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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的研究特点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24 16:49:35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篇(1)

〔关键词〕博弈论;博弈分析范式;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D0;C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3)04-0043-08

一、博弈分析范式与社会科学研究

(一)博弈论与博弈分析范式

博弈论(game theory)源起于人们对扑克牌游戏、国际象棋、市场竞争的数学研究,自1944年冯・诺伊曼(John Von Neumann)与摩根斯坦(O. Morgenstern)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出版以后〔1〕,作为一门应用数学分支的现代博弈论(亦称对策论)正式形成并在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得到应用。在一些博弈论教材中,博弈论多被习惯性地定义为一种形式化的数理分析工具。比如,迈尔森(R. Myerson)将博弈论定义为“对智能的理性决策者之间相互冲突与合作的数学模型的研究。”〔2〕奥斯本(M. Osborne)和鲁宾斯坦(A. Rubinstein)也认为:“博弈论是一个分析工具包,它被设计用来帮助我们理解所观察到的决策主体之间相互作用时的现象。”〔3〕然而,经过多年发展,博弈论已超越形式化数理分析工具的范畴而成为一个分析理性人乃至生物个体策略互动的一般框架,广泛应用于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语言学、生物学等研究领域,引发了一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博弈论革命”。

埃尔斯特(J. Elster)认为,有别于功能主义、结构主义、角色理论等社会科学分析范式,博弈论以分析意向人之间的意向性互动为旨归,属意向性解释和因果解释的范畴,能够同时处理人类互动过程所内涵的三类相互依赖性并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提供微观行为基础。〔4〕利希巴赫(M. Lichbach)则从本体论、方法论的层面上对理性选择理论(实则博弈论)、历史主义和结构主义等分析范式做了细致的分析和比较,虽然对前者企图统一社会科学研究的野心不以为然,但并不讳言博弈论已成为一个带有扩张倾向的主流分析范式。〔5〕国内崔之元教授也认为:“博弈论不仅是一门应用数学,不仅是一种方法,而且是关于人类理性选择行为的实质性的理论。”〔6〕奥曼(R. Aumann)、宾默尔(K. Binmore)、金蒂斯(H. Gintis)等博弈论学者在对理性假设、共同知识(common knowledge)假设等隐身于各种精致优美的博弈论模型背后的理论预设进行反思时也将目光转向哲学领域,对博弈论的知识论基础加以探究。

(二)博弈分析范式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比较优势

由于采取了上述理论预设,博弈分析范式使人们能够在一个更微观、更精细的层次上来解析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较好地回避了社会科学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二分带来的紧张与对立,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阐释各类社会政治现象。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学者将其对社会科学的意义与微积分对经典力学与物理学的意义相提并论。〔8〕迈尔森更大胆地宣称:“非合作博弈论实际上实现了社会科学研究的统一,纳什均衡概念的提出是20世纪可与DNA双螺旋结构的生物学发现相媲美的理论贡献。”〔9〕金蒂斯虽然十分清楚博弈分析范式的弱点,但还是禁不住雄心勃勃地试图以之为一般分析框架来统一整个行为科学,因为在他看来,“博弈论对于理解各种生命形式尤其是人类变化过程具有核心作用”,并且,“忽视博弈论对一个学科来说是一件糟糕的事情。”〔10〕

一旦人们将博弈分析范式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就有可能产生如下几项比较优势:其一,由于它的理论预设具有相当大的一般性、包容性和广涵性,凡研究者认为是理性个体(人、生物、计算机)之间策略互动的现象都可以置于博弈分析范式的框架之内加以探究;其二,通过将微观个体行为与宏观社会实在置于互动的层面上加以理解和阐释,人们能够更好地化解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的二分与循环论证问题,在为组织、制度、历史、文化等宏观社会实在提供微观行为基础的同时也为理解后者赖以发生的各种约束和条件提供宏观的语境和背景;其三,通过对博弈情势进行数理建模,研究者可以对博弈各方所处物理环境、信息分布、主观信念、行动策略以及支付(收益)进行直观描述,从而对问题有更准确的把握;其四,由于大量使用数学语言,博弈分析范式为学术对话和交流提供了清晰、精确的形式化语言系统,为检验各种认识在逻辑上是否一致提供了一个基础,使研究者能够根据数学模型自结论回溯至假设,以便理解导致特定结论的假设条件。〔11〕其五,运用博弈分析范式进行研究,有助于研究者提出一系列量化的可检验的理论命题,以便人们根据经验事实对这些理论命题进行证实或证伪。

二、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

(一)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涵义

我们知道,政治学研究始终具有海纳百川、包容并蓄的理论传统,十分注意借鉴、吸收、运用和发展其他学科的分析方法与理论成果。博弈分析范式也不例外,倘若政治学者接受它的理论预设,认为社会政治实在是有理性个人间策略互动的产物,就能够将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使它的上述特点和优势在政治学研究领域得到充分体现。

需要说明的是,在国外学术话语体系中,人们通常将博弈论看成是理性选择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2〕,或者干脆等同于理性选择理论本身,并不严格区分理性选择理论与博弈论这两个概念,也很少使用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提法。然而,国外学者所说的理性选择理论绝大多数情况下实际指的就是以博弈论为核心组成部分或者说博弈论化了的“升级版”的理性选择理论。鉴于国内外学术话语体系的差异,对二者做一概念上的区分,将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从理性选择政治学研究中抽取出来做一相对独立的系统梳理与评析,仍然不乏积极意义。这样,一则可以使我们更清晰地凸显出二者之间既相联系又相区别、既继承又发展的事实,二则也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国外政治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更重要的还在于,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用语比理性选择政治学研究的用语能够更全面准确地传递出其作为一种主体间、理性主义与建构论式政治学研究的真实意涵和内在精神。

另一方面,随着政治学研究的“专业化、分化与杂化”和跨学科、跨子学科交叉与融合的日益发展〔13〕,政治学研究这一概念的涵义与指称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很难严格界定。宽泛地讲,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概念至少可以包含两层涵义:一是指政治学者所从事的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二是指具有其他学科背景的学者针对传统政治学理论议题所做的博弈分析。本文主要采用第一层涵义,即政治学者运用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论预设、研究方法、数理模型而进行的政治学研究。这样,一来可以将本文限定在一个相对有限的范围之内,二来也能够将公共物品供应、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与道德习俗演化等跨学科研究议题纳入视野,以真实反映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和发展现状。

(二)三个发展阶段以及各阶段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

毋庸置疑,博弈分析范式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在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应用推动了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形成与发展。然而,这一过程并非是一个政治学研究从属于或单向接受博弈分析范式的过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有其自身发展的脉络和逻辑,对博弈分析范式的丰富与完善也作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贡献,因而有必要加以单独讨论。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将这一过程大致划分为试探期、成型期和常规科学发展期三个阶段并侧重对各个阶段的发展水平、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进行扼要评析。

1.试探期

《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出版以后,著名政治学者多伊奇(K. Deutsch)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一理论动向,对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可能性予以肯定:“在一定范围内,该方法与一些政治学理论问题的相关性是显而易见的。”〔14〕经济学家赫维茨(L. Hurwicz)也认为:“两位作者用以处理经济问题的方法具有充分的一般性,因而适用于政治学、社会学甚至军事战略学。”〔15〕他们的乐观预测很快得到验证。进入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里克尔(W. Riker)、谢林(T. Schelling)、罗尔斯(J. Rawls)、诺齐克(R. Nozick)、谢普斯尔(K. Shepsle)、奥德舒克(P. Ordeshook)、奥唐耐(G. O’Donnell)等人开始试探性地应用博弈论的概念、方法和模型对政治联盟、组织行为、策略投票、议会过程、国际谈判、军控与核扩散、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政治发展与民主转型等理论议题展开研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也随之崭露头角。

里克尔1962年出版的《政治联盟理论》被公认为经典之作。〔16〕里克尔在书中提出了“社会法则是建立在博弈论基础上的”这样一个在当时还显得比较大胆和超前的命题〔17〕,并运用“核”(core)这一合作博弈论的重要概念提出了著名的最小获胜联盟理论,在政治联盟、组织行为、议会过程等研究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政治理论家谢林不但首开先河将博弈论应用于国际谈判、军事冲突、军控与核扩散等问题的研究,还提出了“聚点”(focal point)均衡和“可信承诺”(credible commitment)的重要思想,对博弈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因此荣膺诺贝尔经济学奖。〔18〕比较政治学者奥唐耐通过分析阿根廷各党派之间的联盟与博弈对该国政治发展的影响而将博弈论引入比较政治发展研究〔19〕,带动了后续民主转型研究的分析范式转型。

博弈论对罗尔斯、诺齐克等人的政治哲学研究也产生了直接而有力的影响。在构建公平正义学说时,最大最小法则(maximin rule)这一严格竞争博弈(零和博弈)的纳什均衡决策法则是罗尔斯推演差别原则的关键,也是人们批评差别原则的一个重要切入点。〔20〕此外,我们看到,罗尔斯从卢斯和雷法合著的《博弈与决策》以及冯・诺伊曼和摩根斯坦在《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中加以明晰化的冯・诺伊曼―摩根斯坦期望效用理论中获益匪浅。〔21〕罗尔斯本人也承认:“正义论也许是理性选择理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22〕诺齐克对博弈论的运用就更为明显和彻底。在论证最小国家理论时,诺齐克依据的正是囚徒困境这一经典博弈模型。〔23〕有意思的是,罗尔斯等人对理性选择和博弈论的运用将传统的社会契约论改造为精致的道德几何学论证体系,引发了大量的后续研究,形成一个庞大的所谓的“罗尔斯产业”〔24〕,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复兴与繁荣。

总体上看,由于博弈分析范式自身还不十分成熟以及政治学者对其还普遍比较陌生,因此从人数、成果数量和理论影响等几个方面看,该阶段还属于少数政治学者试探性地从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早期发展阶段。

2.成型期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生物学家史密斯(J. Smith)将经典博弈论应用于生物演化建模并提出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 ESS)的概念,演化博弈论得以形成并快速发展。在演化博弈论的影响下,演化博弈论对均衡策略的产生、变化与收敛给出了进化论式的解释,赋予其模仿、学习、突变等新的来源,从而使博弈论分析框架更加灵活、全面,理论解释力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二)五个主要的分析路线

得益于政治学分析范式多元化的理论传统,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者在理解“社会实在由理性个体间的策略互动建构形成”这一博弈分析范式理论预设上存在着旨趣、视角和侧重点上的微妙差异,在“策略”是源自审慎推理、遗传演化、模仿学习抑或突变创新以及个体微观行动受到组织、制度、历史、文化等宏观的结构性变量多大程度的影响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分化出里克尔、谢普斯尔、奥德舒克、温格斯特(B. Weingast)等代表的理性选择、阿克谢罗德代表的演化分析、奥斯特罗姆代表的经验主义、贝茨、格雷夫(A. Greif)、温格斯特等代表的分析叙事以及埃尔斯特、罗默等代表的博弈分析马克思主义等几个主要的分析路线。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这些分析路线之间的家族相似性常常多于其差异性,它们之间在学术渊源上亦存在着千丝万缕的紧密联系或亲缘关系。另一方面,同一学者在不同时期的分析路线也会发生变化,即使在某一分析路线内部,其观点也不尽完全相同。而且,随着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深入,各分析路线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吸收、借鉴、融合的发展趋势。因此,上述提法只是为了使我们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内部存在着多个分析线路这一事实有所了解并方便我们对它们之间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而提出的,不应把它们当作标签而固化下来。

(三)理性选择与分析叙事两个分析路线的基本特征

限于篇幅,本文只对理性选择与分析叙事两个分析路线的主要特征进行扼要介绍与评析,其他几个分析路线留待将来再做介绍与评析。

1.理性选择分析路线

唐斯(A. Downs)、布坎南(J. Buchanan)、奥尔森(M. Olson)等经济学家对民主投票行为、民主的公共选择过程、利益集团与集体行动的组织困境等问题的研究是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直接理论来源,其代表人物有前面提到的里克尔、谢普斯尔、奥德舒克、温格斯特等人。理性选择分析路线保留了较多的理性选择理论的元素,与其他分析路线相比,具有理论假设最少、研究结论最为一般、适用范围最广等主要特征,但也导致产生诸如对人们的理性能力要求过高、难以深度解释一些经验事实或历史个案以及对价值和规范问题关注不够等一些弱点和不足。不过,对这些弱点和不足进行修复的努力却直接间接地刺激了后续其他分析路线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说,理性选择分析路线在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一种类似于母体和催化剂的作用。

80年代初以来,温格斯特开始成为理性选择分析路线中一个十分活跃的学者,发表了一系列颇有影响的文章,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观点,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温格斯特对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基本思路和研究程序做了很好的归纳,有助于认识其基本特征,我们将其转述如下:

理性选择途径是从一组具有明确偏好的个人开始的。在明确背景下的个人策略互动是这一途径的特点。制度影响着每个个体的有效行为,影响着这些行为的次序,影响对每一个决策者都有用的信息结构,而这些影响又使制度模型化。〔31〕

需要说明的是,温格斯特这里所说的理性选择途径虽未明确使用博弈论、博弈分析范式一类的术语,但实际上意指的就是以经典理性选择理论的“理性人假设”为基础对“个人策略互动”进行博弈分析的理性选择分析路线。我们认为,上述这段话十分准确、贴切地描述了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基本思路和研究程序,有助于认识其基本特征。当然,后期理性选择分析路线也做出一些积极的改变,“理性人假设”有所放松,较为注意借鉴、吸收其他各派的理论要素和长处,等等。温格斯特本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在90年代后期与贝茨、格雷夫等人一起提出和倡导分析叙事的分析路线,理性选择的色彩有所淡化。

2.分析叙事(analytic narrative)分析路线

该分析路线的核心主张由贝茨、格雷夫、利维(M. Levi)、罗森瑟(Jean-Laurent Rosenthal)和温格斯特五人在90年代末正式提出,是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各分析路线中出现较晚但引起广泛关注且影响力不容忽视的一支。

分析叙事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追求理论与事件或者说演绎与归纳、普遍与特殊的有机统一。正如贝茨等人指出的那样:“我们的方式是叙事性质的,它与事件、报道和场景紧密相连。它又是分析的,诉诸明确和形式化的逻辑演绎,从而有助于探究与解释。”在此过程中,“对理性选择与博弈论的运用,使叙事转化为分析叙事。”〔32〕分析叙事的核心任务就是“如何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发展出系统化的理论解释。”〔33〕不难看出,同宏大叙事(metanarratives)相比,分析叙事的理论目标是中观的、具体的和有限的,满足于对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具体制度、机制进行深度的案例分析,而同一些传统的历史制度主义理论传统相比,分析叙事又不限于叙述历史,而是力图对其进行深度解释。

分析叙事研究者通常首先要对档案、记录、文献等相关史料进行收集整理,对相关历史事件进行叙述还原,然后通过构造适当的博弈模型(通常为扩展型博弈模型)对这些史料加以形式化,使之理论再现为一个或一组简洁明了、清晰直观、逻辑一致且可检验的数理模型并据此对所研究的问题提出理论解释。因此,分析叙事理论模型中博弈的参与者不再是抽象的个人或组织(联盟),而是历史上真实的个人或组织(联盟),他们的策略集合、互动过程以及博弈结果也是根据史料加以分析总结的。因此,一方面,分析叙事力图从当事人的偏好、策略与行动的微观视角出发去理解制度、机制现象;另一方面,当事人的偏好、策略、互动过程以及最后形成的制度、机制又是从其所处的历史场景之中加以理解和把握的。

在博弈分析政治学各分析路线之中,分析叙事尤为重视从历史制度主义这一古老的政治学理论传统之中汲取理论养分并将其与博弈分析模型有机地结合起来,较好地弥补了此前研究普遍存在的历史维度的弱点。因此,甫一提出便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与积极反响。不过,人们对这种将博弈分析模型与历史事件结合起来以解释复杂历史过程的做法也存有不少疑问。埃尔斯特便认为分析叙事没有取得预料中的成功,与上述五位学者还就此有过一番认真的对话与争论。〔34〕然而,无论如何,作为在新的理论发展水平上恢复政治学理论传统的一项积极探索,分析叙事的理论价值是值得肯定的。

上述两个分析路线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各具特色,各有所长。简而言之,分析叙事试图将历史过程对当事人策略选择与均衡精炼的影响模型化,适合分析中长期的、将时间维度考虑在内的、真实的策略互动过程;理性选择分析路线则试图将策略互动过程一般化,适合分析将历史等结构性约束视为事先给定的、将时间维度排除在外的、抽象的策略互动过程。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我们可以把分析叙事看成是在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基础上纳入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要素的产物,即所谓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rational choice institutionalism)。〔35〕对研究者来说,这种多元分析路线和谐共存、良性互动的局面,为人们根据自己的学术立场和偏好各取所需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结语

本文从理论预设、发展阶段、代表人物、理论成就、研究议题、分析路线等几个方面展开,尝试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做了一个较为系统的梳理、提炼和评析。当然,相关文献卷帙浩繁,我们的梳理和评述还相对有限。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不难看出,在一大批学者多年来持续的努力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已成长为政治学研究的一个主流分析范式和重要的知识生长点,有力地推动了政治学研究的范式转变与理论创新,丰富了对社会政治生活的理解。如果说实证主义与行为主义促使研究者将政治学研究关注的目光转向人们的行为及其后果,那么,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则将这一关注的目光进一步转向人们行为背后的动机、意向性以及互动过程及其后果。诚如库恩所言,“范式一改变,这世界本身也随之改变了”。〔36〕正是在范式转变的层次上,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深刻地改变了我们观察、理解、解释社会政治现象的思维方式、理论视界、分析工具和话语体系并因此而带动了整个政治学研究的蓬勃发展,也再一次验证了分析范式与研究方法的创新是政治学研究理论创新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这一事实。

归纳起来,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贡献大致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作为一个社会科学元分析范式,它提供了一个统一政治学分析范式的可能方案以及整合跨学科、跨子学科交叉研究的共同的方法论基础,推动了政治学研究问题意识的更新和理论边界的扩展;其二,由于更强调人类行为的主体间性、意向性和策略性,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使我们能够跨越微观与宏观、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之间的鸿沟,拥有了一个理解、解释社会政治现象的更为精巧灵敏的强有力的理论工具;其三,在涉及政治发展、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上,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对人们探求优良的政治生活发挥了积极的理论指导作用。

就笔者所知,崔之元教授大概最早对博弈论应用于政治学研究取得的早期理论成果进行了绍述,此后国内陆续有文献跟踪介绍相关进展或尝试运用一些博弈模型进行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研究。〔37〕不过同其重要性相比,国内政治学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的关注还十分不够,已有的研究不但数量偏少且不够深入,影响也相对有限,与国内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同类研究相比都还仍显薄弱。但是,正如前文所述,作为一个实质性的社会科学分析范式,博弈论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从范式层面上突破建构论与功能论、行动与结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二分窠臼的理论工具,可以有力地增进我们对社会政治现象的理解力和解释力。而随着中国社会转型与政治发展的深入、利益格局的日益多元与分化以及各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日趋活跃,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不难从中找到落地生根、枝繁叶茂的肥沃土壤。我们也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政治学者熟悉、了解、掌握这一强大的分析工具并将其应用于中国社会转型与政治发展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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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的研究特点篇(2)

关键词:新闻传播学 博弈论 方法

问题的由来

新闻传播学比之其他社会人文学科,方法论的研究尚未深入,本文所要论及的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博弈论方法,就表现得比较典型。

将博弈论与新闻传播学相交叉的思路, 在上个世纪80 年代社会科学方法论讨论最热烈的时候,新闻理论界尚无人提到。后来新闻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心理学、新闻学与美学、新闻学与社会学等的研究,开始陆续出现。但新闻理论界在新闻交叉边缘学科研究过程中,一直没有很好地重视新闻传播博弈学的研究。作者在1997 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做访问学者一段时间, 涉猎了一些有关博弈论的论著,产生了新闻学、传播学与博弈论之间关系的简单联想。这种联想主要是对新闻文化学建构来讲的,从新闻文化的外延角度来看,新闻传播的竞争生态研究,不能缺少博弈论的思想。

上个世纪90 年代之后, 有关博弈论的书籍开始增多,后来出现了普及性的博弈论读物, 这些书籍大都将社会生活、经济领域、历史经验等方面内容,与各种博弈类型相类比,说明博弈论的道理,但也带来某些副作用,即博弈论的庸俗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博弈” 一词在新闻报刊、文章论著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新闻传播与博弈的关系,真正被新闻传播理论界重视, 是在2004 年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上,会上提出“传播即博弈”的观点,并存在争议。2008 年10 月,孙光海、陈立生的《传媒博弈论》由三联书店出版,有论者认为这是我国第一部把博弈论引入传媒领域的成功力作。

从新闻传播理论界涉及新闻传播与博弈论关系的话题,或在文章论著中有意识地使用“博弈”概念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狭义基础上的理解。仅仅从传媒市场竞争的角度, 来研究新闻传播的博弈。如《传媒博弈论》一书,“将四大主流门户网站、两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四大城市的13 家都市报作为研究对象, 对各大媒体平时新闻报道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环境进行分析,从新闻到版面到受众再到发行, 通过大量案例剖析与实战推演,总结出各大媒体在不同环境下,针对不同的竞争对手以及竞争对手采取的策略,从而制定最佳策略。内容包括网络媒体博弈、都市报博弈、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博弈、热点新闻与冷门新闻、大新闻与小新闻博弈等”。当然,从最严格意义上来看,该书许多内容还停留在下文所提及的第三种认识上。但就分析比较到位的有关传媒博弈的内容来看,完全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媒体之间竞争策略着眼,探求媒体的生存之道。

二是广义基础上的理解。从博弈论的广义思想出发, 来探讨新闻传播领域中,如何把握新闻活动的规律,有学者称之为“大博弈的思维观”。实事求是地说,新闻传播理论界在这方面的论述还较少。人们由于对博弈论的跨学科性质意义尚不十分了解,所以对这种广义理解还持较为消极的态度。传播与博弈是两个概念,但并不意味着传播不能用博弈观点去研究。小约翰将博弈论研究归入人际传播理论,说明他已经把博弈论纳入到传播学视野了,不存在谨慎与否的问题。小约翰在《人类传播理论》的前面部分特别提到传播学的学科边界问题,即所有社会科学理论都存在传播的问题, 传播学强调传播的双向性,恰好说明了与博弈论的紧密联系。另一位讨论者强调:“用博弈论解释一般传播现象的做法不可取。”这是基于“传播即博弈”这一命题而得出的观点。应该说“传播即博弈”是不对的,但“传播之中有博弈”,“博弈之中有传播”,在一般的传播现象中存在部分博弈现象, 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注意到,在正常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理性的情况还是较为普遍的。那种强调博弈论研究对象必须是理性的,从而认定传播学一般现象无法以博弈论进行解释,不尽妥当。我们知道,传播模式研究的前提,也要求理性的状态。[ Www.]

三是日常通俗语义基础上的理解。一般是指事物之间相互影响、制约,或传统哲学所说的作用与反作用意义层面,来使用“博弈”概念。诚然,博弈论研究确实离不开这些因素, 但所有事物间的这些因素,不一定都是博弈论所讲的博弈。也有在互动反馈意义层面, 来理解博弈的,比起前者进了一层,然而也不十分确切。如诸多文章中的“不同文化与黄色新闻的博弈”、“媒体道德与新闻价值的博弈”、“新闻规律与媒体利益的博弈”、“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政府与新闻界的博弈”、“博弈海量信息”等。其中有些文章也道出了某些新闻传播博弈行为,但存在将博弈论泛化的情况。如有论者把主观上的意识与客观上的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观念或做法与某一具体的观念或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这都是与博弈论不相契合的。我们只能说是直觉地使用了博弈这一名词,而没有从博弈论的理论角度去进行规范的研究。

本文的重点不在于专门提倡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博弈论方法,而是力图客观地思考博弈论方法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究竟能否作为一种研究视角,起到对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建构作用,甚至形成新闻传播博弈论这一新闻传播学的分支学科。

博弈论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可能性德国著名数学家哥德尔1931 年提出不完备性定理:第一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在内的形式系统中,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否定。第二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自身不能证明它本身的无矛盾性。这个定律虽然是针对数学来说的,但是其革命意义远远涉及科学哲学、逻辑学,而这种情况也注定要影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诚然,新闻传播研究中,也不能将博弈论看做是无所不能的理论。我们研究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可能性,目的主要是运用其基本思想, 扩展研究视域,在新闻传播领域内最合适的地方,找到双方的契合点,从新的角度描述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的规律, 调整我们的传播行为,使社会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

博弈论最基本的思想,其一,在同一活动中,某事物的行为效果如何,有赖于它事物的行为。其二,是均衡概念。其三,假设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指行动者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进行决策选择策略的目的就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作决策时可能往往是有限理性。其四,博弈论是竞争与合作的游戏,一般有协议契约。根据以上的简单概括,随之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过程中,有没有相类似的情况? 其一,在同一新闻传播活动中,双方各自的行为要视对方的行为而定?其二,均衡概念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实现?其三,新闻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是不是理性的?情况允许的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否是追求的目标?其四,竞争与合作的契约关系,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建立?答案是倾向积极的。

有了上述基本思考,我们再从更大一些的方面来探讨运用博弈论的可能性:

哲学意义。马克思主义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经济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交往关系中的普遍性、基础性。虽然,马克思主义承认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诸多的因素, 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平行四边形”合力作用,但归根结底的因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对立统一。

博弈论之所以在经济领域呈现出活跃的情况,人们之所以在各类社会活动、人际关系中发现博弈的因素,是因为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结成的各种交往关系所决定的。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归根结底是由交往关系决定的。因此,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包括新闻传播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亟须建立一套新型的适应这一体制状况的文化产业伦理。目前可以定义为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力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就和博弈论中核心理论之一的“均衡”概念相暗合。每一次新闻传播策划、新闻报道活动或具体的新闻传播行为,都存在博弈论的问题,因为在某一次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之间、传受之间等,都有一个行为对策选择的问题,在现实环境中不可能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不追求个体局部利益的最大化,可能追求的就是整体国家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如我国文化产业的双赢策略,即博弈论的“均衡”。公益与私利、赢利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一直存在,博弈的均衡可达到社会发展的和谐。

社会科学理论范式也有一个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问题。

方法论意义。我们知道,博弈论最初作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运筹学下面的对策论。后来应用于经济领域。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西方经济学前沿领域的博弈论,已逐渐变为一种占主流地位的基本分析工具, 人们十分重视其方法论意义。

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说,经史子集中博弈的思想无处不在。过去曾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 自然科学最基础的学科是数学,而社会科学的基础可以是博弈论。我们不能说它完全正确,但是至少应该承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从广义的角度看,传播应用学派的传播模式研究, 实际上相当于博弈模型。在我国较为流行的英国人丹尼斯·麦奎尔、瑞典人斯文·温德尔合著的《大众传播模式论》中, 许多传播模型十分典型地体现出这种情况。该书第一版介绍了35 个传播模式, 第二版介绍了66个传播模式。除了个别早期线性模式外, 在控制论的反馈概念出现之后,传播模式越往后越具有博弈的性质,甚至可以这样说,研究当代传播模式离开了博弈的思维, 其研究是存在欠缺的,虽然其模式可能并不能完完全全解决实际中的所有问题。

理论建构意义。新闻学、传播学以及中国化的新闻传播学,从它们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是建立在众多人文社会科学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日益融合的时代, 在需要破除自然与社会科学鸿沟的时代, 谁也不能断然否定新闻传播学领域可以不要博弈论的参与。作为与社会实践互动频繁、联系紧密的社会科学之一的新闻传播学,从来不存在其他学科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由于受经济学的影响,人们思考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时,可能认为仅仅反映在传媒的经营管理上。这种狭义的理解,导致产生了博弈论不适合一般新闻传播理论研究的观点。作者认为,新闻传播研究中重视运用博弈论,并不是要求新闻传播理论“范式”像经济学那样转向博弈论,并把它作为核心的理论分析工具,而是在理论体系建构中,对博弈论方法给予足够的重视, 将其中合理的内容,吸纳到基础理论中来。更重要的是,将博弈思维作为指导理论研究的一个窗口,扩展新闻传播理论空间。当然,也可以建立新闻传播学下面的二级学科“新闻传播博弈理论”, 进行专门的新闻传播学新领域探索。

结语

新闻传播研究对博弈论产生兴趣已有多年,但是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被吸纳与运用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原因是新闻传播理论界对博弈论尚不太熟悉,对博弈论的理解也参差不齐,甚至还存在部分抵触心理,致使研究成果的质与量不甚理想。新闻传播研究需要理论创新,对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解决路径。研究新闻传播博弈论,对理论研究者提出了知识更新的更高要求。

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内部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博弈论无论在广义、狭义还是方法应用上,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都有用武之地,关键在于我们的观念。

参考文献

1.肯尼斯·赫文[美]、托德·多纳著:《社会科学研究的思维要素》,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施锡铨著:《博弈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篇(3)

内容摘要:本文在梳理经典博弈论理论体系及其应用领域的基础上,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分析显示:经典博弈理论按其发展的脉络来划分,主要包括静态博弈、动态博弈、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对称信息博弈等几大理论体系;其应用领域主要涉及管理学中的激励问题,信息经济学中的信息甄别、信号传递和社会学中“合作与冲突”这一古老而又永恒的主题;其发展方向表现为扬弃“理性假设”条件下的行为博弈。

关键词:纳什均衡 信息经济学 激励理论 行为博弈

经典博弈理论体系

博弈论又称对策论,英文名称是Game Theory,是研究一些个人,一些团队或组织面对特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制约下,依靠所拥有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行动,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支付的过程的理论。博弈论的主要研究目的是研究博弈各方的行为特征,即各决策主体行为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时的决策特征;以及何种情况下采取哪种策略,会达到什么样的结果即决策主体决策后的均衡问题。

博弈思想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田忌赛马”的故事,但一般认为,1944年冯•诺依曼和奥斯卡•摩根斯坦恩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形成了现代博弈论的基本分析框架,标志着系统的博弈论初步形成。上世纪50年代,数学天才纳什明确提出“纳什均衡”这一概念,使经济学中的均衡问题发生了质变(从“瓦尔拉斯均衡”突破到“纳什均衡”)。“纳什均衡”的提出抓住了问题研究的关键,为博弈论的应用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纳什均衡”描述的是行动双方的均衡问题,即“如果一个博弈存在一个战略组合,任何参与人要改变这一战略组合都可能导致降低自身的效用水平(或只能保持原有的效用水平),因而任何参与人都没有积极性去改变这一战略组合,这一战略组合称为该博弈的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实现了合作博弈向非合作博弈的转化,但纳什均衡是“基于一个时期的模式”而非“动态模式”,纳什均衡没有考虑自己的选择行为如何影响博弈对手的战略,且允许不可置信威胁战略的存在,经常遇到一个博弈中存在多个纳什均衡,难于预见哪个均衡会发生等问题。为了弥补纳什均衡的上述缺陷,泽尔腾发展了动态的博弈。泽尔腾动态博弈模型思想集中体现在他1965年发表的著名论文《一个具有需求惯性的寡头博弈模型》一文之中,在该文中泽尔腾对“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给出了正式的定义。其基本思想是:“在扩展型博弈中的任一决策点,现行局中人利用其先行优势及后行者必然做出理性的反应这一事实,来进行选择以达到最优的纳什均衡,有限完美信息动态博弈求解可采取倒推归纳法”。泽尔滕定义“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的中心意义是将纳什均衡中包含的不可置信威胁战略剔出出去,使均衡战略不再包含不可置信的威胁战略。它要求参与人的决策在任何时点上都是最优的,决策者要随机应变,向前看而不是固守旧略。由于剔出了不可置信的威胁战略,在多数情况下,精炼纳什均衡也缩小了纳什均衡的个数,这也是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的优点所在。

纳什均衡严格依赖于现实博弈环境难于满足的“完全信息”假设,即“所有博弈参与人均知道博弈的结构、博弈的规则和支付函数”,针对纳什均衡中“完全信息”假设的缺点,哈萨尼建立了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拓展了纳什分析的应用范围。哈萨尼的不完全信息博弈是在纳什均衡的基础上吸收了贝叶斯研究成果,以贝叶斯定理为出发点,对纳什均衡作了广泛拓展。哈萨尼在其论文《贝叶斯参与人完成的不完全信息博弈》中提出了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还证明如何把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转化为完全但非完美信息博弈模型,使得博弈模型易于处理,为信息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哈萨尼提出的“贝叶斯-纳什均衡”是指在静态不完全信息博弈中,参与人同时行动,没有机会观察到别人的选择;由于每个参与人按照贝叶斯原则仅知道其他参与人类型的概率分布而不知道其真实类型,且不可能准确地知道其他参与人实际上会选择什么战略;但是能准确地预测到其他参与人的选择是如何依赖于其各自的类型;因此参与人决策的目标就是在给定自己的类型和别人的类型依从战略的情况下,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即“给定自己类型和别人类型的概率分布的情况下,每个参与人的期望效用达到了最大化,也就是说没有人有积极性去选择其他战略组合”。而应用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均衡的概念是“精炼贝叶斯均衡”,这个概念是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精炼纳什均衡和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贝叶斯均衡的结合,泽尔腾、克瑞普斯和威尔逊及弗登伯格和泰勒等学者为此做出了重要贡献。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的要点在于当事人要根据所观察到的他人的行为按照贝叶斯原则来修正自己有关后者类型的主观概率,并由此选择自己的行动。也就是说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是一个数学上的“不动点”。即满足:给定每个关于其他参与人类型的主观概率的情况下,参与人的战略选择是最优的;每个参与人有关其他参与人类型的主观概率均是按照贝叶斯法则从所观察到的行动中获得的。不完全信息博弈运用现代随机分析方法解决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下的决策问题,由此发展起来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使博弈论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更加紧密。

博弈论的主要应用

就博弈论发展而衍生的信息经济学而言,除哈萨尼所做的开创性工作之外,维克里和莫里斯也对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理论做出了重要性贡献。维克里上世纪40年代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制问题的思考:“收入均等化并不能解决理想税赋结构难题”,因为这一方案没有给个人努力工作提供激励,因而不会产生社会效率最大化。莫里斯通过设计递减税率回答了维克里的税制难题,并致力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隐藏行动理论方面的研究。莫里斯上世纪70年代的系列研究成果奠定了委托-理论模型框架,并确立了激励相融契约必需满足的两个约束前提。其一是参与约束:委托人所选的效用函数必须使人因接受合约而获得的效用不小于因拒绝合约而获得的效用;其二是激励相融约束:合约缔结后人在所选行动上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1970年,著名经济学家阿克洛夫在《经济学季刊》上刊发了具有划时代意义论文《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该文研究了一种商品市场,其中出售者对商品质量的了解比购买者要多,并以二手车市场为例进行说明。由于文章阐述了一个简单而又深奥的普遍化思想,并因得到应用广泛而产生重大影响。阿克洛夫在该文中对具有逆向选择这一信息问题的市场进行开创性分析,指出信息不对称问题可能导致该市场崩溃,或者只有劣等产品充斥其中。“柠檬论文”解释了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低效率,同时该文的另一个独到见解是经济主体有强烈的激励去抵消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市场效率的不利影响。

继阿克洛夫之后,斯彭斯着重研究如何改善信息不对称以提高市场效率问题,即信号传递模型。信号传递模型描述的是信息富有的一方如何可靠地将信息传递给信息缺乏的一方,以减少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促进交易的达成、提高市场效率。斯彭斯以劳动力市场为例,研究得出只有当信息富有者的传递路径产生的费用绝对高于其它传递途径产生的费用时,该信息富有者的信息传递才具有效率。该模型很好地解释了商标、广告、教育文凭等信息传递问题。为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效率,提供操作上的理论依据。

在斯彭斯之后,运用博弈论来研究信息不对称市场的另一位集大成者乃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信息经济学的集大成者斯蒂格利茨。斯蒂格利茨在1974年之后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中,构建了以不完全信息和不完备市场为前提的新模型,描述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市场运行机制的变化。他通过对保险市场、农业土地租赁市场、信贷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考察,证明了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普遍性,说明在这样的市场中,传统的价格机制实现帕累托效率的有效性值得怀疑,从而对以彻底的私有化和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模式(即“华盛顿共识”)提出了质疑。其中,1981年斯蒂格利茨和温斯合作发表的文章《信息不对称市场的信贷配给》堪称当代信贷文献的典范,该文详细论述了信贷过程中不同阶段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该文创立的逆向选择模型与道德风险模型对分析金融问题具有划时代意义。

继博弈论在经济学领域取得巨大成功之后,以以色列博弈论专家奥曼与美国国防经济学者谢林为代表的博弈论推崇者则努力运用博弈论来解决“合作与冲突”这一古老而又永恒的社会问题,使博弈论由经济领域拓展到社会领域。奥曼与谢林分别从数学和经济学的角度重塑了关于人类交互作用的博弈分析范式。谢林从非合作博弈的角度加深了人们对社会交互作用机理的理解,而奥曼则发现一些长期的社会交互作用可以运用正式的非合作博弈理论来进行深入分析。

博弈论发展趋势

博弈论以决策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为主要决策因变量导致经济学从“瓦尔拉斯均衡”突破到“纳什均衡”的质变,经典博弈论从静态博弈到动态博弈,信息完全到信息不对称博弈均是在放松理论假设的前提下使博弈理论分析与经济社会现实更加接近,以增强其实用性和对经济社会现象的解释能力。经典博弈理论作为经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其共同秉承的“理性人”假设、不可观测的效用函数假设和主观概率假设是经典博弈论的主要局限,上述假设的存在使经典博弈被戏称为“研究‘天才’决策的理论”,现实经济社会中也出现过很多经典博弈理论无法解释的异象。随着行为经济学的兴起并得到社会的认同,基于理性人假设的经典博弈理论自然而然遭受到行为学派的挑战,考虑参与者“有限理性”、“情感”、“环境”、“经验”、“制度文化”等现实因素的行为博弈论成为近年来博弈论的发展方向。

与经典博弈理论比较,行为博弈论的最大特点是考虑了人类的非理性因素,其研究目的是研究博弈参与人实际做出了什么行动,可以说行为博弈论是实验经济学与行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行为博弈论近年来在“囚徒困境”模型重释、投资博弈模型、可置信威慑的议价博弈模型、大陆分水岭协调博弈模型及选美比赛博弈模型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很好地解释了经典博弈论无法解释的一些现象。但行为博弈同样面临“有限理性”中“有限”度的量化,“经验”因素中参与者的“学习”问题以及“学习”如何及何时影响博弈均衡结果等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形成了行为博弈未来的主要研究方向:一是学习过程中的自利行为和利他行为怎样导致社会偏好的变化;二是在重复博弈中,随机最优反应函数的地位如何,参与者关于博弈对手和环境的信息信念如何变化;三是组织、团队乃至企业的博弈行为将在何等程度上与个体博弈存在差异,引发该差异的机制是什么,社会认知空间的变化对博弈行为有何影响等等。

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经济领域的至高荣誉诺贝尔经济学奖特别偏爱博弈论领域的集大成者。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委员会分别于1994年、1996年、2001年和2005年将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经典博弈论的杰出贡献者纳什、泽尔腾与哈萨尼,博弈理论的实践人、激励理论创立者维克里和莫里斯,博弈论衍生的信息经济学的奠基人及集大成者阿克罗夫、斯彭斯与斯蒂格利茨,博弈论应用领域的拓展者以色列数学家奥曼和美国国防经济专家谢林;以表彰他们在博弈论领域的卓越贡献。博弈论领域的多次获奖彰显博弈论对现代经济理论特别是市场交易理论的突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2.斯蒂格利茨,沃因,韦坎德.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John Chahes Harsanyi. Games with Incomplete Information Played by Bayesian Players Parts I, II and III. Management Science, 1967

4.John von Neumann and Oskar Morgenstern. The 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ty Press.1944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篇(4)

【关键词】博弈论;发展脉络;理论体系

博弈论是研究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参与人如何选择自己的策略才能使自身的收益最大化的均衡问题,是研究聪明而又理智的决策者在冲突或合作中的策略选择理论。无论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还是人们的日常生活,我们都会经常碰到利益相互影响的博弈问题,也会经常使用博弈去选择策略,不管是自觉的还是无意识的。博弈论的思想极为深刻,内容十分丰富,引起了众多经济学家的极大兴趣,赢得了经济理论界的广泛关注。

一、博弈论发展脉络

博弈思想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早就存在,但这只是停留在经验上,没有形成理论。在我国,有文献记载的最早博弈思想,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著名的田忌赛马的事例。在国外,1500年前巴比伦犹太教法典中的婚姻合同问题,也包含着明显的博弈思想。博弈论应用到经济分析中,是在19世纪中期,博弈论体系的产生、发展、繁荣,则是近几十年的事。

现代博弈论思想在经济上的应用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

最早的包含博弈思想的经济学文献,是1838年法国经济学家古诺(Cournot)提出的寡头市场产量竞争模型。而1883年法国经济学家伯特兰德(Bertrand)提出的寡头市场价格竞争模型,把古诺模型里寡头厂商的产量竞争变成了价格竞争。1913年策梅罗(Zermelo)提出的关于象棋博弈的定理是博弈论的第一个定理,提出的逆向归纳法是博弈论的第一种有一般意义的分析方法。这一阶段,还有很多学者涉及了博弈论的研究,但都是零散的研究,没有形成体系。

2、产生阶段

一般认为,博弈论作为一种系统的理论产生的标志,是1944年冯・诺伊曼(von Neumann)和摩根斯坦(Morgenstern)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一书的出版。该书在总结以往博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给出了博弈论研究的一般框架、概念术语和表述方法,提出了较系统的博弈理论。在此阶段,还涌现出许多著名的博弈理论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概念和理论。例如,1950年纳什(Nash)提出了均衡点的概念,1950年塔克(Tucker)介绍了“囚徒困境”博弈,1953年夏普里(Shapley)提出了合作博弈里著名的“夏普里值”,这些概念和理论共同构成了现代博弈论体系的核心。

3、发展阶段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博弈论进入一个发展和完善的阶段。1965年泽尔腾(Selten)提出了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的概念,1967-1968年海萨尼(Harsanyi)建立了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1974年奥曼(Aumann)提出了相关均衡的概念,1975年泽尔腾又提出了颤抖的手均衡的概念,1982年克里普斯(Kreps)和威尔逊(Wilson)提出了序贯均衡的概念,1991年弗登博格(Fudenberg)和梯若尔(Tirole)提出了完美贝叶斯均衡的概念,这些都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博弈的理论。

4、繁荣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来,博弈论开始受到经济学家真正广泛的重视,并被看作重要的经济理论和经济学的核心分析方法,开始贯穿几乎整个微观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在宏观、金融、环境、劳动、福利、国际经济学等学科中也开始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大有以博弈论为基础重构经济学大厦的趋势。尤其是1994年纳什、海萨尼、泽尔腾这三位博弈论学者共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使博弈论作为重要经济学分支学科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权威性的肯定,也表明了博弈论已在主流经济学中占据重要地位。

二、博弈论理论体系

博弈论涵盖的内容很多,从总体上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两大类。如果博弈中存在有约束力的协议,就是合作博弈;相反,如果博弈中不存在有约束力的协议,就是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主要研究的是在有约束力的协议作用下,参与人采取符合集体理性的行动达到博弈均衡后,各参与人的收益分配问题。而经济问题中遇到的多是在个体理性基础上的决策,这使得基于个体理性的非合作博弈在经济研究中广泛应用。对非合作博弈的分类,主要涉及博弈的过程和博弈的信息结构两个方面:

1、博弈的过程

从博弈的过程来分,博弈论可以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两类。如果所有参与人同时选择策略,或者决策虽有先有后,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先行动者的选择,这样的博弈称为静态博弈;如果参与人的行动有先后顺序,而且行动在后者可以观察到行动在先者的选择,并据此做出相应的选择,这样的博弈称为动态博弈。

2、博弈的信息结构

博弈的信息结构又分为关于收益的信息和关于博弈过程的信息两方面。在关于收益的信息方面,如果各参与人完全了解所有参与人各种情况下的收益,称为完全信息;而至少部分参与人不完全了解其他参与人的收益,称为不完全信息。在关于博弈过程的信息方面,如果轮到行动的参与人全部能够看到在他行动之前行动的所有参与人的行动,就是完美信息;而至少部分轮到行动的参与人不能全部看到在他行动之前行动的某些参与人的行动,就是不完美信息。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完美信息和不完美信息实际上是只针对动态博弈的,而静态博弈中所有参与人可看作同时选择策略,所以不存在完美信息和不完美信息的问题。

这样,根据上述博弈的过程和博弈的信息结构两个方面,我们可以将非合作博弈分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完全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等类型。掌握了博弈的分类情况,针对每一个具体的博弈问题,我们就可以将其归于某一特定类型,根据这一类型的分析思路来解决这个博弈问题。

参考文献:

[1]奥斯本,鲁宾斯坦.博弈论教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弗登博格,梯若尔.博弈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王文举.经济博弈论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4]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5]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篇(5)

关键词:创新网络;演进博弈;形成机理

一、 引言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竞争环境的变化,企业开始通过创新网络来获取创新资源,缩短创新时间,进而取得竞争优势。创新网络不仅有利于减少创新费用和分散创新风险,而且有利于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的紧密结合。可以说,创新网络是构建并完善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学者普遍认为创新网络是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中介组织等组成,其中企业是最主要的创新主体,企业为了实现创新功能,通过创新网络与其他创新主体建立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获取创新资源,从而有效地提高创新效率。freeman(1991)认为创新网络是一种应付系统创新的基本制度安排,其中企业间的创新协作关系是网络架构的主要联结机制。olaf arndt & rolf sternberg(2000)认为创新网络是不同的创新参与者的协同群体。因为创新网络能够帮助创新企业共享创效利益、共担创新风险,并获得特殊的技能。组成创新网络的企业、大学或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及政府进行合作以实现共同的创新目标(barringer & harrison,2000)。WwW.133229.CoMmoller & svahn(2009)对创新网络管理过程进行了研究,并发现网络成长受科技环境影响很大,同时它又能反作用环境,进而改善区域创新环境。现代科学技术如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创新网络的研究,这些技术在不同行业的广泛使用导致了组织界限的模糊,并产生了深而广的网络结构。例如,生物技术和纳米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科技组织投入了大量的智力资本和物质资源,最终导致了网络的广泛发展(robinson,rip,& mangematin,2007)。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创新网络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家竞争力和创造财富方面的重要性。在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政府的创新政策由鼓励研发投入到鼓励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创新网络构建(corley,boardman,& bozeman, 2006)。虽然目前创新网络的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其形成机理以便于完全认识它的潜在优势。本文研究的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创新网络的本质特质,然后就创新网络研究机理进行分析,并找出其中的发展规律。

二、 创新网络的本质特征

网络广义含义被认为是由不同的主体和主体间的关系组成。在创新网络中,创新主体通过建立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进而获取创新资源,并有效地提高创新效率。创新网络之所以能在创新活动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是基于它的五大特性:

1. 互补性。由于不同的创新主体拥有不同的创新资源,在创新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创新作用。通过共享知识和技术资源,创新网络中的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可以降低创新成本,进而提高创新效率,即产生“1+1>2”的协同效应。由此可见,创新网络中的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和中介机构之间形成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2. 开放性。网络创新活动通常是创新主体间互动频繁和内外交流频繁的过程,创新网络之所以具有创新优势,是因为网络主体间科研通过频繁交流产生网络互动效应,网络节点通过与网络外发生多方位、多层次的联系,获取更广泛的知识和互补性的资源。开放性的网络便于创新主体与外界联系,及时了解网络内外相关技术和市场信息,提高与网络外先进技术和市场的对接能力,确保创新活动可以更好地适应外界环境的最新变化。

3. 动态性。由于创新网络中的企业是随时进入和退出的,创新网络结构相应的产生变迁,表现在跟随性变迁和选择性集聚等方式,这就决定了创新网络的动态变化特性。其次,由于创新资源分布在网络的各个节点中,创新资源的产生和流动也决定了创新网络的动态性。网络创新的实质是网络内企业相互学习的过程,相邻节点(企业)间可以更加便利地分享创新成果和知识。此外,创新主体与外界进行知识交流决定了网络的动态性。随着信息化的加快发展,要取得更大的创新,必须有效突破地域的束缚,更多的与外界互动以便有效提高网络整体的创新能力。

4. 根植性。创新网络的形成往往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个创新网络内的企业因为具有共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处于相近的制度环境中,其经济行为便不约而同的植根于网络内共同的知识背景和游戏规则中,由此产生的聚合效应的就越多。创新主体通过非正式的社会网络有机的联系在一起,有效增强了网络成员间的信任,这既有利于传播和扩散显性知识,更有助于隐形知识的流动和共享,进而增强了网络的创新能力。

5. 协同竞争性。创新网络内各主体间既存在协作的关系也存在竞争的关系。创新主体间在注重协作的同时,往往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展开竞争,当然,竞争与协作并非矛盾体,有效地竞争为共同创新提供了动力,只不过这种竞争是在协作的基础上,可以看作是一种协作性竞争。

三、 创新网络形成的复制动态演进博弈模型

创新网络的形成过程必然涉及到企业竞合问题,在讨论企业竞合问题时,学术界通常应用合作或非合作博弈方法。传统博弈论通常假设博弈双方是完全理性的,而且在信息充分的环境里,由此得出的博弈均衡解未免牵强。而smith(1974)提出的演进博弈理论正好弥补了传统博弈论的不足。matthew和alison(2002)曾指出“由于演进博弈理论具有动态调整和学习过程等动态机制特征,从而为研究群体行为进化和稳定机制提供了较好的分析方法”。zander(2002)在研究瑞典通用电器公司与瑞士的brown-boveri合作创新网络的形成时指出,创新网络的最初形成具有一定的经济逻辑,当网络形成时,由于某种经济动因开始不断地演进,其形成是一个不断演进的复杂的过程。

本文从有限理性出发,认为博弈双方的策略均衡不再是一次性博弈的结果,而是一个不断学习和调整的结果,通过多次博弈和长期的学习与改进,博弈双方趋向稳定策略,而且在稳定策略条件下,个别“突变”策略并不能带来收益,此时的稳定策略称之为“进化稳定策略”(ess)。正是由于创新网络具有互补性、开放性、动态性、根植性和协同竞争性才导致了网络的复杂性,进而导致创新主体间博弈的有限理性。在有限理性前提下,创新网络的形成便是一个动态的学习与调整过程。因此,本文在分析创新网络具有的特性基础上,借助演进博弈理论研究创新网络形成机理,构建创新网络复制动态模型,并从中找出影响创新网络形成的主要因素。

1. 博弈模型的建立。假设现有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创新网络,在网络外部存在一些试图加入该网络的企业。假设博弈方a代表网络外部试图加入的企业群,博弈方b代表网络内部企业群。博弈方a有两个选择,一是“加入”网络,二是“不加入”;博弈方b也有两个选择,“接受”或“不接受”a的加入。由于博弈双方对创新的认识能力和预测能力有限,因此,博弈双方符合有限理性的条件。博弈双方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表1中r′a、r′b分别表示博弈方a如果无法加入创新网络时双方的收益;ra、rb分别表示博弈方a加入网络后双方的收益。其中r′a?茁ata,?酌btb>?茁btb,这在后面的研究中得以证明。

2. 博弈过程分析。现假设博弈方a采取“加入”创新网络策略的企业比例为?姿,则采取“不加入”策略的企业比例数为1-?姿;同时假设博弈方b采取“接受”a加入创新网络策略的企业比例为?籽,则采取“不接受”策略的企业比例为1-?籽。因此可以计算出博弈方a选择“加入”和“不加入”策略的期望收益uea、una,以及博弈方a的平均收益ua,各收益表达式分别为:

uea=?籽(ra+?酌ata-?茁btb)+(1-?籽)r′a(1)

una=?籽r′a+(1-?籽)r′a(2)

ua=?姿uea+(1-?姿)una=?姿?籽ta(?酌a-?茁a)+r′a(3)

同理可得博弈方b选择“接受”策略和“不接受”策略的企业期望收益和平均收益uyb、unb、ub,数学表达式分别为:

uyb=?姿(rb+?酌btb-?茁btb)+(1-?姿)r′b(4)

unb=?姿rb+(1-?姿)r′b(5)

ub=?籽uyb+(1-?籽)unb=?姿?籽tb(?酌b-?茁b)+r′b(6)

我们知道,复制动态概念指出博弈的优势策略转变是一个渐进过程,因此可以用复制动态公式表示策略调整的速度,现在对博弈双方进行复制动态分析。

博弈方a群体复制动态方程为:

公式(7)表示博弈方a选择“加入”策略类型的企业随时间变化的比率与博弈方a的企业数量成正比,与博弈方a选择“加入”策略类型的期望收益大于所有博弈方a平均收益成正比。

博弈方b群体动态方程相位图如图2所示。

3. 博弈结果分析。基于上述创新网络形成演进博弈模型可知,博弈双方的比例变化复制动态的关系可以在以两个比例?姿,?籽为坐标图上标示,如图3所示。从图3可以看出,博弈双方的进化稳定策略(ess)只有唯一点(?姿*=1, ?籽*=1),其他各点均不具有复制动态的收敛特性,且抗扰动能力差。由此可见,在有限理性条件下,博弈双方经过长期的反复博弈后,学习和调整策略的结果是:潜在加入创新网络的企业在?酌a>?茁a情况下,即创新收益大于创新风险的条件下,则加入创新网络带来的收益大于0((?酌a-?茁a)ta>0),在利益驱使下,最终所有的企业都选择加入创新网络;同理,创新网络内原有企业在?酌b>?茁b情况下,最终选择的结果是接受新企业的加入。由此可见,当收益系数?酌越大,风险系数?茁越小时,博弈结果最终收敛于(?姿*=1,?籽*=1)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创新网络中,收益系数?酌通常与企业的吸收和转化创新知识的能力有关。实践证明,通过提高员工素质,构建良好的企业内外部正式和非正式的交流渠道,能够有效提高企业吸收和转化知识的能力,进而促进创新网络的形成和维护。风险系数?茁主要是由创新网络的内外部环境决定,如果创新网络所处环境良好,每个创新主体间彼此信任,网络内正式和非正式交流和合作关系融洽,那么每个创新主体都愿意合作,合作创新意愿越强,越容易促使创新网络的形成。在运行效率高的创新网络中,企业采取合作创新所付出的成本就越小,相应的创新风险系数就越低。因此,良好的网络环境对创新网络形成及运行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篇(6)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道德;博弈分析;局中人

近年来,研究生学术问题普遍存在于高校中,并且日趋严重。研究生学术道德越轨行为对学术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阻碍了我国学术进步的步伐,给我国科技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本文利用博弈论对研究生、学校及用人单位之间的博弈进行建模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概述

作为一种社会道德规范和社会意识形态,学术道德的定义为学术研究及相关活动过程中主体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学术道德的从本质上来讲是指从事学术研究活动的主体――人的道德,因此研究生学术道德可以定义为研究生在进行学术研究活动的整个过程及结果中,为了处理好各种关系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由于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主要以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为目标,因此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主要以其所以及科研成果为评价标准。由于学业以及社会竞争的压力,导致在研究生这个特殊的群体中,更容易出现学术道德不端的现象,也更容易出现忽略学术道德的情况。研究生学术问题之所以屡见不鲜归根结底是因为部分研究生并没有从思想上端正态度,没有真正地意识到学术道德失范在道德和法律层面上的严重性。

二、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的博弈分析

(一)博弈论概述

博弈即一些人、团队或者机构组织在特定的环境中,受到一定规则的约束,同时或者先后,一次或者多次,从各自的行为或策略范围内选择相应方案,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本文以罗伯特・奥曼教授对博弈的定义为理论基础,即博弈就是策略性的互动决策。博弈论由美国数学家约翰・冯・诺伊曼于20世纪40年代建立,博弈论是以理性人假设为前提的。可以说,博弈论研究即针对博弈行为中博弈双方是否存在最合理方案及如何找到这个合理方案的数学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任何一个博弈均至少由三个要素构成:局中人、策略及局中人可能得到的赢利。

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并不是由单一的局中人造成的,而是涉及纷繁复杂的局中人,因为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的主体为研究生本身、学校、用人单位、学术期刊等。在研究生和学校、用人单位及学术期刊之间的博弈中,各类局中人的得失分别表现如下:研究生是否能够顺利获得学位毕业,学校是否能够维持教学水平,用人单位是否能够招聘到理想人才,学术期刊是否能够收录高质量的学术期刊。由于博弈中的各类局中人均需针对自身利益进行博弈,因此在策略制定过程中,不道德现象难免发生。

(二)研究生与学校间的博弈

目前,学界主要以高校的科研水平作为学校排名的重要评价指标,而研究生的发文量、发文质量等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校科研水平及自身科研水平的评价。因此,学校基于自身和研究生的考虑,都要求研究生。学校必须找出一个在保证量的前提下,仍能保证研究生质量与教学水平的方案。针对该问题建模如下。

1. 模型假设

以研究生及学校性质和关系为基础,在不影响研究结论的条件下,可以先做如下基本假设。

假设1:这个博弈过程只包括两个局中人,即研究生和学校。研究生只有两种策略,要么诚信(遵守学术道德),要么不诚信(学术道德失范)。学校针对研究生的行为也有两种策略,要么检测(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进行严格规范),要么不检测(放任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

假设2:整个博弈过程是以完全理性经济人为假设的,所有的博弈局中人为设定为完全理性经济人,同时其他局中人的策略被看作是给定的,研究生及学校的决策并不影响博弈中的其他局中人,研究生和学校在做决策时完全根据各自的情况来决定。每次博弈都是独立的。

假设3:研究生所付出成本与学校的名声学术收益一致(且与研究生所得学术收益也一致,建模时不考虑)。

假设4:存在学校处分,如学校制定相关规则对学术道德不规范者进行惩罚,研究生如果学术不端,它将得到一定惩罚。

假设5:研究生、学校双方在做出决策之前对彼此的行为互不知晓,即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同时进行的。

2. 模型的建立与分析

根据前文提到的模型假设及现实情况,可以将研究生、学校博弈看作是一次完全信息下的混合策略博弈,这个博弈中存在一个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现在,假设研究生按照一定的概率,随机从两种纯策略选择一种作为他的实际行动,学校同样按照一定的概率随机选择自己的纯策略是检测或不检测。假设a表示研究生给学校带来的收益,c表示学校对研究生进行检测的成本,F表示学校检测出研究生学术道德不规范时研究生所承担的后果(且与“学校对研究生学术不断进行处分后,研究生改过给学校所带来的收益”一致)。p为学校选择进行检测的概率,(1-p)为学校不进行检测的概率。q为研究生选择不诚信策略的概率,(1-q)为研究生选择诚信的概率。双方的混合策略博弈得失矩阵见表1。

双方的混合策略分别为

学校:σ1=(A,B;p,1-p)

研究生:σ2=(C,D;q,1-q)

已知研究生不诚信的概率为q,则学校如果进行检测,学校的收益E1=(a-c+F)*q + (a-c)*(1-q),学校如果不进行检测,学校收益 E2= a(1-q)。

已知学校检测概率为p,则研究生如果诚信,则研究生的收益E3=-a,研究生如果不诚信,则研究生的收益E4=(-a-F)*p。

由上可得,研究生的总收益函数为U1(p,q)=q*(a+F)*[a/(a+F)-p]-a。

学校总收益为U2(p,q)=p*(a+F)*[q-c/(a+F)]+(1-q)*a

研究生的目标是U1越大越好,因为学校的混合策略已经设定为(p,1-p),所以研究生的最佳反应函数是

q=R1(p)

=1 当0

同理,学校的最佳反应函数是

q=R2(q)

=1 当c/(a+F)

现在可以做出研究生与学校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图,如图1所示。在以q为纵轴、p为横轴的直角坐标系中,把研究生和学校的最佳反应函数都画出来,两个反应函数重合的地方就是这个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由此,得出了研究生与学校混合策略博弈的纳什均衡点NE,它是p=a/(a+F),q=c/(a+F),即纳什均衡是学校以p=a/(a+F)的概率选择检测,研究生以q=c/(a+F)的概率选择不诚信。

可以看到,局中人的策略都是对方相关函数,F越大,即当研究生选择不诚信时,学校对它的惩罚越大。研究生了解到这个信息,就可以认为研究生要选择不诚信的几率就会变小,从而学术道德问题现象就会有所改善。另外,降低学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的成本c也可以降低研究生不诚信行为的概率,从而更好地净化学术环境。

(三)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间的博弈

对于现今的用人单位而言,由于人才的良莠不齐,用人单位把人才的教育水平作为一个信号,用来帮助他们挑选更有才能、更有追求和更能干的职员,并且认为具有一定学术科研能力的研究生能够在工作中有所作为。研究生为了符合用人单位这一要求,纷纷走入捷径,促使了学术道德问题的不断严重化。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也存在着以下博弈:如果研究生的学术成果是通过学术不端等行为实现的,则意味着他们的实际能力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工作中也会导致不能合理完成工作的道德风险。在这一方面,用人单位与学校的立场一致,即应当尽量避免学术道德问题的发生。由上述分析可知,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的博弈与学校与研究生之间的博弈类似。

(四)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博弈

在整个博弈中,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也存在着相应的博弈。总体来讲,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利益趋于一致。学校渴求将研究生培养成能为社会服务的高水准人才,而用人单位则渴求能招聘到拥有真才实学、名副其实的研究生。因此,学校与用人单位需加强彼此的交流与合作,在研究生道德问题的控制方面做出努力,从而使各自的利益最大化,并且净化研究生学术风气。

三、学术道德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提高研究生学术道德修养

研究生们应当自觉提高自身的学术道德修养, 充分认识到尊重科学事实的重要性,只有不断提升个人的科研能力,才能在个人所处的科研领域有所作为,学有所用。另外,研究生们也应该提升个人学术研究的独创性、批判性、质疑性,坚持学术自由、学术独立、学术平等、学术民主,强调求真致用、学术积累、学术创新,从而促进个人的不断进步。

(二)加强学校监管力度,保证信息公开、对称

由上述分析可知,加大学校对研究生学术不端的惩罚力度及降低学校进行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成本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学术道德不端现象的发生,让研究生逐步自觉形成自我创新科研的意识。另外,学校应保证研究生每次的公开性,并且经过学校审核才能进行投稿。同时,学校针对研究生学术科研的评价不能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论文数量上,也应该注重论文的质量。

(三)用人单位加强招聘审核

用人单位应该充分认识到现今学术界的风气,加强自身对应聘者学术成果的了解及筛选,以免在招聘过程中出现信息不对称及道德风险。用人单位也可以加大对不诚信应聘者的处罚程度,如签订诚信协议,一旦发现应聘者情况不属实,则可以索取一定的赔偿。此外,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应该仅仅以文凭、证书、论文等为指标,应当考虑研究生的个人综合能力。

(四)学校与用人单位加强合作

由上述博弈分析可知,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利益一致性,因此两者需要不断加强交流合作。一方面可以加大对研究生学术道德不端的监控力度,从而减少不道德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研究生能够更好地获得就业信息,减缓了其就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研究生的科研压力。

四、结语

通过利用博弈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的研究可知,必须加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教育,将其纳入研究生教育的必修环节。这不仅对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及素质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培养我国高质量高层次创新人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除了上述策略,整顿学术出版界风气、建立学术监督机构及大力弘扬创新文化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治理研究生学术道德不端行为。本文利用博弈论知识,以一个新的视角对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进行了研究,模型尚存在不完善之处,笔者将在日后不断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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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的研究特点篇(7)

关键词:认知;演化;制度分析

中图分类号:F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8-0136-05

一、引言

经济活动的实质是对自然和社会范围内稀缺资源的获取和配置。在获取和配置资源的过程中,人类构建出各种形式的制度加诸经济活动之上。形成了蔚为壮观的经济社会现象。随着新制度经济学逐渐融入主流经济学(其领军人物先后获得诺贝尔奖),制度,这一一向被视为经济活动的约束条件的外生变量也开始内部化,成为决定经济绩效、解释经济演化的重要内生变量。然而,如何认识和理解制度的本质特征。并进而理解制度的均衡和演化现象,当下占据主流的博弈论制度分析并未取得共识。更为重要的是,基于博弈论的分析范式还存在着较强的局限性。因此,能否跳出博弈论制度分析的框架,选择一个更加适当的切入点对制度进行剖析是制度理论发展的一个新方向。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制度是一个复杂的高维系统,包含成千上万个变量和参量,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一幅非线性的图像。要对这样多的变量和参量进行分析和计算,不仅在实际上行不通,而且其计算结果也难以检验,所以一个好的经济理论或模型通常是将实际的经济社会制度投影到一个恰当的子空间上去。这个子空间具有较低的维数,但反映了所讨论的制度问题的本质特征。近年来,从个体认知这一制度现象的子空间出发来探讨制度发育及演化的文献大量涌现,诺斯(North)等学者也承继哈耶克的理论思路,从信念、学习等角度重新诠释制度内涵。展现出制度分析新的发展方向。本文的立意即在于拓展这一方向的理论进路,以个体认知调整和共同知识演化为基点,讨论制度的发育、均衡及演化问题,以对相关理论上的争论作出回应。

二、几类典型的博弈制度观

由于博弈论分析工具的引入,近30年来,以个体策略互动为核心的博弈论制度分析取得了极大的进展。大量文献运用重复博弈理论和演化博弈理论对诸如声誉机制、交易制度、自组织体系等自发扩展制度进行建模分析,取得了一大批富有洞见的研究成果。归纳相关文献的理论脉络,博弈论制度分析分别将自发扩展制度看做是博弈的参与人、博弈规则和博弈过程中参与人的均衡策略。纳尔逊(Nelson)明确将自发扩展制度等同于博弈的特定参与人,他声称诸如“行业协会、技术协会、大学、法庭、政府机构、司法等等”都是经济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这一观点与人们日常生活中对制度的看法相似,但问题在于,将制度等同于组织忽略了二者之间的重要差异,以致无法对自发扩展制度展开真正有效的分析。诺斯早期将制度定义为正式或非正式的博弈规则,认为,制度是“人类设计的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赫尔维茨(Hurwicz)对这一定义做了更为技术性的处理,从博弈的三要素(参与者、策略空间、支付函数)出发对制度的博弈规则观进行细化。这一定义抓住了自发扩展制度的表象,但仍未触及制度的本质内涵。容易理解,经济博弈中正式规则的确立必须先于博弈过程,而这立刻面临两个问题:谁有激励来制定博弈规则,而谁又有激励来监督规则的实施?因此,仅仅将制度视为博弈规则是无法对经济社会系统中大量的自发秩序作出有效解释的。第三种观点是将自发扩展制度视为博弈均衡。肖特是这一观点的始作俑者,随后诸多学者从两个方向拓展了制度的博弈均衡观。萨金(Sugden)、扬(Young)和鲍尔斯(Bowles)从演化博弈论的角度讨论制度的发育和变迁,他们认为,个体的行为习惯可以自我形成,不需要第三方实施或人为设计。当惯例演化时,个体在进化选择的压力下,倾向于发现某些适应性更强的特征(如认知、偏好、技能等)。这样,习俗惯例与个体特征将共同演化。格雷夫(Greif)、米尔格罗姆(Milgrom)、诺斯和温加斯特(Weingast)则从重复博弈论的角度来讨论制度,把制度看作是重复性囚徒困境博弈下的子博弈精炼均衡。作为子博弈精炼均衡的制度为每个博弈参与人界定了一种行为策略,该策略是在所有可能的博弈状态下行动决策的完备计划,简单地说,制度为个体提供了场景条件下的行动“脚本”。

演化博弈的制度观明显赞成制度乃自组织系统。但是它没有进一步说明该自组织系统得以建立及运作的根源,而是仅仅停留在对它的描述上。重复博弈的制度观假定个体具有完备的演绎推理能力。然而个体如何能够在多重均衡的情况下联合选择相互一致的策略?重复博弈又如何解释制度演化历时结构的多样性?正如青木所指出的,“子博弈精炼均衡理论根本无法解释某种制度出现在此地而非别的地方的原因”。因此,尽管博弈论制度分析接近一般均衡理论,但正是这一看似优点之处也是它在制度分析上的软肋。

如果把自发扩展的制度视为众多参与个体通过行为互动而达成的一个能够自我实施的激励相容的博弈均衡的话,那么关键的问题就是,参与人相互之间如何形成关于博弈的共同认知,并且参与人关于博弈的共同认知与其基于这些共同认知做出选择所导致的实际后果之间的一致性究竟是怎样建立的呢?若这种一致性被打破,制度的变迁方向和演化路径又将如何?这些问题乍看起来像是一个常规的系统均衡的稳定性问题,但其实这些问题比系统均衡的稳定性更为根本,不能简单对待。回答这些问题,将对制度的内涵本质、制度的路径依赖性及突变有更深入的理解,也将对传统的制度博弈均衡观做出重大修正。而这些需要提出一个新的切入点来解剖制度的内涵及其演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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