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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校教育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2-27 13:38:59

特殊学校教育论文

特殊学校教育论文篇(1)

一、充分利用慕课自身特点改变教学模式,注重学生发展

信息技术教学在特殊教育学校已广泛得到普及,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根据教材与学生的需要,来完成教学任务,达到学生掌握知识的最终目的。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教学的主要方式还是传统的教学手段,以知识的灌输为主要教学方法,虽然伴随着较先进的教学工具,教师在课前搜集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素材,做成一个单一的课件或者文档在课堂上将这些素材以集中展现的方式传授,单一地输送给学生,老师拥有课堂中的话语权与教授权,而障碍学生则是信息的需要者和接受者。教师、课堂、教材和其它教学内容是学生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如:以潍坊聋校现开设的信息技术课程Photoshop为例,教师上课的方式一般是先把本次课的内容做一个PPT,将知识点、重点或难点都放在这上面,上课时,就放给学生们看,然后是作练习,教师在课堂中现场指导学生操作和回答学生的疑问。这样难免会单调,慢慢地学生也会产生厌倦的心理情绪。将信息技术与慕课的自身特点相结合,就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因为慕课具有开放、资源易获取、课程优质等特点,授课不再像传统课堂那样在固定的时间与地点来完成学习任务。学生只要有电脑或者手机等可以上网的设备,就能方便及时地在线下载适合自己学习的教学资源。如果特校信息技术教师将信息技术教学资源与慕课资源相结合,充分利用生动的慕课资源去引导学生,让其自主地进行课前、课后学习知识。学生能够学会自主利用慕课带来的便利资源主动完成学习任务,还可按照自己的特点安排适合自己的学习进度。在这种教学模式下,特殊学校信息技术教师的教学任务主要有两点:一是从向学生灌输信息到为学生提供有价值的学习信息。网络信息量非常大,刷新快,教师要帮助学生筛选符合特殊孩子的学习资源,培养学生识别信息。二是要做好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指导与培养。教师可以用一些鼓励措施,充分掌握学生在上以课前的学习主动性与学习的热情,及时回复学生线上线下的问题,随时掌握学生的线上的学习情况,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

二、慕课有利于信息技术教师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转变观念,创新发展

慕课时代下,特殊学校教师须积极主动做信息技术教学的改革及信息资源的使用者,应充分利用自己的信息技术知识素养,做好新形势下的特殊学校的信息技术教学与慕课教育结合,教师应该充分借助先进教育理念、教学方式与技术平台,改变陈旧的教学模式,从讲台到慕课平台,快速地把握住特殊教育信息技术与慕课结合的机遇,精心研究并设计属于特教学校的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信息技术课程,以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实践水平为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教学的根本,让学生更加熟练地掌握信息技术技能,为其将来顺利地走上社会,自食其力,从而推动特殊教育事业整体水平的提高。慕课对于特殊教育是比较具有创新概念的题材,目前有大范围影响力的特殊教育慕课课程还不多,有国际知名度的特教理念慕课课程更是没有。因此特殊教育信息技术教师要抓住时机,将特殊教育学校的信息技术课程与慕课有效地结合起来,无论是教材使用还是教学环节的设想,理论指导与上机操作实训,从上课过程中的学习讨论及互动到课上特校学生的管理,视频拍摄及手语的合成、制作成片,还有上传至网络平台做成视频素材到慕课平台的研发,处处都是潜力无限的新世界。慕课在特教学校教学领域一定是一个集专业化、个性化的创新型教学模式,信息技术教师领先面对与慕课相结合的新型教学模式,创新发展为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迈上新台阶创造新的契机。

三、慕课时代促进新型的师生关系形成,融洽关系,便于沟通

慕课时代下,使原来的特殊学校信息技术教学由“手把手”的传统教学逐渐变为“面对面”的线上教学,使教师由原来的距离感到现在与学生的亲密无间,得到学生的喜欢和认可。在开放的环境中,学生可以在线上与教师展开交流,让学生不受约束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对于信息技术的理解,也加深了教师和学生的之间的友谊,便于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等,方便了管理学生。特殊学校信息技术教师还要看到,直观能力强是学生的一大特点,所以制作一个慕课旁加手语支持,以这样的形式呈现给学生,会让学生眼前一亮,增加他们的学习兴趣,拉近与学生的距离,效果显著。另外,慕课方式的教学也要密切地与传统的信息技术相结合,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要分离融合恰当,不仅要在线上了解学生,还要在现实中近距离地与学生接触,帮助他们做好实际操作等动手环节。近距离发现学生的问题及时解决,如:有的学生可能会出现自控力不强,自己不学习,而是上网浏览或者打游戏等。要及时引导他们,避免出现烦躁、厌学等情绪。在特教学校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过程中,将慕课与传统信息技术教学相结合,用慕课的优质资源来实现特教范围内的教学共享,不仅可以引导学生进行信息技术学习,还可挖掘学生的潜力,培养学习好习惯。

作者:葛琼杰 单位:山东省潍坊聋校

参考文献:

[1]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EB/OL].

[2]王颖,张金磊,张宝辉.大规模网络开放课程典型项目特征分析及启示[J].远程教育杂志,2013(4).

[3]曾翰颖.慕课时代下重构计算机基础教育[J].计算机教育,2015(22).

特殊学校教育论文篇(2)

依据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朱小曼教授的观点,教育的重新定位应该分为三个层次,包括教育系统与外部环境、学校内部的要素以及要素本身运行的平衡。从矛盾的主次角度讲,我认为特殊教育学校首先应该解决的是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即在坚持培养学生成为尊严的人的教育目标下,寻找到特殊教育学校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平衡。学校办学的每个阶段都有一个稳定期。这是以学校为主体形成稳定自我的时期,这时学校与环境保持平衡的状态,并保持良性互动的状态。而在变革时期,这种平衡将被打破,其实质就是外部环境对原来稳定成熟的主体发出冲击性、甚至否定性的改变要求,由良性的互动转化为刺激主体结构、功能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社会评教育”符合社会对教育发展的要求,体现着社会主义国家对人民利益的最大可能满足。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实现学校与外部环境的平衡,原来的系统就必须开放。特殊教育学校应该以原来的自我系统为基础,寻找与外界环境的对接通道,主动接受外界环境的刺激,并通过办学主体的自我调节,重新衡量环境关系,评估自我发展能力,确定各种资源和任务功能的定位,致力于新的平衡系统的构建。而对于新平衡系统的构建,我理解最为关键的任务就是学校办学价值系统的形成。因为人类的行动是由价值来支配、执行的。从前面对特殊教育学校定位的分析中,学校已经由原来的单一关系发展到复杂关系,每一种关系的存在都预示着其所代表的价值标准将会对关系中的方方面面产生干预影响。而且随着关系的复杂度不断增加,复杂的价值标准将纷纭而至,特别是特殊教育学校面临多立场、多角度力量共同参与对同一对象服务的局面,决定了学校主体将会受到多元化价值标准的影响。这些价值标准有时甚至是矛盾的、对立的。面对着矛盾、对立的价值标准,我认为唯一的出路就是“统一”,寻找出能把这些价值标准统一起来的价值系统,才能解决问题。而要做到统一,专业化和理性是关键。立足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对各种关系进行专业定位,明确分工,界定各种服务机构的专业功能,使各系统之间围绕着特殊学生的教育能协同而不是对立,能交叉而不过分重叠;在运行过程中,要以专业化服务质量为衡量标准,避免由于对弱势群体易产生的情感倾斜而影响到科学判断。通过建立起专业化的核心价值系统,来统领各种价值标准,在主体自我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与外界环境的平衡,进入新平衡下的稳定状态。无论什么时候,每个独立的主体都只有与外部环境要求保持平衡,才能稳定存在。作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更应该在满足社会发展不断提出的新要求之中服务好社会,才能实现教育者自身的价值和发展。毕竟,教育只是一个更大的社会体系的一部分。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中,才能满意地理解和探讨许多教育问题。这些教育问题不能单靠教育体系的策略去求得解决,还需要具有涉及社会相互作用的各个部门的那些广泛的、综合的策略。

二、对现代特殊教育学校自主、开放新格局的探索

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启智学校为例来谈。该校开办于1999年,主要是承担对中度智障和听障儿童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办15年,经历了特殊教育发展的发展期、蓬勃期和变革期。在顺德教育综合改革的背景下,围绕着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努力探索自主和开放的办学格局。

(一)以育人为核心

构建现代特殊教育学校制度体系。基础教育最根本的任务是“认识人、培养人”,所以,该校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按育人的尺度来衡量办学效能。一是立足育人,建设学校《章程》,以《章程》引导、规范学校和教师的育人行为。在《章程》建设中,注重制度要保证学校有丰富的时间和资源别用于真正有教育性的活动上。二是建立与社会良性互动关系,定期向专家、社会进行开放活动,在坚持育人的方向,听取、尊重各方的意见。三是对家长、从事特殊教育服务的人员进行引导性教育,建立他们的特殊教育专业意识,围绕着学生的教育核心,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以增值为目标

研究、探索特殊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学校育人有效与否,关键在于学生的学习效果。为了确保学生的教育能够增值,该校对特殊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研究和探索。一是丰富课上教育载体,建立多角色育人体系。立足学生关系的把握,开发角色扮演和真实角色呈现的育人形式。二是充分利用广义教育资源,建设系列课程。立足一个学生学习的丰富性、完整性、系统性,开发课下、家庭和社区课程。三是建设个别化教育课程。依据每个学生都得到有效学习的原则,制订全员课程学习计划,设计分层与分类教学内容。成立个别化教育部,建立学生缺陷补偿和专长发展机制,搭建教育与康复、艺术训练课程。四是建设学校-家庭-社区教育资源库。立足学生学习的有机性,开发各类环境育人资源,专业队伍育人资源,设计体验角色资源库。五是建设枢纽型教育服务组织架构。立足于学生学习的连续性,加强各教育环节对接机制的建设。六是建立针对的学生多元评价系统。立足学生全面发展的增值,研究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研发学生电子档案系统。

(三)以有效为导向

建立新型家校、学校与社区的关系。在现代学校制度的框架下,家长、社区中的组织参与学校的管理,决不是“花瓶”、“点缀”,可有可无,而应当是有效地参与。一是建立家长、社会评价办学成效的机制。学校每学期邀请家长、不定期邀请社会人士评价学生的教育效果,分析出有效建议,合理改善教学。二是建立校内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服务家长和社区。为了保证家长和社会人士面对学校教育有整体性的概念,学校专设一名副主任统筹此项工作。三是开展专题研讨活动。围绕学生的教育和生活,定期召集家长、社工进行研讨,消除误会,形成教育的合力。四是善用家委会资源。家委会是家长群体的代表,拥有着强大的社会能量和活动能力。在参与学校办学的基础上,集中家长的力量,重点攻克残疾人教育和生活中的难点问题。

(四)以融合为追求

特殊学校教育论文篇(3)

一、特殊教育班级管理的特殊性

面对特殊儿童来说,想要做好对他们的班级管理工作并非易事,尤其是以下几个方面,作为特殊教育班主任的我们一定要予以注意:

1.沟通更困难沟通是人与人交流的基本途径,然而由于特殊儿童的特殊性,原本普通的沟通变得不再普通。以聋哑儿童为例,他们因为无法正常的听和说,所以我们只能通过手语来进行沟通,所以手语是一名特殊教育班主任所必须要具备的技能。相比于聋哑儿童而言,智障儿童的沟通更加困难,因为智力方面的缺陷,许多智障儿童无法正常的交流,这种交流困难是无法借助手语等其他途径来予以完成,教师只能一遍一遍的说,一遍一遍的做,来让智障儿童去尽可能的理解,以完成与他们的沟通,做到倾听他们的诉求,实现对他们的教育。

2.心理更脆弱人的心理健康会对人的成长产生非常关键的影响作用,儿童因为心智尚未成熟,所以他们很容易因为自信心不足,而引起自卑心理。特殊儿童因为身体上的欠缺,使得他们更容易自卑,总觉得“低人一等”,据调查,98%的特殊儿童都存在自卑心理,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因为自卑他们心理非常脆弱,所以教师必须要格外重视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可能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动作都有可能给孩子们带来错误的暗示,勾起他们敏感的神经,对他们的心理造成打击。

3.责任更重大相对于普通班级管理工作来说,特殊教育的班级管理工作其责任更为重大,其程度无法相互比较。因为儿童在心理、生理上尚未成熟,因此他们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特殊儿童因为其特殊性,自我保护能力更差,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他们对于危险的判断极为滞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班主任没有照顾好,那么特殊儿童很有可能出现危险。所以,在特殊教育班级管理中,教师一定要做到全方位管理和照顾,确保每一个儿童都能够在自己的照顾下安全的学习、玩耍,为特殊教育的有效展开提供基础保障。

二、特殊教育班主任管理工作开展对策

基于特殊儿童的特殊性,作为班主任的我们想要确保班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重中之重。

1.加强家庭了解,深入掌握学生情况每一个特殊儿童都有着其不同的家庭和遭遇,作为特殊教育班主任的我们,想要班级管理工作,就必须要熟悉掌握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在这一前提下,我们有必要做好对特殊儿童的家庭情况了解,了解特殊儿童形成的模式(天生还是非天生),家庭成员是否健康,家庭氛围状态等,然后通过对所获得信息的综合分析,来制定出符合特殊儿童实际情况的管理对策,以确保管理工作能够有的放矢的展开,为其有效性提供保证。

2.心贴心的交流,建立良好师生关系对于特殊儿童而言,想要做好对他们的管理工作,就必须要先建立起与他们之间的信任状态,基于这点认识,班级管理者一定要与特殊儿童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让他们能够放下心中的防备,能够将我们视为如同家人一般的存在,让他们能够信任我们,在我们面前无所顾忌的展现自己的天性。因为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实掌握他们的心理状态,才能找到他们所需要的教育模式,才能找到适合他们的管理模式,在为班级管理工作效果带来帮助的同时,也为特殊教育效果的提升打下基础。在这一环节当中,教师可以通过多与家长沟通,多关心儿童的生活来让他们感受到来自于班主任的关爱,为实现心贴心的交流创造条件。

3.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德育作为我国教育工作中的重点,其在特殊教育当中也非常的重要。对于聋哑类非智力缺陷特殊儿童,做好他们的德育教育,能够帮助他们更好的摆脱自卑心理,树立起自信心,这会对特殊儿童以后的生活、学习、工作都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对于智力缺陷特殊儿童,做好对他们的德育教育,能够教会他们辨别基本是非,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以此来帮助他们学会规避危险,同时也避免他们给其他人带来危险。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班主任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其可以通过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多渗透德育工作,让儿童能够在日常的班级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完成德育教育,在此基础上,教师还可以发挥自我模范作用,通过自己良好的生活态度、行为模式来带给学生触动,让他们从内心当中想要成为一个班主任一样的人,以此来实现对他们的德育教育。

4.倾听内在诉求,做好学生尊严保护学会倾听是一名合格特殊教育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对于特殊儿童而言,他们因为自身的特殊性、心智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影响,使得很多时候他们无法规范、正确的表达出自己内在的诉求,一旦他们的诉求不被满足,他们就会出现发脾气、哭闹等行为,这种行为的出现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作为特殊教育工作者的我们一定要学会倾听他们的内在需求,然而有的放矢的展开特殊教育工作,以确保他们的需求能够被满足。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时候他们的诉求并非合理,这时作为特殊教育工作者的我们一定要发挥出自己的专业性,通过科学的方法来实现对他们的引导,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诉求是错误的,并能够从心里改变这种诉求。切忌当他们出现不合理诉求时,对他们进行责怪、批评或是冷处理,以避免特殊儿童的尊严能够受到保护,为他们健全人格的构建提供支持。

5.加强自信建立,培养学生积极态度对于特殊儿童来说,做好对他们自信心的建立,培养他们的积极态度,对于实现特殊教育班级管理工作来说也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班主任可以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多给学生以鼓励,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然后恰当地将其放大,在帮助该学生建立自信的同时,也带给其他学生积极的影响,培养他们良好的生活态度,为特殊教育效果的提升打下基础。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其因为受教育儿童的特殊性,而变得充满挑战,但其又因为特殊性而让特殊教育工作者变得骄傲与自豪,每当特殊儿童发生进步后,教师所感受的是无比的骄傲与自豪。从我国当前的特殊教育水平来看,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面对庞大的特殊儿童而言,仍然任重而道远。作为特殊教育工作者的我们始终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坚守在这里,为我们的每一个天使插上理想的翅膀,让他们能够在美丽的天空翱翔。

作者:谢红 单位:浙江省台州天台县教育局教研室

参考文献:

[1]吴桂琴.特殊教育学校班主任的工作方法[J].教师博览,2014,(10):77-78.

[2]韩媛.浅谈如何做好特殊教育学校班级管理工作[J].西部素质教育,2016,(21):286.

[3]蒋慧.“五心”伴我行,特教注真情[N].学知报,2011-08-29(G08).

[4]杨瑛.如何做好特教学校的班主任工作[J].贵州教育,2015,(13):22-23.

特殊学校教育论文篇(4)

关键词:特殊教育;教育目的;社会本位;个人本位

有人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残疾人,当地政府该不该为了这一个残疾人修建无障碍设施?”如果选择修建,那么该国必将耗费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如果不修,那么该残疾人将无法平等且轻易地参与社会活动。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完全取决于“抉择者”的价值倾向,在特殊教育发展的历程中也出现过不同的“价值倾向”。

一、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的历史沿革

从1957年到现在,人们对于特殊教育的看法和观念发生着改变,同时我国特殊教育方针、特殊学校的教学计划、培养目标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些改变反映了我国对于特殊教育目的的认识发生了空前的变化。

(一)建国初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1957年的《关于“聋哑学校口语教学班级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中提到了聋哑学校的任务是:“对聋哑儿童实施普通教育和职业劳动教育,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积极、自觉的建设者和保卫者。”1962的《全日制六年制盲童学校教学计划(草稿)》中规定,六年制盲童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在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学校的教育与训练,力求弥补盲童的视觉缺陷,使学生在德语、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P1611)1962年的《全日制十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草稿)》中规定,十年制盲童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在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学校的教育与训练,力求弥补聋哑儿童的听觉缺陷,使学生在德语、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P(1616)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前的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缺乏特殊性,完全照搬照抄普通学校的培养目标,没有考虑特殊教育应有的特点;二是非独立性,特殊教育在当时被看作普通教育的附属品,在培养目标中更多的体现出一种服从和依附关系;三是具有明显的社会和国家倾向,政治色彩浓厚。在“教育为政治服务”的口号下,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一样,其目的也并不是为了教育和受教育者的发展,而是为了达成教育之外的政治性目的。

(二)改革开放后至上个世纪末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1984年国家教委的《全日制八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说明》中提到全日制八年制聋哑学校的培养目标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针对聋哑学生生理、心理特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补偿聋哑学生的听觉缺陷,形成和发展他们的语言,使聋哑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生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初等文化程度和一定劳动技能,身心正常发展,适应社会生活的劳动者,并为他们继续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自学打下基础。”[2](P279)1987年国家教委《全日制盲童小学教学计划(初稿)》,其中提出全日制盲童小学的培养目标是:“针对盲童生理缺陷,通过教育教学活动,采取各种补偿措施,使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为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基础”。[2](P284,285)在1987年的《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全日制弱智学校的培养目标和任务为:“全日制弱智学校(班)要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从弱智儿童身体和智力特点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教育、教学和训练,有效地补偿其智力和适应行为的缺陷。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适应社会生活、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打下基础。”[2](P292,293)1993年制定的《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试行)中提出聋校的培养目标为:“按照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要求,对听力语言残疾学生实施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基本的文化知识、健康的体质和一定的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掌握初步的劳动技能,为他们适应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3]改革开放后,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出现了新的特点,一是体现出了更多的特殊性,比如提出了根据不同特殊儿童的心理特点进行补偿的目标。二是逐渐增加了社会适应性的目标,如“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三是“四有新人”等说法体现了“改革”“开放”的特色,教育目的的政治性有所弱化。但是此阶段的教育培养目标依然只是强调教育的外在价值和工具价值,而没有凸显出特殊教育本身的内在意义和价值。

(三)21世纪以来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2007年制定的《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规定,盲校的培养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视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尊重个性发展,开发各种潜能,补偿视觉缺陷,克服残疾带来的种种困难,适应现代生活需要。……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4]2007年制定的《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规定聋校的培养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聋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具有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培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4]2007年制定的《培智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规定聋校的培养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社会文明进步要求,使智力残疾学生具有初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初步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法制观念;具有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具有基本的文化科学知识和适应生活、社会以及自我服务的技能;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公民。”[4]相较于之前的教学计划,2007年颁布的盲校、聋校、弱智学校的教学计划更详细制定了个人层面的培养目标,增加了“审美情趣”“生活方式”“独立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人生规划意识”。培养对象从“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劳动者”变成了“四有新人”;培养内容也不断扩大,从“实施普通教育和职业劳动教育”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再到“补偿教育”“审美教育”,说明我国特殊教育目的逐渐从“社会性”向“人本性”转变。

二、我国特殊教育目的发展中的价值取向分析

和普通教育一样,特殊教育也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培养人的活动。关于特殊教育目的的讨论,大致可以归纳为两大派别,即“社会本位论”和“个人本位论”。

(一)以社会为本位的特殊教育价值取向。

显然,残疾人很难像其他普通学生一样“成才”,社会本位论者势必会考虑残疾人的教育对社会有什么价值的问题,从古至今,从国内到国外,出现过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残疾人本身没有价值,授予教育只会浪费社会资源;另一种观点认为残疾人可以通过教育带来更多的社会回报。

1.社会负担,教而无用论。1902年清廷颁布了《钦定蒙学堂章程》、《钦定小学堂章程》和《钦定中学堂章程》,对特殊儿童的就学条件做了规定,《钦定蒙养院章程》中规定“凡生徒之不可教诲者,大都过时失教,习与性成……然间有气禀顽劣及身体孱弱过甚者,均可由教习辞退。”[1](P47)这意味着顽皮或性格、脾气方面怪异的学龄前幼儿都可被赶出蒙养院,可见当时入院条件之苛刻。1903年颁布了《奏定初等小学章章程》,规定:“有疯癫痼疾,或五官不具不能就学者……准免其就学。”[1](P48)以上规定将残疾儿童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映射了当时社会普遍认为残疾人不可教。新中国成立初期,有很多人把残疾人看做是“残废人”,这种认识否认了其存在的价值,无疑也剥夺了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在古代欧洲也有人们把盲、聋、肢残、痴呆者认为是“魔鬼缠身”;奴隶社会后期和中世纪宗教势力占统治地位,在宗教的教义里,他们被认为是“上帝的惩罚”。由此可见,残疾人一旦被看成是社会的阴暗面和负担,其教育需求就得不到满足,甚至基本的生存权利也难以保障。

2.残疾人人力资本论。有许多学者试图以人力资本理论为依据进而论证残疾人受教育有巨大的社会价值,他们通过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的计算,力图证明残疾人教育有巨大的经济效益,有学者认为,“教育是提升残疾人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5],“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是社会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残疾人所创造的经济和社会价值要远远超出社会对他们的投资。”[6]他们认为社会应该投资残疾人的教育,就业之后的残疾人会创造出更多的社会和个人财富,回报过去的教育投资。残疾人人力资本理论证明了教育的必要性,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了经济学依据,增加了社会各界对特殊教育的关注与投资力度。但是如果单纯从人力资本理论出发看待残疾人的教育问题难免产生片面化、功利化的错误,从而忽视了一大批因重度残疾而无法就业且不能创造社会经济价值的残疾人群,比如重度智力障碍者、综合残疾且无法就业的残疾人。是否因为他们不能产生社会价值而不予以教育呢?是否某一个或某一类残疾人的教育投入大于其产生的经济效益,我们就说他们不值得教?其次,这种观念仍然把人看作工具,以人力资本理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残疾人教育目的观侧重强调残疾人的效益性,使残疾人变得对社会“有用”成了教育的出发点。总体而言,社会本位的特殊教育目的观聚焦于对功利的追逐和对自身缺陷填补的渴求,而忽视了残疾人对生活过程意义的把握和体悟。

(二)以个人为本位的特殊教育价值取向。

1.以“人道主义”为基础的特殊教育价值取向。“人道主义”是我国特殊教育的理论之基本,是老一辈中国人最为接受的理论。各种残疾人事业规划的文件和政策也经常提到“人道主义精神”。“人道主义”主张跨越肤色、地域、性别等所有的差别,心怀对生命的怜悯,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而我国近代的特殊教育正是产生于传教士和医生对特殊儿童的怜悯、救济之心,他们举办各种特殊学校,使残疾儿童得到收养、照顾和简单的教育。新中国建立后,特殊教育学校大多是以“庇护”“救济”为目的发展起来。“福利”和“救济”式的特殊教育照顾到了大多数上学困难的特殊儿童,但是,这样的特殊教育势必会削弱特教学校的质量和办学效益,使教学工作流于形式。因而要转变将特殊教育单纯看作是福利事业或慈善事业的特殊教育目的观,更多地把目标转移到教育教学的质量上来。

2.以人权思想为核心的特殊教育价值取向。人权思想几乎已是全世界所共享的基本价值观,而人权思想在教育上表现为教育公平。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给欧洲人带来了“天赋人权”“平等”“博爱”的思想,而我国自古就有“众生平等”的思想。2500年前,孔子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教育主张;20世纪40年代,联合国颁布的《人权宣言》声明:“每一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如今,人人都有平等受教育权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这种观念前所未有地改变了弱者(尤其是残疾人)的教育困境。从教育公平的理念出发,人们开始关注少数民族儿童、女童、难民儿童等弱者的教育公平问题,特殊教育更是得到了长足发展。特殊教育界以人权思想为核心提出了“融合教育”“随班就读”“全纳教育”等教育主张。如今,残疾人儿童与普通儿童在同一个课堂平等地学习已成为国际教育发展的趋势。这些以个人为本位的特殊教育目的观将特殊人群的需要放到了首位,最大限度地创造适合每一类人的教育环境,他们认为特殊教育事业的目的是使有特殊需要儿童获得平等的教育权利,而并非着眼于教育为社会带来的回报。

三、未来的特殊教育目的应蕴涵的价值取向

综上所述,我们很难判断“社会本位”“个人本位”这两种特殊教育价值取向谁对谁错,它们都是教育决策者为了符合一定历史条件所做的具体的抉择,不论是以“救济”为目的的特殊教育观还是以“政治”为目的特殊教育观,都带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历史的局限性。因此,特殊教育中的两种价值取向的权衡与选择,需要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并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各有侧重。21世纪我国特殊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逐渐融合,未来的特殊教育目的依旧需要考虑来自社会的需要(包括国家、地区和家庭的需要),且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受教育者,即特殊儿童个体的需要。新时代的特殊教育目的观要同时关照国家、家庭、学校、受教育者等不同主体,囊括两种本位的价值取向。在“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已经成为治国方略的今天,人的发展需要越来越被重视。未来的特殊教育目的在兼顾个人与社会的同时,要更多地关注特殊需要儿童本身,切实考虑特殊需要儿童心理发展、个性差异,满足他们发展的需求,因为对于部分残疾人来说他们可能一辈子无法成为建设国家的人才,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获得教育而健康成长,享受生活。

作者:苏晗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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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校教育论文篇(5)

 

目前,我国特殊教育行业的幼儿教师缺口很大,很多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都不是专门学特教专业的,这就需要高校整合资源,切实提高特教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出社会需要的特教专业人才。实践教学是高校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深化理论知识、强化专业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综合性训练环节。

 

近年来,我国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对实践教学进行了一些改革,也取得了成效。但从实践教学的整体状况来看,实践教学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并且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本文以我校特殊教育专业实践教学改革为视角,从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三个方面做了以下几点的改革探讨与尝试。

 

一、调整实践教学比例,加强课程体系建设

 

(一)在教学计划中突出实践教学环节

 

人们普遍认为实践教学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但在设置课程体系时,却往往把实践教学看成是理论教学的一种补充,是为验证理论而设置的,这样就形成了实践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状况。因此,要修订教学计划,改变以课程为中心的教学计划的结构模式,建立以突出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并重的新的教学计划结构模式。

 

为了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几年来,我校特教专业不断完善教学计划,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建设,调整特殊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在保证基本教学内容的前提下,缩减理论课学时,增加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提高它们在教学计划中所占的比重,实践教学周数占总学时周数的比例由过去的20%增加到26%。教学计划的这种调整为实践教学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规范的实践教学文件

 

建立相应规范的实践教学文件,以实践教学文件为指导,加强实践教学的有效管理,才能保证实践教学有序、有效的运行。我校特殊教育专业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把教学计划中的各项实践教学环节同基础课和专业课一样对待,建立了各项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实践指导书和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等一套较规范的实践教学文件,各个实践教学环节都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指导书制订出可操作的具体实施计划。

 

经过几年的不断探索,我校特殊教育专业构建了较系统又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实践教学文件,使实践教学有了可操作性,便于监督管理,改变了以往实践教学流于形式、疏于管理的局面。

 

二、改革实习模式,提高实习效率

 

(一)教育见习、教育技能训练集中安排、统一管理

 

特殊教育学是教育学大类中的一个分支专业,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及规律的科学。特殊教育使用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组织形式和设备对特殊儿童进行一般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见习即认识实习,目的是了解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和特殊教育学校、特殊儿童康复训练中心教学状况,使学生增强感性认识,树立特殊教育专业思想。

 

为保证学生感知不同类型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各类特殊儿童,我们采取集中安排、统一管理的模式,统一安排在专业稳定的实习基地,即培智学校、盲校、聋校和特殊儿童康复训练中心。在教育见习实施前,制定一系列教育见习管理文件,包括教育见习实施计划、见习管理规定、师生考核标准等,要求参加实习的学生严格执行。学生通过教育见习认识到特殊教育事业未来的发展空间是广阔的,坚定了他们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信心与决心。

 

教育技能训练被安排在第7学期,是一次以实际操作为主的实习。通过四周的教育训练,使学生了解特殊学校的教学实际,基本掌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过程和基本教学方法,为培养学生独立从事课堂教学的实际能力奠定基础。

 

具体实施过程包括:第一周,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课堂教学录相“请进”学校,指导教师与学生观摩课堂教学实况,师生一起评课,要求学生写评课稿;第二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认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教案;第三周,进行学生独立课堂教学训练,把特殊教育学校有教学经验的教师“请进来”,和指导教师一起评课,分析学生讲课中的优缺点及其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第四周,学生在第三周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进行第二轮的课堂教学训练,提高教学技能。这种训练模式和管理方法,经过三届学生的检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既节省时间和实习经费,又便于管理,提高了实习效率。

 

(二)毕业实习以分散为主、集中为辅的模式

 

毕业实习的目的是使学生巩固特殊教育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培养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就业打好坚实的基础。集中实习给教学、管理、食宿、交通、安全等带来了诸多困难,为此,我们采取以分散为主、集中为辅的模式,把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和学生就业相结合,鼓励学生根据自己将来的就业趋向及个人特长独立选择实习单位。

 

通过独立联系实习单位的锻炼,既调动了学生实习的主动性,也锻炼了学生社会交往能力,同时为其将来就业提供了机会。对于少数找不到实习单位的学生,统一安排到实习基地集中实习。经过实践检验,这种模式的毕业实习不仅提高了学生运用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也使他们认识到了与他人交往、合作的重要性,提高了学生社会化程度,为他们顺利进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措施。几年来,我们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先后建立了几个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实习基地的沟通,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校外实习基地领导、教师座谈会,交流思想,共同研究实习方案,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实习质量。

 

“特殊教育是阳光下最伟大的行业”,这份职业是高贵的,也将是一片非常有潜力的职业开发市场。在我国,特殊教育学科还是一门年轻的学科。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对聋哑、盲童、智障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关注,将会像对“天才开发”一样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这就预示着特殊教育专业人员将会面临越来越多的社会需求。因此,高校要加强特教专业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培养更多特教人才,为我国的特教事业做出贡献。

特殊学校教育论文篇(6)

关键词:河南省 特殊教育教师 专业素养

一、问题提出

教师专业发展贯穿于教师生命的全过程,需要教师在与学生、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不断进行解构和建构,教师专业素养是教师职业发展的核心内容。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关于其专业发展的研究逐渐增多。我国近期的一些研究发现特教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存在诸多问题,如王雁等人在对全国的特教教师调查中发现:突出的问题是特校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不高,学历专业以非特殊教育专业为主,且专业素质水平一般,普遍存在着专业知识不足、专业技能欠缺,职前培养数量不足、职后培训不完善的情况;毕书慧指出,基层特教教师素质不高、专业水平差;王艳梅、路明通过对吉林省的研究指出,特教教师的学历水平较低、以大专为主,且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人数比例偏低;陈芳、傅朝晖在湖南省的调查发现特教教师专业发展满意度有待提升,存在着专业学历培训不足、专业理论知识缺乏、课题研究和同行交流欠缺等;常建文的观察发现特殊教育教师信息闭塞、各自为政,专业思想不稳固、专业素养低、专业水平低下;冯建新等人对陕西省的研究发现,该地区存在师资匮乏、专业化程度偏低、在职教师科研意识淡薄,参加专业培训少、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刘全礼对聋校教师的研究中发现,其职前专业培养不完善,继续学历教育不能紧密结合聋校教学实践的现实需要,学科素养不理想。特教专家们基于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迫切需求,进行了积极地思考和本土化地实践探索,并提出了富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如沈立等人将特教教师专业发展目标分解成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育观念和知识技能四个方面;常建文,张继成、王志华建议通过校本培训、校本研究、校本视导等途径来推动专业化发展;张文京则从高师特教专业建设的角度来思考特教师资培养问题,强调特教师资培养应关注通识性、实践性、研究性、养成性、合作性、国际化及相关服务等方面。河南省地处中原,是人口大省,全省有一百多所特殊教育学校和一所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地方本科高校。目前,本省的特殊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急待奋起直追,跟上时展的步伐。本研究着眼于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发展,把特教教师的专业素养分为身心素养、人文素养、学科素养、信息素养四部分,设计问卷,展开调查,通过探讨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来探索促进其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健全特教教师的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体系、构建提升专业素养的长效机制。为加快河南省特殊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建设高素质特教教师队伍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二、研究方法

1.研究对象

本研究从河南省郑州、三门峡、濮阳等地区共选取特殊教育教师300名,回收问卷288份,回收率为96%。其中在职特殊教育老师128人,职前特殊教育专业学生160人,具体信息如表1所示。

2.研究工具

采用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两种研究方法。自编《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学历、教龄等),第二部分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状况,分为四部分:身心素养、学科素养、人文素养、信息素养。采用4点计分法,不同程度从低到高分别计为1、2、3、4,将每题得分相加即得到总分,总分越高,说明专业素养越好。

3.研究程序

采取邮寄问卷对当地特教教师开展问卷调查和现场发放问卷对特殊教育专业学生进行调查,对回收的问卷进行筛选整理,将有效问卷进行数据录入,采用SPSS17.0进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三、调查结果

1.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总体状况

表2结果显示,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水平整体情况一般,本问卷采用4点计分法,中数为2.5,专业素养总分为2.975,略微大于2.5。各维度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学科素养、身心素养、人文素养、信息素养。其中信息素养低于均分2.5,处于最低水平。具体如图1所示。

2.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人口学差异

为分析特殊教育教龄、学历、性别等人口学因素对专业素养的影响,对各因素不同水平间进行差异比较,结果发现,特殊教育教龄对专业素养的影响最显著。具体结果如下:

表3结果显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总水平(t=10.277,p

四、讨论

1.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总体状况

本研究所得的结果显示,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总水平均分为2.975,略微高于均分,整体处于一般水平。其他各维度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学科素养、身心素养、人文素养、信息素养,其中信息素养得分低于均分2.5,处于最低水平。

结合所调查结果,我们认为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水平与国内其他省份的情况相近,都处于不能令人乐观的状态,急需全面提升;尤其是信息素养偏低的现实,意味着我们的特教教师虽然身在信息化时代,但还没有充分享受到快捷、便利、交互、多元的信息生活。通过访谈我们发现:特殊教育教师认为信息素养在自己的教学和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一般,感到在各种各样的信息海洋中筛选对自己有用信息的能力较弱以及运用现代化信息工具的意识不强。长期以来,河南省的特殊教育发展速度落后于普通教育,基本教学设备资金投入不足,使得一些基层特校缺乏现代化的教学设备,部分县级学校每年的经费仅能维持日常的教学运行,资金缺口较大,教学处于维持现状的水平,教师依然习惯于粉笔加黑板的教学方式;再加上基础教育阶段的普校新课改如火如荼地进行了十年多,特校领域的新课改之东风依然在期盼中,虽然是已经有暖风拂面的感觉,但尚未带来万紫千红的盛景。许多特教教师还是生活在传统教育模式的辖制之下,急需教育观念的更新、教学手段的丰富、教学内容的生活化、教学设计的个别化。但是,这些全新的教学理念和技术,需要通过自主学习、系统培训、校本教研、反思教学等途径获得的,信息素养低,反映出特教教师的信息意识薄弱,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不高;甚至有部分教师对网络信息技术存在着畏惧、逃避或排斥心理,不敢探索或不想应用等。也有一些教师强烈呼吁建设区域性的特教教师资源网站,为广大的一线教师提供交流、分享的网络平台,提供可以免费下载的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的教学信息,如案例赏析、个案辅导、教具制作、教学设计、活动分享、特教论文、教学视频、专家讲座、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康复技术等,尽快帮助特教教师走出受地域性限制、经济发展差异而带来的信息素养“被降低”的困境,在国际视野下,发展本土特色的特殊教育,以满足中原地区的多层面、多类别、多领域的特殊教育需求。

2.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的特殊教龄差异

在教师成长历程中,用教师教龄划分出教师职业生涯的发展阶段,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有不同的专业发展需求。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随着特殊教育教师特教教龄的增长,其专业素养总体水平及各维度均呈现上升的发展趋势。这与教师职业成长发展规律相符合。新入职教师或职前准教师(0~1年和1~5年)处于职业初期,其专业素养水平较低,此阶段是教师即将进入学校或在学校系统社会化阶段,新教师需要努力提高能力,争取得到学生、同事与学校领导的认可和接纳,属于“关注生存阶段”。因此,该时期的教师需要在原有知识基础上尽快融入特殊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丰富专业知识,积累实践经验,逐步提升专业素养。随着教龄的增长,特殊教育教师逐渐进入能力建构期(5~10年)和热情成长期(10~15年),这两个时期是教师教学技能和能力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是积累经验的关键时期。因此,教师的专业素养在这两个时期得到迅速提升,属于“关注情境阶段”。当从教15年以上,教师专业发展进入稳定期,也到了“关注学生阶段”。在这个阶段具体表现为将关注目标由教学内容转移到学生本身,可以做到关注学生之间的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需要来因材施教。其专业素养达到了收放自如的成熟水平。

五、结论与建议

1.结论

(1)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总体处于一般水平。各维度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学科素养、身心素养、人文素养、信息素养,其中信息素养得分低于平均水平。

(2)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教龄对专业素养水平影响显著。随着特殊教龄的增加,专业素养水平呈现上升趋势。

2.建议

特殊教育教师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特殊教育的质量。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需要关注职前与职后两个阶段;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业化程度高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及教师们自身的共同努力。

(1)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引导,改善教学条件

政府的重视可以起到导向作用。省教育厅日益关注全省特校建设、特教师资队伍成长和高师特教生的培养问题,通过广泛的调研,正在颁布一系列的文件来加大发展力度,开展省级合格特殊学校与示范性特殊学校的评建工作。各地市、县领导的重视也是特校发展重要的支持力量。在访谈中了解到一些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地处偏僻、经济落后、交通不便,办学条件极为简陋,如校舍面积、校园设施、基本的教学康复设备等或是没有到位或是形同虚设,远未符合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的建设标准。尚需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和保障,防止“马太效应”的过度出现,造成本地区的残疾儿童被迫流失外省或周边地区,产生一系列不良连锁反应:如本地特校生源不足,办学规模萎缩,办学资金减少,教师队伍不稳定等。一些根据国家政策新建的特校亦面临着招生类型的扩大、办学模式的创新等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只招盲、聋哑、轻中度智障生的办学思路上,还需要接纳自闭症、多动症、多重障碍、重度智障等适龄残疾儿童,亦须为随班就读的学生提供个别化的帮助,通过探索适切的教育路经,促进本区域特殊教育的普及与发展。避免使特校办成教育系统的“装饰、点缀”,应成为与普教相互支持、协同发展的生力军。

(2)制定专业标准,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现代教育规范化的特征即是专业认证制度的出现。在特殊教育领域,实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是特殊教育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经之路,也是提高其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保证。专业认证制度的施行需要制定相应的专业标准,可以借鉴国外如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的“持证上岗”做法,教师若想获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学习从事特殊教育所需的课程,以达到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标准。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入职门槛,从源头上把好关,保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的高起点;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一大批普通教育的教师通过学习、培训和考核后投身特殊教育工作,间接扩大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保证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因此,需要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并出台特殊教育教师的相应专业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认证制度顺利实行。上海市已经走在全国的前列,实行了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值得我省参考学习。

(3)完善特教教师职前培养体系

教师职前教育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基础环节,不可或缺。职前教育可以提供教师基础性的知识和能力,教师职后的很多教育教学能力都是在该基础上加以拓展提升的,如果缺少职前的特殊教育专业学习,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就会大打折扣。我们既需要不断完善本科特殊教育专业的课程建设,亦需要提升高等特殊教育办学层次,探索特殊教育专业的教育硕士、教育博士的培养模式;同时,还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4+2”模式,即大学普教本科毕业生如果有志于从事特殊教育事业,须继续系统修习两年特教理论课程,进行教学实践训练,并通过相关考核,即可获得教师资格。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合理、系统、科学的特教教师职前培养体系,切实体现“大特殊教育”观念。在访谈中还发现,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的职业认同度不高,这与官春兰等人的研究结果相似,一些毕业生认为是特殊教育选择了他(她)而非他(她)选择了特殊教育,他们只是为了文凭而在这个专业学习,在特校半年多的见习、实习经历虽然能够加深对特殊儿童的了解,但是依然不愿意投身特教,更愿意在普教或企事业单位发展。认为在特校工作没有前途、没有成就感、会被社会误解为个人能力差、家人也不理解特教工作的意义、社会支持力度低等。在专业学习中精力投入不高,技能训练活动参与度低,时常有应付的表现。少数毕业生藉由专升本的机会实现改变专业发展的梦想,通过填报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来跳出特教圈。由此看来,加强职前特殊教育专业学生的职业观教育十分重要,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开设了特殊教育道德修养课,十分重视特教师资师德的养成,每届毕业生都会经历学术交流、教育旅游、同伴分享、同行共勉等系列养成性专业教育活动,他们的毕业生特教就业巩固率效果显著,有75%的毕业生能坚守在特殊教育岗位,该校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还有一些毕业生谈到自己的教学技能、康复技术掌握不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难度,有“畏教”情绪,面对多种障碍类型的特殊儿童感到自己无从下手、无力应对,而去普教从教感觉工作内容相对就简单很多。这种情况的出现反映出我们高校特殊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需要与时俱进,做出科学调整,加强实践教学,突出“应用型”特色。不能只是带着学生躲在象牙塔内做文章,而应紧密结合基层特校的实际教学需求,培养“实战型”的特教师资后备军。祝春梅的研究中亦指出,特殊教育专业应在全纳教育视域下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4)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体系

由于我国的特殊教育发展历史较短,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尚不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衔接不紧密,教育部与地方政府正在致力于探索适切性强的职后培训模式,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相继出台,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逐渐呈现出规模化发展。由于河南省是人口大省,特殊人群的数量和类型相应较多,而从事特殊教育的在职在编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性别比例失衡,且较多集中在聋教育、培智教育领域;资源教师、融合教育教师、康复教师、学前特殊教育教师、“双师型”职业技术教师极度匮乏。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要增加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事特殊教育教师的数量;另一方面,通过相关培训提高在职教师的专业水平。首先,当地师范高校可以开展学历教育,使在职的特教教师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特殊教育专业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以改善河南省目前以大专学历为主体的低学历水平状况。其次,是开展特殊教育的专业培训,帮助非特教专业教师转行成为特教教师。再次,有针对性地举办系列化康复教育培训,实现教康整合。第四,大力推进校本教研,高校、基础教育的特教教研室、特校、康复机构有机结合,通过行动研究等方式,以科研带动教学,实现有效教学。最后,省特殊教育研究分会做好搭建特教平台的工作。该分会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但长期以来活动较少,尚未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建议大幅度提高活动频率,积极开展全省范围内的业务交流,学术论坛,教师基本功比赛,专业论文评选,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展示,组织外出考察等系列活动,为特教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舞台,并给予强有力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5)教师自身转变观念,实现自我提高

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随着社会快速的发展变化,教师的自主学习、自我培养逐渐成为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最具活力的方式。只有特教教师本人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专业素养对教育的影响,才能更快地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首先,特教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受教对象正在变得障碍类型多样化、障碍程度严重化、干预年龄早期化、康复服务全程化,特教教师就应积极主动地尽快适应该变化,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技术、教学策略、教学设计、班级经营、个案管理、相关服务等方面快速跟进与提升。其次,需要持之以恒地浸润在特教领域里,做好职业发展规划,自主成长,从特教新手、熟手成长为特教专家,创造性地完成每一个阶段的发展。第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是一个缓慢渐变的过程,在提高人文素养方面,可以通过制定适合自己的阅读计划,每天阅读一定量的书籍,广泛涉猎不同学科的知识,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厚积薄发,领悟生命的珍贵、敬畏生命的能量,陶冶高尚的情操,塑造博大的胸怀,淡薄功名利禄,拥有人格的魅力,散发人性的光辉。第四,自觉提升信息素养,特教教师可以尝试学习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使其成为传授知识的电子载体、了解世界的便捷窗口、专业学习的快速渠道。总之,专业素养的提高需要特殊教育教师的践行!通过在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在持续的专业培训中、在强烈的自我职业成长追求中,实现自身的专业素养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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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校教育论文篇(7)

特殊教育学校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基石,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水平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1]。据教育部的《201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853所,比上年增加86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4.37万人;全国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6.57万人,比上年增加1613人;在校生37.88万人,比上年减少2.00万人。与此同时,人们对承担着特殊儿童教育教学任务的特殊教育学校赋予了更高的期望与要求;特殊教育学校已不仅仅是接纳特殊儿童就读的机构,而是要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为特殊儿童的学习、就业和未来发展服务。学校校务评估是评估者依据相关的评估标准,应用科学的方法,对学校整个或某一方面管理工作的状态和结果以及运作过程进行质和量的价值判断,目的在于鉴定、监控并指导学校工作,帮助学校或鼓励学校自我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改进,促进学校发展和质量的持续提高[2]。因此,如何衡量与评价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价值,了解特殊教育学校的经营绩效,深入挖掘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工作中的问题与盲点,优化教育配置,对于满足特殊儿童的发展需要、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快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台湾目前已确立了特殊教育学校的评估体系,了解并吸取台湾特殊教育学校评估的经验,可以为我国大陆地区特殊教育学校的评估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在分别以“特殊教育”、“台湾特殊教育”、“台湾特殊教育学校”、“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台湾特殊教育评价”等为关键词,在国家教育部、各省市教育厅、台湾教育部网站上进行模糊检索;然后,对搜索到的文献进行二次筛选。筛选标准是所的文件必须包含“特殊教育”或者“特殊学校”,文件内容必须是同特殊学校评估(义务教育阶段)直接相关的指标体系。最后,经过整理,获得了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相关资料。

二、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体系的简要介绍

依据《特殊教育法》和《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台湾教育部在2013年4月颁布《101年度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实施计划》,着手组建特殊教育学校的评估体系,以背景、输入、过程、产出(Context、Input、Process、Product,CIPP)理论为基础,在评估中以校长领导为输入,以满足学校和个别学生需求为考量核心,考察其在行政管理、学务专辅、环境设备、社群互动等7个方面的实践过程,以评量办学成效为产出。具体介绍如下:

(一)评估组织

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有三个组织部门,即由教育部选聘教育行政人员、学者专家、校长等代表共同组成的评估会,由教育部选聘特殊教育相关学者及民间团体代表组成的评估小组,以及由国立彰化师范大学组建的评估研发及工作小组。这三个部门的组织架构如图1所示。如上图所示,评估工作是由评估会统筹,评估小组、评估研发及工作小组配合执行来完成的。具体实施时,评估会负责审议、咨询整体评估事宜,整体调控;评估小组负责前往各个学校进行实地评估;评估研发及工作小组负责拟定评估工作计划、指标、量表、评估手册资料,并为评估提供技术支持。

(二)实施流程及评估方式

1.实施流程评估体系包括准备、评估、总结三个阶段。在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评估内容,并开展针对评估人员和受评学校的培训活动;在评估阶段,受评学校完成自评,评估人员进行实地测评,并在一个月内完成评估报告,在14日之内把评估报告送达受评学校;在总结阶段,讨论评估结果,在14日内告知受评学校,并受理受评学校的申诉,完成评估结果的修订与公示。具体流程如图2所示。2.评估方式评估采用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方式,即学校自评和实地评估相结合。(1)学校自评:受评学校负责人参加自评说明会;组成学校评估委员会和工作小组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召开自评报告协调会议,汇整学校自评报告。(2)实地评估:评估人员参加专业评估培训会后,进行实地评估;然后根据评估情况撰写各校评估报告,并针对评估情况召开讨论会,确认正式评估结果。(三)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分为三个层次,即项目、指标、参考效标。原则上,评估人员依据指标进行评分,受评学校依据参考效标进行资料准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免评部分参考效标。因此,受评学校评估时的具体参考效标内容略微有所不同,以下会具体说明。评估项目及指标内容和占分比例如表1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评估共有7个项目,50个指标。对于第三层次参考效标的内容,《101年度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实施计划》未做详细规定,各个受评学校参考《102-103教育部所属高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班评估实施计划书》中的相关规定,各自制定具体的参考效标进行自评。通过查阅各个受评学校的自评报告,发现参考效标内容多是依据本校情况制定,推广性较低,且数量较多(范围在90-105个),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三、关于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体系的分析

欧盟在2001年提出“欧洲跨国合作的学校教育品质评估”(Europeancooperationinqualityevalua-tioninschooleducation)报告书,明确指出,教育品质的评估与改进,最终取决于学校层面的发展。该建议书呼吁各会员国在学校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估的平衡框架上,创建促使学校进步及学生学习成效提升的双赢目标。在对特殊教育学校进行评估时,应坚持这一双赢目标。综合分析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体系,除了达到这一目标外,还有以下优势和不足之处。

(一)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体系的特点

1.评估以完善的特殊教育法规为制度基础台湾自1970年以来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以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其中,2000年颁布的《教育基本法》第13条规定:政府及民间为能提升教育品质、促进教育发展,应该加强教育研究与教育评估工作。该法令的颁布是台湾教育评估制度的法源基础,表明了教育评估工作的重要性。2003年修正的《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规定,“直辖市及县(市)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办理特殊教育之绩效,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应至少每两年办理评估一次”。至此,台湾特殊教育评估已由过去的专案性、重点性的实施,转为常态性及持续性的品质监督工作。2010年修正的《特殊教育法》第47条规定:“高级中等以下各教育阶段学校办理特殊教育之成效,主管机关应至少每三年办理一次评估”。此项规定除强调特殊教育服务品质的掌控,应继续由常态且持续的评估工作把关外,更进一步加长了常态评估工作的时间间距,由两年延长为三年,使学校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周期性的自身素质提升。基于以上法律的颁布,台湾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特殊教育法规体系。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务评估体系正是依据上述法律制定,从而保证了其高效的执行力。2.评估程序严谨,力求客观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体系是一套严谨的评估系统,首先,评估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评估和结果。三个阶段相互衔接,紧密联系。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都做出了具体规定,确保每一阶段任务按时完成。例如,在评估阶段,评估结果一个月内必须反馈给受评学校。这一举措,不仅能够让受评学校了解自身发展的现状,而且也能够让受评学校在自评的基础上,审核评估小组的工作,通过主客观评价的结合方式,确保评估能够客观的反映学校的发展现状。其次,评估结果的审核过程,更是体现了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工作的重点是力求客观反映受评学校的真实情况。例如,在总结阶段,如果受评学校认同评估结果,则公布评估结果,评估完成;若不认同,可以在收到评估结果的14日内,就有异议的部分向评估小组提交复审要求。评估小组需在14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并再次反馈给受评学校;受评学校收到复审结果的14日内,可提交申诉报告,说明评估发现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拟解决方案。3.评估内容全面,体现专业性评估中最为突出特点的是评估内容,在范围上涵盖了校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对象上,考虑评估学校教育对象的独特性,体现了评估的专业性。例如,在学校管理方面,评估了校长领导和行政管理;在教育教学与教师专业发展方面,评估了课程教学与实习辅导,重点考察障碍学生的适性学习,个别化教育情况,以及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性;在素质教育方面,评估了学务辅导,重点关注障碍学生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性的提升;在学校硬件设施方面,评估了环境设备,特别是校园无障碍环境的设置。在学校绩效方面,评估了绩效表现。此外,由于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对象是障碍学生,在社群互动的评估中,重点关注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如何合作,以更好的促进障碍学生的发展。例如,学校定期编印家长手册、通讯等刊物,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的资源等;与社区医疗机构结合,为障碍学生提供医疗层级的专业复健等服务。总而言之,台湾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务评估旨在全方位的展示出校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全面而具体的反映出学校教育的成效与不足,进而为学校未来发展计划的修改与制定提供全面可信的基础资料。4.评估工作多方协作台湾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务评估工作不仅仅是由某一个部门完成的,而是多方协作的结果。这在2001年颁布的《特殊教育法》第11条规定中也有所体现,各市县教育局均设特教科和包含咨询、特殊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会;各中小学设特殊教育推行委员会,大学设立特殊教育中心以保障特殊教育的推行运作。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的研发由高等院校负责,事务性的工作由教育部和特殊学校负责,整个评估过程需要多方协作,各司其职,发挥各方所长,专业而公正的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现状做出有效评价。

(二)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体系的不足之处

1.评估指标划分过于细致,导致重复测评正如前文提到的,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的指标共有50个,虽归属不同的评估项目,但也有重合的部分。以资源整合和策略联盟这两个指标为例,二者的内容有重叠,资源整合中有“配合提供学生的医疗等相关服务”,而策略联盟里则出现了“与社区医疗服务相结合,为学生提供医疗层级的康健服务”。这种两个指标下的参考效标内容重叠,不仅会使事务杂陈,加大评估工作的任务量,耗费不必要的时间和人力;而且也会使受评学校为满足评估要求而重复做同一工作,影响工作效率,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2.评估人员构成过于复杂,影响评估的一致性评估人员构成既包括高等院校的特殊教育教授,相关机构的专业人员,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包括民间团体代表。这里不难发现,高校与相关机构、教育主管部门的参与者基本都是专业人员,对特殊教育有专业的了解。至于民间团体代表,则不能保证他们的专业性足够高。这样,在评估时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的知识背景和教育观念的不同容易造成观点的分歧,影响评估结果的一致性与科学性等。

四、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体系对我国大陆的启示

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评估尚无统一的标准,基本是各省市自行制定评估方法。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发展较快,特殊教育事业起步较早,能为特殊学校的发展和政策的制定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条件。因此,制定特殊学校评估标准中83.33%的省市分布在我国东部地区,这一比例远远高于中西部。此外,我国各省市的特殊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在整体结构和具体评估项目方面差异较大,评估内容分散在学校定位,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环境,教育保障,教育效果等六大方面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方面,难以全面反映特殊学校的发展现状。正如刘五驹[8]指出,在各省市制定的评估方法中,普遍存在指标体系的构建随意性大于科学性。鉴于当前我国特殊学校评估标准缺乏理论建构,可采用的操作性评估工具不足,缺乏完整的评估体系指导等问题,再结合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体系的经验和教训,可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一)完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基础

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体系的依据是其完善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体系,而我国大陆地区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还比较缺乏。目前与特殊教育相关的规定有:1998年,教育部颁布了《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入学及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校长教师和其他人员、机构与日常管理、卫生保健及安全工作、校园、校舍、设备及经费、学校、社会与家庭共计七个方面对特殊学校办学进行了规定。2001年,教育部了《义务教育阶段培智学校/聋校/盲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备标准》。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由总则,建设规模与建筑项目,学校布局、选址、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校舍建筑标准五个方面构成。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形成一个系统完整的特殊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缺乏对特殊学校进行监管和评估政策的依据。正是由于立法的滞后,各省市特殊教育的管理才杂乱无章。只有制定专门的特殊教育法,才能从上至下有序的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才能依法制定完整的特殊教育学校评估体系。

(二)规范的评估程序,确保评估有效性

台湾特殊教育学校校务评估体系既有“背景,输入,过程,产出”的理论基础,又有规范的评估程序。比如,在准备阶段,除了完成评估工具的制定外,还规定必须召开学校自评和评估人员实地评估的培训会,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评估和总结阶段,规定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受评学校的时间范围,给与受评学校申请复审和申诉的机会,不断完善评估结果,保证了评估的客观性。李凌艳[9]指出同西方传统相比,我国的学校评估工作及其问题的研究更多地是从一种行政管理的需求角度诞生的,而并未满足专业性研究领域对教育评价从实践到理论的研究需求。因此,我国在开展特殊学校的评估工作时,要注意从专业领域的需求出发,借鉴台湾地区的经验,加快评估体系的理论构建,对评估指标和结果进行多方面的研究和论证,实现全面、真实、客观的评估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质量这一目标。

(三)整合高校、特殊教育服务机构等资源,提供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