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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5 15:02:03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1)

应 急 预 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

副组长: ** ** **

组 员: ** ** ** ** **

** ** ** ** **及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和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刘 辉 ** ** ** **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 陈 荣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学校都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为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降低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相州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囊括交通、卫生、环保、公路、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具体组织,协调和做好各方面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由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牵头,具体成立指挥协调、现场秩序、现场救护、现场勘查工作小组。指挥协调小组负责组织警力和协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现场秩序小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进行现场保护,疏导道路交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现场救护小组负责对事故伤者进行抢救,清理死者尸体并运离现场;现场勘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2、抢险救援组。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当地政府和交通、消防等部门进行现场救护和救援,及时控制和消除险情。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善后工作组。由镇政府牵头,交警队、民政、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处置

(一)事故报告

1、市公安局110或122接警后,在通知交警事故处理人员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妥善处置的同时,要立即报告指挥部。

2、事故发生地公安交警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肇事驾驶员及单位或车主姓名;(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性质及发生原因;(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现场保护、处置

1、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当地政府接到事故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及伤员、财产的抢救工作。因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需要转移现场物品时必须做出标记,并拍照、录像和详细记录,最大限度的保护现场和痕迹物证。遇有运载易燃、易爆、剧毒、剧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到现场处理。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现场危险物品的危害程度,采取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

2、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带,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五十米至一百五十米外或者路口放置反光装置或反光锥桶、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引导或者指挥车辆、行人绕行。在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的气象情况下,应当增加锥桶,警告标志的设置密度,延长距离。交警部门应当指挥涉及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乘客等人员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带等候。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连续发生事故和损失扩大。

3、现场勘查结束后,交警部门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清理现场时,要登记、保存当事人遗留物品和有价值的物品。将死者遗体运送到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停放。能开动的事故车辆应当立即开走;无法开动的,调集抢险车辆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停车场内;对暂时无法拖移开的,需开启事故车辆的危险报警灯或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待将事故车辆及其他障碍清除后,交通警察方可撤离现场。

四、事故应急救援

(一)交警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逐级上报并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二)本地公安部门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项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同时,对肇事者及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

(三)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其他部门应当做好救援配合工作。

(四)在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的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五、重大涉外事故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3)

一、演练目标

(一)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暴露缺陷,整改完善。

(二)检验应急系统的响应能力。包括: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设备等);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协调;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通过演练不断形成及时、快速、准确、安全、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三)起到科普宣传效果,增强公众应对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

二、演练类型

综合性全面演练。

三、演练内容

一艘载有30人的客船在航行途中,客舱突发火灾,主机熄火,船舶失去控制,部分“乘客”弃船逃生,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第一阶段:海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预案,通知相关单位快速到达事故现场。

第二阶段:抢救落水人员,救治伤者,扑灭大火,打捞遇难者遗体,拖离遇险船舶。各单位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集中指挥下,按照分工,协作完成演练任务。

四、演练时间、地点及参加单位

(一)演练时间:初定4月至9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演练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三)主办单位: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县交通局、海事处,镇人民政府。

(五)参演人员:

1.指挥部成员单位。

2.风景区管理处、管理处轮船公司、轮船旅游公司、红枫发电厂经济发展公司、滴澄关船队、苗寨船队。

(六)控制人员:

1.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

2.县应急办。

(七)模拟人员:由海事处、镇政府、管理处等单位组织30名水性好的干部、职工、水手或群众组成。

(八)评价人员:

1.应急办,海事局。

2.县人民政府。

(九)观摩人员。

1.通过应急办、海事局邀请有关部门和区县领导。

2.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

3.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4.自发观摩的群众。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预案演练组织机构。

成立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指挥部指挥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

(交通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交通局副局长、海事处处长)

(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员:

()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

()黄红松(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赵光荣(新店海事所所长),李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海事处,王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光荣、李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海事处、镇抽派,具体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工作。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预案已成立指挥部,结合本次演练内容和要求,指挥部下设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各组参加演练人员人数待定)。

(二)职责任务。

1.领导小组。

(1)在演练前进一步研究完善预案。

(2)演练的策划、协调和组织实施,确保演练按进度顺利进行。

(3)评估演练成本,筹措演练资金。

(4)演练宣传报道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5)编写演练总结,召开总结大会,评估演练效果并实施奖惩。

(6)演练结束后改进预案。

.指挥部及各工作组。

(1)指挥部。指挥长:罗扬,副指挥长:张大鸿,钟勇,王进。

《预案》启动命令;综合协调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提供应急处置保障;调度各部门按职责完成权限范围内的任务;对救援和后勤保障等做出决策;下达救援命令;宣布救援结束。

(2)事故救援组。组长:王进,副组长:孟庆义、陈辉、倪志军、王柏先。

制定救援方案;组织实施事故水域水上交通管制和现场救援;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情况。

(3)医疗救护组。组长:黎庆刚。

调度医疗救护队伍进入事故现场,搭建临时医疗急救点实施抢救;及时准确判定危重伤员并实施转运救护;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

(4)安全保卫组。组长:甘春。

组织警力迅速进入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维持秩序;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清点并保护遇险水域和船舶上的物品和财产;保障搜救、调查、善后等工作有序开展。

综合协调组。组长:张大鸿、钟勇、聂青松、陈勇。

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应急救援和现场通信畅通;参加演练人员给养;协调处理应急救援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参加救援人员的安全;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向新闻媒体事故及救援信息。

六、应急资源调用

(一)船舶(暂定15艘)。其中:事故船舶1艘(预先将烟雾弹、油毛毡上船);救助落水

人员快艇8艘;新闻采访快艇2艘;消防船2艘;机动船舶2艘。上述船舶由清镇海事处负责征用。所有参演船舶按规定自行配齐船员,救生、消防设备和竹竿。

(二)对讲机20台,由县公安局提供。

(三)医疗救护车1辆,担架4副,由县卫生局负责。

(四)机动泵2台,烟雾弹1箱,油毛毡两块,5米长以上竹竿20根,救生衣30件,灭火器10个,手提喇叭4个由海事处具体办理。

七、演练步骤

(一)第一阶段。

上午9时,各参演船舶停靠在指定地点,各参演单位及船长到演观礼台集中,接受领导小组检查,9时30分进入指定地点。9时50分,指挥部成员及各组组长向指挥长报告进入指定地点后的准备情况。

1.9时30分,“明珠7号”轮接到调度室命令,载客30人,从管理处码头出航游湖。

(1)9时35分,船长组织召开航前会议,检查船、机、电等设备适航情况,进一步落实各岗位职责。

(2)9时40分,乘客上船,服务员清点乘客人数,并向乘客宣传应急须知,拖引至湖面指定位置。

(3)9时59分,准备工作就绪,向指挥部报告。船长:“报告指挥长,《明珠7号》轮准备完毕,”。

(4)10时,指挥长通过扩音机演练开始命令:县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现在开始。

(5)船长宣布开航。

2.明珠7号轮距开出码头200米处(约10时05分,专门人员在客舱内燃放第一组烟雾弹),水手发现客舱失火,立即报告船长并组织灭火自救(此时新闻报道组有1台摄像机在船上拍摄),2分后在指定位置燃放所有烟雾弹,点燃油毛毡加大烟雾和火势)。

(1)船长在第一组烟雾弹点燃并产生烟雾时,立即报告县地方海事处,并命令当班驾驶发出火灾警报(号笛连放续发出急促短声,船上人员利用其他有效响器连续敲打),船位尽可能保持在原地(乘客在水中时必须停船,主机不能熄火)。

(2)水手告知“乘客”失火情况,要求“乘客”不要惊慌,并采取应急措施(指导乘客穿好救生衣等)。

(3)船长组织船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但客舱火势“太大”,不能被船员控制。

(4)10时07分,有18名惊慌失措的“乘客”穿上救生衣分别从事故船舶左右舷跳水(在水中注意避开所有船舶尾部)。

(5)10时07分,附近一船听到火灾警报,迅速靠近事故船舶(“乘客”在水中时必须停船,主机不能熄火)。立即用竹竿对跳水“乘客”进行施救(安排一艘个体船舶扮演)。船员抛下救生圈、救生衣供落水“乘客”使用。

3.10时05分(海事处组织施救),海事处接警后,立即命令筑海巡1号、3号快速驶往船舶事故水域,筑海巡1号组织救助,筑海巡3(快艇)实施事故水域交通管制;并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地方海事局,通报公安(消防)和相关部门,调集4艘快艇立即驶往事故船舶组织施救。

4.10时10分,指挥部所有成员及单位救援人员赶到事故现场,指挥实施现场救助工作。

(二)第二阶段。

1.10时08分,王进使用对讲机向指挥长请示:“报告指挥部,事故船舶有30名“乘客”,3名船员,有18名“乘客”跳水逃生,现火势已不能控制,情况危急,请求启动预案。

2.指挥长:同意启动预案,立即组成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明确各组职责,迅速开展救援。

3.10时10分,参加演练各组分别向指挥长报告:

王进:报告指挥长,事故救援组仍在事故现场,正在实施救援。

黎庆刚:报告指挥长,医疗救护组已到位。

甘春:“报告指挥长,安全保卫组已到位”。

张大鸿:报告指挥长,综合协调组已到位。

罗扬:各组立即按分工实施救援。

4.各组接到命令后:

10时12分,6艘救生快艇将获救的30名“乘客”(水中18人,事故船上10人)送到航运公司码头。

10时15分,消防员迅速乘消防艇赶赴事故船舶,从船舱内救出2名昏迷乘客转移至公主号,公主号将昏迷乘客送往航运公司码头转交给医疗救护组。然后迅速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0时18分,医疗救护组医务人员接收伤员并实施救治,将2名昏迷乘客迅速转移至医院抢救(救护车从航运公司码头出发,开到景区大门结束。

10时15分,陈辉:报告指挥长,事故船上所有人员已安全撤离。

罗扬:立即开始灭火。

10时16分情况,要求“乘客”不要惊慌,并采取应急措施(指导乘客穿好救生衣等)。

(3)船长组织船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但客舱火势“太大”,不能被船员控制。

(4)10时07分,有18名惊慌失措的“乘客”穿上救生衣分别从事故船舶左右舷跳水(在水中注意避开所有船舶尾部)。

(5)10时07分,附近一船听到火灾警报,迅速靠近事故船舶(“乘客”在水中时必须停船,主机不能熄火)。立即用竹竿对跳水“乘客”进行施救(安排一艘个体船舶扮演)。船员抛下救生圈、救生衣供落水“乘客”使用。

3.10时05分(海事处组织施救),海事处接警后,立即命令筑海巡1号、3号快速驶往船舶事故水域,筑海巡1号组织救助,筑海巡3(快艇)实施事故水域交通管制;并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地方海事局,通报公安(消防)和相关部门,调集4艘快艇立即驶往事故船舶组织施救。

4.10时10分,指挥部所有成员及单位救援人员赶到事故现场,指挥实施现场救助工作。

(二)第二阶段。

1.10时08分,王进使用对讲机向指挥长请示:“报告指挥部,事故船舶有30名“乘客”,3名船员,有18名“乘客”跳水逃生,现火势已不能控制,情况危急,请求启动预案。

2.指挥长:同意启动预案,立即组成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明确各组职责,迅速开展救援。

3.10时10分,参加演练各组分别向指挥长报告:

王进:报告指挥长,事故救援组仍在事故现场,正在实施救援。

黎庆刚:报告指挥长,医疗救护组已到位。

甘春:“报告指挥长,安全保卫组已到位”。

张大鸿:报告指挥长,综合协调组已到位。

罗扬:各组立即按分工实施救援。

4.各组接到命令后:

10时12分,6艘救生快艇将获救的30名“乘客”(水中18人,事故船上10人)送到航运公司码头。

10时15分,消防员迅速乘消防艇赶赴事故船舶,从船舱内救出2名昏迷乘客转移至公主号,公主号将昏迷乘客送往航运公司码头转交给医疗救护组。然后迅速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0时18分,医疗救护组医务人员接收伤员并实施救治,将2名昏迷乘客迅速转移至医院抢救(救护车从航运公司码头出发,开到景区大门结束。

10时15分,陈辉:报告指挥长,事故船上所有人员已安全撤离。

罗扬:立即开始灭火。

10时16分,消防员调集两艘消防船(动机水泵、消防水枪提前设置好)到位,陈辉命令驶往事故船舶进行灭火。

(三)解除预案。

10时25分,灭火任务完成:陈辉向指挥长请示两艘消防船撤回管理处码头。

陈辉:报告指挥长,灭火任务已完成,消防船是否可以撤回码头,请指示!。

罗扬:同意!立即撤回管理处码头。

5.10时25分,清点乘客人数,被营救人员由海事人员清点、船员人数由船长清点,分别向王进报告。

6.10时28分,王进:报告指挥长,事故救援组已完成任务,18名跳水乘客、被困船上的乘客和船员全部成功营救,有2名昏迷乘客已转移医院抢救,无人员死亡或失踪,是否解除水上交通管制和撤回人员?请指示!

罗扬:解除水上交通管制,撤回事故救援组。

7.10时30分,各参演船舶集中停靠于管理处码头,罗扬下达命令,各船舶鸣放解除警报一长声。

各参演单位负责人将本单位人员带到管理处码头集合,并向指挥长报告人员集合完毕?(请各小组长注意顺序)。超级秘书网

王进:报告指挥长,事故救援组人员集合完毕,请指示。

黎庆刚:报告指挥长,医疗救护组人员集合完毕,请指示。

甘春:报告指挥长,安全保卫组人员集合完毕,请指示。

张大鸿:报告指挥长,综合协调组人员集合完毕,请指示。

罗扬:同志们!今天,由县人民政府举办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通过各参演单位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团结一致,取得了圆满成功,我宣布,演练结束。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一、所属加油站基本概况和周边环境

1、东加油站位于建设东路墙南村北口,南临焦新公路,西有中集运输四公司、北边是八公司、九公司,东边是预制板厂,现有职工15人,负责人:张凤珍,加油站有地埋式油罐4个,加油机4台,储存汽油、柴油28吨,配备消防水池、消防栓、消防沙坑各一个,灭火器10具,还配备了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毯。防雷设施,经市防雷中心检测合格,经省安全评价机构评定为基本安全型加油站。

2、西加油站位于焦博路造店村西,东边是大型水沟,南边是庄稼地,西临八公司煤场,北边是丰收路,该站现有职工15人,负责人:宋发明,有加油机4台,有地埋式油罐5个,存放汽油、柴油量为100吨,配备消防水池1个,消防沙坑2个,消防栓1个,灭火器15具,还配备了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毯。防雷设施经市防雷中心检测,检测合格,经省安全评价机构评定为基本安全型加油站。

3、方圆运业有限公司加油站位于市中站区雪莲路方圆公司院内,东边同公司厂区及停车场相接,南边为空地,距家属区约500米,西接西石河距东王封村约2000米,现有职工15人,负责人耿岗,有地理式储油罐4个,最大存量为140立方米,实际存汽油、柴油为6立方米,有加油机2台,消防水池1个,消防沙坑1个,灭火器10具,还配备有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毯等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经市防雷中心检测,检测合格,经省安全评价机构评定为基本安全型加油站。

4、加油站发生事故,危险比较大的是汽油,它具有较强的易燃性、挥发性、易爆性,一旦发生火灾及其它事故,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

二、总公司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

1、指挥长:陈福岗

2、副指挥长:李志先、秦海生、任松华、张俊国

3、成员:牛中利、刘平、闪成林、田洪建、芦克明、李灿营、蒋淼、许大干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牛中利担任办公室主任。

4、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应急组织,受总公司应急指挥部调动。

三、职责

负责全面指挥和掌握事故的整体局面,组织落实人员灭火,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和善后安置工作,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和接待媒体采访事谊。

四、指挥部设以下专业应急小组

1、灭火行动组,由副总经理张俊国,组织保卫处和各基层

单位消防队参加灭火行动,保卫处并负责现场警卫,防止坏人干扰破坏趁火打劫。

2、医疗救护组:由副总经理李志先负责,组织职工医院进行现场医疗救护。

3、车辆抢险组:由副总经理秦海生负责抢险车辆调配。

4、后勤保障组:由副总经理任松华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五、措施

加油站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消防队报警,同时向总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电话:2624093),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工作,迅速召集有关人员通报情况,并启动专业应急组,开展灭火救缓工作。

六、纪律要求

1、所有应急救援人员接到指令后,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开展灭火、医疗救护、抢险、后勤保障工作。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5)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科学、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同时进一步规范我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方针,贯彻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依靠科技、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分级分类分别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中毒11人至99人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中毒100人以上(含100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我乡存在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我乡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

(1)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2)重大、特大爆炸事故:

(3)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大、特大中毒事故;

(5)重大、特大煤矿事故;

(6)重大、特大非煤矿山事故;

(7)重大、特大建筑事故;

(8)重大、特大电力事故;

(9)重大、特大学校伤害事故:

(10)其他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救援责任制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乡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分级分单位负责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乡政府对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工及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总指挥长:____(乡党委副书记、____x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指挥长:____(乡人大副主席)

成员:党政办、林业站、社会事务办、社保办、工会、派出所、国土所、农机站、交管站、财政所、基教办、武装部、司法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各中小学校长组成。

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

主任由党政办主任陈开龙同志担任。

五、现场抢险救援分工

事故抢险救援分成8个组

(1)事故抢险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乡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消除险情等工作。

(2)技术指导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林业站、武装部人员参加,结合政府专项预案和企业场内预案,负责灾情分析监控、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3)治安管理组:乡派出所牵头,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乡卫生院牵头,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财政所牵头,乡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物资装备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社会事务办牵头,社保、工会、保险、乡人民政府、事故单位参加,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善后事宜。

(7)信息新闻组:文化中心牵头,相关监管部门、社会事务办、乡人民政府参加,负责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乡派出所或相关监管部门,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会同抢险组、技术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六、主要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和解除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4)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5)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七、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八、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①负责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协调、组织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

②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③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

④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⑤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⑥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

九、应急救援体系和演练。

(1)应急救援预案分级

制定企业各类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村级应急救援预案、市级政府应急救援预案、乡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构建企业、乡、村三级应急救援体系。

(2)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场内预案)

针对企业内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有可能导致发生的各类事故而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事故发生,按企业场内预案实施救护。需要场外救援的,请求政府启动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3)乡应急救援预案(场外预案)

针对乡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而有可能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制定的应急预案。

(4)村级应急救援预案(场外预案)

本村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需迅速启动村级应急救援预案;村属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需村级救援的,可请求村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5)应急培训和演练

各村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训练和演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纳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增强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迟报、瞒报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2)未及时到位、延误抢险救援时机的;

(3)对事故中受伤人员拖延或拒绝医疗救治的;

(4)阻挠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调用的;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6)

1.1编制目的

全面提高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级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按照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Ⅰ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特别重大损害。

Ⅱ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伤或30人以上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造成重大损害。

Ⅲ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30人以上、50人以下受伤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较大损害。

Ⅳ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境内发生的涉及跨县(区)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县(区)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指挥、分级处置;联动有序、保障有力;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科学高效、依法规范;协调一致、信息共享。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成立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侨务办、市气象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有关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兼任。当发生III级(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当发生IV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并由其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和指导全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接报、整理、通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汇总上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现场勘查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通报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实施现场保护、紧急救援、安全保卫、调查取证、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根据情况对道路采取交通管制、疏导等措施。

市安监局:负责协调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应急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市卫生局:负责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对事故伤亡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紧急组织医务人员、抢救药品和医疗设备参与救援;及时组织专家制定抢救方案,协调处理抢救中出现的问题;协助公安部门统计伤亡人数,并及时向市公安局通报人员抢救情况。

保险公司:负责预付抢救费用,开展理赔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民政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临时生活救助。

市教育局:在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学生时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和善后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紧急救援中的经费保障问题。

市交通局: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道路实施管制、疏导和保护;及时修复损坏道路,保证道路畅通;开辟快捷通道,保障抢救车辆和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协助公安部门对肇事逃逸嫌疑车辆和人员进行调查,参与营运客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车辆运送滞留事故现场人员;协助公安部门组织调用施救工程车辆;对运输企业和经营业主进行整顿,在驾驶员培训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整改公路危险路段。

市侨务办: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处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善后事宜,联系涉外伤亡人员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事发地天气情况,指导现场气象观测和天气预报预警服务等工作;根据需要,调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移动气象观测台,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气象观测和预报服务。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协调事发地消防部门协助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紧急救援及发生火灾事故时的灭火施救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火灾、车辆严重变形需破解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联动;涉及人员伤亡时通知卫生急救部门联动;涉及传染病(《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人员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联动;涉及正在押运罪犯车辆或运送大额钞票、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车辆事故时通知武警部队或相关部门联动;涉及中小学生群死群伤事故时通知教育部门联动;涉及运输剧毒、易燃、易爆、辐射物车辆事故时通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联动,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通知环保部门联动。

3应急处置

3.1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要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

当道路交通事故达到IV级标准时,事发地县(区)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当道路交通事故达到III级标准时,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当道路交通事故达到II级和Ⅰ级标准时,市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派出工作组到达现场指挥处置,同时向省政府和省上有关部门报告。

事发地县(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响应队伍,事发地县(区)政府是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单位。

3.2信息共享与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分为:事故发生信息、现场情况信息、经调查确认的详细案情、事故原因及责任追究信息和善后情况信息等。

3.2.1事故发生信息

事发地县(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掌握的初步信息,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和联动机制规定,确定信息共享范围,通知相关部门联动。

3.2.2现场情况信息

现场抢救领导组根据掌握的最新信息,决定是否增加联动单位,扩大信息共享范围。

3.2.3经调查确认的详细案情

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安监部门共享(涉及刑事侦察秘密的除外)。

3.2.4事故原因及责任追究信息

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安监部门共享(涉及刑事侦察秘密的除外)。

3.2.5善后情况信息

由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有关保险公司、公路交通部门共享。

3.2.6事故信息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事故响应等级和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送的同时,通过本级公安机关报送同级政府。

需要对外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负责事件处置的应急指挥机构审核后。

3.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基本响应程序

3.3.1成立现场抢救指导组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抢救指导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现场抢救、原因调查及善后工作。现场抢救指导组组长由到达现场的市政府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到达现场的市公安局负责人和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到达现场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3.3.2现场抢救各组职责及人员组成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事发地县(区)政府根据案情需要,迅速成立现场抢救领导组、现场抢救组、现场警戒组、事故勘验调查组、情报信息组和善后工作组。

现场抢救领导组:负责对各成员进行分工,具体指挥、协调事故现场抢救、原因调查及善后工作。组长由市政府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现场抢救组:负责组织人员、设备,赴现场开展救护、抢救,排除事故险情。组长由县(区)卫生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县(区)公安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区)卫生、公安、消防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现场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秩序维持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组长由县(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区)公安局抽调警力组成。

勘验调查组:负责在抢救伤员过程中设置标记,勘验现场;在现场抢救伤员工作结束、险情排除、勘查完毕后,指挥撤除现场;在事故调查阶段负责勘验尸体,查明伤亡人员姓名、车属单位,走访知情人,追查肇事车辆,控制犯罪嫌疑人等工作。组长由市公安局分管交通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警力组成。

情报信息组:负责事故及调查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宣传资料拍摄等工作,为现场抢救领导组决策提供依据,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及调查情况,配合市政府新闻办适时组织开展宣传。组长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人员组成。

善后工作组:负责筹集或垫付医疗费用,联系伤员转院、出院等工作,安抚伤亡人员家属,协调保险公司、车属单位开展理赔工作,支付相关费用。组长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县(区)民政局、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如伤亡人员籍贯大部分为事发地之外同一县(区),则伤亡人员籍贯所在地县(区)政府有关人员参加善后工作组。

3.3.3扩大应急

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由现场抢救领导组根据情况抽调机动人员参加救援或通知相关部门紧急增援。

3.4指挥与协调

当道路交通事故达到Ⅳ级标准时,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必须赶赴现场;当道路交通事故达到Ⅲ级标准时,市政府负责现场指挥、协调,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具体指挥、抢救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必须赶赴现场;当道路交通事故达到Ⅱ级和Ⅰ级标准时,报省政府派员赴现场指导、协调,市政府负责具体指挥、抢救工作。

3.5新闻报道

需道路交通事故新闻信息时,由情报信息组根据调查确认的事实,报经现场抢救领导组和市政府新闻办审定同意后;涉及刑事侦察秘密及未经调查确认的信息不得;涉及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罚意见的信息,在正式结论作出前不得或发表个人看法;参与事故调查的所有人员未经现场抢救领导组和市政府新闻办授权一律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3.6应急结束

现场抢救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抢救领导组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宣布应急结束,安排后期处置工作。

4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依法进行,善后费用由承保保险公司和肇事车主解决。

4.2社会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丧葬费用超过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未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或救助基金无力垫付的,由事发地政府垫付。

4.3社会保险

有关保险公司可以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按照保险合同开展理赔工作。

4.4调查总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总结工作。调查总结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及市政府应急办。

5保障措施

5.1人员保障

各级政府要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素质。市政府根据道路交通发展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补充人员,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到位。

5.2车辆保障

各县(区)政府应根据辖区内道路里程、交通流量、道路状况,历年交通事故数量等,为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装备必要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车辆,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5.3设备保障

各级政府应根据需要,为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装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和器材。

5.4经费保障

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尚未颁布实施前,由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组织本级财政、有关保险公司、公安、卫生、农业等部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6监督管理

6.1宣传教育

市教育局、团市委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知识,在学校普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教育。

6.2应急培训

在初中以上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急救常识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和驾驶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的急救能力;在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中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3预案演练

县(区)政府每年要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市公安交警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7附则

7.1预案修订

市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篇(7)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全县共编制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五十多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在预防减少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适应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有效预防、有序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事宜,特通知如下:

一、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

(一)自然灾害类

1.防汛应急预案、抗旱应急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完成;

2.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由县国土局负责完成。

3.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由县林业局负责完成;

4.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由县农业局负责完成;

5.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完成;

6.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完成;

7.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预案、重大冰雹灾害应急预案、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由县气象局负责完成。

(二)事故灾难类

1.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由县工信局负责完成;

2.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城镇排水事故应急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完成;

3.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完成;

4.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非煤矿山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完成;

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农业局负责完成;

6.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环保局负责完成;

7.电力事故应急预案、重要用户停电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由县电业局负责完成;

8.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由县质监局负责完成;

9.生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完成;

10.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海事处负责完成。

11.木兰镇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完成;

12.公路交通运输及保障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负责完成;

13.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完成;

14.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完成;

15.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县联通公司负责完成;

16.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完成;

17.处置侵华日军化学武器应急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完成。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1.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由县药监局负责完成;

2.公共卫生传染性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完成;

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由县畜牧局负责完成。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1.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由县办负责完成;

2.劳动和社会保障应急预案由县人社局负责完成;

3.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应急预案由县物价局负责完成;

4.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文体局负责完成;

5.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粮食保障应急预案由县商粮局负责完成;

6.民族宗教突发应急预案由县民宗局负责完成;

7.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社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完成。

(五)其他紧急事件类

1.各类学校应急预案由县教育局负责完成;

2.各级医院相关应急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完成;

3.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由县工信局负责完成;

4.大型商场应急预案由县商粮局负责完成;

5.大型文化娱乐场所应急预案由县文体局负责完成;

6.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都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的内容

(一)部门应急预案内容。根据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进行修订完善,主要内容:①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启动条件等;②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③应急准备,每一项必须细化到具体项目和责任人,包括资金、物资、救灾装备、人力资源、社会动员、宣传培训和演习演练等;④预警预报和信息管理,包括灾情报告时间、初报、续报、核报等,凡涉及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县政府,如有违反将按照行政问责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及当事人责任;⑤应急响应,即应急处置应对的方式、措施和办法;⑥灾害分级分类标准,包括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等。今后,凡涉及上述相关内容和有关人员变动等因素,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调整和更新并及时上报。

(二)乡镇企事业预案内容。乡镇、学校、医院、企业、大型商场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应急预案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明确责任人、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操作层面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主抓、明确主管领导为修订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研究、论证和编制工作,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简明实用,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为全面做好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