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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翻译教学法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26 08:28:14

语法翻译教学法

语法翻译教学法篇(1)

关键词:翻译技巧;词汇;句子;篇章

翻译技巧教学是翻译教学的重要内容,如何通过有效的翻译技巧教学来提高法语本科高年级学生的翻译能力对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翻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是从原文的词汇、句子、篇章三个层次逐步解读原文继而用译入语再在这三个层次上表达的过程。所以翻译技巧可以从这三个层次着眼:

1 词汇

在词汇层面上,常见的翻译技巧有词义的引申、词类转换、增词法、减词法、反译法。

(1)词义的引申

汉法两种语言除了词的客观意义基本相似之外,其延伸意义基于两民族各自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自然条件、生活经历而大大不同。因而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要根据上下文翻译词的引申意义。如:

j'ai les idées en salades.

“salade”在这里思绪混乱的意思,如果译成生菜就说不通了。

(2)词类转换

汉法两种语言句子结构不同,译文为了符合译入语表达习惯必需进行句子结构的调整,因此必然导致词类的转换。如:

la paleur de son visage trahit sa douleur. (名词转换为形容词)

(3)增词法

文化背景不同的读者对同样的文字产生的联想不同,因此有些文字背后的文化信息在翻译过程中不能够充分传递,这时需要增加译入语来补充缺损的信息。如:

le divorce entre 《edouard》et 《jacques》,consomme dans l'épique présidentielle de 1995; la calamiteuse dissolution de 1997; enfin l'abracadabrantesque défaite municipale de paris…

以上这句话中“dissolution”只译成“解体”显然对不了解法国政治的汉语读者是不够的,它指的是1997年希拉克为了避免国内罢工恶化而解散国会,所以在翻译这个词的时候要补充为“国会的解散”。同样,后面的“défaite”只译为“失败”也会让汉语读者摸不着头脑,它是指在巴黎市政议会选举中的失败,所以在翻译中也应将信息填充完整。

(4)减词法

无论是法语还是汉语,由于表达习惯的不同,一些出于强调或其他目的而重复语义的表达方式在译入语读者看来是多余的。在翻译过程中,这种文字可以减掉。如:

goriot garda le silence pendant un moment,en paraissant faire tous ses efforts pour rassembler ses forces afin de supporter la douleur.

这句话中“faire tous ses efforts”是竭尽全力,“rassembler ses forces”是集中所有力量,意思重合,只译一次就可以了。

(5)反译法

由于汉法两种语言表达习惯不同,有时对于同样语义的表达可能会采取相反的表达方式(一个用肯定形式,而另一个用否定形式),这时为了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需要调整表达方式,如:

réponds-moi sans mentir.

这句话的状语“sans mentir”是不说谎,但是译成“不说谎地回答我”显然是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的,而译成“老实回答我”就非常地道了,同时又准确的传达了原文的意思。

2 句子

在句子层面上,常见的翻译技巧有分拆法、合并法。

(1)分拆法

汉法两种语言句子结构不同,法语句子长,限定成分后置且手段众多(分词、补语、副动词、关系从句等)。而汉语因为限定成分前置而通常句子短小,因此在法译汉过程中通常要拆分句子。如:

il se rencontrait en lui un persistant besoin de jouer une partie avec les autres hommes,de leur gagner légalement leurs écus.

上句只是一个简单句,介词“de”引导了两个“besoin”的补语,但汉语要表达同样的信息的话是没法用一个简单句完成的,所以在翻译过程中对原句进行了拆分:“他非跟人家勾心斗角,把他们的钱合法的赚过来不可,这在他是一种无时或已的需要。”

(2)合并法

为了符合译入语表达习惯,有时原文结构相似的句子可在翻译过程中合并在一起。如:

on y discute,on négocie,on argumente,on parlemente,on complimente,on flirte,on poétise… mais on ne se bat jamais à coups de fourchette!

上文中有若干个以“on”做主语结构相似的短句,如果翻译成汉语不断地重复主语就显得繁冗,所以合并成一个含有并列成分的单句就更通顺:“就餐者们在餐桌上探讨、商谈、高谈阔论、讨价还价、道贺、吹捧、诗兴大发……但是,谁也不会舞刀动叉地打斗起来!”

3 篇章

翻译的视角仅仅落在词汇、句子上是不够的,公认的理想翻译单位是篇章。只有在语篇层次上,译者才能从整体上认识理解原文的语篇内容,形成整体概念,最终完成译文的最佳“等值”。“语篇翻译”的基本标准是衔接性、连贯性。为了保证译文的连贯,这一层面常见的技巧有句序调整、关联词的处理。

(1)句序调整

汉法两种语言在句序上有差异(一个顺序,一个逆序),翻译时,必须对句子作适当的调整,以更符合汉语的习惯。如:

cette arrestation fut accueillie par les rires des employés de commerce et des petits gar?ons. mais,s'étant frayé un passage à travers le cercle populaire,un vieillard très triste,vêtu de noir et coiffé d'un chapeau de haute forme,s'approcha de l'agent et lui dit très doucement et très fermement,à voix basse

译文:围观的店伙们和小孩子们看见要拘捕克兰比尔,都开心得大笑起来。可是有一个神情凄苦、身穿黑衣服、头戴大礼帽的老人,拨开人群挤了进来,他走近警察,和气而又坚定地说……

上例中原文“s'étant frayé”构成的分词句在状态描写之前,而译文中却和后文的“走近”“说”连在一起,更体现了情节发展的连贯性。

(2)关联词的处理

汉语是意合语言,不必须用关联词就能表达完整的语义。而法语是形合语言,上下文的连贯性必须由关联词来体现。为了符合译入语表达习惯,译者翻译时要对关联词做删除或增补的处理。如:

bérénice se sauva sans que lucien p?t savoir par où elle avait passé; car,il faut le dire à sa louange,cet argent lui br?lait la main et il voulait le rendre; mais il fut forcé de le garder comme un dernier stigmate de la vie parisienne.

译文:贝雷尼斯一溜烟走了,吕西安来不及看清她走的方向,我们还得说句公道话,吕西安天良未泯,觉得那几块钱烫手,想还给她;结果他不能不收下,这是巴黎生活的最后一块伤疤。

上例译文中,省略了原文的全部连词和连词短语,但并未影响语义的完整性,反而显得更简洁明了。

以上是法语笔译中常见的翻译技巧,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翻译技巧在此不再一一罗列,在翻译实践中,翻译策略的选择和技巧的应用都是灵活的。教授学生翻译技巧无疑对学生的翻译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许钧.法汉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2]冯百财.新编法译汉教程[m].北京:外文出版社,2003.

语法翻译教学法篇(2)

一、翻译法的特征

作为翻译法,首先要理解和记忆句子的构成、语法规则以及不规则用法,而且要背诵单词。掌握了这些知识,对照实际的课文,逐句翻译成母语(还有逆向的练习),这样的教学活动不断重复。所以,即使读解能力有可能提高,但是其它能力的提高却难以期待。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给予语法上的解释以及确切的翻译。虽然也进行原文的读音,但对其发音不够重视。其特征为:

(1)重视文章语;(2)面向智力高的学习对象;(3)教师需要有学习语言的知识,但不需更高的教育技术;(4)可以同时教授大量的学习者;(5)有利于外国文化的吸收;(6)是一种精神活动的训练。

翻译法所遵循的教学基本原则:(1)语音、语法、词汇教学相结合;(2)阅读领先,着重培养阅读与翻译能力,兼顾听说训练;(3)以语法为主,在语法理论指导下读译课文;(4)依靠母语,把翻译既当成教学手段,又当作教学目的。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翻译法教学的教师,不必有流畅的外语口语,一般只要按照课文,逐词逐句地进行翻译讲解,用母语解释清楚所学语言的准确意思即可。

二、翻译法的长处和短处

翻译法的教学活动是以翻译为主,几乎没有说和听的练习,其长处是:(1)对于用外语阅读文学、翻译研究资料等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2)使用字典、参考书等工具书,可以自学;(3)由于忠实地按照语法的规则进行翻译,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其准确性是可以期待的;(4)即使不会听也不会说的教师,也可以教外语。而且其教授法不需掌握较难的技巧;(5)对于一次性教授很多学习者的场合,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其短处是:(1)这种教学法主要是依赖翻译,听和说的能力无从获得,所以对于为掌握实用外语能力的学习者,不是一个恰当的方法;(2)由于把文字一个一个地翻译成学习者的母语,所以就会养成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不翻译就不放心的习惯本文由http://收集整理;(3)不能掌握正确的发音,语音语调较差;(4)不会主动讲话,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弱。

在某种意义上,没有比翻译法更简单的教授方法了,而且不浪费时间。但是,考虑到学习者的将来,这种方法含有若干危险性:

首先,只是满足了内容的理解,而始终没能理解文章构成上的问题点,这样是无法应用的。偶尔只是学到了根据原文翻译过来的,带有强烈母语色彩的、只言片语的外语。

其次,经常会养成不逐字逐句翻译成母语就不能理解的习惯。“用外语去思考”究竟有大可能性,虽然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们不要把学习者培养成不去理解语言的使用状况,不把外语置换成母语就觉得心里不安的学习者。到了中级以后,在理解不能完全翻译成母语的外语的微妙的差别时,就显得非常窘迫。

学习翻译技巧和依靠翻译学外语是两个不同的事情。在本国学习外语知识,为了从事将来的工作,多数情况翻译能力是不可缺少的。此时,发挥作用的翻译技巧必需通过高级或专门的培训班的培训。翻译水平的高低,与其说是依靠外语的能力,不如说是依靠母语的能力。在课堂上过于频繁地使用母语,会给学习外语的学习者带来很多误解。这种观点应该让学习口语的学习者事先清楚地了解为好。

三、直接法的特征

所谓直接法就是,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语言生活场面,从中把场面和表现(语言)结合在一起,也就是,掌握在什么样的场面怎样去说。在课堂上,根据场面和表现的结合,把所使用的语言教给学习者,这种方法就叫做直接法。其特征如下:

1.词汇以及表达的意思等,用实物、绘画、照片、动作去传达;语法以及用法等,不加以解释,而是通过例句,使学习者在归纳中得以理解。

2.教师不使用学习者的母语(所以,教师没有必要了解学习者的母语)。

3.学习者的母语不一样也没有关系,因为它不作为媒介而使用,所以没有障碍。

4.在初级阶段,不能教授抽象意义的词汇。即使到了中级以后,让学习者正确地理解概念也是很难的。

5.文字在会话能力达到相当的程度以后再教授。

使用直接法进行教学的过程应体现如下几项基本原则:

1.直接联系。每教一个新词语,应把该词语所代表的事物、意义及客观表象直接联系起来。

2.模仿为主。不是先学习语言规则,而先听周围的人说话,模仿着说。以模仿多练为主,语言理论为辅。

3.归纳途径教语法规则。让学习者先实际掌握语言材料,再从他们积累的感性语言材料中总结出语法规则,用以指导以后的学习;

4.以口语为基础。先口头实际掌握语言,然后再学习文字符号的识记和书写。

四、直接法的长处和短处

直接法的长处是:(1)因为不使用媒介语,所以学习者能很快地习惯目标语;(2)因为不翻译,所以能够养成用目标语言去思考的习惯(但是,也有一种说法,就是即使受教于直接法,学习者也用母语去思考);(3)因为是以口语训练为中心,所以是针对听的能力和说的能力的培养;(4)因为采用各种直观教具,教学方式接近实际生活,所以激发了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参与意识强。

其短处是:(1)因为不使用媒介语,解释意义

转贴于

时需要转弯抹角,因此有时会不能正确地传达意思;(2)为了解释和例句提示,教师说话的时间过长,而学习者说话的时间减少;(3)在意义的把握上有时会变得含糊;(4)因为不使用媒介语,而只用目标语言进行语言处理,使得教师的负担加大;(5)在外语教学中偏重经验、感性认识,而对人的自觉性估计不足。

语言学家及心理学家认为:(1)语言是一种熟巧、技能或习惯。习惯的养成,主要靠大量的重复练习和模仿。(2)语言是一种技艺,而不是科学。精通一项技艺,全在于刻苦多练。如学游泳。使用直接法进行外语教学的途径一般为言语→语言→言语。也就是说,从用外语进行听说读写4种言语活动入手,以学习言语的单位——句子开始,实际掌握外语,然后再通过归纳途径,学习一些语言理论知识,用以进一步指导今后的语言实践,即语言的实际使用,也就是言语。采用此法的教师要在一定程度上实际掌握外语,并领会直接法的实质。所任课班级的人数以20人为宜,人数太多影响教学效果。课时要充足,最好每天都有使学习者接触外语的机会。

五、结语

语法翻译教学法篇(3)

关键词:语法翻译法 模式 特点 现状 应用

1.语法翻译法理论与教学模式

语法翻译法最早出现于18世纪晚期的欧洲。当时人们的教学目的主要是为了学习书面的拉丁语,阅读文学作品,并通过对拉丁语语法的逻辑分析、语法规则和词形变化的记忆来锻炼人的心智。该法的最早倡导者是德国学者麦丁格(Johann Valentin Meidinger)和费克(Johann Christian Fick)(郑红苹,杨旭,2006)。这种教学方法提倡用母语教授外语,在教学中以翻译和语法教学为主,以语法学习为主要方式,强调机械练习和语法的中心地位。语法翻译法注重培养学生的阅读和翻译能力,在教学中注重语法规则与词汇的记忆,主要运用母语教学,并以母语为参照系统(Stern,1999),通过大量的翻译练习和背诵语法规则来掌握外语,不重视发音和交际技能的培养,积极运用目的语机会少。

传统的语法翻译法的目标是要准确、快速地阅读和翻译用目的语所写的文章,教学的内容是语言知识。主要课堂活动是逐字逐句朗读课文,分析讲解文中词义、语法形式和句子结构,并做翻译。语法翻译法的教学模式:阅读-分析-翻译-讲解-背诵(罗立胜,石晓佳,2004),通常采用三段式教学:讲解(翻译)-领读-做练习(明树杰,2004)。课堂上先阅读课文,然后对课文以及句型进行语法分析,围绕句子的结构、语法现象、以及两种语言的逐句翻译、讲解。学生熟背单词和语法规则,以语法规则为准绳,分析课文中的语言现象,以母语为基础理解课文内容。语法翻译法主张在外语教学中通过理解和记忆语法知识来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磨练学生意志。通过语法分析和外语与母语互译,来充分理解原文作品内容,实现外语学习(明树杰,2004)。该法强调语言学习要记住语法规则和词汇,通过在练习和翻译中仔细研究并练习使用,使记忆牢固。

2.语法翻译法的特点

2.1优点

语法翻译法需要学生分析和记忆语法规则、背诵词汇,从而达到锻炼学生思维和记忆能力的效果。英语在我国是一门外语而非第二语言,目的语环境的缺乏使得学生不可能大量获得真实的语言输入。加之学生课堂学习时间有限,也不可能有充足的时间接触和模仿语言。中国缺乏语用和社会交际的具体语境和场合,缺少目的语语言环境的保障,无论在听说还是阅读量上都达不到自然习得的程度(张丽华,2003)。而语法翻译法思维严谨,操作方便,可以弥补这一缺陷,实现学生课外学习语言的要求。语法翻译法以阅读为主要教学目的和训练手段,有助于学生掌握良好的外语学习习惯,形成稳固的自学能力,还有助于拓宽知识面,提高文化修养。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发展极不平衡,基础教育投入不足,教学设备落后,师资力量薄弱,语法翻译法能弥补这些不足,很好的适应我国目前的英语教学情况。特别是在农村外语水平不高、师资条件差、班级偏大的情况下,由于语法翻译法对教师英语能力要求较低,教师可以用母语讲授教学内容,采用母语与外语对比的方式进行教学。语法翻译法实施方便,一块黑板,一盒粉笔,一本教材就可以满足语法翻译法的教学要求(张丽华,2003)。

目前考试仍是我国测试学习者英语水平的主要手段。四、六级考试、考研都涉及语言知识点,语法翻译法能很好地满足学生应试需要,短时间提高学生英语成绩。

此外,语法翻译法有助于学生掌握外语知识结构,并将外语知识结构内在化,从而提高语言理解能力和灵活运用语言的能力。它有助于学生正确区分母语与外语各自的基本特征,从而使学生具有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由于语法翻译法强调对语言点、词汇和语法结构的教学,在长期的外语和母语对比过程中,语言学习趋于严密、精确,保证了学生对词、句、篇、章的理解,使知识牢固地印在学生记忆中,使学生能准确地使用外语。有助于学生从语法结构上深入获取语言信息,从而牢固地掌握外语的运用方法。

综上所述,语法翻译法不仅使用方便,不需要过多的语言设备,便于控制教学进程,测试方法直观,教学成绩见效快,还能帮助学生牢固掌握系统的语法知识,使学生达到较高的阅读和翻译水平。同时,采用母语讲课既减轻教师压力,又节约课堂教学时间,提高了教学效率。

2.2缺点

语法翻译法的缺点主要是过于注重知识的传授,教师以“教”为主,课堂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学生实践机会少(Brown,2002),教学方式单一,教学过程机械枯燥,教学步骤固定不变,课堂气氛沉闷,不易引起学生的兴趣。语法翻译法要记忆大量枯燥无序的语法规则和词汇,并过于追求语言的准确性,让学生感到疲惫和厌倦(Brown,2002)。同时,教师用母语进行授课,不利于营造目的语环境。

由于语法翻译法过多注重语法规则的分析讲解和翻译练习,而不重视交际技能(特别是听说技能)的培养(张丽华,2003),忽视了必要的语音和语调教学,忽视了学生口语交流的需求,从而妨碍了学生口语能力的发展,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此外,语法翻译法过于强调语言的准确性,使得学生在说话之前会犹豫不决,从而降低语言的流利性。由于语法翻译法过于强调语法规则,忽视语言技能,忽视语言发生的语境,使得学生在真正的交际场合中无法正确使用所学词汇和语法规则。同时,该法过分强调翻译,单纯通过翻译手段教外语不利于培养学生用英语思维和交际的能力。

3.语法翻译法的现状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大家逐渐意识到语法翻译法的不足,并有意识地对该法进行改进。语法翻译法已经从最初的只注重语法和翻译的教学模式逐步过渡到以文字为依托,听说读写齐头并进的教学模式。由于语法翻译法具有使用方便,便于控制教学进程和测试方式直观、教学成绩见效快等优点(张丽华,2003),目前在我国的外语教学中仍普遍使用。加之我国各地教学状况差异较大,在师资、生源、硬件设施条件较差的地方,语法翻译法更是受欢迎。束定芳(1996)也指出,“人们重新强调语法教学的重要性并不是要回复到传统的语法教学模式中去,而是要强调培养学习者的语法意识,但不赞成通过机械的句型操练达到这一目的。”

但是在当前的英语教学中,回避语法教学的现象也普遍存在。无论是大学英语还是专业英语的教学大纲都强调要加强学生的交际能力,强调尽快提高学生的听说能力,改变“哑巴英语”的现状,从而导致部分教师片面追求口语的流利性,降低了语言的准确性。同时,教材对语法知识系统介绍少或者过于简单,使得教师在教学中不重视语法或回避语法讲解。学生对语法知识了解太少,语法知识薄弱。并且语法知识繁琐而枯燥,学生是很难自学掌握语法系统的,必须依赖教师的讲解和引导,让学生形成语法结构框架。语言学家比较一致地认为,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要素:语法能力,社会语言能力,话语能力,策略能力(梁红苹,杨旭,2006)。语法能力是语言交际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语言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法能力的培养不应该与交际能力的培养对立。

4.如何巧妙应用语法翻译法

外语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运用语言知识的能力。若不重视听说训练,培养出来的学生口语表达能力差,语音语调不纯正,外语交际能力差。语法是对语言规律的归纳和总结,学好语法能帮助学习和理解,强化记忆和系统化语言知识,对于任何一种语言来说都是事半功倍的。

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应该有意识训练学生的听说能力,实现听说读写并进,培养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以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为主,辅以适当的语法教学。如采用交际教学法与语法翻译法相结合的模式,取长补短,把两种教学法的优点结合起来,根据具体的教学情景,选择使用适当的折中的教学方法,使教学效果最优化。

2)根据教学任务、教学对象以及教学内容进行针对性的选择。如教授听力时,可以在强调听懂的基础上,给学生以适当的语法分析、解释,将更好地帮助学生理解所听文章内容,提高听力教学效果。

3)在实际语法教学中,引进相应的语言情境,变枯燥为形象,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如在教授时态过程中,教师可以辅以形象的图表,或设置相应的语境,让学生真实体验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的异同。也可以让学生自己发挥想象,自己创造相应的语境,提高语法在实际交际环境中运用的准确性。

语法翻译法作为目前最古老的教学方法,虽然有其不足的地方,但是如果我们在实际教学中能够结合其他教学法,加以巧妙运用,取长补短,也能取得好成绩。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没有一种教学法是万能的。语法翻译法虽然有其不足的地方但也有其不可抹杀的优点。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语法翻译法的优缺点,结合其他教学法,取长补短,根据实际的教学条件,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采取相应的教学法,实现教学法的最优组合,提高英语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H. D. Brown. Principles of Language Learning and Teaching [M].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2.

[2]H. H. Stern. Fundamental Concepts of Language Teaching [M].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1999.

[3]束定芳. 现代外语教学――理论、实践与方法[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

[4]韩新民.外语教学法[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5.

[5]舒白梅.外语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6]郑红苹,杨旭.语法翻译法再认识[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6,(3):131-134.

[7]罗立胜,石晓佳.语法翻译教学法的历史回顾、现状及展望[J].外语教育,2004,(1):84-86.

语法翻译教学法篇(4)

关键词:成人英语;教学法;翻译法

中图分类号:G7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1)05-137-03

一、前言

英语作为我国成人教育体系中的一项重要课程,在优化课程结构与促进成人学习者的语言学习方面具有积极的不可替代作用。从成人英语教学的现状来看,囿于成人学习者自身及外部因素的制约,其教学目标的焦点不在于英语这门学科能够使成人学习者习得了多少语言,具备怎样的外语表达与交流能力,而在于多大程度上能够增进成人学习者对世界的了解以及丰富他们的人生体验。基于此,成人英语教学必须实行从由强调培养语言技能到以传授语言文化知识为主的转变(黄骥,2010),从而扩大成人学习者的知识视野,提升他们的文化综合素质。就有效实现成人英语的课程目标来看,翻译法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极其适应成人学习者的群体性特征。

二、翻译法对成人学习者特征的适应性

所谓翻译法,又称语法翻译法,指在外语教学中,通过母语将目的语的语言点、词汇和语法进行综合剖析讲解,保证外语学习者对目的语的词汇、语法和句子结构有深切的理解,从而提高他们的语言掌握水平。

翻译法有相当长远的历史渊源。一般而言,传统的翻译法具有以下明显特点(郑庆珠&孙会军:2004;徐玉红&孙咏梅:2006):一是课堂上的教学语言为学习者的母语;二是侧重遴选经典、有影响力的目的语文学范本,对文本中的语言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三是将目的语的语法明确列为学习的重点;四是通过双语词汇表来实现对目的语词汇的掌握;五是在学习过程中辅有大量的书面翻译练习;六是教学主要依靠教师对学生进行语言知识的讲授,教师在课堂上起着权威和主导的作用。

在漫长的外语教学发展过程中,翻译法因之不太重视听说能力的培养、实用性不足而在近代被听说法、交际法等教学法逐渐取代,在某些方面的突出作用仍然得到了广泛认可:

1. 翻译法注重双重语言的交替思维,有利于学习者的智力发展。在翻译法教学中,当进行母语和目的语的对照互译时,学习者会不自觉地利用本身所具有的认知结构,将新的语言信号同母语对照,思考目的语的句法结构,并通过记忆将语言知识储入脑中;加上由于语系不同,母语的词、语、句往往拥有多种目的语的表达,反之亦然。为进行一定量的翻译练习。需要学习者诉诸脑海中所有语言知识,经过一番认真运思才能达成。因而,此类翻译练习通常能有效训练学习者的扩散性思维,促进包括记忆力、思维力在内的学习者心智的发展。

2. 翻译法由于用母语教学,能够减少情感过滤,增加可理解性语言输入。著名应用语言学家威多森(Widdowson)(1979)认为:“翻译可以成为一种有益的教学方法,在某些情况下不失为最有效的学习手段。”在日常外语教学中,翻译法通过把目的语翻译成母语,并使用母语来讲解各种语言结构和现象,既能让学习者充分接触不同的语言体系和文化背景,使外语学习变得亲近易懂、富有情趣;又能减少学习者的焦虑情绪,促进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提高学习效率。

3. 翻译法有助于学习者养成阅读和书写的习惯,增强学习者自我学习的能力。翻译法适合各种水平的外语学习者――不论是初学者还是基础较好的人,都可以在翻译法中学有所获,发展自己的语言和认知能力。就成人学习者而言,他们本身所具备的一些语言学习特征使得翻译法非常适合成人英语教学。成人学习者的这些语言学习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1)良好的母语能力。从语言习得的角度看,较之儿童,成人学习外语的一大困难在于语言习得机制的完全不同。儿童由于其语言习得过程始终跟他们的身心成长发育相伴,大脑中的语言习得机制能够得到充分激活,因而其语言的生成和掌握具有与生俱来的独特优势。而成人要想成功习得一门外语,必须通过大量的语言接触与训练,才能有效排除业已形成的母语习得系统的干扰,使外语得到内化。这既导致了成人学习者学习英语时往往力不从心,难有所“得”(王初明,2001);也使他们通常具备良好的母语能力,特别是成人学习者对母语的理解掌握远非一般儿童所及。他们对目的语的语音、句法或许难求甚解,但通过母语来理解和领会目的语蕴涵其中的内容与意义则能触类旁通,堪称胜任。

(2)健全的思维能力。跟儿童相比,成人学习者的一个显著之处是他们具有健全的思维能力,更加善于独立思考和分析判断。对此,不少成人英语的研究者都在不同程度上加以论述(张美娟,2001;涂艳蓉&秦志勇,2001;刘墨,1999)。尽管模仿和机械记忆能力比不上儿童,但成人学习者的理解能力和意义记忆能力要远强于一般的儿童,极其擅长从众多事物中理清头绪,对相关联的信息和现象加以推理归纳。这也是为什么成人英语学习者的阅读能力往往强于听说能力的缘故。在学习英语时,虽然他们“有口难言”,词穷句寡,但并不妨碍他们在教师的指引下去理解英语文本中包含的实际内容与中心大意,形成自己的判断。

(3)丰富的社会人生阅历。与发达的思维能力相应,成人学习者的社会阅历、人生体验亦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日渐丰富。他们中的许多人不仅已经开始独立生活,而且在工作生活中见闻广泛,历练丰富,熟悉社会运行的方式与规则,也更多地了解现今世界上发生的事件与变化。这使成人学习者在正式进入外语学习之前,已经有了比较完整的世界认知图式,十分有助于他们在学习英语过程中把接触到的语言信息跟已有的知识经验建立起联系,并运用成熟的思维能力缩小理解范围,顺利地获取或推导出有意义的相关信息(赵小沛,2002)。同时,一旦成人学习者发现通过英文这层媒介确实获得了有用信息后,将大大提振他们的学习成就感,激发他们继续学习英语的兴趣与热情。

以上成人学习者的群体性特征既构成了他们进一步学习英语的基础,同时也预设了成人学习者英语水平的可能发展空间,勾勒出了成人英语学习者的“最近发展区”――从现有情状出发,成人学习者在一定的英语学习过程中最有可能达到的理想状态或取得的最大收获。比照成人英语学习者的群体性特征和翻译法的优势,显而易见的是,翻译法相当契合成人英语学习者的群体性特征,不仅让成人英语教学做到因材施教,调动成人学习者的积极性(蔡晓蕙,2006;刘炜,2007),而且有利于提高英语课程在成人教育中的影响与地位。

三、翻译法在成人英语教学中的实施

为充分发挥对成人英语学习者的促进作用,翻译法必须在具体实施中推行某种程度的变通,方能适应时代与社会生

活不断发展的现实。就当前情况而言,笔者认为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与完善:

1. 教学内容。与传统翻译法偏重经典的文学范本不同,成人英语教学翻译法强调教学内容必须贴近时代、符合成人学习者的特征,兼顾英语学科知识跟当代社会生活经验。成‘人教育的英语课程教材长期以来照搬普通教育的大学英语教材,造成教学内容跟学习者特征及其需求相脱节,既不利于英语教学达成既定的教学目标,也令成人学习者失去进一步学习英语的兴趣与信心。要改变这种局面,关键是择取迎合成人学习者需求的英语教材,加以创造性的使用以稳固成人学习者的语言基础。

除此之外,成人英语中的教学内容还必须注重“当代社会生活经验”――这一点既吻合成人学习者拥有丰富的社会人生阅历的群体性特征,同时也观照了当今世界与现实生活所发生的深刻变化,为成人英语教学注入鲜活的时代与生活气息。在这方面,随着信息传媒技术的飞速进步,相关内容已经非常方便汲取。例如,成人英语教学完全可以直接采用有关的英语话语新闻(news in brief)、专家问答(Q&A)以及某些介绍性短文,这类文字通常不但用语通俗生动,而且其内容具有一定趣味性与思想性;在教师的深入讲解之下,成人学习者不仅可以知悉其中蕴涵的信息与知识,更能借此得以感受时展的脉动,体验英文字母所带来的兴奋与满足。

2. 教学策略。重视母语的使用,不单是秉承传统翻译法的特长,更重要的是符合了成人学习者通常是纯熟的母语使用者这一群体性特征。

另外,调整传统翻译法中的某些教学策略与做法也是必须的。传统翻译法把语法列为学习的重点,但是,在成人英语教学中大可不必拘泥于对语法规则的刻板讲解,而应着重于对语篇的意义的阐释一即便碰到难解的语法现象,也只限于对之解释到足以让成人学习者明白句子的含义即可。特别是在讲解相关反映当代社会生活的英文材料时,要注意避免对语言点做过多的引申式讲解,以免学习者产生枯燥之感。此外,跟传统翻译法强调密集的翻译练习不同,成人英语教学中不必安排过多的翻译练习,只可酌量安排内容简要的英译汉练习。例如,可以叫成人学习者把某些英文新闻话语或谚语名句翻译成中文,这样既有效地锻炼了他们的语言思维,同时又不超出他们的英语能力,便于完成学习任务。至于教学手段,信息技术的使用是尤为必要的。信息技术不但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而且可以做到图文并茂,使英语教学显得更为形象感性,增大成人学习者对英语的兴趣。

3. 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是教学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程开发中有关确定课程和教学计划在实际中多大程度上实现教育目标的问题。教学评价本身内涵丰富,形式多样,此处的“教学评价”,专指对学生学习成绩与效果的评定。

正如教学目标规定了教学内容一样,特定的教学目标也同样规定了教学评价所涉及的内容、方式。联系成人英语教学目标的转变与成人学习者的学习表现来看,对成人英语教学评价的内容不宜过多,标准不宜过严,因为“过多”与“过严”,在当下的教育现实中对成人学习者的英语学习产生的作用极为有限,甚至是适得其反。成人学习者通常不具备普教学生那样持久稳定的学习环境,其学习行为呈现灵活多变的特质,很难对他们的学习情况进行连续多方位的评价,反而比较适宜采用相对简单有效的评价方式,也即期末测试的传统方式。在推行成人英语教学评价时,为准确反映成人学习者的学习成效,很重要的一点是对测试的题型设计进行创新,使之具有良好的效度。成人英语测试的内容必须以平时课堂教学的知识为基础,题型以思辨性、判断性的题目为主,着重考察成人学习者透过英文获取有效信息的能力。例如,可以先列出一段英文,然后要求学生用中文回答相关问题,此举既考察了成人学习者的思维判断能力,又符合他们母语能力强的特点。

4. 教师的作用。无论什么样的教学,教师的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对于成人英语教学来说,教师尤其需要发挥创造性的作用。在传统的翻译法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权威与传授者,在课堂教学上起着主导的作用,学生要做的只是接受与服从。师生之间是一种典型的“主体-客体”关系。时至今日,成人英语教学必须坚决把师生关系由“主体-客体”转为“主体-主体”,亦即建立一种完全平等的双主体师生关系,教学过程由教师主导转向师生之间平等的合作性共建。在成人英语教学的实践中,尽管成人学习者在英语学习上要比其他科目更依赖于教师的讲解与引领,但对于谙熟世事、心理成熟的成人学习者来说,教师早已退去神秘、崇高的光环,更多的只是一位在语言学习上的成功者。教师作用的发挥主要在于为成人学习者在英语学习上提供相应的协作与资源,满足他们对语言文化知识的追求。

成人英语教师还应该是卓越的课程开发者与创造者。长期以来,成人教育课程缺乏统一的教学大纲,很多课程包括英语课基本都沿用普教的教学要求标准,难以应对当前成人教育飞速发展的多元化现实。为摆脱旧有窠臼,跟上时展步伐,成人英语教师必须树立强烈的课程开发意识,自觉地把成人英语课程开发当做实现自己专业化成长的突破口,积极开发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对课程加以改进创新。

四、小结

任何教学法都有其特长和局限。本文提倡在成人英语教学中优先应用翻译法,主要着眼于应对成人英语学习者的学习特点及教学目标的转变,但并无排斥其他教学法的用意。采用何种教学法还应视具体的教学任务与情境来定。以成人英语的普遍情况来看,随着全球化及文化多元化浪潮的滚滚向前,作为成人教育重要课程的成人英语,亟须在课程和教学方面展开创新,为增进成人学习者的国际理解力与文化素质的提高发挥应有的作用。翻译法虽然是比较古老的外语教学法,可是结合日益变化的时代,我们完全可以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使之更新发展。本文对成人英语教学翻译法所做的阐述只是一个初步探讨,在某些地方尚不够细密周全,需要在今后的探索中充实完善,同时也冀望有心的同人不吝批评回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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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骥,试论成人英语课程功能的转变[J],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124―126.

[4]刘墨,提高成人英语教学质量之我见[J],新东方,1999,(1):94-96.

[5]刘炜,对翻译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再认识[J],高等函授学报:社科版,2006,(3):71-72.

[6]涂艳蓉,秦志勇,成人英语教学的现状分析及教学方法探讨[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4):70-72.

[7]王初明,影响外语学习的两大因素与外语教学[J],外语界,2001,(3):8―12.

[8]徐玉红,孙咏梅,简论翻译教学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6,(4):153―155.

[9]张美娟,成人英语学习者的群体特征与成人英语教学[J],扬州教育学院学报,2001,(3):73-77.

语法翻译教学法篇(5)

[关键词]  翻译能力;语言能力;母语负迁移

一、翻译实践与外语教学的互动互助关系

大学外语教学目标是一定时期内制定的目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的特点。外语教学的目的是教师主体进行描述的,是对教师的活动的一种期望,也是对学生完成学业后整体品质的评价,比如培养各个专业从事国际交流的双语人才、培养具有世界公民意识的国际交流人才,等等,这样的人才在语言方面要求至少是双文化的语言能力。这种能力不是母语加外语的拼接,它需要强化训练。同时,双语能力培养具有阶段性。中国人学习外语的进程,可以说大致有三个境界。第一,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依靠本族语(对大多数学生来说是汉语) 学习外语的境界,如借助本族语的讲解、注释,依靠口头、笔头或心头的翻译,使用带有翻译的词典及参考书等来理解外语。这时的翻译活动可以是有意识的也可以是无意识的。即便是有意识的翻译也是缺乏系统意识、敏感意识和批判意识的非自主行为。第二,通过外语学外语的境界,如阅读外语的注释、讲解、参考书、原著、外语讲解的词典等等,提倡用外语思维,体会外语的精神,利用外语建立外语的规则系统。第三,能在外语和本族语两种语言系统之间建立联系(不是孤立的词语对号) ,在两种语言间自如地来回转换的境界,这是外语学习者终生追求的目标。一般认为,以上三种境界虽然可能有交叉或平行,但是大体上可以代表由低级到高级的三个阶段。但是,外语教学通常在前两个阶段尽可能地避免翻译。具体的作法是,代表第一个境界的阶段,可以尽量缩短,有人甚至主张跳过或绕开直接进入第二境界。大多放弃第三阶段的追求,认为第三个阶段严格说已经属于翻译专业修养的范围,唯有第二境界是英语学习者的中心。这个发展模式将翻译放在最高的阶段,这就人为地划定了学习者的禁区。我们认为只要控制适当,各种能力训练可以交叉进行。它们可以互相促进,根据学习者特定的学习任务通过有意识地控制而避免干扰。大学阶段所达到的基本能力目标表明,大学生完全具备向第三境界跨越的条件。因此,大学外语教学要重新审视翻译训练。

二、翻译训练既是手段又是目的的证明

在外语教学法的历史上,翻译法是最早的教学方法。19 世纪后期开始了外语教学法改革,同时对翻译法加以批判,翻译法逐渐退居次要地位或被融入其他方法(如自觉对比法、自觉实践法、认知法等)之中,因而成为一种辅助的教学手段。近些年来有人开始为翻译法正名,但基本观点仍然是把它作为有效的辅助手段来认识的。这是一个重大的误区。翻译在外语教学中既是手段又是目的。我们要论证三个相互关联的假设:外语教学离不开翻译;翻译有助于语言学习; 语言学的基本原理有助于翻译教学。

第一个假设涉及外围和内部两个方面。所谓外围就是涉及外语教学的文化目的性及语言的文化认同等方面。第一,外语教学不可没有翻译,立论基础是原有文化身份的保持和再认识。证明翻译在外语教学中的有效性,必须假定这样一个前提,即不管这门语言掌握得如何,已经掌握了一门语言(如母语)的学习者并不准备放弃这门语言,因为放弃一门语言等于放弃这门语言的文化,也就是放弃了原来的文化身份或文化认同。基于这样一个前提,翻译成为跨越文化认识自身和他者的主要手段。第二,只有翻译才能深切体会和定位自己的文化身份。不管我们学习语言还是翻译,都有主方语言( host lan2guage) 和客方语言(guest language) 的差别。汉语对大部分中国人是母语,域外民族的语言则是我们的目的语。我们学习另一种语言时,内心自觉或不自觉地翻译这种语言,或明或暗地替代、对应、置换。这一过程伴随着校正、调整对自身和对方的认识。学习语言的镜像作用就是通过学习语言了解和定位自身。学习者在外语中看到差异便会深入反思差异。

第二个假设“翻译有助于语言学习”一直是有争议的,特别是在教学领域。这应该从两个方面思考:(1) 翻译有助于外语的学习; (2) 翻译有助于母语的学习。关于前一个问题,我们知道翻译法是最古老的外语教学方法,我们不能说这是个失败的方法,因为自古以来很多人都借助这种教学方法成功地掌握了外语。但是15 世纪中叶,越来越多的欧洲人认识到语言的多样性,拉丁语虽然开始从权威语言的地位滑落,但是民族语言的崛起意味着多种语言翻译的不可避免。但是我们可能认为,过去的外语教学主要目标在于读写。但是实际并非如此。到17 世纪时的英国以及欧洲其他国家,大学仍然使用拉丁语授课,在法庭上仍然使用法语。可以设想,语言实践弥补了翻译法带来的不足。到了十八、十九世纪,法语、英语兴起,学校才开设英语、法语等现代语言课程。但教学方法仍然沿用教授希腊语、拉丁语等古典语言的翻译法。翻译法经过改进已经成为一种成熟的教学方法,它的优势并不是其他教学方法能够替代的。最早从科学角度倡导在外语教学中要进行本族语和外语的系统对比,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翻译的是德国的马盖尔( k. mager) 。他从事外语教学活动期间正是语言学研究中历史比较法的流行时期,马盖尔根据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理论在翻译法的基础上创建了翻译比较法( translation - comparisonmethod) [1 ] (p11 - 12) 。后来的教学方法,如自觉对比法、自觉实践法、认知法、功能法及不走极端的折中法等无不从翻译法中汲取营养。中国的普通外语教学以及成人外语教学中仍然可以看到翻译法的影子。这种沿袭决不是偶然的。翻译法的优势是有助于培养阅读和翻译能力。他对本族语的态度是先利用后排斥。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它对待母语的态度是积极的,虽然由于相信一切语言都源于一种语言因而具有夸大母语作用的倾向。但是外语教学对于母语的潜在作用常常被忽视,那就是在学习外语的过程中促进母语的提高。这一论断常常不被认可,因为我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我们已经能够充分地“驾驭”我们的语言。但是大量的例证不支持这一假设或结论。对于学生用很不地道的母语翻译外语常常被容忍,而用不地道的外语翻译我们的母语往往不可容忍。这种差异表明我们对待母语和外语采用的是两套标准。对外语要求语法正确,对母语则要求达意。按照翻译法的要求,要译成地道的母语才可以算是掌握了外语,因此翻译既是教学手段又是教学目的。不能在两种语言之间自由转换的外语学习者,不能算是已经达到了理想目标。翻译可以成为检测和提高母语的手段,这一点也是被忽视的。

翻译在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是外语学习的一种方式。原因是,一方面过去的实践已经证明他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外语学习同母语学习的不同在于学习者已经掌握了一套符号系统,因此决不能用习得母语的方式或标准衡量外语学习的方法或标准。另一方面关系到翻译是不是语言能力问题,在母语习得中,本族语的语内翻译是语言能力,语内翻译也是语言能力的标志或检测手段。那么在外语学习中,母语与外语之间的转换能力也应视为语言能力。但是在外语教学中,提倡的是四个基本能力,即听、说、读、写。译往往不算作语言能力。这一事实与我们的论证及观点是相违背的。译被视为产生目的语文本的能力或选择目的语文本的能力,如果这种能力不算是语言能力,那么语言能力就变得非常的狭窄。

第三个假设是语言学的基本原理有助于翻译教学。语言学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翻译,这也是一个有争议性的问题。翻译永远是和语言打交道的活动,因此从语言学角度研究翻译规律是理所当然的。在历史上,翻译长期远离学术的中心。在西方,它被视为“雕虫小技”;在东方中国,译者被称为“舌人”、“小辨”。将翻译从边缘推向中心是现代发生的事,而语言学家充当了先锋的作用。他们的目标就是减少翻译的随意性,并在理论上获得实证,翻译从经验主义的自我言说中解放出来。但是翻译是一个错综复杂的过程,是交际行为和文化现象。在翻译过程中起作用的不仅仅是语言,还有超语言的方面。不仅仅涉及有规律可循的方面,还涉及非普遍的、无规律性的东西。不仅是遵守规则的活动,而且还是一种创造活动。翻译与自然和社会生活及活动的大多数现象一样,是多方面的研究对象。文艺翻译中的大量事实涉及的美学、意识形态和文化等方面的因素不是单纯的语言学所能涵盖的。因此,语言学或翻译的语言学绝不声称可以包揽一切,解释一切,即不是原文和译文的一切关系,而仅仅是两者之间经常起作用的普遍联系。俄国学者(如费道罗夫) 很早就将语言学自觉地全面地用在翻译研究上。乔姆斯基(n. chomsky) 在60 年代提出“语言能力”的概念,并将内在的“语言能力”与“语言表现”,即对语言的实际运用做了区分。但是乔姆斯基(1965) 警告说:“深层普遍形式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存在某种合理的程序用来解释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就在同年德国翻译理论家卡特福德(1965) 却对语言学在翻译研究中的应用持乐观态度。他说:“显然,任何翻译理论都必须借鉴一种语言理论,即一种普通语言学理论。”翻译实践在教学中得到应用,我们既不能夸大它在语言学习中的价值和有效性,又不能忽视这些方面。

三、翻译教学在外语教学中的实践标准和方法

(一) 翻译训练外语教学以语言能力的增强为首要目标

大学外语教学中翻译作为一项培养技能被放在次要的地位,我们认为这也是将翻译训练同外语的其它能力训练分割开来的作法。如果将这两个方面分割开来,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要求教师将翻译教学作为教学手段和教学目的统一考虑。翻译能力的提高直接关系到学生交际能力的提高。从口头交流的顺利进行到能够积极有效地阅读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资料。翻译在提高学生英语语言运用能力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外语教学中的翻译教学的实践标准是把握翻译教学成功的尺度。基于翻译可以作为翻译能力培养也可以转化成语言其它能力的手段这一认识,我们应思考大学外语教学中的翻译实践标准。我们认为外语教学以语言能力的增强为首要目标,通过翻译建立学生的语言能力机制,以语言的运用能力为验证语言能力的标准,因此翻译实践能力就是语言能力的验证标准。同时,它本身又是教学目的,相比而言后者的重要性是处于第二位的。

(二) 翻译训练存在的认识上及教学上的困难

这种作法的原因在于认定两种语言差异对外语教学的影响。实际上外语与本族语汉语之间存在的差距被人为地夸大了。语言的共性论(如认知语言学) 发现的事实说明,普遍性是第一位的,差异性是第二位的。夸大这种差异性不利于对语言的普遍规律的认识,也不利于语言教学。所谓“英汉的巨大差异是阻碍中国学生学习英语的原因”是一个夸大的玄虚。具体表现为,夸大语言学习者的错误频率,将某些不属于错误的语言实践定性为错误;夸大母语迁移的出现频率或比重,夸大母语迁移的负面作用,不能利用母语迁移作为桥梁扩展学习者增长语言能力的路径,甚至避免一切翻译。

翻译训练有一些困难。首先,大型考试具有指挥棒的作用。在强调培养语用能力的同时,我们不能不考虑应试带来的压力。大学外语教学基本上为考试服务,因而不注重翻译的应用能力培养。其次,翻译训练的教学评估难于控制,因为翻译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多样性,因此评分标准难以控制。翻译测试的评分标准难以控制。再次,工作量大。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而专业的翻译训练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教材的选择纷繁复杂、作业数量多,致使翻译训练成为一种奢侈的训练项目。

(三) 正确认识母语负迁移的正面作用

一般认为母语负迁移(negative t ransfer) 指的是学习者在学习第二语言中使用已有语言知识并且出现了错误。这一观点将负迁移定性为“错误”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积极的划分应该是自我意识迁移和非自我意识迁移。还可以分为有控制的迁移和无控制的迁移。所谓自我意识的迁移是能够有意识地评价审视自己的语言输出。所谓负迁移实际是学生在缺少自我评判标准和意识情况下创造性融合的进步阶梯。教师从这个进步阶梯开始为下一步指导学生的起点阐发、启示、改造形成新的融合。我们并不应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所谓负迁移,我们宁愿称这种负迁移为“创造性融合”成无控制的迁移。减少翻译训练的一个主要理由就是认为翻译会加剧母语的负迁移。但是“迁移”暗含着一个不当的比喻,即语言学习是“运动”。这种比喻不利于语言教学。迁移意味着带着母语的习惯旅行,有些教学方法(如自然法、听说法以及全面交际法等) 都力图割掉学习者与母语的联系。实际上语言学习是融合过程,在融合中提升的过程。

比如,在英语中的语法中主语既是主题又表明了讲话人的兴趣所在。英语通常被认为是主语突出(subject - prominent) 的语言,要求句中有明显的主语;而汉语则被认为是主题突出( topic - promi2nent) 的语言,不要求必须有主语。受汉语主题结构的影响,学生通常把主题当作主语,然后教师鼓励学生增强自我评判意识,进一步加以改造或创造。如:

to me , know the world out side is necessary too.

to me , to know the world out side is necessarytoo.

to me , it is necessary to know the world out2side , too.

my opinion , it is necessary to know the worldout side , too.

i think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know the worldout side.

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学生逐字把汉语翻译成英语后渐渐创造出新的融合。

(四) 翻译训练灵活多样,有效利用母语负迁移

比较教学法认为,翻译训练活动可以是一种自觉地防止母语负迁移作用的活动。但是防范的心态是增强学习者焦虑的根源,不利于学习。学习者会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实际上越是大胆实践的人、越是敢于利用原有认知结构创造性地融合的人,外语的进步就越快。越是将外语夸大为一种完全与母语不同的人就形成一种暗示,即学习时充满错误的过程。虽然正视了错误,但并不是完全积极的。

首先,翻译训练要经常性与系统性。英语教学不应只注重单词解释、篇章的简单翻译和单元后的练习。而应该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翻译专项训练。同时可以借助外语专业翻译训练的理论。其次,翻译训练兼顾趣味性。翻译训练不一定完全依赖书面材料。可以通过多种媒介,如电影、电视、录像、新闻等更为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地展开。再次,翻译训练强调跨文化性。这主要是针对翻译训练的材料选择来说的。材料的选择要注重异国文化特征强的材料。通过中外文化的对比,既进行了翻译的练习又进行了一次文化的交流。反过来,对异国文化的深入了解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原文,在理解的基础上用汉语表达原文之意。最后还应该注重对母语文化修养的培养。翻译训练要求教师加强跨文化交际、语言对比和翻译方面的训练,从宏观和微观上把握翻译训练的技术程序。这样才能避免传统翻译法的弊端,将这一教学路径放在培养国际双语交流人才培养的背景中加以改进,这样才能达到具体的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 ]章兼中等. 国外外语教学法主要流派[m] .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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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翻译教学法篇(6)

法律英语翻译语法语境

在当代中国,法律的学习、研究和发展与法律文献的阅读、翻译和移植之间的渊源关系是深刻而久远的。但阅读一些法律翻译文献时,我们常常会有这种经历:感觉每一句都很通顺,但整段、整篇文章却不知所云,一对照原著才恍然大悟——原来译文如此“惨不忍读”,非原文使然也!这种状况很多时候源于译者对法律术语所承载的相关制度和法律语法所蕴含的内在逻辑缺乏基本常识。作为略有法律背景的英语学生目睹这种惨状,笔者开始在教师的指导下尝试进行一些翻译,深感将法律文献由英文转换为中文,不仅需要有相应的英文语法水平和中文表达能力,而且更需要有相当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法律“语法”(thegrammaroflaw)训练。通过与长期从事法律翻译的学者交流法律翻译的体验、教训和基本背景知识,笔者欲借本文对民事司法领域中核心术语及其相应背景进行梳理,以减少一些常识性错误和读者为讹译所困的状况。

一、法律翻译区别于文学翻译的语境与追求

关于文学作品翻译的“最高境界”,钱钟书先生有过著名的“化”境说:“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然而,法律翻译不仅不能、而且不应追求“化”境,因为其术语受限于特定的内涵和外延、其内容受限于特定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背景。著名的英美法学者何美欢甚至主张,“只有当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具重要意义时才可以划上等号,否则宁可生造词语。”有学者甚至认为,“假如说,文学翻译允许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进行‘再创造’以‘拓展无限空间’,那么,法律翻译所注重的就是要‘阻塞一切空间’了。”

这种翻译方法和目标的迥异,缘于翻译对象的根本差异。文学作品表现的是人类的生活和情感,人性的精髓因民族、地域、文化传统所产生的语境差异有时可以忽略不计,翻译高手能够从语言文字中提炼出人类感觉的共同“精魂”,出发语言“投胎转世”于目的语言之后,语法差异可通过翻译家的再创作“化”之而去,出落的是“依然故我”的精灵。如果将文学作为一种艺术作品,那么其本身追求的就是神似而非形似,歌德说美在“真与不真之间”。但法律概念是法律制度的载体,翻译往往是从无到有的过程。用目的体系(本土的)法律术语对译出发体系(比如英美的)法律术语,意味着把不完全相同的两种制度混同或融合,即使二者所代表的制度内涵有着共同的“精魂”,但细微的差别也可能影响制度的内涵和移植制度的功能。当然,如果立法者的本意就是要用本土的制度“化”掉本原的制度,着意把出发制度的内涵植入目的制度,又另当别论,但翻译本身并不能承载这一功能。特别是一部内在体系严密的法律作品,一旦法律语境差异在翻译中被“化”去,则目的体系的语言就改变了出发体系语言所承载的制度内涵。正如何美欢教授所言:“凭一两个相同的地方把一个法律体系的术语与另一个法律体系的术语划上等号,很容易把术语在一个体系的意义带入另一个体系里去。”在法律实务中更是如此,以不同语言形成的法律文本必须“以同一形式出现”,如果只求神似不求形似,则可能因字里行间留下的细微空隙而导致在日后解读和适用相关条款时的根本性利益纷争。

所以,法律翻译不仅要求同质性,而且追求同一性。法律翻译远非文字技巧或语言语法问题,翻译方法很大程度上决定法律概念能否作为制度移植的载体,准确、完整地传达外国法律术语或制度规范的内涵,充分体现其制度功能。研究法律翻译方法对于法律解释和比较研究的价值主要在于,当阅读、解释、研究那些经由翻译或法律移植而传入我国的法律术语及其代表的法律制度时,切不可忘记这些术语本身并不一定反映了制度的原貌,术语的内涵有时是由翻译者确定的,那些表面上完全相同的概念所代表的制度可能不完全相同,而表面上毫不相干的概念之间实际上却存在着某种制度联系。如果对此没有足够清醒的意识,法律翻译可能要么可能掉进术语符号的陷阱,要么可能制造这种陷阱。

当然,无论选择怎样的翻译方法,法律概念作为“部分”,同时兼顾与本源制度体系的“整体”和本土制度体系的“整体”协调关系是勉为其难的。因此,对于法律翻译作品的研读者而言,记住另一个原则更为重要——法律翻译不可能替代或混同于法律解释。在方法论上,虽然允许译者对法律原著进行不同程度的演绎,形成所谓“亲读者型”与“亲作者型”不同倾向的翻译风格,但仍须谨记本文开头强调的法律作品与文学作品的显著差异。即使采取台湾学者王泽鉴的主张,“将英美法之概念用语,纳入我国既有之法律体系,使之与现行法概念用语相契合。”也不要忘记王泽鉴先生强调这一过程需要“通过解释途径”,并承认“个别法规定之基本概念皆因循其所继受国家之法律理论”,因而主张“设法使之与整个体系相配合,融为一体”,以使法律的有机体内“部分与整体调和,以实现其规范之功能”。更重要的是,在翻译或阅读法律译作时要时时意识到,术语本身不过是一种文字符号而已,制度的内涵是通过翻译而被附于这个符号之上的,它并不等于法律制度本身,必须借助相关背景和法律解释,探究这些符号之下或概念背后的制度内涵,切忌望文生义、凭空臆造、穿凿附会。在此以美国民事司法文献翻译中经常出现误译的若干核心术语为例,具体讨论法律术语的具体语境与翻译方法之间的关系。

二、法律翻译与普通翻译共享的语法和规则

翻译作为一种语言转换的过程,其目的是通过翻译者的媒介作用而促进使用一种语言的作者与使用另一语言的读者之间达成沟通。因此,恪守两种语言的语法规则对于文学翻译和法律翻译而言都是相同或相似的,虽然法律作品对于信的要求更高,而文学作品可能对于达的关注更多,但都要求在“信”守出发语言本义的前提下追求目的语言的表意通“达”,否则,翻译作品可能由于不符合目的体系的语法习惯而令读者不知所云,丧失了翻译的沟通价值。法律语言由于其自身的严谨性特征,往往因为重重限定的需要而出现定语套定语、从句套从句式的语法现象;而法律翻译又恰恰要求两种语言的同一性而非仅止于相似性,因而进行语言转换更为困难。然而,这恰恰不是法律翻译可以不遵从语法规则、采用生硬的原文句式的理由;相反,只有谙熟并恪守两种语言各自的语法,才能准确地表达作者的原义、实现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沟通,不过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分两个步骤完成的:译者要先按照出发体系语法完整地阅读理解之后,再将这一本义按照目的体系的语法完整地进行排列组合。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翻译与普通翻译共享一些通用的规则和技巧。比如,在词法中,常用的动词名词化翻译与名词动词化翻译方法;在句法中,在将从句套从句的法律英语翻译为中文时,应当意识到英文与中文表达习惯的差异,英文表达习惯是将最重要的主体词放在开头,然后层层限定,越来越细节;而中文的表达习惯却恰恰相反,通常采取层层递进式的逻辑表达,因此在处理英译中时,应首先在阅读中找出被界定的主体词,层层剥开,然后在表达时从最后一个从句开始,一步一步地向前推进,直至被定义的那个核心词汇(而且往往是以被定义核心词为主语,加上适当的谓语、与定义核心词的那个从句构成主谓句式)。

在法律学术作品的翻译技术上,虽然一般风格应当是以直译为原则,不必强求中英文之间的对接而以辞害义,甚至在语言风格上也应尽可能保持原著的特色,特别是法律术语作为承载相应法律制度的符号,同一术语至少在同一部作品中应前后一致,多重含义的英文术语如果译为中文后无法传递其在不同语境下的不同内涵,应通过译注加以说明,而不改变根据其不同内涵改变其中文符号(术语)本身。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突破这些原则。比如,傅郁林老师在翻译书名DecidingtoDecide时,如果直译则应为“决定是否决定”,而且原文如此表述不仅准确地传递了美国最高法院最富特色的受案裁量权的特征,即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对某一事项作出决定,而且颇具音乐感。但这样的书名可能让语境完全陌生的中国读者不知所云,而且DecidingtoDecide在英文表达上的精妙在直译后的中文里无论如何也无法传达出来,所以最终书名被意译为《择案而审》,此时反而以意译方式才能传达了原著的精神内涵和语言风格。在中译英时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其中最复杂的是各级法院判决书的案号。比如,“(2011)青民二终字第125号”,系指青岛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作出的第125号终审判决书,有人翻译为(2011)qingminerzhongzidi228hao,这种英文即使是作为中国通的外国人看了也是一头雾水,所以应当遵守目的语言体系的表达习惯,译为No.125[2011]FinalJudgmentoftheNo.2CivilTribunalofQingdaoIntermediateCourt。

三、依赖于特定语境的几个基础性法律术语翻译

1.因审级差别和法系特色而异的“审判”与“庭审”

在美国司法制度翻译中,trial是一个普遍发生误译的术语。在一般意义上trial应译为“审判”或“审理”;但trialcourt却只能译为“初审法院”,若译为“审理法院”或“审判法院”则不知所云;trial作为程序阶段时,只能译为“庭审”,如trial(庭审)与pretrial(审前程序)对应或在与discover(证据开示)disclosure(证据披露)等术语处于同一语境时,即指庭审这个具体阶段或程序环节。这是因为trial在美国法语境下含义相同,亦即审判=初审=庭审。在美国民事程序中,符合trial特征的“审判”只发生在“初审”程序,而且在普通法系国家特有的集中审理模式下,“初审”的“审判”聚焦于“庭审”环节;初审程序的其他阶段则被视为围绕trial(庭审)这个核心所进行的准备环节,即pretrial(审前程序),或所提供的救济途径,即post-trial(审后程序)。初审程序的功能集中于展示证据和查明事实,采取一种由律师主宰的被称为对抗制(adversary)的庭审模式,主要通过律师交叉询问(cross-examination)证人(当事人也可以证人的身份接受双方律师的盘问)的方式挖掘、澄清和向审判者(职业法官或陪审团)呈现事实。

美国的上诉程序(appellateprocedure)与被称为trial的初审程序则不同,上诉程序中极少使用trial,上诉庭审被称为oralargument,直译为“言辞辩论”或意译为上诉庭审。上诉法官是根据律师提交的书面法律理由书(brief)和初审档案(record)以及经初审法庭速记员(reporter)应上诉方律师整理的庭审记录(transcript)的基础上,对需要开庭的案件举行口头辩论由法官询问和听取双方律师的法律主张和论证(argument),证人和当事人不再出庭。

此外,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和各州最高法院提起的上诉通常不是appeal,而是petition,中文译为“申诉”,也就是petitionofcertiorari(译为调卷令申请/申诉)的简称。当事人提起的petition是否受理,由最高法院自由裁量决定是否给予许可(grant),故在性质上为许可上诉或裁量上诉管辖权(discretionaryjurisdiction)。这种由法院自行裁量受理的特征,与我国程序法上的申诉制度在形式上有某些相似性,因而翻译中选择“申诉”与petition互译是较为贴切的。

2.不同主体和形式的司法“裁判”

在英美司法制度中,用于表达裁判的术语有judgment,opinion,decision,order,ruling,verdict,decree。不同的主体在不同的程序中针对不同的事项作出的裁判可能使用不同的术语而需要不同的译法。

最常见的裁判术语是judgment,译为“判决”,通指所有载明关于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实质问题(merits)的各类司法裁判,无论是初审裁判、上诉裁判或申诉裁判,也无论是终局判决(finaljudgment)与中间判决(interlocutoryjudgment)。相反,上诉裁判通常都是必须包含裁判理由的完整裁判,通常被称为opinion,翻译为“司法意见书”。美国适用judgment解决的实质问题(merits)不仅包括基于实体法产生的实体问题(substantiveissues),而且包括基于程序法产生的管辖权(jurisdiction)、当事人资格(standing)等重大程序问题(proceduralissues)。就裁判的具体结构而言,完整的裁判通常包括基本案情(case/facts)、裁判理由(holding)和裁判主文(judgment)三大部分;简要的裁判可能只包括裁判主文,也就是有载明裁判结果的那部分内容。在司法判决中,产生既判力和执行力的部分是判决主文(judgment),而产生判例效力的部分是裁判理由(holding)。任何判决中都必须包含判决主文,却不一定必须包含裁判理由。比如,初审判决和不产生判例效力的上诉判决就可能采取不附加裁判理由(holding)的简易裁判形式,只要包括有执行力和既判力的判决主文即可。

那些详细陈述裁判理由的完整的上诉判决,特别是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判决,通常被称为opinion,译为“(司法)意见书”或“司法意见”。在这种被称为opinion的上诉判决中,judgment可能仅指其中就实质问题作出裁判的结论部分即裁判主文,而不是指整个判决书。比如,阅读美国上诉法院或最高法院的司法文献时可能看到这样的表述:某某上诉法官或大法官同意多数意见的“判决”(judgment),但不同意其“判决理由”(holding),因此,另行提交自己的“并存意见”(consentopinion)。因为法院的判决最终是按照多数派意见发出和生效的,但判决结论(judgment)部分原则上只对本案当事人发生效力,而判决理由却可能对未来类似的其他案件产生判例效力,因此这种并存意见表明,该法官虽然支持该案多数派意见,但仅限于对本案当事人发生效力的判决结论部分,并希望自己独立于多数派的不同判决理由对未来类似案件发生影响。特别注意,最高法院总是使用大写,以突显其独一无二的地位。因此,如果在涉及最高法院的文献中看到theCourt,必须翻译为“最高法院”,而不能笼统地译为“法院”;如果是最高法院的判决书中出现theCourt,则可译为“本院”。

在初审程序中,judgment是指由法官制作的判决,包括法官独立作出的判决或法官根据陪审团裁判制作的判决。与judgment形成明显差异的是陪审团裁判verdict,应完整翻译为“陪审团裁判”或“陪审团判决”,而不能简单地译为“判决”,以区别于judgment。另一类判决是曾经与普通法中的judgment对应的衡平判决decree,不过现代美国民事诉讼法已合并了衡平法判决与普通法判决,只是在特殊制度中还保留了衡平法的某些痕迹。所以,当decree这个词偶尔出现时,应明确翻译为“衡平判决”,而不能笼统翻译为“判决”。

内涵最模糊、外延最广泛的裁判术语是decision,常常根据具体语境被翻译为“判决”或“(司法)决定”。ruling和动词rule的含义也不是特别清晰和确定,通常翻译为“裁决/裁判”或“作出裁决/裁判”。与具有终局性色彩的judgment和decision相比,ruling和rule似乎有较强的动作色彩和过程/程序性质,而且大多用动词rule。此外翻译最难保持同一性的是order,通常翻译为“裁定”或“命令”,前者适用于裁处重大程序事项或临时性实体事项,后者具有强制执行性和对世性的特征。

参考文献:

[1]美国法官自选裁判文书译评.法律出版社,2003.

[2]美国民事诉讼法——原理、实务与运作环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3]择案而审——美国最高法院受理案件日程表的形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

[4]Cf.OscarG.Chase,etc.,CivilLitigationinComparativeContext,West,2007.53-54.

[5]钱钟书.钱钟书散文·林纾的翻译.浙江文艺出版社,1997.269.

[6][香港]何美欢.香港合同法(上册)[C].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傅郁林.法律术语的翻译与法律概念的解释[A].北大法律评论,2009,(1).

语法翻译教学法篇(7)

[论文摘要]以英语完成医学英语的课堂讲授是不言而喻的,但由于在专业英语的阅读中必然会遇到许多单纯以英语难以向英语学习者讲述清楚的东西,比如一些抽象的概念,某些复杂的句式结构等等,这就需要辅之以传统的语法翻译教学方法。本文从医学英语特点出发阐述了语法翻译法在医学英语阅读教学中的价值。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英语的学习和教学变得愈加重要。长期以来在中国英语教学方面占主导地位的是语法翻译法,而自20世纪70年代末传入了交际法后,“交际”已经成为外语教学的核心概念,交际能力的培养作为外语教学的主要目的写入各级教学大纲。在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语法翻译法是否过时、是否违背素质教育的原则?其实,自有语言教学和教学法以来,语法翻译法一直颇多争议。无疑这一方法有其弊端,但迄今目前尚无普遍适用的教学法,因为好的方法是不可能孤立存在的,它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况且实践证明,交际法教学并没有带来预期的良好效果,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传统的教学法。本文拟探讨在医学英语教学中如何灵活地运用翻译手段以提高教学效果。

1语法翻译法理论

刘润清[1]指出:“语法翻译法认为,文学材料中的句子是语言的基本单位,语言是由一组描写规则构成的,规则规定着如何组音成词,组词成句。衡量一种语言的知识就是看学习者是否熟知这些规则,是否能够迅速、准确地把母语翻译成第二语言或把第二语言译成母语。”语法翻译法在外语教学法方面的主要成就是:①创建了外语教学中利用母语的理论,在教学实践中把翻译既当成教学目的,又当成教学手段。②主张讲授语法知识,重视理性,注意磨练学生的智慧,强调在教学中发展学生的智力。③主张通过阅读外语名著学习外语,进而培养学生阅读外语的能力。

束定芳[2]认为:“语法翻译法的主要特点是:①外语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阅读其文学作品或从外语学习中获得思维能力的训练。翻译法主要通过对语法规则的详细分析,把语法知识应用到翻译外语句子和文章的实践之中。②阅读、写作是学习的重点。③词汇选择主要根据课文,课后所列词汇表。④句子是语法教学中的基本单位。⑤强调精确性。⑥语法通过演绎的方法向学生传授。⑦学生的口语为教学用语。”

在课堂上,适当的母语解释,尤其是具有抽象意义的词汇和母语中所没有的语法现象,既省时省力又简洁易懂,同时将英汉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进行比较,也可以提高学生正确运用语言的能力。

2医学专业英语课程的特点

就英语教学本身的内在规律来说,以英语进行课堂讲授是培养学生英语思考的习惯,是提高和巩固运用英语技能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因而是必须提倡采用的。

但是,医学专业英语课程毕竟有它自己不同于基础英语的特点。医学是专业性很强的一门科学,它不仅要求学生牢记大量专业名词,而且还要有很强的逻辑分析能力。专业英语课程的教材多选自原版材料,不经任何加工和删减。在专业英语教程中遇到的许多抽象概念和阐述过程常常使人感到艰涩难懂。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中英两种文化的差异和思维模式的不同而造成的。这就给授课者的讲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抽象的概念或关系,有的可以通过比喻和举例等手段来加以说明,帮助学生理解,而往往有许多东西很难找到简单浅显的比喻或事例来说明。有时候,为了说明一个问题,你得花相当多的时间,费很大周折来解释,其结果是喧宾夺主,偏离了课堂授课的主题,效果反而不好,而且从课堂时间的运用来讲,也是很不经济的。即使课堂活动表象上完全以外语进行,但大多数学生在思维活动过程中仍存在母语与外语之间的转换。

杨明山[3]指出:“医学英语文献阅读必须与翻译技巧结合。因为有时句子能意会,却难以言传。”如果通过翻译的方法将某一术语的中文译名直接交待给学生,或者将某个问题的陈述直接翻译成中文供学生比较,所收到的效果会更好。学生对于有关的专业知识本来是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只是缺乏对英文表达方式和习惯的感受经验,因此在单纯的英语阅读学习过程中难以迅速形成正确的概念和联系。在这种情况之下,一经老师适时适度的提醒,则会谜团顿解,一切释然。原本沉闷呆滞的课堂气氛立刻可以活跃起来。

3语法翻译法在医学英语阅读教学中的实践

①在医学专业英语阅读教学过程中,由于大学生英语水平还不够高,专业储备较少,教学中采用多媒体直观教学。教师对某些句子、词汇、短语、句型能够进行英汉对比,学生对此就会印象更深刻一些,然后再做一些巩固翻译练习,使学生能够正确地运用这一语言点。通过翻译,教师可以准确地了解学生对于某些句型、词组短语等的掌握情况,获得真实的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教学方案及计划,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但是,医学英语教学中应把握好英语讲授与中文翻译之间的度。也就是说什么情况下应当坚持以英语讲授,什么情况下需要适当加以中文翻译呢?一般来说应从词和句这两个层面上加以把握。医学英语和普通英语比较,在词汇、语法现象、句型结构等方面有其独有的特色。因此,对医学英语词汇与句型结构的了解和掌握,就成了医学资料阅读的重点。在医学英语阅读的词汇层面,要了解医学英语词汇的特点,明确其医学语境;在语法层面,要判断基本的英语句型结构,注意医学英语的句型结构特点;语义层面,要利用医学知识,逻辑连接词的语义关系;同时要充分利用功能词、构词法、结合专业知识对所读材料,从单词到结构,从一般语义到医学语义,进行仔细推敲,才能顺利地理解医学资料。

在词这一层面上,医学英语从语体特点来分,可分为普通词汇和正式词汇。普通词汇大部分是英语本族语,常用于口语和文学作品中;正式词汇大部分是外来词,常用于科技、政治和经济等较正式的文章中。医学英语是一种正式语体,因此,经常使用比较正式的词汇。这可能是医学英语阅读中的一个难点,也是从普通英语向医学英语过渡的一座桥梁。举例说明:普通词汇/正式词show/demonstrate;things/objects;make/manufacture;often/frequently;buy/purchase;about/approximately;find/

locate;finally/eventually;help/assistance;enough/sufficient;change/convert;so/therefore在具体的文章表达中,体现为同一个意思,可以用正式词汇和普通词汇两种形式来表达,例如,要表达“改变”这个意思,在普通英语中,通常用的是change,而在医学英语中则用con-vert,如果不注意医学英语应用正式词汇的文体特点,将会给阅读和翻译造成很大困难。

在从句的层面上,英文原著中经常有一些复杂的句子结构和表达方式,由于中英两种语言所代表的文化背景和思维模式的不同,造成英语学习者的理解带来很大的困难。如果一味地强求以英语解释,则费力又费时。所以对这样的句子或段落加以适当的翻译,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特别注意医学英语在结构层面的这些多用分词短语、被动语态、名词化现象以及经常出现分隔等的特点,并以此为图式来处理医学英语材料,逐步适应医学英语的阅读。

②从教师方面来讲,医学专业英语教师有必要给自己定位,为bilinguist。如果课堂上只讲英语,则是把自己退化成monolin-guist。作为医学专业英语的实施者,教师的素质和双语能力是极为关键的。教师不仅要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和英语能力。特别是口语表达上,要做到娴熟自如,确切无误地表达其意,否则学生不知所云、受到误导。所以,教师在备课时,应针对性地扫除词汇上的障碍,尽量避免课堂上的尴尬。

综上所述,在专业英语的教学中适度地采用英汉翻译的手段,不仅不会冲淡英语教学的氛围,相反,由于消除了课堂的沉闷气氛,提高学习效率了,教学效果也自然会得到改善。

参考文献:

[1]刘润清.外语教学与学习-理论与实践[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511-512.

[2]束定芳,庄智象.现代外语教学———理论、实际与方法[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9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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