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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05 18:51:10

水资源保护论文

水资源保护论文篇(1)

水资源保护的目的和开发利用的产品很多,决不只是水能的利用所产生的电能产品;防洪、饮水、灌溉、航运、养殖、生态、旅游、替代能源、减排等“产品”效益甚至可能远远大于电力产品效益;当然,电能是目前最直接可以准确计量和交易的基础性产品。

水电是兼有一次与二次能源双重功能的优质能源;水电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迄今可以大规模商业化开发和最重要的替代能源;大水电、小水电都是自然的、清洁的,都应该以可持续的方式加速发展。国内外一些机构和人士坚决支持小水电,而坚决反对大水电,实际上这在科学道理上来讲是不通的。大水电也有可能是低坝,小水电也有可能是高坝,都要因地制宜,多方面兼顾并综合利用。

水电开发是一项典型的具有社会和环境等综合效益的事业,水电建设和运用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水电是一项成熟技术,包括环境风险在内的工程风险都可控。

2健全水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的保障体系

科学利用水资源必须同时兼顾环境、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坚决制止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尤其是主要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要科学、全面规划,以经济发展和减少贫困为切实目标,必须考虑多功能、跨区域的综合利用,坚持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环境负面影响最小化代价换取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

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程序的保障作用。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条例,包括公约,尤其是关于水利和电力、能源和环境、水库和土地、移民等,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及专业部门的协调性和连贯性,避免政策法规冲突,防止短期行为和本位主义。

无论是规划、设计要求,还是建设、运行规定,无论是政府部门制定政策调控或市场机制导向,还是投资开发组织或运营机构职责,都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和考核指标,以便监督制约保证统筹兼顾。

把生态环保作为工程贯穿于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全过程。规划设计的系统性统筹兼顾,包括坝址、坝型选择,引水方式选择等。尽量减少淹没、减少地震、控制滑坡,保障生态流量和水体安全,并保证流域开发和运行统一、有序。

工程建设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与恢复,尤其是生态脆弱地区。尽量少明挖,并保证及时支护、恢复或改善。把环保工程与枢纽工程同等对待,概算要保证,使用要到位,效果要考核。工程运行中以综合效益最大化,兼顾多功能并科学、合理运用,保障流域梯级(防洪、航运)安全调度、(泥沙、水质)生态调度、(发电、供水和蓄水)经济调度。控制流速、流量、水位,减少泥沙淤积;增加水体交换和防止污染;与此同时多发电。

3完善水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的长效机制

从国家战略利益出发,按照系统工程要求,全方位加大力度,继续实施休牧(或轮牧)还草、返耕还(山、坡)林,营造湿地、草甸、林地、植被等,提高水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继续实施退田还湖、筑坝蓄水、疏浚河流,综合治理、开发利用,以保护水体、控制调节水量,保障供水、防火减灾。

但是,各地在“退耕还林、还草”、“筑坝蓄水”中存在的问题、土地的承载能力问题和移民搬迁与安置的长期稳定问题、地方政府与相关企业的措施不足问题以及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具体配套措施不足的问题、各责任主体和责任目标的趋向与实施保障不足的矛盾等等问题的存在,一方面说明了水资源保护与综合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正好说明了其系统性、全局性和长期性、艰巨性。

健全移民补偿和安置长效机制。对于因实施休牧还草、退耕还林的草原和山地移民和因兴修水利、筑坝蓄水的移民,为保证其移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除及时、足量到位(一次性)失地补偿和迁移安置补偿费用外,移民后扶植发展,更需要长周期、稳定、透明以及直接和间接的政策措施到位,而不应只是制定一些短期(十年,再延十年)或不明期限的保障“政策”。

完善水利水电工程生态环保投入和运行补偿机制。或政府公益(财政)投入,或财政补贴(税收返还),或产品加价固化相关成本,补偿“公益”投资或运行成本及损失。财务保障生态投入。

注重水利水电工程经济功能指标和公益功能指标考核。科学确定工程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公共效益指标,不仅指导规划、建设可行性评价,也指导运行绩效考核。

制定流域生态、安全、经济调度统一机制。建立流域统一调度机制,统筹水情、电力、供水、水运、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益”和“多产品”功能。既要防止洪水灾害和水质污染,又要防止断流、断航,安全、优质、高效利用水资源。

明确水资源产品利益和税费分配机制。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游区域与下游区域,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投资收益、税收和资源费分成),包括相关循环产业(结构)支持机制,平衡当地和关联区域的损失和受惠。

水资源保护论文篇(2)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人类和其他一切生物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也不可替代的环境要素。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但人均占有量只有222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水量的四分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特别是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下。我国的水资源浪费和水污染十分严重,使得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七大重点流域有机污染普遍,各流域干流有57,7,的断面为三类水质,21,6,为四类水质,6,9,为五类水质,13,8,为五类以上水质,主要湖泊富养营化问题突出,城市地下水50,以上受到严重污染,流经城市的河流水质90,不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仍将是我国水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也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

要解决日益严峻的人水之争,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除了要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法律的协凋、平衡与保障更是不可缺少,在新的形式下,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其对水资源保护的意义

循环经济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之后,在少数发达国家中出现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此后为许多国家所接受和倡导。循环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经济而言,其基本内涵是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要求首先是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中讲求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投入,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其次是对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体现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最后是对不能循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不对环境带来污染。具体到水资源的保护,是指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中。尽量减少水资源的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对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循环经济将水资源保护从传统的“末端治理”引向“源头治理”、“污染预防”,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解决水资源日益短缺、水污染日益严重的这一迫在眉睫的重大难题,必须走循环经济之路,建设节水型社会,目前,我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只有60,,发达国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一般在90,以上,我国万元GDP用水量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是美国等先进国家的8倍。若2030年和2050年全国废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80,和95,,则污水再生量将达到680亿m3—850亿m3和1000亿一1450亿m3,将大大缓解未来我国水资源紧张状况并改善环境。因此,要有效保护水资源,应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水资源保护立法,让其成为被社会普遍接受、有效运转的制度。为我国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

基于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水的法律保护,我国亦不例外。现有有关水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众多,已基本形成了一个有水法律(4件,《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行政法规(20件)、地方性法规(160多件)和水利部等部门规章(90件)、地方政府规章(170多件)和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水法规体系,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及水利法制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使各项水事活动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缓解我国的水资源危机,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再次修订(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在加大政府责任、明确违法界限,强化有关制度、关注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做好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及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等方面,都有一些新的刚性规定,扩大了处罚对象、提高了处罚标准,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的处罚手段和权力,使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工作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然而,总览现行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仍能发现其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

(一)法律体系之符合,不完善

首先。作为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循环经济法》尚未出台。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引入了关于循环经济的思想,此后对于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断深入,然而,《循环经济法》从2005年开始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起草。2007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草案)进行了初审,但至今仍未出台。《循环经济法》是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核心,它的缺失导致难以形成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大背景,使得建没节水型社会所需的各类社会资源如法律保障、政策扶持等都难于获取。从而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其次。已有法律、法规缺乏循环经济理念。现行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中,除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在立法上明确了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第一条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外,其它法律、法规在立法理念上仍停留在“末端治理”的阶段,没有更多地从“源头治理”出发,对于节约用水、污水再生利用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制度规定较少。因此多年来,我国水短缺、水污染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相关基本制度之缺失

循环经济是一种反传统的经济模式,具有典型的建构性,循环经济理念下的水资源保护需要相应的基本制度作支撑,然而我国目前与循环经济相契合的一系列水资源保护制度尚不完善或缺失。

首先,目前的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循环经济的首要原则是减量化,因此,节水是水资源保护的首要环节,但我国有关节水的法律制度还比较薄弱,《水法》等国家和地方已颁布的法律文件,虽然对节水有所规定,然而对于浪费水的行为却未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偏重于末端治理,对于从源头节水和减少水资源浪费规定甚少,有关推行节水技术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不到位,节水标准体系不健全,如煤炭、水泥、电解铝等其他一些耗水量较大的行业尚无节水标准,服务业、农业领域也还没有制定节水标准,在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制度,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虽然进行了城市的供水及排水规划,但在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划,由于相关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以及没有按照市场化进行运作,目前我国城市普遍存在污水集中处理滞后和中水利用率低的现象,使水资源危机日益严重。

其次,与循环经济配套的一系列水资源保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例如。目前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存在收费项目不全和收费标准偏低等问题,排污费低于治理成本,使排污者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意治理。低价购买合法排污权的现象十分普遍。当然,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加大了违法排污处罚力度、扩大了处罚对象、提高了处罚标准,这将提高生产者的排污成本,对排污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同时,我国目前尚未开征水资源税,并未将水资源的环境价值计人经济成本,企业运作的外部经济,仍然是导致水资源大量浪费和污染的关键因素。

(三)水之源管理体制之缺陷

目前,我国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水资源污染控制采取分级和分部门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存在较大缺陷,首先,现行的流域管理机构,其性质和权限都不足以实现综合统一管理,并且相应的配套法规不健全,流域管理机构的权限划分,流域管理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适用仍需要进一步明确,这十分不利于流域水资源的合理规划和水污染的全面系统防治,其次,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对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水利、城建、交通、市政等部门分工负责,但并未明确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权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权之间的关系。这使得部门职能和利益交叉。不利于集中统一执法,造成执法不便,同时,各部门之间争夺权力、推诿责任。不利于对节水及污水再生利用工作的监管,在中央和地方水资源管理的关系上,我国实行分级管理制,中央一般无权取代地方的执法权力。从而导致水资源管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四)公众参与之不足

虽然《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一些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其中涉及到对非持续消费的节制和对绿色消费的倡导,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规范消费活动和行为的法规。绿色消费是广大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消费的行为规范,而我国的绿色消费起步较晚,还没有成为人们的消费习惯。在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上,仍未摆脱“天赐之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念,节水和对水的再生利用意识还比较淡薄。同时,公众参与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法定渠道还不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进程。

三,完善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依法落实科学发展观

1,构建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针对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生态安全岌岌可危的客观情况。应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借鉴与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成果。先行出台《循环经济法》,对建立循环型社会遵循的宗旨及基本原则、可循环资源的循环和处置的原则以及对国家、企业和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责任予以规定。在此基础上。加快制定循环经济的单行法规和标准,如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对资源的回收、再生利用作出特殊的规定,加快完善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如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人标准,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标准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推动循环型社会的形成,从而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大背景。

2,适应循环经济的要求,改革,完善现有水资源保护单行法规与标准。修订《水法》、《水土保持法》等单行法规的部分内容,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突出“源头治理”,节约用水,同时,根据建立循环型和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制定水资源再生利用的专门法规,例如制订《资源再生利用管理条例》、《污水再生利用管理办法》等,专项立法应对污水处理主体的市场准入制度、运营机制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应建立健全各行业节约用水的国家、地方标准体系。制定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人标准。依法规范企业与个人节约用水、污水再生利用的法定义务,明确浪费水的法律责任。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环境经济下的水资源保护

1,完善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制度。首先,要完善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制度。污水再生利用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水资源利用规划之中,其次,城市节约用水要真正落实“三同时、四到位”,即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取水用水单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和管水制度到位。最后。要尽快完善有关推行节水技术的配套优惠政策和措施,健全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节水产业。

2建立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专项资金制度。基金的收入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环境税费及企业和个人捐赠,对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财政支持,对科研单位和企业在水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等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给予资金倾斜,使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研究开发资金风险社会化,有利于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推广。

3,健全水资源税费制度。目前。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存在收费项目不全和收费标准偏低等问题,排污费低于治理成本,使排污者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意治理,低价购买合法排污权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较大幅度地提高收费标准,使排污收费切实起到预防和控制水污染的作用。同时。应将水资源税作为环境税之一。尽快开征。以缓解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总之,采取国家实行环境税,地方实行排污收费的“双轨制”,将水资源的环境价值计入经济成本,有利于遏制水资源浪费和减缓水环境污染。

(三)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环境行政执法

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水资源的组织体系和权限划分的基本制度。是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以及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组织、保障,针对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要实现水资源的节约与循环再生。保护我国水环境。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环境执法。目前。流域管理已是世界水资源管理的大趋势,因此。应根据水资源的自身特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一些国家水资源管理的通行做法和经验,确立完善的流域管理体制j建议修改《水法》,由国家授权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流域具体情况制定单行法,使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位得到相应的提高并获得立法权。以实现统一规划、综合决策、综合治理。同时,为进一步强化环境行政部门的权威,应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垂直管辖和监督、不隶属当地政府主管的环境管理体制,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中,各级政府与各部门应配合环境行政部门的工作,这样就能有效地制止地方与部门保护主义,增强环境、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大大提高执法效能,最后,要强化水环境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循环经济意识,转变传统经济观念。更新知识结构和强化环保科技技能,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力度。

水资源保护论文篇(3)

【摘 要】分析新疆地下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新疆地下水平均总补给量为336.6亿m3,针对现状新疆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新疆地下水利用与保护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对策 地下水具有水量稳定、水质一般较好、调蓄能力强、不易受到污染等特点,是工业、生活、城镇供水的重要水源。开发、利用、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对新疆干旱缺水地区具有战略意义。1. 新疆地下水资源量及开发利用现状 1.1 地下水资源量。 据新疆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新疆地下水年平均总补给量336.6亿m3,其中:降水入渗补给量13.2亿m3;山前侧向补给量31.9亿m3;河道渗漏补给量123.6亿m3;灌区转化补给量168亿m3。 1.2 开发利用现状。 近期地下水可开采量151.9亿m3,中期地下水可开采量111.2亿m3。2005年全疆机电井总数达到51439眼,其中配套机电井数49633眼(地方39096眼、兵团10537眼),年开采量68.45亿m3(地方51.45亿m3、兵团17.00亿m3),继河北、河南、黑龙江、山东、内蒙之后,在全国排名第六。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基础工作薄弱。近几十年来,全疆各地州陆续做了一些水文地质勘察和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但是由于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少,勘探试验工作薄弱,取得的成果往往不全面、不系统,难以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原地矿系统仅完成了绿洲区1/20万水文地质普查和山区1/50万水文地质普查。水利厅从1997年开始部署开展了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审查通过7个地州、42个县市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 2.2 缺乏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统一规划。以往水资源评价、规划工作中,对地下水资源不够重视,缺乏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统一规划。一些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布局不合理,地下水开采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一些地区地下水开采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使得机电井利用效率不高。地下水开发利用没有同农业节水、盐碱地改良很好地结合,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综合效益难以发挥。 2.3 地下水开发利用不均衡。地下水超采区主要分布在经济较发达或水资源紧缺的哈密盆地、吐鲁番盆地、天北经济带、塔城盆地,年超采量17.2亿m3。而塔里木盆地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灌区地下水埋深小于3m的面积占44%,土壤盐渍化较为严重。全疆灌区盐碱地面积1919万亩,其中塔里木盆地1175万亩,占全疆盐碱地面积的61%,占南疆耕地面积的45%。现状地下水开采量16亿m3占可开采量的21%,增加地下水开采量即可缓解供需水矛盾又有利于治理土壤盐碱化。 2.4 地下水管理工作薄弱。在实际工作当中,很难执行“两水”统管、统调、统价,尤其是统调、统价方面,很难做到,未能充分发挥地下水的调节作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有很多机电井和水源地建成以后,由于疏于管理,配套不全,再加上电力供应不足、运行费用较高、维护费用难以落实等原因,难以达到设计水平。地下水资源管理力度不够。由于机电井的所有权、使用权比较复杂,管理难度较大。没有施行一井一表计量,地下水实际开采量的统计不准确,难以做到对地下水资源的有效管理。 2.5 监测网不健全,缺乏动态监测资料。由于历史原因,地下水监测工作一直没有固定经费来源,使得新疆至今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站网,个别地区开展的一些零星监测工作也难以维持。新疆现有的监测井多是生产井、报废井或者简易民井,专用监测井很少,符合《地下水监测站建设规范》(SL360-2006)要求的监测井更少。目前,能收集到监测数据的地下水监测312眼。现行地下水监测手段落后,主要是人工监测,监测设备就电线、万用表、卷尺、记录本,不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监测质量也难以提高。 2.6 用水结构不合理。农业开采量比重过大,全疆农业、工业、农村生活和城镇生活地下水开采量分别占总量的85.8%、5.7%、2.9%和5.6%,有些地区甚至盲目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不但造成巨大的浪费,而且难以持续。地下水占总供水量的比例不合理,南疆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过低,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昌吉州等地下水超采区又过高。

水资源保护论文篇(4)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水法

1、水资源保护的含义

水资源保护是一个国家为了满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要,维护水资源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生态功能,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科学的手段合理地安排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并影响水资源的经济、生态属性的各种行为进行干预的活动。

水资源保护从广义上讲包括水量保护与水质保护两个方面,也就是通过行政、法律、技术、经济等手段合理开发、管理和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的质量和供应,防止水污染、水源枯竭,水流阻塞和水土流失,以满足社会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淡水资源的需求。在水量方面应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展水资源的多种功能。注意避免水源枯竭、过量开采。同时,也要顾及环境保护要求和生态改善的需要。在水质方面,应防治水污染,维持水质良好状态,要养活和消除有害物质进入水环境,加强水污染的防治和监督。

2、我国水资源概况和水资源保护的迫切性

2.1、我国水资源总量较多,但按人口、耕地平均占有水平很低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相比,我国水资源问题比较严重,尽管我国河川径流总量居世界第六位,仅低于巴西、苏联、加拿大、美国和印度尼西亚,但是由于我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按人口、耕地平均,人均和亩均占有量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占有量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左右,亩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亩均占有量的3/4.据对149个国家和地区的最新统计,中国人均占有量已经退居世界110位。因此,正确处理好水及人和人及于水两方面的关系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艰巨复杂。

2.2、我国水资源在地区上分布不均,水土组合不平衡。

我国的水量和径流深的分布总趋势是由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递减,并且与人口数耕地的分布不相适应。81%集中分布在长江及其以南地区,而耕地面积仅占全国的36%;淮河及其以北地区耕地面积占全国64%,而水资源仅占全国的19%。其中黄、淮、海、辽四河流域内耕地面积占全国的42%,然而水资源才占全国的9%。从而形成了南方水多耕地少,水量有多余,北方耕地多而水量少,水资源短缺,因此改变水量的空间分布,使水资源合理地被利用充分发挥其效益就被提到日程上来,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就是一个很好的特例。

2.3、我国降水及河川的年内分配集中,年际变化大,连丰连枯年份比较突出。

大部分地区的降水受季风影响,在年内年际之间有很大变化,汛期四个月的降水量和径流量占全年的60%—80%,集中程度超过了欧美等国家。

水资源保护论文篇(5)

审计6班17011056 黄董文希

【摘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其中绿色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是促进海洋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本文以新发展理念下绿色发展的视角出发,结合审计理论和绿色发展相关理论,探讨了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框架,探索海洋资源绩效审计发展现状,并通过案例分析印证理论框架,最后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完善审计技术方法和重视绩效审计评价四个方面提出可行建议。

【关键词】海洋资源环境;绿色发展;绩效审计

Research 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w Development Concepts

Abstract:The 13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pas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into the constitution, in which green development is the key to building a beautiful China. The goal of the marine resource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 i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use of marine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 while achieving economic, social and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 Start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reen development under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 resources, explor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marine resource performance auditing, and confirm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through case analysis, combining audit theories and related theories of green development.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udit team, improve the audit technology and methods, and pay attention to performance audit evaluation.

Key words:marine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green developmentperformance audit

目录

摘 要…………………………………………………………………………………………i

Abstract ………………………………………………………………………………………ii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1

三、理论研究 …………………………………………………………………………………2

(一)相关概念…………………………………………………………………………2

(二)理论基础…………………………………………………………………………3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5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6

(一)实践情况…………………………………………………………………………6

(二)实践评价…………………………………………………………………………6

五、案例分析 …………………………………………………………………………………7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7

(二)审计目标…………………………………………………………………………7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7

(四)审计结果…………………………………………………………………………8

六、新发展理念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9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9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9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9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

一、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由于人口众多,并且浪费和污染现象严重,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作为水资源利用的一部分,近年来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也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中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能源产业等主要海洋经济产业都必须依托在良好的海洋资源环境上,若不加以管理和监督,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对这些产业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海洋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本文在新发展理念的视角下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兼顾海洋资源利用的经济性、效益型、效果性以及公平性和环境性,望有助于我国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文献综述

对于水环境审计,国外起步早于我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已发展较为成熟。美国、荷兰、加拿大等国家在上世纪就陆续颁布了关于水环境保护的法律,加拿大在水资源利用保护环境审计方面走在国际前列,就是得益于较早关注环境问题并提供法律支持,如《海洋废弃物倾倒控制法》、《加拿大水法》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审计实践方面,国际注册环境审计师委员会了相关实务准则,INTOSAI在2001年还颁布了一项指南,专门指导审计人员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工作,该指南海阐述了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为我国政府执行环境审计提供思路。在我国也已有多部关于水环境的立法,但环境审计的主要法律依据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骆良彬(2019)认为,审计法虽然赋予了国家审计机关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的责任,但审计机关对于公共环境管理绩效水平的评价依据仍然不足。我国虽然起步晚,但在审计实践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成就,2001年至2007年,审计署对“三河三湖”进行了水污染防治情况审查;2009年,我国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为我国水环境审计的发展明确方向。

海洋资源审计是水环境审计下具体的一类,现阶段国内外学者对理论的研究还较少,而更多针对是资源环境审计这一大门类。这里列举一部分学者的研究。Ernst(2001)根据环境管理、服务、能源以及生物多样化为水利相关行业建立了四个层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Gray(2010)从环境、社会和可持续方面的角度出发,指出当前环境审计鉴证实践的一些弱项;Boiral(2010)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审计为研究方向,分析和批判了可持续发展绩效的相关理论。国内对于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研究近年来会相对多一些,胡文霞(2018)阐述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客体、内容和重点以及标准,搭建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实施框架;张奇琦等(2020)基于PSR模型对海洋资源审计评价体系进行了探究;彭兰香等(2015)创造性地将PSR与绩效棱柱理论,针对浙江省“五水共治”绩效审计构建了评价体系。

再具体到水资源绩效审计,我国早已有了很多实践,但理论研究也仍然较少,从而也限制了实践的发展。李璐(2012)认为我国水环境审计报告虽然有绩效字眼,但内容上大部分还是财务的合规性问题,还未更进一步在合规性的基础上分析制度政策的合理性、评价环保资金的效益性等等;韩杰等(2018)认为水环境绩效审计是对社会各界给予水环境保护采取的措施通过统一指标体系进行鉴证评价,并给出建议;史金鑫等(2019)指出,审计机关应当在监督财政财务资金收支过程中,考虑环境效益问题,把环境绩效审计当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力工具。大多数学者的态度表明,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将发展为环境审计的主流,并且将更多的关注点从经济发展转移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上去。

三、理论研究

(一)、相关概念

1.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理念指的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是我国“十三五时期”甚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发展思路,本文研究资源环境方面的审计,所以将更加关注绿色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增长,代价便是环境的严重破坏。其实不仅是我国,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牺牲环境效益来换取经济利益的,201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可持续发展大会就提出要持续关注绿色经济,即相比于以往,各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也关注社会环境效益,对于环境责任不能再是零成本。这几年,我国在治理环境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低碳产业也作出了许多努力,获取了一些成就。2017年,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首次奖建设“美丽中国”加入到本世纪中叶的强国目标中去;2018年,党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所蕴含的内涵,就是要摒弃以往先开发再保护的错误思想,区别于单纯保护生态环境下的发展,而是要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有机统一,将资源资产、经济资产与财富有机统一,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水资源审计及海洋资源环境审计

我国虽然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相对于十几亿的人口来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甚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为解决水污染严重、水资源匮乏的问题,我国加大了对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投资,于是相关水资源的审计也尤为重要。根据世界权威机构WGEA的定义,水资源审计是环境审计的一部分,同样也可以包括财务真实性审计、合规性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等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又是水资源审计的细分,主要是针对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资源利用、海洋资源治理和海洋资源收益等内容进行审计。

3.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

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简单来看是资源环境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结合,但其中理论联系学术界还未有确切定论。从广义来讲,绩效是指人对委托人期望的履行情况,委托人对人的全部期望组成了绩效的内容,即绩效审计就由真实性审计、合规审计和效益性审计的加总。那么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就是委托人对海洋资源的管理利用方,即涉海相关部门、企业及人员在涉海资金管理利用、相关法规政策制订与执行情况及目标达成和资源使用效率情况进行鉴证评价。从狭义来看,即把真实、合规和效益相独立开来,认为绩效审计是根据审计目标来确定的,把效益性审计单独称为绩效审计,这样情况下,绩效审计的核心就是鉴证、提供目标达成情况及资源利用是否效率的相关信息。具体到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我们可以理解为其就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真实、合规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价资金使用时候具有效率,是否同时有益于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

(二)、理论基础

在生态文明的视角下来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除了最基础的受托责任理论,学界中认同的理论还有可持续发展论、资源环境价值论、外部性理论。

1.受托责任理论

审计因受托责任产生而产生,在本课题中,受托责任主要是受托管理资源环境的责任。根据我国性质,自然资源理应归全体公民所有,但个体公民是无法对如此丰富的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利用的,于是各级政府则受托管理这些自然资源,并有义务向委托人说明其行为过程及结果。作为独立的监督者,审计机关应接受这些资源财产所有者的共同代表,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委托,对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进行监督,这就是自然资源审计的三方关系。将该理论应用于本课题,海洋资源无疑具有公共性、共享性的特点,各级政府及有关企业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利益的同时,可能会为了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而过度开发、忽视保护或事违规利用,危害环境的同时也危害了资源所有者——公民的利益,所以审计机关应推进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有关资源的战略规划情况,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就是资源要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不对后代人发展对资源的需要构成危害。建国以来,在我们经济力量不够雄厚的时候,粗放式的发展方式对资源环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破坏,并引起了严重的代际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为弥补以往的过失,我们往往需要花更大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去修复环境。但其实,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反而能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应该重视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环境绩效审计。对于海洋资源,虽然海洋幅员辽阔,但我们目前有能力利用的资源只有一部分。另外,水源具有流动性,一定区域的污染很有可能蔓延出去,造成恶性循环。因此,绩效审计应当充分关注各海洋资源管理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海洋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长远战略的制订提供有用信息。

3.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原来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可以理解为一个行为主体对其他个体造成的非市场行为,但其实经济学家们并未统一外部性的定义。现在,外部性早已不光光是生产领域或事消费领域中的问题了,而是被赋予了更广阔的空间概念,即代内和代际的外部性,代内的外部性就是要考虑资源是否合理利用和配置,代际的外部性则是要解决我们人类代际之间对资源环境利用行为的影响,这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基本相似的。海洋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且并不具备绝对的排他性,使得经济主体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并不会自觉得加以保护,对资源的再利用造成阻碍。这种行为是无法自发调节的,必须借助国家审计的监督力量。

4.环境资源价值理论

该理论认为环境中蕴含着资源,有资源就一定有价值。环境资源价值是指环境资源本身具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当这种价值表现为总经济价值,则可分为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学界对环境资源价值已有一些评估方法,基于“支付意愿”理论,人们可以通过直接市场评价法、揭示偏好价值评价法等方法对一定区域的环境资源做量化评价,分析这些资源在合理期间内对经济带来的价值,甚至可以把资源的损耗、环境的破坏作为影响因子加以考虑,这就能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设计提供一些思路。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

1.审计客体

对于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审计客体一定是受托管理海洋资源的相关部门和领导人员,主要包括沿海地区的政府部门,涉及海洋开发和保护的部门如海事局、水务局、渔政等部门,当然,涉海资金流动轨迹上的所有部门和企业也都可以延伸作为审计的对象。

2.审计主体

审计主体通常包括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本文认为政府审计最适合作为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体,这一结论的得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政府部门本身作为审计客体,从权力等级上来讲,审计主体就应该是上级审计机关或特殊情况下的同级政府审计机关,也只有政府审计有必需的强制力。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海洋资源环境的特点,海洋流域大、影响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广、涉及的资金量庞杂、需要的专业技术难,而民间升级和内部审计的专业领域、人员设施配备可能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的项目,所以依靠政府资源调动、人员培训、资金调配的能力,在合理的成本效益下实施审计工作。

3.审计目标

从宏观上来看,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就是维护海洋资源的利益,保障海洋资源环境安全,并能够促进海洋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和发展。若更多从绩效审计鉴证和评价功能去思考,在制定目标时还可以考虑对绩效信息的真实性的鉴证和相关绩效水平的提高。

4.审计内容和重点

根据WGEA在2001年的指南,本文将海洋资源环境的绩效审计内容概括为五部分,分别是对政府涉海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针对海洋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的审计、对政府其他项目对海洋资源环境造成影响情况的审计、对海洋环境管理监管系统的审计和对计划的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保护政策和项目可行性、科学性的评估。针对具体项目的审计重点,可以从“5E”理论出发来考虑。经济性可以是海洋资境治理资金预算是否合理、各项经济资源的利用是否节约;效率性主要考虑成本效益,投入资金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否有不必要的支出;效果性反映目标执行结果,比如有关海洋的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是否有效执行、环境治理项目是否达到改善环境目标等;公平性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影响,比如说代际公平,资源环境的管理利用和保护能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是否有只开发不保护的现象;环境性反映环境影响,要评估政府涉海项目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水质等情况的影响大小、范围,从而合理开发、有效保护。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一)、实践情况

下面简单例举2018年的几个审计项目:

浙江省嵊泗县审计局对全县海洋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重点关注了东部乡镇的贻贝养殖情况,并发现存在养殖海域未批准私自启用、违规扩张养殖海域而阻碍航道等问题,同时发现海洋局与渔业局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不完善的问题。后期整改中,该县一是细化了法规,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与环保、边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推进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双重保护;二是追回了欠缴的海洋生态补偿金、海域使用金等未收款项,加强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深圳办在Y省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将审计重点确定为海岸带管理、围填海项目和海水养殖,旨在推动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此次审计发现了违规下放围填海项目管理审批权、优质海岸线资源被占用、无序粗放建设、海水养殖入海排污造成局部污染等众多问题。

山东青岛省围绕海洋资源资产基本情况、海洋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修复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此次审计重点落在了胶州湾保护、渔业养殖清理、排污总量控制等的专项资金审查,对涉及污染防治的海洋渔业执法、涉及海岛海域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责任落实,并且利用了卫星遥感技术等创新技术方法。

(二)、实践评价

从审计署官网公布的审计信息来看,近年来,审计机构越来越频繁地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进行审计或是在临海省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关注海洋资源利用。我国海洋资源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也越发丰富,涵盖了海洋资源政策、资金使用、资源开发保护和收益等方面,但是也可以发现,这些审计工作大部分围绕了专项资金使用真实性、合法性和政策执行的合规性,而通过量化绩效评价指标来对工作绩效做评价考察的实践较少。海洋资源,甚至自然资源管理,目的就是要兼顾开发和保护资源,在当期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维护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所以推行绩效审计是趋势,即在合规和财务真实性审计的同时,还要关注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五、案例分析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SZ是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示范市,其地理位置优越,共有东西两大港口群,将近260公里的海岸线分隔开。西部港区水深港阔,四通八达,可与国内沿海及世界港口相通;东部港区海面开阔,风平浪静,是华南地区的天然优良港湾。

据统计,2005年,SZ港外贸货物吞吐量首次突破了亿吨大关,同比增长20%。2017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4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约2520万标箱,已经连续五年成为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枢纽港。到2018年底,SZ港共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239条,形成了完善的班轮运输结构。尽管SZ市港口建设水平世界领先,海洋经济总量持续上涨,但其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着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生产风险突出等问题。为面向未来,进一步建设绿色港口,国家审计决定对SZ市开展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以护卫经济发展。

(二)、审计目标

本次审计是为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求,为实现海洋经济良性发展而开展的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直接目标是为了鉴证和提供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各项涉海资金使用效益、海洋环境治理及生产安全风险防护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识别绩效差异,寻找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最终提升海洋资源利用的绩效水平。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

本案例审计对象主要为市海洋局、海事局、市财政委、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及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部分审计内容如下:

一是海洋综合管理法规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012年,市政府将海洋综合管理职能划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从机构上实现了陆海的统一。下一步就是要积极推进海洋管理的立法和制定海洋规划。由于海陆统筹涉及多部门分工与合作,所以需要建立相关的综合管理体系,区分职责、明确责任。另外海洋整体发展规划完善与否也是审计的一方面,从过去偏重对陆地的开发,到现阶段对海洋经济资源利用的重视,需要对本市海域整体利用和规划,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海洋资源进行可持续发展利用,使得投入资金达到最优效益。

二是海洋污染的防护与治理情况。本市设立了113个海洋监测站点,形成了全市海域监测站网,定期公开数据、公告。本次审计应对这些海洋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生成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同时,审计组了解到该市海洋污染主要来自陆地,因此对入海口排污情况,及相关责任单位如市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在海洋污染情况的监控、防治和管理等方面通力合作情况也要做绩效评价。

三是海上及港口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情况。对于海港,每日货轮来往频繁,针对海面溢油事件的处理能力一般都是审计的重点之一。另外,对其他海上危险化学品泄露的处理能力和相关装备物资的储备情况也是审计需要关注的方面。

(四)、审计结果

第一,海洋资源规划布局缺乏战略性。检查文件发现,该市在2004年制定了《SZ市海洋功能区划》对2005~2010年的海洋资源开发作出了指导,但随着国家战略布局及相关功能区划的标准发生变化,该市《功能区划》未能及时修订,同时也未按《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配套规划。对于SZ市丰富的海洋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长期利用和保护规划,以及中短期功能区划及产业布局,做到在保护中利用海洋资源,在绿色发展的指导下发展海洋经济。但是审计发现实际规划严重不足,以沙滩资源为例,东部海滩约有50余个沙滩,仅个位数合法取得海域使用证,开发海水浴场等旅游产业,其余海滩无人管理或被私自使用,并经常能看到垃圾在未经批准的沙滩上堆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

第二,部分海域污染严重,污染排放严重超标。审计组以海水水质标准为评价依据,发现西部海域海水水质标准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1倍以上,远差于东部海域。经过了解,该市海域污染主要来自于陆地,即污水排放。检测结果显示,15个入海排污口中有6个排污口排放超标,这表明海陆共治维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并没有实现,投入建设的排污管道、污水处理厂、监测站点等设施的使用绩效低下。追责到有关部门,审计组发现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相关部门在污染防治方面并没有相互协调合作,从而导致污染防治的海陆脱节,违规现象暗中滋生。

第三,面对突发生产安全问题能力存有缺陷。首先,面对海面溢油的意外情况应对能力不足。SZ港运输等业务发展迅速,常有上万吨级别的邮轮停靠,万一发生溢油事件,溢油扩散出港区外,可能对海洋生态和资源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SZ港能够处理的溢油吨数应大于邮轮油舱破损的最大溢油量,才能保证安全,然而根据调查,该市海域油污清除能力仅在50吨左右,远低于标准。另外,SZ港对危险化工物品泄漏的防控抢险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应急设备库的建设也还没有启动。目前海事等部门仅有一些初级的检测防护设备,应急部门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技术和能力不足,这方面隐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六、新发展理念视角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

我国还没有一套专门指导水环境审计的准则。政府审计依据《审计法》开展工作,但对水环境审计工作针对性不强,对于水资源的特殊性,应该专门制订一套水环境审计准则为理论指导。我国已有的一些与水资源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如《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等,都是以治理环境,绿色发展为出发点的,可以作为审计标准应用,但这些法律多是阐述合规性问题,并未提供相对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国应针对水环境绩效审计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库,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三层次综合评价资源利用绩效水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绿色发展。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

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不同于常规的财务审计,不仅需要审计人员懂得财会和审计知识,还要要求审计组中有如环境工程、化学、水利、地理等跨专业人才。对于现有审计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更新知识;对于疑难问题,还应当合理利用专家工作。同时,审计机构应该与海事局、环保局、水务局这类相关机构建立联系,共享信息,这样可以大大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

针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审计涉及面广,不仅仅是海域内资源,海岸带、港口,甚至城市内排污管都可能在审计范围内。在自然资源审计中,最常见到的就是遥感技术,通过空间图像与数据信息的结合,可以帮助捕捉审计疑点。另外,根据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涉及的数据种类多、变化快等特点,可以将海域开发利用、海岸线开发治理等相关矢量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建立一个动态的信息数据管理监控系统,这样可以全方位的评价资源管理绩效。在海洋污染防治中,还需要进行一系列跟踪审计,并适当评价治理绩效,提出优化意见,提高治污水平。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

资源环境绩效评价是发展趋势,并不是要我们忽视财务审计,对于一个庞大项目,财政资金流转到哪里,相关责任就落到哪里。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对于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审查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快速发现疑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但是,财务审计并不是终点,不能以“配套资金未及时拨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这样的字眼评价绩效,而是把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管理作为绩效评价的一个方面,融合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去综合考虑。比如在评价海洋资源开发环节的绩效水平时,可以考虑资金拨付率;在资源利用环节,可以计算海洋产值增值量占投资的比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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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论文篇(6)

汪恕城水利学术思想丰富,已经初步形成框架在此思想体系中,思想的根基是对水利发展的定位。汪恕城认为水利要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五个需要,即饮水保障、防洪安全、粮食自给、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新世纪,人们对水利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认识论上出现了九个转变,要适应五个层次、九个转变的需求,根本的途径是要实施资源水利,也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资源水利理论基础是水权和水市场,要实现资源水利,必须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的位置,流域统一管理与准市场的结合是实现资源水利的体制保障。上述几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在每一方面,汪恕城都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述。下面仅就汪恕城一些重要的水利学术思想进行概要性述评,主要包括资源水利、水权水市场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水利学术思想。

2、汪恕城重要水利学术思想述评

2.1资源水利思想述评

1999年3月30日,汪恕城在中国水利学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发表了《实现由工程水利水利到资源水利的转变,作好面向21世纪中国水利这篇大文章》,首次提出了资源水利的概念。同年5月29日,在黄河水利委员会机关职工大会上,汪恕城结合黄河治理对资源水利的内涵进行了进一步阐述。2000年4月7日在中国水资源论坛上,汪恕城做了《资源水利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基础》的报告,2002年9月26日在《中国水利》杂志专家委员会会议暨水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发展高层论坛上,汪恕城发表了《资源水利的本质特征、理论基础和体制保障》,对资源水利进行了进一步总结和提高,至此,经过不断地完善,资源水利的思想渐渐成熟。

资源水利就是把水资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开发、科学管理。具体地概括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六个方面,资源水利的本质特征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资源水利的提出,就是强调资源管理,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资源水利思想提出以后,在学者中产生了不同的反响,个别学者认为将资源水利作为水利发展的一个阶段并不确切;有的学者认为资源水利是一种新的理念,应该大力支持和探讨。学术界有不同的声音是学术自由和繁荣的特征之一,通过争论、探讨和实践检验,对水利的认识更加客观和深刻。

自从1999年3月汪恕城首次提出“资源水利”概念以来,至今已经近7年了,实践已经证明,资源水利的理念对我国的治水理论与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推动了中国水利的健康发展。资源水利的思想彻底地改变了过去以水利工程为主的水利发展观念。在过去很长时间,水利部门的主要的工作就是兴建各种水利工程,水利部几乎等同于水利工程部,这与水利部担当的管理水资源的重任不完全匹配。资源水利的思想提出,改变了传统的水利的观念,为水利工作开创新的局面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成为水资源综合管理的重要理论基石。目前,我国的水务管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全国水务统一管理正逐步形成,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约1360个单位成立了水务局或者由水利系统实施水务统一管理,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57%,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这是资源水利思想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说明资源水利的思想有很强的生命力。

资源水利的本质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该思想既从哲学的角度高度概括了现阶段我国水利的本质特征,也从实践的角度开辟了中国水利发展的广阔的空间,他改变了我国水利发展的历史进程,在中国水利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必将对我国未来健康水利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2水权与水市场思想述评

2000年10月22日,在2000年中国水利学会年会上,汪恕城发表了《水权与水市场——谈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手段》讲话,认为“明确产权和水权是深化水利改革、实现水资源优化培植的必要手段;有偿水权的提出是建立水市场的理论基础;资源水价是水价组成中最重要、最活跃的部分;水价的不断调整和水市场的建立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政府宏观调控、民主协商、水市场调节三者有机结合,是实现水资源有效管理和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体制保证”。在2001年2月19日全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会议上,汪恕城发表了《谈新时期的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讲话,强调在当前的规划计划中需要注意四个问题,其中“要认真研究产权、水权、水价、水市场等水利经济问题,研究体制、机制、法律法规问题,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2001年4月27日,汪恕城考察完西北四省后,发表了《水权管理与节水社会》文章,强调明晰水权是水权管理的第一步,只有确立两套指标体系(一套是水资源的微观定额体系,一套是用来规定社会每一项产品或工作的具体指标)可持续发展才有确切的保障。2004年4月8日,汪恕城到内蒙古、宁夏调研后发表了《水权转换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讲话,指出,“水权转换可以引导水资源向高效率、高效益方向流动,实现以节水、高效为目标的优化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保障;水权转换既可以在企业和灌区之间进行,也可以延伸到地区和地区之间、整个黄河流域经济结构用水的转换,还可以跨流域进行流域之间的水权转换;进行水权转换,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水权转让的政策法规”。汪恕城水权水市场的思想逐渐趋于成熟和系统。

汪恕城提出水权水市场理论之后,在中国水利界产生巨大反响,有关水权水市场的讨论异常活跃,远远超出了水利学界,甚至在经济学界、法学界都成为热门的话题。

如果对中国的水权历史进行考察,至少早在西汉时期就形成了初步的水权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到民国时期,已经具备现代水权制度的雏形。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行以后,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水资源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国家凭借此调配水资源。由于所有权缺乏人格化,各级地方政府不同程度地拥有调配开发水资源权利,导致了水资源无序开发现象十分严重,引发了各种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问题。汪恕城提出了水权水市场思想以后,引发的大讨论对中国高效利用水资源提供了新的途径。有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1)适应社会主义市场建设需求,将水资源管理由单独的行政管理改革为政府宏观调控、民主协商和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管道上来

毋庸置疑,在过去的水利发展过程中,我们注重水利工程的建设,而相应的管理却薄弱得多,特别是通过经济手段调控水利更不擅长。产权明晰是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长期以来,我国的水权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未能形成水交易市场,导致水资源配置低效率和缺乏内在动力,为了促进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高效利用,逐步实现水资源产权的合理流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市场,这是现代社会发展必然的要求,必将对我国水资源配置产生深远的影响。

(2)引发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

尽管水权制度国内外都有悠久的历史,但新中国成立以后水权制度一直没有明确提出,其发挥的作用更加有限,水权各种制度的缺乏明确和相关研究的缺失,水资源管理长期采用计划经济时代管理模式进行。水权水市场思想提出和不断实践以后,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有了理论指导和创新的动力。

(3)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我国水资源短缺引发的必须实施的战略性措施,如何扎实有效地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是摆在社会各界尤其是水利界面前的重大课题。水权水市场的思想,能有效地调动用水户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用水户的内在动力,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3生态保护思想述评

汪恕城具有丰厚的环境保护思想,在他的著作中,多次提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并开展专题论述。在1999年11月6日发表的《谈人们对水九个方面认识的转变》中,其中第一、第三、第四个转变就是“从人类向大自然无节制地索取,转变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防止水对人类的侵害,转变为在防止水对人类侵害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人类对水的侵害”、“从重点对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治理,转变为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的同时,特别强调对水资源培植、节约和保护”。在2000年5月24日广西考察水利时发表的《水利满足社会与经济发展的五个层次》中,将满足生态环境作为重要的一个层次加以论述。2001年10月30日,汪恕城在中国水利学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做了《水环境承载力分析与调控》学术报告,在此报告中论述了水资源承载力和水环境承载力的关系,指出两者分别体现在水的使用权和污水排放权上,为此要建立两套指标进行管理,即宏观控制指标和定额指标,同时指出了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的途径:减污和增水,清洁生产、节水和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的手段是针对不同污染源采取不同的防治方法;综合运用工程、经济、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污水处理市场化、提高水域的自我净化能力。2002年4月1日在长江委检查指导工作时做了《紧密结合长江实际,抓好四大关键问题》,对黄委、海委、太湖和长江提出了不同的重点,其中长江的治理关键是“保障防洪安全,合理开发利用,维护优良生态,稳定河势河床”。2004年4月8日,针对社会上大坝与生态问题的争论,汪恕城发表了《论大坝与生态》,该文分析了大坝导致的8个方面的生态环境问题,认为我国水电的发展正处于生态制约的阶段,提出了水利工作者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生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同时积极进行大坝建设,慎重对待“建坝和拆坝”,水利水电工作者要勇于挑起大坝建设与生态保护两副重担。2004年9月6日,汪恕城在珠江水利委员会干部会议上,做了《新形式下流域机构当好河流代言人》的讲话,明确指出,“在新形势下,流域机构要义不容辞地担起河流代言人的众人,要成为河流的代言人。成为生态的代言人,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从生态保护和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角度来确定工作方针、原则和规划,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上,把保护河流的生态环境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开发利用、修建水库、电站放在第一位。”

上面简单叙述了汪恕城生态保护的思想,该思想对水利发展具有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开拓水利服务新领域

2005年11月24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水论坛”上,钱正英直言不诲地对自己过去主持水利部工作进行了反思,认为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只注重社会经济用水,没认识到首先需保证河流的生态与环境需水。现在我们水利部门留下来的传统思维仍是注重社会经济用水,对生态与环境需水注意不够,这个错误的源头在我。”钱正英勇于剖析自己的勇气和精神令人赞叹!她的话直接指出了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水利工作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缺位,由此引发了各种与水利有关的生态环境问题。实事求是地说,这不是钱正英错误,这是我们当时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还没有达到哪个层次。汪恕城环境保护的思想,是在深刻地总结过去水利实践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面向未来,将水利发展与生态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汪恕城要求水利工作的重点之一是维护河流的生命健康,积极倡导流域机构要做好河流代言人。值得欣慰的是,《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将生态用水放在重要位置给予高度重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为开拓水利服务新领域奠定了理论基础。

(2)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我国的生态环境异常严峻,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成为水利发展的“瓶颈”。必须承认,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在相当程度上与水利密切相关。汪恕城生态保护的思想抓住了制约水利进一步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在水利建设中,正确处理好水利与生态的关系,积极主动地保护生态环境,彻底改变过去对生态环境漠视的水利发展观,对水利的发展非常重要。近年来,贯穿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水利部踏踏实实地做了大量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如让我们的母亲河黄河在调度很困难的情况下多年没有断流,确保了黄河下游生态环境不继续恶化,黑河连续多年的补水,使曾经无水多年的居延海焕发勃勃的生机,塔里木河七次应急调水,下游植被有所恢复,野生动物也经常出现,塔里木河尾闾河台特马湖最大时达到200多平方公里,湖区周边的生物多样性也得到了一定的保护。汪恕城生态保护思想,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水利的发展

(3)支撑水利健康发展

水利能否健康地发展,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正确地处理好水利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关系到水利能否顺利发展的大问题。目前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环境保护,我国由于生态环境的压力十分巨大,也异常重视,环境保护意识无论在政府、学术界还是在民间都很强,水利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也倍加关注。近年来关于大坝的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反对建设大坝的声浪很高,成为水利发展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汪恕城的生态环境保护思想的贯彻实施,能有效地处理水利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因而为水利健康发展奠定理论与现实的基础。

(4)有利于水资源高效利用

对于水资源是否高效利用,不能仅仅考虑其经济效益,而且要将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纳入考核体系统一考虑。汪恕城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是在考虑水资源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也放在重要的位置上统筹考虑,这样对水资源效率的考察的空间和范围比仅考虑经济效益要大的,而且也比较复杂。在现代社会,只有这样做,才符合社会发展的大潮流。汪恕城关于给洪水资源化思想,为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充分利用洪水提供了方向,有利于水资源高效利用。

3、汪恕城水利学术思想综合评价

综观汪恕城水利学术思想,有以下几个特点:

(1)哲理性

从哲学的高度研究探讨水资源,是汪恕城水利学术思想的重要特色之一,在他发表的一系列著作中,始终贯穿了哲学的思想,将对水利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和高度,获得了解决水问题的新的思路和方法。1999年11月16日,汪恕城在《谈人们对水九个方面认识的转变》一文中首次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其后的一系列著作中,该理念贯穿始终。“我们在防洪工作上也得用一种新的哲学思想去考虑问题,给洪水以退路,就是给人以出路,不要以为人有多大的本事,人和大自然斗争,还是要服从大自然的规律,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哲学思想”(《水利满足社会与经济发展的五个层次》)。他认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破解中国水问题的核心理念,给洪水以出路,建设节水型社会,充分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发展绿色经济是解决中国水问题的核心问题。

(2)创新性

创新是学术的灵魂,是学术得意延续的基石,也是增加精神财富的根本。汪恕城的水利学术思想富有很强的创新性,更大程度地引发了与水利有关的各学术界思考,通过这些思想的研究和不断地实践,对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发展方向进行了全方位的思考、总结,获得了对水利发展的全新认识,带动了相关水利的学术的繁荣,同时为水利发展探索、开辟了新的空间。在水利中嵌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明确提出资源水利、水权水价水市场、水利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既是对传统水利发展观的继承,也是对其适应新时期新阶段水利发展的革新。思想的调整或者变革,必将带动水利实践跟进,影响水利发展的进程。

(3)时代性

汪恕城水利学术思想是在认真分析我国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借鉴国内外水利发展经验和教训,结合国家对水利发展需求进行深入思考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他跳出水利看(论)水利,从社会—经济—环境复合系统的角度认识水资源。水利必须满足社会与经济发展的五个层次需要,也就是饮水保障、防洪安全、粮食自给、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这都是时代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时代的召唤,是我国社会发展到新阶段最强劲的迫切要求,水利发展必须满足这个需求,汪恕城敏锐地抓住了时代脉搏,将其引入水利领域,用该理念统领水利工作,不断开创中国水利发展的新局面。

(4)实践指导性

汪恕城许多学术见解都是在学术研讨论会上首先发表的,参加会议的人员,既有从事水利工作的政府官员,也有众多的相关学者。他的学术思想在学术界和政府部门产生积极的影响,学术界在学习、研究和探讨,相关部门则积极努力将这些思想应用于实践,解决中国水利存在问题,开拓水利发展新领域。汪恕城针对其思想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不断进一步升华自己的学术思想,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理论与实践互动。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指导水利实践,不仅促进了我国水务体制的改革,将分散的水资源管理逐步纳入到统一管理的管道,为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奠定了基础的平台,同时也将水利深入环境保护领域,为水利发展开辟了新的领域。水权水市场的思想将中国的水管理推入一个新的层次,适应现代社会对水利的需求,更加发挥用水户的节水积极性,对于我国水资源管理机制的改变,节水型社会的形成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总的情况来看,汪恕城水利学术思想改变了中国水利发展的进程,促进了水利健康的发展,是水利宝贵的精神财富,必将在中国水利发展史留下浓重的一笔。

说明:本文纯粹从学术的角度对汪恕城的主要水利学术思想进行了初步的述评,由于作者水平有限,错误再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汪恕城著,资源水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修订版),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水资源保护论文篇(7)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与我县水资源相适应的指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好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不同区域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根据市水务局分配给我县的指标,确定我县2020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4.83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为1.46亿立方米(不含地热水资源)、地表水为3.3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3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1%。到2020年,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明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现有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县的水资源监控系统,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落实考核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一)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水资源,编制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水资源供求中长期规划,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形成完善的水资源规划体系。实施水工程建设、涉河涉水建设、乡村土地开发等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水资源综合管理规划,并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

(二)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事前管理,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在进行工业园区、行业专项规划时,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许可,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工。加强水资源论证事后监督,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

(三)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我县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行业和区域对用水指标进行分解,优先保障生活,统筹生产和生态用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用水总量统计,准确客观反映全县行政区内用水总量,为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根据当年来水情况和企业计划产量,定额下达用水计划。

(四)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严格控制新增取水,从源头加强建设项目需水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或不满足清洁生产相关标准的,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建立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制度,规范相关文件、表格,理顺许可管理手续程序。

(五)严格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认真执行黑龙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对故意拖欠、拒缴水资源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

(六)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行地水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地下水禁采、限采、压采等地下水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区域和重要水源地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双指标监测体系。划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严禁取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限期关闭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

(七)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针对我县水资源、水工程条件,顺应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加快实施河流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工程,保障城镇生活、工业发展供水需要。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设立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县的节水工作。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公共机构节水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引水、调水、取水、供水工程优先考虑节水。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发挥价格杠杆对节水的促进作用。

(二)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取水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省用水定额,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取水量,对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推进计量设施安装工作,使节水考核工作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对各类取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促进取用水户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的提高。

(三)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实行节水器具准入制度,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大农业节水改造力度,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针对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节水减排力度,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与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一并报批。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成,着力降低管网漏失率。发展污水处理回用或雨洪资源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出台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政策,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一)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建立水功能区监测体系和监管制度,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落实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经费。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程序,加强监察力度,对违规排污入河的,依法惩处。将水功能区监测和达标建设纳入我县政府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安全达标建设工作。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水务局、环保局责令限期拆除。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立项建设备用水源。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建立和完善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水源地监测情况。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三)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河湖确权划界工作,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维持河流合理基流和湖泊、水库以及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我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依据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对相关责任部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领导,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监督管理,研究解决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发改局:负责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在审批和核准项目时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度论证程序,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出台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的政策文件,项目备案、核准、审批中,严格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禁止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进入我县;负责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结合全县用水状况,开展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水价改革,适时调整县城自来水水价、农业灌溉水价、再生水水价,逐步建立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

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用水指标的分解;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监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审批;水资源费的征收;地下水动态监测;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水资源管理机构和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计量设施的安装;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政策的制定;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节水宣传;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综合工作。

财政局:建立水资源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监测控制、管理执法的投入;参与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项目年度计划,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经费;提高水资源管理经费拨付效率,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的监管,依法开展水资源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负责落实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负责落实将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机制,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工信局: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强对工业节水的技术指导,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负责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对工业企业积极推广节水技术改造,积极争取国家节水改造资金;负责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活动。

住建局:负责进行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回收利用率;负责城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作,降低管网漏损率;负责备用水源建设;负责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负责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计量设施的安装;负责对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的用水量进行统计;开展城镇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环保局:负责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和企事业单位排污量,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并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清理;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对超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征收超标排污费;开展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促使达标排放,改善水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和销售环节产品节水强制性标准符合性的监督检查,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文广体局:组织新闻媒体拍摄相关宣传片,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及文艺节目开展水资源宣传,增强群众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配合水务、环保、住建、工信、国土等职能部门,对县内违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典型事件进行报道、曝光,营造舆论声势,震慑违法行为。

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口径工业增加值及经济指标等数据和考核指标数据的测算。

国土局:负责河湖确权划界工作。

法制办:负责审核关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及再生水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行政执法,搞好水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编办:负责设立专门节约用水的管理机构,并落实管理人员编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辖区内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节水宣传及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取水、非法排污、水体污染、水环境保护、新建高耗水、高污染水项目的巡查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处理。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三)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控与统计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取用水户监测网络、地下水监测网络、水功能区监测网络建设,监测数据作为考核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依据之一。逐步提高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2020年实现全县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和监测常规化。规范水资源管理统计工作,用准确的监测数据和法定的统计数据作为我县政府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