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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26 17:45:30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篇(1)

【关键词】电磁辐射协调机制;电磁环境

1.电磁辐射及电磁辐射污染的概述

电磁辐射(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又称电子烟雾:是由空间共同移送的电能量和磁能量所组成,而该能量是由电荷移动所产生,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现象。如正在发射讯号的射频天线所发出的移动电荷,便会产生电磁能量。电磁辐射可按其波长、频率排列成若干频率段,形成电磁频谱。电磁“频谱”包括形形的电磁辐射,从极低频的电磁辐射至极高频的电磁辐射。频率越高该辐射的量子能量越大,其生物学作用也越强。

电磁辐射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类来源于自然,主要是太阳等近地天体活动,雷电、宇宙射线及放射性物质;另一类来源于人类活动,如电视机、微波炉、电热毯、DVD播放机、手机、微波基站、医疗设备、高压输电线路等。对人体危害较大、较广的多是这一类。

2.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

电磁辐射是由加速运动的电荷所产生的一种能量,大功率的电磁辐射能量可以作为能源利用,但也有可能产生危害,构成环境污染因素。电磁污染包括了各种天然的和人为的电磁波干扰和有害的电磁辐射。电磁辐射主要是指射频电磁辐射,当射频电磁场达到足够强度时,可能造成以下方面的危害:(1)引燃引爆,如可使金属器件之间互相碰撞而打火,引起火药、可燃油类或气体燃烧或爆炸;(2)工业干扰,特别是信号干扰、破坏,这种干扰可直接影响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正常工作,使信息失误,控制失灵,对通讯联络造成意外,如使导弹制动系统失灵,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特别是对于安装有心脏起搏器的人,使用手机将干扰起搏器的正常工作,如美国就曾发生一起因电磁干扰使心脏起搏器失灵而使病人致死的事件;(3)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生物机体在射频电磁场的作用下,可以吸收一定的辐射能量,并因此产生生物效应。这种效应主要表现是热效应。因为,在生物机体中一般均含有极性分子与非极性分子,在电磁场作用下,极性分子重新排列,非极性分子可被磁化。由于射频电磁场方向变化极快,使这种分子重新排列的方向与极化的方向变化速度也很快。变化方向的分子与其周围分子发生剧烈碰撞而产生大量的热能。当射频电磁场的辐射强度被控制在一定范围时,可对人体产生良好的作用,如用理疗机治病;但当它超过一定范围时,则会破坏人体的热平衡,对人体产生危害。

科学证明:电磁辐射对人体危害的程度与电磁波波长有关。按对人体危害程度由大到小排列,依次为微波、超短波、短波、中波、长波,电磁辐射的危害是随着波长的缩短而逐渐加强的。微波对人体作用最强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其频率高,使机体内分子振荡激烈,摩擦作用强,热效应大;另一方面是微波对机体的危害具有积累性,使伤害成为永久性的。微波辐射对人体的影响,最突出的是造成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并且还会引起眼睛损伤。根据医学方面的知识,眼部无脂肪层覆盖,晶状体含有较多水分,又缺少血管散热,受微波致热效应后,晶状体蛋白质凝固并有酶代谢障碍而造成晶体混浊,严重的导致白内障,更强的微波辐射会使角膜、虹膜、前房同时受到伤害,以致失明。

3.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一——公众的自我防护渠道

由前文所述,人类已经开始对电磁辐射的危害进行研究和关注,根据电磁波的物理性质,我们可以采用屏蔽的技术手段,为了保证高效率的屏蔽作用,防止屏蔽体成为二次辐射源,屏蔽体必须要良好地连接至地面,还可以利用反射、吸收等减少辐射源的泄漏来加强防护。现在越来越多的公民已经注意个人的防护措施,他们通常用特制的保护物将人体与辐射波隔离开来,还有穿戴如网络里常做广告的防辐射衣、防辐射手套、防辐射眼镜等。

4.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二——在源头把关,做好电磁辐射的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第 1.3 条规定“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是分为初步评价与最终评价的。初步评价应在获得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项目规划建设许可文件(证)后进行。最终评价一般应于项目(或分阶段)竣工验收前进行。”第 1.2 条规定“本导则适用于一切电磁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于特殊的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可以与本导则不同,但应加以说明。”可见国家对电磁辐射项目是有法律的规定,但并没有规定哪些电磁辐射项目是特殊的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哪些内容可以特殊编写。现实中有许多各种各样的电磁辐射项目,比如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火力发电厂、广电发射塔的设立与搬迁等项目。这些项目都有其不同和特殊性、该如何做好各项的环境影响评价,实属不易,因为没有一个可操作性、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规定。如今就是现有的法律也很难被执行、实施,比如2004 年的北京西上六电磁辐射听证案,该案就是因为工程在开工之前, 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造成后果,导致居民不满而投诉。笔者认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首先应该把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规定如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执行、实施好是最为关键的一步,然后再根据各种电磁辐射项目的特点将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好。比如辐射源工程,其电磁辐射环评分为几个阶段进行:即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初步环评,侧重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在初设阶段进行进一步环评,重点确定拆迁数量和补偿方式;在验收阶段则要着重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出保护环境的建议。

5.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三——在终端做保障,健全监督机制

除了要在项目的源头把好环境影响评价这一关外,还需在项目的过程终端做好监督工作,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来健全电磁辐射的监督机制。

(1)《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 3 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 4 条规定:“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由此可见,监督主体多元,而监督效果寡存,所以从实践效果来看,缺失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电磁辐射防治效果并不理想。

笔者认为,应该明确监督主体,不能笼统规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因为上级领导的辖区是要大于下级领导的辖区,势必会造成一个辖区有两个领导来监督管理,最终监督效果因冲突而偏低,应该要协调部门及上下级领导的工作关系,建立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

(2)伴随着磁悬浮交通行业和超高压输电行业的迅猛发展,区域间的电磁辐射项目日益增多,迫切需要对跨区域的电磁辐射项目进行监督。不管从国家立法层面还是地方立法层面看,现行立法中都欠缺着区域间的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区域间协调机制欠缺,跨域电磁辐射污染监督不力,这势必会导致跨域的电磁辐射项目处于事实上的监督悬浮状态。笔者认为,区域间协调机制有必要建立,如此跨域电磁辐射污染监督才能得到实行、得到保障。

6.结语

电磁辐射无时不刻都存在着,需要我们做好电磁辐射的防护保障措施,普及电磁辐射的物理知识及法律保护知识,使公众了解不同微波辐射环境的特点,避免对电磁辐射产生不必要的恐惧心理,从而可以科学地应用电磁辐射,使它创造更多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篇(2)

关键词: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污染;防护

中图分类号:TM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5025002

1引言

随着城乡的快速发展,国民用电量不断增大,为了满足对电量的需求,供电单位不断将高压电输变电技术应用到低压输变电工程之中。因此,高压输电线、变电站等设施不断增多[1],由高压电输变电设备产生的电磁辐射越来越多,对人体和用电设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何防护这种影响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更好的对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污染的有效防护,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危害是十分必要的,能够为防护找到突破口,以寻找到更好的防护措施来保护人们的身心健康。

2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污染产生的原因

2.1高压变电所

随着高压电输变电设施在城市中的增多,越来越多的高压变电站成为电磁辐射污染的源头之一。为了满足用电需求,高压变电站内必须配务高压设备,而高压设备在进行输变电时,纵横交错的高压导线在带电状态下,就会形成一个电磁场,发出电磁波,形成电磁污染。因此,变电所运行设备周围存在一定的电磁场[2],是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污染产生的原因之一。

2.2高压输电线路

除了高压电变电所外,高压输电线路是产生电磁辐射的又一元凶。高压输电线路荷载高压电流,电流流径导线后就会在高压线与地面之间产生静电感应,形成一个电磁场,电磁场发射出来的电磁污染直接作用在地面与导线之间的包括人在内的任何物体,这种辐射污染随着导线距地距离的远近而变化,导线距地越近,电磁辐射越强,导线距地越远,电磁辐射越小[3]。

2.3输变电设备产生的电磁辐射量微小

虽然高压电输变电产生电磁污染,但这种污染并非输变电设备产生的,而是带电导线形成的静电磁场产生的,由于输变电设备输送的是50Hz频率的电流,产生的电磁能量太小,不会对人或用电设备造成危害,因此,输变电设备产生的电磁辐射常常被忽略不计,因此,在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污染的产生的原因中可以去除输变电设备的因素。

3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

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污染对人和用电设备产生一定的危害,给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1对人体的危害

我国20世纪70年代模拟220kV超高压输电线进行的动物实验也表明,当辐射场强超过一定限值后,较长时间的作用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机能障碍[4]。由此可见,高压电输变电产生的电磁辐射对人的身体有一定的损伤,使人的机能加速老化,容易产生心脑血管疾病。另外,在电磁辐射污染下,人体的某部位细胞基因可能发生突变,这种突变可能导致精神问题、肿瘤问题的不断发生,使人们的健康生活受损。

3.2对用电设备造成影响

电磁辐射对用电设备的影响非常大,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备、日常生活设备、工业设备等等。在电磁辐射的作用下,导致用电设备的烧毁、接触不良、出现波状振动、色斑、计算机重启、医疗设备启动无效。

3.3对通信线路及无线电的干扰

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能够对通信线路和无线电波产生干扰,降低通信线路和无线电数据传输的质量,破坏数据传输的连续性,给用户带来不便。

4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污染的分析

根据测量条件选择了220kV某变电所作为测量对象,各变电所都在变电所高压构架的处围墙外垂直方向,相应的测点间距为5m[5]。

4.1电磁场强度测量

对220kV某变电所电磁场强度的测量后得知:220kV变电所电场强度的最大值为199V/m,远远小于准则中所推荐的对居民区评价标准(4kV/m);最大磁场强度的最大值为0.28μT,远远小于准则中推荐的评价标准(0.1mT),符合相应的要求。由于220kV输电线的电压等级、容量、导线类型与某市同塔双回曙泽4331线、海曙2349线相似,具有很好的可比性,监测对象选择该同塔双回220kV输电线012号塔附近的一段线路,监测结果得知,同塔双回曙泽4331线、海曙2349线在测量范围内的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最大为2372V/m,磁感应强度测量值最大值为22.328μT,均符合国家法规所规定的数值范围。

4.3无线电干扰测值

对220kV变电所无线干扰情况进行了测试,得知频率为0.5MHz时测值最大值为44.3dB(μ/m),小于评价标准(53dB(μ/m)),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

5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护措施

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污染对人体和用电设备产生了一定的损害,因此,在不影响供电质量的前提下,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1距离调整

由于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随着距离的拉远而迅速减少,根据这一特点,在架设高压电输变电线路时,应该适当调高15~20m的距地距离;另外在建设高压电变电所时,要适当调整各导线间的距离,以减弱电磁感应的强度,变电站建设时距周围保持有效的隔离距离。

5.2建立合理的接入系统

接入系统涉及到导线的选择、接入方法、导线保护、绝缘措施等,只有科学合理的接入系统才能有效的屏蔽电磁辐射,减少电磁辐射污染对人体的损害。

5.3尽量采用三相电技术

三相电具有三相电压及三相电流矢量和为零的特性,能够有效的降低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强度。因此,在变电所设计中采用合理的布置,采用辐射少的设备,减少电磁辐射的产生。尽量多采用三相设备,减少分相设备的使用,若使用分相设备,应尽量压缩相间距离,使用三相共箱GIS设备效果会更好[6]。

5.4加强日常维护

加强对高压输变电工程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当更新或维修设备后,应进行电磁场强的监测,以保证电磁波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限制要求[7]。

5.5建立政策监督体制

考虑到电磁辐射的影响,为了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减少电磁污染,建议相关部门从政策入手,通过政策引导,来监督电力部门在高压电输变电架设中采用科学的技术,降低电磁辐射污染。

6结语

电磁辐射污染对人体和其它设备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分析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产生的根源,了解电磁辐射的危害,分析其影响的强弱是十分必要的,为有效防护电磁污染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丁玉斌,张国平.高压电输变电电磁辐射污染分析及防护研究[J].高等函授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1(4).

[2] 马宁.高压输变电设备电磁辐射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29).

[3] 翟俊玉,张运国.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污染影响及防治对策[J].农村电气化,2004(10).

[4] 王微旻.高压输电线路电磁辐射污染的评价及建议[J].民营科技,2007(7).

[5] 郭祖美.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的危害及防治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12(18).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篇(3)

关键词:环境污染 电磁辐射 电磁环境监测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4(b)-0069-01

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随着计算机等各种高科技电气设备的增加,各种无线电技术的应用也逐渐广泛起来,卫星导航、电台、手机等的应用进入到千家万户,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电磁辐射方面的污染,长期使用这些设备会造成人体的免疫力下降,带来很多问题,因此,电磁辐射已经成为当今的四大公害之一。

1 电磁环境及电磁辐射源

所谓电磁环境是指在我们生活中所有的电磁设备的总和,这些设备的总和包括自然和人为两个方面,静态和动态两个基本的特征。[1]这种电磁辐射主要是由于不同电波之间的联系造成的。当电波的赫兹增大的时候,电磁波就会通过空气给周围的环境带来很大的影响,人长期在这种环境中生存,会对健康十分不利。一般来说,电磁辐射有两种,自然的电磁辐射主要是指自然界中的污染,比如闪电、火山等,这种情况会直接影响广大的用电地区,对其造成干扰,在我国就有被雷击的现象发生的事故。而人为的因素主要是指生活中的一些先进的电气设备,比如广播电视台、手机信号塔等,这些无线设备发出的电波会给生活带来困扰,甚至对当地的饮水带来危险,因此做好电磁环境的处理工作,抵制电磁辐射,是我们生活中必须关注的关键。

1.1 电力系统

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电气设备进入千家万户,而由于电荷作用的影响,电网的发展速度也很快,高压电路和一些无线的电磁波日益增多,这些增多的电气设备直接造成了我们生活的环境成为了电磁辐射环境,在生活的时候,会给临近地区产生严重的影响。

1.2 广播、电视发射系统

我们周围的广播和电视信号系统是主要的电磁辐射来源,为了生活的方便,这些大型的无线设备多建立在城市之中,在居民区形成很强的磁场,造成电磁辐射污染。

1.3 移动通信系统

手机的普遍使用带来了无线移动通信设备的发展,而这种移动通信基站是一个很强的辐射源,而且为了防止周围的干扰,辐射的高度在逐渐减低,上网的系统也逐渐增强,因此,各种的分布使得电磁辐射的范围更大,给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1.4 交通运输系统

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迅速,但很多的交通运输系统也带来了辐射的威胁,特别是一些无轨电车和地铁进入我们的生活,更多的电磁辐射被制造出来,我们的生活已经成为一个很强的辐射范围,在这种范围下,人们的精神状态也会受到影响。

1.5 工业、医疗科研高频设备

除了以上几种辐射源之外,在医院和工业场所的辐射源更贴近人们的生活,医院里的x光具有很强的辐射,而一些工厂里的先进设备对人的身体会有很大的影响。

2 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

众所周知,城市中这些污染源会给健康带来危害,但由于这些污染源具有很强的作用,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即使会产生更多的化学和物理作用,也要保留部分功能,而唯一可以采取的办法是进行改造工程,使其的辐射点降低,从而提升安全系数。

2.1 对无线电信号和通信系统的干扰

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机产生的电磁干扰,可使附近的通信、广播、雷达导航、电视接收机的信噪迅速下降而无法工作。另外,雷电电磁脉冲每年都要酿成火灾、通信中断、电器设备毁坏等一些严重后果。

2.2 对武器装备的危害

军事上所用的无线电发射机和雷达能产生很强的电磁辐射场。这种辐射场能引起武器装备系统中的灵敏电子引爆装置提前启动,对制导导弹会偏离飞行弹道。国内外都发生过飞机偏航、坠毁或意外投弹的事故,而这些都是由于机载电子设备的干扰而引起。

2.3 对计算机系统潜在的危害

随着计算机应用的不断广泛,计算机系统已成为信息系统的重要存储库。但计算机在运行中会产生微弱的电磁辐射,如果这很小的泄漏被高灵敏度的接收系统接收,就会造成不可想象的极大损失。

2.4 对人体的危害

大量文献表明,低频电磁场可以明显影响人的植物神经功能,使其发生紊乱,表现为疲劳、神经衰弱、忧郁等症状;高频辐射对人体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机能障碍和以交感神经疲乏、紧张为主的植物神经紧张失调的主要作用,主要表现为头昏脑胀、记忆力减退、失眠多梦临床症状等。[2]

3 电磁辐射污染的主要防护措施

电磁污染的传播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空间直接辐射,二是借助电磁耦合线路传导。环境而言,防辐射重点是空间隔离方式,主要是将电磁辐射的强度减小或是降低到一定的范围之内,目前,对电磁辐射污染主要有以下几种防护措施:屏蔽辐射源、吸收防护、射频接地、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3]

3.1 屏蔽辐射源

采取各种措施,降电磁波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主要是利用屏蔽材料对电磁波进行反射与吸收,使传递到屏蔽材料上的电磁波一部分被反射,又有一部分被屏蔽材料吸收,让能透过屏蔽体的电磁强度大幅衰减,从而减少对人以及环境的损害。

3.2 吸收防护

利用某些物质构成电磁波的吸收部件,分为谐振吸收部件和匹配性吸收部件。

3.3 射频接地

将屏蔽体或屏蔽部件内由于感应生成的射频电流迅速导入大地,使屏蔽体不致成为射频的二次辐射源,以保证高频率的屏蔽作用,达到安全并实用的目的。

3.4 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

国家要制定并执行电磁辐射安全标准,对产生电磁波的工业设备产品提出严格的设计指标,要尽量减少电磁设备外漏情况,为防护电磁辐射提供良好条件;加强城市规划,实行区域控制,工业隔离布局,使电磁辐射源远离居民区;同时加强设备管理以及环境的整治。

4 结语

总而言之,现代社会,电磁环境对人的影响非常大,而随着更多现金技术的产生,我国的电磁环境会变得更加复杂,为了更好地进行无线沟通,我们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加强电磁辐射污染的保护,做好其治理和检测工程,应该成为人们生活的共识,需要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 赵玉峰.环境电磁工程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82.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篇(4)

电磁波与噪声、振动、放射性并列,被称为四大环境物理污染。电磁波是一种无形的污染,亦被称作“电子烟雾”。人体一般对之没有直接地感受,但较强的电磁波不仅会干扰仪器仪表、计算机、电视机等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甚至能使控制失灵,重要的是还会使人体健康受到影响,甚至损伤。如舰艇上的高频发射天线能使货物装卸设备发生感应,产生足以引起人员烧伤的电压;电磁辐射引起的电弧火花,能导致其附近的可燃性气体和油类的燃烧爆炸,对人员造成伤害。

电磁波与生物系统相互作用的机理较为复杂。任何能量不足以电离大气中的电磁辐射,在它的能量与人或其他物质发生作用之前并不产生危害,但是一旦进入人体,体内导电和不导电组织交替地吸收和传播电磁能,产生热效应,便会引起人体组织的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或者置换出固态结晶物质中的原子而使其功能失效,危害人体健康。

高频辐射(3兆至300兆赫)对作业人员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机能障碍和植物神经系统紊乱,也可引起心电图变化。据调查,长期从事高频冶炼、半导体材料加工、塑料热合等工作的操作人员,多梦、头昏、记忆力衰退、心悸、嗜睡、脱发、月经失调等神经系统症状的发生率。以及血压、脉搏、眼球、皮肤划痕、皮肤温差等植物神经系统的非正常性都明显高于对照组。

电磁波污染程度随着其辐射频率的增大而加重。微波频率在300兆至300吉(109)赫之间时,除了能够引起比较严重的神经衰弱症状以外,最突出的是会造成植物神经系统紊乱。高强度长期作用可引起作业人员心率偏慢、血小板和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降低、妇女月经失调等症状。

眼睛是最敏感和易受伤害的器官,一方面晶体内含有很多水分,可以吸收较多的微波热量,另一方面眼部的血管较少,不易带走过量的热,在微波辐射下,能导致角膜等眼的表层组织与晶状体损伤,轻度辐射会感到眼睛疲劳和干燥,中度辐射可引起晶状体浑浊、视力下降,形成白内障,重度辐射甚至可导致角膜、虹膜、前房和晶状体同时受到伤害,造成视力丧失。

也是人体对微波辐射热效应比较敏感的器官,它的损害阈比眼睛还要低一个数量级。在微波作用下,当皮肤还没有多大痛觉时,男性生殖系统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损害,微波辐射会抑制的生长过程,但并不损害中的间质细胞和血液中的睾酮含量,通常仅产生暂时的不育现象。大到足以引起永久性不育的辐射已经是致人死亡的剂量了。

影响生物电磁效应的因素很多,诸如电磁辐射的强度、频率、极化方式、辐照时间、接受距离、环境温度湿度、空气循环状况、受辐射面积部位乃至辐射目标的形体尺寸与电磁波长的关系等,都会影响电磁波在生物体内的穿透深度和影响程度。电磁辐射对生物体的作用也有两重性:把强度控制在一定程度范围内,电磁辐射可使生物体产生温热作用而有益;一旦场强超过允许安全限值,长期作用则有害健康。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篇(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任何从事前款所列电磁辐射的活动,或进行伴有该电磁辐射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四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该类项目的竣工验收:(一)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二)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三)跨省级行政区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四)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第六条规定所列项目以外、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和设备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竣工验收;参与辖区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队伍的建设;负责对辖区内因电磁辐射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实施监督管理和监督性监测。第八条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可承担第七条所列全部或部分任务及本辖区内电磁辐射项目和设备的监督性监测和日常监督管理。第九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应督促其下属单位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和标准,加强对所属各单位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负责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预审。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电磁辐射的活动时,都应当遵守并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接受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做好电磁辐射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第十一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建设或者使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见附件)中所列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者设备,必须在建设项目申请立项前或者在购置设备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向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后,应当将受理的书面意见在30日内通知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并将受理意见抄送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二条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申报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发展规划、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规模及所在区域环境保护要求,对环境保护申报登记作出以下处理意见:(一)对污染严重、工艺设备落后、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与设备,禁止建设或者购置;(二)对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要求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履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手续;(三)对有关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设备,要求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履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手续。第十三条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电磁辐射防护标准的规定,负责确认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豁免水平。第十四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建成或在建的尚未履行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者已购置但尚未履行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的电磁辐射设备,凡列入《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中的,都必须补办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污染严重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难以补救的要依法关闭或搬迁。第十五条按规定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对电磁辐射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相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两个阶段编制。第一阶段编制《可行性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在建设项目立项前完成。第二阶段编制《实际运行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前完成。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设备,必须在使用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第十六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预审意见;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之日起180日内,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审批意见或要求,逾期不提出审批意见或要求的,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被批准。凡是已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电磁辐射设备,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功率。确需改变经批准的功率的,应重新编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第十七条从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专业评价资格证书。第十八条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电磁辐射污染环境的保护设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第十九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的规定,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向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并按规定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第十五条要求的两个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有关资料。验收合格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验收申请报告,并颁发《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第二十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定期检查电磁辐射设备及其环境保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第二十一条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是:(一)对环境中电磁辐射水平进行监测;(二)对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三)对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测;(四)为编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提供有关监测资料;(五)为征收排污费或处理电磁辐射污染环境案件提供监测数据,进行其他有关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的监测。第二十二条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发射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频率范围和额定功率运行。工业、科学和医疗中应用的电磁辐射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无线电干扰限值”的要求。

第三章污染事件处理第二十三条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电磁辐射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环保部门收到电磁辐射污染环境的报告后,应当进行调查,依法责令产生电磁辐射的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第二十四条发生电磁辐射污染事件,影响公众的生产或生活质量或对公众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时,环境保护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五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一)在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二)对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减少电磁辐射对环境污染有突出贡献的;(三)对研究、开发和推广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技术有突出贡献的。对举报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经查属实,给予举报者奖励。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一)不按规定办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二)不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三)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所批准的电磁辐射设备的功率的,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或者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第二十九条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或在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核发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对评价单位没收评价费用或取消其评价资格,并处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电磁辐射污染环境事故的,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必须依法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第三十一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或泄漏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技术和业务秘密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篇(6)

20世纪中叶以后,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当今的电磁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像广播、电视、通信、导航、环境监测、气象预报、交通运输、家用电器、办公用品以及工农业、国防领域等均已广泛应用电磁技术,这无疑给人们带来极大的利益,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电磁辐射的威胁,环境中人工电磁辐射水平急剧上升,现在在人们的生活环境中,人工电磁辐射的影响已经成了不可忽视的一种污染。而电磁污染又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不易被人察觉的污染。现在人们就是生活在浩瀚的电磁海洋之中,几乎每个人都很难离开它。在这个包括静电场、感应电磁场、辐射电磁场以及电压、电流、电功率的集合空间的电磁环境中,有各种各样的电磁辐射体,它们产生具有一定强度的电磁波信号,对有用的信号的接收或传输造成干扰,造成电气和电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以致导致信息失误,自控系统失灵,通信混乱或中断,人造卫星失控等重大事故,造成经济、军事上重大损失已屡见不鲜。

一、电磁辐射污染

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电磁辐射主要通过热效应和非热效应作用于人体。电磁辐射的热效应,引起人体热平衡的失调;造成白内障;破坏的生精能力,导致不育等等。电磁辐射的非热效应主要影响人体的神经系统,感觉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

电磁辐射的来源有自然和人工两大类。人们日常生活已离不开的人工设备,也都产生电磁辐射。这些产生电磁辐射的设备主要分为五大类:广播电视电磁设备类,包括广播、电视、调频等设备;通信、雷达及导航发射设备类,包括通信、基站设备、雷达及导航发射设备等;工、科、医电磁设备,如高频冶炼炉、塑料热合机、大型医疗电磁设备等;交通系统设备,如磁悬浮列车、地铁等;输电线路系统设备,如高压交流直流输电系统、变电站、换流站等。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已离不开的输变电设施、输电线路、动力与电热设备或家用电器如电脑、手机、微波炉、电磁炉、冰箱、空调、电视机、音响、电热毯等都或多或少地产生着电磁辐射。电磁辐射会造成所谓的“电磁污染”,人们也叫它电子“烟雾”或电子垃圾,即电磁辐射的强度超过人体或环境所能承受的限度所产生的危害现象。它无色、无味、无形、无踪,无任何感觉,可穿透包括人体在内的多种物质,无处不在,被科学家称为“电子垃圾”或“电子辐射污染”,有专家称这是继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音污染后的第四种污染。

二、电磁辐射对人体的作用机理

人体是导体,可以吸收电磁场的能量。在电磁场的作用下,人体的分子会发生取向排列,在分子排列过程中相互碰撞消耗磁场能而转化为内能,引起热效应。电磁场强度越大,则热效应越明显;电磁振荡频率越高,热效应越明显,即电磁辐射对人体的作用:微波>超短波>短波>中波>长波。而且干扰人体生物电信息的传递。科学实验已表明,电磁辐射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为两个方面——致热作用和非致热作用。致热作用致热作用是指电磁波穿透生物体表层,直接对肌体内部组织“加热”(如同微波炉加热食品一样),即在高频电磁波作用下,物质的温度会发生改变。高频电磁波的致热作用会对生物体产生影响,从而对人体造成严重的伤害,导致乳腺癌、阳痿、流产、胎儿畸形等疾病。非致热作用非致热作用主要是指电磁波对人体植物神经系统的危害,造成心悸、脱发、心动过缓、血压降低和妇女月经失调等疾病。有一个典型的实验是这样做的:从鸡雏、猫的体内摘取出大脑皮质,用调制后的特高频、甚高频电磁波对其进行照射,发现有钙离子析出。钙离子是生物体内信息传递、免疫系统工作和细胞繁殖不可缺少的物质,它的浓度变化必然会对生物体产生影响。

三、电磁辐射的危害

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人们所处地的电磁强度。根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任何一处地点的场强值是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的总量值。人们生活中所用的各种电器设备,都会产生电磁辐射。电磁辐射污染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大体有以下几种类型:

1.造成儿童白血病。长期处于高电磁辐射的环境中,会使血液、淋巴液和细胞原生质发生改变;

2.诱发癌症并加速人体的癌细胞增殖。电磁辐射污染会影响人体的循环系统、免疫、生殖和代谢功能,严重的会诱发癌症,并会加速人体癌细胞增殖;

3.会使卵子质量降低,孕妇容易发生自然流产和胎儿畸形;导致胎儿先天性异常,导致儿童智力残缺;

4.影响人们的心血管系统。表现为心悸、失眠,部分女性经期紊乱、心动过缓、心搏血量减少、窦性心率不齐、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下降;

5.对人们的视觉系统有不良影响。眼睛属于人体对电磁辐射的敏感器官,过高的电磁辐射会造成视力下降,引起白内障;高剂量的电磁辐射还会影响和破坏人体原有的生物电流和生物磁场,使人体内原有的电磁场发生异常。

四、生活中电磁辐射污染的防范

现代生活,处处离不开与电子设备打交道。能制造电磁辐射污染的污染源无处不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手提电话、无线电仪器等无不产生对身体不利的电磁辐射波;与日常生活有关的如电视机、音响、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微波炉等均能产生各种数量不等的电磁干扰,那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来防护电磁辐射污染呢?

首先,在购买电子产品是应注意证实该产品是否已经通过了CCC认证(国家对电子电磁兼容性的安全认证);尽量减少对高辐射产品的使用;尽量使用低辐射的产品,如低辐的电视机、微波炉、电脑等。

尽量使用坐机拨打电话,少用手机拨打电话。手机接通瞬间释放的电磁辐射最大,最好在铃声响过一两秒或两次铃声之间接听,使用时头部和手机天线的距离尽量远一些,不要用手机当闹钟或音乐播放器;睡觉的时候不要把手机搁在枕头底下;不要长时间使用手机,使用5分钟左右后交换耳朵接听手机。

不要把家电摆放得过于集中,以免使自己暴露在超限量辐射的危险之中。特别是一些易产生电磁波的家电,如电视、电脑、冰箱、收音机等,最好不要集中摆放在卧室里。

要避免长时间使用家用电器,还要尽量避免同时启用多种家电。与家电保持安全距离很有必要。距离越远,受电磁波侵害就越小。

彩电的安全距离是荧光屏宽度的5倍左右,日光灯为2~3米,微波炉开启之后要离开至少1米远,孕妇和小孩应尽量远离微波炉。电器暂停使用时,最好不让它们处于待机状态,因为此时可产生较微弱的电磁场,长时间也会产生辐射积累。

另外,人们可以积极锻炼身体,呼吸清新的空气,多食用胡萝卜、豆芽、西红柿、油菜、海带、卷心菜、瘦肉、动物肝脏等富含维生素A、C和蛋白质的食物,加强机体抵抗电磁辐射的能力。

居住、工作在高压线、雷达站、电视台、电磁波发射塔附近的人,佩带心脏起搏器有条件的应配备阻挡电磁辐射的屏蔽防护服、防护帽。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篇(7)

【关键词】广播电视;发射塔;电磁环境;电磁辐射

0 引言

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电磁辐射小到人们日常使用的电子产品,大到太空卫星。根据我国相关电磁辐射研究成果显示,我国城市中的电磁辐射以每年接近17%的速率增长,并有不断扩大之势[1]。由此可见,我国将来的电磁辐射污染将会日益严重,广播电视发射塔作为主要的污染源,对广播电视发射塔周围电磁环境进行预测分析是十分必要的。

1 电磁辐射概述

1.1 电磁福射

电场和磁场的交互变化产生的电磁波,电磁波向空中发射或泄露的现象,叫电磁辐射。电磁辐射是人类无法通过肉眼观察和人体感觉到的,电磁辐射以一种特殊的形态存在于社会环境中的物质。

1.2 电磁辐射分类

1.2.1 自然电磁辐射

在自然情况下发生的电磁干扰便是所说的电磁辐射。地球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磁体,磁场存在于自然界之中,打雷、闪电等自然活动产生是,产生的电场与地球磁场相互交错就会形成电磁辐射;自然界有很多自然现象,随着季节的变化,会发生不同的现象,比如下暴雨,火山爆发,地震等。

1.2.2 人为电磁辐射

人体在接触一些事物时,有时也会产生电磁辐射,人类的活动范围较广,在活动的过程中比较容易产生辐射,这种不经意产生的辐射也称为人为电磁辐射。人为因素所产生的电磁辐射远远大于自然因素产生的电磁辐射,人们厨房中所使用的电磁炉、微波炉;人类社会在活动的过程中,经常使用到电视,手机、电脑等,特别是用于传达某种信息的过程,这个过程产生的电磁辐射机率较大,同样在任何娱乐场所都少不了电磁辐射的干扰,换一种说法就是人类生活中电磁辐射无处不在[2]。

1.3 电磁辐射危害

1.3.1 影响通讯及通讯设备

电磁辐射在传播的过程中,会对电子设备和通讯产生影响,影响人类的正常通讯,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在自然活动中,太阳黑子的剧烈运动会长生极大的电磁辐射,对地球的卫星、航空设施等造成损坏,电话卫星等通信会出现断开,失联等现象;在现代的战争中,电磁辐射也常被运用在战争中,电磁炸弹能够利用高强度的电磁辐射来破坏敌人的通讯设施和飞行中的飞机卫星等。

1.3.2 严重危害人类健康

电磁辐射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因素之一,电磁辐射会影响人体机能,引发白血病、细胞癌变、神经衰弱等疾病,严重危害当代人的身心健康。电磁辐射不仅仅是对当代人在成硬性,对于人类繁衍上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电磁辐射导致基因突变、不孕不育、畸形儿等。

1.3.3 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电磁辐射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全稳定发展,电磁辐射的增加,为社会上的通讯和电子设备造成了破坏,造成经济损失,不利于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影响社会稳定[3]。电磁辐射增加了国家医疗机构的压力,增加了国家医疗保险事业的压力,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安定。

2 广播电视发射塔电磁辐射

我国广播电视行业处于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随着城市用地的不断减少,城市扩张将原来的发射塔融入到城市中,再加上人们的对广播电视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广播电视发射塔的功率也在不断的提高,在提高的同时,产生的电磁辐射也会相对应的加大,随着环境的不断变化,所出现的情况越来越复杂,必须尽快进行解决以及做好对应的措施,最好有一套完整的方案。

2.1 我国广播电视发射塔电磁辐射限制标准

我国《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于建设大型广播电视发射塔或者大功率的广播电视发射塔需要严格按照《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进行,对于大于30MHz小于3000MHz的信号,其照射导出限制值为12V/m;部分大型的或者大功率的广播电视发射塔的建设必须经过相关环境检测保护部门进行相关审批后建设,其建设的发射塔信号场强标准为《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规定的二分一左右进行设定;危害小的或者单个广播电视发射塔,其场强限制则为《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的五分之一作为评价标准,也即是说,照射导出限制值为5.4V/m。

2.2 广播电视发射塔天线分类

广播电视发射塔的主要作用是天线,在信号发射以及接收都是通过天线进行运作,在广播电视发射塔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天线的分类有很多种,根据不同性质的天线可以分为蝙蝠衣天线、单偶极板天线、环形反射天线,如下图所示。性能越高的天线在表现形式上也会有所不同,具有接收信号稳定高效的特点。

3 例子分析

3.1 江西广播电视发射塔直径500米内电磁监测表

3.2 数据分析

江西省广播电视发射塔发射功率超过100千瓦(Kw),从数据表格中可以看出,江西省广播电视发射塔直径500米内的电磁辐射均小于我国《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作为大功率的广播电视发射塔,其很好的控制了电磁辐射污染。

从表格可以发现在相同功率下,南、北、西三面检测到的电磁辐射都不相同,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这表明了电磁辐射在辐射的过程中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江西省广播电视塔坐落于江西省石头城路118号,其周围有众多高层建筑,高层建筑成为了电磁辐射的障碍。

4 防护措施

广播电视发射塔周围是电磁辐射的主要来源,控制广播电视发射塔电磁辐射,能够有效的减少环境中的电磁辐射污染,有利于提高电子信息通讯的顺利进行,为人们身体健康提供保障,从电磁辐射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出,电磁辐射的强弱与频率、功率以及距离有关,因此在治理电视广播发射塔电磁辐射应抓住这三点进行治理。

4.1 控制发射塔频率与功率

广播电视发射塔的频率和功率的大小直接影响了发射塔电磁辐射源的强弱,相同的设备的发射塔,但因其频率与功率不同,广播电视发射塔周围电磁环境也会有很大的差别[4]。频率与功率两者与辐射场强的关系成正比关系,频率与功率越大,其电磁辐射场强越大,反之则越小[4]。因此在防治广播电视发射塔电磁辐射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控制好广播电视发射塔的频率与功率,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4.2 发射塔远离市区人群

随着城市的扩张,使用需求的增加,广播电视发射塔功率在加大的同时也被纳入到城市人群中[5]。在距离电磁辐射最近的电视发射塔,受到电磁辐射的影响,会产生一定的电磁波,对形成最后的图片造成影响,距离越近影响就越大。距离的远近直接影响了周边电磁环境的好坏,发射塔的建设应当远离城市和人群,对于因城市发展而被纳入城市的发射塔应当进行搬迁,确保人们的远离电磁辐射污染。

5 总结

通过对广播电视发射塔周围电磁环境的分析得出,广播电视发射塔的建设是保障社会信息通讯的重要基础建设。对于其作为主要的电磁辐射污染源而言,应当注重对发射塔周围电磁辐射环境的检测,通过数据的预测分析,及时对发射塔的频率和功率进行调整,确保发射塔的电磁辐射处于低污染状态。

【参考文献】

[1]Chen Li-an, Wei Shengbiao, Luo Chaoyi. Measurement of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of Xiamen Island[J].Asia-Pacific Conference on Enwonmental Electromagnetics, 2009,5:424-428.

[2]窦秀东.中小型广播电视发射塔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情况探讨[J].环保科技,2009,2:22-25.

[3]袁国良.电磁场与电磁波[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