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市场监管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典型案例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28 16:51:05

市场监管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典型案例篇(1)

[论文摘 要]价格法的基本制度为价格法的主要教学内容,要从具体环节上、学科互动上运用理论教学途径;要通过案例教学法、教学实习、了解国家和地方价格立法体系等实践教学途径来领悟价格法的教学内容。 

法律对于市场经济的重要性在于法律秩序使市场行为有一定规则,法律原则如同竞争原则一样,是市场经济的最高原则。价格法的法治作用至关重要,价格法的宣传与教育、研究与学习同样至关重要。

一、价格法的内涵

价格法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指国家为调整与价格的制定、执行、监督有关的各种经济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价格法的调整对象概括地讲就是指与价格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有关的各种价格关系。

二、价格法的教学内容

价格法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了解价格法的概念、地位、作用;知悉我国的价格管理体制;掌握经营者价格行为;懂得政府定价行为;价格监督检查以及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等等。掌握价格法的基本制度,其核心内容则要掌握我国的价格管理体制、经营者价格行为、政府定价行为、价格总水平调控、价格监督检查、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等。

三、价格法的教学途径

(一)价格法的理论教学途径

1.通过理论教学学时从具体环节上掌握价格法的教学内容。从了解价格及价格的作用为起点来了解价格法的地位与作用,明确其任务。在讲授经营者价格行为上要通过经营者定价的原则与依据、经营者的价格权利与义务、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等环节来阐述此问题。在讲授政府定价行为上,要阐明政府定价的范围、原则、依据、政府定价权限划分、政府定价程序等。在介绍价格总水平调控内容时,除告知学生了解价格宏观调控的一般目标、手段外,特别要了解紧急情况下的价格干预措施的必须性、手段与作用。对于价格监督检查要知晓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及其职责、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的途径与作用、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等。针对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要从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政府部门及其价格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几方面来加以论述。

2.通过学科互动从关联环节上掌握价格法的教学内容。价格法的教学内容除在经济法课程内容中会涉及到外,在行政法、刑法等课程中或多或少也都会涉及到。在经济法领域,价格法内容主要归属于宏观调控法领域,不过在市场规制法领域也存在价格法的相关内容。在行政法课程中,政府针对价格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同样是值得关注的方面。

在刑法领域,价格违法犯罪内容的体现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刑法对价格犯罪归类没有明确的直接的规定情况下,有学者曾以犯罪客体为标准,将价格犯罪分为商品和服务价格犯罪、行政性收费犯罪[1]。价格犯罪在实践中往往具体体现为操纵市场价格罪、低价倾销罪、价格欺诈罪、牟取暴利罪等。从价格法的上述内容体现来看,教师在讲授价格法时,应从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等学科互动的角度出发,比如在经济法课程内容教学中贯穿行政法、刑法等课程中涉及价格法的内容,使学生对价格法能够全面地掌握。

(二)价格法的实践教学途径

1.通过案例教学法来进行实践教学。相对于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注人式”教学法案例具有形象化、具体化的特点,在教学中,案例可以起到重大的作用。价格法领域有很多典型性的案例,了解这些案例对深入了解和掌握价格法的相关内容是大有帮助的。比如,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曾于2007年9月18日至19日在山东省召开了“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分析会”,从全国各地报送的案例中精选出石家庄市洗车行业价格垄断案、山东某啤酒企业低价倾销案、上海某房地产公司价格欺诈案、某贸易有限公司牟取暴利案、 某互联信息服务分公司价格欺诈案五个典型案例在会上进行了研讨分析。 地方上物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案例也是典型的写照。

2009年7月23至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了第二届“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研讨会”。研讨会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选取新疆、浙江、上海、广西和安徽的五起典型案例,以PPT演示的方式,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经验启示作了详细介绍。这些案例既有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例,也有行政性收费领域的典型案例,还有涉及复议和诉讼的案例。涉及价格串通的构成要件、个人行为与职务行为的区分标准、违法所得的计算、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的关系、证据的证明力等诸多法律问题[2]。案例研讨会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具体体现,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对口措施,引入案例研讨法、案例培训法和案例公布法等三种核心案例法,使得价格法制工作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极大的推进。同时,这些案例在教学上也同样是具有极大意义的,通过案例学习,能够有效、具有针对性地学习价格法的相关知识。

2.通过教学实习来进行实践教学。近些年,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管理监督上做出了自身的努力。学生在学习价格法时可去物价管理和监测部门进行实践学习,了解价格监督管理体制,了解价格法制建设步伐。可通过物价管理部门的介绍了解物价执法部门的手段与程序等。可通过了解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等了解价格行政许可事项、通过了解监审证办理 收费许可证办理等方式了解与价格有关的非行政许可事项。通过了解食用油、肉禽蛋、副食品等城市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成品粮价格监测、城市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零售价格监测、成品油等能源价格监测、有色金属等工业生产资料销售价格监测、交通运输等城市居民服务价格监测,从而掌握各项价格监测制度以及价格监测专项报告制度、政府所采取的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

3.通过深入了解国家和地方价格立法体系来进行实践教学。199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是我国价格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价格管理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以《价格法》为中心,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价格法体系。这些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价格监测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食盐价格管理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等等。在地方价格立法上也是如此,各省出台的与价格监督管理有关的地方法规规章是学生学习的内容与途径。对这些地方立法及时了解,更能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来了解价格法的实际体现。

参考文献

市场监管典型案例篇(2)

一、会计理论研究的总体目标

会议认为,根据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未来几年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总体目标是:全面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本着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服务,为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方针服务,为基层组织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服务的指导思想,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吸收已有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的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

本次会议所确定的总体目标,较之第五届理事会“九五”规划的表述,一是更加突出服务意识,以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二是更加强调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的中国特色与国际惯例的协调,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

二、会计理论研究的重点内容

(一)会计监管问题研究

会议认为,会计监管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会计监管需要从内部、外部两个不同层面展开,具体包括内部会计监管(也称会计监控,指的是会计对组织内部经济活动的监督控制)、外部会计监管(也称会计管制,指的是政府、社会对组织内部会计工作的管理控制)、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等。

1、内部会计监管问题研究。具体包括:如何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控制职能,确保组织的经济活动合规、有效运行;如何适应会计主体组织形式和规模的发展变化,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如何建立会计信息质量和单位履行会计法规制度的控制标准(规范性标准或示范性标准);研究单位内部会计监控的形式与途径,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会计内部控制体系。

2、外部会计监管问题研究。包括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主要研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会计法规体系,为政府监管提供法律保障;研究政府监管的方式、范围,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如何完善政府监管的体制与运行机制等问题;研究财政、审计、税务、银行、保险、证券等不同部门在会计监管中的作用以及相互关系;研究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注册会计师管理体系,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会计监管中的作用;研究政府监管与社会中介机构监管的关系;研究市场机制及社会舆论对会计监管的作用等。

3、信息披露监管问题研究,主要包括:信息披露有关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包括完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专业核算办法在内的会计标准,进一步加强会计法规建设和会计制度建设,继续研究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研究国有企业分步实施《企业会计制度》问题;研究制定非财务信息方面的准则等),加强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研究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研究我国企业财务报告目标,加大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研究力度;研究加入世贸组织及信息技术发展对我国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及对策;财务报告的呈报频率及中期财务报告若干特殊问题研究;合并会计报表和分部报告问题研究;风险防范、表外风险及其披露问题研究;会计信息质量分析与评价标准研究;企业内部财务报告问题研究,企业财务核心能力和财务信息的可读性研究。

(二)会计人员队伍建设研究

会议认为,会计诚信教育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会计诚信为发展市场经济所必需,但市场经济发展又对会计诚信建设产生了各种扭曲性的影响,上市公司由会计舞弊导致的诚信危机正严重影响着人们对会计职业的信任。为此,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建立和发展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构建会计人员普遍认可和接受的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会计诚信的氛围成为当务之急。

1、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研究。主要有:结合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会计服务市场问题研究;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与自律机制研究;重点研究在复杂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下,怎样最大限度地实现会计的诚信原则。

2、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研究。包括会计人员工作能力框架研究和职业能力框架研究;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评价体系研究;会计人员执业纪律及自律机制研究;会计执业资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研究;会计委派制实践中的理论问题研究。

3、会计教育理论研究。包括会计学历教育、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研究,具体有:会计学历教育改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设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研究;网络经济下的会计工作改革与会计创新教育、案例教育研究等。

市场监管典型案例篇(3)

一、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及相关档案法律法规。一是购买分发悬挂宣传挂图。在悬挂“一法一条例”基础上,今年市档案局购买130套国家监察部、国家人社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第30号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挂图分发至全市各单位进行学习,部分县区档案局及市直部门也购买了宣传挂图分发至所属单位,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常态宣传。充分利用唐山档案网站加强宣传,同时与唐山劳动日报、唐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手,加大档案工作宣传力度,在唐山劳动日报开辟了《唐山城市档案》专栏,制作了《走进唐山档案馆》专题宣传片在电视台播发,并刻制光盘分发至各单位,进一步扩大社会宣传面。三是积极开展“国际档案日”活动,以此在全市掀起档案宣传工作新高潮。6月9日,市、县两级档案部门及大中型企业面向社会开展了“国际档案日”系列活动。市档案局携手路北区档案局、路南区档案局、开滦档案馆、北车集团档案馆在市抗震纪念碑广场举行“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金华、副市长高瑞华、市政协副主席徐建君等出席当天的宣传活动并参观展览。“国际档案日”活动期间,全市共制作展牌84块,散发有关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单”、“档案服务手册”等12250份,上街开展档案咨询1370人次,组织302名群众走进各级档案馆(室),深入了解档案和档案工作。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档案法制意识,在思想认识层面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调研督导,依法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2014年,市人大和市政府将依法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列入议事日程,加强了档案事业调研督导工作。市人大由副主任李全民带队组成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调研组调研 11个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并在市人大召开由1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的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座谈会,充分调研、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于3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主持召开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听取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工作报告,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四条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办理。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的审议意见,分管档案工作的高瑞华副市长亲自过问,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督导落实。

这次调研督导活动收到较好成效。市、县两级政府进一步将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持续加大档案事业经费投入。据初步统计,今年市本级已拨付档案事业资金共计90.5万元,各县(市)区总计拨付年度档案事业经费达397万元。这些资金基本保障了市、县档案事业的发展,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安全保管等进一步推进。除保障档案日常事业经费外,市财政进一步加强了市档案馆建设的财力支撑,目前,新的唐山市档案馆已正式启动建设。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和《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河北省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等档案法规、文件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工作,预计到今年底在全市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可实现100%通过省2A级以上认定,全市半数以上的市属企业通过3A级以上认定。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工作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位置。

三、跟进服务,创新依法治档方式方法

作为档案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唐山市档案局立足服务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扭转依法治档方式方法。

第一,寓简政于“放权”之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落实优化发展环境要求,结合依法治档工作实际,对三类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和精简,原六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精简取消,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进一步明确由企业自行制定《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放权给企业,引导全市企业依法开展建档工作,依法安全和规范管理档案,增强企业自身依法管档的“造血功能”,加快企业档案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市场监管典型案例篇(4)

2020年,区局法规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局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局党委确定的各项中心工作,加强统筹谋划,聚力攻坚克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紧法治政府建设

1、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安排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全年围绕中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和区局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先后下发转发区委依法治区办、市局法制政府建设2020工作要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征求意见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等工作文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省级行政普法宣传示范创建、市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等工作。二是对照创建指标和要求,牵头查找工作短板,完善规章制度,按时报送创建资料。三是坚持边创建边整改,督导检查行政执法依据、处罚信息等公开公示和落实情况,牵头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自查问题的整改,目前起草完成区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省级行政普法宣传示范创建单位已进入公示阶段。

2、加强法制审核,提高执法案件质量。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积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止2020年11月底,科室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70件次,提出法制审核意见300余条,审核意见的采纳率达90%以上。审查行政机关合同6件,召开听证会2次。提请案审会、局长办公会审核研究案件7次,审核决定案件57起。

3、加强行政执法指导,从规范执法源头抓起。对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在处理消费投诉、查办案件中的法律咨询、程序性问题,第一时间给予指导解答,减少执法错误或者执法不规范的问题,防止或降低执法风险。对于一些案值或社会面影响较大的案件,密切跟踪关注,全程沟通指导,在今年疫情初期,对市场出现的一些哄抬市场价格、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总局和省市局相继出台行政执法指导意见,加快对上级政策的学习和对下的行政指导,行政执法快查快办的工作指示和要求得到了有效保障。

4、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做好对行政执法证件的新申领、到期换领、变更领取工作的进行全面摸底上报,沟通协调区司法局,于11月13日,组织全局到期和变更证件130人,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等待进一步的考试结果。至此,经过机构改革队伍整合后,全局执法人员的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基本完成,暂告一段落。

(二)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成效显著。

行政执法普法先行。今年科室的普法工作重点围绕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和七五普法验收工作开展。在民法典宣传贯彻方面,制定下发全局民法典宣贯彻实施方案,牵头落实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一是加强干部队伍民法典的学习。第一时间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单行本1000册,并于7月29日下午和8月21日利用区局和市局的市场监管大讲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培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下的特点和要求,加强线上学习力度,在法制工作群发送学习强国、西北政法教授等关于民法典的专题讲座以及相关解读的视频和文字内容。二是积极组织民法典进社区、进商场、进超市、进乡村等宣传活动3场次,参加其他科室组织的宣传活动宣传民法典6场次,发放《民法典》书籍280余本、法律法规资料2500余份、印有法律知识的日常生活用品200余件,法律咨询35次。三是组织迎接“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牵头各级对区局的“七五”迎检工作,上报“七五”普法工作总结,组织准备全局七五普法工作资料,以及七五普法开展情况宣传展板。8月24日下午,由市司法局XX局长带领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第二检查组一行4人,对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实地查看点位,接收检查。检查组对区局的普法宣传工作予以肯定。

(三)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年初,对全局2019年全年办结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组织了案卷评查,评选出2019年度全局先进执法办案单位和执法办案能手。10月上旬,结合市局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各执法办案单位对2019年4月1日以来办结的案件进行自查,并有针对性的重点评查,评选出5个优秀案卷参加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市局评查会上,接受评查组依据《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5个上报案卷进行了审核,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规定的要求,对全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按照“公开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谁产生、准负责”,按照时限规定,在区政府官网、信用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全年公示案件信息197条。三是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对执法办案单位案件查办时限、查办进度、查办情况,结合监督抽检、案件信息公示等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检查,纠正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加强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0月底,结合省局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重点专项执法检查督导,组织对全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等专项执法行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11月初,组织开展全局《XX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项法治检查,牵头查看资料、上报工作自查情况。并针对打击整治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扫黄打非等情况,梳理上报稽查典型案例和存在的执法问题。

(四)务实精准,做好规划和统计工作。

十四五近在眼前,为谋划好市场监管未来五年的发展工作,作为十四五规划的牵头单位,积极对接区发改委,联系起草规划工作。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科所队和辖区企业,组织召开座谈会,下发规划征求意见通知,收集各层面对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十四五规划的设想建议。并及时关注跟进,中省市区和市局有关规划的最新指示和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统计和规划工作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2次,参加区政府和市局十四五规范推进会、意见征求会、培训会等4次,协调区局科队,11月20日,牵头起草的全区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基本完成。年初,按照职责调整,牵头负责全局国家总局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两大系统的统计报表工作,坚持每月按时统计,汇总上报报表69张。

(五)强化法制培训,增强规范执法的能力水平。

利用微课堂、案卷评查会、市场监管大讲堂、视频讲座、以案释法、新法推送等方式开展了《民法典》、《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复议法》以及常用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全面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7月9日上午,牵头组织市局领导培训调研会,XX副局长以“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为主题,在区局第二期市场监管大讲堂上授课,副区长、局领导、所科队长、机关和基层代表10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 7月29日下午,组织区局第二期市场监管大讲堂,邀请XX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XX律师对民法典的专题培训解读。局领导、局全体干部职工、辖区企业代表及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共约260余人参加培训,现场向企业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60余册。参加市局的民法典讲座,以视频进行,局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基层执法100余人参加了视频培训会议。11月13日,组织全局120多人,参加区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法律培训,省司法厅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围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相关业务进行授课。全年,组织干部参加无纸化考试234人,参加《XX条例》线上线下网上答题竟赛2次。另外,为进一步提升科室干部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在区局的大力支持下,选派组织干部积极参加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参加省局药品执法骨干培训1人,外出成都参加药品监管培训1人,参加省局依法行政培训1人。

(六)强化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

今年行政执法发生行政诉讼案件5起,行政复议1起。协助办案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6次,行政出庭应诉1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行政诉讼案件和解1起,变更1起,胜诉1起,其余2起,截止目前,法院未作出裁决。行政复议案件驳回复议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复议相对有所减少。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工作,提升全局行政执法决策

水平。

加强区局聘请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注重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中发挥积极法律顾问作用。2020年以来,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区局房屋装修改造、国有资产确权、重大复杂处罚案件、行政诉讼等工作。同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今年8月17日,区局2名干部参加市司法局公职律师宣誓活动,被省司法厅授于 公职律师执业资格,实现区局公职律师零的突破,不断壮大区局法律顾问队伍。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公平市场秩序。

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力度,特别是与《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进行了重点清理,经清理,全未发现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规范性文件。

(九)协同配合,确保工作一盘棋。

今年以来,按照区局和相关科室的工作案排,在全国

文明城市、药品放心工程、打击保健品违法专项行动、国抽系统食品药品抽检处置、促进政策落地、语言文字督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互联网+监管”等工作中,积极配合协助,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完成。

二、工作特点

1、今年区局法制工作主要围绕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

设为主线开展,区局相关的行政执法制度和规定,得到逐步建立和统一。

2、加大行政执法各类创建工作,在创建规范完善执法行为。先后参加了全市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和全省的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普法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3、机构改革科室内的业务融合、人员融合、思想融合得到进一步深入,各自对在业务学习上顾虑和担忧,逐步减少,主动学习交流增多,对各自简单业务已能够基本掌握,改革融合成效逐步呈现。

三、2021年主要工作打算

1、继续牵头深入法治政府建设,以制度管队伍,建立和完善区局相关执政执法系列配套制度规定。

2、根据综合执法队伍改革情况,合理调整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模式。

3、加强法制培训,在做好“请进来”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加大“走出去”学习的力度,加快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综合素质能力的提升。

4、结合十四五规划开局第一年,切实牵头做好规划工作的落实工作,保障开局之年工作顺利推进。

市场监管典型案例篇(5)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规范中药市场秩序,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查办典型案例,切实解决当前中药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整体质量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任务

(一)生产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必须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使用符合药用标准的中药材,并应尽量固定药材产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工艺流程;必须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出厂的中药饮片应检验合格,并随货附纸质或电子版的检验报告书。严禁生产企业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

(二)加强中药制剂生产监管。加强辖区内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药材和饮片购入渠道及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审计、按照《中国药典》(年版)对购进药材和饮片的质量检验、建立质量档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按照《中国药典》(年版)和符合制剂产品注册要求的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的投料情况、中药材前处理或提取情况、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批生产记录、浸膏收率、物料平衡等情况。

(三)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监管。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监督。批发零售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必须从持有《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持有《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采购。批发企业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应随货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零售企业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中药饮片批发业务。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

(四)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监管。加强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的监管。医疗机构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必须要求企业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及所购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从经营企业采购的,除要求提供经营企业资质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所购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证书》以及质量检验报告书。严禁医疗机构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法采购中药饮片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如加工少量自用特殊规格饮片,应将品种、数量、加工理由和特殊性等情况向市局备案。

(五)加强中药饮片包装标识监管和质量检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中药饮片包装标识监管和质量检验。中药饮片包装上应标明品名、产地、规格、数量、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质量合格标志、生产企业;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还应标明批准文号。毒性中药饮片应严格按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特殊管理。应加大中药饮片监督检验力度,重点加强对易混淆、易掺杂使假、价格异常和包装标识不规范品种的质量检验。

三、工作分工

市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专项检查的牵头组织、工作协调、工作督查、情况汇总上报;负责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药制剂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督查、情况汇总。(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局药品市场监管科:负责组织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中药饮片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督查、情况汇总。(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局稽查支队:负责制定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专项抽验计划,确定重点品种,并组织实施专项抽验;及时汇总抽验情况,进行质量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查处。(联系人:,联系电话:)

各县市局区按材料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汇总报送本地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组织查处本辖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各县市区局要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年月日前报市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月至月)。各县市区局要组织开展全面专项检查,加强中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三)工作督查阶段(年月上旬)。市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现场抽查。请各县市区局根据《市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按季度上报《中药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报表》,并于年月日前将前段中药专项检查情况报市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月)。各县市区局要对组织实施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对责令整改、限期改正的要加强复查和落实;对办理的案件要进行梳理和督办,并评选出典型案例;各县市区局在年月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情况、典型案例报市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中药饮片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中药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中医医疗效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应充分认识加强中药监管对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检点,明确职责,逐级分解,责任到人。

(二)加强检查,规范管理。各县市区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省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结合文章,切实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全方位、全过程的无缝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检查;全面规范中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存在的问题在督促整改落实,有力提高中药质量管理整体水平,切实消除中药质量安全风险。

市场监管典型案例篇(6)

这是市二中院在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专门以“维护车险消费合法权益,促进车险市场健康发展”为主题举办的一场机动车保险合同典型案例新闻会。该院分管金融审判的吴金水副院长深刻分析了当前机动车保险市场产生合同纠纷的普遍成因,精要介绍了近几年来10个车险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中消费者常见但容易忽视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看到典型案例的各大媒体记者饶有兴趣、纷纷提问,吴金水副院长和该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符望一一作答。

媒体点赞:法官金融知识储备丰富

该院金融审判庭自2009年成立以来,紧紧围绕该院“五个一流”建院目标,主动适应法治要求,以强化金融审判职能、提升审判质效为抓手,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先后审理了安信信托案、中富证券破产案、光大“乌龙指”系列案、万家共赢案等重大金融案件,2012年审理的中国光大上海青浦支行与东鹤房地产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案被最高院《公报》录用,2013年审理的俞建水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入选最高院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针对涉案金融高、案件关系复杂、金融产品更新快等现实问题,给金融审判提出更大挑战的实际,该院金融审判庭在全庭开展金融审判专业化“五个一”达标创优竞赛活动,先后制定了《审判绩效工作目标指引》、《开展审判调研工作指引》等目标措施;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先后邀请地方金融专家来庭讲课、传授金融专业知识,与市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长期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联合举办金融创新与司法服务保障研讨会,签订“加强工作联合和协作意向书”,并多次受邀参加市银监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开展讲座活动;一些年轻法官和刚进院的法官助理还订阅了大量金融专业报刊杂志,把收看上海《第一财经》频道、浏览专业金融网站作为每天的“必修课”;今年年初,市金融办专门发函,对该院金融审判庭吴峻雪法官积极参与上海金融法治环境建设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工作提出感谢、提请院里表扬,并对她编写的《外国公司招徕境内自然人对外投资炒汇的风险及对策》作出了充分肯定。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突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院成为受理上述事件引发的大量证券内幕交易案的主要法院。2014年8月,该院金融审判庭就首批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金融界、法律界以及各大媒体的专家、记者参加了旁听,其中凤凰财经记者在其报道中专门提到,“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和陪审员在审判中表现出了非常丰富的金融和资本市场知识储备。记者了解到,上海二中院在证券市场纠纷领域,专业性全国首屈一指。”财新网记者也在其报道中提到“原告方律师也评价法官非常专业,很懂市场,做了充足准备”。在各大媒体对正面评价庭审效果和庭审专业性的背后,体现了该院金融审判庭法官们的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反映的是该院阳光司法、公正司法综合指数的提升。

只有努力工作,才能叫人尊重

2012年6月,为审理好一起新型涉农金融借款、保险合同纠纷,该院金融审判庭合议庭法官多次深入崇明农村和蟹塘进行实地查看、走访村民,了解掌握产生该起银保协作项目产生纠纷的自然因素和社会背景。金融审判庭的法官为了方便农户,决定在崇明蟹塘养殖现场进行开庭,并在庭上通过释法明理、情理交融的庭审劝解有效地化解了银行、保险公司和农户的矛盾。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蟹农克服困难重新恢复了生产,支付了欠款,涉案保险合同也得到完善。该院金融审判庭法官的认真工作,博得了广大农村养殖户交口称赞。

虽说是个小案子,但确实是个法官帮困解难的感人故事。2013年9月,这起涉农保险纠纷案被该院创作成由原审合议庭人员出演的微电影――《劝・解之法暖蟹塘》,并于2014年2月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首届十佳微电影”。一部微电影,是反映该院金融审判庭法官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也是宣传该院开展庭审劝解引导工作的典型做法,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的数量逐年上升,对机动车的管理也愈发严格,消费者对车辆保险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车险合同有不少专业性、隐藏型的义务条款,再加上电话、网络等快捷的车辆投保形式,让消费者对车险合同的认知成了“雾里看花”,埋下了各类车险纠纷的隐患。特别是车辆发生事故后,车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相互缺乏信任而产生矛盾,再加上保险人、“人伤黄牛”、鉴定评估等环节的不规范,加剧了车险纠纷,发生诉讼的趋势逐年上升,占到该院金融审判案件的三分之一。为审好这些车险合同纠纷案子,该院金融审判庭按照精心审判、促进审判的思路,突出抓好因车险产品更新、合同条款变化而产生各类纠纷案件的审理。苏某于2012年12月向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险,2013年6月驾车在高速公路发生全责交通事故。某保险公司以苏某违反合同中相关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付。后经该院金融审判庭审理认为,苏某确有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驾驶人在实习期间驾车上高速公路应当有人陪同”的规定,但合同中对此具体规定未予明示,且某保险公司虽提示苏某阅读车险合同中的各类条款,但无证据证明自身履行了明确说明的义务;为此保险合同中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某保险公司理应承担保险责任,对苏某作出赔付。这一典型案例说明,保险公司在车险合同关系建立时,应就保险同中的免责条款向投保人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即对于这些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应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方式加以提示,并对条款内容以正常人能够理解的标准加以解释。否则,免责条款将不能适用。与此同时,该院金融审判庭以点带面归纳总结各保险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多次向涉案涉诉的保险公司及其监管单位提出司法建议,要求相关受文单位规范业务经营,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车险市场的规范工作。

市场监管典型案例篇(7)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农药法制建设与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药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山东省__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和__市__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药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大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推进农药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以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依法治理、科技促进、提升质量、确保安全”为目标,全面开展“提高农药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的“双提双保”行动。通过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全省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具体目标是:

(一)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产品标签市场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二)假证、冒证、伪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市场监测总数的4%以下。

(三)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案件,确保假冒伪劣及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等非登记成分等大案要案查处率达到100%。

(五)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按照省里部署,调查分析农药经营单位现状,开展好农药经营许可试点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摸清非高毒农药限制使用名单。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广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社会各界的农药法制意识。按新制定的我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经营许可,做好农药管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年活动

1、全力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业局《关于做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备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确保到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在__市由政府下文禁止经营使用高毒农药产品的基础上,力争禁止经营使用高毒农药产品的区域逐步向全市延伸。

2、强化高毒农药监管,确保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力确保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在我市成功举办。一是加强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监管和对非法生产窝点的打击,深入高毒农药和其他社会高度关注的生产企业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在农药销售旺季,组织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违法经营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三是积极排查禁限用农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隐患,要在关键季节,对重点地区、重点作物的农药使用品种进行全面监控,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除禁限用高毒农药外,还要对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农药重点关注,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3、加大农药市场抽检力度,开展农药质量提升行动。实行全市农药生产企业产品生产销售情况月报表制度,掌握自产农药产品产销动态、质量状况。建立农药经营单位市场检查记录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做好农药市场常规监管的基础上,要结合农时季节,在农药使用旺季,对小麦、玉米、果树、蔬菜用药、大棚用烟剂、种衣剂、卫生杀虫剂等开展专项抽查行动。各地要加强对农药产品质量的抽检工作,争取财政对抽检经费的支持,努力实现农药市场监管由标签管理向质量管理的重心转移,要对在市场执法检查中,从外观、标签、包装、价格、防效等方面可初步判断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检,提高执法有效性,确保农民用上合格农药产品。

4、狠抓农药案件查处,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通过采取市场抽检、群众举报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农药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特别是对擅自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擅自修改农药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对典型的农药大要案件要在新闻媒体曝光,有力震慑违法分子。要强化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 司法的衔接机制。按照货值标准,及时移交,坚决杜绝应付、推脱、瞒报和“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行为。实行案件查处奖惩制度。对历次农药监督抽查合格、在为农民服务、开发新产品、促进农业生产上有突出贡献的生产企业,在有关媒体上进行表扬。省设立案件查处奖励基金,对查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及时果断、措施有力并对外宣传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市(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5、打假扶优,继续开展“农药企业挂牌管理”和“四培育”活动。继续对农药生产企业实行挂牌动态管理,加强对违规企业跟踪。对没有问题的企业纳入“绿牌”管理,进行重点帮扶;对全国和全省监督抽查通报的标签违规企业纳入“黄牌”管理;对全国和全省监督抽查通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纳入“红牌”管理。“黄牌”、“红牌”管理的企业在整改结束前对涉及的产品暂不办理续展登记,并实行重点监控。省厅根据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公布企业挂牌管理动态,市县(市、区)要根据企业挂牌情况,分别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管。继续开展“四培育”活动,坚持“公益性、公开性、公正性、权威性”的原则,对农药抽检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产品实行评选“一票否决”制度,通过表彰树立起农药行业学习的标兵和榜样。做到药生产企业监管到位率100%,农药经营单位监管到位率100%,

(二)做好农药广告和农药产品展销会的管理

要加强对农药广告的审查,与工商部门配合,加大对媒体农药广告的管理和宣传力度,对虚假宣传和未经审批刊登的农药广告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同时农业部门对企业的农药产品质量进行抽检。要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农药企业依法向农业部门提出广告申请,严格执行审查标准,杜绝不经审查批准农药广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药展销会的监管力度,并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发现问题的参展企业和产品及时查处。做到农药广告审批受理率100%。

(三)妥善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高度重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预警分级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理工作。对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的,要积极协助当地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按规定如实上报信息;对发生使用农药后作物出现药害症状的,首先报告当地政府进行处理;对于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当地政府处理较为困难的,应急预案2级以上的,要及时以政府名义上报。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维护、样品检测、信息、配合协调等工作,尽最大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农药药害事故受处理率100%。

(四)以新《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培训

《条例》出台以前,要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一是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调查及统计分析。要对目前的农药管理单位进行清理,调查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不同类型经营单位各自比例以及各自销售农药所占比例。在此基础上,科学确定许可条件,合理核定经营者数量,研究制定现存经营者处置方案。二是对拟禁止经营高毒农药、杀鼠剂的区域及进行定点经营的四类农药(在当地易产生药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使用技术要求高的农药品种)进行调查,确定本辖区全部或部分地区拟禁止经营的农药品种和拟定点经营的农药品种,并提出本辖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三是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好农药经营许可试点工作,研究不同类别农药经营许可的条件、程序、管理办法,探索经营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办法等。

《条例》出台后,省厅将《条例》实施前一个月定为《条例》宣传月,各县市区要采取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电视讲座、印发解答画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安排《条例》培训,由省负责市一级师资力量、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农药登记办理人员的培训,市一级负责对基层农药执法和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县负责经营人员培训,做到一般同志了解条例、负责同志熟悉条例、具体工作人员精通条例。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法制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市、县要有农药管理单位,乡镇要有农药监管人员,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农业局领导联系农药生产企业、监管人员联系农药经营企业的办法,做到监管到人,责任到人。农业行政部门、农药监管单位、农药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农药产品。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县市区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市场监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农药市场监管开展情况的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阶段性总结,发现新问题要及时应对处理,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市区从20__年4月份开始,每月底前要向市农药检定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3),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市农药检定所。

(六)做好农药项目。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栖霞市的蔬菜苹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完善补贴模式。组织对农药经销商进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2-4月,组织召开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部署20__年全市农药监管工作。

(二)4-6月,制定全市农药监管和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结合“两项制度”的推行,对全市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清查统计,对在当地易产生药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使用技术要求高的四类有风险农药进行调查,开展经营许可试点。

(三)4-10月,对涉嫌违规企业进行排查暗访、督促整改,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四)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抽查检查活动。4月,组织春季农药市场、小麦用药抽查;6月组织蔬菜、果树用药抽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查;7月组织卫生杀虫剂抽查;8月组织玉米用药专项 抽查和种衣剂抽查;11月份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药抽查。5、10月对“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6-10月,开展蔬菜用药调研和专项治理活动;继续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治理活动,对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开展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六)7-10月,组织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组,结合农药抽检情况,对近几年市场抽检中涉嫌生产假劣农药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同时进行基层农药广告暗访工作。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