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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合同范本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1 16:28:02

咨询费合同范本

咨询费合同范本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事项

甲方因融资 万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资方式、对象选择、操作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二、乙方服务内容

1、帮助甲方联系或者寻找适合甲方融资需求的对象;2、对甲方拟进行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3、帮助或者代理甲方与潜在的融资对象进行初步的商业谈判或者协商;4、根据融资意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甲方拟定融资参考方案;5、帮助或者指导甲方准备融资方案执行过程中所需的基本资料。

三、咨询服务费

就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甲方按实际取得融资额的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融资通过审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务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服务费后,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至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止:

⑴ 甲方与合作对方实现成功合作,即甲方与合作对方主要合作合同签订;⑵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放弃融资计划;⑶ 甲方已经实际失去融资条件;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弃与乙方联系的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

五、保密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信息、关于主体与资信情况的信息,经甲方特别明示为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风险承担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与措施等均供甲方参考,对甲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对帮助或者指导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对方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对合作对象资信状况与承担责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证。3、乙方对所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能使甲方实现拟融资目的不作任何保证,甲方支付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4、对甲方与合作对方之间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费用前暂停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服务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认为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对本合同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签名代表人及印章应与本合同签名与印章相符。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可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咨询费合同范本篇(2)

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文1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内蒙古凯莱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内蒙古诚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 (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安装工程图纸按比例出图);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_20xx_年_3_月_1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20xx_年_3_月_1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20xx年5月1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文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和国家其他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项目名称: 枫水湾二期枫林园配套工程

2、 项目地点: 北辰区西堤头镇东堤头村商贸城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以下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一) 委托范围:

1、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结算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2、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的签证变更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3、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月进度产值完成审核。

(二) 服务期限: 1 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服务期满后如甲方还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其咨询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第七项第一款、

第九项第二、四款的规定,乙方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3、甲方应在 5 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五、乙方的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咨询过程中,负责对甲方指定第三方范围内的造价内容提出专业指导及相关数据服务。

六、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七、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并增加相应费用。

2、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给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保证造价服务的正常进行。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给予乙方相应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 3 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造价咨询业务的酬金

(一)本工程乙方按配套工程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及计取咨询服务费;

(二)枫水湾二期配套工程咨询服务费计取标准: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费按2.5元/m2计取,合同总价款:****元,大写:*****整。

(三)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40% 。

2、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50% 。

3、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10%咨询服务费。

十一、其 他

1、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甲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甲方认可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5、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总包方)对本工程进行合同范围内的沟通商议。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河西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文3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石方工程(2)打桩工程

(3)土建工程

(4)装饰装璜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维修工程

(7)附属零星工程

2、技术要求: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四、合同实施期限: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fanwen/1578/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咨询费合同范本篇(3)

建筑工程咨询合同范文1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二、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四、咨询人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五、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咨询业务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2.50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2.50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4、甲方每月暂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计支付乙方酬金达到120000.00元时暂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决)算书编制完成并经甲方审核报建设单位后,按该申报工程建筑面积*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与建设单位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决)算并经甲方审核后,按该完成结算工程建筑面积*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七、其 他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咨询合同范文2 委托方(甲方):

接受委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的技术咨询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高新二路(外环线~柘树湾路)隙地绿化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

2、 技术咨询的主要内容:合同项目包括 工程建议书的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需求预测、工程方案、环境保护、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和效益分析、必要的社会效益评价及研究结论等

3、乙方编制项目建议书必须满足甲方报批要求,且通过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

二、履行方式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收齐技术咨询所需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各四份。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资料和工作条件: 1、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2、建设项目区域内1:500地形图; 3、建设项目拆迁数据; 4、其他有关的资料。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有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复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本项目所有资料。

甲方应对本项目的技术咨询成果保密,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复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本项目的技术咨询结果。

五、知识产权

(一)乙方保证,本项目的咨询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或向甲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物品、发明或知识、技术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且乙方使用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物品,工艺、发明需支付的金额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咨询成果时,免受由于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等原因导致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任何侵权或赔偿引起的损害。若因上述原因发生争议或纠纷,由乙方担全部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 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

(二) 本项目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中的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的60%、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为0.7计取咨询费。

咨询费总计3.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三) 支付方式

1.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2. 具体支付时间: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报告时支付。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

(一) 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未尽事宜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咨询合同范文3 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3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

1.5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规及规章。 第二条 根据国家及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审查收费额总计为人民币 元(见审查收费表)。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收费的5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元,乙方提交审查结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收费余额,计人民币 元。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为甲方提供良好服务,自 年 月 日收到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于 年 月 日共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

3.1如本项目审查合格,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简称合格书),交还经乙方盖章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乙方将审查合格书副本及相关审查资料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2如本项目审查不合格,乙方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甲方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如实上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档案。

3.3乙方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甲方后,除超资质勘察设计情况外,甲方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乙方进行审查。

3.4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占时间,不计入乙方的审查工作日内。复审时限按工作日作相应顺延。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建设部第13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甲方应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乙方审查。

4.1修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乙方审查合格,不得用于施工,擅自用于施工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应对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全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1.2甲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审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

5.1.3甲方不能按期返回修改图纸或变更设计,又不说明原因的,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

5.1.4甲方对乙方的审查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允许第三方重复使用。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进行审查,对提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5.2.2乙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审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

5.2.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3.1和3.2款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允许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责任

6.1.1因甲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不齐,造成乙方无法进行正常审查的,乙方可按延误时间顺延交付审查成果。

6.1.2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有错误,造成乙方审查成果的质量缺陷,由甲方负责。

6.1.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需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设计,甲方应按重新审查所需的工作量,支付相应比例的审查费。

6.1.4因甲方原因终止审查的,甲方应按下列约定支付审查费:实际完成审查工作量小于或等于50%时,按审查费的50%支付;大于50%时,按全部审查费支付。

6.2乙方违约责任

6.2.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 向甲方交付审查成果,每推迟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审查费 的违约金。

6.2.2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未履行合同,可视具体情况和不良影响,处以审查费 违约罚金。

6.2.3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审查失察责任外,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但不代替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质量责任。

第七条 其他

7.1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原则分歧且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决定。

7.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若论证结果与原审查结果基本一致,专家论证费由甲方支付;论证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专家论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7.3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因甲方原因需要整体变更重审的,按新项目报审并收取审查费。

7.4本工程项目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需要赴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的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调研及收集资料时间不计入合同约定审查时间。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咨询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7.7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或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7.9本合同双方签章齐全后方可生效。

7.10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1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及书面通知、会议纪要及补充协议等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咨询费合同范本篇(4)

关键词:管理承包模式;人月费;成本加固定酬金

MC模式是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英联邦等国家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不可避免地带有西方建筑业的特点。在我国推广管理承包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委托合同,努力体现以下三大原则:吸收国外长期MC 实践积累的先进合理的经验;力求符合国内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力求不迁就国内长期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不合理的惯例,促进中国建筑业跟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本文对管理承包模式在实际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预先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便管理承包模式能更快更好地在国内大型项目中应用和推广。

一、管理承包模式应用范围分析

管理承包模式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它特别适合在以下类型的工程项目中应用。大型复杂项目,这类项目投资规模巨大,设计技术新颖,施工难度高,参与项目设计、施工和采购的单位很多。如现代化的超高层建筑和智能化大楼。建设周期很长,对工期要求又特别严格的项目。如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有明确动用时间要求的纪念性建筑。不适合搞施工总承包,或很难通过施工总承包将合同总价包死的项目。这类项目设计方案新颖独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间题有待解决,大量材料、系统、设备的价格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也无法预先确定,如果采用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势必造成价格上的“无底洞”,成为实际上“没有总价合同的总承包”。

二、工程咨询分析

采用管理承包模式,对咨询公司知识结构及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咨询公司对设计过程要有相当深度的了解,同时要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的知识,咨询公司才能在设计过程中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向设计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才能在招投标阶段将整个工程项目划分为利于“快速路径法”施工的合同体系;才能在施工阶段很好地进行发包合同的管理。咨询公司要有很强的管理能力,特别是投资管理能力。传统的承发包模式中,业主与施工总包商往往采取总价合同签订总承包合同,由施工承包商承担大部分的费用风险。采用管理承包模式,工程总投资随着发包工程而逐渐确定,咨询公司不承担费用不超过GMP的责任,业主承担的投资风险较大。因此,咨询公司要想获得长足的发展,必须从设计阶段介入项目开始就对投资进行动态控制,避免超过预期数。咨询公司要有工程发包的丰富经验。采用管理承包模式,虽由业主和施工承包商召共货商直接签订承包合同和供货合同,但是咨询公司负责部分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十分明确的发包。咨询公司在设计初期就对工程划分进行初步规划,报业主审批。待设计单位完成招标图设计后,咨询公司代表业主主持部分工程的发包。为了很好地完成工程发包任务,要求咨询公司具有该方面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咨询公司应有很强的信息管理能力。咨询公司应负责编制各类报送资料。施工承包商付款申请的审批程序;编制管理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确定各部门职责分工表,制定会议制度;负责有关的档案资料整理等。咨询公司还应熟悉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市场,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法律,同时应有会计、保险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三、管理服务费用

在管理委托合同中,咨询公司管理费用的计费方式和多少是双方谈判的焦点之一。工程管理费用计算方法较多,究竟使用哪一种或同时使用哪几种方式,则取决于业主所需服务的性质、范围、复杂程度及咨询公司与业主谈判的结果,并最终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1)人月费单价法。人月费单价法是工程咨询中最常用、最基本的以时间为基础的计费方法,它通常是按每个人每月所需费用(即人月费率)乘以相应的人月数,再加上其他可报销费用(非工资性开支)来计算的。这类计费方法广泛用于一般性的项目计划和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和施工监理,以及技术援助任务。

(2)成本加固定酬金。成本加固定酬金是在对咨询公司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投入的用品的费用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再加一笔固定费用的方法来计算。固定酬金是一笔用于补偿咨询公司的不可预见费、投资资本的利息、服务态度奖励和利润的费用。使用成本加固定酬金计费方法的前提是,业主和咨询公司就管理服务的范围取得一致。工作范围、成本估算和固定酬金应在管理委托合同中加以明确。如果咨询公司的服务工作量比原来预计的工作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合同中则要补充准备重新协商固定酬金这一条款。这种计费方法与人月费单价法类似,不同之点就是把酬金因素单独列出来并按照日程表或根据进程目标而支付。但是,如果咨询公司与业主协商需要增加人员以便按原定期限完成任务时,则通常只给咨询公司增付所增加的成本费用,而不得增加酬金或利润。当咨询公司需要在详细的工作范围确定以前就要开始工作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成本加固定酬金法。固定酬金的数额大小依据服务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不同而不同。一般以工资费用、公司管理费加可报销费用的总和即成本费用的百分比来计算,它至少要占成本费用的15%-20%,只有这样,咨询公司才能得到合理的利润。固定酬金与项目的施工造价没有直接关系。采用管理承采用成本加酬金法收费的合同,应规定补偿一切会发生的与项目直接或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谈判时预见的各种费用。项目费用中可补偿部分的清单应尽可能完整、详细。成本加酬金的优点是,它消除了对咨询公司为增大自己的收费故意加大施工成本的嫌疑。

(3)总价法。总价法是业主和咨询公司针对项目服务协商确定一揽子付费的方法,常用于项目的工作范围和服务,例如详细工程设计任务。这种计费内容包括工资、管理费、非工资性费用、不可预见费、投资资本的利息补偿、服务态度奖励和一定数额的利润。

(4)工程造价百分比法。工程造价百分比法是按工程建设总费用的百分比来计算咨询公司的管理费,比率可参照监理取费标准,一般高出2%-3%。有关机构如世界银行等不主张采用以实际建设费用作为百分比计算基础的工程建设管理合同,因为这样实际上变成了无底合同,不利于革新设计方法及降低设计成本,为克服这一缺陷,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将合同金额(或其主要部分)而非实际费用作为估算费用的基础。

(5)各种计费方法的使用范围。上面介绍的四种方法中,人月费单价是根据咨询公司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来确定收费的,不需要精确规定项目的范围,所以当项目范围不太明确时可以采用这几种方法。总价法或工程造价百分比法,完全以项目的大小为计算依据,而不考虑咨询专家工作发生的费用,比较适合于工作内容明确,且咨询公司便于控制其费用的项目。成本加固定酬金的方法也要求项目内容明确,但比包干或工程造价百分比法更为灵活,以适应变化。如在施工期间,现场项目代表的管理费,由于其工作很大程度上要受施工承包商工作的影响,因而宜采用成本加固定酬金方法计算。可见,只有在项目范围比较明确的情况下才采用成本加固定酬金、工程造价百分比法和总价法三种计酬方法。

结语

本文对管理承包模式及管理委托合同在实际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包括管理承包模式的应用范围分析、咨询公司资质分析和管理费计费方法等。目的在于为管理承包模式在国内的应用和推广创造更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咨询费合同范本篇(5)

最新版技术咨询协议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技术项目向乙方(顾问方)咨询;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咨询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咨询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技术咨询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咨询项目的名称)

1.2技术咨询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_______技术的技术咨询合同。

1.3甲乙双方可以就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其他专业技术项目订立技术咨询合同。

第二条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标的不是技术成果,而是供委托方决策和选择的咨询报告,即顾问方为委托方就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成果推广、工程设计、科技管理等科技项目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方案。

2.2本合同顾问方就委托方的某项特定技术项目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其工作内容如下:

(1)可行性论证:即对某项特定的经济技术项目实施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和评价,从而确定该项目是否成功和发展的可能。

(2)技术预测:即对咨询技术项目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与预测,主要是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发展动态,以及这些技术的发展对某些产品需求的影响的预。

(3)专题技术调查:即针对咨询技术项目的技术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题资料、数据的考查与收集工作。

(4)分析评价报告:即对某项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评价工作。

2.3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咨询报告是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调查和预测的报告或意见;

(2)以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或意见的形式提交;

(3)应达到合同约定的科技水平,对委托方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2.4委托方和顾问方约定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应达到以下要求:(双方对咨询报告所应达到的要求的约定)

2.5本合同所称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仅指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形式内容和通过约定的验收方法,不能扩大理解为保证委托方按咨询报告实施达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交有关咨询资料和数据;顾问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完成咨询报告并提交给委托方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顾问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顾问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研及分析评价报告等方式。

第四条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4.1委托方的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顾问方顺利开展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技术背景资料等。

4.2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阐明咨询的问题,向顾问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2)根据顾问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回有关资料、数据;

(3)提供给顾问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4)为顾问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3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咨询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4.4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

4.5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和方式等。

第五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5.2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需要保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的期限。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预顾问方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验收、评价方法

6.1鉴于技术咨询合同的验收比较特殊,其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故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6.2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咨询报告和意见的验收或者评价方法,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法验收,也可以约定以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6.3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验收或评价方法,则按照合同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七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术咨询合同中,技术咨询的经费统称为报酬,双方应明确约定报酬的金额。在本合同中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支付报酬________元人民币。

7.2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可以约定采用一次总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确约定支付期限)

7.3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顾问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经费如果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其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额及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顾问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8.2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3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顾问方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5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6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咨询报告和意见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7顾问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8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两个月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9.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9.2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9.3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9.4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9.5.双方也可以约定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审批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签章)

日期:

有关技术咨询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上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背景资料: __________

2.向顾问方支付报酬共_____元;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顾问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或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

2.保证提出咨询报告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

第四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

本合同期满后____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条款

对顾问方提供的咨询报告,按以下标准验收:_________.

具体验收方式如下:__________.

第六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速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2.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提供或者补充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导致顾问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3.委托方迟延支付报酬,应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委托方不支付报酬,应当退还咨询报告和意见,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顾问方的违约责任

1.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3.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超过2个月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顾问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顾问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委托方。对新的技术成果享有所有权(或者持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该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如获得奖金、奖章、荣誉证书的权利)、经济权利(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权,使用权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条 咨询报告的实施风险责任条款

委托方有实施顾问方提供的经过验收合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顾问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顾问方担保人(名称):___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格式

技术咨询与服务合同是指雇主(技术受方)与技术咨询公司(技术供方)之间为解决雇主所提出的有关技术专题、技术方案或某项服务内容,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技术咨询与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范围

主要规定雇主需要咨询与服务的主题。它规定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详细内容细目、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通常以合同附件的形式逐项列明。

二 咨询与服务的要求及形式

该条款主要规定:

1.完成咨询与服务的时限;

2.担任咨询任务的人数、人员的学历、资历和等级;

3.应提供的资料,最终报告、图纸、计算数据、最终审查的办法等;

4.受方派培训人员的人数和培训时间。

三 受方的责任

该条款主要应规定:受方为供方专家履行咨询服务业务所应提供的条件,包括工作条 件、生活条件、必须的技术资料

四 技术咨询与服务计价和支付

1.计价的内容

(1)专家费

专家费包括专家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包括专家的福利费、人身保险费);地区津贴费;其他补助费。

(2)技术服务的时间与工作量

(3)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包括,专家出国准备费;旅费;通讯费;资料费(包括购买,编印,复制,绘制资料的费用)。

(4)间接费用

支付给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费用,其中包括: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办公费;技术服务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服务公司的营业税。

(5)交付给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酬金

2.计价方式

(1)开口价

开口价是指在洽商时技术服务方只提出一个有一定误差范围的估计技术劳务量,再由双方依据各级技术人员每单位(每人日或每人时)劳动量的收费标准,确定总的价格,这个总的价格包括成本加酬金。

(2)按估计工程费或实际工程费的百分比计价

(3)一揽子计算技术服务费用

3.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支付货币,支付货币一般与表示咨询与服务费用的货币相同,该货币可以采用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所在国家的货币,也可以采用雇主国家的货币,还可以使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货币。

(2)支付时间

一次支付。即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时日,或供方所派专家抵达咨询与服务地点,或供方专家提供最终报告后一次支付。

分期支付。分期支付是按咨询与服务的工作进度,根据任务完成的情况,将合同规定金额分为若干批次支付的一种办法。

(3)支付的单证

受方履行支付前,均需供方先行提供有关单证。一般所需单证有:

商业发票正本一式若干份;

汇票(一般为即期汇票)一式若干份;

咨询费合同范本篇(6)

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委托方希望获得咨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

1.3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安排:_________。

1.5 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将在_________个月内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图纸、设计资料、各类规范和图片等。咨询方应免费通报委托方类似工程的最近发展和任何进展,以便委托方能改进该工程的设计。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2 委托方应协助咨询方向有关机构取得护照签证、工作许可和咨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咨询方能进入委托方国家和本工程的现场,但费用由咨询方负担。

2.3 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咨询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咨询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4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

2.5 咨询方应协助委托方的技术人员获得进入咨询方国家的签证并负责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咨询方应为委托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办公室、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2.6 咨询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咨询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咨询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2.7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3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

3.1 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各分项的价格如下:

分项一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二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三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四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银行咨询方的帐户上。

3.4 对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委托方将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咨询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批准证书或不需批准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咨询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委托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见合同附件。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上述单据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迟于_________天内交付。

3.4.2 分项一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3 分项二合同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委托方:

a.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4 分项三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5 分项四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6 分项四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据合同规定咨询方应支付预提税和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

3.6 为执行合同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中国之外的发生的费用由咨询方承担。

第四条 交付

4.1 前述技术咨询报告以_________价格条件交付的最后期限为: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b.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c.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d.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4.2 咨询方在航空邮寄上述资料时应以传真方式将邮寄日期和航空提单号等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收到上述技术咨询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咨询方。

4.3 如果在邮寄过程中上述资料发生丢失、损坏,咨询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免费予以替换。

第五条 保密

5.1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咨询方。

5.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 税费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委托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负担。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咨询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咨询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方支付。委托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委托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咨询方。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方承担。

第七条 保证

7.1 咨询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咨询服务,其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7.2 如果咨询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咨询方,并给咨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咨询方在委托方所给的期限内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咨询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7.3 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委托方最后验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条 技术咨询报告的归属

8.1 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技术咨询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在提交给委托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8.2 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九条 转让

9.1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十条 违约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于咨询方的责任,技术咨询报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交付期内交付,咨询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委托方支付迟延罚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c.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10.2 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咨询方交付技术咨询报告的义务。

10.3 对咨询方的下列违约行为,委托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任何一项的技术咨询报告期限后________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b.无法使技术咨询报告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咨询方应退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b.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c.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_________天。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1.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1.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二条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 语言和标准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英文。

13.2 尺寸均采用公制。

第十四条 适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15.4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5.5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咨询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 公司 地址: 电传:

×国 公司 地址: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中国 公司

×国 公司

附件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 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贵公司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总金额为美元的第 号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我办事处愿对乙方向贵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负责下列保证责任:

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协议总金额的25%即 美元,如果贵公司书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协议规定向贵公司履行协议义务而要求退款时,我办事处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协议书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已支付给 乙方的金额计 美元整退还给贵公司,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日终止。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技术项目向乙方(顾问方)咨询;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咨询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咨询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技术咨询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咨询项目的名称)

1.2技术咨询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_______技术的技术咨询合同。

1.3甲乙双方可以就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其他专业技术项目订立技术咨询合同。

第二条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标的不是技术成果,而是供委托方决策和选择的咨询报告,即顾问方为委托方就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成果推广、工程设计、科技管理等科技项目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方案。

2.2本合同顾问方就委托方的某项特定技术项目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其工作内容如下:

(1)可行性论证:即对某项特定的经济技术项目实施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和评价,从而确定该项目是否成功和发展的可能。

(2)技术预测:即对咨询技术项目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与预测,主要是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发展动态,以及这些技术的发展对某些产品需求的影响的预。

(3)专题技术调查:即针对咨询技术项目的技术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题资料、数据的考查与收集工作。

(4)分析评价报告:即对某项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评价工作。

2.3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咨询报告是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调查和预测的报告或意见;

(2)以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或意见的形式提交;

(3)应达到合同约定的科技水平,对委托方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2.4委托方和顾问方约定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应达到以下要求:(双方对咨询报告所应达到的要求的约定)

2.5本合同所称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仅指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形式内容和通过约定的验收方法,不能扩大理解为保证委托方按咨询报告实施达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交有关咨询资料和数据;顾问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完成咨询报告并提交给委托方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顾问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顾问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研及分析评价报告等方式。

第四条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4.1委托方的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顾问方顺利开展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技术背景资料等。

4.2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阐明咨询的问题,向顾问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2)根据顾问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回有关资料、数据;

(3)提供给顾问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4)为顾问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3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咨询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4.4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

4.5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和方式等。

第五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5.2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需要保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的期限。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预顾问方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验收、评价方法

6.1鉴于技术咨询合同的验收比较特殊,其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故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6.2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咨询报告和意见的验收或者评价方法,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法验收,也可以约定以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6.3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验收或评价方法,则按照合同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七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术咨询合同中,技术咨询的经费统称为报酬,双方应明确约定报酬的金额。在本合同中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支付报酬________元人民币。

7.2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可以约定采用一次总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确约定支付期限)

7.3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顾问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经费如果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其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额及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顾问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8.2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3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顾问方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5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6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咨询报告和意见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7顾问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8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两个月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9.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9.2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9.3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9.4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9.5.双方也可以约定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咨询费合同范本篇(7)

自《通知》实施以来,我市的项目业主单位(特别是承担政府或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认真响应《通知》精神,实行市场化的竞争。在面对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中,各方主体一方面调整自身的市场定位,一方面探索适应市场竞争的管理模式和竞争手段。转变思维,积极应对,努力创新,适应市场。但这一过程中,也相继出现了变相套用原文件的规定进行新项目的委托与承接;不顾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的准则,单纯以价格作为选择咨询服务单位和竞争咨询服务任务的非理性竞争。造成了委托方茫然,竞争者不知所措的行业局面。

为充分了解造价咨询市场的现状,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自2016年5月起,陆续通过走访市场、组织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全市主要造价咨询机构、部分项目业主单位,以及部分施工企业进行了一次调研分析,并对放开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后的市场监管提出了建议。

本次调研分析情况及建议:

一、收费标准放开是适应新的融资、建设管理模式,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必然;

二、收费标准放开后,造价咨询市场化竞争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目前规范造价咨询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收费标准放开是适应新的融资、建设管理模式,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必然。

近年来,造价咨询服务的市场需求有越来越向项目生命周期前端延伸的趋势,有些项目在投资机会研究时就将造价服务工作纳入其中。同时,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逐步扩展,变得更加多元化,对精细化程度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新的技术手段(例如大数据、BIM技术等)相继涌现,并逐步应用于具体的造价咨询工作中。

近期,住建部下发了建市[2016]93号文件,在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财政部也先后发文,倡导在住房保障、市政公用、交通、医疗、教育、养老等各领域的项目中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程总承包和PPP等模式的推出,对在新形势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不再局限于以往的清单或定额计价范围。

因此,原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中规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和相应标准已经不能适应上述市场变化的需求。《通知》的适时出台,打破了原有服务和价格体系的局限性,更加适合市场的发展趋势,也促进了市场各方主体选择或提供更加契合市场要求所需的造价咨询服务。

调查中,业主和咨询单位肯定了放开咨询服务收费的正确性。而要适应这种变革,适应新的技术发展,适应咨询收费内容的扩大、延伸和深化,市场主体除了积极应对,充分研究,转变方式以外,认为制定新的服务规范,合理计取咨询服务费用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一致希望在政府的监管下,在行业协会的帮助、指导下能尽早走出暂时的困境,开创市场调节、竞争的新常态。

目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出了关于征求对《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选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及时、准确地把握了市场的走向,洞悉了市场主体的需求,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将起到历史性的积极作用。

二、收费标准放开后,造价咨询市场化竞争中存在的问题。

1. 项目业主方面

项目业主在选择造价咨询服务企业时,更多倡导的是"优质优价"原则。在服务过程中, 造价咨询企业的严格质量把关或是一个有益的建议,往往能够为项目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相对于支出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用,项目业主会更加看重服务质量。

由于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类别、内容、深度、质量等方面的规范,目前没有形成统一标准,故"优质"无法定义,何以选择"优价"?造成项目业主在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招标或比选或谈判过程中,无法形成一个合理的,与其服务要求对应的"优价"参照标准,只能进行"低价"选择,而选出的"低价"服务机构往往又难以满足项目业主的期望要求。在近期市场上,就不断出现项目业主对报价不按质量要求择优的选择条件,任其自由报价,要求低价中标。咨询服务单位于是盲目竞争,无限制的降低服务收费,甚至出现"0报价",只以审减额度计费。这种低价竞争,带来的只能是质量无法保证,后果难以保障,审查纠纷在所难免,最终造成造价咨询服务选择的恶性竞争。

2.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方面

收费标准放开以后,通过对成都市近百家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问卷调查发现(详见附件《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调查数据分析报告》),基于原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的造价服务类型体系下,市场的平均服务价格水平基本处于一个合理的区间,仅比标准放开前略低5%到10%左右。但是,整体合理下的个体差别较大。在缺乏细化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下,咨询企业对同一服务类型下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理解不同,尺度不一,形成的报价数据千差万别,个别选项的高低之间甚至有近10倍的差异。

此外,为获取造价咨询项目,部分咨询企业盲目追求低价中标。如在公开招标或比选中,个别造价咨询企业以低价作为主要的竞争手段,却无法明确其低价下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计费办法等,甚至出现了10多亿元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1元中标的极端案例,为此,省造价主管部门和协会对其进行了专门的通报处理。

3.监管部门方面

收费标准放开以后,造价主管部门对市场秩序的主要监管方式,已由以服务指导价格的监管逐步转变为对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进行监管。然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类别、内容、深度和质量要求的相应标准的缺失,无法为监管部门的行为监管提供判定依据。特别是比较敏感的"低价"行为,是否属于低于服务成本扰乱市场,无法判定,更无从处理。现实情况,也仅仅是对极个别明显的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报价行为进行了通报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项目业主,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缺失,造成其在选择咨询企业时,无法制定"优质优价"的评判办法;对于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缺失,造成其无法制定合理的企业收费标准,只能盲目追求低价;对于监管部门,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缺失,造成其监管困难,更无从谈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对目前规范造价咨询服务的几点意见。

1.《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选文件(征求意见稿)》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的规范标准,适应了建设项目的投资模式改革,项目管理的深化发展,有利于国家工程总承包的推行,必然会填补目前造价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的空白,为规范造价咨询行业的服务和收费建立统一标准和评定、检查、监督的合理依据。从发挥其权威作用,使各方主体有标准遵循的角度出发,我会坚决拥护。希望尽快实施,使全省的造价咨询服务有章可循,从而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

2. 参考《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015〕26号)文件,建议在统一上述标准的基础上,由各个造价咨询企业根据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企业的服务价格,上报造价主管部门或造价协会备案,并在办公场所或企业网站公布,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我会这次对全市110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发出了调查问卷,问卷一式两份,分为放开价格后的收费情况和咨询机构期望的合理收费额度(两项调查均以原141号文件的服务内容进行),一共收到84家机构共计160份反馈问卷,其中现实收费情况问卷82份,期望收费额度问卷78份。通过对反馈数据的分析,我会形成了《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调查数据分析报告》(详见附件)。在报告第4项所述的对比分析中,我会发现放开价格后,现有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较原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低25%至30%左右,而市场期望的合理收费额度仅比原141号文件低10%左右。由此可见,除个别恶意低价竞争的极端现象外,绝大多数的造价咨询机构在近一年来的充分市场竞争下还是能够保持相对理性,并且对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变化有一定的认识,这体现在期望值已经突破原有政府指导价格体系的下限值(下浮20%)。虽然这次调查还是基于原141号文件制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通过调查,也形成了行业平均价格水平数据。希望此次调查结果能够对省内执业的造价咨询机构在制定企业自身的价格体系时,起到参考和借鉴作用。待《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正式出后,我会还将适时统计行业动态的平均价格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布。

3.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招投标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统一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或比选标准文件,特别是明确对服务价格的评审办法,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选择造价咨询服务的依据,使市场竞争更加公开、透明,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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