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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核算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1-16 16:27:24

企业会计核算论文

企业会计核算论文篇(1)

1.1缺乏规范化的收入口径计算以及企业成本归集分配

我国目前针对物流行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没有出台相应的、有效的办法,因此,我国物流企业在进行实际的核算过程中,主要根据《物流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物流企业会计制度准则》等。我国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致使物流企业形式呈现多元化的特点,物流企业由传统的经营方式向多环节流动以及多群体互相合作方向发展。但是,物流企业缺乏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准则,同时,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缺乏对于会计核算的有效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致使物流行业在实际的收入口径计算以及企业成本归集分配方面有很大的出入,进而使物流企业出现严重的误差[1]。在实际的核算收入过程中,收入时间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由于物流企业的发展容易受到间接因素影响,导致客户的物品没有及时送到,容易发生物品丢失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所以,对于相关权责的划分以及实际营业收入的核算,没有一个准确的依据政策,较为常见的收入结算时间发生变更情况。将收入结算时间进行变更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控制缴纳税款的金额。

1.2频繁重复的纳税对会计核算精准性有影响

物流企业进行相关核算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是物流行业的发票和税收,同时,也是物流企业会计进行结算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没有出台符合物流行业营业税以及所得税的缴纳办法,同时,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存在重复收取的情况,给物流企业的经营带来了严重的经济负担。依据中国物流行业以及联合大会的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物流企业的成本费用大约占我国生产总值的25%,我国物流成本费用支出超出发达国家一倍还多。如此沉重的经济成本负担给物流企业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等于给物流企业设置了强大的经济障碍。同时,我国物流行业没有专用的发票和税收票据,导致各种各样的发票盛行,一定程度上给物流企业会计结算带来了严重的限制[2]。

2针对我国物流行业中的会计核算进行有效分析

我国物流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分析,具体包括:物流企业建立集中的会计核算体制、物流企业集中进行会计核算发展的优势。

2.1物流企业建立集中的会计核算体制

当前物流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较为先进的核算模式是进行集中的会计核算,利用这种核算一定要以集中的会计管理模式为基本前提。在实际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集中建立物流企业会计核算部门,建立的部门要在保证总公司和子公司的使用权和财务大权以及资金运转权利的基础上。同时,在各个总公司和子公司设立专门的报账员,利用核算软件将总公司和子公司的核算业务进行集中化处理,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和管理。物流企业会计实行集中会计核算,有效地将物流企业的决策者权利以及执行者权利分离,进而将物流企业的财务信息全部公开。全面使用集中的会计核算模式,有效地将传统混乱的、滞后的会计核算进行集中处理[3]。

2.2物流企业运用集中会计核算发展的优势

物流企业运用这种集中会计核算的优势具体表现为:可以有效地适应当前物流行业的发展需求、全面优化会计核算体制。(1)物流企业运用这种集中会计核算的优势是,可以有效地适应当前物流行业的发展需求。传统物流会计核算模式和当前模式相比较,有效地将较为传统的、分散的核算进行集中处理,物流企业利用集中的会计核算模式,这种方式充满人性化。但是,物流企业受到各大经营项目的影响,物流行业业务的开展和关闭十分频繁,物流企业利用这种集中的、柔性的模式,有利于物流企业全面发展。物流企业管理人员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及时地对物流企业的发展做出改善,依据相关的核算模式,将物流部门进行有机重组,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物流企业全面整合。物流企业利用这种模式有效地促进企业发展,充分适应了当前社会发展需求,有助于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物流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4]。(2)全面优化会计核算体制。物流企业运用集中的会计核算模式后,拓宽了物流行业的发展目标,具体包括:有效地将物流企业的部门、物流企业的产品、物流企业的项目以及物流企业的业务进行全面核算,高效地将传统的物流会计核算进行精细化处理。利用这种模式可以将物流企业的管理费用发展、交通费用发展、企业的收入发展等,进行全面精细化的管理[5]。对于非常重要的客户进行及时的了解。例如,依据当前物流企业重要的服务内容,将合同成本、实际利润、其他费用支出、运输费用、财政指出费用等,进而高效地保证物流企业会计审核的及时性以及准确性。

3完善物流企业集中会计核算模式的思考

完善物流企业集中会计核算模式的思考,具体包括:规范化的收入口径计算以及企业成本归集分配制度的建立、物流企业建立统一的企业发票和税收。

3.1规范化的收入口径计算以及企业成本归集分配制度的建立

规范化的收入口径计算以及企业成本归集分配制度的建立,具体包括以下两点:一是全面将物流企业的收入口径进行明确计算;二是利用分摊成本的办法将物流企业的全部费用进行处理。(1)全面将物流企业的收入口径进行明确计算。我国针对物流企业收入的口径明确计算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出台的一项《关于有效提高我国当前物流行业全面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中相关条例不符合,存在非常大的不同。物流企业面对此种情况,要严格遵守物流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根据《意见》的相关条例进行统一价款的收取[6]。(2)利用分摊成本的办法将物流企业的全部费用进行处理。传统的物流企业会计成本费用制度和当前社会的物流企业分摊成本需求符合。因此,物流企业要及时更新有效的、新型的分摊成本的办法[7]。

3.2物流企业建立统一的企业发票和税收

物流企业建立统一的企业发票和税收,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建立统一的物流企业发票,有助于避免重复缴纳税款的情况发生;二是在实际的缴纳税款过程中,要以统一税率为基础;三是将互联网信息技术融入物流企业的发展中,最大限度地实现物流行业的信息化、网络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1)物流企业建立较为统一的发票和税收,有效避免了物流企业重复纳税的情况。同时,将物流企业的增值税有效地控制在10%以下,给物流企业提供良好的选择机制,企业可以根据发展需要进行自主选择营业税款或者缴纳哪种增值税款。为了将互联网经营模式全面实现,有效地促进物流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我国要对物流行业的核算体制进行有效整合,对物流企业使用的有效发票以及企业的有效税收收据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国家出台制度,充分以我国税务总局作为发票的名头,将物流企业所使用的发票进行统一更换,国家将物流行业的发票统一管理,既符合我国的一票到底的服务体系,同时,也给全国的物流企业带来极大的便利[8]。(2)物流企业全面进行税率发展过程中,充分以统一税率为主要目标,进而在物流企业的各个环节中,保证运输税率在3%以上,充分结合物流行业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征税,最大限度地实现物流企业的税负公平,尽可能地使物流行业能够长期稳定地发展。利用认定管理的方式将我国物流企业的税务发票进行有效管理,允许物流企业自行使用交通工具。(3)根据当前物流企业的实际发展行情,对物流企业缴纳税款的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将物流企业发展和所缴纳的税款金额相关联,将物流企业缴纳税款的范围予以扩大,进而实现物流企业的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尽可能地减少我国物流企业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成本问题,尽可能地为物流企业所要缴纳的税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4结语

企业会计核算论文篇(2)

1.新会计准则。

在2006年,财政部门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新增的会计准则在很多方面作了调整,像存货管理、债务重组收益确认等;对于投资性房产价格重估损益、递延税项、生产物资折价等作出了具体的会计处理规定,新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和规定对于企业的利润等财务指标具有重大影响。

2.基本现状。

就目前而言,国内的大多数供水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亏损现象,由于供水企业水价形成机制缺乏完善,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干涉,城市管网的改造等因素,直接影响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供水企业的会计核算也存在一些不足,成本核算的基础缺乏真实性和完整性,采用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合理,供水企业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由于其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和费用范围规定的不够明确,给工作人员带来困惑,致使成本核算不确切,因此,要研究供水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该方法要和国家会计制度统一,便于实际操作。

二、对供水企业带来的重要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进行了系统规定,重点强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这也是会计改革的一大内容,公允价值的应用和计量是准则修改的一大环节,公允价值模式顺应发展的趋势,对反映供水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市场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新会计准则采用后进先出法及移动加权平均法的规定,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法,更好的反映企业长期经营的状况;新债务重组,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并将债务重组收益纳入营业外收入,对于用实物抵债的状况,可以将公允价值引进,作为计量的属性;新会计准则将原先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较为彻底的修改,直接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可以有效反映出其对未来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准则改革的内容:合并报表的基本理论,其合并理论发生了变化,从母公司理论转向实体理论,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变化,中国的供水企业都是统一控制的合并企业,不代表公允价值,新准则的出台,对供水企业合并报表利润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阻止个别供水企业利用若干分离子公司,将持股比例缩小,将经营不好的业务从合并中去除,进而粉饰企业集团的业绩的行为,阻断一些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伎俩。

三、供水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1.分类核算成本费用项目。

现阶段的相关制度规定了供水单位的成本核算为两大类,一类是生产经营,另一类是公益服务,供水企业的成本费用项目不能包括供水单位发生的所有成本,即不能将和供水经营不相关的费用纳入供水成本中,进行企业经营成本核算,要将成本项目费用和期间费用进行合理的划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将真实且完整的原始成本资料作为依据,将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应该计入的成本不能遗漏,不该计入的成本一定不允许计入,例如:固定资产折旧应该计入,而供水企业超编人员的费用则不应计入;会计核算人员要结合各种成本核算原则,进行严格成本核算,将供水企业生产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划分为制水成本、税金及期间费用三大项目,制水成本是合理的支出,一般分为直接工资、福利费、材料、修理费等六类明细项目;期间费用成本是合理的销售、管理、财务费用;税金是供水运行成本的税金,上述各供水项目之间不能混淆;公益服务成本采取一定方法进行合理分摊。综上所述,只有通过项目分类核算,才会获得准确的会计数据,进而总结财务管理经验,掌握水价成本费用的组成,形成完善的供水成本核算体系。

2.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

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要积极建立供水成本控制体系,并加强监督、分析和考核制度的建立。对供水成本开支要做到预测、控制和分析,分析出核算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纠正偏差,对成本控制目标的业绩进行评价,并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出有效降低成本的方案,管理人员要制定科学的考评奖惩制度,并将考核内容进行细化,例如:对于供水成本的分摊、单项工程的结束等要有明确的规定;制定的奖惩制度要结合企业实际,做到因地制宜,并根据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像电话费、办公费等,要适当调整;对于企业内的维修材料、物资领料卡等的控制要计入本月月度考核中去,同时还要将财务评价指标纳入考核中,财务分析要遵循科学、实用、可比、全面性原则,凭借科学的分析方法,运用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动态、静态财务指标,反应供水企业的经营状况。

3.建立责任成本中心。

现阶段,我国供水企业的总成本呈上升趋势,因此,企业要想保证自身的发展和运营,就要从成本中收回运营成本,从利润中获得投资成本,所以,要以成本控制为中心,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人员要立足实际,建立责任成本中心,确定成本控制总目标,健全水价成本费用组成,做好企业总体规划,培训员工,提高员工成本核算意识,实现全员控制成本的目标。

四、结语

企业会计核算论文篇(3)

BT模式是一种新兴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与普通的建筑模式有根本上的区别。它以政府和大型基础建设项目为主,分建设期,回购期,且期限较长。业主一般授权具有经济实力或融资能力的建筑企业进行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交钥匙”———整体移交给业主。业主再进行回购,在回购期由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建设费用和融资费用。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实施BT项目带有一定的投资性质,通过BT项目的建设获取投资回报,同时也解决了业主因为资金短缺而不能实施工程的难题。

二、施工企业BT项目会计核算的方法

施工企业在BT项目建设和合同执行过程中,具有三种职能:项目管理公司、项目投融资者、施工单位。所以其核算的内容包括:核算业主对BT项目的资金拨付以及资金的投入使用;核算BT项目融资费用,整个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BT项目的建筑工程费用,核算工程收入、成本和利润;核算BT项目回购价和投资收益以及收回情况。BT模式下的会计核算分为两种:一种是投资建设方虽然进行投资,但不参与项目的施工建设,所以工程施工收入和成本不用确认,而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原则,根据合同规定支付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价款,确认金融资产。由于BT项目的建设周期和回购期较长,一般都超过1年,且资金量大,所以在建设期以“长期应收款”科目归集发生的投入费用,核算实际发生的成本和利息。根据金融资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定义,如果项目公司有能力持有至到期且意图明确,可以在建设期结束后,由“长期应收款”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进行核算。项目公司在回购期的持续期间内,把每期收到实际的回购款按其占原全部回购款的比例冲减“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按合同规定把差额部份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另一种是投资建设方进行投资的同时还参与施工建设,对于业主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确认合同收入及费用。对发生的借款利息,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将贷款利息计入工程总成本。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一)建设期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借:工程施工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等根据项目管理公司、业主或监理公司的审核的工程进度额确认收入、成本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借:工程结算成本贷:工程施工同时确认税金及附加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在BT项目建设期间,均重复上述会计处理。

(二)回购期BT项目的回购款及投资回报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金方式;另一种方式是等额本息方式。1.等额本金方式这种方式是指回购期内每期收到等额的本金,投资收益按照尚未支付的本金余额乘上投资回报率,所以每期投资回报不等,本利和也不等。具体步骤:(1)确定建设期末回购的基价;(2)计算在确定的偿还期内每期应偿还的本金;(3)计算每期应支付的投资回报=尚未支付的余额×投资回报率;(4)每期的本利和=每期应偿还的本金+每期应付的投资回报。2.等额本息方式这种方式是指在项目回购期,每期支付的本金和投资回报之和是相等的,但每期支付的本金数和投资回报数均不相等。具体步骤:(1)确定建设期末回购的基价;(2)根据年金现值系数计算出每期相等的偿还金额;(3)计算每期应支付的投资回报=尚未支付的余额×投资回报率;(4)计算出每期偿还的本金=每期相等的偿还金额-每期应支付的投资回报。两种支付方式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用等额本息的方式,每期支付的金额相等,但前期支付的本金少,投资回报多,后期支付的本金多,投资回报少;采用等额本金的方式,每期偿还的本金一样,但前期支付的投资回报多,后期相对较少。

(三)收到合同价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三、加强施工企业BT项目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承接BT项目事前应做好前期决策的融资准备和财务支持工作在公司经营部门的协调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对项目的总体风险进行预测,对项目业主的信誉、财政状况进行充分调研,对项目收益和融资成本进行测算,并对融资方式和融资方案进行选择,并和贷款银行进行融资洽谈,制定积极的财务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为BT项目提供强有力的财务支持。

(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资金成本由于BT项目的建设期和回购期较长,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对融资费用及融资风险要考虑充足。如对融资方案和融资方式的选择对融资费用的影响、国家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对贷款利率和利息的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成本的融资成本控制,这些都会给BT项目的资金成本带来风险,所以在资金能够按期足额取得的条件下,公司才能考虑是否参与BT项目的投招标工作,并结合BT项目的进度计划和融资情况对用资计划进行定量地分析,制定预算,控制资金成本,满足施工进度需求。

(三)合同签订时要与招标文件衔接,确保合同签约质量BT项目的合同中须明确回购基准日、回购期数、回购条件和回购期资金利率等。对每期回购款的具体支付时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等同样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为确保回购资金的按期支付,还可以要求政府或业主出具项目回购承诺函,或以第三方(银行)的名义提供回购担保函。

(四)施工阶段要加强总体筹划,提高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要组建BT项目的管理机构,落实内部考核目标。编制项目资金的预算,落实融资资金到位,并制定科学的建设计划,按照工程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量,控制融资费用。同时定期召开项目分析会,及时发现问题,促进项目经营目标的实现。当BT项目完工达到验收条件,及时办理材料调差、人工单价、设计变更等资金费用的调整工作,及时清算监理费用、建设管理费等资金费用,项目审计决算后,与业主确认项目回购基价,计算确认建设期资金利息。

(五)重视回购期的资金收回,确保企业收益BT项目竣工后,按业主要求做好项目的移交,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业主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回购款,若出现不能按期收回时,应派专人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谈判,及时解决资金回收问题,减少企业资金额外的融资成本。

四、结语

企业会计核算论文篇(4)

(一)会计核算基础性工作不够规范

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性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企业的会计人员及会计部门的设置不够合理与企业建账不规范,很多企业甚至不建账,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经常出现不合理之处甚至违规之处。很多企业的会计部门依然存在层次不清晰、分工不明确的现象,很多企业会计岗位的设置没有依据我国企业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设置,极大地降低了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作用。除此之外,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依法建账、按照法规设置企业核算、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内容及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有效进行。

(二)企业的会计核算能力薄弱

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主要问题之一就是会计核算力量太弱。导致这个现象的首要因素是企业聘任的会计人员来源参差不齐,大都学历较低,或者根本不是正规会计专业出身,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不高,致使工作过程都存在很大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说明在企业管理当中存在很多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不止是会计核算管理,包括人事的选拔与任免、技能培训方面等。会计核算本身是很严格的工作,但是人员的随意任用和不严格的选拔却是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本身的否定,说明企业本身就不重视会计核算工作,达不到要求的精确性和严格性。并且,大多数企业并未设立专门的财会部门,机构设置上存在问题。另外,中小企业的会计无证上岗现象严重,根本无法胜任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这些都可能导致工作失误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存在会计核算工作主体界限不清与违规操作现象

中小型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其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不清楚,很多投资者就是经营者,企业财产与个人家庭财产经常发生相互占用。这些都给会计人员的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困难,在中小企业中,许多企业为了简化程序或是基于别的原因,存在不规范或是不依法建账的现象,使得在会计核算中存在较多违规操作。比如,通过虚增成本,收入不入账等方式逃避税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类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等,根据企业需要自行安排。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都未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而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会计处理,这些违规操作导致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破坏了一个企业应该有的严格性。另外,原始单据的获取需要付出成本,一些中小企业往往愿意以较低的价格成交而不愿意付出必须的代价来获取记账所需的合法凭证,或者只取得不合规的收据,以此入账或者干脆不入账,这样的做法有违相关会计制度和法律的要求。

二、关于企业会计核算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企业要重视并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规范性的程度影响着企业信息反映的真实性,最终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在这一过程中,就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循相关的各种原则,如及时性、客观性等,提高对企业会计资料保管的重视程度,企业必须保护各种会计资料,规范这些基础性的工作可以更好地发挥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作用。

(二)加强会计核算法制建设

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是保证完善和健全国家制定的会计法规制度的根本,尤其是对于中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等方面的法规更需要完善和提高。在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过程中,要注重其科学性、操作性和严谨性。健全的具有科学性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应配套措施,使各项会计工作及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有效禁止会计核算中的不规范行为。加强会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有利于增强企业领导及员工的法纪观念,同时对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落实责任制。严格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要求加以惩处,做到有法必依。

(三)规范会计核算基础性工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型企业的管理者应更好地认识清会计核算主体,核算范围以及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新特点。会计信息要同时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等的需要。由于会计工作不仅影响到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关系,也影响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因而企业应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抵制和防范各种市场风险作为基点,使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资金的运转情况,及时掌握和预测经济效益的提高情况及企业的发展前景。企业会计核算应按照会计制度法律的要求进行操作,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以便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实现中小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

三、结束语

企业会计核算论文篇(5)

在当前的现代铁路企业管理中,会计核算一般是针对以货币为主,对各种企业的和事业单位逐步加强生产经营活动和预算执行的过程,通过系统的记录和定期编制相应的会计报表,从而能够形成一系列的财务和成本指标体系,切实按照相应的考核目标或者是计划完成的情况,可以为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资料。确保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为能够更好地规范相应企业的会计核算,我国已经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会计核算。但是,在具体铁路企业来说,由于铁路企业自身的特殊性,这样就决定了铁路企业自身的会计核算与其他行业之间的不同。这些都是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段结算

在铁路企业来说,铁路企业的生产周期一般是比较长的,并且,很有可能会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支付大量的资金,为此,铁路施工企业在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时,必须要采用月结或者是分段结算,而对于跨年的施工工程,铁路企业的必须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工程的完工进度进行评估,能够分别计算和确认各个年度工程款项和施工费用,这样就可以方便计算各年的经营成果。

(2)每项工程成本的计算

在一些受到产品多样性和施工生产单位条件的限制,铁路企业必须要在进行计算工程的成本时,一定要能够严格按照承包的每项工程分别归集施工生产的费用,并对每一个工程的建设成本进行合理规划,并能够对计算附属工业产品的成本和机械施工,切实采取相应的分级管理和分级核算,这样就在施工生产中具有很大的流动性,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工程的流动性特点,这就必须要在铁路企业管理中切实采取分级管理和分级核算,才能使得会计核算和施工生产进行有机结合,与此同时,我们必须要对施工工具和材料物资等进行管理和核算,这样就能够清晰地反映保管和使用的具体情况,尽量避免会计核算和施工生产产生脱节的现象。

2铁路企业高度集中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

(1)实施分级核算机制

在当前的铁路企业的财务核算体系中,我们可以实行一个分级核算的机制,从本质上看,分级核算是能够在铁路企业范围内进行分层核算的方法,更为通俗地来说,就是要能够将铁路企业作为一个科学完整的经济核算单位,在内部可以实施内部核算,之后就可以根据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派发相应的任务,上级单位切实根据下级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做出详细分析,按照一定的内部清算分配方法和规定,在对于下级单位中,上级单位必须要时刻了解其资金的去向,按照一定的内部清算方法和规定,切实制定一系列的生产、技术以及财务计划等方面,之后就可以按照各自的经济业务记账,严格审查核算单位的运营资金,按时完成相应的工作量。

(2)铁路企业收入核算的特殊性

在当前的铁路企业内部管理中,我们都知道,铁路客运、货运收入等方面都是具有一定的效益,或者是在银行存款专户专款存储上,逐一上缴到铁道部门,之后便可通过“铁路运输结算”的科目核算来进行的,而且,在铁路运输企业的主营方向一般是财务收入,能够按照按时发送核算制,逐步清算办法和合同结算的方法,而这些内容都是用于补偿铁路运输企业的成本支出。并且,在铁路基础站定期核算线路的维修费和材料费等方面,都是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核算,只有通过费用的实际发生数和费用计划指标进行相应的对比,从而可以计算出铁路的清算收入,这是当前会计核算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另外一方面,铁路企业可以将每月和基础站点通过财务网络逐级向上级进行报告,或者是可以每个月季向铁路局进行报告,从而可以将基础单位的各种经营状况汇总到铁路部门中去,之后才能进行会计的核算。

(3)铁路企业资金的特殊性

一般来说,铁路企业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靠国家财政部门直接负责的,但是,铁路企业在投资管理机制上有基本建设和运营的核算体系,基本投资一般是有铁道部门进行统一负责,基建项目完成之后,所形成的资产要可以作为国家投资,才能进一步增加资本金额,为了能够更好地完后铁路企业的无偿调入和调出的资产进行核算,在一些基建项目移交资产上,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企业连续性和分级管理的特点,设置一些实在性资本和上级拨付的科目核算。

3不断完善会计核算的基本工作

在铁路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上,以及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轮岗制度的要求上,会计人员一定要进行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分工,一些会计核算上的一般规定就是要包括及时办理相应的会计手续事项,为了能进一步完善铁路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这就必须要从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专业观念上进行着手,切实提升财务会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第一,这就必须要严格财会人员的准入制度,在所有的财会人员必须要持有一定的从业资格证书,严格要求财务主管人员必须要具备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适时引入竞争上岗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财会队伍的建设,会计人员不能兼职出纳员,出纳员不能身兼多职。在另外一方面,在财务机构设置上,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定期轮岗制度,这样就能够有效地防止会计舞弊,还能够切实提供人员的专业水平,不断提高铁路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理论知识,做好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4不断建立健全铁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在铁路企业的内部控制方面,就必须要严格组织相应的机构设置一系列的职务分工,才能进行合理和有效地控制,逐步细化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制定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岗位职责和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会计工作岗位轮换办法和考核办法,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稳步地推动我国铁路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与此同时,我们要建立账务处理程序制度,才能更好地实现内部的财务管理的透明化,建立了内部稽核制度,例如,管钱和管账两者之间进行分离,使得两者成为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逐步建立一种全新的财产清查制度,严格规定固定资产,存货和各种财产物资清查时间,同时,我们还应该要建立财务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从而更好地加强地建立健全铁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5结语

企业会计核算论文篇(6)

(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混乱,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在安全生产费用列支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提足折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不符合固定资产的性质,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同时造成会计与税法上的差异,不利于固定资产管理。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下,固定资产以计提的折旧反映为期间成本费用与当期的收入相匹配,同时享受所得税扣除,但符合安全生产费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一次性提足,与收入不匹配,同时也不能一次性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税法处理上,该项固定资产仍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政策计算各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分年度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所得税抵扣。在日常核算管理中,一般企业的会计核算软件,对固定资产的系统处理原则是在残值率的基础上按照折旧年限逐年计提,由于该项固定资产已一次性计提折旧,仅剩残值,无法在系统上跟其他资产一起操作计提折旧。此项资产报废时,既没有残值也没有折旧年限作为依据,无法按正常报废程序执行。在日常管理中,由于该项资产已反映为计提完折旧,资产管理者会认为不存在资产损失,管理积极性减弱,在港口企业中,由于国有资产比重大,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作为所有者权益项目列报与安全生产费用的性质不符

安全生产费用是企业预期会有经济资源流出的义务,在已计提但还没有使用之前应视同企业的一项负债,作为所有者权益项目列报与安全生产费用的性质不符。企业按规定预提安全生产费用并列入当年损益,不仅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能反映企业当年实际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且当计提数大于实际数时,由于结余在所有者权益项目项下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将增加,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反而下降,使得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失真。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国资系统考核的重要指标,而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的核算方式使得该指标可能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港口行业企业的经营特点决定安全生产费用存在一定结余,因此管理办法执行后的净资产收益率比未执行前相对下降,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的财务分析。

(三)缺乏相关指导细则,政策执行不到位,减弱安全费用保障机制的作用

《管理办法》首次在港口企业中执行,在核算过程中,由于缺乏细则指引,为减少对利润及相关指标造成的影响,企业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或者变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使之与实际发生的费用相匹配,减弱了安全费用保障机制的作用,演变成了费用的归集。由于各企业在实际执行中归集的费用口径不一致,也使得安全生产费用失去了纵横向比较的依据。

二、建议意见

为使《管理办法》真正发挥作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针对上述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1.进一步完善计提标准和计提依据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计提标准和计提依据。如交通运输行业实行“营改增”后,营业收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对计提依据的营业收入剔除代收代付部分收入,计提标准按企业规模设定不同比例。

2.完善安全生产费用的固定资产管理

符合安全生产费用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企业其他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通常方式,根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定期进行减值测试,确实发生减值的,应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折旧和减值不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而作为安全生产费用的冲减。

3.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作为其他流动负债反映

安全生产费用是一种先提取后使用的预计费用,它的作用是保护企业生产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利益,性质为企业的一种承诺安全费用,类似于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等,列为负债进行核算和管理比作为所有者权益确认和管理更适合,建议设置“其他流动负债——安全生产费用”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按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其他流动负债——安全生产费用”科目,实际使用时,借记“其他流动负债——安全生产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出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及内容细则

为全面正确反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规范会计核算,做好安全生产费用的统计分析工作,建议调研近几年《管理办法》执行后企业实际操作情况,出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及内容细则,进一步指导实际操作。

5.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费用预算管理、监督使用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审批制度。

6.配套相关的税务优惠政策,促进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会计核算论文篇(7)

(一)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过程中不产生新的资产、负债

从最终实施控制的角度来看,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不涉及外部的转移和交换,即控制方在企业合并前后所能够控制的净资产不变,即使净资产入账价值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存有差异,也不会产生商誉。

(二)统一会计政策

如果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相同,在将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调整入账之前,应基于重要性原则下统一被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即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调整后,再进行账面价值确认及入账。

(三)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按账面价值核算

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过程所取得的合并资产和负债均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核算,如果是控股合并,对于其账面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合并方应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账面上的价值乘以合并方所拥有的份额来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四)集团内自我交易定价不公允

由于一般的购买行为确定交易价格都取决于市场竞价机制,也就是讨价还价的结果。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在控制方主持下完成的,是集团内部的事项,不是市场中的交易,合并对价或发行股票的价值完全是控制方的意愿,不能体现市场因素,因此被合并双方依旧以帐面价值结合比较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五)股东权益的调整

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不能够按照企业购买法进行核算,对于企业合并过程中,合并方所取得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不能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进行股东权益的调整,借差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再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合并双方中的一方存在亏损,则另一方合并前存在的留存收益将会起到弥补合并后企业亏损的作用。如果合并双方不存在亏损,则可以为股东带来更多的可供分配的留存收益,对主并企业股票价格的走势带来有利的影响,也使投资者对主并企业产生较高的评价。在《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之前,我国使用的是会计制度,而不是独立的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也是按照会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和财务部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来进行会计处理。而我国大多数的企业合并为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以采用账面价值处理是实际可行、科学合理的,可以有效避免操纵利润的出现。

二、对于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核算原则的思考

2006年2月新、2007年1月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表明:中国应当选择的是允许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并存并对权益结合法的适用范围实施严格限制的二元格局,该准则的出台将为我国企业合并交易的健康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或权益法对企业的经济产生的后果是不一样的,在资产质量较好的情况下,购买法会产生较低的利润,而权利法却存在虚增的利润,远比购买法的要高。但采用购买法所产生的不可逾越的公允价值问题无法解决,如若取缔权益法,将有损于我国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对于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实质是集团内部资产、负债的重新整合,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并不会产生经济收益与损失。由于我国企业规模较小,企业合并还处于攻坚阶段,无法与西方大规模的跨国公司相竞争,因此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来讲,我国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核算采用权益法更具合理性。但随着国际会计委员会和美国会计委员会对权益法核算原则的取缔,我国对权益法核算缺陷的探讨也越来越多,其主要缺陷有以下几种。

(一)权益法不能切实反映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实质与资产价值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控制方并不产生额外的资产和负债,但对合并企业双方来说却是外部交易,在合并过程中产生的目标企业净资产与合并的性质无关,不能切实反映企业合并的实质。很多高科技企业除了实体资产外,其资产价值更多体现在科研人员的技术、企业的专利权、商标等无形资产上。在高科技企业的合并中,如果按权益结合法处理企业合并,主并企业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就可使用这些高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既可从中获得可观的利益,又不需要从中扣减或摊销任何费用。

(二)权益法容易被企业管理者用来操纵公司利润

权益法核算虽然可以提高合并方的会计报表的可靠性和可比性,但也会造成利润失真现象,极大地提高了合并方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往往会被企业管理者用来操纵公司利润、粉饰报表,不利于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三)损害股东利益

企业合并过程中,合并方所取得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不能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进行股东权益的调整,借差冲减资本公积,调整留存收益。而股东在企业合并的计划与实施过程中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的接受合并的结果,有损股东权益。

三、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权益法核算缺陷的解决对策

(一)完善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范围界定

因我国对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没有严格的定义,对于其合并条件的规定也比较宽松,导致在实务处理中很难去界定。对此,我国在制订企业合并准则时,对准则中的关键词进行严格定义,可以更多地参照APB16的有关规定,确定一些具体的数量标准限制条件,严格控制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条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主观判断,以提高可操作性,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均视为非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建立健全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完善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范围界定的同时,应建立健全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合并问题。另外,应加强监督部门对企业合并实务处理程序的监督,并从《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做出合理规范,以避免人为操纵利润,扰乱资本市场。

(三)加强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披露要求

新准则对权益法的具体规定涉及合并资产与负债的计价基础、合并费用的处理、统一会计政策的问题、合并报表的编制以及附注披露等方面,但对合并预案及合并公告书中模拟合并报表的编制、合并采用的会计方法及依据、合并双方对于未来盈利的预测、会记报表追溯调整的性质及结果等信息的披露没有明确且严格的要求,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再加详细规范合并公告书及报表等信息披露的格式、方法及内容,同时加强有关部门的监督,将理论应用到实务中去。

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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