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人文社会科学 > 社会科学I > 民商法 > 知识产权 > 人工智能生成的技术方案的创造性判断标准研究 【正文】

人工智能生成的技术方案的创造性判断标准研究

刘友华; 李新凤 湘潭大学法学院
  • 人工智能
  • 专利法
  • 深度学习
  • 技术方案
  • 创造性

摘要:人工智能生成的技术方案若满足专利授权标准,则其可作为专利法保护客体。人工智能参与创新过程,降低了发明创造的时间成本,跨库检索模糊了技术领域界限,文本挖掘使技术启示更易实现,对人工智能发明的创造性标准构成挑战,需要作出调整:动态拟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准确把握“技术领域”的边界;适当提高“创造性”判断标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投稿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

我们提供的服务

服务流程: 确定期刊 支付定金 完成服务 支付尾款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