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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重点精品(七篇)

时间:2024-01-24 17:00:04

扶贫工作重点

扶贫工作重点篇(1)

镇党委、政府政府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头等大事”,切实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担当作为。一是专门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十四个专项工作组,专班专责推动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确保政策贯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坚持每周召开班子会,深入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责任组的工作汇报,并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坚持定期组织精准扶贫知识培训考试,对扶贫干部进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的理论学习及评估测评,着力提高扶贫干部工作能力和素质。三是建立日常督导检查机制,组成专门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脱贫责任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较真碰硬,强化责任,确保工作深入推进。 2017年全镇实现117户366人增收脱贫,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镇被评为县脱贫攻坚先进单位二等奖。对照巡查重点,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扶贫工作直接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党委政府及分管领导、责任组长、驻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帮扶责任人等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工作成效明显。但是部分帮扶责任人帮扶力度不大,帮扶责任人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2、抓党建促脱贫工作是否扎实有效问题:镇党委成立了党建助脱贫专项工作组,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脱贫责任组长、帮扶责任人这“四支队伍”的力量整合和管理。开展驻村第一书记大比武活动,激发第一书记干事创业热情。把脱贫攻坚任务纳入各村党建年度考核和履职尽责考核中,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同时,通过脱贫攻坚,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扶贫成效逐步显现,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显著增强,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是广大党员参与到了脱贫攻坚工作中,但是受到经济条件、地域条件等限制,对贫困户的引导、帮扶作用不够强,带贫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先进性没有充分发挥。

3、扶贫基础工作是否扎实问题:在精准识别上,各村均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动态调整,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精准;扶贫宣传氛围浓厚,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扎实;各项保障类措施落实较好,到户增收推进有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下几点:一是一些贫困群众年纪大,对扶贫政策了解不深不透,一些组干部对政策掌握不全面;二是在春季提升行动中,问题还没有全部整改到位,如:产业全覆盖,危房改造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镇村正在全力解决,确保按县定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四是村容村貌、户容户貌有待进一步提升。

扶贫工作重点篇(2)

扶贫专班在各位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下,在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机构的全力配合下,扎扎实实工作,通过大数据比对调研、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强化巡查督导等举措,稳步推进本年度脱贫攻坚及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结合上半年度工作实际,现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健康扶贫工作情况

(一)持续保持脱贫攻坚工作政治站位思想认识

局领导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专班人员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学习,强化对扶贫政策的掌握能力,做到精准把握, 人人具备健康扶贫政策现场解答能力,为政策制定和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依据。

(二)始终坚持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为保障健康扶贫工作全面落实,扶贫专班牢固树立“五个强化一个坚持”意识贯彻工作始终:1、强化大局意识,深化“牵头”职责。定期与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协调,确保贫困人口数据底数清楚,医保住院报销数据、医疗救助数据等信息更新及时,同时加强与医政、基层、医改等局机关内部科室协作,科室之间实施数据共享,及时掌握各类数据变化,保证各类工作数据统一。2、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深化“专班”职责。依据各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健康扶贫政策,制定健康扶贫政策9个,为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提供指导性依据。二是定期组织县乡村医务人员培训学习,上半年共组织培训学习3次,培训人员156人次。3、强化贯彻落实,深化“县级村一体”。专班时刻把握“既要全面,也要细致”的宗旨,不忘政策落实“既要到位,不能越位”的根本,层层推进,在政策制定、组织开展、巡查督导、医疗救治多方面严格把关,把“精准”两字贯穿工作始终,避免出现帮扶不到位或越位的现象发生。及时发放健康扶贫手册和各类宣传资料。4、强化巡查督导,深化“最后一公里”实效。按季度组织开展巡查督导。5、强化数据统计,深化工作流程。扶贫专班及时将各类数据下发各医疗机构,作为填报依据,逐户核查,对贫困患者住院、救治、医疗费用报销、签约履约等信息进行录入,专班人员每2周统计各医疗填报进度,对填报不及时的单位进行督促,数据填报既实事求事,又详实全面,目前我县系统填报工作全部达到考核要求。6、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巡视整改”成效。结合国家考核、省委、督导组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扎扎实实的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扶贫工作重点篇(3)

今天,我们在*市*县召开水利部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共商水利定点扶贫大计。这次座谈会是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水利定点扶贫规划实施进入最后攻坚阶段的背景下召开的,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分析水利定点扶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年)实施收尾阶段的水利定点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力度,完善对口帮扶机制,确保如期完成水利定点扶贫任务。上午,我们考察了*县的水利定点扶贫项目。刚才,*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同志对做好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水利部扶贫办主任黄凯同志作了全面汇报,水利部定点扶贫工作组组长杨燕山同志汇报了工作组的有关工作情况,*市水利局、*省水利厅及定点扶贫7个县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发了言,水利部有关司局、流域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表了态,讲的都很好。下面,我结合会前实地考察调研了解的一些情况,就水利定点扶贫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新形势

水利定点扶贫是我国扶贫开发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水利部对三峡库区进行对口支援,在*6县和*房县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连续选派干部挂职蹲点,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加大项目扶持力度,从各个方面努力为定点扶贫地区水利发展与改革服好务。进入新世纪,在认真总结15年水利定点扶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贫困地区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新时期定点扶贫工作的新要求,编制了水利部定点扶贫规划(20*-*年),明确了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形成了以行业优势为依托,以“五水加科教”为主要内容,以项目扶持、对口帮扶和智力支持为主要措施的水利定点扶贫总体思路。在*市和*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水利、扶贫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水利定点扶贫规划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回顾这几年的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有以下四个明显特点:

第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健全工作保障体系,形成了扶贫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对口帮扶,两省、市7县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市和*省各级党政领导把扶贫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真抓实干,亲历亲为,保障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流域机构完善对口帮扶机制,组成7个帮扶小组,分别对口帮扶7个县。各组由一个业务司局作为组长单位牵头负责,重点发挥其行政优势;一个主要业务单位作为副组长单位,重点发挥其业务和经济优势;各组分别配备技术优势单位、经济优势单位,形成综合帮扶优势。各帮扶小组分别与对口县签署了帮扶协议和实施方案,各帮扶单位带着深厚的感情扶贫,发挥各自的优势扶贫,为贫困县办了许多实事和好事。

第二,项目扶持进展顺利。累计完成各类水利投资近6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4.23亿元。*6县完成中央水利投资20.26亿元,占同期*中央水利投资总额的26.5%。去年,7县完成各类水利投资10.*亿元,创历史新高。在专项资金的倾斜扶持下,第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的大型水库—开县鲤鱼塘水库基本建成并发挥效益,房县三里坪电站、武隆接龙水库、巫溪文峰引水、*污水处理厂和*水库、*水库以及开县水位调节坝等骨干工程开工建设,三峡中部、渝北东、小江3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正在加紧实施。目前,定点扶贫7县建成各类水利工程74490处,累计解决109.4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283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水利工程蓄引提水总量达到13.2亿立方米,比*年增加7.4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54万亩,比*年增加28万亩;建成堤防近300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78平方公里,水电装机达到75万千瓦。

第三,水利改革明显加快。定点扶贫7县着力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基本实现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水管体制改革、基层水利站建设、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农村水价形成机制改革、小型和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深入推进。7县水利部门自身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水利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第四,智力扶贫深入开展。积极开展“送科技、送知识、送温暖”活动,举办23期各类培训班,培训基层水利干部1600多人次,组织13名基层水利业务骨干到部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工作锻炼,协调清华大学在*县开办远程教育扶贫示范站,帮助云阳县双江镇节水灌溉工程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示范项目,向定点扶贫县捐款捐物630多万元,资助贫困学生850余名,援建水利希望小学1所,向1300多个特困户送去了慰问金。

水利定点扶贫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和经济社会发展。据统计,7个定点扶贫县的农村贫困人口从211.9万人下降为55.25万人,下降了74%;贫困村总数从1320个减少到740个,减少了44%;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538元增加到3*2元,增长了97%;在耕地面积减少的情况下,粮食总产量保持稳定,并增长1.44%,粮食亩产平均增加188斤,农村人均粮食生产能力达到879斤;gdp从129.6亿元增加到300.6亿元,增长132%;财政收入从6.4亿元增加到15.82亿元,增长147.14%。

水利定点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力支持,得益于*、*两省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精心组织,得益于水利、扶贫等部门的团结协作,得益于部机关各司局、各流域机构、各直属单位及挂职扶贫干部的辛勤工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继上世纪九十年代水利部连续派出九批65位扶贫干部之后,新世纪以来又陆续选调32位优秀干部分五批奔赴扶贫第一线。这些同志肩负部党组的重托,带着深厚的感情,克服困难、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为落实定点扶贫任务,加快贫困县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同时也在扶贫工作实践中经受了磨练和考验,增强了本领和才干。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向水利定点扶贫干部表示诚挚的慰问!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水利定点扶贫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各级领导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和国家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战略目标,并实施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今年将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新标准提高到人均1196元,这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一个新阶段。去年11月25日,*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未来12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幅度要高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平均水平”的要求。近期,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对*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也对*市扶贫开发和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水利定点扶贫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水利定点扶贫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定点扶贫任务艰巨。定点扶贫7县的贫困面还比较广。20*年,7县的农村贫困人口还有55.25万人,占当地农村总人口的12%;贫困村740个,占总村数的33%;财政收入合计15.8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元,均低于全国和当地的平均水平。水利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与调整后的定点扶贫规划目标相比,饮水不安全人口还有70.31万人;规划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5万亩,目前仅完成20万亩;房县龙洞口、城口北屏、三合、开县天白、巫溪刘家沟等5座水库尚未开工建设,10座小一型病险水库还没有整治;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因缺乏资金渠道大多尚未实施。二是扶贫攻坚难度增加。经过多年扶贫开发,条件相对较好地区的贫困人口已经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剩余的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自然资源贫乏、地理位置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的地区,有些地方甚至不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是扶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三是定点扶贫时限紧迫。现在离消除绝对贫困目标的时间只有12年,离全面完成扶贫规划纲要任务的时间不到两年。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建设任务,解决众多人口贫困问题,任务异常艰巨,时间极其紧迫。对水利定点扶贫工作的严峻形势,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感。

另一方面,水利定点扶贫工作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改善民生和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果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形成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大幅度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着力改善民生,水利事业发展和水利扶贫工作迎来了难得的机遇。这是我们做好水利定点扶贫工作的有利条件。二是经过多年实践,我们对水利扶贫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化,定点扶贫的对策措施更为明确,各项帮扶机制更为完善,组织工作更为协调有力,工作运转更为高效有序。这是我们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重要基础。三是定点扶贫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更加重视,定点扶贫工作得到更为广泛的支持,定点扶贫地区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的基层水利干部队伍,为我们做好水利扶贫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总之,我们要深刻认识水利定点扶贫工作的新形势,既要对水利扶贫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有足够的估计,又要坚持如期实现定点扶贫目标不动摇,充分发挥行业扶贫的优势,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有效的工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决打好定点扶贫攻坚战,全力完成水利定点扶贫任务,促进定点扶贫7县早日脱贫致富。

二、扎实做好水利定点扶贫工作

定点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要扶贫方针,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发展民生水利的重要内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水利行业的特点和优势,加快建设涉及民生的水利基础设施,加快培养水利人才队伍,全面打牢定点扶贫地区水利发展基础,努力为定点扶贫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根据贫困地区自然经济条件和水利发展实际,近期要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加大帮扶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提前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以集中供水为主要措施,把城镇供水延伸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整乡成片规划,集中连片实施,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到2*1年底,*6县要提前2年在全市率先解决规划内66.31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房县2009年要解决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实现规划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目标。

——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6县要在2009年底提前一年完成51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房县要在*年底前全面完成谭家湾中型病险水库及现有41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有效改善农业灌溉条件。大力推进三峡中部、渝北东、小江3个大型灌区和武隆东风、巫溪民主、房县中部平坝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及末级渠系建设,分两批把7个定点扶贫县列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力争2009年把*房县、*城口等5个县列为重点县,努力增加有效灌溉面积,进一步改善灌溉条件,保障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

——建立健全骨干水利工程体系。要进一步加快*、*等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城口北平、三合、巫溪刘家沟、开县天白、房县方家畈等骨干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加大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力度,在中央财政中小河流治理资金中重点给予倾斜,加快7县的县城防洪达标和重要集镇防洪安全建设。

——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继续实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尽快启动三峡库区及周边地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30平方公里,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加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管理,启动实施10个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项目,改善山区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全力完成“三个确保”贫困村水利帮扶任务。以六个“三个确保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业灌溉工程建设为重点,结合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和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规划,积极拓展投资渠道;完善水利部直属单位对口帮扶机制,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年底前取得实效。

做好水利定点扶贫工作,必须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水利扶贫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把水利扶贫规划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水利建设重点同当地发展目标和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夯实水利基础同解决扶贫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提高水利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是解决当前矛盾与促进长远发展的关系。要着力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全力打好水利扶贫攻坚战,同时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等要充分考虑贫困地区未来发展需要,超前谋划部署,点面统筹兼顾,大中小微并举,逐步构建贫困地区水利全面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贫困地区大多处于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好坏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能否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水利扶贫在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大力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积极探索贫困地区人水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

四是中央扶持帮助与地方自力更生的关系。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合力推进。国家的帮扶是推进扶贫工作的外部力量,贫困地区自力更生、自强不息是实现长远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根本保障。在充分利用国家扶贫资源的同时,*市和*省要进一步加大对定点扶贫县的倾斜力度,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动员当地广大干部群众兴修水利、脱贫致富奔小康。

五是资金项目支持与人才智力支持的关系。水利扶贫工作要坚持做到见钱见物又见人,既要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又要重视当地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同步推进。通过干部双向交流、人才培训、科技扶贫等多种手段,建设一支适应当地发展需求、符合水利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不断提高贫困地区水利干部的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着力落实各项工作保障措施

水利定点扶贫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水利扶贫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扶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水利部扶贫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工作难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定点扶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承担的定点扶贫工作任务纳入本司局、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为开展扶贫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市水利局和*省水利厅要对定点扶贫县的水利工作给予重点倾斜,在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上予以大力支持,用于7个定点扶贫县的中央水利投资要高于全省、市平均水平的30%以上,用于7个定点扶贫县的地方水利投资水平要高于全省、市平均水平20%以上。定点扶贫县要抓住机遇,充分运用水利扶贫机制,扎实做好本地区的水利发展与改革工作。部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了解定点扶贫进展情况,加强沟通与协调,推动定点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要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各对口帮扶单位要在资金帮扶、项目帮扶、技术帮扶、管理帮扶、人才帮扶、产业帮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在能力帮扶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各帮扶小组的牵头司局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牵头组织和对口帮扶协调工作。副组长单位是对口帮扶工作的主要承担单位,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还要协调好其他成员单位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其他各帮扶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全力支持对口帮扶。各帮扶小组与对口县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按照共同签署的合作文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紧开展工作。水利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要认真分析7县主要负责同志发言中反映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逐一研究落实7县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要继续加强智力帮扶,积极开展水利人才培养,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水利技术。要进一步发挥下派扶贫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去年水利部对定点扶贫干部选派机制进行了调整,增派了司局级组长,新一届工作组的人员和力量得到了加强。希望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多对他们提要求、压担子、交任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工作组的同志们要继续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依托工作组的整体优势,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各项工作,为水利定点扶贫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干部派出单位要大力支持挂职干部的工作,关心挂职干部的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水利扶贫工作中去。

三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水利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要发挥好水利扶贫项目年度计划会商机制的作用,积极落实水利扶贫建设项目投资。要严格遵守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要加大对水利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稽查,下达到县的水利定点扶贫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要加强廉政建设,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

四要积极推进水利改革。定点扶贫地区要把加强水利建设与推进水利改革结合起来,把项目扶持与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要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水务管理体制,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要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建设投资的稳定增长。要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两定”和“两费”,切实做到建管并重,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要深化农村水利改革,积极开展集工程建设、产权制度、水价机制和科学管理四位一体的农村水利综合改革试点,构建农村水利长效发展机制。

五要认真开展监测评估。国家扶贫纲要实施已进入收尾阶段,要针对水利定点扶贫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通过对项目落实、工程建设和工程效益等情况的监测,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规划的完成情况及其效果,分析规划实施对改善贫困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总结成功经验,指导今后水利定点扶贫工作。同时,对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深入查找原因。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举措,结合中央水利投资政策,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组织编制下一阶段水利定点扶贫规划,认真谋划好今后的水利定点扶贫工作。

扶贫工作重点篇(4)

今天,我们召开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扶贫开发和定点帮扶工作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推动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开展。

年以来,省直各定点帮扶单位始终把定点帮扶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构建和谐、促进民族团结、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通过帮思想、帮管理、帮资金、帮项目、帮信息、帮技术等灵活多样的帮扶手段和内容,使定点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新阶段扶贫开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年,省直各帮扶单位共派出蹲点挂职干部977名,落实帮扶资金3018.65万元(含物资折价),帮助引进项目274个,引进资金1.55亿元,在全省39个县、110个乡镇、220多个贫困村中,实施了物资捐赠、小学援建、校舍修缮、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建设、暖棚建设和种养业扶持、实用技术培训、贫困生资助等项目。共修缮校舍38所,资助贫困生2023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81期,培训农牧民3.38万人(次),帮助劳务输出5900人。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贫困村人均收入从年的795元,提高到年的1055元,有46.7万群众解决了温饱问题。同时,省直各帮扶单位把定点帮扶与宣讲中央、省委1号文件活动相结合,抽调人员认真宣讲1号文件精神和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深入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年以来,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共抽调宣讲干部5530名,在宣讲1号文件活动中为贫困农牧民办实事7000多件。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定点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把定点帮扶视作兼职工作,有的甚至认为是单位的负担;有的单位把定点帮扶简单地理解为捐款捐物,只是过年过节慰问一下。二是制度不落实。有的帮扶单位调查研究不够,帮扶方案的确定缺乏针对性;有的帮扶单位考虑自身困难多,工作落实不力。三是一些贫困地区的基层组织同帮扶单位衔接沟通不够,只把希望寄托在资金的投入上,组织发动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脱贫的主动性不足。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进入新世纪后的七年,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最大、贫困农牧民受益最多、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扶贫开发解决了110.8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为全省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农牧区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扶贫开发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任务极其艰巨。

我省是全国经济欠发达的省份之一,贫困是我省最大的省情,与贫困做斗争是我们面临的最重要、最艰巨、最紧迫的任务。全省尚有86.6万群众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占农牧民总数的24.8%,全省常年返贫率在13%,比例仍然过高。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合力扶贫的大扶贫理念,团结带领全省各族群众为消除贫困做出长期的、艰苦卓绝的努力。党政机关定点帮扶是我国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必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工作,把定点帮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对党政机关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政机关单位参与扶贫开发,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执政为民,不仅要落实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也要落实到机关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上,落实到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上。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首先要关心贫困群众的疾苦。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一方面大力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年,为集中力量在上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国家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本世纪初,又组织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定点扶贫与整村推进相结合开展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帮扶单位定点联系到县,扶贫到村到户,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积极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

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机关单位定点帮扶的县、乡、村,都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社会事业相对滞后、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地区。帮助贫困人口尽快解决温饱问题,实现稳定脱贫,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事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参与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影响和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显得尤为重要。机关单位多数承担着指导或带动全行业发展的任务,同时也肩负着支持贫困地区加快行业发展的重任。贫困地区也是机关单位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研究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的试验地,加强与贫困地区的联系,有利于机关单位直接倾听基层群众的呼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有利于及时调整政策,促进工作开展。社会扶贫能否取得重大突破,能否加快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步伐,关键要看各级机关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党政机关单位的表率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党政机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引领、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历史重任。

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谐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关系,表现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三个层次的和谐。贫困现象的存在,贫富差距的扩大是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贫困产生的心理失衡,会导致少数群众与社会的不和谐;贫困心理引发的社会行为会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贫困现象的长期存在,会造成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和开发,使人与自然的和谐遭到破坏。定点帮扶是社会力量关爱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参与扶贫开发,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手段。

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实践证明,机关单位干部定点挂职扶贫,可以更全面地认识基本国情、省情,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可以近距离体验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精神,从群众中吸取思想营养,锻炼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机关干部只有到基层去实践,与实际相结合,才能在实践中提高,发挥其能力水平。尤其是年轻干部,在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基层情况,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培养过硬的工作作风,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定点挂职扶贫不仅为我省党政机关干部施展才智、锻炼成长提供了一个广阔舞台,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级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提高。

二、切实加强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党政机关定点帮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的大扶贫理念,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救济式”、“输血式”、“造血式”扶贫相结合,围绕“减少贫困,增加收入,缩小差距,构建和谐”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结合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通过资金投入、项目引进、人才支持、技术导入、信息提供等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尽力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进程,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党政机关单位参与定点帮扶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同时也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一项工作任务,应当纳入业务范围,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帮扶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从实现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定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保持经常的沟通渠道,主动了解定点帮扶地区的情况,积极献计献策,帮助解决扶贫开发中的实际问题。要努力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

(三)健全激励机制。通过健全机制,使定点帮扶工作与单位荣誉和个人进步联系起来,以此来促进工作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扶贫办,已决定将省直帮扶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成效纳入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文明单位的推荐评选条件;对基层挂职扶贫满一年,经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双方认定后,可以算作基层工作经历,挂职期间的表现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表现优异、工作突出的挂职干部可以优先提拔。这些激励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充分调动帮扶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对推动定点帮扶工作来讲很有必要。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省直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进行检查,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表现差的单位进行通报。省扶贫办每年要拿出一部分资金奖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帮扶单位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成效。

(四)落实定点帮扶制度。制度是开展工作的保证,只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定点帮扶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一是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帮扶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抽出一定时间到定点乡村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帮助帮扶村查找贫困根源,理清发展思路,研究脱贫对策,并依据帮扶县扶贫开发规划,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规划和帮扶计划。二是落实挂职扶贫制度。把定点帮扶工作与培养锻炼干部相结合,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锻炼。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和工作指导,关心、爱护和支持挂职干部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教育挂职干部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艰苦奋斗,严格自律,扎实工作,认真履行挂职扶贫干部的各项职责。三是落实帮扶资金整合使用制度。帮扶资金使用坚持“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和载体,整合各方面资金,在帮扶村实施综合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四是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帮扶单位要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论证审批、公示公告、招投标、竣工验收、绩效考核和后续管理等制度。

三、想方设法解决贫困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

贫困地区需要资金、需要技术、需要理念、需要人才,归根到底就是需要实实在在的帮助。党政机关单位参与扶贫开发,必须想方设法解决贫困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

一是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上下功夫。我们有的贫困地区的农牧民“等、靠、要”思想严重,帮扶单位要与当地政府联合起来一起扶志,也就是扶贫先扶志。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富裕要靠勤奋来创造,社会主义新农村要靠新型农民去建设。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因此,帮扶单位要多宣传勤劳致富的典型,多宣传科技知识和农村适用技术,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农牧民的培训,帮助贫困群众更新观念,拓宽致富门路,坚定艰苦奋斗改善生活的信心。

二是紧紧围绕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在帮扶上下功夫。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和异地扶贫,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布局,是源于实践、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经验总结,是实现贫困地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因此,定点帮扶必须突出重点,才能在提高扶贫效益上取得突破。各定点帮扶县政府和扶贫部门一定要积极协调帮扶单位围绕年度扶贫重点开展帮扶工作,将帮扶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基层扶贫部门要主动与帮扶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积极汇报工作,衔接项目,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创造性。

三是在解决贫困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要定点联系到村,扶持到户,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为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提供有力支持。要围绕整村推进重点工作,突出六个方面的建设,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的社会事业建设,增加群众收入的产业建设,改变村容村貌的文明新风建设,规范有序的民主政治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要根据帮扶村实际,在考虑资源优势、市场需求、群众技能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坚持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并重,按照因地、因村、因户制宜的原则,帮助贫困群众合理确定到户项目。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培训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致富信息服务和技能技术培训,使贫困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发展信心,提高素质技能,加快帮扶村富裕劳动力的转移和输出。要引导贫困农牧民调整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引进龙头企业,建立经济合作组织,搞好配套服务,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牧民收入。要积极推进科技扶贫工作,立足不同生态地区的自然资源和比较优势,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努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培育特色产业和新型农牧民。

扶贫工作重点篇(5)

同志们:

刚才,传达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工作会议精神,钱智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下面,我对的工作进行简要回顾,重点讲一下扶贫系统在“7·5”事件中的政治表现和的几项工作部署。

一、的工作回顾

,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迎来了新中国诞辰60周年和新疆和平解放60周年,但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和乌鲁木齐“7·5”事件的双重考验。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把扶贫开发作为解决影响新疆稳定问题的重要举措,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突出扶贫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为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扶贫投入上,国家和自治区投入的三项扶贫资金达到26.1亿元,其中财扶资金6.5亿元、以工代赈资金2.2亿元、信贷扶贫资金17.4亿元;地县财政投入达到1.48亿元;社会帮扶资金5.42亿元,均实现了突破性增长。在重点工作上,集中连片开发试点从洛浦、和田两县扩延到了10个重点县(市);阿合奇县边境扶贫试点形成了一线改善条件、二线创造安居环境、三线增强支撑和服务功能的经验;产业化扶贫探索出通过信贷扶贫资金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通过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经验,促进了企业和农户互利双赢;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扩大到了19个县(市)、183个贫困村,这项工作哈密地区走在了全区前面,已经实现了全覆盖;昆仑山区、天山山区、阿尔泰山区扶贫搬迁试点探索了高寒山区移民扶贫新路子,实现了综合治理特殊贫困问题的新突破。在扶贫机制上,在墨玉和吉木乃两县开展“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积极创新扶贫项目产权归属制度,建立扶贫宣传机制,实行扶贫业务考核。洛浦、阿合奇两县以创新促发展,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和田地区以制度促管理,提高决策执行能力和办事效率,对自治区的工作部署雷厉风行,各项资料的统计报送也明显快于其他地州。在扶贫成效上,年内有27万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具备自我发展能力;345个贫困村完成了整村推进规划,全区累计完成整村推进规划的贫困村达到2668个、占贫困村总数的74%,“三个确保”村也得到应扶尽扶;完成培训任务42.8万人次,实施了“千名村委会主任”培训计划;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农户60万户,其中贫困户33万户;3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可达到2987元,增幅高于全区1.9个百分点;3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生产总值也继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扶贫开发效益年”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上看,再努力一下,有望实现《纲要》目标。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认为,一是科学决策为先导。我们制定并坚持“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完善机制”的方针,调整和完善扶贫开发思路,推动了扶贫工作由集中解决温饱转向促进减贫增收、缩小差距。二是突出重点求突破。我们突出南疆三地州、高寒山区和边境贫困农牧区,坚持以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带动为主的开发式扶贫,优先支持“七类项目”,使贫困乡村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三是创新机制夺先机。深入开展各项扶贫试点,健全资金项目管理机制,改革信贷扶贫体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大扶贫”的工作格局,引进外资扶贫先进理念,推动实践创新、机制创新,保证了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充满活力,部分工作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四是强化服务作保证。扶贫干部是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服务力量,必须坚持不懈地开展宗旨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不断增强扶贫开发的责任意识;必须加强扶贫政策、业务学习,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组织和推动扶贫开发的能力;必须大力弘扬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精神,真心实意地为贫困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二、在“7·5”事件中的政治表现

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自治区扶贫办党组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坚决拥护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经受住了血与火的考验。主要体现在:

认识高度统一。同志们一致认为,“7·5”事件是境内外“”相互勾结、策划实施的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其险恶用心是妄图挑起民族对立、策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干扰我国发展。“7·5”事件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分裂与的严肃政治斗争。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事件进行了果断处置,维护了新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措施是得力有效的。

行动十分坚决。我们组织声讨“7·5”事件的残忍暴行,揭批“”制造破坏和分裂的罪恶图谋,使各族干部群众认清“7·5”事件的性质及其严重危害性,认清新疆形势的严峻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旗 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地维护团结稳定;组织干部职工讲成长经历、谈思想认识,领悟“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真谛,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处置“7·5”事件的各项决策部署上;在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思想教育、疏导群众情绪,抽调干部参加维稳工作队,进驻社区、乡村,讲真相、辟谣言、正视听,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敌对势力和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造谣惑众、煽动对党和政府不满情绪的情况下,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制止和批驳错误言论和政治谣言。

工作部署及时果断。在扶贫系统组织开展“唱热爱祖国、讲民族大团结、说热爱新疆繁荣新疆”主题活动,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工作,用新疆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组织扶贫系统向“7·5”事件中受害的无辜群众和台湾“莫拉克”台风受灾群众捐款,慰问维稳公安干警、武警官兵;面对“7·5”之后的严峻形势,在积极做好社会面稳控工作的同时,提出“大干100天、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要求,自治区扶贫办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带头作用,赴阿合奇总结调研边境扶贫工作,分赴南疆三地州、边境贫困农村和高寒山区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各级扶贫干部坚守岗位,激发干劲,不放松工作,努力弥补“7·5”事件造成的损失;协调定点帮扶部门做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营销工作,促进生产经营的全面恢复;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扶贫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并实施千名村委会主任培训、贫困农牧民培训、扶贫干部培训计划,使扶贫培训工作更加适应维护稳定的需要,更加贴近民族团结工作。

三、对工作的分析和部署

,是一个承上启下的总结之年、规划之年、效益展现之年。我们既面临着实现《纲要》目标任务的收官之战,又肩负着谋划未来十年的重任,必须把准形势、善谋实干,把我区扶贫开发不断推向前进。

有利形势是: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扶贫开发呈现出专项计划与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新局面,国家强调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增长点,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环境更加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扶贫工作会议对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都对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作出部署,王乐泉书记特别强调:“以南疆三地州、高寒山区、边境贫困农牧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大幅度提高贫困农牧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从而为我区扶贫开发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我们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成熟而丰富的工作经验,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有着良好基础;新阶段扶贫工作在制度安排上,重视开发扶贫和生活救济的有机衔接,实行“两轮驱动”,瞄准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持政策,重点提高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这些都为及未来十年的扶贫开发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有利的条件。

不利因素是: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我区扶贫开发制约因素仍然很多,深层次的矛盾依然存在。从客观方面来看,我区气候条件特殊、自然环境恶劣,贫困人口人均占有生产资料少、发展空间狭小,贫困程度深、返贫因素多,影响着扶贫开发进程;地缘政治环境特殊,周边环境复杂,扶贫开发肩负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双重任务;扶贫开发成本高、难度大,全区仍有938个贫困村尚未实施整村推进规划,还有249万扶贫对象需要进行扶持,缩小发展差距的任务仍然繁重。从主观因素来讲,我们对扶贫开发政策的研究相对滞后,对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还缺乏深刻理解和有机把握,扶贫资金投入与全面扶持扶贫对象的政策需求存有较大差距,瞄准性措施还有待加强;扶贫开发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推进方式和手段也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基层扶贫机构与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个别地县对扶贫工作研究不深,有的处于应付。

我们的工作思路是: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坚持“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完善机制”的工作方针,突出“三个重点区域”,优先支持“七类项目”,创新扶贫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支撑基础,扶持优势产业,提高增收能力,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缩小差距,推动贫困地区的改革发展和团结进步。

主要任务是:

打好实施《纲要》收官之战;谋划未来十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展现我区扶贫开发成效;科学制定自治区扶贫标准。

几点要求:

一是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自治区在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和帮扶单位的安排上,将重点保证完成《纲要》目标的需要。各地州、县(市)、定点帮扶单位也要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为实现《纲要》目标提供保证。

二是抓好重点工作。要加大整村推进力度,努力完成《纲要》关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任务,特别是要突出距边境线25公里范围内的贫困村、人口较少民族的贫困村,保证投入强度,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要继续以“七类项目”为重点,优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持一批从事畜牧业、林果业的大企业,促进产业化扶贫;对扶贫龙头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和进退机制,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同时要防止个别企业钻国家扶贫政策“空子”;要增加对县级扶贫培训的资金投入,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启动“两后生”农牧实用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千名村委会主任”培训计划。

三是全面完成的各项计划。主要是,使26.3万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完成354个村的整村推进规划,其中“三个确保”村38个;完成“雨露计划”培训15万人;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四是做好新十年纲要和“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自治区成立以钱智副主席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方案。各地州、县(市)要按照自治区的安排,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抽调人员,安排经费,确保上半年完成地县的几项规划。下半年自治区制定十年纲要、“十二五”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五是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扩大到所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完善扶贫对象识别瞄准机制,为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提供制度保障。国家拟于2月份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对扩大试点做出具体部署。自治区正在成立领导机构。鉴于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各地州、重点县(市)要提前做好准备,扶贫办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

六是适当调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新疆实际,我区将按照“总量不变、动态调整、统筹兼顾、进出平衡、分地进行、统一核定”的原则,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进行适当调整。这项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各地州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全面平衡,提出调整意见报自治区。

七是扶贫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去年年初,我们已经安排各地对扶贫标准进行深入研究,并且4月份在克州召开座谈会进行了集中研讨。按照要求,各地州于去年6月提出了自己的扶贫标准:和田地区是1490元、克州是1604元、阿克苏地区是1450元、伊犁州是1488元、塔城地区是1483元、阿勒泰地区是1870元、哈密地区是1300元,喀什地区经多次催促至今未报。下一步请各地州按照所提出的标准,结合相关依据,对贫困人口进行测算和摸底,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将统筹制定全区的扶贫标准。对贫困人口进行测算和摸底,要与当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相一致,超过自治区标准的由各地自行解决。

八是自治区确定为“扶贫成效展现年”,将集中宣传我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推进扶贫开发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示扶贫开发取得的重要成果,全面反映贫困地区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树立和宣传扶贫开发先进典型。今年的宣传工作要围绕这一主题,积极搭建载体和平台,组织新闻采编,营造浓厚的氛围。各地州要提前做好活动方案。

扶贫工作重点篇(6)

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丰富内涵概括起来包括6个方面,即扶贫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两个“重中之重”、扶贫改革创新、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内源扶贫。

2013年起,江西省九江市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深刻领会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丰富内涵,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理清思路、完善规划、找准突破口。对贫困村、贫困户进行精准化识别、变“大水漫灌”为“滴灌”,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年开展一个主题活动,在市直定点扶贫单位帮扶的贫困村开展了以解决“读不起书、治不起病、住破烂房”的“三个一”主题活动,针对性扶持,定点清除,切实帮助贫困户彻底摆脱贫困,进而脱贫致富,实现小康目标。

活动成效

从2013年开始,九江市计划在三年内,按照一年一个主题重点的原则,在全市贫困村中稳步推进“三个一”主题活动的开展。

2013年度重点解决“住破烂房”的问题,兼顾“读不起书、治不起病”。据统计,全年共帮助149户“住破烂房”困难户拆旧建新房;协调187名“读不起书”的贫困学子顺利入学;有188名“治不起病”的贫困户得到不同程度救助。

2014年度重点推进以“读不起书”为重点的“双百、双零”帮扶工程,安排100名高中毕业的贫困学生前往深圳技师学校学习;100名初中毕业贫困学生到九江技校学习专业技能。经过不懈努力,实现了“零学费入学、零距离就业”的扶贫目标。

2015年度,九江市计划将“治不起病”的问题列入“精准到户”的帮扶重点。扶贫到户,既是扶贫开发的出发点,更是落脚点。自“三个一”主题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定点扶贫单位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舍得出人、出力、出钱,真心实意地为贫困地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通过这项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定点扶贫单位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真正让群众得到了实惠。

主要做法

第一,选准切入点探索精准扶贫。要切实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效率,当务之急就要鉴别出真实的贫困人口,避免非贫困人口占用资源。

自活动开展以来,九江市各级定点扶贫单位以“大深入、大走访、大调研”为切入点,会同乡村干部对定点扶贫村中的贫困对象进行摸底调查,联合会商,从“教育、医疗、住房”这三大原因的表象入手,深度解析贫困家庭的贫困原因,挑选出当年亟待解决的三个不同类型的贫困户,在村民公示栏中予以公示,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有效解决“扶谁的贫”、“如何扶贫”等问题,真正做到因户施策,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

第二,把握着力点拓宽帮扶渠道。为避免在扶贫开发中“各办各的席,各炒各的菜”,九江市扶贫和移民办积极主动与卫生、教育、民政、住建等相关单位衔接,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九年制义务教育期间及大学的有关助学条款、大病救助、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政策进行整合,制定惠民手册。同时,依托年度开展的“扶贫宣传月”活动,办党组成员按照分县包片的分工原则,带科室走访市直定点扶贫单位,面对面宣讲政策,征求意见,帮助和指导定点帮扶单位拓宽扶贫思路,对就医难和上学难的贫困家庭采取助医、助学的扶持形式;对住房困难户通过协调乡镇等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当地危旧房改造计划。此外,还通过采取“政策支持一点、政府扶持一点、单位帮扶一点、个人出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等办法有效破解帮扶资金短缺问题。

第三,选好支撑点强化组织保障。九江市市委、市政府将定点扶贫工作纳入年度对机关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对荣获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彰。自2013年起,九江市政府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精准到户”活动开展好的定点扶贫单位所挂点的贫困村进行项目奖补,有效推动了各级定点扶贫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活动启示

启示一:严谨的扶贫帮扶队伍是做好到户扶贫的关键。九江市在推进社会扶贫进程中,采取市级领导联系乡镇、机关单位(驻市部队)帮扶贫困村、党员干部结对贫困户等方式,通过片区扶贫工作团对定点扶贫单位督导、市扶贫和移民办调度等形式,推进扶贫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开展。

扶贫工作重点篇(7)

(二)扶贫开发使我市贫困地区广大农民群众实现了千百年来吃饱穿暖的愿望,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扶贫攻坚工作的巨大成就主要体现在:一是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全市农村建卡贫困人口从1995年底的366万人下降到年底的82万人,加上卡外贫困人口,全市农村贫困人口还有140万人,占农业人口的比重由15%下降到5.8%。二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实施“五三六”扶贫攻坚计划的5年间,贫困地区累计新修乡村公路12700余公里,新增68个乡、2745个村通公路,改造基本农田53万亩,解决了260万人的饮水困难,改善了4.8万户贫困户的住房条件,农村照明用电基本解决。三是经济发展速度加快。5年间,贫困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人、农民人均纯收人分别增长77%、236%和78%,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开始起步.四是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贫困地区人口增长得到初步控制,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有较大改善,缺医少药的状况有所缓解,农业技术推广得到加强,广播电视村村通基本实现。

(三)总结我市扶贫攻坚的经验,主要有:一是把扶贫开发作为全市“四大任务”之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贫困地区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中心工作,以扶贫开发统揽全局。二是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扶贫工作责任。三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突出发展种养业,着力提高贫困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贫困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五是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深人开展以集团式扶贫为重点的社会扶贫活动。六是坚持把扶贫开发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行计划生育有机结合起来。七是大力发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黔江精神,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四)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只是完成了扶贫开发的阶段性任务,我市扶贫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数量还较大,贫困程度较深,解决的难度很大;初步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其温饱标准很低且不稳定,返贫现象较突出;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发展后劲不足;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地区,需要移民搬迁的贫困人口数量较大,任务很重;贫困地区社会事业还非常落后、人口综合素质还比较低;贫困地区以外的农村插花贫困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要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把扶贫开发摆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大力度,全力推进。

(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新阶段扶贫开发战略,依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结合实际,市委、市政府特制定《农村扶贫开发十年纲要》,以指导新阶段全市扶贫开发工作。

一、目标任务

(六)年扶贫开发的奋斗目标是:尽快解决少数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落后状态,为达到小康水平创造条件。

(七)年扶贫开发的具体目标是:基本解决有开发能力的剩余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在贫困村建设人均半亩以上基本农田,开展小型水利建设,发展覆盖面广、带动性强、有市场前景的支柱产业,为巩固温饱成果创造基础条件,逐步降低返贫率,将农村绝对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内;有计划地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移民搬迁;加强乡村道路改造和建设,全市基本实现乡乡通客车,80%的行政村通公路;基本解决165万人饮水困难问题,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覆盖率;完成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实现村村通电;实现村村通邮、通广播电视;加快贫困地区中小学现有危房改造,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完成“普九”达标;进一步控制出生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60%达到一级医院标准,30%的村有卫生室,基本控制地方病;贫困地区70%的乡镇建立农民技术培训中心。

二、重点对象

(八)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贫困地区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为首要扶持对象,同时,继续帮助初步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增加收人,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扶贫成果。

(九)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把我市范围内的大巴山区和武陵山区作为全市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在国家确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增加确定一批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并在重点县以外地区确定一批特困村,作为全市扶持的重点范围。国家和市重点扶持范围以外的其他贫困乡、村,由有关区县(自治县、市)负责扶持。要重视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把有开发能力的残疾人纳人扶持范围。

(十)扶贫开发以贫困乡村为重点。市和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市)要制定扶贫开发5年规划,以县为基本单元、以贫困乡村为基础,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措施、帮扶单位和资金来源。制定规划要实事求是、综合设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要统一评估,统一论证,一次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人,分期分批地解决问题。市、县两级扶贫开发规划由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同级政府批准。

三、方针政策

(十一)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引导和帮助贫困群众以市场为导向,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同时,坚持综合开发、全面发展,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全面进步;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促进贫困地区资源、人口和环境良性循环;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主要依靠贫困地区自身力量苦干实干改变贫穷落后面貌;要在政府主导下,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共同搞好扶贫开发工作。

(十二)继续增加财政投人。市财政要把扶贫开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各区县(自治县、市)也应视财力情况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贫。市财政要根据贫困地区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十三)进一步用好扶贫贷款。国家扶贫贷款主要用于重点贫困地区,支持能够带动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种养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市场流通企业以及与扶贫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各类企业到贫困地区兴办有助于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的项目。企业使用扶贫贷款,要体现扶贫原则,承担扶贫责任。农业银行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应适当放宽贫困地区扶贫项目的贷款条件,根据产业特点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稳妥地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要支持小额信贷扶贫中介机构的发展,加强管理,规范动作,充分发挥其服务职能。扶贫贷款执行统一优惠利率。

(十四)扶贫开发要与西部大开发紧密结合,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环境。西部大开发安排我市的水利、退耕还林、资源开发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治县)布局。公路建设项目要向贫困区县(自治县、市)延伸,连通交通干线。西部大开发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尽量使用贫困地区的劳动力,增加贫困人口的现金收入。

(十五)在税收等政策上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对使用国家扶贫资金实施的基础设施、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对社会各界向贫困地区的捐赠,政府有关部门应在行政收费方面给予照顾,财政和税务部门要依照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企业捐赠的物资、资金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税前列支,计入成本。

(十六)积极鼓励科技部门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市和区县(自治县、市)要制定政策措施,积极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创办或领办扶贫项目。贫困地区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投资条件,吸引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对扶贫效益明显的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工作重点

(十七)继续把发展种养业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贫困地区要继续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坚持市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特色经济,推动规模经营。帮助贫困户发展种养业,要以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为中心,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要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注重示范引导,防止强迫命令;要为农户提供信息、技术、销售服务,引导他们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要引导和鼓励具有市场开拓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到贫困地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重点支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2-3个带动性强、覆盖面广的扶贫支柱产业,形成“公司加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实现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

(十八)大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贫困地区的综合生产能力。要以贫困乡村为单位,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环境改造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有计划地在贫困地区布局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优势突出的资源开发项目,重点解决好贫因地区人畜饮水、通电、通路、通邮、通电话、通广播电视、乡村卫生院建设、地方病防治、普及义务教育、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等问题,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十九)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都要以先进实用的科学技术作为支撑和保证。要充分利用科技进步成果,注重高新技术在贫困地区的开发运用,努力发展农业科技产业。要充分利用城市人才资源,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到贫困地区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要采取更积极、更具体的措施鼓励民间科研机构和各类科研组织直接参加扶贫开发项目,在扶贫开发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贫困地区要建立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科技在扶贫开发中的带动作用。

(二十)稳步推进自愿移民搬迁。对目前少数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贫困人口,要结合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环境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实行搬迁扶贫。搬迁扶贫工作要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统一规划,量力而行,注重实效;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要制定优惠政策,处理好迁入人口和本地人口的关系,逐步提高迁入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搬迁扶贫工作由有关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组织。

(二十一)积极稳妥地做好劳动力转移工作。要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组织和引导劳动力健康有序流动。主城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要支持贫困地区劳动力在本地区就业。贫困地区要主动和发达地区开展劳务协作。各级政府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加强小城镇建设,积极引导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

(二十二)认真抓好扶贫综合开发示范工程。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治县)的党委和政府要把扶贫综合开发示范片区的建设摆上议事日程,高起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扶贫综合开发示范片区建设要与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结合起来,提高科技含量,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实现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努力提高使用效益。强化扶贫资金统一管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信贷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统一由市、县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和信贷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适当支持市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市定贫困村。市级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市级扶贫重点县和市定贫困村。财政扶贫资金实行项目管理,按照扶贫开发规划下达,落实到贫困乡、村,重点用于改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要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制度,推行县级报帐制管理。扶贫资金和项目在乡村两级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扶贫资金管理领导责任制,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挤占、挪用、贪污现象的发生。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严肃处理。

(二十四)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定点帮扶联系到县、乡,落实到村。继续坚持集团式定点扶贫方式,并在机制和内容上完善和创新。扶贫集团要在经济开发、人才培训、技术推广、项目引进、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市、县两级要结合干部的培养和锻炼,继续选派干部蹲点扶贫。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人民和武警部队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继续组织经济发达地区对口支持贫困地区,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和执行政府扶贫开发项目。

(二十五)切实加强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工作。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扶贫开发的发展动态,发现和研究新问题。要加强扶贫监测体系建设,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监测方案,采用多种方法,全面、系统、动态地反映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变化,以及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十六)继续发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黔江精神。黔江精神是我市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在扶贫开发实践中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要继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推动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十七)积极发展扶贫开发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要开展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和海外、境外华人社团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争取对我市扶贫开发的帮助和支持,努力争取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援扶贫项目及其他扶贫援助。要借鉴国际上扶贫开发方面的经验和有效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我市扶贫开发的工作水平和整休效益。

(二十八)切实加强农民教育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要把贫困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训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工作,列入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切实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在教育改革中要增大职业教育的比重,改进课程设置,实行农科教结合,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有针对性地通过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各种不同类型的短期培训,增强农民掌握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反对封建迷信,引导群众自觉移风易俗,逐步革除落后生活习俗,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贫困地区社会稳定。

六、组织领导

(二十九)认真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市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总要求,层层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国家和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必须把扶贫开发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以扶贫开发工作统揽全局,负责把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继续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扶贫开发的效果作为考核这些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继续坚持市级领导联系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制度。区县(自治县、市)领导要直接联系贫困乡,帮扶贫困村;乡镇干部要直接联系贫困村,帮扶贫困户。重点县(自治县)以外地区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也要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实行党政分管领导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插花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要把计划生育作为帮扶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到户。

(三十)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要继续搞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贫困地区干部组织领导扶贫开发工作的水平。采取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的干部队伍建设。贫困地区扶贫部门干部的培训要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规划,由组织、扶贫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要扎实开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五个好”的要求,以贫困村为重点,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贫困地区的广大基层干部,要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三十一)稳定扶贫开发工作机构。鉴于扶贫开发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充实和加强市、县(自治县)两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稳定人员,改善条件,提高素质,增强其在扶贫开发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国家和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设置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其他区县(市)也应落实机构和人员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扶贫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应配备专职扶贫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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