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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史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1 17:11:54

中国建筑史论文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1)

东南大学和《建筑学报》联合主办的“亚洲视野下的建筑历史与理论的前沿”1)研讨会,会议主旨提出这样一个发问:什么是当代建筑历史与理论的前沿(问题)?对此笔者试图提出个人的回答及一些相关的观察思考。这个问题,可以从世界角度看,也可以从中国角度看。从世界角度看,当下的建筑历史理论问题,是如何面对非西方的、亚非拉世界的建筑及其历史和理论的“出现”,即如何在历史和理论层面上接受之,并通过自我改造使世界的建筑历史理论成为一个真正的多元多文化体系的问题。非西方建筑当然和西方建筑同样悠久,但不一定在(西方主导的)世界建筑学术话语中存在。而这里所谓的“出现”,特指这些建筑及其历史理论在世界话语特别是世界学术话语中的出现或出场。这种出场,有一个短暂的发展史。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西方学者书写的世界建筑史中有非西方建筑的内容,但其视野和构架却是欧洲中心论的;在1950-1970年代以后,西方中心论受到批判而非西方建筑的出场愈加显著;1990年代以来,非西方国家的建筑、尤其是亚洲、特别是中国建筑及其研讨和论述,以强劲的势头出现在世界文化和专业话语媒体中。今天,在批评西方中心论的理论思潮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中、在七国峰会被二十国峰会取代和金砖五国崛起之际、在中国成为第二大经济体以及中国引领的亚投行成为世界性银行之时,包括中国和亚洲在内的非西方国家的建筑话语的出场,气势磅礴,无法阻挡。但是,目前关于非西方国家的建筑的研讨话语,基本上是“历史的”和“地域的”,基本上不进入理论层次和思维构架领域,基本上无法和西方理论和思维构架正面交锋;西方中心论在彬彬有礼地包容接受非西方国家建筑叙述的同时,依然含蓄地保留着;以西方的世界建筑话语为基础的今天的世界建筑话语,依然没有在深层的概念和构架上转变成一个多元的、多文化的体系,尽管大家都认为这是必然的方向。如何改造自我,采用多元构架,在历史研究更是在理论思考上真正容纳非西方国家和文化的建筑经验及其内在文化思维逻辑,是目前世界建筑历史理论的前沿问题。就中国角度来看,今天的建筑历史和理论的前沿问题,是世界化,即如何在历史和理论上进入世界建筑话语尤其是专业学术话语体系中,并且改造其内在思维和构架、推动多元多文化体系的建立的问题。这个世界化,也有一个较短的近代和现代史。1930年代营造学社初期关于中国建筑在亚洲和世界的地位的论述(朱启钤、伊东忠太、梁思成、刘敦桢),1940-1980年代营造学社工作的英文写作和最终发表(梁思成的APictorialHistoryofChineseArchitecture最终于1984年出版),1980-2000年代对于中国园林、宫殿、民居等类型的大量的对外介绍(对外交流中的推介和大型英文图书的涌现),2000年以来的更广更深的多视角的论述和世界流的蓬勃展开—这些是这一历史的几个重要阶段。今天,中国建筑话语在世界上的出场,异常活跃;伴随的建筑历史理论的一定程度的世界化,也已起步。古代史的深入研究、近代和现当代史的开拓、大量的国内外的学术和课堂的交流,特别是设计实践的大量国际合作,使得中国建筑的学术内涵和外延以及国际性出场,达到了空前的水平。但是,此次中国建筑的国际化,规模虽然宏大,理论工作却还是浅显的;中国建筑依然是“历史的”、“地方的”、“异域的”,而非“理论的”。今天,在全世界批判理论兴盛(后殖民地批判、欧洲中心论批判、权力批判、女权主义批判、理性主义批判、现代性批判)的大氛围下,在设计实践和学术科研高度国际化的背景下,如何推动中国建筑及其历史和理论的世界化,使其不仅在历史层面上,更是在理论层面上进入世界话语,成为有意义的有理论价值的一部分,甚至在概念和构架上挑战、颠覆、改造现有世界建筑历史理论话语体系,是目前的前沿问题。上述的两个前沿问题,两个我们需要推动的过程,即世界建筑话语对非西方建筑的接纳和中国建筑的世界化,是互相联系的。前者与后者呼应、连贯、统一。前者需要后者,后者也推动前者。我们做好了第二项工作,就是对第一项工作的回答和贡献。

2如何推动中国建筑历史理论的世界化?

今天,应该如何推动中国建筑的历史理论的国际化?根据思考,我认为应该要在以下几方面努力。这些方面是互相联系的,这个单子也是开放的,可以继续发展。1)要面对和承认,而不是回避今天世界建筑历史理论的基本构架的西方性。近现代人类社会的各方面,基本都是以欧美理论或原型为基础的;世界建筑学专业的基本构架也如此,其中的历史理论论述更是如此。近几十年,非西方建筑作为历史和地域现象已经得到接受,但是建筑话语基本构架、概念、词汇、标准、参考物,依然是很西方的。2)要积极探索、并且有选择地使用西方发展了的提炼过的词汇、概念、思维。面对西方学术体系,要学习、要进入;回避、关门、另起炉灶,没有出路。对合理的确实有普遍意义的,要采纳;对不合理的狭隘的有偏见的,要质疑、挑战、去除。对西方体系,要与之对话,也可以辩论。要努力跻身于建造理论、建造话语的行列中去,积极参与正在发生的对西方中心的近现代世界话语体系的改造。3)不把中国归于西方体系,尊重中华传统原本的独立性(历史、经验、思维、伦理),强调其独特性及由此产生的对西方主导的世界(建筑历史理论)话语的突破性和革命性。这种对独特性的强调,有利于我们质疑、挑战、颠覆、重构近现代世界(建筑历史理论)话语体系。新的体系,应该是平缓、关联、多元、多极的,而不是金字塔的、树状的、中心的、排他的。4)继续从事中西比较,及东亚体系和欧洲体系的比较。比较作为方法,已经是一个思维策略;其潜台词是假设了两者的独立和平等,以及对任何一方的主导的颠覆(当然,两者的互动交流也很重要,不可忽略)。5)应该把对中国建筑的研究,和东亚地区联系起来。“东亚体系”有内在的文化思维逻辑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在和西方体系对话中,具有重要理论意义。6)应该破除“中国建筑史”就是“中国古代建筑史”的概念;把近代、现代和当代的中国建筑,作为严肃的课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和理论化。否则,中建历史(和理论)的学术研究,就和今天中国的大规模建设和高度国际关注的现实,太不相符,在国际平台上也显得太弱势。这个对“古代史”的突破,要求大家思考和建构古代和近现当代的“连贯性”(尽管有断裂),以及近现当代本国建筑的“中国性”。这会强化中国建筑(历史理论)在世界专业学术话语中的存在。7)在使用“中国建筑”概念的同时,要破除符号化的“民族国家”的限制,启用地理视野,还原更复杂的地理地缘关系。要关注地缘的丰富、边疆的模糊、大中华区(两岸四地)的关系、东亚的互动、亚洲各地区的互相联系,以及世界性互动(双向的、各时代的,如援外工程)。8)强调“理论”,重新理解“史”和“论”的关系,强调两者的深度统一,把纯历史研究变成历史理论相结合的研究,提高中国建筑历史经验的理论意义,即抽象的、一般的、能够面对世界的理论意义,由此跨越中国建筑研究仅仅是地域的、历史的建筑研究的局限,进入世界的理论研讨的领域。9)在思考研究的方法上,破除“建筑”,强调“社会”。为了深入研究建筑,挖掘其内在状态和重要理论意义,有必要退出建筑,在方法上突破“技术”和“形式(艺术)”的捆绑,把建筑问题和更广泛的状态、过程、矛盾、问题、构架、学术体系等,联系起来,然后回到建筑问题上,由此获得方法和视野的制高点。这个更广泛的大领域的核心学科,不是一般的人文科学(如历史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尽管这些都很重要;这个核心学科,根据我的长期观察思考,就是社会(学)理论(socialtheory,socio-politicaltheory)。这里的社会理论,包括政治理论、批判理论、哲学思考,社会学内在理论(关于权力、国家、社会分层、城乡关系等),也包括社会政治学理论和某个具体问题/专业的关系的研究和理论(如历史、美学、技术、日常生活,及由此导出的社会史、文艺社会批判、社会技术史、微观日常社会生活史等)。世界建筑学的历史理论的基础构架,已经从艺术史范畴,走向广义的社会政治学范畴,不是偶然,而是成熟的标志。

3三个课题

笔者目前有限的一些工作,都试图回答上述思路的一些方面。研究采用提炼过的西方词汇和概念,也尊重并强调中国历史经验的独特性。最近的研究也关注欧洲传统和中华文化在概念思维上的正面交锋,即将两者放在同一平台上比较思考。这些工作包括3个项目,简要介绍如下。

3.1“大”与“国家”

本研究试图说明,在中华文化中,大视野(天地、万物)和国家伦理的关系2)[1-3]。在诸如“家国天下”和“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论述中,国家成为一个必然的道德范畴,在一个道德构架中和天地万物相联系。这和欧洲的情况几乎相反。在近代欧洲,在国家成型之际,“国家”是个负面的概念:国家必须存在,却是合理的、道德的、进步的个人和市民社会的对立面,需要限制和分权。反观中华文化,国家是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伦理的存在。在此文化中,大的视野,及其与全面的、伦理的国家政府的关系,无处不在:汉字(每字独特而微观、构成文字集合的大)、棋艺(围棋的量和大、麻将的大和杂)、宫廷大型典集的汇编(《永乐大典》、《四库全书》:字的帝国/帝国的字)、宫廷山水画(构图、山水和“疆土”的大)、城市的联网(驿道)构成国家地理的全局、木构建筑的“大”和国家的引领(构件帝国/帝国构件)、建筑群体的大构图和国家的在场等,都是例证。研究认为,在中华文化中,整体世界观与整体国家观是联系在一起的。

3.2“建筑与政治”的理论课程

这是最近几年开设的一门研究生课程。核心重点是探索“形式”与“政治”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在西方理论和中国体系之间的对话。这里的“形式”可以是美学的、体验的,也可以是空间格局的、社会构架的形式;这里的“政治”包括社会和政治的各方面和各种理论,包括哲学理论,如权力理论、批判理论和政治形式理论等。课程包括3个板块,每个板块包括西方理论的介绍、分析、解读,以及一个对应的中国案例的历史和理论的分析解读,由此构成一种张力,促进前后两者的对话或辩论。1)围绕权力和空间的关系展开,关注机构或机关建筑(医院、学校、监狱、宫廷、城市)中的政治空间和空间政治;重点介绍福柯(MichelFoucault)的理论,以及勒菲夫尔(HenriLefebvre)、西里尔(BillHillier)、马库斯(ThomasMarkus)、埃文斯(RobinEvans)、佩夫斯纳(NikolausPevsner)的有关论述;中国案例是对明清北京和紫禁城政治空间的分析。2)围绕设计批评和批判理论的关系展开,关注西方的批判哲学、批判理论和现代主义建筑批评,介绍康德(ImmanuelKant)、马克思、法兰克福学派(FrankfurtSchool)和塔夫里(ManfredoTafuri)的理论论述,以及关于“批判建筑”(criticalarchitecture)的讨论;相应的中国的个案研究,包括1950年代北京的建筑城市设计的分析,以及对作为独特实践形式和组织形式的设计院的分析解读。3)围绕美学和政治的关系展开,关注两者之间各种可能的状态及就此关系的理论,重点介绍的是本雅明(WalterBenjamin)和朗西埃(JacquesRancière)的论述;中国的案例是“大”和“国家”的关系的研究,探讨文化、美学、技术、伦理、政治的不可分割,即政治与形式的不可分割。建筑与政治的关系,还有其他的状态和板块,需要进一步探讨。

3.3《英文中国建筑研究读本》的编辑构架

这是英国Routledge出版社委托的项目,是覆盖世界各学术领域的一套丛书中的一种,英文书名为RoutledgeHandbookofChineseArchitecture:SocialProductionofBuildingsandSpacesinHistory,由我和东南大学的陈薇及李华老师合作主编3)。“中国”(及“中国建筑”)成为一个绝对的单元,受到“民族国家”的符号化的局限,这是一个问题。尽管如此,作为一本全英文的当代的中国建筑研究论文的精选读本,对于推动中国建筑历史理论的世界化,应该是有益的。作为编辑而成的读本,书的构架极为重要。本书遵循了几个基本的构架原则,并由此推出全书的组成部分和每部分中的课题。这些原则是:1)破除“中国建筑”就是“中国古建筑”的概念,把古代、近代、现代、当代都纳入组稿和思考的构架中。2)采用建筑的“社会生产”的概念,视建筑为社会产物和社会场所,而非技术理性或美学形式自身的问题。3)聚焦建筑和建筑空间的“生产者”(生产的人群和机构等),并考虑生产者的各种类型、状态(如“工匠“”建筑师“”设计院”等)。4)在方法上优先考虑“国家”这个最主要的建筑生产者或生产机构;这是从古代到当代中国的一贯现象,为我们寻找各代中国建筑的连贯性提供一个思考;有了国家这个主要生产者,其他生产者也可由此推出:士大夫、民间工匠、自由个人建筑师、设计院等。5)采用并协调一系列重要的概念:生产者及其机构、形态与空间、城乡各场所、知识和技术的制度化、历史断裂和历史境遇。6)尊重和强调某一历史阶段的独特性(独特历史境遇)。7)强调当代视野,即全书提供的历史,是当代观察和研究的历史,而非绝对的历史复原。在这些构架原则下,全书分为5大部分,每部分有3~5个专题,每个专题下有几篇文章。这5大部分是:古代传统;民国早期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当代-世界的中国;理论探索。第1部分的专题是:国家的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士大夫的实践领域;民间工匠实践和民间生活世界。第2部分专题:“建筑学”的到来(职业、学科、教育体系);近代建筑技术与风格;近代城市建设与空间组织。第3部分专题:国家的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实践、教育和设计知识的制度化;社会主义中国的建筑(民族主义和现代主义)。第4部分专题:个人建筑师;国家设计院;中央商务区(世界的物象);城镇村乡连续体;地缘关系(台湾和香港的实践)。第5部分专题:世界观;政治伦理;研究方法。

4结语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2)

关键词:外国建筑史;课程教学体系;教学改革

外国建筑史作为高校相关建筑类课程的理论基石,主要由外国建筑史和外国近现代建筑史两部分组成。它有助于学生全面了解外国建筑设计的基本脉络其中包括西方社会不同时期的建筑风格特点、建筑典例、材料、技法等,同时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以及把握建筑发展演变规律。由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建筑史学仍不同程度地收受到了影响,面对新技术、新型建筑形式、新型材料和新思潮的冲击,外国建筑史课程只有不断与时俱进,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方式,才能使学生牢固掌握建筑发展的本质与内容,正真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1 高校外国建筑史课程教学现状与改革必要性分析

1.1 教学现状

首先,外国建筑史课程内容与现代建筑的发展存在脱节现象。课程的讲授目的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由于学生所接受的内容主要是关于西方过去建筑历史方面的相关内容,因此缺少对21世纪现代建筑发展的介绍,这一缺失领域具有浓厚的人文内涵和时代建筑艺术气息,应作为外国建筑史的一部分加以教学。其次,教学方式落后。目前高校中,学生、教师、教材是以线性结构为主要构成方式的教学模式,在此过程中学生始终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学生以教材为参考获得知识,而作为施教者的老师通常是以图示或视频的方式延伸教学,导致学生缺少对西方建筑的感性认识。第三,学时安排与教学目标不符。西方建筑史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宽泛,涉及美术、哲学、宗教、社会、美学等各个方面,然而一般高校72学时的课程设置只能使学生掌握建筑史的基本框架结构和规律性特点,对其中的实践性应用无法安排时间讲解。

1.2 改革必要性

由于外国建筑史主要研究和讲述国外的建筑历史发展规律以及艺术性等特征。而建筑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发展的,因此新技术和新领域不断出现与拓展。而传统的外国建筑史的内容讲述停留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因此,教师需要将建筑发展的前沿知识适时地增加到课堂教学当中。顺应时代的发展,改进和调整外国建筑史的课程内容已是亟待思考的问题。其次,外国建筑史的课堂教学也面临着发展的瓶颈,而各大高校也在积极探索该理论课程的改革教学。例如,数字技术的应用,将外国建筑史利用三维动画加以真实再现。这种教学方式将原本晦涩难懂的理论知识栩栩如生地展现出来,契合了学生学习的兴趣点。总的来说,是建筑发展的需求与课堂教学的改革的需求,促使着高校不断认识到外国建筑史课程改革的必要性。

2 外国建筑史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2.1 完善学科脉络,改进教学模式

教学脉络的完善需要授课教师有一个清晰的脉。由于外国建筑史的内容涵盖范围广泛,因此教学难度相对较大。在教学过程中,要以注意纵向史与横向史的交叉结合并重的教学方式,并以时间为主线建立规律化的教学脉络,同时,教师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在完善教学脉络的同时,对其中的建筑史进行多角度分析。教学模式的改革要遵循多元化的原则。对于外国建筑史这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来说,教师在讲解时要广泛地将政治、哲学、艺术等相关知识融入学科理论中,以帮助学生对外国建筑史有一个全面而广泛的了解。具体来说,教学模式的多元化可以借助PPT、网络平台、多媒体数字化技术等进行动态展示,并结合声光影等元素之间的组合,使学生对内容有一个感性的认识,激发学习兴趣,进而掌握和消化知识点。除此之外,通过开设讲座进行有目的的教学提升对外国建筑史的认知性理解,并促进对理论研究水平的提升以及建筑设计的实践应用能力。因此,在对外国建筑史课程的及教学与课程创新方面,教师要做好领路人的作用,在学科教学中善于运用各种资源推动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的实现。同时,教师对相关建筑理论的教导要秉持启发式教学的原则。例如,对建筑材料或艺术风格理论的讲授可以联系相关事物加以比较,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进而掌握相关建筑理论。

2.2 互动式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当下高校课堂教学存在着普遍的F象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主动的互动性。在对外国建筑史教学时要秉持“学习是获得知识的过程”。在此之前,教师可以预先通过表格调查的方式对学生关于本课程的基本想法,并加以总结找出共性,依次为切入点进行针对性教学。例如,在对哥特式建筑史的相关内容的教学时,可以利用学生普遍喜欢的形式来丰满学生对这一段建筑史的理解。另外,多样化的小组学习可大大激发小组的学习兴趣,这一方式也是实践的重要方式。例如,对14世纪到16世纪相关建筑类型的学习时,小组之间除了完善思维掌握相关理论知识之外,在成果展示环节则需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这一时期的相关社会、政治、宗教、艺术等方面知识的拓展,结合图片或模型将相关建筑设计理论知识融合其中,从而掌握相关的建筑史理论。掌握理论最好的方式是与实践相结合,除了上述方式之外,教师可以让学生以调研的方式了解外国建筑实例,或者选择受此建筑理论影响下流变的建筑形式,通过这种实地调研,最后以实践报告会手绘等形式展示成果。这种方式比传统的课堂教学更能有效和生动地掌握外国建筑史的相关理论知识。

3 结语

外国建筑史的课程教学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不断吸纳和讲授建筑的新理论。同时要注重创新,不断开创出有效的教学课程方式。面对建筑技术的大量涌现,要立足于课程教学现状,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善于运用新方法。这样,高校外国建筑史课程教学才能达到所期待的目的和要求。

参考文献:

[1] 李雯,孙莹,张磊.外国建筑史教学方法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12(02).

[2] 刘琮如.启发互动模式的外国建筑史教学[J].艺术科技,2014(11).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3)

历史建筑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印记,除却历史研究价值外,亦具有建筑学、美学、以及文化观光的价值。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现存的历史建筑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然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历史建筑的保护状况却着实堪忧。当诸如“梁林故居”之类的名人故居被拆的报道屡见报端时,我们不经需要反思,我国现行的历史建筑保护法律模式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将历史建筑绝对国有能否达到预期保护之目的,能否从公物制度相关理论中寻求到历史建筑保护的新途径?

一、现有历史建筑所有权体系下的保护模式

通过梳理现行立法后,笔者认为,我国现有的历史建筑所有权制度是以国家所有作为原则,以集体与私人所有作为例外。具体如下:第一,历史建筑以国家所有为原则是指,国家通过指定的方式,将古建筑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由文物保护法第五条可以看出,古建筑属于国有,是历史建筑所有权的原则性规定,以文物保护指导性法律明文规定的方式确定下来。对于属于国家所有的历史建筑,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通过中央地方两级三层的模式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第二,国家对历史建筑既定的所有权采取承认的态度,作为古建筑国家所有原则的例外情形。针对《文物保护法》第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国家另有规定”的情形,《文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现有保护模式存在的问题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4)

关键字:教学方法 可持续发展 社会需求 科学技术

中图分类号: G42 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 This article summarized the current architecture specialized history of architecture curriculum general teaching material characteristic and the commonly used teaching method. Not only proposed the foreign history of architecture education to be supposed the church student to appreciate various times, various local construction essence, sharpened their esthetic ability and the artistic percipient, had to let ability which the student had learns from history. In this foundation, indicated the construction innovation to be supposed to walk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ath, the construction innovation should be the establishment in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reakthrough and in the social demand both union.

Key Words: Teaching method,Sustainable development,Social demand,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一.建筑史的教材特点和常用教学方法

(一)外国建筑史的教材特点

当前我国建筑学科开设的建筑史课程主要是《中国建筑史》和《外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史一直沿用梁思成先生著的《中国建筑史》;这本书系统的按历史发展顺序详细讲述了中国各种建筑(包括宫殿、坛庙、陵墓、宗教、民居、园林乃至城市规划等等)的技术、结构、审美等等方面,系统明了。外国建筑史教材最权威的版本是由陈志华先生所著的《外国建筑史》与罗小未先生主编的《外国近现代建筑史》,这两本教材主要收录和讲解了代表较高水平的欧洲建筑史。

从广义上来讲,外国建筑史应该是包括除中国以外各个国家的建筑历史,但狭义到单纯为我们的建筑学科教学服务,就涉及到篇幅与相应的学时数所限,所以由陈志华先生所著的《外国建筑史》与罗小未先生主编的《外国近现代建筑史》的内容主要是收录了代表较高水平的欧洲建筑史。而欧洲历史悠久,地域广阔,各地的气候差异也较大,所以不同的国家由于受各自的经济、政治、历史、宗教、习俗等原因的影响,又表现出了各自的特色,所以作为教材内容也只能是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各个国家不同时期的建筑成就片段,而不象中国建筑史那样完整和系统。

在外国建筑史里,除了欧洲建筑以外,简单介绍了亚洲印度的宗教建筑与伊斯兰国家建筑和日本建筑;非洲主要讲了古埃及;美洲也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玛雅文明与印加文明。所以,外国建筑史教材的特点决定了我们教学内容的先天缺陷,这就对我们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外国建筑史教学常用方法

外国建筑史基于上述特点,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也大多是片段性的介绍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建筑技术与艺术成就。比如古埃及的陵墓、两河流域的王宫、古希腊的圣地建筑群、古罗马的拱券技术与公共建筑、中世纪的拜占庭建筑与哥特建筑,还有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建筑、古典主义的法国宫廷建筑以及欧洲资本主义萌芽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各个国家的代表性建筑。对于近现代部分,也是主要介绍了不同时期的现代建筑理论探求及其代表性的建筑实例,包括各个时期的各种建筑思潮与代表人物。

这样的教学只是给学生罗列了一些片段,而没有更高层次的系统性的激励学生去思考“将来的建筑应该是什么样的”这样的问题,所以学生就缺少更多的更深入的创新思路和方向。针对这样的教材和教学方法,笔者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探索,以期更好的提高教学水平,最主要的是探求更好的教学方法,让学生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建筑史的教育目的应该是教会学生以史为鉴

(一)建筑史学科的教学目的

外国建筑史的教育对于非建筑学专业学生的教学目的往往可以认为是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开拓学生的视野,但对于建筑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古人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论语》里也讲到了历史的作用,比如“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告诸往而知来者”等等。所以讲述并明晓历史的目的是要知未来,而不仅仅是知过去。所以对于建筑史的教育方法和目的主要是要探索并进一步知道将来的建筑发展方向,而不仅仅限于了解或熟悉一大堆的历史性建筑。

(二)建筑史的教学方法和重点创新

所以,在外国建筑史的教与学中对于古代部分,主要是通过对有代表性的具有很高技术与艺术成就建筑的介绍,培养并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让学生明白经典的建筑经典在哪儿,为什么能历久弥新、永不过时,成为历史的见证,从而让学生在设计实践中把握正确方向。对于近现代部分应该教会学生有鉴别的去学师的作品,教会他们解读隐藏在大师作品表象下的深层内涵,要一分为二的看待大师的作品,而不是迷信大师,而且要籍此指明建筑发展与革新的方向。

比如讲到戈地的塑性建筑,要讲明那些作品只代表戈地的个人风格,只适用于部分建筑类型,而不是适用于所有的建筑类型;对于密斯的贵金属与玻璃幕墙结合的建筑形象,只是代表了密斯对于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的理论探索与实践,那些建筑都是用来印证他的新建筑理论论点的论据,而不见得就是完美的、适用的建筑。对于柯布西埃的城市规划与马赛公寓等等,也都是投石问路的探索,而不是尽善尽美的结果。

其次,还应该让学生知道现代建筑大师之所以成为了大师,是因为他们在结合新技术、新材料、新社会需求方面作的不懈探求,而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所设计的某些单体建筑形式。而学生在认识大师时,往往是从他们的作品入手,认为大师的作品就是尽善尽美的,因而盲目的崇拜大师,并模仿其作品。动不动就在无论什么性质的建筑上加大片的玻璃幕墙,不管其适宜否,这样往往会使学生的创作思想走上斜路还不自知。

再次,建筑设计应该遵循“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这在古罗马的《建筑十书》中就提出来了并一直沿用至今。但在当前的建筑实例中由于开发商、政府官员或建筑师自身的原因往往忽视前两点,而过于强调形式上的美观,所以给学生的影响也不容小觑。要知道建筑毕竟是一种供人使用的适用品,而不是单纯的雕塑、壁画等纯艺术品。过分强调形式的后果就是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这是与当前所提倡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低碳原则背道而驰的。

三.建筑设计的创新应建立在科学技术突破与社会需求两者的结合上

现代建筑大师格罗庇乌斯、密斯、柯布西耶、阿尔托等之所以在建筑领域作出了超人的成就,是因为他们恰如其分的利用了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解决了当时的一大社会需求――批量化的建筑生产,提出了解决当时社会矛盾的办法,并付诸实践。而他们之所以取得了这样的成绩,也是与他们的扎实的建筑理论与实践经验分不开的。要知道,这些大师们都曾先后到过希腊、罗马实地考察与测绘古代建筑遗迹,并且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这足以证明他们主观上对建筑问题的重视与深入钻研的敬业精神,还有他们胸怀天下的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

而现在我们的学生却往往是急功近利的,理论、技术、文化基础不牢,却过分的要强调自己的风格和形式,这与大师们相比是何等的浅陋!当然对于这样的现状,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我们这些为师者也是一大考验。如何引导学生,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如何解这道难题,是我们应该好好思考的。对此,笔者以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引导:

3.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毕竟不管在什么行业,一炮打响的人只是少数的幸运儿,而且这些幸运儿的成功往往都是建立在他们平时兢兢业业的勤勉之上的,这些人的成功也是永恒的。否则,一夜走红后也是昙花一现。所以,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将来走上各自的工作岗位,学生都应该踏踏实实、勤勤勉勉的刻苦钻研,要有十年磨一剑的钻研精神。

对于社会责任感问题,我们作为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一员,有义务有责任爱护保护我们的环境。我们人类只是地球这个大家庭中的一个成员,我们没有任何权利去伤害和践踏其他成员,更不能破坏他们所生活的环境。建筑师充其量只是开发商或者某个机构雇佣来为其服务的,你没有权利浪费任何资源,而是有义务为国家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全人类服务,为保护家园服务。只有把自己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捆绑到一起,甚至为了国家为了社会不惜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才干,才能最好的发挥自己的专长,成为历史的中坚。

3.2进行全方位的文化教育

要知道,建筑除了具有技术性和艺术性外,还具有独特的社会性、文化性和环境生态性。建筑创作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工程技术知识和艺术修养,还需要了解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与建筑的关系,了解建筑心理学、建筑行为学及城市社会学,甚至历史学、民族学、哲学等。也就是说,建筑不仅仅是单纯的技术加艺术,而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任何只重视功能或只重视形式的建筑都是简单的,没有深层社会根基的,是不成功的。就象梁思成先生所说“建筑师应当是一位有文化修养的综合艺术家、哲学家的头脑,社会学家的眼光,工程师的精确,心理学家的敏感,文学家的洞察力……”

所以,在学生阶段或者工作后的初期阶段,应该脚踏实地的从方方面面充实自己,丰富自己,武装自己。坚持下去,成功就会离你越来越近!

3.3进行生态与可持续发展教育

21世纪定义的世界建筑范例将集中在生态和可持续发展方面。1972年罗马俱乐部麦道斯(D.L.meadows)的《增长的极限》从全球和长远的角度,把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问题结合起来考虑,以系统动力学的方法,建立了一个世界模型,通过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指出人口增长、工业发展、粮食生产、资源耗费和环境污染的指数增长,最终全世界将面临物尽财绝的境况。而且目前全球的能源短缺、温室效应导致的全球变暖问题也日益突出,人类的生存正在遭受越来越严重的威胁,而这种威胁恰恰来自于人类自身!

这些问题也促使业内人士对地球上的大型人工建筑物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进行研究和评估,结果显示引起全球变暖的有害物质中有50%是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在建筑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所耗费的能源也占能耗总量的1/3。对此,建筑师们不得不将人类自身的活动纳入到生态系统中,重新评价人、建筑与环境的关系。

鉴于当前存在的普遍问题,对于未来建筑人们提出了功能建筑、智能化建筑、绿色建筑等等。作为建筑史教育工作者,作为未来建筑师的学生们,我们应作何感想?这时候你还单单考虑建筑的形式和风格吗?只有将当前的“无所不能”的建筑技术应用到生态的、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建筑上,才是建筑设计创新的突破口。建筑与环境、建筑与生态、建筑与地貌等等都是共生、共荣、共存、共乐、共雅的,我们只有将建筑创作纳入到地球这个全人类的家园中,并考虑这个大家庭中各成员的各自特点与喜好,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给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领域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5)

关键词:历史建筑再利用 功能转换

1.概述

历史建筑具体反映了一个城市在某个时代所特有的文化、特色及历史特征,是人类的共同财富。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对建筑产生了新的要求,许多优秀的历史建筑被无情地拆除。显然,这种消极的改造方式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应当采用一种更为积极的保护方式,即结合历史建筑本身的特点对历史建筑做适当的改造和功能置换,挖掘原有建筑的新潜能,使它们能够符合现代生活的要求。比如:年久失修的老住宅被改建成博物馆、美术馆;废弃的厂房被改造成展览馆和艺术中心等。

2.相关概念定义

2.1历史建筑的定义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对历史建筑的定义为:具有一定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反映城市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多建造于20世纪初,并且目前仍处于较好的物质结构状态。

2.2再利用的定义

美国著名景园大师劳伦斯最先提出了建筑的“再循环”理论:“再循环不同于保存或修复,再循环是功能的改变,是将其内部组成再重新调整成为人能接受的”。1965年,劳伦斯在美国旧金山市吉拉德里广场的改造中实践了再循环理论,将一个意大利家族的巧克力工厂改造为当地具有特色的综合性休闲娱乐场所。

3.历史建筑再利用研究的发展概况

3.1 国外发展概况

从20世纪开始,对于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的理念在世界范围内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升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国际组织通过了一系列及建议,确定了保护的原则。1933年,《雅典》的颁布提出了对于历史古迹保护的框架和建议。1964年,通过的《威尼斯》明确了历史建筑的概念,要求必须利用一切科学技术保护和修复历史建筑。1979年,在澳大利亚通过的《巴拉》首次提出了改造性再利用的概念,在改造的过程中尽量使对结构的改变降到最低限度,赋予建筑新的功能和用途。这些文献为各国的历史建筑再利用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

在建筑再利用实践方面,在20世纪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以及一系列新材料、新技术的涌现,一批建筑师开始大胆地将新的建筑修复理念融入到再利用的实践中,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先固有的修复思维。1928年,在巴黎的一栋老式公寓的改造中,法国建筑师首次运用了新材料和新工艺,在已有的建筑中插入一个的钢结构,并将外墙改为玻璃砖墙,以充满想象力的手法创造出了适应现代生活要求的宽敞空间,也就是著名的“玻璃屋”(图3.1,图3.2)。

在第二阶段,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历史建筑的保护已经和整个城市的建设联系在一起。由于新建建筑将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因此对一些旧建筑进行再利用会是更为经济的方式。70年代中期,位于波士顿的昆西跳蚤市场由于当时的经济危机已衰败不堪,建筑师对其进行了功能改造,拆除部分隔墙和屋顶,原有帆布棚被改建成玻璃廊,使其成为娱乐休闲中心。这一实践的成功改变了以往大拆大建的观念,并在之后的类似建筑功能调整工程中被多次借鉴利用。

在第三阶段,历史建筑再利用在西方城市建设中得到大规模普及,保护的规模和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出现了一大批成功的旧建筑、旧城区的改造实例。人们对于历史建筑再利用产生了空前的热情,产业类建筑的再利用开始大量普及,越来越多原先被遗忘的废弃工厂被改造成博物馆、艺术中心和休闲娱乐场所。例如,奥地利维也纳的一座煤气厂被改造扩建成商业中心;原先生产螺旋桨的德国蔡瑟工厂被改造为汉堡媒体中心(图3.3)等等。

3.2我国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发展概况

我国作为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在各个时代均有种类繁多,各具特色的历史建筑。20世纪以来,我国的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各城市快速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开始越来越重视对历史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

1930年颁布的《古物保存法》,将有价值的古物列为保护对象。1982年国家通过了《文物保护法》,该法是文化部门的第一部法律,为我国的历史建筑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1992年,《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颁布。我国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法规虽然有不少,但其在保护理念上存在一种潜在的将保护与再利用对立的意识。因此,我国的建筑保护和城市建设理念与西方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有很多理论及实践的工作可以做。

我国对历史建筑进行整体改造实践起步较晚,大致始于本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盛行的改造性再利用的新理念在国内仅有少数应用的实例,这些实例的规模较小,改造方法也不够完善。当然其中也不乏一些值得一提的出色之作。例如,上海著名的“新天地”改造工程,设计者在分析了建筑物原有的结构特点后,进行了改建技术上的分析,采用内框架的结构形式形成内部大空间,同时拆除部分原有结构,完成了使用功能的置换,使其适应现代化的娱乐、休闲以及商业等生活形态。

另一个例子是位于上海沙泾路的“1933老场坊”创意园。该建筑原使用功能为上海工部局宰牲厂,五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在设计上将东西方特色元素巧妙融合,主体结构外方内圆,方、圆楼之间通过26座上下交错的廊桥连接,别具特色。该建筑还采用了当时非常先进的“伞形柱无梁楼盖”的结构形式,是建筑艺术与生产工艺完美结合的典范(图3.4)。在改造前,由于长时间被空置已经面目全非,成为了城市的死角。2006年对其进行了改建设计,设计采用保护性再利用的策略,通过对水泥饰面的打磨保留了神秘的特色廊桥,同时在细部加入了金属和玻璃的元素,使建筑更富有现代感。改造修缮为该建筑注入了创意产业的新功能,许多设计创意公司、餐饮、工作室迁入其中,成为了时尚创意新地标。

然而,相对于国外历史建筑再利用实践的佳作频出,我国目前的实践还处于初级阶段,设计主要参照西方的成功经验,在改造手法上也比较质朴。已有的少数研究成果尚不足以满足我国历史建筑改造再利用的社会需求,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总结经验,因地制宜,考虑建筑的历史性、空间特性、结构特征和周边环境等因素,发掘历史建筑中的有利因素,从而使之在城市建设中发挥新的作用。

4.结语

历史建筑是经过了漫长的时间和年代沉淀下来的珍贵宝藏,也是凝结了无数建造者智慧和心血的文化结晶。对历史建筑进行功能调整转换研究可以使不同特点的历史建筑发挥其作用,展示文化的多样性,并创造出新的使用功能,更好地适应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应该以不损坏历史文化遗产为大前提,力求从物质层面上使历史建筑的功能得到延续,在有限的使用寿命内体现出尽可能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倪文岩,建筑再循环理念及其中西差异之比较[j].建筑学报,2003,(12).

[2]陆地.建筑的生与死[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3]许又文,孙继伟,“再生”的建筑——历史建筑保护中的一种积极思维[j],时代建筑,2000,(3).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6)

营造技术研究是中国建筑史学的基础和古建筑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梁思成、刘敦桢等前辈学者,即致力于古建筑的营造研究,通过对古建筑的调查、勘测、比较和文献、法式研究,建立起古建筑营造学的基本知识、理论体系及演变规律。由于历史的原因,早期建筑营造技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以北方中原地域和官式为代表的建筑体系,结合官方历史文献如宋《营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等进行研究。这是中国建筑史学起步阶段的必然,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知识体系,为推动古建筑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入,对民间和地方建筑表现出的文化丰富性、地域特征的关注和研究被逐步提上日程。显然,只有在地方性古建筑研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开展地方性建筑文化、哲理、艺术等上层理论的研究工作,也会补充完善建筑史的系统研究。地方性的建筑营造技术随着社会对传统文化的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兴起,而在全国各地更广泛和深入的展开。以中国南方为主题的地方性建筑研究在21世纪前后引起一些学者的关注,成为建筑史学发展的一个方面。虽然这方面的研究并不都以“营造”为题,但对地方性营造技术、工艺等的关注,实际上呈现了建筑历史和历史建筑研究的不同侧面。

作为典型地域的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研究岭南地处东亚大陆最南端,属亚热带气候,背靠五岭,面朝大海,空间相对独立。中原汉人南下之前为古越人之地,历来远离中国古代大一统的中央政权中心,历代商贸发达,文化交流活跃。历史上土著越人、不同时期南下的汉人、海外贸易商人等众多族群,共同形成了渔猎文明、稻作文明、商贸文明等多元共存、特色鲜明的岭南地域文化。“岭南地区”作为文化地理学的概念,指以五岭以南包括广东、广西东南部、福建西南部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区,广义的岭南还包括海南岛。其中前三者在文化地理上超出了岭南空间地域,延伸至华南地区闽赣桂三省。岭南主要的文化地理分区是广府地区、客家地区、潮汕地区和雷琼半岛地区,其建筑在近10年中得到较多的关注和研究。岭南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和历史文化边缘区位,在此背景下,岭南古建筑成为岭南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一直在中国古代建筑文化分区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建筑领域也自然形成了地域特征明显的岭南建筑文化区。岭南建筑文化区内,历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仅广东省境内就包括广州、佛山、潮州、中山4处部级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古建筑在本地区有大量保存,它们是岭南古建筑研究的基本对象。进一步联系已有研究成果,可以有计划推进完善“岭南”——“华南”——“亚热带”的区域的历史建筑研究。因此,虽然“营造技术”研究本身是岭南历史建筑的一个局部,但通过它来展开并逐步完善和确立“岭南”建筑谱系,比较“江南”,建构“华南”,开拓“亚热带”成为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环节。具体展开来说,其一,可以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史乃至东亚建筑的历史与发展进行深化、完善和补充,在空间上阐释南方地区或亚热带地区以木构为主的建筑技术的体现形式与内涵;在时间上可追溯中原建筑沉淀于此的古制,以及各历史阶段的建筑文化的交融,作为历史信息和演化的相互佐证,籍此可以深化中国建筑史中的区域研究与体系研究。其二,在中国古代建筑之多元、广阔、多样的背景下,在时间空间上构建岭南建筑的特点,有益于本地域现代建筑的发展借鉴。其三,对岭南建筑传统保存的系统性,完整性的研究,包括有形的建筑、无形的技艺及其它营造传统文化的系统研究,对于保护岭南文化,保护岭南建筑文化遗产,以及传承岭南文化将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研究创新方法取向(1)以大木营造技术为中心整合相关营造技术体系:“营造技术”的概念并非指“大木作”、“小木作”等单一、二种技术,而是贯穿营造活动全过程的相关技术与理论,从选址、规划、设计到材料的加工应用,结构形式选择、节点处理手法等等。以往的营造技术研究大多是比较单一的如大木作、砖作、瓦作等的分项独立研究,缺乏对建筑营造技术的整体及系统考量,对此,本项目以将以大木作营造技术为主导,整合样式谱系、各作营造技术配合结点、材料工艺、文献研究和工匠法则等不同的研究视角,建构地域性营造技术的建筑基础理论。(2)以“民系”文化圈为基础的营造技术源流与交融:文化区内的研究会忽略了文化区之间的历史文化关联性和地域的共性,岭南地区历史上形成了以四大民系为基础的文化圈,每个文化圈都有相对稳定和成熟的建筑体系和营造技术,但文化圈相邻地区则在文化上和建筑营造方面则相互借鉴。研究以“民系”文化圈为基础,一方面将民系中民间和官式建筑营造技术结合起来,同时关注研究各民系文化圈之间的营造技术的交流融合,重视营造技术的源流发展,以归纳总结地域性建筑的样式和技术特征。(3)重视与开拓地方建筑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由于地方建筑的历史文化的原因,缺乏系统的文献资料,有经验的老工匠日益减少,后继乏人,地方建筑术语模糊不清等诸种原因,都对地方建筑的系统规范研究带来莫大困难。所以对其进行基础理论和规范研究将是很突出的问题,比如对地方建筑法式特征元素研究与规范方法的研究;对地方建筑断代依据与方法研究,以及对地方建筑术语规范化的研究等等。这将会对地方建筑的研究取得规范和方法上的意义,使本研究具有普遍的学术价值。(4)加强研究的科学性:注重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科学性研究,一方面重视设计法则、法式特征研究,包括建筑设计与尺度之法则规律;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包括结构力学特点、材料力学性能等定性定量的分析,并试图将两者关联起来思考问题。在应用层面上,岭南地区由于毗邻港澳,经济特区范围大、设定早,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首先,大量历史建筑面临拆迁和改造,开展保护工作的紧迫性相当突出,本项目的研究有助于准确有效的开展调查评估和修缮工作;其次,新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在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方面严重缺失,该项研究对认识地域建筑特色,承传地域文化也具有重要价值。再次,东南亚的一些地区(例如泰国、越南、新加坡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岭南地区传统建筑文化影响,使得本项目具有应用于国际研究的潜力。

2本课题研究相关的研究现状

本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及发展动向,大致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1)关于岭南建筑技术、类型、区域的研究;(2)关于南方地域性建筑及工艺技术的研究;(3)关于设计手法与理论的研究;(4)关于地域建筑技术源流的研究。

2.1基于地方性营造传统的中国南方古建筑研究

这一方向的研究集中体现在2000年以来东南大学学术队伍的系列研究课题上。东南大学张十庆教授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南方建筑谱系与区划研究》(项目批准号:59978006;2002年完成)。主要成果有:张十庆《古代营建技术中的“样”、“造”、“作”》(《建筑史论文集》15辑)等系列论文1)。东南大学建筑学系朱光亚教授负责的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编号2000028609)“南方发达地区传统建筑工艺抢救性研究”课题,以及2007年开始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东南地区若干濒危和失传的传统建筑工艺研究》(项目批准号:50678034),成果包括了张玉瑜《福建传统大木匠师营造技艺研究》等系列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表1)。上述研究有以下3个特点:(1)中国南方古建筑研究成为用“地方性”知识反思现有中国古代建筑基础知识体系的学科前沿领域;(2)重视地方性营造技术传统的研究,对南方建筑形式谱系、技术源流、工艺作法等技术性层面的强调,这成为对20世纪90年代偏重建筑文化理论探讨的反动,也是学科发展回归基础知识建构的有益表现。这对进一步建构地方性建筑的基础理论,深化研究成果并和现有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知识体系(官式建筑的营造法式等)进行对话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中国南方”在相关研究中主要限于传统的“江南”地区,这是南方古建筑资源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同时可以注意到,作为“江南”与“岭南”过渡的福建地区也得到了关注,这意味着研究课题发展向“岭南”提出了要求。

2.2岭南地区古建筑研究

这一方向的研究集中体现在华南理工大学的研究成果上。主要包括:

(1)以龙庆忠教授为主导的岭南古建筑研究龙庆忠教授是岭南古建筑研究的开创者和奠基者,自1948年任教中山大学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前身)建筑系教授以来,在教育思想上主张学生应该打好建筑历史的基础,以史为鉴,造福于民。所以长期以来致力于岭南地域的古建筑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便开始带领学生对广州、佛山、潮州、揭阳等地的重要古建筑进行测绘,收集岭南地区的古建筑资料,进而开展岭南古建筑的系统研究,其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龙庆忠文集》2)中,文集中收录的“古番禺发展史”、“广州中山四路秦汉遗址研究”、“广州南越王台遗址研究”、“南海神庙”、“瑰伟奇特、天南奇观的容县古经略台——真武阁”、“广州怀圣寺”等论文可谓岭南古建筑研究的扛鼎之作。龙老前后培养出如陆元鼎、邓其生、吴庆洲、陶郅、肖大威、程建军、张春阳、郑力鹏等学者,并指导研究生完成了如吴庆洲《两广建筑避水灾之调查研究》等系列论文(表2)。龙庆忠教授的学术研究和培养建筑史学后人,不仅开创了岭南古建筑的科学研究先河,更为岭南古建筑的研究指明了方向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以陆元鼎教授为主导的传统民居系统研究该系列研究持续时间长、影响大、成果多,在当代中国建筑学术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陆元鼎教授指导的传统民居研究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如潘安《客家聚居建筑研究》等系列论文(表3),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东南系建筑区系以类型为基础的民居研究理论,为南方民居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和方法基础。他出版了《广东民居》、《中国民居建筑》等重要专著,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客家民居形态、村落体系及居住模式研究》。20多年来持续主持了15届传统民居学术研讨会和7届海峡两岸传统民居学术研讨会,有多部论文集出版。近年来,在相关的民居学术研讨会中加强了民居营造技术课题的关注。

(3)吴庆洲教授对岭南古建筑作了深入的研究,他的《肇庆梅庵》、《粤西古建筑瑰宝——德庆学宫大成殿》等论文,对岭南重要古建筑的法式有着较深入的探讨,是研究华南宋元时代古建筑的重要文献。此外,在城市史的研究方面,吴庆洲教授指导博士生完成了系列相关硕士、博士论文。

(4)笔者致力于岭南古建筑的法式与营造技术研究,发表了相关的系列研究论文,所著《岭南古代大式殿堂建筑构架研究》3),对岭南古代大式殿堂建筑构架进行了系统研究,该研究基本上继承了营造法式的研究传统,对广东官式建筑或殿堂式建筑的形制、大木作技术和地域特征作了系统的研究,初步建立了岭南大式殿堂建筑构架样式谱系。其指导研究生完成了如李哲杨《潮州传统建筑大木构架》等系列论文(见表4)。近年来,一批年轻学者如肖旻、李哲杨等,在岭南古建筑的营造技术、法式尺度等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果。综上,关于岭南地区的古建筑研究成果虽然在营造技术和法式、工艺等方面较为薄弱,但对于逐步全面开展本研究课题已奠定良好的学术基础。统计2000~2012年东南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关于东南沿海地区的古建筑研究学位论文和期刊论文总计144篇,其中建筑类型约占1/2,其次是建筑法式的研究约占1/3,而建筑工匠的研究最为薄弱仅占1.5%。两个高校相比较而言,东南大学在建筑法式的研究方面更为出色,而华南理工大学在建筑类型研究方面则更为关注。通过比较,在岭南地区亟待加强建筑工匠和建筑法式的研究。

3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

对于本项目而言,需要进一步发展为涵盖官式殿堂(学宫、寺院)——民间建筑(祠堂、书院民居)的营造技术的整体研究,包括建筑设计法则、各匠作技术(以大木作技术为主,包括砖作、瓦作、土作、雕作等装饰装修技艺),并以此为线索和基础,探讨岭南各文化地理区划或民系之间及与周边关联地区的营造技术源流传播和交融关系,初步建立岭南建筑地域特征的连续谱系。

3.1研究内容

(1)谱系划定:岭南地区古建筑谱系的调查、划定及其演变的历史研究。特别关注岭南地区古建筑的大木构架类型谱系,研究不同构架类型的特征,相互之间的异同及其联系。以及几大方言文化族群(“民系”)的分布与岭南古建筑谱系与分谱系。(2)营造体系研究:岭南地区古建筑主要类型的营造体系(设计、工艺、材料、样式与尺度等)。主要特征类型包括官式殿堂(学宫、寺院)、民间公共建筑(祠堂、书院)、民间住宅等。以整体、系统的观念对地域建筑营造过程中各层次、各层面、各种的技术加以研究。(3)断代研究:岭南古建筑形制的分区、分期及断代特征与依据,并尝试进行历史解释。按各子系分别归纳,细化到尺度、比例、形态、材料、工艺、观念等各层面;尝试建立树状表格示意框架(图1、2)。(4)地域性技术研究:基于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亚热带)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地域性研究,包括应对高温潮湿、台风、虫害的隔热、防潮、防风、防虫等防御性营造技术和上述内容相关相协调的建筑物理性(隔热、通风、防盗)营造技术及其关联研究;如何应对高温、多雨(暴雨阴雨)、潮湿、强日照、生物侵蚀、台风、地震等相关材料的利用、技术的研发,包括建筑的通风、隔热、防虫、防风、抗震、防腐等,探讨本地域有益有效的低成本适应性技术,有效保护的技术等。(5)技术源流研究: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技术源流研究,通过与相邻地域古建筑营造技术的比较研究;与北方官式建筑基本形制的比较研究,探索本地区建筑的原型和营造技术的源流关系。各区域的社会历史发展,汉越文化,不同时期南传的北方“正统”文化的相互作用,不同体系建筑文化基因的沉淀。更深入的认识岭南地区内部各系统建筑的现象与演变历史,在更广阔的研究视野下,在亚太地区的高度认识岭南区域内种种建筑现象,历史与内涵,从而深化对中国建筑史的认识。

3.2研究目标

本课题的研究目标旨在建立广府地区古建筑的类型体系、术语体系、符号体系;初步提出形制鉴定的指标;解释广府地区古建筑形制的演变问题,探索岭南古代建筑艺术与建筑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

4本课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4.1古越人(本地土著)原生建筑营造技术的调查研究

对这一点来说,主要是加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甚至东南亚亚热带地区的建筑研究,特别是对曾经广泛流行于该地区的干栏式、穿斗式建筑的研究,以及通过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方面的研究来寻找线索、演变轨迹和建筑规律。

4.2对调查目标与量的科学筛选与控制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7)

作为区域古建筑营造技术及其流源的系统研究,它的学术意义我们试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1作为学科基础的营造技术研究

营造技术研究是中国建筑史学的基础和古建筑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梁思成、刘敦桢等前辈学者,即致力于古建筑的营造研究,通过对古建筑的调查、勘测、比较和文献、法式研究,建立起古建筑营造学的基本知识、理论体系及演变规律。由于历史的原因,早期建筑营造技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以北方中原地域和官式为代表的建筑体系,结合官方历史文献如宋《营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等进行研究。这是中国建筑史学起步阶段的必然,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知识体系,为推动古建筑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入,对民间和地方建筑表现出的文化丰富性、地域特征的关注和研究被逐步提上日程。显然,只有在地方性古建筑研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开展地方性建筑文化、哲理、艺术等上层理论的研究工作,也会补充完善建筑史的系统研究。地方性的建筑营造技术随着社会对传统文化的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兴起,而在全国各地更广泛和深入的展开。以中国南方为主题的地方性建筑研究在21世纪前后引起一些学者的关注,成为建筑史学发展的一个方面。虽然这方面的研究并不都以“营造”为题,但对地方性营造技术、工艺等的关注,实际上呈现了建筑历史和历史建筑研究的不同侧面。

2作为典型地域的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研究

岭南地处东亚大陆最南端,属亚热带气候,背靠五岭,面朝大海,空间相对独立。中原汉人南下之前为古越人之地,历来远离中国古代大一统的中央政权中心,历代商贸发达,文化交流活跃。历史上土著越人、不同时期南下的汉人、海外贸易商人等众多族群,共同形成了渔猎文明、稻作文明、商贸文明等多元共存、特色鲜明的岭南地域文化。“岭南地区”作为文化地理学的概念,指以五岭以南包括广东、广西东南部、福建西南部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区,广义的岭南还包括海南岛。其中前三者在文化地理上超出了岭南空间地域,延伸至华南地区闽赣桂三省。岭南主要的文化地理分区是广府地区、客家地区、潮汕地区和雷琼半岛地区,其建筑在近10年中得到较多的关注和研究。岭南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和历史文化边缘区位,在此背景下,岭南古建筑成为岭南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一直在中国古代建筑文化分区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建筑领域也自然形成了地域特征明显的岭南建筑文化区。岭南建筑文化区内,历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仅广东省境内就包括广州、佛山、潮州、中山4处部级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古建筑在本地区有大量保存,它们是岭南古建筑研究的基本对象。进一步联系已有研究成果,可以有计划推进完善“岭南”——“华南”——“亚热带”的区域的历史建筑研究。因此,虽然“营造技术”研究本身是岭南历史建筑的一个局部,但通过它来展开并逐步完善和确立“岭南”建筑谱系,比较“江南”,建构“华南”,开拓“亚热带”成为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环节。具体展开来说,其一,可以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史乃至东亚建筑的历史与发展进行深化、完善和补充,在空间上阐释南方地区或亚热带地区以木构为主的建筑技术的体现形式与内涵;在时间上可追溯中原建筑沉淀于此的古制,以及各历史阶段的建筑文化的交融,作为历史信息和演化的相互佐证,籍此可以深化中国建筑史中的区域研究与体系研究。其二,在中国古代建筑之多元、广阔、多样的背景下,在时间空间上构建岭南建筑的特点,有益于本地域现代建筑的发展借鉴。其三,对岭南建筑传统保存的系统性,完整性的研究,包括有形的建筑、无形的技艺及其它营造传统文化的系统研究,对于保护岭南文化,保护岭南建筑文化遗产,以及传承岭南文化将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3研究创新方法取向

(1)以大木营造技术为中心整合相关营造技术体系:“营造技术”的概念并非指“大木作”、“小木作”等单一、二种技术,而是贯穿营造活动全过程的相关技术与理论,从选址、规划、设计到材料的加工应用,结构形式选择、节点处理手法等等。以往的营造技术研究大多是比较单一的如大木作、砖作、瓦作等的分项独立研究,缺乏对建筑营造技术的整体及系统考量,对此,本项目以将以大木作营造技术为主导,整合样式谱系、各作营造技术配合结点、材料工艺、文献研究和工匠法则等不同的研究视角,建构地域性营造技术的建筑基础理论。

(2)以“民系”文化圈为基础的营造技术源流与交融:文化区内的研究会忽略了文化区之间的历史文化关联性和地域的共性,岭南地区历史上形成了以四大民系为基础的文化圈,每个文化圈都有相对稳定和成熟的建筑体系和营造技术,但文化圈相邻地区则在文化上和建筑营造方面则相互借鉴。研究以“民系”文化圈为基础,一方面将民系中民间和官式建筑营造技术结合起来,同时关注研究各民系文化圈之间的营造技术的交流融合,重视营造技术的源流发展,以归纳总结地域性建筑的样式和技术特征。

(3)重视与开拓地方建筑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由于地方建筑的历史文化的原因,缺乏系统的文献资料,有经验的老工匠日益减少,后继乏人,地方建筑术语模糊不清等诸种原因,都对地方建筑的系统规范研究带来莫大困难。所以对其进行基础理论和规范研究将是很突出的问题,比如对地方建筑法式特征元素研究与规范方法的研究;对地方建筑断代依据与方法研究,以及对地方建筑术语规范化的研究等等。这将会对地方建筑的研究取得规范和方法上的意义,使本研究具有普遍的学术价值。

(4)加强研究的科学性:注重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科学性研究,一方面重视设计法则、法式特征研究,包括建筑设计与尺度之法则规律;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包括结构力学特点、材料力学性能等定性定量的分析,并试图将两者关联起来思考问题。

4本研究应用价值

在应用层面上,岭南地区由于毗邻港澳,经济特区范围大、设定早,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首先,大量历史建筑面临拆迁和改造,开展保护工作的紧迫性相当突出,本项目的研究有助于准确有效的开展调查评估和修缮工作;其次,新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在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方面严重缺失,该项研究对认识地域建筑特色,承传地域文化也具有重要价值。再次,东南亚的一些地区(例如泰国、越南、新加坡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岭南地区传统建筑文化影响,使得本项目具有应用于国际研究的潜力。

二、本课题研究相关的研究现状

本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及发展动向,大致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1)关于岭南建筑技术、类型、区域的研究;(2)关于南方地域性建筑及工艺技术的研究;(3)关于设计手法与理论的研究;(4)关于地域建筑技术源流的研究。

1基于地方性营造传统的中国南方古建筑研究

这一方向的研究集中体现在2000年以来东南大学学术队伍的系列研究课题上。东南大学张十庆教授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南方建筑谱系与区划研究》(项目批准号:59978006;2002年完成)。主要成果有:张十庆《古代营建技术中的“样”、“造”、“作”》(《建筑史论文集》15辑)等系列论文1)。东南大学建筑学系朱光亚教授负责的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编号2000028609)“南方发达地区传统建筑工艺抢救性研究”课题,以及2007年开始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东南地区若干濒危和失传的传统建筑工艺研究》(项目批准号:50678034),成果包括了张玉瑜《福建传统大木匠师营造技艺研究》等系列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表1)。上述研究有以下3个特点:(1)中国南方古建筑研究成为用“地方性”知识反思现有中国古代建筑基础知识体系的学科前沿领域;(2)重视地方性营造技术传统的研究,对南方建筑形式谱系、技术源流、工艺作法等技术性层面的强调,这成为对20世纪90年代偏重建筑文化理论探讨的反动,也是学科发展回归基础知识建构的有益表现。这对进一步建构地方性建筑的基础理论,深化研究成果并和现有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知识体系(官式建筑的营造法式等)进行对话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中国南方”在相关研究中主要限于传统的“江南”地区,这是南方古建筑资源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同时可以注意到,作为“江南”与“岭南”过渡的福建地区也得到了关注,这意味着研究课题发展向“岭南”提出了要求。

2岭南地区古建筑研究

这一方向的研究集中体现在华南理工大学的研究成果上。主要包括:

(1)以龙庆忠教授为主导的岭南古建筑研究龙庆忠教授是岭南古建筑研究的开创者和奠基者,自1948年任教中山大学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前身)建筑系教授以来,在教育思想上主张学生应该打好建筑历史的基础,以史为鉴,造福于民。所以长期以来致力于岭南地域的古建筑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便开始带领学生对广州、佛山、潮州、揭阳等地的重要古建筑进行测绘,收集岭南地区的古建筑资料,进而开展岭南古建筑的系统研究,其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龙庆忠文集》2)中,文集中收录的“古番禺发展史”、“广州中山四路秦汉遗址研究”、“广州南越王台遗址研究”、“南海神庙”、“瑰伟奇特、天南奇观的容县古经略台——真武阁”、“广州怀圣寺”等论文可谓岭南古建筑研究的扛鼎之作。龙老前后培养出如陆元鼎、邓其生、吴庆洲、陶郅、肖大威、程建军、张春阳、郑力鹏等学者,并指导研究生完成了如吴庆洲《两广建筑避水灾之调查研究》等系列论文(表2)。龙庆忠教授的学术研究和培养建筑史学后人,不仅开创了岭南古建筑的科学研究先河,更为岭南古建筑的研究指明了方向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以陆元鼎教授为主导的传统民居系统研究该系列研究持续时间长、影响大、成果多,在当代中国建筑学术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陆元鼎教授指导的传统民居研究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如潘安《客家聚居建筑研究》等系列论文(表3),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东南系建筑区系以类型为基础的民居研究理论,为南方民居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和方法基础。他出版了《广东民居》、《中国民居建筑》等重要专著,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客家民居形态、村落体系及居住模式研究》。20多年来持续主持了15届传统民居学术研讨会和7届海峡两岸传统民居学术研讨会,有多部论文集出版。近年来,在相关的民居学术研讨会中加强了民居营造技术课题的关注。

(3)吴庆洲教授对岭南古建筑作了深入的研究,他的《肇庆梅庵》、《粤西古建筑瑰宝——德庆学宫大成殿》等论文,对岭南重要古建筑的法式有着较深入的探讨,是研究华南宋元时代古建筑的重要文献。此外,在城市史的研究方面,吴庆洲教授指导博士生完成了系列相关硕士、博士论文。

(4)笔者致力于岭南古建筑的法式与营造技术研究,发表了相关的系列研究论文,所著《岭南古代大式殿堂建筑构架研究》3),对岭南古代大式殿堂建筑构架进行了系统研究,该研究基本上继承了营造法式的研究传统,对广东官式建筑或殿堂式建筑的形制、大木作技术和地域特征作了系统的研究,初步建立了岭南大式殿堂建筑构架样式谱系。其指导研究生完成了如李哲杨《潮州传统建筑大木构架》等系列论文(见表4)。

近年来,一批年轻学者如肖旻、李哲杨等,在岭南古建筑的营造技术、法式尺度等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果。综上,关于岭南地区的古建筑研究成果虽然在营造技术和法式、工艺等方面较为薄弱,但对于逐步全面开展本研究课题已奠定良好的学术基础。统计2000~2012年东南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关于东南沿海地区的古建筑研究学位论文和期刊论文总计144篇,其中建筑类型约占1/2,其次是建筑法式的研究约占1/3,而建筑工匠的研究最为薄弱仅占1.5%。两个高校相比较而言,东南大学在建筑法式的研究方面更为出色,而华南理工大学在建筑类型研究方面则更为关注。通过比较,在岭南地区亟待加强建筑工匠和建筑法式的研究。

三、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

对于本项目而言,需要进一步发展为涵盖官式殿堂(学宫、寺院)——民间建筑(祠堂、书院民居)的营造技术的整体研究,包括建筑设计法则、各匠作技术(以大木作技术为主,包括砖作、瓦作、土作、雕作等装饰装修技艺),并以此为线索和基础,探讨岭南各文化地理区划或民系之间及与周边关联地区的营造技术源流传播和交融关系,初步建立岭南建筑地域特征的连续谱系。

1研究内容

(1)谱系划定:岭南地区古建筑谱系的调查、划定及其演变的历史研究。特别关注岭南地区古建筑的大木构架类型谱系,研究不同构架类型的特征,相互之间的异同及其联系。以及几大方言文化族群(“民系”)的分布与岭南古建筑谱系与分谱系。

(2)营造体系研究:岭南地区古建筑主要类型的营造体系(设计、工艺、材料、样式与尺度等)。主要特征类型包括官式殿堂(学宫、寺院)、民间公共建筑(祠堂、书院)、民间住宅等。以整体、系统的观念对地域建筑营造过程中各层次、各层面、各种的技术加以研究。

(3)断代研究:岭南古建筑形制的分区、分期及断代特征与依据,并尝试进行历史解释。按各子系分别归纳,细化到尺度、比例、形态、材料、工艺、观念等各层面;尝试建立树状表格示意框架(图1、2)。

(4)地域性技术研究:基于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亚热带)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地域性研究,包括应对高温潮湿、台风、虫害的隔热、防潮、防风、防虫等防御性营造技术和上述内容相关相协调的建筑物理性(隔热、通风、防盗)营造技术及其关联研究;如何应对高温、多雨(暴雨阴雨)、潮湿、强日照、生物侵蚀、台风、地震等相关材料的利用、技术的研发,包括建筑的通风、隔热、防虫、防风、抗震、防腐等,探讨本地域有益有效的低成本适应性技术,有效保护的技术等。

(5)技术源流研究: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技术源流研究,通过与相邻地域古建筑营造技术的比较研究;与北方官式建筑基本形制的比较研究,探索本地区建筑的原型和营造技术的源流关系。各区域的社会历史发展,汉越文化,不同时期南传的北方“正统”文化的相互作用,不同体系建筑文化基因的沉淀。更深入的认识岭南地区内部各系统建筑的现象与演变历史,在更广阔的研究视野下,在亚太地区的高度认识岭南区域内种种建筑现象,历史与内涵,从而深化对中国建筑史的认识。

2研究目标

本课题的研究目标旨在建立广府地区古建筑的类型体系、术语体系、符号体系;初步提出形制鉴定的指标;解释广府地区古建筑形制的演变问题,探索岭南古代建筑艺术与建筑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

四、本课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1古越人(本地土著)原生建筑营造技术的调查研究

对这一点来说,主要是加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甚至东南亚亚热带地区的建筑研究,特别是对曾经广泛流行于该地区的干栏式、穿斗式建筑的研究,以及通过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方面的研究来寻找线索、演变轨迹和建筑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