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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品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2-01 16:31:16

音乐作品论文

音乐作品论文篇(1)

关键词:接受者;音乐作品;接受方式的选择

一、首先取决于接受者的出发点

接受者以何为目的去面对"音乐作品"。审美?欣赏?研究?实用?不同的目的必然导致侧重点,采取的方式、手段不同,其结果也就很自然的大相径庭了。同一部《bE大调英雄交响曲》,同一个人,从不同目的出发,肯定会得到不同的效果。而且感受、诠释、判断三者中某一种方式可能很难满足需要,也很难绝对分清哪一种因素在起作用。

1.从审美的角度出发

乐队的音响通过联想这个中介会把我们带入多彩的感性世界,反过来这些多样的幻觉,体验又会加深我们对"音乐作品"的感受,从而有可能作出的初步的情感判断或甚至于初步诠释音乐作品。

2.从研究者的角度出发

可能面对"音乐作品"的目的更多的在于功用性,更多的是侧重于形式上的注意。当然,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二重性,要求我们面对方式要多样性。

二、接受者的多种自身因素也影响了接受方式的选择

对一个对音乐一无所知的人,也许我们很难指望他会选择判断或诠释音乐作品的方式,也许更多的是初步的感受占优势。同样,对于一个有音乐耳朵的人或对音乐有很深造谐、研究的人,感性体验比较丰富的人,他面对"音乐作品"时,也不会仅停留在单一感受上,他有近一步感受、理解、诠释作品的欲望,有近一步对同一作品不同演奏风格作出判断,比较的要求。

三、面对何种类型的"音乐作品",影响我们的选择方式

对于那些有大量非音乐因素的歌剧、歌曲、理性与感性因素所占的比重是不同的。因为这种体裁中,音乐具有相对的确定性、易解性,所以感性因素要更多些,而面对哲理性的无标题交响乐这类体裁,理性因素的参与要更多一些。比如《大地之歌》,它本身的曲式结构上就有哲学上对立统一的哲理性,其蕴藏的内涵就更难以为一般欣赏者所领悟,这时不仅是有理性因素的参与问题,更多的是用联想相连的理性认识占据了内心感受方式的大半江山,可以说是在理性主导下的感受。

四、音乐作品以何种方式存在,也影响到我们接受方式的选择

于润洋先生在《论音乐作品的二重存在》中认为:"音乐作品既是一个自身独立存在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物态性容体,同时又是一个离不开接受者意识活动的非实在的观念性客体。"作曲家的内心情感体验经过创造活动成为物态性的声音实体再经过演奏演唱这个中介环节,形成音乐作品,这只是第一种存在方式。当它还没有被听者当作一个"音乐作品"以审美的态度进行感知的时候,它只是一个物态性客体,而不是审美对象。

"只有音乐才能唤起人的音乐感觉,对于不懂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感觉),就不是它的对象。"然而,当听者当作一个"音乐作品"以审美的态度去感知的时候,它就成了审美对象。这时,音乐作品的第二种存在方式便展现了出来--离不开接受者意识活动的,非实在的观念性客体。可见,对这种审美对象的把握,并不可能是用感受、诠释、判断中的一种方式就可以做到的,它必然伴随着复杂、微妙的心理过程。

在"音乐作品"这个概念的内涵中还含有这样的意识--"它是时间过程的特定构成物,是填充着某个时间延续片段的声音产物,是具有特定次序和性质的时间队段。"还有一层含义,即它是一个封闭的整体。另外还包含着一种东西--作品的整体完整性。当音乐作品被演奏者化为物态性声音时,在整个接受过程中,接受者也绝不可能始终用一种方式去面对。更因为音乐作品是对接受者的一种表白、倾诉,是提供给听者的一种信息,所以接受者在接受这些具体的"信息"时,接受方式也绝不可能是单一的。"信息"的具体"内容"在变,接受方式也会随之而变;接受者也不是一直被动的接受,它的意识也会具有选择性、主动性,整个接受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必然是伴随着接受方式重心的不断变换、转移的。

"在’音乐作品’这个概念内涵里,还包括将音乐作品固定在乐谱中这种可能性和必然性,通过乐谱使作品重新被认知和演奏,使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听众能得以接受"一部音乐作品的演奏有无数,但作品却只有一个。我们不会用一种简单的方式去面对同一部作品的无数种演奏,尤其是那些行家里手。同样,无数的演奏者也绝不可能都用同一种方式去面对这同一部作品。

五、音乐作品的感受及判断

1.对音乐作品,我们不能作出选择,而是要具体"音乐作品"具体分析。在接受者那里亦同样不可能得到这项选择题的满意答案。因为他是个有思想、有意识、有主动性的活人,不可能用选择"标鉴"的方式去面对音乐作品。

2."音乐作品永远是特定时代、环境、文明、文化圈中的人们的音乐天才、音乐知识、作曲技术的证明。"我们所谓的"音乐作品"都是特定时代的音乐作品的称谓,这是个历史相对性的概念。现代音乐作品让很多人不知所以然,更有许多人将它们挤出"音乐""音乐作品"这个圈子。它所带来的变化冲击了传统的审美、传统的理念、传统的方式。但正如宋瑾先生《我站在哪里说音乐》一样,我们只能用一个立足点一个侧重点去面对,用一种侧重的思维去理解,不然的话,就要"两条道跑车了",这是"音乐作品"的历史相对性的具体体现。

六、总结

"感受、诠释、判断"都是对不同"音乐作品本质"见解所作出的相应选择,都是不同方式的侧重,无论是观象学音乐美学,还是释义学音乐美学,他们的接受方式都体现出了各自在"音乐作品"这个概念的不同理解和解释的侧重面。总之,从以上几个方面(有些细节化了)来分析,我们不能作出选择,而是要具体"音乐作品"具体分析。"对音乐作品的本质"的不同理解决定了接受方式的选择。

参考文献

[1]《音乐美学译著新编》,卓菲亚·丽莎著,于润洋译,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3年12月,第一版.

音乐作品论文篇(2)

关键词:舞蹈作品无音乐伴奏运用

随着时代的进步,编创者思维方式的拓展,舞蹈作品打破了从开始到结尾都用音乐的传统模式,出现了在作品中音乐休止、无伴奏的状态,让观众想象力空间得到无限的发挥,舞蹈得以个性化的发展。音乐休止、无伴奏在舞蹈作品中的运用,能形成一种节奏的对比和内心的冲击,更能够深刻地表达感情,引起观众的共鸣,具有一种传情达意、以此物幽彼物和寄托隐含意念的比喻和寓意的功能。同时,它是前面一系列动作所要表达的“结果”,也是后面某些动作所要表达的“原因”,为舞蹈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在编舞中,如果能很好地运用这种无声的艺术,那将会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艺术境界。

一、为舞蹈创造“意境”美

“意境”来自于文学艺术中的专业术语,是作者得于心、观众会于意的产物。著名舞蹈家贾作光很精辟地论述了这个观点:“意境就是景与情的交融,客观的境与主观的意完善结合。”从审美欣赏角度来看,艺术意境的创造是靠审美创作者和审美欣赏者共同完成的。在无音乐伴奏的状况之下,作品给予编导和表演者更大的创造意境的平台。在无声的环境中,舞者对作品的控制力来自于内心真实感受,舞者内心的音响带动他的肢体语言牵动了欣赏者的情绪,制造出作品用音乐无法表达的意境。想要这种若有似无的意境能够更充分地展现在舞蹈作品里,我们不能单纯只靠音乐与舞蹈一成不变的组合,更多的是需要音乐与舞蹈的多元化结合,不仅仅在作品中注重流动的音乐与舞蹈结合,同时也注重音乐休止、无伴奏手法在舞蹈中的运用,给作品营造高境界的“意境美”。

贾作光的《海浪》在舞蹈动作的处理上,开端是以静止的形式出现,演员背向观众,坐在平台上,伏腰低头,慢慢地张开双臂,像要把整个大海拥抱起来,这里没有音乐。当音乐慢慢响起,一只只海燕在海面上飞舞,让人感觉一种浩大的气势,忽而海燕展翅,忽而波浪起伏,这两种形象互相配合而且有机地连接起来,赋予了整个舞蹈诗的意境。

二、让作品具有广阔的想象空间

作品《读梁祝》中,编导在这部6分20秒的作品中,在剧目的开端整整1分30秒没有使用任何音乐。这1分30秒所占的是全剧时间的1/4左右,给人唯一感觉就是寂静,舞台上灯光昏暗,只看到一人在捧书夜读,周围的一切都很平静,正是这种安静衬托出他不安逸的思绪,从而带动观众的情绪时起时伏。正是由于这里的“静”,才能使欣赏者用心去探究表演者究竟要表达怎样的情绪;作品一开始就给了表演者和欣赏者无限的遐想。当音乐响起时,舞者的表演进入了另一个阶段,观众的情绪也为之一振,随即进入另一个想象的空间,去探索新的韵味。在这样的情景下,观众和舞者都已完全沉浸到作品中。

此作品的编者抓住了观众善于想象的特点,来引导观众对这一时段无声作品的兴趣不减。无音乐伴奏的运用,在整个舞蹈欣赏的过程中,改变了观众被动欣赏的心态,让观众更好地理解后面有声的部分。虽然是无声的,但是笔者相信每一位用“心”的观众都会知道此时的无声是相对的,其实在每个不同的欣赏者心中都赋予了它不同的声响、不同的乐音,这样的音乐才是最有意义、最美妙动听的音乐。三、赋予舞蹈作品人性化

舞蹈作品《我心中的世界》,主要是表现一个盲女心中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限的渴望。剧目的开头无音乐伴奏,一个看不见东西的人,周围的世界即使再喧闹,对她来说依旧是寂静的,编导用一个安静的环境来反映盲女的生活状态,给这一剧目定下了哀伤的基调。音乐响起,盲女尽情享受着自己心中所想的世界,原本以为自己也能感受到和其他人一样的快乐。可音乐再次消失了,盲女又陷入了绝望当中,她要面对的依旧只是那黑暗无声的世界。剧目的尾声没有了音乐,没有了任何声音,也没有了女孩的笑容,只剩下内心永远的落寞。这个剧目的音乐编排巧妙恰当,前后呼应,使得剧目的整个情节生动感人,人们在欣赏时容易进入角色,和女孩一起感受人生的坎坷与无奈。“静”在舞蹈作品中运用得恰如其分,赋予作品更深的人性化内涵。

四、使舞蹈作品更具灵性

舞蹈剧目《出走》,青年编导万玛尖措把蒙古族传统舞蹈语汇与现代舞相结合,体现了他对新民间舞的认识和探索,在这部作品中编导应用了音乐这一要素作为他达成这一目标的手段之一。表演者跳到中段时音乐戛然而止,但舞蹈里节奏律动仍在继续。音乐停了似乎也预示着舞蹈的停止,但是恰好相反,编导正是以这时的休止给欣赏者一个缓和的倾听期,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是对欣赏者听觉疲劳的一种解放,这样的解放客观上促使了欣赏者对后面的作品产生强烈的关注欲望,也就在另一个层面加大了此作品的灵性。我们欣赏舞蹈最基本的条件就是用心去感受,而不是木然地去面对这一切。我们必须承认的事实是,音乐影响情感的方式很特殊,音乐突然袭击我们,它比任何其他艺术更快,更强烈地影响我们的心情。只有经过戛然而止,才能感受到突然袭击;只有经过无声的舞蹈,才能感受到有声的强烈。一切含蓄的思考与表达都可能在无声中获得更深层的领悟,赋予作品灵性,给予作品更强的生命力。

五、巧用无声胜有声

音乐作品论文篇(3)

莫扎特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鲜明的时代性和世俗性是其作品的社会性的集中体现。生活的时代特性的不同层面在每个作曲家的作品中都会表现出来。在35年的历程中,求索在歌剧领域占到了70%。怀着对自己未来的憧憬、希望和自信的莫扎特于1781年坚决的独自来到了维也纳。当时的奥地利正处于启蒙思潮之中,社会正在逐步广泛的接受人的价值是有才能和道德决定的观念。此时莫扎特歌剧社会性的重要代表作是《费加罗的婚礼》,他将世俗的欢乐和崇高音乐非常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对封建贵族阶层不遗余力的进行了揭露和讽刺。最能体现人类本性与道德规范的戏剧性较量的则是内容无聊,情节胡闹的《女人心》。他以极为浪漫、优美的音乐气质将人性中的随性性和社会道德规范的激烈碰撞展现在人们面前,以柔美的方式将既对立又统一的意识形态向人们娓娓道来。建立在平民的感情基础上,开创一代歌剧的新风是莫扎特歌剧最显著的特点。

二、莫扎特作品所具有的思想性

一个人的思想意识是由其个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来决定的。共济会(起源于中世纪石匠和教堂建筑工匠的行会)的互助宗旨成为莫扎特关注社会现象,注重社会问题的重要思想来源,灌注在他的思想领域中。但是莫扎特他要求个性独立,争取自由生活的强烈愿望使其依然的离开共济会独自来到维也纳做一个自由的艺术家,因此,在其作品中有许多描述是呈现个性解放和对生活的向往。《费加罗的婚礼》中我们可以可以看到他浓烈的感情指向正式摆脱了贵族的虚假文化的羁绊而走向人性的解放这种清醒的意识已经初露端倪。

三、莫扎特作品所具有的艺术性

在莫扎特的作品中我们不仅感受到浓郁的生活气息和轻松、活泼、幽默,也能感受到他注重以人为本的思想。他没有不刻意追求崇高,同时他的音乐又有着非凡的崇高气质。保罗•亨利•朗在他的《西方文明中的音乐》中有这样一段话“莫扎特是所有时代最伟大的音乐戏剧天才。他将所有事物、所有情境和所有人物以绝对客观的心态去对待,没有贝多芬期望企及最崇高的理想境界,亨德尔希望成为上帝的代言人。他的整体概念具有纯粹的审美性质,将每一种情境和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变成音乐,而音乐是他的语言。他与德奥的超验玄想熔于一炉,以旷世奇才保持意大利音乐的古老优良品质,体现了这个即将结束的世纪宏图。生于法国巴黎的作曲家乔治•比才,是世界上上演率最高的歌剧《卡门》的作者,同时《卡门》也是比才创作的顶峰,剧情取材于梅里美的同名小说。由于当时听众的鉴别力跟不上他的音乐天赋,从而使他对自己最心爱的作品《卡门》缺乏自信,以至于最终由于这个原因,他情绪消沉,于1875年7月心脏病猝发而死。这部最优秀的作品是法国歌剧史上重要里程碑,是19世纪下半叶现实主义歌剧的杰作,并直接启发了意大利真实主义歌剧的兴起。

为了与当时社会剧烈变动的政治现实相连且力求创作的“平民化”,作曲家进行大量歌剧创作,这也正是法国大革命时期歌剧并没有因为封建王朝的结束而衰落的原因。到了19世纪上半叶,逐渐形成了“法国大歌剧”这种具有特殊含义的歌剧样式,该体裁最能体现19世纪上半叶法国人的审美情趣。其中奥柏创作的五幕大型歌剧《波蒂契哑女》被视为法国大歌剧的开端:历史性的重型题材、长大的篇幅、庞大而华丽的场面布景、精致讲究的芭蕾舞和富于效果的管弦乐,音乐贯穿不用独白,合唱在歌剧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一切典型特征使瓦格纳城这部歌剧为“戏剧界七月革命的先驱者”。意大利的罗西尼写作的《威廉•退尔》、德国的梅耶贝尔写作的《新教徒》、《非洲女》等都是法国大歌剧的代表。19世纪中下叶抒情歌剧替代了法国大歌剧的统治地位。其一般选择牵动人心的爱情故事为题材,并且在注重声乐旋律的感染力量的前提下采用日常生活一些常见歌曲、舞曲、进行曲。主要作品有托马的《迷娘》、古诺的《浮士德》和《罗密欧与朱丽叶》、马斯内的《曼侬》、圣桑的《参孙与达丽拉》。

这个时期最为成功的作品之一《卡门》由于异国情调的色彩性旋律,强烈的西班牙节奏,明晰的配器,构成一种清新而富有魅力的乐风,使其成为一部完美的抒情悲剧。

音乐作品论文篇(4)

摘要:声乐表演具有较强的艺术审美价值, 通过现代音乐美学研究, 分析音乐中的文化内涵和艺术表达, 能够更好的表现声乐表演带给观众的审美价值。鉴于此, 本文拟通过分析现代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艺术的影响, 分析声乐表演艺术发展趋势, 以明确现代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启示。

关键词:现代音乐美学; 声乐表演; 艺术;

一、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声乐表演的影响分析

(一) 音乐美学的现象学理论对音乐创作的理论指导

对于声乐表演来说, 优秀的音乐作品是声乐表演价值的一种体现, 因此, 也就强调了在声乐表演艺术中音乐创作的重要性。如何更好的进行音乐创作, 积极的利用音乐美学理论作用明显。上世纪初期, 现象美学开始萌芽, 自此现象美学理论被提出, 该理论一经提出就得到了音乐界专家的普遍关注, 且针对现象美学的研究也逐渐深入, 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现象美学的研究发展, 也进一步丰富了现代音乐美学的理论体系。从哲学角度上来说, 每一项事物都是两面性的, 因此现象学美学的研究同样遵循了哲学上的这一观点, 并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从客观角度上来说, 其研究的重点主要是针对事物的本身特点;而从主观的角度上来说, 主要是针对人的主观意识为研究对象, 进而通过对人的感官体验和审美需求进行研究, 具体到声乐表演艺术中, 其研究的对象则主要是针对声乐表演艺术的观众, 通过对声乐表演的创新和技术提升, 达到声乐表演与观众之间的统一性, 满足观众视听审美, 这也是现象美学研究对声乐表演艺术质量的一种重要的衡量标准。那么对于声乐表演艺术中的衡量标准是什么?笔者认为应该是在对声乐表演作品、表演形式等方面实现与观众的共鸣, 满足观众角度的感官、心理、精神上的审美需求。

纵观我国声乐表演的发展, 从传统单一的声乐表演形式, 到经过不断的创新与发展逐渐成为一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声乐表演艺术, 另外在现代美学研究中现象美学不断的进入我国的音乐艺术中, 东方音乐艺术与西方艺术实现了结合, 不断的丰富了我国声乐作品内容, 其创新发展的理论价值也更加增强。由此可见, 对于声乐表演艺术来说, 现代音乐美学中的现象学理论对于声乐表演艺术的观赏性、审美性具有较强的影响价值。

(二)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对声乐表演中“同一性”的解释

现象学美学的研究已经近一个世纪, 可以说现象学美学的研究也为音乐艺术带来更多的理论价值, 尤其是从音乐作品的创作以及声乐表演这两个方面, 其中在音乐作品创作中, 现象学为其提供了创作理论基础, 而在声乐表演方面, 现象学则为其提供了表演的艺术效果和表演目的。具体到对声乐表演的“同一性”问题上,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进行了特殊的解释, 具体如下。

众所周知, 声乐表演艺术主要是由表演者、乐谱、剧本三个部分组成。可以说, 这三个部分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具体来说, 声乐表演的表演者根据乐谱的内容进行歌唱和表演, 但是不同专业水平的表演者对于乐谱的演绎也会呈现出不同的表演风格, 因此观众的审美享受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同一性”问题, 针对声乐表演中的这一问题, 现象学美学理论进行了解释, 现象学认为在声乐表演中, 表演者可以结合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对乐谱的创新, 用一种独特的方式演绎出来, 突破一成不变的乐谱演唱, 将乐谱的符号和音节进行创新, 编创过程中融合表演者的特殊风格, 而“同一性”问题也能够很好的避免。现如今,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对声乐表演中的“同一性”问题的解释, 已经被广泛的认可, 并通过表演者进行编创展现。可以说现象学美学理论的这一解释, 促使声乐表演艺术更加具有生命力, 表演形式也更加鲜活。

(三) 音乐美学中的释义学理论对声乐表演的美学影响

释义学是现代音乐美学的重要理论之一, 且对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也是不断促进现代音乐美学发展的主要动力。释义学美学理论的研究, 主要是从客观的角度对历史进行解释, 在声乐表演中, 则主要是针对声乐表演的发展历程, 释义学于19世纪正式的融入到声乐表演中, 在声乐表演的过程中, 融入对音乐艺术历史的编创, 通过表演者、乐谱的演绎反映出某个阶段的音乐艺术, 可以说, 释义学在声乐表演中的运用, 促进了现代艺术和传统艺术的完美结合, 尤其是在传统音乐形式逐渐淡化的背景下, 释义学美学理论在声乐表演中的运用, 更加具有历史价值。

总之, 现如今, 很多优秀的音乐作品都多多少少受到了释义学理论的影响, 可以说音乐作品对于时代的表现力越来越强, 但是还需要注意的是释义学理论过于注重对事物表面的研究, 其研究深度不够, 对此20世纪初期伽达默尔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并挖掘了音乐作品中更加深层次的艺术内涵, 例如某个音节和旋律所展现的音乐历史和年代, 进而更好的丰富现代音乐作品的创作符号。由此可见, 释义学理论对于声乐表演中音乐作品的内涵、历史等研究都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

二、现代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启示

(一)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引领声乐表演的艺术延伸

从现象美学理论来看, 其注重对事物的全面发展, 因此声乐表演艺术的研究, 能够从现象美学理论中得到一些在客观和主观上的启示。

一方面, 有利于提高表演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对于表演者来说必须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例如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等, 不断的扎实表演者的专业技术, 以便对音乐作品和乐谱进行创新, 更好的发现音乐作品的内涵魅力, 创作符合演唱者自身且独具特色的音乐作品。与此同时,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还强调对音乐的历史、文化内涵研究, 因此, 表演者在进行声乐表演中, 还可以提升自身的文化修养, 更加准确的表达音乐作品的历史性和审美性, 达到音乐作品、表演者与观众之间的审美协调。

另一方面, 有利于丰富声乐表演艺术的作品形式。同一种音乐曲目, 进行不同的演绎, 所展现出来的艺术形式也是不同的, 通过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的启示, 可以不断的丰富声乐表演艺术的形式, 民族、美声、流行等音乐形式相互融合与创新, 对于丰富声乐表演艺术作品形式, 完善声乐表演理论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

(二) 释义学音乐美学理论对声乐表演艺术的理论支持

声乐表演艺术不同于一般的语言艺术, 因此音乐作品所表现出来艺术内涵也具有其独特性。在某个音乐作品的演绎, 所要传达的音乐内涵往往不仅仅是音乐表面的意思, 还包括音乐作品创作、演唱者以及欣赏者的情感, 因此, 从现代音乐美学理论角度来看, 声乐表演对于音乐符号的呈现, 就不能够机械化的进行乐谱演唱, 还应该从释义学理论出发, 深度挖掘音乐作品内在的价值, 通过表演者对音乐作品的理解, 注入相应的情感, 这样演奏出来的音乐作品才更加能够走进欣赏者的内心, 赋予音乐作品从内而外的生命力。可见, 声乐表演艺术需要释义学音乐美学理论作为支撑。

三、现代音乐美学研究下未来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

(一) 加速声乐表演艺术历史文化与时代的结合

随着音乐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 需要越来越多的音乐界专家和声乐表演者不断的开拓创新, 运用现代音乐美学理论, 创作出符合新时展需求的音乐作品, 提高新时期音乐美学的审美价值。现代音乐美学的研究, 不仅是对声乐表演艺术全面的创新, 同时也是对音乐历史文化、艺术内涵的一种全新解释, 可以说, 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声乐表演艺术历史与时代的融会贯通, 无论是音乐作品、历史文化、表演形式, 都让音乐作品拥有历史和时代的双重角色, 这也是新时期、新思想、新理念的一种结合, 不仅丰富了声乐表演的理论基础, 而且强化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

(二) 全面客观的看待声乐表演艺术

在未来的声乐表演艺术发展的过程中, 必须要针对现代音乐美学中提出的现象学、释义学等理论基础, 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认识声乐表演艺术, 这也是声乐表演艺术未来发展的必然需求。具体来说,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认识:一是全面客观的认识声乐表演的主体。声乐表演者作为声乐表演艺术的主体, 其不仅是单纯的将音乐内容表达给观众, 更重要的是能够利用现象学理论, 充分的发挥表演者自身的专业知识, 不断的进行艺术创新, 满足观众的音乐审美需求, 达到情感艺术、审美艺术与音乐艺术的统一。二是注重声乐表演的实践过程。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才能够更快的推进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 因此, 在声乐表演过程中, 必须要紧密的联系实践, 将现代音乐美学理论融入到表演中, 突出作品的现代化风格和历史文化气息, 并在实践的过程中, 发现和补充音乐作品的不足之处, 并积极的借鉴西方先进的音乐理论, 用实践促进艺术发展。

(三) 充分的认识音乐作品的时代性和艺术性

时代赋予了音乐不同的艺术魅力, 因此, 对于音乐表演者来说, 就需要充分的认识不同时代背景下的音乐作品需求不同的角度对于音乐作品的需求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这就需要全面的认识到音乐作品中的创作思路和音乐作品所要表达的情感。综合多个角度和层次需求充分的认识音乐作品的时代性和艺术性, 正确的演绎和表达音乐作品。

充分认识声乐表演风格的时代性和艺术性。表演风格是音乐作品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不同的表演风格能够表达不同历史内涵的音乐作品, 而且通过历史角度对音乐作品进行诠释, 然后再结合表演者的风格, 演绎音乐作品的内涵。需要注意的是在现代音乐美学研究下声乐表演的风格, 不仅要体现音乐的历史文化艺术, 同时还要融入时代的表演风格。

(四) 不断的追求声乐表演的创造性

在未来的声乐表演艺术发展中, 需要不断的追求声乐表演的创造性, 这种创造性也必须要充分的运用现代音乐美学理论, 并敢于对音乐美学理论进行深层次的研究, 例如现象学理论对声乐表演中观众需求的挖掘, 结合对现代音乐美学理论的认识, 进行艺术创新等。

音乐作品论文篇(5)

全书以此为线索,遴选出三位年龄相当、履历相近、乐风相映,在以西方文化为主导的国际音乐舞台上各执牛耳、独具,但又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独具特色的汉文化,尤其是受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影响的作曲家为研究对象,进行了跨时空、多维度的文化比较和深层的音乐创作思想研究。这三位作曲家分别是创造了“主要音技法”的德籍韩裔作曲家尹伊桑(Isang Yun,1917―1995)、自称为“蓝领”的旅欧日裔作曲家武满彻(Toru Takemitsu,1930―1996)和“中美音乐文化交流的使者――”美籍华裔作曲家周文中(Chou Wen-chung,1923―)。这部中央音乐学院博士论文系列作曲理论编的首部作品已于2013年10月由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该书作者宝玉是一名作曲家,中央音乐学院作曲博士,师从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教授郭文景,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客座教授,亚洲爱乐国际乐团驻团作曲。

从结构上看,全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对中日韩三国的历史渊源及文化互动进行鸟瞰;分析比较三位作曲家的文化观念和艺术理念;对三位作曲家因各自不同的艺术哲学观和音乐美学观而产生的不同的音响观念进行综合阐释。最后,作者就具体作品分析过程中,在其作品中所能反映出的文化气息与创作手段的内在联系作进一步的理论及理念的总结概述,进而得出结论及其展望。

笔者认为,该书的“创新”与“独特”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创新之处――

“311定理”在音乐分析当中的创造性运用

作者根据俄国画家康定斯基的抽象派绘画理论――点・线・面――而提出的“311定理”(其公式为:3+1=1)进行“三点一线一面”的分析。即:个人、祖国、西方(三点);音响观(一线);作品风格(一面)。此举不同于一些常见的音乐作品分析理论范式(如“结构――功能理论”、“接受美学”、申克分析法等),“311定理”是作曲家产生作品的客观存在和人文背景,它不是一种具体的音乐技术分析方法。于润洋先生曾提倡音乐理论研究应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他说:“坚实的理论修养和渊博的历史知识是使我们立于不败之地的两块基石,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会对现实有一个真正清醒的认识和评价。”①而“311定理”正是遵循了这一原则,从作曲家相关的历史、文化、社会事实出发,勾勒出三位作曲家各自别具一格的肖像。然后,作者再具体到某一部作品,进行譬如音乐结构分析、音高结构分析、音响形态分析等技术层面上的分析,并重点论述了对作曲家“独门绝技”,比如对尹伊桑的“主要音”及“主要音响”的观察,还有对武满彻“音色音乐”与“点描配器”的整体观察。

独特的视角之一――

对文化与艺术关系的高度重视

1969年,英国著名音乐学家约翰・布莱金(John Blacking,1928―1990)在其长文《人类经验中的音乐价值》中,从民族音乐学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音乐评价思路。他认为,音乐的价值必须在其所存在的语境(context)中考察:“音乐应该作为社会或个体的产品来研究”。从文化的角度出发对音乐作品进行分析,可谓挖到了作曲家的根,因为它把作品分析放到与作曲家本身不可割裂的文化大背景当中。作者对中日韩历史文化溯本探源,以期对当下音乐创作领域内颇为复杂的民族性与西方现代性的主客体关系的再认识,以及对如何以西方现代作曲技术反映本区域或本地区的民族文化精神,进而通过研究东亚三位作曲家的人文背景和音乐历程以及独有的美学构架,从而梳理出具有现实意义与应用意义的理论手段。

当我们面对一棵大树的时候,通常只留意上面的枝叶,而很少看到树之“根”,以及它所在环境中的土壤、周遭的空气,所以就不可能理解这棵“树”(作曲家)为什么长出来的是这样的“枝叶”(作品),而不是别的样子。比如,为什么尹伊桑的作品是这样而不是那样,那是因为他的作品一定是他从本民族文化中悟化的东西。该书认为我们在评价一个作曲家的作品时,不仅是要看其表象,还要追其本质,还要回头去追溯这个作曲家为什么是这样;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所以然”就是要回到他所身处的文化、他的生平、世界观,所有这些都可能决定“作品”这个结果。

另外,本书从实用性的角度去看待作曲技术,具有正本清源的价值,而不是按常规的做法,单纯地将其归纳成某一种技术公式。从技术本身来讲,理论家习惯把它归纳成一种公式,这样也许便于教学与传播,但试问这些大师中有多少是带着这样一种公式去创作的呢?也许他们只有一种开放的精神和躁动的心灵,从而导致他们产生一种创作的冲动。这种冲动促使他找到一种表现方式,而这种方式与其他公式其实是不一样的。比如武满彻的技术分析就很难归纳,什么“十二音”、“音集集合”都不是,就像画家对于油彩的驾驭都是由形象思维决定的,而不是说遵从了某种模式;又比如格里格的《培尔・金特》第一组曲中的《晨曲》与北欧的冷空气之间的关系。所以,我们说,对艺术家的具体探讨一定要与文化结合起来进行,剥离了文化,便成了无源之水。

独特的视角之二――

这是一本作曲家分析作曲家的书

与一些非作曲专业人士的“隔靴搔痒”的作品分析而言,本书不寻常之处在于它是一本作曲家分析作曲家的书,显然这样更地道。要知道,日前在个别地方综合类院校作品分析领域里存在一种“一犬吠影,众犬吠声”的现象,其后果就是使作品分析脱离了音乐本质,成为一种“玄学”,甚至一部“科幻剧”。因为缺乏专业的工具,分析的层面只能停留在华丽辞藻的堆砌上,始终不能深入挖掘,读者自然看不出其中的门道。没有与之匹配的钥匙怎么打得开这把锁呢?作曲是一门学问,不懂技术如同没有钥匙,所以打不开“这把锁”。我们不能把毕加索的“胡来”不能等同于一个普通人的涂鸦。

音乐评价者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其认知能力、经验知识和评价标准的制约。②作曲家本身积累的丰富的听觉经验、良好的作曲技术,以及个人的音乐、非音乐知识为其在做音乐评价与分析的时候,提供了一种得天独厚的优势。

作者在书中对三位作曲家音乐风格做出了精准的概括:玉树临风――踔厉乱画――好好做自己,精炼地点出了他们的“形神”所在。

关于“玉树临风”的尹伊桑的研究论文主要有《“主要音”在尹伊桑室内乐中的运用》③、《浸染则会东方文化观念中的“主要音技法”――简评尹伊桑的创作》、《尹伊桑作品中的反和声手法(上)――〈大提琴协奏曲〉1976简析》④等十几篇,这些论文基本上都是以“主要音”作曲体系为研究对象。

与其他两位相比,国内对武满彻的研究相对活跃一些,相关论文四十篇左右,文章主要集中在对作曲家早、中、晚期音乐创作的研究⑤,还有一些对其生平和传统文化元素对其作品影响的研究⑥;对某一部具体作品的研究⑦,以及对武满彻和声技法的研究⑧,对电影配乐的研究⑨等方面。

作为20世纪美籍法人作曲大师埃德加德・瓦雷兹的挚友,在其逝世后成为他音乐财产的管理人和权威解释者,美籍华人周文中为中国青年作曲家提供在美国事业发展的空间,并为中美音乐文化交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⑩关于“好好做自己”的周文中的研究论文也有十几篇,对作曲家音乐风格和作品的剖析的论文主要有:《周文中:其人其乐》{11};《西器中韵 和而不同――周文中〈渔歌〉的音色移植与延音功放配器法分析》{12};《周文中对古琴曲〈渔歌〉移植的艺术观念》{13}等。而近年来把东亚三国作曲家放在一起研究的,只有青年韩裔学者刘贞银(上海音乐学院西方音乐史方向的博士){14}。

作曲家宝玉正是基于对上述研究成果的整理分析,分别选取了尹伊桑的《穆瓦克舞蹈幻想曲》、武满彻的《幻影》和周文中的《花落知多少》三部作品,进行了音乐结构分析、音高结构分析和音响形态分析。这三部作品都是以西洋管弦乐为音响载体,虽然周文中的《花落知多少》乐队规模略有变化而且稍小一些,但三位作曲家都是以西洋管弦乐编制为主体来幻化东方之声。这是作者选取分析对象的共性。

独特的视角之三――

对“现代性”与“民族性”的独到见解

19世纪后半叶兴起的欧洲民族乐派是欧洲音乐浪漫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为音乐的浪漫主义运动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和生气。20世纪初,西方的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音乐曾对亚洲的传统音乐发生强烈影响。东亚三国迅速接受了西方音乐,但西方元素和传统元素基本处于并置状态,作曲家孜孜不倦地寻求着民族文化身份。20世纪下半叶,西方现代音乐技法和观念的传入使亚洲作曲家找到了新的资源,在探索本民族现代新音乐的征程中更进了一步。可见,东西方音乐文化的碰撞与交融带来的是各国文化对“现代性”和“民族性”的双重诉求。

人们通常认为:只有抵抗西方现代性才有自身民族性,一旦全盘接受现代性的话就没有自己的民族性了,宝玉并不认同这个观念,而是通过对三位作曲家的作品研究与分析,并结合文史资料的阅读,从而找到与西方现代性相承因的东亚现代性,以及东亚现代性与东亚古代文明融合的历史渊源关系,进而提出并证实:现代文明是一个经起源、融合、发展,变异为相互关联的一个综合系统。并在结论中胆识、有主见地提出:

“问题的关键仍是我们有没有能力和胆识直面处于‘主场’的西方,而不是‘避实就虚’地绕过西方;有无自信通过西方音乐技术理论进入本民族传统进行国际化的文化梳理及艺术改造。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穿过西方现代性一步步回到自己的传统,而后再将经过整合后的、具有‘普世’价值的音乐作品带向西方以至于世界音乐舞台。”

结 语

音乐分析的途径是多样的,该书既有对作品的形态分析,如对音高、节奏、曲式、配器技法的分析,也结合了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等方法。无论何种分析,其根本目的都是一致的,即为了更深入地理解音乐,并发现其隐含的价值。最后,笔者想借用标题“岁月的凝聚 时空的润融”来结束本文:所有的音乐作品都是作曲家对岁月沉淀之物的凝聚与表达,同时经过了时间、空间的润色、交融。读完此书,也许我们能更理解书中“所谓作曲家的音响观是因其自身所具有的艺术哲学观和音乐美学观而形成的”这句话了,而作者提及的东亚裔作曲家对东西方文化采取的“解构”态度值得世人参考借鉴,令人不禁顿悟:原来我们怀揣的“东方艺术及艺术精神”是如此值得珍惜的瑰宝!

①于润洋《肖邦音乐的民族内容――纪念波兰杰出音乐家肖邦诞生一百七十周年》,《音乐研究》1980年第1期。

②柯杨《有限的相对主义――论音乐的价值、质量及其评价》,中央音乐学院音乐美学博士论文。

③傅文《“主要音”在尹伊桑室内乐中的运用》,上海音乐学院2012年5月,硕士论文。

④罗新民《尹伊桑作品中的反和声手法(上)――〈大提琴协奏曲〉1976简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第32―43页。

⑤相关论文主要有[日]渡边未帆《1950年代的武满彻――从五声音阶到意识流》,周耘译?熏2007年第2期;许志斌《论武满彻中期创作》,《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2009年第1期,第81―87页等。

⑥相关论文主要有许志斌《论武满彻作品中节奏及实践过程特征》,《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2010年第1期,第113―120页;许志斌《论武满彻作品中音响的“空间构型”及其“时间塑形”功能》,《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2011年第2期,第83―95页;郭元、郭艺《“树的镜、草原的镜”映射下的日本当代音乐》,《音乐创作》2013年第3期,第146―148页等。

⑦相关论文主要有童昕《〈多利亚地坪线〉的音乐结构――兼论音色在现代音乐中的表现和结构力作用》, 第15―21页;马莉《试论长笛作品〈voice〉的现代演奏技法》,2008年4月,南京艺术学院硕士论文;杨一博《东西交融的梦――武满彻作品“吾听水梦”的创作研究》,中央音乐学院硕士论文,2012年4月等。

⑧相关论文主要有许志斌《武满彻〈Toward the Sea III〉中的音集技法及音高组织特征》,《音乐艺术》2003年第2期,第91―95页;王馨密《武满彻〈Toward the Sea I〉的技法研究》,上海音乐学院硕士论文,2012年5月;魏扬《武满彻〈诗篇幻想曲〉和声排列的三维构架》,《音乐研究》2012年第2期,第99―109页;陈默默《谈武满彻作品〈雨树素描〉的和声技法及和声语言特征》,《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6期,第123―125页等。

⑨刘嫣《武满彻电影配乐的理论研究――以电影〈怪谈〉和〈乱〉为例》,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硕士论文,2010年6月等。

{10}孙铿亮《中美音乐文化交流的使者》,《音乐美学》第59―62页。同类论文还有陈钢的《早春二月柳色新――记周文中教授与美中文化交流》。

{11}尼古拉・斯洛尼姆斯基《周文中:其人其乐》,朱建翻译,《艺苑》音乐版1996年第2期,第54页―59页。

{12}侯太勇《西器中韵 和而不同――周文中〈渔歌〉的音色移植与延音功放配器法分析》,《乐府新声》2012年第1期,第84―89页。

{13}邹昊《周文中对古琴曲〈渔歌〉移植的艺术观念》,《音乐创作》2013年第2期,第109―111页。

音乐作品论文篇(6)

一、 论文交流

本次会议提交的54篇论文较全面地反映出目前我国在作品分析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成果。论文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特定体裁或结构形式的分析

上海音乐学院钱亦平的《自由曲式的存在及其结构原则》从自由曲式的存在、结构原则、结构内涵和结构的二重性等多个侧面论述了自由曲式的存在形式和结构特征。中国音乐学院张筠青的《歌剧音乐分析》对歌剧的戏剧音乐分类、戏剧性音乐的处理、形象的塑造、宣叙调的分类以及歌剧音乐中反复出现的原则等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并提出关注歌剧音乐的分析与创作、开设类似课程的希望和建议。星海音乐学院任达敏的《英、美曲式分析文献中的单章曲式分类概念及其术语辨析》针对英文曲式分析文献中的概念差别,详细列举了从乐句、乐段到回旋曲式、奏鸣曲式等几种西方教材的理论术语并进行比较,指出统一概念标准的重要性。上海音乐学院贾达群的《结构分析学导引》从音乐结构的概念、结构学意义上的音乐结构与传统曲式学的关系、关于音乐“天然结构态”的认知等方面对结构作出了新的诠释。沈阳音乐学院曹家韵的《音乐微观分析――不可或缺的环节》引用约翰・怀特、该丘斯、斯波索宾等人的观点,说明“乐逗”的相关理论在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天津音乐学院唐朴林的《中国传统器乐曲的曲式结构》较系统地论述了中国传统器乐曲中单牌体、连缀体、循环体、变奏体等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结构形式。星海音乐学院房晓敏的《阴阳结构》介绍了自己把《周易》中阴阳哲学思想与音乐结构结合,发展、演绎而成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法,等等。

2、对特定作曲家或作品的分析

1.欧洲方面:中央音乐学院付涛涛的《布列兹管弦乐队作品〈祭奠〉的音乐分析》从曲式结构、音高结构、节奏技术、配器手法、复调处理、力度布局等方面较详细地对作品中的创作特点进行了分析。中国音乐学院高佳佳的《拉威尔〈F大调弦乐四重奏〉创作研究》系统论述了作品中的套曲组合构思,各乐章的曲式结构以及调式运用、调性与和声、节奏与节拍等表现手段的特点。上海音乐学院王澍的《德彪西音乐中的“意识流”现象初探》借用心理学研究领域中的“意识流”现象,从结构绵延与绵延结构、内在时间与结构比例等入手,揭示德彪西音乐结构中的相关存在。武汉音乐学院钱仁平的《音集运动的结构功能》以韦伯恩《六首管弦乐小品》之四为例,探索了音集运动是否能在作品的各个段落中承担相应的结构功能以及这种功能与其他要素间的关系等问题。中央音乐学院王桂升的《勋伯格〈三首钢琴小品〉之结构初探》把三首小品的结构与古典奏鸣曲相比较,从曲式、主题、和声等方面阐述作曲家无调性早期的创作特点。天津音乐学院刘文平的《怀念调性》通过对勋伯格《钢琴协奏曲》中调性的传统手法与十二音序列手法相结合的各要素的分析,揭示作曲家创作后期的调性情结这一重要特征。中央音乐学院冶鸿德的《透过革命热情的自由礼赞》对亨策《第六交响乐》第一乐章中的乐队构成、整体结构、音高材料、节奏及发展手法等较为突出的作曲技法作了全面分析,等等。

2.美国方面:中央音乐学院徐昌俊等人的《史蒂夫・里奇和他的〈钢琴相位〉》对作品中“相位变化”的技术手法与带有调性因素的材料的结合作了具体分析。杭州师范学院王晡的《无法回答的问题》对艾夫斯《未能回答的问题》的音响存在时间维度作分析,并与凯奇的《4分33秒》、考埃尔的《风奏琴》、瓦雷兹的《电离》作比较,以期发现其新的结构内涵。其他还有星海音乐学院胡丹丽的《巴伯钢琴作品创作研究》、河北师范大学秦庆昆的《音乐结构的延伸和发展》中对科普兰《钢琴奏鸣曲》的分析等。

3.近年来随着国内音乐创作的发展,对我国当代作曲家的研究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如中央音乐学院娄文利的《核心音程在歌剧器乐音乐中的综合结构力》对瞿小松室内歌剧《命若琴弦》中循环出现的“单音音组”、变奏式贯穿的四音音型、贯穿发展的“希望动机”等三种具有代表性的结构手法作了深入分析;徐璐的《天地的回声》对郭文景同名合唱与打击乐作品中全方位的复调技法与民族化音调完美结合的分析;武汉音乐学院刘涓涓的《来自“板腔体”的结构思维》对罗忠艺术歌曲《卖花声》“板腔体”结构与现代西方音高技术结合中体现出的中国化、个性化特征的分析以及沈阳音乐学院韩焱的《对罗忠〈第三弦乐四重奏〉的分析》,等等。

3、关于作品分析教学

上海音乐学院吕黄的《新思维与传统思维的续接》结合教学实际,通过对古代、古典、浪漫和二十世纪等不同历史时期回旋曲式的比较来说明这种曲式结构的发展变化,并以斯特拉文斯基、 梅西安、瞿小松等人的作品为例作了分析。中国音乐学院赵冬梅的《对奏鸣曲式结构原则的理解》从奏鸣曲式的结构框架、调性布局原则、音乐材料在结构划分中的重要意义等方面的剖析,探讨了不断变化的音乐语言与传统曲式结构之间的联系及教学思路。西安音乐学院宁尔的《我讲〈曲式〉课的“绪论”部分》讲述了自己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把课程的绪论部分归结为“调式、调性、和声”与“旋律、素材”两大部分,在趣味教学中坚持深入浅出的尝试。武汉音乐学院张的《提升课堂教学效果的必要手段》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需要,介绍了武汉音乐学院作曲系曲式教研组在多媒体课件教学方面所作的一些实践与研究工作。沈阳音乐学院吴家军的《作品分析公共课改革思考》谈了共同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自己针对不同专业特点的解决办法。中央音乐学院闫晓宇的《一个研究生对作品分析教学的反馈》则从学生的角度反馈自己对作品分析课程教学的感受并提出某些建议,希望作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参考,等等。

二、专家论坛

专家论坛邀请的9位专家来自各大音乐学院,从事作品分析研究及教学工作多年,在专业上有着突出的成就和丰富的经验。他们以讲座的形式,分别谈了对作品分析及教学的看法和建议,使与会代表获益匪浅。

上海音乐学院赵晓生的《作为音乐活性构造的基础――基因》对作品分析中的音高构造、节奏构造、音响构造、组织构造、过程构造等作了阐述,并以贝多芬、舒伯特等人的作品为例,揭示了“基因”的可复制、可变异、可演化的特点,在某位作曲家或某个时代的不同作曲家中的体现以及在比较长的历史时期中的遗传和延伸。武汉音乐学院彭志敏的《无形的变化,有限的更新》回顾、比较了传统教学的公共性、侧重性、类型化特征和局限性,指出教学内容变曲式为分析、变单一为综合、变共性为个性、变主次为均衡、变类型为过程、变模式为结构、变调性为集合等“无形的拓展与变化”,提出课程内容只能根据选择性、周期性、以人为本等原则“有限地扩展与更新”的建议,强调作为教育者,不能以自己的好恶、眼光来看待客观存在的事物的重要性。

乌克兰专家谢尔盖的《现代音乐分析方法及作曲专业学生的教学问题》着重介绍了当今世界上的几种分析方法,指出分析方法取决于分析的目的;他还谈到部分现代音乐作品已脱离了教学需要,建议建立在文化基础上的音乐技术,改革音乐分析课,使之更加贴近现在的生活和创作。天津音乐学院高燕生的《音乐学院曲式课的现状及建议》就教学中存在的分析与创作结合不够、听觉的分析不够、课程与各专业特点脱节和风格化等问题作剖析,介绍相关解决方案,提出有必要将中外曲式发展作比较、加强二十世纪教学内容的建议。

中央音乐学院李吉提的《〈五月的圣途〉的单个音表述和节奏技术》偏重于中国现代音乐与传统音乐语言的关系,对秦文琛《五月的圣途》中注重单个音的表述和各种腔化处理以及节奏节拍中的中国特色作了系统的分析,提出加强对中国音乐系统化研究的希望。中国音乐学院高为杰的《音乐意义的探究――关于音乐分析的方法、目的、意义》指出,每一部作品的曲式结构都是独一无二的,并且是在创作中逐渐完成的。他以肖邦《#F大调夜曲》的改编版本与原作的比较产生的形式“完整”与“完美”之间的巨大差异来说明曲式结构的包容性与灵活性。他认为音乐分析的目标是分析作品,对分析者自身也是人格、情操等的反思和提高过程。

上海音乐学院钱亦平的《不同教学层次作品分析课程设置的畅想》从教学目的、内容、教材、教学方式等方面把教学层次归结为:本科――入门、硕士――熟练、博士――综合,对中央、上海两所音乐学院的研究生作品分析课程设置作比较,提出了把研究生毕业论文纳入科研课题的建议。中央音乐学院姚恒璐的《音乐作品的完形分析与综合分析――兼谈音乐教学体系中作品分析课的等级提升问题》谈到概念与观念的澄清――音乐分析与音乐学分析、传统原则与现代意识――以音乐创作原则为出发点、对分析技术问题的认识――非规范化的现象大量存在、综合音乐分析――创作思维决定分析角度等问题,对研究生的论文写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

中央音乐学院杨儒怀的《作品分析的理论基础》把作品分析理论系统地归纳为:1.概念的理解――指出动机与乐汇、主题与旋律或曲调等概念的区别,提出“结构”是组成单位的逻辑组合;2.作品分析课的作用――融合中外,深入浅出,适应专业特点;3.曲式的概念――一部曲式与乐段(前者为曲式结构,后者为语言陈述结构);4.曲式结构的分类原则――以结构原则而不是段落来划分;5.曲式结构的演化――规范化曲式、变化曲式、边缘曲式、自由曲式;6.教科书的选择、讲述步骤――基本表现手段、发展手法、音乐语言结构、曲式结构;7.学习的方法――听音响、分析、讨论;对教、学两方面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他还把教学体系的发展分为:解放前――英美,解放后――苏联,当今――全球化三个阶段,发出了创造中国当代作品分析的基础理论的倡议。

三、作曲家论坛

为突出作品分析与音乐创作之间的密不可分,会议特地邀请了12位国内外有影响并长期担任教学工作的作曲家结合自身的体会,以讲座的形式来谈二者之间的关系。

中央音乐学院唐建平以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和自己的创作体会为例,讲述了乐句的结构及其在音乐创作中的运用。沈阳音乐学院范哲明谈了理论归结与创作上的突破之间的融合关系,就作品分析的教学实践、研究方法、学术态度等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提倡“小题目,大内容”。上海音乐学院尹明五结合卢托斯拉夫斯基的作品和自己的交响音画《韵》介绍了音色、音响结构作为结构中心的曲式结构特征。乌克兰专家克拉索托夫认为设计曲式与分配材料是衡量作曲家水平的重要标志,并指出“作品应该吸引听众”。首都师范大学张大龙分析了肖邦的四首前奏曲和美国的一首现代钢琴小品,谈了对我国歌曲创作现状的看法并介绍了自己的作曲实践与作品分析的应用。

中国音乐学院高为杰指出音乐创作要解决“说什么”与“怎么说”的问题,以电影《战舰“波将金”号》的剪接为例说明结构的重要性。该院的王宁非常赞成高为杰的看法,认为创作中对曲式的理解不是模式而是趋势,曲式是动词的结构(运作材料)而不是名词的结构。中央音乐学院秦文琛结合创作实例,分别介绍了拼贴手法、节奏变化手法、特定音高作为结构点、音色控制手法等在自己作品中的运用。星海音乐学院房晓敏谈到结构的重要性,认为创作应该有目标。来自台湾的陈明志提出了统一用语,重视民族音乐研究,把东、西曲式结构比较纳入研究课题的建议。

中央音乐学院刘认为结构是永远不能被忽视的,并且有自然和人为之分。他介绍了自己按地理走向构思七部交响乐的创作蓝图和《第一交响乐》以核心音调和数字7为参照的结构特征,提出“原点”的理论和如何自然化地进入曲式原则的问题。同为中央音乐学院的贾国平的作品则显示出传统曲式结构和高度理性化控制之间的结合,以及群组结构模式、作为音响过程的音乐结构、多层次化的单声音乐和无音状态的音乐材料等新的结构理念。

四、教学研讨

作品分析教学是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方便交流,研讨分成专业和共同课两组,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上:

1.民族音乐分析纳入课程。高为杰、李吉提、唐朴林、王晡、上海音乐学院李小诺、上海师大施忠等提出开设研究中国民族音乐分析的课程,引入西方研究成果,融会贯通以发展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建议。唐建平还指出东西方互相“补课”(西方补东方的传统历史文化、东方补西方的现代文化)这一有趣现象。

2.学科建设与教学方法。吕黄和天津音乐学院陈乐昌提出根据教学目的的不同,强化共同课各自专业特点以及各音乐学院之间教材交流的建议。姚恒璐指出为研究生多开设选修课和导师建立资料库、针对不同学生的研究方向开书目的可行性和重要性。唐建平提倡在教学中的批判精神,敢于否定自己和自己喜欢的东西,就目前存在的考试成绩和创作实用的不同步现象,提出多研究“曲”,少研究“式”和对不同时期、人物风格把握的问题。房晓敏介绍他们压缩课程教学时间的尝试,提出了对学制改革的思考,等等。

音乐作品论文篇(7)

【关键词】文化 音乐鉴赏 方法论

现代意义上的音乐鉴赏理论应该是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反映,它包括了对音乐历史概况、音乐流派特征、作曲家艺术理念、生平、音乐作品鉴赏、分析与研究以及文化学、音乐美学和音乐学等方面的学习和阐述。

本文拟从传统音乐鉴赏方法论的现况分析为切入点,通过对音乐文化定义、功能、属性、美学特征以及相互之间依存从属关系的论述,分析构成音乐鉴赏方法的深层构面和基础,达到有效地引导音乐鉴赏和提升相关效果和质量的目的。

一、音乐鉴赏方法论的现状与对策

音乐欣赏是欣赏者以具体的音乐作品为对象,通过聆听的方式和其他辅助手段(如阅读、分析乐谱和理解有关背景材料等)来领悟音乐的真谛,从而得到精神愉悦、启示或寄托的一种审美活动。

传统的音乐鉴赏理论通常有着较强的读者范围的指定性,如作为对一般公众群体的人文素养、音乐启蒙的一种普及、引导或提高,高等院校文化素质教育、音乐专业学生相关课程的教材用书等。因而,这类文献资料大多是对音乐作品内容“案例式”的介绍,突出它的通俗性和知识性,运用文学手段,并结合一定的音响实例,来对构成材料介质特殊、信息传递“非具象性”的音乐艺术予以诠释,具有学习要求较低、感性大于理性、回避文化背景因素和缺乏专业深度等特征,以达到使人们加深对音乐艺术的了解、得到审美教育的目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知识结构水平的不断提升与完善,我们应该意识到“文化因素”对音乐鉴赏所起到的深化作用与“约束”功能,注重音乐技术理论学习对音乐作品分析的辅支撑,强调艺术审美的意识形态基础,在相应的文化认知和社会、历史发展的脉络上进行音乐欣赏活动,这是高层次、高质量音乐鉴赏方法和获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依托,如果仅仅以“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图解式解说的方法来认识艺术作品,难免会肤浅。

因此,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音乐鉴赏放置在多学科背景下,以音乐艺术及其大量优秀音乐作品为载体,通过对作品实例的文化分析,在音乐鉴赏理论与其文化功能紧密结合的层面上,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学习思路及其品鉴方法论,以达到提升鉴赏者人文素质和音乐鉴赏能力的目的,不失为在目前情况下相关方法论的良好对策与方略。

二、对音乐鉴赏对象的再认识

音乐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和音乐鉴赏的客体对象,是宏观文化的一个子系统,即音乐文化。音乐文化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涵义,其一是在“大文化”背景下,在“精神亚文化”分支意义上对文化与“音乐文化”之间相互关系的梳理与判定,有别于通常“音乐”概念的涵义。其二是在“艺术文化”背景下,狭义上对“音乐”本体结构这一分类概念即对音乐自身若干基本属性的认定与释义。

音乐文化是文化的组织结构成分,是与历史和社会相适应的“精神文化的物化”和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是物质文化基础上衍生出的独具特征的人类特有的一种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的集合。它随着精神文化的发展而发展,与历史、社会、哲学、思想、知识、信仰、道德、法律、艺术等共同组成一个文化子系统,以自己独特的表现方式及其价值功能,影响并作用于人类精神世界的进步与发展。

音乐文化是一个集成性的概念,其发展受各种不同意识形态的影响,正如恩格斯所说:“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是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这是在归根结底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据此,当我们在提到音乐文化时,它必然是政治、历史、法律、哲学、宗教等意识形态在彼此相互影响、作用后的复合体,在其所属的“大文化”背景基础上,兼而具备了“文化”释义中的所有基本属性与功能。

音乐与音乐文化是一个混淆在一起的概念,作为意识形态的一个现象类别,音乐包括了政治、经济、历史、哲学、艺术、思想、审美、观念这些精神文化的属性,无论是否提及,这些内涵因素必定存在于音乐本体结构中,对音乐的生成基因、结构模式及其表现功能起背景性、导向性的影响与基础作用。此时,音乐成为文化的“物化”载体形式,是文化中的音乐,也是“音乐文化”中的音乐。因此,我们所说的音乐,在一定需求下,可能较多的是指音乐本体结构及其与之紧密相关的内容,但它的文化属性是与之俱来的,只要不是纯技术上对音乐的认知,任何音乐,尤其是在鉴赏和研究意义上的音乐艺术,必定都是“文化”的综合性表现。

三、音乐欣赏与音乐鉴赏

既然音乐鉴赏的客体对象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单纯是一种个体性的艺术门类,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和理解,音乐鉴赏的方法论因而具有了新的内涵和外延,首先,是对欣赏与鉴赏方法的理解和程序过程等方面的深化。

鉴是分辨、区别、领略和借鉴,赏是赏析、赏识、欣赏和趣味。人是主体和主题,所鉴所赏之人之物是体。鉴赏是含有品味、品评的成分,是比欣赏更多些主观成分的审美态度。鉴赏和欣赏相比,多一鉴字,更有区分优劣好坏之别,更强调自身的分辨价值,而欣赏更侧重领略其美好之微妙,却少了批判并确认自我之意识。

人们对待艺术可以分欣赏、鉴赏、批评这三种基本的审美态度。欣赏又可称为玩赏、领略,指一种相对被动的、多从感官出发的审美行为,常常以其感性直观引起的精神愉悦令人产生美感;鉴赏则又进了一层,往往兼及感性和理性,又带有品鉴、判断、反观的意思,所以鉴赏含有区别、品味、品评的成分,是比欣赏更多些主观成分的一种审美态度;批评是建立在欣赏、鉴赏基础上的更为理性的审美态度。艺术批评需从审美入手,取得感性认识,并且深入下去,分析作品的形式特点,归纳其精神内涵,阐述其社会意义并以理论形态陈述出来。

鉴赏音乐,指的是在—定的音乐审美经验的基础上,对音乐作品的评鉴和赏析,并因此形成具有感性意义的音乐审美判断。音乐作品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音乐作品的产生,有赖于作曲家的情感、情绪体验与灵感、风格、取材、体裁形式以及时代背景,音乐作品产生后又对时代、社会或者时尚产生影响。要切实了解音乐作品,获得更丰富的音乐审美能力,则还需要更深入的鉴赏音乐的方法来完善。①

音乐鉴赏,主要通过聆听和感受音乐、学习音乐历史与音乐文化,培养鉴赏者的音乐感知、审美、评价、判断能力,提高鉴赏者的音乐文化素养和人文素质。从表面上看,音乐鉴赏与音乐欣赏在语义上似乎没有什么区别,但认真来看只是一字之差,可“鉴”却是更深一层的涵义。

音乐欣赏,更多的是从欣赏的角度,以愉快、美好、快乐的心情来体验一种事物,来感受音乐,并没有太多的理性思维上的学习、思索、判断与评价,只是对美好事物的欣赏、体味和体验,是感性的接触,是一个感性多于理性的审美过程。鉴赏就不同了,“鉴”字原属名词,指镜子;后词性变化为动词,转意指明察、借鉴等。使用镜子是为了比照美丑、明察良莠,然后进行比较、鉴别,进而做出判断、选择,最后给予评价和修正,这是一个理性多于感性的审美过程,换言之,音乐鉴赏也恰恰需要经过这样的审美过程。

如果说音乐欣赏是第一次的总体视听,音乐鉴赏则是欣赏后可以进入的第二个环节——更深一层的认识与学习。因此,欣赏是怀着喜欢与美好的心情去品味、感受自己认为美好的东西。而鉴赏则是对照、比较、评价判断和知识性的欣赏。从定义来看,很明显欣赏和鉴赏是在两个层次上,如果将音乐欣赏看成一片海,那欣赏就是浅海,而鉴赏就是深海。用比较文学的语言来说,鉴赏其实就是欣赏的升华,而欣赏就是鉴赏的根基。单靠知觉和感性的欣赏,决不能得到音乐的真谛,即使音乐激动了你的感情,也不算了解音乐,应该再进一步,努力向理智的路上去寻求乐曲的奥妙,因为高深的音乐是万万离不开理智的。

但是,音乐欣赏与音乐鉴赏的本质具有相通、同构和统一性特征,并非两个对立相异的概念范畴,可以认为是对音乐感知、理解、分析和研究的不同层次和阶段。在很多情况下,音乐欣赏就是音乐鉴赏,两者是在不同主观条件下,对音乐艺术感知的需求预期之间的差异而已。也就是说,在具体的欣赏活动中,任何一种欣赏方式都不是孤立的、唯一的。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心境、不同的作品、不同的欣赏者等诸多因素都会对音乐欣赏的方式和效果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也有可能不同欣赏方式所获得的不同的感受在个人的具体欣赏活动中得到综合性的实现。

四、音乐鉴赏的理性层次

理性的欣赏是更高一级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欣赏者运用自己的音乐知识和音乐修养,从理性的高度(诸如作品产生的历史与时代、作者的哲学理念与思想状况、创作起因或动机以及作品的形式结构等)进一步欣赏音乐、分析音乐、理解音乐。这是最后完成音乐欣赏、获得完美的艺术享受的阶段。

由于音乐音响的感性形式与人的心理活动的状态具有一定的对应性,它能够通过联想,与以具有较为明确价值判断为基础的情感产生联系,因此,这就使得欣赏者对音乐作品的感受介入了一定的理性因素。贝多芬说过:“我希望人们用理性的耳朵来欣赏我的音乐。”要想对音乐有深层次的了解,就必须进入到理智的欣赏。理智的欣赏就是要从节奏、节拍、和声、调式、曲式、体裁等更专业、更理性的方面去分析作品。

因此,在理性的欣赏阶段,欣赏者不仅对音乐作品所体现出来的音乐形象有较深刻的理解,而且对于作品的主题思想、作品的形式和风格乃至作者的创作动机、表现手法都有较丰富和准确的认识。他可以从整体上了解音乐作品的结构和作品所要表达的丰富感情以及富有哲理性的思想内容。通过欣赏,使自己的精神获得极大的满足,达到一种新的思想境界。在这个层次中,欣赏者一方面深入到音乐之中,不仅对音乐的各种表现手法有较为敏锐的感受,而且对作品的形式、曲作者的创作意图和赋予作品的思想内容有较为充分的理解。另一方面,欣赏者能超脱音乐,预感到音乐将要前进的方向和发展的层次。

有些欣赏者希望通过对音乐作品的感性体验,进一步从观念层次上去把握音乐,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理解音乐”和“鉴赏音乐”,这就需要通过概念和逻辑思维对音乐作品进行理性的思考,通过对音乐作品的创作背景、作曲家的人生经历以及与音乐作品相关事项的考察和了解,深入探寻一切与音乐作品之间的对应关系,从而强化情感体验,增强理解的深度。

我们是用耳朵听音乐的,但是我们永远无法用耳朵来欣赏音乐,只有大脑和心灵才能真正聆听和欣赏音乐。所以,充实大脑理性的判断力和心灵丰富细腻的感情是提高音乐欣赏能力的关键,试想一个空洞的大脑和乏味的心灵,即使再加上一个比他人灵敏一百倍的耳朵,也难以欣赏很多的音乐。

尽管理性的音乐欣赏方式是一种积极、主动、较为高级的欣赏方式,但是,要注意避免欣赏者对音乐作品内容的牵强附会和误读,毕竟音乐不是由概念而是由感性音响构成的,音乐不是理性的而是感性的,对于音乐作品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大量的听觉感受基础之上,理解最终是为了更好地感受。

总之,音乐欣赏活动及其感性体验是极其复杂的,各种欣赏方式、各种感性体验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补充。音乐艺术的丰富性造成音乐欣赏方式的多样性,音乐欣赏方式的多样性又进一步促进了音乐艺术的丰富性,这正体现出人类审美意识的多样性。②

结语

音乐艺术不是单纯受其自身制约的一种艺术形式,而是与社会形形的文化背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综合性文化现象,脱离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去揭示其运行规律和本质特征,往往事倍功半。因而,科学的方法论是音乐鉴赏获得实践效益的前提条件,在这个基础上,对音乐鉴赏的特点、个性特征和具体方式予以阐释和论述,才能达到以飨读者的目的。

注释:

①朱英萍.音乐鉴赏[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