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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企业工作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2-05-27 01:15:49

环保企业工作总结

环保企业工作总结篇(1)

一年来,在县整治办和保障企业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立足本镇实际,围绕企业发展环境,以法律宣传、政策教育、依法规范企业生产,保障企业发展,兼顾群众利益角度出发,全面开展了企业发展环境整治和保障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了企业法制宣传月活动。镇上成立了企业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各村(居)工作组,在企业及各村(居)开展了《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土地法》、《水利法》、《森林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切近企业发展,维护和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方面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也对企业依法生产、合法经营、维护合法权益方面进行了教育,指出过去企业和群众在发展环境上存在的问题,增强了企业和群众在发展环境上的法制意识,树立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群众依法维护正当权益的法律理念,进而为企业发展打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扎实开展了企业发展环境整治和保障工作。针对我镇矿山企业多、矿点多,又处在铁路沿线,企业发展环境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重点抓了略钢公司吴家山铁矿开采和青岩湾组群众搬迁方面存在企业生产环境问题的整治,一方面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影响群众居住安全,从危险区搬离,协调安全地点集中安置建房,并妥善解决了搬迁户安置过渡问题。同时几次三番地引导、教育群众履行合同约定,搬离危险地带,及时在规划安置点建房,动员在建房期间撤离危险地带,入住略钢白水江铁矿过渡房,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和群众居住安全。并采取“两条腿”走路依法对执意不搬,并再次阻碍企业生产不履行合同的搬迁户由略钢公司进入司法程序予以解决。抓了来我镇投资开矿、选矿及河道采沙、采金的生产环境整治,监督检查其合法生产,引导他们在投资赢利的同时,支持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谐融洽地处理厂地关系,也从企业带动地方发展,企业合法生产受法律保护,不能向企业提无理要求方面,教育群众、支持企业生产。

三、从严查处违法经营企业和无理阻挠企业生产分子,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针对无证私采滥挖的矿点,镇政府组成了国土、公安、安监、电力等站所,从矿石开采,爆破物资使用、安全生产、电力供给方面给予执法,并给予关停的处理,全镇查处私采滥挖矿点13家,特别是围绕“十天”高速建设材料供应引进的石厂加大检查力度,针对在土地使用手续不完备的百丰公司梁家湾石厂进行了叫停,督促其尽快完善。对在主体合法企业范围内开采的矿山,督促其与资源拍卖主体企业签订开采协议,并从支持当地企业发展角度,优先确保略钢矿石需求。为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少数不服管理者,申请县执法部门从重从严查处,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开采行为。对于合法生产的权益进行维护,对无理阻挠矿山生产的青岩湾组群众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给予少数牵头策划分子绳之以法,起到了威摄作用。将河道沙金开采企业的合法经营,在确保当地群众利益的基础上,给予少数闹事分子以制止,并对产生的纠纷依法进行处理,教育了大部分群众。

一年来,我镇整治和保障企业发展环境工作在上级的领导下,特别是县整治办的大力指导下,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妥善化解了企业生产中的种种矛盾,确保了企业生产。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群众维权法律意识增强,各级政府以人为本思想深入,使群众趋于一味讲权益,加大了企业发展环境整治和保障的难度,在工作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部分企业合法性上还存在不完善方面,一味强调企业正常生产,以合法生产、安全生产上加大了基层政府的责任,也为环境保障增加难度,发生阻挠生产,无合法依据说服劝导群众。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努力和改进,以利做好下半年工作。

环保企业工作总结篇(2)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好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县人民在政府印发了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详细制定工作重点及要点、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将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为人民群众解决生活、生产中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好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县人民在政府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光明任组长,县发改局、经济和商务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县工商局、××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李应华兼任。明确职责分工,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明确重点,狠抓环保专项行动

(一)、明确重点,全面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共出动检本文来源:文秘站查人员8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等15家,截止10月19日止,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接受12369环保热线投诉案件22件,其中已受理22件,办结率91,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1、对县城集中生活垃圾填埋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对不规范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查处,加快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站建设。

2、检查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未发现违法建设项目和工业排污口。

3、县安监局、公安局、经济与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六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周万忠废旧轮胎炼油厂依法取缔关闭、通关瑞鑫制炭厂依法限期整改。

4、对尾矿库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重点流域、重污染源进行检查,未批先建项目0个,未落实“三同时”项目0个;不存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的违法建设项目,无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企业,无私设排污管线企业,无排污口设置不规范企业。

6、放射源安全隐患排查:15个乡镇的医疗卫生系统的ⅲ类医用射线装置(30台,其中10台报废损坏或停止使用),××森鑫达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沪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的2枚ⅴ类源。主要存在问题是资金不到位,部分防护措施得不到落实,欠缺专业的管理人员。

7、检查了我县危险化学物品存放、使用、保管等相关问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1月至9月15日期间,未查获危险化学物品案件。云南××沪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制胶工段中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甲醛、××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在堆浸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氰化钠进行检查,均无危险化学物品泄漏事故发生。与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元磨高速公路××段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事故,为提高应急能力,将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县人民政府承办,进行危险化学物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对往年挂牌督办案件进行跟踪检查,××县屠宰场于10月12日-14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

9、其他方面,对县城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弃物进行检查,认真解决群众来访案件,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

(二)、措施有力,全面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充分认识到本次环保专项行动对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保障群众健康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县特点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和我局检查相结合,全部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防范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三、客观分析,实施求实,总结经验。

(一)、部门之间联动性弱。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实生产工艺的关停取缔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

(二)、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企业重经济、轻环保,致使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三)、环保执法设施滞后,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由于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环保经费不足,环保执法设施滞后,给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四、继续强化执法力度,做好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深入广泛地宣传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概念深入人心,让人人行动起来,参加环境保护事业中来。

环保企业工作总结篇(3)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三是全面完成企业自测及自测结果的发布工作。同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完成5项指标: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达到75%以上;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达到9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以及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

1、环境监测站配合市环保局组织完成环保部确定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中所列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2、环境监测站要配合污控股完成减排项目的监测工作;

3、环境监测站根据我区确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污染源分别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这三类污染源监测频次,开展日常监测,确保及时高效地服务于环境执法及环境管理。(以上工作由监测站、污控股配合)

(二)不断完善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1、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一是监察部门要严督促企业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及时接受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部门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二是监察部门每季度要配合市局对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督促企业及时传送在线监测数据。

2、完成国控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污染控制股要根据国务院下达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督促我区汇能生物等国控企业于今年8月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10月底完成比对监测及联网验收工作。

(三)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是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各国控企业采用手工监测的,每日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采用自动监测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企业要高度重视自测工作。

1、各国控企业要制定内容全面的自行监测方案,并报经市环保局认定;

2、各相关股室要督促各国控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生产时段内每天开展自行监测,没有自测能力的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

3、各国控企业要建立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制度,并认真执行。

4、监察部门和监测站要依据市环保局批复认定的企业自测方案,对企业的日常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企业自测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公众知情权,完成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工作

监察部门和监测站要配合市环保局将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在市环保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布。

1、按月公布生产期间内每日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应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超标及超标倍数等;

2、按季度公布生产期间内的各次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

三、保障措施

环保企业工作总结篇(4)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目前国家经济形势下发展经济与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20**年**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行动

1.对20**年和20**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划分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缔位于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设立保护区边界地理界和警示标志。

2.督促市污水处理厂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市污水处理厂应确保处理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保证正常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有关规定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同时,对排入市政管网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实施集中整治。

3.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对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排的,要求其收集处理。

(二)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抓好化工行业综合整治

1.监督检查“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重点查处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以及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和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2.取缔以煤为直接燃料的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及倒焰窑。重点抓好耐火材料生产企业深度治理工作,取缔以煤为直接燃料的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及倒焰窑。通过深度治理,全市所有以煤为直接燃料以及使用倒焰窑生产的耐火材料企业一律改用清洁能源(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等),拆除倒焰窑,改造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线,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3.切实抓好化工行业综合整治。对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和工艺废气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整改;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治理。

(三)取缔、关闭“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对已关闭企业开展后督察

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按照“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断水断电、注销执照”的标准。对已关闭企业持续开展后督察,严厉打击反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要继续把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同时,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和工作总结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全面整治。要实施部门行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开展后督察,开展环保综合整治,市环保部门要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市发改、中小企业、工业发展等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市监察部门要强化行政监管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市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市公用事业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管。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处理运营的监管。市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市供电部门要依法对违法行业采取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环境执法效果。

(三)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市环保部门要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提高守法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要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环保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10日)。各乡(镇、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组织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耐火材料行业、化工行业和其它行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和关闭。

环保企业工作总结篇(5)

关键词:产业结构;污染管控;环境治理;对策

引言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生态文明建设”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的理念日益成为社会共识,尤其是新环保法生效以来,我国的环保执法取得了重大进展,执法力度、处罚力度大大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大大提升,严重的环境违法情形逐渐减少,环境质量也在日益改善。但实践中依然有一些积重难返的问题,需要中央环保督察来啃硬骨头。中央环保督察正是要以制度的刚性确保落实,促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落地生根[1]。中央环保督察责令整改、立案侦查、拘留、约谈、问责、罚款等等一系列处理措施背后,折射出的是环境治理的难点[2]。本文通过对环保督察暴露的一些典型问题进行梳理分析,运用环境科学知识,结合当前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纲领性文件法要求,提出环境治理的对策。

1当前环境治理的难点分析

从中央环保督察曝光的一些突出问题来看,当前环境治理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产业结构调整、污染管控源头把关、督查问题切实整改等三个方面。

1.1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污染源超标排放

一些地区部分传统产业,比如钢铁、煤炭、电解铝、火电等传统产业,特别是石化、化工等重化工业,导致能源消耗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是典型的重污染企业。比如山东,传统产业占工业比重约70%,重化工业占传统产业比重约70%,能源消耗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位居全国前列,资源环境承载力接近上限。

1.2污染管控重点环节把关不严

一是企业环评制度执行不严。一些自然保护区内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违规建设情况,还有许多采矿采石采砂造成的区域性生态破坏,以及只开发、不修复等问题较为常见。二是企业污染监测不能做到真实准确。在环保督察暴露的诸多问题中,数据造假首当其冲,成为曝光和处罚最多的问题,比如大气和烟气领域自动监测弄虚作假、干扰高架源排放信息和自动监测系统运行。有的企业自动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有的稀释采样气体、堵塞检测口、在检测点周围洒水、擅自进入自动监测站房改动仪器参数。三是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如污水处理厂排水不达标、缺乏污泥处置设施,垃圾填埋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多地缺乏VOC回收处置设施造成废水、废气直排和偷排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有的入海排污口未达标,直接导致海洋污染风险。四是危险废物处置问题依然是难点。有的企业缺乏处置能力,有的企业将危废、污泥、重金属污染物等肆意填埋、堆放,如宁夏自治区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危险废物随意堆放。

2新形势下环境治理的对策建议

在当前环保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的新形势下,环境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源头防范、综合治理、从严督查。

2.1提高站位,增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做好环保督察及环境保护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重要指示的必然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持把做好环保督察工作作为政治任务,边督边改、亲力亲为。相关企业和相关人员对各级环保督察的问题,要变压力为动力化被动为主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环保督察工作,标本兼治抓好督察问题整改提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2.2强化监督,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针对当前我国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状况,要持续加强环保督查与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要进一步完善督察工作机制,逐步将环境保护督察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国家要积极指导地方建立省级环保督察体系,实现国家督省、省督市县的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制机制,发挥督察联动效应。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经验,及时调整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督查重点。要持续加大工业源督查,包括工业企业扬尘治理情况、工业企业淘汰和搬迁情况、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情况、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情况、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治理情况、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要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作为主攻方向,加强燃煤管控督查,包括小锅炉淘汰和改造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要重点督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4]。

环保企业工作总结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要求,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我区整体环境质量。坚持标本兼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保证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督促辖区内各行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我区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二、整治任务

1、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我区排污申报和污染源普查结果,全面排查区域内涉及重金属排放行业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对含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进行清查。通过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相关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环境安全。

2、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问题的整治。在巩固我区*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监管,严查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环境隐患,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重点排查排放氰化物或汞、铅、镉、铬、砷等一类污染物的排污企业和涉及重污染行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整治工作要达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无废水积存、无恶臭异味排放、无黑烟跑冒、无固体废物乱堆乱倒、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目标。

3、加强对全区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企业执行有关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污染物等行为。对企业废物处置,特别是废弃危险化学品未做无害化处置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在检查过程中,对依法需要停产、关闭的企业报请区政府批准,对取缔、关闭和无照经营的环境违法企业,经环保局查处后,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或吊销其营业执照。涉及其他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要在查清违法情节后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分别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4、开展涉及群众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查找并解决容易引发的隐患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难点、热点问题,包括:企业外租厂房滋生环境污染;在居住区内的餐饮、铝合金加工等行业;群众举报因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等等。进一步畅通渠道,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环保总量下降。强化工作的处理,定期分析工作的热点、难点,通过解决反映的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部署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2、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5月份—9月份)。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于6月21日前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情况。7月---9月,依据实际工作进行进一步整治。

3、督查阶段(10月份—11月份)。区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限期整改发现的问题;迎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区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督查。

4、总结阶段(12月份)。对此次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上报主要做法与成效,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措施及工作计划,完成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24日前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任务分工

1、区环保局:负责依法加强环境监管,对在行动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区发改委:负责对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进行清查,一律按规定淘汰。

3、区监察局: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4、区司法局:负责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5、工商*分局:负责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规定,超出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

6、区环卫局:负责加强对工程土撒漏等违法行为的治理。

7、区安监局:负责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成立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环保局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单位配合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红旗路以西地区各类工业园的污染源进行逐一排查,同时对全区中小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区大型第三产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监管。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互相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区环保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治理任务,确定执法检点,周密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环保企业工作总结篇(7)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全面推进和抓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全州环保工

作会议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和推进全省2009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元政发〔2009〕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采取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减排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强化环境执法检查、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等五项措施推动污染减排,从而从思想上、行动上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相关企业负责人和我局干部职工对污染减排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地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㈡签订目标,落实责任 ㈢多措并举,营造污染减排氛围

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多次到云南考察调研时提出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为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人群的环保意识,大力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知识,我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制发了《××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元环发〔2009〕1号)。

二是6月5日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广播电视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等部门,大力宣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弘扬安全生产,倡导生态文明。宣传现场设立咨询、投诉点,发送环保购物布袋、相关资料和宣传册共1500份,并在显眼的街道和路口悬挂纪念“6·5”世界环境日和节能减排标语口号布标5条,现场悬挂了宣传画40余幅,为近千人发送了宣传环保主题的手机短信。 四是将环境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并结合开展矿山整治、环境执法,深入水源保护地、矿山、选厂和其他企业,全面宣传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切实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送进基层,让更多人群了解环保、支持环保,促进企业间相互监督,起到以点带面宣传效果,从而为污染减排创造良好的环境。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㈣污染总量控制情况

⒈加强建设项目管理

对新、改、扩建项目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同时,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二高一资”项目的批建,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⒉加强现有企业的监管

结合日常监管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开展,认真履行环境监察,严格执行重点污染企业月查、一般企业季查制度。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年初以来,我县许多工矿企业已自行停产,污染源自然切断,少部分生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管理严密,设施运行正常,能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因此,现有生产企业未发生超、漏、滴、跑排等排污现象,切实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总量。

㈤全面完成污染减排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圆满完成红河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实现年度削减目标。我县主要污染减排企业—××天生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与江西上饶市嘉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治理工程项目协议开工建设,并在相关部门的积极监督与深入指导下,公司于6月30日完成了glx—egsb—厌氧处理的全部工程,累计投入污染减排资金250.0万元,比原计划投资225.3万元超额投资24.7万元。已到位付款180.0万元,减排工程完工率100,目前,待试运行、监测验收。

二、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困难及其问题

㈠取得的经验

从取得的成绩中总结到,坚持科学发展观是加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严格执法是加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公众参与是加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的关键;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是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的保证。

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9月以来,我们立足本职工作,围绕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为实现年初提出的目标,为维护全县环境质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环保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⒈工业企业布局不合理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县工业布局分散,同行业企业不集中,给污染集中排放、集中治理带来很大的难度,而分散点源治理所需的资金和治理的难度都很大,效果不尽如人意。

⒉环境污染防治严重滞后

环保投入严重不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加剧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环境管理力量薄弱,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将是长期面临的重大而艰巨的课题。

⒊环保意识不高,污染减排意识不强

受多种条件的制约,公众环保意识总体不高,对节能减排的认识不够。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不顾,破坏生态、浪费资源,偷排、直排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二是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领导,严格督促检查和监管,确保2009年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完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内环境。

四、2012年工作计划 ㈠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切实改善环境。

㈡严格落实省、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的安排部署工作,确保2012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分别控制在“十一五”计划的1300吨和600吨以下。

㈢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监管,加大督促治理力度,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为市民生存环境安全提供保障。

㈣加强理论、业务学习,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环境执行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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