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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市场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14 16:23:48

数字经济市场

数字经济市场篇(1)

经埃森哲战略与牛津经济研究院研究发现,表现亮眼的经济体能够在数字技能、数字技术和数字化促进因素这三方面优化投资组合,进而获得最佳投资收益。未来几年,数字化投资“增长倍增器”的效应将逐步显现。正确把握投资力度和方向,以兼具盈利性、可扩展性和可持续性的新视角审视数字化投资至关重要。

数字经济规模

当前世界经济仍充满不确定性。为了寻求更高增长,许多企业和政府都将目光投向了数字化。在对11个国家、13个产业部门进行研究与评估后,埃森哲战略发现:按照新的数据统计模型,成熟经济体数字技术的产值贡献比为28%。而在传统方法下,这一数字仅为5.2%。此外,数字技术对生产力和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有望进一步扩大。

数字化不仅要看规模,更要看数字实践与能力在世界经济中的渗透程度。对于大部分国家而言,数字经济的GDP占比有望在2015-2020年间提高3%左右――相当于全球经济总产值增加12.5%。而在某些行业,数字化趋势也日益明显。如美国金融服务业的数字化程度已达57%,位列各行业之首,紧随其后的是商业服务(54%)和通信业(47%)。

将规模转化为价值

信息、通信和技术等领域投资额度计算,以及数字化岗位多少的考察,对于衡量经济体整体健康情况具有重要意义。但一个经济体要想表现亮眼,单凭积累数字资产和技能仍是不够。

此前,通过数字化密度指数,埃森哲战略证明数字技术对提高生产率至关重要。分析表明,数字化密度每增加10分,发达经济体的全要素生产率大约可提升0.4%,而高增长经济体则可提高0.65%。因而,对于商界领导人和政策制定者而言,通过厘清待完善领域,可以重新配置数字技能、数字技术和数字化促进因素,进而提高整个经济的产能和产出收益,使经济体受益最大。

优化杠杆组合实现有效数字投资

在摸清自身数字经济规模,识别数字投资的商机后,如何实现数字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已成为商业和政界领袖面临的新课题。因此,埃森哲战略建议通过正确调整数字技能、数字技术和数字化促进因素这三大杠杆及其下囊括的各类具体指标,将有助于提升整体数字化密度,帮助各国开拓潜力,更好地探索数字化机遇,让增长倍添动力。

以中国为例,若三大杠杆的数字密度指数之和提高10分,则到2020年GDP有望增加3.7% ――相当于经济总量增加5270亿美元。此外,数字技能、数字技术和数字化促进因素与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存在着明显关联。通过找到三大杠杆之间的最佳组合,表现出色的经济体能够显著提升其GDP增长率。如在样本国家中,美国在数字技术水平、数字化促进因素以及数字技能三方面的排名分别为第一、第二和第三。因此,美国只需在技术上多得1分、数字技能上增加4分,并将其余5分聚焦于数字化促进因素的提高,便可获得最理想的生产率收益。

两大因素释放数字价值

若要抓住数字化机遇,成为高绩效经济体,各国必须清楚认识影响数字化价值发掘的两个重要因素。

1、数字化促进因素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研究发现,三大杠杆不但能对生产率实施单独的正面影响,还能通过彼此互动扩大影响。其中,数字化促进因素得分越高,另两项分数的影响力就越大。在样本国家中,一些国家选择将数字技能或能力维持在现有水平。但为了实现三大杠杆的最优组合,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对数字化促进因素做了一定投入。以澳大利亚、西班牙和美国为例,这些国家在2020年之前通过投资数字化促进因素,将获得最多回报。

数字经济市场篇(2)

关键词:数字产品;网络经济;差别定价

中图分类号:F40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8)10-0068-05

一、引言

产品定价是企业最重要的决策之一,这种看法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一方面,价格的高低对需求具有重要影响,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中,企业的价格策略同其他竞争策略相比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任何经济体制中,产品(包括数字产品)价格都扮演着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价格影响了销售量、市场占有率及获利性。在营销组合中,价格与其他营销手段相比是唯一能产生收入的因素,同时也是营销组合中最灵活、最易变的因素。

数字产品是网络经济的核心,是指在网络经济中交易的可以被数字化,即编码成一段字节,并且可以以比特流的形式通过网络来传播的事物。信息产品是数字化的首选,如数据库、计算机软件等。网络时代的信息产品往往转化成数字产品并在网上迅速传播。但信息产品并不是数字产品的唯一来源。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和渗透,原来的一些传统的非信息产品也开始进入信息产品的范畴,并进一步转化为数字产品。也就是说,只要具有信息内容的产品都可以被数字化。数字化发展的趋向是不但物质产品可以数字化,而且服务业也可以数字化,事实证明:人们不仅需要免费信息,也愿意为他们所需要的专业信息付费。数字产品的范围非常广阔,而且还在迅速扩展。随着可数字化的产品越来越多,数字产品带来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其中主要有数字产品的定价问题,数字产品的版权问题等。而数字产品的定价问题一直是个难题。

二、数字产品定价中传统定价方法失灵的原因分析

Internet带来的市场环境与实物环境不同。数字产品的特殊性和网络环境的变化使数字产品的定价变得复杂。首先,数字产品定价的经济学基础同传统产品定价的经济学基础相比发生了巨大变化。其次,数字产品特殊成本结构的特殊性使传统定价理论不再适用。一方面,数字产品的成本特性、产品多样性(差别化)给厂商的定价策略的选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另一方面,其特殊性也给其定价带来困难。在数字产品的定价中,数字产品本身的特性使得传统的供求平衡的经济学规律难以适用,或者说不再起决定性作用。数字产品定价中传统定价方法失灵的原因主要有:

(一)数字产品的网络外部性

所谓网络外部性是指当一种产品被更多的人使用时,它的价值就会增大。网络外部性并不是网络经济所独有的特征,事实上,只要是网络系统都存在网络外部性。如电话系统,如果没有人使用电话,它的价值就很低,但如果大家都用它,它的价值就很大。

梅特卡夫法则(Metcalfe Law)就描述了网络外部性这种经济学现象:“网络的成本会随着网络的规模呈直线型扩张,而网络的价值以节点数平方的速度增长”。即网络对每个人的价值与网络中其他人的数量成指数型增长,用公式表示为:V=n2。数字产品网络外部性的客观存在使得顾客在购买前就受到了约束。如在选择办公软件时,大多数人会倾向于购买微软提供的Office办公软件,而不选择其他商家的产品,即使其他商家的产品更具价格优势。此外,如E-mail、电脑游戏等数字产品都具有外部性。网络外部性的存在极大地影响消费者的行为和选择,成为数字产品定价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二)数字产品成本结构的特殊性

数字产品的易复制性的优点集中在数字产品能被轻易的复制、储存或传输,使得数字产品的生产形成其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的特殊成本结构。生产第一份数字产品花费的成本非常高,但以后生产(或复制)此产品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传统产品的成本结构如图1所示,数字产品的成本结构产生了巨大的规模经济效益,供应商生产的越多,平均成本就越低(数字产品的成本结构如图2所示)。

数字产品的生产厂商面对的是一个下滑的平均总计成本曲线,若生产厂商将价格定成与边际成本相等将蒙受经济损失,因而是不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数字产品的定价显然无法按边际成本曲线向上攀升的原理来加以确定。新古典经济学的供给曲线在这里失去了作用(见图3、图4)。显然在生产数字产品的短期规模经济表现中,边际成本定价不是市场中可行的结果。

(三)数字产品需求曲线及供给曲线的变化

传统经济学中,需求曲线是向下倾斜的,消费者对某一商品的需求是随着价格的降低而增加的。而由于网络外部性的存在,某个数字产品对消费者的效用随着该产品的其他使用者的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强调价格与数量的正相关性。事实上两者并不矛盾。传统的需求曲线描述了一个静态的单期行为,反映了价格对需求数量的影响。而网络外部性的存在使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该产品时,不仅要考虑该产品现有的用户规模是否足够大,而且还要据此预测该产品未来的用户规模是否会继续扩张。

考虑到网络外部性的作用,数字产品的需求曲线是不能像传统市场那样由个人需求曲线简单叠加而得到。数字产品的价格是由数字产品的预期量所决定的(见图5)。可用函数表达式P=f(Qd)表示。

对包含了所有消费者的整个市场而言,网络外部性的影响是一种内生变量。并且某个消费者的消费所导致的其他消费者效用的增加,抵消了该消费者的边际效用递减,从整个市场上来说是边际效用递增的。因此,随着市场需求量的增加,市场上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也随之提高,由此可以推出数字产品的市场需求曲线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因此,随需求量的增多,市场的价格是递减的。由此可以得出数字产品市场需求曲线(如图6所示,Q*表示临界市场需求量)。

传统经济学中,供给曲线朝右上方倾斜,是由于边际成本递增的原因。然而,在边际成本递减和不变(如数字产品)的情况下,产品的供给曲线是什么样的呢?

数字产品的边际成本几乎为0,数字产品供应商的平均成本无限接近于0。因此,对厂商来说,价格对其愿意提供的产品数量的影响十分有限,即使产品售价很低,只要要出售的数量足够多,厂商也能得到补偿。这样,可以假设在数字产品的市场中,价格不再是自变量,供给量才是自变量。因为在任一价格下,厂商都有一个至少要销售的产品数量的预期。对于价格是供给量的函数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由于数字产品网络外部性的存在,对某产品使用的人越多,该产品对消费者的效用就越大,价格就可以越高;相反,消费者对低市场规模的产品只愿意出较低的价格。另一方面,由于数字产品的边际成本几乎为0,随着产量的增加,产品的平均成本逐渐下降。

如果以供给量为自变量,价格为因变量,可以仿照传统经济学中的供给曲线推导出数字产品的供给曲线(如图7)。由于数字产品市场中供应量(市场规模)对价格的影响作用,所以可归纳为:随着产量的增加,网络价格的售价越来越低。正如著名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所言:在网络经济中,供给曲线下滑而不是上扬。

(四)数字产品市场供求均衡的打破

均衡理论是传统经济学最基本的理论,经济学的各个领域都离不开均衡思想。如传统产品市场上价格、数量的决定就是供求均衡分析的一种结果。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所以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而边际成本递增效应又使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市场均衡点是唯一的、确定的,它就是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交点。可见均衡原理产生的实质是消费者的边际效用递减和厂商的边际成本递减,它产生的是一种负反馈机制,使产品的市场移动和市场份额最终能达到一种可以预见的均衡。

而在数字产品市场中,通过前面对市场中供给与需求的分析已知传统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在数字产品市场中都不存在。在网络经济学下,占主流地位的是规模报酬递增现象,它会导致正反馈,使经济中出现了许多可能的均衡点。首先在需求方面,由于网络外部性的作用存在需求方规模经济;同时在供给方面,高固定成本和低边际成本使供给方规模经济在更大市场上延续下去。这样,需求方规模经济和供给方规模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其结果形成了超强的正反馈效应。

三、数字产品的定价策略

(一)产品差异化与差别定价

产品差异化是指对同种类的产品根据消费者的偏好进行特性或质量的区别,从而使之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偏好和选择。销售商进行差异化的最初动机是减少产品间的替代性,从而避免基于价格的竞争。尽管在实物市场上也存在产品差异化,但它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更为广泛。

产品差异化可以减少用户的抵制情绪和调节差别价格,它同时还能防止或使用户套利减少至最小。对市场划分的分析和消费者需求信息的分析形成了产品差异化的分析。如网上销售商可以通过版本区分来实现差别化的价格。以每个软件为例,为了吸引不同的用户,提供商可能会卖两种不同版本的产品:基本的和改进的,向两个不同的消费者群体销售(如图8所示)。

(二)免费策略

从经济学上理解,免费是有依据的。数字产品特殊的成本结构使其复制成本几乎为0,而且数字产品绝大多数成本是沉淀成本,因此网络企业间的价格博弈会使数字产品的价格向边际成本靠拢,而数字产品的边际成本几乎为0,这就使数字产品的价格趋于0。从另一角度,这一成本结构也使网络企业有能力或免费赠送或低价销售产品。在传统的物质产品竞争中,免费策略也是常见的营销策略手段,但远远没有数字产品普遍和持久。

网络营销企业面临很大的向下价格压力,在这种压力下,很多企业不得不以此作为吸引顾客的一种手段。为了在未来市场中占有先机,获取利润,免费定价策略是很有效的手段。首先,网络中有不收费的传统,消费者往往认为网络信息应该是免费的;其次,由于因特网的开放性、互动性以及信息透明度的提高也给网络营销定价带来了向下的压力。

(三)捆绑销售

由于对侵犯版权的担心和实物市场的影响,一些在实物市场上的定价方式也可以用在数字产品的定价中。如捆绑销售、订购、许可、租赁等。捆绑销售指把两件或更多的产品按固定的比例包装在一起销售。

在数字产品中捆绑销售的策略更有诱惑力。因为厂商开展业务的运作成本(包括网络、数据传输以及信息存储)跟提品、服务的数量没有太大关联。也就是说,厂商提供一种产品跟提供10种产品的捆绑没有太大的成本差异。可见,这种成本优势激励厂商将产品、服务捆绑销售,从而降低成本和进行歧视定价[21]。

设一个消费者对A产品的支付意愿是等概率的,则根据中心极限定理,所有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支付意愿V1服从正态分布。同理,B产品的支付意愿V2也符合正态分布。

假设两种产品的支付意愿满足独立正态分布,支付意愿的均值为μ,方差为σ2。数学表示为:

V1――N(μ,σ2);V2――N(μ,σ2)

则V1,V2捆绑后的平均支付意愿满足:(V1+V2)/2――N(μ,σ2/2)

如果消费者对所有产品的支付意愿都满足N(μ,σ2),捆绑产品的数量为n,那么对此捆绑后的产品的平均支付意愿为:

―N(μ, )

可见,随着捆绑数量的增加,正态同分布的产品的支付意愿将更加集中分布在均值的区域。换句话说,具有过高支付意愿和过低支付意愿的客户被捆绑平均化,从而客户对捆绑产品的支付意愿更加中等化。图9、图10分别表示捆绑前单个产品的支付意愿分布和n件产品捆绑后的单位联合分布。

从上面的推论中可以看出,随着捆绑的组件数量的增加,消费者对捆绑产品中各个组件估价的平均值越来越接近于对各个组件估价的期望值,从而捆绑销售将使销售商定价更为容易。而与单独出售数字产品相比,销售商因为销量增加会获得更高的利润。

(四)两段收费

当销售商不能识别不同的消费者群体的时候,同样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施价格差别化,如两段收费就是其中之一。企业通过引导消费者在公司提供的价格体系中进行自由选择,企业通过观察消费者在不同的两段收费中所作的选择来判断消费者所属的群体。消费者通过选择公司提供的不同价格体系,自动分为不同的群体来实现消费者的选择。

两段收费指企业先向消费者收取一笔更大费用,然后再收取每单位使用费。可用等式T(q)=A+pq来表示。T(q)是企业制定的非线性价格,A代表固定费用并且通常是大于0的,p表示边际价格,q为购买量。公司通过向消费者提供双重价目表即可完成消费者识别。例如:某个提供实时软件服务的公司,面对由两种类型的消费者组成的群体。一组希望每天都有相当长的时间来使用该公司的实时软件服务,称为H组;另一组在其余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通常希望在一天中只用很短的一段时间来使用该公司的实时软件服务,称为L组。

公司可以对H组的消费者登录网站收取较高的固定费用和较低的每分钟收费制度;而对L组消费者登录网站收取较低的固定费用,以鼓励他们使用网站服务,但应该对其制定较高的每分钟价格。由于公司不能提前分辨出这两组消费者,所以它可以提供两种收费的方案:(A1,p1),(A2,p2),其中A1>A2,p1

四、结束语

由于数字产品的生产、传送、支付和消费都与实物市场有很大的差别,而定价不能忽略市场的每个环节,所以以对待实物产品的方式来对待数字产品是不合适的。由于对侵犯版权的担心和受实物市场的影响,一些非销售模式,如许可、租赁、订购等定价方式和非线性定价方式一起在数字产品的定价中得到广泛应用。以上介绍的定价策略是针对数字产品的特征,从最一般的意义来探讨的定价策略。由于价格会随着不同的环境条件灵活地变化,因此新的定价方法会不断涌现。

参考文献:

[1]Choudbary, Ghose. Personalized Pricing And Quality Differentiation [J]. Management Science, 2005,(7).

[2]BENO T LELOUP. Dynamic Pricing on the Internet:Theory and Simulations [J]. Electronic Commerce Research, 2001,(1).

[3]9. Ravi Bapna, Paulo Goes. Pricing and Allocation for Quality-Differentiated Online Services[J], 2005,(5).

[4]【美】埃弗雷姆.特伯恩.电子商务管理新视角[M].王理章,等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

数字经济市场篇(3)

关键词:数字经济;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1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3-0183-03

数字经济是一场数字技术推动的经济革命。这场数字化革命正在以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为推动力,以开放的知识为基础,从制造领域、管理领域、流通领域的数字化扩展到包括政府宏观调控的一切经济领域,逐渐形成一个经济体系。

一、新自由主义思潮是美国数字经济繁荣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解决凯恩斯主义所遗留的滞胀问题,新自由主义思潮逐渐抬头并呈现占主导地位的趋势。美国传播学者丹・席勒(Dan Schiller)指出,以“应该让市场自己遵循其自然的逻辑”的新自由主义思潮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重新被奉为美国国内的正统理论[1]。80年代的里根时代和90年代的克林顿时代都很大程度上遵循新自由主义思潮的理念。最近几年,新自由主义思潮成为美国数字经济繁荣的重要支柱之一。

首先,作为数字经济重要技术推动力的因特网本身就是自由思想创新的产物。一方面,因特网的设计思想避免了垄断集中,体现分散自由;另一方面,因特网为数字化的信息提供了自由流动的空间。因此,因特网不仅是流通领域数字化的重要技术支持,更是新自由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新自由主义思潮在美国的发展提供了因特网生长的土壤,孕育了数字经济的发展。

其次,新自由主义思潮的自由市场观点和理念渗透到了美国的经济发展政策中,特别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电信和传媒业发展的政策中,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了适宜的宏观经济环境。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通过一系列程序对电子计算机业、电脑业和电信业的界限一再进行重新划定,将蓬勃发展的网络业中越来越多的部分划到放松控制的电脑业一边,促进电脑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主张把政府的控制管理降到最低程度、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原理的作用的思想,在美国电信和传媒业决策中逐渐占据优势,更使有关决策出现放松管制的特点。1980年,在《有关计算机的第二次调查》中,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决定,作为美国电讯基础设施的核心部分,受政府管理的电讯公司也可以成立分公司,不受制于现有管制措施。这一措施使得被赋予特别市场自由权的专业化网络行业向整个电信市场扩展[2]。1996年,美国通过了《1996年电讯法》,消除电信行业的垄断,开放所有的电信市场,放松了对不同种类的电信和媒体公司相互进入业务领域的限制,允许不同的媒体市场相互渗透,促使美国全国范围内的从电信运营到硬件制造、软件开发、网络通信、互联网服务、广播电视等各个领域展开新的竞争和重组,从而推动高速“宽带”网络的建设[3]。由此可见,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广泛渗透,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市场环境。

二、美国政府的政策支持是数字经济健康高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证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美国政府不仅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研发,而且还通过政策支持保障数字经济健康高速发展。首先,美国政府增强网络的安全性,提高消费者对网络的信任度。美国政府通过《关于信息系统保护的国家计划》构建联邦政府的信息安全模式,推动公众与民营之间的自愿合作,以保护信息基础设施。美国商务部企业服务局与产业界、消费者代表和政府部门共同合作,开发一种新的电子商务密码系统,专用于网上消费者的保护。另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采用网上冲浪的方法,对网上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对于网上的欺诈行为,司法机构按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其次,美国政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1999年10月,美国通过了《域名权保护法案》,规定域名与商标保护统一,不得冒用、非法注册或使用与他人域名十分相似的域名进行网上商业活动。在域名的管理上,将过去的政府负责注册登记改为由因特网域名定名公司(ICANN)和网络解决方案公司(NSI)代表政府负责域名的注册登记,大大降低了域名的注册管理费。最后,积极发展电子商务。1996年底,克林顿亲自倡导成立美国政府电子商务工作组负责制定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实施。1997年颁布《全球电子商务框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并具体提出五项原则:(1)私营部门必须发挥主导作用;(2)政府应避免对电子商务的不当限制;(3)政府必须参与,并致力于支持和创造一种可预测的、受影响最小的、持续简单的法律环境;(4)政府必须认清因特网的特性;(5)应该在全球范围内促进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全球和全国商务电子签名法案》,使在线合同或在线交易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进一步方便企业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

三、官―产―学―公众创新模式是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源泉

数字经济之所以在美国兴起和繁荣,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特网演化处在官、产、学、公众各类主体组成的创新网络之中。正是这一网络机制促成因特网的迅速普及发展,带动整个美国经济向数字经济的转变。

美国数字经济是数字化技术在经济领域创新以及渗透的结果。创新包括了技术、制度和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单单市场需求的存在或者技术机会的存在都不能促成技术革新,单独看来,这两者都是技术发生革新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只有他们同时成立的时候,技术革新才成为可能[4]。也就是说,脱离了产品服务创新的市场需求,单纯技术创新不会促进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以美国苹果电脑为例,就可以清楚地认识这一点。苹果在PC发展过程中,一直扮演着先行者的角色。过去十年,苹果获得了1 300项专利,相当于微软的一半,几乎相当于戴尔的1.5倍。但是,创新能力并没有使苹果公司置身于食物链的顶层。1981年,该公司营业利润率高达20%,而目前仅有0.4%,远低于行业平均的2%。目前,该公司在全球PC市场的份额仅有2%,无法与戴尔和IBM相匹敌。苹果公司充分说明业务模式创新比技术创新更为重要。戴尔、亚马逊、eBay等公司都是以更低的价格销售商品和服务模式,迎合更多的消费者[5]。因此,美国数字经济时代的创新是由技术创新需求和产品服务创新的市场需求相互推动。

事实上,传统的“官―产―学”三线螺旋体创新体系仅仅提供美国数字经济技术创新的需求。美国科研体系的特点是政府、企业和大学单独或联合资助进行研发活动,促成了美国产生大量创新成果,并得以产业化与商业化发展。因特网正是在这种政府、企业和大学创新体系中由国家投入基础技术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企业积极支持和参与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在这种建设新的创新环境的过程中,机构和国家的界限被打破。相反,原来互不联系的三类机构,即公共(官)、私人(产)、学术(学)三方面逐步适应共同工作,相互交织作用,进一步在创新进程的各个阶段建立了相互联系,形成了“三线螺旋体”。

但是,“官―产―学”三线螺旋体创新体系忽略了产品服务创新的市场需求,还不能够完全成为数字经济的创新源泉。结合苹果电脑失败的教训可以看出产品、服务等业务方面的创新同技术创新同样重要,而且这些归根结底取决于对公众偏好的满足。公众的偏好需求驱动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的创新方向,引导政府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在进一步满足公众偏好的基础上,公众积极广泛地参与在线购物、虚拟社区、数字学习、数字娱乐等都构成推动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坚实动力。而且,当前美国的部分研究机构在统计数字经济发展状况时,都对公众的上网比率、上网时间等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兰德公司在加强美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议中同样认识到设法让民众了解创新活动的重要性以及民众通过什么方式来支持创新。这些都说明公众是推动美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公众与“官―产―学”三线螺旋体创新体系相互作用,形成“官―产―学―公众”创新模式,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所必需的技术创新、产品服务的业务创新,成为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源泉。

四、风险资本是美国数字经济转型的“革新力量”

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新技术企业与创业资本或风险资本的互动式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所谓风险资本是由职业金融家(即风险投资家)连同管理一道投资到年轻的、快速增长的、并且有潜力发展成经济重要贡献者的公司中的资本,风险资本是初创公司重要的资金来源[6]。美国风险资本市场制度是一种增进和分享创新收益为目标的有效率的融资制度安排。风险资本投资的运行特点包括三方面:一是投资面向新兴产业(主要是信息产业)中的初创企业;二是风险资本还通过资本经营服务直接参与企业创业;三是风险资本具有良好的退出机制。正是这三个特点使得风险资本能够通过独特的创新试错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把资本、技术和知识联系起来,赋予美国经济支持技术型初创公司发展的优越环境。20世纪90年代,风险资本投资在美国发展迅猛(见表1),相继培育出DEC(数字设备公司)、Intel(英特尔公司)、Microsoft(微软公司)、Compaq(康柏电脑公司)、Apple(苹果电脑公司)等著名的高科技企业。这些高科技公司为美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

进入新世纪,美国数字经济遭遇挫折,风险资本投资的绝对数额出现急剧下降的趋势,但这并没有削弱其对美国经济的贡献。统计表明,2000―2003年期间曾经接受过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在就业创造和销售收益增长方面对美国经济的贡献仍然超过其他同行企业。在信息产业部门这一现象更为明显(见表2),比如2000―2003年期间,计算软件整体行业出现裁员8%,销售额仅增长5%,而风险资本投资企业却仍然创造了17%的就业机会,销售额高达31%。因此,风险资本投资正在很大程度上拉动当前美国经济的复苏。

总之,无论是在美国经济繁荣或复苏阶段,风险资本都对美国经济做出重要贡献,是美国数字经济转型中不可替代的“革新力量”。

参考文献:

[1] [美]丹・席勒.数字资本主义[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3.

[2] [美]丹・席勒.数字资本主义[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0.

[3] 郭庆光.21世纪美国广播电视事业新构图――“1996年电信法”的意义与问题[J].国际新闻界,1996(6).

[4] Rosenberg, Nathan. Inside the Black Box[M].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231-232.

[5] 龚伟同.技术创新毁了苹果[J].商务周刊,2004(4).

[6] 宋玉华.美国新经济研究――经济范式转型与制度演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455.

Institutional Analysis of American Digital Economy

HE Xiao-yin

(Commercial College,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450052, China)

数字经济市场篇(4)

论文摘要:数字娱乐产业作为信息技术和文化产业相结合的新兴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本文通过对重庆市数字娱乐产业的研究分析,在分析重庆市乃至西部地区数字娱乐产业发展的优劣势的基础上,探讨了重庆市的数字娱乐产业发展战略。并针对重庆市在数字娱乐产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措施。

数字娱乐狂潮正席卷着整个世界,并已成为当今信息产业中最具商业价值的新兴产业。数字娱乐产业的发展研究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主要内容之一,随着西部大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数字娱乐产业也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一个新的增值点,西部地区如何缩小与我国发达地区的“数字鸿沟”已成为政府部门所关注的热点。本文立足于数字娱乐产业涉及的各个层面,以重庆直辖市为例,对西部地区的数字娱乐产业发展进行了研究。通过分析数字娱乐产业的发展现状,为“十一五”建设期间的数字娱乐产业规划提供了一种新的发展思路,并对如何提升西部省区数字娱乐产业竞争力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建议。

1.数字娱乐产业与知识经济发展

现代信息技术革命迅猛发展,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越来越明显。社会的信息化建设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着力发展信息技术及其相关产业,已经成为全球的共同趋势。信息技术不仅是未来知识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和推动力量,而且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先导和支柱,其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和综合实力的标志[1]。随着精神文明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文化知识的渴求,加速发展西部数字娱乐产业,是重庆和西部省区顺应时代潮流,缩小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发展知识经济的必然要求。

1.1精神文明需要发展数字娱乐产业

可持续的发展大局要求各个产业的发展更加有效敏锐,其中也包括数字娱乐产业。我国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数字娱乐产业普遍存在着盲目性,大起大落的现象屡见不鲜,更重要的是,其兴衰已经不仅仅是数字娱乐产业本身的局部的行业的事情,而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加速发展西部地区数字娱乐产业,是“十一五”建设中数字娱乐产业乃至信息产业由大到强转变的有力推进,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有助于确保重庆及西部省区城乡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顺利实施。

1.2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传统工业经济的增长是建立在大规模消耗自然资源的基础之上,因此传统经济的增长不具有持续性。而信息产业作为一种高新技术产业,主要依靠知识资源来推动经济增长,是一个与传统产业完全不同可节约资源实现持续发展的产业,具有可持续增长的特点。加之,其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够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节约资源,而且还能形成新的产业,开拓新的市场,势必大力加快城市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的步伐。因此,重庆及西部省区数字娱乐产业的发展对促进该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3发展文化产业建立民族文化品牌

通过最大限度地追求标准化规模化和专业化来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是现代产业区别于传统“行业”的一个本质特征[2]。正是在这种对标准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的追求中,才使文化产业成为第三产业中最富现代意义,与高科技尤其是数字娱乐技术发展结合最紧密的产业。当代数字娱乐业发展的状况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信息文化水平及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中国正在掀起一场“创意文化产业”建设热潮,许多地区都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纷纷提出了“文化强省”“文化强市”“文化之都”等战略性的口号,“文化产业园区”相继兴建[3]。加快重庆及西部省区数字娱乐产业的发展建设步伐,有助于推动打造西部省区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提高西部省区的影响力。

2.重庆数字娱乐产业发展条件分析

2.1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发展潜力

重庆市正面临世纪性的发展良机。设立直辖市后,重庆抓住中央直辖三峡工程建设西部大开发三大历史性机遇,大力调整经济结构,积极扩大开放,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其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显著提高。“十一五”规划以来,重庆市不断加大对信息产业的投资建设力度,“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使其成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柱。目前重庆市已拥有较雄厚的技术经济基础和实力,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业聚集了一大批优秀的科技人才和精良的科研设备。如今数字娱乐产业作为新兴的一项科学技术与文化并进的产业,其发展的潜力很大。

2.2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随着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建设,其数字娱乐产业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例如宏信软件公司,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游戏开发平台及引擎,在游戏和动画制作领域均取得了较大的成功;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集数字娱乐和文化传播于一身,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引擎WHALE达到了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天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重庆市最大的SP运营商,先后推出了重庆复生记天极夺宝奇兵等无线游戏,并通过天极无线平台投入运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4]。同时,重庆市拥有众多的高新软件园电子工业园,目前在重庆大学城正在兴建重庆数字娱乐动漫基地,基地将建立产业孵化园,创办动漫杂志和专业网站,筛选塑造大众喜爱具有商业价值潜力的动漫形象,开发动漫产品。可见,重庆市数字娱乐产业加速发展的大环境已初步形成,并成为带动重庆市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力量。

2.3产业发展投资环境正在改善

重庆市具有良好的数字娱乐产业链基础。重庆市具有完整的出版发行机构,也有著名的信息类门户网站——天极网,具有良好的市场推广基础。在衍生产品设计和制作领域,重庆本地低廉的生产成本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库,为游戏和动画衍生产品提供了大规模生产的条件。重庆是长江中上游信息中心,凭借其通信和互联网发达的优势,为数字娱乐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如开发大量高水平的基于电信的增值服务[5]。另一方面,重庆与国际上的交流合作越来越频繁,来渝投资的外商日益增加,客观上促进了重庆地区国际文化交流。因此,在数字娱乐领域可以较容易地与国际市场接轨,快速引进国际先进的营销理念和市场运作手段,站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发展数字娱乐产业。目前,重庆本地已有部分企业与国际著名游戏开发企业展开合作,这将促进国际产业界深入了解重庆,关注重庆经济发展,并为展开进一步的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2.4高校密集智力资源丰富

重庆是西南地区的核心城市,高等院校云集。重庆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等高等院校每年将培养大量的信息类和艺术类专业人才,为数字娱乐业游戏和动画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满足数字娱乐业对人才的巨大需求。同时,重庆市拥有的各类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科研经费收入及支出均为西部地区领先水平,作为西部大开发中的核心发展力,重庆市的人力成本相比北京上海等地更为低廉,可人才质量毫不亚于东部发达地区。因此重庆完全具备大规模发展数字娱乐产业的人才基础和智力资源。

2.5制约因素

“十一五”期间,重庆市紧密结合经济和智力资源优势,在发展数字娱乐产业方面有巨大的潜力,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在宏观区位中远离经济技术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不利于对人才的吸引;多数企业对数字娱乐高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还较差,尊重知识和尊重人才的风气还有待进一步浓厚,数字娱乐产业兴起的宏观环境还有待改善;知识产权的观念较为陈旧,技术成果转化还比较困难,自主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淡薄;目前企业普遍处于散小弱的状态,未能有效地采取大公司战略,强化产业链的优势作用,导致竞争力较弱。

3.发展战略与对策措施

3.1发展战略思考

针对上述情况,发展战略应立足于:以政府指导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高新区大学城软件园及数字娱乐产业化基地大力提高数字娱乐企业和市场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倡导技术创新和民族文化品牌意识,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娱乐技术产品,发挥本土区域经济科技和生产力布局优势,因地制宜,构建重庆乃至西部省区数字娱乐产业发展的动力基地和示范基地,调整和优化当前经济结构,促进数字娱乐走向市场化和产业化。

3.2对策措施建议

3.2.1完善数字娱乐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数字娱乐企业集群化发展。数字娱乐产业主要是由数字娱乐企业和数字娱乐技术产品组成,而数字娱乐开发基地则是数字娱乐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6]。近年来,国内各地兴起了一股动漫热,许多地方都搞起了动漫产业基地或动漫园。重庆市正在建立沙区大学城数字娱乐动漫基地九龙坡区美视动漫产业及教学基地等一系列的动漫基地。重庆市应在动漫业不断完善的同时,积极拓宽数字娱乐产业的发展途径,结合重庆本地3G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全国数字电视系统的建设。对数字娱乐产业基地提出以下两点措施:

(1)目前重庆市的数字娱乐产业基地建设力度主要放在招商引资上,大部分的开发区和技术城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在“产学研”一体化方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该地区密集的高校资源和科研基础建设成果尚未很好的充分利用。今后应该在已有数字娱乐产业基地开发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众多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快数字娱乐科技园区的建立和技术水平的发展提高,加快“产学研”一体化的建设步伐,不断拓宽数字娱乐产业的发展途径。

(2)采用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实施“集群化战略”。目前重庆本地数字娱乐企业还基本处于散小弱的状态,没有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数字娱乐产品,也还没有本土大型数字娱乐集团性企业。因此,应逐步扩大企业集团的范围,对成员企业进行整合,以资本为纽带以数字娱乐园区为载体,逐步实现研发运营的一体化机制。

3.2.2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数字娱乐产业化基地。如何完善城市形象是重庆市政府不断思考的一大问题。重庆市的形象宣传近几年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巴渝文化”“红岩精神”形象的树立,让“新重庆”这块投资热土持续升温。而企业作为城市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其企业品牌是城市形象的视觉窗口,实施“品牌战略”是塑造“新重庆”城市形象的必然手段。数字娱乐产业作为重庆市“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的目标是建设成为国际数字娱乐领域的孵化器,起着政府与企业沟通桥梁的作用。重庆市应采取城市数字娱乐产业发展与城市形象提升的互动模式。大力推动“十一五”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构想,抓住重庆本土特色,挖掘历史文化资源,选择“数字三峡”“数字红岩”“数字磁器口”等具有重庆历史文化特色的精品工程,树立重庆市数字娱乐产业的形象和品牌,为整个重庆的产业化进程增值,使数字娱乐产业成为重庆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3.2.3转变企业赢利模式,发展风险投资,拓宽融资渠道,形成产业规模。数字娱乐企业作为数字娱乐产业重要的“孵化器”,风险投资尤其对地处西部的重庆来讲更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重庆应该抓住本土人才智力资源丰富和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优势,加强政府对动漫及数字娱乐产业的支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比如动漫业,应从高附加值的动漫延伸领域获利,积极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本土原创作品,吸引外资,发展风险投资,拓宽融资渠道。重庆市应尽快在香港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或地区与当地数字娱乐企业展开合作,并建立商业合作促进中心,逐步将重庆本地数字娱乐企业融入国际产业链当中;加深与国际产业巨头的合作,通过龙头企业的示范,承接国际游戏和动画制作的外包业务,并形成一定规模,带动本地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版权合作或者转让的形式,开始向海外市场出口自行开发或制作的游戏和动画产品,打造民族数字娱乐品牌。

3.2.4以科技为导向,以人为本,实现重庆及西部地区数字娱乐领域价值增值。以重庆大学四川美术学院等高校为依托,在高校及企业生产研发基地的发展基础上,开展数字娱乐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完善基地环境和条件建设,将已有的制作研发机构进行统一规划与整合,初步建成一个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人才培训中心及体验实训中心,打造多层次高水平的西部数字娱乐产业研发培训一体化的基地,并在基地的建设中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数字娱乐产业开发人才培养的新型模式。同时采取“产学研”合作的形式,争取国家“863”“十一五”等攻关项目的立项研究。鼓励自主创新,使重庆成为数字娱乐领域的核心地区。

3.2.5完善数字娱乐产业链条,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协调的发展。数字娱乐产业化实质上包含了两个层次的任务:第一层次是将数字娱乐技术成果商品化,数字娱乐商品产业化,数字娱乐产业国际化;第二层次是利用数字娱乐业的研究成果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优化,实现产业信息化[6]。目前重庆市数字娱乐企业和产业化基地的发展,没有与该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传统产业的改造很好的结合,数字娱乐产业的辐射和扩散作用远没有发挥。因此,今后重庆市数字娱乐产业的发展应该在继续抓好产业化基地,高新区开发园以及数字娱乐企业和关键技术研究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重视数字娱乐产业链的结构优化。以数字娱乐产业化基地为中心,建立重庆市数字娱乐产业链条,形成一条由数字娱乐产品的研发生产到产品的市场营销,再到形成版权的授权,最后到衍生产品开发和营销的完整的产业链条模式。通过行业间穿插,使数字娱乐产业链条得以扩展和延伸,开拓数字娱乐产业市场。

3.2.6强化政府的导向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在企业与文化间发挥调节作用。针对目前重庆市数字娱乐产业发展中,技术人才优势仍不明显,投资环境培育还不佳,产业链整合不尽完善等问题,政府应强化其导向作用,加强宏观调控。一方面要积极引导科研机构搞好转制工作,找准市场定位,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环境与金融环境的改善以及造就一大批科技型企业家等途径着力营造有利于数字娱乐产业科技转化的社会环境。营造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培育市场的自主调节能力,必要的时候弥补市场缺陷,如给出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引导和帮助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意识,加快数字娱乐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等工作,增强对数字娱乐技术成果的吸收和消化能力,更好地适应知识经济和信息产业发展的要求。数字娱乐产业也属于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必须以强大的文化资源为后盾,这就需要政府在企业与文化之间发挥适当的调节作用。长期以来,大家都认为是没有优秀的产品导致中国的动漫不景气,实际上这与市场的开拓策划也有一定的关系。企业和政府不重视民族文化产业品牌的发展,未能满足动漫受众审美心理和消费需要才是主要差距。例如,包括重庆在内的中国动漫业,特别是动画片,说教味太浓,作品缺乏新颖的创意[7]。政府在这方面应该适当放开,让企业慢慢成长起来,积极鼓励民族文化数字娱乐的发展,打造“文化创意产业”的数字品牌。

3.2.7构建数字娱乐公共技术服务及支撑平台。美国产业发展的经验表明,平台化运作是产业市场化发展的关键;产业平台建设与风险投资结合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加速器[8]。近年来,在市场巨大需求的牵引和政策的扶持下,重庆从事数字媒体产品开发的企业和团体迅速增加,但存在着院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脱节,企业和市场脱节,技术与产业脱节的现象,无法支撑数字娱乐产业有效发展。对于高投入的数字娱乐产品开发而言,显然企业开发资金有限,若有标准化高性能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可供利用,则可把有限资金应用到产品的设计和创意中去。其次,通过平台的建设,可为重庆数字娱乐创业团队提供工作和发展环境,避免人才外流,也就保证了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重庆市应通过集成和开发数字娱乐产品生产流水线的软硬件资源,打造该市的数字娱乐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重庆市数字媒体中小企业创业团队软件平台租赁服务以及增值技术服务,通过资源共享,降低数字娱乐产业的进入门槛,以促进数字娱乐产业的繁荣;该平台还可利用自己所处“产学研”交集点的优势,为企业提供顾问咨询技术指导和培训,实现资源的共享,以加快数字娱乐产业集群化,并推广自主知识产权软件及高级产业人才培养。通过重庆数字媒体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立,提高重庆数字娱乐产业的技术水平开发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使重庆本土数字娱乐精品大幅增加,为重庆数字娱乐产业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基金项目:重庆市沙坪坝区软科学研究项目。

参考文献:

[1]陈禹.科学的发展观和信息产业的地位及作用[J].通讯世界,2004,17:15-19。

[2]王文博.发展高新技术促进西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J].兰州商学院报,1999,15(4):31-34.

[3]李思屈.数字娱乐营销传播与民族品牌[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6,2:32-33.

[4]卓武扬.网络游戏产业研究[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1:54-55.

[5]叶绿.中国移动数字娱乐服务业现状分析[J].计算机系统应用,2005,4:2-4.

[6]张素娟.数字娱乐产业新的“组合拳”[J].中国电子商务,2005,11:36-38.

数字经济市场篇(5)

关键词:数字产品 定价策略 市场营销

自国际互联网商业运用以来,网上交易得以迅猛发展,网上交易的产品大多是数字产品,随着数字产品交易市场的成熟,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既能使消费者乐意接受,又能给企业带来丰厚利润的价格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和完善。从产品价值依赖消费者偏好的基本假定出发,中外经济学家们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方法,去观察和解释数字产品的特点、营销和定价策略。

Internet 技术的发展,拉近了买方与卖方之间的距离,同时也增强了电子商务机制下定价的柔性。由于电子市场能够吸引大量来自不同地域的销售商和消费者,并且操作成本较低,给动态定价机制带来了更广泛的应用空间。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关于数字产品的定义及分类的认识

数字产品是可以被数字化和可以在数字网络上传送的产品。虽然数字产品作为一种崭新的网络经济形态被中外经济学专家和学者所接受,但他们对数字产品的定义与分类却有不同的认识。国内多数学者都接受“数字产品是在电子商务的各种商业模型中,基于计算机网络交易的数字编码”这一观点,并依据数字产品用途的性质将数字产品分为内容性产品、交换工具和服务等三种类型。而以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哈尔・瓦里安(Hal R.Varian)为代表的部分学者认为数字产品是或主要是信息产品。包括以数字格式分布和使用的书、电影、唱片、软件等等(刘波,情报杂志)。但也有少数学者把数字产品作为信息产品的一类(吕萍等,商业研究)。

(二) 关于数字产品特征的研究

在对数字产品进行定义和分类后,学者们对数字产品的物理特征、经济学特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王晓玲等都认为数字产品具有特性,数字产品具有以下物理特征:不可破坏性、可变性和可复制性。对于数字产品经济学特征,学者们进行了不同层次的研究。多数学者都认为数字产品具有网络外部性的特点。王晓玲、袁红清等都认为数字产品具有时效性。当然,对于数字产品定价和营销策略带来很大难度的是数字产品特殊的成本结构(生产过程中固定成本高,变动成本低),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还提出数字产品在消费上具有规模效应,正如金丹凤所述的那样这两种特性使得传统定价策略的失效,原因在于,一方面,数字产品的成本结构决定了数字产品不可能存在供应曲线,无法像竞争性市场那样按边际成本曲线来定价。另一方面,数字产品消费上的规模效应使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失效,因此数字产品也无法根据需求定价。因此传统的根据边际收益、边际成本曲线来定价的模式在数字产品市场中已不再适用。对于该问题,学者们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析。

(三) 数字产品营销与定价策略的研究

沿着数字产品本身特性影响营销策略和定价策略的选择的思路,虽然学术界对于数字产品需要实行差别定价,学界达到了共识,但是学者们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美国经济学家Bakos.Yannis和Brynjolfsson.Erik(1999)非常突出的分析了信息产品的捆绑销售策略,此外,Viswanathan.Siva等人又在此基础上做了补充,提出了改装和版本划分策略。肖光恩(2001)等和Jain.Sanjay(2002)等提倡根据企业所销售的数字产品市场成熟的程度实施“时间策略”,鉴于此,Sundararajan.Arun(2004)又做了进一步研究,提出数字产品定价策略要与实务根据市场成熟程度对市场变化特征做出描述,从而做出“定价管理时间表”。当然,多数学者都是从现代经济学原理出发描述三种价格歧视策略,即一级价格歧视、二级价格歧视、三级价格歧视(部分学者也分别称之为个性化定价、群体定价、产品形式定价)。对于数字产品定价及营销策略的研究,除了这些定性分析之外,最近也有部分学者根据数字产品的特性,综合考虑产品成本、竞争和顾客需求等影响产品定价的多方面因素,建立了数字产品的定价模型。例如,在国内黄璐(2002)等人首次提出了数字产品定价模型――信息产品多重价格定价模型,该模型也只是以数学的方法说明差别定价策略在理论上的可行性,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具有一定操作性的量化模型。考虑到产品成本、竞争和顾客需求是影响数字产品价格的主要因素,吴俊新等(2006)在分别细化分析这三种因素对数字产品价格产生影响的几个方面,并以一定的规则各自赋以权重,建立了数字产品的综合定价模型。Ravi Arona(2006)等人在充分考虑企业与消费者两方面的特点及其对信息产品的认识程度,也提供了一个数字产品定价模型,并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解释了其中的参数。Kang Bae Lee等(2006)在假定网上有偿或免费商品有一定相关性的基础上,充分分析顾客意愿和剩余,建立网络服务(信息产品)的定价模型。其他的相关模型,都是学者们在分析影响数字产品定价的主要因素,大多都是在充分了解消费者意愿的前提下建立的动态定价模型。

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其瓶颈分析

(一)目前研究的不足

学界对数字产品相关问题的研究从开始的完全定性分析,到现在开始向定量分析转变。就目前的有关研究成果来看,其理论发展应该是成熟的,但是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对该问题的研究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基本上只是理论论述,很少有建立量化模型,即使建立了相关的定价模型,但也多是缺乏实际应用性。目前,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有关数字产品定价问题的论文基本上都是一个固定的理论模式(定义―特征分析―营销策略),都是针对数字产品本身具有的特征,在理论上说明数字产品应该具有的营销策略,不但在观点上趋同,在应用上更显得空洞。有些学者虽然建立了相关的理论动态模型,但由于模型中引入了实际中难于控制的参量(例如,消费者的偏好),这些参量数据难以获得或者获得成本过高,没有现实意义。因此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如果要想使研究得到应用,就必须建立量化模型,并且在模型中尽量避免引入不可测量的参量,使模型具有可操作性,进而使数字产品的定价能像传统产品的定价一样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只有理论研究,缺少应用分析。如前所述,国内对该问题的研究,存在着一个固定的理论模式,由于都是在理论上做相关的定性分析,基本上不对应用进行反馈分析,这样也使得对该问题的研究缺少创新性。

(二)研究存在瓶颈的原因分析

数字产品本身的特殊性。目前的研究成果表明,数字产品不具传统产品那样的成本特征,使数字产品的定价缺乏经济理论基础,难以建立有效的边际成本(数字产品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边际收益曲线模型。影响定价因素的复杂性。影响产品定价的因素很多,关系复杂,有些因素本身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不易量化;有些因素虽然有可量化的理论基础,但不能获得分析数据或者获得成本高。

数字产品兴起时间不长,对其定价问题的研究缺少应用环境,更谈不上反馈分析了。数字产品的传送和接收离不开网络的普及,而网络开始兴起到现在短短的二十年中,数字产品才从中慢慢发展起来的,就目前的数字产品交易来看,还存在很多缺乏规范性因素的制约,并且网络环境下的交易方式和手段缺乏管制,市场还不规范,所以前期的研究一直缺少应用环境,不能对研究结果进行反馈分析。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说前期的理论研究不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相反,如果不先对数字产品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认识,就很难对其定价问题做出有效的总结。

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和方法

对数字产品的特征要进一步分析它们给数字产品定价带来的有利和不利影响,在数字产品营销和定价策略中考虑这些影响(已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本文期望可以在现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的完善和数字产品交易环境的优化,通过灵活运用相关的原理,对数字产品特征给数字产品定价所带来的影响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分析和见解。

为方便或有效的建立数字产品定价模型,可依据影响因素作用的相似性对数字产品进行分类。例如,目前,国内学者在数字产品定价问题上都支持的差别定价策略,其理论基础是产品定价依赖个人偏好,对不同类的数字产品,消费者群的个人偏好程度肯定有所不同,我们可以对这样的程度赋予一个系数来确定定价对这种偏好的依赖程度;再如,数字产品价值对时间的依赖性很强,因此也可以根据这种依赖程度而赋予价格一个理论系数来确立量化模型。这些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我们可以像传统产品一样,通过市场调查而获得。

目前,网上交易和数字产品交易日趋频繁,网络环境逐步规范,已经拥有数字产品定价问题研究的应用环境,可以在建立有一定的操作性模型后,在现实的市场中进行模拟,对比分析理想结果和现实结果的差距,进行反馈分析,进一步修正和优化模型,使其对数字产品定价问题的研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结论

本文针对国内外主要关于数字产品及其定价问题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对数字产品的特征和基于特征的定价策略进行了对比。数字产品由于其本身具有的特点,使其在的生产过程、传送、支付和消费等环节与实体产品有较大的差异,从经济学角度看,数字产品本身的高度差异化则存在与实体产品有着更多的差异,以对待实物产品的方式来对待数字产品或认为能简单地使用现有的经济模式来解释电子商务是非常不明智的,从而对合理判断市场价格带来了困难。

虽然数字产品的定价策略在网络的环境下更趋复杂和多样化,但传统的定价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仍然有效,同时要根据企业自身类型、产品类型、产品差别化的可辨识性、消费者的差别特征、行业竞争度等综合分析,从而对数字产品进行合理定价。

合理的定价是一个市场成熟的标志,由于网络经济环境下,经济方式在不断的动态发展变化中,如何为数字产品制定一个合理的既能使消费者乐意接受,又能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这个问题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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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Viswanathan.Siva.Anandalinqam.G..Pricing strategies for information goods. Sadhana - Academy Proceedings in Engineering Sciences,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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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Ravi Aron;Arun Sundararajan;Siva Viswanathan. Intelligent agents in electronic markets for information goods:customization, preference revelation and pricing. Decision Support Systems,2006

数字经济市场篇(6)

日本矢野经济研究所调查和统计,近些年来,日本数字印刷市场除2010年外其他各年都在上升。日本印刷市场的销售额2007年已为2540亿日元,2008年和2009年达2700亿日元以上,但2010年减为2520亿日元。2011年后,日本数字印刷市场持续回升。矢野经济研究所调查的数字印刷市场指的是采用商业数字印刷机印刷的印刷物及相关服务市场,不含有版印刷物及相关服务市场,数字印刷物包括出版印刷物、商业印刷物和票据印刷物等,不含标签印刷和包装印刷等。最近几年,日本经济和企业业绩有所恢复,是日本数字印刷增长的主要原因。另外,数字印刷服务(DPS)和商务流程外包(BPO)印刷业务的上升,以及商业印刷与出版印刷的需求扩大,都对数字印刷产生了有利影响。2015年和2016年,日本数字印刷市场大起大落,上一年先是飚升3成,下一年接着又将剧跌2成。

2015年,日本数字印刷市场的销售由上年的2973亿日元猛增到3850亿日元,增幅高达29.4%。2015年日本数字印刷所以出现井喷式增长,原因在于日本政府推出了“个人番号”规定。为了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和国民的便利性,实现公平、公正的社会,日本政府决定推行个人编号制度。从2015年10月开始,每一个拥有居民登记的在日人士(包括日本人和外国人)都将拥有一个终身使用的个人专用编号(个人番号),2016年1月起正式启用。个人番号工作的推行中,很多方面都需要印刷配合。特别是个人番号登记表,是要发放到第一个家庭的,日本现有近5600万个家庭,可见登记表印刷量非常可观。预计 2016年,日本数字印刷市场将比2015年下降近2成,其背景是个人番号登记表等的集中和大量印刷都是一次性的,2015年已经完成,2016年的印刷市场自然就会缩水,市场规模预计为3115亿日元,比上年减少19%。

与日本数字印刷市场发展状况相似,日本数字印刷机产量也在2015年达到高峰。2015年,日本印刷机械特别是数字式印刷机产量爆发式增长。日本经济产业省的机械统计数据表明,2015年的12个月中,日本数字印刷机的月产量有9个月超过2000台。2015全年,日本生产了25131台数字印刷机,比上年的11286台增长122.7%。日本数字印刷机的产量近年来连续快速增长。日本数字印刷机的产值,2015年也是大幅增长。

数字经济市场篇(7)

金字塔结构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存在为学者们研究企业建立金字塔结构的动机及其经济后果提供了条件。然而,国内外现有关于金字塔结构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私有企业或民营企业,针对国有企业选择金字塔结构的动机及其经济后果的研究还非常鲜见。Fan等(2007)最早对我国国有企业选择金字塔结构的动机及其经济后果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发现政府分权是导致国有企业选择金字塔结构的根本原因,并且认为金字塔结构具有支持效应,能够提升国有企业的价值。程仲鸣等(2008)从投资视角对我国国有企业金字塔结构的经济后果进行了研究,发现金字塔结构能够抑制过度投资,进一步证实了金字塔结构支持效应的存在性。纵观上述关于国有企业选择金字塔结构动机的研究,仅关注到政府分权在国有企业金字塔结构形成中作用,忽略了国有企业建立金字塔结构的经济动机和政治动机,因此,也就无法研究转轨经济时期我国国有企业建立金字塔结构的真正动因。而关于国有企业金字塔结构经济后果的研究,仅看到金字塔结构的积极作用,忽视了金字塔结构所产生的代理问题对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本文市场化改革和国企改革两个方面考察了国有企业选择金字塔结构的经济动机和政治动机,并从投资不足角度对国有企业金字塔结构的经济后果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为进行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公司所处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国有企业金字塔层级也就越长

假设2:与大规模、保护性行业相比,政府更倾向于对小规模、非保护性行业的国有企业放松控制,小规模、非保护性行业的国有企业金字塔层级也就可能越长

假设3:国有企业金字塔层级与投资不足之间都存在“U型”曲线关系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5年至2008年年沪深两市所有除民营和外资以外的国有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并对如下公司进行了剔除:剔除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剔除2005-2008年中被ST、PT处理的公司;剔除财务数据不全的公司,如金字塔层级无法获取或财务等相关数据缺失的公司。经过上述处理后,本文最后得到了3370个有效观测数据。本文所使用的财务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查询系统,金字塔层级数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各公司年报获得,市场化进程数据采用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报告》中提供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化指数来衡量。

(三)模型构建及变量定义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使用累积Logistic回归,从市场化改革和国企改革两个方面来分析国有企业选择金字塔结构的动机。并在此基础上,借鉴Richardson(2006)、钟海燕等(2010)的模型,将估算得到的投资不足作为被解释变量,将金字塔层级变量作为解释变量,以从投资不足角度考察国有企业金字塔结构的经济后果。

(1)关于国有企业选择金字塔结构的动机研究。本部分将通过累积Logistic回归分析来确定国有企业选择金字塔结构的动机。累积Logistic回归理论模型为:

logit[P(y≤j)|X]=ln[■]=aj+?茁XT;j=1,K,J-1 (1)

其中,aj表示截距,有J-1个值;Y为金字塔层级数;?茁为系数向量,X为自变量向量,这里我们借鉴Fan,Wong和Zhang(2007)和韩志丽?史浩江(2009)的研究,选择市场化进程?公司规模?行业属性?资产负债率?成长性和年度哑变量等因素作为影响国有企业选择金字塔结构动机的自变量。

(2)关于国有企业金字塔结构经济后果的研究。现有关于金字塔结构与公司投资行为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金字塔结构对过度投资这种非效率投资行为的影响上,对金字塔结构与投资不足这种非效率投资行为的研究非常鲜见。基于此,本文采用模型(2)从投资不足角度对国有企业金字塔结构的经济后果做进一步的实证检验。

UnderINVi,t=?茁0+?茁1Cashi,t+?茁2Layeri,t×Cashi,t+?茁3Layer2i,t×Cashi,t+∑Controli,t+∑Industry+∑Year+vi,t (2)

在模型(2)中,UnderINV为投资不足代理变量,我们借鉴Richardson(2006)、钟海燕等(2010)投资模型来估计投资不足。Layer为金字塔层级代理变量。Control是一组对投资不足(UnderINV)产生影响的控制变量,参考Richardson(2006)、程仲鸣等(2008)以及钟海燕等(2010)的研究,我们使用管理费用率(Mfee)和大股东占款(Occuppy)作为控制变量。同样地,我们在模型中还加入了行业虚拟变量和年度虚拟变量,以控制行业因素和时间因素对投资不足(UnderINV)的影响。其他变量定义具体如表(1)所示。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有1261个公司投资过度,有2109个公司投资不足,投资不足的公司数多于投资过度的公司数。现金持有均值为0.206,表明样本企业现金持有水平普遍较高,这将可能导致投资不足行为的发生。金字塔层级的均值为2.446,中位数为2.000,最大值为8,最小值为1,说明金字塔结构在国有企业是普遍存在的,而且统计发现,两层与三层金字塔结构是最普遍的。市场化进程?公司规模和行业属性的均值分别为8.363 ?21.636和0.148,中位数分别为8.420、21.538、0。

(二)回归分析(1)国有企业选择金字塔结构的动机研究。表(3)报告了模型(1)的回归结果,模型卡方检验在0.01水平上显著,证明模型回归情况良好。累积Logistic的成比例假设检验统计性都不显著(大于0.100),证明具备应用累积logistic回归模型的前提条件。从表(3)累积Logistic回归分析的系数来看,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市场化进程。地区市场化进程(IndexMarket)与国有企业金字塔层级(Layer)的回归系数为0.092,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地区市场化进程越快,国有企业金字塔层级也就越长。第二,国企改革策略。公司规模(Size)与国有企业金字塔层级(Layer)的回归系数为-0.092,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与大规模的国有企业相比,小规模的国有企业金字塔层级更长;而行业属性(ReguInd)与预期也基本一致,即与保护性行业相比,政府更倾向于对非保护性行业的国有企业放松控制,非保护性行业的国有企业金字塔层级也就可能越长。(2)国有企业金字塔结构与投资不足的回归分析。表(4)和表(5)列出了金字塔结构与投资不足的回归结果。从表(4)中模型(1)回归结果来看,Layer*Cash和Layer2*Cash的系数均在10%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金字塔结构与因现金持有而产生的投资不足之间存在“U型”的曲线关系。但通过多重共线性检验发现模型(2)解释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均大于10,说明不适宜采用模型(2)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为了尽可能地消除多重共线性问题,将金字塔层级(Layer)有序分类变量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将其转化为0-1之间的连续变量,然后将现金持有(Cash)按大小等分成高中低三组数据,分别对三组数据进行回归以进一步考察金字塔层级对投资不足的影响。根据回归结果,我们发现在低和中现金持有组中Layer和Layer2的系数均不显著,因此,这里只报告了高现金持有组的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从表(5)可以看到,在高现金持有组中,投资不足(UnderINV)与金字塔层级(Layer)的回归系数为负,并且在1%的水平上高度显著,与金字塔层级的平方 (Layer2)的回归系数却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说明在高现金持有组中,国有企业金字塔层级与投资不足之间存在“U型”曲线关系,即在某一临界值之前,金字塔结构能够抑制投资不足,但当金字塔层级超过某一临界值之时,金字塔层级的增加会导致企业投资不足现象的加剧。该结论表明,金字塔结构虽然能够抑制国有企业投资不足,提高国有企业投资效率,但当金字塔层级超过某一临界值时,金字塔结构还会加剧国有企业投资不足,扭曲国有企业投资行为,降低国有企业投资效率。因此,本文从投资不足视角为金字塔结构的掏空效应提供了证据支持,丰富了金字塔结构经济后果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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