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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低保员工作精品(七篇)

时间:2022-09-09 21:19:4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社会救助低保员工作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社会救助低保员工作

篇(1)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救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搞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农村社会救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搞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永州市的情况看,经济欠发达,598.5万人口中农业人口达504.6万人,占总人口的84.3 % ;农村贫困人口达89.7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17%,其中绝对贫困人口36.9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7%;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自然灾害频发,每年都不同程度的遭受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龙卷风、冰雹、干早等多种自然灾害,常年受灾人口达200余万人次,需政府重点救助的45万余人。由此可见,进一步加强、整合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众的救助需求,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是从根本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持稳定,加速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一、意义深远:助弱同进,共享发展

“按照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应过上合乎人类尊严的生活,这构成了对弱势群体实行的公益救助的基本理据。”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扶助弱势群体,对于促进社会各个层面和谐进步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事业进步和改革发展的基本条件。当前,永州市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比较复杂,弱势群体具有很强的同质性、集中性和群体性。这种特点一方面使他们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的能力增强,另一方面他们的利益如果被忽视或处置不当,就会使他们采用非理性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给社会带来不稳定隐患,进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瓶颈。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利于化解突出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缓解弱势群体的失衡心理,有效促进社会的持续稳定。

2.有利于更好地凝聚发展合力

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热情充分进发,让个体社会成员的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困难群体作为社会成员的组成部分,由于处于弱势位置,容易被忽略,不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对党和人民缺少归属感、认同感和信任感,不利于他们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更可以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到社会全体成员,有利于团结弱势群体,凝聚促进发展的合力,调动全体成员谋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实现。

3.有利于更好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真诚友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民族。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仅能给予困难群体物质上的救助,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而且能调动社会各个层面的群众共同关注弱势群体,进一步营造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社会风气,有利于更好地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促进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道德风尚和价值观念的形成,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发展进步。

二、工作成效:因地制宜,扎实有序

1.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目前,永州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2万户27.6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5.5 %,月发放低保金1049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为38元。2008年上半年,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农村低保扩面,将农村居民中无劳动力或因病、因残等原因致使主要劳动力丧失、因生存条件特别恶劣地方常年生活困难居民等三类家庭全部纳人保障范围,新增低保对象12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2.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

为缓解农村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压力,根据上级要求,永州市从2004年开始在东安县、新田县开展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迈出了探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第一步。2005年,对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农村五保户等特困对象家庭中患恶性肿瘤、尿毒症、肝硬化腹水、白血病以及其它年医药费在1万元以上大病的,给予500-3000元的医疗救助金,在全省领先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2007年,结合全市实际,在救助范围上扩大到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病种增加了精神病种,救助标准提高到1000-4000元。2008年,面向全市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城乡低保边缘户、百岁老人等特定对象,逐步建立和实施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援助五位一体的新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市在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以来,共累计救助农村大病救助对象1.42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468.8万元,人均年救助水平为1738元;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参合34.3万人次,资助金额533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

永州市共有五保对象51214人,占农村总人口1.27%。共有乡镇敬老院106所,村级“五保之家”46所,集中供养4854人,其它46360人由村、组分散进行供养,分散供养标准由2005年年人均600元提高到10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005年1200元提高到2070.46元,农村五保户生活有了较大改善。2006年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后,五保供养资金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市、县财政预算中列支,建立了“政府牵头、民政负责、财政投人、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的五保供养工作新体制。2008年,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要求将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列人财政预算,不得在发给五保供养对象本人的供养资金中列支,从而有效地保障了五保户的基本生活权益。

4.灾害救助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规范了救灾款物管理工作。2008年,永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永州市基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操作规程》的通知,对救灾款物的申请、拨付与发放、管理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确保了救灾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救灾款物及时落实到灾民手中。二是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初步形成。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成立了永州市减灾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应急救助体系,形成了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三是救灾资金投人大幅度增加。2008年我市累计受灾人口702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145.07亿元。向上级争取救灾资金9395万元,救灾棉被39111床、棉大衣1000件、帐篷443顶,市本级财政配套救灾资金500万元;一年来,发放救济粮3522吨,救济灾民42万人,发放衣被20万件,救济灾民巧万人,救济伤病人口7.83万人。全市共为灾民恢复重建房屋12042户45163间。由于救灾工作应对处置及时果断,救助措施得力,在应对2008年百年不遇的冰冻雨雪灾害和五十年不遇的“6·13”洪灾过程中,做到了大灾面前零死亡,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转贴于  三、存在问题:基础薄弱,任务艰巨

1.社会救助立法滞后

迄今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社会救助方面的专门性法律,农村社会救助工作中除五保供养以政府法规形式颁布以外,其它各项工作都是通过各种规范性文件的,缺乏法律权威、制度刚性和惩处力度,实施过程中有令不行、违规不禁的现象比较突出。

2.基层机构队伍薄弱

据调查统计,撤区并乡建镇以前,全市有区乡镇430个,按每个区乡镇配一名民政干部,至少有430个,撤区并乡后,全市共有198个乡镇和办事处,只有民政干部271人,平均每个乡镇1:37人,比撤区并乡前减少1S9人。所配民政干部专职的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素质不高。近几年民政部门新增城乡低保、城乡大病救助、乡镇敬老院和村五保之家建设和管理、五保供养资金发放等工作,全市每年救济灾民30万人以上,城乡低保人数30余万,农村五保户有4.2万人,重点优抚对象S.3万,大病救助近万人,还有71万老年人,直接工作对象140万人,日常管理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民政救助资金大幅度增加,由乡镇发放的民政救助资金,有的几百万元,最高的达到近1000万元,社会救助各项资金在基层的发放问题令人担忧。如宁远县水市镇,辖区人口7.3万人,有民政工作对象5000;余人,全市发放各类资金335万元。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将乡镇民政职能划人社会事务办,明确由S3岁的李某1人负责全镇民政工作,并兼驻村任务。李某不仅要负责5000名民政对象的人户调查、初审、年检年审、动态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还要逐户建立规范的统计台账和工作档案,该人不懂电脑,工作效率十分低下,难以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只能应付了事,导致社会救助基础工作不扎实。

3.救助资金投入少

一是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各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普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导致保障水平偏低。以农村低保为例,2008年全市低保人数为27.6万人,全年上级下拨的农村低保资金为6765万元,按人平计算,月人均仅有20元,人数是城市低保的2.6倍,上级下拨资金不足城市低保的一半,月人均救助水平不足城市低保对象的1/3。二是本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均要由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由于市、县区财政困难,往往未能足额配套,或列而不支,致使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得不到保证,工作开展乏力。

4.城乡救助发展不均衡

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到民政、劳动、教育、卫生、房产、司法、扶贫、国土、规划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但各部门之间缺乏联动,存在各行其事的现象,尤其是在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项目安排,救助资金的投人等方面缺乏统一安排,导致多头救助、重复救助、遗漏救助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社会救助整体优势的发挥。同时,还存在城乡救助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如城市低保对象享有的廉租房政策及生活用水、用电、有线电视收视等价费优惠措施,农村救助对象暂时不能享有,整体救助水平较低。

四、根本举措:统筹运作,合力推进

1.加快救助立法进程

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家应尽早出台《社会救助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把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对社会救助工作机构、人员、资金保障作出刚性规定,为依法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在社会救助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上给予重视支持,特别是要解决社会救助机构人员的公务员身份问题。加强乡镇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解决有机构、有人做事的问题,我们建议在乡镇设立民政所或社会救助站,小乡镇安排3至4个,大乡镇安排4至6个干部,专门从事民政工作,在行政村设民政联络员,并适当解决待遇,以切实解决好基层民政工作有人干事的问题,为工作落实,规范管理,资金发放公平公正提供组织保证。同时,要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准人机制,严把进人关,加强在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3.扩宽资金投入渠道

一是加大财政投人。市、县两级政府应根据本级财政实际,把社会救助资金列人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乡镇也要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要加大跑“部”进“厅”力度,多争取上级支持。三是面向社会筹集资金。大力开展各种慈善募捐活动和对口捐助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慈善团体等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如救助服务、志愿者活动等。要发动社会力量,搞好救助对象在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援助等方面的专项救助。

4.强化救助工作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对灾民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进一步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建立健全以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临时社会救济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农村,通过全面总结低保试点经验,积极扩大保障范围,逐步在基层推广实施。同时,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条例,完善“五保”供养制度,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三是建立健全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为骨干,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篇(2)

2014年国务院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为贯彻落实这一规定,民政部、财政部于2015年5月4日联合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民发〔2015〕88号),以推动各地加快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行动 [1 ],并对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目标、总体要求和任务及路径等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这些文件的出台意味着推动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已成为政府的政策行动,将对全国范围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是一个复杂的行动过程,并不是仅靠政府法规中做出一条规定,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发些文件就能搞定的。从全世界范围看,在很多国家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都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例如,当代社会工作最初在英国等地发源时就是从帮助贫困家庭开始的。但是,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扶贫开发和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践在很长时期中都没有社会工作的介入,也没有带动社会工作的发展。这当中有多制度性的问题,值得深入分析。虽然目前中央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已经开始重视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但在基层的现实需求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以及长期形成的体制机制惯性仍然可能会在较长时间内阻碍这一进程的推进。因此,当前要具体落实国务院法规和民政部财政部文件精神,还需要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其中关键的一是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现实需求,二是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三是是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路径。

我国学术界对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已有较长时期的研究 [2 ]。但过去的许多研究都主要针对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必要性和主要服务内容 [3-4 ],而对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所面临的各种现实条件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研究还不够。为此,本文拟立足当前的现实情况对这些方面的问题做出分析,以期有助于在理论上进一步厘清我国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发展思路,在实践中更好推动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

一、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需求分析

学术界对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必要性已有较多的研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民发〔2015〕88号文都是建立充分认识到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必要性的基础上的。但是,在具体制定实施方案时仍然需要对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需求进行更加细致地分析。从现阶段的情况看,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需求可从对社会工作服务贫困家庭的需求和对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管理的需求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1. 社会救助对社会工作在两个方面的需求

社会救助对社会工作有两个方面的需求,一是对社会工作服务贫困家庭的需求,二是对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管理的需求。首先,社会救助是直接向贫困者提供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传统的社会救助主要是向贫困者提供以现金方式为主的经济援助,但许多贫困者不仅在经济方面存在困难,而且在非经济方面也存在着对各种社会服务的需要,而社会工作的介入正是要向困难家庭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以满足他们对各种服务的需求。概括起来看,他们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分为几个方面:一是帮助贫困家庭提升能力,二是帮助他们协调社会关系,三是帮助他们增进心理健康。但在现实情况中贫困家庭的需求情况千差万别,在这几个方面都有更加具体的需求内容,对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来说,介入社会救助制度和服务困难家庭首先要对贫困家庭的各种实际需求做出仔细地调查和分析。

其次,社会救助管理也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社会救助管理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包括对社会救助申请者的审查、审批,对受益者的管理,以及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绩效评估等方面的事务。目前我国主要采取基层政府的行政性管理和委托居委会实施社会化的管理,主要的管理手段包括入户调查、单位求证、公示与群众监督、经济状况比对、民主评议等。这些手段都带有一些强制性、负面刺激或其他一些副作用,社会效益并不十分理想。一些研究者提出了加强社会救助管理的专业化的建议 [5 ]。引入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管理正是提升其专业化的一个重要的步骤。通过社会工作的参与,可以在提升管理效能的同时也提高管理的人性化水平,并且能够更好地将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

2. 从抽象的需要到现实需求的转化

上述对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需求的分析还停留在抽象的需求分析层次,而要在实践中具体落实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除了抽象的需求分析之外,还应该结合我国具体的社会救助制度分析社会救助对社会工作的现实需求,也就是说,要将社会救助对社会工作的需求分析从抽象需要到现实需求转化。所谓社会救助对社会工作抽象的需要,是指仅考虑贫困者或社会救助制度对社会工作介入的需要,而不考虑是否具备获得社会工作服务的条件。而社会救助对社会工作现实的需要则是指在具备相关条件基础上的需求,更具体讲就是从社会救助的现实目标、运行和支付能力方面看对社会工作的实际需求。按照这种界定,我国社会救助要对社会工作产生现实需求,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革。

首先,要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只有在高水平的社会救助层面上,专业社会工作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救助的水平包括社会救助的目标、资格标准、救助对象规模及财政投入水平等方面。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在这几个方面的水平都还比较低下。社会救助的目标基本上还停留在维持贫困家庭最基本需要的层面,社会救助的资格标准主要依托各地的低保标准,而2014年我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占城市居民收入中位数的比例只有18.49%,平均农村低保标准占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比例稍高一些,但也只有29.24%。低标准所带来的是救助对象规模的狭小。2014年我国城乡低保对象分别只有1 877万人和5 209万人,分别约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5%和农村人口的8.4%,城乡低保对象加在一起,约占总人口的5.2% [6 ]。由于救助标准低下,救助规模很小,因此救助对象基本上是城乡中最为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虽然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并没有排斥有劳动能力的人申请低保和其他社会救助,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地区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往往采取特殊的限制,但凡有些就业能力的人都很难获得救助。对于已经被纳入到社会救助对象的人,社会救助给他们提供的仅仅是维持基本的生存,许多调查都发现,许多低保对象在获得了救助待遇后仍然在经济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救助对象仍然面临着较大的经济困难,他们最大的需要仍是提高低保金,提高医疗救助待遇等物质方面需要,而对社会工作服务的现实需求不会很高,多次社会调查中所获得的实证材料的也证明了这一点 [7 ]。其他一些研究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 [8 ]。

第二,要扩大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对象范围。目前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数量少,需求低,如果仅仅面对他们,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领域和作用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如果能够扩大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服务对象面,就会发现还有大量的人群需要得到社会工作的帮助。除了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之外: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服务对象还可以包括其他各类特殊困难群体,例如: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下岗失业人员、特殊困境儿童、困难老年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经济困难的大病慢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灾民、经济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困难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以及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临时困难人员等群体。面对这些广泛的对象和他们差异化的情况,社会工作者应该研究他们不同的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提供不同的服务。

第三,要提升社会救助的方式。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主要是现金救助,社会救助待遇主要是发钱、现金报销等事务,另外还有少量的实物救助,而制度化的服务救助相当少。这种情况不利于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导致这种情况主要是我们对社会救助持一种消极救助的目标,只将社会救助看成是通过现金支持而维持最困难家庭最基本的生活,而没有重视困难家庭还有能力提升、精神脱贫和社会融入等方面的非物质需要,并且对服务救助所需要的额外成本一直持拒绝的态度,因此长期阻碍着服务救助的发展。因此,在目前要推动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就必须要确立服务救助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并且在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的过程中重点提升服务救助的供给和水平。

第四,推动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必须要有充足的经费支撑。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尤其是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支持,必须要有可持续的经费来源。由于在社会救助领域中社会工作服务对象是困难家庭,他们一般没有付费的能力,因此社会工作服务无法采用市场化的收费方式。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也很难全面地和长期稳定地向这一领域投入资金支持。因此,要推动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就必须要由政府财政来解决所需要的经费。但是,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制度建构和制度化的资源保障;民政部联合财政部一起“民发〔2015〕88号文”虽然意味着要推动各级财政部门更加重视向这一行动领域的财政投入,但在此文件中有关财政投入方面也只提到“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这种一般方向性的要求,而没有清晰的、制度化的和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政策要求。

二、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能力分析

除了上述外部条件以外,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还需要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具备必要的能力。可以从社会工作组织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两个方面分析当前我国专业社会工作的能力。

1. 社会工作机构的能力

专业社会工作一般是受雇于一定的组织机构,在特定的组织机构中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所依托的组织机构的相关能力对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具有重要的影响。在此方面的能力包括组织机构的可持续性资源调动能力、专业化水平与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要使社会工作能够有效地介入社会救助并充分发挥作用,首要要让社会工作组织机构提升这些方面的能力。当前我国社会工作者所属的组织机构主要有社区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三大类,他们的人员来源、能力水平及组织特点都有所不同。其中,社区组织中有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通过了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考试,获得了社会工作的资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大多数是民办机构,他们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下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雇佣了一些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具有较高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此外,目前在社会工作发展较好的地方有越来越多的组织开始设立社会工作部门和岗位,雇用社会工作者,为其本单位人员或其直接服务的人员提供社会工作服务。这三类组织中的社会工作发展情况有所不同。概括起来看,社区组织的特点在基层具有一定的公权力和较高的公信力,资源调动能力也较好,但不足之处是行政性特点突出,主要工作要围绕着政府部门交办的事情,因此常常对社会工作的专业性重视不够;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专业性一般较强,也比较重视员工社会工作能力的提升,但缺点是在基层的公权力较弱,常常需要政府部门或社区组织的允许或配合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并且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资源调动能力相对较弱,较为依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因此对政府相关部门有较强的依赖性;企事业单位中的社会工作部门由于依托一定的企事业单位,因此资源调动能力较好,运行比较稳定,并且也易于提升其专业能力,但其建立和发展在较大程度上受其所属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的影响。从推动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角度看,当前应该针对各类组织的特点,尤其是其能力方面的短板而开展社会工作组织?C构的能力建立。

2. 社会工作者的能力

社会工作者要介入社会救助,不论是直接服务贫困者还是参与社会救助管理都需要相应的能力。一般说来,社会工作者介入社会救助的能力可分为通用性专业能力和专门化的专业能力。通用性专业能力是指所有专业社会工作者都需要具备的专业素养,包括全面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与知识、能熟练运用方法与技能、以及具备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和遵循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等方面的要求。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所需要的专门化能力是指在普遍具备了社会工作者通用性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能够掌握服务贫困家庭和参与社会救助管理所需要的特殊知识、技能和价值,包括深入了解贫困问题及相关理论,对本地区贫困问题的特点能够较好地把握,熟悉贫困者和各类困难群体的经济、社会与心理特点,具有与贫困者和各类困难群体成员交往沟通的能力,熟悉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社会政策,能够运用社会政策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并且熟悉政府各个部门的职能、工作内容和服务项目,能够向困难群体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同时,参与社会救助管理还需要掌握有关的管理理论与方法。此外,介入社会救助的社会工作者还需要有鲜明的价值立场,应该能够秉持社会公平和社会关怀的价值理念,在服务贫困者和弱势群体方面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同情心,并能够将这种价值立场与客观科学的分析思路及工作方法结合起来。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已经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但迄今为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概括起来看,首先,在通用性专业能力方面,许多社区社会工作者长期从事基层工作,实践经验较多,对服务对象的情况也比较熟悉,但他们当中许多没有经过较为扎实的社会工作训练,仅仅是通过一次性的职业水平评价考试而得到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的,因此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能力技巧方面还存在不足。相比之下,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的掌握要好得多,但他们当中许多人对基层组织、服务对象的情况不太熟悉,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也不够熟悉。因此,对这两类社会工作者分别需要持续性的专业培训或实践锻炼。其次,一些实际调查也发现,一些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贫困者的专门化能力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9 ]。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迄今为止我国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B体系在服务贫困者和介入社会工作方面的课程、实习和研究总体上仍不够;另一方面,全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考试中对社会工作者在此方面的专门化能力的考察也还不够充分。

三、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体制机制分析

社会工作是以制度化的方式向有需要的人提供服务的专业化行动体系,合理的体制机制是当代专业社会工作运行和发展的又一基础条件。因此,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除了要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加强能力建设之外,还需要探索建立合理的体制机制。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此问题有一些探讨,提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模式主张 [10 ]。但这在实践中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具体实施时仍需进一步细化。本文拟在过去探讨的基础上再次分析这一问题。

1.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体制问题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体制建构包括从制度上合理安排专业社会工作和非专业社会工作之间、两类不同的专业社会工作之间、以及社区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和嵌入式社会工作岗位之间的分工与合作。

(1)专业社会工作和非专业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体制

在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并不是唯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起来之前,各类组织中就已经有一套非专业的社会服务体系,他们对困难居民、困难职工、困难学生和其他各类困难人员提供着各种服务。迄今为止,在社区和其他许多组织中仍然有这些服务。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及其介入社会救助,并不是要将原来的服务体制全部替换,也不可能做到这点,而是应该对专业社会工作和非专业的社会服务岗位加以重新建构,使其形成共存和分工的制度。在这方面主要的任务是要根据服务的性质和内容而建立各类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之间的分工和合作。并非贫困者所需要的所有服务都应该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来提供。事实上,他们所需要的许多服务完全可以由非专业的人员去提供,而专业社会工作者服务的重点领域一是需要社会工作专业技能的服务,二是在社会服务体系的建构、服务规划制定、服务资源协调等关键性的环节中发挥专家的作用。

我国的专业社会工作,尤其是专门化的救助社会工作是后来人为建构的服务体系,因此它往往难以自然而然地达成与先前就存在的非专业化服务和志愿服务之间的制度性协调,因而需要通过有意识地体制建构去加以解决。为此,应该合理构建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与现有的社区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各类人民团体(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者”等部门与岗位之间合理分工的制度。同时,要注意专业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制度的协调,形成以专业社会工作为核心,包括其他各类非专业的社会服务机构及人员,以及广大的志愿者在内的社会服务体系。

(2)救助社会工作及其岗位设置模式

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应该推动在社会工作体系中发展救助社会工作,将其作为专业社会工作的重要分支之一。所谓“救助社会工作”是指其主要任务是从事与社会救助有关的社会工作领域,包括主要服务贫困者和参与社会救助管理的社会工作。在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情况下,在相应的部门和组织中设置救助社会工作岗位是推动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重要条件之一。在当前我国专业社会工作的组织模式下,救助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可以有三种制度化的方式。一是社区社会工作模式,即在社区组织中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作为社区社会工作平台上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支撑力量。二是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在介入社会救助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中设立相应的救助社会工作岗位。三是嵌入式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模式,即在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需要的组织中设立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在上述三种模式中,首先应该要求在介入社会救助工作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中设立救助社会工作岗位,其次是在有条件的社区中设立救助社会工作岗位。而在其他组织中,除了专门从事社会救助的机构(如救助站)之外,在其他组织设立嵌入式的社会工作岗位目前还很难建立专门的救助社会工作岗位。但是应该对这些组织的社会工作者进行专门的培训,使他们在承担其社会工作职责时能够具备足够的救助社会工作的专业素养。

(3)两类不同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之间的分工合作

如前所述,目前在我国城乡,尤其是在城市中有两类专业社会工作者: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考试而被认可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救助社会工作者也来源于这两个类别。鉴于这两类专业社会工作者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和不足,因此应该以不同的方式发挥其作用。其中,通过考试获得资质的社会工作者主要工作在社区,是社区社会工作者,他们在介入社会救助工作方面应该站在第一线,对他们的要求应该是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存在的各种问题,受理有需要者的服务申请,并提供初步的服务,然后通过资源链接或转介的方式将具有复杂需求的服务对象转介给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由后者中更加专业的救助社会工作者为其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2.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运行机制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运行机制是指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介入社会救助事务的各个环节上的制度化运行方式。社会工作机构介入社会救助服务需要解决其资金补偿和资源调动的问题,需要与政府,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之间建立任务委托关系,需要建立合理可行的服务传递方式,同时还需要有有效的质量监控等。在这些方面都应该建立起有效的运行机制。

(1)社会工作机构的资金补偿和资源调动机制

社会工作机构介入社会救助事务首先要解决的是资金补偿机制问题。如前所述,社会工作服务贫困者的资金来源应该主要靠政府财政投入。目前的方式是通过政府向社会工作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去解决这一问题。但这种机制需要重点解决可持续性的问题。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在许多地方政府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大都采用项目制。项目制购买有其好的一方面,但其缺点之一是不够稳定。一方面,社会工作服务贫困者和参与社会救助管理需要保持长期稳定地提供服务,因此需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资源供应,而项目制的政府购买服务难以给社会工作机构提供长期稳定的预期,因而也就难以进行长期性的机构服务发展规划。另一方面,社会工作机构要提升服务水平就需要加强能力建设,为此而需要进行长期性的人力资本建设投资,而项目制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仅能支持当期的项目活动,而难以支持机构长期的发展。

除了政府?买服务之外,还应该建立有效的社会力量资源投入机制。其中较为重要的一是社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机制,即社区组织根据本社区的需要,向专业性的社会工作机构购买救助社会工作服务。在目前的情况下,虽然社区的资金一般也是来源于政府,但社区购买服务与政府购买服务仍有很大的不同。社区购买服务更能够反映各个社区自身的特殊需要,更好地促进社区自主运行和发展,也更能够在社区层面上实现与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之间的“三社联动”。例如,目前在一些城市中,社区可以从政府那里获得一定数额的一般公共服务资金,由社区自己决定如何使用。这样,社区就有可能采用“社区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向困难居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项目,并委托一定的社会工作机构来承担。社会力量参与的第二种主要方式是企事业单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其基本原理与社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相似,也是企事业单位根据本组织业务的需要而向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购买服务,以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困难学生和困难病人帮助等方面的工作。也就是说,企事业单位可以将其自身所需要开展的救助社会工作外包给更为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来承担,并为此而向后者支付购买服务的费用。社会力量参与的第三种主要方式是大力推动对社会工作机构的专项慈善捐助。目前我国的慈善捐助对象主要针对贫困者和其他各类困难群体,许多地区都有不少针对贫困者的慈善捐助项目,但是基本上都是直接捐助给贫困者家庭或个人,向救助社会工作提供捐助的还不多。应该逐步推动慈善机构(基金会、慈善协会等)认识到救助社会工作对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的重要性,逐步加强对救助社会工作机构的资源投入。

(2)社会工作服务困难家庭和个人的服务传递机制

要向困难家庭和个人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必须要有一整套的服务传递过程。其中包括服务对象的认定,对困难家庭及个人服务需求的调查评估,服务项目设计,服务活动的规范化要求,以及服务活动的实施,服务质量监管及服务效果评估等一系列的程序、要求和具体规范。要设计社会工作服务困难家庭和个人的服务传递机制需要有一个复杂的设计过程,但总而言之是要瞄准对象、优化内容、把握质量、力求高效。

建立有效的服务传递机制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是建立标准化体系,二是鼓励服务特色。标准化是为所有的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服务内容提供必要的基本要求,是服务活动和服务质量的底线要求。服务特色是各个社会工作机构不同的服务特点,包括针对不同对象的特色化服务和立足社会工作机构专业特点的服务特色。在任何成熟的社会服务体系中都应该既具有完整的行业标准又具有多样化的特色服务,救助社会工作也不应该例外。

(3)社会工作机构服务的质量管理和评估机制

作为一项公共服务活动,社会工作服务贫困者和参与社会救助管理的工作也需要有必要的质量管理,因此应该设计质量管理机制。质量管理机制既需要从机构内部设立质量管理的规程,也需要设立外部的质量监控,包括服务对象反馈机制、专家评估机制和公众监控机制。

篇(3)

社会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市政协安排,第二调研小组一行10人,于6至7月份,深入淇县和淇滨区,进行调查、研究。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县区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淇县、淇滨区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实现“两个确保”,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弥补了保险基金的缺口,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12项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济为基础,医疗、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社会效果明显。

养老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86个,实参保单位247个,占86.4%,应参保职工17653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1661人,占66.1%;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28个,占77.8%,应参保18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286人,占71.1%。失业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281个,占95.3%,应参保职工180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9100人,占50.6%;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16个,占44.4%,应参保114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639人,占56.1%。医疗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191个,占64.7%,应参保职工22000人,正常缴费职工12000人,占54.5%;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9个,占25%,应参保1100人,正常缴费职工516人,占46.9%。淇县共有城镇居民低保对象7108人,农村低保对象3069人;全县农民“参合”19万人,“参合”率92.67%,为全省“参合”率最高县份。淇滨区城镇居民低保对象5254人,农村低保对象3213人,没有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淇县和淇滨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淇滨区推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完不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推行目标责任制以后,淇滨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进展顺利,2003—2005年连续3年在全市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中排名第一。两县区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工作的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社保意识。县区充分利用电视、墙体标语、公示栏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强社会和群众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淇县在新农合工作中,印发合作医疗“明白卡”12万份,编制“合作医疗就是好,农民看病能报销”等“顺口溜”万余册,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淇滨区每年都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广为宣传社保知识;邀请市有关领导、市劳动保障部门业务骨干到区大中型企业举办政策业务知识讲座,并采取致企业负责人一封信的形式,向法人代表讲解有关企业职工参保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大大激发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扎实开展低保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保”、“不错保”。淇县在县城区的朝歌镇和铁西区成立了三个居委会低保工作站,设立专职低保工作人员,分块管理城区的低保工作,形成了居委会低保工作站、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批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城镇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两县区建立了低保申请、审批、三榜公示、“一评三审两榜、三公开一监督”、“三对照”、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制度,规范了低保工作,严格了操作程序。坚持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取消低保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批加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2005年以来,淇县共取消低保对象800多人,新增低保对象100多人。淇滨区大河涧乡为解决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返贫的问题,积极想办法,与郑州大学医学院和新乡医专进行合作,每年在全乡举行2次义诊,为群众、特别是特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今年,大河涧乡缴请30多名专家来乡里进行为期6天的义诊,并准备与郑州大学共建实验、教学基地,为群众提供长期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运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两县区把社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建立专账,由财政监督执行;严格资金发放手续,低保资金全部实现了银行发放,为低保对象建立专户,保证每一笔资金都用到低保对象身上;严格审计监督,每年均要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有关社保资金进行严格的审计。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顺利。淇县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初步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保证新农合的有序运转,强化经办机构建设,在县乡两级建立了办事机构,固定人员专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定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合医办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审计监察制度等26项规章制度,并对县、乡合医办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确保新农合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案可查;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5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7所乡镇卫生院和3所大型民营医疗机构已被确定为淇县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在按甲级卫生室标准进行评定。新农合已全面启动运行,截止5月份,淇县农民享受补助7056人次,补助资金98.96万元,其中门诊小额补助13.41万元,住院大额补助85.5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应保未保和不能正常缴费现象比较突出。根据淇县和淇滨区提供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数字显示,应保未保和中断保险费缴纳现象普遍存在,各项社保费欠费比较严重。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66.1%、淇滨区为71.1%,失业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50.6%、淇滨区为56.1%,医疗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54.5%,淇滨区为46.9%,两县区在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中还有较大差距。出现这种情况有的是企业有缴纳能力,也恶意欠费,拒不缴纳;有的是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改制、破产等原因,无力或中断缴纳。原淇县电厂由于破产,正在对原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进行清算,就无法正常缴费,厂方表示将在清算完成后,尽快把所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一些新建企业,由于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也没有参保。

2、社会保险覆盖面小,民营企业参保率低。两县区参保单位多数是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大部分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许多民营企业主没有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把为职工投保视为负担,认为参保是从我口袋里往外掏钱,会增加管理成本,却没有意识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法律义务,所以对保险费能欠就欠,能拖就拖。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大,企业不愿意为他们参加社会保险,一些企业参保,也只是为企业较为固定的职工参保。河南大用公司作为我市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民营企业,现有员工3000多人,只为130多名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参加了养老和失业保险。鹤壁市绿色环保生产有限公司有职工72个,只为36人办理了养老保险,为46人办理了医疗保险。由于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强制性执法手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拖欠保险费问题显得无能为力。

3、宣传不到位,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有关部门虽然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然缺乏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宣传,部分企业和职工对社会保险政策和具体操作程序并不十分了解。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企业普遍不景气,如果中断交费致使累计交费不满15年,那么以前的交费就等于白白丢掉了,因此不愿交;淇县民营企业用的农民工较多,许多人认为参加社会等保险没有用,不如现在多拿些工资,因此不愿参保;原来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职工,对社会保险有所了解,有比较强的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但由于当前就业困难,大部分人认为能保住现在的“饭碗”就已经不容易了,虽然有这方面的要求,也不愿或不敢争取;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社会保险,但对具体政策不了解,使自己本应享受到的保障无法实现。鹤壁市绿色环保生产有限公司参加了社会保险,一个职工因看病花费732元,但企业和职工本人不知道只有去定点医院看病才给报销的规定,结果在非定点医院看病花费的425元不能报销,对社保政策产生误解,认为参加社会保险也得不到补偿,影响了参保的积极性;一些参合农民不知道报销程序和补助办法。淇县北阳镇王庄村一个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可以使用新农合医疗证免费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但他却不知道这个规定,看病时依然付的是现金。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偏低,难以解决农民看病需要。目前的新农合医疗制度基本目标定位还是以“大病为主”。淇县的新农合每人每年50元,纳入新农合医疗基金专帐,分为基本医疗服务基金、大病统筹医疗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基本医疗服务基金,即农民个人帐户中的金额太少,每人每年只有10元,如果不住院,在门诊看病,只能使用个人账户的钱,一年10元,根本解决不了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由于大病统筹基金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补偿比例及补偿能力也就较低,造成慢性病补偿的病种较少,仅限于门诊治疗肿瘤的放疗、化疗、肾病的透析等慢性病,对其他需长期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均未纳入,农民患大病后的医疗负担仍然较重。淇县北阳镇王庄村一农民因患类风湿病,由于经济等原因不能住院治疗,只好长期门诊服药,每年治疗花费3000多元,但这个病又不需要住院,除了花个人帐户的10元钱外,其余的无法报销,只能自己负担,对于一个长期有慢性病患者的家庭,几年下来已是家贫如洗。这类人大多因病部分或全部丧失了劳动能力,收入很少,因病返贫、因病致病现象非常严重。大病补偿比例、报销封顶线偏低,农民看病难问题依然存在。农民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是100元,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是500元,大额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的可享受大额分段补助,补助封顶线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淇县北阳镇南口村一农民因病住院,花医疗费1.5万元,报销了4038元,报销比例只有27.22%,自己负担10962元,农民认为难以承受。

5、低保救助资金紧张,补助标准低。县区财政困难,上级资金有时也难以及时到位,导致救助能力不足。淇滨区反映,由于城市失业人员、农村因病因灾返贫人员增多,救助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但区财力有限,省市匹配资金都没有及时到位,低保资金缺口较大,仅有能力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人员、残疾居民及无劳动能力且未纳入五保范围的居民。低保金补助标准过低,只能解决低保对象最基本的吃饭问题,而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仍然十分突出。淇县一个城市低保户,大人没有工作,2个孩子上大学,1个孩子上高中,每月312元低保金只能解决基本生活,孩子上学等其它花费只能另想办法。淇滨区一个农村低保对象因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有一个孩子正在上学,每月低保救助金20元,只能保证基本生活。

6、准确界定低保对象困难。在对贫困人员进行核查界定时,个别家庭不如实申报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难以了解,干扰了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核查和确定,给救助对象的确认带来很大困难。

四、几点建议

1、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保障的主要思想障碍是利益矛盾,是局部与全局、个人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办法,组织学习条例和细则,使企业和职工掌握政策法规,认清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强制性和共济性,增强社保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将宣传工作重心下沉,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企业特别是到民营企业中去,耐心细致地宣讲法规,解惑释疑,推动企业和职工参保;制作通俗易懂的电教片,在企业播放,使广大员工了解社会保险的性质、意义和政策法规,提高参保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以及各种商会、协会的作用,开展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应加强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大张旗鼓宣扬先进典型单位。

2、加大清欠社会保险费和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在社会保险法未出台前,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对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分清原因,属恶意欠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一是通过法院强制征收,二是通过媒体曝光,实行舆论监督。对效益差、经济困难的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先到位,单位缴纳的部分暂时挂帐,待企业走出困境后再予以补缴。对企业缴费应建立目标责任制度,企业与政府签定缴费目标责任书,年终完不成缴费的,追究企业经济责任等等。协调税务、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配合,共同建立社会保险征缴联动机制,对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出具有关证明和证件,如对安全监察重点企业,没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安监部门不予办理许可证。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建企业可以区别分类,先易后难,逐步纳入。对那些有一定规模、经营正常的民营企业要按照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同样的政策,尽快纳入,一步到位。

3、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偿模式。建议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的原则,在不影响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扩大慢性病补偿种类,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标准。

4、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分属卫生和民政两个部门管理,但其资金的来源渠道、用途、目的和宗旨具有一致性,建议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在一起,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特别是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特困(低保)户,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难以承受,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民政部门应根据医疗诊断书、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已领取的医疗保险补助凭证等有关情况证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民给予救助。

5、在三个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调研中了解到,淇滨区希望尽快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已经做了准备。在国家未能批准我市城区纳入新农合试点范围的情况下,建议由市政府出台政策,在我市三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市、区、乡、农民个人分别按比例筹集新农合基金。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在全市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在市级层面上建立医疗基金,增强基金保障的能力,给农民看病提供更好的服务。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大力推进统筹城乡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现就我县年民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届五中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和县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构建和谐为目标,切实履行保障民生、推进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

二、工作目标

按照“54321”(即推进5项管理:社会救助、基层组织、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和退役士兵管理。实施4大工程:老年公寓建设、新建南宾镇敬老院、火化殡仪馆工程、“荣居工程”。健全3大体系: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立2项制度:救灾应急和救济帮扶制度。打造1个平台:城乡社区平台)的工作思路,以“难点工作有突破、重点工作上水平、全面工作上台阶”为工作目标,以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抓手,积极推进统筹城乡民政事业改革。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

1.实现困难群众救助全覆盖。在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逐户建档的基础上,对其他因病、因灾、上学或突发性事件等造成临时性困难的家庭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困难家庭档案。各乡镇要建立特困群众救助工作机制,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

2.强化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全面实施城乡低保听证评议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分类救助力度,推进依法救助,创新救助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保障3.2万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3.抓好两项重点专项救助。建立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异地就诊及时结算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网络,困难群众自付比例降到20%以下,确保5万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临时救助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基金运作”的原则,及时、有效救助600名临时特殊困难群众。

4.完善节日慰问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优化慰问方案,切实做好“六大节日”城乡困难群众慰问工作,扩大慰问范围,提高慰问标准,创新慰问方式,确保党和政府对8万名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二)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体系

1.扎实做好应急救灾工作。完善应急救灾预案,明确应急响应启动的条件、标准和程序。扎实做好备灾、救灾物资、经费等准备工作,加强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确保灾民生活救助有序进行。

2.加强灾害救助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灾害救助规范化建设,提高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标准、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标准、倒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进一步规范灾害救助款物发放程序,推进救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减灾宣传和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抓好冬令春荒灾民生活救助、灾后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

(三)加快社会养老和慈善事业发展

1.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加强敬老院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推进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加大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全面落实农村敬老院管理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力争新建南宾镇敬老院和老年公寓,新增床位400张。积极争取老龄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和政府购买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

2.全面建立孤儿保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保障制度,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工作格局。全面落实集中供养孤儿每月700元、分散供养孤儿每月600元的基本生活费,确保全县68名孤儿孤有所靠。

3.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做好慈善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广泛开展“慈善双日捐”、“送温暖、献爱心”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募捐活动。加强基层慈善组织建设,不断发展“慈善超市”。加大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力度,确保福利彩票销售额快速增长,筹集更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

(四)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和城乡社区建设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大村务公开推进力度,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完成“难点村”治理任务。全面完成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做好村居委干部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指导建成2个规范化社区。

(五)扎实做好优抚安置双拥工作

提高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等问题,大力实施重点优抚对象“荣居工程”,加大危旧房改造力度。推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在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服务。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努力实现“人人有技能,就业有保障”的目标。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双拥活动,切实帮助驻石部队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启动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六)全面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年检和日常监管,重点培育发展有助于农户万元增收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加强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完成丰都—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加快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完善救助服务体系。加强殡葬管理服务,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政策,强化文明治丧,组织开展殡葬优质服务活动。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新殡仪馆进山道路,确保6月底前投入使用。

(七)积极发展老龄事业

强化基层老龄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空巢老人帮扶服务工作,开展孝亲敬老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敬老氛围。

(八)推进统筹城乡民政事业发展

在孤儿供养保障、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在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探索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发展的新路子、新方法,推进民政法制、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等工作同步发展,促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工作的重心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希望在基层。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民政工作。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民政工作,并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全面完成民政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篇(5)

一、基本情况

截至底,原区共有农户3.85万户,农业人口11.36万人,有人均年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户388户,人口681人,分别占总数的1.01%和0.59%;由于区划调整,新划入的苏陈、罡杨两镇共有农户1.76万户,农业人口5.98万人,有人均年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户1028户,人口1638人,分别占总数的5.85%和2.74%。我区脱贫攻坚工程的目标任务是:原区全部脱贫;苏陈、罡杨两镇20__年全部脱贫,脱贫率30%以上。截止1月底,原区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下贫困户已全部脱贫;苏陈、罡杨两镇分别脱贫288户、515人和52户、64人,脱贫率分别为32.7%和33.3%。

二、主要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脱贫攻坚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围绕原区在全市率先全面脱贫的工作目标,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各镇(涉农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是本地区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为了确保脱贫攻坚工程有序推进,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25个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同时,出台了《区委、区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作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明确工作责任,建好基础台帐。脱贫攻坚工作必须以详实准确的台帐资料为依据,具体工作中,农经、统计、民政等部门责任明确、通力协作、把好“三关”,高质高效的完成了去年初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年底脱贫攻坚考核台帐填报工作。一是把好业务培训关。区委农工办、区统计局3次联合举办贫困户建档立卡及脱贫攻坚考核业务培训班,共计培训150余人次,组织基层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就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关键环节进行了有重点、有目的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提升工作质量。二是把好入户调查关。入户调查是数据情况详实可靠的关键,为此,各镇(街)农经、统计、民政部门和村组干部组成调查小组,逐户调查,首先通过一整套的辅助调查表,逐项统计有关数据,然后按照台帐要求汇总填写,最终请户主签字确认。三是把好汇总审核关。根据分工,统计部门具体负责台帐资料的汇总审核,统计人员充分发扬细心、耐心的工作作风,认真汇总、严格审核,率先在《泰州日报》发表了《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监测报告》,脱贫攻坚考核台帐也已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

3、落实帮扶措施,严格监督检查。,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脱贫目标的顺利实现,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采取区、镇(街)、村三级补差为主,结对帮扶为辅的工作措施。经过前期调查,除依靠多项帮扶措施已实现脱贫的外,原区全面脱贫的资金差距为30.8万元,由区财政补贴40%,计12.32万元;镇(街)、村共同补贴60%,计18.48万元。苏陈、罡杨两镇按照33%左右的脱贫目标,分别需要补贴资金1.5万元和0.25万元,全部由镇财政支付。今年初,区扶贫办会同纪委、统计、民政、财政等部门,对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多数村已在春节前将政府温暖送到了贫困户手中,但也有个别村大局意识薄弱,未能按时发放,经检查督促,所有补贴资金已在2月6日全部发放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脱贫攻坚工程不是一次短期的行动,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虽然我区采取资金补差的方式确保了脱贫目标的如期实现,但是从长远看,这也只是权宜之策,下阶段,我们将把工作重心下移,制定帮扶措施,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大力开展开发式扶贫,落实帮扶单位,由区四套班子领导挂钩经济薄弱村,政府部门、重点企业结对农村贫困户,开展“一对一”帮扶。确保苏陈、罡杨两镇20__年全部脱贫,全区不再出现新增贫困户,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1、大力开展开发式扶贫。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要大力开展开发式扶贫。一是发展高效

篇(6)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作为全市中心城区和重要窗口的历下区面临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旺盛、传统工业企业隐性失业人员逐步进入社会、外来进城务工人员持续增加等。特别是在东部新城区建设步伐加快的新形势下,失地农民就业安置问题形势严峻、迫在眉睫。针对这种情况,去年以来,历下区坚持把做好劳动就业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结合全区开展的“察民情、解难题,建设和谐历下”主题实践活动,着重从组织领导、技能培训、拓宽渠道、完善体系、劳动维权等方面狠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2004年,安置城镇就业11536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7786人,其中困难群体人员2033人,分别完成计划的149.8%、346%和338.8%,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因劳动就业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快速发展。主要做法是:

一、加快经济发展拉动就业。从根本上说,就业问题就是发展问题,加快经济发展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基础。历下区坚持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努力创造更多新的就业岗位,构建内生化就业岗位机制。他们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区位优势,制定积极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大力实施“三产立区”、“工业强区”、“科技兴区”战略,在注重集约型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个体私营经济、新型三产等劳动密集型经济业态,提高吸纳劳动力能力,实现了促进就业与产业调整升级的相互协调。2004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01.67亿元,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23.4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74.08%,三产主导地位十分明显,有力地拉动了就业。华达集团创业时只有几十人,目前该企业已成为一家经营服务20多个品牌汽车的专修专卖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年均增幅77%,企业员工近2000人。

二、搞好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就业。针对该区商贸发达,经济拉动性强,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比较多的实际,历下区把建立健全就业管理服务体系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投资800多万元在区一级和11个办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每个居委会建起了服务站,实现了市、区、办(镇)、居四级联网。以社区为单位,对全区劳动力资源、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入社区的退休人员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实行微机联网管理。各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办公服务设施,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较为明细的基础台帐,为劳动就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条件。具体工作中,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大力开发不同类型的就业岗位安置就业。两年来,该区发展新型服务企业28家,占到全市的三分之一,带动600多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就业群体561人;通过拓宽社区、家政、绿化等安置渠道,近8000人实现就业。同时,认真落实各级扶持就业再就业的政策,并制订了实施细则,全区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519人,减免各项税费500多万元。

三、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为解决劳动者素质偏低,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问题,历下区在抓好一般性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根据市场和求职者两个需求,进一步调整专业设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安排培训方式和时间,提倡跨专业、多技能培训,最大限度地满足就业者培训需求,提高了培训层次。在全区实施了“创业小老板”培训计划,把“创业培训”作为重点实施,收到了培训一期、带动一批、拉动一片的良好效果。坚持城区以下岗职工为主的失业人员培训和镇村以农民为主的培训同时进行。区就业办公室培训面向全区,以城区为主,投入资金300多万元,扩建教学面积1300多平方米,微机130台,设置培训专业近20个,累计培训失业职工近4000人;镇村培训面向农村地区,以区镇两级成教中心为依托,借助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资源优势,以引导性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为主,开发培训专业12个,累计培训农民2500人次。目前,全区各级技能培训上岗就业率都在89%以上,为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实行多渠道社会救助稳定就业。在千方百计扩大劳动就业的同时,积极实施多渠道的社会救助,为暂时不能就业和就业有困难,以及就业后生活依然困难较大的家庭提供救济和帮助,保障群众生活,稳定就业形势。2004年,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累计达到42559户次、113854人次,发放保障金936.8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城市低保对象教育、住房、医疗“三项救助”制度,累计救助500多人,为低保居民解决实际困难5600余件,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市唯一一个“三项救助”试点区。姚家镇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1800元,在全省最高。该镇还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20万元,帮助72名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度过了生活难关。同时,发挥部门作用,形成救助合力,区慈善总会拿出40万元救助低保对象中1024名贫困学生和贫困居民,区残联、工会、妇联等单位投入20余万元用于贫困群众的解难济困。

篇(7)

近些年来,*市从工作机制上对“大民政”问题已做了不少的探索和尝试,大民政工作机制已在形成中。通过对大民政工作机制的探索和尝试,也较好地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平衡协调发展。但*市大民政工作机制的建立仍然刚刚起步,大民政机制仍然很不系统、全面、有效,还有许多方面急需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大民政”的定位,就是要使民政工作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使民政工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树立大民政观念,打造大民政格局,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从而更好地促进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平衡协调发展?我们通过学习和调研认为,主要应从三个方面作出积极的努力。

一、各级政府要从职能转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角度和高度认识民政的重要作用,以大民政格局统筹规划民政事业的发展,着力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

(一)以大民政统筹规划民政工作,确立大民政的地位,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只有打造大民政格局,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把民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把握,才能深刻认识其在政府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才能有效促进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平衡协调发展。

政府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一方面要进一步改进前两项职能的履行方式,另一方面要更加重视履行好后两项职能,各级政府的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要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各级干部的精力要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发展、解决民政问题上。社会主义民政是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府与人民结合一体,有组织有领导地运用各种力量,自觉解决社会问题,调节人际关系,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的一种社会活动体系。我们的民政部门担负着许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民政工作渗透在社会方方面面,工作对象很大部分是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是政府最应该关心的困难群体;民政工作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民政工作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大原则的体现,是亲民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体现。据我们近期到*市所辖县(区)调查的情况看,不少地方在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完善、在民间组织的培育管理、在推进社区建设、在深化村民自治工作中,仍然普遍存在着经费紧缺、人员偏少、体制不顺、办公场所紧缺等问题,最根本的症结是未将上述工作内容很好地放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中来把握、来考虑。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偏少,与民政工作内容、民政工作量日益增加的形势不相适应。据调查,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民政工作人员紧缺,特别是全市镇一级撤消民政办公室后,基本上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从事民政工作的民政员只有一人,同时这一名民政员还要身兼数职,除要做民政十几项业务工作外,还要处理许多非民政业务的其他工作,民政员往往顾此失彼,疲以应付。县(区)一级民政局,也同样普遍存在编制人员少的问题。据了解,龙门县民政局编制人数仅有14人(实际上班人数16人,1人为临时借调,1人为聘用),惠城区民政局编制人数仅有12人(实际上班人数16人,4人为临时借调)。龙门县民政局的16名工作人员,除局领导1正3副和2名工勤人员外,剩下10名干部需分管8个股室(局办公室、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社会福利事务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老龄办公室、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的业务工作,平均每个股室只有1.25人。龙门县民政局因工作人员紧缺,救灾救济股目前只有1名工作人员。就是这一名工作人员,既要负责全县的低保、五保、救灾救济等工作,还要作为局的工勤人员兼顾一些其它局里的事务性工作。这一名工作人员,要做好全县16个乡镇相对应的多项民政业务工作实在难以应付,更谈不上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我市社区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制约了社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与当前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1、社区硬件建设滞后,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达不到要求。全市200个社区居委会,有92个是租借、3个是危房、8个无固定办公地点,60平方米以下的18个。按粤府办14号文件的要求,城区要有一个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多种功能社区服务中心,开办8个以上福利性、公益性的服务项目。街道(县城镇)要有一个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多功能社区服务中心,一个不少于30个床位的敬老院(老人公寓),一条社区服务项目齐全的自然街道;社区要有一个固定的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但我市现在距离这一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没有一个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具有指导、示范、辐射、培训等多种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大部分社区服务站虽已建立,但因场所有限,多数社区还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服务功能达不到要求。2、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办公经费短缺。其主要原因是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近年来,县(区)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虽然给了一些补贴,但尚未按照粤府办〔20*〕14号文件的精神落实,这些补贴对社区居委会在职、内退、退休人员工资补贴、水电费、电话费、办公经费以及其他支出,只能是杯水车薪。目前,全市只有极少数社区居委会每年略有节余,少部分社区居委会基本维持运作,大多数社区居委会是入不敷出、借钱过日子,维持运作受到资金的限制,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到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3、社区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议行分设”还在探索之中。社区工作职能问题虽已逐步引起重视,但“费随事转”仍然较难落实。不少职能部门把本属于自身的工作任务推给社区居委会,使社区居委会不堪重负。4、社区信息化建设比较薄弱,绝大多数尚未装备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手段和工作方式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影响了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上述这些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问题的普遍存在,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不少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到位,未能很好把民政事业有效地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统筹规划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

我们应当充分地认识到,民政已不是过去“发发钱、拜拜年”的工作,更多的是做好促进社会公平,改进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工作。因此,只有把民政工作放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中来把握,才能深刻认识民政工作在政府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才能有效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才能解决民政事业发展经费紧缺、人员偏少、体制不顺、办公场所紧缺等问题。

我们的各级政府都要以大民政格局统筹规划民政工作,确立大民政的地位,建立大民政机制,从而把民政各项业务工作做好、做实。如在大民政工作格局内,进一步建立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有效提高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为政府职能转变、改进经济社会管理方式提供有效的服务;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为“三农”发展提供政治民主、社会稳定的良好服务和保障。

(二)以大民政统筹规划民政工作,确立大民政的地位,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大要求,只有打造大民政格局,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确保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平衡协调发展,才能有效构筑起“社会安全网”,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才能有效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升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民政工作,是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发挥人民群众民主自治作用的一种社会管理工作。我们民政部门承担着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民主政治权利的重任,民政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关心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的困难,关心群众的疾苦是民政之职责所在。*市的低保工作,于1997年先在城镇试点,*年开始在全市城乡全面铺开,之后又逐步完善,保障面不断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范围还延伸到医疗保障。据统计,至20*年6月全市纳入低保人数为37162人,20*全市发放低保金1603.1万元,今年1—6月份全市发放低保金872.97万元。自实行低保制度至今年8月,全市享受低保人数累计达22.09万人次,发放低保金累计达5737.67万元。我市通过构筑群众生活保障最后一道“防线”,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较好地实现了贫有所济、灾有所救。

然而我市的低保工作,仍然存在保障面不够宽、标准不够高,资金难筹集(尤其是县级低保金缺口大)、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工作刚起步等问题和不足。目前我市县一级低保金的投入偏低,20*年至20*年,省拨我市转移支付款3061万元,市拨资金258.72万元,而县、镇级财政负担则明显偏少,而从今年开始省拨转移支付款将会逐年减少,我市的低保人数又在增加,多数乡镇税费改革后又财力不足,县一级低保金投入不足问题已经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因此,我们只有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大要求,充分认识“群众利益无小事”,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进一步地重视做好构筑“社会安全网”方面的工作,才能使我市的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在原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大民政格局、大民政工作机制中切实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履行职责,支持民政事业发展

民政工作千头万绪,涉及面广,社会性强,还具有明显的多元性、群众性特征,尤其是随着民政工作内容的增加和作用的凸现,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日益需要大机制才能确保其有效运作,需要一种党政主导、民政管理、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基层实施的运行机制来推动、来实施。应当说,我们*市的大民政工作机制通过近些年的努力,已经初显轮廓,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不够健全,运作也还不够畅通、高效。近年来,为做好社会救助、双拥优抚、退伍安置、社区建设、村民自治、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老龄等工作,*市委市政府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这些办公室都设在民政,但这不是民政部门的办公室,它实际上是市委市政府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主要是要求民政发挥好牵头作用,因为这些工作不是民政一家的事,而是大家的事,需要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共同参与。

从近年来我市大民政机制的运作来看,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还是重视比较到位的,该开的会、该发的文、该协调的事都能及时处置而且力度较大。今后,各职能部门都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自觉在大民政格局、大民政的工作机制中切实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履行职责,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职能管理责任;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好民政经费预算,对新增加的民政工作内容要及时增拨经费,近期还要尽快协助解决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问题;公安部门和市容部门要配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建设部门要监督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人事部门要依据民政业务量增加的情况适度增加民政机构的编制;教育、医疗、工商等部门要落实对低保对象、困难户进行优惠扶持的政策和相关措施;双拥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殡葬改革工作所涉及到的各职能单位,要自觉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把这些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各级民政部门要跳出民政看民政,围绕大局做好民政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关系,加大民政宣传力度,努力做好民政工作,有效促使大民政格局的形成

要形成大民政格局、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自身发挥好主观能动性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民政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跳出民政看民政,围绕大局做好民政工作,在争取重视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民政业务工作三个方面有所作为,狠下功夫。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干好“大民政”的姿态,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在打造大民政格局、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中起积极作用,通过多反映情况,多请示汇报,多出谋献策,多与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络,从而多方面、多层次获得重视和支持。

(二)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干好“大民政”的姿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自我宣传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我们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新举措、新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为争取各方支持创造良好的条件,营造民政工作健康快速、平衡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有为才有位”,“为大位才高”,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干出“大民政”的决心和信心,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多方兼顾,统筹安排,多办实事、好事,努力为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自己的积极贡献,让社会各界真切感受到民政事业的成就,真切领悟民政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此来促进大民政格局和大民政工作机制的有效形成。民政工作最显著的特点是多元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民政行政的指导上很难抓一项带几项,而必须紧跟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多方兼顾,统筹安排。在各个时期(时段),党委政府的若干重点工作内容有所不同。从一定意义上讲,民政部门的若干重点工作就应该是党委政府的若干重点工作内容;民政部门就是要从民政职能角度,千方百计配合党委政府把各个时期(时段)的重点工作方面的社会稳定工作做好。就当前而言,我们各级民政部门尤其要在以下几项事关全局、事关社会稳定的民政业务工作中努力做出新成绩:

——继续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我市于20*年、20*年两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20*年至20*年,我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97%,农村退役士兵开发使用率达90%;为解决税费改革后优待款难落实的问题,我市于今年6月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专门文件,将全市优抚统筹款全部列入了县(区)财政预算。今后,我们要发扬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方面已取得的成绩,针对专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继续抓好双拥优抚安置这块事关军队稳定的工作。一是要大力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有效解决专项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二是要继续探索和推广民营企业双拥共建经验和做法;三是要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的力度,努力完成上级提出的指标比例;四是要积极探索优待金落实、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经费筹措的有效措施。我们要通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方面直接支持军队建设,为建立强大的国防作出积极贡献;另一方面使最可爱的人及其亲属得到应有的物质补偿和精神慰藉,从而鼓舞士气,让最可爱的人安心服役,在部队建功立业。

——继续抓好救灾救济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建立了面向社会、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20*年6月全市纳入低保14857户37162人;全市7696名五保对象,有7254人纳入了五保供养,其余442人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大这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要加大地方财政(尤其是县一级财政)低保金的投入比例,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要将低保金全部列入县一级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补差金额;三是要切实加强和健全救灾资金、低保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专户管理;四是要继续抓好乡镇敬老院建设与完善,努力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我们要通过这一系列的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等项工作,使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一部分人得到物质帮助和服务照顾,使相关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得到有效解决。

——继续加强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近年来,我市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年完成撤销管理区设立村委会的基础上,20*年组织换届选举村委会1036个,选举产生首届社区居委会199个;20*年至今年6月,全市妥善解决了25个城镇社区居委会、157个农村村委会的办公用房问题。今后在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方面,一是村民自治工作要在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存新突破,从而提高自治工作整体水平;二是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要加强财务管理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行村(组)会计选聘和制;三是努力做好调整村委会规模工作,继续把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当成重要工作来抓。我们要通过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利,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有效提高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从而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作出民政部门的积极贡献。

——进一步加强福利事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救助管理工作,不断研究探讨新问题新情况,有效提升我市救助管理工作水平;二是火化率保持100%不能掉下来,巩固清坟工作成效新坟不能“冒”出来,要大力改善殡葬服务设施,提高队伍素质;三是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争取国内及涉外收养数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四是继续抓好“星光计划”和“明天计划”的实施,加强检查指导,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我们要通过加强社会福利事务工作,认真完成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把相关的社会福利事务工作任务完成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