因此与低碳标准制度不相冲突。如果确有必要,碳税制度与低碳标准制度可针对同一排放源重叠适用。如对机动车按照单位里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征收碳税,并不妨碍对该机动车适用碳排放标准。碳税通过经济诱导的方式促使公众减少对机动车的使用,有助于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碳排放标准对机动车的温室气体排放效率进行最低程度地控制,亦有助于温室气体减排,二者并行不悖。实践中,欧盟对轻型机动车制定碳排放标准,部分成员国如西班牙、卢森堡、葡萄牙等同时又对机动车征收碳税。2012年《气候变化应对法》(征求意见稿)第69条规定“凡是购买或者消费煤炭、石油、天然气、酒精等燃料或者电力的,都应当缴纳碳税”,结合第42条对交通工具适用低碳标准等其他规定可推知,起草者认同碳税制度与低碳标准制度可对同一排放源重叠适用。碳税与低碳标准可重叠适用,不意味着应当重叠适用。对某一排放源是否二者重叠适用,需视具体情况斟酌。

三、结语

减少碳排放方式篇(2)

一、引言

低碳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业态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何种模式发展?如何减少旅游活动中的碳排放?应用何种低碳技术能够更好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游客的满意度?目前这些还都处在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理论和技术可资借鉴或应用,都需要加强研究,增强这方面的理论储备和技术支撑。对于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国来说,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更要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只有建立了这种对等的关系之后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对于一直被称作“无烟产业”、“朝阳产业”的旅游业,它在建立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关系中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的。

二、低碳旅游的内涵

低碳旅游的发展不仅对旅游资源在规划开发过程中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旅游者在旅游的全过程中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它强调在旅游六大环节“吃住行游购娱”中的各个环节来实行节能环保降低污染。它包含了旅游主管机构推出的环保低碳政策,旅游企业推出的低碳旅游线路,然而更加根本的观念变革,就是旅游主体的消费者,在出行中携带环保行李、住环保旅馆、选择二氧化碳排放较低的交通工具,甚至自行车与徒步旅行。更近一步来说,低碳旅游就是在旅游的各个环节中计算二氧化碳,用行动来尽量减少碳的排放量以及弥补因自身原因而释放的碳。

作为一种旅游消费观念,它提倡人们在旅游时衣食住行处处都应该低碳环保;作为一种旅游开发的基本原则,它则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环境,在整个旅游产业链贯穿低碳生产行为,实现资源利用的高效低耗。

三、我国发展低碳旅游的必要性分析

(一)低碳旅游是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首先,低碳旅游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为核心,通过控制碳的排放量来获取旅游经济、环境、社会等多重效益的旅游发展模式,他本身就属于一种可持续旅游的范畴,因此发展低碳旅游必定会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环境压力日益突出,旅游资源的盲目开发也造成了滥砍滥伐、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的生态问题裸的呈现在我们面前,以前的旅游经营模式造成了污染,公众环保意识低下也使旅游活动中产生的大量的垃圾,这样一来便造成了长期以来碳排放量有增无减的局面,这无疑对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威胁。以上种种原因都使发展低碳旅游成为中国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

(二)低碳旅游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一条必经之路

旅游是最终消费,在旅游中秉持低碳的理念一定会通过产业链条上溯,从而影响到上游产业的供给,对推动上游产业的低碳化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它对地区经济及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贡献颇大。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同时也在较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基础上实现了较大的产出。其实质是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和调整清洁能源的结构,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低碳旅游的应运而生即是在响应低碳经济的发展更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类要发展固然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所以说发展低碳旅游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经之路。

(三)低碳旅游是在积极响应我国的节能减排政策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我国更加重视节能减排,并对此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而在节能减排的长期过程中旅游业将会大有作为。当然针对旅游业的环保发展国家也有相关的政策支持。气候变化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旅游业要积极地适应气候的变化趋势充分把握可以利用的因素因势发展,而发展低碳旅游正是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之选择。

国务院所通过的《关于加快旅游业的意见》提出节能减排倡导低碳旅游方式。有关专家就表示该意见也就是在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之下国家为了配合低碳经济的发展而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无疑,在此情况下旅游业必将成为最大的收益行业,这一切都表明发展低碳旅游是积极响应我国节能减排政策的最佳方案。

三、我国旅游相关体发展低碳旅游的对策分析

(一)旅游企业在发展低碳旅游中的对策

1、旅行社

旅行社是旅游供应者,线路设计设定了旅行者的选项。旅行社需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低碳旅游产品,设计低碳旅游路线,并提倡旅游消费者选择低碳的旅游路线在旅游市场上广泛宣传低碳旅游的理念加强人们对低碳旅游的认知,对选择这些路线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优惠。在整个旅游过程中时刻提醒旅游参与者用实际行动来减少碳的排放量。

2、旅游景区

旅游景区是汇集游客较多、碳排放强度较大的区域,因此要将低碳的概念融入到景区规划里面,使低碳的概念体现在景区的方方面面。例如在景区建设保护环境资源的有效措施并提醒旅游参与者保护景区的环境和各种基础设施,不断推进景区内功能布局优化,提升观光旅游品质,加快低碳旅游发展的同时也为来访者提供更多的游览体验。

3、旅游交通

要做到低碳交通可以通过引进新能源交通运输设备,降低和减少碳排放。旅游交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景区外交通和景区内的交通。景区外交通要提倡公共交通,在此同时更要引进新的技术来提高燃料的利用率和降低碳的排放量,例如一些航空公司也推出了节能减排计划,如碳抵消计划,此计划可让参加者通过植树等活动去抵消乘坐一次飞机所产生的碳排放,这些计划可以协助降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量,甚至更积极地阻止二氧化碳排放;有些通过对引擎的冲洗,以此来降低燃料消耗,有效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并通过提高排气温度域值来增强引擎性能。景区内的交通应采用轻型化的公共化的交通方式采用绿色能源是其对旅游资源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倡导公共交通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低碳或无碳方式。

4、旅游酒店

低碳饮食,制定切实可行的餐饮低碳化标准,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使健康素食的理念深入人心,有效降低饮食过程中的碳排放量。低碳住宿,要在旅游住宿的过程中实现低碳必须重点关注建筑方面的节能,在建造住宿设施的时候提高新型节能的设备和建筑材料的利用率以减少能源的消耗,也可以通过减少一次性易耗品的使用,提倡和推广此类物品的循环利用,同时采用一些节能减排的先进适用设备,直接或间接减少碳排放。

(二) 旅游者实现低碳旅游的对策

1、吃的方面

旅游者可以选择以绿色蔬菜植物性食物以及当地的应季蔬菜为主,多使用种植收获期限较短的食物,少使用肉制品,也就减少了对牲畜的屠杀,多用永久性的筷子、饭盒,尽量自带餐具,不仅吃出健康的身体也吃出低碳的环境,这样也符合人们健康素食的理念是现在最流行也最健康的餐饮方式。另外不浪费食物,多使用清蒸、凉拌、白灼等简单的加工方式,以减少炸、煎、炖等碳排放量大的加工方式均可让我们的饮食更加节能低碳。

2、住的方面

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可以选择青年旅馆,以及设施较为简便的住宿场所,选择多人间而不是单人间,提高资源利用率。在住宿的过程中能不开空调就不开,开空调前,应先打开窗户让室内空气自然更换,开电风扇让室内先降温,开空调后调至室温25°~26°之间,用小风,这样既省电也低碳,杜绝空调窗户同时起开;一旦不用电灯、空调,随手关掉;手机一旦充电完成,立即拔掉充电插头;尽量不要天天更换床单被罩,自带洗漱用品少用一次性洁具。

3、行的方面

在旅游过程中近距离徒步远距离乘坐公共交通的低碳旅游方式,尽量减少乘飞机的此数,自驾时最好拼满一车人实现能效的最大化,合理安排路线,这样做也会增加旅途的乐趣,,减少旅途的碳排放,在尽情享受自然风光的时候也在为低碳做贡献。例如现在流行的背包旅行正是人们在用实际行动推动低碳的发展,也在旅行的过程当中拥有不同于传统旅游的体验和感受。

4、游得方面

旅游者可以尽量选择生态旅游景区和郊外,避开热点或过度开发的旅游目的地,不但可以减少环境的负担,更能找到意想不到的快乐。合理处理在旅游过程中所产生垃圾,途中回收废弃物,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在海洋观光区,避免接触海洋生物,会破坏海洋生态平衡;在不能拍照的场所遵守这种约定以减少对旅游资源不必要的破坏;不在景观上乱刻乱画;保护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等。此外旅游过后所拍的照片尽量不打印,保存电子格式,自带水杯不仅卫生而且减少了矿泉水瓶子的浪费。真正做到出了照片什么都不带走,除了脚印什么都不留下 。

5、购的方面

尽量选购环保产品、选用本地产品、季节产品及包装简单产品,尽量不去购买有过度包装的产品,少买不必要的衣服, 服装在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中,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同时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这样也减少金钱的浪费,尽量自己带环保袋,无论是免费或者收费的塑料袋,都减少使用。现在流行一种以物易物的商品购买方式,其实这是一种现有贸易模式出现之前已有的交易方式,这种方式既减少了物品的闲置也实现了各取所需互蒙其利,这种物物交换以需求决定价值为原则,重在实现物尽其用,符合低碳发展的需求。

6、娱乐的方面

熄灭夜空下通明的灯火,远离你来我往的觥筹交错,去拥抱草地上的暖阳,这就是低碳式狂欢,唤醒我们内心的平和,放下纷扰的情绪,找回自然天成的自己。去一些低碳的娱乐消费场所,或者和自己的同伴举行参与性强的互动项目,这样既沟通了大家的感情,也减少了碳排放。

总之,旅游者应该选择健康的并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旅游方式,这样不仅享受了健康的旅游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创造了健康的环境,这样做也有利于形成低碳旅游的良性循环发展。

减少碳排放方式篇(3)

关键词:低碳旅游业 湖北 对策 试点区

中图分类号:F59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4-0162-02

一、低碳旅游是旅游经济发展的一个契机

低碳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的、以主要依靠燃烧化石燃料等不可再生资源为能源,以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为特征的高碳经济发展方式而言的。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新的经济模式。

低碳旅游是旅游经济发展的一个契机。这是因为:首先,旅游业相对其他行业总的来看具备碳排放较少的优势。旅游业占用的资源很多可以永续利用,由此自然形成碳排放少的突出优势。旅游发展与环境密切相关,而且会促进环境的改善,这就有助于承担我们的碳责任,减少碳债务。通过旅游发展,对其他产业产生良性替代,形成产业补偿,从而达到既节能减排、又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其次,旅游行业也需要降低碳排放。在旅游业的行、游、住、食、娱、购的几个方面都存在过多的碳排放。这也意味着,旅游业有很大的减碳潜力。

二、湖北省旅游业低碳发展的必要性

旅游产业已经成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快速发展的湖北旅游业,必然导致过多的碳排放。湖北旅游业存在减低碳排放的必要性,主要反映在:

1.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具体表现在开发旅游资源时,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全面的科学论证、评估与规划、急功近利,在缺少必要论证与总体规划的条件下,便盲目地进行探索式,粗放式的开发。开发中重开发、轻保护,造成许多不可再生的贵重旅游资源的损害与浪费。而且许多森林植被遭到大规模的破坏,造成植物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减少。

2.旅游企业经营方面。随着湖北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碳的排放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具体体现在:第一,旅游交通中,自驾游的方式带来更多的碳排放。在这几年,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提高,汽车也开始走入寻常百姓家里,湖北省有车族的队伍也在不断地壮大。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己驾车出游。第二,旅游住宿中。旅游住宿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生产经营者为求利益最大化,使用一系列非环保产品。例如,宾馆饭店为客人提供的六种常见的一次性用品,包括牙膏、牙刷、拖鞋、沐浴液、洗头液、梳子等通称“六小件”,它们在生产过程中要耗费大量能源,也就是要增大二氧化碳的排放。第三,旅游餐饮中。现在的旅游餐饮业中,生产经营者为追求最大的利益,在饮食结构中肉食多,素食较少,因而碳排放多。第四,旅游娱乐业中。随着湖北省旅游的快速发展,一些成本低廉获利丰厚的娱乐项目已在湖北省形成一哄而起之势。例如一些游乐场所需要耗费大量的电力来运行。第五,购物或者纪念品生产中。一些零售业中产品的销售,厂商为求吸引顾客眼球,在土特产、纪念品的包装上使用难以降解的材料,在浪费资源的同时对环境产生了污染,同时产生了大量的碳排放。

3.游客方面。由于湖北省人口众多,旅游业发展迅速,而又缺乏规划和管理,国民的生态环保意识较差。风景区内游客乱扔的垃圾废渣、废物剧增。驰名世界的长江三峡、黄鹤楼垃圾随处可见,甚至连原始森林神农架景区,游客也留下了各种饮料袋、包装袋等垃圾。而对这些垃圾的处理,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同时产生碳排放。

三、湖北旅游业低碳化发展一般性对策

为了进一步发展湖北省的低碳旅游,本文提出以下发展对策:

(一)加大低碳经济的宣传力度

尽管低碳经济对湖北旅游业的发展有很大的积极作用,然而很多人依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或者根本不知道如何在旅游中降低碳的排放。这就需要我们做好宣传工作。

1.政府要制定宣传措施。省政府应该制定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出台相关政策,使低碳经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重视。

2.旅游企业应明确宣传的责任。旅游企业应加大关于低碳旅游的宣传,开发低碳旅游产品,让低碳旅游在普通游客中盛行。

3.大众媒体要尽宣传的义务。通过大众媒体的传播,使公众了解和认识低碳生活方式和旅游方式,增加环保心理,强化他们的低碳意识,从而更积极主动地进行低碳生活和低碳旅游。

4.旅游者也要参与到宣传的过程中来。旅游者是旅游全过程的参与主体,在低碳经济背景下,他们对低碳生活方式和旅游方式的理解和实践显得更为重要。只有每个旅游者认识到低碳生活低碳旅游的重要性并积极实践,在旅游过程中自觉行动起来,影响并带动他人,才能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

(二)引导企业建立低碳运营模式

1.创建绿色旅游饭店,推行低碳消费。在饭店规划设计上,突出绿色低碳理念,采用太阳能、生物能、风能、地热等新能源和绿色环保材料、节能新技术;在施工装修过程中,要抓好施工节能管理,节约原材料,科学合理编排施工流程,避免浪费和重复建设;已建成的旅游星级饭店,要开展节水、节电、节气工作,同时减少污染、减少资源消耗,把绿色理念融入饭店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制定节能减排指标,创建绿色旅游饭店。

2.创建低碳景区。景区是游客的目的地。在景区的规划设计上,要保护为先,提倡原生态,不做过度开发;景区设施上不追求奢华,提倡简便、实用、安全、满足消费功能;在施工上崇尚节约、不浪费,选用环保、节能、耐用建材;在景区标识上提倡简单明了,树立低碳消费标识牌;在交通上推行电瓶车、自行车,提倡步行,减少使用化石燃料的交通工具;在景区监管上推行数字化,运用低碳高科技,集视频监控、电子防控、高效应急处理于一体,降低景区管理的碳排放量。通过这些措施的推行,来打造低碳景区。

3.创建低碳旅行社。旅行社推出低碳旅游产品,减少高端豪华旅游产品。提倡组织专列、编排直达线路,减少中转。在旅游行程中,导游要引导游客尽量不使用酒店一次性易耗品和一次性餐具,减少随身携带物品量,减少使用空调,不购买过度包装的旅游产品,垃圾作分类堆放。

4.倡导低碳交通方式。首先,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从三个方面减碳,包括技术性减碳,结构性减碳,制度性减碳,消费者减碳。技术性减碳,主要是利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结构性减碳主要是加强网络的建设,大力发展水运,并且与公路连接成网,来提高运输效率;制度性减碳主要是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上下工夫,比如说制定了道路运营车辆燃油消耗的限制标准。其次,鼓励游客出行减碳,引导游客理性选择出行方式,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自驾车旅游等。

(三)加强省际间和国际间技术合作,共同推进相关产业低碳化发展可持续的消费模式

湖北省旅游业相关产业众多,旅游业在低碳发展进程中,要注重相关产业的低碳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奉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宗旨。旅游管理必须和国际现代化管理接轨,采用国际国内先进的低碳管理模式,采用连锁管理模式,实现各个环节持续管理,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提高湖北省旅游业在国内和国际上的整体竞争力。

四、选择神农架建立“低碳旅游”试点区的建议

湖北发展低碳旅游,可以先确立一个景区做试点。建议选择神农架景区。这是基于神农架的旅游地位提出来的。湖北以“一江两山”(长江,武当山、神农架)为主的自然风光,神农架是其中的主角,也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板块。目前,神农架林区正处在腾飞前的准备期,神农架的生态保护功能逐步显现,生态文化旅游发展走上正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服务环境逐步改善。

在湖北省选择神农架景区作为低碳试点示范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1)食的低碳模式。在神农架景区为客人准备“五低”(低热量、低脂肪、低动物蛋白、低盐、低糖)和“两高”(高维生素、高纤维)的食物,这种饮食方式真正体现了低碳的特色。(2)住的低碳模式。神农架低碳开发可以借鉴九寨沟的模式,在离神农架自然保护区较远的地方建设度假中心,采取集中住宿、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和废弃物的方式,既能使游客更好地体验神农架的美丽风景,又能将游客对神农架自然资源的影响降到最低,保护当地原生态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3)行的低碳模式。在神农架景区限制自驾车通行,沿岸修建旅游专用通道,开通以石油液化气为燃料的绿色观光车,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鼓励和提供低碳旅游交通方式,比如徒步游、骑自行车游等。(4)游的低碳模式。实施“限量旅游”管理,把每日进景区游客限制在一定人数以内,减少对旅游景点的破坏。开发新的低碳旅游项目,比如岩洞探险、民族风情、宗教活动旅游等。(5)购物的低碳模式。旅游购物涉及到纪念品的生产和消费。第一,从纪念品的提供来看,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利用神农架丰富的自然资源,为游客提供神农架当地的土特产、动植物标本等。减少运输环节。第二,从纪念品的生产过程来看,提倡并扶持手工制作、减少机器生产从而降低能耗。第三,从原料来看,鼓励废物再利用和旧物利用。旅游地居民生活过程中,有很多就地取材的生活家具或生活用品,具有地方特色,经加工处理,可变成灵巧、便携、精美的旅游商品,供游客自由选购。第四,从管理上来看,对于不符合碳排放标准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对于在生产过程中碳排放量较大的地方旅游商品,应积极组织技术攻关,降低该类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

参考文献:

[1]鲍健强,苗阳.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经济,2008,(4).

[2]任卫峰.低碳经济与环境金融创新[J].上海经济研究,2008,(3).

[3]高春艳.创建循环经济型城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J].中国环境管理,2004,(4).

[4]姬振海.低碳经济与清洁发展机制[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6).

[5]万先进,吴南.湖北旅游经济发展对策研究[J].湖北大学学报,2007,(1).

减少碳排放方式篇(4)

关键词: 低碳;环保;城市规划;发展视野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城市的建设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但是随着气候变化的影响,碳排放量的的增加已经影响着全球气温的攀升,所以碳的排放与城市的规划息息相关,因而,发展低碳环保的城市规划策略已经逐渐发展为城市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促进城市的减排、节能,从而降低空气污染。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体系,是建立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碳的排放量也逐渐的增加,进行低碳环保的城市规划策略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低碳环保城市的概述

低碳环保的城市其实就是一种比较复杂的低碳经济的发展方式,并且通过改变人们的消费理念和社会经发展形式,从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保障人们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也要做到减少城市发展过程中碳的排放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的环境也在不断的恶化,出现了大气污染、气候变暖等情况,此时,人们对低碳环保理念的发展也逐渐的产生兴趣,受到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的关注,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由于气候变暖很大一部分的可能性是由人们的活动造成的,所以在进行城市规划与建设时,应该大力宣传低碳环保的重要性,促进城市向低碳城市发展的进程。

二、低碳城市与碳的排放

随着城市的发展,全球气温在逐渐的变暖,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全球气温的变化? 这就成为我们研究的关键所在。

从碳的排放源头来看,在人口密集、交通、建筑、工业都发达的城市中,其对碳的使用与排放都是高消耗的,根据统计数据,全球的大城市能源的消耗占全球的75%,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占全球的80%,最终,碳的排放量主要来源于居民生活、城市交通、工业发展三个方面。人为的二氧化碳的排放主要来自交通运输、居家取暖做饭、火力发电、金属冶炼等方面。

从社会发展的方面看,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社会发展的需求,工业化革命的发展导致大量的化石燃料的使用,使得全球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日益的增加,目前,还有持续增加的趋势。

从自然的科学角度看,土地覆盖率与土体利用的变化、太阳的活动强度、海洋的作用等都是导致气候变暖的因素。其中有不少人为的因素的存在,例如,土地的覆盖与使用的变化,尤其是进入工业化的时代后,城市的发展可能是直接导致气候变暖的重要原因之一。

总而言之,城市低碳环保理念的提出已经成为减少碳的排放量的关键所在。为了能更好的应对气候的变暖和能源的危机,研究城市的低碳环保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要努力建立一个低排放、高效率的低碳城市,通过对产业的调整和发展模式的改变,合理、有效的促进低碳城市的发展。低碳城市的发展不仅仅是对未来发展的一种约束,同时也是对快速跨入城市低碳发展模式的契机,从而减少气候的改变,增加经济效益。

三、城市规划中低碳环保理念的应用

1、低碳生活

低碳生活实际上就是指生活中所耗费的能量的减少,进而降低碳的使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并且通过对社会生活时能源与物质的消耗的减少、废弃物与垃圾的减少,实现减排节能的作用,提高低碳城市的发展。崇尚简朴的生活,尽量避免资源的浪费,政府应当鼓励宣传人人都要做到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低碳理念的发展,改变以往的不良习惯,为低碳城市的发展做出一份贡献。

2、低碳交通

(1)想要进行城市交通的低碳应当考虑到交通条件的内部优化。实际上就是对城市的交通进行系统的、完善的规划,并且制定出相应的交通规划,在以节约能源与资源的基础上,尽量做到最大限度的减少碳的排放量。还应当在满足人们的日常交通生活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减少城市的压力。例如,有些城市的做法就是相当可取的,在城市建立基础道路以外,建立相应的快速道路,比如地铁等,同时也要加强公交系统的完善,提高城市交通的高效性,从而减少碳的排放。也要对环保型交通设施研究与探索,增加低碳理念在城市交通建设的使用,增加城市的低碳规划。

(2)做好城市交通规划的外部协调。把城市的交通规划和城市的一些其他政策进行协调,并以交通规划来支持土地的规划,并且把低碳城市的理念深入到规划中。进而进行全方位的对城市交通的发展以及城市现状进行合理的分析,并进行合理的完善。真正做到实现城市交通的减排和节能,到达低碳城市发展的需求; 建立合理的体制进行相应的管理,不断提高人民的综合素质,培养生活居民的低碳交通的意识,形成完善的交通观念,促进低碳城市的发展。

3、低碳产业

产业结构是衡量经济发展与经济整体素质的重要指标,也是决定经济增长方法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能源发展需求的重要成分。从工业结构的方面分析,重工业产生的排放物比较多; 从产业结构分析,服务行业的能源消耗强度相对比较低,而工业的能源消耗强度相对较大。所以要通过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与提高附加值的方法来拉动低碳化的发展。一方面,增大对高耗能产业的控制力度,降低碳的排放量; 另一方面,提高生产方式的创新,以资源节约、循环的经济方式来改变以往的产业经济,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碳的排放,也要把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引入到城市的产业调整中,积极的开展循环型经济的策略,改变固有的产业结构,从而促进低碳城市经济的形成,增加城市的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低碳环保城市的规划是一项巨大的、复杂的工程,其碳的排放、气候的改变都与城市规划息息相关,低碳城市的规划不仅需要优化城市的空间结构、交通规划、土地规划以及新的规划理念,还需要全社的共同努力以及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协调与配合,将低碳城市规划的理论发展起来,进行全方位的发展,实现整个社会碳使用的低碳化,促进低碳环保城市的发展,增强社会经济的发展,减少社会气候的变化。

参考文献

[1]张奎,张宏霞. 低碳环保理念下的城市规划工作要点[J]. 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 29) .

减少碳排放方式篇(5)

一、我国农业碳排放情况

农业碳排放主要源于农地利用、水稻种植和畜牧养殖,其中农地利用主要由生产过程中农资使用和土地翻耕直接或间接产生碳排放,水稻种植主要是通过淹水性稻田产生甲烷,畜牧养殖主要是通过动物肠道发酵和粪便产生甲烷。

表1可见,2000年以来,水稻种植是我国农业生产中最主要的碳排放来源,每年碳排放量均超1亿吨,占农业碳排放总量的比重高于44%,但地位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我国水稻种植面积长期徘徊,部分年份出现下降,导致2000―2012年水稻种植中碳排量年均增长率仅为0.1%。受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农膜、柴油消费快速增长影响,2000―2012年农地利用碳排放量年均增长3.2%,成为农业第二大碳排放来源,2012年农地利用碳排放占总排放量的比例达31.7%,比2000年提高了7.9个百分点。相反,畜牧养殖中牛释放的甲烷量最大,近年来因牛存栏量(数量相对少的奶牛除外)的大幅下降,2000―2012年畜牧养殖碳排放量年均下降0.4%,占农业碳排总量的比例也降低3.8个百分点。

2000―2003年,我国农业碳排总量出现了短暂下降,主要原因是该时期我国水稻种植面积减少和牛养殖数量减少。此后我国农业碳排总量保持了连续增长,2004―2012年年均增长1.6%,2012年达到了27749.7万吨(见表1),未来我国仍面临严峻的农业碳排放增长态势。

二、我国农业低碳发展政策梳理及评价

针对农业碳排放的严峻形势,近十年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低碳农业政策,重点解决农业低碳发展中的资金、市场和技术等难题。

(一)出台综合性低碳农业政策

为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农业部于2011年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15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8%,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10%。借助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广节能高效农业技术来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排放;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农业减排目标落实到位,并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和统计监测体系,完善农业减排政策体系和监管考核机制。

(二)实施一系列专项低碳农业相关政策

从2002年开始,中央开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农业低碳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

第一,支持保护性耕作。从2002年起,中央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专项资金推广保护性耕作,通过技术培训、宣传咨询、作业补贴与样机购置等形式,开展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建设,2009年起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

第二,推进测土配方施肥。2005年起中央财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补助政策,8年累计安排补助资金71亿元,2013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农民“按方施肥”。

第三,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2006年起中央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试点工作。2012年中央投入8亿元,通过技术物资补贴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减少化肥使用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第四,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及其污染防治。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有助于减少粪便处理中甲烷气体排放。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支持全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 2009年起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等7省区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施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补助草原生态保护。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36亿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2年该资金增加到150亿元,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六,鼓励绿色信贷。2012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绿色信贷指引》,对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和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和绿色制造以及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

第七,支持农机节能减排。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机工业发展政策》,以财政性资金为导向,借助信贷扶持、税收优惠、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进口支持等手段,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农用动力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种肥药精准施用装备、农作物秸秆和牧草饲料储运机械、新型节水灌溉等装备。

(三)政策局部效果开始显现,总体效果尚不明显

目前,经过一系列农业低碳发展政策的实施,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农业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局部效果开始显现。凭借保护性耕作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政策,低碳耕作和施肥方式的生产面积持续增加,为农业节能降耗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12年,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全国累计减少不合理施肥850多万吨,相当于减少二化碳排放量5730万吨。通过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项目区田间地头秸秆焚烧现象显著减少,化肥亩均使用量也出现了下降。借助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粪污得到规模化规范处理。依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主要草原牧区省(区)草场生态环境加剧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了遏制。然而,农业温室气体排放规模并没有随着低碳农业政策的实施而出现下降。2005年之后,集中出台了一系列低碳农业政策,但是2005―2012年农业碳排放量年增长率仍达1.1%,而2003年前的农业碳排总量的下降也主要源于水稻种植规模下降和牲畜养殖规模的下降,与低碳农业政策关系不大。

三、我国低碳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与问题

(一)低碳农业发展与国家粮食安全之间存在两难选择

低碳农业发展方向与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之间存在矛盾,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挑战。由于水稻生产和农地利用是我国农业碳排放的最大来源,而人口的持续增长和偏向高蛋白质的消费结构变化,使得口粮和饲料粮种植面积很难大规模压缩,一旦大规模应用低碳农业生产方式,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的目标。基于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考虑,当前农业政策的低碳化倾向较为保守,政策实施力度和效果受到制约。

(二)石油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与节能减排目标冲突

农资和农业机械的大规模应用与农业低碳发展之间存在矛盾。我国中西部地区更偏重于农机应用和推广,对农机减排考虑不足,农用柴油使用量上升空间很大。同时,我国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农膜等超常使用在保障粮食持续增产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农资浪费和环境污染,引发了农业生产中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快速增长。虽然近年来测土配方施肥在减少化肥过度使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企业参与积极性仍有待提高,对农业节能减排更为有效的精准施肥施药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

(三)低碳农业的制度和政策不完善

发展低碳农业非常契合节能减排需要,但是当前低碳农业口号性意味浓厚,缺乏促进低碳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针对性还有待加强。同时,已有政策比较分散,农业部、发改委、工信部、银监会等多个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不少支持低碳农业的政策还缺乏准确的事后评估和监管,加以政策投向面太广或指向不明,导致效果评价难以进行。

(四)不成熟的配套制约金融工具发挥作用

因为缺乏农业碳排放评估等配套措施,农业减排效果不能准确量化,不仅无法对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活动提供合适的补贴,也因为标的物缺乏,制约绿色农业金融发展。而且,因为政策侧重点主要集中在工业节能环保项目上,涉农优惠贷款数量有限,当前实施的绿色信贷政策还没有真正对低碳农业发挥积极作用。

四、推进我国农业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前提,稳步推广低碳农业生产方式

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发展低碳农业的前提,遵循“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方针,形成低碳农业未来发展良好预期。近期重在宣传低碳农业理念,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组织参与低碳农业知识宣传和技术推广,重点推广有助于增产降耗的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施药等低碳农业技术。远期可借鉴欧洲和日本经验,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出台专门的低碳农业生产规范,制定不同层级低碳农业生产规范奖励办法,通过直补方式,奖补满足条件的农户。

(二)以石油农业减排为重点,创新农业补贴新机制

将农机补贴与碳排放水平相挂钩。参照美国经验,划分农机碳排放国家标准,鼓励低碳农机技术研发立项,鼓励进口低排放农机。分区域差异化实施低排放农机补贴政策,对于东部、东北等一些农机使用相对饱和地区,只对低排放农机发放农机补贴;对于中、西部等农业机械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地区,制定不同碳排放标准农机等级补贴办法,低排放农机享受更高额度的补贴标准。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政策中,完善企业参与机制,制定配方肥专门标准,取消配方肥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精准施肥施药设备和技术研发予以财政扶持,鼓励社会资本从事精准施肥施药技术推广。

(三)以农业低碳化发展为战略,推进低碳农业立法建制工作

尽快确立低碳农业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维度,提高低碳农业战略定位,将农业低碳发展列入立法议程,明确未来农业温室气体总体减排目标,以法律形式建立农业减排硬约束。建立农业减排目标责任制,按各地情况分解落实减排目标,为未来逐步建立农业碳汇交易奠定基础。制定农业低碳发展规划,整合现有农业低碳发展政策,形成支持农业低碳发展资金池,切实降低广大农户参与农业低碳发展的成本。开展农业碳排放统计测量工作,建立覆盖面广的农产品碳足迹及标签评估监测体系,以量化指标评估考核各项低碳农业政策实施效果。

(四)以完善配套服务为推手,构建低碳农业金融服务体系

减少碳排放方式篇(6)

[关键词]二氧化碳排放税;会计处理;会计披露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26-0085-02

1 碳税的提出

碳税,顾名思义,即对于二氧化碳的排放所征收的税。它是根据产品加工过程所排放碳的多少收取的一种环境税。在现实操作中也常常采用能源税的形式,直接提高燃料最终用户支付的价格,碳税能够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消耗,遏制环境恶化,调整资源配置,弥补我国环境税的缺位。

当然,如果将碳税放到一个更广的层面上来看,碳关税也属于碳税其中的一种特殊形式。而在本文则不予详细阐述。

2 征收碳税的动因

(1)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现实情况。我国是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仅次于美国,是全球温室气体第二大排放国家,并且,根据资料显示,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大的势头非常强劲,当然,这种结果与我国严重依赖煤炭,能效水平低有密切的联系。我国的能源安全问题同样隐患不断。征收碳税,提高了化石能源使用者的负担,提高化石能源的产品价格,促使企业一方面提高能源利用率,尽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另一方面千方百计地开发和使用可再生能源,调整资源配置。这无疑有利于缓解我国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从根本上转变现阶段不良的结构和方式。

(2)相对于其他缓解温室效应的方法,碳税是一种相对来说简洁、低成本的方法。它可以比管制手段成本更低却同样能达到环境政策目标的方式,与总量控制与排放贸易等市场竞争为基础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不同,增收碳税只需增加额外的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即可。同时碳税也能够对消除污染和技术创新给予不断的刺激。

(3)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是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寻求快速增长,可持续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是极快的,然而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我国的粗放式发展,经济、结构不合理势必会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重大障碍。二氧化碳排放税的征收,可以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促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税收专款专用,建立国家专项基金,专门用于研究如何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及节省新能源。这种企业和国家两方共同努力地技术创新,会促使我国进行全方位的资源配置的优化,进而促使产业结构调整,使我国经济由粗放式发展转向集约式发展。

(4)美国等发达国家视低碳经济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合理合法的构建贸易壁垒将对我国的出口带来巨大的影响。我国所出口的产品大多为低端产品,含碳量相对较高,一旦美国等发达国家借碳关税知名阻碍我国高碳工业产品进入,那么势必会给我国的出口带来巨大的冲击。在此状况下,与其让美国等发达国家征收我国的碳关税,不如我国自己先征收碳税,所得税收补贴企业,以达到改变企业结构,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5)1997年,各国在日本京都通过了世界上以法律约束力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条约《京都议定书》,它引发了低碳经济,并催生了国际碳交易,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二氧化碳排放税的征收,既可以有效地降低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可以通过碳交易,增加企业的经济收入。

3 征收碳税的方式

(1)征税对象: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但由于二氧化碳是由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因此,征税对象可以看做是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

(2)征税范围: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

(3)计税方式:二氧化碳排放税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税率。

第一,课税数量的确定:在实际生活中,有三种确定课税数量的方式,分别为,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以企业的生产产量作为计税依据,以销售收入作为计税依据。比较而言,二氧化碳排放税的征收应该采用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即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维持或增加产出的情况下,只要减少排放量就可以减轻税负,有利于刺激企业引进或改良减排设备,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如果以生产产量作为计税依据,企业有可能会通过减少产量进而减少税负,这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又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二氧化碳排放的数量是与生产的污染产品或消费的数量有关,与价格无关,因此以销售收入作为计税依据显然不合理,但是,以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也同样面临着技术上的困难,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实际上是难以确定的,这就需要根据企业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来科学的估算排放量,进而支付税收。当然,有些专家认为,以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忽略了自然界对于二氧化碳的自清能力,在笔者认为,自然界的自清能力是有限度的,而在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的同时还要考虑自然界的自清能力,显然需要复杂的计算和研究,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实践性差。

第二,税率的确定:以标准——定价为最基本的方法,综合考虑已经采用的各项政策,根据我国国情来确定适合我国的税率,并根据实施的效果逐渐调整,最终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二氧化碳排放税的征收采用定额税的方式,由于技术上对二氧化碳排放量难以控制,因此实际上是对煤、石油、天然气等气体燃料按碳含量制定税率。

(4)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国家对生产者改进技术和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损耗所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而在笔者认为,进行税收优惠政策有其弊端,会给企业合理缴纳碳税带来负面的影响,例如,企业会想方设法得到税收优惠,会有投机取巧的现象产生,同时也有可能导致偷税漏税的情况发生,如果政府真的要鼓励企业改进技术,发掘新能源,给予企业额外的奖励则更加有效。这既可以刺激企业提高环保意识,研究开发新能源,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减免税收的程序,进而减少出现相关的偷税漏税。

4 碳税相关会计处理与披露

碳税的开征,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债务构成和损益的改变,从而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因此会计上的核算处理是必不可少的。

(1)涉及科目:应缴税费,设立二级明细科目——应缴环境税,再设立三级明细科目——应缴二氧化碳排放税,制造费用。

(2)会计处理: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缴税费——应缴环境税(二氧化碳排放税)。

实际缴纳时,借记应缴税费——应缴环境税(二氧化碳排放税)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最终结转时,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3)会计记账方法,填制和审核凭证的方法以及登记账簿的方法,与一般财务会计基本一致。

(4)在财务报告中的披露:因为有二氧化碳排放税这一个新项目的出现,而会计信息又有多样性,因此需要在传统的财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披露。此披露在原有的会计报告模式中进行补充调整,其内容主要体现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

第一,会计报表附注中的相关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了方便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等所做解释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基于会计报表的基本形式,碳税在各报表中并未进行详尽的说明,因此,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则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可以以价值量为基础,以数字为形式予以披露,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单纯用文字不足以体现其相关信息的,应该以文字的方式进行详细的说明。文字说明具体可包括碳税的征收范围,计税标准,税率的选择,以及生产成本中碳税所占比重,碳税的征收对企业利润的影响等,对于企业如何改进其生产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排放二氧化碳也可以进行披露。

第二,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的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是指通过运用会计特有的方法和技术,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利害关系人反映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的情况,以及由此引发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等信息的过程。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对二氧化碳排放税进行披露的同时,也应该在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进行披露。披露内容不应该只包括企业对二氧化碳的排放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同时也应该包含其排出的二氧化碳量对社会的不利影响以及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这方面的披露,不仅要采取文字叙述的介绍,还要通过运用具体的会计方法加以量化披露。

5 结 论

我国“十二五”规划指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中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而要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低碳经济的路子,就需要国家运用各种政策,税收政策可以说是锐不可当的一把利剑。对于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税的征收,我们希望,它可以成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切入点,使我国在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上越走越顺利,越走越远。

参考文献:

[1]邢继俊,赵刚.低碳经济报告[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

减少碳排放方式篇(7)

(许昌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河南 许昌 461000)

摘 要:全球变暖与环境污染日益引起来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并引起理论界的探索研究。采用IPCC计算方法,对中国碳排放量进行估算,并定量研究了碳排放量与GDP,碳排放强度与能源消费结构、环境治理水平的关系。研究表明,碳排放量与GDP显著正相关,碳排放强度与环境治理水平显著负相关,最后,从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等角度提出促进中国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

关键词 :碳排放数据;碳排放强度;环境治理

中图分类号:X78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6.021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基于CGE模型的我国低碳发展政策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2YJA790214);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科研究“三重”重大专项“新常态下河南省产业经济发展的机遇、挑战和对策”(项目编号:2014-SZZD-07)

收稿日期:2014-12-26

0 引言

根据联合国(NGO)世界和平基金会世界低碳环保联盟总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碳排放量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家,但人均碳排放却远远低于美国。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现在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阶段内,对于能源消费数量庞大,而且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然而,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益引起世界关注以及国内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现象引起人民关注,减少二氧化碳等废弃物排放,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已经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2009年中国在哥本哈根举行的全球气候大会中作出庄严承诺“到2020年,中国每单位GDP中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首先要明确影响二氧化碳产生的因素,较为经济、准确地获得二氧化碳排放数据。本文将估算中国碳排放数据,为低成本、高质量获取二氧化碳排放数据以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提供参考依据。

国内外有关估算碳排放数据的方法的研究主要有,Druckman等采用类多维区域投入产出模型,结果显示英国碳排放量与收入水平、居所、职位和家庭组成有关;Ramakrishnan应用DEA方法研究了了GDP、能源消费、碳排放三者之间的联系;Ugur Soytas运用VAR 模型研究了美国能源消耗、GDP与碳排放量之间的因果关系。魏楚通过研究发现GDP增长与能源利用效率对碳排放影响较大;许士春采用LMDI加和分解法得出我国碳排放的最大驱动因素经济产出效应而最大的抑制因素为产业结构效应的结论;赵敏利用IPCC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估算出上海居民城市交通碳排放数据,并分析了碳排放强度;叶震参考了RAS双向平衡方法,利用投入产出表,估算出我国1995-2009年数据。现有文献研究结果表明,碳排放量与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技术以及能源消费结构有重要的关系,然而现有研究方法有些过于复杂,所需要的参数较多,结果未必更真实接近真实碳排放量。

1 碳排放数据的估算方法

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估算方法多种多样,常见的有如投入产出法、碳足迹计算器法、IPPC计算法等。IPCC 计算碳排放的方法是联合国气候变化委员会提出的,为世界通用的计算方法,IPCC的评估报告阐明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来源主要为人工排放,而人工排放的途径主要来源能源消费。尽管各国减排技术或资源禀赋存在诸多差异,但是这种方法依然可以通过变换相应参数进行调整,这种方法为研究者提供了所需要的各种能源的参数以及排放因子的缺省值,计算十分简单。

采用IPCC碳排放计算指南中的计算方法,假设各类能源的碳排放系数为固定数值,将其结合能源消费数据:

式(1)中,A为通过能源消费向空气中排放的碳排放总量;Bi为能源i消费量; i为能源种类;i=1,2,3,估算的是由煤、石油、天然气三种能源产生的二氧化碳量;Ci为能源i的碳排放系数。

上述IPCC碳排放计算方法在连续进行时间序列数据估算时存在一个缺陷,即如果选定基年的碳排放系数,那么基年以后年份同样选择相同的碳排放系数,则明显没考虑废弃物循环利用和综合治理的因素,因为随着人类环境保护意识水平的提高,循环利用或综合利用产生的二氧化碳等废弃物的力度也在加大。但是很难获得二氧化碳回收等方面的数据,因此,选择“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这一指标修正碳排放系数。

取某一种能源基年的碳排放系数为Ci1,基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值为,则基年以后任一年份碳排放系数为:

本文选择2000年为基年,利用以上公式估算中国2000-2012年碳排放总量(文中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GDP以2012年价格计算,估算结果如表1和图1。

从表1和图1中可以看出,中国碳排放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在总体增长的趋势中,出现几次阶段性下降现象,主要原因不是能源消费总量下降,而是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上升。中国碳排放量主要由煤炭产生,而石油和天然气所产生的二氧化碳较少,这主要是因为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所占比重较大,而其他所占比重较小,产生单位热量煤炭排放的二氧化碳多。碳排放强度的变化趋势见图2。

碳排放强度是单位GDP的碳排放量,其大小直接反映了经济发展对环境影响的大小。从图2可以看出,碳排放强度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这表明中国在节能减排上取得的成效,然而应该认识到中国碳排放强度依然较高,而且最近几年下降速度变慢。

2 碳排放量与GDP关系

中国经济正在处于高速发展之中,能源消费结构和环境治理水平也在不断变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依赖于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促进了碳排放量的增长,而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和环境治理水平提高又减少了碳排放量。因此,有必要研究碳排放量与GDP关系以及碳排放强度与能源消费结构、环境治理水平的关系。

为解释变量,以2012年不变价格计算,碳排放量被为被解释变量,模型中参数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估计,则中国二氧化碳碳排放量与的线性回归模型如下:

用2000-2012年时间序列数据估计模型中的参数,则2000-2012年中国二氧化碳碳排放量与的关系为:

从上述建立的一次线性回归模型各参数可以看出,GDP对碳排放量显著,回归系数显示为正值,表明中国GDP显著正向影响碳排放量,随着GDP增长,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将与之同步增长的趋势,并且GDP每增加1亿元,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0.24万t。由于GDP增长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呈长期的单调递增关系,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将面临着更多更大的减排压力。

用CI表示碳排放强度,f1、f2分别代表煤炭、石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用表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2000-2012年,中国碳排放强度能源利用结构以及环境治理水平的回归如下:

括号中数据为相应参数的t检验值,1%显著。

碳排放强度和煤炭、石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变化的正向关系说明,煤炭、石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的提高都会使碳排放强度增加,但是从回归结果来看,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1%要比石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1%促进碳排放强度增加得快一些,因此,从这个角度可以说,提高石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有利于降低碳排放强度。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符号为负,表明环境治理水平能显著降低碳排放强度,系数的绝对值较大,表明在中国提高环境污染治理将会显著降低碳排放强度。

3 促进中国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

3.1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全社会参与低碳发展的局面

要把加快低碳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中国由于经济发展引起的过多碳排放量面临的国际减排压力,以及由于大量碳排放量引起的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问题,要明确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在碳排放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要牢固确立低碳发展意识,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保护环境等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重要发展理念。要区别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部分内容,经济发展不仅有经济总量的增加,更需要有经济效益、环境治理以及人民水平的提高。中国要避免走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就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低碳发展。

3.2 优化产业结构

当前中国产业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第二产业比重较大,第三产业比重较小,由于不同产业生产相同价值的产品其消耗的能源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生产等值产品第二产业消耗的能源最多,排放的二氧化碳也最多,第三产业消耗的能源最少,排放的二氧化碳也最少。中国要想完成在哥本哈根举行的全球气候大会中作出的承诺,就必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力争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使碳排放总量最少。

3.3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碳排放强度与能源利用结构显著相关,一般来说,产生等热煤碳排放的二氧化碳最多,石油次之,天然气最少,而清洁能源排放更少。长期以来,中国能源消费结构形成以煤炭为主,清洁能源较少的局面,在一定程度造成了碳排放量的快速增加。因此,要加大对风能、核能、水电等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不断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另外,开发新的清洁能源在改善国内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碳排放量的同时,又可以显著促进经济增长。

3.4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中国碳排放量的增加,影响因素很多,由前面研究可以看出环境治理能显著降低碳排放强度。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一直较低,而且其值一直难以稳定,处于不断变化中。当前,中国面临诸多问题,其中大部分问题都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力度不够相关,因此,有必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可以逐步引入碳税制度。碳税可以迫使企业因为沉重的税收而放弃碳排放量较多的一些产品生产,从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它是最具有市场效率的减少碳排放的经济政策手段之一。

3.5 增加碳汇

减少二氧化碳除了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外,还应该尽量吸收已经排放的二氧化碳。碳汇的目的就是从大气中除去二氧化碳的一些方法过程、活动以及机制,主要依靠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陆地生态系统中森林是最大的碳库,通过树木和花草等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制造出氧气并向外排出,这样会降低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减缓气候变暖的效果。当前,中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较低,需要继续增加森林面积。中国是能源消费大国,排放的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十分庞大,要想保证空气质量,减缓二氧化碳对气候的影响,需要扩大森林面积来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另外,国土的绿化会使国家的形象得到大幅提升,吸引更多的游客来旅游观光,不仅有利于降低二氧化碳,同时也可以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Angela Druckman. The Carbon Footprint of UK Households 1990-2004[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9(68)

2 Ramakrishnan. Factor Efficiency Perspectiveto the Relationships among World GDP, Energy Consumption and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J]. 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 Social Change, 2006(73)

3 Ugur Soytas. Energy Consumption, income, and Carbon Emissions in the United State[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7(62)

4 蒋金荷.中国碳排放量测算及影响因素分析[J].资源科学,2011(4)

5 许士春,习蓉,何正霞.中国能源消耗碳排放的影响因素分析及政策启示[J].资源科学,2012(1)

6 赵敏.上海市居民出行方式与城市交通CO2排放及减排对策[J].环境科学研究,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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