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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11-10 14:50:42

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

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篇(2)

健全督查机构。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县委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督查室主任兼任。对于进展缓慢的重点工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单位进行督查问责。二是健全办事机构。县委督查室成立了决策督查科、交办事项科和专项查办科。决策督查科主要负责上级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常委会议定事项、县委各类工作会议的督办反馈;交办事项科主要负责县委主要领导督查活动的组织安排,以及领导在调研、督导、视察等活动中的重要指示和直接交办事项的督办反馈;专项查办科主要负责上级党委和县委领导的批示件、人民网留言的查办和报告,县委书记信箱等网络舆情的督办反馈,以及县委督查内网、外网建设。在各乡镇和重点县直单位建立了督查联系点,明确了专(兼)职督查工作人员80余名,在全县编织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督查工作网络。

完善督查机制。一是完善分解立项台账制度。年初,对全县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将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工作计划细化到月,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形成全年工作台账。县委督查室根据工作台账,逐月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度情况进行督查,逐项予以评价,在全县通报。二是健全领导交办事项督办制度。县委督查室在第一时间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县委领导交办事项通知单》,并抄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交办的事项,由县委督查室进行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将县委主要领导关注、关心的单项重点工作和时限较紧的重点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实行“日询问、周询问”机制,并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反馈,直至任务全面完成。四是建立“三级会议,三色警示问责”制度。对县委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领导交办、批办的事项,没按时间节点推进的,下发《县委督查通知》进行催办预警。之后仍进展缓慢的,依次召开县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体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听取责任单位负责人专题汇报,对责任单位下发《白色督办通知单》、《黄色警示通知单》、《红色查办通知单》,并相应给予综合目标考核扣分、全县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等处理。先后向9个单位下发了《县委督查通知》,进行催办预警,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落实。

创新督查手段。一是注重领导督查。县委督查室及时策划由县委主要领导和相关县级领导参加的项目集中观摩、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督查活动10余次,取得了较好的督查效果。二是注重一线督查。每周县委督查室对重点督查事项进行筛查,针对进展缓慢的事项制定督查计划,先后开展了滨河公园环境卫生整治等一线督查活动20余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10个。三是对领导批办的重大事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难度较大的工作,南县委督查室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督查,联合查办。县委督查室先后与县政府督查室、纪委、国土局等部门结合,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农村违法土地集中整治等联合督导活动12次,编写《督查通报》10期,对20余名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充分利用相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对民生工作建设、会风会纪等进行现场摄录,并制作成光盘报送县委领导,督查结果一目了然。五是每月月底,县委督查室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收集汇总,按照“较计划进度较快、与计划进度同步、较计划进度慢、工作无进展”四个格次进行评价,以《督促查办工作》的形式向全县通报。年终时,将通报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政府目标办反馈,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篇(3)

一、主要目标

按照综合、统一、系统、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进机关工作运行的顺畅、协调、有序、高效、文明、和谐,着力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二、主要任务

(一)计划管理

1、日常工作。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每年度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填写完整,报分管领导审定;每季度后一月底前将下一季度工作计划和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完整,报分管领导审定;每月底前将下一年月工作计划和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完整;每周五下午将下周工作计划和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完整,报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审定;每日下午下班之前将当天工作内容填写完整。

2、重大开支实行预算制。各处、室每年元月底前将年度单项开支3000元以上的开支计划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至局办公室和财务审计处,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务会议预审同意后列入预算,未列入预算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支出。

3、会议实行申报制。建立局常规工作月例会制度,分管局长及有关处室需要对下布置的常规性工作安排综合会议,一般不再安排专题会议,切实减少和压缩会议。各处、室每月将所需召开的会议计划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务会议审核,经审核同意的会议分别进行预算、申报、履行报批手续、联系安排落实,未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再安排。

4、发文实行预审制。控制发文数量,各处、室将年度所需发文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务会议预审列入年度发文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在安排发文。行文程序由拟稿人撰写后,经处室负责人审核,视不同情况呈送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发,然后编号、缮印、用印、分发、存档。

5、维修保养。各处、室每年季度后一个月底前将下一季度所需要维修保养的办公设备和车辆计划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汇报、履行报批手续、询价、维修保养,未报计划的办公设备和车辆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维修保养。

6、印刷品实行报批后印刷制度。各处、室对所需印刷的材料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领导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履行报批手续、询价、交印、收发,未报计划或未经批准同意的印刷品原则上不再印置。

7、办公用品。各处、室所需的办公用品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履行报批手续、询价、购置、分发,未报计划的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再购置和配发。

8、培训实行预审制。各处、室将所需业务培训计划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务会议审核,对经审核同意的列入计划,并分别进行预算、汇报、履行报批手续、联系安排,未批准列入计划的培训原则上不再安排。同时,积极探索市场经济的办法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减少机关经费支出。

9、外出考察学习。各处、室将所需外出考察学习计划单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务会议研究,对研究同意的外出考察学习分别进行履行报批手续、组织落实,未报计划或未经研究同意的外出考察学习原则上不再安排。

10、建立综合工作检查制度。各处、室将所需开展的工作检查计划单经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务会议研究,各处室需要对县区检查的工作,原则上实行综合检查的办法,压缩和减少检查次数。未报计划或未经批准同意的工作检查原则上不再安排。

(二)工作督查

1、日常工作督查。日常工作督查由局效能办负责,主要是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工作日志,并报送分管局长、局长审查,同时,对工作日志的收集、填写、领导审查情况公开、公示。

2、制度执行督查。各处、室每季度后一月底前将本季度本部门牵头监督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送局领导阅审、公开公示,未报落实情况的视同制度未执行落实。

3、上级和局党组决定及领导重要批示落实督查。对上级和局党组决定及领导重要批示件,办公室安排专人逐项登记转办;转办时,应写明承办单位、承办人、转办件的内容、上级和局党组决定的事项及领导批示意见,要求承办单位按照决定和批示的内容办理,将办结情况按期书面报告;对于要结果的即办件,要及时进行催促办理;承办单位将办结情况报来后,要认真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转办时所提出的要求,工作是否落实;对决定事项办结情况要书面报告上级和局党组,对重要批示件办结情况,要报送原批示领导阅示。

(三)工作协调

办公室为机关上下、内外、左右工作协调机构。涉及两个以上处室(单位)的一般性工作协调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牵头组织、协调、落实;重大事项或重要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协调、安排、落实,并根据需要向局长报告。

(四)来访接待

来访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并做好登记、记录、整理,根据来访者反映的内容,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呈报分管局长或局长阅批,后转交有关职能处室办理,办结后再由办公室视情况答复来访者。

(五)安全管理

对公共财物要妥善保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上班时间办公室无人时必须关门;下班时必须关好、锁好办公室的门窗、抽屉、橱柜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禁止在办公室内乱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器;下班时,必须将各类电器关闭;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办公区;严禁在防火通道、楼道内堆放物品和焚烧废纸、废物。

(六)环境卫生

办公室内部卫生,按各处室负责本办公室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分工区域的卫生工作,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各处室值班人员上午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各处室的废旧物品要随时清理,不得乱堆乱放。市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评比情况及时公布。

(七)对外交流

办公室负责市局对外联系交流,市局领导或有关业务处室外出联系工作的由办公室统一联络、安排;接到外来联系工作的通知或电话后,办公室要认真登记,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拟定接待方案,明确接待任务,掌握来宾的姓名、身份、职务、性别、人数;启程、抵达、返程时间和乘车方式;来局的目的、要求以及活动内容;来局的路线;是否需要迎接以及迎接的时间、地点、路线等,以便做好联系、安排、落实、接待工作。

(八)保密管理

1、年初制定保密工作及学习计划,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2、积极参加市保密局统一举办的保密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3、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检查。

4、各处室负责人、局属单位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和监督,保证信息不泄密。

(九)文件管理

1、所有文件由专人负责管理。秘密级以上文件要严格按保密制度执行存放在保密橱内,确保安全。

2、文件的阅读、传达范围,未经原发文机关同意,不得自行扩大,严格按阅读范围传阅。

3、到上级开会带回的文件,要及时交文管人员登记保管,个人不得私自保存。

4、借阅文件一般当日归还,最长不超过三天;三日内办不完的,要续办借阅手续,到期不还者,经办人要及时催还。

5、要严格文件阅读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有清点,文件不乱传。

6、文管人员对所管理的正式文件、领导重要讲话及秘密资料,必须坚持一月一整理、一季一清点、半年一清退、一年一销毁。在清点核对时发现有短缺现象,应立即查找,同时要及时上报。

(十)会议组织

办公室根据领导要求,拟定会务筹备工作方案,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范围、内容、议程、报到时间、地点和会议预算,待领导审批或研究确定后,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通知、安排、会场布置、会场服务、会议食宿、会议活动。会后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十一)网上办公

各处、室要充分利用市政府政务统一平台和市局局域网平台,使用机关内部办公网络,除涉及全局性的工作意见、总结、文件等,其他文字材料一律在网上传输,全面执行在网上上传下达、相互交流、网上布置工作、网上通报工作动态、网上反馈工作情况,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机关内部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方案由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处室要围绕机关内部管理工作方案和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编报涉及本部门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对不及时编报影响工作,要追究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采取超常规举措,破难攻坚,统筹解决制约人口计生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完成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本次服务活动的主要任务:各乡镇场以环孕检工作为先导,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为手段,以二女户结扎为突破口,重点对2011年7月以来有怀孕生育史的一男户、二孩及二孩以上的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并落实相应的长效节育措施;对政策外怀孕对象的补救措施落实全部到位;对涉及“两非”的行为打击到位;对颇具影响力的富人超生查处到位;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环孕检、长效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婚育证的办理、合同的签订要全部到位。

三、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服务活动自2012年3月23日开始,至2012年5月3日结束。

手术定点医疗机构:结扎、引产手术定点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上环、人流手术定点医疗机构为全县具备该项手术资格的医院。

各项工作完成数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统计。结扎、引产手术由县人口计生委到定点医院抄名单。二女户结扎手术由乡镇场申请上报对象信息并附一卡通帐号、落实优惠政策时间内容,结合不定期抽查予以认定。上环、人流以乡镇场上报的PIS信息和卫生院的手术证明及原始记录认定。环孕检以各地PIS信息和原始登记为基础,结合抽查进行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领导,成立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

各乡镇场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镇场长为常务副组长的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场要组织一支计生专业队伍,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坚持计划生育工作经常抓和突击抓相结合。要层层落实责任,人人落实任务,进村入户、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各乡镇场党政一把手要靠前督导工作,确保服务活动顺利进行。

(二)保证质量,强化督查

本次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由督查组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场要加大对各村(居)委会任务完成情况的调度力度,对村级工作任务的完成要进行逐个核查。要确保工作质量,抓住影响“一升三降”目标重点对象不放松,严禁弄虚作假,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乡村干部和医务工作人员买卖计划生育手术指标的事件。要通过集中开展服务活动,推动计生工作上台阶。

(三)优质服务,强化安全

1、美化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各手术点要干净整洁、温馨舒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各乡镇场要检测B超运转情况、保证电源供给、为受术对象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2、依法开展服务,确保手术安全。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节育手术常规进行操作,术前做好体格检查,准确掌握手术禁忌症、适应症,术中遵守无菌操作,术后及时开展随访活动。

(四)加强调度,确保成效

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篇(5)

关键词: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制约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8/09-0066-03

2002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对长期主要依赖行政支持的计划生育工作具有特殊的意义,标志着计划生育工作模式的根本性的转变。然而现实情况却并不乐观。不按照法律法规办事,随意侵犯公民权益的事件仍时有发生,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现状仍然不尽如人意。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制约因素:

一、以行政推动、“人治”管理为主的传统运作模式的制约

计划生育工作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行政推动,靠上级的文件和政策来执行,“人治”色彩浓厚,法制建设严重滞后,长期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可以遵守,工作的主观性随意性很大。与其它领域比较,计划生育工作以行政推动、“人治”管理为主的传统运作模式根深蒂固,具有很强的社会基础和心理基础,主要表现为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优良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力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至今许多地方许多干部仍习惯于行政手段而忽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仍习惯于运用传统的思维方法和强制手段抓计划生育工作,尚未从根本上完成“人治”到“法治”的思想转变,一定程度上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违法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计生干部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普遍感觉不适应,对在法制环境下如何开展工作一筹莫展,始终找不着感觉,不如过去得心应手,长期形成的工作惯性和运作模式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变。

二、计生干部落后的思想观念的制约

过去很长时间里,计划生育工作一直处于相对封闭和相对特殊的状态,计划生育被认为是基本国策,一切要为国策让路,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基层政府一直把计划生育工作当成中心工作,党政干部已经习惯于将计划生育称为“天下第一大事”、“第一难事”,一把手总负责,政府的强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轰轰烈烈,声势浩大,使计生干部不知不觉中滋生了法外特权的思想,认为计划生育工作非常重要,也非常艰难,比较辛苦,也比较烦琐,只有通过一些非常规手段才能做好;群众的不理解,生育观念的落后,工作的庞杂细致,再要受到外在的约束,计划生育工作就很难开展,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缺乏信心,而且感觉到很委屈,觉得缺乏得力和有效措施,能不能做好工作心中无数,因此很容易留恋过去计划经济时代计生工作所享有的特权和优势,思想还停留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没有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计划生育工作者只能是积极适应这个变化而不能消极应付。

三、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制约

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从理论上看包括四个层面,一是权力机关的监督,二是司法监督,三是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四是社会监督。但事实上计划生育工作长期以来并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计划生育的监督机制也远没有建立。地方人民法院不敢受理计划生育行政案件、行政复议机关没有将计划生育类案件列为受案范围、计划生育案件不被重视、计划生育侵权案例不能在媒体曝光等现象,在我国多数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认为计划生育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这部法律颁布实施后,计划生育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情况在媒体上并不多见,长期以来单纯以行政手段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现实,已经使得社会各界误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是一个特殊的领域,不具有“可诉性”,法律相关规定形同虚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律环境还没有形成。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也就谈不上计划生育的依法行政。

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社会经济领域改革的深化,人口问题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地位日益重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问题也日益突出,计生干部应当尽快转变观念,有大局意识、法制意识,与时俱进,跟上时展,满足社会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会用法律的手段、在法制的环境下创造性地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尽快解决目前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克服困难,排除干扰,推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走向深入。

首先,必须大力提高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明确了公民在计划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准则。我们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统筹做好宣传教育、科技进步、综合服务、信息管理、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各项工作。要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要牢固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在落实群众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使群众依法生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获得奖励和法律救助、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等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和保障。各级党政部门和计划生育干部必须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和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建立并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

其次,必须加强学习,更新观念。人口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世界各国普遍认识到,必须把人口问题与发展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尊重人的权利,关注人的健康,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必须顺应国际潮流,必须从战略高度来重新审视我国的人口问题。同时,国内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计划经济体制逐渐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从农村改革到城市综合改革等,各项改革的深入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不断深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然要进行改革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必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计划生育新机制,以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使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有利于国家发展、造福于人民的事业。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国,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需要。面临新世纪,迎接新挑战,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刻的变革,有一个大的提升,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人民是法治的最高主体,依法行政,首先要依法治权,然后才是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行政,国家机关包括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受追究,其实质是对行政权力加以规范和约束。要强化以人为本,强化人民群众的主人公地位,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把优质服务作为中心环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用足用好法律法规,使纸上的条文付诸实际,加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制建设进程。

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篇(6)

【关键词】 法约尔 管理理论 HSE 监督应用

管理是一门高度智慧的艺术和极为深奥的科学。对于现代知识经济时代来说,所谓的管理就是利用知识进一步发掘知识和把现有知识最大限度地转变为生产力,而进一步发掘和应用知识的过程。那么在油田HSE监督工作中运用科学的理论和管理方法,将HSE监督的作用更有效的发挥出来,夯实HSE工作基础,转变为油田发展的生产力,就是本文要探讨的课题。

1 法约尔管理理论概述:1.1 法约尔简介

亨利・法约尔(Fayol,1841―1925),法国著名管理实践家,管理学家,古典管理理论创始人之一。一般认为法约尔是第一个概括和阐述一般管理理论的管理学家。法约尔被后人称为“经营管理之父”或“管理过程之父”。

1.2 法约尔管理理论

《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是法约尔最主要的代表作,标志着一般管理理论的形成。法约尔对西方行政管理学发展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2.1揭示了管理的本质

“管理”是由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五种要素构成,“管理就是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将管理定义为这五个要素正是法约尔最主要的贡献之一。

1.2.2提出了管理的14条原则

1.劳动分工2.权力和责任3.纪律4.统一指挥5.统一领导6.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7.人员的报酬8.集中9.等级系列10.秩序11.公平12.人员的稳定13.首创精神14.人员的团结

1.2.3阐述了进行管理教育和建立管理理论的必要性

法约尔在《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一书中阐述:一个大型企业高级人员最必需的能力是管理能力。管理能力可以也应该象技术能力一样,首先在学校里,然后在车间里得到。

2 法约尔管理理论在HSE监督工作中的应用

2.1 法约尔管理的五大职能在油田HSE监督工作中的应用

法约尔管理的五项职能(管理五在要素):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

(1)监督计划,是指监督管理人员必须考虑当前及下步工作,对接续的工作作出判断,为监督活动制定规则,且规则必须具有统一、连续、灵活和精确性。监督计划的核心是通过制定一个行动方案,从而最有效地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实现计划的目标。

当条件在变化,监督计划也应适时改变,所以制定完善监督计划是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工作之一。监督计划包括目标的确定,制定全局性的措施以实现这些目标,以及理顺全面的分层计划体系以综合和协调各种监督活动。因此监督计划既涉及要实现的目标(做的内容),也涉及达到目标的方法(手段)。

(2)监督组织,就是确立监督单位在物质资源、人力资源方面的结构,使其以最有效的方式从事监督管理的活动,使监督计划得到很好的制定和执行。监督组织的本质是优化确立监督单位的组织结构。

为确保监督计划目标的完成,监督员和被监督方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如井控安全领导组织机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等,监督单位和监督方也应即时成立以组织管理者为组长,分管生产的现场领导和驻井干部为副组长,各生产单位员工为成员的组织机构。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后,制定、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井控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监督协调,指为了使监督工作内容和监督行动开展都有合适的比例,监督方法适用于监督计划,是集体达到监督目标过程中统一协力的保证。监督协调的本质是保证监督个体与个体之和是正能量,各部分的努力做到相互一致。

监督人员的一切工作都要和谐地配合,以便监督人员能有序地开展监督业务。监督人员应根据每日工作安排、日进度、周小结、月度汇总等多种沟通形式,对被监督方的生产、人员、设备、工艺等环节出现的问题给予统筹解决,对生产计划及时调整做出反应,并要求、督促其他配属部门等予以积极配合,以确保监督行动步调一致、团结协作。

(4)监督控制,是指监督人员对各项生产施工是否能按计划进行,对重大危险源点、隐患风险等是否随时做出反应,以便发现、改正和防止错误发生。监督控制的本质是通过公平、公正的奖惩手段和及时有效的纠偏措施,保持持久的监督权威。

为了保证监督计划按既定的方向发展,要对监督人员的绩效进行监控和考核。监督单位下达监督目标,结合监督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按照考核办法,对监督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将实际的表现与设定的目标进行比较。如果出现了偏差,就得使其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这种监控、比较和纠正的活动即监督控制。整个监督控制和过程均以监督计划(目标)为主线,一旦出现偏差,必须及时纠正。监督控制的手段可以是制度、图表、指标、工艺流程等,控制的目标也可以是人、物、工艺流程和相关数据等。只有控制手段才具有强制执行的目的,它可以在监督过程中促使人的观念与物的状态的改变,使其向人为好的方向发展。

2.2 法约尔管理的“跳板原理”在油田HSE监督工作中的应用

“法约尔跳板”原理是指在层级划分严格的监督管理组织中,为提高监督效率和信息传递时效,两个

分属不同系统的部门遇到只有协作才能解决的问题时,可先自行商量、自行解决,只有沟通不畅、协商不成时才报请上级部门解决。

2.3 法约尔管理教育理论在油田HSE监督工作中的应用

监督作为一个管理岗位,因为个体的差异性,每个监督人员的管理水平是不一样的,日常的监督工作中,每一个监督人员都是按照自己的方法、原则和个人的经验从事现场施工的监督业务。因而,在监督工作中,要善于总结监督经验,提升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水平;其次还应不断的充电,通过自身自学与单位的培训相结合,学习管理理论,将理论与监督工作相结合,使理论在现实的监督管理业务中升华,巩固为自已的现场监督管理方法。

3 结论及建议

HSE监督做为油田生产建设的“守门员”,守护着油田HSE工作的方方面面,其工作的成效牵扯到油田生产管理水平的成败。“向管理要效益”,“管理出效益”这一普遍共识已逐渐深入人们的心中,管理不是在真空中起作用的,而是在实践中得到运用和强化的。本文从HSE监督工作实际出发,分析、运用法约尔管理理论,探讨了在油田HSE监督工作中运用管理学原理对监督工作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 H・法约尔著,周安华等译,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在保持现行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基本架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创新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科学规范、责权一致、统分结合、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一)适度超前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面对“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城市建设实际,适度超前谋划,体现前瞻性,力争本轮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适用较长时期城市建设发展需要。

(二)统筹管理原则。在完善现行城市建设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职能,实行统筹管理,即在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五个集中”,将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集中到县级统一管理。

(三)分权制衡原则。实施城市建设流程管理,实行“八个分开”,将计划、立项、设计、征迁、招投标、投资、建设、审计等环节分开,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由相关职能部门分段作业,顺畅衔接,相互推进,相互制约。

(四)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放开“两个市场”,即建筑业市场和招投标市场,进一步拓展并逐步规范招投标交易平台,实行标前、标中、标后全程监管。

三、总体目标

(一)“五个集中”,将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集中到县级统一管理。

1、项目立项上:成立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到储备库,由县投资委集体研究,统一筛选审定,县发改委根据县投资委审定意见履行审批程序。

2、土地出让上:全县土地资源规划利用由县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集中统一管理,即统一收储、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出让。

3、规划审批上:所有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或规划变更,按照《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县规划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4、资金管理上:城市建设领域涉及的政府投资,由县国司实行“融资统一实施,资金统一管理,成本统一控制”。

5、项目实施上:成立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主体和业主代表,对项目建设承担主体责任。

(二)“八个分开”,将计划、立项、设计、征迁、招投标、投资、建设、审计等环节分开。

1、计划: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项目及全县重点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本行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并编制项目建议书,集中到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由县投资委集中审核批准后,送县发改委履行报批程序。

2、立项: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行业主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负责提供审批所需的相关材料报县发改委,县发改委负责组织评审后下达立项批复。

县重点工程局参加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项目前期工作。

3、设计:县住建委依据立项批复,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负责提请县规委会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县发改委负责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进行评审,负责提请县投资委审定后下达批复意见。

县重点工程局依据审定的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勘探、施工图设计、图审,并会同县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预算。

4、征迁: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用地收储,县国土局配合并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负责或依法委托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实施项目红线范围内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负责办理房屋拆迁相关手续,净地交付。

5、招投标:县招投标中心负责建设项目(含项目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工作和土地出让的招拍挂工作。

县监察局、招管办负责对招投标的标前、标中、标后全程监管。

6、投资:县财政局、国司及有关部门等出资方根据县重点工程局资金拨付申请,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负责将资金直接拨付至中标单位。

7、建设:县重点工程局组织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项目,作为建设期的项目法人,严格按批复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与中标单位签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办理项目施工阶段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县住建委负责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县重点工程局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移交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管理、使用、维护。

8、审计:县审计局负责预算编制审核、项目建设阶段跟踪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审计监督、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参与招标合同文件审查。县监察局负责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审查。

四、主要任务

(一)成立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县投资委实行委员制,属议事、协调和决策机构。主任委员由县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各位副县长担任,县政府办、发改委、住建委、国土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国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委员。县投资委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审定并批准政府投资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决策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结构、资金筹措方案;审定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调整方案、重大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和限额以上概算的调整;负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协调和调度。

县投资委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县投资委领导下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组建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县重点工程局代表县政府作为重点工程建设期间的项目法人,原县住建委承担的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职能移交县重点工程局。

主要职责: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不包括行业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及安装)和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依据审定的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勘探、施工图设计、审图,会同县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预算;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和工程工期、技术档案管理;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申请;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移交等工作。

(三)组建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暂定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高配为副科级,隶属县国土局管理,财政全额供给。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职能,同时受县国土局委托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县政府,受县政府委托组织论证征收补偿方案,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县政府;组织开展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与被征收人共同选定中介机构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负责补偿安置资金兑付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的具体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调解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调整县住建委内部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划管理、市政园林管理和住房保障职能委托给下属单位,对机关职能科室作相应调整,设置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综合业务科,撤销规划办、建筑业管理科(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城乡建设科。

1、成立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建制,撤销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负责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评价工程安全等级;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查处等工作。

2、成立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暂定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高配为副科级。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各类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规划的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的规划编制,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量、档案管理等工作。

3、成立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暂定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高配为副科级。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的维护和改造等。原县城管局园林绿化管护职能移交县市政园林局。

县住建委将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职能委托给县房地产管理局履行。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20日至6月20日)。根据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改革方案初稿;征求县四大班子领导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对改革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将改革方案(讨论稿)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定。其中,涉及机构设置调整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二)机构组建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成立改革工作领导组,召开专门会议,按照研定方案组织实施;组建新设立机构班子,抽调招聘工作人员,安排工作场所,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由改革工作领导组检查涉及单位的建章立制、人员到位、工作运转等改革任务完成情况,针对检查出现问题,限期整改完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县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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