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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14 16:23:46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篇(1)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认识 思考

一、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政府经济责任审计,是特指审计机关或其他审计组织,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领导干部本人对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借以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的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活动。

经济责任审计的历史沿革说明,审计从产生开始,其审计内容就蕴含着经济责任的雏形,这也耦合了审计产生的本源目的。在审计的发展过程中,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委托人对受托人经管受托经济资源的要求不断变化,致使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从受托财产保管责任扩展到受托经营责任、受托管理责任以及扩展到更为广泛的社会责任,使审计目标从查错防弊转向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可信性,使审计模式从账项导向审计模式发展到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再发展到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使审计种类从单纯的财政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环境审计、社会责任审计发展。 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不断深化和拓展使得现代审计的形式越来越丰富多彩。在我国,特定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和拓展是经济责任审计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是现代审计制度在中国的一种创新。

二、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认识

因为在中国到现在为止还没能建立到一种合理的运用领导经济责任评比标准系数,到处的审计评价准则不一样,这就使在一定的标准上又约束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再次发展。在目前情形下避开和铲除了这类事情,成立一种合理的有规矩的可执行性大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系数,消除和削减了审计危险,使得很有必须和紧迫。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系数,是对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实行全方面监察的需求,是促使和鼓励领导干部仔细实行经济责任的需求,是完善领导干部质量方面审核系数的需求,是免除和消减审计危险的需求。因此,综合事实的情况,人们定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系数。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实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实质是财政财务收入和财务支配的确定性合理性和效绩性,有关内部掌控制度的设定和照做情况,一级被审计的人对相关问题应该承载的责任;实行财政政策,遵循财经纪律情况;经济管理实行情况,某单位整顿的标准,操作技术的好坏,除了非主观原因外,大多数标准决定于领导干部整顿技术的好坏和努力程度的大小;经济目标达到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目标和质目标,量目标涵盖了各项经济指标要达到的目的,质目标包含了单位经济管辖力度和参与水平等内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得着重综合评价指标,还要着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企业综合业绩,财务收获和所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要经济事情政策的规矩性和真实性,遵守国有资产管辖能力,福利费和招待费方面,实施审计决定和改动情况遵循政府规定情况。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经济责任审计讨论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之处。评价是否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审计存在的危险。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讨论,对于深入讨论经济责任审计的形成非常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必然要求国有企业具有市场化运作的科学管理方式。良好的内控机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核心。企业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在监督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本文在充分论证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主观、客观环境的关系后,提出了以审计环境做为逻辑起点,构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研究理论体系的观点,以及加大审计监督体系之间的互通性和互补性,努力消除国家审计、内部审计、民间审计评价的差异性和排他性,建立审计信息对称理论等一系列观点。 本文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指出研究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环境的意义。第二部分,论述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环境的概念、特点及其内容的划分。第三部分,也是本文的核心,详尽论述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主、客观环境的关系。第四部分,对国有企业与中外企业内部审计的环境进行了比较研究。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面临的困难

审计人员因为缺少讨论根据,又鉴于规避审计风险,致使审计评价太过于泛泛,不但减少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也无法引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完全重视,从而影响了审计质量。被审计单位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被审计机构资料缺乏和管理规范化底。经济责任审计命令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前提,以检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要,审计评价内容所概况到的东西范围很广泛,可能来自多个机构和团体,经常是多个问题,取证有难度,且常常需要有人总结,评价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存在潜在风险。

(二)实现科学评价的对策思考

科学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评论的重要性,通过对重大经济决策行为的审查计量,着重分析重大经济决策行为是否可靠,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因被审计者决策不科学、不合理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失浪费等问题,进而综合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能力和经济责任,对其经济决策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价,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通过对绩效解析和评判,有利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身的发展。

落实深化审计,实现审计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呼应,既要关注重大经济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的程序,又要着重关注策略结果如何,积极探索绩效审计。逐步建立完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一是建立全区各类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的收集汇编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高质量的审计来自高素质的审计人员,审计队伍建设是审计工作的基础和保证。

(三)完善责任审计评价的思考

建立一套科学且易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审计评价的具体工作。可以通过量化一定的经济指标,也可以拟定一些行业或区域性的标准以及公认的实践标准或最佳实务标准来达到数据支撑的有力说服;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重点;提高审计人员素质,防范审计风险。

四、结论

可以说经济责任审计是我们审计工作的一项特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公正,关系到任期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是否真实、准确,并直接影响着这些干部的荣辱升降等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是基础,评价是关键。

参考文献:

[1]王艳.我国治理导向内部审计研究[D].山东经济学院, 2010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篇(2)

一、抓思想统一,努力形成共识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我区注意从三个层面狠抓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

首先,统一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的思想,增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紧迫感。前些年,我区通过审计查处了几起涉及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对区委、区政府一班人触动很大。经过深刻分析与反思,我们认识到,上述违纪案件的发生,固然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领导干部意志薄弱,未能抵制住物质利益诱惑的原因,但制度不健全、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也是重网要的因素之一。由此我们感到,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的监督十分必要、十分紧迫。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既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领导干部自我约束。特别是在我区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区的新形势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经济健康发展,就显得尤为迫切。区委、区政府一班人认识提高了,思想统一了,为全区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统一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五部门的思想,增强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责任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新的工作,最初,各部门认识不尽一致:有的对开展这项工作能否发挥作用持怀疑态度,有的认为这项工作与本部门关系不大,有的怕工作搞不好有风险、担责任。我们认为,这些认识问题如不解决,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我们多次召开五部门负责人会议,采取剖析区内典型案例、查找本部门应负责任、研究确定各部门职责分工、学习有关政策规定等方式统一认识。另外,我们还组织五部门的有关人员,先后两次赴外地考察,通过对口学习和座谈交流,大家感受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有作用,而且与五部门的职责密切相关。五部门思想认识的统一,为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造了条件。

第三,认真做好被审计对象的思想工作,增强领导干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认同感。开始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有些同志对自己被审计,有这样或那样想法:有的认为搞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自己不信任;有的担心审计会引来他人的无端猜疑;有的怕审计暴露单位其他问题等。由于存在上述种种顾虑,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在组织决定对其审计时,态度不积极、行动不支持、工作不配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多次组织全区处级领导干部学习有关规定,强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区领导按分工与被审计对象谈话,针对不同情况,讲道理,谈利弊,提要求。通过多种方式,解决被审计人员的思想问题,为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消除了思想障碍。

二、抓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

加强领导,搞好配合,统一行动,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保证。我们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初期,未设立专门的领导和协调机构,工作联系比较松散,沟通起来比较困难。鉴于此,1997年我区设立了专项工作小组,促进了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和配合。但是,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遇到一些复杂、重大的问题时,只靠专项工作小组难以解决。为此,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我们将原专项工作小组调整为联席会议。明确了联席会议的职能,建立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建立后,五部门在布置工作时协调一致、统筹安排;在实施审计时协同作战,优势互补。相互间的配合更密切,运转更协调,工作更有力。如我们在每年年初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安排时,都要依据干部调整的计划,需要查实的举报信件,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人员力量情况,统筹考虑,妥善安排,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再如,我区在对一家国有控股企业的法人代表进行改制前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该企业问题积压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有些问题的查处超出了审计部门的职能范围,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也使审计部门的工作难以深入进行。为此,联席会做出决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一同介入,集中力量攻克难关。借助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和工作手段,很快完成了这项经济责任审计任务。

三、抓建章立制,规范审计工作

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保障。

为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我们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于1999年初,正式出台了《塘沽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塘沽区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全区执行。两个办法的出台,使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水平,我们还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专项工作制度。如纪检监察机关制定了《廉政回访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制定了《诫勉谈话制度》; 审计部门制定了《审计作业规范监督检查标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等。各项制度的建立,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有序、严谨高效的开展。

四、抓措施到位,保证工作实效

为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切实取得成效,我们还实施了几条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为营造良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环境,我们通过新闻宣传媒体,在黄金时间安排电视专题采访和领导讲话,播放专题宣传片,同时采取召开案件通报警示大会、印发学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地宣传教育,形成了领导重视,干部理解,社会关注,审计人员尽职的良好氛围。

二是充实审计力量。为了解决我区审计部门存在的工作任务繁重、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区在审计部门增设了经济责任审计科,配备精干工作人员,专司经济责任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明确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这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篇(3)

1.经验教训促使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这些年来,高校在教学、科研、产业等方面有较大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高校在经济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对外投资只管投资不问效益;盲目对外投资或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到位,成本利润不实,固定资产帐实不符,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隐瞒截留收入;基本建设方面,任意改变建设项目计划及内容,基建超计划投资;违规从事金融活动,乱集资,乱借款,乱担保,乱抵押;专项基金被挪用,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个别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公物等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财经法制观念不强,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经济责任不明确,学校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力有关,为此,学校也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这些教训促使人们反思,加强财经管理必须将加强对干部的约束和监督落到实处,明确经济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增强其自律意识,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搞好廉政建设尤为必要。

2.高校的发展呼唤经济责任审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扩大,国家增加了对高校的投入,使高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招生规模的扩大,成人继续教育的蓬勃兴起,科学研究项目的增加,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校办产业迅猛发展……所有这些,都给高校注入了活力,增加了经济实力。高校不再是单纯的事业单位,在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同时,开展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租赁、创办经济实体;资金运用上涉及了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后勤保障、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高校大量的经济活动,要求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财经管理和监督制度,而建立完整的任前把关、任中监督、离任审计的干部管理制度,促使其认真履行经济职责,保障高校良好的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充分发挥内审作用,积极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

1.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1994年颁布的《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1995年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七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审计的事项中包括“经济责任”;原国家教委1996年的《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教育内部审计机构应审计的事项中包括“所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原国家教委1997年的11个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范中《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教育系统企业单位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对高校有关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内容、程序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了两个暂行规定后,去年又了中办发[2000]16号文,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2000年7月三日起实施的新《会计法》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责任制,强化内部监督,提出了开展内部审计的要求;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签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几点意见》,明确了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的措施,“要利用内审力量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人的离任审计制度”。综上所述,高校内审机构是高校内部监督经费合理有效使用。帮助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学校经济活动健康开展的不可替代的部门。这些法规和规定的颁布实施,为高校内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依据,也对内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主要内容。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学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部门和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校办企业法人代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鉴证、评价。上述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共同的内容主要有:是否依法履行其相应的管理职责;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经济决策是否符合程序、有效;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遵守财经法规情况。不同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各有侧重和不同:

(1)财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的合规性;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及有关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2)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企业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情况;企业收益分配情况,能否及时足额纳税,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学校上交有关费用和利润;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3)基建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基建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有无任意改变建设项目计划和内容,是否超计划投资;工程招标、承包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严重超概预算工程项目和长期延误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否真实、合法;基建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4)后勤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如何,有无乱收费、乱集资或截留、挤占、挪用学校经费和其他经费的问题;有关合同、协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损害学校权益的问题;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5)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各项收人和支出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各项支出效益如何,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所办产业和经济实体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亏状况如何;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正确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要从政治高度来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积极行动,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同时,要充分认识其复杂性,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要求高、风险大、困难多的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审计风险,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深化。

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上,应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认识不足;二是过高估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把对干部考核和考察过多地寄托在经济责任审计上,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期望值过高。因此,在宣传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同时,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是从审计角度来认定其经济责任,而非全部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是被审计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执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非对被审计人进行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全部手段。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是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委托建议书或由人民政府下达审计指令,审计部门依法实施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单是审计部门的工作,需要上述部门共同协调、积极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从当前审计实践来看,由于以前没有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财务制度不完善,先天不足,前任朱作审计,现任责任不明确,前任与现任领导、企业负责人的财务基数不明确等因素,给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评价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实施办法等,使之制度化并加以固定。在此基础上,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建立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任职审计档案,任职前进行财经法纪教育、谈话,明确其任期的主要经济责任,并将其任期内发生的重大经济决策及经济活动,在日常审计中及早关注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事项,与离任审计的材料一并归入任职审计档案中,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加注重过程与实质,做到事前经济责任明确,事中有监督,事后评价实事求是,严格分清经济责任,做到奖惩分明,避免走过场。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篇(4)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现状 对策

前言

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党员干部权力正确运行,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利于完善对干部的考核、任用、监督;有利于加大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的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干部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因此,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解决好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是摆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面前的一个亟待探的问题。

1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1.1 思想认识不足

不同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同,客观上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开展。从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位上看,有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管中发挥有限的作用,既是经济监督又是行政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受多方面行为规范的制约,由此形成道德、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公共责任与控制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各种责任交织一起,很难把握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过高,而将审计结果的运用简单化、绝对化,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1.2 审计力量有限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大、工作量重、时限紧迫的综合性审计工作。由于很难预测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的时间,不能列入审计工作计划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较广,而审计时间要求往往比较紧,要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达到目的。还有一些审计工作是临时交办的,审计时间较短,基层审计人员任务繁重,加上目前高素质的审计人员较少,这使审计力量受到限制。

1.3 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高要求、高难度与审计人员素质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审计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资料的占有和对宏观经济形势下领导干部行为的判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而我们有一部分审计人员的素质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但需要审计的项目众多,往往在审计委托书下达后临时组建审计小组,很难保证审计人员的质量。

1.4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是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的准确、恰当、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和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它包含了财务、法纪和绩效等各方面的内容,综合性很强。审计评价的内容、目的、要求不明确,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随意性和伸缩性,使审计评价难度增加。

2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2.1 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审计署在全面推行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还逐步扩大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从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来看,多数省、区、市已开始把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部分省直属部门的领导干部。

2.2 防范审计风险

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控制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以达到审计的目的和效果。如果审计人员在对任期经济责任人审计过程中,对责任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判断失误,发表了与事实真相或责任不相符合的审计评价或结论,甚至一些人存在、经济犯罪问题,没有在审计结论中反映出来,将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将承担风险和责任。只有充分认识审计风险,才能有效地防范。我们必须贯彻执行审计制度和纪律,采用正确的风险评估和审计技术方法、强化对审计项目的复核和检查等多方面控制审计风险。重点是在检查环节上下功夫。如在未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采取突然监盘的方式,对财务人员掌握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进行盘查;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进行检查和核对;根据相关人员口头提供和日常掌握的线索进行重点检查等,遵循这些程序才会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2.3 正确运用审计结果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并不断取得预期效果。确保不流于形式,关键在于对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应用。正确对待审计结果,最主要的是要把审计结果与反腐败斗争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挂起钩来,切实运用到干部选任工作中去,作为识别、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审用结合,先审后用,不审不用的原则。一是要把审计结果及时收归干部档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实绩档案和廉政档案制度。二是要及时分析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既要分析研究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又要把握了解领导班子集体的责任。要通过对审计结果的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准确把握领导干部在领导岗位上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从而为正确运用审计结果提供有效保证。三是要把审计结果真正体现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去。

2.4 规范审计评价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可行的方法,但要考虑到目前审计机关的工作量,并围绕审计目标、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和不同单位或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实施。要做好审计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要的是在进行审计时,要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法规、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等。也要遵循从事经济活动处理经济信息的各种理论上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及社会公认的一般惯例以及科学上、职业上的规则等。审计评价必须突出重点,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

2.5 加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目前,进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尚未真正实施“先审计后离任”的制度,往往是领导干部已经调离,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又担任新的职务后,才提请审计部门去审计。鉴于这种现象,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为了做好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大力推广任期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大力推广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变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口前移,先审计后离任,这样既便于组织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又便于审计机关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和获取和各种审计资料,避免因时过境迁、人员变动与难于取得审计证据。实践证明,任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扭转了先离任后审计带来的被动局面,也改变了财务收支审计的间断性和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篇(5)

【关键词】 企业 经济责任 审计 问题 对策

在企业内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增强内部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内管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建设、维护经济正常运行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国家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工作逐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内部如何加强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内管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一些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已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重点工作来长抓不懈,但在开展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困惑,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得到正视、解决,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其内在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见问题

1、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建立和完善审计制度是保障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联合下发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也于2011年制定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但是,有些企业内部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或尚未根据上述两份新规定相应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也没有制定,对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复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控制度的建立不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操作缺乏清晰的指明灯。此外,有些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文书格式等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如审计报告等),没有统一规范,操作中没有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凭理解和认识开展审计工作,过程控制不严格,审计操作规范性有待加强。

2、经济责任审计形式单一,多为事后审计。《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中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基层单位较多、内审人员力量不足等原因,企业大多仅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或有些企业虽有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但力度不够,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则是少之又少。经济责任审计形式较少,且大多是先离任后审计,事后审计容易形成马后炮,走过场,任期内存在的问题没能及时得到纠正,到离任审计才发现,为时已晚,没能及时起到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治未病的作用。

3、审计结果与内管干部任用相脱节。审计结果是人事部门考核、任免内管干部的参考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结果与内管干部考核、任免工作相脱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任免大多是在委托离任审计之前,先离后审,审计归审计,提拔归提拔,审计工作流于形式;二是没有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日常考核、任免考评的范围;三是有些内审部门没有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或者审计评价空泛,人事部门在考核、任免干部时无法加以运用;四是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审计通知书过于简单,没有列明审计内容和重点等要求事项,审计工作缺乏针对性,审计报告内容与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要求没有对应,审计成果得不到充分运用。

4、审计质量总体水平有待提高。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价值的重要体现。审计质量提不上来,就难以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层面。审计工作大多都是审查财务数据,与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大相径同,导致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等方面,对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个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经济责任等方面审查不到位,审计质量提不上来。

(2)审计报告水平和质量低。主要是:审计报告内容格式与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大相径同,缺乏针对性,对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个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经济责任等内容甚少提及;审计评价主观因素多,评价内容空泛,只讲好话,避重就轻;所提审计建议可执行性不强或不够深入等。

(3)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同样的问题重复出现。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不到落实、整改,审计工作就等于白做。有些内审计部门认为审计报告出来后,审计工作就完成了,整不整改是被审计单位的事,对整改情况不加以跟进和关注,易造成审计意见整改不到位;有些被审计领导人员或被审计单位认为大家都是单位内部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事好商量,关起门来跟内审部门讨价还价,讲人情关系,导致审计发现的问题重复出现。

5、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突出。有些企业出于成本考虑或对审计工作重视度不够,只在企业总部设置内审人员(基层单位不设),有些企业还将内审与纪检监察部门合并,导致审计人员更少编制,而这些内审人员要负责公司下属各单位的审计工作。当下属单位较多且在下属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届满重新聘任或年度大幅度调整时,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显得尤为突出,往往是从年初做到年底才能完成众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其他类型的项目审计工作基本上难以安排和开展;有些企业虽有通过借调下属单位或相关部门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以缓解人手不足的局面,但总体效果不够理想,一是被借调人员自身工作忙,容易分心;二是借调人员不受内审部门直管,管理难;三是借调人员怕得罪被审计领导人员,对审计工作应付了事,审计项目质量大打折扣。

6、忽略审前调查工作。由于任务重、人手不足或企业内审部门自认对内部单位情况相对熟悉等原因,往往忽略审前调查工作,通常是一个审计项目做完接着做下一个审计项目或者交叉进行,没有进行审前调查,前期没有对项目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分析和评估,导致审计方案没有针对性,审计重点不突出。

7、审计队伍综合素质整体不高。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涉及面广,对审计人员的要求高,不仅要有财务基础知识,还要熟悉政策法规、操作流程、单位业务,要有综合判断能力。目前企业内审人员熟悉会计业务的居多,但熟悉统计、法律、基建、税务等知识的人员不多,管理层面和内控层面的熟悉度不强,复合型人才较少,审计队伍综合素质整体相对不高。

8、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难。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哪些评价指标、衡量标准是什么、如何评价等,一直是困扰审计人员的一个难题;审计人员大多参照述职报告、工作总结等内容进行评价,指标的选择及标准也是凭理解而定,审计评价没有统一标准,主观因素较大,审计评价空泛。

经济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由于企业内部情况各异,多数没有针对单位内部实际情况明确界定责任的标准,审计人员在定性时存在较大主观性。此外,由于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弱,面对中高层的被审计领导人员,审计人员担心打击报复,影响前途,大多在审计评价中写好话,对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只字不提,形成审计工作走过场的局面。

9、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认识不够到位。首先,企业领导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只是一项常规、例行的监督工作,对审计发挥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加上工作繁忙,精力主要集中在抓生产经营和效益方面,在审计力量、后续教育等方面支持的力度不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难有起色。其次,被审计领导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有抵触情绪或应付心理。如:有些被审计领导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和自己过不去,是来找茬,心里有抵触情绪,行动上不配合;有的被审计领导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走过场,流于形式,因此思想上不重视,敷衍了事。再次,被审计对象是中高层领导人员,内部关系错综复杂,开展起来难度大,压力大,内审部门担心得罪领导,容易产生走过场的心态,内审人员更是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影响前途等,审计中随便找几个无关痛痒的小问题应付了事。

二、改进常见问题的对策

1、加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的建设。制定或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内容等,制定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工作底稿复核制度等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同时,内部审计部门要制定审计操作规范文书格式,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审计行为,减少审计风险。

2、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程度。明确联席会相关各方的工作职责,加强与人事、纪检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审计工作要求、审计范围和重点,及时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按照“审而要用”的原则,重视审计结果,将审计结果与干部任免、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报告归入领导人员(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人员考核、奖惩、职务任免的参考依据,不断提高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二是建立审计整改报告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人员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定期向内审部门报告,内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其整改情况作相应的后续跟踪、检查。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人员应负的责任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表现较好、业绩突出的,要有适当的奖励措施。四是探索建立审计结果通报机制,将审计中查出的问题(除涉及企业秘密等敏感问题外)在企业内部公开通报,使审计整改得到有效监督,避免同样的问题在本单位重复出现,其他内部单位也可以从中得到了解、学习,加强防范,避免出现同样的问题。

3、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主要通过如下途径提高:第一,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重视、加强审前调查工作,加强现场管理与监督,加强对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指导及复核工作,强化审计人员责任意识,严格按审计操作规范执行。第二,审计内容要明确而全面并突出重点,审计报告要有针对性,对审计的内容要有所反映,审计评价要到位,言简意赅。第三,针对工作任务重而人员不足的局面,一是考虑采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项目交叉审计等方式,加强任中监督力度,减少离任审计的压力和工作量。二是获得领导支持增加审计人员。三是借调基层单位或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强调纪律与责任意识,并加强对参与项目的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力度,与个人年度绩效考评挂钩,促进审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第四,提高审计队伍综合素质。一是通过后续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理论研究、自学考试等方式支持、鼓励审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理论知识,二是提高审计人员准入制,高要求,严标准,不断引进复合型人才。三是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增强责任感,坚持依法审计,不断促进审计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

4、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将审计关口前移。有些企业下属单位多,经常对内管干部在不同单位中进行轮换和交流,有时新到任内管干部往往又是另一下属单位离任的领导,因此,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就等同于做好其任前审计工作。除了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外,还应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审计关口前移,对于重大财务异常状况、合并、分立等重大事件应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为人事部门在考核、任用内管干部提供更多的参考信息;对于先离任后审计现象,可采取“离职不卸责任”的方式,未经审计,不得解除其经济责任,内部单位轮换的内管干部,均采取试用的形式,根据审计结果做出正式任用、调任等处理。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篇(6)

关键词:行政问责制;经济责任;审计;探析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1-0077-02

一、经济责任审计快速发展的具体原因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新型审计类型的一种,它是伴随着审计事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是我国审计事业创新发展的成果。

所谓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履责情况和管理业绩的监督、评价与鉴证,审计部门对其任期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现如今,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开展符合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希望与要求,人民群众也能够更加充分了解政府履责的情况,从而对政府活动进行更好地监督。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合理运用审计监督机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领导干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廉政建设。

(二)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动力

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转变政府职已经成为当前政府工作的重点,但是,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但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为加速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力量源泉。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以及维护政府形象,都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三)现代审计制度发展的必然

现代审计制度是伴随着国家现代化管理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现状而产生的,现代审计制度被视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转的“免疫系统”,现代审计制度展现了国家审计的防御性、建设性和前瞻,突出强调审计体系与国家政治系统、经济系统紧密相联,从而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二、行政问责制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分析

(一)经济责任审计在行政问责制中的作用

1.经济责任审计是行政问责的重要方式

行政问责制对于预防权责脱节的现象能够起到补充完善作用,它是建立责任政府的内在要求。经济责任审计是行政问责体系中的重要监督和管理方式,这主要是由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来决定的。与此同时,该项制度也是责任政府追责问责的重要举措。

2.经济责任审计是行政问责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进行审计,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体制,才能更加有效地保证政府履行职责,才能更好地满足广人民的根本利益诉求。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手中权利进行合理监督和制约,防止出现权利和责任不对等的情况,真正让行政问责制落实到实处。该种审计作为行政问责的一种重要实现方式,构成了行政问责制度的核心,同时它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所在。

3.经济责任审计更加完善了行政问责制

(1)经济责任审计健全了行政问责机制。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使被审计人履行任期内应尽的责任,奉献出更大的价值。该制度将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在一起,更好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预防腐败现象发生,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完善领导人员监管管理制度,健全了行政问责机制。

(2)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了领导人员的责任意识。经济责任审计运用了审计手段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干部考核方法以及全面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多角度地考察了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领导干部的分权、用权、执权和廉洁掌权进行有效地监管,约束领导干部的管理行为,推进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也不断提高。

(3)经济责任审计提高了行政问责效率。新的《审计法》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审计机关的权限,为了促进了各审计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法定程序以及相关责任认定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行政审计机关在权限范围内对经济责任进行处理,可以有效地减少行政问责的环节,极大地提高行政问责的效率和效果。

(二) 行政问责制下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1.审计内容及实施标准不明确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确定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内容如有偏颇,将会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审计机关并没有结合审计项目特点和所要实现的目标确定具体的审计内容和执行标准,导致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方向不明,难以区分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项目之间的侧重点。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实施标准,使审计人员不知该如何审,审到什么程度,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深度。

2.相关责任承接存在问题

前任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往往不能引起接任者思想上的重视,责任承接意识相对弱化。有些领导人员接受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后,思想重视程度就逐步降低,对其任职期间发生的一些未处理的相关事项都交给接任者,不再过问也不再承责履责。

3.审计评价措词不够客观

审计评价应当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用最具说服力的数据和客观事实进行评价,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在以往的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缺乏较为系统的定量指标评价体系,也就无法得出真实的定性评价结论,这就使得审计评价结论受到主观影响因素较多,审计评价语言缺乏说服力和监督价值。

4.责任认定不明确

在评价中必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格合理的认定,对存在的问题要追查到底,分清离任者与其前任领导人员的责任,与此同时,还要明晰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通过很多的案例可以发现,许多经济责任审计在发现问题进行责任认定时,多数会进行笼统的概述以及列举式说明,比如“对审计中发现的某些问题,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这种职责认定和划分作对于责任认定与追究是没有意义的,缺乏说服力。

三、行政问责制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审计机关自身制约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和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因此,国家经济责任审计包含着内部审计的特征,这也就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中会存在问题。制约着审计机关自身的因素有以下三点。

第一,由于体制问题,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行政上隶属于本级人民政府,业务上归上级审计机关指导,这就使得审计机关不具备完全的独立性,审计效果也会受到影响。第二,国家审计机关和国有内审机构缺乏竞争,使得审计工作人员思想意识淡薄,不能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审计监督成本过高。第三,由于审计任务较重,有时突发性审计项目较多,而国家审计机构的工作人员相对缺乏,这样就会导致审计任务难以保质保量完成。

(二)审计内容及时间范围深度不够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传统的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体的经济责任审计已无法满足现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要求,很多通过技术手段作掩护的审计问题被忽略,审计结果缺乏效率。所以,现代经济责任审计应将经济权力运行过程及效果作为审计监督的核心和重点,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进而进行全面审计。

先审计,再离任,这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但在我们知道,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大多数情况都是先离任,后审计,也有可能可能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离任领导已在另一岗位开始新的工作了。这种现状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发挥其事前参谋、事中监督的作用,无法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管中的作用。

(三)审计评价体系不健全

我国开展行政问责制度的时间较短,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就是对我国干部监管制度的一个重要补充。审计问责的公开、透明,对提高审计问责的效果将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民主监督的方式对问责结果的公正性、持续性都有较强的推动作用。只有问责透明、公开,公众发挥监督作用,形成社会监督的压力,才能真正使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提高审计问责的质量。

四、行政问责制下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对策

(一)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我们知道经济责任审计要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作为常规的审计实施基本点,属于基本审计内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作为必审点予以高度重视。对于财务收支审计过程,要结合所发现问题的性质明确领导的责任。

(二)建立领导责任承接机制

在对离任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如果任职期不存在前任领导遗留问题尚未清理完毕情况,审计人员在对遗留问题清理情况进行审计的基础上,要根据审计结果作出处理和确定责任承接人。

因为责任承接是对承接者不履责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依据,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对任何一项责任的承接必须向承接者细致交代,让承接者从思想上认识到责任承接的重要性,便于前任领导人员、离任者、接任者能够达成共识。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健全问责机制

为体现经济责任审计成效,惩治领导干部不作为、腐败等违规违法行为,实现行政问责的最终目标,那就必须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所谓的问责制就是对不履行义务或未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一种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合理高效地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来推动问责机制的完善,使审计监督与行政监察、行政问责等有机结合起来。

2.建立审计成果分析与成果跟踪制度

通过对审计成果的具体总结,把审计结果中的精华转化为实际行动,强化单位管理、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实现审计成果的有效利用。审计机构对于移交的事项要进行及时的审计跟踪,建立定期询问跟踪管理制度,督促其他部门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

3.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

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经领导批准,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这样可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监督力量,提高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从而更好地提高政府效率。

结束语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也是迫在眉睫。文章通过对行政问责制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行政问责制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将责任在贯穿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过程,真正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与行政问责的紧密联系,实现了审和用的完美结合,更好地提高政府职能效率。

参考文献:

[1] 苗连琦,陆伟达.免疫系统视角下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体系构建[J].商业会计,2010(8).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篇(7)

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1、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结合不足的问题。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着经济责任审计滞后于干部任免的现象,有的审计时间长达半年,造成干部任免与经济责任审计相脱节,审计力度减弱;有的领导干部对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还不到位,认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自找麻烦,多此一举;有的认为干部监督管理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只有出了问题才应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因而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抵触情绪,从而使领导干部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陷入滞后和被动局面。一方面,由于审计监督不及时,不利于纠正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任务集中,审计工作突击完成,影响审计质量。

2、账面审计和账外审计结合不足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违纪犯罪活动更多地表现为账外的非法活动,实行体外资金循环。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多地停留在就账查账上,在这种情况下,解决账外问题,降低审计风险,成为摆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前的一道难题。

3、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不足的问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围绕“经济责任”这条主线开展的,财务收支审计是围绕“资金活动”这条主线开展的,经济责任涵盖财务收支,因而二者不能等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对各项经济指标还处于摸索阶段,只限于对单位的收支审计,而对领导干部的宏观经济目标、决策、管理等内容涉及较少。有限的审计资源难以应付工作量日渐增大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政策难以落实,审计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审计技术方法面临新挑战。有的领导干部没有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有限作用,宣传上使人产生“审计万能”的印象,少数审计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客观上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思考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往往关系到被审计者的政绩评价和职务升降,所以存在着一定风险,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促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组织监督的有效结合,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1、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要通过宣传促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了解和认识到自己既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者,又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对象;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出科学的、实事求是的评价和鉴定,不仅有利于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掌握干部情况,也有利于界定或解除自身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的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制度化的检查与监督,并不针对某人或某个问题而来,从而端正思想认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为审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主动配合审计调查,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要采取多种措施,强化领导干部学习相关的审计知识,熟悉在任期内应当承担的相关经济责任和评价内容。防止、不负责任等行为的发生,增强依法履行职责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2、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提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必须做到程序规范,依法审计,以实为本,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改进方法。一是要充分发挥领导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用。一是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用。要实行审计方案与纪委、组织部联合会审制或征求意见制度。二是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评价机制。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区分“四种情形”。“三个结合”:结合摸清单位家底,对资产负债和财务收支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加以审计,分清涉及主管领导的个人经济责任;结合以前年度审计资料,将经常性审理情况在离任审计时充分利用;结合领导个体履行所涉及到的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做到业绩讲“实”,评价有“据”、搞“准”。“四种情形”即:对直接经办签署意见或批准等构成违法违纪行为的,通过审计确定应负直接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存在的违纪问题是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是发起人或具有最终决定权的,应负主要责任;是因个人主观原因的重视、管理不得力或放纵他人引起的,应负主管责任:不是发起人或具有最终决策权的,但参与了决策,应负集体领导责任。三是加强审计过程的各项基础工作。从审计的各个环节抓起,坚持依法审计、依法处理的原则,保证审计行为的规范合法。要加强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3、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一是要发挥审计监督在查处腐败中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熟悉财政财务、精通查账的优势,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司法机关需要查办大要案,并逐步建立起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二是要发挥监督审计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审计部门要坚持“审、帮、促”相结合,积极探索对经济领域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或者某些制度、政策方面带有缺陷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在制度完善、加强管理,健全机制等方面的建议。三是要发挥审计监督在权力监管中的作用。要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关注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及时提出促进管理和改善决策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领导决策水平。要推行审前公示制和审计结果公告制,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