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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2 15:07:12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篇(1)

关键词:公众参与;方式方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

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日益成为时代的需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吸纳具有相关地方或行业经验的公众参与,能够最快、最准、最近协助找出事故根源,提出施救方案,有助于降低政府或企业应急救援的单一行动成本,提升救援效率,同时也体现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权”)。这是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现实意义。

1国内外实践经验或不足

1.1国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公众参与经验[1-7]

公众参与法制化,成为国家应急体系必要环节。如加拿大推行“以法治安”,《联邦政府紧急事件法案》等法规对自救、互救、公救有专门规定;民间社会组织几乎成为应急救援的“第二政府”。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民众,均可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公共组织参与救援;全民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技能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如日本的小学课程就有近40个课时的危机教育,俄罗斯1991年以来要求普通学校、中专和职业学校开设《生命安全基础》必修课程;应急救援的信息体系完备,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如俄罗斯对事件真相信息披露与传递在政府、企业、民众或其他组织中相互贯通,不遮盖,不隐瞒,信息动员机制科学有效;社会运动对政府或企业起到反推、震醒修复作用。如美国民众1979年因三里岛事件而发起反核运动,对政府或企业的错误决策和行为进行批判、抵抗,起到反推作用。

1.2国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众参与经验

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发展势头较好。如2011年甬温线“7•23”动车事故等,都有大量公众自发或自组织参与;2015年天津港“8•12”特大危化品爆炸事故中,许多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志愿者参与了应急救援;三大主体力量“合作共救”的局面正在形成。200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有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了社区消防、江河打捞等志愿者救援组织,并在小型事故救援中发挥重要作用;有些公众参与方式比较成熟且发挥重大作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公众组织化参与、传媒化参与、捐赠性参与等比较多,安全文化逐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1.3国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众参与的主要问题

社会力量发育不足,应急文化较为缺失。目前中国公民社会组织仅为每万人4.43个,与一些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相比,社会组织发育不足,[8-9]公众应急意识淡薄,社会应急文化氛围不够浓郁;救援理念落后,合作体系机制尚未成型。中国安全生产的“大救援”理念尚未形成,一些官方组织担心非专业的公众参与会造成次生事故,导致事故扩大,因而不鼓励公众参与救援,而且,鼓励措施不够,公众自发参与应急救援的动力不足;公众参与法制不健全,自发无序行为多。目前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缺乏具体法规制度保障和约束,无组织、无引导参与反而影响救援效率的情况时有发生;参与公众普遍缺乏科学施救技能和手段。大多数公众缺乏专业性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和科学方法,也没有现代化的设备设施,有时候出现施救者反而被困,甚至牺牲生命的情况。

2公众合理参与的一般方式方法探究

应急处置的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四个阶段,社会公众可以全过程、全方位、全面参与,下面从不同角度对公众参与方式方法进行探讨。

2.1公众参与渠道或途径

组织参与:公众以组织化、集合化的方式参与,分为政府、企业、民间自发几种组织方式。自愿参与:公民个人基于道德而非外在强制力参与救援。依法参与:个人或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有序参与救援。

2.2同专业救援力量关系

自主参与:个人或组织自发、自愿、自主参与,不与政府机构、专业救援组织发生直接联系。合作参与:公众同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合作救援、分工负责、相互协助完成救援任务。协作参与:公众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专业性应急救援力量完成救援任务。

2.3公众参与的具体事务

应急准备阶段:主要参与规划决策和应急文化教育,一是应急救援规划决策,即公众参与应急救援规划方案制定及论证、预案编制会议等;二是应急演练宣教,即高危行业企业所在区域内公众通过有组织或自发的行动,参与各种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接受应急知识普及宣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应急响应阶段:参加现场救援或保障事务,一是现场抢救抢险,参加事故现场抢险救灾,抢救人员或财产;二是协助维持现场秩序,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协助维持现场秩序,保障应急救援工作开展;三是后勤及医疗卫生保障协作,即公众自愿或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如餐饮、医疗、运输、志愿献血、人工呼救等;四是安抚受害者及家属,有心理学专长公众自愿或在政府组织下参与受害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工作;五是采访报道与信息收发,媒体记者或相关志愿者实地采访调查,向社会应急救援情况,传播救援队员事迹,激励社会大众关心事故救援。恢复重建阶段:公众通过捐赠等方式自愿或有组织地参与恢复重建事务,一是救援物资资金捐赠筹集,自愿或有组织性地参与社会捐赠,筹集物资;二是房屋物资临时出让,事发区域公众(附近居民)主动或应征临时出让房屋建筑以及交通工具等物资供救援使用;三是参与事故调查,相关公众应邀参与事故调查;四是应急救援工作监督评价,公众对政府公布的事故救援过程进行监督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2.4公众参与救援的主要倚重手段

经济物质参与:公众通过捐赠金钱、物资,临时出让有关物资使用权等方式参与。民主政治参与:公众依法参与相关规划设计、预案制定、事故事件调查、听证咨询、应急管理等。专业技能参与:公众以自身特长参与应急救援。精神道义参与:公众通过精神慰藉、道义支持等方式参与应急救援。混合手段参与:公众以上述多种或全部方式手段参与。

2.5公众直接或间接参与

直接参与:公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间接参与:公众通过社会捐赠、物质出让、规划决策、宣传教育、信息传播、社会运动、话语呼吁等方式参与。虚拟参与:公众通过互联网等信息化方式间接参与。

3保障公众正当参与的措施建议

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要一定的法规制度政策措施保障,需要一定的动员和组织,才能保证参与救援的合法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1)更新理念,落实顶层设计。政府要树立“海纳百川,融于一体,合作共救”的新救援理念,相信群众,吸纳公众,发扬安全民主,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本格局和架构的顶层设计思想落到实处,使得公众参与成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环节”,而不是“补充”。

(2)合理引导,强化素质训练。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是一门学问,需要进行专业性引导;适当组织强化培训或演练,提升技能,锤炼经验;如有必要,政府可将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公众与社会志愿者、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等进行嫁接,在相关学校开辟“社会工作与应急救援”专业,实行考试颁证。

(3)培育精英,引领公众参与。要在地区或行业或单位组织内部,培养一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专长突出的公众精英,让他们在关键时刻带领大家参与应急救援,实现自救、互救,协助公救。

(4)加强交流,不断取长补短。公众参与应急救援也要在多方面加强合作交流:一是普通公众与专业性应急救援力量之间进行横向的经验交流合作;二是不同层次、类别的应急救援参与公众之间进行纵向横向经验交流合作;三是开展国际领域的公众参与经验交流合作。通过合作交流,不断取长补短,提升公众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水平。

(5)完善机制,确保有效参与。目前亟需制定一套法规机制,确保公众正当、有序、有效参与。一是规范机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众参与办法(或条例)”,鼓励、引导和规范公众参与行为,内容包括规划或预案论证公众参与、公众组队、入场和行车线路、信息、调查参与、公众意见征求和听证参与、座谈会、新闻媒体参与、监督评价、奖惩规则等。其中,对于专门的应急救援公众社会组织,是否进行登记注册,需要进一步考虑。二是动员机制。包括宣传发动、队伍组建、入场动员、捐赠动员、后勤保障动员、恢复重建参与动员。三是保障机制。对优秀公众和义举行为进行褒扬奖励,对违反规范、投机取巧、践踏人性、造谣滋事的言行进行严惩。四是协同机制。在制度层面详尽规定公众与政府或企业专业性应急救援力量之间,以及跨地区或跨行业公众之间联动、沟通和协同合作(近年一些特大或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中已经显现这方面协同不够)。五是共享机制。即公众之间、公众与政府或企业之间进行应急救援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机会共享、成果共享。

作者:颜烨 单位:华北科技学院安全与社会发展所

参考文献:

[1]丁赛.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众参与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3,(23):250

[2]丁赛.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众参与研究——以居民参与为视角[D].广东:华南理工大学,2014

[3]原珂,李少抒.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以广东省为例[J].现代管理科学,2014,(8):111-114

[4]张维平.美国、加拿大、意大利应急管理现状和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公共安全(综合版),2006,(11):143-149

[5]王歆效.分享经验分担风雨——国外应急救援给予的启示[J].现代职业安全,2007,(11):30-31

[6]唐宏贵.俄罗斯学校的生命安全教育[J].中国学校体育,2000,(6):63-64

[7]国办应急管理考察团.俄罗斯、日本应急管理考察报告[J].中国应急管理,2007,(2):53-56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篇(2)

关键词:消防;应急救援;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致灾因素增多,各类事故灾害多发,社会矛盾集中,灾害的群发性和链状特征越来越突出,传统的“分地区、分部门、分灾种”的防灾减灾体系已经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共安全的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课题。《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在加强灾害综合管理方面首次提出要加强灾害的管控能力,国家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建设”

中指出“完成改革发展的任务,必须保持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强化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加强公共安全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十一五”期间,我国发生了“5·12”汶川大地震、冰雪灾害、洪涝灾害,特别是2010年又连续发生了“4·14”玉树大地震,“8·8”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7·16”大连油库火灾,“11·15”上海高层建筑特大火灾等灾害事故。反思这些灾害事故的发生及抢险救援的实践,借鉴国外消防及应急救援发展经验,深感我国现行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1 现行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的四大弊端。

1.1 不利于各级政府防灾减灾作用的发挥。

(1)消防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的第二层职能机构,缺乏权威性,无法有效监督制约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消防专业规划的制订和落实不力。建设规划和土地部门在城市规划中往往忽视消防及应急基础设施规划,即使政府出台了消防专业规划,由于不能有效监督,最终难以较好落实。有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视消防规划而不见,随意更改规划,占用规划的消防站用地、消防车道、消防给水设施,或变更安全布局和防火间距。

当消防部门察觉时为时已晚,造成城市特别是乡、村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应急通道不足,不能有效进行灭火救援。如某省会城市1998年就由专家论证、政府批准出台了该市消防专业规划,规划中要修建21个消防站2个特勤站,以达到30个站的规模。而在之后的若干年里,工业园区和房地产开发如雨后春笋,消防队站却一个未增加,造成该市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队站建设的先天不足。

这种情况正是由现行体制造成的。政府各部门和分管领导没有好的协调制约机制,各自为政、政出多门。

二是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救援是属地管理,但对辖区内有些级别高于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的单位或特殊企事业单位,难以实施有效的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预案制定,对一些涉及到群众生活切身利益,但又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建筑物难以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导致对这些单位情况不明,一旦发生火灾,往往贻误灭火战机。

三是消防装备和业务经费不能有计划按比例地进行常态投入。出了事或消防部门要一点投入一点,没有长效投入机制。

四是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缺乏有效监管。我国消防产品生产由质监部门负责,流通由工商部门负责,使用由消防部门负责,这种机制大有漏洞,等不合格产品到了使用单位,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为时已晚。消防应急救援装备、车辆国外进口的价格昂贵,国内产品由于研发、生产、使用脱节,缺乏有效监管,质量难以保证。形成了经济发达地方清一色进口装备车辆,经济发展落后的地方连国产的也配备不起,各地消防应急救援部队装备五花八门的局面,消防应急救援部队在训练、执勤备战及灭火救援中难以实现统一训练标准、统一作战指挥和有效协作配合。

(2)应急救援队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政府应急办形同虚设,不能实施统一协调指挥,缺乏预防和预警机制。日本沙林毒气事件后,我国各地消防部队相继建立了消防特勤队。随着近年来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洪涝、冰雪、疫情、矿难、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及重特大火灾等的不断发生,国家要求各地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各部门、各行业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也应运而生。国家有国际救援队、地震救援队,还有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救援队。据统计,我国现有各类应急救援人员50余万,分散于多个部门和行业,网络化程度很低。这种分地区、分部门、分行业、分灾种、分兵种建立的应急救援体系,存在功能单一重复、各自为政、资源浪费,尤其是各类未经专业训练的民办救援队,存在装备简陋、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救援效率低等弊端。如“4·14”玉树地震和“8·8”舟曲泥石流灾害,有国家国际救援队、国家地震救援队、公安消防救援队、政府部门、地方各单位临时组建的各类救援队,还有解放军、武警等等,致使在狭小的地域内人满车满为患。这些救援队各自为政,相互之间没有沟通协作。加之没有片区的协作划分,地域和气候的差异,有些低海拔省份来的救援人员由于气候不适应,根本没有战斗力。由于没有“职责明确、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协调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造成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很多浪费。政府应急办不具有常态预测、预警和部署预防的功能,也不具备权威性,不能协调各方、不能紧急调配抢险救援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所以形同虚设。而以消防部队为主干的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虽然是常备部队,但难以有效地协调配置分散在其他部门的救灾资源,发挥其他部门的作用,形成协同作战,发挥整体应急救援能力。

1.2 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严重不足。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吴翠云建议,大幅增加公安消防现役部队编制并提供资料显示。

法国共有25.6万名消防员,占总人口数的0.4%;美国共有109万名消防员,占总人口数的0.368%;德国共有官方消防员15.9万多人,占总人口数的0.193%;俄罗斯共有27万名消防员,占总人口数的0.188%。我国现有现役消防队员16万余人,仅占全国人口总数的0.012%,远低于很多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如此,一方面由于警力不足,造成许多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的空白点;另一方面,遇有重大型活动时,又要抽调大批警力,开展“群众运动式”的排查整治和“死看死守”的消防安保工作。而且这种“群众运动式”的排查整治治标不治本,一阵风过去,社会单位依然我行我素,消防部门顾此失彼。上海“11·15”火灾的发生正是这种结果。

大规模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在当前我国时机还不成熟。主要是公民素质和保障机制跟不上,因而这些民办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仅不稳定,战斗力也不强,各地的合同制等消防队伍已日益暴露出不少问题。

其今后的发展应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逐步推进。

1.3 消防应急救援院校数量极少。

目前全国只有一所高等消防专业学院,还是边防、消防、警卫三支现役部队合一的,一所消防初级指挥学校,一所消防士官学校,还有一个消防警官训练基地。由于投入不足,教育训练内容落后于部队建设和社会发展,一些引领时代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器材不能先于部队和社会单位走进院校。消防院校数量匮乏,不仅消防部队指挥员、消防监督员和战斗员缺乏良好的培训,更无法开展对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资格的培训。

1.4 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照搬军队兵役制度。

现役消防部队士兵(义务兵、士官)和指挥员、消防监督员的服役年限是按军队士兵和军官的服役年限执行的,服役时间短,流动频繁,难以保留人才和积累经验。

常常是经验并不丰富的指挥员带着一帮毫无实战经验的“童子军”在战斗。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也因流动过快,容易造成一个地区社会单位消防监管的疏漏和执法不严格。同时,由于完全照搬军队体制,又受公安机关领导,在条令条例等管理和教育训练法规的执行上,既不能完全按军队条令条例办,又没有适合于消防部队实际的条令法规,有时还要执行警察的有关条规,结果什么也执行不好,正规化程度始终提升不起来。另外,由于是武警序列的现役军人体制,在国际交流中也带来诸多不便。

2 我国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的方向。

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国内外都是先起源于民办消防,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引起国家和政府重视。近代以来,走上了以官办为主、民办为辅,由单独的防灭火到对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特别是以抢救生命为主的救援主线上来,同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已成为显示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的现代化文明城市的标志型工程。目前世界各国的消防机构都是多功能化的,不只承担单一功能的消防任务。

如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等都建立了包括应急救援法规、管理机构、指挥系统、以消防为主干的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保障、联动机制等方面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普遍承担了防灭火、建筑物垮塌、地震、洪水、化学危险品泄漏、爆炸、交通事故以及空难救援等多种灾害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和医疗救护、救助等社会服务工作。这些国家消防应急救援出动中灭火占出动总数的10%左右,应急救援出动占出动总数的90%。纵观国际社会,政府统一指挥的应急救援协调组织机构、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精良的应急救援装备、完善的应急救援预警预案等等,已成为国际社会公共安全救援体系的基本运作模式,实践已充分证明这种应急救援机制正在发挥重要作用。借鉴国际二百多年来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先进经验,我国必须大力推进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

2.1 整合资源。

可在国务院设直属机构(社会抢险救援部、公共安全部或民事安全部),把全国森林、矿山救护、地震、建筑物垮塌、水上救援、化学危险品、放射性物品泄漏的处置等属于公共安全方面的应急救援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建立包括行动指挥、日常监督管理、专业救援、战勤保障等统一的、严密的管理和指挥体系,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全国消防救援工作的立法、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指挥全国性的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和国际救援。建立以消防现役部队为主的专业化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省(直辖市)仍设总队,市(地)设支队(下设大、中队)。并在全国分区域建立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和应急救援机动支队,直属中央公共安全部门领导。

一是使全国有一个专门部门经常性地通盘考虑社会各种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救援工作,使国家对这项工作有统一的规划和指挥,不至于发生政出多门、顾此失彼或互不相关、各自为政的现象。如法国民事安全部门对核、化学、森林、地铁等特殊火灾和事故有预防和救援的责任,但同时又有权利协调这些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这些灾害的预防和救援工作。

二是在防灾救灾上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应能集中统一使用,又能考虑方方面面的需要,统筹安排。例如:法国为扑救森林火灾和其他紧急救援的需要,在全国统一建了20个直升机基地和一个扑救森林火灾的专用飞机基地,由法国民事安全总局直接指挥。全国建立的9个大区性的消防救援中心和4个急救行动支队,也能充分证明这一点。这样就较好地避免了重复投入或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效能的弊端。

三是公共安全部门从上到下,承担整个社会的防灾救灾工作,大到扑救森林火灾、地震、洪水灾害救援,小到对一个病人的救援,时时刻刻为社会大众排忧解难,在安定社会、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也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的消防救援队伍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威信日益提高,深受政府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爱戴。

如法国民安部队和其他军队一样参加国家阅兵式,群众每每会给予更加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美国“9·11”事件中,消防员的牺牲奉献为全社会所赞颂。

四是建立由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直接领导的公共安全体系,有利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作用的发挥。公共安全以属地管理为主,同时中央政府在宏观上调控,通过立法,对全国公共安全工作的主要方面,如公共安全部门及应急救援队伍的机构、编制、职能、经费、人事制度和业务工作方面的灾害救援,防火安全检查,城市消防应急规划及落实,建筑防火规范,各类防火标准的制定和落实,消防产品的研发和检测等方方面面的工作都可以作出具体详细的法律规定,使一些相互交叉的重大问题得到统一处理,把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使之常态化,并可以通过在全国建立的区域的消防救援中心和各省消防应急机构及时了解全国防灾预警及救灾情况,以便在宏观上进行调控和制定重大决策。可以通过这两层机构代表国家及时协调组织本区域内消防救援行动,中央的指挥中心又能协调指挥各大区域之间的消防救援行动。尤其是由国家建立的机动部队,一旦发生重大灾害,随时可以调集到任何一个地方包括世界其他国家开展救援。

2.2 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全国从上到下的公共安全机构,既接受上一级业务部门指导,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并由公共安全(消防及应急救援)、警察、民政、环保、地震、农业、林业、机械装备、质监、安检、化工、医疗、卫生、教育、交通、铁道、电力、燃油燃气、通信等组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安全委员会(安委会)亦可称专家委员会,由国务院、省、市领导负责,使公共安全工作真正摆到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并制定换届和例会制度,由公共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召集或主持,研究处理各地发生的公共安全和消防抢险救援重大问题,提出修改法律的意见,定期不定期检查全国或本地区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意见。省、市、区(县)安委会还应当负责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和重要建构筑物的消防审核。对城市规划和重要建筑审核有裁决权和监督落实权。各级安委会由政府各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才能真正形成联动机制。

2.3 实行现役部队为主其他队伍为补充的体制。

一是大力加强现役消防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国际上有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以现役制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实践证明,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布点广泛、快速反应、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经过“十一五”期间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投入,其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已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可改革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实行不同于军队的义务兵役制和士官及警官相结合的体制,延长服役期限以保持相对稳定。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志愿留队的经考核转为士官,然后逐级考核晋级,可以一直工作到45岁。警官服役年限上尉以下为45岁、少校48岁、中校52岁、上校55岁、大校58岁,少将以上为60岁以上,但都必须考核合格。参照发展中国家消防员和总人口比例,大幅提高我国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编制员额,特别是落后贫困地区,政府无力建消防站的由国家投资建设并给予现役编制员额。参考军队有关条令条例,制定适合于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的条令法规。狠抓部队军事化、正规化管理,努力实现“五统”(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四性”(从教育训练上培养部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以信息化推动现代化,不断提高战斗力水平,为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是国家给予地方职业制队员编制,基层可招收有技术专长和高学历的人员作为职业制队员,授予衔级(衔级标志与现役一样,但从颜色上进行区分),职业消防人员一般工作到52岁,文职和授衔的指挥人员可以工作到60岁,消防部队现役官兵干满年限,经考核合格可转为职业制,以解决现役官兵的后顾之忧,也可以保留业务骨干和人才。

三是在经济发达且人口素质较高的地区,可组建志愿者消防队伍。只要有志于消防事业,不计报酬,年龄18至35岁的公民符合消防员条件,即可入队。政府根据其工作或出警时间给予适当补贴,志愿消防队员的招收训练和日常管理由现役大队负责。

2.4 兴办学校或教育培训基地。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建立高中级消防应急救援指挥员、消防监督员、士官、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及特种行业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资格、公民消防知识技能等的培训基地。实行消防及应急救援队员资格证制度。

2.5 扶持科研生产企业。

高等院校和国家的主要生产企业要有科研部门,承担科研任务,部队(用户)需要什么,科研部门就研究什么,厂家就生产什么。科研、生产与部队(用户)紧密结合。建立生产、流通、使用中的消防产品的监督机制,确保消防产品质量,不断开发研制和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消防产品。坚决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3 结束语。

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其改革方向不仅要适合中国国情,也要充分吸收借鉴国际科学合理的经验和做法。要秉持科学精神,通过“客观的证据、理性的怀疑、多元的思考、平等的争议、实践的检验”等环节,找准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提出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和应急救援体制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消防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讲形象不讲成本、各自为政、失衡无序、重复投入、资源浪费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和队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出访考察情况汇编[M].

北京:迈领国际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2008.

[2]汪青松。社会化消防体系建设的制度性保障:国际经验和启示[C].

云南:消防改革与发展论坛,2009.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篇(3)

关键词:消防;应急救援;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 言: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致灾因素增多,各类事故灾害多发,社会矛盾集中,灾害的群发性和链状特征越来越突出,传统的“分地区、分部门、分灾种”的防灾减灾体系已经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共安全的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课题。

1现行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的弊端

1.1不利于各级政府防灾减灾作用的发挥。

(1)消防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的第二层职能机构,缺乏权威性,无法有效监督制约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消防专业规划的制订和落实不力。建设规划和土地部门在城市规划中往往忽视消防及应急基础设施规划,即使政府出台了消防专业规划,由于不能有效监督,最终难以较好落实。有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视消防规划而不见,随意更改规划,占用规划的消防站用地、消防车道、消防给水设施,或变更安全布局和防火间距。这种情况正是由现行体制造成的。政府各部门和分管领导没有好的协调制约机制,各自为政、政出多门。

二是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救援是属地管理,但对辖区内有些级别高于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的单位或特殊企事业单位,难以实施有效的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预案制定,对一些涉及到群众生活切身利益,但又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建筑物难以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导致对这些单位情况不明,一旦发生火灾,往往贻误灭火战机。

(2)应急救援队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政府应急办形同虚设,不能实施统一协调指挥,缺乏预防和预警机制。日本沙林毒气事件后,我国各地消防部队相继建立了消防特勤队。随着近年来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洪涝、冰雪、疫情、矿难、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及重特大火灾等的不断发生,国家要求各地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各部门、各行业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也应运而生。国家有国际救援队、地震救援队,还有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救援队。据统计,我国现有各类应急救援人员50余万,分散于多个部门和行业,网络化程度很低。这种分地区、分部门、分行业、分灾种、分兵种建立的应急救援体系,存在功能单一重复、各自为政、资源浪费,尤其是各类未经专业训练的民办救援队,存在装备简陋、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救援效率低等弊端。如“4·14”玉树地震和“8·8”舟曲泥石流灾害,有国家国际救援队、国家地震救援队、公安消防救援队、政府部门、地方各单位临时组建的各类救援队,还有、武警等等,致使在狭小的地域内人满车满为患。这些救援队各自为政,相互之间没有沟通协作。加之没有片区的协作划分,地域和气候的差异,有些低海拔省份来的救援人员由于气候不适应,根本没有战斗力。由于没有“职责明确、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协调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造成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很多浪费。政府应急办不具有常态预测、预警和部署预防的功能,也不具备权威性,不能协调各方、不能紧急调配抢险救援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所以形同虚设。而以消防部队为主干的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虽然是常备部队,但难以有效地协调配置分散在其他部门的救灾资源,发挥其他部门的作用,形成协同作战,发挥整体应急救援能力。

1.2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严重不足。

大规模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在当前我国时机还不成熟。主要是公民素质和保障机制跟不上,因而这些民办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仅不稳定,战斗力也不强,各地的合同制等消防队伍已日益暴露出不少问题。

其今后的发展应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逐步推进。

1.3消防应急救援院校数量极少。

目前全国只有一所高等消防专业学院,还是边防、消防、警卫三支现役部队合一的,一所消防初级指挥学校,一所消防士官学校,还有一个消防警官训练基地。由于投入不足,教育训练内容落后于部队建设和社会发展,一些引领时代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器材不能先于部队和社会单位走进院校。消防院校数量匮乏,不仅消防部队指挥员、消防监督员和战斗员缺乏良好的培训,更无法开展对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资格的培训。

2我国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的方向。

2.1整合资源。

可在国务院设直属机构(社会抢险救援部、公共安全部或民事安全部),把全国森林、矿山救护、地震、建筑物垮塌、水上救援、化学危险品、放射性物品泄漏的处置等属于公共安全方面的应急救援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建立包括行动指挥、日常监督管理、专业救援、战勤保障等统一的、严密的管理和指挥体系,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全国消防救援工作的立法、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指挥全国性的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和国际救援。建立以消防现役部队为主的专业化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省(直辖市)仍设总队,市(地)设支队(下设大、中队)。并在全国分区域建立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和应急救援机动支队,直属中央公共安全部门领导。

2.2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全国从上到下的公共安全机构,既接受上一级业务部门指导,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并由公共安全(消防及应急救援)、警察、民政、环保、地震、农业、林业、机械装备、质监、安检、化工、医疗、卫生、教育、交通、铁道、电力、燃油燃气、通信等组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安全委员会(安委会)亦可称专家委员会,由国务院、省、市领导负责,使公共安全工作真正摆到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并制定换届和例会制度,由公共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召集或主持,研究处理各地发生的公共安全和消防抢险救援重大问题,提出修改法律的意见,定期不定期检查全国或本地区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意见。省、市、区(县)安委会还应当负责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和重要建构筑物的消防审核。对城市规划和重要建筑审核有裁决权和监督落实权。各级安委会由政府各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才能真正形成联动机制。

2.3实行现役部队为主其他队伍为补充的体制。

大力加强现役消防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国际上有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以现役制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实践证明,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布点广泛、快速反应、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经过“十一五”期间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投入,其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已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可改革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实行不同于军队的义务兵役制和士官及警官相结合的体制,延长服役期限以保持相对稳定。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志愿留队的经考核转为士官,然后逐级考核晋级,可以一直工作到45岁。警官服役年限上尉以下为45岁、少校48岁、中校52岁、上校55岁、大校58岁,少将以上为60岁以上,但都必须考核合格。参照发展中国家消防员和总人口比例,大幅提高我国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编制员额,特别是落后贫困地区,政府无力建消防站的由国家投资建设并给予现役编制员额。参考军队有关条令条例,制定适合于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的条令法规。狠抓部队军事化、正规化管理,努力实现“五统”(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四性”(从教育训练上培养部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以信息化推动现代化,不断提高战斗力水平,为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结束语

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其改革方向不仅要适合中国国情,也要充分吸收借鉴国际科学合理的经验和做法。要秉持科学精神,通过“客观的证据、理性的怀疑、多元的思考、平等的争议、实践的检验”等环节,找准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提出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和应急救援体制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消防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讲形象不讲成本、各自为政、失衡无序、重复投入、资源浪费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和队伍。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篇(4)

【关键词】西部中小城市 防震减灾 计划管理体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2000年至2009年,国内地震灾害累计次数为110次,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达到460493人,直接经济损失8763.9亿元。这些灾害主要分布在我国西部地区,暴露出西部中小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薄弱等问题。

西部中小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的现状

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是指对防震减灾活动的预先评估、决策和安排进行系统化管理的过程。从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等地震灾害的发生发展过程和灾害后果来看,西部中小城市缺乏有效预防和应对地震灾害的计划体系,具体表现为:

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不完善。在各级各类组织内部和组织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在防震减灾计划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方面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

防震减灾应急平台建设缺乏系统规划。在地震监测与预警系统、防震减灾信息与指挥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等方面,缺乏系统化的应急平台建设规划。防震减灾应急资源在中央与地方、部门和部门、政府和民间之间的布局仍缺乏统筹规划,且不重视与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难以实现各级各类应急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①

对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缺乏应有的重视。在西部中小城市建设中,对建设区域的安全评估往往流于形式,忽视防灾减灾区划,难以对灾害风险进行动态监控,更遑论建立有效的地震灾害风险评价体系。

基层单位的防震减灾计划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不少基层单位未编制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即便有其可操作性也较差;不重视基层单位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建设,忽视应急物资的储备以及对仓储和配送能力的统筹规划;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导致群众自救、互救和心理承灾等能力普遍较弱。

发达国家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的经验

日本、美国作为地震灾害多发的国家,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基本完成了灾害计划管理体系的建设,其基层单位具有较强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有效的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的组织系统健全,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计划管理系统标准化、规范化,灾害发生时响应速度快,运行效果好。例如,日本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基层单位协调发展的防震减灾计划体系,大到都、道、府、县,小到市、町、村都设立了防灾议会,制定了防灾计划和相关制度,中央政府还设立“中央防灾会议”,协调指挥全国的防震减灾工作。②

科学规划防震减灾应急平台。对城市防震减灾应急平台进行科学系统的规划,是日美等发达国家提高防震减灾能力的重要举措。例如,规划建设能够适时进行数据交换的高密度的监测网、地震早期预警系统、灾害管理协作系统和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系统。

可靠的应急生活(物资)保障系统。为了确保灾害发生时仍有足够的生活物资,早在1880年,日本就颁布了《备荒储备法》。现行的《灾害对策基本法》对救助物资储备也作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地方公共团体预先设计好救灾物资的储备点,并建立储备和调配体制。根据可能发生灾害的特征和规模,各地还建立了相应的避难所。

协调联动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各类组织制定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形成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通过上级防灾中心的灾害等级,可以立即采取联动的应对措施。

专业化的援救体系。日美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规划和建设专业化的防灾减灾救援体系,通过建立装备先进的专业救援队伍,并整合专业机构和民间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形成专业化的救援体系。

有效的防震减灾教育培训计划。日本非常重视增强民众的防灾意识,政府、企业、教育机构和社区长期实行防震减灾宣传和教育培训计划。除了通过大众媒体普及和宣传防灾减灾知识,中小学大都设有灾害预防教育课,并经常开展地震演习。

构建西部中小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体系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西部中小城市应建立科学、系统的防震减灾计划管理体系(图1),即在“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包括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专业救援队和民间志愿者组织在内的,对防震减灾活动的预先评估、决策和安排进行协调管理的系统。在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的作用下,这些子系统协调联动,共同构成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体系。

图1 中小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体系

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即在“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以增强抵御地震灾害能力为目标,通过协调机制、监控机制、激励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综合作用,促进预先评估、决策和安排等活动的有效开展。

地方政府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系统。它是对中央政府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的深化,包含四部分内容:一是应急预案,包括明确组织结构与部门职责、各部门工作内容及其相互配合细则、救援部署、物资调配、交通与信息网络恢复、基层单位信息反馈、奖励与惩罚规定等。二是应急平台建设,内容包括地震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应急物资保障系统等。三是生命线系统防震减灾规划,包括规划和设计通信、给排水、电力、能源、交通等工程。四是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主要通过建立防灾教育演练中心、发行自救互救知识图册、组织应急演练、委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开展。

专业救援队防震减灾计划系统。专业救援队是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应制定包括确定工作目标、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形成快速响应机制在内的应急预案,并积极提高救援队伍的职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

企事业单位防震减灾计划系统。企事业单位是开展防震减灾活动的基本组织单元,其中学校、医院是防震减灾的重点单位,建立防震减灾计划系统尤为重要。

民间志愿者组织防震减灾计划系统。应重视应急救援的民间力量,组建具有一定技能,能够与专业救援队协同工作的民间志愿者救援队伍,建立民间志愿者组织的防震减灾计划系统,制定组织结构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响应机制迅速的应急预案。

社区防震减灾计划系统。社区作为人口密集的区域,也应重视防震减灾计划系统的建设,包括建立社区应急中心、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编制社区应急预案、建立社区应急救援队伍、预先安排灾时安置场所、制定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应急演练等。

对策和建议

目前,城市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仍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制约,地方政府往往重经济发展,轻公共服务,重救轻防。为此,按照上述对防震减灾计划管理体系的描述,应完善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完善地方政府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基层单位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系统。

总之,建立和完善西部中小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体系,是未来几年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其内容除了包含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城市应急平台和生命线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应急预案、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之外,还包括企事业单位、社区、专业救援队、志愿者组织等防震减灾计划管理子系统。应通过完善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健全地方政府和基层单位的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系统,使各子系统在发挥其自身功能的同时,彼此协调联动,促进与防震减灾有关的预先评估、决策和安排等活动的有效开展。

(作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注释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篇(5)

【关键词】矿山 事故 救援

1矿山应急救援管理研究意义

当前,随着全球工业的快速发展,各类危险化学品大量使用,矿山企业生产事故频发,危及人员、财产和社会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是根据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措施,迅速、高效地做出应急反应,加强对重大工业事故的处理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全世界每年发生伤亡事故约2.5亿起,导致约110万人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全球GDP的4%。因此,重视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建立和实施各项应急救援措施,不仅可以预防重大灾害的出现,当出现紧急情况时,还可以按计划和步骤来进行行动,有效地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统计表明,有效的应急救援系统可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无应急系统的6%。

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唯一可以抵御事故或灾害蔓延并减缓危害后果的有力措施。而在事故或灾害发生前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制定周密计划,在事故发生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以及事故后的系统恢复和善后处理,可以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

2发达国家应急救援管理特点

发达国家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已逐渐标准化,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发达国家根据各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与法律制度,都设立了与其协调有效的应急管理专门机构,如美国的联邦应急管理署。

(2)发达国家均拥有一支由军队、消防队或武装警察部队等组成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并采取军地结合、以民间专业组织为主的形式组建民防专业队伍。

(3)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及时、准确、透明的新闻机制,法律规定政府有责任向媒体公布危机真相,而媒体有义务向公众传达准确时效的信息。

(4)发达国家在应对危机管理时,不仅政府积极参与,市民也通过非政府组织等介入管理,形成了政府、非政府组织、市民责任共担的城市危机管理体系。

(5)发达国家均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法律赋予了应急管理的所有职能。

(6)发达国家建立了严密的具有针对性、广泛性和前瞻性的危机管理理论研究,这些研究成果提高了政府危机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管理能力。

(7)发达国家通过制定许多相关制度,且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普及活动, 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8)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的建设,重视信息管理、风险分析、决策支持和协调指挥等应急管理技术研究。

3我国应急救援管理现状

近年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努力推动应急救援科技创新和发展,我国已经启动了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先后制定了《“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矿山救护规程》等相关国家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正式成立,各地方各级政府、中央企业均已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运转枢纽作用,加强了与有关专项机构的联动机制建设。

然而我国救援队伍缺乏先进、配套的救援装备,现有装备远远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矿山救护中队及其指战员的最低技术装备标准,救援作战部队技术含量不高。高科技救援产品严重依赖进口,且价格均十分昂贵,救援信息保障技术落后,矿山应急救援力量面对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指挥信息资源分割,共享困难。同时,广大救护指战员的待遇水平较低,各救护队普遍战斗力不强。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健全救护队员服退役机制,新队员入队和老队员的退役均由矿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安置,实际中,救护指战员年龄老化严重,直接影响着救护队的工作效率。

4加强我国矿山应急救援管理的对策

建立和健全矿山应急救援体系的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实行集中指挥和军事化管理,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矿山企业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形式。

(2)加大相关应急管理理论研究力度,开展预防与应急关键技术与设备研究,推广普及城市防灾知识和教育,建立城市防灾长效机制。

(3)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必须覆盖各级、各类矿山。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矿山企业,应与就近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

(4)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开发和应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体系,实现部门、企业、重要部门的应急救援信息的互联互通。

(5)规范和扩大救护队服务功能,让矿山救护队广泛参与社会各行各业的应急救援,提供更广泛的专业服务、社会服务。

(6)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救护队正常开支,继续推行有偿服务,根据矿山企业的生产规模缴纳救护费,另外,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建立用于建设救护队基地和更新技术装备的应急救援基金。

(7)完善救护指战员服退役机制,严格进行选拔和培训后方能从事矿山救护工作。对表现突出,有指挥才能、技术专长的个别人员可长期聘用。对服役期满后不再继续留用的,由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统筹择业安排,或向煤矿及其他企业推荐。

(8)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精心挑选和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技术特长的救护队员,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积极开展战备训练和各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指战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

6结语

我国矿山应急救援管理系统的建设起步较晚,与国外先进技术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进一步加强煤矿应急救援体系的研究,只有在完整体系框架内进行的应急救援技术及装备的研究,才能更有针对性的为煤矿灾害事故的发生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参考文献:

[1]刑娟娟 等.企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与预案编制[J].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5年.

[2]李学来,胡敬东.煤矿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现状[J].煤炭工程,2005年.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篇(6)

[关键词]提高 矿山救援队伍 实战能力 思考

中图分类号:R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0-0175-01

1.引言

我国向来十分注重矿山的应急救援任务工作,尤其是十召开之后,中国安监总局又进一步地加快了推进更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的体系建设,特别是对抓紧国家以及区域矿山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地方骨干的矿山救援队伍的建设。不过想要全面地增强矿山救援队伍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提升应急救援队员们的综合素质技能的建设,塔高应急救援体制和机制的管理与创新,真正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国家矿山救援队伍,就要想办法提升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执行能力,特别是实战技能。将管理的一体化、训练的科学化以及演练的经常化进行有机的结合统一,使其充分地发挥出应急救援职能部门与急救队伍专业特点及优势,重视实战中的实际效果,提高队伍整体的专业水平、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的应急救援实际执行能力,从而做到在实战中实现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理想化效果。

2.提高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技能的策略

2.1 对矿山救援队伍管理的一体化

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矿山应急救援的责任体系建设,并由应急救援中心的专人负责进行责任的督导以及情况的落实,提倡全区的救援呈现一盘棋格局,对人才的选拔要不拘一格,同时,对于救护指战人员的培训、训练以及演练效果,还有应急救援的优缺点、队员们的技能学习等方面要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工作,通过举办每年组织内部的竞赛式比武,来奖励那些取得优异战绩的应急救援指战员们,并协调有关的部门授予其“救护技师”、“五一劳动奖章”、“岗位能手”等光荣称号,来激励他们不断完善自身实战技能。另外,建议企业对于一些综合素质高的应急救援指战员们进行提拔或者重用,不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与实战技能。

把责任当做其救援队伍的发展主导,积极促进人们负责、担责的观念与行为的形成,使他们树立起对任何事、任何人都要负起应负的责任的思想,同时,还要每年在应急救援协议费之中协调出专项资金,来满足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器材、伙食、训练等方面的购买与补助。另外,要始终突出救援团队的合力,要求其理事勤劳、执行严格、方向准确、人才稳定、训练精细、培训严苛。但是考虑到应急救援队员们的训练量大,特别是对体能的消耗非常大,所以,在他们的伙食方面,绝对不可以吝啬,要发动有关工会以及共青团等组织的力量来为他们创造出良好的环境,还要适当举办一些活动使其能够放松身心、缓解压力,有利于他们的劳逸结合。

2.2 对矿山救援队伍训练的科学化

对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工作一定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考察、有评价、有改正的方案模式,在其训练之前要制定出科学化的计划方案,来构成系统化的日常训练思路,再根据每周的训练效果对其进行评估与指导,在对训练强度以及训练方法方面的问题也要及时地进行调整与完善,争取最大限度地加强应急救援队员们的平时训练水平。另外,还要在那些亲自参与过竞赛比武的老队员中精心的挑选出适合做教练的人选组成一个团队,让他们利用自己多年比赛所积累的丰富经验,通过科学化的分析与精心认真的探究,去进行大胆的创新与尝试。这些教练们要通过不断地探索,结合队员们的考核成绩,来对其训练的方案进行优化,从而保证队员们的训练工作可以顺利地开展。同时,参加训练的队员们也要根据训练的计划与安排进行针对性练习,考虑到各人领悟能力的不同,所以训练科目和训练强度要因人而异,使得具有潜力的救援队员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出自身的能力水平,另外,要坚持科学化训练模式,不可以让队员们经常进行超负荷的训练,这样容易使他们造成运动损伤。

2.3 对矿山救援队伍训练的经常化

每个月要以救援团队的形式,模拟实际灾区生活中多变的天气条件、人为障碍、呼吸问题等,来锻炼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实战执行能力,不断提升队员们的适应力、忍耐力以及对风险的评估技能,从而加强自身的实战水平。另外,还要注意定期开展综合性的演练和随机性的演练,增强应急救援队员们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执行技能,同时提高矿山救援队员们对于灾害的了解以及进行自救与互救的能力,真正实现以预防为主,不断加强队伍训练,开展安全救灾的良好演练效果。

3.总结

当前,我国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仍然处于一个初步的发展阶段,我们需要在基础技能、队员编制、救援计划、组织体系、训练制度、实战执行、后勤保障、科学技术以及集体作战方面进行重点的强化工作,尤其是针对小规模的单元作战建设方面,另外,要格外重视对队员们自救以及互救的能力的培养与加强,不断推进安全救灾工作的展开,从而大大地提升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组织能力,促进安全救急进程的向前推动。

我们通过对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训练以及演练方面的分析与研究,有机地将管理的一体化、训练的科学化和演练的经常化进行了结合统一,这样不但可以充分地发挥出应急救援职能部门与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化特点和优势,还能不断提升救援队伍整体的管理水平,加强他们对于实战执行效果的关注以及日常训练的科学性,为不断推动矿山救援的执行体系与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大大地提升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素质、实战执行能力、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战术策略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陈立斌.加强基础创新管理 提升矿山救援能力.《办公室业务》.2012年4期.

[2] 汪金花,张亚静,李玉萍.三维GIS井下应急演练与救援机理的建模与研究.《矿业安全与环保》.2012年5期.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篇(7)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

一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通常会存在多种潜在的事故类型,例如:地震、水灾、火灾、危险物质泄漏、放射性物质泄漏、恐怖袭击、大范围长时间停电等。另外,城市中的各类大型活动也会出现重大紧急情况。因此,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体系时,必须进行合理策划。既要做到重点突出,准确反映城市轨道交通的主要重大事故风险,又要合理地组织各类预案,避免各类预案间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使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故局部化,尽可能地消除、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交通。

1应急救援体系中的主要应急机制

应急救援活动一般可划分为应急准备、初级反应、扩大反应和应急恢复4个阶段。应急机制与这些应急活动密切相关。应急机制主要由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和公众动员等4个基本机制组成。

统一指挥是应急活动的最基本原则。应急指挥一般可分为集中指挥与现场指挥或场外指挥与场内指挥几种形式,但无论采用哪一种指挥系统都必须实行统一指挥模式,无论应急救援活动涉及单位级别高低和隶属关系不同,都必须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行动。

分级响应是指在初级响应到扩大应急的过程中实行分级响应的机制。扩大或提高应急响应级别的主要依据是:①事故灾难的危险程度;②事故灾难的影响范围;③事故灾难的控制事态能力。而事故灾难的控制事态能力是“升级”的最基本条件,扩大应急救援主要是提高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等。

属地为主是强调“第一反应”的思想和以现场应急现场指挥为主的原则。

公众动员机制是应急机制的基础,也是最薄弱、最难以控制的环节。

2目前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有关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已开始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表明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的重视及风险意识的增强。但是,从目前几大城市的轨道交通运营的企业级应急预案的总体情况来看,水平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的事故应急预案只是几页文件。其中,仅有对应急救援的有关组织机构与职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一些规定,而应急预案中其他所应包括的核心内容未能给予足够的反映,难以满足目前应急救援工作现状的要求。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缺乏强有力的应急指挥系统。当发生突发事件时,难以积极稳妥地组织各方力量协调配合,统一高效地开展救援行动,使必要的资源共享和信息整合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

(2)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涉及受害人群多,行政管理部门多。如果没有广泛的社会参与,将无法有效扼制事态的发展。

(3) 没有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后果分析和风险评价,应急预案的编制未能充分明确和考虑自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及其后果。也未能结合自身应急能力的实际,对一些关键信息,如潜在的重大危险分析、支持保障条件、决策、指挥与协调机制等缺乏详细而系统的描述,导致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差。从目前收集到的资料来看,各运营公司的预案均未包括此类内容。

(4) 尽管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救援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有了应急救援预案不等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即使一个非常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在之后就束之高阁,没有进行有效的落实和贯彻,不进行预案的宣传,不落实预案中所需的机构、人员及各种资源,不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那么一旦事故发生,应急救援预案能否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就还是个未知数。

目前各运营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还缺乏有效的实施、维护和更新。

3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1) 事故预防。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正常条件发生偏差而引起的,如果能事先确定出来某些特定条件及其潜在后果,就可利用相应手段减少事故的发生,或者减少事故对外界的影响,预防事故要比发生事故后再纠正容易得多。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新线设计及旧线改造中,必须设计必要的安全装置和设施,以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系统的安全程度。另外,事故预防工作也不可忽视操作规程、应急规程和管理策略的建立及其定期的培训和维护。

(2) 应急救援预案准备。主要包括:发现预测任何可能出现的紧急事故类型及其影响程度;制定紧急状态下的反应行动,以提高准备程度;确保系统在紧急情况下,做到准备充分和通讯通畅,从而保证决策和反应过程有条不稳;保证人员进行培训和演习,定期更新应急预案和重新评价其有效性。

(3) 应急救援系统的组成。应急救援系统从功能上讲,可由应急指挥中心、事故现场指挥中心、支持保障 中心、媒体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等5个运作中心组成。要做到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理应急事故,需要应急救援系统中各个中心的协调努力,其运作程序可用图1表示。

(4) 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应急资源的有效性、组织和利用;事故的评估程序;指挥、协调和反应的组织结构;通报和通讯联络的程序;应急反应行动(包括事故控制、防护行动和救援行动);培训和演习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

(5) 应急培训与演习。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测试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程度;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队员的熟练性;测试现有应急装置和设备供应的充分性;确定训练的类型和频率;提高与现场外应急部门的协调能力;通过训练来识别和改正应急救援预案缺陷。

(6) 应急救援行动。一个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应能在事故和灾害发生时及时调动并合理利用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设备资源)投入救援行动事故现场,针对事故灾害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应急对策和行动方案,从而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行动,使伤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和最小范围,并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故。

(7) 系统恢复与善后。当应急阶段结束后,从紧急情况恢复到正常状态需要的时间、人员、资金和正确的指挥,这时对恢复能力和预先估计将变得十分重要,通常情况下,重要的恢复活动包括事故现场清理、恢复期间的管理、事故调查、现场的警戒与安全、安全和应急系统的恢复、人员的救助、法律问题的解决、损失状况的评估、保险与索赔、相关数据收集、公共关系等。

4救援预案的基本结构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是多种多样的,但应急资源是需要共享的,如何针对多种事故类型进行应急预案的系统规划,保证各应急预案之间的协调一致,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文件体系,避免预案之间的矛盾和交叉。这些问题在应急预案编制之初就应予以统筹考虑,否则将给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指挥及响应程序等带来不必要的内容重复,引起矛盾和混乱,对应急预案的维护和职责明确等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事故灾害大致可分为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人为突发事件等3类。针对每一类灾害的具体措施可能千差万别,但其导致的后果和产生的影响却是大同小异的。这就意味着可以通过制订出一个基本应急模式,由一个综合的标准化应急体系有效地应对不同类型危险所造成的共性影响。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救援体系的总目标是控制事态发展、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恢复正常运营。这3个总目标也可以用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来表示。我们可以针对不同事故的特点,如爆发速度、持续时间、范围和强度等,制定具有针对性强的专项应急预案。为了保证各种类型预案之间的整体协调和层次清晰,实现共性与个性、通用性与专业性的结合,宜采用分层次的综合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救援体系的建设,从保证预案文件体系的层次清晰和开放性角度考虑,以划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最为合适,其结构见图2。

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由于各自所处的层次和适用的范围不同,其内容在详略程度和侧重点上会有所不同,但都可以采用相似的基本结构,如采用基于应急任务或功能的“1+4”预案编制基本结构。即,应急预案=基本预案+ (应急功能附件+特殊风险预案+标准操作程序+支持附件 )。

(1) 基本预案。是该项应急预案的总体描述,主要阐述应急预案所要解决的紧急情况、应急的组织体系、方针、应急资源、应急的总体思路,并明确各应急组织在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中的职责以及应急预案的演习和管理等规定。

(2) 应急功能附件。是对在各类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通常都要采取的一系列基本应急行动和任务而编写的计划,如指挥、控制、警报、通讯、人群疏散、人群安置、医疗等,并应明确每一应急功能针对的形势、目标、负责机构、支持机构、任务要求、应急准备和操作程序等。

(3) 特殊风险预案。是在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进行安全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事故,明确其相应的主要负责部门、有关支持部门及其相应的职责,并为该类专项预案的制定提出特殊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4) 标准操作程序。用来规定在应急预案中没有给出的每一任务的实施细节,各个应急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为组织或个人提供履行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时所需的详细指导,标准化操作程序应保证与应急预案的协调一致。

(5) 支持附件,应主要包括应急救援有关支持保障系统的描述及相关附图表,如: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登记表、重大事故影响范围预测分析、应急机构及人员通讯联络方式、消防设施分布、疏散线路图、媒体联络方式、相关医疗单位分布图、交通管制范围图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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