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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8 15:02:05

建筑消防论文

建筑消防论文篇(1)

作为现代建筑工程的一个重要部分,建筑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包含很多具体组成环节,按照内容区分大致包括以下几个系统:检测传感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与消防炮系统,自动报警喷淋灭火系统、固定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防火隔离设施(挡烟垂壁和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系统(应急照明装置、应急广播装置、消防电话系统、疏散指示标志、部分消防电梯等)。这些建筑消防工程中不同的系统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应当整体考虑,不能顾此失彼;同时,消防系统并不是单一的,它涉及到机械系统、电气系统、供水系统、结构设计等很多个方面,各个方面需要共同合作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因此在设计时为保证方案的切实可行需要设计方、施工方各个不同领域的设计人员共同讨论确定。

2建筑消防施工中常见的问题及分析

设计方案不符合实际要求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方案改变问题。一般来说,建筑施工尤其是其中的消防工程施工都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设计施工,而消防施工中,需要从给排水系统、机械机电系统、结构设计各方面综合考虑。在给排水系统中,设计人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强度、压力、严密性等的检测,并根据建筑高度等信息计算确定保护半径、水枪充实水柱高度等技术数据。有的设计人员之间根据经验、不考察实际情况就进行设计,或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都有可能造成水压不足等严重问题,损坏管道、无法满足实际消防需要。施工材料不满足消防工程需要。很多火灾的发生和蔓延都与材料使用不规范有直接关系,例如塑料类的材料不仅燃点低而且易燃,同时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因此消防工程施工中绝对不会使用塑料类易燃材料,但是有的施工单位出于控制造价等原因对此并不重视,产生严重后果。当前的消防工程施工一般采用钢管或者新型复合材料等,不管选择什么材料,其性能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燃点高不易引燃。此外,除了消防器材,对其他的家具或装饰,在装修过程中也应当注意尽量不要使用易燃易爆的材料,器械安装布置不合理。消防类器材安装是以救援为目的的,救援过程中时间就是生命,因此消防器材布置的要求就是要醒目、不能隐蔽,有些装修单位为了美观刻意隐藏消火栓箱,这给消防工作造成时间上的耽搁,从而影响救援质量;此外,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的不重视或者疏忽,在安装消防设施和配件的设置上随意修改设计方案从而未能满足使用需要,例如消火栓箱底预留孔的位置、排烟设备与通风方向的关系等,如果设计或者安装不当在实际使用中容易出现电源容量不足、通风排烟设备未能起到效果等情况。

3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

探讨结合前面我们分析的问题,针对这些建筑消防施工过程中的情况,我们通过对一些实际案例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方案:

(1)制度方面,需要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终身责任制度。其重点在于提高参与人员的重视程度、加大监管力度、发展工程管理的理论等。由于消防工程是一个不容许出现差错的领域,针对消防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单位以及重点责任个人,如果发现有刻意严重违反有关设计规范的情况出现,则取消其相关资格,提高重视程度;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出现,需要对事故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处罚,例如采取一人一证积分制度,而建设招标单位在确定施工设计单位时,也会将积分作为一个参考。

(2)在建筑消防工程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总负责人给每个分项目设定责任负责人,责任负责人员需要对负责的项目有全面的了解,从技术到施工进度到施工材料的采购以及难点部分的监控等等,从图纸的制定、参数的设定计算、材料的采购、工程关键点的督查、项目验收各个阶段都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的专业培训,提升整体素质,加强现场综合管理控制的能力。作为一个系统的大型工程,消防工程需要不同部门的共同配合,因此各个分项目负责人应当保持协调合作,遇到突况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保证工程的透明。另外应注意分项目负责人不宜过多,项目不宜分的过细,防止多头管理造成的纠纷。

(3)在具体技术方面,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实际情况的限制,例如机电系统中由于建筑规模较大,设定回路模块数量超出实际主机的容量的情况;联动控制电源容量数量确定问题;用电设备的自动切换问题;感应器位置不合理无法准确感应室内烟雾量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大多是在设计过程中考虑不够完善造成的,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材料设备的规格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技术方面的问题一旦不解决,会造成设备整体失灵的严重后果。因此,除了材料的采购严格按照要求之外,设计方案的确定务必要经过严谨的计算,一旦有问题出现马上解决,不可掩藏。

4结语

建筑消防论文篇(2)

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0引言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的越来越复杂化、多元化和综合化给消防设计带来了难度和进一步的挑战。随着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各种功能复杂的大型建筑、各类新型场所不断涌现,现行的防火设计规范要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才能更有效的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笔者结合建审工作实际,以此次规范合并修订为契机,对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中一些不明确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三处不一致的地方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②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③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④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公共娱乐场所是指:①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②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③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④游艺、游乐场所;⑤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由此可见,公共娱乐场所包含的范畴较大,其中包括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因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建筑内时,也应当执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1.3条第5款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第9.2.1条第1款按本规范第9.1.3条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第9.4.1条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根据以上条款,得出结论:设置在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也可以采用自然排烟方式,且对于设置在地下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未提及。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第6款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得出结论:未提及设置在地下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1条第10款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得出结论:未提及设置在地下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论文。

由此看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三处不一致的地方,《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要求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却对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未做要求。因此在执行规范的时候,对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是否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存在一定的困难和困惑。

鉴于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时间长,人员较密集,设置在地下建筑内时更加增大了火灾危险性,综合这些不利因素,对于设置在地下的公共娱乐场所也应当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对于防排烟问题,可以采取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相结合,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当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笔者建议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修订时,能将以上问题做进一步明确。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相关规定存在很多不同之处,在执行规范时容易产生混淆,应进一步提高统一性和可行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要求分散在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一章等五个章节里,分别是第5.1.14条、第5.1.15条、第5.3.8条、第5.3.12条、第5.3.17条、第7.2.2条、第8.5.1条、第9.1.3条、第11.3.5条、第11.4.1条。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要求进行了一定汇总,主要集中在规范的第四章第4.1.5A条文中。那么,设置在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防火设计方面,主要有哪些不同之处?

2.1设置在多层民用建筑里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可以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但要满足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的要求;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能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2.2设置在多层民用建筑的任何一层,对于建筑面积≤50m2的厅室或房间,可设置一个出口;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对于建筑面积<50m2的厅室,可设置一个出口,对于设置在首层、二层、三层时,按照建筑面积≤60m2的厅室,可设置一个出口。

(高规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建筑面积≤60m2,可设置一个疏散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75m2,可设置一个疏散门,因为高层民用建筑里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能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因此,对于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首层、二层、三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参考≤60m2标准执行此项规定。)

2.3排烟方面存在不同相同点:不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多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内,内走道都应按要求设置排烟设施。而对于房间就有所区别:

2.3.1多层民用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建筑面积>200m2的房间需要设置排烟设施;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不论房间面积大小,都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2.3.2高层民用建筑:设置在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00m2的房间需要设置排烟设施;地下部分各房间总面积>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50m2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结论:对于设置在建筑的一、二、三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需要设置排烟设施的房间面积高层(>100m2)较多层(>200m2)严格;对于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多层较高层严格。

2.4疏散宽度的要求和计算有所区别《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5A条中明确规定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计算疏散宽度时,面积按厅室的建筑面积计算,而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此并未明确。另外,高层和多层的百人净宽度要求不同,(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层按0.65米/100人计算;设置在三层按0.75米/100人计算;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按1米/100人计算;设置在地下建筑内又分为与地面出入口高差≤10米的按0.75米/100人计算;与地面出入口高差>10米的按1米/100人计算;高层建筑:按照1米/100人计算。)因此,在计算疏散宽度时,存在很大的不同。

综合以上情况,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中有很大的不同,在执行规范时容易产生混淆,建议规范在合并修订时能将此问题进行进一步统一,提高规范的可行性。

3一些新型场所的属性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5条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5A条中提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包括: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含洗浴部分)、网吧等。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其他一些场所,在执行规范的时候有一定困难,比如:酒吧、台球厅、棋牌室、浴足房等场所。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酒吧、台球厅、棋牌室、浴足房等场所,均属于公共娱乐场所,但以上场所是否属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并未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编号:GJBT-881,图集号:05SJ811)第47页第5.1.15条图示举例中,将台球厅、棋牌室也列入了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范围。通过近年来发生的火灾事故情况来看,酒吧相比台球厅、棋牌室、浴足房等场所火灾危险性大得多,笔者建议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修订时,将酒吧纳入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范畴,执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相关规定。而对于台球厅、棋牌室、浴足房等场所因火灾危险性较小,列入公共娱乐场所的范畴,执行公共娱乐场所的相关规定即可。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产生歧义的条文

建筑消防论文篇(3)

尽管在新修改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增加了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但我国多层建筑室内灭火系统仍以设置室内消火栓为主。实践证明,室内消火栓系统能有效使用的机率不高。火灾时,消防人员采用消防车水带接龙的方式将消防车内的水送入室内使用,或者利用消防车在室外对着火部位进行灌救的情况较多。这样,室内消火栓设置的意义无法得到体现。主要原因:一是在当前全民消防意识普遍不高,灭火技能和基本的灭火器材操作知识缺乏的现实条件下,火灾时一般民众不可能有效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来灭火。所以室内消火栓系统最终还需要有严格训练的消防队员来使用。但火灾时起火单位熟悉本单位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人员不一定在现场,消防人员又对内部系统情况一般都不熟悉,很难快速有效利用室内消火栓来灭火;二是调查发现,室内消火栓系统多数得不到良好的维护保养,或是阀门锈蚀不能开启,或是水带水枪缺失,导致关键时候无法使用。三是从安全角度上讲,在可以利用外来水源灭火,特别是又没有人员被困火场的情况下,消防队员没必要冒险进入建筑内取用室内消火栓来灭火。

还有,众所周知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扑救初期10分种内的火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建规》制定时的许多历史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已使得住宅、办公场所、消费场所的装修标准大幅度提高,增加了建筑的火荷载,相应的火灾危险性和大火蔓延速度也大幅提高;灭火程度极低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极易耽误火灾初期极为宝贵的扑救时间,造成火灾的蔓延。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优点及设置必要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优点是:不需人员到起火点操作,值班人员只要在消防控制室就可以完全监控整栋楼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灭火成功率高,特别是对控制初起火灾极为有效、可靠。据国外的资料介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成功率高达90%以上。以美国为例,从1925年到1969年的45年中,安装这一系统的建筑物共发生火灾81425次,灭火、控火成功率达96.2%。又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从1886年到1968年的几十年中,安装这一系统的建筑物共发生火灾5734次,灭火成功率达99.8%。国内也有许多成功的实例,如1958年建的厦门纺织厂,曾发生过四次火灾,均由喷水头自动启动将火扑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其目的性强,直接面对着火点,效率高,水渍少等诸多优点,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可以普及使用的主动固定消防设施。在美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仅在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工厂和仓库中普遍使用,而且已经发展到在家庭住宅中安装这一系统。

从经济的角度考虑。我国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经有40多年的实践经验,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实践,现在在技术、产品配套、全自动化程度、操作等方面都已经有了较丰富的经验;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的大量生产和使用,以及国产化程度的提高,已经使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相对价格大幅下降。据统计,国内安装该灭火系统的费用一般占工程总投资的1~3%。与室内消火栓系统相比,费用并没有升高多少,而灭火成功率却增长了数倍。完全符合经济利益的要求。

结论:

纵上所述,多层建筑建立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主体的灭火体系是非常必要的,并且在经济上和技术上也是可行的。但受《建规》中以消火栓为主进行室内消防系统设计的规定以及消防设计人员多年来形成的习惯影响,要实现以自动喷水为主的目标,势必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

建筑消防论文篇(4)

消防性能化设计

1存在的问题

因为本建筑的体量过大,在现行规范范围内仍然存在一些无法解决的困难。具体为:①建筑中间大商业区无自身安全出口;②疏散楼梯不能直通室外;③超市及地上商业疏散宽度不足[1]。

2性能化分析解决方法

(1)为解决洛阳泉舜财富购物中心的中间大商业区无自身的安全出口、部分楼梯间在首层不直通室外的问题,设计中采用将中庭的通道区域作为“亚安全区”的设计方案。“亚安全区”的实现需要保证以下几个条件:①中庭通道区域无固定火灾荷载;②控制中庭周边商铺或商业火灾烟气不进入中庭;③即使中庭周边商铺或商业内发生失效火灾,烟气溢出进入通道区域,也能被排烟系统迅速排出,不会对中庭人员造成危害[2]。

(2)疏散宽度不足的问题。对超市及地上商业疏散宽度不足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①增加开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门,使得起火防火分区内有较为充裕的疏散宽度,并尽量缩短人员的逃生路线行走距离;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快速响应喷头,使得在火灾发生或发展初期即可被扑灭或抑制,以控制火灾发展规模,延长人员安全疏散的可利用时间;③在原设计的基础上适量加大机械排烟量。

在此基础上分析地下一层超市和地上商业部分的火灾危险性,设定最具有代表性的火灾场景。通过对加强消防措施下的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进行研究,判断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从而判断建筑在消防措施加强的情况下能否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性能化设计模拟分析

1步骤

①分析现场状况:防火分区、疏散设计、防排烟系统;②设定安全目标:人员安全,财产安全;③选择分析方法:定性、定量、计算机模拟;④分析影响因素:建筑结构,自救系统,使用情况;⑤给出分析报告:到达危险状态时间tH。各时间关系见图1。火灾到达危险状态时间为tH,人员疏散完毕的时间为tE,当tH>tE时,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2性能化设计中火灾场景设置

(1)地下商业火灾场景B1。火源功率1.8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以此检验火灾时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和人员能否安全疏散。

(2)1层商业火灾场景A1,设于中庭走道防火分区14中庭。火源功率1.0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检验地下1层防火分区14中庭发生火灾时中庭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考察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进而验证中庭定义为“亚安全区”能否成立。

(3)1层商业火灾场景A4,A5,设于防火分区13商场内。火源功率8.0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检验商场内自动灭火系统未动作的情况,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考察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

(4)2层商业火灾场景A6,设于2层防火分区2主力店内。火源功率3.0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检验火源附近的一部楼梯被封堵,检验在部分疏散出口不可用的情况下,2层防火分区2发生火灾时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考察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

(5)2层商业火灾场景A7,设于2层防火分区7商场内。火源功率8.0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检验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失效的情况下,2层防火分区7发生火灾时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考察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

3计算结果

(1)人员载荷按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第5.3.17条第4、5项计取,影城内各放映厅人数的确定,参考建筑图纸中放映厅的座位数确定。人员疏散模型软件采用Pathfinder,根据模拟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具体见表1。

(2)人员疏散时间:紧急情况下的人员全部疏散完毕时间包括火灾探测时间(talarm)、人员反应时间(tresp)和人员疏散运动时间(tmove):te=talarm+tresp+tmove。本性能化设计中将talarm设为60s,tresp设为120s。通过软件模拟计算,以烟气层能在人员疏散过程中保持在危险高度处能见度不低于10m、温度不超过50℃、浓度不超过500ppm为安全判断依据,人员疏散结果汇总如表2。

性能化设计的主要措施

本文采用“亚安全区”的设计概念来解决洛阳泉舜财富中心购物中心中间大商业无自身的安全出口、部分楼梯间在首层不直通室外的设计难点。

1中庭防火分区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1)中庭通道区域禁止布置商铺、展示等,禁止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2)中庭通道区域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和固定家具采用不燃材料;商铺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采用不燃材料,固定家具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采光顶棚应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满足规范要求。

(3)中庭的电气线路应使用低烟无卤阻燃型电缆。

(4)中庭通道区域回廊及周边店铺的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均采用响应温度为68℃的快速响应喷头。

(5)大商业与中庭通道区域间应采用防火墙、特级防火卷帘和甲级防火门或防火隔间进行防火分隔。

(6)商铺作为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300m2。商铺与中庭通道区域间采用防火墙、特级防火卷帘和甲级防火门或防火隔间进行分隔。商铺、商业等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3.0h实体墙分隔。

(7)连接楼梯间前室与中庭通道区域的走道,其两侧应为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实体墙,走道端部应设甲级防火门,走道内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

(8)中庭顶部应设置机械排烟,排烟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

(9)商铺内应设置机械排烟,排烟量应符合《建规》第9.4.5条的规定。

(10)中庭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现场广播系统引导疏散。

(11)中庭内不应设置任何影响人员疏散的设施,地面或墙面应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导流标识。

(12)中庭两侧设室内消火栓,间距不大于30m,每层设消防器材站。

2疏散措施

(1)对于负1层超市部分区域疏散宽度不足的问题,当其他设计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还采取如下加强措施:①负1层超市区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快速响应喷头。②疏散宽度不足的防火分区应在防火墙上增设开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使得防火分区内的疏散宽度满足规范的要求。

(2)对于1~4层商业区域疏散宽度不足的问题,当其他设计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采取如下加强措施:①1~4层商业区域应在防火墙上增设开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使得防火分区内的疏散宽度及疏散距离满足规范的要求。②1~4层商业区域的机械排烟量应按《建规》允许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120m3/(h•m2)计算。

建筑消防论文篇(5)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对策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消防给水管网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验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且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

(2)管网安装应采用螺纹、沟槽式管接头或法兰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为数不少的工程为图方便和少花钱,对镀锌钢管未采用螺纹、法兰等连接,而是大量焊接,埋下了隐患。对采用焊接法兰进行连接的,不进行二次镀锌,应付从事。

(3)为确保管网的强度,安装给水管道支、吊架及防晃支架,但许多施工单位没能按规范要求施工,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有的工程中防晃支架、管道支、吊架安装数量少,在管道改变方向时,未增设防晃支架等,造成安全隐患。

(4)管道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管道与套管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结实。许多工程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管道套管设置,其危害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当建筑物的结构发生正常变化时会使管网遭到破坏;二是套管与墙体或楼板之间未进行封堵,一旦发生火灾,容易成为窜火的通道。

1.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未设置过梁,导致箱门开启失灵;再者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

(2)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另外,因施工人员麻痹大意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1.3自动喷水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当管子公称直径>100mm,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1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但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没有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火灾发生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从而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迅速蔓延;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致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而存在隐患。

(3)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相关人员及时察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易于维修检查。

(4)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蓄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

2主要对策

(1)加强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人员培训,提高其消防意识。

(2)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3)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4)强化社会审核力量

逐步推行消防部门审核与专家审核相结合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方式,分化消防部门既进行审核又进行验收的不受监管的责任问题。

(5)健全维护管理制度

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合格投入后,必须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其灵敏有效;应配备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维护和检修,加强系统管理,责任到人,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门培训,掌握操作方法;健全故障处理制度,日常维护制度等各项制度,并注重抓落实。

参考文献

建筑消防论文篇(6)

1、在高层建筑内应控制使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代替两组单阀消火栓。

《高规》规定“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在某些条形高层建筑中,其端部是否可以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从而省去1组单阀消火栓的设置呢?虽然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版)中提出“在每层楼的端部可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但是《高规》中明确规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且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予以规定。因此,在设计中我们应该力求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2、正确计算消火栓充实水柱长度,合理布置消火栓。

《高规》规定“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对于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设计中我们可以根据水枪最小流量5L/s,水枪喷嘴口径19mm,查有关设计手册得出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为11.3m;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我们可以调整水枪流量以达到满足规范所需要水枪充实水柱长度。而在实际中,高层建筑标准楼层净高考虑经济因素一般控制在4.0m以下,如果根据公式Sk=(H1-H2)/SINα计算水枪充实水柱,当层高取4m,水枪上倾角取45°时,计算Sk为4.24m,远远达不到规范要求,即层高限制了充实水柱的长度。但是,我们可以调整水枪上倾角来达到提高充实水柱长度的目的,因为规范及有关手册提出水枪上倾角不应大于60°,并未规定其下限角度值。笔者通过计算,当层高仍旧取4m,充实水柱取11.3m时,水枪上倾角为14.87°。况且《高规》有关条文说明解释道,口径19mm水枪的充实水柱小于10m时,由于火场烟雾大,辐射热高,扑救火灾有一定困难,所以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首先应该计算,同时又要满足《高规》规定各种高层建筑水枪的充实水柱下限值。按照水枪充实水柱长度,我们可以确定消火栓保护半径,但是在设计中我们不能简单的用保护半径画圆来布置消火栓。因为高层建筑平面中隔墙、内走道、门的布置会影响消火栓的使用,设计中应该用水龙带长度、充实水柱的水平投影去校核消火栓保护半径最远点。

3、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必须设消火栓。

《高规》规定“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必须设消火栓”,那么设于前室的消火栓可否保护相邻部位呢?《高规》的条文说明对此并没有具体说明,但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的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消防电梯前室内消火栓是为便于消防队员使用消火栓并开辟通路,不能计入总消火栓数内。因此在设计中我们通常将其视为消防电梯间前室专用,而不保护其余部位。而目前如上海等部分地方消防设计规定,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前室也需设消火栓。

4、正确设置消防水池及保证高层建筑两路供水。

通常在高层建筑中,在市政供水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或市政为单路进水时,规范都要求设置消防水池。计算消防水池容积时,应将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各消防用水量之和减去市政进水管的补水量。补水时间可按最长的火灾延续时间计。如果要考虑室外消防用水量或是设置生活、消防共用水池,则还需要补充相应的用水量。当设置生活、消防共用水池时,不能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做水池池壁以及池底,以防止生活水质污染。对此,《强制性条文》中已经明令禁止。同理,如果高层建筑屋顶设有生活、消防共用水箱,也应满足该要求。从消防水池接入水泵间的引入管应该保证不少于2根,如果在接入泵房前就将引入管汇合为一,对消防水池而言,仅为单路供水,存在供水的安全隐患。同时,从消防水泵接入各消防管网的供水管也应保证两路。

5、消防水泵出口处的放水阀和稳压回流措施。

《高规》规定“消防水泵的供水管上应设置DN65的放水阀门”,目的是便于水泵检查试验时排水。排水量小时,可直接排至泵房集水池;排水量大时,可排回消防水池。同时,消防水泵出口还需要考虑一定的稳压回流措施。因为在实际使用中,会出现消防水量小于水泵选定流量值的情况,此时水泵扬程远大于设计值,在无任何回流措施保护下,消防管网压力过大,容易造成事故。简单的做法是在供水管上装设安全稳压阀,在管网超压时,可以通过回流管泄压,将回流水排至消防水池;在管网压力不稳定时,亦可稳压。

6、消防管网布置成环的问题。

高层建筑中一般要求消火栓系统布置成环状管网,在某些大面积的建筑内,由于各方向均布置了消火栓和消防立管,此时我们可将底层与顶层的消防干管均连成水平环路,立面又形成以立管相连的竖直环路,这种立体管网对消防供水最为安全。可是对于某些条形建筑,设计中我们只要将管网竖向成环即可,不必刻意追求这种立体管网,如果强行将消防干管绕成环路,将人为的使系统复杂化,且无太大意义。

二、高层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1、走道喷头的布置。

在高层建筑中,为了美观往往设有吊顶,隐藏结构梁及各专业管道。而走道通常是各种管道最为集中的地方,特别是设置集中空调的高层建筑,结构梁、空调风管以及分层布置的给排水、电力管线等使设有吊顶的走道净空降低,若其吊顶形式为闷顶,则其闷顶的净空高度极有可能大于800mm.而《自喷规范》规定:“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这是我们在设计中容易忽视的地方。由于走道内管道众多,设计中往往会出现直接在自喷配水管上、下接喷头的错误做法。首先这种接法不符合配水支管允许设置喷头数量(≤8个)的规定,其次走道内的自喷配水管往往管径较大,它缺少接小管径喷头的管件,在安装上也有弊病。所以,走道内的喷头应该从配水支管上接出为宜,在管线的布置上应与暖通、电力专业密切配合。

2、高层建筑部分层自喷配水管入口应按要求减压。

新《自喷规范》规定:“管道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配水管道的布置,应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衡。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0.4MPa.”而老《自喷规范》对此并无具体要求。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危险等级一般为中危险级,自喷水泵是根据最高层最不利喷头工作压力经过计算而选择。笔者在近几次设计中计算的最不利层配水管入口处所需压力均不大于0.3MPa(最不利喷头工作压力按0.05MPa计),由于自喷水泵的扬程还需考虑建筑高度、水力损失等因素,故必使高层建筑的底部几层配水管入口处压力大于0.4MPa.因而在设计时,在自喷水泵扬程的确定上不能一味放大了事,应该在自喷平面布置完毕后通过水力计算校核水泵扬程,并在此基础上校核底部几层配水管入口处压力。

3、正确设置自喷末端试水装置,解决末端试水装置排水问题。

《自喷规范》要求“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置末端试水装置,……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在设计中,我们通常不会忘记末端试水装置中试水阀、压力表的设置,但是往往忽视试水接头的设置,特别是试水接头出水口的口径没有交代。其实目前市场许多消防设备生产厂家,如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可以生产成套的末端试水装置(ZSPP末端试水装置,含试水阀、压力表、试水接头),我们只需要根据设计要求,按照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选择定型产品即可。此外,试水接头不能与管道或软管直接连接,影响孔口出流的效果;自喷排水管也应设计成间接排放,以免下水道气体通过排水漏斗散入室内,影响室内空气品质。

4、报警阀的进出口均应设置信号阀。

新《自喷规范》要求“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宜采用信号阀。”一般在水流指示器及报警阀进口设置信号阀已经是常规设计,很少遗漏。但规范要求在报警阀出口也要设信号阀或带锁具的阀门,目的是防止误操作。

5、消防增压泵的设置问题。

为保证《高规》或《自喷规范》要求的最高层消火栓或喷头的静压力值,在高位水箱的水位差不够的情况下,设计中我们一般在高位水箱处设置消防增压泵。首先,增压泵的流量要满足1股水柱或1个喷头的水量;其次,增压泵的扬程不宜过大。由于高位水箱消防水位与顶层消火栓或喷头已有一定的位差,规范要求的静压力值减去这个水位差就是增压泵的最小扬程,所以增压泵的扬程一般只需要几米足以满足要求。如果增压泵扬程选的过大,将导致下层管网承压过高,消火栓出口压力或是各层自喷配水干管入口处压力增大,均需采取减压措施,使消防系统复杂化。但是仅靠增压泵来满足消防静压要求也不合适,因为增压泵的运行由压力传感信号控制向消防系统不断打水以维持压力,水泵需要常年频繁启停,机件容易损坏。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建筑协商适当抬高水箱位置,利用高位水箱稳压最为稳妥;建筑条件实在不允许时,设计选择带气压水罐的增压设施亦可。

6、自喷供水应先通过报警阀。

在自喷系统中,自喷水泵是通过报警阀上压力开关动作给出信号来启动,水流指示器显示火灾位置,因此自喷供水均应通过报警阀接向管网。特别是从高位水箱或增压设施接出的自喷供水管,不能像消火栓系统那样直接接在消防管网上,而必须从报警阀入口接入消防管网中。同理,自喷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也必须通过报警阀接向管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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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智静,刘德庆。浅谈建筑给排水中应注意的问题[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22)。

[4]周俭清。浅谈现代住宅建筑给水排水设计[J]湖南农机,2007,(01)。

建筑消防论文篇(7)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管理

在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发展进程中,文物古建筑既是人类历史的见证,也是祖先智慧的结晶。无论是在研究价值还是文化价值上,都对继承人类文明、增进文化价值具有有重要的作用。但是,随之而来的文物古建筑群体管理问题,也成为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其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因其事故发展的严重性和恶劣性,已经成为了摆在文物工作者中的重要任务。

1 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发展现状和重要意义

火,一直以来都被看做是人类文明进化的重要代表。但是,如果对火的控制超出了人们的管控,那么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问题构成隐患,产生极大的危害。 近些年,电力事业的发展在增进电业工作质量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问题。2015年1月3日,云南巍山拱辰楼发生特大火灾,烧毁面积765平方米。2014年1月11日凌晨,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发生火灾。烧毁建筑房屋242起、财产损失达上亿元。根据国家文物局做出的统计说明中,在全国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中,用火不慎已经成为引发火灾的首要因素。同时,在文物馆建筑火灾的特点上,也呈现出了一些显著的特点。

2 文物古建筑火灾中存在的特点

(1)火灾险情燃烧速度快

在文物古建设的的特点上,因为建筑物在建造的过程中有着区别性,所以在具体分布上,北方文物建筑多为木质结构、南方文物建筑多为竹制、草编结构。在经过了长时间的风吹日晒后,这些建筑材料会出现干裂、疏松,存在较高的火灾隐患。同时,这些建筑材料在设计布局上,建筑材料容易燃烧、建筑之间的空间距离较为窄小。一旦发生火灾险情,那么高温集聚较快、燃烧速度较快、更容易导致轰燃现象。

(2)形成火灾原因众多

在引起文物古建筑群落火灾的原因上,有着众多的原因,这也给文物管理工作也带来了较多的隐患。主要包括电气问题引发的火灾、宗教活动引起的火灾、雷击、天气问题引起的火灾、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周边人民日常生活引起的火灾等等。其中,建筑群落线路老化、绝缘破损、电气设备温度过高、防火材料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是引发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重灾区。这些问题较为分散,也在无形之中,加重了文物消防安全人员的工作量。

(3)消防设施缺乏管理

在国家文物管理局做出的调查发现,在当前古建筑文物的分布上,一个院落内往往分布着不同的建筑物。在很多建筑文物的周围都局居住着百姓。在这些住户的日常生活中,有些居民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占有消防通道。在古文物建筑的消防设备上,很多古建筑群落没有配备专业的灭火设备,没有设置市政消防栓。所以这些古建筑一旦发生火灾,那么消防工作的开展会遭到阻碍,那么很难在火灾初期阶段就扑灭。

(4)群众的自我逃生力差

很多古建筑群落远离城市,处在一些地区偏远、交通不便的乡村地区,所以这类群众的思想意识上,对消防工作存在着一定的误区。所以在发生火灾时,居民不懂得自救和逃生。尤其是在冬季,电暖气、电褥子等电力取暖设备应用较多。那么在发生火灾以后,群众的自我逃生意识不够、自救知识缺乏,难以快速的逃离火场,所以对自身的安全产生危害。

3 如何增进文物古建筑火灾的消防安全措施

(1)设立完善的火灾风险管控机制

在文物古建筑火灾的消防工作中,前期的调研、协调、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相关文物管理部门要联合本地政府、文化、林业、消防等相关部门,将消防规划乃入日常建筑管理工作的常态化监督工作中。从而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和谐、健全的文物古建筑消防工作预警系统。深入做好古建筑的技术开发、消防设施管理、建筑编制规划等等。并将所建立的消防预警系统方案定期深化,组织城建、消防、文物等相关专家进行理论,确保文物古建筑消防管理计划能够符合国家出台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推进“法制化”文物古建筑消防工作的发展进程。

(2)全面建立文物古建筑的消防站

《消防法》中详细规定了文物古建筑的管理消防站的设立情况,但是在实际的文物古建筑中 ,大多未能得到全面的贯彻实施。因此,笔者认为,要想在火灾事故发生中掌握最佳的降灾、灭火形式,除了要做好前期的技术管理、检查,还要立足当前文物古建设消防工作的发展形式,全面建立文物古建筑的消防站。本着因地制宜、微缩实用、便捷快速的消防原t,加强对火灾险情的调控。要在消防车辆的配备、消防通道的设立、消防器材的进行定期的清理、检查、调整。杜绝火灾工作时,因管理工作不畅所造成的救灾延误、火势绵延等情况。

(3)开展新型的火灾营救形式

众所周知,很多古建筑群落都存在着古人绘制的壁画、泥塑、书法作品、文字记录等等。对于这些珍贵的文物资料,消防队员们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要本着因地制宜额原则,尽量减少水渍扑救措施。在扑救的方式上,相关消防部门需要大力研制和开发适合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装备,进一步少对文物的伤害。要对灭火工作采取“报警+自救+消防救济”的形式,针对不同形式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开展不同形式的营救,进一步减少对文物古建筑的伤害。

(4)完善对居民防火意识规划

在文物的各项建筑上,要定期进行线路检测、电力安全检查,并根据相应的技术改造问题,做出适当的改造和规划,并将具体的建筑场所,全面禁烟、禁火、焚香。加强对居民防火知识的普及,从而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知识讲座、自救工作宣传等活动。并通过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知识手册的形式,确保人民群众的防火、自救意识能够被充分的激发出来。

4 总结

综上所述,悠久的历史让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得以存续,并构成了令世人惊叹的文明景观。在我国文物古建筑保护工作中,消防工作具有重要的发展意义。因此,在防火安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广大文物消防工作者要保持与时俱进的发展措施,减少文物防范工作的发展隐患。增加文物消防工作的预警,进一步减少火灾发生的发展隐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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