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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支部申报材料精品(七篇)

时间:2022-07-01 16:33:37

学院党支部申报材料

学院党支部申报材料篇(1)

 

以下是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学院教工支部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申报材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党建工作体制机制

城市环境学院教工一支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城市与环境学院党总支指导下,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系列党内法规开展党务党建工作。

1、 健全制度,增强党建工作合力

在党建工作中,支部书记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等,把党建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以规范制度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围绕目标,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为了更好地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围绕以学带创,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3、强化功能,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使党建工作与学生教育管理紧密结合。授课过程中引导学生党员争做时代先锋,深化党员志愿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

4、创新方法,保障党建工作效果

在积极开展规范动作的同时,支部创新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自选动作,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特色活动促党建,如演讲比赛、纪念征文比赛、党史知识竞赛、党建工作特色品牌申报等,宣传了党的理论,提高了党员的政治素养。

5、服务教育,突出党建工作重心

只有将党建工作与教育、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起来,才能不断拓展党建工作的新领域、新视野,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育人方面的统领作用。学生党支部与院分团委、学生分会密切联系,在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学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城市与环境学院教工一支部,上级党组织为城市与环境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4人:

支部书记:沈丽娜

支部副书记:王雷

支部组织委员:刘建红

支部宣传委员:赵思敏

支部成员13人:

权东计、杨联安、谢元礼、梁小英、龙永清、庞国伟、李建伟、吴欣、朱菁、赵思敏、杨柳、崔鹏、孙佩军

三、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安排及重点举措及成效

1. 落实党建工作标准,加强合格支部建设

支部将规范化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领导,精心谋划,严格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党员定期学习制度、“党员比拼学习”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组织活动制度等10余项制度,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

2.严格党员发展标准,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支部发展党员始终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强调以学为基,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严格程序、全程公示,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3.落实定期学习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

支部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强国”等学习教育纳入“定期学习”制度里,坚持、加强和创新“定期学习”形式,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防止了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和庸俗化。

4.探索党团牵动机制,打造党建工作亮点

把党建工作通过党员和群众的互动紧密结合在一起,进行团结统一组织活动,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的支部党建工作的有益尝试。在实际工作中,试行“支部+实践”模式,引导党员同志加强专业理论学习,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5. 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加强党员个人修养

支部在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外,积极开展文体等党建活动,组织党员到梁家河等爱国主义学习基地进行学习,并交流学习心得,极大地提高了党员的政治修养和文学修养,同时也增强的党支部的凝聚力,使支部党员的“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四个意识”更加牢固。

四、工作经验

1、 充分发挥普通党员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内在活力

充分发挥每位党员的优势与特长,激发支部整体活力,进行党内交流以及科研的交流与互动,让交叉学科更好的发挥作用,提高党支部的科学素养。

2、 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现代信息手段,提高学习效率

实现党员线上自学和线下集中学习的无缝衔接,达到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常态化和制度化。线上学习可以充分利用碎片时间,并能学到丰富的知识,增强党员的文化素质和自身修养。

3、 增强支部组织凝聚力,提高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通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加强集体意识,团结协作能力,形成良好的党风,党风好,则风正气顺,群众拥护,党支部的战斗力就能得到加强。

五、标志性成果

1、 在“学习强国”党员学习积分争先活动中,支部党员积极热情,有两位党员达到了近9000积分的好成绩,为本组学习标兵,也给支部成员竖立了良好的榜样,业余时间支部成员还进行学习成果的交流,丰富了支部的学习生活。

2、 引导和监督支部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师德规范等各项制度,支部成员目前没有出现任何违反党规党章和师德规范的现象。本支部党员全部为教学一线的教师,爱岗敬业,无论是在科研和教学上都得到学生的好评。

3、 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已成新常态。党费收缴率始终保持在100%。

学院党支部申报材料篇(2)

第一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具体工作程序参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第二章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考察

第四条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启发和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对申请入党的师生应要求其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应根据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既不能过于苛刻,也不能失之于宽。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总支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见附件三)。

第五条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不足,鼓励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约半年填写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全面考察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2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第六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成立分党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每学期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3周、第18周分别将培训名单、培训工作小结报学院党校。

党支部要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分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培训后要进行结业考试,并把培训教育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内。

第七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整理存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时,应及时将材料交由学生处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预审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第3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列入《发展党员计划表》,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逾期不报,视为本学期不发展党员,党总支(直属支部)须承担相应责任。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把握党员标准,既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也要看其能否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拟发展入党的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讨论发展的当年,其综合测评总分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2、讨论发展的当年须无不合格课程(含必修、必选课考试、考查、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校期间累计不超过3门不合格课程。党支部须提交由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总表;

3、在校期间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的奖励或荣誉称号(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有突出贡献;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九条学院党校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20个学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端正入党动机。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学院党校集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院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1月,培训对象是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每学期第3周上报的发展对象。学院党校培训的有效期为三年。发展对象在其他单位获得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集中培训的凭证,但时间须在三年有效期内。

第十条为便于党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成长历程和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党支部要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写出个人自传。《自传》内容要求真实详细。

第十一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党总支(直属支部)可通过函调进行(《函调证明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九)。各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函调工作,属*市范围的,也可直接派人(须为正式党员)外调,但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办理函(外)调事宜。如学生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中已有党员的,本人政治历史清楚,政治表现好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但必须出具有关说明材料(具体写法见附件十)。教工发展对象原则上必须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十一)。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二条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个别了解,广泛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座谈会要由党员教师或学生正式党员主持,并指定专人做好原始记录。听取意见的重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半年内没有征求过党内外群众意见或超过半数认为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写法和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发展学生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预审;发展教工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预审。预审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贴上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十三)。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综合政审材料》、《外调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学生发展对象还须附入校以来的《*理工学院学生成绩总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团员入党推优表》。

第十四条经预审同意后,由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十四),进一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7天。教工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单位,学生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系(院)。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公示期后,没有反对意见或有异议经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党总支派人到学院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六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由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2)切实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业务学习、个人经历、存在不足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并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其入党,是否愿意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3)在讨论接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还要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对其关心帮助教育。

2、审查《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数;

(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

(3)申请人汇报自己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内容;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表明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

(6)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1)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会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2)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送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预审材料,报党总支审查。

5、谈话

按照规定,入党申请人没有经过谈话的不能审批入党。根据院党委授权,各党总支负责对本单位学生入党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必须是党总支正副书记、总支委员或担任系(院)行政职务的党员干部。申请入党的教工由院党委指定专人谈话。

谈话人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入党目的,对党的基本知识熟悉掌握的程度,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理解以及觉悟程度,从而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2)提醒入党对象要继续接受预备期一年的考察,入党后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勇于承担党的工作,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预备期满要及时向所属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思想汇报等。

(3)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并在最后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该发展对象入党。

6、审查

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及材料,应及时审查,并召开总支委会议,逐个审查讨论,形成总支审查意见,填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由总支书记签章后报院党委组织部。

7、报批

以上程序完成后,党总支(直属支部)填写好《接收预备党员报告表》,连同发展对象所有材料报院党委组织部,报批时间距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原则上1个月内须完成审批工作。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予审查报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超过三个月未审查报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重新开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问题,申请人本人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报批时间要求:每年的*月*日、*月*日、*月*日(注:此次会议一般不再讨论应届毕业生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月*日前,为学生发展对象报批时间,教工发展对象可随时报批。

8、审批

由院党委授权院组织部牵头,成立学生党员审批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发展对象入党的审批工作。教工发展对象仍由院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有关的党总支。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对象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批。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入党手续履行完毕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及时更新党员的信息数据。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进行,院党委也可结合党内重大纪念活动组织进行。

第十九条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和介绍人汇报思想。预备期满半年时,党支部必须对其进行半年考察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半年考察鉴定表》。该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时必备材料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暨预备期思想汇报》。无特殊原因预备期满超过3个月,本人未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则不能按期转正,视情况按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应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要在会上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各方面的表现。支委会要说明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表决方法与接收预备党员大会时相同。

第二十二条学生预备党员的转正经所在党总支讨论审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理情况报告表》,报院党委组织部由学生党员审批小组审批。

教工预备党员的转正,经党总支讨论审查后报院党委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总支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必须在1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四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要及时将所有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毕业时,由学生处转给接收单位。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发展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入口关”。要客观公正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党委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要选配好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以及总支和支部委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工作到位和工作质量。

学院党支部申报材料篇(3)

“1+2”学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是“独木桥”上的受打击者,因为他们就因几分之差与昔日的同窗好友有了天壤之别,同时他们又是幸运者,他们有学可上、有书可读、有业可就。但“1+2”学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与其他专业有明显的区别,我院通过努力挖掘学生的所需所想,有针对性地及时对他们进行全面而又系统的入学前教育,包括专业思想教育、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学校的发展状况和社会知名度以及学校各专业学生的就业形势、就业方向,只有了解与掌握了自己的未来,他们才能安心就读,从各方面锻炼、提高自己,明确自己将来的发展方向,才会对入党产生兴趣,我们及时对“1+2”学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进行基础党课培训,如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的写法和如何端正入党动机,使学生在学习中为促进全面提升而入党,同时通过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而促使自己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2努力挖掘高中阶段的培养情况是做好“1+2”学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关键

“1+2”学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校时间短,如果严格按照学生党员发展的时间限制,我们无法达到高校学生党员发展的数量,更无法保证质量。原因主要是学生在培养期间看不到希望,因而在校期间学习及工作积极性不高,综合素质难以快速提高,使学生在3年的学习中就有些“混日子”的感觉。我院及时发现了这些弊端,及时深入下去,了解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培养情况,尽早与学生高中就读学校的党支部取得联系,将高中阶段的培养材料及时转到学校来,并且沿用高中阶段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加大培养力度,并有针对性地重新确定培养对象进行不间断培养,主要采取压担子给任务,抓思想、抓学习、抓工作,在确保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争取最大努力在一年级快要结束时让高中阶段就进行培养的学生被吸收到党内来,真正做到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低年级也能入党。

3扎实的党课培训是做好“1+2”学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基础

我院在“1+2”学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入学前教育中就加入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的撰写、专题党课培训等方面的教育,要求全体学生必须参加,之后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在学生进行正常教学活动后,根据学生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的情况,我院党总支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的系统党课培训,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邀请党校的教师分主题进行讲授。要求学生必须参加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对于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完党校培训后,及时推荐到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更为系统的党课培训。为使接受党课教育的学生覆盖面比较大,使我们在发展中选择的余地多,我院党总支还特别在第二学期时举办了专题党课培训班,受训时间依然不少于20学时,要求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培训,主要注重过程培养,可以不参加结业考试,经过实践的证明,我们的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都特别愿意参加培训,培训效果较好。通过扎实的党课培训,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有了更为扎实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促进他们更进一步努力学习和工作,形成良性循环,成为我院做好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坚实基础。

4教会党员认真帮扶是做好“1+2”学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保障

“1+2”学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校时间短,学生人数多,循环速度快,每一级学生的正式党员数达到成立党支部时就要毕业了,无法在每一级成立党支部,所以整个学院只能成立一个学生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委员以及入党介绍人只能在校,并且人数有限。为此,我们聘请了学院专任教师中的党员作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通过他们之间的经常联系和指导、培养及帮扶,使学生快速成长。鉴于目前的形势,他们只能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息等联系,了解不到学生在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的具体表现,所以学院党总支在积极探索联系教师与教学医院的主管教师和实习基地带教教师之间的对接,使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发展前和发展后都在学校的统一监管之下,通过监督使他们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使他们真正成为服务基层病人的“白衣天使”,使他们真正成为优秀的共产党员。

5与教学医院的主管教师和实习医院的带教教师共同培养是做好“1+2”学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根本

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从第二年开始就奔赴各教学医院进行为期一年的见习课教学。在这一年见习课教学中采用的是双循环强化式教学,学生分不同的组别全天在病房学习,给发展党员工作增加了难度,我们及时将学生的组织关系和培养情况转入教学医院,在辅导员、党支部书记委员和介绍人定期谈话、查看思想汇报的基础上,邀请教学医院的主管教师作为他们的兼职培养人,观察学生的日常表现,并且不定期与任课教师交谈了解学生的综合表现,以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学生所在党支部。对于三年级学生不但要调取教学医院的各种外调材料,还要求辅导员、党支部书记委员和介绍人深入实习医院,与学生谈心,通过带教教师了解学生的情况,与带教教师共同培养。也要求实习医院出具纸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使学生的各方面材料齐备。同时也通过一年级就入党的学生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跟踪培养和鼓励。通过各方面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学院党支部申报材料篇(4)

大学入党接收发展大会流程范文一

支部大会议程

1、清点人数,确定会议有效。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党小组汇报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情况,提出能否吸收入党的意见。

5、支委会介绍对发展对象审查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现实表现等情况,提请大会讨论。

6、到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7、发展对象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态度和今后打算。

8、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9、宣读大会决议。

10、入党积极分子发言

大学入党接收发展大会流程范文二

1. 入党启蒙教育 党组织、团组织

支部这个时期要注意两个问题:

注意发现、选好苗子;注意关注新生中的积极分子

2. 接受入党申请书,同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党小组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后应:

看一遍:认真阅读申请书,检查其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有问题及时指导帮助;

记一笔: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填入《武汉大学入党申请人信息登记表》,建立申请人档案(第一份申请书需要存档,务必保留保管完好)。

谈一次:书记本人或指派党员在两周内同申请人进行一次正式谈话,给予鼓励,并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

3.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支部全体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除党章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外,一般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有较强的入党愿望。

(2) 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3) 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表现积极。

4.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培养人 党支部、培养人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党支部要做的工作:

(1)派人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谈话,告诉他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向其提出要求,指出其努力方向,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宣布。发放学校统一印制的《自传》,请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填写。

(2)研究落实对其培养教育的措施,指定两名政治素质好、威信高、对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比较熟悉的党员(至少一名正式党员)做培养人,负责帮助、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5. 教育、培养、考察积极分子 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上,指定专人负责,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培养教育:①指定培养联系人②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 ③吸收他们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④ 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

考察的具体内容: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学习表现;组织纪律观念;考察群众观念;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折叠(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政治审查阶段

6. 推荐发展对象 党小组、培养人、团组织

党小组和培养人推荐; 团组织 推优

《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是团员入党的审查材料之一。

7.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

主要方式有:

(1)个别访谈

(2)召开座谈会(支部党员主持,专人记录,记录应全面、准确、 规范)

(3)进行公示(多途径)

8. 确定发展对象,列入发展计划并报上级组织 党支部、党总支、分党委

发展对象的条件:入党动机端正,经过一年或一年以上(至少接近一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发展计划是指导性的,不是指令性的。调整发展计划必须经分党委(党总支)审查同意并报组织部备案:

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当年(当学期)拟发展对象

分党委(党总支)审查通过,形成发展计划

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9. 发展对象集中学习培训 院(系)党校

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结束应当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应当发给《结业证》,没有通过党校培训的大学生,一般不予吸收入党。

10.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党支部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政审的形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注意:函调行政章无效。

政审的内容:一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三是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记载于《政审材料登记表》。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政治和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政审中提出的问题、调查的结果以及政审的结论意见

11. 上报发展对象材料 党支部

支委会将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的材料报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员。

预审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八类: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6)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5人以上);

(7)政审材料;

(8)团员青年还应有团员推优表。

12. 审查发展对象及有关材料并进行公示,填写政审意见 组织员、分党委

组织员预审。填写《武汉大学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

学院(系)预审小组审查通过,并进行公示。注意认真处理公示中反映的问题。

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履行入党手续。

折叠(三)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13. 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支部

党介绍人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是培养联系人。

以下所列不能担任介绍人:

一是预备党员不能作介绍人;

二是直系亲属不能作介绍人;

三是受留党察看尚未恢复权利的正式党员不能作介绍人;

14. 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介绍人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详细解释填写说明,指导其认真填写,并对所填内容检查把关。

15. 支委会审查 支委会

委会审查通过,提出支委会意见;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事宜;

同发展对象谈话,向他说明召开支部大会的程序

16. 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 党支部

收新党员支部大会的程序一般是:

(1)汇报入党志愿及有关情况 申请人

(2)介绍申请人情况及党小组意见 介绍人、党小组

(3)支委会意见 支部组织委员

(4)大会讨论 到会党员

(5)举手表决(或者不记名投票表决) 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

(6)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书记

学院党支部申报材料篇(5)

大学生入党的条件和要求

一、入党起码条件 (党章第一条)

年满18岁的中国先进分子;

承认党章;

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按期交纳党费。

二、入党基本条件 (党章第二条)

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三、入党具体条件 (党章第三条,党员义务)

八条义务关键词:1、认真学习;2、模范作用;3、人民利益;4、遵守党纪;5、维护团结;6、开展批评;7、联系群众;8、挺身而出。

入党程序

五种称谓: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三关:测评关、考察关、手续关。

一、从入党申请人到入党积极分子,要过测评关

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名册》。

民主测评。组织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申请人进行综合素质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1、思想觉悟高,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正确;

2、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组织纪律性强,遵纪守法;

4、讲正气,作风正派;

5、有能力,取得较好成绩。

对党的认识: 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入党动机: 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共产主义。

二、从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要过考察关

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半年考察一次。半年交一份思想汇报。培养期一年以上。

参加党校培训。结业证。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确定发展对象。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确定。

怎样争取入党?

端正入党动机;

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党员标准:

1、在思想上,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在政治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3、在组织上,遵守党纪国法,坚持民主集中制;

4、在作风上,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密切联系群众;

5、在业务上,掌握过硬本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主要内容: 看他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综合素质;看他对待重大政治问题的态度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考察对党的认识;看他如何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和在一切困难、危险时刻的表现,考察入党动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了解培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向党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建议。2、配合党支部做好对培养对象的考察工作,认真负责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3、在培养对象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他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在他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可以担任他的入党介绍人。

学生发展对象资格: 1、培养期一年以上;2、参加党校培训并结业;3、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青年入党一般从团员中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即推优(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三、从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要过手续关

1、从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履行入党手续

政审。交自传。

入党公示。党委组织部预审。

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入党介绍人。

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和审查批准。组织员。

入党宣誓。

政审。 政治审查。

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基本知识。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的内容: 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现实表现和觉悟程度。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 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接收某人为预备党员的时间有:

支部大会通过时间:20xx年12月10日

总支审查(审批)时间:20xx年12月20日

党委审批时间:20xx年12月25日

2、从预备党员到正式党员,履行转正手续

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转正。交转正申请书和思想汇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审批。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预备党员考察的主要内容: 履行党员义务情况,考察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对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要求: 1、在组织上入党,增强党员意识。2、在政治上入党,树立政权意识。3、在思想上入党,加强党性锻炼。4、在行动上入党,践行党员标准。

党员的党龄。 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某人转为正式党员的时间有:

支部大会通过时间:20xx年12月15日

总支审查(审批)时间:20xx年12月20日

党委审批时间:20xx年12月25日

某人的预备期时间是:20xx年12月10日~20xx年12月9日

某人的党龄起算时间是:20xx年12月10日

党员档案。 有人事档案的,将入党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

党员组织关系。 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正式组织关系,凭据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临时组织关系,凭据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转移临时组织关系。

大学生入党程序

入党主要分为以下七大步骤:

递交入党申请书 团员推优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参加党校学习成为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申请转为正式党员

一、 递交入党申请书

1、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没有固定的时间,在大学期间均可亲自向辅导员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说明自己的入党动机。

2、 入党申请书所包含的内容: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本人成长过程中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直系亲属和本人密切关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 特备提示:在进入大学前已在高中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学生,申请时间从申请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再次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或继续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如档案传递过程中入党申请书丢失,本人须向新单位党组织补交一份书面入党申请。

二、 团员推优

1、 团员推优的基本条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端正的入党动机,无挂科现象,关心同学、热爱集体等

2、 推优时间:每年4月、11月

3、 推优程序:团总支下达团员推优的通知年级大班、小班组织、民主决定推优人员辅导员提供意见院组织部审查校团委审批推优名单公示

4、 推优名额:无特别限制,无固定的参考比例

三、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

1、 条件:已经经过团学推优,政治思想觉悟较高,各方面素质较好,愿意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学生。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在申请书递交后一个月内党支部(或党小组)派人与其谈话辅导员确定党支部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确定党员联系人。

3、 时间:每年4月、11月

4、 特别提示:入党的积极分子应主动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书面思想汇报要写实,至少每季度1份,主要内容:对当前国际国内大事的立场、观点、认识;争取入党过程中思想认识的转变;对自身不足的剖析与认识等。思想汇报必须在参加党校结业考试前递交给辅导员,否则将失去参加结业考试的资格。

四、 参加党校学习

1、 学习方式:网上学习,需提交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用户名可自己确定,通过审查后可进行学习

2、 培训时间与要求:每年2期,每学期期中考试后(5月中旬,11月中旬)安排。每期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同时每人上交一份手写20xx3000字的学习总结,考试和学习总结合格者发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考试和学习总结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可重新参加下期培训。无《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不能发展入党。

3、 特别提示:入学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需重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再次参加党校的学习。

五、 成为发展对象

1、 成为发展对象程序: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党支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2、上报发展党员材料的时间规定(学校规定时间,学生具体上交资料时间与以下规定时间大体相近)

每学年第一学期最晚不超过12月10日,第二学期最晚不超过6月10日。但毕业班第二学期和三年级第二学期除外,具体规定如下:

(1)毕业班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4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党委审批。

(2)三年级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5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

六、 成为预备党员

1、 成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合格支部大会讨论决议报党总支审批党委组织部聘请的组织员与申请人谈话经党总支委员会审批、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的入党材料由总支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会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

2、 支部大会程序

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并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现实表现、家庭基本情况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培养考察情况;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表决方能有效;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并由全体到会党员讨论形成正式决议;入党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看法、态度和决心。

3、 几点相关事宜

(1)支部大会决议三个月内有效。非申请人原因超过三个月尚未审批的退回原报批支部,经支部大会复议后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如超过六个月未报批或未审批,入党申请人入党手续无效。如再报批,原党支部必须为申请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党委讨论批准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接到组织部填发的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和《预备党员考察表》后,党支部要及时派人同新党员谈话,向其说明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注意事项并针对入党时的优缺点提出要求与希望。对党委未能批准的,党支部要向其说明主要原因,并指出努力方向。

(3)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由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时间应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进行。

4、 接收预备党员必备材料:

(1) 党支部接收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

(2) 申请入党人历次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3)《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4) 本人自传,撰写格式:标题为自传,正文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对党的认识过程,结尾为本人的署名和日期;

(5) 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6) 团总支推荐意见;

(7) 家庭成员及主要直系亲属的政审证明材料;

(8) 党校学习总结和鉴定材料;

(9) 本人学习成绩单。

七、 预备党员转正

1、转正期间需要做的工作:

(1)坚持继续教育、考察制度,进一步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2)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评,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考评内容主要为:入党介绍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至少每季度要与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谈话,党支部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的考察评议。考评结果要有重点地与本人见面,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考评意见如实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3)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小组或党支部做一次思想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书面思想小结,并在支部或党小组会上汇报。

2、转正程序

(1)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前半个月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和全年思想小结

书面转正申请和全年思想小结主要内容:何时被批准入党,何时预备期满,要求转正的意愿;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党性意识如何,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群众关系方面的进步与成绩,入党时存在缺点的改正情况,目前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今后努力方向及其他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支委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本人在一年预备期中的现实表现、党小组和介绍人以及群众意见等,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进行转正党员的资格决议。

(5)经总支委员会审批后的预备党员材料,由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而后由组织部报党委党委会审批。

大学生入党申请书

尊敬的党支部:

您好!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是由工人阶级中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行动指南,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的斗争,实现了民族的独立和新中国的成立。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人民走上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篇章。

我渴望加入中国共产党,最初的动因来自于父亲的影响。父亲是一名有着2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他常教导我,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许许多多共产党员抛头颅,撒热血换来的。这使我对党产生了感激之情,并要求自己从小听党的话,跟党走!从学生时代开始,一串闪光的名字――江姐、刘胡兰、焦裕禄、孔繁森给了我很大的启迪和教育。我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共产党员;我发现最危急关头总能听到一句话共产党员,跟我上。他们的英雄事迹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从心底里敬佩这些优秀共产党员。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接受党的教育的机会更多了,对党的认识也逐步提高了。从学习党章和党的历史中,我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任务、宗旨以及指导思想等。我还亲眼目睹了伟大祖国字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香港与澳门分别回归祖国;北京申奥和上海申博成功;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切进一步使我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确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代表,我的思想得到了升华,从感情上对共产党员的崇敬上升到对共产党的信仰。这更坚定了我要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决心,并把能加入党作为最大的光荣。

在进入上海海运学院高等技术学院学习后,我便郑重的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认真参加党课学习,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揭批xx等大是大非面前,我始终同党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中央依法取缔xx的决定;在美国9.11事件发生后,我也与党中央的对外口径保持一致,坚决反恐。同时我也时刻牢记自己还是一名学生,学习是十分重要的。

进校学习近三年,我勤奋刻苦,努力学习,能独立完成各学科的学习任务,学习成绩稳步上升,在本专业117名同学中排名第12名;并利用寒暑假在社会上报名英语和计算机培训班,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我还积极参与学生自主管理,进校不久,我便担任了学生会纪检部副部长一职,主要负责学生的早锻炼考勤和晚点名考勤,并将点名情况制成报表交给辅导老师。我工作认真负责、不循私情,多次受到老师的称赞,在同学中也树立了一定的威信。

今年三月,在我院举行的第三届团、学代表大会上,我针对校风、学风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校园文明行为十大承诺》倡议书,为学校整改校风、学风带了个好头,同时也得到与会代表的强烈响应,纷纷签名表示支持。之后,在学生会换届改选中,以绝对优势当选为本届学生会主席。

学院党支部申报材料篇(6)

一、党务工作方面。我作为第八党支部的党小组长,除了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外,还协助支部委员整理、收集支部各项材料、组织策划支部各项活动以及准备年底的各项报评材料。

(一)3月5日,协助支部书记前往陕西省文物局接受省直机关工委对文物系统五星级党支部工作检查,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获得高度好评。

(二)2017、2018年连续两年,我协助第八党支部支委组织策划举办的党日活动,荣获陕西省文物局直属系统评选的“十佳主题党日活动”,今年的凭报正在准备中,希望能再次荣获此荣誉。

(三)6月14日-15日,协助支部委员组织策划并参加“追随领袖足迹  感悟初心历史——走进梁家河”党日活动。此次活动由重温入党誓词、现场参观、经典诵读、座谈交流、支部书记讲党课以及“优秀历史文化进校园”六个部分组成。

(四)6月26日,参加秦陵博物院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暨表彰大会,第八党支部被评选为先进党支部,我被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五)8月30日,为了迎接省文物局对五星党支部抽查,准备一系列资料,获得一致认可。

(六) 10月10日,福建省直机关工委检查党务工作,准备检查资料。

(七)准备年底的各项报评文件 ,其中包括2017年优秀党日活动评选材料 、五星级党支部申报材料以及其他院党委检查的资料。

二、参加的活动和发表的文章。工作中除了能认真对待每一批观众,做好接待室服务工作,课余时间阅读相关书籍来扩充自己的知识储备,并能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一)5月15日,为了配合博物馆教育联盟项目前往曲江二小进行授课。

(二)5月30日,为了准备 “2015——2017年度中国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优秀教学设计推介展示活动”报评资料,参加陕西省社教专委会2018年会暨“新方法·新公众”教育传播培训研讨会。

学院党支部申报材料篇(7)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一

为进一步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工作,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团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通字[1992]18号),其中明确指出: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研究生院团总支特制定推优工作的有关实施细则:

一、各基层团支部要深刻领会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推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推优工作,促进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保证质量。

三、推优工作在各院系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征求团员对开展推优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党组织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要认真考察,加强培养,及时讨论研究。

四、重点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并坚持改革开放。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二)、专业思想牢固,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肯干,成绩显著。

(三)、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有奉献精神。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的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六)、定期向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

五、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

六、各级团组织每学期应对推优工作进行一次小结,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推优工作的连续性与制度化。

七、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一)、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按照评优标准(见第八条)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团总支备案,同时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八、评优标准

总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占20分。

具体包括:[1]、是否发表论文或取得科技发明。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发表文章或取得国家承认的科技发明加10分,其他级别加5分;

[2]、班里成绩排名。第一名从10分起算,其他依次递减0.2分,减完为止;

[3]、其它学术贡献,参照以上规格执行。

(2)各种奖励和表彰,占10分。

具体包括:[1]、是否获得奖学金。获得校级及以上加5分,研究生院级别加4分;

[2]、是否获得文艺及体育比赛名次。校级及以上加5分,研究生院级别为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

[3]、其他奖励和表彰,参照以上规格执行。

[4]、以上奖励和表彰实行累计加总,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

(3)群众基础和综合评议,占40分。

其中全体团员民主测评占35分,基层团支部全体委员推荐意见占5分,具体评分内容详见附件。

(4)参加集体活动,占30分。

具体包括:[1]、集体活动组织人员,每次加2分;

[2]、集体活动参与人员,实行按档次计分。参与校级及以上每次加1.5分,研究生院级别每次加1分,班级活动每次加0.5分。

[3]、20xx年下学期的活动也可以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但鉴于处于细则公布之前,为保证公平,以最高分10分为限。

[4]、对于集体活动的界定:凡是北京大学所属各院系及各级党、团组织(含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都符合标准。

九、团支部在向团总支报送推荐名单时,应签署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客观、详尽反映该同学情况,避免流于形式。

十、各级团组织要及时、认真地总结推优工作经验,改革推优工作方法,健全推荐工作制度,推动推优工作健康发展,形成党建带团建,团建促推优的新格局。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团省委深化推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推优工作,根据淮工委组字[1994]第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推优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优秀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和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 各学院在建立学院团委的基础上,在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并能正常开展工作以后,方可进行推优工作。

第二章 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推优的对象:

1、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或二十八周岁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非党员团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推优对象必须是经过校团委举办的青年共产主义学校培训合格的团员;

第六条 推优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

第七条 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

1、文化课成绩在本学年有不合格的团员不推荐;

2、没有受过任何表彰的团员不推荐;

3、班级综合测评名次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

4、没有参加双学小组和志愿服务的团员不推荐;

5、支部民主测评票数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参加民主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4/5);

6、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荐。

第三章 要求及程序

第八条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对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杜绝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现象。

第九条 团员一般在各自所在团支部推荐;对校级学生干部,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可由校团委直接向其所在党组织推荐。

第十条 每名团员在校期间最多推荐两次,推荐有效期为两年。

第十一条 关于推优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一学年两次,上半年在五月,下半年在十二月。

第十二条 推优工作程序和步骤:

1、各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进行;

2、推优工作开展一周前,各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学习本《细则》以及党员标准,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介绍其情况,并要求每个团员依据推优条件进行评议;

3、各团支部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4、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测评结果,确定推荐对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15%,向全体团员公布确定的推荐名单后,书面报学院团委审批;

5、学院团委召开委员会议,对各支部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审查后,到院团委领取《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下发各团支部组织专人统一填写,表格一式两份,经学院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核;

6、校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发文至学院团委,并抄送校党委组织部,由学院团委向学生党支部推荐;

7、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及结果记入《团支部工作手册》;

8、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其推优材料归入申请入党材料中。

第十三条 各团支部要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推荐理由一栏应填写如下内容:

1、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

2、学习、工作及获奖情况;

3、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4、民意测验得票情况(团支部应到团员数、实到团员数、得票数)。

第四章 审核及考核

第十四条 学院团委要在认真检查各团支部推优工作的基础上,将该次学院推优名单、总结材料和检查记录上报校团委备查。

第十五条 校团委在各学院团委推优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对其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校团委审核推优工作的程序:

1、听取学院团委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推优工作情况汇报;

2、检查各学院团委推优工作小结和调查了解记录中的有关情况;

3、签署审核意见,并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反馈到各学院团委。

第十六条 推优工作的考核

1、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推优工作情况对各学院团委的推优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标准:(1) 学院团委、团支部推荐人数与团员总数相比的百分数来衡量推优的面;(2) 学院团委、团支部推荐人数与发展入党人数相比的百分数来衡量推优的质量。

3、考核结果计入学院团委工作总评分中,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基层团组织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十七条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听取团组织对团员青年培育教育情况汇报,认真分析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制订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注意听取团组织的意见,及时帮助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党委组织部将把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相关基层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团省委深化推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院推优工作,结合我系推优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优秀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和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 各系在建立团总支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和工作正常开展起来以后,再进行推优工作。

第二章 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推优的条件是:

1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 、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 、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

第六条 推优的对象是:

1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或二十八周岁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非党员团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 、 推优对象必须是经过厦门大学党的基础知识学习班培训合格的团员;

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

本学年不合格的团员不推荐;

没有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和志愿者服务的团员不推荐;

支部民主测评票数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 ( 参加民主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 4 / 5) ;

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荐。

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可经商讨后,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优先推荐,

第三章 推优的要求及程序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对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杜绝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现象。团员一般在各自所在团支部推荐,对院级学生干部,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可由学院团委直接向其所在党组织推荐。 每名团员在校期间最多推荐两次,推荐有效期为一年。

关于推优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一学年两次,上半年在五月,下半年在十二月。

推优工作程序和步骤:

1 、各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应在学院党委指导下,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进行;

2 、推优工作开展一周前,各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学习本《细则》以及党员标准,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介绍其情况,并要求每个团员依据推优条件进行评议;

3 、各团支部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4 、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测评结果,确定推荐对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 20 %,向全体团员公布确定的推荐名单后,书面报团总支 审批;

5 、团总支召开委员会议,对各支部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审查后,到学院团委领取《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下发各团支部组织专人统一填写,表格一式两份,经团总支 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学院团委审核;

6 、学院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发文至团总支,并抄送院党委,由团总支向学生党支部推荐;

7 、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及结果记入《团支部工作手册》;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其推优材料归入申请入党材料中。

第十三条 各团支部要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推荐理由一栏应填写如下内容:

1 、 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

2 、 学习、工作及获奖情况;

3 、 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4 、 民意测验得票情况 ( 团支部应到团员数、实到团员数、得票数 ) 。

第四章 推优的审核程序及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 团总支要在认真检查各团支部推优工作的基础上,将该次全系(院)推优名单、总结材料和检查记录上报院团委备查。

第十五条 学院团委在各团总支 推优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对其所报材料进行审核;院团委审核推优工作的程序:

听取系团组织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推优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各系团组织推优工作小结和调查了解记录中的有关情况;

签署审核意见,并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反馈到各系团组织。

第十六条 推优工作的考核制度

学院团委根据各系 推优工作情况对各系的推优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

(1) 团总支、团支部推荐人数与团员总数相比的百分数来衡量推优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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