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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研判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11-12 22:32:24

扶贫研判报告

扶贫研判报告篇(1)

为了巩固脱贫成果,落实省、市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工作要求,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了防返贫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目的意义

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镇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镇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全镇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

二、监测对象

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已脱贫户、未脱贫户,以及边缘户。重点监测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400元的家庭情况;住房安全、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安全饮水保障情况;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可能存在较高返贫及新增风险的情况: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边缘户的“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未脱贫困户提升情况。

三、工作机制

建立防返贫预警机制。以村为单位,村党支部牵头,召开村两委会,每月下旬进行集中研判一次,充分发挥村干部、帮扶干部等力量,及时掌握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的生产生活情况,重点监测“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不能有效保障、预期收入有下降趋势、家庭劳动力减少、家庭成员患大病、经常性的大额支出及家庭突发特殊状况等情况;对脱贫户主动提出要求纳入预警范围的也一并纳入研判范围。

对因病、因学、因灾等特殊原因出现较大数额的刚性支出,导致家庭收入低于现行贫困线或“两不愁、三保障”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和家庭人口中无人就业(家庭成员全部无劳动能力除外)、家庭成员有较高的固定医疗支出、收入来源不稳定的贫困户,纳入返贫风险户。

凡是进入返贫风险户的,2个工作日内,由村级上报到镇扶贫办。镇扶贫办对村级上报的情况进行核实,2个工作日内完成。镇扶贫办确认核实村级上报情况核实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扶贫办。

针对风险原因制定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实施1个月后,发挥作用比较明显的,由村党支部牵头,召开两委会对返贫风险解除实施研判,研判结果公示3天,返贫风险解除,并报镇扶贫办备案。

由镇扶贫办负责,对该户继续监测2个月,每月向县扶贫办书面报告一次监测情况,2个月监测无异常后,取消监测,按正常户对待。

四、组织实施

坚持“不摘政策、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对照脱贫标准,立足实际,严格执行未脱贫户、已脱贫户、边缘户动态监测机制,严防返贫,确保贫困群众长效稳定退出。

1.区分对象防返贫。指导各村针对未脱贫户、已脱贫户、边缘户不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针对性制定返贫防范措施,做精产业帮扶、就业扶贫文章,强化帮扶成效监管,确保返贫风险防范无遗漏。

2.明确标准防返贫。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紧盯已脱贫群众家庭收入,聚焦教育(义务段学生入学)、医疗(合疗参合)、安全住房、安全饮水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认真抓好落实,坚决做到不降低标准、不吊高胃口。

3.夯实责任防返贫。全体包村领导按照分工安排,深入各村,指导推进脱贫巩固工作,协调解决脱贫巩固存在问题;深入包扶村和帮扶贫困群众家中,制定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解决就学、就医、住房等存在困难,帮助困难群众长效稳定脱贫。

扶贫研判报告篇(2)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毕加索爱茶花女”为你整理了这篇扶贫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认真落实察右前旗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根据《察右前旗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前党巡办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我办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对照问题立行立改,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ー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全面、不到位。多数党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进行专题研讨。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补课、积极开展学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面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自治区、市、旗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6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切实提升干部对政策的把握能力,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制定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确保学懂弄明扶贫政策。

三是把推动脱贫攻坚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等方式,进一步压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并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将党建促脱贫融入到学习中,用运到实践中。

进展情况:一是截至目前,我办学习五年6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4次。二是截至目前,共学习主题党日开展12次、中心组学习20次、集中学习20次、两学一做12次,共计64次学习,基本达到每月不少于5次。三是截至目前,我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心组学习9次、集中学习研讨7次、领导班子讲党课4次,并在12月9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切实做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已完成整改)

二、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有差距。一是是精准识别把关不严,乌拉哈乡保丰村陈石焕,2015年12月回村居住不足半年,2016年3月将其识别为贫困户;老圈沟乡富河村王进忠,在2016年识别时已享受低保,且常年不在本村居住,属简单将低保人口纳入贫困户情况。二是对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认定不准确。土镇种地槽村王太和为低保家庭,其女2014年享受了4万元教育资助补贴,2016年却按因学致贫被识别为贫困户.三是精准识别程序不规范。三岔口乡、平地泉镇识别个别贫困户未严格按照“两公示公告”程序进行,存在贫困户提交申请当日下达告知书和村公示、乡(镇)批复时间与旗级公告时间为同一天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档立卡常态化动态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抽组各行业部门骨干,配合乡镇重点摸排漏评、错退、错评等问题,从2019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开展1次精准识别工作。二是旗扶贫办积极与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充分运用市办每季度下发的各行业部门扶贫信息比对结果,对比对结果进行逐户逐人核实,及时更正信息。三是由旗扶贫办牵头,通过扶贫信息系统的查询、统计、监测、评价等功能,运用国务院扶贫办数据质量评估规则和自治区大数据平台数据稽核功能,结合上级反馈的疑点数据情况,对扶贫数据进行日常监测,对信息数据存在的错误、空项、漏项、不符合逻辑等问题及时核实整改。四是通过自治区大数据平台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进行比对,逐户核对档案记载的基础信息,确保记载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对信息不符及时做好更正补充,切实提高扶贫数据质量。五是针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把关不够严”的问题,对仅因子女考上大学、家里有病人就被识别、简单将低保人口纳入的贫困户进行核查。

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乌兰察布市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信息采集核查核准工作实施方案》(乌脱贫组办发〔2019〕15号)、《察右前旗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信息采集核查核准工作实施方案》(前扶组发〔2019〕120号)精神和市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全旗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政策宣传、摸底研判、信息比对、民主评议、民主表决、公示公告等程序进行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旗新识别30户65人,脱贫1435户3115人,其中:标注脱贫(不再享受政策)288户748人,人口自然变更已脱贫增加183人、减少141人、未脱贫减少6人,边缘户521户933人,标注脱贫监测户450户942人。二是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各乡镇审核后将拟新识别、自然增加和边缘户初选名单上报旗扶贫办进行数据比对,第一批共计276条,第二批共计905条。通过与各行业部门数据信息对比,目前共反馈到我办65条异常数据。三是11月27日通过自治区大数据平台数据稽核功能查询出69项870条疑点数据,11月29日市扶贫办运用国务院扶贫办数据质量评估规则下发了28项3630条疑点数据,经研究决定后将9个乡镇扶贫站长召集回旗扶贫办利用3天时间集中培训清洗,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通过自治区大数据平台数据稽核功能行业部门预警数据,将预警数据总览和11月份预警数据提示的异常信息,旗扶贫办安排专人对所有预警数据进行核实整改,已全部完成。五是针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把关不够严”的问题,对仅因子女考上大学、家里有病人就被识别、简单将低保人口纳入的贫困户,我旗扶贫办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四个督导组对全旗9个乡镇进行督导,紧扣精准识别把关不够严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动员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帮扶责任人,逐户摸底排查、进行认真核实、分析研判,共动员扶贫干部人员1435人。①全旗“仅因子女考上大学就被识别为贫困户”共核查522户,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519户,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拟清退3户;②全旗“仅因家里有病人就被识别为贫困户”共核查1262户,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1257户,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拟清退5户;③全旗“简单将低保人口纳入贫困户”共核查2191户,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2190户,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拟清退1户。共清退9户22人。(已完成整改)

扶贫研判报告篇(3)

按照市脱贫攻坚专项述责述廉会议要求,针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镇认真研究剖析,对照问题清单进行再次梳理,逐项整改、逐一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不精准问题

开展“动态调整回头看”大排查,由各村作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走访小组,列出整改清单,做好整改台账,再次逐村逐户走访。在走访过程中,一方面动态了解掌握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收入水平等情况,并做好入户记录;另一方面对存在疑点的贫困户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核实信息,“应清未清”的必清,“应纳未纳”的必纳、“应补未补”的必补,切实把疑点排查工作做实、做细。经过大走访活动,我镇自我排查疑点问题28条,镇分片召开扶贫会议对疑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经过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对死亡、户口迁出等12户22人作人口减少处理,对不再符合享受政策标准的5户7人进行清退,家庭成员补录2人,将患病致贫的1户4人新纳入贫困户行列。

二、扶贫档案错误较多的问题

根据市扶贫办反馈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扶贫档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目录清单对扶贫项目档案整改完毕,已送审市扶贫办并通过检查。在2014-2016年档案整改中我镇发现不规范问题60余条,其中有52条已建立整改台账,全部整改到位。

三、结对帮扶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将结对帮扶作为机关干部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把帮扶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实行扶贫帮扶工作考核制度,落实结对帮扶干部责任。镇纪委、督查办等部门联合开展扶贫工作入户调查4次,以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3个“落实”为主要内容,全面详细了解镇村干部入户帮扶情况。7月份以来,共开展明查暗访3次、走访贫困群众58户,征集意见建议8条,已反馈给镇扶贫办研究落实。

四、项目资金分配率不高的问题

根据市扶贫办提出的2017年镇级光伏扶贫项目收益未分配问题,我镇在动态调整结束后,按照最新底数对项目收益分配方案进行了调整,按照差异化到户扶持政策确定分配金额,因户因人精准帮扶,现已完成2017年镇级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第一次分配。创建扶贫项目“日报告,周总结”制度。对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日报告,周总结,从项目的方案规划、立项审批、招投标,再到运营维护等多个阶段,全程实施严格的项目监控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督查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工作效能督查,落实工作考评制度,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机关干部和村两委班子年终考评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逐步构建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督促、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发挥扶贫理事会的积极作用,全程参与脱贫攻坚。在全镇全部村庄挑选熟悉村情、勤快务实的党员29名担任扶贫联络员,登门入户讲政策、听需求、办实事,当好贫困户的勤务员、政策的宣传员。一个多月以来,29名联络员共走访贫困户89户200多次,增进了贫困群众对党的扶贫惠民政策的了解和掌握。

六、扶贫工作力量分散的问题

扶贫研判报告篇(4)

**市**区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现有党员12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男党员7名,女党员5名。年龄在22-40周岁之间的有7人,40周岁以上的有5人。2017年荣获**区人民法院优秀党支部。

**区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在区直机关工委和院党组、机关委员会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公正司法不松劲,维护民生不懈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建设

按照院党组、机关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党课、政治必修课,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支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读十九大报告精神,切实在学通弄懂做实上狠下功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市委“1+11+X”党建工作制度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例会等各项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抽查支部工作手册、进行集中讲评等方式推进党务公开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

二、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审判执行工作

**区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室3个部门的党员组成。按照内设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以服务审判执行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切实做到“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把保障完成审判执行任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法制宣传、正风肃纪作为党建工作的“主战场”,按照落实市委“1+11+X”党建工作制度,院机关委员会制定《基层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党建工作要点》,规范法官专业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机制,建立法官绩效考核机制,定期通报评析法官绩效完成情况,督促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坚持审管办审核结案评查、员额法官交叉评查、重点案件评查相结合,实现评查常态化,注重新媒体运用,2018年通过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法院信息XXX条、审判动态XX条、典型案例XX件,与市电视台《现在开庭》栏目联合录制典型案件12件,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5次,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同时,积极开展党支部品牌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推动主题教育,加强思想建设

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筑牢党员 理想信念根基。把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强化领导到头、以上率下,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去年以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开展,在院机关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组织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瞻仰革命先烈、牢记党员身份、强化党员意识等一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在人民广场、岖吴山红军纪念馆、**区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结合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创建工作相结合,组织党支部党员参加 “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学雷锋志愿服务”“法官宣誓”等活动。将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列为党建工作的必修课,组织支部党员干部赴延安、梁家河接受红色教育培训,让党员干警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廉洁文化教育及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向善向上、凝心聚力。

四、发挥示范引领、加强品牌创建

主动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式下党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支部工作力量,推行“三联”支部工作法,将党支部学习会、部门业务学习会、部门工作会“三会”联合召开,将组织生活会自评点评、业务工作分析讲评、党课讨论评议“三评”联动进行,将党支部基础工作考核、党支部书记履职考核、党建服务业务工作考核“三考”联通安排,从而使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更紧密、融合。创建“志愿服务型”特色党支部,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载体,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履行审判职责、开展法律服务结合起来,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开展审判质效各类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荣誉感、使命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二党支部组织党员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宣讲活动,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制宣传相结合,目前共计开展宣传、宣讲活动6次,参加党员人数4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0人次,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加强支部结对共建、合力推动脱贫攻坚

我院就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由政治部负责牵头,并确定了第二党支部党员XXX为具体工作人员,与扶贫乡镇实时联系,积极探索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自“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工作开始以来,第二党支部多次组织党员干警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研,确保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2-3次,协助工作队开展工作,进一步详细了解贫困户的生活、居住环境及子女受教育等情况,深入了解群众所需所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共同商量脱贫解困致富办法,并根据其致贫原因、发展需求等制定相应的帮扶计划,在产业发展、劳务培训、教育、资金等方面实施帮扶,鼓励、支持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畜牧养殖业、劳务输出等增收产业,确保做到精准扶贫,扶真贫、真扶贫。第二党支部党员干警准确理解把握省市“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的政策导向,坚持把稳定超过现行收入标准和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作为衡量贫困人口脱贫的基准线、度量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基本情况、致贫原因、脱贫措施、帮扶措施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了具体、详细,符合实际的“一户一策”帮扶措施,确保措施有力、涵盖全面、抓实见效。截止2018年年底,第二党支部联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实现了脱贫的目标。

扶贫研判报告篇(5)

【关键词】扶贫 扶贫资金效率 精准扶贫

一、引言

2013年11月在湖南湘西视察期间初次提出了“精准扶贫”,扶贫要脚踏实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定目标,而且要落实行动,不能光喊口号。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机构也《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扶贫的各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真正将的思想落实到了实处。[1]中央有关“精准扶贫”思想的提出反映了我国扶贫工作在效率上存在着改进的空间,是针对扶贫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现状提出的。

二、“精准扶贫”概念及扶贫资金效率使用状况

“精准扶贫”的主要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管理和效率的考核四个方面的内容。精准识别是基础。识别需要做到将真正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从普通家庭中鉴别出来,并且查明导致贫困的真正原因。精准帮扶是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行动。在识别出贫困的原因后,针对原因,因地制宜的采取行动,从根源上扶贫。管理是扶贫工作的基本信息来源,管理需要做到详细记录贫困户和人员的情况。

1991~2000年,绝对贫困人口的减少进度平均为0.1,而2001~2010年,绝对贫困人口的减少进度平均只有0.07。在2010至2012年,约6700万人脱贫,贫困率下降了7%。目前的贫困率为10%。重点扶贫县的人均收入增加1329元,增长了约19%,达到了4602元。①从中我们可以得出,虽然扶贫资金不断增长,但是减少的贫困却日益减少。以2000年的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基数,2000年中国政府名义扶贫资金是3502亿元,但是结果物价折算实际资金总额只有2648亿元。因此甚至资金总量日益增长的结论也有待商榷,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过低是绝对的事实。

三、扶贫资金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审计署28日公布的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状况结果显示,2010年至2012年间,19个县都存在未正常分配和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包括冒领、虚报挪用资金,公款送礼请客等。②接下来本文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制度因素对资金效率的限制作用。

案例一:③

2011年至2013年间,海南省的18个市县(除三沙市)对于扶贫资金的审计显示,不合规使用的金额共有1.9749亿元,占已支出扶贫资金总额的27%。其中,只有约占30%扶贫物资发放给了扶贫对象,大约有889万元,;甚至,有些村干部,挪用侵占三成以上物资。

案例二:④

据公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高达3119人。此外,为了完成相关政策的扶贫任务,2014年度被认定为脱贫的608户、2272人实际人均纯收入是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贫困户,占脱贫户总数的9.10%、脱贫总人数的8.90%。此外,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高达7056.14万元,导致多个产业扶贫开发项目推进缓慢。

案例三: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发展改革局建设单座造价高达23万元仅具标识功能的大型移民新村标志牌17座,并且使用扶贫费用订做单价1.4万元以上的仅具有扶贫项目宣传展示功能的宣传牌24块。

首先由案例一可以看出,一方面,扶贫资金未完全发放以及违规发放的状况,不规范的扶贫制度容易导致扶贫资金分配不公。另一方面,行政不作为以及行政乱作为也反映了政府执法方面的问题。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分散,以至于不能够形成合体有效的推动扶贫工作进行,同时扶贫制度过于分散,各地区各行其是,导致扶贫资金效率不高。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管理困难。

其次,在案例二中,扶贫认定对象标准审查,以及脱贫认定都出现问题,资金使用不规范影响了公共扶贫项目的进展。贫困户识别评判的困难也导致政府很难低成本的完成工作,由于扶贫工作在贫困户认定上存在很大的难度,如果过多的成本投入贫困认定那么也会以另一种方式影响扶贫资金效率发挥。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贫困形势仍旧严峻,贫困特征也逐渐变化,扶贫攻坚遭遇瓶颈。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为应对这些挑战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对扶贫项目的开展和绩效评估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原有的绩效评估思路和评估方式可能存在一定的不m用,需要结合新的精准指导思想,对扶贫项目绩效评估体系做出改进。[2]在对2000~2006年的中央财政扶贫的投入资金与扶贫重点县的人口量变化数据回归分析,可得出我国扶贫投入资金是低效率的结论。缺乏科学的资金分配机制,财政投入挤占挪用,多头管理以及缺乏评估机制这些制度上的不完善是导致出现扶贫资金效率低现象的原因。[3]因此,对贫困以及脱贫两方面的评估和认定存在巨大的困难。

除此以外,案例三中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形象工程的建设也是现实的状况。胡祥勇(2014)运用农村扶贫资金来源和使用及其各种资金形式对农村贫困的影响进行分析得出除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对对农业总产值、农村人均纯收入、农村贫困率有着显著影响外其他来源资金影响不显著。认为不同来源资金效率的影响不同显示了相关负责部门以及管理方式在资金使用发挥上的区别。[4]公共服务的属性也导致地方政府普遍持扶贫资金是德政工程,无关效率无关效果,那么这种地方政府认识的存在导致扶贫资金成了一笔德政资金,那么将其用于形象工程的建设,或者流于形式的现象也影响着扶贫资金效率的发挥。因此,由于地方政府在扶贫资金使用上受限与狭隘的地域限制会存在着虚假报告脱贫成果等以形象为目的的行为。

综上所述,扶贫资金效率过低的问题不光是制度的不完善限制着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执法队伍以及执法力度更是其限制的重要因素。同时对评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在贫困认定和脱贫认定两头都限制着扶贫资金效率的发挥。

四、精准扶贫在促进扶贫资金效率中的重要性

下面本文将针对上文对影响扶贫资金效率管理和评估两个大方面,三个小点给出相应的建议。并指出“精准扶贫”在解决扶贫资金效率过低的状况中的重要性。上文我们指出,精准扶贫主要包括,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和扶贫效果的精准考核。现在对应下来我们能够发现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及扶贫效果的精准考核是用于解决贫困和脱贫认定困难的,而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是主要解决政府管理方面问题的方案。

制度建设方面,加快反贫困法治化进程,为扶贫效率的提高提供法律保障在我国农村扶贫工作的具体实践中,由于缺乏一个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而导致扶贫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任意虚报扶贫业绩,,贫困人口责任与义务不明确、不具体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扶贫效率。因此,制定国家反贫困法,实行贫困人口登记制度,实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档案化管理,进一步明确贫困人口的权利与义务,把扶贫政策上升到法律规范的层次,明确扶贫重点和扶贫方式,不仅为反贫困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确保了政府扶贫效率的提高。

贫困认定困难方面,采取自下而上的贫困群体识别参与制度,修正和确定贫困人口的规模。让所有贫困人口都能被识别和确定,确保贫困识别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5]首先政府应正视这一过程的困难,但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信息方面的困y都会随着大数据库建设的推进而降低成本,因此发挥信息技术在贫困认定方面的优势将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而地方政府对以扶贫资金缺乏正确的认识,应该通过更多的媒体资源以及中央文件加强对于扶贫资金重要性的宣传,使地方政府和公众从思想上对其重视并形成客观认识。

五、小结

本文首先通过新闻对于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的过程的报告明确本文重要的主体之一。之后,之后以相关学者对《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的研究结论提出另一主体――扶贫资金效率问题。继而介绍了“精准扶贫”的概念并通过数据说明了扶贫资金效率使用过低的事实为说明两个的联系做铺垫。正文部分,通过不同类型的案例对这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影响效率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得出了管理建设,执法力度以及贫困和脱贫认定难度是影响扶贫资金效率发挥的重要要因素的结论。最后针对以上的相关的因素指出了“精准扶贫”在解决这些影响扶贫资金效率发挥的问题中具有重要性。

注释

①数据来源:国务院公布数据,2011。

②数据来源:2013年第31号公告:审计署关于19个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③数据来源:案例一根据新华网报道整理。

④数据来源:案例二根据南方都市网报道整理。

⑤数据来源:国务院公布数据,2011。

⑥数据来源:2013年第31号公告:审计署关于19个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⑦数据来源:案例一根据新华网报道整理。

⑧数据来源:案例二根据南方都市网报道整理。

参考文献

[1]唐任伍.精准扶贫思想阐释[N]人民网――人民论坛,2015.

[2]孙璐.扶贫项目绩效评估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15.

[3]匡萍.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实证分析[J].新疆农垦经济,2009,No.19909:1-4+15.

[4]胡祥勇,范永忠.中国农村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实证分析[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v.8;No.4403:76-80.

扶贫研判报告篇(6)

最近,有“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以其独创的“喊杀”式“慈善”再次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论。与此同时,企业家曹德旺先生去年一次性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款两亿元,并签署“严苛”捐款协议一事也被人们提起。

曹德旺要求,中国扶贫基金会必须在6个月内将捐款发放给西南五省区17个县92150户贫困家庭;善款下发后,将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随机抽检10%的受助家庭,如发现不合格率超过1%,中国扶贫基金会将对超过1%的部分予以30倍的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项目管理费)。最终,中国扶贫基金会用“近乎完美”的过程和结果赢得了曹德旺的高度认可。曹德旺先生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共同缔造的“公益奇迹”,应引发我们的深度思考:钱应该如何捐?

捐款是公益行为,也好比投资行为。一个完整的投资行为,应该包含捕捉投资机会、拟定投资对象、投资对象调查、投资行为决策、签署投资协议、投资管理和回收投资等七大步骤,关注过程和结果。而一个完整的捐款行为也应包含研判捐赠需求、拟定捐赠对象、捐赠对象调查、捐赠行为决策、签署捐赠协议、跟踪捐款使用过程和评估捐款使用绩效等七大步骤,同样关注过程和结果――捐款中途流失越少越好,捐款错用比例越低越好,项目执行费用越少越好,受益人获益越多越好。

从曹德旺先生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署的捐赠协议,以及项目执行结束后中国扶贫基金会的《项目执行报告》和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中国人民大学NGO研究所出具的《项目评估报告》来看,曹德旺先生既是一名成功的企业家,又是一名精明的慈善家。他将捐款视作投资――追求社会效益的投资,把经营企业二十余年来积累的、炉火纯青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用到了公益上来:

2010年三四月份,他就开始关注西南旱灾地区的灾情,并派人收集、了解有关信息,整理灾区民众的需求,提出“发放现金,把钱的使用决定权交给当地农民,由他们自己决定用途,买酒也是需要”的建议。事实证明,发放现金的资助模式是成功有效的,使受益人得到精神和物质的双重鼓励,此谓“研判捐赠需求”。

有了捐款计划之后,曹德旺先生安排专人对国内多家公益机构的公信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行了详尽调查,此谓“拟定捐赠对象”和“捐赠对象调查”。从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第一次接触到签署捐赠协议,前后只用了不到十天,中间几次险些“谈崩”,捐赠协议数易其稿,此谓“捐赠行为决策”、“签署捐赠协议”。

项目正式启动后,曹德旺先生专门安排福耀集团一名执行董事全程深度参与其中,通过参加中国扶贫基金会工作会议、深入项目区实地考察、查看原始工作资料、听取定期汇报等方式了解、跟踪、监督项目进展。曹德旺先生还亲自成立独立监督委员会对项目执行全过程监督,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捐款发放过程、发放结果和使用情况进行专业评估,此谓“跟踪捐款使用过程”、“评估捐款使用绩效”。

我以为,国内的巨额捐款可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国企基于政治动员和行政命令的捐款,接收方是政府部门或有浓厚政府背景的公益机构,他们没有动力去关注捐款使用的过程和结果;一类是基于危机公关、政府公关甚至某种交易的捐款行为,盛大、华丽的捐款仪式才是重点,他们没有关注捐款使用过程和结果的需求;最后一类是真心出于公益或慈善目的捐出巨额善款的,但由于种种原因,能像曹德旺先生这样用心、持续、专业、“严苛”,像对待“投资”一样对待“捐款”的人,可谓凤毛麟角。

扶贫研判报告篇(7)

根据《江西省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XX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XX县统计局结合实际工作对全面梳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本区域本领域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区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梳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本区域本领域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1.对照认领任务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落实情况:我局按照县委和上级统计部门要求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西时的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利用班子成员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支部集体学习以及联合包干村支部共同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等方式组织了相关内容的学习。

存在问题:学习主动性不够,学习形式单一,方法举措不多。满足于理论学习集中学习方式,在自学上投入的精力不够。学深悟透不够,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二是大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三是下发全套学习资料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利用业务时间开展自学,将碎片化的业务时间用在学习上;四是要求全体党员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活动和党员承诺,在单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 对照认领任务2:统计分析质量不高,为当地党委、政府及时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方面有待提高

落实情况:一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经济结构优化、民生发展优先、生态环境优美”的幸福新XX以及统计重点工作,聚焦效益品质、聚力改革创新,努力做到精准统计、精准服务、精准管理,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地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和宏观经济预测为目标,发挥了统计工作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给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存在问题:统计分析深度与广度不够,存在以数字分析数字的现象,没有及时为党委、政府科学研判经济形势拿出具有说服力的统计分析。

整改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力度,精选调研课题,力争搞出几篇有质量的统计分析,及时为县委、政府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全面梳理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区落实情况

 对照认领任务: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依然存在形式主义

贯彻落实情况: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运行制度,形成工作规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阵地,加强党性修养,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领会、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加大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局党组重要决策部署的督查力度,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尤其是在脱贫攻坚中,全局12名帮扶干部包干了35户贫困户,以愚公移山精神,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加大帮扶力度,到目前如期实现全脱贫的良好效果,也赢得了当地百姓与贫困户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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