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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个人履职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7-20 13:39:13

办公室个人履职报告

办公室个人履职报告篇(1)

关于**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推进工作的报告**国际办公室: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团、股份公司、**国际先后布置了相关工作要求,现将近阶段学习、整改等相关情况进行报告:

一、文件知晓情况注:请在框内填“是”或“否”即可二、近一个多月来公务机动用车和接待用车调整情况三、办公用房调整情况注:

1、职能部门负责人27平方米;子公司总经理36平方米,其他班子成员27平方米(如超过标准面积,建议合署办公,4月底前必须全部调整到位)。

2、严格控制单独办公室设立,原则上只保留一处办公用房,异地办公需要设置办公室的,于4月底前向**国际办公室备案。

四、信守业务招待规则情况五、信守会议安排标准情况六、信守费用报支和台账建立规则承诺情况湖南**车轮有限公司20**年4月29日

篇二: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XXXX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公司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责人,包括经理、党委书记、副经理、纪委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负分管责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公司应合理配置、有效使用企业公务用车资源,规范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运行管理和处置,保障负责人公务出行,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七条公务用车管理按照《XXXX》(XXXX〔20**〕号)执行。

第八条公司按照满足使用的原则为负责人提供公务用车,使用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6万元以内的轿车。采取统一调度等方式保障负责人公务活动用车的,视同为配备公务用车。公司不得超编制、超标准为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因自然、气候、道路条件较差确需配置越野车的,应经公司批准后,报XX审批,不得购置大排量豪华越野车。

第九条负责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车辆安全状况、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可以更新。负责人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置,应当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室个人履职报告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科室工作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各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真正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党风廉政责任制,是指政府办公室党政领导班子和科室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政府办公室和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五条 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政府办公室主任对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政府办公室政工副书记、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科科长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各党支部委员、科室副职根据分工,对分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指标,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制度,并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抓实效上下功夫。 (四)履行监督职责,对政府办公室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七条 政府办公室主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和安排。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育,管好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科长,带好队伍。 (六)定期组织召开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基层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坚持谈话诫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七)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八条 政府办公室党政领导班子其他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协助办公室主任正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分管科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上级和本级党政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单位和科室得到落实。 (三)及时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四)组织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参加分管科室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六)对分管单位和科室的正职廉洁从政行为负责。 第九条 各科科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二)加强领导,齐心协力,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搞好教育,管好本科室工作人员,带好队伍。 (四)组织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大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每年组织两次以上本科室工作人员参加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谈话诫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杜绝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对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由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的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第十一条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 (一)政府办公室每年要向纪委,各科室每年要向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 (二)领导干部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 第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 (一)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科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二)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评议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并与年度考评、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等结合进行。 第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制度。 (一)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政府办公室组织党风行风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听取各科室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将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有下列情况之—的,给予组织处分或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由于管理混乱,致使国家、集体财产被大量贪污、造成损失,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选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查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给予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对照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以及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十七条 政府办公室要对各科室宣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各班组。 第十九条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室个人履职报告篇(3)

建设高效的董事会核心机制

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是提升企业竞争力最重要的基础。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承担了法人治理的核心角色。为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泰州农商银行重点突出了董事会战略管理职能建设。

首先是战略制订。董事会初步形成了《泰州农商银行2013~2017年转型升级五年发展规划》,确立了战略转型阶段资产和负债的结构、质态、运营、金融增加值、核心竞争力等10个方面的总体目标,通过推进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业务发展、服务方式等6个方面的转型,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其次是战略实施。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在推进决策的贯彻执行中,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突出董事会办公室建设。该行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常设秘书机构,负责董事会决策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反馈和督查。二是突出行务会建设。董事会办公室每月牵头召开一次以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行长室以及财务总监、审计稽核部总经理参加的行务会。三是突出董事会非决策性会议制度建设。董事会按月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听取董事会办公室以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汇报;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经营层及监督层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对经营层、监督层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

再次是能力提升。泰州农商银行从优化董事团队结构入手,引进在经济、金融、国际商务等方面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企业高管人员,组成董事和独立董事团队。同时,根据各位董事的专业能力、技能和经验等,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合理搭配。此外,强化董事履职培训,保证董事们始终能保持履职意识、履职能力,拥有较高的履职水平。

完善“三会一层”运行机制

泰州农商银行成立后,通过构建“三会一层”制衡机制、强化履职评价,保障“三会一层”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有效提高了公司治理的执行效率和运作效果。

一是明晰“三会一层”职责边界。在决策、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对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以《章程》和《议事规则》的形式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作出更加清晰、严格的界定,逐步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共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运行模式。

二是畅通“三会一层”沟通渠道。建立完善了经营管理层面向董事会的经营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报送财务、风险、经营信息,不定期报送相关专题分析报告,及时报送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此外还建立了董事会调研检查机制。

三是强化“三会一层”履职评价。从建立高管人员履职尽职考评制度入手,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办法,将管理人员薪酬收入与管理水平、经营业绩挂钩。同时,在考核中着重增加了内部风险控制等内容,引导高管层重视资产风险、内部控制、综合管理。

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

从健全“三会一层”监督机制入手,泰州农商银行着力构建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和促进银行安全稳健运行的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股东大会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建设。泰州农商银行进一步制定、明晰了《授权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障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高管层、高管层对条线部门和网点充分授权,同时进一步明晰了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权责,规范信息披露,使广大股东、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和掌握银行的业务经营和发展现状。

办公室个人履职报告篇(4)

岗位责任制

一、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制定部门和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每个岗位的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以及对不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制订岗位责任制要科学、合理、严密,体现效率原则和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要在保证工作质量和充分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对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岗位职责中能量化的要尽量量化,并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具体的要求,作为考评依据。

四、定期组织考评,并把考评结果同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奖惩挂钩。

工作人员首问首接责任制度

为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工作人员责任,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保证来计生委办事人员能得到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接)责任人

本单位工作人员对来委办事(包括办理业务、上访、投诉、咨询等)的人员要主动热情招呼,不得互相推诿、冷淡办事人员。主动接办人员、来办事者先找到的人员或首先接电话的人员即为该事项的“首问接责任人”。

二、首问(接)责任人的职责

(一)首问(接)责任人负有主动、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来办事者的责任;

(二)首问接责任人要向来办事者主动出示胸牌,问明来意。对来电话者,要主动告知对方单位和工号,问清对方意图;

(三)对来访内容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答复或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受理接办,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解释清楚,并引领来委办事人员到有关科室部门,落实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对电话咨询的,要告知负责答复部门的电话和联系人。

(五)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说明理由,介绍或联系到其他职能部门办理。

三、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顶岗工作制度

一、顶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

二、实行顶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限时办结制、政务承诺制、办事预约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

三、各股室都要确定岗,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现象。

四、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岗的工作认真负责。

五、岗责任人因事由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六、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群众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当根据政务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群众提出的有关事务。

二、承诺期限

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入户粮关系证明、非农一孩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关证件的,应当随到随办。版权所有

⒉对群众的申诉、举报或投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答复,并及时依法处理。

⒊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具体情况。

三、未按上述规定时限办理的,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准则。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标准和原则,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承诺内容。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时限、行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

三、公开承诺内容。应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办事程序流程图等公布承诺内容。

四、行诺监督。通过设立服务承诺监督台、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或举办群众接待日活动等方式,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

五、违诺处理。本单位人员违反承诺制的行为,要从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作出处罚规定,并严格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予以赔偿。

办事预约制度

一、办事预约制度是指当事人因工作需要或情况,需要预约办理有关事务或进行上门服务的,计生委应根据预约要求,在职能范围内办理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务。

二、预约范围

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受理的业务工作,可以预约。

⒉异地人员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等有关事项的可以预约。

⒊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帮助解决及服务的有关事项,可以预约,必要时也可以上门服务。

⒋因特殊情况需要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延长服务时间的,可以预约。

⒌其它需要预约的有关事务或事项。

三、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政务公示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示制度系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第二条县计生委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示。

第三条县计生委各股室以及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像片、姓名、部门、职务;

二、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股室职责;

三、办事程序、标准;

四、机关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五、其它公示内容。

以上公示内容通常做法采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带身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络公示栏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各股室负责提供各自应公示的内容,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每月不定期检查和每季度定期一次检查各股室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委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干部诫勉制度》处理。

第七条政务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单位、股室、个人的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由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效能考评制度

一、委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的干部职工均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委、县政府规定的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成绩。

三、考核办法

⒈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由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干部职工的德、才和工作表现逐月作出考评,半年进行小结,形成书面意见,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年度考核在每年末或翌年初进行。

⒉平时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委主任负责对委机关科级干部进行考核;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股室长进行考核;股室长对本股室的干部职工进行考核。

⒊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由委机关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在年度考核时,除负责对本机关干部职工考核综合评定外,还要对二级机构的考核进行审核。

四、年度考核的时间、内容、标准、具体方法步骤,应根据县委、县政府、县人事局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由委机关效能办公室拟定实施方案,提交机关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年度考核结果存入干部、职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奖惩、任免、工资晋升的依据。

六、凡属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的给予降职或调整工作岗位处理。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予以免职或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辞退。二级机构干部职工参照以上办法处理。

七、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县委组织部规定的要求参加考核。

八、本制度由委机关效能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明确个人岗位责任,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增强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行政过错,是指本委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制度的事实,以致影响行政效率和行政秩序,给行为对象或者国家、公共利益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行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就是对工作过错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的制度。

二、行政过错的主要情形

本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过错:

(一)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三)服务态度不热情,与办事者顶撞争吵的;

(四)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

(五)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未履行办事承诺制度,无特殊原因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许可事项或告知办理结果的;

(七)对明显虚假的材料,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

(八)故意制造虚假材料或谎报事实的;

(九)办理业务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的;

(十)其他应该追究工作过错的行为。

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⒉通报批评;

⒊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⒋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和年终奖金;

⒌轮岗或停职离岗培训;

⒍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

⒎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二)工作过错行为是由数个行政环节过错造成的,工作人员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三)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造成本单位赔偿,有过错的工作人员应承担—定的赔偿责任。

(四)在年度考核期内,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被群众投诉,经核实的,第一次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第二次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岗位工资,对本人进行离岗培训、轮岗或降级使用处理。

(五)工作人员过错行为性质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六)有过错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从重追究过错责任:

⒈在被调查过程中拒不交代过错事实的;

⒉有索贿受贿、敲诈勒索、、徇私枉法和吃、拿、卡、要等行为的;

⒊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⒋其他经行政过错追究机构认定,应从重追究过错责任的。

(七)有过错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从轻追究过错责任:

⒈主动承认过错行为并及时纠正的:

⒉其过错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⒊其他可从轻或免予追究过错责任的。

办公室个人履职报告篇(5)

一、严格上下班制度。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8:30-8:40、14:30-14:40为签到时间,8:40-9:00、14:40-15:00签到的视为迟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时, 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由值勤人员注明事由,无正当理由上午超过9:00、下午超过15:00签到的视为旷工。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所有工作人员请假一天( 包括一天 )以下报请分管领导同意, 请假一天以上者, 由主要领导同意。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 并按时返回销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递交假条的必须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待请假归来补交假条。凡不履行上述程序擅自离岗者, 按旷工对待。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经组织批准参加在职学习和各种专业考试的人员, 请假参加面授及考试前的脱产学习和参加考试, 需经领导同意持学校和有关单位的通知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按请假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 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实行因公外出报告制度。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办公的, 局领导外出要通知办公室, 科室长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报告, 其他人员外出要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所有人员外出不履行报告制度按旷工论处。

五、因私人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短时间外出办理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到办公室登记方可外出,外出时间不许超过30分钟,外出归来需到办公室核销。外出30分钟以上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六、职工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取消当年公休假。

七、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所有干部职工(含请假、外出办公)移动通讯工具要保持联络畅通。严禁打扑克、下棋(类)、干私活、上网玩游戏、串岗等一切与工作无关事项。

八、具体考勤工作由当周值班人员进行随机抽查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考勤登记。

九、由局领导做好考勤监督工作。值周人员若未严格按照要求对违纪人员进行登记与违纪人员同等处理。

办公室个人履职报告篇(6)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处理的责任制度。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切实为前来办事人员着想,不得推诿;要体现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要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受下来,并记下行政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具体经办人处理。

3、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有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的义务。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当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对违反本制度被投诉并经查实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各单位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责、科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将每个单位、部门(科室)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并落实相应责任的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是行政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对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各单位应当按照行政效能建设要求,根据岗位设置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四)制定岗位责任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2、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3、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4、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五)领导岗位实行“一岗双责”,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应当有人代替履行(即建立"AB"角制度),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七)岗位责任制的内容:

1、单位(部门)的总体职能;

2、内设科室的主要职责;

3、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4、具体岗位的“B”角责任人。

(八)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本部门、科室所承担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九)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制度。各单位要将岗位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对不履行岗位责任制或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同岗替代制

(一)同岗替代制(又称"AB"角制)是指机关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指定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二)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分管领导或科室领导同意。具有行政许可受理职责或属服务管理“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离岗前应指定人员代办其业务;职能科室人员全部外出的,应将业务移交办公室代办,避免行政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三)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四)单位领导层也应实行同岗替代制;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副职不在岗时应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五)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六)违反本制度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行政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项时,经办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费用、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对行政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行政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四)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五)违反本制度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承诺制是指单位或部门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1、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行政相对人。

2、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限时办结,并出具收件回执单;缩短流转签批时间,内部科室当天签办,不滞留过夜,单位领导不压不拖,及时办。办理时限不得超过承诺时限,承诺时限最长不得超过法定时限。

3、提供优质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4、其他服务承诺。联系本单位实际,对行风监督、收费等方面作出服务承诺。

(三)对本单位或部门职权的审批、核准、报备、登记等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程序、时限、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等要素,分别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触摸屏、显示屏或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以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

(四)要规范和完善对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具体受理群众投诉的部门或科室,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认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对违反服务承诺的,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行政相对人到机关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应在法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二)各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法定时限。

(三)对即办事项,在行政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四)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对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时间及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对行政相对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六)违反本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否定事项报备制

(一)否定事项报备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过程中,认为服务对象的诉求事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的制度。

(二)否定事项报备制的适用范围:

1、凡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属于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申请事项、证件或行政事宜,经审核认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时,应当实行报备。

2、其他不予受理情况须报备的。

(三)否定事项报备登记表的内容:

1、被否定事项的名称。

2、被否定事项的申请单位或个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3、被否定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否定理由和依据。

4、经办部门及经办人姓名、职务。

(四)否定事项报备的办理及要求:

1、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对服务对象的诉求事项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检查核对,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否定,并进行登记备案。

2、对经核实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否定报备登记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一份送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另一份由经办人将其与审办材料一并存档备查。

3、否定报备应当按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同时告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权利。

办公室个人履职报告篇(7)

科室履职尽责自查报告(一)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为抓手,着力解决医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督查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后勤职能科室,全体干部职工。

三、督查内容

1、严格依法行政(医)方面。主要督查执行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越权行政、违法行医等行为。

2、服务改善民生方面。主要督查医疗服务是否优质;医疗服务收费是否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高值设备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定;新农合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打击两非工作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

3、转变工作作风方面。主要督查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切实加强医院作风建设;三严三实活动是否扎实有效推进、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医务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难担责等不作为、怕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外出不请假、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炒股及工作日午餐禁酒规定不落实等问题。

4、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督查是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认真履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领导班子是否以身作则、以身示范,发挥表率作用;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三抓一促活动是否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认真履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完善;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是否存在医疗服务中违规收费,收受红包、礼品、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建立健全具有医疗行业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评体系并有效实施;是否切实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局中人、明白人、清醒人。

5、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主要督查信访首访责任制是否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问题是否落实到位,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对整改结果是否满意;是否开展公开承诺并认真践诺兑现;医务服务中是否存在中梗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否完善健全履职尽责长效机制。

四、督查方式

1、组织明察暗访。医院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问题,并抓好督办问责。

2、开展挂点推动。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院分工安排,指导联系各科室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发挥示范作用,推动这项工作内容有效落实。

3、委托第三方监督。结合本院实际,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对医院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直面问政,倒逼各科室认真履职尽责。适时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履职尽责抽查调查、服务对象电话抽访。

4、实行点题监督。对发生在医院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要逐一督办整改。

5、强化查案追责。对自查整改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科室,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的问题,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不核查、不处理、不反馈的问题,被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的突出问题等,将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督促检查工作

1、组织部署阶段(XX月底~XX月上旬)。层层召开动员会议,组建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抓好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

2、自查自纠阶段(XX月中旬~XX月下旬)。要充分依靠群众,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对本院各科室人员履职尽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对照督促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落实时间,并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在本地主要媒体公开承诺,选择一至两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将处理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要组织参与电视问政及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五万活动(万人调查问卷、万名卫生计生行政干部下基层、万名卫生计生人员大签名、万名医师大义诊、万名监督员评议),深化自查自纠工作。

3、督促整改阶段(XX月~XX月)。要按照边部署边自查、边自查边整改、边整改边落实的原则,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和整改工作。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开展销号式整改,能马上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让服务对象和当事人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积极研究办法措施,创造条件加以整改,或者向服务对象和当事人说清楚,及时给以满意回复。要边查边建,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对纠正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建章立制,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权的长效机制。

4、总结提高阶段(X月)。对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本院健康发展和队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了以程正清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的责任人,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使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科室要正确处理此项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要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加强医院管理各项工作相结合,与三严三实活动相结合,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促管理、促改革、促发展。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医院是直接面向广大老百姓、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关乎民生问题的窗口行业,我们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医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正面宣传工作,运用简报、医院网络等媒体,营造督促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此,全院职工要充分认识这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科室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收集、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要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医院管理,培育良好医德医风,办人民满意的医院,作为此次活动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督查工作成效的标准。凡是能解决的都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谅解;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败坏行业风气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职能科室要利用业务考核、科主任考核、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科室,优化专业技术队伍,提高临床服务水平。

4、纠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医院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各科室要在这次督查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好的典型,以推动履职尽责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科室要对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疗服务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特别是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认真查摆问题,找准存在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要结合本院实际,在评议过程中,主动征求本院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构建具有我院特色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5、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科室要按医院的要求,积极参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密切配合院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办公室的工作,接受上级督查组的工作检查,虚心接受评议代表、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认真对待评议代表的质询、意见、建议,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深刻剖析,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保证医院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科室履职尽责自查报告(二)

一、强化组织领导。医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院长xxx为组长的加强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进履职尽责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首先是明确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行政领导班子是抓履职尽责的主体,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及监督检查工作负有全面责任。二要明确分管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其分管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三要明确监督责任。人事监察部门要履行再监督和统筹协调责任,对各科室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实施监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抓好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落实。四要逐级明确责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室履职尽责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加强督办落实。一方面自觉履行本职本责,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强力推动各科室认真履职尽责。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单位大门处进行公开承诺,并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作为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核查、问责、反馈。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维护医院良好形象。要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局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信息。

五、坚持追责问责。要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坚决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针对群众突出的问题,从以下五个方面把握工作重点进行自查。

(一)严格依法行政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以收代罚、以罚代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各种侵害群众人身及财产权益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能力。医疗坚持优质服务,但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个别医务人员存在着医患沟通不到位现象;医疗服务收费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合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落实;认真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