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档案检查汇报材料

档案检查汇报材料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21 03:34:05

档案检查汇报材料

档案检查汇报材料篇(1)

一、主要成效

(一)档案工作领导体制依法建立。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了主管部门,明确了责任主体,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员,构建了档案工作网络体系。

(二)档案管理机制业已形成。各单位均设立了综合档案室,并建立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建设标准;能够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并按照规范标准,对当年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编目,基本符合要求。市环保局科技档案管理尤为规范;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坚持开展档案工作系统内检查评比,做到了经常化和规范化;市教育局和市检察院系统通过年检的形式,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教育局还坚持每年一个专题,收效明显。

(三)档案保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投入逐年增加,档案工作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满足了档案工作开展的需要。市劳动局在搬迁到新办公场所后,投入30余万元,对档案库房进行了改造;市交警支队新建办公楼时,专门建设了符合规范的档案用房。市区两级检察院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把档案用房的配套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计划,狠抓组织落实,并且基本完成了各门类档案目录的计算机录入,实现了微机检索。市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电子档案管理初现成效。还有不少单位安装了档案密集架,解决了多年来档案库房狭小,档案存放拥挤的难题。

(四)档案利用服务收效明显。不少单位的档案部门在做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有的单位领导对自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档案室自查自纠的工作主动性不强,不少单位没有按时上报自查材料。截止11月底,市直机关中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材料的只有44家单位,占总数的69%。

二是个别单位文书档案归档不够齐全、完整,专门档案及时归档的意识还不强;少数单位存在专门档案如音像档案、科技档案等归档不及时,甚至几年没有照片归档的现象。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兼职较多,档案的日常管理难以顾及,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队伍不够稳定,对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影响。

三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普及面比较小。市直63个单位的档案室仅有17家购置了档案管理软件,占总数的27%,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四是个别行业主管机关没有很好履行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所负有的监督和指导职能,以致档案工作出现一定程度的滑坡。

三、几点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希望各部门、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整改。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 要加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档案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目前,档案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档案工作的新热点。根据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今后各有关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必须同时报送符合《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规定的电子目录。这是对档案室工作新的规范要求,也是建设数字档案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迫切需要。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数字化建设,适当安排一些经费购置档案管理软件,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检查汇报材料篇(2)

关键词: 天保工程 ; 档案 管理; 初探

中图分类号: E271 文献标识码: A

State-owned forest farm natural forest protection project file management

Jia Yuling HuiFengShan, Tian Li, li xin, Hao Zhicheng, Zhu Jiangang

(YanAnShi bridge mountain forestry bureau, huangling shaanxi 727300)

Abstract: Natural forest resource conservation project archive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te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s the important basis of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quality of projects and achievements. After many years of practice and formed a complete set of tianbao engineering archives collection, classification, sorting, and daily management system.

Keywords: Tianbao engineering; File management; A preliminary study

延安市桥山林业局,下辖七个国有林场,始建于1962年, 经营总面积251万亩,林业用地面积240万亩,其中有林地229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863.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5.5%。被誉为陕北黄土高原的一颗”绿色明珠”、“陕西的一叶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以来,有林地增加13.578万亩,新增未成林造林地4.12万亩,活立木蓄积增加160万余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86%提高到现在的95%,净增9个百分点。森林资源总量增加,林地生产力提高。乔木林平均每公顷蓄积由47.6立方米/公顷,提高到56.3立方米/公顷,每公顷提高了8.7立方米。新增13万余亩森林,增加森林蓄积量为29.8万立方米,天然林保护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核工程质量和成果的重要依据。桥山林业局始终把天保工程档案管理作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步建设,天保工程档案管理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管理体系。

1.国有林场天保工程档案归档的主要内容[1]

1.1工程管理

上级批复和下达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上级下达的木材生产、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后备资源培育、森林抚育、人员分流安置等方面的年度计划;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和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本级上报的各种文件和材料,本级有关部门制定和的各类文件、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及职能、人员编制、领导任命等行政管理类材料;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下级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项目责任书。工作总结,领导讲话、会议记录、纪要,会议材料、培训材料;工程自查、复查和核查报告,绩效考评报告,各种统计报表、验收报告材料;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材料,违法违纪事件的处理材料;案件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工作简讯、简报等。

1.2木材停伐减产

森林分类经营区划;采伐限额与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伐区作业设计,采伐证、伐区检查验收资料,木材生产登记台账,年度统计报表等;人工林采伐试点的有关资料等。

1.3公益林建设

公益林建设实施方案,人工造林、电播造林、封山育林及其其他公益林建设项目的作业设计、协议书、合同书、责任书,招投标过程形成的资料,种苗供应的有关材料,施工文件,检查验收材料,施工监理资料,林权证发放情况,后期管护情况和经营利用情况,灾害损失和核销情况等。

1.4森林资源管护

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管护体系的组织结构,管护人员资料,管护责任书、合同书、协议书、管护项目招投标过程形成的资料;管护区基本情况(责任区、分布图、小班卡片等),管护日志与巡山记录,管护工作检查记录,管护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管护站点、管护设备、管护标牌的建设、使用及维护情况;相关的资金使用情况;违章用火、人畜破坏森林资源等记录和处罚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事件的发生、报告、处理和损失情况,森林病虫害、火情火警、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发生、报告、处理和损失情况;林下资源开发与利用情况:保护森林资源宣传活动的记录;森林资源的调查、监测资料等。

1.5森林抚育、后备资源培育

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批复的作业设计、采伐证、施工合同、协议、责任书、招投标材料,检查验收资料,安置职工就业情况,年度统计报表等。

1.6富余人员分流安置

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方案,在册与在岗职工明细、汇总表,分流到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建设、森林培育、森林抚育、森林旅游、林下资源开发及其他分流渠道的相关材料;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情况,再就业情况,其他下岗职工明细、汇总表,享受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或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情况;单位职工内部退养、停薪留职、自谋职业等人员的明细、汇总表及相关的合同书、协议书;混岗职工明细、汇总表、分流安置情况。

1.7社会保障政和政社性人员

在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明细、汇总表,公捡法、文教卫生、社会公益事业等政社性人员明细、汇总表;分离学校、医院等企业办社会机构的执行情况。

1.8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补偿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付情况,管护合同、责任书、管护记录及检查验收报告等。

1.9资金到位和使用

各级下达的中央资金计划、地方配套资金计划、资金拨付文件、拨付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年度决算及相关材料;公益林建设、后备资源培育、森林抚育等工程项目的结算清单,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明细、汇总表及凭证,工资及其他经费的支出凭证,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补偿兑现支出凭证等。

1.10其他政策执行情况

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情况,森工企业主辅分离的情况;国有林场、国有森工企业改革的情况;后续产业发展的有关情况;示范点建设和工程效益监测的的有关资料等。

2. 天保工程档案的分类[2]

按档案材料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保管。其中、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5至50年,短期为3至15年。

2.1 永久

2.1.1 收发文卷

2.1.1.1 本单位本年度的重要会议记录、纪要、便函存根、年度工作总结;机构设置及职能、职工花名册、领导任命、人员编制、调动、离退休及死亡人员等有关文件材料;局、县级以上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材料;违法违纪事件的处理材料,案件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

2.1.1.2 上级批复和下达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重要的政策性文件;森林资源调查等基础资料;林权和经营权管理情况及变更情况。

2.1.2占用林地卷

2.1.2.1 占地单位申请、林场上报文件、职工会议记录;

2.1.2.2 省、市、局关于占用林地的批复文件;

2.1.2.3 国有林林木采伐许可证;

2.1.2.4 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2.1.2.5 林业局与林场签订占用林地监管目标责任合同书;

2.1.2.6 林场与护林员签订森林资源安全监管合同;

2.1.2.7 行政被许可监督检查登记表;

2.1.2.8 林场与占地单位签订的防火合同。

2.1.3 影像卷

本单位在本年度重要活动中形成的音像及电子介质资料。

2.1.4 基础建设卷

2.1.4.1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卷 省、市、局关于林场危旧房改造的批复文件、资金批复文件、资金拨付材料;招、投标单位资料、招标结果通知书;林场危旧房改造设计图纸;材料验收单、施工记录、整改通知书、施工监理资料;工程验收申请、检查验收单、预算、决算材料。

2.1.4.2 管护站、管护设备、管护标牌的建设、使用及维护情况、相关的资金使用情况卷 项目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相关合同、设计文件、图纸、施工日志、检查验收单、预算、决算材料。

2.1.4.3 贫困林场项目建设卷 项目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相关合同、设计文件、图纸、施工日志、检查验收单、预算、决算材料。

2.1.5 林政案件卷

2.1.5.1 一般程序类 包括案卷来源、立案登记表、询问笔录、勘验笔录、鉴定书、指派通知书、(受指派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处罚事前告知笔录、处罚意见书、处罚决定书、处罚诉权通知书、送达回证、处罚票据、备考表。

2.1.5.2 简易程序类 包括询问笔录、当场处罚决定书、处罚票据等。违章用火、火情、火灾的发生、报告、处理和损失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事件的发生、报告、处理和损失情况;自然灾害类:自然灾害、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报告、处理和损失情况;

2.2 长期

2.2.1 收发文卷

2.2.1.1 本单位本年度的:

发文、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规章制度、本级上报的各种文件和材料、各种统计报表、宣传报道、相关的资金使用情况。

2.2.1.2上级批准和下达的:

有关部门制定和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下达的木材生产、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后备资源培育、森林抚育、人员分流安置等方面的年度计划。

2.2.2 局场合同卷

局与场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局与场签订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合同书;局与场签订的防汛目标责任书;场长与副场长、检查站站长、管护区主任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场长与副场长、检查站站长、管护区主任签订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合同书。

2.2.3 森林资源管护人员档案卷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书;管理中心聘书;个人的基本情况;护林员推荐表;森林管护责任书;森林管护责任卡;场长与管护人员签订的森林管护合同书(附有图纸)。

2.2.4 重点公益林卷

局与场签订的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场长与护林员签订的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

2.3 短期

2.3.1 收发文卷

2.3.1.1 本单位本年度的: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培训材料、工作简讯、简报。

2.3.1.2 上级的文件:领导讲话、一般的文件、材料。

2.3.2 防火宣传卷

防火会议记录、检查站、宣传站防火宣传记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清查登记表、隐患整改通知单、稽查登记表;半专业扑火队员体能训练资料;护林员防火专业知识培训材料。告林区居民书、森林防火保证书、森林防火提醒书;痴、呆、傻三种人防火监管合同书;吊庄地防火责任合同书;与辖区村组、煤矿、石场等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合同书;与林场职工签订的职工摩托车安全驾驶合同书。

2.3.3 值班记录卷 电台、电话、了望台值班记录。

2.3.4日志卷 护林员巡山日志;管理人员工作日志。

3. 天保工程档案日常管理

3.1 建立健全档案的立卷、归档、借阅、保管、交接、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

3.2 查阅档案要严格履行保密手续。查阅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天保工程档案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及保密部门批准;查阅公开的档案,必须经过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摘录和复制档案,必须经过天保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3.3 借阅档案要办理借阅审批、登记手续,按期归还,防止丢失。借用者应负责借用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或抽取、拆散档案,严禁在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档案的原貌。

3.4 保管期限已到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必须由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编制销毁清册,经本部门档案鉴定领导小组鉴定批准,由两人以上进行集中销毁,鉴定销毁清册立为永久卷保管。

3.5 在天保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档案材料,必须定期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

3.6 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要做好交接工作,在移交时按卷、册对照目录清点交接,双方签字。

3.7 做好档案安全防护工作,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霉、防尘等安全防护措施。

3.8 编制各种检索工具,提高查阅的速度,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4. 天保工程电子档案

4.1 电子档案的特点:便于管理,查阅方便,查阅范围广,不受地域限制,节约资金。

4.2 建立电子档案方法:电子档案是在文字档案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我们每个单位按照前面建文字档案的要求,做好文字档案的分类、立卷、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文字档案按照保存期限、文件的分类(收文、本单位发文)形成电子版的卷内目录,并按分类文件保存到相应的文件夹中,我们将电子版的卷内目录做为电子档案的基础目录。

文件分类查询目录

4.3 天保档案查询

4.3.1 建立档案查询系统

延安市桥山林业局天保工程档案查询系统

4.3.2、建立查询目录

①、按年度查询

②、按机构(问题)查询

③、按各林场查询

按机构(问题)查询

1、行政类2、人事类3、计财类

4、林政类5、生产类6、基建类

7、重要档案局8、影、音类9、实物类

4.3.3进入查询界面

按年度查询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按各林场查询

1、大岔林场2、上畛子林场3、柳芽林场

4、双龙林场5、店头林场6、腰坪林场

7、建庄林场电子版的

4.3.4 查询界面与建立的文件分类文件夹建立链接、本单位全年发文的电子版与发文目录形成链接,最终就完成了本单位的电子档案。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森林资源保护、职工就业安置、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各个方面、各个层面,天保工程档案给我们记载了真实的工程管理工程,为今后进一步完善天保工程管理奠定了基础。因此,天保工程档案管理还需要我们去探索,使之更加完善、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好的为工程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档案检查汇报材料篇(3)

第二条普查工作档案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计部门承办的各项普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及实物凭证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个人都有保护普查工作档案的义务。凡规定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四条普查工作档案的管理,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实行分级管理;普查机构负责收集归档。省以下各级统计机关和普查机构在普查工作档案业务上受上级统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文件类

1.各类党政机关有关普查工作的命令、决定及批复;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题词;

2.各级普查机构的请示、报告、通知、工作计划、简报、会议文件、会议记录、汇报提纲、总结;

3.普查办法、普查方案、普查细则及重要的修改稿;

4.普查公报;

5.各级普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工作人员名册、先进集体和先进人员名单;

6.接待外宾的日程安排、谈话记录及出国考察报告;

7.普查文件汇编。

(二)资料、表册类

1.普查登记表样表、手工汇总表、机器汇总表、普查汇总资料(含计算机软盘、光盘等为载体的电子文件材料),填表说明及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等;

2.行政区划代码本,地址编码本;

3.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编码员、录入人员的培训教材;

4.内部编印和公开出版的普查资料、普查分析报告及汇编;

5.普查宣传材料、宣传画和报纸杂志发表的有关社论、评论和报道等。

(三)音像、实物类

1.普查工作中及普查会议的照片、录音带、录象带,电影片、电视片、幻灯片及整理汇编的像册、画册;

2.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实物,包括普查标志、调查证件、证书、奖章、纪念品、首日封、纪念邮票、资料袋、软包装袋,普查机构印章等;

(四)普查工作的其它重要相关材料

第六条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一)各级普查机构制发的文件材料(含正本、定稿)须将原件归档。

(二)翻译为少数民族文字的普查文件材料应将原文及正文一同归档。

(三)普查文件材料应一式两套归档,其中含原件的一套移交同级国家档案馆,另一套存同级统计部门。

(四)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须保证齐全完整,做到不漏、不缺、不损。

(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参照《普查工作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和有关档案的归档整理要求,划分保管期限,统一整理归档并编制目录(附软盘),做到规范整洁;照片、声像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规定和标准整理归档;实物凭证应造册并填写说明。

第七条原始普查登记表的归档范围、要求和保管期限,在普查开始时,由国家普查领导机构与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协商作出具体规定,由各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

第八条地(市)、县普查机构在普查工作结束后后四个月内,将归档整理完毕的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统计机构档案部门或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中央和省(区、市)普查办公室应在普查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将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统计局档案部门移交,移交时由同级统计局档案部门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要求检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各级统计机关档案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将到进馆年限的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普查领导机构自普查开始,应建立普查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领导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普查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普查领导机构应建立与普查工作档案需要相适应的专项经费,用于普查工作档案的整理以及购置必要设施等所需开支。

第十一条普查工作档案管理有关机构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加强对普查工作档案的保密管理。属于国家秘密的普查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属于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禁对外提供。

第十二条凡违反本规定搞成普查工作档案丢失、损坏,或不按规定归档、造成档案损失者,或泄露普查工作档案秘密者,按照有关法规查处。

第十三条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其他部门组织或承办的普查以及国家统计局组织进行的跨年度的各项重大统计调查(如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及其他一次性调查等),其形成档案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档案检查汇报材料篇(4)

1、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意见、项目评估文件、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重要讲话、批示)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界址点成果表及用地界址测绘平面图(原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国土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复印件)

3、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人防、环保、消防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及报告、节能设计备案文件(复印件)

5、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6、工程建设基本信息:工程概况信息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名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名册、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及质量管理人员名册

7、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总结、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报告及报审表、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工程延期申请表及审批表、工程竣工移交书

8、勘察单位工程评价意见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评价意见报告、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专家组竣工验收意见、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规划、消防、环保、人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市政工程质量保修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表

9、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相关资料: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各1份;《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1份;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若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变更的情况,还需提交相应的变更办理手续

二、道路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工报告及报审表、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

3、测量交接桩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水准点复测记录、导线点复测记录、测量复核记录、沉降观测记录、道路高程测量成果记录(路床、基层、面层)等

4、地基验槽记录、地基钎探记录及图、桩施工成果汇总表、桩施工记录

5、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见证取样、出厂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

6、各项施工记录文件:中间检查交接记录、水泥混凝土浇筑施工记录等

7、各项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文件:压实度检验报告、填土含水率检测记录、无侧限饱水抗压强度检验报告、道路弯沉值检验报告、路面抗滑性能检验报告等

8、混凝土、砂浆的汇总表、强度评定及试验报告(含见证取样)

9、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0、建设单位质量事故勘查记录、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1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2、市政工程分部质量验收报告

13、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道路竣工图、竣工测量图

三、桥梁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工报告及报审表、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

3、测量交接桩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水准点复测记录、导线点复测记录、测量复核记录、沉降观测记录、桥梁高程测量成果记录等

4、地基验槽记录、地基钎探记录及图、桩施工成果汇总表、桩施工记录、沉井下沉施工记录

5、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见证取样、出厂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

6、各项施工记录文件:中间检查交接记录、水泥混凝土浇筑施工记录、构件吊装施工记录、预应力张拉记录、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记录、箱涵顶进施工记录、斜拉索安装张拉记录、斜拉索张拉调整记录等

7、各项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文件:土工击实试验报告、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报告、回填土压实度检验报告、桩承载力测试报告、构件射线探伤报告、高强度螺栓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报告等

8、混凝土、砂浆的汇总表、强度评定及试验报告(含见证取样)

9、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0、建设单位质量事故勘查记录、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1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2、市政工程分部质量验收报告

13、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桥梁竣工图、竣工测量图

四、地下管线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工报告及报审表、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

3、测量交接桩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水准点复测记录、导线点复测记录、测量复核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等

4、地基验槽记录、地基钎探记录及图

5、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见证取样、出厂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

6、各项施工记录文件:中间检查交接记录、水泥混凝土浇筑施工记录、预应力筋张拉记录、给水管道冲洗消毒记录、箱涵、管道顶进施工记录等

7、各项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文件:击实试验报告、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检验报告、填土含水率检测记录、焊缝质量检测报告、钢筋焊接连接接头检验报告、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等

8、混凝土、砂浆的汇总表、强度评定及试验报告(含见证取样)

9、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0、各项使用功能试验记录:无压管道闭水试验记录、压力管道水压试验记录表、压力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通球试验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设备试运行记录、设备调试记录等

11、建设单位质量事故勘查记录、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1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3、市政工程分部质量验收报告

1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5、地下管线竣工图、竣工测量图及管线成果表

五、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内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城市建设声像档案技术规范》

档案检查汇报材料篇(5)

以《档案法》颁布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增强全校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档案意识,强化行政执法的力度,提高全员执法的自觉性,推动学校档案工作向高标准持续发展。

1.组织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档案管理网络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参照苏州市档案局学习、宣传、贯彻《苏州市档案管理办法》活动实施方案,进行有计划、有组织地宣传、学习和落实。

2.在认真学习、贯彻《苏州市档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政治学习对全校教职员工进行宣传、学习,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做档案知识测试卷,提高法制意识和档案意识。

3.按照《**市教育系统学校归档办法》收集好各处、室、组等部门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按分类方案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装合,并在今年8月底,完成2008年度各种档案资料的立卷工作,写好立卷说明及签定报告。

4.做好档案台帐,对各项内容认真填写,为迎接一年一度的档案法规性检查作好准备。

5.及时收取、处理各类文档资料,为学校提供优质服务。

6.配合学校做好各类评估、评审、考核工作。

7.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及时做好资料的汇编、索引的延续工作,为学校扩大社会效益。三、工作安排:

第一季度:

1.制订学校2008年工作计划

2.收集本校2008年各科室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3.做好本校新年度的文书处理工作

第二季度:

1.整理本校2008年文件资料,按《**市教育系统学校归档办法》规定做好装订、分类、排列、编号、装合工作,确保门类齐全,完成立卷任务

2.参加教育系统开展的档案法制宣传周活动

3.检查本校档案保管情况,如有不到位之处,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处理

第三季度:

1.做好本校档案编制专题汇编及索引的延续工作

2.做好局档案室、协作组来校年度检查的准备工作

3.做好年度安全检查工作,迎接局档案室对本校档案安全情况的考核

第四季度:

1.收集本校各室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2.做好各项工作的记录与

档案检查汇报材料篇(6)

公司办公室考核办法

1.办公室主任: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组织带领部门人员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并保证工作质量;对本部门负责和参与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并对工作质量负全面责任;对资源配备进行有效管理,并负责与其它部门/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对本部门工作有指挥权、考核权。2.办公室副主任/助理:在办公室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主任不在期间,主持办公室工作;协助主任负责文秘方面的工作;协助主任负责往来单位的食宿安排和介绍信批转工作;协助主任负责车辆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汇报、总结,并整理成文,提供公司领导参阅;负责会议安排、通知、记录,检查督促会议布置情况,编写会议纪要,检查落实情况;负责节假日和公司的值班安排。

3.办公室主办科员:协助主任负责公文类文件的管理;负责公司领导和办公室的办公设施、器具的安排与管理;协助主任负责文印室、档案室工作;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办公用品的领用发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办公室收发员:负责外来文件、函件、材料、电报、杂志、报纸等的收取和分发;负责杂志、报纸的订购和报刊发行站的工作;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严防文件、函件、重要材料及杂志、报纸的丢失破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5.档案管理员: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做到帐、物、卡相符,各种清单齐全准确;熟悉档案内容,做到查找迅速无误;严格档案查、借阅制度,提供优质服务;收集、整理利用工作中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汇总,向领导提供建设性建议或信息;按规定定期鉴定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定期检查档案,对案卷中纸张破损、变质、字迹褪色、扩散等文件材料应及时修复、复制;及时、准确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办公室打字员:负责公司文件和材料的打印和复印工作;负责微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负责微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等设备配件、消耗材料的保管工作;负责油(复)印后废材料、多余印页的处理和销毁工作及各种机密文件、材料的保密工作;负责打印和复制文件、材料和台帐的登记工作;负责打印文件材料等原稿的保存和移交归档,防止散失和损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档案检查汇报材料篇(7)

关键词:市县;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内容;法律法规依据;依据性材料

关于档案行政监督检查概念问题,目前业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相对比较认同刘子芳同志主编的《档案行政执法手册》一书的观点,即档案行政监督检查,是指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定职权和法律授权对档案管理行政相对人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1]根据这一观点,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档案管理监督权(职权性)和档案法律、法规授权的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均简称《档案法》)第六条所说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象(客体)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亦即《档案法》第六条所说的“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检查的内容是行政相对人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的情况,亦即《档案法》第六条所说的“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情况。笔者结合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亦即市、县区档案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重点围绕市县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12个方面内容的档案法律、法规依据和具体监督检查时要查看哪些依据性材料或者设施、设备等,谈点个人认识,以求教于档案界诸同志。

1 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均简称《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之规定。这里的“依法开展”中的“法”就是指“档案法律、法规”。而“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的前提就是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档案法律、法规”。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工作计划、各种会议记录(包括党组会议记录、领导班子会议记录、专题会议记录等)、工作总结等;②本单位学习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学习材料、测试卷、竞赛题等;③本单位宣传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传单、宣传册子、宣传图画、宣传条幅标语、宣传版面橱窗、6月9日“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内容等;④本单位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情况报告、经验介绍等;⑤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相关图片、声像电子制品、文字依据等。

2 领导重视档案工作、帮助解决困难与问题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同“1”。“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的关键是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视支持档案工作,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视支持档案工作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文字依据,本单位档案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的文字依据,本单位定期召开专题研究档案工作的会议记录或者会议纪要,本单位把档案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的依据材料,本单位建立档案工作网络的依据材料,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视支持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典型发言、重要讲话以及相关图片、声像电子制品、文字依据等;②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人员、经费、设备等困难与问题的文字依据、购物凭证复制证明以及相关图片、声像电子制品、实物等。

3 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培训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六条“机关必须建立档案工作,成立相应的档案工作机构”、第八条“各机关应为档案部门配备政治上可靠、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的相应数量的干部”、第九条“档案干部要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业务水平,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和第二十四条“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之规定。培训教育是提高机关档案干部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档案工作机构设置情况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档案工作领导机构(包括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成立及其成员调整变更的文字依据,本单位档案工作办事机构(即档案室等具体从事档案工作的机构)成立及其人员调整变更的文字依据;②本单位档案人员配备情况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配备及其调整变更文件、新老档案人员交接工作时的交接清单及其签字等文字依据;③本单位档案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方面的结业证书、专题发言稿、学术论文以及相关图片、声像电子制品、文字依据等。

4 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第十五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之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是单位档案机构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实现单位档案保管规范化、标准化的前提是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关键是建立好、完善好、落实好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建立健全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档案归档、保管、保密、统计、借阅、室藏档案保管应急处置方案和计算机档案信息网络应急处置方案等工作制度的文字依据以及制度上墙情况;②本单位落实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组织学习和实施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工作制度的文字依据以及是否有制度落实不力、室藏档案发生灾害性事故情况;③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落实的各项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制度张贴位置是否得当等情况。

5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整理及保管期限划分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档案法》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二条“机关档案部门接收的档案,应符合‘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要求”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和档案实体主要有:①本单位制定的经过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定认可的本单位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分类大纲、编号方案、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等档案业务规范的依据材料;②本单位对外发文档案整理实行两套制(一套带发文底稿的按文件级进行整理;一套按不同发文字号进行整理,加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备考表,并装订成发文汇集)情况依据材料;③本单位各门类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情况,可通过现场抽查单位收、发文登记本检查是否有应归档的文件没有归档的情况,同时检查收发文登记本上没有登记的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办公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和各种年度统计报表及人员编制名册是否收集归档;④本单位各门类归档文件材料整理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档案整理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文件装订排列是否存在次序颠倒(如请示在前批复在后,底稿在前印件在后等)的情况,分类是否准确,保管期限划分是否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归档章的位置和项目填写是否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是否存在没有去掉金属物、塑料物的情况,装订是否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发文处理签与底稿、收文处理签和原文是否存在没有一并整理到档案中去的情况,档案资料上是否存在使用不规范的笔迹填写的情况,是否存在没有备考表的情况,会计、科技、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档案的整理是否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等;⑤本单位各种档案目录打印情况,主要检查本单位各种档案目录是否统一采用打印件,手抄件目录一般要求统一打印。

6 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及电子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履行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的职责” 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三条“各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机关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各类档案实体集中统一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本单位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及电子档案 ( 与纸质文件对应的电子版光盘、数码照片光盘、多媒体光盘等 ) 和其他业务档案实体是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②本单位各类档案检索工具集中统一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本单位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及电子档案和其他业务档案目录和专题目录等档案检索工具是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③本单位档案建立全宗卷情况,主要检查国家行业标准《全宗卷规范》规定的全宗卷主要内容的7个方面(即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统计、档案利用、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主要检查档案接收和征集工作的办法标准、交接文据及相关目录,文件材料分类、保管期限和归档范围的规定和档案整理工作方案,档案鉴定工作的制度、组织、方案、标准及销毁清册,档案保管工作制度、安全检查与抢救保护记录、统计分析报告,档案基础统计台账、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材料,档案利用制度、检索工具、档案开放、编研出版、展览公布、利用效果情况,以及应用现代技术管理档案情况和档案信息化与数字化工作情况等。

7 档案室“三室”和档案库房“三铁”、“十防”等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配置必要的设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应当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 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九条“机关的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力求逐步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设施设备主要有:①档案室“三室”情况,即是否有单独的档案库房、阅览室和办公室;②档案库房“三铁”情况,即库房档案保管是否符合“三铁”( 铁门、铁窗户、铁柜子)要求;③档案库房“十防”情况,即档案库房是否达到“十防” ( 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高低温、防光、防污染等 )要求;④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即档案库房是否配备有空调机、去湿机、灭火器、防磁柜、吸尘器、温湿度表、遮光窗帘、防霉防虫防鼠药物等设备、药物,有条件的单位还可配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消防监测系统、防盗监控系统等现代化档案保管设备。

8 档案装具、排架、等级划分、抢救等保管保护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应当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和设施设备主要有:①本单位档案装具情况,主要检查档案案卷卷皮、卷盒、各种目录表格的格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单位自己订做要事先征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审定和认可,以确保其质量;②本单位档案排架情况,主要检查库房档案管理是否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上架排放,排架顺序是否符合从左向右、自上而下等规定;③本单位档案等级划分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划分等级,是否根据不同等级采取相应保管保护措施;④本单位档案鉴定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成立单位档案鉴定工作小组,是否按规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档案销毁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⑤本单位档案抢救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是否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9 档案检索工具、编研材料、信息开发及借阅利用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条“机关档案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并注意掌握档案的利用效果”和第二十一条“机关档案部门应建立档案的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编制的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及电子和其他业务档案目录和专题目录等档案检索工具(包括目录是否两套制,是否实行手工和计算机双检索等);②本单位编写和续写单位成立以来的《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历次主要会议简介》《年鉴》等材料;③本单位编写单位《基础数字汇集》《发文汇集》和其他专题编研材料;④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在报纸宣传档案工作、档案杂志、获得档案科技成果奖等情况依据材料;⑤本单位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的门类和数量情况文字及其他依据;⑥本单位档案借阅利用效果登记簿、档案利用典型事例汇编和提供利用档案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情况文字及其他依据。

10 单位按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省级以上机关应将永久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二十年左右,省辖市(州、盟)和县级以下机关应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十年左右,连同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的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有关的档案馆移交。一个机关的全部档案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应统一向一个档案馆移交”之规定。其中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的移交期限,《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有差异,应遵从《档案法实施办法》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是档案移交清单或者档案交接文据(主要包括移出单位名称、接收单位名称、交接性质、档案所属年度、档案类别、档案保管期限及数量、检索参考工具及数量、档案数量合计、移出说明、接收意见、移出单位盖章及领导人与经办人签字、接收单位盖章及领导人与经办人签字等项目内容),重点检查档案移交清单或者档案交接文据项目内容填写是否准确齐全、是否存在到期而未按时移交的档案、是否存在移交档案时参考资料没有一起移交到档案馆等情况。

11 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设备配置及具体运用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关应根据需要和可能,采用先进技术设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和设施设备主要有:①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单位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与之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情况;②配备计算机、照相机、打字机、复印机、刻录机、扫描仪、服务器和购置档案管理软件情况;③实行文档一体化管理及本单位发文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并归档情况;④纸质文件收文扫描转换成电子文件、网上收文下载转换成纸质文件脱机保存和实现网上实时在线存档情况;⑤档案管理联网、建立专业网站及在网上档案工作动态、公布档案业务文件、解答档案业务问题、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情况;⑥现有室藏永久和长期档案建立案卷级目录数据库、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全文管理数据库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对室藏案卷级与文件级目录数字化处理及其所占总室藏比例多少情况和是否对档案全文进行数字化扫描处理所占室藏比例多少情况;⑦服务器上是否安装了档案管理系统、档案目录与原文是否在档案管理系统上进行了挂接、日常是否利用计算机提供查阅利用等情况;⑧本单位形成的电子档案是否进行了收集、整理和异地备份等情况。

12 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情况。其档案法律、法规依据是《档案法》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履行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的职责”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四条“中央和地方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部门,应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负责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之规定。具体检查时需要查看的依据性材料主要有:①本单位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笔录、通报等文字依据以及相关图片、声像电子制品等,重点检查本单位监督检查所属机构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情况、档案工作开展所需的人财物支持情况、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情况、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机构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整理情况、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情况以及本单位组织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及目标管理情况,等等;②本单位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的依据性材料,主要包括本单位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现场指导、业务培训的文字依据以及相关图片、声像电子制品等,重点检查本单位制定本系统、本专业档案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统筹安排、组织实施情况,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情况,指导所属机构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保护、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各项业务工作情况,组织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档案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情况,组织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进行协作交流情况,等等。

参考文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