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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9-08 10:18:24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晋城市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职责划分的通知〉》(晋市政办〔2011〕93号)精神,联系我市实际,现将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市卫生局等14个责任主体的具体监管职责划分如下:

一、市卫生局

(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三)配合上级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负责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和年度考核;

(五)承担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二、市农业委员会

(一)负责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规范使用行为,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初级农产品的污染和超标残留;

(二)定期对生产基地、市场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瓜类、原粮等产品中农药及其有害物质的残留超标情况进行抽检,及时进行农产品质量的风险预测;

(三)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的认证和监督管理,检查认证产品标识使用和复查换证情况;

(四)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三、市畜牧兽医局

(一)负责初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兽药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监督管理;

(四)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防疫监督工作;

(五)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四、市质监局

(一)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许可受理,负责现场核查的监督,对现场核查整改情况进行审核;

(二)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验和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有形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入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

(四)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

(六)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五、市工商局

(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

(二)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和日常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市场质量检测和监管工作;

(四)负责有形市场(如商场、超市、专营店、集贸市场等)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前店后坊现做现卖的熟食、面条加工、糕饼类等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及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以及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的初审;

(三)负责对宾馆、饭店等有固定门店并提供就餐服务场所及设施的所有餐饮服务业的监管;

(四)负责对无固定门店,但提供现场餐饮设施服务的摊点进行监管;

(五)负责对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的内部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进行监管;

(六)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七、市经济和商务局

(一)负责监管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发放和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工作,重点对酒类流通渠道进行监管;

(二)依法对生猪和其它畜禽屠宰行业进行日常监管;

(三)负责食品工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八、市水利局

(一)负责水产养殖生产质量安全与监督管理;

(二)参与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三)组织水生动物病害检疫及防控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

(四)参与渔用饲料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

(五)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九、市林业局

(一)负责经济林产品、森林食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质量安全工作;

(二)负责森林植物检疫,无公害经济林产品和森林食品的监督管理;

(三)依法实施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市粮食局

(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及监测工作;

(二)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一、市盐业公司

(一)负责食盐产品的监督、检查及监测工作;

(二)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二、市宗教局

(一)负责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三、市公安局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食品违法犯罪活动;

(二)防范、打击食品恐怖活动;

(三)负责本地区食品市场治安;

(四)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一)负责对早夜市场流动摊贩的占道经营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在集贸市场、商场、门店等规定场地以外乱摆摊点、无照和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篇(2)

一、以解放思想和实践科学发展为动力,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在*年开展的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围绕科学发展解放思想,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研讨、调研、实践活动,探索提出了一些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真正把活动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决策部署。

(一)探索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新思路。

在借鉴美国、新加坡、香港等15个发达国家和先进城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模式、遵循国际趋势的基础上,我局提出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新思路,形成2万余字的《*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分析及改革建议》调研报告,得到了市人大、市政协、市机构改革调研组和市编办的肯定和支持;*年我市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就此专门提交了改革建议和议案。11月上旬,我局又按照宗衡市长在《参考清样》的指示精神,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分析及借鉴》的书面报告,宗衡市长阅后作出批示:“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报告值得一阅。报告中提出的原则对于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推动我市下一轮行政体制改革颇有价值。”

(二)实行“大市场”综合监管新模式。

*年9月下旬,我局印发了《关于理顺内部职责分工实施市场监管新模式的通知》,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四个行业和相对应的生产、经营、使用三大环节的监管职责进行优化重组,形成“大市场”综合监管和生产环节专门监管的新模式。新模式实施以来,我市药品市场监管体制发生了“四个明显变化”:一是一线执法单位的指挥主体发生变化,由过去多个指挥机构,变成一个指挥机构,实现协调一致、指挥有力。二是管理相对人的监管主体发生变化,由多个监管主体变为一个监管主体,改变了以往“都在管又都管不好”的状况,也为企业一次提交材料办理多个许可打下结构性的基础。三是监管手段发生变化,变过去许可审批、日常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稽查、产品抽样分头进行为集中运用,提高监管效能和综合监管威力。四是监管责任发生变化,改变原来条块交叉、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的状况,实现了“谁管理谁负责一条龙到底”的责任闭环。我局推行“大市场”综合监管模式的创新之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区报》、《*日报》、《中国医药报》、中国机构改革网、中国医药网、*新闻网等各大媒体纷纷转载。*年12月1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局领导班子来我局调研时,对此表示肯定和赞赏。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许可业务网上“一点通”。

正式启动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次培训、一次受理、三证同发”的新业务,使得申报材料大幅减少、办理流程全面简化、审批时限成倍缩短。与此同时开通了行政许可网上申报业务,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业务的网上申报、在线处理和在线查询结果均可通过网上“一点通”实现,此举受到了市纪委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四)制定出台了多部具有首创意义的规章制度。

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市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管理的指导意见》、《*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师管理办法》、《*市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指导规范》等4部政府规范性文件,填补了相关法律法规空白。其中,关于药师管理的两部《办法》,有效解决了假药师证、药师“空挂、走穴”、部分药师水平低下等问题。

(五)探索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机制。

组织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课题研究》,修订出台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及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程序》、《食品药品监管刑事司法相关罪名解析》等多个制度文件。据此,龙岗分局向司法机关成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起,以涉嫌销售假药罪与公安机关联手办案1起;宝安分局还配合区人民法院对逃避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达三年之久的香港籍当事人刘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六)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监管新机制。

一是全面建设街道网格化监管模式。我局现已在全市55个街道建立药品安全网格,逐步实现药品安全精细化监管。稽查大队联合特区30个街道组织开展了60场药品安全大讲堂宣教活动。宝安分局通过邮政网络重点核查擅自更改注册地址以及停业歇业的药品零售企业,进一步延伸了网格化监管的触角。*年11月龙岗区委出台的《龙岗区区直单位和街道领导班子综合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文明城区年度综合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列入了街道综合考评内容,实现了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的新跨越。

二是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全面启动“*市食品药品协同监管电子平台”建设,着力解决现已开发的信息化系统分散及孤立问题。在全局推广应用“电子执法办案系统”,实现办案电子化、文书标准化、流程格式化、统计自动化、自由裁量最小化。宝安、龙岗两区正式启用“智能药械广告监测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市级9个电视频道、6个插播频道、4个广播频道以及宝安龙岗区属6个电视频道的100%监测。此外,通过“药品招标采购政府监控平台”、“药品经营管理平台”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平台”,及时处置了“江西博雅免疫球蛋白”、“黑龙江完达山刺五加注射液”、“上海达美一次性输液针”等突发事件,初步建立了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指挥有力、职责明确的应急处置机制。

三是推行试买暗访机制。参考香港卫生署试买取证机制,组织社会热心人士和内部执法人员在不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到零售药店试购,这一“神秘顾客”的试买暗访机制使得零售药店时刻自我约束,有效遏制了销售假药和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四是借助舆论监督放大监管效能。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及时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年在我市各大媒体公布了3期共217种问题产品,利用舆论监督有效解决了“非药品冒充药品”这一难点问题;同时连续对外公示非法添加问题产品信息50条、无药品网络销售资格的非法网站50家,取得了事半功倍的监管效果。

五是首次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考评工作。率先在全国分批对全市77家药品生产企业和10家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检验能力动态综合考评,着力提升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检验能力,从源头上进一步强化药品质量的控制和检验。

二、以办理人大食品安全议案为主线,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努力将食品安全人大议案办成我市历史上最满意的议案。

制定了《*年*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明确了各区、各部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编制了人大议案办结验收一系列工作方案和通知文件,先后组织开展4次人大食品安全视察活动、9次市食安委和食安办工作会议、15次市领导参与的食品安全专项问题调研活动,着力研究落实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和“四大体系”系列重点工作,有力推动了议案办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大工程”建设得到全力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方面:目前我市已在省内外建立了576个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生产基地294个,水产品生产基地111个。副食品加工基地建设工程方面:福荫豆制品厂已完成了改扩建,旭洋豆制品厂已于*年8月20日正式投产,益民豆制品厂也计划于*年底正式投产;目前我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制品在市场上占有率已达到79.5%,比豆制品工程建设前提高了50.5个百分点。生猪定点屠宰与肉品流通体制改革工程方面;一号定点屠宰场预计可于年底竣工并投入试运营,二号定点屠宰场预计于2009年7月底竣工并投入试运营,三号屠宰场可于2009年底前竣工;目前我市品牌肉品的市场占有率已达22.9%,到年底可达30%的目标。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方面:截止目前,全市共整顿、新建各类工业区食堂7179间,整治工业区周边饮食店11779间,工业区工人安全就餐人数近328万,占全市工业区总人数的90.3%;我市现已建立了“以自办食堂、合办食堂、管理部门办食堂、物业办食堂、社会办食堂、定点配送为主和周边规范小餐饮单位为补充”(简称“六主一补”)的七种模式劳务工安全就餐供应和保障体系。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方面:我市最大的“菜篮子”工程——*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已于*年3月开工建设,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深港两地农产品安全供应;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改造升级市场258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率达59%;连锁经营企业销售食品的市场占有率已达到30%以上,*年全年可望达到35%。

食品安全“四大体系”建设也得到稳步推进。《*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列入市人大的立法调研项目;*年出台了《*市豆制品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2部政府行政规章;制定了《*市集体用餐规模配送企业名单公布办法》,启动了“午餐工程”评审工作;组织开展了《完善*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研究》、《*市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的构建》等17项重大课题研究;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网”等内外网信息平台建设,累计利用食品安全信息网更新和全市食品安全信息2427条;以宣传贯彻《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为重点,开展了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基地产品和名优食品宣介等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3万份、《条例》2万余册、张贴海报1.83万份、悬挂宣传标语1200余条,形成了政府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气氛。

*年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副主任邱玫率市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就食品安全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庄礼祥常务副主任视察后指出:“工作可嘉”、“成绩可喜。”邱玫副主任认为:“这是我市历届人大议案办理工作中的范例之一,堪称经典之作。”目前,《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已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

(二)确保供奥食品万无一失。

协调市政府成立了*市供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了*市供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组织召开了全市供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安排市领导3次调研供奥食品定点企业,主动协调供奥食品生产、运输、储存中遇到的问题。*年,我市奥运定点企业累计供应奥运食品70多吨,未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

(三)周密筹划未来三年食品安全工作。

组织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对我市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认真研究我市在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和未来三年需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参照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的先进经验,起草了《*市食品安全三年规划(2009年至2011年)纲要》和《大运会食品安全行动纲要》,并上报市政府。

(四)全面提升突发应急和重大事故查处能力。

与*大学联合完成了*市食品安全危机应对课题研究,牵头开展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应急演练,编写了《*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操作手册》,先后组织开展了龙岗区平湖港华鸿记五金塑胶厂四季豆中毒、龙岗区“2.23”亚硝酸盐中毒、福田区华润万家亚硝酸盐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尤其是在处置应对“三聚氰胺问题乳制品”事件中,我局快速反应,第一时间部署全市清查工作,在12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了5次专项工作会议、迎接省检查组检查、协调安排市领导3次调研活动、召开2次媒体沟通会,累计编印《全市清查三聚氰胺乳制品专项行动快报》53期,清查工作获得了市领导、省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年9月22日,宗衡市长在《全市清查三聚氰胺乳制品专项行动快报》第6期上批示:我市清查三聚氰胺乳制品专项行动抓得及时和得力。9月23日,由省卫生厅耿庆山副厅长率领的省检查组对我市乳制品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行动迅速、积极应对、措施得力,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以兴奋剂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为重心,深化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牵头开展全市兴奋剂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全力保障奥运期间药品市场秩序稳定。

*的兴奋剂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这一特殊的战役在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下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行动范围大。组织领导上,将成员单位扩大到13个部门;时间跨度上,延续到2010年亚运会和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治理内容上,增加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涉奥动物及运动员管理等诸多方面。二是治理覆盖率高。全市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100%签订承诺书,所有兴奋剂药品外包装100%粘贴“运动员慎用”标贴;共印发2万余份《反兴奋剂宣传小册子》、7000多份宣传海报、1500万张“运动员慎用”标贴。三是整治力度大。对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从重从快查处兴奋剂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国家局、省局收回了2家涉嫌违法生产经营兴奋剂药厂的GMP证书,对7家药品零售企业予以立案查处。通过近一年的努力,我市兴奋剂市场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纪检组长曲淑辉率队的国家八部委督导组在检查后认为:“*的兴奋剂治理工作责任明确,态度坚决,要求严格,工作扎实,做到了有部署、有措施、有成效。”

(二)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复检药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确保我市药品质量安全零事故。

*年5月开始,对高风险药械保化生产经营行为、药品网上非法交易、易成瘾处方药违规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非法添加、品清理以及中药材市场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下大力气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为深刻吸取龙岗“9·20”特大火灾事故的惨重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从*年9月底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药、械、保、化市场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除做好安全生产的检查督导工作外,重点对假劣药品制售、易成瘾处方药滥用、非法添加、边缘产品仿冒、药店非法行医以及生产源头防控等“5+1”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在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

在三大专项整治中,全系统总共出动执法人员2040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959个,当场处罚107宗,立案查处案件289宗,移送38宗,捣毁大型地下批发窝点10个,收缴药械1556余件,没收违法物品货值297余万元,罚没款到账218.25万元,收回药品GMP证书3张,缴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96张,开展药械保化监督抽验3451批次。结合“三大专项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监管,有效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研发环节:完成了17个药品注射剂品种的处方工艺核查、51个注册品种的现场核查及抽样;对2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38个产品进行了注册核查、4家企业的4个产品进行了临床核查,全年审查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63件,通过审查41个,我市药械注册申报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生产环节:向20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巡查220人次,对44家药品重点生产企业实施质量授权人制度,对66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GMP飞行检查;现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企业245家次、保健品化妆品生产企业170家,高风险企业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其中D类企业检查两次以上,确保我市生产源头不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

流通环节:严把市场准入关,全年新增药品零售企业986家,新办药品从业人员上岗证7900份;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1006家,跟踪检查药品批发企业74家、药品零售企业2284家,GSP跟踪检查覆盖率达30%,先后开展了体外诊断试剂、植入性医疗器械、非法添加、中药材和安全套、医疗美容边缘产品市场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药械保化经营行为得到全面规范。

使用环节: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检查,特区内检查医疗机构的覆盖率达100%,特区外覆盖率达30%。通过借助信息化手段和建立信用披露打击制度,我市违规药械广告总数大幅下降,*年已降至402条次,仅为*年的14.4%;*年严重违规药械广告降至18条次,较*年下降99%;*年未经审批擅自刊发的药械广告为零。

四、以能力提升为核心,进一步增强技术监督作用

(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力量得到不断加强,服务于行政监督的作用凸显。

一是药检所迁址新建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港深药物研发检定中心”已启动首个深港创新圈合作课题研究。二是首次参加亚太地区实验室能力验证并获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现场评审,以6大类525项的检测能力位居全省药检系统可检范围可检项目之首。全年完成各类检品5046批次,首次突破5000大关,创建所以来历史新高。三是圆满完成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编制工作中46个品种起草任务,标志着我市药检所综合检测能力和科研水平跻身全国一流药检所行列。四是进一步优化完善了民生净福利检验工作,*年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超过预期97%的目标。我市首台药品快检车也已正式上路执法。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筑牢了药品安全防线。

一是报告的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稳居全省第一。全年共收到132家单位上报的ADR病例报告5057份,比去年同期增加19.18%;其中新的及严重的病例报告1338份,占总报告数的26.46%,同比增长55.76%。二是监测网络向纵深发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点已覆盖至27家批发连锁公司的3300家下属门店以及70家单体药店;全市106家医院级医疗机构也已全部完成了备案和网上注册,并覆盖了368个社康中心。三是继续保持药物滥用监测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市8家戒毒机构在线报送药物滥用监测报告4160份。四是推动建立了监测、抽样、检测、应急“四位一体”的ADR监测模式。先后组织编写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季度简报》、《药品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情况通报》和《*-*年度*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书》等专题资料;全年共为各执法单位提供10个品种信息开展针对性抽样;充分发挥不良反应专家委员会的支撑作用,科学评价分析所监测到的可疑药品,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数据分析储备。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篇(3)

通过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改进不足,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为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称涉药企事业单位)

(二)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

三、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综合评估。由各相关监管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发)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自查自评可以根据实际合理缺项,但需加以说明。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依据全市药品监督检查、监督抽验、质量公告等情况,自行确定质量状况评估表及计算方法,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调查问卷(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组织网上问卷调查或发放问卷,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撰写汇总分析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涉药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方案由其自行制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并督促全市涉药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我评估、撰写自查自评报告;抽查涉药企事业单位自评情况的基础上,全面综合汇总自查自评情况,进行自我评分,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评估方式与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自查自评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以自查自评为主,检查评估为辅。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3.现场检查。重点抽查10家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0家个体诊所、门诊部,30家药品零售药店及所有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4.问卷调查。对过往群众、经营单位营业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及加减分办法,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照鄂食药监文[]83号文件精神制定。

五、检查评估工作安排

(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各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撰写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三)迎接省联合检查评估组对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束后,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含评分表)和工作总结,经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全面准备。各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鄂食药监文[]83号文件及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备,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各相关监管部门自查自评报告均要按照先总述、后分述、再列出相应备查资料的要求来编写,力求做到观点明确、层次分明、文字简洁,确保自查自评报告的质量。各类备查资料统一按分类分项要求汇编成册。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篇(4)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全镇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事故性质特别严重,超过职能部门应急处理能力的;

3.事故处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二、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监督实施。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冯玉荣(镇 长)

副组长:刘 俊(镇组织委员)

成 员:徐晶(镇农业助理)、熊武川(镇政府办主任)、刘佑涛(镇财政所所长)、冯庆兵(镇食安办主任)、平锦宏(镇安监办副主任)、杨波(镇卫生院院长)、朱红如(**派出所所长)、尹必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支部副书记)、朱万松(镇兽医站站长)、各村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二)应急小组下设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刘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冯庆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工作。

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

1.贯彻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各管理区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根据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镇党委、镇政府、镇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动态情况。

三、各有关部门职责

1.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食品安全的协调工作,依法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市食安办上报。

2.卫生院:具体负责全镇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防控工作。主要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强化餐饮业和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对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3.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和兽医站: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负责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严格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帮助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认证并配合相关部门作好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剧毒农药、兽药和渔药的违法行为。

4.工商: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工商登记注册;组织对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费环节的日常监管,对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批发店、超市严格建立进销台帐,进货实行查验商品办法。包括对经营资格、食品质量、包装标识、商标广告等的监督检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5.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学校校长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建设与管理、保障学生健康与卫生安全的责任。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限期内达不到卫生要求和无证经营的,要追究其责任。

四、信息报告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上报市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时,应在1小时之内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市食安办。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同时,应向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报告。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应急准备

(一)镇卫生院要成立防治食物中毒诊疗专业队伍,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病例诊断、病人救治会诊调查等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组织、配合医疗专业队伍的应急处理。

(三)各职能部门、居委会、村委会要组织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六、责任划分

1.餐饮业食物中毒,由镇卫生院牵头,联系市卫生局、疾病控制中心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2.学校食堂食物中毒,由相关学校牵头,卫生院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3.流通环节引起的食物中毒,由工商部门牵头,镇卫生院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4.初级农产品和农药、水产品引起食物中毒,由镇卫生院牵头,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6.食品加工环节引起的食物中毒,由镇食安全办牵头,镇卫生院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7、其它食物中毒,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应负责。

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执法效率。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篇(5)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第86号),《××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 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 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 事故处理涉及县人民政府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4. 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 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县局应当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股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与指导意见。

(3)组织和协调全县工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负责报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员单位职责

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信息办)、市场股、企个股、法制股、监察室为县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协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间囤积紧促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2)办公室

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市场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企业个私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和查处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法制股

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指导(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民的责任。

三、县局应响应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县局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说可能涉及县局通报情况。

(二)事故发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应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局报告,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 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县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说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四、报告、监测与预警

(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电话、传真、行为、网络等多种方式同时报告当地政府、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保准确、及时,万无一失。并视情况向事故可能波及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二)报告单位和时限

1、对本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工商所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工商局。

2、事故发生县工商局应于2小时内向市局和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事故原因、发展、变化、处置进程、处置进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置建议等。

(3)处理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

4、信息监测

总局、省级及市、县(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某种食品是否还在流通环节进行销售。

(1)市场巡查、市场清查、专项执法检查、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等,以及对有问题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销毁等;

(2)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3)有关新闻媒体。

(4)相关部门通报。

5、消息预警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做出分析预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预警信息。

五、后期处置

1、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责任,对本地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员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程序混乱或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作奖励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依据有关政策,及时给予表彰或者其他奖励。

3、善后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分析应急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形成善后总结,逐级上报。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篇(6)

2016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为了深入了解本市居民家庭在酒类市场及餐饮类市场的消费情况,特进行此次调查。调查由本市某大学承担,调查时间是20**年7月至8月,调查方式为问卷式访问调查,本次调查选取的样本总数是2000户。各项调查工作结束后,该大学将调查内容予以总结,其调查报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专门调查部分

(一)酒类产品的消费情况

1、白酒比红酒消费量大。分析其原因,一是白酒除了顾客自己消费以外,用于送礼的较多,而红酒主要用于自己消费;二是商家做广告也多数是白酒广告,红酒的广告很少。这直接导致白酒的市场大于红酒的市场。

2、白酒消费多元化。

(2)购买因素比较鲜明,调查资料显示,消费者关注的因素依次为价格、品牌、质量、包装、广告、酒精度,这样就可以得出结论,生产厂商的合理定价是十分重要的,创名牌、求质量、巧包装、做好广告也很重要。

(3)顾客忠诚度调查表明,经常换品牌的消费者占样本总数的32.95%,偶尔换的占43.75%,对新品牌的酒持喜欢态度的占样本总数的32.39%,持无所谓态度的占52.27%,明确表示不喜欢的占3.4%。可以看出,一旦某个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是很难改变的,因此,厂商应在树立企业形象、争创名牌上狠下功夫,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

(4)动因分析。主要在于消费者自己的选择,其次是广告宣传,然后是亲友介绍,最后才是营业员推荐。不难发现,怎样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对于企业来说是关键,怎样做好广告宣传,消费者的口碑如何建立,将直接影响酒类市场的规模。而对于商家来说,营业员的素质也应重视,因为其对酒类产品的销售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

(二)饮食类产品的消费情况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一些饮食消费场所和消费者比较喜欢的饮食进行,调查表明,消费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

消费者认为最好的酒店不是最佳选择,而最常去的酒店往往又不是最好的酒店,消费者最常去的酒店大部分是中档的,这与本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是相适应的,现将几个主要酒店比较如下:

2、消费者大多选择在自己工作或住所的周围,有一定的区域性。虽然在酒店的选择上有很大的随机性,但也并非绝对如此,例如,长城酒楼、淮扬酒楼,也有一定的远距离消费者惠顾。

3、消费者追求时尚消费,如对手抓龙虾、糖醋排骨、糖醋里脊、宫爆鸡丁的消费比较多,特别是手抓龙虾,在调查样本总数中约占26.14%,以绝对优势占领餐饮类市场。

4、近年来,海鲜与火锅成为市民饮食市场的两个亮点,市场潜力很大,目前的消费量也很大。调查显示,表示喜欢海鲜的占样本总数的60.8%,喜欢火锅的约占 51.14%,在对季节的调查中,喜欢在夏季吃火锅的约有81.83%,在冬天的约为36.93%,火锅不但在冬季有很大的市场,在夏季也有较大的市场潜力。目前,本市的火锅店和海鲜馆遍布街头,形成居民消费的一大景观和特色。

三、结论

1、本市的居民消费水平还不算太高,属于中等消费水平,平均收入在1000元左右,相当一部分居民还没有达到小康水平。

2、居民在酒类产品消费上主要是用于自己消费,并且以白酒居多,红酒的消费比较少,用于个人消费的酒品,无论是白酒还是红酒,其品牌以家乡酒为主。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篇(7)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原则,对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县市区粮食局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制定粮食质量应急处置方案。坚持群防群控,坚持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科学技术,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1、指挥部领导成员:

总指挥:市粮食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粮食局党组成员。

2、成员单位:由市粮食局行管处、购销处、监督处、市粮食购销公司、军粮供应站、市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处、市粮油质检站、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突发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

2、制定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4、负责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升、降应急响应级别和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局行业处。主任陈益平、成员由行业处人员组成。

四、警告与预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告知、警告和严重警告

1、告知:发现企业存在有不安全行为或诱发不安全的倾向,及时告知所属企业,做好预防和防范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2、警告:发现企业对粮食监管工作存在不安全行为倾向的,对系统内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有警示作用或影响较大的,及时给予警告,避免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严重警告:出现有可能造成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或危害的行为,对有关企业给予严重警告,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预警

1、发生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

2、某一企业单位的粮食质量安全投诉集中且问题较严重的;

3、被省、市级主要媒体曝光,问题较严重的;

对发生以上情况的,按照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分析预测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进行预警,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的发展。

五、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加强监测

市局在粮食系统内建立统一的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及时研究分析粮食质量安全形势,对粮食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各县(市)区要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市局举报电话

(二)加强预警

1、加强日常监督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粮油食品、粮食生产、加工、包装、储存、经营、等环节的粮食质量、粮食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局举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市局接到举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视情节给予告知、警告或严重警告,情况严重时,启动预警预案并及时采取措施。

3、应急准备和预防对可能导致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接到可能导致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各单位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各单位预案做好应急准备、预防、处置及上报工作。

六、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

1、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以及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视事故发生的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果情况特别严重,应在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相关应急预案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应急预案指挥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指挥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响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指挥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现场工作人员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发生情况果断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对重症患者,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封存造成事故发生的粮油或粮油食品,保护好现场。

3、市粮食局组织事发单位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指挥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根据相应情况,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救援终结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人员撤离现场。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有关单位要在市局或当地政府的指导下,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2、总结报告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市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七、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的监测、预测及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单位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熟悉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事故发生后,视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救援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有利。凡因救援工作不利,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八、通信保障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保证手机联络通畅,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联络,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应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九、新闻

粮食质量事故发生后,市局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向社会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信息。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系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粮食局粮食质量管理部门反应、举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有权反应、举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