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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是指一国或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及健康、阻止欺诈、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为目的,或以贸易保护为目的所采取的种种技术性限制措施。这些措施若标准过高,超出了实际需要;或者在制定技术规格时带有偏见,不合理地优待本国产品或某些特定来源的进口产品时,则会变成不合理的贸易壁垒,在主观或客观上成为自由贸易的障碍。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壁垒正被逐步取消,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活动空间也日益缩小,以人类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面貌出现的技术性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Agreementon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协议)也积极鼓励协议的各参加国制订技术法规和标准,并推行评审制度,来推动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从而出现了国际贸易中商品的进出由价格、关税调节变成了由技术指标或技术指数或法律、法规来调节的趋向。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第九大出口贸易国,我国出口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具体表现
我国目前对美国、日本、欧盟等国的出口占我出口总额的47.8%。由于这些国家科技发达、技术水平高,客观上对我出口产品形成技术性贸易壁垒压力。实际上,早在1980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就开始限制和禁止我国中草药进口,而进入90年代后,发达国家对我出口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更是愈演愈烈,主要表现为:
1.涉及出口商品品种多、范围广。
我国的出口商品中,不论是传统的农产品、纺织品、玩具,还是新近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都不同程度、不同内容地面临着技术性贸易壁垒,且技术性贸易壁垒已从原来的商品流通领域扩大到生产、加工领域。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应从商品生产的全过程来控制质量,防止污染,有效利用资源,要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环境保护与认证工作,所以要求进口商品的生产加工方法也必须符合本国的有关法规和标准,以保护本国的相关产业。如欧盟多次就我国的肉类产品加工过程的环境与卫生问题进行检验,由此构成限制我肉类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绿色技术措施兴起的今天,ISO14000所要求的清洁生产也成为许多国家限制我国产品准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同时,由于受工业整体水平的限制,所遇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还体现在外国对我产品的包装、标签要求、检验和检疫规定、环保、电子商务等方面设置的限制,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阻碍我国出口贸易发展的首要非关税壁垒。
2.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后果越来越严重。
1998.9.11,美国规定必须对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物采取严厉的检验,确保所有纯木材的包装材料都经过高温处理、熏蒸或防腐剂处理,否则,所有运来的货物将一律被拒绝入关。这涉及每年从中国进口的大约100万个集装箱。按美国要求的方法对木质包装进行处理,不仅耗费很长时间(一个40英尺货柜消毒要用7-10天的时间),而且消毒费用也很高(900-1000美元),包装成本将增加1/3,直接损失数亿美元;我国出口产品尤其是机电产品广泛采用了木质包装,因此,该禁令至少间接影响到中国对美出口总额的1/3,约130亿美元。1999.6.1,欧委会在未向中方做任何通报,也没有任何磋商的情况下,以中国出口产品的木质包装不合格为由,单方面决定对中国输欧产品的木质包装实行新的检疫措施,而且该紧急措施的实施日期为6.10,几乎没有给中国出口商任何宽限时间,据统计,此举影响中国60-70亿美元的对欧出口。
3.标准高、多、且又复杂多变。
标准不断提高。美国提出禁止进口未实施管理体系国家的水产品和肉、禽加工食品。日本也在2000年开始对进口蔬菜施行HACCP体系管理方案。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国规定花生中的黄曲霉素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二十;美国、加拿大规定日用瓷器中铅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七;日本规定茶叶中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零点二至零点五。
标准和规范名目繁目。发达国家在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标准和规范不但名目繁多,而且都是以国家的法律、法令形式公布的,其中美国有2.5万个,英国有2.2万个,德国有1.6万个,日本仅在农残限量方面的标准就多达6000多个。
标准复杂。美国常见的产品认证标准分别对计算机、玩具、无线电设备、电视、传输设备、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设备、纺织品等进行认证,进口商只有拿到相关许可证后,才允许通关放行。而日本除JIS、JAS两个技术标准体系之外,具有日本特色的行业协会、专业团体也在行使自己的规格认证权力。
标准多变。发达国家经常对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修订和补充,其它国家在信息不畅的情况下,按进口国的原先要求生产商品,在出口时就会遭遇“信息壁垒”。
4.一些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有明显的歧视性。
我国肉类生产居世界前列,但是目前对美国的肉类出口基本上还是空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采用拖延等方式拒绝接受我国企业进行有关检验和审查的申请。美国还对我国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实施"HACCP"注册制度,对我国出口罐头的生产加工厂实行“低酸登记”。更有甚者,美国部分企业正在推行“社会责任管理系统”(SA8000)认证,把人权标准与进口贸易结合起来,其用意不是维护人权和社会责任,而是试图抬高劳动力成本,削弱我国及其它发展中国家人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
美国和欧盟为了限制我纺织品对其出口,调整了原产地规则,轻而易举地达到了限制的目的。由于大米市场的疲软,日本对我国大米进行104项药残和农残检测,不但技术指数项目多,而且检测手段也相当繁杂,而对其市场上国内生产部分却没有如此多项的检测。
三、我国屡遭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的原因分析
我国出口产品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1.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一种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
借保护消费者之名,把技术法规和标准当作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各国政府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定主动权掌握在各国政府,不需要通过国际组织的批准,世界贸易组织对它的限制也很少,因此,与实施程序复杂,实施过程长的反倾销相比,它具有可操作性和见效快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通过此手段,短期内即可达到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市场和相关产业的目的。
2.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得到长足发展,进出口总额已从81年的400多亿美元上升到2000年的4743亿美元,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第九大出口国,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
3.我国出口产品档次低,结构单一。
我国出口商品种类主要集中于纺织、轻工和农副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由于生产条件较差,技术水平落后,造成出口商品质量不高,据专家估计,我国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20年,而随着全球质量水平和档次的迅速提高,国际标准不断提高,我国产品出口的技术性门槛也随之提高,出口商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以纺织品和服装为例:从1994年起,德国、法国、荷兰和日本相继颁布法规,禁止某种染料的服装和纺织品进口,并对进口服装附件进行了严格规定,使环境因素成为继配额和原产地限制之后,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又一重要壁垒。
4.我国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宏观管理也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目前在国家标准中只有10%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我国标准体系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多而杂,造成产品质量标准的多样化,令人难以掌握。我国对国际通用的标准和技术性管理措施知之不多,对主要对象国的技术性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加以指导。
此外,我国许多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卫生检疫意识、环境意识淡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养殖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养殖户为了实现饲养的高效率,大量用药以控制疫病,而毫不顾及动物内药物残留对人类健康的威胁;为了促进动物生长,盲目使用激素类药物,而不问其对人体的影响。
四、我国的对策思路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国对华贸易中原有的配额等数量限制和其他限制性手段,将失去作用,迫于国内企业界和劳工组织等方面的压力,外国政府必将采取其他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手段对国内某些产业、市场、就业等进行保护。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合法性、隐蔽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必将成为重要的保护手段。为此,我们应积极探讨对策并尽快加以落实,具体地讲:
1.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
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下提供有关技术标准、法规的国家级咨询点,我驻外经商参赞处等机构收集、跟踪国外的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措施,建立中国国家技术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让他们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我们还应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特殊和有区别的待遇这一原则,坚决反对发达国家提出也我国的经济发展、资金和贸易等方面不相适应的标准。对于歧视性规定,我们要坚决予以反对,采取双边磋商,或在入世后诉诸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方式,谋求非歧视性的贸易环境。
2.加强国际认证工作,建立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的相互认可机制。
认证是证明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管理体系符合某种标准、法规的合格评定程序。由于认证是依据国际惯例对产品进行评价和管理的一项工作,特别是依据国际认证制度开展的认证工作,得到了有关国际贸易和关税组织的认可,并作为贸易各方接受进货、签定合同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我们应广泛深入宣传、大力推广ISO、IEC等一系列国际性标准的认证,进一步扩大生产企业认证覆盖面,使我国更多产品获得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我们要加强与更多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签定认证协议,实现双边认证。对进口国需要通过有关认证的产品,检验检疫部门要按照认证协议的要求和认证标准,帮助企业建立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减少贸易摩擦。我们要积极建立与国际和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相互认可机制,相互承认彼此的认证可以节省产品在重复认证中的巨额花费。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的考核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证水平和国际信誉,使我们更多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取得外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权威机构的认可和授权,为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如欧盟以外的认证机构可通过政府间、认证机构间相互承认合格评定的协议获得欧盟授与的“被指定机构”的资格,从而使自己的产品在国内获得认证后,即可顺利进入欧洲统一市场。
3.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引入技术规定和技术标准,技术规定是指强制适用的标准,而技术标准则指自愿标准。技术规定应基于国际标准,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各成员国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它国际性标准组织。在执行自愿标准方面,要求各成员国以国际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基础,在资源允许的限度内,参与产品的国际标准的制定,以在强制适用标准和自愿标准方面走国际接轨的道路。因此,我们应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同时,要广泛宣传推广国际质量认证标准和发达国家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去安排生产,以使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这对扩大出口贸易,加快对外贸易的发展都有较大的帮助。
4.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要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为质量管理国际接轨打好基础。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有制约受阻的负面效应,但同时也有推动作用。“质量体系认证和评审制度”作为非关税壁垒为越来越多发达国家所采用,目前世界上获证企业已达几十万家,主要分布在欧美发达国家。我国企业只要跨越这个障碍,就可顺利进入国际市场。例如,海尔集团已基本不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所以我国各类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必须认清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多方收集信息,关注本行业国际标准和行业内先进企业标准的动态,并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本企业的标准,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管理工厂,完善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同时,加速开展产品认证,实验室认可和按ISO9000、ISO14000标准进行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注册,使企业出口产品符合国际市场的需要,取得国际市场的“准入证”。
论文摘要: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藩篱不断拆除,这加剧了各国之间经济贸易的竞争。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国家纷纷采取隐蔽性更强、透明度更低、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的保护性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以阻止其他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从而进行贸易保护。本文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基本特点,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我国企业产生的影响。最后,对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如何应对TBT障碍提出几点对策。
统计显示,从1995年到2007年,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通报的贸易措施达到23879件。其中技术性措施16974件,占总数的71%。中国企业在这样的国际贸易环境中步履维艰。针对日趋严重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企业如何积极主动地应对这种新的挑战,应该成为我们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是指一国通过苛刻的卫生、安全和技术标准以及严格的检验程序等措施控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它主要有3个特征:广泛性、形式上的合法性、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有关成员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想依然存在
出于保护国内产业的考虑,各国总是希望通过各种手段限制货物的进口。例如,20世纪80年代以后,欧盟农产品开始从短缺向过剩转变,为了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欧盟开始对某些农产品实行配额控制,对撤出市场的产品予以补偿。1992年欧盟又实行了新的共同农业政策,但保护的主旋律并未改变。
(二)客观原因:WTO贸易条款上的问题
WTO贸易规则原则上禁止配额、许可证和高关税等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但WTO并不禁止个别成员国为了实现自己的正当目标而制定技术法规。WTO/TBT2.2条款明确阐述了正当目标:国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正因如此,有关成员为了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必然会更加关注卫生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
三、我国企业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一)标准体系落后是遭遇TBT的根源
我国产品标准建设和发展的相对滞后,这是我国入世后应对TBT的“硬伤”所在。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国家标准约2万项,由我国起草的10多项标准已交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批准,另有20多项草案已交ISO审议。但这两项只占ISO和IEC标准和草案总数的1.8%。
(二)企业认证制度和合格评价制度步伐进展缓慢
WTO为了规范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认证制度,在协议中将认证制度扩展为合格评定制度。取得合格评定的出口企业在商品出口时较少遭遇障碍,反之,往往会受到限制甚至其产品不得进入市场。目前,我国经过认证的企业总数较少,有些企业仍未意识到进行合格评定的重要性,这些都制约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三)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低
技术水平的落后是我国产品屡遭国外TBT限制的深层次原因。在出口商品的构成上,初级产品仍占主导地位。而初级产品的生产往往伴随着严重的环境污染,许多企业无力或有意回避承担污染治理工作,这违背了TBT协议中有关保护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及人类和动植物健康的规定,使得许多产品无法进入发达国家的市场。
四、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措施
据上所述,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阻碍中国出口贸易发展的首要非关税壁垒。在应对国际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企业应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对于由于传统习惯和技术水平的差异而形成的技术壁垒,企业应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走“科技兴贸”战略,为质量管理国际接轨打好基础,积极申请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二)提高环保水平,树立绿色营销观念
强化绿色管理,树立清洁生产机制,加强绿色环保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要积极转向绿色产品的开发和出口,建议政府建立“绿色银行”或“绿色基金”,为绿色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同时,积极申请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取得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三)培养熟悉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专门人才
加强培训工作,聘请国外高层次经贸和技术专家,引进国外智力,就经贸规则、技术含量标准、企业产品认证、贸易和技术壁垒、环保壁垒等问题举办专题培训和研讨会,培训企业管理人员。
(四)提高创新能力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利用科技手段形成的,这就提示我们,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与科技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携手,注重科技创新,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应对挑战。要注重科技创新,开发我们的核心技术,建设自己的“创新”壁垒,使外国企业无法与我们站在同一竞争平台上竞争。
(五)灵活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有关条款保护企业自身权益和民族产业利益
在所有的WTO/TBT各项协议中,都有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优惠待遇条款。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可以根据有关协议条款,在一定时期内暂缓履行某些义务,为我们改进管理和技术进步赢得时间,此外在我国的出口贸易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要充分利用WTO/TBT关于组织机构、磋商和争端的解决的条款,进行磋商和裁决。并且,建议政府要根据本国利益灵活设置技术壁垒以限制进口,在不偏离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原则的条件下实施。
五、结语
总之,我国有关企业和社会团体应高度认识到加入WTO后所面临的国际竞争环境,改善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同时,还要灵活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条款保护企业自身权益和民族产业利益,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序言:第3,5,6,7节.
[2]夏友富,于雄飞,李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J].技术性贸易壁垒动态研究.2004,1.
[3]金德有,韩建平.中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策略[M].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4.P103-115
[4]全毅,翁东玲,张旭华.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理论分析、经济影响与对策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5]夏先良.面对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国的战略措施[J].国际贸易.2007,7.
(一)初步建成WTO/TBT-SPS信息通报咨询体系
按照WTO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于2003年6月设立了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建设了技术性贸易措施网(即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负责中国对外TBT-SPS通报、WTO的TBT-SPS通报,并提供在线评议和评议反馈。目前,主要省市都建立了WTO/TBT-SPS通报咨询中心,建设了相关网站。很多省市为了节约成本和尽快启动,将WTO/TBT通报咨询网作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网站的一个子网建立和运行,如北京、天津、广东、湖南、吉林、贵州等;有的依托标准化研究院网站建立,如上海、广西、安徽、甘肃等省市;而有的则建立单独网站,如广东、河北、山东、福建等省。各级政府利用网上通报咨询制度向本地企业提供WTO成员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的信息通报和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了解贸易国准入政策及技术要求。
(二)部分省市建立了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
国内首个完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是广东深圳于2004年5月正式推出并投入运行,之后,广州、上海、北京、浙江、山东、江苏等地陆续建立了预警信息网络(见表1)。由于各地的进出口地区和商品结构不同,其预警系统也各具特色:深圳主要搜集欧盟和日本的标准,开发了自动预警信息平台,可自动向相关企业发送预警信息;上海主要搜集欧美标准,建立了预警信息自动判断系统,也实现了通报信息对企业自动发送;福建省主要针对欧盟REACH&EuP建立预警信息平台;广西重点搜集东盟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和质量认证信息;广州市建立了“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合应对体系”,是第一个集政府、技术机构和企业力量的联合应对体系,成为全国WTO/TBT网站的领先者。
我国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内容同质化,服务层次浅显化。虽然各省市的预警系统名称不一,但服务内容基本相似,都局限于信息通报、法律法规查询和案例查询,而分析、研究和咨询功能薄弱,企业需要的有针对性的决策服务缺乏,工作停留在表面的粗浅阶段。各地预警系统重复建设,不但造成资金巨大浪费,更造成资源分散,导致提供信息的深度不够,针对性不高,服务层次低下。
2.信息格式不统一,资源共享困难。由于各自为政,缺乏协调沟通和统一管理,各地方预警系统信息格式不统一,缺乏规范,信息资源共享困难。每一套预警信息系统都有自己的数据结构,格式不一,名称各异。许多语义相同的名词在不同系统中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影响了不同平台间的相互交流,而且容易引起歧义。
3.时效性不强,预警效果有限。首先是信息收集不及时。往往进口国的相关措施已经开始实施,并且对我国出口造成了损害,有关方面才开始收集信息,没有起到预警作用。其次是信息传递不及时。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工作效率低下等原因,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企业,使企业失去了应对的宝贵时机。再次是企业对于信息的反应不够迅速。企业缺乏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判别的能力,存在某些顾虑,不能做出快速反应,导致预警效果有限。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管理体制不合理。这是造成预警系统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我国现行的预警系统以行政区划为单位,没有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系统统一的管理体制,使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制定、和管理主体呈现多元化,造成各地各部门各自为政的重复建设。例如,北京有两套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一套隶属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另一套隶属于北京市商务局。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的预警系统以信息通报为主,而后者的预警系统在信息的基础上借助行业专家加入分析、研究和咨询的功能。实际上两套系统有许多职能重叠的地方,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容易出现互相扯皮、企业无所适从的现象。
2.行业协会作用有限。同政府功能相比,行业协会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代表会员企业的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解决国际贸易纠纷,同时它不接受WTO规则的直接管制。我国入世后企业遇到了日益频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造成较大损失,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我国的行业协会发展历史较短、组织功能有缺陷、缺乏独立的行为能力,不能与国外行业协会平等对话,在应对贸易壁垒过程中传达信息不及时,不能有效协调、监督和约束企业的行为。
3.企业应对不积极。首先,企业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缺乏明确的认识,不懂得利用WTO规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出于成本和风险因素考虑,中小企业存在“等、靠、搭便车”等消极思想,寄希望于政府、行业协会或大企业,出面应对不积极;再次,企业在应对贸易壁垒时单打独斗,联合应对的局面尚未形成,应对结果不令人满意。
建设完善我国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的对策
(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现阶段在预警系统建设初期,政府仍需发挥主导作用,搭建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体系,理顺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实现预警机制运行市场化。
1.明确主管部门,形成多层次互动预警体系。主管部门是整个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的神经中枢,是改善预警系统运行机制的关键所在。商务部应该担当起主管部门的职责,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负责组织、协调其它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使各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在统一框架内协同工作,彻底改变目前各部门各行其是,多个部门职责、职能重复的现象。地方则由商务局联合质监局负责预警机制的架构设计、方案规划、资金筹措和人员管理。
预警系统要想取得良好效果,要将政府部门的主导、研究机构的支持、行业协会的协调和企业的参与有机结合,形成多层次互动预警体系,实现由被动应对到主动应对、直至战略应对的目标。政府、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四个层面要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形成良性互动、相辅相成的关系体系,共同推进预警机制的运转和完善。
2.预警机制运作逐步市场化。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是预警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随着预警机制运行步入正轨,政府应逐步退出具体管理,转由中介机构负责管理,把中介机构提升为标准研究院,以便于更好地发挥其职能。网站运作则交给技术服务公司承担,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逐步向商业化、专业化网站转变。要改变由国家财政单一投入的方式,通过改革,拓宽筹资渠道和来源,鼓励地方、社会中介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投入资金,体现“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激发全社会建设预警系统的积极性。
(二)发挥行业协会的主体作用
行业协会作为主体建立预警系统的做法在发达国家非常普遍。首先,行业协会作为企业的代表,在收集信息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应该成为预警系统的信息传导枢纽。其次,行业协会从技术和法律层面对国外贸易措施进行科学性和合法性评估,为政府应对贸易壁垒提供科学、合理化建议,协助政府解决贸易争端。再次,行业协会应该与利益一致者(如进口商、消费者)建立同盟,向国外政府和机构阐述我国企业和产业的意见,建立共同交涉机制应对贸易壁垒。
(三)提高企业的应对能力
首先,企业要提高认识,积极应对国外贸易壁垒。企业要增强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克服“怕输、怕难、怕花钱”的心理,当遭遇国外贸易壁垒时,及时向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投诉,并且积极参加应诉,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其次,实施技术创新策略,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要想从根本上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企业必须加强技术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蓝公华.构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兰州学刊,2006(4)
2.孙敬水,殷宝庆.发达国家行业协会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地位、作用及对我国的启示.管理现代化,2004(1)
3.孙敬水.我国TBT预警机制的架构.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12)
[摘要]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中国也面临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约束。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基于技术水平的差异、政府的主动干预而形成,也可能是其中涉及的不同利益方相互博弈的结果。本文主要从国家间贸易政策博弈和各国内部政治与经济力量相互博弈的角度,通过构建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和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解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制及对各利益集团带来的影响,以期为我国相关部门拟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机制;博弈
一、引言
近年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愈演愈烈,关税壁垒逐步弱化,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但这并不意味着贸易保护主义离我们而去,相反,它正以一种更隐蔽、更强大、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的方式——非关税贸易壁垒手段阻挠着进出口贸易。据有关资料,当今世界贸易壁垒的80%来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
伴随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广泛使用,国内外学者也对此作出了一些研究,取得了十分丰富的成果。PeterSwann(1996)等人对1985—1991年期间英国的净出口、进口、出口与本国的标准数目及英国和德国认可的国际标准数目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英国的标准对其进口和出口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BarryKrissoff、LindaCalyin和DeniseGray(1997)采用静态局部均衡模型研究了美国苹果在日本、韩国、墨西哥这三个不同市场面临的关税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情况,并计算出了限制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等价关税率以及技术性贸易措施对贸易的限制程度。JohannesMoenius(1999)运用引力模型分析了1980-1995年期间来自12个国家的471个行业的国家特定标准与双边共享标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发现双边共享标准对贸易量有显著的正效应。我国学者王志明、袁建新(2003)分析了技术贸易壁垒对进口商具有数量抑制效应、价格抑制效应和动态抑制效应。张海东(2004)通过建立局部均衡模型和不完全竞争模型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国内企业提供的保护程度进行了经济学分析。何元贵、陈洁(2007)对我国出口贸易遭受美欧日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分两个层次作深入探讨。虽然国内外学者针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很多,但主要是集中使用定性与定量、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研究的方法,应用博弈分析的较少。本文主要从国家间贸易政策博弈和各国内部政治与经济力量相互博弈的角度,通过构建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和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解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制及对各利益集团带来的影响。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理:进出口双方国家间贸易政策的博弈
众所周知,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前贸易保护主义发展的产物,从经典的国际贸易理论上说,贸易保护政策的实施不利于全球资源的合理配置,各国所获得的利益较自由贸易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利益会减少,那为什么各国还是会倾向于选择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呢?
一个很重要且不容忽视的原因就是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进口国的企业或相关行业,特别是那些没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或行业,会受到进口产品的影响,其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也就是说,设置壁垒根本上是为了保护本国相关产业和行业。由于各国在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技术水平、需求偏好与经济禀赋等客观条件上存在着差异,使得各国的技术性措施之间产生着分歧,为了保证自身的最大利益,各国间必然形成技术性贸易壁垒。
假设:A国和B国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和贸易;A国在甲产品生产上有优势,B国在乙产品生产上有优势,两国分别从对方进口自己的劣势产品,即A国从B国进口乙产品,B国从A国进口甲产品。A国和B国只允许采用技术壁垒方式(TBT)来限制对方出口,它们的策略及利得如下图,所示,
理性的国家知道,如果双方都不设置技术壁垒,他们都能够从贸易中获得0.5个单位利益,这对双方来说,是一种“双赢”的格局。但是,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他们的占优策略。因为,在一方设置技术壁垒行为被允许的情况下,如果对方选择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那么他将获得1个单位利得;如果对方选择设置技术壁垒,他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则会使自己造成1单位利益所得损失。相反,如果他选择设置技术壁垒,他的利益所得损失为零。根据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每一个理性主体都会剔除严格的劣策略(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去选择设置技术壁垒。因此,尽管各国都知道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能获得一定的利益,但考虑到在其他国家设置了技术壁垒之后自身的利益会有损失,所以,为了能够回避这种风险,各国最终还是有很强烈的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意愿。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理:壁垒设置方国内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
技术性贸易壁垒既是各国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也是各国内部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平衡的结果。在一个民主的政体中,多数人的意愿应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当少数利益集团受到损害时,迫于政治压力或为了赢得更多的选票,政府往往采取了少数利益集团的建议。这与关税的实施是相同的,关税的采用必然导致消费者福利的损失,技术壁垒的设置给消费者带来的是较少的产品选择和较高的消费价格。但不同的是,技术壁垒的设置常常是符合了或者至少表面上符合了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保护消费者生存环境的洁净和安全等),相关的压力集团有更好的口实来要求技术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政策运行会产生一定的市场结果,对经济个体(包括生产者与消费者)有资源配置和福利影响,理性的经济个体对不同的政策及其市场结果也有一定的偏好,必然会通过施加各种政治影响以实现自己的偏好,获得利益最大化。消费者人数众多,利益分散,每个消费者难以察觉自己在贸易保护下的福利损失,而且消费者更多的是注意他们在生产方面的地位,这个地位的维护和提高经常得益于进口保护政策。因此,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是一国内部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作用与平衡的结果。
假设1:一国政府G有设置和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两种选择,国内生产者P有生产和不生产产品两种选择,但生产的产品在同国外产品的竞争上没有优势,国内消费者C有购买和不购买国内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两种选择。那么,我们可以建立如图2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
由图2模型可知,当政府选择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该种产品可以自由进口,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国内生产的也可选择进口的该种产品,由于进口产品的价格低于国内生产者的价格,消费者当然会倾向于花费2个单位的利益损失购买进口产品,但此时国家和国内生产者什么都得不到,则国内生产者就会要求国家对该种产品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政府也会认为如果这种情况长期存在,则会导致进口产品对国内的垄断,国内生产者的大量倒闭,造成国家巨大的逆差,不利于本国该种行业的发展,从而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本国企业进行保护。当政府选择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会对该产品的进口产生抑制作用,从而提高进口产品的价格,减少进口产品的数量。此时,尽管国内该种产品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但会低于进入到本国市场的进口产品价格,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选择购买国内生产的该种产品,会造成自己3个单位的利益损失,国内生产者会得到2个单位的利益,政府得到1个单位的利益;如果消费者选择购买进口产品则会造成自己5个单位的利益损失,国内生产者什么都得不到,政府能得到3个单位的利益。由于设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后,消费者购买该种产品的支出增加了,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要求国家取消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形成了国家——国内生产者——消费者三方的博弈。但只有当国家认为国内该种产品已经具备了国际竞争力的时候,才会逐步取消技术性贸易壁垒。
假设2:一国内有两个企业A和B,企业A已经从事某种产品的生产,并且在市场上具有稳定的销售份额,且企业A可以通过要求政府是否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来打击其他竞争者。企业B打算从事该种产品的生产,但是对企业A的竞争实力不完全了解,无法判断企业A在企业B进入市场后的反应,此时,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建立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一是企业A是属于行业领先企业;二是企业A是属于行业一般性企业。具体博弈策略及利得见图3和图4:
在图3中,由于企业B是该行业的新来者,在技术、销售渠道等各方面都不会比企业A更有优势,而企业A是该行业的领先者,企业B的进入对企业A的影响不是特别大,但是,当企业B选择进入市场,且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国外企业也会进入本国市场占去一定份额,所以企业B一定会倾向于要求本国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获得更大收益。当企业B认为进入该市场所得到的收益太少而选择不进入该市场时,对于企业A可以在本国市场上得到绝对多的收益,但是,如果要求本国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企业A便可以取得本国市场上的绝对垄断。所以,无论企业B选择进人还是不进入该产品市场,国内总会有企业要求政府要求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图4中,因为企业A在该行业的竞争实力一般,所以企业B有可能在进入之后与企业A一统市场,由于这两个企业本身实力都一般,会做各方努力,为自身减少竞争对手,扩大所得收益,所以,无论企业B进入市场与否,企业A都会要求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阻止国外企业进入本国市场。而当企业B进入市场后,就会同企业A一起要求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获得最大收益。
总之,对国家而言,一方面,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加强与外国的贸易往来,尽可能地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另一方面,又为了保护那些缺乏国际竞争优势或者幼稚产业,不得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企业而言,设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无疑会为自己的产品减少竞争对象,可以得到更多利益;而对于广大的消费者而言,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会导致国内同类产品更强烈的竞争,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多的产品选择和较低的消费价格。所以,由于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内不同利益集团的利弊不一致,一个国家是否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设置何种程度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都是国内不同利益集团之间不断博弈的结果。
在大学教学中,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专业实习一样都属于实践教学中综合实践教学的部分,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这里所说的“毕业论文”只是课题研究结果(结论)的一种表达形式。毕业论文也是“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时评审用的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表1,GB/T7713-87)。毕业论文若要科学、严谨地表达课题研究的结果(结论)必须要有规范的格式。但规范的论文格式常常被类比为“八股文”格式而受到质疑或评判。因此,有必要增进对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及其作用的了解,从而让它能在教与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一系列与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格式规范有关的国家标准的出台(表1),为规范毕业论文格式提供了依据,毕业论文格式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同时,有关毕业论文撰写的研究逐渐增多。①这些研究主要针对毕业论文选题、写作(设计)方法[1]、答辩、管理与评价[2]以及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3]等方面进行了探讨。而有关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的专门探讨甚少。其中有规范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对科研成果的交流与传播的重要意义的探讨[4],有对如何让论文的格式修改更加快捷、标准的问题的探讨[5],也有对某专业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的意义及要求的探讨[6]。这些探讨为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化、标准化的实现提供了思路。另外,陈浩元以表1中GB/T7714-2005为依据,介绍了各类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并提示了著录中的注意事项。[7]本文在此基础上对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及其作用进行解读,并就如何落实毕业论文格式规范要求提出建议。
二、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的依据与要求
1.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的主要依据
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的依据主要包括有关国家标准、各校自拟的论文格式要求与“格式模板”等。论文格式规范国家标准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和普适性,是规范大学毕业论文格式的主要依据。适用论文格式规范的主要现行国家标准如表1所示。这些标准由专门委员会提出或起草,专家执笔,有关国家机关批准或,具有指导性、示范性与权威性。另外,为促进毕业论文信息的电子化,文献CAJ-CD B/T1-2006(表1)可作为论文格式规范的参考标准。以这些标准为依据,各校一般会结合本校实际与学科实际对毕业论文的格式提出相关要求,并会拟订具体可操作的论文格式模板,对本校毕业论文的写作与排版格式进行规范。如华中师范大学不仅在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2004年修订)中对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规范提出了有关要求,而且又通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排版打印规范》(模板)对毕业论文的排版格式做出了具体规定。实际上,毕业论文格式模板往往是论文写作格式与排版格式规范要求的具体化以及论文格式规范标准与各校毕业论文格式要求中未尽事宜(如注释格式要求)的补充,是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的又一重要依据。
2.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的主要要求
毕业论文格式规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写作格式规范要求,一是排版格式规范要求。像表1中所列标准主要是写作格式规范要求,其中文献 GB/T7713-87中也涉及排版格式规范要求,但论文排版格式规范要求主要还是在论文格式模板中得到体现。
(1)写作格式规范要求。毕业论文的写作格式规范要求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论文的形式构成,一是有关论文构成项的技术性规定。表2即为毕业论文形式构成项目,其中注以“必要时”字样的为根据实际需要供选择的项。这些供选择的项在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论文中有时是必要的,而在专本科阶段的毕业论文中一般不作要求。由表2可知,毕业论文主要由题名、摘要与关键词、引言、正文、结论、致谢、参考文献等项组成。其中主体部分的格式也可由作者自定,但一般由引言(绪论)开始,以结论或讨论结束。主体部分中的正文部分是论文的核心部分,主要由章、条(节)及图表(必要时)构成,章、条要求格式划一,层次清楚,合乎逻辑。而有关的技术性规定则对各项格式作出了具体要求,如“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字”、“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200~300字”、“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以及有关文后参考文献的顺序编码、著录格式、著录符号的详细规定等。
资料来源:据表1文献GB/T7713-87“4.2报告、论文的构成”整理。
(2)排版格式规范要求。毕业论文排版格式规范要求主要包括页面设置与著录(书写)格式。页面设置主要包括纸张型号、论文版心大小、页边距、装订线位置、页码等。著录格式主要包括题序、标题与正文的字号、字体与段落行距以及有关页眉、页脚、公式、插图与插表、参考文献著录等格式要求。表1文献GB/T7713-87对页面设置作了要求,如“每一面的上方(天头)和左侧(订口)应分别留边25mm以上,下方(地脚)和右侧(切口)应分别留边20mm以上”。但排版格式规范要求主要是通过论文格式模板来具体操作,如表3即为复旦大学2006级本科毕业论文格式模板中排版格式规范要求的主要内容,它对论文的页面设置与著录格式中的项目做了技术性规定,对统一论文排版格式具有重要意义。
三、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的作用
英文名称:Medical Journal of National Defending Forces in North China
主管单位:联勤部卫生部
主办单位:医学科学技术委员会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9-0878
国内刊号:13-1313/R
邮发代号:18-232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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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医学职称论文水平进行自我评估和清楚论文以及期刊的主题的分类。医学论文的价值在于作者对经济,技术,社会效益这几方面的评估和见解。由于医学的期刊种类都比较繁多,投稿时要仔细选择。
2.确定期刊报道的范围和读者对象。对期刊学术地位的影响和等级分清楚。高级刊主要用于学术交流和情报信息,中级刊主要是关于技术性的拓展或总结,初级刊主要是以科普为目的。
3.清楚出版社的周期和论文的每期容量。像不定期刊、年刊和半年刊这种不投稿或少投稿比较好。
4.对作者资格的要求。有的期刊对国籍,地区,研究机构等有要求,了解清楚以免退稿和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