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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领域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7 15:05:40

艺术领域论文

艺术领域论文篇(1)

关键词:艺术民俗学;文化产业;教学模式

艺术与人类的总体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它随着人类的文明、习俗发展而不断演变。以艺术为对象的研究也在不断地完善,在艺术学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者们从艺术的起源、艺术发展的规律、艺术与社会的关系、艺术的创造等方面进行探讨,更有学者从民俗学、人类学等角度对艺术展开研究。就艺术与民俗而言,有学者从民俗中的艺术展开讨论,另有学者从艺术中的民俗进行探析。不论民俗中的艺术还是艺术中的民俗,都是对艺术与民俗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的探究,旨在深入了解伴随民俗产生的艺术本质以及艺术产生、创作的民俗文化内涵。正如学者钟年在其文章中所述“对于艺术的认识,不能‘止步于对艺术事象的静态分析’,而应该‘以艺术活动中的审美形式与情感效应为材料,将其置于民族区域社会中生产生活的、社会时尚的、的广阔背景下予以观测论析”’。就此研究视角,张士闪教授首先提出了“艺术民俗学”的学科建设理念,尝试在民俗文化研究和艺术学研究的学科间,建立一门交叉性的学科研究理念,旨在研究艺术与民俗之间的关系,同时对艺术进行民俗学的视角研究。

学科归属上,艺术民俗学是艺术学的分支学科,由艺术学与民俗学、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相结合而形成。艺术民俗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作为艺术活动背景的民俗文化,包括民俗事象和民俗观念。其次,它将以民俗学的视角重新审视、阐释艺术的源起,本体,功能,以及艺术与民俗的真实关系。”艺术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不仅是民间文化的表象之一,同时还是文化形态的一种表现方式,它们在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地发生着形态和功能上的演变。

文化产业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就“产业”而言,其本源之意为国民经济的各种生产部门,后随着第三产业的兴起而逐渐拓展为“泛指各种制造、提供物质产品、流通手段、服务劳动等的企业或组织”。从文化产业角度结合艺术民俗学的研究视角对其进行观照,能更全面地对艺术的本源进行阐释,同时也对其产业化发展展开更深入地探讨。

当下,我国的文化产业事业正蓬勃发展,在此热潮中应运而生了文化产业专业教育,尤其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与民族文化息息相关,同时也与民俗、民间艺术联系紧密。因此,要发展文化产业,对艺术民俗的研究、探讨必不可少,在文化产业专业领域开设艺术民俗学这门课程也是有必要的。笔者在本文中将尝试探讨艺术民俗学在文化产业这一专业领域中的教学模式,从而为今后的文化产业民俗研究提供一定的依据。

1教学模式制定的理论依据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首要功能之一,在人才培养的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循教育的发展规律,正如潘懋元先生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理论:“教育外部关系规律指教育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即必受一定经济、政治、文化所制约,并为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服务;教育内部关系规律指教育必须与人的发展规律相适应。”同样,艺术民俗学在文化产业专业领域中的教学也应遵循以上的教育规律。由此,制定与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相一致的教学模式是有必要的,而且应该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1结合艺术民俗学的教学特征,应该突出区域特征或民族特色

就笔者执教所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而言,该地区世居12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有壮族、瑶族、侗族、苗族、水族、毛南族、水族、彝族等11个,民族文化资源丰富,艺术产生所依附的民俗文化也各具特色。在教学中深入挖掘、整理各民族文化资源,构建富有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的文化产业专业领域艺术民俗教学特色,强化学生的优创意识、特色意识和品牌意识,在保护和传承该地域中优秀的艺术、民俗类文化的同时,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在文化产业领域中进行艺术民俗的研究。

1.2重视学生能力培养

通过日常教学,使学生接收系统的理论知识培训,包括艺术民俗学学科所涉及的艺术学、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基本理论知识,以及艺术民俗学科学专业知识和规范,对学生进行专业的理论训练,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同时使学生具有一定程度的学术研究水平。

1.3促进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完善专业结构、巩固艺术民俗学专业优势,逐步建立健全该专业课程体系,整体优化教学方法与手段,制定有效的教学评价标准,拓宽文化产业专业领域学生的专业视野,是艺术民俗学在教学中亟待完成的重要任务。

艺术民俗学教学除了遵循专业研究规范外,还要围绕我国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标准,结合我国国情下的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业教学。在2012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高等教育质量观贯彻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科研创新、服务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之中”。由此可知,艺术民俗学教学贯穿在文化产业专业领域中应结合该专业的学科特点,让学生在掌握文化产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掌握民俗学、艺术学的专业研究方法,尝试艺术民俗与文化产业等学科理念融合展开科学研究,进行文化创新和传承。

艺术领域论文篇(2)

关键词:艺术民俗学;文化产业;教学模式

艺术与人类的总体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它随着人类的文明、习俗发展而不断演变。以艺术为对象的研究也在不断地完善,在艺术学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者们从艺术的起源、艺术发展的规律、艺术与社会的关系、艺术的创造等方面进行探讨,更有学者从民俗学、人类学等角度对艺术展开研究。就艺术与民俗而言,有学者从民俗中的艺术展开讨论,另有学者从艺术中的民俗进行探析。不论民俗中的艺术还是艺术中的民俗,都是对艺术与民俗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的探究,旨在深入了解伴随民俗产生的艺术本质以及艺术产生、创作的民俗文化内涵。正如学者钟年在其文章中所述“对于艺术的认识,不能‘止步于对艺术事象的静态分析’,而应该‘以艺术活动中的审美形式与情感效应为材料,将其置于民族区域社会中生产生活的、社会时尚的、的广阔背景下予以观测论析’”。[1]就此研究视角,张士闪教授首先提出了“艺术民俗学”的学科建设理念,尝试在民俗文化研究和艺术学研究的学科间,建立一门交叉性的学科研究理念,旨在研究艺术与民俗之间的关系,同时对艺术进行民俗学的视角研究。学科归属上,艺术民俗学是艺术学的分支学科,由艺术学与民俗学、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相结合而形成。艺术民俗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作为艺术活动背景的民俗文化,包括民俗事象和民俗观念。其次,它将以民俗学的视角重新审视、阐释艺术的源起,本体,功能,以及艺术与民俗的真实关系。”[2]艺术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不仅是民间文化的表象之一,同时还是文化形态的一种表现方式,它们在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地发生着形态和功能上的演变。文化产业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就“产业”而言,其本源之意为国民经济的各种生产部门,后随着第三产业的兴起而逐渐拓展为“泛指各种制造、提供物质产品、流通手段、服务劳动等的企业或组织”。[3]从文化产业角度结合艺术民俗学的研究视角对其进行观照,能更全面地对艺术的本源进行阐释,同时也对其产业化发展展开更深入地探讨。当下,我国的文化产业事业正蓬勃发展,在此热潮中应运而生了文化产业专业教育,尤其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与民族文化息息相关,同时也与民俗、民间艺术联系紧密。因此,要发展文化产业,对艺术民俗的研究、探讨必不可少,在文化产业专业领域开设艺术民俗学这门课程也是有必要的。笔者在本文中将尝试探讨艺术民俗学在文化产业这一专业领域中的教学模式,从而为今后的文化产业民俗研究提供一定的依据。

1教学模式制定的理论依据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首要功能之一,在人才培养的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循教育的发展规律,正如潘懋元先生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理论“:教育外部关系规律指教育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即必受一定经济、政治、文化所制约,并为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服务;教育内部关系规律指教育必须与人的发展规律相适应。”[4]同样,艺术民俗学在文化产业专业领域中的教学也应遵循以上的教育规律。由此,制定与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相一致的教学模式是有必要的,而且应该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1结合艺术民俗学的教学特征,应该突出区域特征或民族特色

就笔者执教所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而言,该地区世居12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有壮族、瑶族、侗族、苗族、水族、毛南族、水族、彝族等11个,民族文化资源丰富,艺术产生所依附的民俗文化也各具特色。在教学中深入挖掘、整理各民族文化资源,构建富有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的文化产业专业领域艺术民俗教学特色,强化学生的优创意识、特色意识和品牌意识,在保护和传承该地域中优秀的艺术、民俗类文化的同时,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在文化产业领域中进行艺术民俗的研究。

1.2重视学生能力培养

通过日常教学,使学生接收系统的理论知识培训,包括艺术民俗学学科所涉及的艺术学、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基本理论知识,以及艺术民俗学科学专业知识和规范,对学生进行专业的理论训练,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同时使学生具有一定程度的学术研究水平。

1.3促进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完善专业结构、巩固艺术民俗学专业优势,逐步建立健全该专业课程体系,整体优化教学方法与手段,制定有效的教学评价标准,拓宽文化产业专业领域学生的专业视野,是艺术民俗学在教学中亟待完成的重要任务。艺术民俗学教学除了遵循专业研究规范外,还要围绕我国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标准,结合我国国情下的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业教学。在2012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高等教育质量观贯彻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科研创新、服务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之中”。由此可知,艺术民俗学教学贯穿在文化产业专业领域中应结合该专业的学科特点,让学生在掌握文化产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掌握民俗学、艺术学的专业研究方法,尝试艺术民俗与文化产业等学科理念融合展开科学研究,进行文化创新和传承。

2艺术民俗学教学目标与规格设计

目前高校教学在面对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社会市场与就业需求下,加强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训练。由此,在文化产业专业领域中艺术民俗学的教学中,要本着“突出地域特色和民俗特点”的目的,抓住在文化产业中如何发展民间艺术与民俗的基本点,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人文素养的,即掌握艺术与民俗知识又能够将其灵活运用于文化产业相关领域的学生,具体如下:首先,通过艺术民俗学在文化产业领域环境中教学,让学生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交叉性学习,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文化素养。因此,在教学中对学生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必须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了解并驾驭历史文化发展与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随着现代社会信息化的逐渐加强,作为文化产业专业的学生,在此领域中更应该具有敏锐的触角,而且要意识到艺术民俗学这一交叉学科在学习过程中仅纸上谈兵是不能为今后从事的专业服务的,必须学会用科学的理论方法引导学习实践以及学术研究,要注重当下新的形势、政策、信息、思想等,做新型的文化产业与艺术民俗的复合型学者。二是学生要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同时掌握民俗文化与民间艺术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民间艺术的生存需要民间文化的沃土滋养,艺术的创作也离不开对民间艺术的了解和掌握。民间艺术体现了不同地域、不同人群所特有的审美观念与道德意识,其间更蕴含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理念。因此,在艺术民俗的教学中,以艺术、民俗文化为根本,秉承传承传统文化的观念,站在当下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高度,探求如何构建新时期艺术民俗学的教学模式,加强学生通过整合学科知识和运用知识传播发展艺术与民俗文化的能力。其次,通过教学,让学生在不同学科的交叉学习中具备传承及实践创新能力。张士闪教授提及艺术民俗学的研究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研究:一是从民俗学研究的整体文化观出发,对典范社区内曾经存在的和仍然存在的艺术事象予以梳理,对其中的各个艺术门类进行慎重的微观性分体研究和宏观性综合研究,为社区文化的艺术定位、发展提供出指导性建议;二是注重艺术活动与民俗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双向的动态研究;三是中国的艺术民俗学研究应注意其自身特色。[5]文化产业专业领域中的艺术民俗学教学,除遵循以上几点研究原则,还要结合社会文化的发展现实,让学生把社会实践同创新思维相联系,在日常学习的实地调研等实践活动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来学习知识,同时学会如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将其运用到具体的案例分析和操作过程中。

3艺术民俗学教学模式中的课程教学设计

文化产业专业领域中所设立的艺术民俗学课程教学有别于一般学科中的艺术民俗学教学,除遵循一般课堂教学原则外,还有其独特的课程教学设计,以期达到良好的教学目的,具体如下:

3.1根据实际情况展开教学,注重因材施教

综合来看,文化产业专业领域的学生的文化素质一般较高。但就艺术民俗学这个学科而言,涉及了艺术和民俗,具有一定特殊性,尤其是艺术,并非每个学生都了解。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根据学生掌握艺术、民俗文化基础知识的具体情况,进行专业知识教学。对艺术基础常识较弱的学生,让其多听、多看,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的艺术鉴赏力;对民俗文化常识较弱的学生,可通过消化课堂讲授知识和实地调研体验,增强学生的民俗意识和文化自觉性,掌握民俗文化基本理论。

3.2把握教学整体性与灵活性

在进行艺术民俗学的教学过程中,传统教学方式通常采用纯理论性的授课方式,难免会枯燥乏味,让学生在冗杂的理论学习中失去对课程的兴趣。因此,笔者认为在本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将传统的理论授课分解为理论与实践穿插,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灵活掌握课程的进度。例如,教师可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各自选定一个调查对象,在进行前期的理论知识学习后,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其选定的对象进行文化、现状、发展、艺术性、民俗特征等方面的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写出调查报告并做课堂展示。学生的课堂展示不仅要表述清楚所调查对象的具体内容和文化背景等,还要结合文化产业的专业特点进行思考并展开有效的阐释。此类学生课堂展示的教学形式,将以学生为主体,自主策划每次课堂演示,教师为辅助对展示完的学生进行提问引导,从而达到本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提高学生的艺术、民俗文化素养。

3.3掌握学生实践学习的合理性

艺术民俗学在研究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将艺术活动与民俗社会之间的关系结合起来,同时进行双向的动态研究。由此,将这个研究观念引入其教学模式中也是非常必要的。在艺术民俗学的教学中,尤其在文化产业专业视阈下的艺术民俗学教学更加要关注在变迁的民俗社会中艺术活动所发生的变化以及动态的艺术活动所依附的民俗社会大环境。从而,在学生将艺术民俗学基本调查方法运动到实践过程中时,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调查进度随时给予指导,适时纠正学生在实践中所遗漏的关键信息,指导学生合理运用相关学术知识进行实地调研和调查报告写作,同时也锻炼了学生的组织、策划能力。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留下了丰富的民俗活动和具有特色的艺术形式。在张士闪教授提出构建艺术民俗学这一学科开始,就提出本门学科应该将文献资料、历史考古和民俗调查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展开学术研究,从而更清晰、准确地认识存在于各地域、人群中的民俗和艺术。同样,今天我们将艺术民俗学放置文化产业这样的专业领域中进行教学,不仅要遵循以上学术观点进行教学,而且要与现代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结合,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引导式教学,从更广阔的视角去看待艺术民俗学,也为人才培养提供更多的教学实践依据,让艺术民俗学研究的对象能够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钟年.《艺术民俗学》评述[J].民俗研究,2001(2):169-170.

[2]张士闪.当代艺术民俗学的研究视界[J].齐鲁艺苑,1998(2):48.

[3]王伟.民俗艺术产业化的路径研究[J].学术论坛,2010(8):161.

[4]潘懋元.教育基本规律及其在高等教育研究与实践中的运用[J].教育发展研究,1997(2):1-7.

[5]张士闪.当代艺术民俗学的研究视界[J].齐鲁艺苑,1998(2):49-50

艺术领域论文篇(3)

关键词:自我批判;形式简化;形式自律;社会现代性;审美现代性

现代艺术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从马奈到毕加索再到波洛克这样的一个发展线索;而当代艺术则是从杜尚到安迪.沃霍尔这样的一个发展线索。到了20世纪60年代,现代艺术基本上走向终结,我觉得可以把这个时段看作现代艺术与当代艺术的一个分水岭。

现代艺术是将“自我批判”当作现代主义发展的动力,而且将纯粹性、平面性、媒介性看作是现代主义绘画的本质属性,而哲学化的“自我批判”最终以“形式简化”的原则体现出来。

而当代艺术的本质则是对“形式简化”及“形式自律”的否定,并力图填平艺术与生活之间的鸿沟,让艺术重返现实。

在讨论现代艺术与当代艺术的区别时,如果要理解两者之间的更深层次的差异,我们则要追溯两种艺术形式产生的政治、文化、艺术语境。首先,我们从西方启蒙运动以来的两种现代性的分裂与冲突说起,即社会现代性和审美现代性的对抗。社会现代性从一开始就与18世纪以来的工业革命和随后资本主义的高速发展有着亲密的血缘关系,它来源于资本主义对人类的承诺和期许,即一个建立在科技和工具理性基础上的,由社会的现代化变革营建起来的平等、民主和自由的世界,到18世纪晚期,启蒙主义的思想家将伴随着社会现代性而来的理性精神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哲学高度,因为,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将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这个新的世界比之前的一切社会都更加优越和先进。

此后,社会学家马科斯.韦伯进一步谈到,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由宗教、宗法、血缘为主导的传统社会开始出现分化,形成了不同的社会生活领域、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审美领域、道德领域、知识领域等。同样,理性领域也出现了分化,就像康德将哲学、道德、审美看作三个不同的领域一样,韦伯也将其概括为认知理性、道德理性和艺术理性。从理论上讲,如果这三种理性能够协调发展,便能构建一个完美的社会,然而,19世纪以来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种种危机皆源于这三个领域发展的不平衡,结果导致了它们三者之间的进一步分裂。对这种分裂,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曾这样解释,“掌管经济的是效益原则,决定政治运转的是平等原则,而引导文化的是自我实现或自我满足原则(self-realization or self-gratification)”。而审美现代性与社会现代性的矛盾则来源于经济领域所要求的组织形式同现代文化所标榜的自我实现规范之间的断裂。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审美现代性与社会现代性开始逐渐分裂,两种现代性的激烈对抗成为了现代艺术产生的前提,而以审美现代性为载体的现代艺术也增添了精神和文化上的附加值,即通过艺术来体现艺术家所具有的反叛性、精英主义的个体价值。审美现代性用一种近似于极端的否定态度去抨击和批判依托于科技、工具理性的现代性发展。因为,建立在资本主义现代化基础上的社会现代性最终会带来马克思所说的“异化”和卢卡契所言的“物化”。同样,现代人也无法打破韦伯寓言的由工具理性带给人的“铁笼”,以及终将变成马尔库塞称为的“单向度的人”。

其次,审美现代性除了具有孕育自己的社会学土壤外,在艺术史的语境中,它同样有着自身内在的发展脉络。一方面,在美学领域,18世纪晚期席勒、康德提出的“审美自律”为审美现代性的合法化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另一方面,19世纪中期以来,当欧洲的现代派艺术家将“为艺术而艺术”作为创作的主要目的时,审美现代性便具有了艺术史的维度。

而当代艺术则是对这种审美现代性的批判和否定,这种否定大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批判形式自律导致了艺术与现实生活世界的彻底分离。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当代艺术作品中大量使用生活中的现成品,而这在现代艺术中是几乎看不到的。另一个是否定形式主义—现代主义所形成的一套艺术体制,这样就可以将现代艺术中处于“缺席”状态的达达、波普艺术包括进来。

此外,现代主义的艺术家希望通过形式自律来营建一个“乌托邦的世界”,并以此与外部的现实世界进行对抗,而当代艺术则认为“形式自律”就像宗教一样,是艺术家的“精神鸦片”。如果仅仅追求形式自律,现代主义艺术不仅会与生活世界完全脱节,而且也会丧失反思、批判、介入现实世界的能力。当代艺术不是选择逃离这个异化的现实世界,而是选择借用现实世界的物品来抨击,批判这个异化的世界。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当代艺术中许多作品具有批判现实的意味,而现代主义的作品则更多的关注作品本身的语言风格流变,及形式更替。

以上是我对现代艺术与当代艺术区别的一点浅见,不足之处,还望多多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艺术领域论文篇(4)

一评价体系与学术规范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艺术研究领域出现一些新的趋向,改革开放之初非常之盛行的、在“方法热”和“文化热”时期都曾经颇受关注的宏观研究,渐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则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一批针对个案的田野考察成果问世并且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转向。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介入艺术学研究领域,使得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尝试着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领域极受重视的田野研究方法考察艺术现象,这一方法层面的变化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战以来,文化批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令人瞩目的学术热点,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诸多重要的跨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更令此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角受到普遍质疑。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对中国艺术学研究的影响,也必然导致艺术学研究出现学术与文化视角的转换。这个可能出现的最有理论价值的变化,我将在下一部分论述,这里首先想讨论的是,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其意义不止于文化层面上研究视角的转换,它还可能给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带来另外两个方面可能形成的变化乃至冲击。

其一,是有可能导致目前的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价值评价体系的根本改变。

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受到教育制度和由教育体系决定的研究者知识谱系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研究一直比较重视理论层面的探讨。经由苏俄引入的、从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路径衍生发展产生的马克思主义,以及作为其知识和思维方法背景的德国古典哲学本身,长期在包括艺术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特殊的主导位置,因而,和这一理论背景相吻合的艺术本体论研究,以概念和范畴为核心的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分析,长期以来都是艺术学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研究方法。英美经验主义传统一直受到排斥甚至批判,对具体对象的个案的、经验的研究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出于对西方学术发展不同趋势的选择,同时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对当代艺术研究的影响,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整体性的、玄学研究路向,恰与德国古典哲学形成有趣的呼应——所谓“小学”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显然一直受遏制,清代成就卓著的“朴学”也被后世的学术史家解读成是由明入清的汉代知识分子对严酷现实的逃避,以及对清代统治者的消极抵抗。

改革开放以来,苏俄引进的僵化理论教条渐渐丧失了独断地位。但是整个教育体系以及学术研究群体的知识体系的转变并不能同时完成,因而学术研究基本趋势的转变,会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重要的是,正由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需要新的思想资源用以突破旧的苏俄教条的禁锢,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创新显得特别重要,因之出现一大批偏重于观念与理论探讨的研究文献,也是时代的要求。可惜新的艺术观念与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也就不能真正完成观念与理论拓展的历史任务,整个国家的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并不会仅仅因为观念与理论的更新而有明显的提高。

以1999至今这三年里的戏剧学研究为例,按照我的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戏剧学研究文献里,基础理论与范畴、规律的研究不可思议地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量,它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里占到1/3左右。对戏剧基本特征、基础理论和普遍规律的探讨并不是不重要,但是学术界将如此大的精力用于这类纯粹理论性的探讨,却不能算是正常现象;其中更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从事这类基础研究的学者,多数身处并不拥有掌握研究资料与信息方面优势的中小城市或非专门研究单位。诚然,戏剧研究领域史的研究以及具体的作家作品研究并不缺少,但是,撇开史的考证,这类研究也主要是对戏剧整体时代特征或艺术特征的讨论,当然也包括一些群体研究或类型研究,其中“论”的部分比“述”的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在戏剧史研究领域,元杂剧尤其是关汉卿研究较受重视,中国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研究领域,最主要的个案研究是对曹禺和莎士比亚的研究,对这两位剧作家及其作品的研究几乎是其它同一领域剧作家及其作品研究的总和,然而对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包括关汉卿研究在内,有关剧作主题、作品性质、人物形象和作品风格的辨析与讨论占有最大的份量。有关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并不排除包含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独特见解的优秀论文论?欢桓鑫薹ɑ乇艿氖率凳牵渲兄辽?0%以上的论文和论著并不能提供任何新的材料,尤其是不能提供现有文献以外的材料,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研究从“知识的增长”这一学术发展角度上看,贡献几乎等于零。通过提交给国际性学术会议的论文的分析,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内学者的论文选题与境外学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清晰可见。

我不敢断定戏剧学研究领域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毫无保留地推之于整个艺术学研究领域,但是我相信从整体上看,要说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仍然流行重视抽象、宏观的理论研究,轻视经验的、个案的实证研究的学风,恐怕并非妄言。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在近代的兴起,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案的、经验性的实证研究,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成为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只有戏剧学乃至整个艺术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实证的、个案的研究,理论与观念上的突破才有真正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对田野方法的重视,完全可能使国内艺术学研究转向更注重个案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同时给予这一类研究成果更公允的评价。这样的转变无疑将逐渐引导整个研究风气的转换。

其次,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的引入,对于强化国内艺术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将有可能产生直接影响。

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强调个案研究与研究者直接经验的价值,但同时更强调研究过程的规范、成果表述的规范,其中也包括经验描述的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仅是学术积累的需要,也是使学术成果更可信,因而更具科学价值的需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是在通过规范自身而使自己更接近于自然科学。这样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分为两个重要群体,除了一批身居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大的一个群体身居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研究机构。以戏剧学研究为例,后一个群体的规模显然要超过前一个群体,而且由于与戏剧创作演出的实际接触较多,在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然而无可讳言,这个被习称为“前海学派”的学术群体长期以来偏重于戏剧艺术实践,虽然相对而言具有比较注重经验研究的优势,也拥有许多第一手的珍贵的学术资源,重视艺术的当下性,但是由于不够注重学术规范,因此很难得到学术界应有的承认。多年来,境外数以百计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知名的或尚未知名的学者相继来到国内,他们在与这个群体的接触交流过程中获益匪浅,文化部门所属的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反而要通过境外学者的转述,才为外部世界和主流学术界所知,究其原因,正缘于“前海学派”在研究的以及成果表述的规范化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换言之,经验性的研究以及对经验的感性描述本身,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理性的方法呈现出来,才拥有足够的学术意义,才会得到主流学术界的认可,才可能充分显现其学术价值。

因此,借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尤其是借鉴和汲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从事田野研究时遵循的学术规范,将会有效地弥补“前海学派”学者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弱项,使这个学术研究群体掌握的大量感性资料与经验性材料,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代主流学术界的视域,藉此改变艺术学的研究重心。因此,对于中国艺术学研究而言,进一步注重学术规范,使被称之为“前海学派”的这个研究群体迅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将给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带来深远影响。

二研究视角的转变

当然,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对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最具学术意义的影响,还是要首推它可能带来的文化层面上的研究视角的改变。

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学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初,就像其它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它之受到西方学术的刺激与影响是无可讳言的。在这一影响过程中,西方学术思想不可避免地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打下了鲜明的烙印,其中西方人的研究视角,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简言之,由于西方人文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西方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扩展,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的世界观,这种具有鲜明西方色彩的欧洲中心的人文科学思想,也就不能不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留下它的痕迹。在研究与品评中国本土艺术时,人们往往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艺术标准,比如说以西方音乐体系评价中国本土音乐,以西方戏剧理论解释中国戏剧并且试图以之改造“落后”的中国本土戏剧,把油画的教学体系搬用到中国画的教学中,等等。这样的现象存在于艺术学的多个领域,换言之,西方比较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艺术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本土艺术以及中国人的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却给我们一条走出这一症结的路径。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田野方法,而且还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虽然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起源都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但是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化多元观逐渐成为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原来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文化观影响最深的研究领域,现在则相反成了对欧洲中心文化观形成最猛烈冲击的领域,成为最坚决地推动文化多元观和消解欧洲中心论的学术领域。这一思想方法的变化对田野研究的影响非常之深远,而这种非常之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学术方法的引进,对于后发达国家尤其重要,因为越是后发达国家越是需要通过文化多元观念以消除文化自卑感,正视本土文化传统的价值。因此,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田野研究工作者不再像摩尔根时代的学者那样,抱着了解人类童年的文化优越感,把非西方社会视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而能够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传统与现实的差异,在解释它们的历史与现实时,也能有更多的互相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跨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除了西方中心视角以外,多年来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个尚未得到学术界重视的研究视角,那就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艺术观仍然占据着核心位置。

文化多元观念不仅仅意味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艺术活动不能以同一种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同时也暗含了另一种更平民化的文化思想,即不能以研究者们的个人兴趣,以及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作为衡量所有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

当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将他们的考察对象,从长期以来拥有文化特权的上流社会转向更广阔的草根阶层时,还伴随着思维模式的改变。事实使人们更清晰地意识到,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虽然会有很大的差异,却各有其合理性;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其自身的价值系统,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有意义的解释。在艺术领域更是如此,艺术在本质上意味着人们用以情感交流与表达的特殊方式,不同民族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各自的情感交流与表达方式,在这一生活与文化圈内部往往是最有效的。所以,对民间草根阶层的艺术、趣味与审美活动的歧视和改造,强行推行一小部分精神贵族自以为是的艺术观与审美趣味,正是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的禁忌。

在中国艺术学领域,这种文化贵族心态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人们长期以来习焉不察的“采风”这样的辞汇产生强烈的质疑。确实,如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学创作与研究对于那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活动并不是毫不关心,那么很难否认,创作与研究者们经常是以“采风”的态度去关注和研究民间艺术活动的。人们惯于使用“采风”这样的辞汇而,它本身就清晰地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从历史上看,“采风”的制度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基本形成,它隐含了官方与民间二元且以官方为主导的文化价值观;从现实的情况看,“采风”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因此,“采风”的实质,正是站在官方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非常功利化的利用,事实也正是如此,尤其是近几十年里,地域色彩鲜明的和非主流的艺术样式和优秀艺术作品,经常被主流艺术用以为创作的材料,回顾近几十年的艺术史,我们会发现许多有世界影响的优秀作品都是用西化和文人化的手法处理本土民间艺术元素的产品。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以“采风”的心态从事本土与民间艺术研究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独立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因此,研究者变成了专事猎奇的旅游者,对于民间艺术对象的关注只限于与“我们的”艺术活动的差异,而并不真正关心这样的艺术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创造了它们的人们究竟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从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探究多种艺术样式、多种生活方式以及各地各具差异的伦理道德和习俗对于它们的主体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致力于在这些独特的艺术与生活的原生环境中,还原它们的内涵。这样的研究才能超越“采风”式的官方和贵族文化心态,才能获得对民间艺术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研究成果。

因此,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亟需借鉴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摒弃西方中心与贵族趣味对民间话语空间的挤压。

三一个实例:路头戏

如果我们的艺术学研究能够更多地注重对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的借鉴与引进,尤其是彻底改变欧洲中心主义与贵族主义文化观,那么对诸多艺术现象的研究与评价,都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在我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完全可以用以说明研究视角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对台州戏班大量演出的路头戏(或曰提纲戏、幕表戏)的研究与评价。

近几十年戏剧研究领域几乎完全没有对路头戏的研究,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路头戏却可以说是中国戏剧最主要的演出形式,它的历史,也许可以追溯到戏剧起源的年代。路头戏之所以长期被戏剧研究人员们忽视,是由于它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遭到批判,成为从上而下的“戏改”的主要对象之一。而对路头戏的批判,其理论背景很值得今人深思。

对路头戏的批判与其说出自艺术的原因,还不如说出自趣味的原因。它一直被看成是粗糙、原始和简单的演剧方法,然而它并没有像同时代其它那些更为粗糙、原始与简单的民间艺术那样获得尊重,它从一开始就被看成是创作的素材以及改造对象,直到现在,在多数当代戏剧史家们的眼里,路头戏之受到批判乃至遗弃,仍然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然而,当我们通过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重新探讨路头戏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像路头戏这样一种有着千百年悠久传统的演剧方法,它之所以会受到众口一辞的批判以及遭致普遍遗弃,正由于长期以来西化的和贵族的文化视角在艺术学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

路头戏之所以在1950年代初受到大范围的批判,首先是由于主持“戏改”工作的政府官员,主要是一批西化程度比较高的、经常接触甚至直接参与话剧创作与研究的知识分子,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戏改”简直可以说就是在用西方的、话剧的戏剧观,居高临下地改造中国本土戏剧。像路头戏这种本土色彩浓厚的传统演剧方法,与这些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戏剧学模式完全不相吻合,它之受到排斥也就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路头戏的演剧方法被后来的国办或准国办的戏剧表演团体遗弃,还有另一层因素,那就是长期以来衡量艺术的标准是由传统诗学基础上培养的文人决定的,虽然传统文人最终接受了元杂剧和明清传奇,却始终未能充分受容昆曲以外的各种“花部”戏剧剧种,同时也难于充分认同民间极富创造性的口传文学的价值。文人趣味在中国戏剧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现象,并没有因为1950年代的社会急剧变动而真正有所变化,反而因为剧团国家化而在制度层面得到普遍肯定,因此,在文学性和音乐性方面很难以完全符合文人趣味的路头戏,也就不能不受到排斥。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晚近一个世纪的艺术学研究受到欧化的和贵族的这两种文化偏见的左右,那么路头戏的遭遇具有作为样本的罕见的深刻性,路头戏之所以遭受自上而下的批判与遗弃,正是由于同时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夹击。更值得思考的是,如同我在《草根的力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路头戏至今仍然是台州戏班最主要的演剧方式,但这种承继了本土文化传统的演剧方式它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并不是因为路头戏演出过程中大量的即兴创造在戏剧学层面上所可能提供的非凡活力,给定情境与表演者个人创造之间巧妙和平衡,以及潜藏在它的即兴表演模式之中的演员之间、演员与乐队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张力,而竟然是因为在本土的戏剧市场里,戏班最适合以这样的演剧方式营业;并且,由于在晚近几十年里路头戏一直受到抑制,在那些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较为明显的民间戏班,路头戏的演剧方式也正在被弃用。

有关路头戏的艺术魅力,我已经在书中做了初步的探讨,将来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这里我只想通过它的遭遇说明,摆脱欧洲中心的和文化贵族的偏见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发展以及艺术学研究有多么重要。只有彻底转变研究视角,路头戏的艺术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进而,也许还有更多的艺术现象,需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加以重新审视,给予重新评价。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田野研究只是一种方法,虽然在田野研究的背后,包含了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路径,但是方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研究。按照我个人的研究体会,即使接受了田野研究方法,艺术学领域的田野研究,也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的研究目标之一,就是考察艺术活动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自然生成、发展的性状。当然,对象的性状总是会在与外界的不断互动过程中经常变化,然而这样的变化,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演化,它与受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有质的区别。仍然以戏剧在晚近五十年的变化为例,虽然历史上中国的本土戏剧始终在民众审美趣味变化的背景下持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正由于这样的变化是在戏剧创作表演的主体与观众的互动之中缓慢而自然地发生的,因此无论如何变化都不足以出现背离它所生成的文化土壤的结果;然而1950年代戏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令本土戏剧经历了剧烈变化的这一改造过程中,观众甚至是剧团内部的创作和表演者本身,都没有话语的权力。因此,中国戏剧的自然状态之必然受到破坏,就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外来的文化价值观是如何被强行植入的,以及它最终会产生臬的结果。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好好记取的教训,同时还给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工作者留下了特殊的困难。

这就是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面临的特定境遇,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几乎所有艺术领域那样,本土艺术在外来的文化价值观面前出可怕的自卑。而这一文化现实,使得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的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翼翼。艺术学的田野研究面对的研究对象不是无感觉的作品而是具体的人的行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社会身份、知识背景与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趣味的差异,很容易被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艺人理解为知识与艺术见解的优劣,研究者在从事田野工作时,很容易被研究对象视为强势文化的代表,因此,研究者的言行和趣味,很容易对被研究者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而这样的影响,足以改变研究对象的原生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学的田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入侵者,极易对脆弱的、缺乏自信的民间艺术本体造成损害。现代人类学家喜欢说“我们的身体就是人类学研究的工具”,强调田野考察过程中研究者应该融入研究对象,在与对象的互动中体察对象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艺术学研究这个特殊的领域,我认为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做一个客观和外在的观察者,尽可能克制影响对象的冲动,因为保持本土艺术的原生态的意义,可能比改变它要重要一百倍。当然,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不过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负面效果,自觉地将自己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无疑是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

其次,我希望强调艺术学的田野研究作为一项艺术学研究的价值,尽管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研究方法,但是这样的研究指向应该是艺术学的而不能仅仅是人类学或社会学的。更直接地说,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从事艺术学研究,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每门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不同学科的关注重点并不相同,因此,当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被引进到艺术学研究领域时,人类学与社会学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很容易同时被带入艺术研究过程中;或者说,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可能会发生偏移,也许那些从艺术学角度看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反而被忽视了,这样一来,研究很容易演变成对于艺术、艺术活动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研究,而不再是艺术学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当然仍有其价值与意义,然而它的价值与意义是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坦率地说,这类研究即使再有价值和意义,也不是艺术学研究。它不能代替艺术学研究,也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艺术领域最值得关心的问题。

我在从事台州戏班的田野考察时经常提醒自己将艺术层面的问题作为主要对象,不仅是由于我一直受到的是艺术学研究的训练,因此只有艺术学问题才是我在专业领域范围有能力研究和回答的,而且也只有艺术学领域的问题才是我所真正应该去关注和感兴趣的。举例而言,我的研究中涉及到许多有关宗教与民间祭祀、民间信仰方面的现象,我当然知道从人类学或者社会学角度对这些现象进行剖析是非常之必要的,但是我的研究仍然会相对地集中于这些现象与民间戏班的运作和表演、与当地观众的欣赏之间的关系,将这些现象与戏剧活动之间的联系,小心地剥离出来,分析它们对戏班以及戏剧活动的艺术方面的影响力,寻找这些现象与近二十年台州戏班的繁荣与发展之间的联系。同样,当我剖析和研究戏班的内部构成以及戏班内部的人际关系时,不仅把戏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亚群体看待,同时更注重把它们看作一个关乎戏剧艺术的群体看待,这样的研究当然明显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

艺术领域论文篇(5)

关键词 设计 设计学 艺术 艺术学 学科关系

从学科概念来说,“艺术学”是我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的一级学科,但“设计学”现在还没有作为一级学科,所以本不存在与艺术学的关系问题。作为艺术设计学现在是艺术学下的二级学科,与艺术学有一个从属关系,但它不能代替“设计学”。有学者提出了“设计学”学科的独立发展问题,无论是设计领域的学科发展现状,还是设计领域面临的一些问题,我们都觉得应该对“设计学”在学科领域中的地位、对其与艺术学的关系做个研究。

一、从艺术学独立的历史现象谈起。

现代的“艺术学”概念,是从西方的美学中分离出来的,在它成为独立的学科以前,它归属于美学的范畴。德国的康拉德·费德勒(Konrad Fiedler,1841—1895)被称为艺术学之父,他号召艺术家创造现实,在某种程度上催化了艺术学的诞生。

艺术学为什么要从美学领域中分离出来?就像鲍姆嘉通把美学从哲学领域中分离出来一样,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文学与艺术在批判现实主义的影响下,在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大争论之后,艺术领域也产生了一个影响深远的形式主义运动,成为艺术史上最根本性的大转折。艺术的领域中的哲学性、思想性、形式感发展很快,塞尚、毕加索、马蒂斯、康定斯基等一大批艺术家都在他们的艺术作品中体现了这一现象,艺术的视野变得宽广了,领域也超出了传统美学所研究的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等纯艺术范围,它与其它领域的一些关系也变得模糊了。

对艺术现象的分析可以导致对文化的理解,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艺术的风格、形式、它原初的任务得到改变,而且我们关于艺术的概念,关于艺术在其他文化现象中的地位、艺术的社会存在方式的概念也得到改变。艺术在生存与发展的种种实践中,感悟到艺术学的独立要求乃是当时艺术发展自身的需要,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态势。正因为艺术是由各种不同领域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极其复杂的文化产品,所以需要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研究它。由于在某一门科学的范围内,如在美学中,都不能把所有这些方法统一起来,所以,艺术学就有必要成为一门独立的知识系统。

艺术学的独立问题虽然是个历史问题,但它辐射出人类社会活动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体现任何一个知识体系的形成与裂变都与社会经济与文化的现状联系在一起,某一知识体系的形成看起来只是文化运动的一个现象,但其本质基础是社会思想与社会活动,而今天的艺术学研究现状和成果就证明了这一点。

从历史的现象看,由于艺术学学科概念的形成,就在社会上、学术界引起很强烈的反响,在世界许多国家得到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式的发展,充分表现出它作为独立学科的意义,也表现出社会文化体系与时共进的灵活性态度。

艺术学的独立于美学的历史过程对今天研究设计学的独立来说,应该有着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从十九世纪末发展成熟起来的设计学科,在二十世纪中发展很快,也逐渐形成了一个个有研究价值的知识范畴,这些领域中也有许多文化现象值得我们去品味与思考。但是,现在的设计领域知识系统比较混杂,有些与艺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些与工程技术科学无法脱离,在学科体系上确有一些理不清的头绪,深入地解析艺术学与设计学的关系,将有助于我们建立完善的学科空间,推动设计学科的发展。

二、论艺术学与艺术设计学之关系。

在艺术学的范畴中,“设计”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在艺术门类的子目中,我们很难找到“设计”这个词,我们以中国图书分类法知识体系的分类为例来分析,在艺术门类的名下分为:艺术理论、世界各国艺术概况、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与电视艺术;在这七大类中,设计尚无名分。唯一可能承载设计内容的就只有“美术”。如果把设计归于美术门下,那绝对是有问题的,因为设计不应该是美术。

为什么在原有的知识体系中没有“设计”的位置,我想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设计的发展主要是在二十世纪,它的体系有一个成熟和发展的过程,在它的社会作用尚未被人们所认识前,它就无法形成一个独立的发展空间;二是设计不是一种观念形态的学科,无法像绘画一样体现出艺术的一般特征,它与绘画、雕塑不同,不能成为艺术的一种形式。三是设计中所涉及的工程技术的内容是无法纳入艺术的框架的,艺术类和工程类都无法完全包容设计的全部内容。

设计不是美术,这从艺术学的二级学科分类上,已经得到支持,艺术设计学是与美术学并行的。那设计是不是艺术呢?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去分析,一是从学科系统的归属关系来分析,如果,设计不是美术的假设成立,那么,设计应该归属到艺术的那个子类中去?显然,那类也无法容纳设计类的整体内容。二是讨论设计与艺术之间的关系。艺术的概念与设计的概念有时很难完全分开,作为物的概念,是不是艺术品全在与感觉,因人而异;但作为对设计品(或者工业品)或艺术品的认同却全然不同。如果作为一种行为方式的结果来分析,就得从创作动机和创作过程来分析。如果说艺术是一种社会的意识形态,它是观念形态的东西,与生活中物的形态设计的思维基点有很大的不同。

设计是不是艺术?我们既看创作动机也看创作过程。如果从两者的差异着眼,可以看到两者的生成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有着质的差别,设计的生产过程虽离不开设计师的艺术思维和意识的控制,但思维的基点始终围饶着人,是人类的生活方式。这好比原始人类加工工具,虽然其中充满了想象和艺术创造,但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活动的过程。而且,无论你在设计中具有多么丰富的意识和艺术想象,它的最后结果如果是物的话,它必须在经济生活中完成自己的角色;如果在平面设计或数字媒体设计中,设计的结果与艺术的追求目标更为接近,但与绘画、雕塑的创作还是不同的。所以,不能将设计与艺术混为一谈。

我们在研究学科领域的关系中发现,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无论是社会活动还是个体活动,许多活动最终是由设计来完成的,最终的成果就是设计物。从这个意义来讲,设计就会成为各个变化繁复的领域的交叉点,即一种前沿学科,社会系统的、意识形态的、政治的、经济的、技术的、人文的、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等等,对设计的压力要比对艺术的压力要大得多。这是艺术活动所替代不了的。设计师比艺术家担负着更直接的社会责任。

其实,设计是不是艺术,在实际生活中并不重要,但在划分知识体系时却很重要,设计与艺术的关系就直接关系到知识体系如何科学整合的问题。问题就又回到《中图法》,在那里,设计类的内容可以说无处适从,就出现艺术类中放一点,工程技术类中放一些,因为设计中所涉及的知识类型有太多的内容完全属于科学技术,又有许多人文知识、历史知识必须留在人文科学范畴中。在高等院校的学科体系中,设计学科也同样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现列于艺术学的一级学科名下的二级学科有艺术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舞蹈学、音乐学、戏剧学、戏曲学、电影学,虽然艺术设计学作为二级学科的地位终于从美术学中分离出来,已经明显地有了很大的名分,但以“艺术设计学”的学科名称来说,还是有待于商榷的,因为它只是从艺术的角度来研究设计,它的知识系统难免被割裂开来。如果把设计作为艺术的一个类型,那么它与美术学就无很本质的差别,如果与美术学同样成为一个艺术的大类,它就应该象美术学那样完成自己的独立的知识体系,而不是目前的四分五裂的局面。今天的设计艺术学就仅仅局限设计思维与表达的研究之中,艺术只是设计的思维方式之一,它无法替代设计的科学。

现在高校中艺术设计专业是艺术类招生;而建筑学、景观学、工业设计都与这个艺术设计学科无关,都是理科招生;广告学现归文科招生。这就导致目前设计类学科比较混乱的现状,许多作为设计中的共性问题也很难放在一个学术的大平台上进行研究。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狭窄的学科范畴,所以,对设计艺术学来说,现在只能在包括视觉传达设计、装潢设计、服装设计等比较狭窄的空间中拓展。

也就是说,在艺术学的范畴中是很难将设计作为整体的学科概念纳入的,把设计中相关艺术的内容归入艺术设计学,这只是一个权宜之策。现代设计的不断发展,设计研究的不断深入,设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已经为设计学科的独立性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应该这样说,设计是一种与艺术相关的学科,就像美学也与艺术相关,但它不等于就是艺术。所以,从学科意义上,我们完全应该把设计学科与艺术学科分开来研究。

“设计学”这个学科现在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分,设计艺术学并不能替代设计学,它只是设计学的一个分支,它与设计社会学、设计心理学、设计美学等学科同属于设计学的学科内容之一。如果我们认真地去接受这样的事实,设计学是设计艺术学不能替代的,那么,在学科的体系中我们就应该去构筑一个新的体系,让设计学的学科概念更加完整,应该被注意、被研究、被建设,成为独立的一个知识范畴。

学术界近几年有人明确提出设计学科构想,就像艺术学从美学中独立出来的时候那样,学科研究领域、设计领域需要有一种勇气,将设计的概念从艺术的大概念中脱离出来。作为一门科学,设计学包含着艺术学学科本身的众多内容,但它也体现艺术学中无法体现的工程技术、科学内容甚至艺术表现方法上的知识体系。设计学是对人类设计实践和成果进行再认识的理论,是关于设计规律的科学体系。

三、建立设计学学科体系的可能性。

一般认为,设计具有两个层面的知识体系,一个层面是造物,造物就涉及形态设计和工程设计,工程设计主要解决造物的结构和功能问题,使产品能使用,解决问题;艺术设计则主要解决产品的形态建构,使产品使用能更合心意、在销售中更具吸引力。第二个层面是对于设计本身的研究,设计的历史、设计的人与意识、设计的过程、设计的传播等等。随着生产水平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几乎所有产品都需要这两大层面思维和设计的结合和综合应用,因此,设计因产品的不同,其工程技术和设计艺术的复杂程度而呈现不同的状态,形成了一种“谱系”:从工程的功能、材料、另配件、结构、工程起步,通向另一端的造型、装饰乃至纯美学领域;从产品的角度看,因技术复杂程度的区别,从染织品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到家具及其他工业产品设计,再到建筑设计及最复杂的机械、电子工程如航天飞机等设计,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造物系统和设计系统,这一系统是由无数子系统组成的,互相之间是联系的和互动的。所以,设计是个系统工程,是集合多学科知识和技能的领域。

赫伯特·西蒙曾将设计科学界定为研究人造物的科学,他认为,人造物的特有性质表现在它内部的自然法则与外部自然法则的薄薄的界面上:“人工界恰恰集中在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这一界面上,它关心的是通过使内部环境适应外部环境来达到目标。要想研究那些与人工物有关的人们,就要研究手段对环境的适应是怎么产生的——而对适应方式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设计过程。专业学院只有发现一门完整的设计科学,才能有充分的资格重新担负起专业责任。这样一门设计科学是关于设计过程的学说体系,它在知识上硬性的、分析的、部分可形式化的、部分经验的、可传授的。”他把设计科学不仅作为技术教育的专业要素看待,而且作为人类知识的核心学科,通过研究设计科学来研究人,了解人。

当然,西蒙提出的设计科学与作为学科的设计学还有区别,设计科学一方面是对人类设计的一种定性,将设计归入科学的范畴;一方面它是设计学科的基础和主要内容。两者有重叠和包容的地方,其区别从字面上作简单了解,即一是从科学角度,一是从学科角度,指称着同一对象。有时两者的界限又是模糊的,两者之概念都有重叠和边界不清的地方。但这也从不同角度为我们揭示出设计学科的一些特定内涵。

剩下的问题是设计学科是否已经具备独立的自身特质,在概念界定、基本特征、领域分类、设计原则、方法论和价值体系是否都具备了学科独立的条件,具备了构筑学科概念的基本内核,它能够根据自己与社会形态、生产力条件、科学发展的关系来体现出设计学科独特的影响,这在本篇文章中展开是有困难的。

但就20世纪现代设计的发展与研究,就20世纪设计教育的发展而言,作为一个开放的学科体系,它所涉的领域也在实践和探索中成熟,逐步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使设计学具有学科群的性质。但从发展的眼光看,至今可以说设计学科的学科体系的建构还刚刚开始,处于发展阶段,但我们已有了一个相当好的基础。

从设计学不同的专业分类和不同的层面上可以建构不同的学科体系和确立不同的学科重心,建筑设计学、城市设计学、园林设计学、景观设计学、工业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学、染织服装设计学、环境设计学、数字媒体设计学等等,都可以成为设计学的核心的学科体系,同时也成为特殊设计学的一部分。

从设计学研究的根本方法上是偏重于艺术方法还是偏重于科学方法,可以把设计学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艺术学概念上的思维、形态、色彩等研究;一类是科学性的设计学,在特定意义上也可以称为设计科学。但这两大类都会建立在一个共同的理论平台上,它们是设计思维的的理论基础,如设计本体论、设计意识论、设计思维学、设计价值论、设计现象学等等。在设计科学性中,根据与不同的学科及其特定方法的联系,则会出现更为丰富多样的一般设计学的分支学科,如常见的设计心理学、设计社会学、设计文化学、设计符号学、设计媒介学、设计市场学等等。近年来讨论得十分热烈的所谓设计系统论、设计控制论、设计信息论、设计管理学,也构成其设计方法论的基础,虽然不是具体学科的科学方法,但它们都是具有跨学科性质的一般科学方法论。可以这样说,设计学拥有交错的结构完整的基础理论体系,所以不会成为空中楼阁;它能够借助许多成熟的方法论和管理学,有着很坚实的知识层面的支持。

设计学从学科本质上看,具有综合、交叉、权变的特点,新的科学技术、新的发明创造、新材料、新的生活方式、新的社会需求、新的社会观念、新的艺术形式和方式、新的学科设置等等,都可能对设计产生影响,导致其发生变革。因此,设计学科系统与外围的众多学科发生着联系,也可以说,设计学系统由众多的相关学科和系统支撑和联结着。设计学科本身必须不断地从其他学科吸收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新理论,包括新形式,在学科交叉和综合中不断壮大和变革自己,相关学科为:管理科学、营销学、心理学、生态学、文化学、社会学、经济学、市场学、创造学、艺术学、美学、哲学、形态学、符号学、思维科学、行为科学……由此看来,大量的人文学科甚至是自然学科构成了设计艺术学科的外围结构,也清晰勾划了设计学科在人文学科和自然学科交叉层面上的特质所在。

以上述各个学科领域为基础,按照这种系统整体的思维方式,我们就应该把整个设计领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作为一个有内在统一性和共同的本质、规律和特性的整体来把握,建立一门以整个设计系统为对象的学科即“设计学”。

现实的问题是,我国设计发展的历史虽然是十分漫长的,但现代设计发展的时间比较晚,十分短暂。从城市、现代建筑、工业产品、环境、现代视觉、新媒体等设计领域来说,学科的理论上研究尚属起步,有着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设计学,这是一个新兴的,具有无限发展前途的独立的学科领域,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把设计从艺术学科分离出来只是个时间问题,设计学完全可以与艺术学并行,成为一个新兴的独立学科。

参考文献

艺术领域论文篇(6)

一、艺术学研究

原本是附属于文学、哲学、美学、宗教研究的支系。2011年,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学科”,被学界普遍看作是“艺术学真正确立了独立的学科地位”。对于获得了独立学科地位的艺术学如何建设问题,国内学者给予了热烈的探讨,也纷纷为艺术学科的独立建设提供各种方案亦或学术尝试。概观这些研究成果,有的仍限于单独的门类艺术研究(如影视、戏剧、音乐研究)而未能在学术视野上打通各个门类,甚或有的则将美术学研究名曰为艺术学研究,有偷梁换柱之嫌;有的仍未能脱离文学、哲学、美学、宗教研究的衣钵,很难说获得真正的学科独立特征;有的也做打通艺术门类的努力,然限于学术能力只是就现象论现象泛泛而论,无力上升到学理的高度和深度。总之,真正属于艺术学科,既有艺术的通约视野兼具学理厚度的务实性成果者寥寥。上述症候,只要我们检阅历年艺术学年会的提交论文便可一目了然。李倍雷、赫云《比较艺术学》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为艺术学学科的建设提供了具有开拓价值的研究参照。“跨视域”是李倍雷、赫云《比较艺术学》的关键概念。所谓“跨视域”,包含跨国别、跨族群、跨文化、跨语言、跨学科等5个内容。李倍雷、赫云《比较艺术学》围绕这一核心概念展开的学术演绎,以学理的高度和深度打通了艺术门类,构筑起比较艺术学学科的体系和框架,还为艺术学学科建设脱离其他学科的衣钵,获得独立自足的学科领域提供了重要的研究范例。作者认为“跨视域”是比较艺术学的基本方法论和实践原则,乃至比较艺术学生命根本。诚然,当“比较”与“艺术”连缀在一起,常常会使人落入“艺术的比较”这一思维定势。诚然,比较艺术学必然少不了要运用“比较”的方法,但“比较艺术学”的“比较”一定是建立在“跨视域”这一基本方法论上,而不是简单的比较不同艺术的异同或优劣。而且“比较艺术学”其至高目标并非“比较”,而是建立在“跨视域”原则之上的各艺术之间的关系研究,即“亲缘关系”、“异同关系”、“话语关系”、“科际关系”、“通律关系”。这是“比较艺术学”的基本研究视域。围绕“跨视域”,作者还建立起了比较艺术学研究框架和体系,包含比较艺术学的历史过往、本体论、方法论、视域论、门类论、类型论、范例论、思潮论等,为艺术学学科建设扩展了无限丰富的研究命题。由“跨视域”这一基本方法论出发奠定的研究视域,及生发的各种命题如“变迁研究”、“互释研究”、“艺术与自然科学关系研究”等是文学、美学、哲学、宗教学研究所无法替代或置换的。在这个意义上上讲,“比较艺术学”的建立为艺术学剥离文学、美学、哲学、宗教学的衣钵,开拓真正独立自足的学科领域,充入了强有力的底气。作者在论著中强调“作为跨越各种视域的比较艺术学,其基本特质是开放的学术视野”。在“开放性”的视野下,作者在论著中提出的各类命题仍留有深耕深挖的无限可能。毫无疑问,《比较艺术学》一书已然为后续的深耕深挖夯实了地基、铺好了前路。

二、在后续的研究中

如果说还要为“开放性”注入什么新的质素的话,笔者以为“当下气息”颇为合适。当下艺术生活在全球化语境中,各艺术之间的互动、碰撞甚或跨越、渗透更趋频繁,这使得“比较艺术学”肩负了责坚任重的时代使命。一方面,比较艺术学研究通过“跨视域”寻找各艺术之间的“关系衍化规律”,有利于各艺术之间的相互理解、交流,这于世界艺术建立健康生态来说是一支正能量。另一方面,“中国走出去”日益成为崛起后的中国面对全球化语境的新欲求。艺术是传递国族形象、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载体。中国以什么样的姿态走进国际,需要借鉴比较艺术学的“比较视域”来洞悉国家形象、文化软实力的跨域传播逻辑,寻求最佳传播效果和路径。“比较艺术学”研究大有空间。

作者:章旭清单位:东南大学

艺术领域论文篇(7)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辩证关系的探讨,以及对国家与社会和社会各阶层之间权利关系不合理配置的反映,提出将公共艺术的核心从“公共性”复归为“艺术性”, 从而较好地解决我国公共艺术中关于“公共性”的冲突与摩擦。

目前,诸多急待变化的公共艺术实践及其面临的批评与指责,使公共艺术存在的合法性深受质疑。批评界在针对当前某些艺术“公共性”的虚假命题的驳斥中,明确地指出公共艺术是一种“天生具有强迫性”的“意识形态的实践形式”。但是,本人认为,公共艺术当下呈现的混乱和无序状态不足以阻挡艺术回归公众生活的必然趋势。所谓“权力与民意” 的冲突与摩擦,只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历经的震荡过程。

17至18世纪的欧洲资产阶级市民社会革命“击碎了政治国家的千年神话,把被颠倒的关系重新颠倒过来,使政治国家成为世俗化的市民社会的‘守夜人’,因而国家权力和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地被分解为人权、公民权和特殊利益”①。“一方面,它展现了人类由特权社会步入自由平等的大众社会的非凡历程; 另一方面,则展现了由群体活动和团体价值期望走向个体活动和个性价值追求的伟大进步,并日渐形成一个没有‘父亲的社会’”②。与此同时,欧洲市民社会革命的成功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发展也将艺术从教会和宫廷中解放出来,并把艺术曾经拥有的神圣特征,转变为一个任何公众成员都可以对其展开“业余的自由判断”的世俗化特征——公开展览,从而使艺术作品超越了专家而与大众直接接触,而“通过对哲学、文学和艺术的批评领悟,公众也达到了自我启蒙的目的,甚至将自身理解为充满活力的启蒙过程。”③对应于艺术与教会、宫廷的分离,酝酿于20世纪60年代的“百分比立法”,使艺术走出了画廊和美术馆的封闭空间,进一步激发了公众在文化公共领域中的自立性、参与性与主动性。可以说,公共艺术政策是对市民社会理论中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价值和原则的继承与发扬,而市民社会的发展和公共领域的建构,则为公共艺术奠定了合法存在的理论基石。

如果说欧洲市民社会革命的成功对西方国家的现代性转型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那么,封闭循环的社会历史进程则严重滞后了中国的公共领域建构和现代公民意识的确立。及至“五四”运动,中国才真正开始现代公民精神的建构。然而遗憾的是,“新文化运动”所高举的“改造国民性”的启蒙主义大旗以及倡导“自觉的审美文化建设”的呼声,却几近淹没于内忧外患的烽火狼烟之中。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集权垄断又再度遏制了私人领域的拓展。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方向,才开始了对市民社会的培育和现代公民意识的塑造。

与市民社会在中国的形成相似,公共艺术也同样具有后发外生特征,而缺乏自发自觉、自下而上的社会内驱力。在很大程度上,公共艺术也是由国家和社会精英赋予公众,而不是公众自觉要求的。消极公民意识的历史积淀使公众对公共艺术常常视而不见或充耳不闻,所谓的“公共性”因此无从谈及,公共领域广泛多元的理性价值批判更难以形成,市民社会理性也就无法上升为公共理性。当前,一些建立在史料分析和文献引证基础之上的公共艺术“考古”研究,或多或少地暴露出“中国也有”的情结,而忽略了公共艺术的西方移植色彩和语境分析。“公共性”既不是建立在宗教信仰基础之上的信徒式膜拜,也不是依赖于自上而下的单向推进或形式化附加,而是建立在国家与社会、公众与艺术家之间自由对话平台之上的长期交互行为。忽略公共艺术与社会宏观发展进程的文脉关联,缺少健康发展的市民社会和清晰界定的公私领域,就不可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的生产不仅直接反映出艺术领域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状况,而且清晰地折射出建立在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结构、社会关系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复杂多变的利益缠绕,反映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力、市民文化和公共理性之间的分野、冲突与整合。由于我国市民社会的成长和公共领域的发展相对滞后,上述矛盾关系便越发复杂和突显。当前我国公共艺术在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尴尬处境,以及批评界围绕“公共性”价值兑现而展开的争议和辩论,都深刻揭示出国家与社会、公共权力与公共舆论、艺术家与公众之间等多极权利关系的分歧与摩擦。而在当代中国社会变革中出现的价值震荡和价值真空,以及在多种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尚未得到彻底根除的腐败、权力滥用和官僚主义等现象,都极易造成社会成员价值选择的迷失,从而导致权利关系的不正当交换与纠缠。事实证明,那些浪费纳税人金钱、践踏艺术尊严、戕害公共精神的“城市菜雕”,正是一些艺术家借“艺术”的名义而不惜扭曲个人艺术追求,盲目迎合不正当权力的青睐而进行利益交换的物化形态。以公共精神为诉求的公共艺术,在话语权争夺以及权利交易的过程中反而沦落为一种编织精致谎言的道具。

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矛盾发展进程,既反映出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冲突与整合的复杂历程,也揭示出市民社会不断获得政治解放而展现人的自由理性精神的渐进性过程。只有培育出一个成熟理性的市民社会,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者的离心性和对抗性才可能根本转化为有机互动的统一体,公共艺术也才可能代表更加广泛的公共价值取向。因此,将公共艺术由后发外生型转化为自发内生型,即由国家向公众的附加,变为公众的自觉需求,是确保“公共性”建构的必要手段。

综上所述,公共艺术在我国的推行,必须通过“政府推进”与“公民演进”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才能形成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合力推动,进而形成体现公共理性精神的价值天平,使“公共性”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基础。随着市民社会的不断成熟和发展以及市民公民意识的逐步加强,艺术的公共精神将会逐步得以更大程度地呈现。与此同时,对公共艺术的探讨也逐渐会从以“公共性”为重心转向以“艺术性”为重心,公共艺术的根本属性最终将以艺术自身的美学价值得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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