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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档案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28 09:20:25

金融档案管理

金融档案管理篇(1)

【关键词】金融档案外包管理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业务迅猛发展,随之产生了大量内容丰富、载体多样的金融业务档案。如何对金融档案进行合理的管理,使其便于利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金融犯罪等,成为金融档案工作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档案在金融机构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金融档案是指各金融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包括:各金融机构文书部门产生的文书档案;会计、基建部门产生的各类专业档案;信贷部门产生的信贷档案;客户办理业务时留存的各类表单、资料、合同以及其他工作中产生的文字、图表、光盘、磁盘等材料。金融机构的文书档案中有工作计划、目标、规章制度、会议记录、总结、业务文件材料等等,具有一定的机密性,对金融机构的管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金融机构的会计档案种类包括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其他类,是金融机构筹措资金、发放贷款或内部财务管理产生的,真实反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的过程,反映了金融机构内部经营管理的状况,这些重要的会计资料如发生丢失、损毁等现象,将会给国家和金融机构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金融机构的信贷档案是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的重要文件和凭据,它是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依法收贷、化解不良资产和减少损失的重要依据。金融机构其他各类档案也是金融机构的重要历史资料,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档案是金融机构运营发展的历史记录,它与金融机构的各项管理活动是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犯罪、诈骗、违约等也大量产生,而金融档案在为防止这些不良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资金风险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金融机构档案管理现状

(一)基础设施不达标

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场所和基础设施,是一种特殊性建筑,要求具有防高温、防潮、防光、防有害气体等功能。库房内还要求配备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空气调节设施、专用档案装具、监控防盗设施等,这些都直接影响档案的保管效果。而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没有符合档案管理标准的档案库房,而如果金融机构自行建造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因此金融机构往往利用办公用房作为档案库房,导致有的金融机构现有的档案库房面积偏小,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不全;有的金融机构档案库接近水源,档案受潮、霉变情况时有发生;有的金融机构办公、阅档、库房合并使用,用纸箱、麻袋来装重要的档案资料;有的金融机构甚至将档案和杂物堆放在一起,导致重要的档案资料被当作废品卖掉等情况的出现。

(二)管理机制不健全

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活动都是为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服务的,在各项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档案应该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金融机构多方面、多层次信息的体现,反映了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如果把这些档案分成若干块管理,既不科学又不利于金融机构发展的需要,因此档案的集中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但目前除少数金融机构实现了档案的真正集中管理,大多金融机构各类档案往往按形成部门和档案来源分散保管,比如:文书档案由办公室保管,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保管,信贷档案由信贷部门保管,其他档案也由产生部门自行保管,分支机构产生的各类档案也由分支机构的内设各部门分头保管,没有将本单位所形成的档案按整体来进行管理,更缺乏统一档案管理的标准和制度。这些情况势必造成档案管理和使用的不便,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相对较弱,也容易出现人为方面的问题。因此制定统一的档案管理发展规划,采用统一的档案管理模式,有利于保障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有利于档案的保管和保密,有利于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三)制度建设滞后

档案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单位建立档案工作的重要标志之一。金融机构制定规范的档案工作制度,对自身档案工作起着约束和导向作用,可以减少档案管理的随意性,保证自身档案管理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由于金融行业的特点,目前金融机构各类档案的具体要求各不相同,各门类档案的管理也处于各自为政的状况。在制度建设上,有的单位虽然制度有档案管理办法,但存在内容不全,没有涉及档案的统计、保密、利用等方面内容的情况;有的单位照抄照搬其他单位现成制度的情况,不符合本单位实际,不便于执行;有的单位长期以来沿用老的档案管理制度,不注意对制度的完善修改,使制度的规定脱离了实际,不能起到规范行为的作用。在档案整理上,有的金融机构档案管理执行上级单位的标准,有的金融机构则执行地方档案局的标准,有的金融机构则执行了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做法,使得档案规范化管理步履艰难。

(四)档案人员素质不高

档案人员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档案质量的好坏。金融机构档案管理人员大多都是身兼数职,变动频繁,新手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专业的档案理论知识,没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档案管理中,档案管理都是一个人摸索着干,无法对档案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加上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在档案整理上往往出现分类、整理规则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前一年度和后一年度档案整理方法完全不同,无规律可循,档案编号错号、漏号、跳号现象时有发生,应该归入上一年度的档案却归入下一年度,档案随意查阅,只满足于档案不丢失,装进袋子、锁进柜子,停留在你查我调的阶段,更不要说去对档案进行现代化的管理,研究档案的开发利用等了。

三、解决金融机构档案管理困境的途径

随着现代经济金融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档案管理工作不断遇到新矛盾、新问题。纸质档案海量增长,受到场地与资金限制,档案堆积如山,金融机构每年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整理、维护;由于库房紧张,档案占用办公室的面积,为此金融机构要付出昂贵的租金或同值的机会成本;由于人手不足、无专业人才等问题导致了金融机构对其自身产生的金融档案无精力进行标准化的管理;档案的管理不善,导致重要的档案文件损坏、丢失,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影响金融机构的业绩和管理。而要建立一个规范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对于单个的金融机构来说是一项耗时、耗力且艰巨而繁琐的工作,增加非核心业务的档案管理人员也将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因此,无标准档案库房、整理不规范、大量积压、查找困难,利用率低,是现阶段金融机构档案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新木桶理论”主张经济主体要找准自己的经营优势,也就是做你最擅长的,其余的则交给别人。追求低成本高回报是最基本的商业操作规则,国际金融业正通过金融服务外包的方式实践着这一规则。金融服务外包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正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迅猛发展。追求低成本高回报是最基本的商业操作规则,国际金融业正通过金融服务外包的方式实践着这一规则。专业化的外包服务分工与运作可以产生规模效益,对客户而言,从外包中得到的利益主要有成本的节约、质量的提高、服务速度的加快,以及使企业更多关注于核心业务,更有效地分配和使用资源。

金融机构可以将其非核心业务中的档案管理业务交给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来进行集中管理,中介服务机构全面地、综合地运用各种方法、手段、工具,将金融档案管理中的人力、物力等软、硬资源按照集中的模式进行整合,使得金融档案管理规范、便于利用,使金融机构可以节约成本,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业务,优化其市场战略,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金融机构档案的外包管理,最大优势在于通过一定的专业分工,获得外部规模经济效应,让金融机构更多关注核心业务,继而实现节约生产成本,获得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因此档案外包集中管理成为解决金融机构档案管理难题的唯一出路。

四、国内外先进经验

在国外,档案中介业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并形成了一套公认的运作规则和模式。美国的商业性文件中心就是由私人创办的档案寄存机构,配有现代化的文件存储设施,专门为企业提供档案的寄存服务,尤其可为新型载体文件提供良好的保管条件。2000年11月由美国银行、摩根大银行与IBM公司共同合资设立的Viewpoint Archive Service公司可以说是应运档案管理业务外包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它专门提供支票影像档案的存储与查询服务。2002年底,美国第三大信息管理与档案文件保管企业Guarantee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向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档案文件保管寄存服务。

在国内,也有不少档案中介组织为社会提供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等服务。1993就已成立的上海档案咨询服务中心,是我国较早的一家档案中介机构;北京碧海兰台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文件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档案寄存中心等档案中介机构也承担了大量的档案劳务性工作。西安银博科技发展公司数据信息中心是主要从事银行、政府机构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文件档案的数字化工程及后续维护与加工服务的机构。近年来,他们先后为多家单位提供档案数据的扫描录入服务,包括建行陕西省分行会计稽核中心的扫描补录、个人住房档案合同收件及扫描、个人贷款档案扫描录入等外包服务。

五、南京金融档案管理中心档案管理与利用模式

虽然上述档案中介机构的成立解决了一些单位、部门档案外包的需求,但专门为金融机构服务的档案中介机构还是寥寥无几。金融档案由于存在着安全性、保密性、稳定性等问题,对将重要的档案资料交给社会上一般的档案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也还存在着担忧与顾虑。2008年,具有金融服务职能的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所属南京金融票据中心为南京地区金融机构建立了金融档案管理中心这一档案中介服务平台,积极主动开展金融档案管理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了较更完善的金融档案外包服务。

(一)为金融机构提供多种档案管理服务

金融档案管理中心提供的档案管理服务包括寄存和托管两种模式。档案的寄存,是指由档案管理中心提供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库房和装具进行存放,并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档案的整理、调阅等由寄存者负责。档案的托管,是指由托管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装订后,将档案交档案管理中心管理,档案档案管理中心提供整理编号、编制目录、档案调阅以及日常管理等服务。

(二)档案寄存、托管的程序

金融档案管理中心接收寄存、托管档案的原则一是要有保存价值,二是要自愿。接收的程序是: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档案中心对金融机构的档案数量、种类、寄存或托管时间以及费用等进行确认并接受申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订立档案寄存、托管协议并签名盖章,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清点档案数量、档案的所属年度、种类、保管方式、密级等进行清点检查,生成电子目录并注明存放的位置;根据移交方确定的档案数量、种类、移交时间办理交接手续。

(三)档案的管理

1.档案库房硬件设施符合要求。档案管理中心档案库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乙级档案馆标准进行建设,配备了档案密集架、空调机、去湿机、灭火器、温湿度计、防虫防霉药物、防鼠板等设备和物品,并在库区内设置24小时数字化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和防盗报警装置及消防设施,达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八防”要求。

2.建立了档案管理各类制度。根据国家及省市各级档案管理规定,档案管理中心先后制定了《档案寄存、托管服务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移交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库区安全制度》等十几项制度办法;同时还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档案查阅借阅登记簿、库房温湿度登记簿、库房检查登记簿、库房出入登记簿等一系列工作台账,将工作台账责任到人,保证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安全、保密。

3.注重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培养。目前档案管理中心全部档案管理人员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全部取得了南京市档案局的档案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每年档案管理中心还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签订保密协议书,并组织他们参观学习具有先进管理档案工作经验的单位,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4.科学合理保管档案。按金融机构行业特征,档案管理中心将托管档案按机构、年度、类别等要素对档案进行整理、编号、造册、装盒、登记等,并生成电子目录,档案上架后还要将存放的位置进行登记,保证档案能够迅速准确地查找到档案。对寄存的档案,实行封箱管理。金融机构将档案按年度分门别类分别装入专用档案箱内,每箱填写四张标签贴在箱子四面,标签内容为寄存寄存单位名称、档案种类、箱号、箱内卷数,备注等内容。

(四)档案的合理利用

寄存、托管在档案管理中心的档案,其所有权并未发生改变,只是将档案暂时存放到了档案管理中心。因此,对于寄存、托管的档案,档案管理中心有责任将保护好,同时也有义务保护档案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金融档案管理中心为金融机构提供的档案查阅方式有现场查阅和远程网络查阅两种。现场查阅时,金融机构查阅人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经档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需在安装有监控设施的阅档室内进行,查阅过程中,档案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有权监督查阅人员使用档案的全过程,查阅人员也不能随意抽取档案或在档案上进行修改、涂改等。查阅、复印档案都必须进行登记。远程网络查阅需要金融机构首先要向档案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登记用户名使用人、身份证件及号码、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由档案管理中心为其分配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在进行远程查阅时,首先填写远程查阅单,由档案管理中心对需要查阅的档案进行扫描后存入档案管理系统并通知查阅者进行查阅,远程查阅时需要对该份档案的查阅有效期做出规定。已经寄存、托管的档案一般不得带离档案管理中心,特殊情况需要带离的,必须经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规定归还时间后方可带离。非档案寄存、托管单位需要查阅档案必须经过寄存、托管单位同意,开具寄存、托管单位介绍信并由寄存、托管单位人员陪同才能进行查阅,确保金融机构档案的绝对安全。

六、建立档案管理外包中心应注意的问题

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中心,可以发挥规模优势,采用高科技的档案管理手段,降低档案管理成本,从而使金融机构从繁琐的档案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专注于核心业务,这是南京金融票据中心最初建立档案管理中心这一服务平台的初衷。经过三年的发展,档案管理中心目前已为南京地区十三家金融机构提供了档案管理的外包服务,档案的品种从最初的单纯的金融会计凭证管理发展到了会计档案中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以及信贷档案、客户资料等,档案的数量也达到了四百多万卷。由此看来,对于档案管理的外包,金融机构的需求量还很大。自南京金融档案管理中心这一服务平台建成以来,已有全国各地多家金融票据中心前来参观学习。金融服务是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之一,各地金融票据中心应抓住这一契机,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外包中心,向各金融机构提供包括会计档案在内的各种档案管理服务,切实解决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真正体现央行金融服务内涵。

金融档案管理篇(2)

【关键词】地方;融资平台;档案管埋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政府不断拓宽投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设立的过程中,形成了承载着融资平台成长历史的缩影的材料,如项目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企业发债、融资工作其他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一系列重要的材料,这些,随着一系列不确定因素的产生,可能会导致档案材料的不完整或丢失、损毁,因此确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平台档案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一、 地方融资平台档案管理的意义

地方融资平台档案是地方政府拓宽投融资渠道,提高地方政府对各种资源的综合运用能力的重要依据,是反映融资工作过程最真实、最完整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其管理和使用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资产审核、债务清理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融资平台档案的管理在政府职能的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突出,它能够帮助政府摸清家底,根据发展需要对运用能力、融资规模、资金使用等重要方面进行战略调整,以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融资平台的作用,增强竞争力,提高融资效益。

二、 地方融资平台档案管理的内容和特点

(一) 地方融资平台档案管理的内容。地方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它通过举债融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吸纳商业银行贷款、筹集资金,建立资金池,拓宽了地方政府的投融资渠道,提高了地方政府对各种资源的综合运用能力,同时,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运作更加市场化、专业化。

按照融资项目的时序性,融资平台档案的内容可分为:1.项目贷款档案。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协议、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不可撤销担保书、保证合同、委托债权投资协议、委托债权投资资金使用及账户监管协议、委托债权投资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协议、借款合同。2.信托贷款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人民币借款合同(中、长期)、抵押合同、上级关于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复、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项目实施的请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最高额借款(信用)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信贷业务委托协议、担保承诺、反担保保证合同、资金支付协议、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公证书、资金托管合同及股东会决议。3.融资租赁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融资租赁合同等有关材料。4.企业发债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关于发行企业债券的请示、区、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文件、主承销商对发行本次债券的推荐意见、债券发行申请材料审核表、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发债资金投向的有关原始合法文件、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司债券承销协议书、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及模分配表、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担保文件、第三方担保相关文件、应收账款质押相关文件、市政府有关决议、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协议书、公司债券债权协议、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债券偿债及监管账户监管协议、信用评级报告、信用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介机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文件、信用评级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资质证明文件、各承销团成员的资质证明文件、监督银行/债权人资质证明文件、债券发行有关机构联系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债券发行使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环评报告、工程项目建议的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选址红线图、债权协议、公司基本信用信息报告、公司已发行债券存续期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司债券质量控制审查报告、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期债券的信用承诺书、公司资产构成情况的说明。5.融资工作其他方面的文件材料。包括抵押人与有关银行(行)的银团贷款抵押协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目建议书及的批复、对外担保内审审批表等。

(二)融资平台管理档案的特点。融资档案作为一种专门档案,专门反映融资平台工作业务,它除了具有档案的基本属性之外,还具有区别于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其他门类档案的特性,这是由融资平台档案的特殊性、专业性所决定的。1.真实性。融资平台档案是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的经济实体,通过举债融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吸纳商业银行贷款、筹集资金的过程中的融资行为及其效果的事实记载和反映。融资平台档案以真实性为根本,以对融资项目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合法为准则,其形成的档案具有高度的真实性。2.成套性。融资平台档案一般是以每个融资项目为单位整理的,每个项目都是由一整套密切联系的、不可分割的融资材料组成,与融资程序中的融资立项、实施、形成贷款形式等一一对应,环环相扣,不可分割,同一项目中的档案不能分散,不同融资项目档案材料不能混放。3.保密性。融资平台档案不仅反映了融资部门的融资工作,而且记录了融资项目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融资平台档案涉及到融资单位项目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要考虑不同材质的档案的特殊保管,对融资平台档案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对融资平台档案建设的思考

融资平台档案是政府经济实体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融资平台档案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融资工作质量。相关领导和档案人员都必须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到它在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改变过去只要项目实施,轻视项目归档的观念,按照融资平台档案管理规定,实行边融资边收集整理,融资项目结束,档案材料入库,切实加强融资平台档案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融资平台档案管理制度,促进融资平台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融资平台档案应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自身融资工作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融资平台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档程序、整理方法、归档要求,实施“科学归集、分类规范、集中储存”的管理原则,实行边融资边收集整理、融资项目结束,档案材料入库的责任制度。

同时,融资平台档案管理要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利用制度,采用先进手段和科学方法保管档案,切实维护和保障融资平台档案的完整性、齐全性、正确性。避免由于档案人员的变动、融资工作人员变动等一系列不确定因素的产生,导致档案资料的不慎丢失或损毁,促进融资平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发挥融资平台档案服务全局的作用,提升其实用价值和利用效率。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融资平台档案管理方法,满足现代化档案管理需要。档案工作的数字化和标准化构成了档案工作现代化的两个主要方面,两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融资平台档案要采用纸质档案与电子文件数据同时归档的方法,实施“标准化管理,电子(数字)管理”的综合管理方式。

1.标准化管理:要以规范的工作程序与方法,强化收集、简化整理、细化检索、深化利用,简便、高效科学地开展归档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将应归档的材料收集、归类、排序、编码、输目、鉴定、保管,形成一一对应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以达到方便利用,提供快速的目的。

金融档案管理篇(3)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尤其是企业发展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企业盈利能力下降,资金面普遍紧张,企业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市场销售和出口不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难度加大,房地产市场观望气氛较浓。引发上述问题的外部因素是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外部需求收缩明显;投资实际增速显著回落;企业投资意愿下降,投资后劲不足;消费增长受到收入预期下降、财富效应减弱等因素的制约需求难以有效释放;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涨压力持续以及输入性通货膨胀等原因。深层次内部原因在于先发优势的逐步散失,经济转型升级尚未完成,制度创新亟待突破,自主创新准备不够,欧美市场单向依存度偏高,抗击经济风险能力有待加强。各级党委、政府现阶段的中心目标就在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企业工作主要任务就是贯彻好、实施好中央的宏观经济政策。

档案作为信息资源的集聚载体,在明晰政策信号、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推进市场交易主体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手段创新,提高政府服务经济的综合能力上有着独特的作用。档案部门要按照建立档案资源整合和利用服务两个体系的要求,围绕经济运行的新特点、新问题、新方式,开拓性地指导好、服务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旺盛发展活力的企业相关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真正成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加速器,软实力的存储器,可持续发展的孵化器。

一、优质高效服务中央积极财政政策。中央提出今后两年要安排4万亿投资,强力启动内需。在积极财政政策中加大投资力度和优化投资结构放在了首位。各级档案部门应根据国家确定新增投资的安排方向和重点,适时出台有针对性的重点工程及项目档案业务标准,指导业主单位或项目法人做好工程档案工作,应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基础档案资料、民生民情档案、企业档案在项目选择、可行性研究论证、招投标、工程设计中的作用,提高投资的质量和效益。各级档案执法机构应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档案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重点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发挥档案信息要素和法律凭证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档案部门应将本区域重大民生工程档案,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档案,大型工程项目档案,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关键项目档案作为工作重点。重点档案工作应通盘考虑,做到有决策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应将档案工作作为重大投资的管理基础工作抓好抓实,将国家有关宏观调控的政策信号通过各级档案部门政府信息查询和平台实时提供,编研国家产业政策有关材料,提供深度服务。应将档案信息系统建成具有开放性、动态性和互动性的功能系统,积极为鼓励和引导市场自主投资服务。用以奖代补的方法多种途径,多种方式积极服务民间资本参与各种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切实为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与发挥民间投资积极性有机结合服务。

二、推进民生档案工作,服务拉动内需消费。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是中央宏观经济政策一个重点。政策举措中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落实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增收计划、安排财政转移支付离不开民生档案工作。各级档案部门应继续深化民情档案系统,完善民情档案系统分类和实时采集制度,科学制定民情指标体系,将民情档案系统与财政转移支付,居民就业帮扶,中低居民收入增收计划,粮食、农业直补相结合。应将扩大就业,劳动合同档案,劳动关系档案,社会保障档案作为重点领域来抓。努力消除制约消费的制度和政策障碍,改善居民消费预期,为引导和促进居民扩大消费需求提供必要支撑。

三、精确制导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金融需求。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资金面偏紧,流动性不足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普遍困境。维系资金链成为中小企业生存的第一课题。在积极争取国家金融政策扶持的同时,金融工具创新和细分信贷客户成为解决银企博弈困境,利用信贷规模控制倒逼机制促进产业升级的有效途径。信用评级作为细分信贷客户和争取低成本资金(优惠利率)的重要参数,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各级档案机构应按照所在区域征信机构的征信模式、评价体系、评测方法编制各类型、不同行业形态企业信用档案的构成、分类和收集方法。条件成熟的地方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和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可合作适时《企业信用档案构成指引》,建构不同行业和组织形态的企业信用标准模块,为企业档案工作和银企信用评价工作提供无缝化标准作业流程。“企业成长性报告”是金融企业正确评价放贷风险,确定风险预期回报(利率),保证经济发展中正常合理的资金需求的重要信息支援。收集整理、开发利用好企业生产要素资源档案,企业现金流档案,企业市场策略及实际执行情况档案,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档案是正确评价企业成长性的基础条件,档案部门应与有关企业开展合作,委托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企业编制上述档案的收集整理、开发利用方法,在区域内推广。

金融创新的核心,是合理界定各种权利,并在市场的条件下给出相应的价格,从而在全社会的范围内配置资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个基本事实判断是受制于银行信贷规模和不动产抵押贷款的路径依赖。实现企业各种具有经济利益价值权利的市场界定和给价,直至流通是金融领域创新的制度基础。产权档案是上述经济权利的法律凭证和流转依据,规范有序地做好产权档案工作是支持金融创新的重要保障。在三农领域,应继续做好土地流转、山林定权、专业合作社的档案工作,为土地承包权、林权、乡镇企业财产抵押权进入市场领域做好确权的基础。中小企业各种应收账款档案、知识产权档案、金融票据档案、股权档案、动产档案、不动产档案、出口退税档案是企业进入金融市场,寻求融资的工具。目前招行创设的“融资担保一路通”就是基于产权档案金融创新的最好实例。各级档案部门应深入研究产权档案和金融创新的相互关系,指导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形成齐全完整的产权档案。

游资借助衍生工具放大效应,引发的流动性缺失,是市场失灵,价格扭曲的重要原因,各级档案部门应密切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监管指标基础数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金融监管实时有效,监测指标真实可靠,防范金融风险。对于正在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要注意收集、整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档案,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控机制的档案,对于信贷档案应反映贷款流程和操作过程,应

实现文档一体化,使得每笔贷款档案的关键指标可以实时反映在监管信息系统上。要指导各类金融企业做好基础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的档案工作;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我国金融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强化基础,稳定出口。目前稳定外贸形势的关键在于商品结构调整、开拓国际市场和防止收汇风险上。档案工作应围绕“科技兴贸”战略,做好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研发项目档案。注重农产品质量档案,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档案。应将加强出口品牌档案建设提升到更重要的高度。投入一定资金帮助企业建立出口品牌档案。品牌档案的重点应沿着营销模式,研发或售后服务能力,并购获取国际知名品牌等方向拓展。今后一个时期企业开展各类国际标准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境外工程承包、资源开发和劳务合作形成的档案是外贸工作档案的收集重点。上述档案是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打开国外市场的保障条件。要防范出口收汇风险。就必须做好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档案收集、整理工作,降低其经营及投资风险。积极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壁垒等在目前形势下显得尤为迫切。公平贸易档案、对外贸易预警体系档案是现阶段档案部门服务企业应对贸易壁垒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际贸易争端诉讼实例,档案部门应重点指导企业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档案工作(并且该类档案是符合国际通则的)。如公司质量方面的档案、公司与政府之间关系档案、会计档案、销售及产品档案、成本核算档案、生产要素档案、物流档案。贸易预警档案关系到政企合作,档案部门应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海关及出口企业、商会等组织,协助上述机构做好此项工作。指导出口企业继续做好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出口押汇、出口保付业务、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等金融产品业务档案。

五、大力促进升级转型。走出目前经济发展的瓶颈,突破要素制约的关键还在于科学发展,要走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竞争力,这是发展的希望所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培育自主品牌,是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本途径,是企业做优做强做大,不断赢得新优势的必由之路。各级档案部门应制定专项任务实施计划,帮助企业做好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定领域知识产权档案的整理、收集工作。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项目,档案部门应主动介入、积极服务。应充实知识产权档案管理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各级档案部门必须加强能力建设,优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知识产权档案公共服务水平。开发利用当地知识产权档案资源为构建国家基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支持。与知识产权部门合作建设高质量的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库,在数字档案馆实施过程中一并考虑,预留接口。档案部门要服务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建设,提供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档案。

金融档案管理篇(4)

第一章金融工作保密制度

第一条、一切金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金融工作法规,任何人员不得违反;

第二条、涉及国家金融计划、联行密押、金库位置及其保障措施的秘密事项,不得泄露;

第三条、金、银、现钞库存数及调运计划、实施方案、行动路线不得泄露;

第四条、未正式公布的存、贷款利率调整,不得泄露;

第五条、未正式公布的人民币兑换外汇的比价,不得泄露;

第六条、联行密押收发、拆封、保管、必须专人负责、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打听密押有关事项;

第七条、项目电报要由专人负责填报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查阅,因工作需要必须查阅的,要信用社领导批准;

第八条、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传真机上储存、传递金融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第九条、信用社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储蓄户的存款金额等存款信息,如需查询时,必须经过授权部门批准;

第十条、凡泄露、窃取和出卖国家金融秘密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当事人必要的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保密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类三密文件(绝密、机密、秘密,统称“三密”件)。

第十二条、信用社业务类:

1、发展规划、发展策略、竞争策略等涉秘资料。

2、客户信息(包括存款客户信息,贷款客户、咨询客户、其他客户商业秘密)。

3、密押、印鉴、密码(包括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及业务系统口令,操作员密码等)。

4、未发表的信用社业务资料,如:信贷档案、业务凭证等。

5、注明“三密”的文件,未到公开期限的密件,重要会议纪要、记录,重要会议记录本。

6、电脑重要资料(系统信息开发资料、未公开的各类产品信息、保密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竞争性的业务新品种及相关的业务信息、数据信息、应用系统源码等)、软件安装密码、计算机程序和保密技术资料。

7、我社股票分红派息方案。(未公告前)。

8、人事档案材料,未公开的人事安排,招聘资料,员工薪酬,奖励机制、奖励标准,考核情况。

9、未结案的稽核报告、调查材料及谈话录音,群众来信、举报、揭发、控告材料,违纪案件。

10、涉及犯罪嫌疑人洗钱等犯罪方面的信息不得向外透露。

第三章领导干部保密守则

第十三条、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第十四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第十六条、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第十七条、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第十八条、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第十九条、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条、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经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不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私自留存而不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

第二十二条、不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第四章、员工保密守则

第二十三条、不该说的机密不说。

第二十四条、不该问的机密不问。

第二十五条、不该看的机密不看。

第二十六条、不该摘录的机密不摘录。如有记录,应注意销毁。

第二十七条、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机密。

第二十八条、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机密。

第二十九条、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第三十条、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第三十一条、不携带机密材料回家或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五章、档案保密守则

第三十二条、凡因工作需要,在查阅、利用档案时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领导批准和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档案材料,不得将档案材料的内容外泄;

第三十三条、未经领导同意或档案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档案室,不得在档案室会客、闲谈和进行其他活动;

第三十四条、凡属机密的档案和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查阅人员不得将档案内容随意向他人泄露;

第三十五条、档案室门窗必须勤于检查,发现不安全,不保密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第三十六条、对归档的文件资料和经鉴定不再保存的档案,不得随意出售和乱丢乱放,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要逐件、逐份登记,经

主管领导批准,由专人、专车(三人)以上送往指定的造纸厂监销;

第三十七条、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挽回损失,并按《档案法》、《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金融档案管理篇(5)

1.1 高校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融合是高校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我国高校旧的管理体制下,图书馆和档案室分属两个部门,虽然有一定的共性,但二者缺少必要的联系和沟通。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高校师生对知识信息的需求越来越高,作为提供知识信息的图书馆的馆藏资源已经不能满足这些需求。这就要求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和图书馆在信息化手段下进行有效的融合,实现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更好地为高校师生以及管理者提供信息资源服务。

1.2 高校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融合可以促进高校提高管理效能。在信息化时代,由于互联网和数字存储设备的普及和利用,使得图书馆和档案室的信息资源的融合成为可能,就能提高这些信息服务部门的服务效能,同时也可以精简部门,避免人财物方面的浪费,从而提高学校的管理效能。

1.3 高校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融合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信息化时代,人们需要全天候、全方位、综合化、无地域限制的信息资源提供服务,单个图书馆或档案室绝不可能满足这些需求。高校是社会信息资源的集中之地,实现高校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融合,可以更好地为校内师生和社会大众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2 高校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融合模式

2.1 高校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实体融合模式。实体融合模式就是对图书馆和档案室进行有机的重组,对人员、设备、经费、编制和信息资源进行全方位一体化的资源建设模式。两个部门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优化各种资源配置,这样就能节约成本,提高信息提供服务的工作效率。2003年,天津南开大学泰达学院图书馆,整合图书馆和档案馆的资源成立泰达图书档案馆。该馆实行馆长负责制下的分工,负责图书和档案两方面的业务工作,实行一馆两中心,即文献信息中心和档案信息中心。该馆的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实体融合,取得了不错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2 高校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虚体融合模式。虽然实体的融合能取得不错的效果,但由于我国高校长期存在的行政体制和各方利益的原因,有时进行实体的融合会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虚体融合模式也在相当一部分高校中采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信息资源的传递已经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这样保留图书馆和档案室在行政上的分离,但在信息资源上可以借助网络和数字设备进行有机的共享。这种虚体的融合模式同样能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大大提升信息提供服务的水平。

3 高校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融合的具体措施

3.1 建立完善的管理运作体制。要很好地实现高校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融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管理运作体制。采用实体融合模式的高校,要明确机构的行政构架,加强人员、设施等融合力度,协调两部门的有序整合,从而提高信息服务能力。采用虚体融合模式的高校,要制定全面、合理、长远的共建共享的整体发展规划,对信息资源的著录、标引、分类、检索等程序统一技术标准,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对图书馆和档案室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建设和布局,使二者的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更具效率。

3.2 加强信息化资源建设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一切的生产要素中人是最重要的。而当前具有一定的信息化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的人才,是做好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融合,提高信息提供服务水平的关键。在工作中不仅要大力引进具有图书馆学和档案学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还要引进计算机和网络方面的高级人才,更好地为图书和档案信息资源的融合提供智力支持。而加强员工的工作技能的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改善工作人员知识结构,也是加强人才建设的必要手段。

金融档案管理篇(6)

第一条为了科学评价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规范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信用评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小企业信用评定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中小企业信用状况按照“统一标准,集中建档,分别授信,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评定管理。

统一标准。就是对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评定统一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集中建档。就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统一格式和内容,集中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逐步过渡到统一的电子信用档案。

分别授信。就是金融机构对不同等级的中小企业依据上级行(社)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确定信用额度。

动态管理。就是对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监测考核一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重新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降级或取消信用等级。

第五条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设置。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统一设定为AAA、AA和A三个等级。

第六条信用中小企业由县政府统一授牌。

第二章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委会及其成员职责

第七条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评委会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人行县支行负责人任副主任,农行县支行、县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县支行、国税局、地税局、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工商局、质检局、法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中小企业的评定和建档工作。

第八条评委会的主要职责

县政府负责本辖区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管理督导和推动工作,加强宣传推介;指导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协助金融机构吸收存款、清收到逾期贷款;负责落实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协调、指导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各金融机构主要根据地方政府和各自上级主管行(社)制定的有关办法,参与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参与评定和考核调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工作,并根据资金供求状况合理确定信用企业的授信额度,加大信贷投入力度,落实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负责向评委会提供中小企业是否诚实守信、合规经营等相关信用信息,在职权范围内参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向评委会提供中小企业依法纳税等相关信用信息,在职权范围内参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经贸局、中小企业局负责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在职权范围内参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质检局负责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在职权范围内参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法院负责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企业的经济案件的诉讼信息,在职权范围内参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第九条评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诚实守信、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第三章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条件和标准

第十条信用中小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生产经营场所在本县辖区内,且在本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二)具有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三)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经营场所为自有或固定;

(五)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或毁约记录;

(六)具备运用和清偿贷款的能力;

(七)法人代表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综合得分≥90分,且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的可评为AAA级信用企业;80分≤得分>90分,且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的可评为良好AA级信用企业;60分≤得分<80分的可评为一般A级信用企业。

企业法人代表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道德品质一般、经营主体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差、经营场所不固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较差、无清偿债务的能力或有逾期银行债务已经超过90天的中小企业不得评为信用企业。

第四章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程序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程序。

经中小企业申请,由县评委会按照信用中小企业评定内容和标准逐项打分,并对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填制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表,初步确定信用等级,将确认的信用等级在全县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政府会同人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授牌。信用等级评定表自留一份,人民银行县支行及金融机构各保管一份。

第五章信用档案建立和管理

第十二条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建立和管理

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法人代表姓名及高级管理成员信息、企业法人代表家族成员信息、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及还款履约记录、资产负责情况、现金流量情况、经营成果情况、企业重大事项、对外担保情况、其他需要采集的信息等。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由人民银行县支行和金融机构依据审定的信用等级评定表建立和管理。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每年更新两次。当年的6月20日前完成上年末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更新工作,当年的9月20日前完成当年前半年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更新工作。信息更新工作由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各金融机构及相关中小企业配合。

第十三条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要建立信用档案的管理制度,健全信用档案保管、调阅、使用登记审批制度,依法保护中小企业的信息安全和商业秘密,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依据的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信用中小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对信用中小企业由金融机构按各自信贷资金供应情况和上级行(社)有关要求分别进行授信;

(二)信用中小企业在同类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优惠;

(三)对评定的AAA级的信用中小企业,在授权范围内予以重点支持;

(四)对评定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产品有市场及全县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等信用中小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五)优先为信用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产品、信息、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

(六)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评委会信用等级评定要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全面完整。

金融档案管理篇(7)

[关键词]上海;私营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张徐乐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张徐乐博士的专著《上海私营金融业研究( 1949-1952)》,作为复旦大学中国金融史研究中心主编的金融史专刊的一种,由复旦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这堪称学术界尤其是经济史、当代史领域的一大喜讯。因为,此前有关近代经济史、金融史研究虽然成果丰硕,但基本上全部集中在晚清和民国时期。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吴景平教授的倡导下,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经济学院和历史系联合成立了国内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个中国金融史研究中心,组织一些志于此的研究人员,利用上海市档案馆丰富的馆.档案,集中精力对民国时期的财政、银行、货币、险、证券、信托等做了专门的个案研究,成绩众所周知。美中不足的是,对建国以来的金融史研究显得十分贫乏,尽管国内学界近年来也有《当代中国的金融事业》《中国人民银行五十年》《新中国金融50年》以及多个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相继问世,对相关内容有所涉及,但多为介绍性、纪实性的回顾,缺乏有价值的专题研究。张徐乐博士该书的成功出版,从某种意义上说弥补了这一空白,并起着良好的示范和榜样作用,相信必能推动对当代中国金融史的研究。

该书全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九章内容,分别论述了解放前夕上海金融业的混乱状况、在新政府的监管调控下逐步走向稳定和有序;然后从联合放款、联合经营到公私合营,说明了私营金融业的选择去向的必然性;接着从规模和业务经营、金融业上层人士与劳资关系及同业组织的演变与结束三个方面,揭示了解放后上海私营金融业在经济恢复时期所处的地位和作用、金融业内部管理层与员工情况及其在维持金融业运作方面的相互作用,以及私营金融业同业组织的形状及其功用;最后从承购公债与投入抗美援朝运动、“三反”、“五反”运动等事件,分析了私营金融业在此过程中所起的影响和作用,从而对解放后的上海私营金融业作出了价值总结和历史定位。所述内容基本做到了叙事全面、评述公允。

纵观全书,不难发现如下特点:

第一,独特的研究视野。该书以解放后上海私营金融业作为研究的对象,以私营金融业本身及其同业组织的经营管理和经历的演变为主线,破除了以往以政府当局与国家银行为主体、以有关政策的制定及其实施为主线的思维定式,真可谓慧眼独到。

第二,研究方法的多样化。作者在掌握历史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吸纳并恰当地运用了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方法,加以有机的整合,使文章分析更加深入,论述更为合乎逻辑。

第三,史料翔实。该书共计参考了10种资料汇编,7种文集或选集,9种文史资料、回忆录、传记、年谱、地方史志,25种专著或教材,相关论文40篇,以及16种报纸、期刊。此外,更重要的是,作者查阅了上海市档案馆卷帙浩繁的未刊档案,如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档案、上海市票据交换所档案、上海市委政策研究室档案、各私营银行、钱庄档案等共计35种,并在文中作了大量的恰到好处的征引,给予有志于建国后上海金融史研究的读者以有益的启示。作者有意无意间作出了史料学上的贡献。

第四,对口述史的抢救。作者不辞劳苦,走访了一些曾在解放前后上海银钱业任职的健在人士,如其中有现年99岁高龄的沈日新先生,他曾先后担任上海钱业公会理事长、存诚钱庄经理、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副主任等职,现仍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主任。还有其他一些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这些人以亲身经历回顾当时历史,所述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若干年后欲采访恐再不可得矣。作者在抢救、挖掘口述史料的同时,也为本书的成功添上了厚重的一笔。

全书框架紧凑,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行文表达清楚、有力,显示了作者较深厚的文字功底。尤具特色的是,作者用经济学方法制作了6个分析图,用计量学方法制作了60张统计表格,使全文论述显得更具说服力,我们应该充分肯定该书的学术价值。同时,我们也应认真对待书中的白璧微瑕。其一是对解放后的上海金融市场着墨不够;其二是对金融人士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心态分析缺乏力度和深度;其三,可能是篇幅所限,没有对私营金融业的接管与上海社会的转型之间的关系加以论述;其四是上海的经验对全国接管改造工作的借鉴和参照意义,以及对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影响和作用,作者或许没有余力顾及;最关键的是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的档案不开放,没能给作者提供可利用资料,对中国人民银行与私营金融业的关系未能作出深入细致的分析,因而也未能说明建国初期对私营金融业的接管改造对后来“大一统”金融体系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以及二者之间复杂、微妙的内在联系,即,在刚解放的短短三年时间里,为何能顺利平静地完成对私营金融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造结束后又如何消化、吸收、融人到社会主义金融体系里来?对当今的金融制度和体制改革有无一定的潜在影响?当然,我们相信作者会欢迎学术界的批评和建议,并且把本书的出版作为新的研究起点,为读者奉献出更加丰硕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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