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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2 17:37:46

证券公司论文

证券公司论文篇(1)

现代企业融资理论则认为,由于资本市场是不完善的,不同融资方式的成本有很大的差异,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取决于融资成本(Harris,Raviv,1991)。对企业内部融资来说,在不考虑税收的条件下,融资成本实际上是一种机会成本。如果企业的内部留利不进行投资,可以转作其它用途,如分配给股东,存入银行,购买国债,转借给其它企业,等等。因此,它的成本是资本市场所要求的税后利润率,这种税后利润率既可能是向股东支付的股息率,也可能是资本市场的利率。对企业的债务融资而言,融资成本是由以下各部分构成的:(1)利息率;(2)企业财务恶化或破产成本(Bernake&Campbell,1988)。(3)举债的人成本。和内部融资相比,后两项是债务融资的额外成本。此外,如果经营绩效不佳,企业在借贷市场上根本就得不到所需的资金。至于股票融资的成本具体包括:(1)股息率。(2)股票发行的交易成本。(3)税收成本,股票融资需要支付红利所得税,而债务融资支付的利息通常是免税的。(4)发行股票的负动力成本。和股票融资相比,债务融资存在着一系列收益。由于经营者不是企业100%的剩余索取者,他们有动力从事企业价值非最大化行为。而通过债务融资可以约束经营者的这类非最优行为。其一,在经营者持有企业股权水平不变的条件下,企业债务融资比例的增加会提高经营者的相对投资份额,增加经营者的工作动力。其二,股票融资需要企业支付红利,债务融资需要企业支付利息,但利息支付具有强制性。这就减少了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剩余留利和折旧费之和),经营者从事企业价值非最大化行为的活动余地缩小(Jensen,1986)。其三,和股票融资相比,债务融资使企业的破产概率上升,经营者所受到的压力加大,为避免破产风险,经营者会更加努力地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奢侈消费。这些都有助于缓解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降低了人成本,从而构成了债务融资的收益。债务融资的成本和收益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资产负债比率。在这种意义上,股票融资的成本相对增加。(5)发行股票的信息不对称成本。在经营者与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外部投资者通常会把新股票发行看成是企业质量恶化的信号,相应的低估它们的市场价值(Myers&Maijluf,1984)。经验研究显示:当一家企业用债务回购股票时,该企业的股票价格会上升;反之,当它通过发行股票来偿还债务时,其股票价格会下降。从理论上来说,很显然内部融资的成本最低,股票融资的成本最高,债务融资的成本介于两者之间。正是这种融资成本的差异决定了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顺序是内部融资、债务融资、股票融资。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的历史和现状均已证明了这一点。例如,1981-1991年间,美国公司新投资的74.7%来自于内部融资。此间,股票融资的比例为-11%,这也就是说,企业回购的股票数量大于企业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而,上市公司平均每18.5年才配股一次(Samuel,C.,1996,b)。发达国家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本身并不能指导我国现阶段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长期以来,我国不存在证券市场,国有企业只能依赖内部融资和债务融资;而负债率过高又是困扰国有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企业注重股票融资有着其客观的必然性。然而,经济学理论和发达国家的现实却向我们证明了一点:股票融资是要付出成本的,并且其融资成本高于其它融资方式的成本。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中国国有企业的股票融资成本状况,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公司上市的欲望。(1)理论上上市公司需要向股东支付红利。它具体表现为股息率,即使公司没有向股东支付对公司也是一种成本,只不过是股东放弃了现在获得红利的机会,以便将来获得更多的红利。红利实际上转化成了一种股权。股息率的水平一般应该高于债券利息率或银行存款利率,因为股票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在证券市场上,股息率表现为市盈率的倒数。从融资成本的角度来看,新股发行的市盈率比市场市盈率是一个更为符合实际的指标。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市盈率大致在14-15倍左右。假定上市公司上市前的盈利数据真实,或对未来的盈利预期符合实际的话,股息率大致7.15-6.7%之间。显然,这一水平低于借款利率。

公司上市之后,如果经营不善导致股息率降低,股价应该相应的下降。而股价的下降一方面可能会导致大股东通过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者进行惩罚(如撤换);另一方面还有可能导致被敌意兼并者收购,结果也将对经营者予以惩罚。而在中国证券市场上,这类机制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下文我们将讨论原因)。结果是上市企业一旦完成新股发行之后一般就不会再关注二级市场上其股价的变动,除非为了以高价格进行配股或者保证内部职工股顺利上市。最终,许多企业的股息率降致零或负数的水平。例如,1997年深沪市场上市公司中,每股收益低于0.1元的公司占15.43%。就这些企业而言,说它们通过证券市场免费融资是决不为过的。(2)股票发行的交易成本。这是企业需要付出的一项真实成本。然而,我国目前二级市场股价与一级市场股价的差异较大,新股一般是通过上网发行,只有极少一部分认购资金能够中签。认购过程中需要把巨额认购资金冻结一段时间,这部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在很多情况下足以抵消发行股票的交易成本并有余。(3)红利支付的税收成本。这是企业无法逃避的一项成本。在我们的日常观念中,红利税是由股东支付的,似乎与企业无关。但如果我们清楚企业本身就是股东的,这种税收自然就构成了企业的成本。但在这里需要指出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税收有关的另一种现象:虽然中央政府对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的税率已经统一,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要对上市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其结果是客观上上市企业的税负低于非上市企业。综合起来看,上市公司并未承担额外的税负。(4)发行股票的负动力成本。对现阶段的国有企业来说,无论是债务融资还是股票融资,经营者的动力没有明显的区别。其一,经营者基本上不持有企业的股权,债务融资谈不上会增加经营者的相对投资份额。对国有上市公司而言,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其二,在政府既是企业债权人(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又是最大股东的前提下,选择何种融资方式都不会对经营者的行为和工作动力产生重大影响。因而,从企业的最大股东(政府)角度看来,发行股票的负动力成本是可以忽略不计的。(5)发行股票的信息不对称成本。在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条件下,信息不对称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是,信息不对称要导致股票发行对企业的市场价值低估至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企业的债务融资是在真正意义的市场上进行的。假如贷款人不是根据企业的“质量”发放贷款的,那么投资者对企业选择不同融资方式的动机和能力也就无从进行比较。这也就是说,哪些企业能够获得贷款并不完全取决于它们偿债能力的高低;当然,哪些企业上市也和其“质量”缺乏必然的联系。第二,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必须为自己的投资决策负责。反之,投资者根本无法根据经营者的融资决策判定企业的“质量”。这也是判定投资者队伍乃至证券市场质量高低的一个主要标准(张维迎,1997年)。显然,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还不满足这两个条件。当然我们也就看不到证券市场对发行股票企业市场价值的低估。现实中,许多上市公司正是通过发行股票偿还其原有的债务的。例如,1997年底上市公司股东权益较上年增长了36.66%,负债总额增长了10.64%,由此使上市公司整体负债比率比上年度下降了5.26个百分点。这表明上市公司通过发行新股和配股所募集的资金相当一部分用于偿还了债务(刘郎,曹桂香,1998年)。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低于债务融资成本。否则的话,那就意味着上市公司用高成本的资金替代了低成本的资金。综合以上各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融资成本是极低的。除去红利支付之外,上市公司基本上勿需付出额外的成本。况且,红利水平的高低对公司又是无约束力的,致使相当大一部分公司实际上是近乎免费融资。尽管我们现在还难以对其进行量化,但有一点应该是可以确认的:相对于债务融资,这是一种较低成本的融资来源。由此也解释了为什么国有企业对股票融资拥有近乎无限大的需求。

三、证券市场与经营者的投资决策与企业融资理论相对应,企业投资理论也在发生变化。基于莫迪利亚尼-米勒定理,传统的投资理论认为,只要投资的预期收益高于资本成本,企业就能获得所需的资金,因为各种融资方式是完全可替代的,当内部融资发生波动时(源于经营状况的变化),企业完全可以不受约束地靠外部融资来弥补。即使没有股票融资渠道,企业也可以通过债务融资来解决。在这里,证券市场与经营者的投资决策没有必然的联系。而现资理论则接受不同融资方式的不可替代性,所以企业内部融资能力的波动会导致企业投资水平的波动;同时,证券市场的股价变化会影响经营者的投资决策。不过,在经营者投资决策的最主要决定因素上,不同投资理论模型的见解略有差异(Samuel,C.,1996d)。一类理论模型认为,经营者的投资目标是寻求销售额、雇员利益、报酬、市场份额等指标的最大化。在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条件下,经营者的行为有很大的自主性,它们受所有者和市场的约束较小。经营者的自大小取决于证券市场所强加给它们的最低利润约束程度。所谓最低利润约束是指企业投资收益水平不得低于某一点,否则经营者将会受到证券市场的惩罚(如,降低报酬、解雇、企业被兼并等)。高于这一点之后,经营者的投资决策是完全自主的。这类见解可称之为经营者投资论。另一类理论模型则认为,经营者的投资目标是寻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市场对企业价值的估价是决定经营者投资的最主要因素。由于信息不对称,发行股票会使企业价值被低估,只有当投资收益高于股票融资成本时,经营者才应该利用股票融资渠道。这类见解可称之为信息投资论。不论是经营者投资论还是信息投资论,它们都承认证券市场对经营者投资决策的约束,只不过对约束程度的高低有不同的看法而已。简单说来,证券市场对经营者投资决策的影响有如下机制。(1)股票价格的波动会改变企业的资本成本。当股市处于熊市时,尤其是市场的市盈率较低时,无论是发行新股还是配股都会提高股票融资的成本;相反,企业的融资成本会降低。(2)过多或过少的运用股票融资,或者改变原有的融资来源结构会改变市场对企业价值的估价。这一点上文已经提到。(3)股价的波动会对经营者构成压力或动力。如果市场认定企业的某一项投资是不合理的,股价便会下跌。结果可能是,大股东通过董事会撤换经营者,敌意兼并者会乘虚而入,经营者持有的股票价值下跌,经营者的报酬降低(如果经营者的报酬水平与股价挂钩机制的话),等等。理论上正是证券市场的这种信号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指导着经营者的投资决策。那么,我国现阶段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投资决策与证券市场的关系如何呢?首先,经营者的经营目标并不是寻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而是自身利益和职工利益的最大化,对国有上市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尤为如此。因而,投资决策与证券市场的信号无关。其一,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企业的经营者和职工可以按照一级股票市场的发行价购买10%的社会流通股。在一级市场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下,这种优先购买权是一笔巨大的收入。这也是为什么企业经营者选择上市的主要动机之一。其二,股票融资的低成本促使经营者根本勿需考虑投资收益问题。股票融资的成本之低使得企业可以用股票融资来偿还债务,或干脆存入银行获息。例如,截至1998年4月15日对深沪市场已公布年报的546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其中411家公布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表明,在尚未投入项目的资金中,有132家公司补充了流动资金,有141家公司存入了银行,有24家公司购买了国债,有5家公司购入证券,有38家公司归还了贷款,另有23家公司转作其它用途(上海证券报,1998年)。更有甚者,某些上市公司把募集的资金用于改善职工住房和经营者的奢侈性消费等等。其三,经营者随意更改招股(或配股)说明书所承诺的投资计划。一些公司对投资项目的失败乃至年度亏损不做任何实质性的解释。

第二,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基本上不影响企业的融资和投资决策。其一,对于公司发行新股目前主要受制于政府的管制,而政府的决策更多的是基于证券市场的承受能力作出的。对于上市公司的配股,证券管理条例所作的主要限制是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保持在10%以上。为了获得配股资格,许多上市公司绞尽脑汁,不惜在年度报表上做手脚,从事利润操纵活动,包括提前确认营业收入,推迟确认本期费用,潜亏挂帐,会计方法变更或会计处理错误,帐证不符或帐实不符,关联交易影响利润等(蒋义宏,1998年)。其二,经营者的待遇、地位与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基本上无关。倘若经营者的投资决策受制于证券市场的信号,这对股东来说应该是一项收益。只有使经营者的投资决策受制于证券市场的信号才能真正减少经营者的非最大化行为,降低人成本,带来企业利益或股东利益最大化;反过来,这对经营者来说应该是一项成本。不过,我国现阶段国有企业的一个特殊情况是企业能否上市很大程度上是和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如,为上市和上市额度跑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因而,考虑到这一点,经营者的投资决策与证券市场的信号功能脱节实际上就成了企业为什么选择股票融资方式的另一个动因。四、证券市场与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是不同个体之间一组复杂的明确契约和隐含契约的交汇(nexus)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实体。在这种法律实体中,契约的交汇既有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契约、经营者与雇员之间的契约,还有企业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契约、企业作为供应商(或消费者)与消费者(供应商)之间的契约、企业作为法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等等。这些不同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契约安排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内容。其中,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契约安排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而证券市场既是公司融资的场所,又是公司所有权交易的场所。在这种意义上,证券市场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1)作为公司融资的来源之一,证券市场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资本结构,资本结构进而又影响着企业的股权结构。当企业增加内部融资时,现有股东的股权比例上升,负债率下降;当企业增加债务融资的比例时,现有股东的相对投资份额增加,负债率上升;当企业增加股票融资的比例时,现有股东的股权被稀释,负债率下降。因而,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和资本结构决定了不同利益相关主体在企业控制权中的份额。如果企业对某一种融资方式形成一种稳定的偏好,通过资本结构的改变,企业的控制权和组织管理机制最终将会发生变化。依照这种逻辑,国有企业上市的结果首先是企业负债率的下降,国有股权被稀释。尽管国有股权被稀释,但政府并没有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绝大多数国有上市公司并没有因为上市而从根本上改变内部组织、管理及运行机制。和尚未改制的国有企业相比并未发生本质的变化。其中,一个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流通股(即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很少超过50%,剩余的不可流通部分仍然由国家持有。这就意味着,除去国家之外,任何股东都不可能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即便拥有全部的社会流通股。在国有股权不进入市场流通的前提下,国有股(包括法人股)的价格与社会流通股的价格是不同的,结果便形成了同一企业不同股东持有的股票权力相同而价格不同的奇怪的现象。自然国有股不会受到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国家股东不会介意二级市场股价的变动。而同时,政府作为最大的股东却有权任免、奖惩企业的经营者。不过,近一段时期许多国有上市公司出现了配股价低于二级市场价格的现象。这是企业经营者长期忽略二级市场价格(或社会股东利益)的一个必然后果。与此相关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政府并不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配股。在1997年有国家股的上市公司中,73家公司实行了配股,其中只有25家公司的国家股东全额参与了配股;13家公司的国家股东干脆放弃了配股权力。从理论上来说,放弃配股权力不仅意味着在公司的控股份额相对下降,而且还是一种直接经济损失(因配股价格低于二级市场价格)。这是否意味着国家股东要主动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还是意识到了参与这类公司的配股得不偿失?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证券公司论文篇(2)

1.1文献回顾

国内的文献从财务特征、公司治理和资本结构等角度分析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行为的影响因素,也有从股市收益波动、政府监管的角度分析。吴文莉(2011)发现股市收益波动与公司现金持有水平变化呈负相关关系,而且这种负相关关系在牛市中更为显著,在国有企业以及监管行业企业中也更为显著。陈玖竹(2012)以我国制造类上市公司为例分析了经理人短视对证券投资的影响,研究发现换手率和证券投资额呈显著正相关,大盘走势和证券投资额呈负相关。与吴小莉的研究结果不同的是,陈玖竹认为熊市这种负相关关系更为显著。吴文莉(2012)通过分析近年来上市公司可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与其现金流和货币资金变动的关系,发现非国有企业炒股的资金更多来源于经营现金流,而国有企业证券投资的资金与借款现金流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吴战箎、李素银(2012)重点分析了上市公司管理者基于自身利益的短视行为,研究发现大量上市公司管理者存在投资短视行为,其中管理者的年龄、经营能力对这种行为影响较大,与管理者薪酬和持有比例不存在显著关系。我国是制造业大国,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目前尚没有对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与主营业务发展之间关系的全面研究。为了更好地形成对比,本文假设制造业上市公司如同前人对所有上市公司研究得出的结论,即会过度参与证券投资,探索制造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规模对主营业务产生的影响。

1.2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的分析

制造业是指对制造资源(物料、能源、设备、工具、资金、技术、信息和人力等),按照市场要求,通过制造过程,转化为可供人们使用和利用的工业品与生活消费品的行业,包括扣除采掘业、公用业后的所有30个行业。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导部分和经济转型的基础。当前我国制造业正从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较低向现代化、环保化、管理的科学化方向转型。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尚不成熟,其突出表现就是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投资者的非理性程度也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带来了大量的投机机会。近几年来,通常作为投资客体的上市公司也热衷于二级市场买卖股票。A股市场上不仅参与证券投资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投入资金也越来越大。2011年有402家制造业上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初始投资额由2010年的437.05亿元增加到727.53亿元,增幅为166.46%。以之相比较的是,这些上市公司201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降幅为12.64%。上市公司的投资动机从原来的闲置资金保值增值转变为倾向于主动投资,更有甚者一些上市公司甚至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短期证券投资。上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可以获取短期收益,但会减少企业投入正常经营的资金,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而一旦投资亏损,会“吞噬”企业正常经营获得的收益。如兰州黄河,2011年公司亏损1459万元,而在2010年公司盈利为1.02亿元,造成业绩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是股票投资亏损。

雅戈尔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为-20.49%,公司净利润为17.63亿元,仅投资收益14.43亿元,占比81.85%,2011年四季度共持有24家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制造业上市公司主要投资于实体经济,如果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热衷于短期证券投资行为,将可能对上市公司自身的主业经营发展战略及证券市场甚至国家经济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对此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证券投资也做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7年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在以下三个方面限制上市公司炒股:不得炒作自己的股票;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炒股;不得使用银行贷款炒股。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9年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亦有如下规定:上市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二是公司应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可见监管部门认为上市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属于高风险行为。本文正是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今年来该类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详细数据分析其投资现状,具有实际意义。

1.3主营业务发展与公司证券投资规模

理论指出,股东与经理人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具体表现在两者对待项目投资风险的态度及处理的方式不同,由此就会导致企业存在无效率投资的行为。上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正是一种因投资短视而产生的无效率投资行为。管理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不遵循最佳投资政策,而选择那些能迅速回报但并不能使公司价值最大化的项目进行投资。管理者的投资短视行为使得企业追求短期收益,延迟甚至放弃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投资项目。自由现金流量理论认为,当公司主营业务成长性不佳时,通常也是公司处于生命周期的成熟阶段或衰退阶段,此时公司会拥有大量的自由现金。在我国制造业转型期间,公司往往缺乏长期价值投资项目,在没有完成产品结构调整战略时,在新的利润增长点尚未出现之前,上市公司有可能将过多的现金流投放到短期证券投资上以博取高风险的差价收益。基于以上理论分析,本文提出假设认为制造业上市公司会因为前期主营业务成长性不佳而参与证券投资。

假设1:前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与当期证券投资规模之间负相关。另一方面,如果制造业上市公司过度利用富余资源投资于证券市场,可能会影响主营业务经营发展,诸如造成主营业务研发支出的不足,损害公司的长期发展。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索制造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与主营业务发展的影响。主营业务利润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主营业务利润同主营业务收入净额的比率。它表明企业每单位主营业务收入能带来多少主营业务利润,反映了企业主营业务的获利能力,是评价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主营业务利润率越高,说明企业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获利水平高。该指标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获利水平,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利润率高的上市公司应当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回避证券投资这类高风险的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扩张率反映了固定资产投资的扩张程度。该指标越大,说明企业正在进行较大规模的资产扩张投资项目,表明企业长足的盈利能力能够有所增强,如果公司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必然会减少无效率的投资。因此本文选用主营业务利润率代表主营业务的获利水平,固定资产投资扩张率反映公司在主营业务上的投入,并提出以下假设:假设2:证券投资规模与当期主营业务利润率之间负相关。假设3:证券投资规模与当期固定资产投资扩张率之间负相关。假设4:证券投资规模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之间负相关。

2研究设计与样本

2.1样本选择

本文选择时段为2008年到2011年,采用半年度数据,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样本中剔除了ST公司、B股公司、数据不全及异常数据的公司,最后得到1420个观测值。财务与市场数据来自聚源数据库与和讯网。本文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和作为上市公司证券投资支出总额。

2.2模型选择与变量定义

借鉴吴文莉(2011)及吴战篪、李素银(2012)的模型,提出本文的回归分析模型。模型(1)中I为上市公司证券投资支出总额与当期总资产的比值,反映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规模。模型(2)中的L为反映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状况的三个指标,即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当期主营业务利润率和当期固定资产投资扩张率。

2.3描述性统计

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占总资产的比率为2.1%,标准差为4.1%,可见不同上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的规模差异很大。2008-2011年样本中,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20.7%,但方差为55.2%,表明制造业上市公司之间主营业务成长性差异很大,对比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值可以发现,整体来看,参与证券投资的制造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普遍比去年同期要低。

3实证研究结果

本文利用SPSS16.0对样本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均在1%的水平显著。此外,通过对VIF值的检验,多重共线性对本文的影响不大。在控制了其他影响因素后,前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对当期证券投资支出之间没有影响,假设1没有得到支持,说明整体来看,对于参与证券投资的制造业上市公司来说,并没有证据表明上市公司是因为主营业务成长性不佳而参与证券投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与证券投资支出之间没有显著相关性,说明制造业上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对主营业务影响并不显著;主营业务利润率与证券投资支出之间在0.01水平下显著正相关,即主营业务获利能力越强的公司,在证券上投入越多,这一现象说明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固定投资扩张率与证券投资支出之间在0.0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说明制造业上市公司在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时会减少证券投资规模。实证结果表明,固定资产投入越大的制造业上市公司会减少在证券市场上的投入,但主营业务盈利能力高的上市公司却增加证券投资,有不务正业的现象。

4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以我国制造业转型和上市公司普遍参与证券投资作为研究背景,分析了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行为与主营业务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对于参与证券投资的制造业上市公司来说,并不是因为前期主营业务发展不佳而增加当期证券投资规模;固定资产投入扩张越大的制造业上市公司,相应会减少证券投资的规模;而另一方面却发现不好的现象,即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越强的上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的规模反而越大。此外,本文还发现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支出与股市收益率没有显著相关性,也就是说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不会在外部股市收益率高时盲目“追涨”,也不会在股市下跌时“杀跌”。

证券公司论文篇(3)

(一)证券公司的股权过于集中

1.证券公司的股权分布过于集中。通过对我国102家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比较分析可知: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在9%以上,最高的为100%,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最低的为28%。而国外大多数发达国家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则相对分散。在美国,按照2000年9月12日的股票市值进行统计,在排名前十位的全美证券公司中,其中7家证券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5%,这十家证券公司的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加权平均数为16.7%。由此可以看出,我国证券公司明显存在股权过于集中的弊端。

2.证券公司的股权流动性非常差。我国证券公司的股份基本上都属于国家股和法人股,流动范围小,特别是国家股的股权基本上不流动。而在法人股之间的有限转让中,由于只有少量证券公司上市,无法通过证券市场这一高效的流通机制实现高效转让,效率十分低下。而在美国,大型证券公司都是上市公司,这样就使得公司股权相对比较分散,流动性也较强,一旦证券公司出现公司治理上的问题,或者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下滑,投资者就会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抛出该公司的股票,由此对证券公司形成一种有效的外部制约机制。

(二)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

由于绝大多数证券公司普遍存在国家股一股独大的现象,所以各证券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层管理层的组织机构设置及相互关系界定上有很大的差异和随意性。董事长身份界定模糊,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责任分工不明确,使得证券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相互制衡、相互依赖的关系得不到体现。虽然大多数证券公司在组织架构上具备了完备的监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设置,但是由于作为国有企业的证券公司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银证分业脱钩转制过程中造成的产权结构复杂化等原因,致使监事会的职能被弱化,甚至开同虚设,没有真正起到分权和制衡的作用。

此外,我国证券公司的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及独立性都较低。独立董事大多属于金融领域如财务、审计等方面的资深专家,具有比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公正独立的立场。设置独立董事对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防范“内部人控制”等问题有重要意义,能真正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指导并作出客观的决策。在美国,证券公司的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一般占2/3以上,而我国证券公司董事会中设置独立董事的寥寥无几。

(三)证券公司内部管理模式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实行的是典型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从总裁到部门经理一般设置五、六个级别。此模式具有部门之间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等优点,但也有很明显的缺陷。由于层次划分过于细化,管理层级过多,导致对市场变化反应比较慢,对外界需求反应不灵敏,同时也不利于发挥公司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力。证券公司业务种类繁多,业务之间关联度比较高,且每项具体业务的对象、所处的环境和适宜的工作方式都在不断变化,再加上证券公司的客户经常变化,所以只有坚持不断进行业务创新的证券公司才能具备比较强的竞争力。这就要求在一线开展业务的员工必须成为相对独立的决策者,所以证券公司的决策权应该主要分布在最高层和最低层。最高层负责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决策、全公司资金调度、人力资源配置以及信息传输;最低层则根据市场环境、具体业务和投资者需要的多变性进行独立决策;中间层主要负责内部协调与信息传输。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实行的“金字塔”型组织结构并不适应证券业务的开展。从全球来看,一些知名的国际性证券公司大多趋向于实行“扁平式”组织机构,如美林证券基本上是按照客户种类来划分业务部门,以应对客户需求多样化、综合化的服务需求。

二、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的成因分析

1.政府行政干预的影响。政府对证券公司而言具有双重身份,即管理者和股东,这已成为形成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主要障碍。一些地方政府以大股东身份直接任免证券公司的高管人员,使公司高管人员的约束激励机制扭曲,证券公司出现“泛行政化”趋势。此外,由于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地方政府往往从地方局部利益出发或从某些利益集团的私利出发,过多地插手或干预证券公司的设立、重组和增资扩股工作。即使是在市场的低迷阶段,证券公司基本上也是只进不退。从1998年到2002年,证券公司的家数分别是84家、87家、94家、102家、125家。近年来仅有的几例退市也是通过合并和撤消等方式进行的被动型退市。地方政府所想的是如何把当地的证券公司做大、做多,而不是关闭、退出。这种状况一方面使券商达不到规模经济,另一方面恶性竞争现象严重,使“超产权”理论所推崇的竞争机制不能发挥其相应的治理作用。

2.资本市场过度行政化。由于管理层很少受到权力的约束,改革的动力不足,改革的步伐严重滞后,致使形成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中的过度行政化。对于证券公司,主要表现在对其融资渠道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出于稳定货币市场的考虑,证券公司被禁止从银行获得合法的融资;除中信证券和宏源证券外,其他证券公司都没有上市,造成证券公司没有一条可以利用的作为支撑其长期、稳健及合法经营的资金渠道。同样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目的,我国资本市场不允许进行信用交易,金融衍生产品不存在,缺乏“对冲机制”减少了证券公司防范风险的渠道。在种种限制下,证券公司无法形成自立能力,违规经营成为证券公司的一种生存选择。

三、完善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

(一)引入与完善国际通行的独立董事制度

近几年来,我国已经开始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指除了其董事身份和在董事会中的角色外,即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由于独立董事不拥有公司股份,因此较少受到内部董事的影响,公正性强,可以确保董事会公正决策,防止合谋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从世界各国发展趋势来看,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人数和职责日益得到突出的强调,并成为判断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性的重要标志。另外应在董事会下设合规执行官,使董事会对证券公司的监督日常化,实现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合规性。

当然,由于独立董事制度本身在我国还处于初期阶段,发展还不成熟,还需要花很大精力去研究它,并使之不断规范化。本文认为,建立独立董事行业协会制度应该是规范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途径。其行业协会应由证监会组成专门部门,对外公开招聘各行各业的杰出人才而组成。

(二)完善与优化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证券公司的资本资产规模,进而降低股权的集中度。在公司规模比较小的情况下,从理论上讲,大股东拥有50%以上的股权才可实现对公司的控股权。而当公司规模十分庞大时,大股东只需保持对公司的相对控制优势即可。从全球500强企业来看,绝大多数企业的股权是十分分散的(一般控股比例不超过10%),可以这样说,股权集中度基本上与公司规模成反比关系。因此,为降低我国证券公司股权集中度,扩大规模是一条可行之路。二是应增强证券公司股权的流动性,使股权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股权结构得到优化。只有股权自由流动,才可以使股东的正当权益得以保证,对经理人员的行为加以制约。在现代公司制度下,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对于大多数股东来说,他们不可能参与公司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制约经理人员的一种有效方式就是提高股权的流动性,股东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对经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做出评判,通过市场对经理人员间接地产生制约。

(三)健全与完善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权力组织机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程序,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决策监控机制。二是在董事会下设置各种委员会,以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通过设立专业委员会,可以使董事们的精力、时间、专业技能和经验得到更加合理的分配,充分发挥专家董事的作用。

(四)重建我国公司融资结构与治理结构的关系

1.强化银行债权在公司相机治理中的作用。关键是应该把真正的债权债务关系引入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中,即引进商业银行的相机治理机制,把商业银行作为国有企业债务资金是提供者和企业经理之间激励与制衡的一种制度安排。为此,必须进行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使国有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化银行,硬化对国有企业债权约束;同时,完善《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以适当的破产程序为依托,强化债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加强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发展金融中介机构,加大发展与完善债券市场的力度,鼓励绩优企业进行债券融资,促进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协调发展,发挥债券融资的公司治理功能。

3.建立债权人董事制度。把债权人作为重要的监督人安排进入董事会,使股权治理与债权治理进行有机地结合,形成健全的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

4.发展金融基础设施。政府应与市场合作发展金融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法律制度与监管机构、信息机构、支付和证券清算系统,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从而在制度上促使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五)积极发挥管理层的作用

监管部门也应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证券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在准入环节,对控股股东和大股东的资格进行审慎调查,鼓励资本实力强、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的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另外加强对证券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管,将事后资格审查改为事前审核、专业测评、动态考核等相结合,切实保护坚持原则、遵规守法的高管人员,淘汰不合规、不称职的高管人员,处罚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逐步培育证券业合格的职业经理群体;同时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公开披露财务和客户资产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高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透明度。

另外,以风险控制为前提的金融创新是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监管部门还应进一步把证券公司风险防范和制度监视逐步同步,把加强行业监管与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有机结合,通过创新发展,建立扶优限劣、扶优化险,优胜劣汰的机制,鼓励治理完善、内控有效的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以及组织结构、经营模式等方面的创新。

参考文献:

[1]陈鑫.WTO后过渡期: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新思维[J].商业经济,2007,(5).

[2]贺强,付惟龙.关于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探讨[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4,(9).

[3]张建波.关于完善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探讨[J].税务与经济,2003,(1).

[4]王国海,曹海毅.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理论分析与现实考察[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5).

[5]李保红.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融资结构分析[J].企业经济,2004,(8).

[6]尚闯红,刘建新.我国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缺陷及其制度[J].开发研究,2006,(2).

[7]黄运成,曹里加.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缺陷的根源及其出路[J].中国律师,2005,(3).

证券公司论文篇(4)

[关键词]证券公司;信息化;发展

当今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同时信息技术也在快速的发展,信息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特征及趋势。证券行业是高度信息化行业,证券公司作为证券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其信息化发展亦是如此。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的驱动力是证券信息技术的进步及其广泛应用。本文对证券公司信息化发展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一、我国证券公司信息化发展与重点。

90年代初,以沪、深两个交易所成立作为标志,中国证券业开始了实质性的起步。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技术手段在国际上处于先进水平,成功建立了全国性的交易网络系统,1990年深交所证券市场完成了柜台交易向场内集中交易的转变,中国证券市场在短短十年时间经历了柜台交易所集中交易和无形化网上交易阶段。到2003年我国证券市场市价总值42457亿元,但是与国外相比较信息化发展相对滞后,管理与决策系统、风险监控系统、信息咨询服务系统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证券公司的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围绕着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进行的,目前国内证券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总部管理,在中国,证券业内许多券商的总部是发展相对较弱,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技术的局限。总部管理就是总部对各营业部进行有效经营监督,有效地避免风险。第二个重点是虚拟化,经营的虚拟化是指证券交易系列流程可通过信息终端远程进行。虚拟化的远程证券经营体系带来的更直接的一面是营运成本的大幅下降和现有的证券交易模式的改变。另外还有灵活多变的资产管理系统也是进行风险定量分析和控制的有效工具,日渐成为大资金投资管理的有效手段和发展趋势。风险控制系统也是未来证券公司生存的根本。

二、我国证券公司信息化发展中的问题。

就证券公司信息化发展存在的问题来说,首先是信息化系统管理水平无法保障安全性、重复建设,资源和资金的严重浪费和系统效率低,业务创新能力差,信息比较分散,很难提高服务水平。传统交易系统的过度竞争和新业务系统的极度缺乏,中国的证券信息化发展中某些证券IT产品的功能和实用性存在缺陷,以目前数据仓库产品为例,目前的数据仓库仍然带有强烈的技术色彩,集中于现有状况的诊断,作为技术部门进行应用分析,无法与经营机构需求相适应,而在仅有技术特征情况下只能成为电子化的报表系统,所以该类信息产品的功能和性能需进一步加强。

其次是信息化发展对证券公司的业务优势没有足够的保护,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交易的中介主体在面对客户时变得电子化,反而忽视自身业务优势的保留,陷入价格战。围绕客户端的创新使得证券公司与合作有关的关联方对客户的影响力增大,证券公司没有对单个券商的业务优势予以保护,客观上对任何有优势的创新起到了推动作用。这种状况下,对证券公司而言,技术创新的时间优势短暂,业务优势丧失;对客户而言参与意愿减弱。最终结果只能是证券公司削价,客户自然流动。同时证券信息化的发展对于客户服务所存在的业务上的需求被技术开发商遗忘。这就要求证券公司在进行信息化发展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与技术的结合,增强总部的集中控制力,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三、证券公司信息化发展策略探讨。

在竞争环境日益激烈的证券业中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己经成为证券业关注的焦点。就证券公司的发展中策略来说,首先要建立集中交易平台,以客户为中心的新一代信息系统,整合公司的资源,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下,证券公司信息化整合不可避免,证券公司集中交易即实现数据的集成和应用系统的整合。证券公司集中交易系统其组成主要是由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通讯平台和集中经纪业务系统客户端等四部分组成,有利于降低证券公司交易成本和总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更有利于创建信息化的基础平台,另外证券公司应在业务数据集中的基础上,建设数据仓库,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其次是进一步发展网上证券,着眼于充分发挥网上交易的低成本优势,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要进一步完善网上证券,侧重于服务的深度,着眼挖掘现有服务手段、业务内容及信息系统的潜力,强调个性化服务,通过对客户个体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地提供有效信息指导业务,基于因特网的自动服务与人工服务相结合为客户提供更加友好及时的交易服务,进一步完善数据挖掘和商业智能等技术,网上证券要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目标,形成网上服务为中心的综合业务平台,对证券客户提供电话、互联网、移动设备等渠道享用证券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

最后是进一步加强银证合作,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银行和证券业迫切需要实现规模经营,从而促使银证合作得以迅速发展。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与银行储蓄系统相联接,客户通过证券公司或银行的证券交易系统进行委托买卖,并通过在银行完成资金清算。目前的银证合作模式分为总平台模式和分平台模式两大类。可以预见,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银行与证券业务融合的趋势已不可避免,证券与银行的业务还有更大的合作空间,双方以各自优势为基础联合拓展新业务,形成银证业务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新局面。还要注意构建适合未来发展的证券公司广域网,满足高可靠、高智能、高性能、高安全性和管理性的要求,为集中交易、网上交易、银证合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网络基础。

证券公司论文篇(5)

1境外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期货的模式借鉴

1.1美国期货市场发展及状况

美国是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其期货行业结构在原发型期货市场中最具代表性。

1.1.1美国主要证券公司参与情况。在美国,证券公司主要通过部门或者专业子公司2种方式参与金融期货。一些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如美林期货公司、JP摩根期货公司等都是期货专营商。而另一些证券公司,则通过部门参与,如摩根斯坦利、所罗门美邦等公司都兼营期货交易(期货兼营商)[1].美国的大多数证券公司都在一些期货交易所取得会员资格,开展经纪、自营两类业务。既客户从事场内期货交易,也为公司特定的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从事自营交易。

1.1.2美国期货市场中介机构。美国《商品交易法》将其期货市场的中介机构划分为业务型、客户开发型以及管理服务型三大类。

第一类:业务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是期货佣金商FCM(FuturesCommissionMerchant)、场内经纪商FB(FloorBro-ker)以及场内交易商FT(FloorTrader)。FCM是各种期货经纪中介的核心,从其功能来看,与我国的期货经纪公司类似。据统计,在美国期货业协会(NFA)注册的FCM目前共有192家。而根据不同的营运模式,美国的FCM又可以分为3种:一是全能型金融服务公司,如高盛公司、花旗环球金融、美林公司以及摩根大通等金融巨头,期货经纪业仅占其业务的一部分;二是专业的期货经纪公司,以瑞富期货公司(Refco)为典型代表;三是现货公司兼营期货经纪业务,这类公司包括一些大型的现货加工商、仓储商、中间商和出口商等。它们最初涉足期货市场主要是为了套期保值,后来逐渐拓展到期货经纪业务,有些现货公司还下设了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子公司,例如嘉吉投资者服务公司(CargillInvestorServices)就承担了其母公司的套保业务。此外,型中介还包括FB和FT.FB又称出市经纪人,他们在交易池内替客户或经纪公司执行期货交易指令。FT与FB正好相反,他们在交易池内替自己所属公司做交易。如果是替自己账户做交易,通常称之为自营商(Local)。

第二类:客户开发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有介绍经纪商IB(IntroducingBroker)和经纪业务联系人AP(AssociatedPerson)。硕士论文IB既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但一般都以机构的形式存在。它可以开发客户或接受期货期权指令,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且必须通过FCM进行结算。IB又分为独立执业的IB(IIB)和由FCM担保的IB(GIB)。IIB必须维持最低的资本要求,并保存账簿和交易记录。GIB则与FCM签订担保协议,借以免除对IB的资本和记录的法定要求。在NFA注册的IIB目前共有466家,GIB则有1043家。我国尚不存在类似于IIB的期货中介机构,而期货经纪公司在异地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则与GIB颇为相似。在FCM的业务结构中,许多IB的客户量和交易量都远比FCM直接开发的要大,IB的引入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期货业的发展。经纪业务联系人(AP)主要从事所属的FCM、IB等机构的业务开发、客户等工作。他们均以个人形式存在,包括期货经纪公司的账户执行人、销售助理和分店经理等。经纪业务联系人不允许存在双重身份,即不能同时为2个期货经纪机构服务。在NFA注册的经纪业务联系人共有53898人。其中,以账户执行人AE(AccountExecutive)最为典型,他们是FCM的业务代表,是专门为期货经纪公司招揽客户并替客户执行交易和提供市场咨询的人,与我国期货经纪公司内部经纪人的角色类似。

第三类:管理服务型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商品基金经理CPO(CommodityPoolOperator)、商品交易顾问CTA(Commod-ityTradingAdvisor)等。CPO是指向个人筹集资金组成基金,然后利用这个基金在期货市场上从事投机业,以图获利的个人或组织。CTA可以提供期货交易建议,如管理和指导账户、发表即时评论、热线电话咨询、提供交易系统等,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目前,在NFA注册的CPO有1470家,CTA有790家。

1.2台湾期货市场发展及状况

台湾期货市场属于新兴的期货市场,其发展方式为先行开放国外期货市场,然后再建立国内市场,这与台湾证券市场的开放思路是一样的。台湾市场是新近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兴市场之一,并且由于金融改革历程、投资文化及投资者结构与大陆情况极为相似等原因,在诸多方面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1.2.1台湾证券公司参与情况。台湾证券公司可以作为期货兼营商,全面的参与期货业务,同时,存在一些期货公司作为期货专营商,提供更为专一的期货服务。截止到2005年10月底,台湾期货市场有专营自营商13家;有他业兼营自营商23家;有专营经纪商23家;他业兼营经纪商17家;交易辅助人75家;结算会员32家[3].台湾的法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部门等形式参与经纪业务,可以通过部门、子公司、交易人身份参与自营业务。需要说明的是,在台湾,许多期货公司都具有证券公司背景。如,台湾的元大京华,成立专门的期货子公司———元大京华期货公司,从事经纪和自营(1998年增加)业务,同时,元大京华证券公司下的自营部也从事期货自营业务,同时,经纪部从事期货交易辅助人业务。宝来证券在新金融商品处下设期货自营部,并成立宝来瑞富期货子公司,成为台湾最大的期货商,开展期货、选择权、期货经纪、结算、期货自营等业务。

根据仔细比较分析,台湾不同规模的证券公司在参与形式上,分别存在一定的趋同性。经纪业务方面,大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采取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形式参与(这种子公司多为证券公司为开展期货业务而专设),中小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采取部门形式参与。自营业务方面,证券公司一般都设有自营部门,但大型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一般也开展自营业务,而中小型证券公司一般没有子公司,或者存在子公司也主要经营经纪业务而不开展自营业务。

1.2.2台湾期货市中介机构。台湾的期货交易商分为期货经纪商和期货自营商。期货经纪商包括期货经纪公司和兼营期货业务的证券商。一般企业法人不能成为交易所的会员。在台湾的证券行业与期货行业是混业经营,证券商既可以自营期货与期权业务,也可以兼营期货经纪业务。另外,仅证券经纪商可以申请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证券商兼营期货经纪业务的,不得申请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期货交易辅助人属期货服务事业,它接受期货商的委托,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招揽期货交易人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商接受期货交易人开户接受期货交易人期货交易之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期货交易辅助人从事期货交易招揽业务时,必须以委托期货商的名义进行。期货交易辅助人只能接受一家期货商的委任,但期货商可同时委任一家以上的期货交易辅助人[2].台湾地区的期货经纪商主要有4类:一是专营期货经纪商,只受托从事证期局公告的国内外期货期权交易;二是兼营期货商,包括一些本土及外国券商和金融机构;三是期货交易辅助人,主要是一些获许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的证券经纪机构,期货交易辅助业务包括招揽客户、期货商接受客户开户,接受客户的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等;四是复委托公司,就是本土客户从事国外期货交易的机构,它们将委托单转给境内的国外复委托期货商,然后再转给境外的交易所达成交易。

2我国券商参与模式设计

我国期货业目前交易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尚是一片空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尽快推出金融期货势在必行。通过对美国这个成熟市场及台湾新兴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教训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不少有益的启示。同是作为新兴期货市场的内地期货市场,要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券商参与模式可以参考如下几个方面。

2.1加快期货市场法规建设,完善监管与自律管理体系

尽管几乎世界各国在建立期货市场的过程中,都是采取“先建市,后立法”的思路,但香港、台湾的期货市场却是在借鉴美英等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先立法,后建市”的思路创立并发展起来的。医学论文这样,既可以避免少走弯路,节省“学费”,充分获得后发性利益,同时也可以使期货市场迅速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惯例规范来发展期货市场。

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同时参考美国的监管模式,我国的监管主体应分为三级,包括国家监管、行业自律监管、交易所监管。《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据此规定,证监会是国家监管主体。在我国,金融期货推出后,如果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允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那么有权力进行监管的行业自律组织将包括期货业协会和证券业协会。而市场及交易监管主体则为交易所。

2.2分层控制风险,层次化市场管理,形成金字塔型结构

无论是美国、台湾或是其他一些国家,在市场结构方面都反映出一个共性,那就是分层控制风险,层次化市场管理,减少交易所直接管理的机构数目。主要体现在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的分离以及IB业务的引进等。这种金字塔式的市场结构,有助于控制市场竞争,形成价值链结构管理。这在我国现在强调混业经营的同时,也要注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避免行业恶性竞争。

2.2.1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分离。在香港,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是明显区分的。而在台湾,虽然没有交易会员这一说法,但从本质上看,参与交易的期货商就相当于交易会员,而期货商并不都是结算会员,因此,在台湾实际上也是交易会员与结算会员分离的模式。

而我国期货市场上,期货公司实际上资质差别很大,但目前不区分交易、结算会员资格,全部经纪公司都是交易所会员,都拥有交易及结算资格。可见,让部分资历较好的交易会员成为结算会员,可以将结算风险进一步过滤,减小了交易所的风险。

此外,我国现在有上海、大连、郑州3家期货交易所,每家交易所对各自的会员分别进行结算。若要到3家交易所同时交易就要结算3次。若能将3家交易所的结算系统统一起来,以交易实体为结算单位,即无论在几家交易所交易只需结算1次,这样既能节省结算费用,又有助于对交易实体进行综合风险的控制。当然,要实现交易所间结算的统一,这在当前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但随着市场的发展成熟,也将是一个必然趋势。

2.2.2推行IB业务。在台湾、美国等市场上,都有IB或类似的中介层次,并且,在台湾,只有证券公司才可以从事IB业务。这不仅有效地控制了参与风险,限制资质不达要求的金融机构的金融期货参与层次,同时又为他们提供了参与并分享金融期货业务的机会,还增加了金融期货市场的组织动员能力,有利于开发更多的期货投资者。因此,我国应借鉴这一经验,相应地推出IB业务。

2.3证券公司应成为金融期货尤其是股指期货业务的主导参与机构

无论是在美国、英国等成熟的资本市场,还是在台湾、香港等新兴市场,证券公司都是金融期货市场,尤其是股指期货业务的主导参与机构。特别是我国期货经纪公司规模较小的现状,更加需要引入更有资金实力、规模更大、管理更好的证券公司参与市场,这对于稳定市场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证券公司还应该授予更多的选择权。尽管台湾的证券公司都朝着金融控股的模式发展,原本由部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在有了自己的控股期货子公司后,也转为由子公司负责期货经纪业务的模式。但我们注意到,在市场发展初期,至少在法规方面,对证券公司的限制比较少,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选择期货参与模式,而非强制要求其一定要通过子公司或部门来经营。并且,从台湾的实际交易数据中分析发现,市场自营账户发生的交易量占到整个交易量的45%左右(表1),显示了台湾市场上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主导参与机构对市场的强大影响力,这一点是国内股票及期货市场所根本不能想象的。而基于证券行业相对期货行业绝对强势的国内实际情况分析,可以认为,未来证券公司对股指期货市场的影响将是很大的。

2.4推行“业务牌照”制度,合理控制市场参与者资质和数目

尽管台湾目前有近200家证券公司,但真正参与期货交易的证券公司只有30多家,期货公司也只有20多家。台湾期货交易所已发展了近10年,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模式,但其参与数量始终在一个较小的比例范围之内。更为重要的是,台湾的金融期货业务并非只是一个统一的业务资格,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股指期货、利率期货等业务条件,并且,证券公司等参与者可以针对某项业务有针对性地申请该子业务资格,如股指期货业务资格。

同时,香港在2003年以前一直实行单一牌照制度,虽然这种方式不利于企业多元化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这对于市场早期的发展是有利的。但当市场成熟时,这种业务范围的限制就会抑制公司的发展。职称论文因此,实际上香港业务牌照制度从单一到多元的转变,也是一种市场逐步放开的过程。

这对于我国在开放股指期货的初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即市场准入一定要逐步放开,先紧后松,才能稳定市场;要是先松后紧,出了问题就容易造成市场混乱。我国之前对期货经营资源控制并不严格,以致目前拥有180多家期货公司,他们可以经营全部期货业务。事实上,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一些期货公司规模比较小,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也导致了一些违规事件的发生。因此,我国期货公司应借鉴台湾模式,朝着做强做大的方向发展,而非仅仅是做多。增资扩股、引入资金实力更强、管理模式更先进的公司为股东、甚至兼并收购等,都会起到整合市场的作用。

3结语

对于股指期货而言,国外有的市场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但是在借鉴别国经验的同时,必须结合我国已有市场的情况,不能强套硬搬。比如,我国期货公司数量多,质量差,这就与国外市场截然不同,因此我们需要充分考虑我国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市场参与情况。再如,我国期货交易所的客户承受能力有限,若将来股指期货在期货交易所交易,面临的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同时接纳数倍于商品期货的客户交易,如何处理急剧扩大的交易量等。

对我国现实中收购兼并在操作上的繁琐,也决定了一些理论上可行的方案,在现实中就不太可行。总之,根据股指期货所具有的功能和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在我国推出股指期货交易,对发展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体系,提高国际竞争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应该加强法律、市场监管和券商参与模式设计几方面的配合。

参考文献

证券公司论文篇(6)

关键词:证券审计新会计准则

引言

中国证券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据报道,中国证券业2006年上半年收入231亿元,纯利123亿元,中国证券业在本年将会实现盈利,扭转前几年的亏损局面。在中国这样一个市场经济还不是十分发达的国家中,能够在短短20年的时间走过欧美百年的发展历程,本身是十分不容易的。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中国的证券业还处在十分关键的阶段,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证券市场持续低迷,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缺乏信心,中国的资本市场还没有形成一个正常的、完善的、稳定的运营机制。

在近几年,中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偏差,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主要表现为透支挪用资金、法人投资者以个人名义炒股、编报虚假申报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在证监会的处罚公告中,排名第一位的是资金透支挪移的违法、违规案件,包括券商向投资者透支、券商挪用投资者的保证金等,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占到总案件的三分之一,排名第二位的是法人投资者以个人名义开户炒股、买卖债券基金,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占到案件总数的五分之一。在证券违法犯罪案件中,证券经营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超过半数,说明在证券公司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自身的内部控制有待提高,同时监管部门不应放松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在年终审计中应有侧重的审计证券公司,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的和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

1中国证券的概况

中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已有20多年的历史,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今天的巨田证券)是在1985年成立的,从此,我国的证券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规范到规范,正在向市场化、国际化迈进。中国证券公司是在我国经济改革初次高潮到来之际诞生的,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减轻国家的负担,而将企业推向市场,让企业自行解决其融资问题而产生的。可以说,它是在计划体制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产生和发展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证券公司有着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仅个方面:

1.1政策性

中国证券行业的产生是国家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国家为了企业直接面向市场融资,也是国家为了拓宽人们的投资渠道。早期的证券公司大都由国有商业银行发起成立,股权结构单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随着银券分离,《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我国的证券公司资本结构大为充实,股权结构日趋多元,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是国家并未完全放开对证券行业的监管,而是由证监会直接管理,仍然摆脱不了国家政策性的限制。

在证券行业近两年的大洗牌中,2004年,德恒证券、中富证券、恒信证券、闽发证券、南方证券、云南证券、汉唐证券、辽宁证券等8家证券公司因严重违法违规、风险巨大,先后被托管经营、行政接管或被停止证券业务资格。2005年,大鹏证券、亚洲证券、北方证券、西北证券、武汉证券、广东证券、五洲证券、民安证券、昆仑证券等一批券商纷纷落马。与此同时,中央汇金向中国银河证券注资100亿元,向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注资25亿元,另提供贷款15亿元,注资国泰君安10亿元,另提供15亿元流动性借款。据媒体披露,湘财、天同、北京、华安等地方性券商也将由建银投资进行注资。而老牌证券公司华夏证券的所有网点也已经悄然换成中信建投证券的名称。据悉,证监会选择12家资产优良的证券公司择优扶植。所有这些活动无不体现出政府的影子。

1.2业务单一

证券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按发行的品种可分为股票、债券、基金;按发行的次数可分为首次发行、增发新股、向原有股东配股;按照发行地域可分为境内发行和境外发行。在我国证券公司中一般是按照发行品种分类的。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传统的四大业务,即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其中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占券商收入的80%左右,而在企业并购、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创业基金等现资银行方面则明显不足。在过去的几年里,由于市场行情低迷,靠佣金度日的证券商许多已经陷入困境。因此,要在新的市场环境中求得生存,必须拓展新的业务,准确把握市场动态,例如,今年证券公司基金业务涨幅最低有30%,有的甚至超过100%,这些证券公司在基金上获利丰厚。

1.3行业分离

由于存在政策性的规定银券业分离,但是在实际市场运作过程中,不可能完全分离,甚至还联系紧密。证券的一些业务(例如:委托理财)是在银行里进行的,随着期权、期货市场的发展,证券与银行、保险的联系会更加紧密。

在世界资本市场中,证券和银行、保险共同形成了强大的金融资本,成为世界经济领域中的决定力量之一。在美国,证券中的基金资产达到8万多亿美元,而银行只有6万多亿美元的资产,传统银行业务以被基金取代。仅以共同基金为例,1998年末,美国占人口总数的30%以上约7700万人拥有共同基金,美国家庭金融资产有34%为共同基金,共同基金成为美国居民投资证券市场的主要工具。

1.4人员问题

由于证券公司最早是国有商业银行组建的,因此证券公司的中高层领导很大一部分是由银行分离出来的人员担任,造成证券公司还在走国有企业的老路子,不能和市场化快速接轨,不能响应市场的需要,在证券公司的市场化、国际化方面造成一定的困难。

由于过去几年证券公司市场迷,造成许多证券人才纷纷流失,许多证券公司还存在人员定岗的现象,人员的发展不能和市场发展相一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据了解,证券公司留守人员只占原规模的三分之一,在2006年行情看好的情况下,造成人员紧张。

1.5违规、违法行为较为突出

由于中国证券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监管还不到位,造成许多证券公司违法违规,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扰乱了资本市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在2000年,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出具虚假申报材料;同年黑龙江证券违反证券法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在2005年,亚洲证券被清算,华夏证券被接管,这些都是违反了法律法规,有的是挪用客户保证金,有的则属于非法集资。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证券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彻底改变,证券公司将走上持续、稳定、健康、良性的发展道路。

2证券公司传统的重点审计项目

2.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虽然现金在企业资产总额中的比重不大,但是企业发生违法违规的案件大都与现金有关,因此,在现金的审计中要注意企业的内部控制。良好的现金内部控制应该是:现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相分离;现金收入、支出要有合理、合法的凭据;全部收入及时准确入帐,并且要有核准手续;控制现金坐支,当日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按月盘点现金,做到帐实相符。此外,在年终审计中还要注意抽查大额现金收支;检察外币现金折算是否正确;是否有未入帐的现金;是否私设“小金库”;库存现金盘点数是否与帐面数相一致等等。

银行存款在证券公司审计中显得尤为重要,这是由于证券公司资金存取数额一般都比较巨大,一般客户在证券公司从事业务活动都是通过银行来完成的。银行存款是企业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在审计中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和现金是一样的。此外,在年终审计中,还要抽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察未达帐项下月是否到达,一般来讲,超过3个月的未达帐项肯定有问题,应该重点检查;抽取金额较大的银行存款进行审计;检察外币银行存款的折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等。

在货币资金审计中,应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司内部人员挪用客户保证金;是否存在法人投资者以个人名义炒股;是否存在关联户之间互相转移资金等现象。

2.2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金审计主要是审计上海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和深圳交易所交易保证金,看其是否真实存在、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未办理结算手续的交易保证金。如果存在未办理结算手续的交易保证金,则应从交易保证金账面余额调减,保证交易保证金帐面数与实际数一致。

2.3上存备付金

上存备付金审计要分币种审计,一般分为人民币上存备付金、美元上存备付金、港币上存备付金三类。上存备付金审计主要是审计看是否真实存在、金额是否正确;外币折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未达帐项需要调整。

2.4应收款项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帐款审计与其他行业审计相似。

2.5自营证券

自营证券审计主要是审计营业部内非经纪类账户持仓股票按审计日的市值的调整,属于内部管理账户调整。自营证券审计还要审计证券公司与总部、其他证券公司的往来款项,必要时可发函询证。

2.6交易席位费

交易席位费审计一般分为上海交易所席位费和深圳交易所席位费两类,要审计交易席位费取得的时间、取得的席位号、取得的入帐价值、摊销年限和剩余价值等。

2.7其他资产类项目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待摊费用等其他资产类项目审计与其他行业审计相似。

2.8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审计主要是分币种审计应付利息金额,而且还要依据营业部柜台系统中提供的客户资金帐户内未结算的利息,扣除非经纪类帐户内未结算的利息,还要分析营业部所使用软件系统计算利息的可靠性,分析得出客户资金帐户内未结算的利息,即应付利息报表金额。

2.9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股利、转托管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资金、教育经费、开户费、外币股民结算资金、经纪人及员工工资及其其他项目。审计难度不大,但由于该项目包括明细较多,比较费时。

2.10内部应付款

内部应付款用于核算公司总部与所属证券营业部、各营业部之间的往来结算业务。主要分以下明细审计:存放在清算中心的资金(包括人民币、美元、港币等)、财务资金总部、转入上级管理费和转入利润收缴余额等。最后核对该营业部与总部之间往来是否正确。

2.11应付工资、应交税金

应付工资、应交税金与其他企业审计相似。

2.12代买卖证券款

代买卖证券款,是指金融企业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而由客户交存的款项。代买卖证券款审计分为经纪类客户、委托理财类客户、自营帐户、关联帐户、内部管理帐户等。对于非经纪类帐户,根据《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有关规定,非正常经纪类账户资金余额不纳入收购范围,在清算审计中,将在代买卖证券款中核算的非正常经纪类账户资金余额,从代买卖证券款中扣除。

2.13上级拨入资金、未分配利润

上级拨入资金、未分配利润帐户和其他企业审计相似。

3新会计制度下需增加的审计项目

2006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新的会计准则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透明、可比的财务信息。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证监会也规定,证券公司在2007年1月1日也将实行新的会计准则,在新的会计准则下,证券公司审计又增添以下新的审计内容。

3.1公允价值

在现行制度中,证券公司的承销业务,在承销期结束之后有未出售的证券,则按承购价或约定的承购价转为公司的自营债券或长期投资,以后按自营债券或长期投资处理。

在新准则下,自营债券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然而这些因承销业务而带来的未出售证券的公允价值该如何确定?因为证券公司的承销价和约定承销价与投资者的认购价是不同的,在全额包销的情况下,证券公司赚取的是投资者的认购价与证券公司承销价之间的差额。如某上市公司发行股票1000万股,证券公司已5元/股的价格承销并采取全额包销的方式承销,通过该证券公司的承销,该股票以6元/股的价格发售,证券公司如果只卖出800万股,剩余200万股未出售,则未出售的在转入自营证券时,如何确定公允价值?新准则规定,在四类金融工具之间,初始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即自营证券不能改为长期投资处理,除非该次承销一开始就按长期投资处理。因此,在审计中要注意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尚否存在证券公司随意在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之间转换的现象;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否计算正确;计入损益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利用公允价值随意人为调节利润等。

3.2自营证券

目前证券公司的自营证券,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计提跌价准备。新准则规定,自营证券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以将自营证券产生的浮赢、浮亏计入当期损益,改变目前只计浮亏,不计浮赢的谨慎做法,使得自营业务业绩与股票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能够更加公允、及时的反映自营业务的质量。在现行制度下,自营买入股票的的实际成本包括买入市的成交价款和交纳的各项税费。而新准则下,将交纳的各项税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使得证券公司的自营证券更加真实、直接的反映其价值。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审计证券公司时应注意自营证券计入当期损益的计量,看浮赢、浮亏、税费的计量情况是否存在只计赢不计亏的现象,是否人为的调节利润。

结束语

证券公司在新的会计制度下,一方面应看到新的会计制度给证券公司带来的机遇,使其报表价值更能反映实际价值;另一方面,证券公司也要加强自身竞争力,在对证券的估价、定价上更专业;证券公司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金融工具估价技术和有效的内控制度;要加强同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的沟通,及时反映问题,使其证券公司能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尹蘅.新会计准则冲击下证券公司相关问题的思考.财会研究,2006.10

证券公司论文篇(7)

购并(MergerandAcquisition,企业兼并和收购的简称)作为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企业行为,是企业为了实现规模经营或多元化经营或出于各自不同的发展战略考虑,运用不同的方式(如现金收购、股权收购等),采用兼并或收购的方法,来实现企业资产扩张的重要手段。在欧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购并经久不衰。进入90年代以来,购并的浪潮更是一浪接着一浪,1999年,全球的购并活动创下了3.3万亿美元的记录。在2000年,全球的购并活动与1999年相比虽然有所放缓,但在金融领域的跨行业、跨地区的企业购并活动依然层出不穷。在这股购并浪潮中,网上证券经纪公司也不甘落后,积极参与其中。实践证明,购并活动在网上证券经纪公司拓展网上证券业务中立下了不小的“功劳”。下面,我们就以美国的网上证券业务先锋—E*TRADE和嘉信为例,探讨购并战略之于国外网上证券经纪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实践,并结合购并活动在我国网上证券业务开展中的运用情况,对将来的趋势做一分析和展望。一、购并战略在国外网上证券经纪公司发展中的实践——以E*TRADE和嘉信为例尽管我国开展网上证券业务并不比美国晚很长时间,但美国网上证券业务的发展速度和网上证券交易的比例都快于和大于我国,美国在网上证券交易方面依然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而E*TRADE和嘉信更是美国网上证券交易领域的“领头羊”。为此,通过研究他们在网上证券业务中的发展战略,或许能给我国有志于网上证券业务发展的券商或将来可能出现的网上证券经纪公司提供一种有益的思路,更好的推动我国网上证券交易业务的发展。(一)购并的背景分析1、来自同行业竞争对手的竞争压力。以E*TRADE为例,随着网上证券交易的日渐发展,越来越多的经纪商加入到这一行业当中。作为一家纯粹的网上经纪商,E*TRADE面临的竞争对手越来越多,竞争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其原先低价格的市场定位也正受到来自嘉信等券商的多渠道、高质量服务的挑战。在美国GOMEZ网站的每季度网上经纪商排名中,嘉信是数次位居榜首。由此可以看出嘉信在网上证券经纪业务中也是实力不凡。如何积极应对来自嘉信和其他经纪商的竞争压力成为E*TRADE必须正视和考虑的问题之一。嘉信自1995年介入网上证券业务活动以来,一直是以“网上网下两条腿走路”的市场形象得到投资者的不断认同,其传统业务与网上业务的有机整合、有形营业网点的数量及其在拓展网上交易中的价值体现正是E*TRADE的“弱项”。而这当中,有些是可以通过购并手段来实现的,如:有形营业网点的数量。2、出于多元化、国际化战略导向的考虑。随着证券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证券交易已不仅仅是一种交易手段和工具,单一化的业务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同时也存在着经营风险。为此,网上新股发行、网上银行、网上保险、网上抵押等正成为网上经纪商们不断开发的业务品种。另外,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力拓展国外市场也显得越加紧迫和必须。通过收购一些国外的公司,将企业的业务触角伸向国外,就成为企业国际化战略的一部分。3、全球互联网企业的购并浪潮的大背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企业购并重组活动日益频繁。1999年11月,克林顿政府废除了实行长达70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更是推动了美国金融领域的跨行业、跨地区的金融购并重组进程。网络企业在这股购并浪潮中,也大显身手。麦肯锡的研究表明,互联网引发的购并案在交易额和交易量上均已跃居全球的20%还多①。为此,全球互联网企业的购并浪潮无疑为E*TRADE等网上经纪商的购并活动提供了不错的大环境。(二)具体动机分析E*TRADE自1997年以来通过各种购并方法(如现金收购、股票收购等),展开了大规模的收购兼并活动。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从1997年底到2001年,E*TRADE的收购兼并活动达12起之多。嘉信自1995年以来的购并活动有7起左右。我们知道,购并只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和过程,它的最终目标是要通过购并来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竞争力,最终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为此,这里我们就需要对他们大量购并案背后的深层动机进行分析。1、进行地域扩张。对于网上经纪商来说,随着国内业务开展到一定程度,国内的客户资源和业务增长空间都受到一定限制,而一些区域外市场则是商机无限,充满着诱惑。一些企业带着成为跨国集团的梦想,纷纷开拓国外市场,到其他国家“安营扎寨”,设立分公司,进行地域扩张。而在进入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时,购并较之新设分公司等,具有能在较短时间内就拥有当地一定数量客户资源、拓展客户的成本相对较低等特点,使其成为不少公司在拓展国外市场时所采用的首选方式之一。如:1999年7月,E*TRADE透过收购TIRSecuritiesLtd.(一家企业客户经纪行,拥有全球多个股票市场的交易席位,当中包括香港证券交易所)于1999年9月进军香港市场。2000年8月,E*TRADE通过收购在加拿大市场为机构和零售投资者提供电子证券交易服务的公司VERSUSTechnologiesInc.,将其更名为E*TRADE加拿大有限公司,作为E*TRADE全资子公司。1999年2月,嘉信收购了加拿大的两家经纪公司PriorityBrokerage&PorthmeorSecurities,在此基础上成立嘉信公司加拿大分公司。2、开发新的业务,开展多样化经营。多样化经营理论作为西方购并重组的理论之一,是指企业持有并经营收益相关程度较低的资产,以减少企业对现有业务范围的依赖,降低经营的风险成本。目前,从E*TRADE网站所列示的服务内容看,其业务主要有四大类:(1)理财投资。包括股票、期权、首次公开发行(IPO)、共同基金、债券、个人理财、延长时间交易等。(2)金融服务。包括定期存款、支票、货币市场、储蓄、帐单管理、信用卡等。(3)退休规划。包括:IRAs(个人退休帐户)、咨询理财、税务、教育储蓄、房贷、保险。(4)更多服务。包括:ATM、移动电子商务、电子邮件服务等。其中的网上银行业务、网上抵押业务、为企业服务的相关业务等都是通过购并相关企业来实现的。3、扩大公司的规模购并同类企业,扩大公司规模属于购并模式中的横向购并,即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领域和生产产品相同的同行业之间的购并。其目的在于减少竞争对手,扩大生产规模,实现规模经济,提高行业的集中程度。2001年5月,E*TRADE收购了WebStreet,Inc.(网上经纪公司WebStreetSecurities的母公司),WebStreetSecurities总部位于芝加哥,通过传送流动的及时报价、快速的交易确认、及时的投资组合更新和24小时的服务,主要为美国和欧洲的个人投资者服务,这次收购的完成将有助于E*TRADE进一步扩大其在网上证券经纪方面的市场份额。4、提升服务的质量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E*TRADE和嘉信主要从如何更好的为顾客提供投资工具、如何根据不同的顾客类别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如何更方便投资者管理他们的金融资产出发,购并一些在这些领域中的专业化公司。(三)购并的目标公司分析从E*TRADE兼并收购的公司选择来看(如表1所示),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专业特征明显。在E*TRADE的购并对象当中,有专门从事网上银行业务的Telebank;有专门从事网上抵押的LoansDirect;有专门从事提供ATM服务的CardCaptureServices,Inc.。通过购并这些专门从事某一领域服务的公司,E*TRADE可以将他们专业化的技术和资源与E*TRADE现有的业务平台相整合,从而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推出更多的服务内容。2、行业地位突出。在E*TRADE购并公司的选择上,一些在业界有一定知名度和行业地位的公司比较容易受到关注。如TelebancFinancialCorporation,美国最大的、发展最快的纯网上银行;CardCaptureServices,Inc.美国最大的独立ATM(自动提款机)提供者;LoansDirect,美国最大的网上抵押先行者之一;Dempsey&Company,LLC,美国最大的私营特定经纪商和做市公司之一。突出的行业地位,使得购并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被购并企业已有的品牌效应、销售网络、公共关系,提高市场占有率。美国最大的私营特定经纪商和做市公司之一。从1932年以来就服务于投资领域,有着60多年的经纪业务的经验。(四)购并的成效分析1、获得了被购并公司已有的客户资源和有形营业网点。通过购并,被购并公司已有的客户资源就相应地成为购并公司的客户或潜在的客户。这些客户资源的取得比起购并公司直接去市场开拓,相对来说要容易的多。对网上证券经纪商来说,金融网站的注册用户、其他网上经纪公司的顾客帐户、专门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研究分析等金融服务的一些金融服务企业的机构客户资源等,显得比较重要。如E*Trade通过收购网上证券经纪公司WebStreetSecurities,获得了34000个活跃帐户(其中包括6300个德国居民拥有的帐户)和WebStreetSecurities在圣佛朗西斯科、波士顿、贝弗利希尔斯、丹佛等地的有形网点,E*Trade准备将其转变为E*Trade金融超市,并称为“E*Trade中心”。2、获得了被购并公司的优秀管理人才。优秀的人才之于一个企业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人才的竞争。购并活动之后的人事重组往往也十分重要,好的购并活动的开展,往往能充分调动被购并公司的员工的积极性,给一些优秀的管理人才提供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和舞台。E*TRADE经纪业务总监、亚太及拉丁美洲区总裁JarrettLilien,曾是E*TRADE在1999年8月收购的TIRHoldings的CEO(行政总裁)。E*TRADE亚太区副主席JohnLord,在1992年至1999年间,在TIR工作,协助管理及建立日本的TIRSecurities.在1999年,E*TRADE收购TIR之后,Lord继续为E*TRADE效力②。3、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一方面,企业购并后,由于会计处理、税收处理、证券交易等原因,可能会产生非生产性收益,从而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起到增加利润、提高每股收益的效果。另一方面,虽然购并活动短期内并未对公司的利润做出贡献,但经过整合和进一步的发展,其经济效应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逐渐显现出来。E*TRADE在1997年底开始了大规模的收购活动,在经历了1998、1999两年的亏损,于2000年财政年度取得了1900万美元的赢利③,尽管这其中并不完全是购并活动所做的“贡献”,但可以看出,购并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二、购并战略在我国网上证券业务发展中的情况和前景展望(一)目前的情况尽管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门的网上证券经纪公司,但在开展网上证券业务方面,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购并手段的运用。1、通过购并财经证券网站,来建立自己的网上交易平台。如广东证券。收购IT网站,进军网上证券业务是国内券商开展网上证券交易业务的模式之一。比较典型的如广东证券收购盛润STOCK2000.2000年9月,广东证券以整体购买的方式收购了盛润旗下的STOCK2000网站,包括STOCK2000品牌、原有ICP业务及原盛润公司网站30多人的工作队伍。收购之后更名为广东证券中天网。通过这次收购,广东证券拥有了完整的网上交易技术平台、完整的在线咨讯系统和财经专业咨讯团队。这种传统券商通过收购IT企业,实现相互的优势互补,共同开拓网上证券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券商在较短时间内介入网上证券业务。2、通过收购兼并一些小的经纪类券商,扩大营业网点的数量和经纪业务的规模,从而也间接地促进了公司网上证券经纪业务的发展。如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这几年来,通过7次较大规模的收购兼并,使其营业部数目增加到现在的68家,其中的53家都是通过收购兼并获得的。其中,广发证券主要是抓住了银行与证券分业经营、四大专业银行与所属的信托投资公司脱钩、受广东省政府委托托管11家信托投资公司、托管广东国投属下9家证券营业部等时机,展开了大规模的收购活动。收购兼并使公司快速完成了规模扩张。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我国网上证券的开户必须要依托有形的营业网点进行,为此,在一些没有营业网点的地区开展网上证券交易要解决异地开户的问题。而通过收购异地一些小的经纪类券商,获取其在当地的有形营业网点和客户资源,也在间接上为公司在异地网上证券经纪业务的开展“助了一臂之力”。3、IT公司通过收购财经证券网站涉足证券电子商务领域。如联想收购赢时通。2000年8月,联想集团以价值3537万美元的有形资产入股赢时通,从而以40%的股份成为其单一的最大股东。这在当时被称为我国互联网行业金额最高的一次购并。赢时通作为较早为证券营业部提供远程交易系统的软件制造商之一,在财经咨讯服务、移动电子商务方面都有着自己的优势。2000年底,赢时通又与IBM建立了证券电子商务战略联盟。2001年7月,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出席中国证券业电子商务研讨会中关于“证监会正在考虑以IT技术为基础的公司申请证券公司牌照的问题”的讲话,无疑给那些有意介入网上证券业务领域的IT企业们看到了希望,可以预计的是,将来随着IT企业被允许进入网上证券业务领域,一些符合要求的IT企业将会积极介入到网上证券业务当中,和传统券商共同分享网上证券经纪业务这块蛋糕。(二)前景展望从以后的发展来看,我们预计:在网上证券业务领域,今后购并活动的开展将主要是在国内市场竞争主体之间展开。将来随着开放程度的加大和国内市场主体竞争实力的增强,国外券商也有可能会通过收购国内证券公司部分股权的方式,进入国内市场,而国内的券商也有可能会通过购并进一步向国际市场进军。目前,国内有许多的证券公司开通了网上证券交易业务,但普遍规模都比较小,在所提供的网上证券服务当中,内容也都大同小异,特色化和差别化尚不十分明显。目前,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与世界同行们的同台竞技将不可避免,在这一阶段充分利用尚有几年的缓冲期,充实、壮大各自的实力将是不少券商都在思索并付诸行动的时候。为此,今后国内券商之间的“大吃小、强吃弱”将再所难免,一些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券商将不可避免的面临购并的命运。从购并方来说,这也是他们走向规模化发展所采取的手段之一。在中国证监会推出的入世应对措施中,也明确表示支持国内证券公司的整合,支持境内证券机构兼并重组。2001年,广发证券收购控股锦州证券(下设4家营业部),成立广发北方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占有51%的股份,就已向我们发出了券商之间购并重组的信号。面对竞争,一些小的经纪类券商也不会“坐等待毙”。面对竞争,中小券商之间也将通过建立战略联盟的方式,壮大自己的规模,避免被“吃掉”的危险。如:2001年5月,由全国13家期货交易所转制而成的包括金牛证券、久联证券、中富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恒远证券、一德证券在内的9家证券经纪公司在沪达成共识,将共同组建“联合网上证券交易服务中心”④。建立9家证券经纪公司共同的网上交易载体,共担风险、共享网上交易收益。这说明中小券商通过建立战略联盟的形式,从分散的各自为政,走向联合,壮大自己的规模。当然,购并只是企业开展资本运营、提升竞争力的方式之一,目前建立战略联盟也是不少公司采用的方式,如E*TRADE、嘉信等都有一些在技术、咨讯、保险等行业的战略合作伙伴,他们在E*TRADE、嘉信的多元化、规模化发展过程中也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另外,作为企业进行资产扩张的一种手段,购并活动对于企业来说也并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E*TRADE和嘉信的购并战略也并不是完美无缺。企业应该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在不同的时机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战略。注释:①“互联网购并风潮”,DavidMarock,JohnNas,HanneloreStrickroth,载于《麦肯锡高层管理论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4月北京第一版。②E*TRADE香港网站。③《证券电子商务—网络经济时代的证券市场透视》,林丹明熊辉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8月第一版④“券商网上交易业务将建联盟”秦宏《上海证券报》2001年05月30日。参考文献:1、《全球购并重组发展大趋势》肖元真主编,科学出版社,2000年8月第一版。2、《证券电子商务—网络经济时代的证券市场透视》林丹明熊辉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8月第一版。3、《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崔勇编著,企业管理出版社,2001年9月第一版。4、“互联网购并风潮”,DavidMarock,JohnNas,HanneloreStrickroth,载于《麦肯锡高层管理论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4月北京第一版。5、“收购兼并助我们实现快速扩张—广发证券有关人士谈公司10年发展历程”何兰娇,《证券时报》,2001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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