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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经济理论精品(七篇)

时间:2024-04-11 16:08:26

经济学经济理论

经济学经济理论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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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原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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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经济理论篇(2)

论文摘要:在古典经济学派中人口经济理论占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地位。斯密和李嘉图在各自的分配理论中都较为详细地论述了人口问题。作者对古典经济学派的人口问题以劳动价值论为主线加以分析,阐述了人口与财富、人口与收人之间关系的经济学说。同时,对以马尔萨斯为代表的反人口主义的现实根源和理论依据进行了分析

一、威廉·配第的人口经济思想

古典经济学派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初期。其创始人威廉·配第就开始探讨人口问题。配第提出了著名的劳动创造价值思想,认为“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从而把土地和人的劳动看成是构成社会经济生活的两大要素。但是威廉·配第对于人口的考察还不仅仅局限于人口数量,是从劳动性人口的角度来考察这一问题。这主要是基于他的人口众多可以增加政府的收入这一思想。配第认为生产性人口是一国财富增长的重要因素。但这种与财富增长联系在一起的人口,不是单纯的人口数量,而是具有一定经济质量的人口。他认为一国财富的规模取决于人口数量、勤勉程度和技艺水平。由于一国人口在一定期间内是稳定的,因而配第重视从事生产性劳动的人数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根据这一思想,配第实际上把一国的人口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从事物质财富或对国家具有实际效用和价值的物品生产的人、以及不生产这些东西的人,包括土地耕种者、手工业者、还远、上人、士兵;第二类人包括医生、僧侣、律师、政府官员等。他主张限制第二类人的数量,增加第一类人的数量,以增进一国的财富。“人口稀少,是真正的贫困。一个800万人口的国家所拥有的财富,将是有着相同国土面积但人口却只有400万的国家所拥有的财富的两倍。而对于同一统治者来说,他们统治较多人口与较少人口的花费是相差无几的”。

威廉·配第的人口思想之所以把生产性人口数量看作是国家财富的标志主要是来源于重商主义的人口思想以及当时英国的法令政策。重商主义的人口思想主要是“人口众多、人们勤奋工作,不仅能提供大量的为保护国家荣誉和财富而战斗的士兵和水手,并且能够保证劳动力的充足供应从而可以保持较低的工资水平。”“较低的工资水平,其亦可以降低出口产品的价格,从而增加黄金的流入;其二可以减少人们的懒惰,促使更多的人加入劳动力大军”。重商主义的人口观点明显的表现在了当时的英国的政策和法令上。在英国国王亨利八世统治时期(1509一1547),英国一共有7200名小偷被绞死。并在1536年颁布法令,宣布身体健全的流浪汉将被割去耳朵。1572年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也通过一项法令:未经当局许可的14岁及14岁以上的乞丐都要受到鞭打并被打上烙印,除非有人愿意雇用他们;若第二次触犯,如果没有人愿意雇用他们,他们将被处死;若第三次违反法令,将被视为重罪犯立即处死。

在《赋税论》中,配第也是赞成重商主义的“充分就业”观点。他提出的按人头征税的理由就是“这可以激励所有的人将他们的孩子送到适合孩子能力的地方去工作赚钱,用这些收入所得来支付每个孩子自己的人头税。”配第反对处死小偷,但却主张将它们变为奴隶。这说明,像其他重商主义者一样,威廉·配第也赞成国家应该拥有大量的人口。

二、法国重农学派的人口经理论

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重农学派的创建者弗朗斯瓦·魁奈(1694一1774)从生产领域对人口和财富、人口和收人作了进一步分析。他提出“纯产品”理论,认为农业是一切财富的本源,只有农业才是满足人们需要的财富的来源。在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中,魁奈首次使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将社会全部人口划分为三大阶级,即生产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和不生产阶级。在公经济表》中,他提出农业劳动是唯一能提供“纯产品”的劳动,因而从事农业生产的阶级才属于生产阶级,而从事农业以外工商业活动的阶级则属于不生产阶级,并且把土地所有者单独列为一个阶级。因此在魁奈的思想中,生产性人口只包含农场主和农业工人。但是在《人口论》中,魁奈则强调人口是财富的第一个创造因素,指出“构成国家强大的因素是人:财富是由于他们的需要而增长的”。这里的人口是指一国全部人口。这与前者并没有逻辑上的矛盾。前者是魁奈社会财富产生的源泉来加以考察,而后者则是从人口、财富、消费、价格的内在联系而加以考察的。

在魁奈的思想中,财富与人口、需求、消费和价格等具有内在的联系。魁奈认为人口与财富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消费和价格联系在一起的。人需要消费,消费是人本身生存、再生产的条件。人的消费产生需求,并产生交换,有了交换就有了价格,也就有了价值和财富。“消费能促进产品价格的提高,经常的消费引起产品的经常再生产,这就意味着国家财富的恢复”。在魁奈看来,价格是消费和再生产之间的重要联系,只有良好的价格才可以促进农业的发展,使农业创造出真正的财富。

同时魁奈认为认为财富的增长先于人口增长,只有财富增加才能使人口增长速度加快。人口过多或者无限制的增长对一个国家是不利的。实际上,他主张人口增长决定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认为“人们的生产超过了自己的消费越多,对国家越有益,反之,它们的支出超过自己的收人越多,或者他们的消费超过自己劳动所生产的有效产品越多,那么它们就成为国家的累赘”。

三、亚当·斯密的人口经济理论

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亚当.斯密继承了配第的传统的观点,认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斯密所说的国民财富是一个国家所生产的商品总量。同时他提出,经济发展即国民财富的增长的动因是人口绝对水平的增长,“一国的繁荣而言,最明确地标识是居民人数的增长”,并且分工影响劳动生产力。

总的来说,斯密人口理论的主要逻辑是从劳动价值论出发来分析人口与财富的关系,从劳动产品的价值构成分析人手,进而分析工资的本质和影响工资的决定因素。然后分析经济增长与劳动力需求的相互关系,最终认为劳动需求决定人口需求并决定人口生产。

首先斯密认为在一个劳动是唯一资源的社会中,一种商品的相对价值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必要劳动的数量决定的,“在土地上为私有而资本尚未累积的原始社会状态中,劳动的全部生产物属于劳动者,即无地主也无雇主同他分享。这种状态如果继续下去,劳动工资将随着分工所引起的劳动生产力的增大而增加起来。”“但是劳动者独享全部劳动生产物的这种原始状态一到有了土地私有和资本积累就宣告终结了”。斯密认为土地一旦成为私有财产,地主和资本家便从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物中扣除了两个项目:地租和利润。而这种扣除后的剩余即是“劳动工资”,即“劳动者为一个人而雇用他的资本所有者另为一人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获得的工资”。这样斯密就从全社会分配的角度分析了一国国民财富分配的基本形式:劳动工资、地租和利润。

斯密从劳动价值论出发来分析人口与财富的关系,但是他又看到劳动人口与生产资料与资本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进而进一步分析了劳动力需求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首先,斯密认为对于工资劳动者的需求主要取决于工资基金的多少,“这种资金主要有两种:一、超过维持生活需要的收人;二、超过雇主自己使用需要的资财。……因此,对于工资劳动者的需求比随着一国收人和资本的增加而增加。”这样,斯密就将劳动力的需求与国民财富的增长联系起来。“收人和资本没有增加,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决不会增加。而收人和资本的增加就是国民财富的增加,所以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自随着国民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国民财富不增加,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决不会增加”。

而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与国民财富的相互关系的研究,斯密是从流量的角度而不是从存量的角度加以分析,这是斯密的一个比较主要的贡献。斯密认为最富有的国家劳动工资未必最高,而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才有此可能。他以当时的英格兰和北美两个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工资现状为例以说明此问题,“北美没有英格兰富裕,但比英格兰更繁荣,并以大得多的速度增加财富”,从工资水平上看,北美地区也高于英格兰。斯密认为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情况,是由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所决定的。经济增长较快带来了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劳动力市场出现供求不均等的情况,由此产生了较高的劳动工资。而这种较为丰厚的劳动报酬必然鼓励劳动者结婚和增殖,使他们不断能够增加人口,来供给不断增加的劳动力需求。

同时,斯密又从长期角度来分析经济增长与人口增长,认为发达社会到一定阶段后,会达到停滞状态,随着资本积累的进行,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带来利润率的下降,使一个国家的经济陷人资本停止积累的状态。到那时人口也就有了所能容纳的极限,并不能得到增加。他的人口理论,特别是对人口增长与资本积累的相互关系的分析,对后人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四、马尔萨斯与李嘉图的人口经济理论

庸俗经济学家马尔萨斯(1766一1834)的人口理论和经济增长思想集中反映在他的两部重要著作《人口原理》(1803)和《政治经济学原理》(1820)中。马尔萨斯的人口论的基本思想可以做如下概括。马尔萨斯认为,“食物为人类生存所必需”,“两性间的是必然的”,这是两条自然规律。从这两条规律出发,他试图证明以下三个命题;(1)人口必然地为生活资料所限制;(2)只要生活资料增长,人口一定会坚定不移地增长,除非受到非常有力而又显著的抑制的阻止;(3)这些抑制,和那些遏止人口的优势力量并使其结果与生活资料保持同一水平的抑制,全部可以归纳为道德的节制、罪恶和贫困。马尔萨斯认为,人口在无所妨碍时,以几何级数率增加;生活资料,只以算术级数率增加,在长期中,人类收人水平将保持在仅仅足以维持生存的水平上,不会高也不会低。经济学正是从马尔萨斯开始取得了“忧郁的科学”这一称号。

熊彼特将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称为反人口主义。人口的生殖能力倾向于超越任何可以指定的限度而增加,直到人类生殖能力所能达到的最大范围;相反,人口的生存手段及其增加的可能性行则有一定限度,并且受到经济匾乏这一现实客观约束。这是马尔萨斯反人口主义的基本核心内涵。反人口主义观点最早可以追溯到16世纪末,当时的意大利思想家乔瓦尼·博特罗(1540一1617)就提出并充分发展了后来归在马尔萨斯名下的人口原理。需要解释的是,为什么马尔萨斯反人口主义会出现在英国人口主义盛行的时代里。熊彼特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十八世纪产业革命时期短期的经济波动,以及短期失业问题。“十七、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口主义者把人口的迅速增加视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条件、特征也许是完全正确的,而同时,向他们大多数人实际上做的那样,为短期出现的盛衰无常、特别是伴随着发展而带来的失业而感到忧虑,同样是正确的。”这是人口主义与反人口主义理论上存在区别的现实根源。

但同时,两者在经济分析方面的基本出发点也是有着较大区别的。人口主义的态度就其经济动机而言,隐含着一种信念,即报酬是递增的。例如威廉·配第和斯密都是人口主义者。配第说过,如果其他条件不变,所谓社会间接成本—政府、道路、学校等方面的支出是不会和人口成比例同时增加的。这就把报酬递增表述为单位劳务成本递减的形式。斯密在《国富论》中虽然不是很严谨但也清楚地表述了和配第相类似的理论观点,陈述了制造业中的报酬递减法则。斯密先是从制造业中的劳动分工出发,阐述了通过分工可以使“完成任何一项具体工作现在只需要使用比以前少得多的劳动量”,但是并没有表述农业中的报酬递减法则。

而以博特罗和马尔萨斯为代表的反人口主义(虽然马尔萨斯在《人口论》中丝毫没有提到土地报酬递减规律,但是也是以报酬递减规律为前提),但是他的人口理论的追随者约翰·斯图亚特·穆勒(1806一1873)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继承了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将人口理论与报酬递减规律联系在一起,认为所有人口最稠密的国家都已经达到了“为使人类在最大限度上获得合作和社交的全部好处所必需的人口稠密度”。也即暗示着人口的进一步增加只会为社会带来压力。“就这样,马尔萨斯《人口论》中的学说在当时正统经济学的体系中牢固地扎下了根”。同时,马尔萨斯还看到一些可以控制人口增长的积极措施,即可以使死亡率上升的措施,包括饥荒、贫困、文艺和战争。并且将这些措施提升到了与自然现象和自然法则同等重要的地位。因此,马尔萨斯认为贫穷和困苦是对“下等阶级”没能控制其人口增长的自然惩罚。根据他的这一观点,可以得出一项很重要的政策结论:对穷人不能提供政府救济,给穷人提供救济只会使更多的儿童得以生存,从而最终将是温饱问题更加恶化。1803年,在《人口论))第二版中,马尔萨斯写道,“一个人出生到世界上,如果不能从他的父母那里得到他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如果社会并不需要他的劳动,那么他就没有权利拥有哪怕是最小份额的食物,事实上它的存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马尔萨斯的观点在1834年的英国济贫法修正案中被采纳。也正因于此,政治经济学在当时被称为“可怕的学科”。

最清晰和完整地提出报酬递减规律这一概念的是古典经济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大卫·李嘉图。以农业中的报酬递减规律为前提,李嘉图将人口分析与工资问题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劳动力的买卖如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市场价格与自然价格。劳动的自然价格就是在给定的习惯和习俗前提下,在工人数量不作改变的情况下使得工人得以生存与延续的价格。劳动的自然价格取决于劳动者本身即他们的家庭所必需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如果生活必需品的成本增加,名义工资也将上升,以便工人能够保持其真实工资水平,并且可以继续足够的购买力使劳动力得以延续下去。如果商品的价格下跌,名义工资也将下降。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取决于供给与需求,但是劳动力的市场价格随着商品价格的波动而围绕其自然价格上下波动。

经济学经济理论篇(3)

知识经济对传统经济学理论的挑战关于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这个不争的事实,人们正在越来越多地揭示出其特征。但如何准确地认识知识经济的定义、内涵、理论意义等等一系列学术问题,仍然是难题。人们已能清晰地感到它的存在,但它何以存在,如何存在,存在何用仍然是人们所不能透悟的。本文的愿望就是要从现实和理论互动的角度对上述问题做些有益的思考。一、知识经济的时代意义按照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定义:知识经济即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的,建立在知识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从我们所看到的不少资料表明:人们在强调知识经济这一概念时,主要是区别于物质、资本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的物质经济和资本经济而言的。与依靠物资和资本等这样一些生产要素投入的经济增长相区别,现代经济的增长则越来越依赖于其中的知识含量的增长。知识在现代社会价值的创造中其功效已远远高于人、财、物这些传统的生产要素,成为所有创造价值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因此知识经济的提法可以说正是针对知识在现代社会价值创造中的基础性作用而言的。但不能由此就认为知识经济仅仅是区别于所谓的物质经济或资本经济。其一,人类经济时代的划分有自然经济、工业经济,但没有物质经济或资本经济的提法。其二,一个经济时代的划分重要的不是生产什么而是用什么生产,这里包含一个重大的区别,即一定社会的主导生产工具及由此形成的产业,这显然不是物质经济或资本经济所能反映的。而知识经济不但从知识在生产中的核心作用表明自身的存在,更重要的是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主导经济增长的知识性产业已经形成。对此美国经济学家罗默提出,要求在计算经济增长时,必须把知识列入生产要素函数中。因此OECD定义知识经济即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正是揭示了知识对现代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并准确地反映了知识经济的现实。所以,我们从经济时代的角度来认识知识经济,才能切实地反映社会财富创造形式的历史性变化和人类社会已进入一种崭新的生产方式这一伟大现实。我们认为知识经济是继自然经济、工业经济在人类财富创造形式上的崭新时代。我们称之为知识经济的,就必须使这种称谓有相应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这需要一个切入点,这个切入点显然不是目前报刊上所反映出的一些旨在映证知识经济的提法,而应是论证知识经济何以可能的理论基础,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二、知识经济对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冲击知识经济对经济理论的冲击首先是基础理论。知识经济的出现使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必然要合理解释和反映这种社会经济生活的新本质,从而在更新的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基石上构建指导人类新的经济实践的经济学。事实证明,经济学的一些研究领域已经初步自觉或不自觉地反映着这种新经济的冲击。尤其突出的是贝克尔的人力资本论、发展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及一些管理性经济学科,这不断地加大着部门经济学科和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分离。我们已经看到了知识经济的现实,但我们用以解决问题的理论并非建立在这种现实基础之上。这便是旧理论无所作为的必然。纵观人类社会全部的经济活动无外乎这样两个内容,其一是社会财富的创造问题,其二是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这里我们的研究主要是针对第一个问题,形成这一问题的核心内容是一定社会的财富是什么?如何实现这种财富的增长?对这两个问题的认识集中地形成了该社会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即价值理论以及增长理论。我们从经济学角度考察一定社会所追求的新的社会财富是什么,如何创造出来,不能不看到,新的社会财富的创造总是受制于当时社会的生产方式。从古代社会的钱物积累表现出的社会财富,及与之相应的注重农牧和战争掠夺的财富增长形式,到威廉·配第实质性地揭示出农业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财富创造中“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里的劳动成果是直接地表现为社会所认可的社会财富。随着自由资本主义萌芽的到来,重商主义坚定地认为商业贸易创造价值、增进社会财富。事实上商业贸易只是转移现实的社会财富,并不能在根本上创造新的社会财富。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第一次真正深入到人类经济的核心,揭示了生产创造价值这一人类社会财富增长的实质。在资本主义进入典型机器大工业化生产条件下,马克思完善和发展了劳动价值学说(尤其是提出了揭示资本主义财富增殖的剩余价值学说)。这些理论集中说明的是在一定经济时代里新的社会财富的形成是和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的。自然经济时代,创造新社会财富(价值)的主要是人的劳动力,劳动也主要是人的体力劳动;工业经济时期创造新社会财富(价值)的主要是先进的机械力,尤其是工业经济的成熟期,以机器为主的机械力劳动成为社会财富基本的创造形式。新增加的社会财富完全是表现为满足人们各种各样生活需要的商品,商品价值的大小及其得到社会认可的多少都直接地决定于生产它们所使用的技术的先进性。这使工业经济时代的劳动价值论典型地表现为价值的技术决定论。当人类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的知识经济时代,反映工业经济时代社会财富创造的劳动价值理论在新的生产方式中表现出明显的局限性。首先,在现代化的企业生产中,人们认识到外在于劳动过程的知识性的管理也成为创造商品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学界也提出了管理是创造价值的第四个要素。而管理正是随着人们对企业自身性质认识不断深化所形成的知识和信息,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知识和信息,服务于生产过程而现实地增加产品的价值。美国德尔福集团甚至提出企业知识管理,认为这是现代企业成功的关键。指出“虽然知识管理的首要目标不是技术,但是公司将发现,它们在知识经济中如果离开了知识管理,就不可能具有竞争力。”(《参考消息》1998年4月26日)其次,在市场自由竞争中企业所投入非生产性领域的大量广告费、赞助费及各类社会投入,都不是用于直接生产领域,按劳动价值理论是不会创造价值的。现在恐怕没有企业界的朋友会否认这方面投入的丰厚回报,在这些非生产性领域的投入极大地提高了处于自由竞争市场中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些知识和信息是如此深刻地影响着消费者的选择,对商品无论在价值大小以及实现多少上都起着关键的作用。第三,现在主要让我们来看使工业经济时代跃升到知识经济时代的先导产业———信息产业。美国人不无自豪地指出信息产业已成为美国经济最大的新的经济增长源,约占近年美国经济增长的40%。如果你对这个数字还缺乏敏感的认识,那么你对这组数字肯定会感兴趣:一个发展才十几年但已拥有资产2000亿美元的微软电脑公司和已经发展一百多年才拥有400亿美元资产的通用汽车公司,后者曾是美国工业经济时代的象征之一。微软所要做的工作,并不是给你直接可以消费的面包、汽车或实实在在的钢铁。它提供给社会的只有处理信息的计算机和载满了能满足你对知识管理需要的各种软件,这里几乎没有办法用劳动价值理论来分析,最高级的知识在这里直接转化为最大的价值,过时的知识在这里也一文不值。同样的编程人员、同样的工作强度,但可能所创造的价值相差悬殊。这里价值形成的唯一基础是以其知识含量的高低来比较的。其他如生物技术、空间技术、光电子产业等等高新产业中,知识是与他们所能创造价值的大小、所能实现价值的多少直接地联系在一起的。也许仅仅因为一个连字符的遗漏而使数十亿美元化为乌有,也许仅仅因为一个新的配方而价值倍增。在这里已完全失去了工业经济时代社会财富的生产和实现形式,知识经济时代的社会财富已直接地与人类最宝贵的知识挂钩,这不但突破着旧的社会财富观,而且直接使人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创造新的社会财富。综上所述,知识正自在地存在于当今源源不断被创造出来的新的社会财富中,深刻地改变着经济学的基本范畴的内涵及基本理论。正如我们分析的,一定经济时代新创造的社会财富,总是最深刻地反映着一定经济时代的社会生产的实质,并通过这个实质使一定时代的社会生产方式向更高级转化。因此,我们可以说一切都是财富,一切都不是财富,对新增社会财富的考察必须和一定的生产方式相结合。如果说工业经济时代商品的价值主要指一定技术条件下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的大小体现出在劳动时间多少上的竞争,那么知识时代的商品价值则主要是指在无差别人类劳动中所蕴含的知识和信息,价值的大小体现在劳动中对知识和信息的竞争。我们创造的新财富是未知的,但我们通过当前的劳动却现实地改变着已经形成的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在这个循环上升的怪圈里,由于人们在现实消费需求中所消耗的社会财富总是有限的,因此大量的社会财富是以空的数字指标表明社会生产的创造能力,由于形成新的社会财富增长的途径是唯一的,因此对一定生产方式下新形成价值的那种核心要素的竞争便是社会经济增长的实质。而这种核心要素的分割、占有和积累,也就是对新增的社会财富的分割、占有和积累。从这个意义上看,OECD定义的最后一句,不无道理。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与工业时代相适应建立起来的经济学劳动价值理论亟待发展。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才能说明知识经济是存在的,使知识经济有合理的理论基础,把我们看到的现实和我们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理论有机地统一起来。三、知识经济对社会财富创造形式的改变必然意味着传统经济学的增长理论、货币理论、周期理论及其他一些理论都必须重构知识经济正以其在现实中的迅猛发展向我们展示出现代经济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和增长形式,使传统经济学理论所揭示的内涵式增长、外延式增长、规模经济增长、投入产出等增长理论都表现出严重不足。首先,知识在现代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已彻底改变了传统人、财、物要素配置所带来的增长。其次,知识作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它投入和参与生产的形式完全不同于传统要素,并形成新兴的主导产业。再次,同传统工业经济的规模相比较,依赖知识创造效益的增长正表现出同一产业的分散组合和不同行业间的技术融合,很难从规模化的投入和产出上进行分析。最后,知识在当今社会新财富创造中的独特性和基础性,使我们对形成社会财富增长的途径并不能直接地从生产领域或某一产业中去寻求,增长的因素或动力也许是直接地存在于生产领域之外。知识经济条件下,也许真正导致增长的投入在一些非生产领域而并非生产领域。只有我们把上述问题研究清楚,我们才能找到知识经济条件下促进主导产业形成、推动经济增长的有效作法。发展经济学家罗斯托曾明确指出主导产业对一个时代的经济起飞具有决定意义。曾因煤、铁为主导产业相互推动而促成战后经济奇迹的日本在这一方面更有心得,日本工业调查会总经理志村幸雄撰文指出:“信息通讯产业可以说是21世纪最典型的主导产业。如果说20世纪基本上是发动机和电动机占主导地位的‘动力的世纪’,那么21世纪将是通信、广播和电子计算机技术三位一体的‘信息的世纪’”。在这一问题上有的同志以产业升级很好地概括了在知识经济时代我们面临的机遇。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在这样产业巨变的经济时代,最能代表知识经济特征的产业是主导产业但不可能是唯一的,甚至这一产业在根本上只是为知识经济时代的其他产业提供生产手段。而各国在此基础上所可能形成的主导产业仍然是要和国际分工、本国经济现实相结合。知识经济向我们展现出不同于工业经济增长的高速度和高效益,无疑有更深刻的增长方式在现实地发挥作用,这就使我们更要深入研究知识经济增长理论,理解现代经济增长的内涵和实质,在未来的发展中制定出更合理、更完善的增长政策和计划。并由此出发考察知识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市场、人力、管理等等相关经济因素在新的经济状态中的运动规律,从而全面自在地把握知识经济的理论。由于知识经济的发展深刻地改变着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增长理论,尤其知识经济所表现出的经济数字化、虚拟化、一体化、全球化、消费与生产的融合等等特征,使我们必须重新思考传统经济学的货币理论和周期理论。随着知识成为新增社会价值的决定力量,使社会财富价值的代表货币,在更加虚拟化的数字经济中运行,使工业经济时期所表现出的通货膨胀,进一步发展为泡沫经济。在全球化、一体化、货币自由汇兑、金融衍生品大量存在和信息空前通畅的情形下,原有的货币理论和周期理论已明显地不能指导现实。原来生产过剩的危机现在也许因为金融市场的违规操作而轻易来临,也许因为世界市场的分工而大获其利,可以说这次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是一个最有力的说明。限于本文篇幅,这里我仅仅是提出问题。总之,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是实实在在的已经到来,我们必须从这个现实出发,揭示出反映知识经济实质及运行规律的经济学说来解释我们所面对的经济现实,指导我们伟大的改革实践,这不但意味着我国理论经济学繁荣的到来,也必然促进我国伟大的经济振兴。版权所有

经济学经济理论篇(4)

【关键词】知识经济 经济学 基础理论

知识经济的出现使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必然要合理解释和反映这种社会经济生活的新本质,从而在更新的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基石上构建指导人类新的经济实践的经济学。事实证明,经济学的一些研究领域已经初步自觉或不自觉地反映着这种新经济的冲击。尤其突出的是贝克尔的人力资本论、发展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及一些管理性经济学科,这不断地加大着部门经济学科和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分离。我们已经看到了知识经济的现实,但我们用以解决问题的理论并非建立在这种现实基础之上。这便是旧理论无所作为的必然。

纵观人类社会全部的经济活动无外乎这样两个内容,其一是社会财富的创造问题,其二是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这里我们的研究主要是针对第一个问题,形成这一问题的核心内容是一定社会的财富是什么?如何实现这种财富的增长?对这两个问题的认识集中地形成了该社会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即价值理论以及增长理论。我们从经济学角度考察一定社会所追求的新的社会财富是什么,如何创造出来,不能不看到,新的社会财富的创造总是受制于当时社会的生产方式。从古代社会的钱物积累表现出的社会财富,及与之相应的注重农牧和战争掠夺的财富增长形式,到威廉·配第实质性地揭示出农业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财富创造中“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里的劳动成果是直接地表现为社会所认可的社会财富。随着自由资本主义萌芽的到来,重商主义坚定地认为商业贸易创造价值、增进社会财富。事实上,商业贸易只是转移现实的社会财富,并不能在根本上创造新的社会财富。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第一次真正深入到人类经济的核心,揭示了生产创造价值这一人类社会财富增长的实质。在资本主义进入典型机器大工业化生产条件下,马克思完善和发展了劳动价值学说(尤其是提出了揭示资本主义财富增殖的剩余价值学说)。这些理论集中说明的是在一定经济时代里新的社会财富的形成是和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的。自然经济时代,创造新社会财富(价值)的主要是人的劳动力,劳动也主要是人的体力劳动;工业经济时期,创造新社会财富(价值)的主要是先进的机械力,尤其是工业经济的成熟期,以机器为主的机械力劳动成为社会财富基本的创造形式。新增加的社会财富完全是表现为满足人们各种各样生活需要的商品,商品价值的大小及其得到社会认可的多少都直接地决定于生产它们所使用的技术的先进性。这使工业经济时代的劳动价值论典型地表现为价值的技术决定论。当人类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的知识经济时代,反映工业经济时代社会财富创造的劳动价值理论在新的生产方式中表现出明显的局限性,其表现在:首先,在现代化的企业生产中,人们认识到外在于劳动过程的知识性的管理也成为创造商品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学界也提出了管理是创造价值的第四个要素。而管理正是随着人们对企业自身性质认识不断深化所形成的知识和信息,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知识和信息,服务于生产过程而现实地增加产品的价值。美国德尔福集团甚至提出企业知识管理,认为这是现代企业成功的关键,指出,“虽然知识管理的首要目标不是技术,但是公司将发现,它们在知识经济中如果离开了知识管理,就不可能具有竞争力”。

其次,在市场自由竞争中企业所投入非生产性领域的大量广告费、赞助费及各类社会投入,都不是用于直接生产领域,按劳动价值理论是不会创造价值的。现在恐怕没有企业界的朋友会否认这方面投入的丰厚回报,在这些非生产性领域的投入极大地提高了处于自由竞争市场中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些知识和信息是如此深刻地影响着消费者的选择,对商品无论在价值大小以及实现多少上都起着关键的作用。第三,现在主要让我们来看看使工业经济时代跃升到知识经济时代的先导产业——信息产业。美国人不无自豪地指出信息产业已成为美国经济最大的新的经济增长源,约占近年美国经济增长的40%。如果你对这个数字还缺乏敏感的认识,那么你对这组数字肯定会感兴趣:一个发展才十几年但已拥有资产2000亿美元的微软电脑公司和已经发展一百多年才拥有400亿美元资产的通用汽车公司,后者曾是美国工业经济时代的象征之一。微软所要做的工作,并不是给你直接可以消费的面包、汽车或实实在在的钢铁。它提供给社会的只有处理信息的计算机和载满了能满足你对知识管理需要的各种软件,这里几乎没有办法用劳动价值理论来分析,最高级的知识在这里直接转化为最大的价值,过时的知识在这里也一文不值。同样的编程人员、同样的工作强度,但可能所创造的价值相差悬殊。这里价值形成的唯一基础是以其知识含量的高低来比较的。其他如生物技术、空间技术、光电子产业等等高新产业中,知识是与他们所能创造价值的大小、所能实现价值的多少直接地联系在一起的。也许仅仅因为一个连字符的遗漏而使数十亿美元化为乌有,也许仅仅因为一个新的配方而价值倍增。在这里已完全失去了工业经济时代社会财富的生产和实现形式,知识经济时代的社会财富已直接地与人类最宝贵的知识挂钩,这不但突破着旧的社会财富观,而且直接使人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创造新的社会财富。

经济学经济理论篇(5)

【关键词】城市经济学经济集聚城市化

一、引言

城市经济学的历史源远流长,其发展过程可谓一波三折。早在古希腊甚至更早的时候,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就开始从劳动分工的角度关注城市经济问题了(Xenophon,BC.427-355;Plato,BC.380;WilliamPetty,1683);到了古典经济学的时代,城市经济学出现了一个小的研究高潮,当时不仅有城市“劳动分工”说(AdamSimth,1776),而且还盛行另一种可用以解释城市的经济学说——古典区位理论(Thunen,1826;Weber,1909;Christaller,1933;Losch,1938;Isard,1956)。可到了新古典经济学时期以后,城市经济学不仅没有在马歇尔天才的综合之后如虎添翼,反而却经历了长时期的沉寂、徘徊。其间,虽然也曾有过多次试图推动城市经济学的勇敢的努力,但它们最终均功亏一篑,以失败告终;到了1990年代,城市经济学在经历了一番反思和调整之后,终于涌现了两股试图融入主流经济学的努力,参见图1。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在1964年阿朗索(Alonso)出版了《区位与土地利用》一书之后,城市经济学却在新古典经济学对城市经济现象无能为力的大背景下,作为一门具备统一理论基础的学科而诞生。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城市经济学的历史如此悠久,但为什么却在古典经济学之后直到20世纪60年代的漫长岁月里相对沉寂,甚至长期被排除在主流经济学之外?还有,新古典时期,城市经济学曾经出现了几次试图将城市纳入主流经济学的“努力”,为什么它们最终均以失败告终?再者,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再次试图复兴城市经济学并使之融入主流的努力,这些努力是否能成功?等等。为了对这些问题做出较为系统的回答,本文将按如下顺序组织:第二部分回顾并评价古典城市“劳动分工说”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简评以屠能为代表的古典农业区位理论及其与城市经济学之间的关联;第四部分对新古典时期试图复兴城市经济学的种种努力进行评述;第五部分对近年来十分盛行的“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进行评述;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结论以及对城市经济学未来发展的展望。

二、“古典劳动分工”说——最早的城市经济学

早在古典经济学产生以前,有关城市的研究就已经出现了。古希腊最早的经济学家之一色诺芬(Xenophon,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55年)就曾从分工的角度来研究人口集中和专业技能以及产品开发之间的关系(Gordon,1975)。人口集中无疑是城市出现的先导,而专业技能的提高和产品开发无异于专业化和产品的多样化,很显然,这已经是最早的有关城市的经济学说了。

此后,另一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公元前380年)则遵循着色诺芬的这一思想路线,并将之向前推进了一步。柏拉图写道:“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国家——是对人的需要的一种反应……由于这种对劳务的相互交换,大量的人便聚集在一起,并聚居在我们称之为城市和国家的地方”(Plato,Republic,Ⅱ,pp.369)。柏拉图的这段话为城市产生于专业化和分工确立了经济基础,并奠定了交换理论的基础。很显然,在柏拉图那里,是专业化创造了互惠的相互依存,而互惠的相互依存又确立了互惠的交换,在这当中,城市与分工和专业化经济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城市提供了对单个商品的相当大的需求,因而,分工和专业化有了存在的基础,另一方面,城市内的分工和专业化又提高了这里的工人们的技术和生产效率。

17世纪、18世纪,“古典劳动分工”说在解释城市问题时仍然占据一定地位,比如,威廉•配第(WilliamPetty)已认识到,大城市与劳动分工的内在关联以及专业化的好处等这些问题。尽管如此,只有到了亚当•斯密那里,劳动分工和专业化对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思想才日臻完善。这不仅体现在他对专业化、分工经济的独一无二的一般性分析方面,而且,也体现在他将专业化和交换视作为城市乃至整个市场理论赖以建立的基础方面,“文明社会的重要商业,就是都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通商……这里,分工的结果就象其他方面的分工一样……都市是农村剩余物的市场……都市的居民越多,其居民的收入愈大,农村剩余物的市场愈广阔……都市附近的农业家和耕作者,从谷物售价所得的,不仅是农业的普通利润,而且包括自远地运来出售地谷物的全部价值。此外,他们还节省了这些东西的远途运费的全部价值”。

在这里,斯密不仅对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分工好处进行了阐述,而且也对城市市场广阔对居民收入的贡献、交易费用的节约、对国民财富的贡献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同国家财富的差别进行了阐述。若用希克斯(Hicks,1965,第38页)的一个简单公式,g=(k•p/w)-1,那么,斯密的上述看法则更为直观,其中,k代表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比率,p代表劳动生产率,w代表实际工资率,g代表物质增长率。很显然,在实际工资率w给定的条件下,一国或一个城市的经济或财富增长便主要取决于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之间的比率k和因分工扩大而导致的生产率p的提高。在斯密看来,k的增长是有限度的,因此,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劳动分工。由此看来,斯密不仅是一个伟大的古典主义经济学家,而且也是第一位系统地从劳动分工角度来论述城市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别的经济学家。

古典城市“劳动分工”说的优点在于:它对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分工的好处、城市市场广阔对居民收入的贡献、交易费用的节约、对国民财富的贡献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同国家财富的差别等看法均颇富创见性,但由于这些阐述比较零碎、散乱、没有模型化,因而其内部组织和架构颇为散乱,甚至根本不是以城市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因而在客观上限制了它在后世的传播。

三、古典区位理论——城市经济学的摇篮

进入19世纪以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逐步在当时的后发展中国家——德国——萌发,工业革命的迹象已经凸现,但农业经济仍占据德国经济的主导地位,在这样的背景下,屠能以他对城市周围农业地租和土地利用的精彩分析受到了当时的主流经济学一定程度上的接纳。虽然屠能(VonThunen)开创的理论(TheIsolatedRepublic,1826)阐述的是农业土地利用和地租问题,但从另外一面看,它也是一部经典的城市经济学力作。

在屠能的理论中,一个孤立的城市(镇)作为整个农业生产布局的中心事先给定,在它的周围布满了为它供应农产品的农户;同时,每一种农作物的产量和运输成本也各不相同,相应地,每一种农作物的种植密度也各不相同。假定存在着农户与土地拥有者之间的竞争,并且每一个体均追求其自私利益,那么,农户之间相互竞争土地的结果,将使地租从中心向由高向低依次递减,直至为零。由于每个农户将面临地租和运输成本之间的两难,并且不同作物的运输成本和产量也各不相同,因此,农作物的生产将以同心圆的形式出现。给出了屠能模型的最直观的结果。该图横轴代表距离中心城镇的距离,纵轴代表租金。图中上半部分是均衡的“竞租曲线”(bindrentcurve),也即在任一给定的距离时农户愿意支付的最高租金。由实线组成的包络线定义了租金级差。该线的不同部分代表,每一种农作物的种植者愿意比别人出更高的地租,结果便会得到图下半幅同心圆式的种植圈层。越靠近最里层,土地的租金就越高,运输成本越省,而最外面的土地租金为零,但运输成本最高。

从上看,屠能的理论似乎仅能对很多与农业生产有关的问题给出一个简化的解释,比如,它能解释不存在李嘉图式肥沃程度差异条件下农业生产专业化的可能性,也能解释农户与市场的距离、农户售卖农产品所得的价格和租金之间的关系。然而,该模型在多方面的扩展也使得它成为现代城市经济学的一块理论基石,比如,该模型可被修改并用于考察城市的土地利用问题,这构成了后来的“新城市经济学”的主要研究素材(Alonso,1964),又如,在更近的时期,通过建立有关集聚经济的模型,该理论又可以被扩展到探索中心城市与次中心城市的内生形成问题(Weber,1909;Marshall,1890,1920;Christaller,1933;Hoover,1937;Losch,1944;Krugman,1991a,b;Fujita,1999a,1999b,ect.)。屠能生活在典型的农业时代,当时盛行所谓“规模报酬不变”的农业经济,这也许正是他的模型能够与以竞争范式为特征的诸多新古典应用相容的根本原因所在。然而,屠能的古典农业区位理论与古典和前古典时期用劳动分工解释城市经济问题的思想格格不入,前者的根本特征是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而后者的实质则是不完全竞争和报酬递增。更为重要的是,他以城市作为一个外生给定的中心作为分析的开始,也就是说,他的模型的重心在于理解如何促使经济活动远离中心的所谓“离心力”。对于使经济活动集中的所谓“向心力”,他的模型没有也不可能提供任何解释,这样,有关城市为什么形成以及怎样形成的关键思想便被他人为地假设掉了。

在屠能之后,古典区位理论形成了两个基本分支:第一个分支是要考察:在给定所有其他“经济人”区位的情况下,如何最小化某一特定“经济人”的成本问题,也即“最小成本区位问题”。该分支主要由韦伯(Weber,1909)、艾萨德(Isard,1956)、穆斯(Muses,1958)、萨卡世塔(Sakashita,1987)、贝克曼(Beckmann,1987)、师叶和麦(ShiehandMai,1997)等继承和发展;另一分支则要考察:在给定厂商相互直接竞争的条件下,厂商们如何寻找最佳的区位,以及在需求信息的条件下控制它们的市场区域问题,也即“中心地理论”和“相互依赖理论”,该分支主要由克里斯蒂纳(Christaller,1933)、勒施Losch,1938,1940)等继承和发展。这两个分支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城市经济问题的某一方面,比如,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能够解释厂商在城市中心集聚的趋势,克里斯蒂纳的“中心地理论”能够解释城市体系在具有不同区位的市场区域上存在的原因,但是,它们在解释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时均面临着难以克服的缺陷:

第一,它们在解释城市区位问题时大多借用了物理学、几何学而不是经济学的概念和原理,结果便在客观上限制了它们在经济学界的影响力。比如,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中运用了“物料指数”、“位置权重”和“劳动系数”三个工具来解释工业区位中的最小成本问题,但该决策问题中的决策者到底是谁,是一家工厂还是企业主?如果是厂商,它是私人厂商还是其他?韦伯对此并未给予任何交代,换句话说,韦伯所说的最小成本问题既不是关于理性决策者如何做出合理决策的问题,也不是这些决策者之间如何相互影响从而产生一个特定结果的问题,因此,严格地说,韦伯的理论与经济学理论没有多大关联(Krugman,1995)。还有,克里斯蒂纳和勒施的“中心地理论”讲述的是在权衡了规模经济和运输成本之后,生产者决定集聚在一起形成一种城市结构,为相互交错的六角形市场区域提品,这的确是一个关于个体相互影响的决策问题,但是,它没有给出明确的决策者是谁,也没有言明决策者决策时的市场结构或者厂商是否存在相互作用问题,因此,正如克鲁格曼所说,“中心地理论提供的是某种纲要,一种可以把你对城市系统的思想和数据结合起来的方法,而没有提供一个更深层的原因来解释观察到的结构的经济模型”。

第二,更为重要的是,城市经济中的很多变量均表现出不可分性(indivisibility)和不连续性(discontinuity)以及外部性的特征,比如,城市的人口聚居区在空间上是不连续的,大城市的人口在集聚到一定的规模后可能会停止增长并在它的周围产生出更多的中小卫星城,还有,由于外部性的影响,一定量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可以供多倍人使用等等,所有这些均意味着城市经济活动具有非线性和报酬递增的性质,因此,成本和收益很难完全体现在商品的买卖价格上,这样,传统的边际分析方法便无能为力,而应该用专业化和分工的方法来求解。而事实上,大部分的古典区位理论均在一个轻松的假定中将城市形成以及它的重要特征剔除掉了。

总之,古典区位理论建构在完全竞争、利润最大化、完全信息、即时调整和局部均衡等原理的基础上,它所作的假定与农业经济或者不发达的小城镇经济相匹配,但是,当工业经济的发展日益走向成熟,知识、信息和技能的重要性以及城市的集聚优势日益彰显的时候,它难以对城市经济的核心——城市形成——做出解释的缺陷,便成为其致命伤。结果,古典区位理论便走进了其理论研究的死胡同。

四、新古典时期的城市经济学——无能而无奈的努力

新古典时期,城市经济学基本处于沉寂阶段,主要原因在于:新古典经济学和古典区位理论一样,均与完全竞争和最低限度的政府干预相容,这就决定了它难以对城市经济活动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所有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人人理性,对价格和彼此之间的活动具有完全知识。企业被假定为规模较小、不能行事其权力的价格接受者;生产要素均在公平的市场上交易,因之生产者能为他们的生产活动支付全部费用,而消费者除非得到合理补偿,否则不会被强制地容忍污染和噪音;所有的商品完全可分,且能以极小的数量进行生产和消费;最终所有的经济活动在价格机制下均达致最优的均衡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城市经济是个非常不完善的领域,也即它以广为分布的外在性为特点,因此,客观上看起来比较理智的资源分配事实上很难办到,此外,城市的投资和生产倾向于“大批量、大规模”,这很难与“规模报酬不变”的假定相容(参见Button,1976,pp.3-6);更加重要的是,城市经济以空间上的集聚为主要特征,这样的客观现实均与新古典的完全竞争、报酬递减等不相符合。

另一方面,在“马歇尔综合”的时代,经济学界流行的数学方法是所谓的“微积分法”。微积分法对于处理完全竞争和商品、要素完全可分的传统新问题得心应手,可对解释地理空间、城市等具有非线性特征的问题却无能为力,而用于处理城市和空间问题的数学工具——非线性规划、库恩—塔克条件等直到20世纪50、60年代才先后出现,这样,在经济学形式化日益盛行的19世纪后半叶,新古典经济学家只好满足于现实,在现有的条件下构筑城市经济学的大厦,结果便导致了城市经济学在新古典时期沿着两个完全不同的路径演进:第一条路径主要是继承所谓的“马歇尔传统”,将城市经济问题放在“外部经济”这一黑箱中来处理,从而演绎出用外部经济解释城市经济的诸多文献;第二条路径便是对屠能的理论进行简单地扩展和修补,也就是20世纪60、70年代“新城市经济学”的工作。

(一)用外部经济来解释城市

用外部经济解释城市经济现象的始作俑者是马歇尔,他不仅最早提出了“外部经济”的概念,而且首开了运用“外部规模经济”解释空间集中和厂商相互接近的优势,“当一种工业已这样选择了自己的区位时,他会是长久设在那里的:因此,从事同样的需要技能的行业的人,相互从临近的地方得到的利益是很大的……雇主们往往到他们会找到他们所需要的有专门技能的优良工人的地方去;同时,寻找职业的人,自然到许多雇主需要像他们那样技能的地方去,因而在那里技能就会得到良好的市场”。

更一般地,马歇尔所说的同一产业的厂商相互毗邻主要有这样三个方面的好处:第一,地理上集中的产业可以支持专业化的投入品生产者;第二,雇佣同一类型工人的厂商的集中可以相互提供劳动市场蓄水池的作用,也即当一个雇佣者的经营不好时,工人可以在其他的雇主那里找到类似的工作,反之,当他经营好时,又可以雇佣到更多的工人;第三,厂商之间的地理集中可以共享某些有用的信息。然而,不幸的是,马歇尔对城市或工业集中问题的处理法,给那些试图进行正规模型化的后来者带来了一个很大的难题:

外部性是什么?它到底是技术方面的,还是金融方面的,若是前者,则它会通过直接影响个人的效用或者厂商的生产函数而实现其作用,从而它与竞争范式相容;但是,若是后者,它将影响以价格机制作为交易中介的厂商、工人和消费者,比如,厂商相互临近可以相互借债、融通资金,但是,当他这样做时,一定会与整个经济的微观机制,比如规模经济的程度、厂商垄断权利的强度和商品和要素流动的壁垒的程度有关,也就是说,金融外部性与完全竞争的范式很可能不相容(Scitovsky,1954)。事实也许正如克鲁格曼(Krugman,1995)所说,正是由于技术外部性与竞争范式相容,所以,新古典经济学家通过假定集聚来源于技术外部性,便可以回避自己面临的模型化难题,而这样做的结果却使此后的城市经济学在劳动分工之外的另一条道上越走越远。

比如,20世纪70年代,亨德森(Henderson,1974,1980,1988等)因为沿着马歇尔的外部性的思路解释城市经济问题而受到城市经济学界的重视。例如,亨德森认为,人口之所以集聚以及城市之所以存在原因在于:它能产生生产或者消费方面的技术规模经济。在城市中,存在贸易品和住房两种商品,贸易品在城市商业中心(CBD)生产,住房在城市其他地区生产,工人往来于郊区与中心商业区;这样,随着城市工业在一个城市内的集中所产生的外部经济,将与大城市的交通难、往来成本等不经济之间产生两难冲突,其结果是最优的城市规模由此给定。如图2所示,该外部经济的净效应产生的城市规模与代表性居民所得到的效用之间呈倒U形关系。但现实中为什么具有那么多不同规模的城市?亨德森争辩说,不同产业的外部经济的程度是不同的,而外部不经济的程度则主要取决于城市规模,与具体的产业关系不大,比如,钢铁产业的外部性大,故折中外部不经济的回旋余地也大,轻纺城市则相反,最终,轻纺城市的最优规模在O点,金融城市在P点,但不同类型城市的代表性居民的福利水平将达到均等化水平Uz。

亨德森模型的主要问题在于,他通过假定将产生外部经济的活动布局在中心商业区来论述城市集聚现象。也就是说,他不能真正从微观主体相互逐利的结果中揭示城市形成和增长的根本原因,而仅仅诉诸于一个人们其实并没有多少认识的黑匣子——外部性——来解决问题。比如,他在论述城市的数量和规模时,依赖一个假想的大型开发商或者城市发展商来解决问题。从现实和理论来看,发展商或城市开发商均有内部化集聚外部性的趋势,这一点肯定是对的,因为内部化集聚外部性能让开发商或者发展商获得一定的利润,但是,该大型发展商或者开发商本身就是城市外部性的受益者,那么,城市生产或消费的外部性又来自哪里?作者对此含糊其词,并没有给予多少解释。因此,尽管亨德森的模型比前几者均多前进了几步,但他在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时犯了和屠能模型、新城市经济学模型一样的错误。

(二)“新城市经济学”

“新城市经济学”(Beckmann,1957;Wingo,1961;Alonso,1964;Mills,1967等等)主要研究的是城市内部的空间结构问题。其经典模型是一个单中心模型(mono-centricmodel),该中心被假定为建立在平原上的一座城市,该城市拥有一个事先给定的中心商业区(CBD),它规模既定,从每一个方向远离中心的交通成本相等,城市的是土地和居住区,居住区被假定为一维空间;该城市地区人口给定,所有的人均充分就业;唯一的交通成本发生在居住区与中心商业区之间,中心商业区内的交通成本被忽略;偏好被定义为对中心商业区复合商品的消费和土地的消费;均衡时,消费和价格使所有的人效用水平相同;结果,城市的规模由收入、偏好、居住条件、交通成本和交通时间以及农业对土地的竟租方式等内生决定,土地价格、土地利用密度、城市人口的均衡区位等均由模型内生决定。

虽然其模型在向主流经济学前进的征程上大大迈进了一步,也产生了不少的真知灼见,比如,比如,它运用了经济学中最为有力的工具——一般均衡,又将厂商、消费者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看待,又如,它的结论之一是均衡的或者最优的人口和居住密度是与中心商业区的距离的函数,而该密度问题很可能与交通体系的拥挤有关;还有,它的很多模型研究了城市市场失灵和公共政策的必要性。但是其经典模型和屠能的农业区位理论一样,研究的是一个单中心城市(mono-centric)内部的空间结构问题。另外,最为关键的是,它不能解释:在工业经济得到很大发展的背景下,每个城市为什么会存在一个中心商业区,在它的周围会形成很多居住区和农业区。换句话说,它和屠能的缺陷一样,均不能将城市的形成作为一个变量而内生决定,而中心内生这一点在工业经济时代却变得比农业时代越来越难以回避。尽管如此,1964年阿朗索的《区位与土地利用》一书成了城市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而形成的一个明显的标志。在此之前,城市经济学零星、散乱、分析工具落后、模型外生程度高、解释力差、适用面小,在此之后,城市经济学开始拥有较为完整的微观理论基础和学科体系、分析工具较为先进、模型内生程度大大提高、解释力和适用面大大扩展。很显然,城市经济学在“新城市经济学”之后作为一门具备较统一理论基础的学科而真正诞生(Mills,1998,pp.1-11)。

总之,如前所述,传统城市经济学只提供了经济活动如何在城市周围扩散开来的有关理论,而没有提供经济活动为什么会在城市集聚起来,也就是城市如何形成在哪里形成的令人满意的解释,这正构成了传统城市经济学的共同缺陷。毫无疑问,对城市形成以及集聚区位的真正原因的探讨无疑将是未来的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五、城市经济学发展的新方向:两股试图加入主流的努力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各主要国家都先后进入了后工业化时代。在后工业化时代,全球经济的联系和互动大大加强,这样,以研究单个厂商乃至一个行业的规模和资源配置问题为主体的新古典经济学已越来越难以适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一个以空间上的集聚、交易成本节约、分工和报酬递增为特征的城市化问题已越来越成为主载人类社会经济乃至社会发展的一股强劲动力。在这样的条件下,一个能深刻、完整地解释和分析城市内生演进的真正的新的城市经济学已成为时展的客观要求。

令人可喜的是,20世纪60、70年展起来的很多有力的微观经济学分析工具——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在70、80年代开始应用于现实,另外,数学和自然科学中也涌现有很多新的发现——混沌理论、控制理论、耗散结构理论、新进化论等等,所有这些发展均在客观上为城市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以1977年,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DixitandSiglitz,1977)的垄断竞争模型为例,在该模型出现之前,城市经济学在“空间不可能性定理”的视野内没有多大进展,可是在该模型解决了垄断竞争条件下厂商之间的战略互动行为以后,有关厂商和消费者在空间上集聚与分散的经济问题变得可以处理了。因此,该模型对城市经济学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一)新经济地理学

“新经济地理学”(NeweconomicGeography)以福基塔、克鲁格曼和维纳保斯(Fujita-Krugman-Venables)以及他们的学生等为代表,其主要解释的问题在于城市中心的内生性,还有,为什么在特定的地区或者地点出现厂商或者消费者的集聚,而在有的情况下却出现完全相反的过程?福基塔和欧格华(FujitaandOgawa,1982;OgawaandFujita,1980,1989等)论证说,如果要使城市中的所有人的区位同时决定的话,就必须在一个没有外生给定中心的区位上进行研究。为此,福基塔等人提出了决定城市区位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其中,必须解决三个方面的关键问题:引入不可分性(indivisibilities)、报酬递增(increasingreturns)和放弃完全竞争而采用不完全竞争。不可分性意味着某些生产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经济,而规模经济的作用会促使生产成本的下降。报酬递增则意味着一定的投入会带来网络正外部性,这在某种程度上等于斯密所说的“分工会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不完全竞争则是保证报酬递增和不可分性得以实现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由于不完全竞争的存在,当某个地区的制造业发展起来之后,形成工业地区,而另一个地区则仍然处于农业地区,这样,两者之间的角色就会被固定下来,各自的优势就会被锁定,从而就会形成中心和的关系。

更具体地说,新经济地理学所说的“城市中心的内生性”就是“集聚经济”的另一侧面。那么,集聚经济的源泉又来自哪里?福基塔(Fujita,1990;FujitaandThisse,2002,Chapter1等)解释说:第一是非市场相互作用,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换、知识的共享,这会产生区位上的外部性和“毗邻效应”(proximityeffects);第二是垄断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其中厂商生产差别化的产品,而消费者则偏爱多样化的消费;第三,由于相互竞争的厂商在地理上的毗邻,便会产生所谓的战略外部性。正像一个铜板有两个面一样,集聚经济既是中心城市兴起的根本原因,但是,它也是城市分散化或者网络化的主要原因。城市分散化或者网络化不是人为的结果,而是由于集聚经济在产生正外部性的同时会带来两个“冲突”,第一是集聚带来的效率的提高与相应的内部运输成本的提高之间的两难;第二是一个中心城市的集聚与其他城市之间的集聚的两难。总之,当一个中心城市的集聚经济达到饱和时,它便会让位于拥挤、污染等“集聚不经济”,从而其他城市中心的集聚开始占主导,于是多城市中心或者网络化的城市体系会形成。

“新经济地理学”的模型(Krugman,1991;Krugman,1995,1996;Fujita-Krugman,1995;FujitaandThisse,2002等)主要有这样一些优点:首先,它处理了空间异质性、空间集聚与分散、城市的形成、多中心城市的兴起等关键的城市经济学核心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此以前的模型中均没有很好地解决;其次,它运用了非常坚实的微观经济学假设,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之上,他们合理地解决了报酬递增、垄断竞争与空间外部性之间的古老难题;最后,该模型的主要结论——更高的交通成本和产品更低程度的差别化与城市分散对应,而更低的交通成本和产品更高程度的差别化与集聚对应,这些结论大多已得到实践和现实的检验。然而,它也存在缺点,比如,这些模型仍然使用典型的新古典经济学消费者和生产者截然两分的分析方法,这种分析方法虽然恰当地降低了解决问题的难度,但是,因为城市经济活动中大多的人本身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事实,而使它的解释力大大降低;又如,大部分的集聚模型集中于某一种集聚因素的研究,但城市经济很可能与多种因素的集聚相关;最后,它不能预见很多与城市化进程共生的现象(杨小楷,1998,2002),然而,由于该模型能将地理学的生产布局理论、主流经济学的规模经济和报酬递增结合在一起解释城市的出现和城市化进程,所以,它却为以后新兴古典城市经济学提供了宝贵的研究线索和参考素材。

(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

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主要有这样一些模型:YangandHogbin(1990),Yang(1991),YangandRice(1994),YangandNg(1993),Yang(1995),SunandYang(1998),SunandYang(2002)等。这些模型虽然数目较少,但内容丰富,且隐含了很深的政策和应用意义。

(1)从分工演进和专业化经济的独特角度解释城市经济现象。在这些模型中,新兴古典经济学家们建立了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并考虑了不完全竞争和分工经济,从而内生化了城市的出现、城乡二元结构、城市的交易效率优势、城乡低价差别以及与城市化进程相关的各种共生现象。在这些模型中,第一,专业化经济和不同于新古典的规模经济,规模经济在一定范围内是递增的,但是,超过了一定的界限则它的报酬便是递减的。而专业化经济的报酬是递增的,它不仅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也能内生出产品的多样性。第二,每一对“经济人”之间的距离足够小时,专业化经济的增长将会引起均衡从自给自足状态逐步自发演进到生产和交易的完全分工状态。当专业化经济足够大时,城市化将能通过缩小“经济人”之间的距离而使市场均衡从自给自足状态逐步演进到完全分工状态。第三,在新兴古典城市经济框架中,市场的功能将更加复杂,其中,它最重要的功能并不是如何分配资源,而是寻找最优的市场网络规模,这个最优的市场网络规模不仅有利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商业化程度、人均收入的提高。所有这些均意味着:城市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社会中不同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密切相关,而城市化本身不过是专业化和分工程度随着交易效率的提升发生变化和改进的一个表现而已,所以,交易效率越高,分工水平就越高,城市的生产效率就越高,城市的生产力就越接近生产可能性边界,正是这个正反馈机制不断推动城市和城市化的进程。

(2)这些模型的内生程度更高,解释力更强。第一,它合乎逻辑地解释了城市的出现。在城市起源说中,既有“军事防御型”城市起源说,也有“社会分工说”,还有“私有制说”和“集市说”乃至“阶级说”和“宗教说”,但是,以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相结合来解释城市的出现既能从整个社会分工网络的角度解释城市与社会分工之间的关系,又能从个人自利决策的角度解释分工和城市化背后的经济根源,因而,该说比其他的“城市起源说”更具说服力;第二,这些模型可以解释与城市化进程中相关的各种共生现象,比如,每个人以及整个社会贸易品数目的增加、在城市生产的贸易品数目的增加、城市居民对农村居民相对比率的提高、每个人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市场数目的增加、经济结构多样化程度的提升、每个人交易次数的增加、贸易依存度的增加、不同职业人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度的提高、市场范围和内生比较优势程度的提高、市场一体化程度和生产集中度的提高、人均真实收入和每种产品生产率的增加等等。福基塔—克鲁格曼等人的城市化模型虽然也能解释市场数目的增加、经济结构多样化程度的提升、每个人交易次数的增加、贸易依存度的增加,但它不能解释个人的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因为这一点在他们的模型中外生给定。

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的主要优势在于,它恢复了古典经济学中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精髓,并克服了古典经济学思想零碎模糊、体系组织性、逻辑性差、难以模型化等内在缺陷,能在一个具有严格组织体系的框架内将过去城市经济学的很多核心思想组织起来,此外,它的模型对城市化进程中很多现象能给出比其他模型更好的回答,但它也存在缺陷,比如,它的模型复杂程度较高,还有,很多人批评它的假设与现实世界相距甚远(比如,程炼,2002),另外,它的相关经验和政策分析还很少,这些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它在经济学界的传播。

六、结论与展望

一部城市经济学的历史似乎就是一连串失败的累积史。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最伟大的洞见就是劳动分工对经济发展、城市和国民财富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这么重要的思想却在马歇尔对古典经济学进行形式化的时候受到主流经济学的遗弃。同样的是,以屠能等人为代表的古典区位理论尽管十分重要,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模拟了现实,但是它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主流经济学的“漠视”;在此之后,虽然也曾有些经济学家拿着锐利的分析工具,试图为将城市问题纳入主流经济学而不懈努力,但无情的现实却将他们远远抛弃;令人可喜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过痛定思痛的城市经济学家们终于抓住了城市问题的症结,并找到了求解城市经济学的锐利武器,于是,过去几个时代的陈旧思想似乎一下子复活了,然而真正值得他们去做的也许只是记取这些经验和教训,保持一个清醒、理智的头脑。:

首先,简洁的数学模型是所有生命力旺盛的学科的共同特点,要想使一门学科步入科学的殿堂并成为后人传承的经典,模型化也许是不多的几条出路之一。因为数学在经济学的应用不仅能为给定的理论模型提供从假设到结论的最简捷和有效率的逻辑链条,而且经济学家还可以通过多次的反复假设和检验来剔除模型中非本质的因素,并更快更准确地把握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所在,更为重要的是,这样做的结果可以大大提升一个理论或者模型的严格和内洽程度,从而加速知识的积累和发展。很显然,古典以及前古典有关城市与劳动分工关系的学说尽管颇富原创性和说服力,但是由于它的概念很少进行严格的定义,且其理论没有用数学逻辑很好地组织起来,所以,它们只能是一些缺乏内部组织和秩序的理论片断的集合体,结果,在马歇尔对经济学进行形式化的时候,这一缺陷便在客观上阻碍了古典城市经济学说的发展;一个可作为反面的例子的是“新城市经济学”理论,虽然它完全是屠能模型在新古典时期的翻版,且其城市中心商业区外生给定,但是,由于它拥有较为系统、严格的微观经济学和数学基础,并且其模型均从“经济人”自利行为以及相互作用的结果推导而出,所以它反而成为城市经济学诞生的标志。

其次,一个理论或模型,不管它的目标多么宏伟,也不管它的假设是多么地不符合现实,但是,只要它能预测和解释现实,它就是一个有生命力的理论或模型。屠能生活的时代是典型的农业经济时代,农业时代流行的是所谓的“报酬不变规律”,城市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的作用不大,因此,屠能的理论虽然在解释城市形成时存在很大的缺陷,但是,它合情合理地描述了现实,因此它是那个时代最具解释力的模型;与屠能相比,“新城市经济学”似乎显得比较幸运,因为微观经济学和数学分析工具在那个时代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它没有观察到现实中最为普遍的现象——多中心城市的兴起,也没有把握住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结果,由于它不能很好地解释现实而未受到主流经济学的重视;而笔者之所以相信“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可能有较大的发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把握了后工业化时代的到来城市经济活动的本质特点——报酬递增——以及相应的模型化技巧——不完全竞争、专业化和相应的数学工具。

再次,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的实质问题、根本问题,也是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城市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应该是寻找并把握核心问题,把握其规律性,但也不能完全忽视次要问题。古典和前古典经济学中有关劳动分工与城市关系的学说以及古典区位理论被时代遗弃是一个时代的必然,因为他们观察到了一个当时时代里并不重要的经济问题,并且当时城市如何形成、在哪里形成并不是当时的人们关注的核心问题;而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经济学的兴起则是时展的必然,因为当代的社会已进入一个后工业化的社会,城市已在人们的生活、生产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从而理解城市的内生形成已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和重点。同样的是,新古典时期用外部性来解释城市集聚的原因并不能有助于经济学家把握城市形成和它的区位本身,恰恰相反,它将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放进一个人们并没有多少认识的黑箱中而试图掩饰自己对城市经济学问题的无能和无奈。

最后,当前的城市经济学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综合、调整和融合的新时期,一方面,过去的传统理论不断在新的躯体上复活,比如,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就借用现代的分析工具——超边际分析——将前古典和古典时期的城市与劳动分工的理论在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框架内再现在世人面前,新经济学地理学则在屠能的地租理论、缪尔达尔“循环累积”(Myrdal,1956,1957)、马歇尔“外部性”、赫希曼的“产业关联”(Hirschman,1958,1968)等原理和概念的基础上构建新的城市经济学的框架等等;另一方面,新的分析工具和方法不断涌现,比如,新经济地理学将计算机模拟、演化经济学以及动态学来描述城市的演进等,而新型古典城市化理论则借助于非线性规划和库恩-塔克条件甚至计算机模拟等来建构起理论模型。还有,不同理论之间已经在某解关键的问题上达成共识,比如,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均看到劳动分工的重要作用。

因此,可以展望的是,未来的城市经济学理论将主要由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组成:第一,两者均有一个比较接近现实的分析框架作为支撑,前者以不完全竞争、报酬递增和集聚经济作为主要的分析框架,后者主要以劳动分工、专业化和不完全竞争作为主要的分析框架;第二,两者均拥有一个具有相当高级的数学工具作为支撑,前者以边际分析和一般均衡为工具,后者以超边际分析和一般均衡为工具;第三,两者均看到以往城市经济学理论的缺陷,同时这两个学派又均熟知主流经济学的学术规范和演进路径。因此,可以这样说,这两个城市经济学派的复兴不仅是对古典经济学分工和专业化问题的某种回归,而且是对过去的古典区位理论、新城市经济学、以亨德森为代表的用外部性对城市的解释、经济地理学经验和教训在一定程度上的总结,同时也是对过去城市化理论的某种综合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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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ersonJ.V.(1974):“TheSizesandTypesofCities,”TheAmericanEconomicReview,9,640-656.

经济学经济理论篇(6)

论文摘要:发展问题是发展经济学的核心问题。与传统发展理论相比,新发展观在许多方面都有所突破,然而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需要继续加以完善和发展。通过研究发展经济学新发展观的背景,内涵和不足提出加速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应具备的基础条件及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发展问题始终是人类社会所热切关注的一个永恒课题。发展经济学自诞生以来,就一直以发展为核心来探讨发展中国家如何摆脱不发达的困境。在发展经济学六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发展经济学家对于发展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对于发展的认识不断深化,逐步形成了比较全面的新发展观。因此,对发展经济学的新发展观进行梳理和分析,对于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1新发展观问题研究

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已从传统的模式向新模式转变,即经济发展不仅限于经济增长,而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追求实现国家或地区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和文明化,而所谓新发展观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观念体系,它涵盖了当展经济学家对于对发展问题的许多新认知。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发展的方式应当具有可持续性。可持续发展观对增长发展观把经济发展看作是不依赖外部环境的孤立系统的这一重要缺陷进行了必要的修正和补充,它认为经济发展只是外部有限生态系统中的子系统,经济发展的子系统与外部生态系统之间相互关联,互相影响,必须反对人类对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无限制索取。只有这样,发展才能持续下去;2.发展的目标应是实现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财富、收入、技术进步、社会现代化等只属于工具性的范畴,它们最终是要为人的发展、人的福利服务的。新发展观把发展看作是一种不可剥夺的人权,认为发展过程必须是公民真正参与的过程,是本着公平和公正利益分配原则稳步提高所有人福利的过程”,“在此进程中所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最终都将逐步充分实现;3、对发展的机制和手段做出了一些新的思考。新发展观认为,由于发展中国家的信息极不充分,因而,政府和市场失败是一种普遍现象。从理论上讲这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纠正,但是发展中国家的交易规模普遍较小,司法成本通常超过了调节争端的预期收入。由此,新发展观另辟蹊径,提出了配置资源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只有实现国家、市场与社区三者的互补结合,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才能得以顺利进行。

笔者认为,新发展观的产生不仅昭示着发展理论的研究正在向更大的领域扩展,同时也标志着发展经济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然而新发展理论也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和不足,必须引起人们的重视。首先为发展目标的泛化。汲取传统发展观把经济增长作为惟一发展目标的教训,新发展观把经济增长、分配公正、政治民主、环境保护、人的自由实现等等都纳为发展的目标,虽然面面俱到,却不免使人无所适从。面面俱到的发展目标在事实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各个发展目标并不完全具有相容性,各目标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这方面很大程度上被新发展观所忽视;其次是缺乏对不确定性发展的关注。新发展观提出的发展方式和手段基本上都属于确定性发展和随机性发展——尤其是确定性发展,这种对人类发展理性的过分推崇,难免会造成发展的某种迷失;最后为发展的视野狭窄。当今时代,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加速发展,世界各国的发展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任何一国的发展都不可能再是国别范围内的封闭式行为。然而新发展观的发展视野基本上局限于民族国家的界限之内。超国别范围的共同体、非国家行为主体、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对于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影响,新发展观都没有进行系统的分析,更缺乏建设性的理论体系建构。

2在新发展观模式下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思考

笔者认为,当展经济学家植根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通过系统反思传统发展理论的优点和不足,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的关于发展中国家发展问题的新认知。与传统发展理论相比,新发展观在许多方面都有所突破。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国情及新的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树立以科学技术为先导,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科学技术观。

经济的发展,经济效率和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归根结底都依赖或取决于科技进步。当今世界上经济增长方式已经由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的国家和地区都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结合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美国政府把发展科学技术放在首要的地位,成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由正副总统任正副主任,以加强国家对科技的领导作用。根据经济学家的测算,二战后的50年中,美国生产率增长的1/3应归功于科学研究取得的成果。就亚洲来讲,日本在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时也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1959~1979年,日本从西方其他发达国家引进技术33854项,居世界第一位。因而要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观念,以科学技术为先导,这样才能有力地促进经济的增长及增长方式的转变。

(2)具有培养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多层次教育体系及职业培训机制。

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经验之一是,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是伴随着技术含量的提高而实现的,而技术含量的提高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作保证。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即人的知识能力、健康等素质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远比物质资本和劳动力数量的增加重要的得多。从美国等国家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和该比重提高的速度看,这些国家都十分重视发展教育事业,这是使这两个国家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一条重要措施。而我们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快速转变,政府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建立多层次教育体系及职业培训机制,其开发和投资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3)积极促进结构调整,适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

广义的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分配结构、消费结构等。最重要的是产业结构与区域结构。发展中国家要实现经济的迅速发展,必须将农村的过剩劳动力转移出来,并进行合理的产业分工及产业引导,进而实现工业现代化。发达国家普遍走过的一条经济发展道路就是从粗放型经济到集约型经济。面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危机,我国必须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低能耗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改造高能耗的传统产业;提升第二产业的技术含量,提高其劳动生产率;以促进投资结构的演进来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这样才能有力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4)政府具备较强的驾驭经济的能力,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能够进行适度干预。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需要政府进行发展管理来弥补以确保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在一定的社会形态和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何种经济增长方式占主导地位,应主要由市场的力量来决定。西方国家实行自由市场经济走过了一段漫长的发展道路。如果我们从产业合理化入手,在政府的干预下,通过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则可能实现经济集约化程度的快速提高。因此,政府对经济的有效干预对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十分必要的(5)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粗放式的外延扩张,以“高投入、高消费、高排放、低效益、难循环”为特征,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虽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但却造成矿产资源和能源日趋短缺,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后果。据统计,2003年,我国消耗了世界钢铁总产量的30%,水泥总产量的40%,煤炭总产量的31%,实现GDP却仅占世界的4%,并使资源基础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陕西省在石油和煤炭等能源开发上也经历了同样过程,付出了沉重代价。因而必须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及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

(6)依据经济发展的进程科学选择经济增长方式的能力。

综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历史可以看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不是由人的主观意愿决定的,而是由经济发展的进程所支配,跨越客观发展阶段而人为地进入某种经济增长方式对一国经济发展进程而言,未必是最优的,甚至效_果会适得其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对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立刻全面由粗放型的经济增长过渡到低投入、高效率的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是不切合实际的。因此,在现阶段我国选择集约化投入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继续扩大要素投入,更具有客观现实性。当然,在投入时我们应该不断地提高要素投入的效率和要素组合的优化程度,逐渐提高经济的集约化程度,为经济增长方式向低投入、高效率型转化创造必要的基础和条件。

(7)具备良好的经济体制环境和完善的市场机制。

我们所谓的体质包括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等。发展经济学研究体制应把体制作为发展的因素。构造合理的经济运行模式,实际上是寻找一种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机制。以发展为纲来研究体制问题,使体制更加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定要有相应的市场体系。市场是市场经济活动的舞台,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资源进行市场配置的空间和环境。市场状况如何,市场体系是否完善,市场机制是否健全,决定着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这是西方国家经济增长方式成功转变的经验,也是苏联东欧国家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失败教训之总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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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国.自主创新任重道远[N].经济日报,2005,(4).

经济学经济理论篇(7)

关键词:宪法学,经济宪法,经济学

经济学关注政治、法律问题,法学注重相关经济因素,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学术传统。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紧密关联,学科理论高度综合化的条件下,总结法学、宪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交融的历史过程,对于更新宪法学理论与方法,实现经济宪法学理论创新,是很有意义的。

一、法学与经济学交汇中的宪法理论

把政治、法律和经济联系起来思考的最初尝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和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墨翟等古代先哲。到了近代,亚当。斯密率先结合政治和法律制度分析经济发展,从而开创了古典政治经济学[1]。美国实用主义法学家霍尔姆斯大法官在19世纪末曾预言:未来的法律属于研究统计学和经济学的人们[2]。这些早期探索已经昭示着法学、宪法学与经济学交融的前景。WWW.133229.COm

在法学与经济学相互融合的过程中,经济学家在研究领域的拓展和研究方法的更新方面充当了理论先导。法学家则提供阵地扮演了组织者的角色,并将两个学科的结合引向系统化。

(一)旧制度经济学的领域拓展

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世界经济大萧条,全面暴露了市场体制的缺陷,动摇了人们对“看不见的手”的信念。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使经济活动与法律事务的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学开始向法学渗透,形成了以美国经济学家康芒斯等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主张“法制居先于经济”,明确地将财产权和法律制度纳入经济学范围,宪法在其中也受到重视。康芒斯认为,法院对经济利益冲突的调节“系根据宪法上关于合法程序、保护财产和自由以及平等的法律保障这几方面的条款来行动的”,制度经济学试图把“法律制度配合到经济学里面,或能配合美国司法机构所采取的这种根据宪法的路线”[3].制度经济学虽然通过把宪法和法律纳入经济学范围实现了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但由于未能更新研究方法。以致法律与经济的结合显得随意而松散,宪法问题也未得到充分的研究。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更新

根据研究法律制度的需要更新经济学方法的任务。是由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学派完成的。1960年科斯在《法与经济学杂志》发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提出后来被称为“科斯定律”的基本思想:如果市场交易是无成本的,则权利的界定对经济效率没有影响;但事实上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因而权利的初始界定必然影响经济制度的运行的效率[4].新制度经济学以交易费用为理论基础,以财产权为逻辑起点,全面考察制度安排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为对法律制度进行经济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更新了经济学研究方法。该学派对宪法与政治已有一些探讨,以道格拉斯。诺斯和哈罗德。德姆塞茨的分析最有代表性。

诺斯在研究制度变迁时十分注重作为基本制度规则的宪法,认为宪法的“目的是通过界定产权和强权控制的基本结构使统治者的效用最大化”[5].其目标是:建立财富与收入分配方式;为竞争界定一个保护体制;设立执法体制的框架以减少经济部门中的交易费用。诺斯指出:“离开产权,人们很难对国家作出有效的分析。”[6]他运用产权理沦研究国家,提出了“新古典国家理论”,认为国家决定产权结构,因而应对产权结构造成的经济增长、衰退或停滞负责。国家有三个特征:一是为取得收入而提供“保护”和“服务”作为交换;二是为使收入最大化而为每个不同的集团设置不同的产权;三是面对其他国家或国内潜在统治者的竞争。因而国家有双重目的,既要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又要降低交易费用使社会总产值最大化以增加国家税收。这两个目的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对抗,就成为国家兴衰的原因。

德姆塞茨用科斯定律研究民主政治,指出:“当政治竞争的功能完好无缺时,个人对从事政治活动的偏好不再与民主制度有较大的关系”[7].但是,了解政治和候选人情况需要信息费用,投票者个人不能决定政治结果,因而不愿进行政治投资。所以民主是不完全的,其中“少数人有权力去影响政治结果”[8]。这就为政党、政治投机、利益集团和政治垄断提供了一种解释。但新制度经济学忽视法律的自身价值,把研究的侧重点放在财产法、契约法和侵权法方面,对宪法的研究显得粗略。正如美国国际开发署经济政策与制度发展问题专家诺曼。尼称尔森所说:“宪法秩序还是制度分析中关于运行改进的对策中最不清晰的一块。”[9]

(三)法律经济学对宪法的经济分析

与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几乎同时出现的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直接导源于实用主义法学,其重要倾向之一就是“强调经济学”[10]。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率先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经济学课程,聘请经济学家执教。1958年,经济学家迪莱克特教授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创办《法与经济学杂志》,从而为新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但是,直到70年代以前,法学家们在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领域并无很大的理论建树。1973年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波斯纳的巨著《法律的经济分析》问世,才从根本上改变了局面,标志着法学与经济学进入了全面系统化的双向融合阶段。波斯纳的经济分析不仅包括了普通法中的财产法、契约法、侵权法和刑法,也包括了政府调节市场、商业组织与金融市场、收入与财富分配等方面的法律以及程序法,宪法和联邦制也成为经济分析的对象,从而形成了法律经济学的庞大体系。

在对宪法所作的经济分析中。波斯纳认为:“宪法解释比一般法规的解释更灵活这条原则,表明变更宪法的成本要高于变更一般法规的成本。”[11]宪法在州与联邦之间、联邦政府内部分权,是为了提高改变宪法条文的成本,而对个人权利的宪法保护与此不同,是为了增加剥夺权利的成本。在谈及普选制、代议制和分权制时,波斯纳认为,对任何群体选举权的剥夺都会引起该群体的财富向选举中实力强大的集团再分配,选举权的普及将增加财富再分配的难度;由于昂贵的信息费用使民众通过直接民主形式不可能作出明智的决策,代议制可以节省信息费用:“分权制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对国家强制性权力的垄断”[12],这种垄断形式的成本可能高于其他一切垄断形式。此外,波斯纳还就经济正当程序、联邦制的经济属性、种族歧视、思想市场等宪法问题作了专章阐释,颇有新意。

以波斯纳为代表的法律经济学对宪法问题的分析虽然比新制度经济学更加具体深入,但仍谈不上全面、系统和深刻的研究。而且,波斯纳以财富最大化目标和效率价值取代宪法的其他重要价值,因而据此得出了一些错误的结论。如在种族歧视问题上,波斯纳针对著名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一案提出,法院应该要求南部各州为黑人教育提供更多经费作为保留学校种族隔离的条件。从而把种族歧视视为可以通过支付一定成本后,如何阻止它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运用其经济和政治权力损害公众?“[13]

对此,公共选择派的答案有两个:其一是从政治上回归18、19世纪的立宪主义立场。布坎南声称,自己的理论是“18、19世纪传统智慧精华部分的表达和再现[14]”。公共选择以社会契约论和个人主义为政治信条。崇尚民主、平等、自由、公平和个人权利的宪法价值观,认为宪法须适应民主的要求,民主应有宪法保障。其二是,从经济上复兴亚当。斯密倡导收支平衡的政治经济学传统,把“限权政府”的要求重点放在限制政府经济权力方面。布坎南批评凯恩斯主义把家庭肆意挥霍的愚蠢行为当作国家理财的明智之举,主张国家和家庭一样需要节俭和量入为出[15]。因此。公共选择学派主张制约政府征税、财政和货币方面的权力,实行预算平衡。

公共选择自60年代出现以来,已经产生了广泛的实践和理论影响。自70年代开始,布坎南等人亲身参与倡导、草拟和讨论宪法修改建议,展开了宪法改革运动,在部分州获得了成功。到80年代,平衡预算与限制征税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得到了里根政府持续的支持,通过了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审查并被提交国会两院审议。该草案虽然于1982年秋被国会否决,但它在公众中的影响仍然长期存在。已有一些州吁请召集制宪会议,考虑限制政府的财政支出。从理论上看。新制度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的宪法与政治分析乃至一般宪法学和政治学理论,都受到公共;选择的影响,正统的西方经济学家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地位。应当承认,公共选择学派对宪法价值的重视、对宪法克服政府缺陷的功能分析、对集体行动的研究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一定的实际意义。但在运用理性经济人假定和主观价值论时则走向极端,甚至把公平税赋与个人或群体脱离共同体的自由联系起来,则是不可取的。而且,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具有高度的综合交叉性,包括了财政学、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和宪法学等诸多学科,在内容上相互交错,并没有一个完整、系统而一致的“宪法经济学”体系。

三、挑战与回应:走向经济宪法学

经济学在宪法领域的开拓和渗透,法学对经济学方法的吸纳,已经对传统宪法学理论形成挑战。宪法学不得不面对挑战。创新理论,走向经济宪法学。

(一)宪法学对经济研究的初步尝试

有人考证,“经济宪法”问题是由德国宪法学家f.伯姆最先提出的。目前,在德国、法国、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经济宪法”已经成为学者们公认的宪法学范畴,并受到专门的研究,经济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正在形成[16]。

在我国,宪法学理论一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马克思主义对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观点就是经济的观点,对宪法的经济研究本应成为我国宪法理论的优势,但遗憾的是,马克思主义对宪法的经济观被教条化。宪法的经济研究长期不受重视。直到1992年以后,宪法学界才对宪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恢复罢工自由等与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宪法问题进行探讨,有的学者还提出了经济宪法的概念,开始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宪政和公民权利保障[17]。这些探索显然是很有价值的,但还只是初步尝试,总的说来,表现出泛泛而论甚于深入具体思考,感性认识多于理性分析的弱点,尚未进入拓展研究领域、更新研究方法的阶段。

(二)经济宪法学:宪法学的视角转换、领域拓展和方法更新

首先,要正确估价并利用经济学与宪法学各自的相对优势。经济学面对生产、交换和分配领域内普遍存在的数量关系,成功地将数学工具运用于人类行为与制度分析,因而“获得了其他社会科学无与伦比的技术上的优势”[18]。经济学利用这种优势完善了实证分析方法。构造许多理论分析模型,因而得以向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扩张、渗透和入侵,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经济学的帝国主义”。有趣的是,“经济学的帝国主义”倾向在部分法学家身上表现得比经济学家明显得多。这些法学家不仅全面采信经济学,而且以效率概念取代正义概念,试图把传统的法律概念从法学中剔除掉,波斯纳代表了这一极端。另一方面,“不少传统的法学家瞧不起分析法律的经济学家的工作,却又因之忐忑不安。他们常常还没有弄懂经济的方法就试图反驳经济方法”[19]。著名法学家德沃金代表下全面否定经济分析的另一极端,[20]他的“法律帝国”与波斯纳的“经济帝国主义”适成对照。

笔者认为,对经济学在技术与方法上的优势视而不见。简单拒绝它们对宪法的分析价值,或者全面采信经济学来替代宪法学,都是不可取的。前者可能使宪法学丧失自己的阵地,失去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力;后者忽视宪法价值,终将削弱宪法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节能力。因此,经济宪法学应当正视经济学在研究方法和技术上的优势,并予以吸收和采纳,使宪法学面向宪政建设、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实践,研究社会经济关系的宪法调整,摆脱单纯的条文注释和把目光盯在书面宪法上的局限性。同时,宪法作为根本法,是法律价值的集中体现,系统地确认了秩序、公正、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和人权等法律的基本价值,宪法学在对这些价值的规范研究方面具有优势。应继续拓展和深化这种研究,弘扬宪法的理想。可以说,经济宪法学就是要在坚持宪法理想的前提下,促使宪法学的视角从书面宪法向现实宪法转变。

其次,拓展宪法学的研究领域,在市场、个人与国家的动态关系中把握宪法。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市场与民主的联系,从多方面估量,乃是一个惊人的历史事实[21]。同样,平等、自由、人权、法治既不是个人主观愿望的结果,也不是来自政府掌权者的恩赐,而是内生于市场的价值机制、竞争机制的供求规律之中。不理解市场经济与宪法的关系,就不能理解市场,也不能理解宪法。

布坎南曾把当代社会面临的挑战说成是政治和制度方面而不是经济方面的挑战,是不全面的。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的看法更为中肯,他说:“在世界上所有的政治制度中,大部分政治是经济性的,而大部分经济亦是政治性的。[22]传统宪法学理论把宪法视为公法,宪法学眼中只有政治宪法,应当说是片面的。事实上,宪法不仅授予并制约公共权利,同时也确认、保障并限制私人权利,我们只能把宪法视为一切法律的母法。

因此,在经济学把政治、宪法作为自己研究领域的同时,宪法学也应向经济方面拓展。研究市场关系、市场机制及其对宪法的影响,形成经济宪法的理论。

再次,更新宪法学的研究方法。传统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单一而片面,只讲定性分析和规范分析,忽视定量分析和实证分析,定性分析被简化为揭示宪法的阶级性,规范分析被局限于宪法条文注释,因而难以说明复杂的宪法现象。

经济宪法学应继承和发展宪法学的现有研究方法,同时采纳经济学提供的新的研究方法与技术。定性分析应从宪法多层次的属性着眼,说明宪法的经济属性以及经济属性与法律属性和政治属性的关系,阶级性只是政治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宪法领域也存在着大量的数量关系,选举制度、个人与集体、重大利益与一般利益等等都需要进行定量分析。经济宪法学应从经济学中借鉴定量分析的方法与技巧。在运用规范分析方法时,应摒弃简单的条文注释。在对宪法现象进行价值判断时,必须把宪法价值与市场经济的机制联系起来分析。同时。宪法具有特定的经济功能,能够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宪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要运用实证分析方法来说明。实证方法不等于实证主义,实证主义思潮的势头在当代已开始衰退。但实证分析方法并不因此而丧失其运用价值。此外,经济宪法学应广泛运用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资源的稀缺性和外部效应等基本假定,引入成本收益分析;均衡分析等经济学基本方法。以及效率价值,全面研究宪法及其与经济的关系,着重考察经济制度、经济权利和经济权力等经济宪法现象。

总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必须注重宪政建设,在理论上“注重对宪法进行经济学论证或者说对经济进行宪法学论证”[23]。经济学与宪法学对各自研究领域的拓展和研究方法的更新,使它们之间的相互渗透、交叉与融合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经济宪法学的产生乃是这一历史过程的逻辑结果,是宪法学对经济学挑战的积极回应。

注解: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39、240页;巫宝三主编:《中国经济思想史资料选辑》(先秦部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2][美]戈尔丁:《21世纪美国法理学与法哲学》,《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5年春季号。

[3][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册),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9页。

[4]参见[美]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论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0一24页。

[5][6][美]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杜1994年版,第229、21页。

[7][8][美]德姆塞茨:《竞争的经济、法律和政治维度》,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50、55页。

[9][美]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编:《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3页。

[10][美]戈尔丁:《21世纪美国法理学与法哲学》,《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5年春季号。

[11][12]richardb.posner,economicanalysis,little,brownandcompany,1986,p58l一583.

[13]richarb.mekenzic,constitutionaleconomics,prefacebyedwinj.feulner,jr.,lexington,1984.

[14]james.m.buchanan,constitutionaleconomic,()xford,1991,p43.

[15]参见[美]布坎南:《赤字中的民主》,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1、180—184页。

[16]参见徐秀义、韩大元:《宪法学原理》(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06页。

[17]参见许崇德主编:《中华法学大辞典。宪法学卷》,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页;拙作:《平等、自由和公民权利的经济观》,《法律科学》1995年第5期;邹平学:《宪政的经济功能初探》,《法律科学》1996年第2期。

[18][19][美]罗伯特·考持、托马斯·尤伦《法和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10、11页。

[20]seerdworking,whyefficiency?aresponsetoprofessorcallabresiandposner,hofstralawreview563(1980);参见朱景文:《对西方法律传统的挑战》,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第191页。

[21][美]查尔斯·林德布洛姆:《政治与市场》,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1994年版,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