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02 16:18:12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篇(1)

巨灾给世界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据Sigma的初步估计,过去40年,全球自然灾害造成的总经济损失占全球GDP的比例从1975~1984年期间的0.09%增长到2005~2014年间的0.27%。2016年,全球因自然灾害与人为灾难导致的经济损失总额至少达到1580亿美元,明显高于2015年的损失额940亿美元,略低于10年均值1750亿美元,地震和洪水等自然灾害是导致损失的主要原因。与此同时,瑞士再保险的自然灾害风险模型MultiSNAP分析表明,在绝对数值方面,美国、日本和中国面临的自然巨灾风险敞口最大。地震风险是造成美国和日本预期损失的主要灾害,而洪水风险则占中国预期损失的近一半。

中国是全球自然灾害风险

最高的国家之一

中国地域辽阔、地理环境复杂、气候稳定性差、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的类型多、发生频率高,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整体来看,中国气象灾害,包括洪涝、台风、干旱等发生最为频繁,也是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最大的灾害类型。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有统计的相关数据观察中国2005~2015年地质灾害、地震、海洋灾害和森林火灾发生的平均情况,可以看到,发生次数最多的灾害是各类地质灾害,每年发生25354次,造成1136人次的人员伤亡和46.29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地震年均发生次数最少,但破坏力最强,例如2008年的汶川地震,死亡人数87150人(包括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450多亿元。

中国科学院的刘毅、杨宇两位学者曾对中国历史上重大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特征做过研究,发现从自然灾害发生频率的空间格局来看,自然灾害发生次数最多的区域集中在华北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江南丘陵地区,而东北平原、内蒙古高原、西北内陆地区发生较少。重大飓风灾害主要发生在东南沿海,水灾主要发生在中下游平原及河套地区。西部地区是世界上大陆地震最活跃、最强烈和最密集的地区。环太平洋地震带对我国台湾及其附近海域影响最大。西南地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区,其中藏、滇是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灾害最为严重的省区。其中,人为因素的影响非常严重,一方面是因人类的过度开发使一些坡地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现象加剧;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泥石流经常发生区域的人口和财产不断增加。可以看出,中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与中东部经济社会发达地区相叠加,这使得灾害风险防范任务非常艰巨。此外,从时间维度上看,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发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几率还将增大,灾害风险进一步升高。

国内外巨灾救助体系

为帮助受灾地区重建生产、提高防御灾害的能力,大多数国家政府都设立了制度化的灾害救助体系。根据国家海洋局的一项研究,美国、日本属于自然灾害高发的国家,其灾害救助体系相对比较完善。

在美国,洪灾、风暴潮、海啸等自然灾害频发,为了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美国联邦、州和地方各级政府在灾害救助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完备的政策体系是基础。1950年,美国政府出台了《联邦灾害救援法》,规定了联邦政府的职责;1974年国会通过了《灾害救助和紧急援助法》(又称《斯坦福法案》),该法案于1988年修订后正式形成了目前的灾害应急系统;此外,还有专项救灾法案,如1968年的《国家洪水保险法》、1977年的《地震救灾法》等。其次,一体化的救灾协调机构是保障。1979年,美国政府创设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统合政、军、警、消防、医疗、民间组织及市民等一体化指挥、调度的机构,即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FEMA),它能蚨员一切资源,包括28个联邦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如美国红十字会)进行有效的防灾减灾。第三,政府支持的自然灾害保险是驱动力。为提高民众保险风险意识、减轻政府救灾压力,美国国会于1968年通过《全国洪水保险法》,又于1969年制定《全国洪水保险计划》,设立了国家洪水保险基金,提供洪水保险服务。各州政府也根据辖区灾害特点建立了灾害保险机制,比如佛罗里达飓风巨灾基金、加州地震保险和公平计划等。

日本是世界上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最多的国家之一。在长期与自然灾害的抗争中,建立了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综合应对体系。首先,拥有齐全的防灾救灾法律。日本关于防灾、减灾以及紧急状态等的法律法规约200多部,主要分为基本法、灾害预防和防灾规划法、灾害应急法、灾后重建和恢复法、灾害管理组织法等五大类,如《灾害对策基本法》、《灾害救助法》、《海洋与日本:21世纪海洋政策建议》、《备荒储备法》等。第二,设立了统一有效的灾害救助机构。2001年,日本内阁府成为国家灾害管理的行政机构,负责防灾救灾基本政策和防灾救灾计划的制订,协调各省、厅的活动以及巨灾响应。此外,为了推进综合防灾救灾措施,日本成立了中央防灾会议作为最高防灾决策机构。第三,形成了多方参与的救助体制。在发生重大灾害时,除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救灾资金、社会各界捐款救助外,日本的金融机构也会有一些救济措施,如临时缓缴按揭贷款、减少贷款利息等。此外,人们只要参加了救助保险,就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金,在重建过程中的负担将会大为减轻。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篇(2)

关键词:自然灾害;资金投入;财税优惠

我国是世界上发生自然灾害较多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大。就2008年而言,我国经历两次严重的自然灾害。1月25日,我国南方遭遇数十年不遇的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公路、铁路、电力大规模受损,10个省区3000多万人受灾,直接损失1516.5亿元;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地震,造成房屋大面积倒塌,数十万人伤亡。在自然灾害发生之际,政府加紧建造防灾设施,消除灾害发生的隐患,采取各种手段,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经济和社会发展。其中,建立应对自然灾害的财税政策是今后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

一、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财税政策现状

就财政政策而言,国家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的形式给予灾区支持。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看,中央政府也一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救灾工作。如,1950年到1966年,中央用于救灾投入共计55.08亿元,而在此期间,中央财政收入每年只有300亿元左右。从近年看,中央对地方救灾工作的补助范围得到扩展,包括灾民生活救济经费、卫生救灾经费、防汛抗旱经费、汛前应急度汛经费、水毁道路补助经费、文教行政救灾补助经费、农业救灾经费和恢复重建补助经费等。随着补助范围的扩大,中央救灾资金的投入也相应增加。

从我国现行税收的法律法规看,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分散于各税种的税收优惠中。如,《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免税。《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定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已完税的车船因地震灾害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自报废、灭失月份起至本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2008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规定,个体户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减征幅度和期限由受灾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受灾地区个人取得的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将其所得向灾区的捐赠,按照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外国政府、民间团体、企业、个人等向我国境内受灾地区捐赠的物资,包括食品、生活必需品、药品、抢救工具等,免征进口环节税。

从这些税收优惠可看出,税收优惠主要是以减免税和捐赠扣除为主,其他方式较少。而税收优惠的方式很多,包括税率、退税、亏损弥补、投资抵免等。可见,现行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处理方式还不够完善。此外,当前税收政策对防灾救灾先进技术和物资设备的支持力度不大,没有专门的用于防灾救灾的技术、产品和工艺的优惠政策。从我国现行的税收程序法看,税收征管的相关措施也不尽完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延期办理。但一般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目前在要求企业提供的延期申报资料中,没有关于自然灾害种类及相关信号级别的认定材料。对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的自然灾害也没有统一的税收服务操作规定,只能按个别企业特殊情况来处理。此外,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企业的发票、账簿、税控机等纳税资料和物品也可能同时遭受损失或丢失。对此类问题,相关部门也应有应对措施。

二、日本应对自然灾害的财税政策

日本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强地震、强台风、暴雪、海啸等灾害时有发生。面对频发的自然灾害,日本抗灾政策较为完善。日本应对自然灾害的政府资金投入体系是一种分项投入、分部门管理、专款专用的体系,这就使投入的资金有具体的管理部门及明确的使用方向,从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减轻灾民重建时的负担,政府还根据《灾害减免法》,不同程度地减免灾民的所得税和固定资产税等其他赋税。此外,日本金融机构也出台一些救济措施,如临时缓缴按揭贷款、减少贷款利息等来减轻灾民负担。除政府投入外,作为国家财政支持的地震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地震灾后重建、帮助灾民尽快恢复生活和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日本自1966年起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地震保险制度,人们只要参加地震保险,就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金,这大大减轻了灾民在重建过程中的经济负担。现阶段日本的地震保险为非强制性购买,民众可根据自己对灾害保险的认识和对本地区的地震危险性等进行综合判断后,考虑是否购买地震保险。总之,日本民众的地震保险意识较高,全国地震保险平均参保率约达20%。

三、建立和完善应对自然灾害财税政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救灾财政资金的投入和管理。救灾工作从根本上讲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这项任务,各种抗灾救灾的资金投入均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应加大灾前主动性投资的比例,包括对各种已建工程的维护和改善。在救灾投入政策方面,应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政策,采取小灾由地方各级政府承担、大灾巨灾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中央政府负担大头)的方式,并将减灾投资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中。此外,要建立封闭运行、实体下拨、反应快速的救灾资金拨付制度,避免拖欠、挤占、挪用和截留救灾资金现象发生,确保救灾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及时性。目前,辽宁省在救灾资金管理和拨付方面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开设专门的救灾资金账号,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拨付的管理办法。救灾资金在专户里完全封闭运行,拨付速度大大加快,彻底解决了到位不及时、基层变现困难等问题。同时,还要强化专项救灾资金的审计工作,防止和避免救灾资金使用中的腐败行为,追究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救灾活动中的渎职和失职行为,提高政府“事权行使”和“财权运作”的责任性,保障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质量。此外,还可通过加大灾区的财政补贴、转移支付和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支持银行向灾区重建项目提供低息贷款等。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篇(3)

一、巨灾风险的基本概念

巨灾风险是指在未来可能对人类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失非常巨大的风险。

巨灾风险作为一种极为特殊的风险,国际保险界对巨灾风险没有统一定义。 美国保险服务局(ISO)财产理赔部按照本国实际情况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巨灾风险进行定义和划分。在1983年前巨灾风险为超过100万美元的被保险损失,1985年增加为500万美元,1997年将巨灾风险定义为导致财产直接保险损失超过250,000万美元并影响到大范围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风险。

瑞士再保险公司将巨灾风险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祸,自然灾害主要是指如地震、洪水、飓风、风暴等自然发生的并引起巨大经济损失的自然事件。人为灾祸是指与人类活动或与技术提高有关的巨大损失事件,如核泄漏、航天飞机失事、恐怖主义活动等。

二、对付巨灾风险的方法

(一)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指有意识地回避某种特定风险的行为,风险规避是最彻底的风险管理方法。

我们可以通过风险规避方法来对付巨灾风险的人为风险,比如中国能源企业集团打算在威海建立核电站,这样会使威海面领着核泄漏的风险,我们采用的风险规避方法就是取消建立核电站的项目,从而使威海脱离所面临的核泄漏风险。

风险规避可以使得风险降为零,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比如自然灾害,这些风险不受人的因素的影响,这些风险是不可以规避的。即使可以使用风险规避的方法,但是规避风险的同时往往会有经济的损失,有时考虑到经济问题,风险规避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在威海建立核电站会解决威海地区的能源紧张问题,带来的经济利润是巨大的,考虑到经济的问题,还是有可能建立核电站的。

(二)损失控制。损失控制是指通过降低损失频率或者减少损失程度来减少期望损失成本的行为。一般地,降低损失频率称为损失预防,减少损失程度称为损失减少。我们可以通过损失预防和损失控制来降低巨灾风险带来的危害。

1、损失预防。对于人为灾祸,可以通过一些损失预防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这往往是一些技术问题。比如,应对恐怖袭击风险,这就需要国家安全部门对进行安全监控。美国“9.11”事件的发生也许是可以避免的,在“9.11”事件发生之前,已经存在一些信号是可以发现这种恐怖袭击风险的。在19个飞机劫持者中,有一些人在入境文件不完备的情况下竟然也能够进入美国。在袭击的当天,一些人因为行动可疑而被挡住后,最后还是通过了安全检查,登上了飞机,其中两名劫持者已经列在政府恐怖主义者监视的名单上,但因为联邦航空管理局和航空公司并不知情,所以他们准许上了飞机。

如果进行积极的损失预防,一些人为灾祸发生的可能性是可以降低的。

2、损失控制。风险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风险一旦发生,我们可以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程度。常用的损失减少方法包括:

(1)抢救。风险一旦发生后,可以进行紧急抢救,以减少损失,比如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由于我们国家积极调动人力、物力进行抢救,使无数生命得到保障。

(2)灾难计划和紧急事件计划。这类计划一般也称为预案,即事先想像出事故发生后的情况,然后对所有的行动进行部署。预案一般在事先都要进行培训或演练,以便真正实施时能够迅速到位。比如,对地震这种巨灾风险可以事先建立防震预案,一旦发生地震,人们可以有章可循地采取有效措施来减少伤亡。

(三)巨灾保险。保险是通过财务的方法转移风险,保险本身不能改变风险的大小,但是一旦发生风险后,通过保险的补偿功能可以使被保险人在财务上获得补偿,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来说,这样可以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一般的风险是可以通过保险转移的,比如火灾、爆炸、洪水风险,保险公司是可以承保的。但是,巨灾保险往往是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

1、巨灾保险不满足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1)经济上具有可行性。这要求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小,损失的严重程度很大,只有在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到足以使这个承担损失的人感到无法承受时,这样将这种风险投保才是经济的。巨灾风险投保是经济的,但是由于巨灾风险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非常巨大,所以往往保费比较高,对许多人来说经济负担是很重的。

(2)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任何一个可保的风险,通常需要有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存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大数法则所揭示的规律来;保险公司也才能根据以往的资料,计算出正确的损失概率,合理收取保费。但是,巨灾保险相对来说,大量的风险标的的独立性往往是不满足的,因为一次巨灾风险导致的损失标的的相关性是很大的。

(3)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确定的。如果一种风险是可以承保的,它的预期损失必须是能够计算的。预期损失的计算依赖于损失的概率分布,所以概率分布要求是可以确定的。而巨灾风险的损失数据往往不是很充分,损失的概率分布是比较难以预测的。

(4)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

(5)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巨灾风险是满足(4)和(5)两条的。

(6)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

以上是从可保风险理想条件的六个方面对巨灾风险进行分析,由于巨灾风险不满足保险公司的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所以巨灾保险产品是很少的。

2、巨灾保险产品设计的可能性。针对巨灾风险,保险公司一般都将这些风险作为除外责任的,也就是保险公司不对巨灾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承担。为什么呢?一是因为产品设计问题;二是巨灾风险一旦发生,保险公司将面临巨额赔付,也许由于一次巨灾风险就会使一个保险公司破产。往往由于一些特别大的巨灾风险会影响到整个保险,所以在我们国家,巨灾保险产品是很少的。但是,随着金融创新技术的发展,全社会承担风险机制的形成,保险公司承保的巨灾风险是可以转移的。所以,通过保险来转移巨灾风险,我们首先要看巨灾保险产品的开发可能性。

巨灾风险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就是有完善的关于巨灾风险的统计资料,我们必须整合分布在保险业和气象局、水利局、测绘局、地震局、农业部、统计局等各部委的基础数据,在全国形成大尺度的风险区划,评估风险等级。只有这一工作完成了,保险公司才能设计产品,厘定费率。近年来,我国灾害学的蓬勃发展,为我国处理巨灾性质保险业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风险评估基础。我国巨灾保险方面的研究始于1986年,从自然科学领域出发,以地震保险为代表,中国保险研究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国家地震局和国家科委等多部门共同分析我国地震灾害损失分布情况,估计了地震灾害最大可能损失,提出了几种地震保险方案,绘制了我国地震保险纯费率图,构建了地震风险管理系统保险模型框架等。这些都得益于十多年来我国灾害学的发展与进步,特别是灾害风险评估理论与技术的发展和创新,只有有了科学的自然灾害评估理论和技术,我国保险业承保巨灾风险才能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因此,我们只要有巨灾风险的相对完备的统计数据,就可以对巨灾保险产品进行定价。

还以地震这种巨灾风险为例,1988年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其中第25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据此,保监会同意“关系国计民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型项目”可扩展地震责任,并报保监会批准。据此,各保险公司纷纷制订了扩展地震责任的范围和条件,将地震保险附加于财产保险内,2000年7月保监会正式确认将地震附加险列入附加险种。2006年6月8日,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独家设计、开发的“大地解忧”房屋地震保险,这一全国首个针对地震灾害造成城乡居民房屋损失的险种,首先在江西九江先行试点。

巨灾带来的财产损失和恐惧感刺激了人们对巨灾保险的需求,随着保险意识的增加,人们对巨灾保险的需求增加。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一些巨灾保险产品将相继开发出来。

3、巨灾保险证券化。保险公司可以开发巨灾产品,被保险人将巨灾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不可能单独承担巨灾风险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险分散风险,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巨灾保险证券化将巨灾风险转移给广大投资者,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地相继产生了PCS巨灾期权、巨灾债券、应急盈余票据、巨灾权益卖全、巨灾风险互换等金融工具。

巨灾保险风险证券化是以未来保险期间或再保险期间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标的,进行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借以转移风险、融通资金,可以说是一种保险负债证券。

巨灾风险证券化的出现,提供了一种将巨灾风险转移给资本市场上有能力承担风险以求回报的投资者的工具。国外这些技术发展比较成熟的巨灾风险证券化,值得我们学习。

4、建立巨灾保险体系。我国政府习惯了扮演风险第一承担者的角色,但实际上在巨灾风险中,政府应该是风险的最后承担者,其前面应该有区域灾民、地方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再保险、证券市场与国际再保险市场,作为防火墙。我们应该建立巨灾保险体系。

2006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提出,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国内保险公司多为社会提供巨灾风险保障。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将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

巨灾保险体系的建立需要政府、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协调合作,各负其责。在目前的情况下,政府的作用显得尤其重要,巨灾保险体系的建立,政府要发挥其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巨灾风险基金的建立和积累;二是指定国有专业保险机构对巨灾风险基金进行管理,并做出再保险安排;三是推动保险、气象、灾害、民政等单位的数据整合,建立科学化的巨灾风险分析评估平台;四是加强防灾、抗灾的基础设施建设。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篇(4)

1.1国外研究

防洪经济评价是洪水管理经济评价的基础。美国对防洪经济评价理论的研究较早,成果也较丰富。White[4]最早提出减灾研究应作为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的特殊领域。继1936年国家防洪行为纲领颁布后,美国联邦水资源管理机构提出了评价防洪工程是否立项,应参考该工程社会经济效益成本分析成果的原则。1975年White-Haas的《经济评估》、1980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ScienceFund,NSF)的《防洪减灾总报告》,以及1981年Wright和Rossi提出的《经济评估》中,一致认为在防洪减灾领域社会与经济学问题应该比工程问题得到更多的强调和研究,尤其是1980年的《防洪减灾总报告》中关于公共政策经济学问题的阐述:“洪水灾害损失经常由于政策方面的问题而增加,由于政策的负面作用导致了资源和经济负担加重”的观点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5]。在1983年NSF的《美国洪水及减灾研究规划》[6]中,明确指出防洪减灾经济评价是应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洪水泛滥区的防洪减灾措施进行分析,其研究对象是减灾行为的经济成本与消减的灾害损失之间的关系。除防洪工程措施外,蓄滞洪区管理、建筑规程、洪水预报预警、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减灾公共政策等非工程措施都应在评估之列,并且认为防洪减灾效益的评价应该有社会利益这个标尺。20世纪80年代末至21世纪初,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方法逐渐被应用到减灾领域,Bryan等[6]认为环境经济学所提出的理论在洪水管理经济分析中极为有用。其基本思路是在经济效果评价中考虑环境损害。Mileti[7]指出应综合分析减灾措施的影响,考虑地方的环境质量水平、当代和下代生态环境、生活质量等因素来评估地方的减灾实力。国际上流行的具有代表性的经济评价理论还有东欧各国所采用的“技术经济”理论[8],该理论最早始于前苏联,强调以最小的劳动消耗为社会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使用价值,提倡以经济观点来研究工程技术问题,着重于宏观经济效益分析,整个社会和国民经济利益为其评价标准,技术经济论证的理论对中国工程建设的经济评价曾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1.2国内研究

中国有关防洪减灾经济理论的专门研究并不多,仅有的研究基本上是孕育在灾害经济学与技术工程经济学的框架之下。灾害经济学的提出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于光远先生的倡导,杜一[9]主编的《灾害与灾害经济》论文集标志着中国对灾害经济问题研究的起步。1998年郑功成[10]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灾害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框架,并主要对灾害经济学基本原理、规律以及灾害与经济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索,为研究各灾种的经济学打下了基础。中国的防洪经济效益评价最早建立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技术经济理论之上。1998年大水之后赵勇等[11]明确提出防洪经济学是灾害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分支。李建生[12]认为防洪经济学是水利经济学的组成部分,是研究防洪与国民经济关系,以尽可能小的社会劳动消耗,有效地抵御洪水,以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学科。张晓[13-14]初步建立了中国水旱灾害经济学分析框架,对大坝建设的社会外部性和生态环境外部性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完整的水电工程的成本效益分析应该将外部性成本和效益纳入其中。光等[15]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进行了洪水灾害对社会影响、治水与治国、成本分摊和损失补偿等方面的思考。赵勇[16]尝试建立防洪减灾经济学的基本框架,运用公共经济学、博弈论等基本原理,对防洪减灾经济学的特性进行了研究。季红飞[17]将防洪效益分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对防洪社会效益进行了成因分析,对其量化的思路和方法进行了初步构架。还有一批学者吸纳洪水管理的基本思想,提出了对洪水管理经济评价的见解。周魁一[18]提出了灾害双重属性的概念,强调灾害的社会经济属性对灾害经济学研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向立云[19]第一次提出了洪水管理经济学的概念,并指出政府提供的治水模式必须遵循效率最大化原则。刘树坤[20]在大水利建设理论中强调,民生水利要体现水利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公平,不能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流域的生态环境,在防洪规划经济评价中应该纳入生态环境变动的因素。总体来讲,中国的洪水管理经济评价理论研究已经起步,一些成果已经为洪水管理经济学科的建立与发展奠定了基础,但仅是从不同的角度对某方面的理论进行了阐述,内容分散,视野局限,尚难以形成系统的洪水管理经济评价理论体系。

2洪灾损失评估方法研究

洪水灾害损失是衡量洪水灾害后果的主要参数,是洪水管理经济评价的主要内容。各国研究人员从洪灾损失评估尺度、评估方法等方面做了大量研究。

2.1损失评估尺度

Ellingwood[21]从最优防洪指挥决策及灾后重建最优决策的角度提出了局域评估、区域评估和国民经济整体评估三层次评估体系。Penning-Rowsell等[22]将损失评估分为战略评估、可行性评估和完全评估,其精度按顺序依次提高,对评估水平的选择因评估目的和阶段不同而异。根据损失评价过程中基础资料、模型方法和运算结果的尺度,笔者[23]将损失评估划分为3种模式:精细尺度评估、中尺度评估和大尺度评估。

2.2洪灾直接损失评估方法

(1)国外研究淹没水深-损失曲线法是国际上最常用的洪灾损失评估方法,淹没水深与损失率关系的函数形式表现多样,James与Lee[24]最早给出了分段线性城市财产淹没水深与损失率函数,Appelbaum提出了分类财产的等级式淹没水深损失率函数;Lee[25]利用R2统计,给出了居民住房的多项式形式的损失率函数。在美国得到广泛应用的自然灾害损失评估软件HAZUS-MH的技术手册中,对900多种淹没水深与损失率曲线进行了讨论[26]。在因风暴潮引起的洪涝损失评估中,除淹没水深之外,波浪作用力是美国洪灾损失评估考虑的另一重要因素[27]。而在估算农作损失时,淹没历时也作为反映洪水特征的一项重要指标被考虑。英国的洪灾评估多服务于洪水管理措施的效益分析,自20世纪70年代起至今,Pennin-Rowsell[28]和Park等[29]已建立起非常详细的洪灾损失评估数据库。其数据资料来源于一系列的会议、专家走访、问卷、现场查勘以及遭受洪水灾害影响的居民调查。现有的数据库中针对不同的房屋类型共给出了140组损失与水深的对应关系,提供了各种类型资产随淹没水深变化的损失值区间。荷兰根据历史洪灾记录(1953年欧洲大洪水)建立资产的损失系数与淹没特征的函数关系[30-31],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统一的洪灾损失系数函数关系,但会根据评价区域所属风险区的不同而对该关系进行相应的调整。(2)国内研究中国在洪灾损失率与水深关系方面有代表性的研究:施国庆[32]分析了洪灾损失率的主要影响因素,提出了相关曲线图解法、多元回归分析法等洪灾损失率确定方法。陈浩等[33-34]建立了城市和农村资产的分类损失率线性函数关系。万庆等研究基于洪水淹没过程的淹没水深与损失率关系,计算了基于投影寻踪网络的动态淹没水深-损失关系式。杨秋珍等[35]通过田间试验探求了绿叶菜损失率与叶龄、淹没水深及淹没历时之间的关系,建立了叶菜淹水损失率试验统计模型。冯民权等[36]总结出财产损失率与淹没水深关系有多项式函数、指数函数关系,并指出其适用性视具体情况而定。与国外相比,中国缺乏系统性的权威的损失率关系研究,根据洪灾损失调查数据,采用参数统计模型建立的分类资产淹没水深与损失率的关系仅适用于具体研究区域[37-38]。而对不同研究范围的损失率关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推求,受资料限制,在洪灾损失率的关系选取方面随意性较大。中国也有部分专家对洪灾直接经济损失的框算方法进行研究,王腊春[39]用各类产业损失系数、产业经济强度和淹没面积对太湖流域的洪涝灾害损失进行模拟及预测。向立云等[40]在分析经济发展水平和洪水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单位面积损失值,求取长江流域和海河流域的期望损失值。陈秀万[41]建立了洪灾损失预测模型,包括用以预测洪灾损失的自回归模型和用以预测灾变时间的灰色灾变模型,对长江中游地区的洪涝趋势进行了预测。程涛等[42]建立的研究区域洪灾损失随财产变化的关系曲线能够快速评估直接经济损失。

2.3洪灾间接损失评估方法

经验系数法是常用的间接损失评估法,美国学者Douglas和JamesLee[43]在评估洪灾损失时,提出了分行业间接损失影响系数法。美国陆军工程师团根据多年的调查统计分析,给出不同部门的洪灾间接损失系数值,澳大利亚给出了城市不同行业的间接损失系数,日本和前苏联都是不分行业给出综合间接损失率系数。中国多参照国外类似情况选择间接损失系数。经验系数方法虽然简便,但不能有效地反映间接影响的作用机制、经验化、概化成分过重[44]。调查估值法是灾后评估间接损失的方法,但因间接损失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很少被采用。也有一些基于系统分析、人工神经网络、遗传算法等间接损失评价模型,思路和方法虽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先进性。另外有专家运用经济学的方法进行灾害间接损失的计算也适用于洪灾间接损失的评估,例如黄渝祥[45]利用投入产出法计算间接停减产损失和中间投入积压损失等。王海滋[46]采用生产函数法及部门增长模型评估法评估产业部门生产能力损失及产业部门关联损失。目前各国减灾研究中,主要考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内的有形损失,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入和有关资料的积累,无形损失的评估逐渐受到重视,有少数学者陆续开展了一些相关的探索性研究,例如英国学者Tunstall等[47]就对洪水灾害引起的健康损失进行了评估。

3洪水管理效益成本评估方法研究

3.1国外研究

美国进行防洪工程经济效益评价已有70余年历史,主要用减免洪灾损失表征减灾效益。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最为常用的防洪减灾活动经济分析方法[48],在防洪工程措施的减灾效益评估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也有学者探讨其他的方法,Mckean,Eckstein等早在1958年就研究提出了“自愿支付法”进行防洪效益计算的方法。1970年,Rusell等环境经济学家提出了界定最佳防洪减灾效益的理想曲线。Bateman等[49]采用效益转移方法评估减灾活动对环境、历史文化等的影响。美国目前正在尝试对洪水管理的有效程度进行全面的定量界定,评价内容除减免的洪灾直接损失外,减免间接损失、应急响应费用、减少人员伤亡及环境生态影响等都在评估之列,评价的对象也由单纯的防洪工程向政策等非工程措施扩展。Keith等[50]对FEMA(FederalEmergencyManagementAgency)在1993~2003年的减灾效益和成本进性了综合评价,运用HAZUS-MH软件模拟了全美国不同县,在遭遇不同重现期、严重程度不同的自然灾害时,FEMA减灾行动的综合减灾益本比为4:1,其中洪水管理的益本比达到了5:1,在各种自然灾害管理中的效益最为显著。与美国类似,日本也是通过计算有无防洪工程情况下的年期望洪灾损失的差额来反映防洪工程效益。近年来,有学者采用享乐价格法(评价防洪减灾活动中土地管理所带来的效益[51-52],亦有学者运用条件估值法(ContigentValueMethod,CVM),建立模糊评判模型,评价因洪灾引起的精神负担等无形影响[53]。Zhai[54]在典型流域(Shonai-Toki)运用条件估值法研究人们对洪水管理的支付意愿,结果表明,人们的支付意愿因收入水平、是否曾遭受洪灾、居住场所离江河的距离、防洪意识以及环境保护意识等多种因素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异。Zhai[55]还运用支付意愿法(WillingtoPay,WTP)评估了日本洪水避难行动的经济效益和人们可接受的洪水风险水平。在英国,Penning-Rowsell、Green和Parker[28-29,56]自20世纪70年代起对洪水管理经济评价方法进行了持续不断的研究,先后编写了3个版本的防洪减灾效益评估技术指导手册,尤其关注城市防洪效益和海岸洪水治理方案的效益评估。2004年,Pennin-Rowsell[57]和他的研究小组完成了洪水风险管理效益评估技术导则,相对以前的研究成果,该导则引入了洪水管理效益评估的概念,并且在评估方法中对防洪体系保护生命交通线的效益评估、减少人员疾病及生命损失的效益评估、洪水预报减灾效益评估、洪水应急管理效益评估,洪水管理措施的环境成本和效益评价等比较前沿的方法技术进行了探讨。另外,英国在洪水管理的效益评价方面还考虑了社会公平问题,建议采用分配调整方法对低收入人群所得到的洪水管理效益在平均水平上进行相应的扩大,相反,对高收入人群的效益进行一定程度的缩小,通过这种方法以使洪水管理投资能更多地惠及贫困区域和贫困人群[58]。

3.2国内研究

(1)防洪经济效益评价方法研究中国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河流规划及水利工程设计中,曾对防洪经济效益进行过初步研究。80年代末,水利部组织有关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1949—1989年水利工程防洪经济效益计算,据计算40年间防洪共投入416.57亿元,减免损失3338.75亿元,负效益59.35亿元(1980年不变价),益本比7.9:1[59]。自此中国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防洪工程经济效益评估方法。较为广泛采用的方法有频率法和年系列法[60]。邱忠恩[61]建议采用年系列法计算多年平均防洪效益,并以三峡工程防洪效益的计算为例进行说明。朱兆国[62]提出了水库除险工程防洪效益的计算方法:效益转移计算法、溃坝洪灾损失计算法和综合效益计算法。韩东平等[63]对长江中游主要堤防工程在1996年较大洪水中产生的防洪经济效益进行了粗略的分析与估算。朱元甡[64]在传统防洪效益计算的数学模型上综合分析了水文、水流、工程施工和运行管理等多种不确定性,建立了长江中游防洪效益的风险分析模型。董胜等[65]应用蒙特卡罗模拟方法产生洪水系列,得到了防洪效益的概率分布模式,建立了包括经济评价、风险分析和防洪效益模拟的综合系统分析模式。1998年颁布实施的“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SL206-98)”[66]对中国防洪效益评价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其原则性的论述较多,部分条款操作性不强,和实际应用还有一定的距离,目前正在进行修订。(2)洪水管理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方法研究中国对与水利工程有关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多集中在水利水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方面[67-68],对于水利工程尤其是防洪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价值评估的研究并不多见,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包括:赵同谦等[69]以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规划为例,通过怒江水电开发规划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和环境影响的定量分析,对开发方案长期整体的环境影响效益和成本进行估算,评价结果表明:怒江中下游四级水电开发的直接环境效益为2177亿元,环境成本总值约为3196亿元。阎军印[70]以长江流域某水电工程为例,从环境资源消耗、环境灾害损失和环境污染损失等方面对其带来的环境质量损益进行了经济评价。

4中国洪水管理经济评价研究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善的洪水管理经济评价理论框架虽然在洪水管理理论、灾害经济学、风险分析和防洪规划等理论中对洪水管理经济评价的相关理论有所涉及,但仅是从不同角度对某方面的理论进行了阐述,内容较为分散,还未形成针对洪水管理经济评价的具体特点,集评价对象、准则、内容和方法等为一体的系统的洪水管理经济评价理论体系。(2)防洪效益评价对象多为单一防洪工程,对宏观决策的支持作用有限目前的洪水管理经济评价主要集中在单一防洪工程的成本效益分析方面,对其他减轻洪水风险的重要措施多未纳入经济评价体系之中。有关国家、流域尺度宏观决策(例如流域防洪规划)的经济评价缺乏可操作的方法与技术,已有的经济分析成果难以对宏观决策起到支持作用。(3)在防洪工程效益评价中,较少关注防洪工程对社会、生态、资源的影响效益(正效益或负效益),难以客观反映防洪工程的实际效益。一方面由于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忽视或不了解,另一方面因为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本身难以量化和评估,因此长期以来对防洪工程项目的社会、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多停留在定性描述上。总体上讲,社会、生态环境等因素对洪水管理方案的选择很难起到约束作用。(4)现有评价体系中未充分反映洪涝灾害新特点、洪水管理新理念等在现有的评价体系中,有关城市洪涝灾害损失、洪水间接损失等的评价工作还很薄弱。并且对非工程措施效益的分析不够,较少进行非工程措施的投入与效益分析。对洪水管理公平性的评价也很少涉及,难以满足洪水管理决策对评价工作的要求。

5结论与建议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篇(5)

关键词 防洪减灾;传统方法;高新技木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与资产不断增加,即使发生同等规模的洪水,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也会不断增加。因此,减轻洪涝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是防洪减灾的主要目标。自从工业化以来,治河手段迅速提高,对洪水的调控能力显著增长,曾一度助长人们战胜一切洪水“人定胜天”的信心。但是当美国所兴建的水库库容相当于多年平均年迳流总量的60%的时候,水灾损失却依旧在不断增长。反思之后人们开始认识到“人类必须努力适应自然,因为人类已经认识到,自己不能也不需要控制所有的洪水,但可以采取控制措施,也可通过调整自己的行为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如今这一认识又转而成为世界治水的主流派,被各国普遍接受。当然各国之间自然地理条件不同,社会状况也差异较大,在具体实施方面,又有各不相同的办法。

一 社会化防洪减灾体系之构想

1、提高工程防洪标准

(1)尽先安排经过论证的重要控制性水库建设和病险库除险加固。大中型水库对削减洪峰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设想,在今后50年内全国水库总库容增加到1万亿立方米,达到可调蓄50%径流总量的目标是需要的。水库除调洪外,还有发电、灌溉、供水等多种效益,在水库上投资可谓一举多得。

(2)加固加高现有堤防。我国江河堤防绝大多数是土堤,是精华地区的防洪安全屏障,是防洪的重点工程手段。

(3)蓄滞洪区的运用和管理。垒国防洪规划确定100座蓄滞洪区,颁发了蓄滞洪区管理条例。但地方从发展经济出发,并未强调对蓄滞洪区的人口和经济实施必要的控制,以致有蓄滞洪区而难以启用。蓄滞洪区削减洪峰比临时决口的功效成倍增加,损失成倍减少,甚至在发达国家都是必不可少的防洪手段,因此,必须在强化管理和研究适当的开发方式方面下功夫。由于我国的江河洪水变幅较大,因此,蓄滞洪区在防洪工程系统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防汛抢险实用技术现代化研究‘98洪水显示出部队在抢险中的重大作用。而对于一般汛情,地方抢险突击队的组织和培训是必要的。但是堤防战线长,现场交通、电力条件差,普遍应用高新技术设备困难,‘98抢险主要还是应用传统技术。因此,总结传统技术,同时应用现代设备、材料、工艺加以改进和完善是捷径之一。

(5)城市防洪中的雨洪排泄和利用。随着城市人口的聚集和政治、经济、文化地位的提高,不透水地面使水灾损失急剧增加。为改善城市防洪排水条件并结合水资源利用,应将水资源的合理调配,水灾害防御与水环境治理一起纳入城市规划与管理。将城市绿地高程降至下水道进水口以下,对于排洪和储蓄地下水有显著的效果。

2、调整社会以适应自然的减灾措施

这是针对洪水灾害社会属性的减灾对策,是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加强环境建设发展与增长不能以透支生态环境为代价。加强水土保持和植树造林不单是防洪的需要,也是增加可利用水资源的有效途径。是改善中国大陆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东、中、西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的基本保障。

(2)预留洪水的容身之地,退田还湖,湿地保护。实施的关键在于居民的妥善安置,因此必须科学地论证,细致地安排。适度退田应有标准,例如:以农田丰歉为准,近10年中有一半以上年份遭灾者还湖;以综合效益为准;以是否妨碍行洪为准;以湖泊淤积趋势为准等。但最重要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必须以全局利益为重,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3)加强法制建设以规范垒社会共同承担防洪义务。由于洪水灾害影响巨大,牵涉不同地区的安全和利益,有些防碍和削弱防洪运用的因素是水利建设本身所无法解决的,需要部门之间的配合,地区间的协调以及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因此尤其需要以法来统一协调各方权益和维护整体利益。在减灾社会化的推行中,需要依法办事。

(4)改进科学决策历史表明,治水方略的得失与资金投入和科学技术水平有关。而决策的科学化对治水成败更有广泛的直接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方针、政策和法规方面系统的宏观研究。事实上,作为科学决策基础的宏观方针政策研究在我国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二 防洪减灾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防洪工程标准还不能一时达到较高标准,因此通过非工程措施达到减轻洪涝灾害的损失更属必要。随着现代通讯、计算机、风险管理等新技术,新理论的出现,在防洪减灾中也出现了全新的技术方法。在这一领域我国尚处于较落后的局面。因此,通过该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可大大提高我国防洪减灾的能力和水平,投资少而效益大。

1、洪涝灾害动态实时监测技术研究

应用3 s技术对洪涝灾害发生后的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利用遥感监测淹没范围的变化过程,利用地面灾区淹没水深测量及卫星定位系统辅助遥感监测,再利用gis技术对大范围洪涝灾害实现用多媒体技术生动表现,提供洪涝灾害信息服务。

2、农业地区洪涝灾害减产幅度遥感评估技术

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资源的减少,我国粮食产量的波动将成为十分敏感的问题。通过对遥感信息的多层次分析,在对洪涝灾害进行动态监测的同时,判断灾后灾区粮食减产的幅度以利正确制定全国粮食供应计划。

3、洪涝灾害信息社会服务技术

洪涝灾害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用gis及多媒体技术可为社会交通、旅游、商业、企业等各部门提供通俗、生动、直观的信息服务。有关水情,灾情、预报、预警等各种信息按不同行业的需求,以不同的方式提供服务。由信息中心统一加工后,通过网络系统供用户使用。通过及时、完善的社会信息服务,有利于各部门及时采取主动减灾行动,减少社会洪涝灾害损失。

4、流域产汇流人工神经网络模型开发

目前流域的产汇流模型种类繁多,多有其限定的适用范围,如选用不当,则造成洪水预报的重大误差。建立人工神经网络模型,输入流域代表单元的降雨信息,可直接预测出口断面的流量过程,对有较长系列观测资料的流域,可实现较高的精度。

5、复杂河道人工神经网络模型开发

对复杂的河道,如网状河道、多沙河流、或改修河道,用一般水文预报方法难以准确,而人工神经网络模型适应新环境较快,经3—5年试用调整即可得到满意的结果。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篇(6)

关键词:黑龙江;水稻;气象灾害;损失;评估方法

中图分类号: S511;S4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08.059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水稻主要生产基地,水稻的丰收关系着我国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黑龙江省又是气象灾害影响比较严重的省份。

据相关数据统计,自建国以来,黑龙江省大概有73%的年份受自然灾害影响,其种类有低温、干旱、洪涝、早霜等。其中低温灾害最严重,大概4年左右发生一次。定量评估气象灾害可以减少对农作物生产的影响,对农业防灾及灾后求助有重要作用。黑龙江省灾害损失评估多数采用拉格朗日插值法,计算出其他年份的水稻期望值后,以此为基础计算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害。本文主要研究在1950年~2004年的数据基础上,利用拉格朗日插值法进行灾害损失与期望产量分离,实现对水稻损失的定量评估,为防灾、减灾、灾后救助做参考。

1 农业气象对水稻的影响

农业气象灾害对水稻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温度、湿度、降水量等是水稻生长过程中较重要的影响因素。黑龙江省日照充足,温度和降水对水稻影响比较严重。近年来,黑龙江省推广稀植技术,降低了低温气象灾害对水稻的影响,全球变暖导致低温对水稻生产的影响减小,但依然是对黑龙江水稻生产影响较大的气象灾害因素。同时人们滥用水资源,导致水稻在种植过程中发生的旱灾增多。

2资料与方法

2.1资料来源

本资料来自黑龙江省1950年~2004年水稻播种面积和产量的实际记载数据,及同期粮食在灾害年份的受灾、成灾和绝收面积公开公布的数据。

2.2气象灾害损失评估方法

影响水稻产量的因素比^多,如土壤、品种、农业技术和气象等因素。正常情况下,水稻的产量主要受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和气象灾害情况影响。虽然水稻在生产过程中有病虫害等的影响,但影响小,可控制,所以不计。只有在无气象灾害情况下的农作物生产的产量即为期望产量,可以得出气象灾害损失量。期望产量是水稻的各个生长环节都正常,没有干旱、大风、低温、霜冻等气象灾害发生,在水稻生长的关键时期,气象因素比较稳定。在实际水稻生产过程中各个阶段有利因素都能满足。只能找出个别年份在水稻生长关键时期,水稻所需要的水和热的条件满足,气候因素也平衡的情况下水稻产量高。

3结果分析

3.1水稻的单产变化特征

通过一定公式的计算,从1950年~2004年,水稻基本无气象灾害年为1950年、1975年和2000年,水稻产量分别是3224公斤、3857公斤和6489公斤。利用这三个期望年产量,利用拉格朗日插值法可以计算出其他年份的期望产量。计算得出,黑龙江省的水稻实际年产量与期望产量呈逐步上升趋势,其中实际产量单产波动较大。1949年~1983年水稻单产变动系数为0.30,1985年后水稻产量开始稳步增加,1985年后水稻单产变动系数为0.18。实际产量与期望产量的差值变化也明显分阶段,1985年之前水稻产量极不稳定,气象灾害损失比较严重,1985年后虽然气象灾害还会发生,但实际产量与期望产量之间的差距逐渐减小。近些年,水稻产量一直处于稳定增长的状态。

3.2水稻灾害损失变化特征

黑龙江省气象损失比较严重的年份为1985年以前,水稻产量一直处于低迷期。80年代以后随着气象灾害的减少,水稻产量也进入了增长期。数据显示,建国以来,特大气象灾害基本都在1949年~1986年,占所有年份的48.7%,平均灾害损失率为28.9%,其中重灾害是1972年,损失率达68%。从1985年~2004年,黑龙江省的气象灾害明显减少,平均损失率大概在9%,即使1991年、1993年和2002年遭受了相对较严重的气象灾害,但受损率分别是20%、16%和14%,较80年代之前少很多。

3.3影响水稻产量的主要灾害类型

通过对黑龙江省1985年~2004年的灾害损失量与低温、干旱、洪涝的受灾面积分析发现,灾害损失与低温冷灾害的受灾指标成正比,成灾与绝收面积成正比。受灾与干旱、洪涝的关系不是特别明显,说明在黑龙江省低温冷冻灾害对水稻产量的影响最大。

4结语

黑龙江省的水稻产量特征在1985年前明显不稳定,气象灾害在1985年前发生比较多,频率大,对水稻产量影响特别大。1985年后,气象灾害发生几率小,水稻产量受灾害影响比较小。在几种灾害中,低温冷冻灾害对水稻影响最大,会造成产量的明显下降。所以从1983年开始,黑龙江省转变了水稻种植技术,推广旱育稀植水稻栽培技术,以降低低温冷冻灾害对水稻产量的影响。同时,全球气温变暖也降低了黑龙江省水稻受冷冻灾害的影响几率,使水稻增产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梁平.黔东南州气象灾害对水稻损失量的评估[J].贵州农业科学,2000,(28):25-26.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篇(7)

关键词 自然灾害;类型;危害;成因;对策;重庆云阳

中图分类号 X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3-0173-02

随着人口迅速增加,全球气温变暖,森林遭破坏,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自然灾害发生呈日益频繁和加重的趋势,它将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研究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和防灾减灾措施,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已成为科技界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就重庆市云阳县主要自然灾害类型形成原因及危害和防灾减灾措施进行探讨。

1 云阳县自然地理概况

云阳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介于东经180°24′32″~109°14′51″,北纬30°35′6″~31°26′30″。全县人口134万人,土地面积3 649 km2,耕地面积643 km2。南部属川东平行岭谷区东端,北部属大巴山南坡,沿长江两岸为深丘,再往南或往北为低山,海拔1 000~1 500 m。低山区主要由三叠系灰岩组成,丘陵区主要出露侏罗系砂页岩与黏土岩互层,土壤以紫色土为主,次为山地黄壤。云阳县属亚热带季风区,主体气候明显,平均气温18.7 ℃,年降雨量1 145 mm,>10 ℃积温5 990 ℃,年日照时数1 528 h,无霜期304 d。降水分布不均,多集中在夏季[1]。

2 自然灾害类型与危害

2.1 洪灾

县内山峦重叠,地形支离破碎,6—9月大暴雨来临,地表水量大,洪水陡长,来势猛,危害重。据气象局统计资料1884—1948年洪灾频率34%,1949—1990年洪灾频率52%,特别是1982年7月16—29日县内4次暴雨总降水量599 mm。其中7月17日降水192 mm,全县普遍发生洪水,洪水冲毁2.4万多处,毁坏房屋140万m2,147个财贸单位、120个医疗机构、135所学校停业停学,损毁耕地7 733 hm2,损失粮食3 250 t,冲垮水库23座,堰塘1 330口,死亡97人,重伤802人,死亡牲畜近1万头,损失惨重。

2.2 旱灾

云阳县地处川东南伏旱区,春旱频繁。伏旱有时长达70~90 d,几乎五年两旱。1911—1949年旱灾频率50%,1952—1989年旱灾频率63%,大旱频率20%[1]。1935年春雨稀少,播种延期,夏旱2个月,粮食收成不到3成,灾民8万余人,饿死者300多人,灾民哀鸿遍野,延颈待毙,群情惶恐,不知所措。1959—1962年,云阳县连续3年干旱,降水比常年减50%以上,旱灾致使全县粮食大减产,累计饿死7 279人。1987年10月至1988年5月计205 d未下透雨,降水量不足常年10%,特别是农业需水的3—4月,降水量分别为21.9 mm和66 mm,比常年同期雨量减少50%~84%。由此,全县塘库干涸,小溪断流,人畜饮水困难,致使1988年全县大小春减产粮食8.75万t。

2.3 滑坡

县内主要是暴雨型滑坡,如1982年7月16—19日暴雨期间,发生面积≥3.3 hm2的滑坡106处,其中最大的鸡筏子滑坡在宝塔乡宝塔村长江北岸,生成于上侏罗统砂岩与黏土岩互层中,发生时间1982年7月7日晚,属古滑坡。滑动方向195°,长1 350 m,宽250~750 m,滑坡面积0.77 km2,滑方量1 500万m3,滑动前沿约180万m3土石体滑入长江,淤高河床25~35 m。此次滑坡严重危及航运安全,损失惨重。自从三峡电站建成后,水位提高到175 m,砂页岩和泥岩陡坡地段受水的浸泡,沿江两岸小型崩塌滑坡年年都有发生,危害也不小。

2.4 雹灾

云阳县长江北岸是大巴山暴雨边缘区。每年4—8月局部地区常有雹灾,冰雹伴随暴雨来势凶猛,强度大,历时短,危害重。1911—1949年冰雹成灾只有8年,而1950—2000年期间冰雹成灾多达23年。1986年8月7日15:00—21:00,云阳县长江北岸遭冰雹和大风危害,冰雹大如鸡蛋,能击穿房顶,打毁将成熟的玉米水稻,受灾面积逾30 km2,粮食减产2 250 t,垮房108间,伤9人。

2.5 病虫害

水稻病虫害有稻瘟病、螟虫、稻飞虱;红苕有黑斑病、二十八星瓢虫;小麦有白粉病,玉米有纹枯病,洋葱有晚疫病,造成的损失非常严重。1983年水稻稻瘟病受灾面积达到4 333 hm2,占水稻面积18%。1998年小麦白粉病危害,全县5 600 hm2减产50%。近10年以来,沿长江两岸水保柏树林4 270 hm2,遭鞭角华扁叶蜂[chinolycla flage llicornis(F.smith)]危害,出现大片死树,成灾面积1 435 hm2,柑橘南亚大果食蝇和溃疡病也在局部地区发生蔓延危害,造成严重损失。

2.6 田鼠

田鼠是世界公害,对云阳县的作物生产危害越来越大。据调查,云阳县田鼠害的密度达到32~39夹次。1989年3月该县的养鹿乡中山村7组2 hm2直播玉米被田鼠吃掉90%。

3 自然灾害成因分析

3.1 受季风大气环流制约和全球气温增高影响

东南季风和夏秋之交,孟加拉湾低压气流入侵或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北进气流输入,在盆周大巴山区受阻,导致暴雨成灾。此外,工业的迅猛发展,温室气体排放增多,促进全球气温升高,对旱灾频率加重也是重要原因之一[1-3]。

3.2 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云阳县1949—2011年,人口增加57万人。人为了生存发展,不按自然规律办事,长期掠夺式开发,1958年大办钢铁,森林遭到乱砍滥伐,1990年森林覆盖率降至7.5%;加之陡坡垦殖土地,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各种自然灾害加重。

3.3 害虫田鼠天敌减少

全县因植被减少,生物多样性也随之减少。由于长期使用高毒化学农药,害虫抗药性增强;加之民间捕食青蛙、捕杀蛇类和黄鼠狼屡禁不止,虫鼠天敌减少,使病虫田鼠繁殖加快,危害猖獗。

4 防灾对策

4.1 控制人口增长,协调人地关系

2011年全县人口134万人,每km2有352人,人均耕地0.06 hm2,必须采取行政、经济手段严格控制人口恶性增长,加快农民科技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切实保护好数量有限的耕地资源,建设基本农田,大力推广沼气池,为农民解决生活能源问题,逐渐平衡人地之间的关系。

4.2 加强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广泛宣传生态大环境的重要性,提高农民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保护虫鼠天敌资源,从而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农、林、水、国土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县委、县政府要将生态环境的改善摆到工作议程上来,明确每个领导的工作任务,并将其纳入该领导的年终考核中去,增加树木的种植量,对荒山进行绿化改造,减少农民在山上种植作物,使云阳县的生态环境逐渐变好。

4.3 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

县内溪河纵横,应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科学规划,实现山、水、林、路综合治理,在方法上做到治山与治水,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治上与治下3个结合,这是防灾减灾治本措施[1]。

4.4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网络

对病虫、滑坡应分区分点设立观测站,并利用电信信息平网,及时搞好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以防患于未然[1,4-8]。

5 参考文献

[1] 唐治诚,全永明,彭华明.四川省云阳县自然灾害概述[J].山地研究,1993(2):4.

[2] 黄润秋.四川云阳鸡筏子滑坡形成机制的探讨[J].山地研究,1986(2):45-52.

[3] 覃红燕,谢永宏,邹冬生.湖南省农业洪旱灾害演变趋势和成因及防灾减灾措施[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1(2):40-44.

[4] 潘耀忠,史培军,刘慧平,等.面向保险业的大面积自然灾害防灾核损信息系统研究[J].自然灾害学报,1997,6(1):1-7.

[5] 秦志英.重庆市综合自然灾害分区研究[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25(3):310-315.

[6] 郑远长.全球自然灾害概述[J].中国减灾,2000,10(1):14-19.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