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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安全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6 16:00:40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篇(1)

关键词:安全;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

国际关系自20世纪初成为一门学科以来,多数的学者认为其间经历了三次理论的大论战:第一次是1930-40年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论战;第二次是1950-60年代科学行为主义与传统主义的论战;第三次是1980-90年代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论战。①各次论战的结果,虽未产生胜败优劣的结果,但却促进了理论的省思;然而这样的论战从未偃息,二十世纪初,具有浓厚社会学色彩的建构主义崛起,直接挑战了主导冷战时期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成为国际关系当前的三大主流流派。安全,是国家存在的目的与追求的目标,也是国家利益之所在,从国际关系三大流派的理论角度出发,比较各流派对安全的认知,及其可能获致最大安全的方法,如权力平衡、集体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综合性安全、人类安全等途径,可以有助于理解国际现象的发展系络。

一、国际安全的界定

(一)安全在需求的定位

在国际关系理论中,主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是战争与和平,如果没有大的战争则是考虑冲突与合作问题。无论涉及到哪种国际关系理论流派,都会重视安全问题的地位。其内涵与目的皆在探求安全,以便在安全的基础上,能求得更高层次的满足。从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看,人的需求分为五种层次:

第一层次是生理需求;第二层次是安全需求;第三层次是爱与隶属需求;第四层次是尊重需求;第五层次是自我实现需求。当某一层次于实质上获得满足后,下一个层次需求即成为主要支配力量。②就国际社会而言,第一层次的生理需求是个体存在的最基本需求,而安全是在满足需求后,作为激励、支配个体向上一层次发展的力量,因而安全对个体而言仍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二)国际体系中的国家安全

若将国家视为国际体系中的个体,则涉及国家层次的安全,可从四个方面检验:③1、指涉对象:不同层次的主体,包括个人、国家、国际、全球,并以威胁涵盖的范围,归纳于其中的层次探讨。2、核心价值:追求个体存在,获得依赖与保障,社会隶属,相互尊重,自我实现需求满足的目标。3、威胁类型:源于国内外之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环境等威胁。4、获致安全的途径:权力平衡、集体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综合安全、人类安全等。

综上所述,国际体系中的国家安全可以界定为:“安全”是指不同层次的主体,为维护其核心价值,因应不同型态威胁,采取保护措施,形成一种避免危害之相对性、变动性的态势,及其对此一态势的主观认知。而无论是核心价值、威胁、保护措施、态势及主观认知的认定,都会受到国际关系理论的导引。

二、三大流派对安全的观点

(一)现实主义的安全观

现实主义首先涉及到几个基本假定:1、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现实主义对国际体系无政府状态的定义,基本上类似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在国际体系出于这种无政府状态下,体系中成员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或根本问题就是它们的生存问题。2、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唯一主导行为体。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现在并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是不会消亡的,仍将在国际关系领域中发挥主导作用。3、国家的第一关切是生存关切。由于现实主义者将国际体系描述成一个自然丛林,在丛林中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所以在无政府的,无强制性的权威存在的国际体系当中,对于每一个个体国家而言,最高的利益就是生存。4、国家生存的最可靠手段是军事实力。现实主义在安全问题上的基本思路是: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自救-权力-安全困境-权力平衡。意即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里,国家这个最重要且唯一的行为主体,主要通过自救来谋求与维护由权力定义的国家利益。

由于自救是国家唯一的行为方式,国家不得不追求权力的极大化与国家的相对利益,国家间的合作只是追求权力的权宜之计,难以持久,军事力量的竞逐势不可避免,因而面对战争的军事威胁亦如影随形。

面对无政府状态与战争威胁的情势,生存与安全是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与需求,必须追求权力极大化,发展军事力量,维护国家安全,然亦形成相互竞逐的安全困境。

安全困境无法根除,只能缓解,缓解的办法是权力平衡。现实主义认为权力平衡是自然形成的,就像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按照现实主义的观点,国家总是谋求自身权力或安全的极大化。但认为权力只是一种有可能使用的手段,国家拥有的权力太小或太大都会有危险,在紧要关头时,国家最终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在国际关系仍呈现无政府状态的特质下,权力平衡或两极体系结构下依赖大国形成的集体安全仍然是绝大多数国家所不得不实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

(二)自由主义的安全观

自由主义也涉及到几个基本假定。1、国际体系当然呈现无政府状态,但并非没有秩序。也即有没有政府不是有无秩序的必要条件。2、国家是最重要的国际行为体,但其他行为体日趋重要。自由主义除了承认国家在国际体系中具有最重要的地位之外,对于非国家行为体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3、国家关注生存,但国家不仅仅关注生存,甚至首先不是生存,而是如何生存得更好的问题。个人自由及社会经济福祉都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国家利益会顺应国际制度运作而决定,亦考虑共同追求群体的共同利益-成为团体一份子与其他个体建立关系的社会需求及尊重自己与需要受人尊重的尊重需求的利益。4、国际规范、机制、制度维护国际秩序。如果没有政府,那要靠什么来维持国际社会的稳定呢?靠的就是国际规范、机制和制度。现实主义认为它们只是强者的一种工具或是无用的摆设,而自由主义则认为它们是一种有效可行的约束。

自由主义是以合作与互赖为基础,它在安全观上有三种观点,即相互依存、民主和平与机制稳定。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相互依存将阻止各国彼此使用武力,因为战争将威吓各方的繁荣;第二种观点认为,民主国家比独裁国家天生更和平,民主的扩展是世界和平的关键;第三种观点认为,国际能源署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通过鼓励各国为更大的持久合作的利益而放弃眼前的利益,从而有助于克服国家的自私行为。

自由主义认为在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合作是经常发生和存在的现象。它认为现实主义低估了国际合作的可能以及国际制度的能力。国家是有理性的,也就是说国家的行为合乎规则,一致且有秩序,并能权衡将要选择行为的得与失,以最大化其实际效用。自由主义相信,有了制度所提供的协调机制,国家就可以通过交易与权衡使整个合作达到一种稳定的结果。在一个受到国家权力和不同利益制约的世界里,发展国家间制度化合作,可以为实现更大范围的国际安全提供机遇。

国家不是追求权力的极大化,概念及规范具有补充权力互动的解释作用,国家会追求群体的绝对获利,进行合作,军事力量不是唯一的权力与目标。经由互赖与国际建制及国际制度,合作可以长久维持、运作,并可以减少战争发生,军事安全不是唯一威胁,非传统安全威胁应受到重视。

(三)建构主义的安全观

建构主义更加强调了人的能动性,它将人提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概而言之,就是强调人的作用、人的观念和能动性对于国际关系所带来的影响。建构主义也有一系列的假设:1、国际体系是呈现出无政府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有着不同的逻辑,可以是霍布斯文化,也可以是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在建构主义者看来,这些逻辑都是由人创造的。人可以创造丛林原则主导的霍布斯文化,也可以创造友善主导的康德文化。不同的无政府文化又形成不同的角色类型,即敌人、竞争对手、朋友。国家根据这些角色类型再现自我和他者,因而可能面对不同类型的威胁,但也可经由规范的作用解决争执,或经由文化的建立,产生规范性作用,促使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2、国家虽是体系中最重要的行为者,但是从个人、国际组织甚至全人类都是国际体系的行为主体。国家与其他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处于互动之中。3、国家关注生存,但生存的意义是社会建构的。比如朝鲜核危机对美国的巨大刺激,原因即在于朝鲜与美国现在相互抱有敌意,这样一种安全观念是在长期的过程中形成的。4、国际体系文化界定国家安全的意义。应该说,在当今的世界当中,大国之间还没有产生强烈冲突的意愿。现在,美国的霸权的维持主要依靠的是制度,但是这个制度如果缺失了中国,可以吗?肯定不行。美国现在已经逐步的认识到了这一点。对于中国来说,我们现在不要去抗衡美国,即便将来我们强大了也不要去抗衡。因为,如果大家现在都强化了这种抗衡的思想,那么这种抗衡思想慢慢的就极有可能成为国际体系文化的一部分。

建构主义强调的是社会建构对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影响。正因为国际政治是社会建构成的,国际体系的结构并不仅仅与物质资源分配相关,也包括社会相互作用,这一切便塑造了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而不仅仅是其行为。在建构主义看来,国际结构不仅仅涉及物质能力的分配,还有社会关系。当国家相互仇视时,它们习惯于从坏处猜测对方;当关系友善时,它们之间就存在着合作。这一切取决于“观念分配”,而不是现实主义或自由主义所认定的物质力量分配。建构主义结构中的物质因素,但认为它是有限的。因为物质因素只有通过社会性结构才能对行为体的行为起到有意义的影响。

建构主义的结构是动态的: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结构也可以分离这种结构,并建立新的、由不同观念造就的结构。比如行为体之间如果互相高度猜疑,就形成安全困境;如果行为体之间的共有知识使它们高度相信,那么就会形成所谓的“安全共同体”-综合安全或人类安全。

三、获致安全的实践途径

受到国际关系三大流派的引导,各国在寻求获致安全的作为上,大致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权力平衡。权力平衡是指通过权力平衡安全机制和体系来实现国家的安全。在权力平衡安全体系中,国家通过自身或联盟的力量来维持各力量中心的均衡,制约潜在和现实的对手,从而达到维护本国安全的目的。

(二)集体安全。集体安全是建立同盟关系与联合军事力量,透过集体效应来共同协助受威胁的国家解决共同面对的问题,并进一步维系同盟之军事安全。④摩根索认为:在一个有效的集体安全体系中,安全问题不再是个别国家所关心的问题,也无须由军备和其他国家权力的要素来解决;安全成为所有国家关心的问题,他们将像他们自己的安全受到威吓似的集体保障他们中的每一个国家的安全。

(三)共同安全。共同安全是透过国际机制之建立与各国之自我约束来稳定国际情势。更进一步而言:以国家间共同安全取代单一国家安全。安全不是零和赛局,安全涉及所有国家,各国都有权利与责任参与寻求建设性解决安全的进程,所有国家都有获得安全的权利,各国可透过军备控制及促进联合国的安全职能,来实现共同的安全。

(四)合作安全。合作安全是指透过将军事安全与非军事安全相互结合的渐进过程,国家得以透过合作、对话来维持国际安全。意即在互信基础上,开展多边合作,取代以往以权力平衡为基础的冷战安全观。合作安全的核心是合作,它强调增加互信而非猜忌,包容而非排他,多边而非单边,非军事方式而非纯军事方式,协商而非对抗,再确认而非吓阻,军事透明而非秘密,事前防制而非事后矫正,互赖而非片面行动。

(五)综合安全。综合安全是指尝试将安全所囊括的范围扩及其他非传统军事安全的面向上,并且透过这些面向的强化互动与合作,区域安全稳定得以维持。它不仅包括军事性因素,更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及其他议题。

(六)人类安全。人类安全是指所有与“人”相关的议题,其形式多变且对人类安全有直接且更为深远之影响。简言之,人类安全是一种本质上超越“国家中心主义”的安全观,像移民问题、跨国经济与网络犯罪、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生态环境破坏威胁、疾病感染问题、对人权压迫等多元多变之新型安全威胁,都将对人类之安全有更直接且更为深远之影响。

四、三大流派安全观点异同之比较

(一)安全的指涉对象。三者都认为国家是国际体系中重要的行为者,自由主义则认为除了国家外,个人、国际组织、跨国公司都是体系中的行为者,建构主义更纳涵至全人类,然而国家在体系中行为体的角色与地位是无法取代的。涵盖范围上,以建构主义之行为体互动所产生三种无政府文化,由国家扩展至个人与全人类层次之范围最为宽广;其次为自由主义藉由相互依赖与合作所形成之个人至国际层次;最后,则是以国家为最重要且唯一行为者的现实主义。

(二)安全的核心价值。三者都认为无政府状态下生存与安全是国家重要的利益与需求,国家必须追求权力,发展军事力量,维护国家安全。现实主义追求权力最大化与国家的相对利益;自由主义除以生存与安全为国家的利益外,个人自由与社会福祉都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国际制度会影响国家利益,国家亦应考虑共同追求群体社会需求与尊重需求的共同利益;建构主义强调安全的内涵随着文化结构的不同有不同的认定,从个体自身存在到自我实现的需求都可成为安全的核心价值,全视国家如何认定。

(三)威胁考虑层面。三者皆认为国际体系存有冲突与战争发生的可能,军事威胁存在于无政府状态下之国家间,合作有一定的作用,现实主义认为战争是常态不可避免,合作是短暂权宜之计,唯有追求权力极大化,才能保障安全,因之,军事威胁如影随形;自由主义认为经由互赖与国际建制及国际制度的合作,可减少战争发生,且其重视国际政治经济,对经济层面的威胁亦较为着重;建构主义认为安全的内涵随着不同的文化结构有不同认定,因行动体互动所产生之三种无政府文化,着重军事、政治、经济、社会与环境等面向威胁,可经由文化的建立,产生规范性作用,促使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与安全。

(四)获致安全的途径。三者都认为可透过合作手段追求安全,然现实主义强调安全困境,认为保护与扩大权力成为保障安全的唯一手段,因而权力平衡与集体安全即符合其效用;自由主义则认为国家生存不是唯一考虑,亦应考虑共同追求群体的共同利益,可经由,互赖与国际制度等的合作追求安全,因而共同安全与合作安全符合其需求;建构主义认为经由行为体互动的文化建立,可产生规范性作用,促进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综合安全与人类安全正符合其作用。

五、结语

经由对国际关系理论三个主流流派安全观点的比较之后,可以了解国际环境变迁造成不同理论的建构,以及面对国际环境变化采取适当途径,尤其在安全方面,虽然三者之间各有相同与相异之处,然皆以国家为主要指涉对象,向个人或向全球发展;其次,在核心价值方面,则在求得最基本之生存与保护需求后,逐渐谋求社会、尊重与自我实现需求;再次,在威胁方面,传统以军事、政治安全为主之情势,因全球化之影响,已为非传统之经济安全取代或并列之;最后,获致安全的途径是在集体安全的基础上,亦朝向多面向之共同安全、合作安全与综合安全发展之势,在全球化冲击下,人类安全已渐获重视并扩大影响。唯有适切运用合宜的安全观点以及安全战略,认清国际现势的演变,才能深切认知安全的内涵,促使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与安全。(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注解:

①倪世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②维基百科http:///wiki/%E9%A9%AC%E6%96%AF%E6%B4%9B

③陈欣之.国际安全研究之理论变迁与挑战[M].第2页.

④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第392-393页.

参考文献:

[1]郑端耀.国际关系“社会建构主义理论”评析.美欧季刊.2001(2):199.

[2]刘复国.综合性安全与国家安全:亚太安全概念适用性之探讨.问题与研究.1999(2):24.

[3]莫大华.“安全研究”之趋势.问题与研究.1996(7):70.

[4]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篇(2)

(郑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摘 要:互联网开拓了国际政治新空间,既是机遇,也存在挑战与威胁.本文基于互联网时代国际环境的特点,分析了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并简单梳理了基于国家安全而进行的一些有代表性的网络治理尝试.在此基础上,指出了互联网时代国际网络治理的困境,认为应该从创建一个集网络与现实国际政治于一体的分析框架入手,在国际层面上形成一种国际网络安全机制,以突破互联网时代国际政治领域中的网络迷失现象,减少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威胁,使互联网在合理规范的国际准则下为21世纪的全球化服务.

关键词 :网络空间;国家安全;网络治理

中图分类号:C9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1-0161-03

21世纪初,新的基于互联网的威胁给个人、国家和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挑战,并增加了自20世纪以来业已被理解的威胁的范围.网络安全威胁是我们国家所面临的最严重的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经济挑战之一,可以说,网络空间所带来的威胁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时代话题.

目前的国际关系理论、战略等的构建是基于19世纪至20世纪的国际政治经验,认为国家是国际政治中的主要行为体以及国家间的协议有助于减少潜在的冲突与暴力等.传统的观点尊重国家边界和领土完整,并在现实世界中给予其清晰的概念界定与物理界定.但是,网络空间的特性,使得其与以上传统的国家体制、国家参与国际事务和冲突的常规方式并不相符.可以说,网络空间创造了新的加剧全球紧张局势的途径和新的基于互联网的冲突模式,从网络间谍、跨国犯罪到扰乱军事系统、攻击政府服务器的网络战争,这些已构成新的国家安全威胁.因此,把握网络空间的内在运行机理,探究互联网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分析互联网时代国际关系领域的危机与应对,都是与网络空间、国际政治紧密相关而又亟待探索的理论命题.

1 互联网时代国际环境的特点

所谓网络空间,是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形成的信息传播新空间,它是信息环境内的全球领域,由独立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网组成,包括因特网、计算机系统以及重要行业的嵌入式处理器和控制器.[1]网络空间具有全球性、开放性、信息高度共享性、无政府状态等特征.

在信息时代,互联网作为“无国界”和“超越领土”的虚拟空间而存在,并且已经逐渐渗透到国际政治领域的各个方面,构成了国家安全的“无形疆界”.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说,网络空间俨然已成为一个没有硝烟的新战场,国际政治舞台上的行为体在该虚拟战场上进行博弈和竞争.网络的传播迅速、即时互动、隐秘难控、传播无界的特性使得互联网成为一把“双刃剑”,机遇与挑战并存,同时也伴随着威胁以及迷失.人们常用“狂野西部”来形容当前国际网络安全环境的混乱无序,可以说,网络空间在国际政治领域制造了一种“迷失”现象,即虚拟网络空间由于缺乏合理、规范的国家和国际层面的网络制约和法律规制,使得国际政治领域中行为体的行为活动因缺少相应的指导与规约而陷入“无轨”、不可控、难以预测的状态.这种“迷失”现象无形中也构成了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

基于新的互联网空间多级维度下的国际关系理论超越了传统上自二战以来作为国家安全政策基石的“威慑”理论.在20世纪,即前互联网时代的“威慑”背景下,美国和苏联主导并产生了“两级化”的国际关系体系.相比之下,21世纪的国际环境,是一种处于互联网之下的复杂的国际环境,它以不对称性、模糊性、具有较少共同的诉求与偏好以及多样化的难以确定的目标为特征,在此背景下的国际舞台上则活跃着大量冷战之后所卷入国际体系的新国家以及大范围的各种各样的非国家行为体.

与此同时,网络的进步使得信息的传播源头趋向于个体化、多样化,这就意味着,大量的国家行为体以及非国家行为体存在着扰乱网络系统以及妨碍国家安全的可能性而相对不容易也不必担心被发现.在网络空间,很难辨别一条信息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也很难准确地发现和理解一个特殊事件背后所隐含的讯息,同时,一个地方性或区域性事件也可以有像“蝴蝶效应”那样的威力从而对全世界产生波动与影响.

2 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国家安全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作家李普曼1943年的《美国外交政策》一书中,它是指一个国家既没有外部威胁和侵害又没有内部混乱和失序的客观状态.网络空间下的国家安全主要包括一国网络空间的安全以及原有国家安全议题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简单地说,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主要包括:影响国家安全的行为主体增多、扩展了国家安全的空间、改变未来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等.本文基于互联网时代的国际特征以及网络空间的特点,主要从改变国家安全环境和威胁国家主权两个方面来研究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指与传统国际环境相比,网络时代下的国际环境存在更多不确定、不可控的复杂因素,从而使得国家安全环境面临更多有形和无形的挑战.互联网的进步改变国家安全环境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震网”的部署,其中,“震网”是一种复杂的恶性软件系统,据称其可以破坏伊朗核计划中的铀浓缩设施.美国和以色列都因是病毒的制造者而倍受谴责,但在某种程度上,由于互联网的本质特征,该软件的来源仍存在争议.国际关系中另外一个显著的例子是2007年的爱沙尼亚网络攻击事件,这次网络攻击破坏了爱沙尼亚共和国重要组织机构的网站,包括公共部门机构、银行等,爱沙尼亚的一些官员谴责这是来自于俄罗斯的攻击,但这也无从证明.不过这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环境的直接影响.

互联网对国家主权的威胁是指由于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主权国家置身于一个没有固定边界的虚拟信息世界之中,使得国家在维护传统的边界安全的同时要考虑到互联网主权边界的安全问题,这就产生了互联网对国家主权的威胁.具体来看,就是网络虚拟空间的出现,使得国家主权在国家传统的地缘边界之外出现了新的延伸,即网络主权;同时从关注陆、海、空、天“四维安全”扩展到领土、领空、领海、领天、网络的“五维安全”.关于互联网对国家主权影响的模拟实验和量化分析还比较不成熟,所以无从提供可供分析的实例.但从理论角度来说,在虚拟网络空间下,不仅国家主权的边界难以界定,而且互联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领域还对国家主权进行着一定程度的侵蚀.有学者指出,要把握互联网时代国家的主权问题,必须突破对传统意义上固化的国家边界的理解,并将其置于动态的变化之中来考量.同时,国家需要不断向其网络空间注入能量以维持已有的网路疆域的存在,其中能量与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成正相关.

3 基于国家安全的网络治理的新兴尝试

21世纪以来,关于互联网的治理尝试不断出现,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络治理问题的日益突出,不断涌现出新的网络治理尝试.为了更好地把握基于国家安全而展开的网络治理,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简单梳理了一些有代表性的网络治理尝试:

3.1 基于组织研究的网络治理尝试

为应对网络威胁,国际上一些主要的研究机构试图通过理解和分析国际政治领域中的网络革命来寻求网络治理的新方法,比较有代表性的尝试体现在互联网犯罪领域以及计算机安全应急响应组(简称CERT)的创立.其中,CERT作为在国际层面支持全球网络安全的新的制度性机制设计,最初由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主导设计,CERT协调中心于1988年在卡内基·梅隆大学设立,接着CERT系统开始向全世界扩展,与此相伴随的是超过250个处理互联网安全问题的组织.CERT协调中心认为这些组织最核心的功能在于对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提升有效的安全技术、保护网络的连续性.不过,由于政策反应常滞后于虚拟领域的发展以及网络空间发展的特点,网络的良性互动、网络威胁潜在的规模和范围并不能被很好地理解.另外,该尝试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对那些在定义上很难达成一致或缺乏测量实践的网络威胁数据的收集.与此同时,哈佛大学与MIT合作的“探究互联网时代的国际关系”项目,旨在创造一个新的研究学科,将网络整合到国际事务的体系构造中去,并使之一体化.这显然超越了网络和国际事务为两个明显平行领域这一认知.它旨在寻求提供理论、数据、分析工具以服务于21世纪的复杂性、政府治理的有效性以及网络时代的国际关系.

3.2 基于公约制定的网络治理尝试

Richard Clarke,在他最近关于互联网战争的书中指出,国际社会应发展合作策略以应对国际网络事务的新状态,在此,他强调了条约制定的重要性,要求把秩序带入到混乱的互联网环境中.欧洲委员会于2001年批准了关于互联网犯罪的国际公约,并使之成为一个正式的倡议.这项公约专注于侵犯版权、违反网络安全和网络间谍活动,同时,它试图通过协调刑事法律和司法程序来促进国际合作.到2012年,已有32个国际开始执行这项公约,另外还有15个国家签署了这项公约.可以说,该公约确实代表了在网络犯罪方面未曾存在过的一种正式水平的合作.

3.3 基于国家主导层面的网络治理尝试

国家层面和国际层面的网络治理包括为网络空间的自身运作以及基于网络互动提供制度化支持的机制设计,促进网络安全,减少网络中断和破坏,有效利用网络渠道来提高人类社会的福祉.例如成立于2001年的上海合作组织认为各国有权依法管理互联网组织,并且为应对网络犯罪而提出“互联网警察机构”的设想①.而中国政府也及时成立了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来处理互联网时代的网络问题.美国政府为应对国际网络威胁,于2009年完成了一项对其网络安全政策的评估,并成立了备受瞩目的网络司令部,将陆军、空军、海军、海军陆战队整合为一体,以防御自身网络和制定对敌攻击策略;2011年,美国白宫美国首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该战略被称为美国在21世纪的“历史性政策文件”,该战略文件着重强调了“应对网络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挑战,维护美国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及全球社会安全”,全方位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以及积极抢占国际网络空间控制权;而自2011年起,美国国防部展开了其网络战略的部署.

4 互联网时代的国际网络治理研究困境

4.1 网络治理在理论研究方面存在缺口

毫无疑问,今天的网络现实与20世纪的国际政治理论之间存在巨大的脱节,这些理论显然已无法满足互联网时代的国家政策和国际关系的理论需求,例如,对国际关系中国家体系的强调正在越来越多地被新的以互联网为依托的互动行为体所检验.理论上来说,需要探求国家及非国家行为体在网络空间互动中的机遇与漏洞,以及互动的方式与效果.然而我们对网络世界互动的了解却缺乏系统的知识.例如,不知道谁或者什么掌握着网络世界控制权,即到底是什么样的实体在什么样的指令下保证了信息的流通,以及如何保证信息流在各个环节的流动.这些在目前的国际政治领域是无法寻求理论论证以及理论支持的,即理论支撑上的不足阻碍着当前对国际网络治理的研究,也因此,创建一个整合网络空间以及21世纪国际关系理论结构的框架就迫在眉睫.

4.2 网络治理在实证数据方面存在缺失

网络活动与其他国际活动在数据质量以及整合、分析数据的能力方面存在差距.从技术的角度看,为实现国际网络治理,我们需要思考在何种程度上国际关系的现有分析方法可以移植到网络领域使用,以及是否有能力根据现实作出调整甚至制定新的分析方法.这就存在一些关键性的问题需要回答,其中包括谁将引领网络领域技术的发展以及如何引领,今天的互联网是否有可能成为未来的一个发展模型,互联网未来的发展趋势等,这些都需要基于具体的数据进行分析并作出预测.而数据的缺失显然影响了我们对这些关键性问题的理解和把握.为了缩减上述差距,就需要收集并整理已经存在的国际关系领域中的相关网络数据集,提出数据的新用途并整合其在理论和政策方面的应用.另外,还必须寻求基于不同视角下的大规模数据分析的方法以及寻求必要的分析工具.

4.3 网络治理在政策分析中存在不足

传统政策的分析模式与当前分析互联网对国际政治领域的威胁所需要的分析模式之间存在一个现实的差距.按照传统分析模式,国家领导人在应对新的挑战时会转向已经存在的基于过去的现实所制定的政策.在一些领域,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政策制定模式,且符合制度制定和官僚选择的逻辑,但在网络空间,却没有一个国际交流的平台为其提供政策上的先例以供参考.政策上所面临的挑战是提供政策反应的一整套工具包,以适应现实网络的复杂性,与此同时,在外交层面也需要形成新的协商模式和工具以管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互动,在国际层面上寻求制定国际网络治理机制的共识,这些都有助于弥补互联网在政策分析中的缺口.

5 结论

基于网络空间所营造的“迷失现象”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的发展挑战着传统的国际政治理论,并威胁着国家安全.针对上述的治理研究困境,国际舞台上的国家及非国家行为体也在不断地进行着积极尝试,例如寻求国际网络安全合作、充分利用非正式治理集团(如G8, IBSA,BRICs)的大国协调作用等.本人认为网络治理的中心任务是提供一个理论框架以及相应的数据分析工具,以理解和应对21世纪的国际网络现实,即通过创建一个集网络和现实国际政治于一体的分析框架,和一个新的多学科的研究领域,来调整国际关系的基础理论和政策与网络空间的新现实之间的动态关系,以期在国际层面上形成一种国际网络安全机制,用制度化的国际机制从多轨道、多领域来协调空间网络中的国家安全,从而达成在网络治理领域的国际共识.

与此同时,中国应借势而为,积极构建自身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加紧宏观战略谋划,务实有效地推进国际网络安全合作,确保自身的网络安全和话语权以及国际网络空间控制权.另外,中国要高度重视国际安全合作,加大网络外交力度,多头并进,有效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利益,确保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同时,我们还要理解互联网的内在运行逻辑,从根本上把握互联网的特性以使其更好的为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服务.随着中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相信中国在涉及到国家安全的网络治理方面将更进一步.

注 释:

①见第七届上海合作组织论坛.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篇(3)

关键词:价值事实权力学科独立性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0)06-0037-41

传统国际关系的主流学者常常理性地将价值排除于自己的研究之外,以获得科学结论和立足于学术之林。但是价值问题犹如幽灵一般,总是潜在地包含于研究的对象之中。这种矛盾现象经常被学者们所提起并进行诘难,但是学者们却没能给出一种合理的解释,从而使它继续地影响着当前的国际关系研究。

李开盛博士在其《国际关系理论的价值透视》一文中认为“在国际关系领域,价值一词常遭贬斥,体现价值判断的规范理论长期处于边缘地位。这可能与现实主义的巨大影响有关。”这段看似不长的话语,密集性地描述了国际关系中有关价值问题的全景。第一,价值研究在国际关系中没有地位;第二,规范理论的处境反映了这种地位;第三,价值研究的这种地位与现实主义的巨大影响有关。但是李博士就在他文章的同一个段落中,提出了一种完全相反的观点。“从广义上讲,所有的国际关系理论都是一种规范理论,都不可避免地包含了理论建构者有意或无意掺杂进去的价值倾向。”至于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矛盾现象,在李博士看来是由于现实主义研究工作者追求客观严谨的“虚伪”造成的。只有虚伪,才能够一方面贬斥价值,另一方面又潜在地包含价值。

李博士的观点与罗伯特・杰克逊和乔格・索伦森的观点不谋而合。在罗伯特・杰克逊和乔格,索伦森看来,每一种理论都体现了一种国际体系的价值追求。现实主义理论一直追求的最大价值是安全;自由主义理论追求的价值是自由和进步;国际社会理论追求的价值是秩序和正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追求的是福利和财富的价值。正是根据价值这根主线,罗伯特,杰克逊和乔格・索伦森重新归纳了各种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内容。但是他们没有提到国际关系中存在贬低价值问题这一现象。

国际关系理论必定包含着价值取向,但是为什么在国际关系的研究传统中形成了一种贬低价值的倾向呢?李博士的“虚伪论”显然不能构成为一种解释。英国社会学派大师马丁・怀特曾经间接指出了这一问题的答案,他认为国际关系理论与政治理论和法律的巨大不同之处在于“政治理论和法律是在正常关系以及可预测结果的领域内的行为指南或行动规则,是有关美好生活的理论,而国际关系理论是有关生存的理论。对政治理论而言是极端的事例(如革命或内战),对国际关系理论来说却是正常的现象”。在此,国际关系只涉及生存这样一种最低要求,而与美好的生活无关。然而这一答案并没有触及到价值问题在国际关系研究中被边缘化的基本逻辑。因为生存是一种状态,涉及到生存的质量、秩序和安全等基本价值问题,显然它没有给出这一问题产生的基本逻辑。而对这一矛盾现象的解释正是本文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价值问题的学科根源

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国际关系要实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致力于两个基本的目标:第一,确定自己的研究领域。一方面它需要获得实践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它要把自己与其他学科的研究领域区别开来。在这个目标上,国际关系学科得到了来自实践领域的巨大支持。国家间关系密集度的提高不仅需要国际关系学科领域的巨大支持,也帮助确立了国际关系独特领域的研究价值。第二,建立自己的知识谱系和逻辑认同。这对国际关系学者们来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如果没有自己的知识谱系和认同,其他社会科学将会瓜分国际关系的研究领域,使国际关系成为一个“空壳”。

为了快速摆脱这种困境,有志于使国际关系成为一门学科的早期学者的最佳选择就是“拿来主义”。汉斯・摩根索被誉为是将国际关系学科学化的第一人,他将国际关系等同于国际政治,从而使得政治学的原理和方法被广泛使用于国际关系的研究之中。这种观点至今仍被广泛采用。在我国,国际关系也被当作政治学的二级学科,成为一种学科建制。在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史上,被国际关系学者所津津乐道的成果都是对其他学科成功理论的伟大移植。20世纪60年代,行为主义在国际关系研究中所体现出的强势源于其对心理学领域的行为主义方法和哲学中的逻辑实证主义方法的运用。沃尔兹将哲学中的结构主义和经济学中的微观经济学方法运用到国际关系的领域之中,成功地创立了新现实主义学派。其他的如新自由主义学派、建构主义学派、后实证主义学派等,无不带有其他学科的巨大影响,甚至连自然科学中的许多强势理论如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等,也被成功地应用到国际关系的研究之中,国际关系学科成了一切成功理论的演练场和试验基地。

本文不对这种拿来主义做任何实质性评价,但是国际关系中的价值问题却与这种“拿来主义”密切相关。除政治学外,哲学的发展对国际关系领域施加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每一次哲学的发展和反思都体现在国际关系的辩论之中。国际关系中的价值问题就是哲学中价值与事实二分法的集中体现。

价值与事实的关系问题,在哲学史上被称为休谟问题。作为一个问题,它不但长期困扰着哲学界,让许多著名哲学家为此殚精竭虑,而且它也进入到社会科学领域,伴随并困扰着社会科学的研究。对休谟来说,价值与事实构成了两个独立的领域,事实存在于对象之中,是一种“是什么”的研究,它是人的理性可以把握的。而价值依赖于人的情感,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和评价。由于价值不是对象本身的性质,因而它不是理性可以把握的,它借助于“应该”这个联系动词而获得人们在情感上的认同。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性质完全不同,人们不可能从事实判断中推导出价值判断来。在休谟那里,事实和价值被分割为两个完全不同、互不相关的领域,从而形成了事实与价值关系问题上根深蒂固的“二分法”或“二歧鸿沟”。

休谟问题被康德提出后成为了哲学上的难题,甚至被人视为“哲学视域中的哥德巴赫猜想”,并对哲学和社会科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逻辑实证主义和新康德主义继承了休谟的这一立场,试图发动一场针对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革命,将价值完全排除在科学研究之外,认为“价值判断只不过是情感的表达,或改变他人情感的尝试,因此完全是处于理性讨论的领域之外的”。此后,价值判断成了主观的代名词而与理性无缘,“价值中立”成为西方任何主流学科或者学者立足学术领域的基本立场。

当一战后国际关系实践领域的复杂性和残酷性提升了国际关系研究的必要性以后,并没有自动生成国际关系作为一门学科的权威性和独特性。而休谟问题却非常强势的成为了横亘在一切哲学和社会科学面前无法避开的选择题。从以往的经验看,自然科学和技术在人类知识领域的巨大成功,意味着在知识的领域里,只有事实和方法才是重要的。只有基于事实,

我们才能够借助于人的理性而获得一种确定性的知识;也只有实证的方法才能够让我们发现和解释事实中所隐含的真理。在这样一种学科背景下,为了创建国际关系学科独特知识的权威性,远离“价值”这一被当时哲人们贴上“主观标签”的领域,就成了国际关系学者的一种理性自觉。

二、权力对安全的重要性及其与道德的矛盾

安全问题在国际关系领域的重要性有两个基本来源:经验领域的累积和知识领域的建构。一部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就是国家谋求自己生存的历史。国家的存在是一种历史地存在,源于人类的创建,因而,获得了自主性的国家的存在本身并不完全取决于自身的意志,它受到了两种基本的威胁:一是内部的威胁,它是国内政治的研究对象,其在当代占优势的理论是社会契约论,即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使得国家成为一个“有机体”。但是一直以来,一定的权力关系是维持国家存在的基本力量。二是外部的威胁。这被认为是国际关系研究的基本对象。自从国家出现以来,它一直无法摆脱的梦魇就是在其周围始终存在着的类同组织,这些组织有能力消灭其他国家的存在本身。国家成了国家本身的威胁来源。只要国家还存在着它的同类,它就无法消除被威胁的现实。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一直在警告着国家:国家不断地产生和消亡,国家数量呈现总体下降趋势。也就是说国家经常在没有获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被外部力量即其他国家的力量所消灭。

马基雅维里直截了当的指出国家在这种环境下的生存策略:尽可能多地获取权力。为了获取权力,君主可以不择手段,既要具备狮子般的凶猛,又要具有狐狸般的狡猾。马基雅维里在理论上确立了国际关系未来发展的两条基本主线:第一,国家生存与国家权力的基本逻辑关系。国家如果要在国际上生存,就必须要以最大化的权力为目标。国际权力的核心就是国家的军事力量。军事力量成了保护自己和威胁他国的基本手段,由此“安全困境”构成了国际关系的系统性环境。第二,把道德与权力分离开来。道德蕴含着服务于他人福利的基本属性,而权力则使得他人的利益服从自己的利益。二者着力的方向是相反的。只要国家把自己的生存放在第一位,就必定弃置道德对国家获取权力的羁绊。

由于权力对国家生存的基础性作用,摩根索在将国际关系学科化的努力中,直截了当地宣称国际政治就是获取权力的斗争。国际关系中生存的问题于是为权力的问题所替代,权力构成了国际关系研究的中心焦点。这一替代决定性地确立了国际关系中价值问题研究的边缘地位。权力与生存不一样,生存始终是一切组织单位追求的基本价值。但权力则不然,它只是追求价值目标的手段。权力这一手段具有这样一种独特性,它的履行必然以另一方的损失为代价。它所确立的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关系。因而它本质上是与人类的基本道德价值相违背的,比如它对基本公平的损害。如果国际关系研究是以权力为中心,价值就必然会被边缘化,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关系。

如果说马基雅维里和摩根索是从人性和经验的角度论述了权力的重要性,而这中间包含着国家的主观选择性和策略的话,那么肯尼思・沃尔兹则从逻辑上论证了国家不得不选择权力的历史宿命。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使得国家的生存只能依靠“自助”,获取权力就是国家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国家关系中对权力的追求获得了理论上的完美解释。由于安全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性,权力追求本身成了国家的最有价值的目标。但是这种价值目标追求包含着对他者利益和平等的预期损害,它自身也就构成了人类道德本质的对立物,它与人类的普世价值存在着根本性冲突。

三、价值的拓展与国际关系学科的隐忧

现实主义理论是一种静态的理论,它借助于人性、历史和逻辑,因而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如果人类只是重复历史和环境的被动接受者,如果国家时刻面临着即将到来的安全问题和权力对自己的损害,那么,现实主义就是对的。

人类确实无法随心所欲地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人类也确实在利用自己的理性不断地创造着自己的历史。为了摆脱国际关系“安全困境”对自己的束缚,国家从两个方面做出了努力。第一,强化国际关系中的权利。国家授予和强化自己在国际关系中的权利,一方面是为了与其他国际体系中的实体进行竞争,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相互之间所施加的伤害。与权力不同,权利是一种使国际关系规范化和法律化的努力,意图将权力集合起来,平等的保护符合契约条件的国家的合法权利,其中最基本的权利就是国家。国家是一种国家之间的相互授权,它赋予了国家维护自己安全的道义优势和国际力量的支持。随着国际制度的日益多元化,国家所获得的权利也越来越广泛。第二,获取终端的“摧毁”能力。只要安全困境还存在,国家对获取摧毁能力的努力就不会终止。权利依赖于别人,而军事能力则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核武器能够毁灭地球,因而具有终端武器的特性。国家对核武器的追求,使大国在冷战时代就形成了“相互摧毁”的威慑。权利机制的不断增强和完善与核武器的“相互摧毁”一起锁住了国家权力的谋取空间,在体系层面,国家实体的安全和生存所受到的威胁越来越小了。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篇(4)

与生理意义上的男女之分不同,社会性别表明的是社会对人的性别身份的认定,这意味着一个生理上的男性或女性只有具备了社会所公认的男子气和女人味即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才能成为社会意义上的正常男人或合格女人。因此每个人自出生时起,就在家庭、学校等教化机构中受到社会依据其性别施以的不同规范,如男孩的名字多表现家长对其勇猛顽强、刚毅果敢的期望,女孩的名字则要求其温柔美丽、温顺贤淑;男孩的玩具多为交通工具和武器的模型,而女孩的玩具一般是洋娃娃、长毛绒小动物等。同时,社会也通过学校教育、职业分工、大众传媒等手段对每一个个体进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熏陶,例如小学课本中极少出现女性的形象,或即使出现,基本上也不是以职业妇女的身份,而多扮演着妈妈、奶奶等家庭生活的角色;中学老师通常鼓励男生报考理工科专业,而希望女生学习人文科学;富有挑战性、要求从业者具备创新精神的职位录用的往往是男性,女性则大多集中在为他人提供服务的岗位上,如担任秘书、护士、保育员、服务员等;广告中的男性主要是事业有成的社会精英,女性则多为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等等,使人们于潜移默化之中接受了诸如此类的性别观念并加以内化而男女由此产生并表现出来的种种自觉不自觉的言行举止反过来又进一步作用于社会对两性的普遍认知,使社会性别规范不断得以再造和强化。

社会性别的概念负载了许多社会文化的理念,它的内涵远比生物性别的区分要复杂得多。“社会性别”概念主要包含了三层含义:第一,男人和妇女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如此,而是在社会发展中形成的,并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第二,被划归男性和女性的性别特征和行为方式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第三,社会性别也是一种社会关系,体现着男女两性的权力关系,即男子与妇女之间统治与被统治、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二、女性主义与国际关系

权力、安全、战争与和平是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概念。女性主义从社会性别视角审视传统的权力观、安全观、战争与和平观,揭露其隐含着的性别缺失和偏见,批判了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中仅以男性视角对世界的描述与解释。女性主义通过对这些核心概念的批判与重构,在国际关系中加进了社会性别的视角,拓宽了国际关系的理论视野,同时也暴露了自身的不足和缺陷。

(一)女性主义的权力观

权力是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女性主义在批判现实主义的权力概念时,往往会追溯到西方政治思想的奠基者们对女性与权力相关问题的论述中。在一系列堪称经典的西方政治学著作中,或直白或隐晦地暴露出对女性的歧视、曲解和贬低。

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尼科洛・马基雅维利的著述涉及了对女性的轻视和偏见。在《君主论》中,马基雅维利在论述变幻莫测的命运与个人成功的关系时,将命运之神比作女性,“……如果人们同命运密切地协调,他们就成功了;而如果不协调,他们就不成功。我(马基雅维利)确实认为是这样:迅猛胜于小心谨慎,因为命运之神是一个女子,你想要压倒她,就必须打她,冲击她。人们可以看到,她宁愿让那样行动的人们去征服她,胜过那些冷冰冰地进行工作的人们。因此,正如女子一样,命运常常是青年人的朋友,因为他们在小心谨慎方面较差,但是比较凶猛,而且能够更加大胆地制服她。”

西方政治学经典著述中对女性的歧视、歪曲、甚至嘲笑,使女性在政治生活中遭遇的偏见找到了部分的根源。女性的被动、柔弱、远离政治、以及天然的母性,即便在今天,仍模板一样存在于绝大多数当代人的观念中。现代社会的政治环境对女性来说已经大为改观,大多数国家对女性参政的问题,在法律和制度上的限制已几乎找不到了,但是隐藏在表面公正的背后,人们观念中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且根深蒂固、弥漫于无形。在人类不断进步的历史中,通过比较不同时期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发展与变化,既看到了不公和歧视,更看到了进步和改善的前景。

(二)女性主义的安全观

在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家安全是首要问题,在国际社会的自助体系中,国家依靠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安全与独立。但是,一个国家对安全的追求将会导致其他国家的不安全,这就是所谓的安全困境。这种处于“安全困境”之中的安全概念所体现的是一种“零和游戏”,即一国的安全建立在另一国不安全的基础上。如此安全观已不适合当今世界的现实状况,尤其是冷战结束、两极格局瓦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间的相互依存不断加深,安全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各国开始关注非军事安全领域的安全问题。当前,我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的超出“国家安全”的安全问题:人炸、粮食短缺、环境污染、跨国犯罪、国际恐怖主义等等,这些问题多为跨国、跨地区的问题,单凭一个国家的力量很难解决,必须依靠广泛的国际合作。鉴此,人们提出了“综合安全”、“合作安全”等新的安全理念。

女性主义者在汲取安全领域研究成果的同时,对传统现实主义的“安全”概念进行了深刻的性别剖析,指出,现实主义安全观重视军事安全,强调冲突与暴力,具有明显的男性特征。在女性主义者看来,现实主义安全观强调的是具有男性特征的安全内容,如军事安全,有时这一安全是建立在剥削和压迫妇女的基础上(如军事基地的妇女),而忽视关涉女性的安全内容,如使妇女免于战争、各种暴力和来自环境等方面的威胁,有利于女性生存、生育安全的基本条件等。女性主义认为,我们应该摒弃狭隘的男性视角,在内涵到外延上,全面拓展传统的安全概念。对于世界绝大多数人而言,安全更多的涉及到满足生活的基本物质所需,更多的关涉到人们在一国政府内的生活状况,安全应包括所有人及其整个社会。女性主义者概括出了“人类安全”所包含的三个特征:第一,从广义上来分析安全的概念,指出对“人类安全”的威胁既困扰着发达国家,也困扰着发展中国家。第二,“人类安全”强调安全的相互依存性。因为对“人类安全”的威胁对所有国家都有影响。第三,“人类安全”从根本上说是主动的。它认为采取预防措施比在危同时,“人类安全”除了包含国家安全之外,还兼容了个人安全,将国家安全与个人安全统一起来,是一种将“人”放在考虑中心的安全观。女性主义的“人类安全”所倡导是一种新的、“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安全新概念,“以全人类利益为中心的”安全哲学。

(三)女性主义主张的“移情合作”

“移情”这一概念来自于美学,在美学中,“移情”是指审美主体将自己的情感投入审美对象,仿佛对象本身拥有了主体的感情,并对审美对象产生欣赏之情和美感。

“移情合作”是后现代女性主义提出的政策主张――即倾听并尊重国际关系中的不同声音,通过平等的、建设性的对话和协商构建一种包容性的理论,后现代女性主义借用这一概念说明女性主义介入国际关系领域的重要前提是融合各种不同的情感和体验,“真实地听取别人所说的……并力图把别人的观念融入我们自己的观念中,以便在某种程度上,通过这种融合而发生改变”,这是女性主义者所期望看到的结果,也是女性主义理论区别于传统理论的重要特征之一。

古希腊思想家,从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都曾提出过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区分开的思想,男女分属于不同的领域。女性不能介入公共的政治领域,更谈不上涉足国际关系领域,这已经成了天经地义,不容置疑的传统。因此,在国际关系领域,女性一直处于“无家可归”的境地。女性主义者要打破这一状况,试图开垦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从女性特有的经验和立场出发,填补国际关系领域中的性别“盲区”,进一步扩展该领域的知识范围和理论发展潜能。女性主义试图借用“移情”这一特定的方法与途经进入国际关系领地,引入女性主义的性别视角,对于“性别缺失”的主流理论而言,可以提供他们自身所不能思考透彻或可能有失偏颇的观点。例如,现实主义的安全观所导致的“安全困境”,如果采用女性主义的“移情合作”策略,往往会产生更好的效果,可以帮助我们走出这一困境。

总之,在女性主义者看来,由于国际关系领域一直是由男性主宰,而女性被排斥在外。国际关系活动,从外交到军事、国防等所谓“高级政治”都被认为是“男性范畴”,而女性被认为不适合从事这一类的工作,而被限定在诸如家庭、社团、民族等国内事物的范围内,主要从事处理人际间关系的工作,即所谓“日常生活的政治”、(哈贝马斯语)“低级政治”。而且,在国际关系的研究领域,男性学者的数量也大大超过女性学者,在研究方向上,女性学者鲜有研究学理问题的,也很少有安全问题专家,她们多是在从事国际关系中的南北关系、经济、种族、难民等问题的研究。那么,在这种情形下自然地形成了带有性别偏见的国际关系思想和知识结构。国际关系学科的“重男轻女”倾向首先表现在其所关注的话题上。长期以来,国际关系一直关注的是诸如战争和冲突、全球政治和经济扩张的问题、军事打击、核威慑、安全与战略、利益与权力、外交干涉等男性特征强烈的话题。如传统的现实主义就是以权力和利益为其核心概念构筑其理论框架。在这类话题的影响下,国际关系讲究权力和控制,世界成为了有着等级秩序的世界。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尤其是现实主义为实践中的强权政治、霸权主义提供了合法性。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缺少女性的、被男性特质扭曲了的世界并非是合理的,而理所当然的接受下来,而且习以为常了。女性主义思潮的使命就是要向国际关系这个被惯性积习而成的、所谓的“男人的世界”发起猛烈的攻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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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安全论文篇(5)

(一)国家利益的内涵

在以民族国家为最重要行为体的国际政治体系中,国家利益首先表现为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这是国家最根本的利益。为实现这一利益,国家会衍生出一系列的愿望和需求,并依此制定一系列政策目标,这些愿望、需求及由此确立的政策目标就构成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由此可见,国家利益概念通常指国家相对其它国家而言的基本需求和欲求。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生态安全等不同领域。

国家利益涉及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两个层面。从国内政治层面看,只有在政党政治转向国家政治,政治国家的合法性得到确认后,民族国家中的国家利益与统治阶级利益、国家利益与国民利益、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等几大利益关系才能得以区分和确立,国家利益意识才会凸现。从国际政治层面看,民族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方面的利益诉求和实现,事实上是在国际秩序语境下国家间的利益博弈。民族国家只有在现实的国际秩序下“合理”的利益诉求,才能获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认同,国家利益才能获得最大程度的实现。

(二)西方国际政治理论关于国家利益的阐释

自民族国家诞生以来,国家利益问题从来就是现代国际政治的一个核心问题,也是西方国际政治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西方现代国家利益理论主要包括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与建构主义三种主流理论体系或范式,各种理论体系都试图对作为国际政治研究核心概念的国家利益提供不同的解释模式:即物质权力、国际制度和政治文化分别是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实现国家利益的必经途径。

1.现实主义国家利益理论。现实主义认为,国家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最核心和最关键的问题,是它的生死存亡,是维系、持续和扩展它的存在,因此,国家安全就成为国家利益的根本点。为了保证国家安全,权力和财富就成为两个最主要的手段,特别是权力,政治与军事上的权力,具有根本性的意义。与此相对应,现实主义者主张优先发展军事权力等相关事业,在与周边国家和国际关系方面则强调国家权力支配的原则,认为国际秩序的格局是以国家实力,特别是军事实力为依据的。在这种无政府的国际秩序中,强权就是公理。国家为了保证其安全与存续,就必然要追求权力,发展军事,积累财富,追求霸权。

2.自由主义国家利益理论。自由主义理论并不否定国家利益以权力、安全和财富等为基础,但更关注其取得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认为和平是国家间政治的核心目的,战争只能是一种负价值。相对于现实主义对于(军事)权力的强调,自由主义把经济和文化的繁荣与发展视为政治社会的主要动力。与现实主义的无政府状态理论预设不同,自由主义强调国际政治的实质并不在于国家间的冲突,而在于作为国家公民的个体之间相互订立的跨越国家界限的社会契约。

3.建构主义国家利益理论。在国家利益观上,建构主义考虑的是国际体系的文化性结构对国家利益的建构作用,认为国家利益不是外生于社会结构,而是由国家行为体作为施动者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体系结构建构出来的。因此,建构主义关于国家利益的最重要的结论就是国家利益是通过文化建构出来的,物质权力本身需要通过观念而赋予意义,因此,国际体系的结构就是国际共有观念的分配。

二、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

(一)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及其拓展

在原则确定后的近五百年的现代国际关系中,国家作为最重要的国际行为体,其利益的追求和实现一向基于军事、政治、经济和文化四大类权势。当然,这四类权势是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权势的不同要素间此消彼长。在冷战时期,国家利益的重点在生存的维护上,与之相适应,军事权力一直处于核心地位。而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全球化趋势从经济领域迅速地向政治、军事、文化等领域扩展,以经济、文化等为代表的非军事权力在国家利益实现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上升,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成为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国家基本利益的边界在不断的调整和拓展。

(二)国家利益中的文化因素

文化手段和政治、经济、军事手段一样,不但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外交政策的组成部分,在大国间军事作用有限的情况下,特别是在现代核战争中,无法严密保护本国不受报复的情况下,文化手段有其成为美国穿越障碍的一种更加重要的强大的渗透工具。全球化使国家利益中的文化因素上升,这是由文化的功能和作用决定的。文化因素对于国家利益的功能主要有三个方面:文化是推行或者反抗霸权的重要手段和依托;文化影响力是全球性大国自我实现的基本内涵;政治文化是建构国家利益的基本力量。

对于文化因素在国家利益中的地位,美国政治学家约瑟夫・奈提出的以文化为中心的“软权力”概念,是这一领域研究的一次重要理论突破。奈认为,软权力是一个国家的文化与意识形态诉求,它是一种通过吸引力而不是强制力获得理想结果的能力。软权力通过精神文化和道德价值,影响、诱惑和说服别人相信或同意某些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和制度安排,以产生拥有软权力一方所希望的过程和结果。

(三)国家利益中的意识形态因素

冷战期间,以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为核心的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在全球进行了激烈的交锋,使意识形态成为国家利益的基本因素。冷战结束后,雅尔塔体制的坍塌宣告了以意识形态和军事角逐为主要特征的冷战时代的结束,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占据了优势态势。从全球来看,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地缘战略利益相比较,意识形态对抗处于次要地位。但是从个别国家和局部地区而言,尤其是中美两国之间,意识形态对抗和冲突依然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还有所加强。

尽管国际和国内主流国际政治理论都认为,意识形态因素已经弱化,不再属于基本的国家利益构成,但是由于中美之间国家利益、政治制度、价值观念、民族文化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以及中国快速的和平崛起,使得失去对手的美国政府把中国列为了潜在的对手,遏制成为美国对华政策的核心内容。由此,冷战的结束只是结束了以冷战为形式的意识形态的斗争,在中美关系中,意识形态斗争仍将以不同的形式继续存在,一定意义上还会更加尖锐。在美国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权势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的情况下,意识形态因素构成中国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

三、文化安全主题与国家利益维护

自欧洲三十年战争结束成为近代国际关系的开端,并产生了以为本质属性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开始,国家利益就成为所有国家行为的起点和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作为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化安全离不开国家利益,必须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界定和实施国家文化安全。政府行为必须以国家利益为依据,文化安全战略必须以国家利益作为检验政策效果的标准。

(一)民族文化认同安全:建构国家利益的基本手段之一

正是由于文化差异的存在,世界文化才呈现出丰富多彩的色彩。源于民族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文化认同”,是指“民族群体和个体对本民族价值的笃信,对本民族生活方式、历史命运的理解和关注以及对族际关系的共识等,一般而言,民族文化系统的深层意识就是该民族的文化认同意识,它支配着人们的一般文化观念和价值观念,以及由这些观念而采取的社会文化行为。在对其他民族文化做出反应时,这种文化认同意识会使该民族的群体和个体产生强烈的自我意识和向心归属情绪,对外防范、对内认同,文化系统的排他性和内整性由此而生。”民族文化认同的维护,是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桥梁,是此民族区别于彼民族、此国家区别于彼国家、此国公民区别于彼国公民的基础,主要包括大众文化和政治文化两部分。

(二)民族文化创新能力:建构国家利益的基本手段之二

民族文化的生命力是维持一国基本国家利益――生存能力的精神前提,是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归根到底来源于民族文化的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指的是一个民族立足传统文化资源,吸收借鉴世界其他民族文化成果,对于本民族文化知识进行改造更新的一种内驱力。培养民族文化创新能力,就必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大力提倡民族历史文化教育,维持民族文化身份,传承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的文化拥有深厚的基础和丰富的资源,如何在冷战结束后开始的经济全球化为背景的文化全球化浪潮中,在挖掘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经验,并创新文化表现形式,这是当代中国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现实任务,是全球化时代特有的新的安全压力,是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时代向中国国家安全提出的新命题。

(三)意识形态安全:建构国家文化利益的基本手段之三

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和社会集团乃至国家集团基于一定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为了自己阶级和集团乃至国家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或者为了达到改造世界、建立政权和巩固自己政治统治的目标而提出并确立的社会理想、价值观念、政治原则、行动纲领和实践战略等。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以后,美国的政治学者福山和亨廷顿都分别提出了“历史的终结”的观点和“文明的冲突”的观点。福山认为:冷战结束标志着人类意识形态斗争进入尾声,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斗争已经结束。亨廷顿认为:冷战结束后,世界范围内的冲突不再是资本主义阵营与共产主义阵营之间意识形态的冲突,代之而起的是文明之间的冲突。然而,世界范围内意识形态的斗争远未停止,“西强我弱”的总态势在短期内还难以改变。对中国来说,意识形态依然是国家文化安全的核心内容。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篇(6)

DesignforNewStrategyofSafetyandDisasterReduction

intheNewCentury

——AndDiscuiononReadjustingtheDisciplinarySystemof

SafetyandDisasterReduction

JinLei

(BeijingItituteofArtbitectureDesign&amResearch)

XuDeshu

(CTLP)

Atract:Basedontherecognitionofthedisasterregulantyinpastdecadesandthepredictiveanalysisofdisastersituationinthenewcentury,fromthenewviewpointofintersectionofscienceandculture,anewstrategy,takingthemanagement,scienceandtechnology,cultureanddisciplinecotructionasmainsubjects,wasstudied.

Keywords:Safetyanddisasterreduction Intersectingdiscipline DisciplinarysystemReadjustment

1 前 言

在20世纪即成历史,千年之交跨入新世纪之时,作为科技工作者应关注减灾的科学理性及管理思想,有责任向政府及决策者进言,以期创造一个推进21世纪科技减灾的知识及文化氛围。在新的千年之初,人类生存环境虽有一种万物更新的召唤,但也不乏众多留给21世纪的悬念,其中事故及灾害正是一种无法抹掉的现实。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1990~1999年)每年一次“国际减灾日”主题的选定和变化,令人们感受到国际减灾行动的脉胳和发展趋向。

1987年,联大第42届大会形成的第169号决议,决定20世纪90年代为“国际减灾十年”,具体目标是提高发展中国家的防灾、抗灾能力。1989年第44届联大决定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为“国际减灾日”,从其主题发展可感悟到减灾对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及轨迹;1991年:减灾、发展、环境——为了一个目标;1992年:减轻自然灾害与持续发展;1993年: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要特别注意学校和医院;1994年:确定受灾害威胁和易受灾害损害的地区——为了更加安全的21世纪;1995年:妇女和儿童——预防的关键;1996年:城市化与灾害;1997年:水多、水少,都会酿成现代灾害;1998年:信息与媒体——减灾从信息开始。1999年是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的最后一年,其主题是“防灾的收益”。

1999年7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二次世界减灾大会通过的管理论坛强调:要关注大城市及都市的防灾减灾,尤其要将社区视为减灾的基本单元,必须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建筑结构的标准与规范的研究,因为它对减灾十分重要,而提高结构安全标准更是面临的重要挑战。国际减灾十年科技委员会报告强调:未来全球减灾关键是要提供一个观念,即如何通过现代科技知识,为使减轻灾害危险取得收益,并更好地深入到社会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去。只有通过持久地提高公众意识和实际应用减灾技术,安全减灾才能为公众所理解、所认识,并体现出社会价值及广泛的意义。联合国《制止灾害》杂志主编A.Mauro在“20__年的新挑战”一文中强调:“国际减灾十年目标是促进、支持灾害周期中防灾和备灾的最新研究成果,事实上一个好的防灾政策,可使破坏不致变成灾害。人类的活动主要是在文化上的促进和加强,更好地总结现有灾害深入评价适合的生命安全环境”。

笔者认为,国家、政府领导人及安全减灾界专家必须充分关注新世纪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灾情及灾害事故潜势,不如此,中国的安全减灾问题将直接阻碍新世纪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之腾飞。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观,是追求生命永驻世界的本性理论。过去的缺欠及不足在于,只关注21世纪议程中的环保主题及自然灾害问题,并未充分关注集安全、减灾为一体的大安全观,这不仅不是客观地分析及判断,同时也将有害于真正减灾战略的制定。为此,本文强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是集安全、减灾、环保为一体的安全观,其基本框架要包括安全、减灾的总体战略、社会安全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安全的可持续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的安全可持续发展等。

2 中国21世纪安全减灾战略的重大选择

2.1 减灾重点及高新技术意外之灾

新近换届的中国灾害防御协会通过的会议报告提出:新世纪中国将特别关注城市化灾害、工业化灾害、贫困减灾、中西部开发等区域性灾害重点问题。笔者对清华大学物理系提交的高技术灾害报告进行了研究,并归纳了现代物理概念中的高技术灾害事故,即非常态的核事故隐患、电磁环境公害、航空航天事故、化学品致灾等。对高新技术意外灾害应采取的应急对策是,按照国际惯例:首先立法,起草国家关于高技术事故应急特别法规,以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其次,建立起部级的高技术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网络,形成国家、省、市、县、镇五级综合减灾防灾网络,增强防灾、减灾的能力。考虑到高技术事故及其应急处理有其专业特殊性,所以,应急宣传工作一定要到位,以消除人们的恐惧心理。如核应急五级减灾网络,要做好宣传工作,向广大民众讲清楚,对不同的核事故采取不同的应急对策,方能使事 故的后果减到最小,取得最佳减灾效果。最后,周密制定核事故应急措施,如灾区划分、警戒,城市民众的疏散、撤离路线,居民临时疏散、集结地安排,交通管制,医院急救系统应急准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的适度宣讲,以及开展类似于消防、救护等工作那样,进行必要的核事故应急演习。

2.2 综合减灾管理及政策制定

自然变异和人为作用是现代及未来灾害的两大根源,从而分别形成自然灾害及人为灾害或混合型灾害。减灾管理的目的,不仅在于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综合防灾,尽力减轻损失,更在于采取预防对策,强化管理体制建设,从而节制人类自身的行为,尤其要防范人为灾害链的形成。减灾政策指安全减灾的指导思想、方针及其科学计划及规划,这是21世纪中国安全减灾的纲要。《中国减灾规划》及《中国21世纪议程》无疑成为中国安全减灾在21世纪初的前十年的部级战略政策,而由减灾科学家提出并得到国务院有关领导关注及部委级支持的《21世纪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纲要》(1997年6月6日推出)同样应成为中国跨越20__年的减灾科技管理指南。它十分需要各界科技专家、管理人士的爱护、扶植,并使之丰富。

2.3 安全减灾科技与产业发展

安全减灾是一项复杂的自然——社会——经济系统工程。减灾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进步的水准。科技减灾之所以能够成为最重要的生产力要素,贵在抓紧如下建设:(1)深入开展减灾基础性及灾害系统机理综合性及分支性研究;(2)大力开展减灾科技攻关及技术产品开发;(3)抓紧中国减灾综合性研究机构建设及培育;(4)以灾害经济及减灾创造效益为中心开展产业化模式探索;(5)发展以风险、保险评估为中心的重大工程项目安全减灾综合评估研究等。如同环保界按自身发展规律及国际呼声不断完善环保产业一样,安全减灾的能力建设要本质性增强,其产业化方面要有大思路,不应再局限于劳保护品,而应拓展到城市公众及城市公共空间中,大力发展安全防灾、救灾类及安康类产品,发展安全减灾商业。当前最重要的是,管理部门要听取科学家的建议,制定未来减灾技术及产品发展计划。

2.4 大力普及“全球预防文化”及安全文化教育

实践证明,无论是公众安全意识,还是领导者的安全责任意识及防范能力的培养,国家系统化的减灾教育,都取决于对“文化教育”主题词的理解。1993年以来,我国的专家、学者就陆续向公众奉献了“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社区安全文化”、“青少年安全文化”、“校园安全文化”、“安全减灾文化”等专著和教材,并由120余名安全、减灾专家向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提交了“21世纪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纲要”,为倡导安全文化,公众的安全科技文化教育,提高全民安全减灾文化素质,发挥了先锋作用,对营造中国的安全减灾文化氛围,弘扬安全减灾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1999年7月,第二次联合国“世界减灾大会”提出的日内瓦战略极具启发性,正如安南秘书长所言,“我们人类必须由反应文化转变为预防文化”。减灾文化教育必须包括青少年。一方面,青少年也是社区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青少年是联系成人的途径。通过儿童影响父母,在消防教育中尤为成功。消防队员和警察在学校的讲话中,包括了不少紧急事故的信息,儿童可以从学校带回许多防火安全方面的问题和知识。在美国,儿童电视节目“芝麻街”创作了“停、丢、滚”歌曲,告诉孩子关于消防的知识。

无论是落实“中国减灾规划”、“中国21世纪议程”、“安全生产规划”,还是积极开展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的各项活动,都离不开最大范围的向公众宣传、教育。通过对公众安全文化知识的传播及安全科技常识的教育,提高全民、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和创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倡导“全球预防文化”,推崇“公众安全文化教育”是我国安全减灾的基础。

2.5 要极大关注信息及媒体的防灾作用

1998年的国际减灾日把媒体作为主题,是希望媒体成为推动防灾工作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发挥社会的现代化功能,就必须依赖于信息的准确、快速交换。所谓灾害信息,是指为减灾研究服务的信息。值得指出的是,灾害情报信息可简称为“灾害信息”,却不能简称为“灾情”。因为“灾情”一般特指某次灾害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它仅是灾害情报的一部分,而非全部,所以,不能把两者等同看待。从内容上分,灾害情报是科技情报的一部分;其加工程度同样有零次、一次、二次、三次情报(文献);其载体,也有书面、口头、实物、声像、电子情报等。灾害信息采集(调查),是在一定范围从事所需灾害信息获取的基础性工作,它是灾害信息研究的依据和基础。从现状看,灾害信息采集方式有:印刷型文献的采集、零次情报的采集、剪贴簿、计算机联机检索、询问调查等。但无论从财力还是资料来源看,没有任何一个系统可以完全收集全世界所有的灾害基本数据。如果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就可以各系统之间进行各种形式的资料共享。必须提出,在科学日益加速发展的今天,现代灾害信息的积累以比过去快几十倍的速度在不断膨胀,学科的发展已不允许过去那种各自为证,条快分割的大量重复工作、大量重复数据的现象继续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各界提出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可以说,信息共享的提出是社会进步的迫切需要,更是全球及中国安全减灾发展的必然。

3 重组中国安全减灾科学技术学科的思考

21世纪的科技减灾文化之路,更趋综合化及交叉性。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国际性减灾会议已召开百余次,广泛涉及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环境公害与技术复合型灾害等领域。1997年1月20日~28日,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灾害科学与公共管理相结合国际研讨会,特别强调运用多种高新技术,分析和认识自然灾害发生演化的趋势和规律,将综合减灾理论广泛应用;鼓励促进与减灾有关的不同学科的“杂 交”,以便共同发展全球的“灾害预防文化”。依笔者之见,未来的减灾科学极待学科化,即从构造大安全观的意义上讲,它应该再充实并完善,否则,将再造成条块分割、无所适从的局面,从根本上影响安全减灾学科建设及体系完善。因此,呼吁安全减灾学科的大联合、相关学术团体的大联合、管理及体制上的交叉、交融,这是迈向21世纪的中国安全减灾应抓紧、抓好的首要大事。仅就中国安全减灾学科建设看:(1)安全科学建设与发展,当今缺少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建设理论专家。一个学科的完成与否,直接与其学科带头人和学科理论专家群体的形成关系密切,急需有计划地培养并发现一批学科研究专家;(2)安全科学学科建设与发展,还缺少对国际安全科学技术的理论及发展趋势有深刻的了解和研究,吸取国外的经验,学习他国专家的理论,从中对比以推动中国安全科学学科建设的进程和完善;(3)安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水平直接影响高新技术的应用,当前尚缺少专家致力于人造系统与人造系统、人造系统与自然系统相匹配连接的接口——“安全系统”的研究。

1998年,由河南大学出版社推出的百万字专著《中国21世纪安全减灾战略》的特点之一,是第三篇“科学技术篇”,用了近20万字篇幅对刘潜教授等人于20世纪90年代初创立的安全科学技术体系中所涉及学科及分支学科的框架之科学内涵予以展开和描述。在此基础上,大胆预见了安全、减灾、环保可望交叉的近30个新学科,并予以分析和创新。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实践中已经发现,原学科体系(GB/G13745-92)的某些方面已不适应现代及未来安全减灾事业发展,这里不仅有学科交叉的需要,也有原体系未涉足的地方。客观地说,由于历史的原因及局限,该学科体系对于大安全观突出不明显,在许多方面既明确灾害学与安全学界限,又模糊各自的含义,从而使至今国内专家很难遵循,更无法上升到统一的科学体系上去认识问题。科学地论证现状及未来的大安全观,主要指应从安全减灾这个科学体系出发,描述有希望的发展中的学科,无疑为中国安全减灾基础科学及其教育探索了新路,但作为一种实践还需进一步得到相关学科专家和学者的大力支持。笔者以为应进一步明确并着力探讨如下关系,它们无疑会对丰富并完善学科体系有重要价值,也将成为重组学科的依据之一。

1) 安全减灾科学体系作为大安全观的事物之一,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是专家随意杜撰的,还是社会经济或持续发展所需要的,必须搞清楚,因为这事实上确立了学科存在的根本。

2) 安全减灾科学体系作为知识体系和学科体系的一种创新,不仅给科研,更为综合减灾管理带来新径,还必然会影响现有大学教育及学位教育体制。作为一种探讨,科技与教育界人士是关心发展还是维护持续惯性体制,是站在国家全局,还是局限于小环境或单一灾种部门,也成为新学科确立的关键问题。

3) 安全减灾科学技术既包含安全,也包含减灾科学,其含义是明确的,是适合整个国际化综合交叉学科特点的。比如联合国20世纪90年代倡导发起的“国际减灾十年”行动,就不是从单一灾种出发的减灾,而日益明确了综合减灾的大安全观。为此,人们有理由相信,安全减灾科学技术作为一种综合性、交叉学科,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及可能性。

4) 安全减灾科学技术学科体系将在新世纪得到完善。这是因为作为两大独立分支的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学科体系已有独立成为历史的体系。现在的问题,一方面是从学科意义上强化沟通,另一方面要从需求上找到其应用价值,从而不仅为教育、人才培养,更为新世纪择业寻求途径。这些或许更成为安全减灾科技及综合减灾管理事业的后劲与潜力所在。

作者简介:金磊,高级工程师,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科协减灾白皮书专家组专家,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专家

作者单位:金磊(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徐德蜀(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参考文献:

[1]金 磊.世界城市化防灾对策研究.中国城市导报,1988.9.

[2]金 磊.可靠性工程与城市防灾规划.城市规划,1989(4).

[3]金 磊编著.中国城市综合减灾对策.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4]金 磊编著.城市灾害学原理.北京:气象出版社,1997.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篇(7)

在冷战时期各国、尤其是各大国的国际政治考虑和规划方面,国家安全是运用得最频繁、影响也最大的一个观念;而在冷战后世界的国际政治讨论中,另一个观念——国际安全取得了近乎同样显要的地位。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国际安全受到普遍的关注,并被作为理论研究、实际观察和努力追求的对象,这是前所未有的。然而,仍然有理由认为,目前世界政治格局虽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基本还是处于国际无政府状态,较多地通行以国家利益为至高原则,国际安全尚未得到更多国家政府和民众应有的足够重视,对其认知也由于大多偏于时政论述和过度倚重社会科学方法而尚待深入和哲理化。

在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乃至一般考察中,哲理化有助于发现和理解国际事态的最深层要素和本质联系,使人比较容易避免“在眼前的不断变动中追随时髦”。关于国际政治(乃至所有政治)的哲理化思考,必须会直接或间接地归结为对于权势和权利、道德和利益、正义和秩序、和平与冲突等人类“永恒问题”的审视,而这些构成了差不多所有集中体现人类主要政治理论成就的经典政治思想家们在学理意义上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因此,有赖于他们而得以形成的各大政治思想传统作为后人从事有关哲理化思考的参照,藉以构设哲理性的定义、范畴、视角乃至范式和“模型”,形成一种构建理论的基本途径。诸如此类的原因使辨析、探究和借鉴国际关系思想诸种传统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经典方法内的头等问题”,当代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经典方法研究泰斗、英国学者马丁·怀特关于现实主义、理性主义、革命主义三大类型国际关系思想传统的著名辨析。这一辨析如果经过恰当的阐发和扩展,不仅适用于认识当代繁杂的国际关系理论流派的最基本分野,把握其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方法和精神风貌,而且也可用于对国际安全的哲理化思考。

现实主义、理性主义、革命主义这一国际关系思想传统划分的意义,在于提供一种论说际关系的范式,即“一种概念图谱(conceptualmap),一种总框架,用来组建知识结构和分某些关系模式”。本文拟首先借助于悠久的自然法和理性主义观念,从哲理上定义国际安全;然后展示现实主义和理性主义两大传统各自对如何实现国际安全的回答,并予以必要的评判。有如前面所述,从本质的层次上看,当今大多数国际安全理论构想和实际主张说到底同这些回答一样,涉及的是同一些“永恒问题”,遵循的是同一些逻辑推理,提供的是同一些政策选择。因而,理解和评判后者无疑将有助于理解和评判前者,并且会促进对当今和未来长时期里国际安全问题的深层认知。至于革命主义传统中的国际安全问题,本文因篇幅所限将只提供非常概要的阐说。不过有一点将加以特别的展示和强调:国际安全当今在定义上的急剧扩展,或者说其种种新方式的提出,很大程度上应归属于革命主义。

国际安全的哲理内涵

何谓国际安全?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判断什么是安全。在最基本的意义上,安全是指个体的生命、心灵、躯体及其(就人类而言)外在所有物不受任何力量、特别是暴力的侵犯和损害。如果把所谈论的个体扩大为群体,即扩大为家庭、村社、部族、民族、国家等等,那么安全的含义要复杂得多。再进一步说,如果将所侵犯和损害的对象延伸到其他价值范畴,使之在上述最基本的价值之外还包括个人或社会文明生存所需的其他条件——例如尊严、起码或体面的生活所依靠的经济条件、共同体赖以维系的基本情感、习俗和制度因素。以及体现和维护所有这一切的法律或法理,则安全的含义就更为复杂和宽泛。不仅如此,在谈论个人或其群体的安全时,几乎所有世代、所有文明的人们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赋予其道德意义,表达他们关于尊重和维护、或侵犯和损害安全的是非判断与褒贬态度。在如此庞杂并且富含道德评判相对性的安全含义面前,诉诸“许多世纪里作为西方主流政治思想之本”的自然法观念,可以得到一套可称为最简明、最根本、并且富含普遍伦理和法理意味的安全纲要,而它经过同样依据自然法哲理的简单延伸,便可提供一项具有同样特征的国际安全概念,从而构成国际安全思想的哲理基础。

自然法的基本含义同中国古代思想中的“天理人伦”相似。早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就有了自然法观念的某种萌芽。然而,首先使自然法成为一个哲学主题的是罗马帝国时期的斯多噶(斯多亚)派,自然法由此被界定和阐发为永恒地支配整个人类的自然理性,即先验的天然伦理原则。一方面,自然法以人对其所有人类同胞的天然亲和倾向为基础,提供评判人的行为的永恒尺度;另一方面,人由于具有理性而能够认识自然法并遵照自然法来行动,因而能够使个人、社会趋于完美。经过中世纪的继承和变迁,到17世纪韧,自然法观念由格老秀斯发展,成为近性主义(自由主义)社会政治思想的最初形态。格老秀斯强调,人的本质属性是以人“对社会(生活)的渴望”为其根本的人的自然理性,它作为绝对和普遍的根本伦理律令即自然法,指引人们在合理地保存和造福自我的同时发扬固有的群体秉性,与其他人友好交往并结合成和平的有序社会。按照这种哲学理念,自然法规定了人们尊重他人和平生存及幸福的义务,以及自身和平生存及幸福的权利。

具体地说,格老秀斯把自然法的基本内涵归结为五大项,它提示了人的安全的哲理。

这五大项是:不侵占他人所有,包括本节开头谈到的一切基本价值;将所侵占的以及可能由侵占所生的利得归还原所有者;信守承诺补偿由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按照某人罪过施以恰当的惩罚。在由人组成的群体内部,只要人与人之间互相履行这五大义务,就将导致所有相关的人无虞侵害,无虞剥夺,安享公平的社会秩序的出现和可信赖的社会交往的开展,并且使人们以符合道德理性的方式共同和平地生活。在这样的状态下,每个人都是充分安全的,而由他们组成的所有群体只要同样互相履行这些义务,则每个群体也将是充分安全的。很明显,根据大多数政治哲学家在众多相关场合都视作当然的个人一国家、个人集合体一国际社会(或国际体系)之比拟,前一种安全相当于国家安全,后一种安全则相当于国际安全。不仅如此,无论是对格老秀斯自然法观念的上述展示,还是对其国际关系思想的总体论说,都表明他所关注的多半是国际安全。此后,洛克对格老秀斯的自然法观念进行了深刻的个人主义改造:自然理性的根本内容从人的社会亲和性与先验道德义务,转变为个人自然权利。由此,安全可得到它最明确、最简洁也员基本的哲理界定:个人安全即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权利无虞侵害和剥夺,只要其实际行使不侵犯其他人同等的当然权利;国家安全依照个人一国家之比拟,即国家安享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选择国内生活方式的自由,只要它同时尊重其他国家同等的当然权利;国际安全即在国家普遍安全的前提下,国际社会处于类似洛克式“自然状态”的那种和平、有秩序和较有道德的无政府状态。

当代杰出的英国国际关系理论家海德利·布尔提出的一项国际秩序定义,实际上可被认为是用当代话语表述的、最基本的国际安全的哲理规定。按照他的看法,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希望的秩序并非个人或群体关系的随便哪种稳定模式,而是一种导致特定的预期结果、促进某些目的或价值的社会生活安排。在此类意指目的性或功能性社会安排的秩序中,最重要的是为维持社会生活本身所必不可少的基本目的,它包括:(1)社会成员的生命多半免于暴力伤害或毁灭;(2)其承诺和协议多半得到遵守和履行;(3)其所有权多半保持稳定。同理,国际秩序的不可或缺的基石,或者说国际安全的起码标准,包括类似的三条" ,即国家免遭外部暴力侵害,国际承诺和协议得到遵守,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得到保持。与此同时,布尔还更多地从国际安全而非国家安全的视角出发,提出了另外两项标准,并在论说序列上将其置于优先位置。首先是国际社会本身的保存,这既意味着阻止超级强国图谋霸权,将国际社会转变成“普遍帝国”,也意味着防止所谓超国(Supra—state)、跨国(trans—state)和亚国(Sub-state)三个层次上的行为实体破坏国家作为国际社会主要角色的地位及其特别权利。其次便是国际社会的和平,但这并不是指确立普遍永久和平,而指"只在特殊情况下保持和平……被破坏的国际关系的平常状态“。显而易见,在现代历史上,这些哲理规定所提示的起码程度的国际安全比追求较高程度的国际安全更经常地成为国际最重要的问题,当今世界在某些重要方面也是如此。

现实主义传统中的国际安全机制及其评判

如何实现国际安全?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在很大程度上分别构成了现实主义和理性主义国际关系思想传统。对现实主义思想家来说,国际关系的本质是国家间争夺权势的斗争。然而多数现实主义者明白,过度或无限制的国际权势斗争将损毁国家及其利益本身,损毁它们在其中独立生存的主权国家国际体系。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懂得国家的根本利益即国家安全不仅取决于国家自助,也取决于国际安全。

现实主义者中间最早就国际安全提供思辨哲理的是17世纪英国大思想家霍布斯,尽管他只是附带地谈及对国际政治的理论性看法。霍布斯式“自然状态”论构成其政治哲学的前提。在这种公共权威(也因而是文明社会)产生以前的假设性状态中,人与人在体力和智力两方面的平等使他们拥有同等的可以互相毁灭的能力,其结果是每个人对暴死于他人手下的巨大恐惧以及对他人意图的最坏猜疑,进而是为个人安全进行的绝对戒备和斗争。这同由物质欲望和名誉追求而引起的另两大类争斗一起,使得自然状态必然是普遍和无休止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在其中没有法律,没有道德,没有文明,“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出路何在?根据霍布斯的理论就在于订立社会契约,将一切订约人的几乎所有自然权利(即自然状态中每个人为抵抗别人以保全生命而对每一事物、包括对别人生命的权利)统统交给他们相约建立的“利维坦”—一个对个人来说无比强大、无比威严的公共权威,用对这种公共权威的绝对服从换取国内秩序和安全。像霍布斯学说的所有研究者都注意到的那样,按照个人一国家之比拟,在国际无政府状态或者说类似于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中,国家安全仅能勉强依靠基于国家自助的国际权势斗争。霍尔斯自己就在《利维坦》中写下了关于这种状况的一段名言:“在所有的时代中,国王和最高主权者由于具有独立地位,始终是互相猜忌的,并保持着斗剑的状态和姿势。他们的武器指向对方,他们的目光互相注视;也就是说,他们在国土边境上筑碉堡、派边防部队并架设枪炮还不断派间谍到邻国刺探,而这就是战争的姿态。”一句话,公共权威的建立似乎不过是将自然状态中的绝对斗争由个人关系领域移到国际关系领域。由此,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的可靠途径似乎是各国相约建立世界政府,用废弃主权、独立来换取普遍永久的安全与和平。

我们确有理由批评霍布斯(1)漠视或混淆厂国际体系状态与他的自然状态的重大区别;(2)极为简单化地将秩序产牛的原因仅仅归结于对政府权威的畏惧,从而实际上忽略了无政府国际体系内存在着某种秩序;(3)很大程度上将这一体系中的国家同自然状态中的个人混为一谈,由此使人容易推断国家也极易受外来暴力损毁,除非建立世界“利维坦”。然而,霍布斯本人不仅从未表示需要世界政府,而且还在《利维坦》的核心篇章中对自己关于自然状态的基本观点作了两处虽不显著但应予注意的保留。首先,他说“我也相信整个世界决不会普遍出现这种状况(自然状态)”,“就具体的个人来说,人人相互为战的状态……在任何时代都没有存在过”;稍后,他又相当明确地说“但由于他们(国王和最高主权者)用这种办法(即互相防范、随时准备战争)维持了臣民的产业,所以便没有产生伴随个人自由行动而出现的那种悲惨状况。”这两处保留使人们以为在霍布斯那里,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质并不完全排除国家经久生存和国际起码安全的可能性。事实上,霍布斯至少隐约地认识或设想到国际安全的机制在于均势,不管它出于国际政治更为基本和常在的冲突性质而多么不稳定。他承认国家间可以有权宜性的暂时合作,一国有时有必要向别国结盟或背弃联盟,特定时期里众多自私的国家为打败共同敌人甚至能结成相当广泛的大联盟;而他作为生活在大联盟时代的人肯定理解这种大联盟(它历经多年,终于挫败了哈布斯堡西班牙的欧洲霸权图谋)所起的构造均势的作用。

霍布斯之后的一两代,即路易十四扩张和西班牙继承战争时期,均势论真正形成并且开始流行。它的主要特点是着重于国际层次上力量对比的全局构造,着重于国际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对现实主义思想传统而言,均势提供了国家安全的头等保障,更构成了国际安全的主要机制。从国际体系角度看,均势的功能在于保持以主权国家为基本单位、以国家间相互承认主权和独立为根本原则的现代国际体系,即维持这一体系的安全和根本稳定,而从单个国家的角度看。则在于确保体系内各国(主要是各强国)的自主生存。当然,这两项功能还有其“无情的逻辑延伸”即阻止霸权。用19世纪初著名的外交思想家和实践家根茨的话说,如果“国家体系要存在并依靠共同努力来维持,它的任何一个成员国就决不可强大到能够强迫全体其余成员国的地步。”除了均势的定义和功能外,传统的均势论还有一项关于均势之生成机制的核心内容,可称为均势自动生成论,即一国优势及其霸权追求必然地(自动地)招致其他国家单独和联合的制衡努力,均势格局由此得以生成或恢复。也就是说,国际安全本质上依靠一种自在的机制,据此可以说其实现和维持是自动的。

均势论久经历史检验,证明它所提示的那种阻止霸权的国际力量分布确是起码程度国际安全的首要保障。然而,且不说均势往往孕育着新的超级强国优势及其霸权欲望,它有时不能不通过战争来实现,甚至某些情况下还导致牺牲个别小国的独立生存,从而其国际安全功能的履行需打折扣。对于均势自动生成论,则应予以严肃质疑和批评。这一观念由来已久,世代沿袭很少受到怀疑。然而,历史考察表明,它在自己的合理成分之外存在着重大缺陷:历史上对霸权或其追求的反应远非总是制衡,它们还包括(也许更经常)容忍、规避、屈从和“搭车”;实际情况至少有时与其提示相反,即制衡努力或均势力量并不总随霸权威胁的增大而增强,它们也可随其减小而增强;均势自动生成论忽略了霸权或其追求国往往会提供利得,来使别国宁愿“搭车”而不制衡,也忽略了霸权或其追求的具体形式除了军事强制甚至武力征服,还可以是主要依靠政治、文化和经济影响的“包容”或“束缚”,从而远不那么容易使其他国家产生制衡意愿。理论上的分析能够显示,在国际体系层次上倘若力量对比显著偏向霸权觊觎国,或存在多极格局、包括超强国家与几个大致自主的次强国家并存的局面,制衍(特别是联合制衡)至少是不容易的。不仅如此,国际体系中格外严重的“无功受禄”和“公共财货”供给不足问题,以及不对称的相互依赖引起或加剧的利得与代价分配方面的矛盾,进一步表明了合作反霸的困难。在单个国家层次即国内状况层次上,有关一国制" 衡能力和制衡意愿的多种因索在很多情况下会增添制衡的困难,甚或促使一国根本不做制衡努力。总之,现实主义国际关系思想传统中的国际安全机制(或者说最具现实主义色彩的国际安全机制)确有其可靠性,但可靠程度往往有很大局限。

理性主义传统中的国际安全机制及其评判

对于理性主义国际关系思想传统来说,如何实现国际安全这一问题,同它对现实主义传统来说一样非常重要。而且,倘若对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各自被赋予的关注程度进行对比,那么完全可以肯定后类安全在理性主义传统中占有更突出的、甚至是中心的位置。之所以如此,多半是由于它在价值取向和基本思考方面尤其侧重追求普遍持久和平和设想其实现途径,并且更为兼顾国家个体利益与它所理解的国际社会总体利益。理性主义国际关系信念的根本是格老秀斯式的人类理性即社会亲和性观念,以及将国际体系当做洛克式自然状态那样的国际社会——虽无至高的超国家政府权威,但有多重整合纽带和共同规范。在理性主义者那里,国际安全机制主要意味着逐步接近或一举实现普遍持久和平的机制,其特征在于国内社会变迁与国际关系改造并举,政治经济举措与法制伦理构建结合。

格老秀斯之后至20世纪前期,关于国际安全途径的理性主义观点有三大最有影响的代表,那就是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国际观、边沁肇始的19世纪英国自由国际主义和20世纪的威尔逊主义。它们与当今西方主流国际关系思想的类同非常明显。启蒙思想家们多半认为,如果各国君主大大减少或停止对通商的干预,允许尽可能自由的贸易,促进共同利益的和平经济法则,就大有希望取代制造国际纷争的冲突和权势政治。不少启蒙思想家还认为,必须建立立宪政体或民土政体,因为包括中等阶级在内的民众大都生性热爱和平,由其意志控制政府能保证国际安宁。秘密外交、同盟谋略、宫廷争夺、领土取让以及同所有这些密切相连的均势政策,都被当做旧制恶俗遭到启蒙思想家们的抨击。应被认作英国自由国际主义先驱的边沁国际关系思想在上述各方面同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大致相同。除主张为大大减少军备和列强争斗而放弃殖民地外,他的新创造主要在于后来大体重现于威尔逊主义中的一套国际政治“民主化”、和平化改造逻辑:要规范国家对外行为,防止和化解国际纷争,就应建立国际司法议会;该议会依靠理性而非武力运行,而公众舆论是理性力量的主要体现和最有力的制裁武器;为保证各国公众对国际事务有公平合理的判断,各国须实行和保障新闻自由,并且废除秘密外交。边沁之后,经科布登、布莱特到格莱斯顿,19世纪英国自由国际主义的安全与和平理念基本上一脉相承。

1917年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世界权势重心随之移往大西洋东岸。与此同时,威尔逊主义正式问世,并且成为当时非常吸引人心的思想旗帜。总的来说,威尔逊是从一套与现实主义权势政治观相反的国际关系理念出发,要求废止传统的欧式国际政治运行模式,在世界范围内改行一套新规范和新机制,以此实现从未被欧洲列强真正当做政策目标的普遍持久和平。咸尔逊认为,普遍持久的和平与安全首先有赖于普遍确立民主制度。在国内政治的民主化之外,还须实施国际政治的“民主化”,即用公开外交取代秘密外交,用民族自决取代强权政治。普遍和平与安全还有赖于用自由贸易原则支配国际经济,尽可能消除一切贸易壁垒。最后并且最令威尔逊着迷的是建立一个世界性组织,其主要功能应在于保证世界政治法制化,以此提供普遍的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他认为,人类理性及其指导下的世界舆论在国际关系的上述改造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而新的世界秩序和国际规范说到底,必须以历来被现实主义权势政治观排除在国际关系领域之外的个人道德为准绳。

这里毋需多谈威尔逊贯彻他的多数原则的实际决心多么有限,也毋需多谈威尔逊主义反映了美国的世界霸权欲望、特殊利益抱负和美利坚民族未免狭隘自大的政治文化传统。需要做的是,从威尔逊集大成的经典理性主义国际安全思想中选择某些要点,予以简短的评论。对其中那种在当今被称作“民主和平论”的断言,至少可以提出以下严重质疑:所谓民主国家的公众同所谓专制国家的领导人相比,并不特别忌惮战争的损害或代价;不管是在民主的还是非民主的国家,大众都有可能怀抱极端意识形态(特别是极端民族主义)的或宗教的狂热,从而支持侵略战争;反过来说专制国家领导人有可能害怕对外战争,因为国内的反专制力量可能由于战争的激发而得以释放或强化。即使仅就民主国家互相间而论,民族主义、宗教偏见、国家重大利益间的严重抵触等等因素,可以同民主国家里一些有助于互相间和平相处的机制和政治文化一样起作用。还有,即使承认近两个世纪来民主国家互相问确实极少战争,仍可不无理由地认为民主国家数量过少,不足以作出足够可靠和普遍的结论;或者,它们之间的战争所以异常罕见,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某些同国内制度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国际政治原因。况义,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危机实际上并非罕见。关于那些可被称作“商业和平论”〔或用当今自由国际主义者喜用的术语称作“(经济)互相依赖和平论”〕的经典理性主义断言,不仅18世纪后期的大现实主义者汉密尔顿以其哲理和历史事实做了值得人们注意的驳斥,而且当今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互相依赖既可能促进国际协调、也可能引发或加剧国际争斗,他们提出了较为严肃的批评。至于被威尔逊主义奉作国际普遍安全之根本保障的世界组织,其首要功能更难经得起历史检验和逻辑推敲。此类世界组织的基础在于国际集体安全,而国际集体安全实际上基于这样的假定:在国际安全方面国际组织的所有或绝大多数成员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有共同利益、共同认识和共同行为。然而,设想所有或绝大多数国家都认为国际现状有利或正义,设想它们将本国利益等同丁由普遍安全来定义的国际共同利益,或者时刻愿意将本国利益从属于维持普遍安全的需要,并且甘愿承受由此而来的战争危险,显然有违常理。同时,要相信它们会为集体安全体制而放弃对国力要素的传统控制“,由此”在最为关键的政策领域放弃主权“,同样不符合一般情况下国际关系的历史和现实。不仅如此,集体安全的另一项前提——可动用来维持现存秩序的国际集合力量占有压倒性优势,以致足以威慑或击败侵略国——不符合一种实际上并非罕见的情况,即侵略国占有国际力量总和的很大一部分。换句话说,即使假定其他所有条件都已具备,威尔逊主义的集体安全也难以遏阻或挫败真正的强国或强国集团的侵略行动。还须指出,在威尔逊主义及其思想先驱所主张的国际安全机制中,还有着(或可以引申出)用包括战争在内的手段来变更所谓专制国家国内体制、使之”民主化“因而和平化的意味。这可以说是为和平而发动战争,为国际安全而损毁国家安全。这样的国际安全按照本文前面论说的定义是自相矛盾的,在国际政治实践中甚至往往会是很邪恶的。

然而,对理性主义传统中的国际安全机制构想所做的否定不应过头。从20世纪后半叶特别是冷战后大国间战争的发生概率,经济发达国家互相问关系的和平稳定程度,国际和睦、公正的实现范围、区域和世界性国际组织在促进安全与和平方面的作用大小等角度看,“民主和平”、“商业和平”以及“法制和平”这三种观念远非全然谬误,虽然检验这些观念的时间尺度仍远不够长,起重要作用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方面,必须批判西方主流思潮在冷战结束后洋洋得意地提出的“历史终结论”,另一方面也须认识到自由国际主义取得了局部成功和有限认证,从中去思考一系列应予探究的重要问题。当今由“民土和平论" ”大加阐发的那类观念的理由,无论是传统性地集中于民主制的制度约束,还是再加上自由民主型政治文化的行为效应和民主国家的集体认同感,都有’定程度的逻辑合理性和事实依据。如果主要就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而论。传统和当今的“商业和平”、“互相依赖和平”一类理念,也具有相当的说服力,特别是比较容易解释(当然还需考虑其他重要因素)为什么西方发达国家互相问有着经久的互相协调与广泛合作关系,为什么战争和军事强制对它们中间大多数(甚至包括大多数正迅速走上发达道路的国家)的吸引力总的来说显著跌落。至于同际组织的国家安全作用,只要考察一下某些比较成熟、内外环境也比较有利的区域安全组织,或者是冷战后的联合国,就会发现,有所选择的有限集体安全、维和行动及多边军备控制是可以实现的。审慎地说,国际安全机制在某些方面正曲折地沿着理性主义传统所示的方向发育成长。

革命主义视野与国际安全范畴的急剧扩展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指出的,因篇幅限制,对革命主义传统中的国际安全问题将只予以非常概要的阐述。革命主义强调的是蕴含在国际关系中或被掩盖与扭曲的人类关系,重视超越国家疆界和民族分野的人类共同体、超越国家利益甚至国际社会利益的人类幸福、超越任何特殊伦理的人类正义。在革命主义思想家看来,国内与国外并无真正的区别,不存在有真正的独特主体、独特性质的国际关系。

因而严格说来,在现实主义和理性主义国际关系思想所包含的安全概念当中,对革命主义者有意义的和可用的至多只有国家安全,而且这只是在革命主义者掌握了国家政权、面临抵御外部敌人以完成和巩固国内政治变更的情况下,才仅仅具有政权安全和革命主义事业安全的意味。如果实在要将原来意义上的国际安全用到革命主义者身上,那么它就大致等同于世界安全、人类安全,而且其中具有强烈的道德内涵,即涤荡所有人间非正义,或者说是革命主义者所认为并重视的那些人间非正义。这样一种“国际安全”定义,比急剧地扩展从自然法和理性主义观念导出的国际安全定义,更不用说与现实主义传统的国际安全概念——各国独立生存和主权国家国际体系根本稳定——相比,显得异乎寻常地丰富。在国际关系理论界,这一定义或内涵的扩展实际上是由革命主义传统的当代典型理论表现之一——20世纪70—80年代勃然兴起的“世界秩序”学派首先发动的。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内部和平运动和关于人权、生态环境、南北关系等全球性问题的运动的一大思想反应和意识形态提供者,世界秩序学派倡导从人类共同体的视野,统一地考察当代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的问题和当代世界的非正义问题。前者指现存世界秩序中工业和科技的急剧发展给人类造成的严重威胁,即核战争危险、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聚积和扩散、人口危机、资源危机和生态危机等问题;后者指日益加剧的南北经济差距,以及国家和其他力量对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民族、种族、宗教、性别等类群体的权利)的压制和破坏。世界秩序论者不仅实际上将安全范畴扩大到包括人类生活和人类价值的多个基本方面在内,而且还本着强烈的道德主义,要求自觉地追求理想的世界秩序,特别是主张根本变革主权国家国际体系。

在世界秩序学派之后,属于西方自由国际主义主流的一些学者开始借用着眼于人类共同的视野来考察世界政治,尽管他们并无革命主义的强烈激进倾向和广泛正义关怀。1983年,国著名国际政治经济学家理查德·乌尔曼在颇有影响的《国际安全》季刊上发表《重新定义安全》一文,明确提出国家安全以及国际安全概念应予扩大,使之包容非军事性的全球问题②。1989年初,杰西卡·塔克曼·马修斯在更为显赫的《外交》季刊发表同样题为《重新定义安全》的文章,强调国家安全(据该文含义一定程度上还有国际安全)必须将世界资源、环境和人口问题包括进来。该文受到广泛注意和呼应,例如,《生存》杂志于同年底发表了《气候、生态与国际安全》和《战略的人口学成份》两篇文章。此类论著大多体现了一种紧迫感,那就是在种种日益严重的全球性问题面前维护西方、特别是美国的利益和优势,但国际安全的种种新方面也由此提出,并得到越来越广泛的接受和重视。不仅如此,冷战结束前后迅速突出起来的国内和跨国性种族/民族冲突与难民和非法移民潮进一步扩展了国际安全的内涵。所有这些,加上近20余年来先后受到世人广泛关注和担忧的石油危机、国际贩毒、恐怖主义活动、爱滋病流行、亚洲金融危机、核武器扩散、电脑黑客袭击等事态,使得国际安全的含义和所涉范围大为扩大,以至于许多国际关系理论学者和政策制订者都难以把握。这既是世界政治变迁的结果,也是人们对此变迁及其复杂性有了起码认识的表现。就后一点而言,着限于人类共同体的革命主义视野无疑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