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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基础建设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08 16:59:03

通讯基础建设

通讯基础建设篇(1)

关键词:电力 通信 光缆 资料管理

中图分类号: F4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创新是企业发展不竭的动力,为适应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以及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的战略目标要求,即墨供电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电网的建设。电力通讯网是服务于电力系统的专网,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是调度命令畅通、自动化信息可靠传输、企业管理办公自动化的可靠保证,而电力通讯光缆又是电力通讯网可靠运行的基础,所以对公司数百公里长的通讯光缆的科学、高效的管理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电网的科技含量与企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地全面发展。

经过不断的创新,即墨市供电公司建成了一个同行业中领先的,从传输到接入的ALL IP化的先进、高效的RPR+MSTP综合光通讯网。随着公司电力生产和企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数据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高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提高光缆资源管理水平的必要性

近几年来,通讯网络建设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对各站所的光缆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升级光传输设备,提高网络带宽;新增业务、新建项目以满足不同数据业务的需求;组建通讯环网合理利用资源以提高网络稳定性。在此过程中,资料的管理和数据库建设的重要性也显得越来越突出,从网络设计、材料采购、光缆架设到工程施工、纤芯跳接、业务倒换等都需要完整系统的数据资料作支持。原有的手写记录、纸张保存形式安全性差,灵活性、效率性低下,已无法满足现阶段通讯光缆如此庞大的资料管理需求。为加快通讯网络建设步伐,提高光缆资料管理和资源利用水平,我们根据工作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着眼建设与发展大局,顺应公司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的需求,对公司全部电力通讯光缆的资料进行了数字化管理建设,建立了一个科学、高效、易管理的光缆数字化资料库。

光缆资料数字化建设管理

光缆数字化资料库是以便于资源管理、提高效率、加强安全、合理高效为目标,以系统性、完整性为基本要求,对原有光缆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汇总和分类。光纤资料数字化管理范围包括:1、及时收集各个部门相关资料(光缆线路施工设计图纸、光缆属性及附件材料汇总、光缆现场施工资料、杆塔明细表、CAD光缆路径走向图等)。2、将从各相关部门收集的光缆资料进行汇总和录入,并按照其可能的应用情况进行了分类。从记录形式上分为EXCEL数据资料、CAD图示资料、数据库资料等。 3、建立光缆数字化资料库对原有光缆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

光缆资料数字化管理流程图

光缆资料数字化管理实施将从各相关部门收集的光缆资料进行汇总和录入,并按照其可能的应用情况进行了分类。从记录形式上分为EXCEL数据资料:包括各站所的光配资料表、光缆长度统计表、光缆接续表、各条线路的杆塔明细表等。CAD图示资料:包括通讯光缆网络图、各条光缆路径图以及光缆设计图等。对收集到的各方面光缆资料进行了统一的管理和应用,创建了光缆资料数字化资料库。将零散的数据资源进行了整合和关联。建立了新的数据表格,使光缆的数据资料更加系统和全面,便于查询和管理。将相关的光缆图示资料进行了相互链接,提高了应用的灵活性,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资料管理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并根据日常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地对光缆资料进行补充和更新,保证了光缆资料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光缆数字化资料库建成以后,其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够进行灵活有效的应用,贯穿于我们整个光缆业务的新建、升级、维修、巡检和维护的过程中,在每个环节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我们的生产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基础平台的数据参考依据。在光缆网络架设及业务规划和运行维护过程中,光缆数据资料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光缆数字化资料库并不只是一成不变的简单的数据参考,而是动态更新的数据管理应用平台。每项规划建设,每次运行检修都会对光缆数字化资料进行及时的更新,以保证其实时、准确、有效。

光缆资源资料分类与管理

通讯基础建设篇(2)

我国台湾地区的信息产业发展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从上世纪90年代以后,紧随美国提出的建设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计划,台湾加紧了对本地区信息化的推动,在近十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下面我们选取国际上调查频率稳定,并且有权威性的国际组织和机构所进行的信息化评价情况,观察台湾的排名,以了解台湾的信息化发展水平。

(1)世界经济论坛(WEF)的NetworkedReadinessIndex(网络准备指标)。从2001年开始对全球82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排名。其测评的内容包括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整体环境、信息化准备程度、信息化应用程度三方面。台湾2003年在82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9,2004年在102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7。

(2)英国经济学人下属EIU的e-BusinessReadinessIndex(电子化准备指标)。从2000年开始对全球60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排名。其测评的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法规与政策的完备性、商业环境整体效率、电子商务社会文化多元性、e化服务可得性等。台湾2003年和2004年在60个国家和地区的排名都是第20。在其中的信息技术的联接度和e化服务的可得性两项中,排名为世界第3。

(3)国际数据公司(IDC)的InformationSocietyIndex(信息社会指标)。从1996年开始对53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排名。其测量的内容包括电脑基础环境、互联网基础环境、通讯基础环境、社会基础环境。台湾2003年排名第20,2004年排名第24。IDC的评比显示,台湾的通讯基础环境排名为全球第3,互联网环境为第14。

通过下面的一些最新数据,可以对台湾信息化的发展水平有更为直接的印象。截至2004年9月,台湾商用互联网账号总数(不包括学术及政府网络用户)已达1033万户,其中宽频网络用户337万户,移动网络用户385万户。经常上网人数突破900万,达905万。网络应用普及率为40%,企业联网普及率已达81%。

台湾资策会人士认为:台湾整体信息与通讯应用基础建设已达到比较先进的水平。市场竞争环境、信息通讯网络的基础建设及信息通讯服务产业的发展都有长足的进步。无线上网人数、家庭宽频普及率与电讯产业的竞争程度等排名都跻身于全球前10位。

2、政策推动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台湾当局就已经非常重视信息产业的发展。1979年成立由官方与民间共同出资的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20余年间该组织在推动资讯通讯产业相关政策的制定、信息技术的跟踪与研发、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等方面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2003年,台湾信息通讯产业的产值已达到640亿元新台币。

1993年,美国在全世界率先推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台湾随后也推出本地区相似的计划,并成立主管机构,推动台湾的信息化发展。先后成立了“‘行政院’‘国家’资讯通信基本建设专案推动小组”(简称NII小组)、“‘行政院’资讯发展推动小组”(简称院资推小组)及“‘行政院’产业自动化及电子化推动小组”(简称iAeB小组)。后为提高整体性及业务效率,于2001年将上述三个机构合并,改为“‘行政院’‘国家’资讯通讯发展推动小组”(简称NICI小组),自此该机构成为专职推动台湾信息产业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机构。其推动信息化的目标是:①电子化政府:建立畅通及安全可信赖的资讯环境,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全面上网;公文电子交换全面实施;600项政府申办服务上网;户籍和地籍誊本全免;政府资料公开,全民参与。②产业电子化:健全产业自动化及电子化应用环境;建构高效率供应链管理网络,达成最佳化供需机制,协助企业建立全球运筹营运体系,提升产业竞争力。③网络化社会:丰富网络内容,加强文化及自然资产数字化应用;偏远地区普设资讯公共服务站,缩小数字差距;建立数字学习环境,让人人容易上网学习;提供个人化的保健、医疗服务。④基本建设:整备知识经济发展所需的资讯通讯相关法规环境;上网人口比例达到50%,其中宽频上网达70%;提升资通产业技术与发展环境,建立可靠的网络安全机制;普及全民资讯教育;建立智慧型运输系统,便捷交通;提高侦防能力,防止网络犯罪;掌握国际资通标准,促进国际合作。

进入新世纪后,台湾推动信息化的措施主要包括:知识经济发展方案,该方案由“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提出,“行政院”2000年8月通过。计划推动期5年,从2001年1月起至2005年12月止。

方案的目标包括下列5点:

(1)全岛研发经费占GDP的3%,其中30%来自政府部门,70%来自民间部门。

(2)技术进步对经济成长的贡献达75%以上。

(3)政府及民间投入教育经费总和占GDP的70%以上。

(4)知识密集型产业产值占GDP的60%以上。

(5)宽频网络配值率及使用费与美国相当。

方案共有5项发展策略:

(1)由民间主导产业发展,政府的角色着重于建立环境与排除营运障碍。

(2)以建立创新与创业机制及推广资讯科技与互联网应用为动力,通过知识的运用,加速研发及商品化,创造新兴产业,使既有产业利用知识降低成本,增加附加值以提升竞争力,推动知识运用,创造市场需求,带动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3)从基础建设、法制、人才供应及行政面,同时进行检视,以构建知识经济优良发展环境。

(4)政府再造应与企业再造同步进行,以产生相辅相成效果。

(5)采取措施消除知识差距,以使全民共享运用知识所带来的成果。

该方案认为台湾地区已具备初步发展知识经济的基础,希望经由方案的推动,在未来10年内达到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知识经济水平。

2001年,基于资讯通讯科技所带动的技术变革,“行政院”NICI小组规划完成“‘国家’资讯通信发展方案”,12月“行政院”正式通过实施。该方案系以台湾电子化为发展愿景,希望运用资讯通信科技,建立高效能政府,以提升产业竞争力,构建资讯化优质社会。

而2002年的“数位台湾”计划,是推动台湾走向信息化社会的集大成计划。2002年“行政院”科技顾问组将“‘国家’资讯通信发展方案”中的电子化政府、产业电子化、网络化社会、基本建设等4大领域,扩大为“数位台湾”计划。同年5月,“数位台湾”计划被正式纳入“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十大重点投资计划之一。3、“数位台湾”计划的信息化前景

3.1总目标

其目标是运用资讯和通信科技,建立高效能的政府,提升产业竞争力,建构高品质的资讯社会与创造智慧运输环境,以加速带领台湾迈向知识新经济,打造台湾成为亚洲最e化的地区之一。计划各年度目标如表1所示。

表1“数位台湾”计划分年目标计划指标名称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

宽频上网户数(万)200300380460530600

E化商务排名(WEF指标)181614121110

E化政府排名(WEF指标)776665

资讯社会排名(WEF指标)15129865

E化政府民意满意度(%)305060657075

“数位台湾”计划的整体预期效益可区分为经济面、政府服务面、资讯应用面与基础建设面等四大层面。

(1)经济面:通过“数位台湾”计划的推动,创造两万个就业机会,e化服务业总营业额达3000亿元(新台币,下同),协助弱势企业扩增整体营业额400亿元,产业e化率达60%,电子商务交易额占GDP比率达15%。

(2)政府服务面:提供600项上网服务,5年内公文交换率达到55%,e化政府民意满意度达75%。

(3)资讯应用面:除前述表格中的信息化社会与e政府指标外,电子商务应用程度将达到全球前10名。

(4)基础建设面:上网人口总数比率达50%;其中宽频上网人口比率达到35%,南北主要骨干频宽达1150Gbps,国际海缆频宽达250Gbps。

“数位台湾”计划为滚动式计划,在实施的过程中逐年检讨修正。2004年6月该计划调整为“600万户宽频到家”、“e化生活”、“e化商务”、“e化政府”及“缩减数位落差”等5大架构、58项子计划。详见下页表2(因篇幅原因,只列至二级计划)。

表22004年“数位台湾”计划核定的新架构

宽频到户600万户

推动无线宽频网络

建置发展网络协定IPv6

宽频到家建置安全的资讯通信环境

“内政部”自然人凭证发证计划

建置及营运、岛内及海外PKI互通机制

建立资、安产品验认证机构或实验

数位学习“国家”型科技计划

数位典藏“国家”型科技计划

数位娱乐计划

网络文化建设发展计划

E化生活故宫文物数位博物馆建置及加值应

数用计划

位不动产资讯中心

台网络健康服务推动计划

湾推动e化交通

计产业协同设计电子化计划

划农业产业知识管理应用计划

E化商务中小企业知识管理应用计划

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及交流计划

企业经营服务e网通

政府整合服务单一入口

线上政府服务e网通

E化政府公文交换G2B2C计划

政府机关视讯联网系统计划

开放政府数位资讯

防救灾紧急通讯系统整合建置计划

缩减城乡数位落差

缩减数位缩减产业数位落差

落差协助国际缩减数位落差

3.2推动成果

(1)基础建设:2003年底台湾宽频用户数已达304万人,自然人凭证发放突破23万张,辅导中小企业宽频e化达1125家,应用PKI安全机制的企业超过2000家,并正式开放IPv6影音平台。

(2)e政府:完成许多系统/平台建置、线上服务等工作,大幅提升电子化程度与行政效能;2003年,美国布朗大学评鉴e政府,台湾居世界第五。

(3)e商务:带动岛内重点产业共600家厂商投入新台币10亿元,世界经济论坛评鉴台湾居世界第六。参入并推动产业协同设计,建置农业知识管理入口网站等多项专业知识库,以及中小企业知识管理相关网站,以提升台湾农业与中小企业的知识积累、管理、传承、流通与应用的能力。

(4)在资讯社会推动方面:2003年完成2881项,超过1万小时的线上教材。培训专业人才,发放45000张医疗凭证IC卡,在上百个偏远地区建置公共资讯服务站及资讯服务网站,并推动数位广播电视共同转播系统与MHP,以促进数位娱乐发展。

(5)完成建置智慧运输走廊路况动态资讯系统雏形,协助建置重点都市交通控制系统,补助重点都市购置智慧型大众运输工具并促进交通管控与服务改进,提升交通资讯中心的服务能量。

4、M台湾计划

2004年8月,“行政院”为因应第三次IT革命,将个人电脑、Internet和移动通讯结合而形成“服务无所不在的网络”,从政府、企业、家庭到个人,在任何地点,运用任何设备都可联网,随时随地方便取得资讯,以此提高工作效率、增进生活便利,以大幅改善生活品质。又鉴于国际市场整合移动电话网络及无线区域网络的趋势,以及台湾无线区域网络设备产量及手机用户普及率均为世界第一的优势,台湾“行政院长”在新十大建设中提出“M台湾计划”,打造“行动台湾,应用无限,跃进新世界”的愿景,使台湾从e化进步到M化。计划以“宽频管道建置分项计划”及“行动台湾应用推动分项计划”两大工作项目进行,前者以“内政部”为指导单位,后者以“经济部”为指导单位,以370亿元新台币为预算,分5年(2004~2008)时间进行推动。

(1)基础建设方面:以都会区或特殊地区为主要推动区域,再渐次普及全岛。由当局结合业者需求,以公共建设经费建设计6000公里宽频管道,提供固定网络、有线电视及移动电信业者等承担、铺设光纤。

(2)行动服务:在创新行动应用方面,完备基础建设,建立行动化便民服务。累计完成建置10个行动城市、15个行动专区,并建立10项特定政府单位(工业区、会议中心等)行动服务。

(3)行动生活:从民间出发,创造便捷民生,构筑优质化民众生活。主要分为“M——民生”,“M——社区”,“M——娱乐”,及“M——照护”等四项。累计完成建置15个示范生活圈,25个M化社区,15个M化娱乐服务示范应用点及30个M化照护专属机构。

通讯基础建设篇(3)

「关键词基础电讯服务协议/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国民待遇

「正文

随着信息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和服务提供的日益国际化,电讯已经成为当代世界发展最快的高新技术产业。电讯服务通常分为基础电讯服务和增值电讯服务两部分。基础电讯服务在全球电讯服务贸易中占了85%,剩余的为增值电讯服务。(注:基础电讯包括语音电话、分组交换数据传输、电路交换数据传输、电报、传真、租用电路等。增值电讯服务主要是指以计算机为基础提供的电讯服务,如电子邮件、语音邮件、在线信息和数据库检索、电子数据交换、增强型传真、编码和协议转换、在线信息和数据处理等。)电讯业本身既是重要的产业,同时也是其他产业的支柱。许多其他的服务业要靠电讯服务来传递和交换信息,典型的如金融服务。电讯服务已经成为服务经济的核心,先进可靠的电讯网络是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的关键因素之一。(注:电讯业在所有服务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自1982年以来世界电讯市场年平均增长率为5.2%,自1990年以来发展中国家的年平均增长率为9.7%。SeeDataonTelecommunicationMarketsCoveredbytheWTONegotiationsonBasicTelecommunication(Feb.17,1997),/wto/whats—new/data3.htm;EconomicIndicators,TheEconomist,Mar.8,1997,at119.)

作为世界上仅次于金融服务市场的第二大服务市场,电讯服务贸易受到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广泛关注,在乌拉圭回合关于服务贸易的谈判中,电讯谈判是重点内容之一。经过艰苦的谈判,成员方虽对增值电讯作出了承诺,但在基础电讯服务方面则进展很小。其根本原因是各国在基础电讯服务方面的市场开放程度相差很大,即使在发达国家内部也是如此,世界电讯产业的四强(Quad,指美国、加拿大、欧盟和日本,占全球电讯服务总收入的4/5)各自对电讯服务的管制环境也不同,因此在乌拉圭回合内达成这方面的市场开放协议非常困难。有鉴于此,一些成员方在乌拉圭回合结束后继续进行基础电讯服务谈判,目标是通过在世界贸易中提倡更大透明度和互惠性来限制贸易政策对电讯服务贸易本身产生的扭曲效应。

1997年2月15日,69个WTO成员方缔结了关于基础电讯服务的协议。该协议包括了世界基础电讯服务95%的收入,被认为是成功的多边协议,并于1998年1月1日生效。之后,又有3个国家承诺开放其电讯服务市场,这样共有72个成员方就增加基础电讯服务市场的国际竞争作出了承诺。(注:SeeWTO:TelecomDealWillRingintheChangeson5February1998,Press/87(Jan.26,1998)(visitedFeb.18,1999)(/wto/press/press87.htm)。)基础电讯服务承诺并非是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框架外的承诺,而是作为附录,构成GATS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关于基础电讯服务的协议被看作是改进全球服务贸易的基石和推动国际电讯服务贸易发展的最有利因素,在21世纪将对基础电讯产业产生最深刻的影响。中国加入WTO后,必然面临基础电讯服务市场的开放问题,事实上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早已为发达国家的电讯企业所关注。本文将主要以WTO关于基础电讯的协议为基础,分析基础电讯服务贸易的几个重点法律问题,并为中国电讯服务市场的开放提供一些思路。

一、基础电讯服务贸易的最惠国待遇及其适用

最惠国待遇(most—favoured—nationtreatment,MFN)既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存在的基石,同样也是GATS最核心的内容。至于这一原则对国际贸易的作用,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没有MFN原则,WTO就不会比双边贸易协定有任何实质上的优越性”。在GATS约束所有成员方的一般义务的规定中,最明显的就是第2条关于MFN的内容。

(一)基础电讯服务行业适用MFN原则产生的免费搭车问题

根据MFN原则,所有作出基础电讯服务承诺的成员方有义务无歧视地给予其他成员方在MFN基础上的利益,而不管这些成员方参与基础电讯服务谈判的程度。换言之,WTO所有成员方可以享受基础电讯服务谈判所带来的利益,但并非所有成员方都会受到谈判义务的约束,这就是由GATS本身结构所产生的免费搭车(free—rider)问题。发达国家自然不愿给予发展中国家免费搭车的优惠,于是反对施加自动的和无条件的MFN义务。它们认为,免费搭车至少会产生两种对其不利的后果:第一,MFN规定禁止成员方在相互谈判中利用贸易减让来促使免费搭车者将其市场自由化,也禁止已经承诺开放市场的成员方基于互惠要求而对来自某些国家的服务提供者关闭市场。因此,免费搭车者接受了贸易减让的利益,不管它们实际上是否作出了这种减让。第二,如果成员方面临外国竞争,并在国内市场上失去了一定市场份额,但却不能在互惠基础上进入外国市场,则会失去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其本国市场的动力。(注:关于免费搭车问题的进一步讨论,请参见石静遐:《中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问题-结合GATS的若干分析》,《中国法学》1997年第5期。)免费搭车的考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延缓了基础电讯服务的谈判进程。后来谈判组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提交了一份最终报告,同意在GATS框架内,对基础电讯服务不适用立即的无条件的MFN原则。在一定条件下,成员方可以部分或全部豁免基础电讯服务行业的MFN义务。如果成员方希望豁免在某个基础电讯服务行业的MFN义务,则在基础电讯服务协议生效之前,有一次这样的机会。

(二)国内管制基础电讯服务的法律与MFN义务一致性的问题

基础电讯服务行业的特殊性使WTO成员方在适用该行业的MFN原则时,产生了一些特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国内有关基础电讯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是否与其承担的GATS中的MFN义务相一致。

以美国为例,为实施美国在基础电讯服务行业作出的承诺,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根据1934年通讯法第214条通过了“外国人参与美国电讯市场的原则和政策”。从总体上而言,该原则和政策为WTO成员方的电讯服务提供者进入美国市场规定了开放的标准,但同时也保留了限制某些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的权力。同时,为保护美国电讯服务市场不受反竞争行为的损害,该法令还规定了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美国市场后可能受到的不同管制措施。(注:CommentsoftheOfficeoftheUnitedStatesTradeRepresentativeintheMatterofRulesandPoliciesonForeignParticipationintheU.S.TelecommunicationsMarkets,IBDocketNo.97~142,p.3.)由此产生的问题是,FCC对外国服务提供者进行并不相同的监管是否与美国承担的GATS的MFN义务相一致。这涉及到在基础电讯服务的领域对GATS第2条如何解释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至今并不存在相关案件和有约束力的机构裁决。但是,应当考虑到的是,GATT产生的实践可以为解释GATS中的原则提供有用的思路。尽管货物与服务之间存在差别,但对于GATT第1条MFN和其他类似规定的解释仍然可以为基础电讯服务贸易适用MFN原则提供参考。

GATT的一贯原则是希望通过消除贸易歧视的方式来增加国际贸易,促进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GATT试图通过第1条的MFN原则,禁止基于货物来源的歧视,来达到这一目标。因此,GATT规定MFN义务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来自所有成员方的出口商享有机会的平等性,阻止成员方基于供应商国籍不同而给予歧视性的待遇。(注:SeeClaireMooreDickerson,GATT1994:Fool‘sGoal?11St.John’sJ.LegalComment,259,268,1996.)GATS规定MFN的初衷,是将适用于货物的MFN原则同样适用于服务。促进经济增长同样也是GATS的目的,但根据其前言,GATS希望通过“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progressiveliberalization)的条件下”,来达到扩展贸易的目的。尽管其目的在于促进对东道国市场的平等进入,但GATS规定的MFN原则不是竞争进入的担保。因此,WTO成员方可以在不违反GATS的MFN义务的前提下限制竞争,只要这种限制没有在外国公司间构成基于国籍的歧视。

事实上,GATS允许成员方通过谈判对某些服务业豁免MFN义务,这本身就使成员方可能在这些服务业给予某些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更优惠的待遇。(注:SeeMaryE.Footer,TheInternationalRegulationofTradeinServicesFollowingCompletionoftheUruguayRound,29InternationalandComparativeLawQuarterly,453,455~456,1995.)在GATT中则不存在这样的豁免。进一步而言,通过临时豁免MFN义务,GATS规定的MFN原则暂时不会完全地实现。但无条件的MFN应该是GATS追求的最终目标。这一目标与GATS的逐步自由化原则是一致的。GATS附录规定,对MFN原则的豁免需要符合三个条件。(注:首先,在期限上豁免不应当超过10年,并且这种豁免要受制于将来的贸易自由化谈判;第二,服务贸易理事会(CTS)将在5年后审查所有的豁免,以确定享受豁免的条件是否依然存在;第三,在豁免期限终止时,成员方必须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这些措施是否已经被修改,从而符合一般的MFN原则。)这些条件表明GATS在调整服务贸易竞争条件方面的灵活性。在某些给予MFN待遇的条件尚未成熟的服务行业,暂时允许豁免,但同时又坚持要求豁免的成员方市场应当逐步达到更高标准的自由化,以便减少豁免。

需要注意的是,在促进世界贸易增长方面,GATT与GATS有着共同的目标,但二者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有所不同。GATT主要依靠的是非歧视方法,特别是第1条规定的MFN待遇;GATS则是通过增加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方式来达到经济增长和扩展服务贸易的综合目标。(注:RuthKu,AGATT—AnalogueApproachtoAnalyzingtheConsistencyoftheFCC‘sForeignParticipationOrderwithU.S.GATSMFNCommitments,GeorgeWashingtonJournalofInternationalLawandEconomics,Vol.32,1999,p.144.)GATS第四部分明确承认,贸易自由化进程必须通过确保所有参与方权利和义务的综合平衡来实现。因此,通过谈判以逐步自由化的方式来实现开放的自由贸易的全球基础电讯服务市场,是GATS确立的比较现实的目标。在这一目标下,GATS为其成员方提供了相当的灵活性,以便使其国内的基础电讯服务监管计划适用于该行业快速增长的竞争性的环境。在合适地考虑国内政策目标的前提下,成员方被授予管理在其境内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权力,允许成员方采取逐步的而不是立即的步骤去适合特定行业的MFN义务。FCC的实施框架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符合GATS的这些目标和方法的,因而与GATS第2条MFN义务是一致的。这样的考虑给基础电讯服务市场的开放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启示,容后分析。

二、基础电讯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

GATS区别于GATT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GATS将成员方承担的义务分为一般义务和特殊承诺两部分。MFN原则是成员方承担的一般义务,而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则是成员方承担的特定义务。从形式上而言,对于GATS的每一成员方来说,MFN的范围是由一个所谓的反列清表(negativelist)来决定的-它适用于除列于成员清单以外的所有服务部门。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的覆盖范围则是由正列清表的方式来决定的-它只适用于列入每一成员承诺减让表中的服务部门,而且现存措施须不排除在外。(注:参见伯纳德。霍克曼、迈克尔。考斯泰基:《世界贸易体制的政治经济学-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刘平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28页,第132页,第139页。)

(一)市场准入

GATS以逐步实现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为目标,而市场准入原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前提。引入市场准入的承诺,反映了服务市场的竞争经常同时受到适用于国内和国外实体的措施的限制。市场准入承诺比MFN原则更进了一步。MFN原则要求如果一成员方允许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进入其国境,它应当在非歧视性的基础上进行。市场准入则要求成员方应当尽可能地允许外国的服务提供者进入其市场。GATS第16条不要求成员方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开放其服务市场,它仅仅规定只有当成员方在其承诺表中对此作出确定性承诺时,它们才受这种义务的约束。

市场准入原则适用于服务时与货物有所不同。根据GATT,市场准入原则鼓励成员方将种种隐性、不易量化的非关税壁垒变成关税壁垒,在此基础上要求通过谈判全面缩减关税。但当市场准入适用于服务业时,GATS不仅提供了通过贸易的市场准入,而且提供了通过投资进行的市场准入。(注:参见伯纳德。霍克曼、迈克尔。考斯泰基:《世界贸易体制的政治经济学-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刘平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28页,第132页,第139页。)(注:GATS第1条规定了服务提供的四种方式,即跨境提供(cross—bordersupply)、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自然人存在(presenceofnaturalpersons)、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其中商业存在方式涉及到基础电讯服务行业的外资进入。)在基础电讯服务行业,市场准入实际上是服务提供者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在全球基础电讯服务谈判中,市场准入一直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主要分歧点。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由于其在电讯技术和电讯服务方面有绝对的竞争优势,因而对开放基础电讯服务市场持非常积极的态度。但基础电讯服务在发展中国家属于新兴的幼稚产业,因而发展中国家对此持谨慎态度,具体表现为对外资准入的限制。(注:参见杨圣明主编:《服务贸易:中国与世界》,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9年版,第251页。)在基础电讯服务谈判达成协议之前,成员方对于市场准入所作的承诺非常有限,但在关于基础电讯服务的协议中作出承诺的成员方要承担相应的市场准入义务。成员方可以批准完全的或部分的市场准入,但对市场准入的限制要在其承诺表中详细地列明。每一成员方的承诺表包括四个部分:行业和分行业的列表、对上述列表的市场准入的限制、对每一行业的国民待遇的限制以及在每一行业上的额外承诺。这些承诺表构成GATS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有的承诺在承诺表于1998年1月1日生效后立即开始实施,任何限制也同时实施。一旦成员方在其承诺表中作出了承诺,除非该承诺对任何成员方都没有利益而其撤回对任何成员方都没有损害,才可以根据GATS第11条撤回这种承诺,修正其承诺表。如果有成员方因此受到损害,则受损害方可以要求撤回承诺的一方与其进行磋商,这有可能导致出现赔偿问题。(注:TaunyaL.McLarty:“LiberalizedTelecommunicationsTradeintheWTO:ImplicationsforUniversalServicePolicy”,FederalCommunicationLawJournal,December1998,p.44,pp.48~49,p.6,pp.32~33,pp.54~56.)

在基础电讯服务协议中,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是基于服务提供的四种方式来进行的。许多成员方没有列举有关跨境提供和境外消费以及自然人存在的限制,通过这些方式提供基础电讯服务一般是不受约束的。在投资方面,大多数承诺表允许以商业存在方式提供基础电讯服务,外国服务提供者因此有权通过取得或新建的方式拥有全部或部分的外资电讯公司。在协议中,47个国家承诺在分阶段的基础上允许外资对电讯服务和设施享受100%的所有权或控股,允许语音电话服务进行竞争,允许两个或更多的服务提供者进入本国市场。但是,不少成员方通过限制外资比例的方式对通过商业存在提供电讯服务进行了限制,10个国家不允许外资控制其基础电讯服务行业。

WTO关于基础电讯服务的协议是基础电讯服务领域有关市场准入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协议。它体现了成员方在取消基础电讯服务垄断、放宽对外国产权限制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就经济发达国家而言,一般倾向于在2000年前开放多数基础电讯服务市场。美国1996年电讯法宣布停止执行原规定的限制条例,使美国电讯市场更加开放。欧盟也从1998年1月1日起开放欧盟基础电话业务市场。(注:参见杨圣明主编:《服务贸易:中国与世界》,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9年版,第252~253页。)但同时应注意的是,各国在基础电讯市场准入方面的例外也表明,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完全的基础电讯服务竞争并不能一蹴而就。

(二)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在服务贸易领域是指一成员方对来自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在法律、规章和管理等方面给予的待遇不低于该国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所享受的待遇。国民待遇原则与MFN原则一样,都建立在国际经济关系的非歧视基础上,在许多方面可以看作是对MFN原则的补充。

在GATS框架下,成员方须逐个谈判国民待遇的承诺并将其列入承诺表中,才会受到该原则的约束。如果由于消费者愿意选择国内提供者的服务而使外国提供者面临潜在的不利影响,成员方对此不负责任。(注:参见王贵国:《从服务贸易总协定看经济一体化的法律渗透》,载陈安主编:《中国国际经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04页。)就服务提供的四种方式而言,对国民待遇的限制也表现在通过商业存在提供的服务。例如,日本要求,通过商业存在方式提供基础电讯服务时,公共电讯经营者(publictelecommunicationoperators,PTOs)中具有本国国籍的成员应当占有相当的数量。(注:See,e.g.,WTOSecretariat,Japan,ScheduleofCommitments,Supp.2,at2.)

在基础电讯服务行业适用国民待遇遇到的最重要同时也是最困难的问题是对东道国公共电讯网络的接入(access)问题。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许多国家不愿对基础电讯服务作出承诺。到1994年4月,基础电讯服务是在乌拉圭回合结束时仍未得到解决的服务行业之一。其原因在于,不论作为服务业本身还是作为其他服务业的支柱,基础电讯服务都有一些独特的方面,特别是涉及到对东道国公共电讯网络的接入问题。由于信息传递本身的特性及要求,电讯服务提供者必须建造通讯网络或获得进入现存通讯网络的许可。在电讯业,对新进入者而言,网络的建造会遇到非常复杂的问题,因其属于东道国的基础设施。因此,如果不能接入东道国已有的电讯网络设施,外国提供者便很难提供电讯服务。这种接入所遇到的最大障碍是许多国家的电讯基础设施由政府所有并经营。有人提出,应当有一些以竞争为基础的(competitive—based)的规则来调整这些新进入者和占主导地位的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关系。(注:TaunyaL.McLarty:“LiberalizedTelecommunicationsTradeintheWTO:ImplicationsforUniversalServicePolicy”,FederalCommunicationLawJournal,December1998,p.44,pp.48~49,p.6,pp.32~33,pp.54~56.)

在基础电讯服务方面适用国民待遇原则,就意味着外国服务提供者与东道国的国内服务提供者有同样的机会进入公众网络,不管该提供者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以及来自哪个国家。但是,在许多国家,基础电讯服务的提供多由国有企业或国家直接进行垄断。当政府既是市场的管制者又是市场的参与者时,国民待遇原则适用的困难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从理论上讲,政府应当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市场参与者平等地适用国内立法、规章、税收、标准等。例如,如果政府向别的服务提供者征税,它自己也应当纳税,但实际上这样做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同时,政府通过作为基础电讯服务的监管者,对服务市场又施加了非常重要的影响。电讯服务行业的这些问题促使GATS的许多成员方在其承诺中又加进了不少国民待遇的例外规定。

至今为止,在GATS框架下进行的大多数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仍主要是维持现状的性质(standstill)。也就是说,成员方现存的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限制,如果有的话,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可以保留,但是成员方承诺将来的限制不比在谈判时所列部门中现行的措施更加严格。(注:参见伯纳德。霍克曼、迈克尔。考斯泰基:《世界贸易体制的政治经济学-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刘平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28页,第132页,第139页。)在关于基础电讯服务的协议缔结之后,人们认为在已经作出承诺的服务业中,对基础电讯服务的承诺是最强有力的,WTO成员方试图保证和促进真正的电讯服务贸易自由化。从1998年起,世界上三大电讯市场-欧盟、日本和美国的市场基本开放。但在基础电讯服务方面,仍有许多艰苦的工作需要进行,特别是解决政府拥有的电讯企业在其国内市场的垄断问题。(注:基础电讯谈判组(NGBT)根据美国1996年的电讯法提出了在世界基础电讯服务市场开展竞争的原则,主要反映在参考文件(referencepaper)中,其中涉及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反对通过垄断方式限制竞争或导致反竞争的结果等。该参考文件的问题需要成员方的额外承诺,一些成员方已经承担了这种额外承诺的义务,将其规定在承诺表的附件中。)进一步的市场开放将在2000年新一轮的GATS谈判中继续进行。

三、中国发展基础电讯服务贸易的法律思考

(一)中国电讯服务的发展及开放的现状

长期以来,中国大陆的电讯服务一直由邮电部独家垄断经营,中国电信经营着至少90%的蜂窝和固定线路网络。1994年中国联通成立之后,打破了这种垄断局面。1998年5月,中国电信无线寻呼股份制改造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这是标志着中国电讯产业从产权机制上打破垄断的又一重大举措。随着国内电讯市场垄断的消除,电讯业将成为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主动力。但从总体上而言,中国电讯服务市场的竞争是远远不够的。

对于国际电讯服务业务(包括增值电讯服务和基础电讯服务),中国大陆尚未开放。也就是说,未经国务院批准,除邮电部外的任何单位均不得经营国际电讯服务业务。中国境内的公用通讯网、专业通讯网的有线、无线通讯业务,一律不允许境外各类团体、企业、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商独资、合资和合作企业经营或参与经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吸引外商参股经营。例如,中国联通采取“中中外”方式在1997年底筹集了14亿美元,用于建设23个GSM网络。但政府禁止联通所采用的“中中外”投资模式,以防止外商通过“中中外”方式参与中国大陆的电讯服务市场的竞争。(注:参见杨圣明主编:《服务贸易:中国与世界》,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9年版,第242页。)

中国是世界上GSM电话最大的市场,蜂窝电话市场也存在巨大潜力。这一市场早已吸引了海外投资者的注意,他们将中国看作是极具潜力的投资场所。虽然中国没有在关于基础电讯服务的协议上签字,但却是GATS的签字国。并且,中国已经在1998年对国际社会郑重承诺:在适当的时机,中国将会向世界开放电讯服务市场。(注:参见杨圣明主编:《服务贸易:中国与世界》,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9年版,第257页。)由此可见,如何发展中国的电讯服务贸易,逐步开放电讯服务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电讯业发展进程中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

(二)争取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

通过GATS所倡导的非歧视、逐步自由化等政策,创造基础电讯服务平等竞争环境固然有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基础电讯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是那些在该领域有较大优势的发达国家所极力推行的,WTO将为其电讯企业提供实现全球服务的广泛机会。(注:DeltevF.Vagts,BenC.Fisher,“BookReview:ElectronicHighwaysforWorldTrade:IssuesinTelecommunicationandDataServices”,AmericanJournalofInternationalLaw,April,1991,pp.395~396.)因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不是基础电讯服务贸易增长的明显受益者。但不容忽视的是,新的贸易机会将为中国提供“获得对其发展有重要作用的服务的更为广泛的选择”,并有可能从新市场的开放中得到免费搭车的好处。中国应尽量采取积极的参与态度,避免成为基础电讯服务贸易发展的消极旁观者。

必须看到的是,关于基础电讯服务的协议对中国形成了很大的压力。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中国可能需要付出高额的机制转换成本,本对电讯服务业的垄断进行结构性调整以利于开展竞争。至于中国对基础电讯服务贸易的参与,正如乌拉圭回合部长宣言明确宣示的,应将服务贸易的发展作为一种促进所有贸易伙伴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手段。考虑到某些发达国家享有的优势以及跨国公司的优势地位,不使富者更富和穷者更穷是非常重要的。因此,GATS对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以及优惠的待遇。这种特殊待遇的主要组成部分除了一些明显需要的系统建设所需的财政资助外,在开发数据、系统分析、贸易政策评审机制、人才培训和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的技术协助也是很必要的。

GATS第19条规定:“自由化的过程应对各成员的国家政策目标以及每个成员的整体和个别服务部门的发展水平给予应有的尊重。应给予个别发展中国家成员适当的灵活性,开放较少的部门,开放较少类型的交易,根据它们的发展状况,逐步扩大市场准入,并且当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其市场时,对该准入附加条件以实现第四条所述的目标。”在不危及国家安全和不妨碍民族电讯服务产业发展的前提下,中国应有选择、有步骤地开放部分基础电讯服务业务。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对电讯服务业作出关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特别承诺时,可以享有上述一些特殊待遇,可以有较大余地去限制自己出价的部门范围。当然,不管这种优惠有多大吸收力,基础电讯服务市场的开放还是可能会对中国及经济利益造成不利影响。作为市场准入的交换条件,中国可以坚持对进口技术和在中国境内搜集信息的利用以及在关键领域培训和雇佣中国人员等方面作出一些限制。

(二)利用例外条款维护中国利益

这里的例外包括MFN原则的例外、GATS的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国际收支平衡例外以及基础电讯服务行业的特殊例外等。在MFN原则的例外方面,关于基础电讯服务的协议允许成员方采取对基础电讯服务的MFN豁免。(注:但有关成员国应就这些例外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规定一个豁免终止的日期。该时间不应超过10年,每5年需要由服务贸易理事会审查一次。这些豁免的问题将来需要继续谈判。)例如,美国对单向卫星传输电视服务进行了MFN原则豁免。发展中国家中的阿根廷、安提瓜和巴布尔达、孟加拉共和国、巴西、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土耳其等也在其承诺表中列举了MFN豁免条款。中国可以根据基础电讯服务行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在符合GATS第2条MFN原则豁免的前提下,将与有关国家谈判达成的例外规定在承诺表中。

就安全例外而言,作为其他行业的支柱,电讯基础设施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国家安全意义。有人认为,电讯基础设施对服务业竞争的重要性正如在工业时代铁路对制造业的重要性一样。(注:TaunyaL.McLarty:“LiberalizedTelecommunicationsTradeintheWTO:ImplicationsforUniversalServicePolicy”,FederalCommunicationLawJournal,December1998,p.44,pp.48~49,p.6,pp.32~33,pp.54~56.)基于目前的情况,中国可以将国家安全问题作为限制基础电讯服务行业外资比例的理由,但这不是长久之计。根据GATS第22条,中国还可以选择国际收支平衡的例外,以延迟承担在基础电讯服务方面的义务。但因其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和要求,所以援引这一例外不易成功。

通讯基础建设篇(4)

【关键词】GSM移动通讯 网络优化 实现途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作为网络运营商,其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网络质量的高低将成为其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众多网络运营商的必争之地。现阶段,大规模的网络建设和扩展的阶段已经呈现出放缓的趋势,运营商往往更多的关注在网络优化和完善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网络质量的提高,这是赢得客户市场的关键所在。因此强化对于GSM移动通讯网络的优化研究,将会对于移动通讯运营商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GSM移动通讯网络优化的研究背景

在最近的几年间,国内在GSM领域的发展速度迅速,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之后,客户数量不断激增,这依然超出了专家的预测。基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移动网络规模不断扩大,网络的规划不断实施,工程建设此起彼伏。迅速的增长,对于网络运营商来说,这是一件很值得庆幸的事情。但是,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工程上的重叠现象就会出现。现阶段的通讯网络呈现出速度快,周期短,用户量庞大的特点,但是网络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无论在技术使用,工程规划上都忽视了长期维护和网络优化的作用。由此导致现阶段的通讯网络质量不高,影响到工作运行的效率和水平。这就是现阶段通讯网路需要解决的实际矛盾。

二、GSM移动通讯网络优化的含义和分类

(一)通讯网络优化的含义

所谓的通讯网络优化是指对于正常运行中的通讯网络进行相关属性的调查,分析数据,采集参数,合理预测,找到那些影响到通讯质量的因素,再结合工程技术手段对此类问题进行一一解决,以实现提高通讯网络质量,获得最佳网路效率。

(二)GSM移动通讯网络优化的分类

无论是是何种通讯系统,对其展开优化都是必须的。对于移动通讯系统来说,其使用者的位置是不确定的,无线信号比较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可能出现的通讯问题比较多,由此展开特定的网络优化是很有必要的。移动通讯系统的优化可以分为两种:其一,工程性质的优化过程,其主要是在系统运行之前和和扩容阶段完成的,其主要关注的是工程建设中遗留下来的问题和新设备使用上的试用性问题;其二就是维护性质的优化过程,其进行的过程是在系统运行中,主要关注的是因用户数量增加,外界环境影响下的系统问题。除此之外,在实践知识的不断积累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导致系统质量问题。但无论如何,其优化的过程将会不断提高网络的质量,使得系统运行更加高效。

三、GSM移动通讯网络优化的策略

在一般情况下,移动通讯网络的建设工程和维护过程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往往和固定网络是千差万别的。其中最明显要表现在移动通讯网络的可变性上,因为其所处的外在环境和内在因素的影响,使得其具有易变的特性,再加上大量的人工的调整,将会对于网络质量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网络优化的任务就是有效的找到这些潜在的影响因素,优化网络服务质量,提高排查故障的能力。基于此理论,我们可以根据上述的因素,进行如下的策略:

(一)强化对于通讯网络运行状态的监测

所谓的网路监测,即对于全网的各个硬件,负荷性能的数据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异常,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对于降低其网络服务质量的故障要予以重视。争取问题处理在萌芽的状态之下。

(二)重视移动通讯参数的采集

参数采集,是网络优化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观念是,网络优化要在系统运行的状态下,对其展开详细的调查。基于这样的观念,我们就要重视在优化方案形成之前的准备工作,即对于设备的参数和属性进行全面了解,最好以此数据位基础建立相关的数据库,以便后期的查询。其中采集的对象主要涉及到有线部分的中继数,无线部分的基站数量,切换模型等。

(三)实行严格的数据分析和数据调整制度

在优化的过程中,对于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调整也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其包括的项目种类繁多,涉及面积广泛。主要有:NSS和BSS系统的话务数据, 无线计数器的采样,日常统计报告, 无线电覆盖数据和拨打数据,用户的反馈信息等。在此环节,需要使用分析计数器的数值来分析计数器参数,这是优化网路运行质量的关键。由此,需要实现严格的数据分析和数据调整制度,对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这是展开优化的基础想步骤。

(四)实时使用网路优化工具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用于通讯网络优化的工具也在不断的增多。在优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实时的使用网络优化的工具,以提高网络优化的整体效率。对于网络优化工具,可以分为两类:在硬件上表现为优化分析测试仪器,比如 信令分析仪、频谱仪、车载式路测工具等, 是采集数据的好工具。在软件部分的OM ,也为网络优化提供了全新的方式。

(五)建立健全网络预警预测机制

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正确的网络优化预测模型,对于实施的方案做出实时的调整,以满足优化工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GSM移动通讯网络优化涉及面积比较广泛,所需要做的各项工作比较繁琐。但是在对于网络优化的理解之后,基于实践不断的做出调整和预测,实现网络优化是可能的。主要要做到:首先,强化对于通讯网络运行状态的监测;其二,重视移动通讯参数的采集;其三,实行严格的数据分析和数据调整制度;其四,实时使用网路优化工具;其五,建立健全网络预警预测机制。从这几个角度出发,将会有利于网络优化工作的展开。

参考文献:

[1]朱伟娟.基于GSM基站信息的移动台跟踪定位方法的研究[D].中国石油大学,2010

[2]石杨.基于GSM技术的MOTOVIP网络优化体系设计与应用[D].浙江工业大学,2010

[3]徐野.GSM无线网络优化平台数据采集模块的设计与实现[D].北京邮电大学,2012

通讯基础建设篇(5)

架设信息高速公路,实现四级联通互动

网络是教育信息化及智慧教育的基础,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完成“校校通”工程,所有学校校园网和中心机房建设基本完成,100%的学校接入互联网,50%的学校不同程度进行了校园无线网络建设。虽然海淀区教育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从国际视野、长远发展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基础网络建设的统筹和引领需要加强;区校基础网络信息系统在系统选型、数据交互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难以实现统一同步管理;网络和信息安全存在现有条件下难以解决的诸多问题;此外,学校带宽普遍偏低、网络设备更新滞后、无线网络未能全面覆盖、网络认证未做区级统一管理,等等。以上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现代信息技术在海淀教育效率提升与教育改革中的作用。针对以上问题,海淀区教委对全区312家单位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调查勘测,提出建设架构为“一个核心四个汇聚二十三个接入”的海淀教育光缆专网,光缆专网万兆骨干千兆上联、普通校8芯接入、2400人以上学校和考务考点校16芯接入的容量设计得到专家评审委员会的一致肯定。光缆专网建设将分三期完成,一期建设为主干网络及81个单位接入,铺缆258公里;二期建设网络安全和190个单位接入,铺缆282公里;三期建设主要为辅助环网和41所他办、民办学校接入,铺缆108.8公里。建成后的光缆专网将形成分校本校、集团学区、区校通体的智慧教育互联互通体系构成,为教育管理、办学组成和机构工作模式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

架设区域无线网络,搭建泛在学习空间

在建设海淀区教育光缆专网的同时,海淀区教委加快推进无线网络班班通达标工程。2015年下半年,海淀区智慧教育工作办公室对全区248个校区174所中小学进行项目调研及设计筹备,对全区648栋楼房、4270间平房、14448间教育教学总房量及11421间普通教室做了覆盖结构和覆盖比率分析,对全区43204台台式机、21616台笔记本电脑、10634个教学平板电脑、约17500余部移动电话等抽样数据进行了组网模式和应用测评分析。海淀区智慧教育工作办公室根据测评分析结果,提出了无线网络班班通达标工程的项目建设方案。项目采取区校两级控制、两级认证、市区校三级管理的搭建方式,分三期完成,一期建设涉及57所学校3122间室,二期建设涉及75所学校5138间室,三期涉及57所学校5205间室,三期投资估算总计1.7亿元。项目建设方案经智慧教育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区经信办专家评审一致通过,专家完全同意项目设定的三期建设目标,同意无线网络控制、认证和管理方式,对项目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暂不进行全区100%无缝覆盖的建设决策表示肯定。无线网络建设工作将突破教室、办公室和场馆的空间限制,为我区推行移动学习、师生上网行为管控、教育信息免费推送、教育传媒移动覆盖,城域网内免费电话、人员定位、移动监控等应用打好基础。

架设视讯服务平台,推进在线教改发展

视讯服务平台是海淀区面对不断扩大的跨校区网络化、可视化交流沟通需求采取的一大举措,是利用网络视频、移动通讯等新型技术,将海淀区教委所属学校的会议室、场馆、教师桌面终端及个人移动终端连接,构建覆盖全区的网络化视频业务支撑环境。继而,基于该支撑环境建立网络视频互动、移动个人终端业务交流、多媒体点播直播、综合管理等可视化教学综合应用,开展教研教学视频活动。为跨区观摩、全区协同、校间交流、校内沟通、对口援助提供统一平台,有效提高海淀区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视讯服务平台通过建设网络视频会议、远程视频教学、网络电话、多媒体点播直播、综合管理平台等系统,实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教学资源共享。视讯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后,可以满足学校教学业务的多样性:(1)全校日常工作开展。当召开全校大会时,各分校参会人员无需到本校集会,通过视讯服务平台就可以实现日常教学会议内容汇报和工作安排。(2)教学资源的深入应用。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是视讯服务平台的建设目的之一,将本校或协作校的名师教学课堂通过远程互动的方式与目标(学校)教室实现互动教学。(3)录课教室转播。通过录课教室转播后将图像视频源信号由管理员接入到视讯服务平台中,实现本校分校、本部分部,甚至全区范围内的师生观摩学习。二是协助完善教学业务。视讯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后,可以支撑更多的应用场景:(1)快速灵活多样的快速响应方式。平台建设完成后,校领导在特殊紧急情况下,通过主控中心的视讯设备快速接入到视频互动教学系统,实现远程指挥与远程互动的功能;领导之间还可以召开小范围内的视频会议,方便工作交流和工作指导;教委各部门(科室)可以通过主控中心及桌面视讯终端系统召开中小学校领导的会议。(2)召开应急视频会议。平台支持以海淀教委总部为主控中心的调度视频互动教学系统,同时也支持中小学局点作为临时主控中心,支持召开教委总部、其他中小学局点参与高清会议;支持通过教委总部的授权可以任意一个中小学校作为主控中心,召开部分系统高清会议,整体系统能够稳步提高海淀教委总部与下属各中小学校的信息沟通效率,保证上传下达的速度。(3)远程应急指挥。通过视讯服务平台可以对前端中小学校的工作,进行远程遥控指挥,有效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突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性和实效性。海淀区智慧教育工作办公室从2015年5月开始,对全区在会议、培训、教学等工作进行了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梳理。对312家单位、区教委所属17568名教师、204227位学生和我区648公里教育交通路线进行了行政距离、业务距离和机动距离等多方面测算,设计设定了4个中心30个校级集会分中心的视讯平台建设框架。其中,30个校级集会分中心由14个学区集会会场、10所中学和6所幼儿园组成,成网状覆盖全区教育单位。就其经济性而言,由于三网一体的自建特性,全区每年教育系统内电话通讯将实现免费互通,教师个人和教育办公经费共节约资金至少600万元,其他相关的会务费、燃油费、餐饮费、课时费等累积节省至少1200万元。2014年海淀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申报的软件开发项目资金总计为5.5亿元。就开发内容和结构而言,成本高、产出低、重复性和技术面窄等问题十分突出。有鉴于此,海淀区智慧教育工作办公室在指导学校使用生均经费以满足当前应用的同时,着手创建两大智慧平台,以之为枢纽激发我区教育智慧迸发。

构建智慧教育云中心,推动区域教育整体跃升

“智慧教育云中心”建设是带动一个地区教育信息化整体飞跃发展的关键,对突破教育信息化中普遍存在的“系统难整合”“应用难推进”“共享难实施”等瓶颈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智慧教育云中心”包括以下三项建设内容。一是云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云计算技术,聚集和整合基础硬件资源,实现动态调配和按需使用,解决硬件资源共享的有效性、灵活性和易管理性。以虚拟化技术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灵活分配计算、存储、网络资源并统筹管理,形成区域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有效支撑能力,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二是云应用支撑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定制和研发各种教育信息系统与开放的各种中间件平台,为统一数据管理与应用研发提供基础支撑。通过教育服务总线平台集成各平台的服务,并统一进行服务的调度、事件感知、服务感知、质量保证,统一数据集成、应用集成、内容聚合、在线分析挖掘等的标准和接口,为各类智慧教育应用提供支撑平台服务。围绕教育领域的公共性的业务需求,以推进有效应用为核心,在已有各类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以互联与整合为突破口,建设区域智慧教育云应用服务平台,为学校、社区提供公共性的教育信息与软件服务。三是教育内容库建设。高度重视智慧教育系统、平台中内容和数据建设的重要性,开展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可进化的开放课程库和学习资源库等基础性的数据建设。采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日常工作中的基本数据,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结构化存储和管理,形成相对完备和稳定、面向管理的基本数据库;加大课程资源的收集和整理,以不同的教学维度建设优质在线课程库;采用购买与建设并重的方式,建设多种技术表现和教学形态的优质教学资源库。海淀区智慧教育工作办公室目前正在进行美丽园、健翔桥两地机房的利旧评估和相关建设论证工作。“智慧教育云中心”将为我区两委一室、直属单位和各中小学提供更优、更快、更稳的系统应用和计算应用,将全区的课堂教学、课业作业、测评考试、政务总务、电视电话等多种应用接入平台子系统,逐步在我区真正实现资源流通、资源均衡、资源共享,打好区域集约型教育公共环境建设基础。

构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大数据支撑评价改革

通讯基础建设篇(6)

关键词:叙永;竹产业信息平台;B/S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叙永县位于四川盆地南部边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非常适合竹类的生长[1],全县现有竹种43个,竹林面积31733.3hm2。叙永是四川省竹林基地建设重点县,是川南竹产业经济圈核心区域。竹产业是叙永重点培育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叙永的竹产品主要是竹片、竹编等初加工产品,以及纸品、竹具以及竹笋等产品。然而长期以来,叙永竹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竹类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竹林整理经营水平不高、产品科技含量低等问题。通过信息化促进叙永竹产业发展,是整合叙永竹业产业链、提升叙永竹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1 叙永县竹产业信息化现状

叙永县竹业的相关产品生产规模小、厂家数量多,生产数据零散,难以实现集约化生产。从市场营销角度看,也存在市场信息不通畅的问题:例如叙永竹笋品牌在省内具有相当知名度,但由于没有销售信息网络支持,竹笋销售基本局限于泸州市范围内。由于缺乏覆盖全县竹产业整个产业链的系统信息化服务,从细竹培育、竹林栽培、砍伐、加工、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链接薄弱,导致叙永县竹产业不能解决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实时性、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要求,广大生产者经营者不能在产前及时了解到栽培技术措施、市场需求情况等信息,造成资源的浪费[2]。

构建叙永竹产业信息平台,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加工、处理、传输、和研究竹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相关的生产、销售、服务信息,使之及时送达用户手中,帮助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适应变化多端的市场,从而保证竹产业的生产、管理和营销的顺利进行。同时将有效地提高林业管理部门科学规划、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减少竹产品开发的盲目性,增强资源管理、林政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促进竹产业的发展。

2 竹产业信息平台建设目标

2.1 主要功能

平台的主要功能是为生产者提供竹业生产信息、生产技术支持、生产资料供求对接等信息服务;为竹业从业者提供企业宣传、展会信息、技术合作、项目推广、招商、品牌推广,以及最新的销售行情、产业商情信息、在线交易、物流信息等;为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竹产业基础数据、竹业资源监管、竹业管理辅助决策支持等。其中,竹产业基础数据库是平台的核心,其建设依据林业资源分类与代码森林类型(GB/T14721.1-1993)进行。

2.2 用户群体及特点

叙永竹产业信息平台的目标用户是竹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的相关从业人员、林业工作者、林业行业主管部门等。平台的用户群体普遍具有3个特点:计算机知识水平相对较差、主动运用信息系统获取资讯的意识不强、用户活动地域(林区)经常不具备PC终端设备,这就要求平台在具备强大、完备功能的基础上应具有良好的易用性;平台应该可以主动的向用户推送竹产业相关资讯;平台可以摆脱对PC终端设备的依赖。

2.3 基础架构

传统的C/S模式对客户端要求较高,且系统功能的更新通常会造成客户端频繁变化,这对经常在不同办公地点工作的林业工作者相当不便。因此采用对客户端依赖更小的B/S模式是本平台的必然选择。用户只需要使用系统自带的浏览器即可使用平台的所有功能,而无需额外安装任何软件(或插件)。这样用户只需使用可以连网的PC机既可使用平台的服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借助移动通讯网络实现对手机等智能终端用户的支持,从而在移动通讯网络覆盖范围内实现系统接入。

3 平台实现

3.1 竹产业资讯中心

竹产业资讯信息主要包括竹产业的相关行业资讯、政策信息、行情信息和物流信息等。平台提供抽象的资讯模型以支持不同种类资讯信息的、修改、检索和展示。资讯模型包括自定义资讯分类体系、基础数据元和扩展数据支持。自定义资讯分类体系允许授权用户对竹产业涉及的各方面资讯信息进行手动分类,同时也将根据用户浏览喜好和信息关键词进行自动资讯分类。基础数据元定义了竹产业资讯信息的共性数据,包括资讯信息标题、作者、正文、时间、浏览量等。除基础数据元外,为适应用户需求的变更,系统还提供了扩展数据支持,即:通过表单管理器提供数据表单自定义功能,支持用户对资讯模型的数据表单进行任意定义和调整,从而为资讯模型提供足够的弹性。

3.2 企业信息平台

竹产业的相关企业及上下游产业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信息化水平较低。本研究将为会员企业提供企业平台,支持中小企业的形象展示、产品、供求信息和在线交易。企业平台为每个提供一个企业商铺空间和配套的商铺模板,并内建二级域名支持和商铺推广支持。企业商铺允许内部信息、维护自己的客户关系和产销数据,并依托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从而大大提升竹产业相关企业的信息化水平。

3.3 竹业基础数据库

管理叙永县竹业发展的各种基础数据,包括:竹业专家库、竹林信息库、竹种信息库、竹产品信息库、竹业生产资料信息库、竹业生产企业信息库、竹业营销企业信息库以及竹文化信息库等。

参考文献

通讯基础建设篇(7)

成都是我国西南地区的重镇,也是国内运营商、设备商的必争之地。经历了2008年四川大地震,加上近几年成都电信业务的高速发展,给传输网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带来了重大挑战,传统的保护方式(仅可抗一次断纤)显得力不从心。

成都电信提出DWDM承载网络建设新目标

成都电信对DWDM承载网络的建设提出期望:

长期目标是建设基于ODUk系统的Mesh化网络,具备业务快速部署和灵活调度能力,具有更高的网络可靠性,更低的运维成本,从而实现智能化的承载光网络;

现网除了传统的保护机制之外,网络还要具备业务动态重路由、具有抗多次断纤的能力,以提高传输网络的安全性;

未来满足向SDON软件定义光网络平滑演进。

方案精心打磨,实现网络抗多次断纤

中兴通讯WASON智能控制平面软件ZXUCP A200可提供多等级的保护恢复机制(抗多次断纤),可大幅提高传输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WASON智能控制平面方案借助ZXUCP A200软件实现。ZXUCP A200是中兴通讯在WDM/OTN系统产品基础上自主研发的WASON控制平面软件产品。

A200基于WDM/OTN光网络设备的光波长交叉和ODUk电交叉技术,能够实现自动路由、资源和网络拓扑自动发现、基于流量工程策略的业务自动建立、业务快速重路由、保护和恢复的多等级业务服务(SLA)、共享链路风险组(SRLG)等功能,充分满足用户的组网和网络控制、管理要求。

立足成都电信网络现状,基于技术和成本上的种种考虑,中兴通讯解决方案满足了成都电信当前和未来网络演进需求。

使用ODUk电交叉方案,实现灵活业务调度,满足当前成都电信大量大客户和BRAS业务灵活接入调度需求。

提供定制化的基于GMPLS控制平面保护与动态重路由结合的方案,满足现网抗多次断纤的保护恢复需求。同时,提供多等级业务服务SLA,在实现电信级业务可靠性的同时,兼顾网络成本。

基于成都电信的Mesh化组网方式,中兴通讯WASON控制平面还可实现拓扑的自动发现、自动路由,及业务连接的自动创建、快速的端到端配置等功能。

提供网管双机备份+双网关网元的网管方案,确保网管数据的安全性及网络的健壮性。

精诚服务,凝聚顾客身上

中兴通讯以客户价值为导向,在提供先进解决方案的基础上,为确保工程和测试顺利开展,快速组织成立专职交付团队。实验室测试与工程局交付并驾齐驱,通过前后方售后、市场、研发的及时沟通,清晰分工,紧密合作,高效快速地按客户要求开展实验室测试和工程局交付。

因前期制定了成熟的解决方案,且执行力度超前,中兴通讯于2015年6月中旬提前完成设备建设调试,并成功实现业务割接,达到客户要求的WASON网络建设目标。全网共计16个ZXONE 8700站点,组成Mesh化网络,成功加载WASON智能控制平面;网络采用80×100G OTN电层WASON,实现抗2次断纤保护,截至目前已创建了百余条SPC智能业务,大幅提高了网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实验室测试的顺利通过和业务提前割接成功,得益于中兴通讯完善、成熟、先进的WASON解决方案。同时,展现了中兴通讯卓越的交付能力,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客户的赞扬,为以后的市场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智能运维降低OPEX。客户高度评价中兴通讯的100G WASON解决方案:“中兴通讯能够为我们定制化产品功能,提供业界先进的光传输解决方案,同时节约大量的维护人力投入,运维成本大幅下降。”

高效智能的传输网络。网络除了实现了网元、拓扑的自动发现,网络资源的自动管理等智能化光网络功能,还实现了端到端业务的快速创建,即网络在支持传统业务创建的同时,还支持端到端智能业务的快速创建。端到端业务的创建仅需知道源节点、宿节点和保护级别,即可完成智能业务的配置。

与传统端到端配置相比,这种业务配置方式充分利用了各个智能网元的路由和信令功能,保证快速、便捷地配置业务。

高度可靠提高用户信任。网络采用钻石级和金级方式,保护与恢复结合确保二次断纤业务恢复,网管双机双网关方案,确保了承载网络的高可靠性,印证了中兴通讯是值得依赖的伙伴。高可靠性的优质网络也为成都电信赢得了用户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