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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7 16:08:50

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

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篇(1)

[关键词]经济理性;政治理性;绩效评估;价值取向

[作者简介]陈晨,华东师范大学社科部硕士研究生,上海200241;周泽磊,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2

[中图分类号]D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3-0024-0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半封闭半开放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今天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我国的改革开放发端于经济领域,但上层建筑也发生了相应的连锁反应。这种变化的突出表现是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着进步因素,如政府职能重心的转移、行政机构设置的调整、行政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变革等等,它标志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价值取向的变迁。

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历程

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第一个阶段是经济理性取向阶段。对于我国而言,绩效管理是舶来品,它最先产生于欧美发达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西方国家就进入了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这一阶段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产品极大丰富,与此同时公共生活领域也大大拓展。然而好景不长,到了20世纪60年代,许多国家进入了滞胀阶段,经济发展停滞,居民生活水平下降,此时政府面临着两难的困境:一方面是经济衰退导致政府财政收入锐减;另一方面是在经济繁荣时期早已大大扩展了的行政职能和规模庞大的行政机构。面对广大公民日益商涨的呼声,各国政府不得不开源节流,通过推行绩效管理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的社会满意度,在此背景下,新公共管理(NewPubHc Management)应运而生,新公共管理继承了古典管理的“管理主义”,“管理主义”认为良好的管理可以通过引进私营部门中良好的商业实践在公共部门中实现。新公共管理所奉行的是“新管理主义”,“新管理主义”是委托理论、交易成本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的综合,主张管理的自由化和管理的市场化取向。绩效评估是新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公共管理中起着“标尺”的作用,它的发展是伴随着新公共管理的发展而逐渐演进的。新公共管理的兴起在欧美国家掀起了私有化的浪潮,如英国保守党上台后以撒切尔夫人为代表的新公共管理派掀起了大规模私有化改革,对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推出了诸如雷纳评审运动、部长管理信息系统运动、财务管理新方案运动等等,在这些运动的刺激下英国政府管理绩效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绩效评估中的经济理性也因此盛极一时。

综上可见,在绩效评估兴起的初期,它是以“三E”为根本指标的,即经济(Economy)、效率(Eiticiency)和效能(Effectiveness),新公共管理彻底接受了古典管理对于效率的追求。笔者认为这种管理的效率取向即经济理性。经济理性又可以称之为资本理性,资本存在的根本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增值,商业天然地具有开放性、扩张性和增值性,在这些特性的引导下经济活动中的一切组织和个人无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故经济理性在本质上是效率取向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效率指的仅仅是货币形式的投入和产出的比例,还没有扩大到后来的质量管理运动时期的泛化效率,效率内涵的扩大已经是新公共管理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了,在第一个阶段其内涵仅仅是狭义上的。经济理性在公共行政领域的具体理论范式有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政府失败理论”,奥斯本的“企业家政府理论”,前者是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对公共服务领域进行研究和分析,指出了政府的行动和政策低效能的原因,并且提出了补救措施,布坎南的这一研究创立了“公共部门经济学”,从而扫除了经济学的盲区,同时也丰富了行政学的研究方法。奥斯本的“企业家政府理论”则是更加直接大胆地将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经验和方法运用于公共部门中,提出了著名的十大原则,希望藉此来提高政府的绩效。这些理论极大丰富了行政学的学科内涵,在经济理性指引下的绩效评估也有力地促进了政府绩效的提升。

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第一个阶段是政治理性导向阶段。行政学的理论渊源是政治学和管理学,其中又要数和政治学的关系最为密切,这两门学科使得行政学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具有了规范取向和工具取向,在行政学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多次学科研究范式的转换,尽管每一次学科研究范式的转换都无疑可以从不同角度深化人们对于公共行政的认识,但是它同时也常会使得人们过于倚重某乙种认识视角而影响其对公共行政的完整认识。新公共管理发展初期对于经济理性的过度追求,虽然在短期内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绩效,但是从长远来看却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主要是公共产品供给中社会公平的缺失,除此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使得经济理性不再适应社会的需要。

首先,经济的发展和广大人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使得政治参与意识觉醒并且政治参与热情逐渐高涨,全体公民对于政治民主的需求日益强烈,传统的经济理性取向的绩效评估已经不再适应社会的需要。其次,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得政府传统上所具有的舆论和信息权威受到挑战,普通公民通过互联网了也可以很快获得相关信息。在不同的信息量下公民对于政府会有不同的政治预期,不断丰富的信息使得公民对于政府的政治预期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难度也因此加大。‘最后经济全球化使得各种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所有的这一切都说明了单一的经济理性取向的行政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日益复杂的公共环境使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趋向于多元化。

这种多元化的价值取向即政治理性,长期以来很多学者都试图将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嫁接到公共部门上,这种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如果要完全消除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界限又是不可能的,二者毕竟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别的根源在于二者所代表利益的差异性,私营部门所代表的是个体利益,其主体的单一性使得其不存在公平与否的问题,它只有单一的利益主体。而公共部门是代表着集体利益的,它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并且公共利益并非是所有集体中个体利益的简单几何相加,它是在量变的基础上经过质变综合而成,它所做的不是简单的搭积木,而应当是实验室里的化学实验。因此,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就不能是简单地以效率为导向了,它必须是在一定的量的基础上的内

部优化整合,这就需要管理的、法律和政治的手段的综合运用,从而打破唯经济理性是举的局面。将公平、民主和正义引入到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中来,这种多元理性的综合即政治理性。将其称之为政治理性一方面是因为在以上三种手段中,政治手段处于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是因为公平、民主和正义共同构成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取向,而这种取向是有行政学的主要渊源之一――政治学所赋予的。

二、我国绩效评估价值取向变迁的政策表现――科学发展观

表现在传统的经济理性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是GDP发展观的出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明确规定了今后党的工作重心要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在此之后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1985年GDP(GrossDomestic Product)成为衡量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这一指标在改革开放初期以十分明确的量化指标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然而GDP是存在不足的:一是它不能反映环境资源成本:二是它不能反映财富问题,GDP是流量指标,财富是存量指标;三是GDP不能反映结构问题;四是GDP不能反映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问题。GDP导向的绩效评估带来了一系列不良后果,首先,政府职能的单一性。一味的发展经济而忽视了包括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在内的其他领域的建设,最终导致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弱化和社会不稳定性的增加。其次,社会自主性的丧失。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将造成社会的虚弱以及对政府的过度依赖,社会将因此丧失发展的动力,这种情况的恶化将是公民对于政府、国家乃至自身发展的漠视。最后,当GDP导向的绩效评估与我国领导干部的短期任命制相结合时就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即领导干部的“短视”效应。地方领导为了能在自己任期内取得突出的政绩从而获得提拔,对于那些能在自己任期内完工的项目大力支持,而对于那些时间跨度较大、见效较慢的往往涉及到长远发展的工程则避而不谈,严重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随着时间的推移,政治理性取向的绩效评估体系――科学发展观诞生了。幸运的是,在经过了近30年的改革开放之后,2007年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相对于GDP发展观有以下方面的进步。科学发展观正确解决了手段和目的的关系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即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虽然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但从这里可以看出,发展仅仅是手段问题,而不是最终的目的,最终的目的应该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手段和目的关系问题的解决为政府的绩效评估输入了新的理念,建立了新的价值取向,进一步而言这一问题的解决成功实现了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价值取向由经济理性向政治理性的变迁。传统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被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取代,但以人为本仅仅是理论上的指导,进行绩效评估是需要大量的具体的量化指标来衡量现实工作的,这些具体的指标将在后文中进一步的阐述。

科学发展观明确了政治理性取向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在这一要求下必须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且各个方面要协调发展。这一要求打破了过去GDP导向的片面发展观,同时也为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有力依据,当然这里还应该对于各项指标的权重进行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持和实证考察,在此就不妄下定论,不过在我国由于地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在不同地区这些权重应该有一定的差异。科学发展观也勾画出了政治理性的蓝图――和谐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是内在统一的……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和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最终目标,同时它也是政治理性的目标和理想模式,它是决策科学中定性分析方法的具体运用。虽然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促使定量分析在社会科学中广为运用,但定性分析方法仍然不失其主体地位,这主要是因为公共行政领域的多元理性即政治理性是难以运用具体的指标将其量化的,这种情况下只能用应然的目标作为衡量标准。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是绩效评估在量化指标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

三、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价值取向变迁的原因

(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价值取向变迁的原因是缘于行政学的学科发展趋势

行政学自从产生以来,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其发展过程中规范取向和工具取向交替着占据主导地位,但是从目前的西方行政学的发展趋势来看,规范取向已经逐渐取得了主导地位。行政学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最初的以威尔逊为代表的传统公共行政本身就是由于管理学的兴起和社会对于政府管理效率的需求而产生的,因而这个时期是工具取向的;之后就进入到了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时期(1960-1980),这一时期主要追求的是社会效率即社会公平;第三个阶段是以奥斯本为代表的公共管理时期,这个阶段初期竭力主张将私营部门中的管理方法运用于公共领域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这种做法也存在很多的弊端,所以在其后期开始注意社会公平的问题;第四个阶段就是以罗森布鲁姆为代表的多元公共行政时期,政治理性趋于完善。综合运用管理、行政、法律的手段来实现以效率为基础的公平、民主和正义。我国的行政学在本土化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西方行政学的影响,故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也由经济理性逐渐转为政治理性。

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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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结构/统一性/冲突性/价值导引/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及其结构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是一定的社会政治主体需要在一定的社会政治实践活动中 与一定的政治客体所形成的关系范畴。它具有特定的属性和发展方向,即从主体属性上 讲,它是社会主义国家各政治主体活动的产物,从价值客体上讲,它具有先进性和进步 性,从而是一种具有导向性或指向性的目标价值体系。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具有绝对超越指向性(注:有人在谈论法的价值时使用了“ 绝对超越指向性”。此处属借用。参见法苑精萃编委会编:《中国法理学精粹》,机械 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第155—175页。)。它的绝对性体现在它为社会主义所必需, 对于人具有不可替代的性质和意义,具有永远不可逆转的绝对确定的发展方向;它包容 和超越了人类一切既有政治文明价值成果,但又具有永远不断发展的性质。从不同的角 度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具有不同的结构类型。

(二)内在结构:理念价值结构和行为价值结构

公正、自由、平等、民主、科学、规范、效能和秩序等构成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 要理念价值取向(注:这些价值取向在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中共“十二大”以来 的其它历次政治报告和一些政治文件中都有所涉及。全党全国人民的共识是我们确定社 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重要依据。另参见西里尔.E.布莱克主编:《比较现代化》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第4、6—28、32、42—139页;《近代中国的政治理念 嬗变与政治文明转型》,载《探索与争鸣》,2001年第6期。)。公正是社会主义政治文 明价值取向的根本原则,自由、平等是其基础,民主是其核心,科学和规范是其理性工 具,效能是其功能要求,秩序是其前提与结果。多位一体,同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念 价值取向结构体系。

政治统治价值取向、政治管理价值取向和政治参与价值取向等构成了社会主义政治文 明主要行为价值取向结构。政治统治价值取向侧重指向公正秩序,政治管理价值取向侧 重指向公正秩序,政治管理价值取向侧重指向科学规范和效能,政治参与价值取向侧重 指向自由平等和民主。由此可见,政治文明行为价值结构与理念价值结构存在着内在的 统一性。行为价值结构是通过行为分类予以概括的,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结 构的显性部分,而理念价值结构则是其隐性部分。当然,这些行为价值结构与理念价值 结构不能完全等同。

(三)外在结构:外在价值与社会环境结构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其环境结构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整个社会生产体系结构和经济 关系结构从根本上制约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但是,相关的宪法和法律制度结 构等往往具有更直接的规定性,而其他方面的社会精神结构也起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那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特点呢?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统一性

(一)价值取向特征的统一性

1.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它是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创造性政治活动的产物,从 主体需求的产生到满足程度等方面都具有主观性。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践过程及其作 用结果却具有客观性。

2.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所谓绝对性,如前所述,就是它的绝对必要性和绝对超越 性及其普遍性(成为人们某种共同的价值追求)。所谓相对性就是指它的条件性,呈现出 差别性、多样性和多元性。

3.抽象性与具体性的统一。在其价值取向体系中,最基本最抽象的价值与各种具体条 件下的具体价值相互协调,形成一个具有整合性的统一体。

4.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它是对人类一切政治文明价值成果的继承和发展,其价值 标准具有普遍的跨时空指向性。它的每一种价值取向既具有人人需求的一般性倾向,又 会在需求重点和强度等方面因人因时因条件而异。它还有与其环境结构相适应的特殊属 性和国别差异性等。

5.终极性与阶级性的统一。它拥有一种人类值得追求的最高政治理想,同时,在不同 的发展阶段又有现实的具体奋斗目标。

6.目的性与工具性的统一。在其价值取向中,有的具有目的性,有的具有工具性,有 的兼具目的性与工具性。

7.潜在性与现实性的统一。它具有满足其社会主体需求的巨大可能性,而不断的社会 实践活动则将这种潜在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

8.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它既要满足统治者的需求,也要以一定形式在一定程度上 满足其他社会成员的某种政治需求,增强其政治道德合法性基础。

9.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它的价值主体既有个体层次上的人,又有团体层次上的人 ,还有社会整体意义上的人群集合体。它的价值客体也具有个人属性和社会属性。

(二)价值取向结构中各价值取向间的统一性

在理念价值结构中,公正是根本性的理念价值取向。从一定意义上讲,其他理念价值 都是为了实现社会公正。没有公正或正义的神圣性裁判,自由、民主、平等、科学、规 范、效能和秩序等价值取向的偏差或不足就难以得到判别和纠正。

自由、民主和平等是沟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各理念要素一致性的桥梁。没有 自由、民主和平等,科学、规范、效能及秩序未必能实现最大的善——最广泛的社会公 正,公正理念也难以促成最完善的科学规范和最大的效能及最人道的善治秩序。

科学、规范、效能是实现公正、自由、平等、民主及善治秩序的理性工具和必然要求 。科学化是规范化的时代禀赋,是效能化的前提和基础,规范化又是科学化的体现和效 能化的基础,效能化则是公正约束条件下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必然结果。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追求一种新型秩序——以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最大限度的自由平等 和民主为基础,以尽可能的科学规范和效能为条件,在人类历史上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 公正的秩序。当然,没有稳定社会秩序的,其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也就难以保 障。

在行为价值结构中,政治统治价值取向作为根本的价值取向统领其他政治行为价值取 向。政治管理价值取向和政治参与价值取向作为日常表现出来的基本价值取向,按照不 同的路径和差别性向量的特点相互作用。对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来说,政治统治价值取 向往往被置于首要的根本的地位,具有目的价值特点。政治管理价值取向和政治参与价 值取向等往往要巩固和实现政治统治价值取向,具有工具价值取向(但其自身也可以成 为行为价值主体的追求目标,从而具有目标价值特性)。政治管理及政治参与价值取向 则被限定在政治统治价值取向许可的范围内。

(三)价值取向结构中每一价值取向内部要素间的统一性

在理念价值结构中,在现代社会,公正与公共利益或社会福利、自由、平等和民主等 因素紧密相连[1](P38-41)[2](P200)[3](P252)。公正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以自由、 平等和民主为基础的。公共利益作为价值尺度导引和评判政治自由、平等和民主,自由 、平等和民主是利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里实现公共利益的工具和途径。

政治自由主要包括个体独立、政治意志自由、个体能力、政治机会和权力。无独立即 无自由。个体独立保护并允许个人进行选择[4](P306-309)。政治意志自由是政治主体 内在选择自由,这在具有“诛心”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里具有重要的意义(注:桥·萨 托利等人认为内在的意志自由并非政治上的自由。参见:《民主新论》,第325页。但 笔者在此要强调没有政治意志自由就没有政治行动自由,政治自由是内在自由与外在自 由的统一。)。个体能力是政治个体自身具备的实现政治意志自由和政治行为自由的主 观条件和基础。政治机会是政治行为自由的选择集合。权力是政治自由的防范对象,也 是社会主义政治自由得以实现的保障力量。

政治平等包括独立人格地位的相同性规定、政治结果的相同性、差异性分配的公正性 和政治机会均等。种类平等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首要原则,它基于社会主义社会中人 人平等的理想和信念,源于社会主义对人类人性平等的尊重。相同的人得到相同的结果 是贯通种类平等和差异性分配平等的过渡原则。不同的人公正地得到差别性待遇,是客 观因素制约下的一种现实选择原则。而机会平等则是使政治主体实现从不平等到平等的 环境保障。

政治民主,包含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等。公民权利是基础, 人民主权是最高原则和本质要求,消除公共权力的某种异化是其重点内容。

政治科学,包括政治科学知识、政治决策的组织结构与程序及其过程的科学化、科学 精神和科学理性思维等。政治科学知识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科学化的基础,政治决策科 学化是其核心内容,科学理性思维与精神则是其先导和灵魂。

政治规范,包括政治道德规范、政治制度规范和宪政规范等。它们是不同范围、不同 层次、不同发展阶段和水平的互补性很强的政治规范。

政治效能,包括政治效率和政治能力等。政治能力越强则政治效率越高;政治能力越 弱则政治效率越低。反之亦然。政治效率和政治能力呈正比例关系。

政治秩序,包括政治权威、政治控制力和政治局势等。这三个组成因素也呈现出一致 性关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强调最符合人性发展的、以自由平等和民主为基础的公正秩 序,这是社会主义一切政治权威和政治控制力及政治局面的合法性基础。

在行为价值结构中,政治统治价值取向包括阶级统治和人民统治等的统一。它首先强 调阶级统治的意义,但同时又强调人民民主的广泛性、普遍性和平等性等现代价值,包 括满足一切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一切爱国者的合法或正当要求。

政治管理价值取向存在着公权主导与社会自治的统一,“德治”和法治与自治的统一 。当今中国政治管理过程大致是一个以公共权力为主导、政治强制管理、政治民主管理 与社会自治管理相统一、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过程[4](P10-11)。

“德治”、法治与社会自治的统一,是一种涉及不同层面不同主体和客体、互补性很 强的总体治理模式。“德治”的价值在于形成政治自律机制,减少法治及政治监督成本 。法治作为一种他治,一般针对外在行为,其种种特点决定它具有外在约束价值。自治 更多地与私域或小范围内价值主体行为方式相适应,可以弥补“德治”与法治域外真空 地带。值得指出的是,“德治”和法治及自治不仅仅具有工具价值,它们还包含了目标 价值,都具有更本质含义,即人性、德性和主体性意义,都包含了对人类尊严和自由的 尊重。这是它们在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上的统一性。

政治参与价值取向包括公共权力公开和公民参与的同构。公共权力公开是公共权力回 归人民、防止公共权力隐秘异化的需要,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前提条件;公民政治参与是 促进公共权力开放、防止公共权力隐秘异化的动力源泉。

此外,我们已经看到,各价值取向要素间往往存在着交叉统一的关系。这种相互渗透 、相互交叉甚至相互包容的关系,并不能否定每一种价值取向的独立自在性。因为它们 各有其特点和侧重点,并在事实上已经被人们认可为具有相对独立价值的东西,这从另 一方面说明了各价值间存在着统一性关系。

转贴于  (四)外在价值与环境结构的统一性

由于环境结构的复杂多样性,此处不可能一一列举分析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每一价值取 向及其内在要素与其环境结构中每一个序列、每一个层面中的每一个因素的复杂的统一 性关系。本文仅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例,简述它与环境结构的统一性关系。

“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伟大命题是人的自由的具体化表述[5](P696-705)。马克思、恩 格斯曾在《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和《反杜林论》中提出了“每个人的自由发展” 、“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等命题。

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最高范畴。但是,马克思却没有抽象地 谈论此一问题,而是把它和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废除和社会化的人联系起来[5](P6 96-705),特别是把它放在市民社会中进行研究。因为市民社会造就了一种新的社会形 态,为个体自由创造了条件。而市民社会总是与商品经济联系在一起的。商品经济最重 要的特点就是个体的独立自主性、自由与个性化。人的自由主要是以经济关系为历史前 提的个体人格自由。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的形式是现代社会发展中的普遍形式,市 民社会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外环境和内环境[6](P261-266)。

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外环境是指人们的生产方式,包括社会化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 质变换关系[7](P926-927),以及人的自由产物——民主制的国家制度[8](P281)。

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内环境主要是指人的主体性建构。人的主体性建构的实质内 容就是创造社会化的人,将是形成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 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9](P273)但“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 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10](P84)

由此可见,从环境结构角度来讲,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与物质生产活动、所有制的 变革、国家制度的变革(从君主制转变为民主的国家制度)和社会集体精神等联系在一起 的。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为社会主义社会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创造了基本经济制度前 提,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则正在为它创造现实物质基础,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国的建立则 提供了国家制度基础。但是,更具现实重要性、起直接决定作用的是中间层次的制度文 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造就着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化的人及其独 立人格与精神;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政治民主制度建设,从而使社会主义政治国家越 来越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产物。

所以,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不仅要求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且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文明,特别是国家民主制度实现的具体形式。

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冲突性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既包含统一性特征,又包含差异性、冲突性特征。

(一)价值取向结构中各价值间的矛盾与冲突

在理念价值结构中,无法律约束的自由可能会损害公正,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 也会损害平等,侵害他人的民主权利,打乱、延误或阻止正常民主建设计划的进行。强 求平等也会侵害人们的自由权利。自由还可能与秩序发生冲突。一定条件下,自由可能 威胁秩序,秩序也可能压抑自由。

公正和效能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公正要求给每个人以应得的,对个别情况予以 个别对待。而效能之效率则要求尽可能利用现有资源达到主要社会目标,实现社会利益 的最大化,甚至不惜牺牲某些个体的正当要求。而实现每个社会成员利益的最大化,意 味着交易成本的最大化和效率的最小化。公正与效率往往呈现出反比例关系。

公正与秩序之间也可能会存在矛盾和冲突。秩序侧重强调稳定等社会价值,而公正不 仅强调社会价值,同时强调每一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有所矛盾的个体要求强烈持久或 联合强大时,就可能与秩序发生冲突。

同样,民主与效能也可能发生矛盾和冲突。民主意味着按照复杂的规则和程序运作, 意味着一种社会计算和反复的社会协商和讨价还价,它虽然能产生巨大的权力合法性效 能,但政策输出效能可能是低下的。贪图简便和快捷则可能以牺牲民主精神实质为代价 。

规范也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与自由及效能等发生矛盾和冲突。规范提供制度,从根本上 讲,可以防止和减少违约几率,降低交易成本,但是,规范具有稳定性特性,当条件变 化时,原来的规范可能成为自由和效能的枷锁。

民主和科学也可能存在矛盾与冲突。民主是一种社会计算,多数的未必就是正确的, 民主的未必就是科学的,科学的也未必就是民主的,真理可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在行为价值结构中,政治统治价值取向突出稳定秩序等,政治管理价值取向突出规范 效能等,政治参与价值取向突出自由民主参与等。由于各自强调的重点不同,其间可能 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统治权有一个加强对管理权和参与权的控制问题,防止管理权 的偏离运动或异化,防止参与权的异常冲击或出轨。管理权和参与权也有一个对统治权 的监督和制约问题。

(二)价值取向结构中每一价值内部要素间的矛盾与冲突

在理念价值结构中,公正就存在着公共利益与个人自由、个人自由与社会平等等方面 的矛盾冲突。自由内部存在着个体独立、政治意志自由与权力的矛盾冲突,政治意志自 由与政治机会的矛盾冲突,政治意志自由与个体能力的矛盾冲突等。平等内部存在着类 平等与政治资源差异性分配的矛盾冲突等。民主内部存在着公民权利与公共权力的矛盾 冲突,少数服从多数与保护少数的矛盾冲突等。科学内部存在着不同政治思维方式之间 的矛盾冲突等。规范内部存在着道德规范多元性与制度规范和宪政规范一元性的矛盾冲 突等;效能内部存在着最大的产出和最小的投入之间的矛盾。秩序本身也存在着一种内 在的紧张关系:既需要稳定又需要变革。

在行为价值结构中,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统治阶级和同盟阶级之间、统治阶 级和同盟阶级与其他统战对象之间、领导者与其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之间,都存在着一 定的矛盾与冲突。

在政治管理价值取向中,社会自治的自我管理有时与公权的外部强制介入发生矛盾与 冲突;“德治”与法治存在着地位上的矛盾与冲突,而“德治”本身就存在着自治与他 治的某种背反[11](P99-104)。同样,法治除了与自由等价值的许多矛盾外,法治本身 也有悖论,即确定与灵活、稳定与变革、一般与个别、一律平等与差别对待、规则治理 与自由裁量、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法律与情理等的矛盾[12]。

在政治参与价值取向中,公共权力公开和公民参与之间同样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 。某些公共权力部门可能自然倾向于信息保密和设置各种准入门槛,对于公民参与形成 制约。而一些公民参与则试图突破某些公共权力的限制。

(三)外在价值取向与环境结构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1.存在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无限性与物质文明状况有限性之间的矛盾。

2.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给政治文明价值取向提供了巨大的潜在支持,但现 实经济体制的弊端又阻碍了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结构的均衡性发展。

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与多元意识形态存在着矛盾。主流意识形态特别是社会 主义政治文明理论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历史定位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对 有关理论的片面理解或随意取舍及各种落后文化观念的束缚都将影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价值取向的巩固。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根本上造就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所需要的现代社会组 织形式、独立人格和自由精神等,但是,它也可能渲染政治冷淡主义和政治文明价值虚 无主义倾向。

5.社会主义宪政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理念与精神,但是它在具体制度和 程序环节及有关机制上的缺陷又会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张扬。

6.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还面临着与西方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矛盾和冲突。

此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在思想理论、话语表示与实践行为间、预期收益和 实际价值间、意愿供给与实际供给间、当前和未来需求与当前及未来供给间等方面都可 能存在矛盾和冲突。

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导引原则

根据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间的对立统一性关系,我们应该明确政治实践中的价 值取向导引原则。

(一)因势利导,兼顾推进

这是由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统一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相互 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不可分割,从长远来看,从总体上讲,应该得到协调发展 。任何一个价值取向的缺失与滞后,都会削弱其价值结构的整体势能。

因势利导,首先要高瞻远瞩,从根本上认识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大势所趋 。其次,要认识到政治文明价值冲突的情势。第三,要认识到有关国情民情定势。要时 刻感受到人民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追求的迫切度和强度。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 小康水平之后,政治文明价值追求会越来越强烈。政治发展也是硬道理。现代世界政治 发展潮流,浩浩荡荡,不进则退,这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进取考量 。因此,要抓住有利形势,积极导引。同时,要确定导引的原则。是整体导进,抑或有 所侧重;是否可以进行价值替代或价值通约(价值替代是指在特定时期内以一种价值取 向取代另一种价值取向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现实性选择。比如,有人曾认为可 以以法治取代民主等。价值通约是指一种价值可以通过“交易”、“转让”、“经济补 偿”等方式实现之)?这些都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但笔者认为,为每一价值不可或缺性所 决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导引,原则上主要是价值平衡,利益兼顾,发挥社 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整体效能。但是,在特定的情势下,相容性、互动性价值替 代选择也是可以暂时考虑的。价值通约只可能在特定条件下(如不违法或依法定程序自 愿协调等)适用于有限的个人价值选择。

(二)取长补短,发展自强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是对人类一切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包容和超越,我们首先 应该有一种自信。要看到自己有哪些优势,要知道这些优势如何固守,如何发扬光大, 如何自立更新,如何通过展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价值取向的魅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公民 的政治自豪感和民族凝聚力,在多极化国际格局形成过程中,使其成为极其重要的精神 支柱。其次,还要看到自己的缺陷和其他政治文明的优势,虚心学习,敢于学习,对外 开放,取长补短,发展自强。当然,这也涉及到利益与价值的冲突和平衡问题,包括国 家间利益的冲突与平衡;既得利益与现代政治价值取向的冲突与平衡;个人利益与民族 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冲突与平衡问题等。

【参考文献】

[1]杨心宇.法理学研究:基础与前沿[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2]Mortimer J.Adler.六大观念 真、善、美、自由、平等、正义[M].陈珠泉,杨建 国译.北京:团结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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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篇(3)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人民法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两级法院要通过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罗干同志和李新民书记的讲话录相,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内容,采取邀请市委领导、本系统英模人物作专题报告等形式,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及其取得的显著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在学习过程中,法院领导要坚持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并严格落实院领导联系点制度,加强专题调查研究,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工作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法院事业的长足发展。在审判工作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遇到重大问题及社会反响较大的案件,都要及时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真正把法院的审判工作永远置于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积极主动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并且要努力借助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的作用,使审判结果为公众所接受,获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

我市法院系统要结合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开展,对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深入走访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活动中征集到各类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对近年来发生的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剖析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深入开展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的重大思想观念问题,努力克服在司法功能认识上的“万能主义”和“消极主义”,坚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向人民负责的根本立场。想问题、办事情以及每一个案件结论,都自觉地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盼、解群众之所怨,用好、用足裁判权,通过个案纠纷的解决来维护社会正义,真正在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上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

我市两级法院在工作中,必须坚决克服把开展教育与抓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以及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理念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有机结合起来,要结合对2003年以来所办结案件进行的彻底评查,对发现的有问题案件进行“会诊”,认真分析评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原因,使全体审判人员从中汲取教训,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要坚持围绕案件发现问题、围绕问题剖析原因、围绕原因追究责任并制订整改措施的原则,通过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促使广大干警端正司法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现阶段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关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有效地克服和防止了滥用权力、司法不公问题的发生。

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司法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

两级法院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力争在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维护稳定领导体制、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等方面取得突破,真正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在审判处理每一起案件时,通过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采取判后答疑、带案下访、案后走访等方法,并加强判决文书的说理性,通过将法理与情理结合起来,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增强司法裁判的亲和力。真正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判,又做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各种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佳办案效果,实现司法的最终目的和最高价值。同时通过教育和培养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之进一步胸怀大局,了解大局,掌握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和裁判行为放到大局中去,不断强化服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全面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谐。

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篇(4)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CSR);产业集群治理;嵌入性;治理逻辑;治理机制

作者简介:吴定玉,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与哲学博士后(湖南 长沙 410081)

张治觉,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湖南 长沙 410081)

刘叶云,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湖南 长沙 410081)

一、引 言

全球化背景下,产业集群被大量实践证实是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产业集群的发展正面临着“网络组织”低效缺陷以及“全球价值链治理”刚性等问题的挑战,使得产业集群竞争优势降低甚至有所衰退,大量实践案例已把如何规避集群衰退、强化集群治理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1 ]。同时,大量的文献资料表明,在产业集群发展的每个阶段,产业集群治理是规避风险、避免负效应、增强竞争优势、预防集群衰退的主要举措。因此,要充分发挥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规避其发展过程中的负效应,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产业集群治理。产业集群治理是指通过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机制和制度来协调集群行为主体之间关系,旨在建立和维护集群竞争优势并采取集体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其中,集群治理逻辑是治理的逻辑起点和过程,治理机制是集群治理的核心内容。现阶段,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是影响我国产业集群治理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它也是产业集群风险形成的重要因素 [2 ]。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集群内企业,要如何应对际大品牌厂商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要求,同时其购买价格却一再压低这双重挑战,对产业集群的升级与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3 ]。

本文创新性利用“嵌入性”理论,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嵌入到产业集群治理中,使其改变集群网络结构,突破或减弱产业集群网络因“路径依赖”产生的 “锁定效应”,有效根治产业集群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结构性风险,进一步激发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鉴于此,本文从产业集群治理的一般内在逻辑入手,通过剖析企业社会责任“关系性嵌入”与“结构性嵌入”对产业集群治理的影响,揭示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产业集群治理的一般逻辑。接着,根据产业集群治理逻辑,从治理的逻辑起点、过程到结果构建产业集群治理的机制。

二、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产业集群治理

最早将治理概念引入集群研究的是经济学家Brusco(1990),他在对意大利产业区的调研中,区分了两种类型的产业区模式 [4 ]。2000年,“集群治理”这一概念由Gilsing明确提出,他认为集群治理是集群内成员旨在促进和改善创新进程的集体行动,其本质是促进集群增长,让集群具有共同的使命感和目标规划,最终目的是建立和保持集群持续竞争优势 [5 ]。英国经济学家Brown(2000)则认为,产业集群治理的实质是产业结构和集群企业间的互动关系,由集群委员会及利益相关者代表所主持的管理和决策系统,这样均衡了各方利益也保证了治理行为的有效作用。这种理解实际上是将一般的公司治理理论运用于解释产业区治理理论 [6 ]。Propris(2001)认为,产业集群治理是集群内各种主体(包括上游供应商、集群企业、下游买方以及政府、协会等)共同博弈的结果 [7 ]。这一定义侧重于从集群治理结构方面来对集群治理进行定义。Rittera and Gemurnudenb (2003)则从管理学的控制角度将集群治理归纳为包括集群组织的交易、协调、计划、组织、人事和控制等一系列内容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这实际上是从治理内容方面对集群治理的概念进行把握 [8 ]。另外,Kooke(2002)提出“联合治理”是一种网络化趋势的治理,可以借助区域治理机制来实现 [9 ]。国内最早将治理的研究从单一企业扩展到多个的是赵耀增,魏江、周泯非(2009)认为集群治理是指集群层面上对集群参与者交互活动存在约束和激励作用的各种内生性协调机制总体,是同时包含着地方经济和行政权威、社会规范和协会机制等多种微观治理机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 [10 ]。

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产业集群的治理,是将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新的变量引入到产业集群治理中去,使其成为企业生产体系的一部分 [11 ]。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发展中国家的产业集群就因全球与本地因素共同作用开始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自2005年,大量文献也从实证角度研究了产业集群如何实施企业社会责任 [12 ]。在产业集群治理中引入企业社会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改变集群网络结构,突破或减弱因“路径依赖”产生的集群网络“锁定效应”,有效根治产业集群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结构性风险。因为从集群网络组织结构来看,众多企业及相关机构因种种社会关系或产业关系联接在一起,随着网络中个体间联系越来越密切,网络组织形式将趋向稳定、封闭,集群内部的信息传递不得不通过第三方参与才能完成。另一方面,集群网络因路径依赖而形成了“锁定”,不能对外部市场需求的变化、集群内技术、知识更新快速做出反应。为了减少这种网络组织风险,引入新的变量较为行之有效。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新的引入变量则会使集群网络结构发生变化,能够有效弱化锁定效应。具体表现为:第一,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治理通过使企业主体接受并履行社会责任,引入更多相同或相似及相关主体进入集群内部网络组织,以此增强企业主体间网络联系,在遭遇市场要求变化时能迅速进行资源再配置,使集群网络组织运行更为高效,优化升级网络组织结构与增强网络组织的弹性。第二,通过企业社会责任变量的引入,使得集群网络结构和外界信息交换频度和程度大大提升,并使集群网络组织向更广泛的外部空间扩展。这样通过内部企业主体与外界相关个体之间产生新的关联,极大程度地消除由于“网络依赖”而造成的“锁定效应”。

三、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产业集群治理逻辑

在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产业集群治理的逻辑是怎样的呢?本文从产业集群治理的一般内在逻辑入手,基于“嵌入性”理论,剖析“企业社会责任”在产业集群治理中的“嵌入性”,揭示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产业集群治理的一般逻辑。

1. 产业集群治理的一般内在逻辑

我国学者易明和杨树旺(2011)等在国外学者Johanson和Mattsson(1987)及国内学者孙国强(2003)等人研究的基础上,引入集群剩余,构建了产业集群治理的一般内在逻辑,如下图1所示 [13 ]。(1)关系是集群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且产业集群中的关系与市场及层级组织中关系的导向不同。市场关系以利润为导向,层级组织中的关系以任务为导向,而产业集群中的关系则是互动导向,是产业集群内部不同结点间的互动合作与协同进化的关系。(2)作为互动结果的补充和延伸,协同创新作为集群治理的最终目标是集群治理逻辑的终点。(3)产业集群治理的逻辑以集群剩余(利益)为基础的,集群剩余贯穿于集群治理的始终。

2. 产业集群的“嵌入性”

Polanyi(1968)在研究经济制度发展史时首次提出了“嵌入性”概念。他指出:“人类经济嵌入并缠结于经济与非经济的制度之中”。后来,Grannovetter(1985)将“嵌入性”的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度。他认为经济行为嵌入在网络和制度之中,嵌入到一系列社会化的态度、偏好和准则之中。嵌入性可进一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关系性嵌入(relational embeddedness)。即经济行动者嵌入于所在的关系网络中并受其影响和决定。关系嵌入以双边交易的质量为基础,表现为交易双方重视彼此间的需要与目标的程度,以及在信用、信任和信息共享上所展示的行为。产业集群关系性嵌入是指集群网络中企业行为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二是结构性嵌入(structural embeddedness)。即在宏观层面上,经济行为主体所构成的网络关系嵌入到其构成的社会结构之中,并受来自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文化氛围、价值因素等影响或决定 [14 ]。产业集群结构性嵌入指集群网络组织受其所处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主要指碜猿集群网络组织内部企业行为主体之外的与之相关联的其他组织和个体,以及一系列社会化因素。一般来说,产业集群构成主要包括企业经济行为主体、政府和第三方机构,它们在产业集群网络中的上下游关系和所处位置不同,从而承担不同的职责,发挥不同的嵌入。本文中,我们将集群内各经济行为主体间相互联接关系网络称为“关系性嵌入”;与集群网络所处地区或外部环境形成的互动体系称为“结构性嵌入”。

3. 基于“嵌入性”理论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治理逻辑

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产业集群治理逻辑与产业集群治理一般逻辑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在集群治理的起点与过程中嵌入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新要素。即:基于嵌入性理论,把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新要素嵌入到产业集群治理的起点与过程中,使其能够在集群治理中充分利用网络组织治理的特性,摒弃产业集群治理过程中由于“锁定效应”带来的组织僵化与低效,激发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具体来说,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关系性嵌入与结构性嵌入影响产业集群治理的逻辑起点与过程。

(1)企业社会责任关系性嵌入是集群社会责任治理的逻辑起点

由于产业集群网络化组织特征,一个企业要想在集群中生存下去,它首先必须要作为一个“节点”融入到本地网络中去。产业集群企业社会责任治理首先就要利用“关系性嵌入”将“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行为与标准筛选产业集群内企业,并将社会责任作为集群中经济行为主体在集群中的“生存壁垒”。也就是说,如果集群中某一企业没有加入到集群网络组织的社会责任建设体系中,它将会失去与其他处于社会责任体系中节点企业的网络关系,从而无法在集群中生存。

因为在现代社会,企业与社会的共生关系越来越紧密,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企业在获取最大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疑有利于良好形象的塑造,增加企业的诚信度,也使得企业之间的合作易于进行,可以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选择”,从而减少合作风险与管理成本。本质上看,产业集群社会责任关系性嵌入治理的内涵就是基于产业集群“本地共生网络”特性,在产业集群内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建联盟,构建集群“网络内企业”筛选机制,施加产业集群内企业加强自身社会责任建设的外在压力。正因为此,企业社会责任关系性嵌入是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治理的逻辑起点。

(2)企业社会责任结构性嵌入贯穿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治理过程

从组织结构看,产业集群网络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基于价值链而紧密联系的具有一定产业关联的生产企业群“价值链网络”;二是为协助生产企业不断提供各种资源的服务组织机构“产业生态网络”。企业社会责任结构性嵌入意味着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建设可以基于“价值链网络”与“产业生态网络”在集群区域系统中进行扩展与延伸。因为结构嵌入是众多参与者相互作用的函数,可见集群成员间不仅具有双边关系,而且与第三方有同样的关系,使得集群成员间通过第三方进行间接的连接,并形成以系统为特征的关联结构。换句话说,企业社会责任结构性嵌入,使得“节点”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网络不断扩大与增强。产业集群内,“节点”之间的联结关系是彼此进行互动合作的基础。而在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治理下,集群成员之间是否可以建立起“节点”企业之间联结的“双边关系”或“第三方关系”,“触点”企业是否处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体系网络中就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

另外,集群成员之间的联结关系是否可持续,取决于它们从成员互动合作中所获得的满意度。集群成员的满意度即集群成员从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单打独斗转移到对产业集群协同效应追求的满足感。企业社会责任结构性嵌入给集群成员提供两个方面机会影响满意度:第一,协同效应获取。追求协同效应是集群成员互动合作的直接推动力量。企业社会责任的结构嵌入可以在成员互动合作过程中,基于集群社会责任网络信任系统,一是可以促使集群网络组织内“节点”企业与外界之间产生更多联结,扩展集群协同效应的网络规模;二是成员间长期的互动合作,反过来进一步增强集群内外社会网络联系,深化集群组织程度,提高集群内外网络的运行效率,增强集群凝聚力与竞争力,实现集群优化升级,增加集群整体协同效益。第二,集群剩余共享。集群剩余是协同效应的结果,产业集群治理的逻辑是以集群剩余(利益)为基础的。通常,集群成员之间在互动中的地位决定了集群成员获取集群剩余份额的能力和权力,这也意味着部分集群成员也面临着集群剩余分享的限制与剥夺。结构性嵌入企业社会责任集群治理,可以建立集群剩余公平的共享机制,而不是由某个特权阶层或企业控制。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责任的结构性嵌入主要从集群剩余总体份额(协同效益)与集群剩余分配制度影响集群内外网络成员合作的满意度,从而影响集群网络内外各结点个体之间或个体与整体网络之间关系的紧密型和持续性。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将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治理的逻辑模型概括如图2所示。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产业集群治理的逻辑实质是在一般治理逻辑的基础上,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性嵌入”和“结构性嵌入”,影响治理产业集群的价值链网络和生态网络,使集群成员满意并对集群产生高度信任与忠诚,从而进一步增强集群竞争优势,推动产业集群增长与升级。

四、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产业集群治理机制

管理学家Langen(2004)认为集群治理机制是关于产业集群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激励和约束、决策权和利益分配,与外界交流、合作和谈判的全部法律、机构、制度和文化的安排 [15 ]。产业集群由于存在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利益主体形式及特有相互作用关系,如果缺乏有效的治理机制,集群内各主体不同利益所引发的系列问题将会扭曲合作行为并形成负协同,导致集群走向衰败。本文在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基于“嵌入性”理论,根据产I集群治理逻辑,从治理的逻辑起点、过程到结果构建产业集群治理的三大机制――限制性进入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和共享机制,如下图3所示。

1. 产业集群合作成员限制性进入机制

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治理的逻辑起点是通过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壁垒”,对集群合作成员采取限制性进入机制,这种机制的建立正是基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性嵌入”实现的,因为这是通过“关系契约”和“地位最大化”来建立的一种“资格成员”合作机制。关系契约保证合作者之间的交易建立在强关系和共同规范基础上,地位最大化保证交易在地位相近或相似的成员之间进行。产业集群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性嵌入”首先构建集群成员的关系契约――共同的社会责任体系,使得集群网络组织合作成员在共同的社会责任体系下可以确保合作各方有强烈的动机不去利用它们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契约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可以防止合作各方因不同利益所引发的激励问题而中断其合作行为。其次,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建立,可以整合协调各合作成员企业的行为,在长期互动合作中进一步对集群合作成员企业进行过滤与筛选,保证“地位最大化”,促使集群行为与战略目标相吻合。这样,在集群治理的逻辑起点,基于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构建的集群合作成员限制性进入机制,可以减少合作各方的协调次数,降低协调成本,抑制机会主义行为,提高交易的质量和保证程度,降低集群成员合作风险。国内陈军(2009)提出产业集群的创新与升级是内治外功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企业社会责任视角采取措施将集群内部网络组织治理、集群外部全球价值链治理及集群内地方价值链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现实选择 [16 ]。国外学者重点实证研究产业集群中企业社会责任全球价值链治理与本地治理的不同作用与效果(Peter Lund-Thomsen & Khalid Nadvi,2010) [17 ]。Jose & Paulo(2014)进一步指出仅是全球价值链嵌入不足以解释产业集群社会升级,驱动集群社会升级的关键力量是强有力的本地组织 [18 ]。因此,合作成员企业限制性进入机制通过产业集群内部网络组织治理与外部全球价值链治理共同进行。

(1)内部治理。众所周知,产业集群内企业对集群网络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它是否能够生存或发展,首先要看它在集群内部是否建立了良好的社会关系,获得了交易合作伙伴的信任与认可。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信任机制成为协调集群成员间关系的主导力量,为防止集群内部机会主义提供了一个有效治理的基础。因此,内部治理就是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性嵌入”,在集群内部构建集群成员企业的信任“生存壁垒”,即通过限制性进入机制,那些能够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处在集群责任体系构建中的企业能获得“网络准入”与发展。否则,将被驱逐出集群网络组织,这样可避免集群整体遭受社会责任危机。

(2)外部治理。嵌入全球价值链治理属于产业集群治理的外部手段,这也是企业社会责任“关系性嵌入”的重要治理方式。因为在全球供应链中,企业社会责任具有传递性和高风险性,供应链上任何节点企业出现社会责任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供应链上企业受到公众和利益相关者的质疑,甚至会给供应链上某些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 [19 ]。因此,目前很多大品牌购买商在全球价值链管理中对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给予高度关注,他们主要以“订单获取”机制对全球供应链成员企业进行筛选,这实际上是利用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性嵌入”构建集群网络外部的限制性进入机制。

2. 产业集群治理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性嵌入”在完成集群治理第一阶段的合作成员过滤与筛选后,企业社会责任“结构性嵌入”如何对已在集群合作关系框架中的成员进行治理?如前所述,由于集群网络所处地区或外部环境形成的互动体系被称为“结构性嵌入”,信息披露机制就是集群成员合作过程中维护与强化互动合作关系的主要治理机制。

所谓信息披露机制是在产业集群治理过程中,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对集群成员的各种经济行为及时进行披露,搭建形成企业声誉与企业形象的一种通路。与此同时,对造成了集群风险、减少集群剩余的成员企业,进行惩罚与通报。一般来说,信息披露机制主要通过声誉管理与联合制裁制度来实现。第一,声誉管理。良好的声誉是集群成员企业在集群内生存的必要因素,因而想要在集群网络组织中获得生存与发展,企业形象与企业声誉尤为重要。集群内部行为主体在声誉机制驱动下,机会主义行为极大地被抑制。因为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譬如行业协会组织,可以记录和传递集群内企业机会主义行为的信息,其声誉、信任、不良信息时刻会被披露。第二,联合制裁。联合制裁是对那些违背共同规范的成员予以集体处罚的一种制度。在产业集群中,产业集群成员相互信任,不是因为一方认为另一方是善意的,而是因为每个成员都能意识到制裁能够诱发其他成员以值得信赖的方式行动。即联合制裁制度对集群成员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使集群成员能够预期到不合作的代价或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因此,在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治理中,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结构性嵌入”,构建信息披露机制,不仅给所有集群成员提供了实施联合处罚的机会,而且还提高了信任和合作的效率,保障其他治理机制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3. 产业集群治理绩效的共享机制

产业集群治理绩效指通过集群互动协作获得协同效应与集群剩余后,集群最终获取持续竞争优势以及推动集群增长升级的效应。产业集群能否达到这种绩效,关键在于治理机制能否保证集群内各主体有强大的动机不去利用它们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契约而谋取私利,能否保证合作成员同步互动而且有序高效协作。这种保证能否实现的关键又在于集群内各成员对从集群中获得的利益是否满意,以及能否对集群组织产生强烈的依赖和忠诚,从而使得他有一种动力去维护与保持集群的长期绩效。一般来说,共享机制(一般体现为决策共享与利益共享)是使集群成员满意和忠诚的最基本的长效机制,主要通过共同治理机制与激励机制来实现。

(1)共同治理机制

共同治理最初是对公司治理而言的,其思想来源于Blair(1995)提出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共同治理就是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公司治理,通过一定的契约安排和治理制度矸窒砥笠档目刂迫āF笠瞪缁嵩鹑问咏窍虏业集群治理最突出的特点是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性嵌入”与“结构性嵌入”,让集群成员共同分享参与治理规则制定与集群利益(协同效应与集群剩余)共享权利,从而获取最大满意度。

基于“关系性嵌入”,集群成员将其核心资源与功能提供出来,与其他合作者协作互动,形成一个可以共享的资源与活动集合,客观上构成治理的共同主体。通过企业社会责任“关系性嵌入”与“结构性嵌入”,增加集群内外部合作成员数量,吸引更多社会责任履行者参与到价值链中,使集群在更大空间获得资金、信息和技术支持,为集群网络组织间的协同创造机遇和条件。另外,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履行,集群内部各成员自觉关注与之相关联的其他成员诉求和利益,彼此之间建立高效实用的协作机制,增强所在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协作与交流,提高集群成员内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使得集群内外部网络成员间关系更紧密。这样,“共同治理机制”还能有效弥补以往产业集群治理“关系性嵌入”与“结构性嵌入”不足的问题。

(2)激励机制

如果说共同治理机制决定了集群成员对集群组织的满意度,激励机制则决定了集群成员对集群组织的“忠诚度”。张丹宁、唐晓华(2012)认为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治理要设计激励措施,通过“网络粘性”来加强 [20 ]。激励机制是产业集群治理的微观机制,是建立在物质基础或道德标准和价值观上的直接或间接刺激机制。毋庸置疑,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激励,其刺激力度越大,集群成员违规或退出集群的机会成本就会越高,集群内交易风险越低,集群稳定性就会越强。

1)直接激励:直接激励机制是对集群成员是否遵守契约而进行奖励或惩罚的机制与措施,通常包括价格激励、订单激励、声誉激励和信息激励。其中,价格激励和订单激励是向遵守契约的合作方提供更为有利的交易价格和订单便利;声誉激励则为遵守契约方提供更多的业务或合作机会;信息激励是使集群成员获取更多信息渠道,并使相关主体能够更有效参与合作。这些激励机制都与集群剩余分配有关,集群剩余是直接激励机制的物质基础。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性嵌入”对集群合作成员进行过滤与筛选后,纳入集群组织的守约成员,能够分享到集群带来的成本优势、规模优势和范围优势,取得较高的集群剩余。如若不然,出现个别成员违约行为,由于集群的地理临近性与信息披露机制(“结构性嵌入”)的存在,使任何违约者将不可避免地遭受到组织惩罚。其机制表现为:一方面,终止交易关系,给违约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另一方面,通过信息披露使违约者市场声誉贬值,其他集群成员对违约者实施联合制裁。这两种方式都会使违约者分享的集群剩余减少甚至消失。

2)间接激励:竞争合作机制是集群内间接激励机制。产业集群中,大量同类企业同居一地,不同企业在价格、质量等方面都不同,这样会为企业带来大量竞争压力。由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结构性嵌入”,那些践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可以对产品收取更高价格,同时,这些企业由于遵循企业社会行为准则,满足全球价值链治理要求,从而获得大量国际订单。这样,那些表现平庸的企业会感到有压力,也就是说,集群内所有企业通过比较不断产生压力,实质就是一种间接激励机制。在这种情况下,集群成员企业不得不更新经营理念,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加强产品差异化等来增强企业竞争力。

五、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产业集群治理逻辑是在一般治理逻辑基础上,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性嵌入”和“结构性嵌入”,影响产业集群治理的价值链网络和生态网络,使集群成员满意并对集群产生高度信任与忠诚,增强集群竞争优势,推动产业集群增长与升级。企业社会责任“关系性嵌入”是集群社会责任治理的逻辑起点,企业社会责任“结构性嵌入”贯穿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治理过程。本文根据产业集群治理逻辑,利用“关系性嵌入”与“结构性嵌入”,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治理通过“三大机制”来实施。一是产业集群合作成员限制性进入机制;二是产业集群治理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机制;三是产业集群治理绩效的共享机制。

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真正“嵌入”到产业集群治理中,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通力协作。首先,政府积极进行舆论引导与监督并构建企业社会责任奖惩机制。政府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民众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民众监督,引导企业行为。同时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例如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奖励企业社会责任实施效果良好的企业,而对企业不当行为严惩不贷。其次,加强社会民间专业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和信息披露。借助国际组织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系统认证,可以动态监督和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使集群企业进一步融入到全球价值链体系中。另外,加强集群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并明确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式,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可比性。同时,利用系统完整的社会信息,可以营造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氛围,优化企业及产业集群所在区域的内外部环境。最后,企业自身需要积极培养企业社会责任的自愿与自律机制。由于产业集群的网络特性,各成员企业在社会责任体系建设中虽不一定“一荣俱荣”,但一定会“一损俱损”。产业集群社会责任治理成功的基础在于各成员能够自愿自律遵循国内国际社会责任标准,不觊觎一切非正当的机会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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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篇(5)

关键词:法治;和谐;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法律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和谐原本是指一种事物之间搭配合理与匀称的关系。而法律上的和谐是在承认主体之间差异的基础上,借助理性和制度,通过权利的实现而构建的一种相互依存关系,是主体之间在权利面前的不同而和。即法律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必定是一个充满公平与正义的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而要建构这样一种社会和谐必须实现社会主义法治。

(一)法治所维系的秩序是和谐社会形成的标志

法治所维护的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意味着一种有序的社会状态,这种有序性是通过正常的社会关系的稳定性、社会结构的有序性、事物运行的规范性、事物发展的程序性、事件的可预测性等表现出来的。法治,无论是作为治国方式,还是作为依法办事的原则,最终都要表现为一种秩序。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基本标志和必要条件。一个社会安定有序,本身就是不同利益群体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表现。法治是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良好的秩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法律的功能和使命就是通过有效地解决纠纷、防止纠纷的形成和维持秩序。一是法治能有效地解决纠纷。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这种差异在丰富社会生活内容的同时,也容易造成人们之间的冲突和混乱,如果有大量的社会冲突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那么社会秩序无法形成,更谈不上社会和谐。法治为控制无序与混乱不仅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来协调、支配和控制人们的行为,还设定了独立的司法机构、仲裁机构,由其运用特定的法律规则解决纠纷,并且裁判的效力是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二是法治能有效地预防纠纷的发生。法治不是万能的,因为它不可能防止任何具体纠纷的发生,但是,它可以降低纠纷发生的概率,从而使实际发生的纠纷在总量和冲突烈度上控制在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在我国目前这样一个社会转型阶段,各种社会矛盾激增,法治以其强制力和威慑力预防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和发展,缓和矛盾增长趋势,防止纠纷发生,保证社会各种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秩序保障。

(二)法治所保障的人权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人权是一种实有权利,即实实在在的现实权利,它的实现除了依赖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还要有法律的确认与保障。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基础。和谐社会必然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人权之上。没有人权的普遍实现,就没有真正的社会和谐;人权得不到真正的保障,就无社会的和谐。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说,“一个和谐的社会的底线是什么?底线就是人权,如果人权都没有保障,又何来和谐!”

法治是实现人权的可靠形式。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以来追求的理想,而它作为法治的价值取向,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才可能由理论变成现实。其中,法治对人权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

(三)法治所维护的正义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前提

在政治、经济上,正义指一种与社会发展的理想相符合、足以保证人们的合理需要和利益的制度,它的实现与否取决于社会制度的正义。“正义只有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法是善良公正之术”,这些古老的格言和法的定义表明:法与正义是不可分的,法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法的价值之一在于实现正义。

维护公平与正义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前提条件。人类社会是一个利益互动的社会,《史记》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使我们人类社会既存在着利益的一致,又处处充满着冲突。

法治是实现正义的有效方式。社会生活中正义仅仅靠个人的美德不足以维持,必须依靠法治来促进;人们的基本的合理的需要和利益能否得到保证,也取决于法治能否得到运用。正义作为法治的宗旨和目的,其本身就蕴藏于法治的丰富内涵之中,法治只有实现全面正义才能找到其合理的位置。

(四)法治所追求的效益是和谐社会形成的目的

一个有效益的社会,就是能够以同样的投入取得比别的社会更多的有用产品,创造更多财富和价值的社会,即自然、社会和人文资源优化的社会。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责无旁贷地负有这样的经济与社会宗旨:有利于人的解放与发展,有利于生产力的进步与提高,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保护、合理的配置及高效利用。因此,法治必须把效益作为自己的应有的价值取向。

追求效益是和谐社会形成的目的。和谐社会必然是物质财富相对宽裕的社会,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物质财富匮乏所造成的贫困,是造成社会发展不和谐的根本原因。马克思曾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死灰复燃。因此,物质财富的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因此,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贫穷的基础上更不会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别是在现代社会,资源的日益稀缺要求我们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必然要追求效益,以较少的资源投入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谐社会是有秩序的社会,尊重人权的社会,崇尚正义的社会,也必须是追求效益的社会,没有效益的社会无论如何不能被认为是一个完美的社会。

法治是促进效率的有利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总之,法律上的社会和谐,其核心是公平与正义,是对权利的承认,而要想实现公平与正义,就必须消除社会中存在的各种不公正因素。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目标和任务

要想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离开法治是不行的,法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最重要的保障机制。

第一,这是由现代法治的特点所决定的。法治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模式,具有普遍性、被民众事先所知晓、可预见性、可行性、权威性、稳定性等特点。

第二,现代法治找到了平衡各种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众所周知,现代法治首先通过国家根本法对国家权力作出了合理的架构,极大地限制了权力的恣意。通过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明确规定,不仅满足了公民参政的政治诉求,使所有公民的自由权利得到了最大化的实现,还合理地规范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同时通过行政法对公共权力的运行方式和目的进行严格的限制与监督,在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寻找最佳的契合。其次它通过制定各种部门法,并通过这些部门法建立起各种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则,规范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既为个体提供了基本的行为模式,又在个体之间可能产生冲突的地方事先做出防范,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做到了社会主体之间法律上的平等和互助。

第三,现代法治注重通过国家的公共服务对那些公开破坏公平正义,破坏社会和谐的违法犯罪者给予惩罚,加大对受到损害的社会主体权益进行及时补偿,使紧张的社会关系及时得以恢复,不仅可以消除彼此的对立,还可以帮助受到伤害的社会主体得以维系生存。

显然,按照法治原则治理国家有助于培养民众的理性精神,有助于实现民主、公平与正义,有助于每个个体的权利得到充分实现。而实现了民主、公平与正义,一个稳定、有序同时又充满活力的社会就会被建立,社会的和谐就能长久地被维系。

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篇(6)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外部治理环境;控制权市场;经理人市场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8.034

1 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企业行为已影响到企业外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越来越重视。虽然,近年来我国出台了若干政策以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仍有不少企业仍未能建立起系统的社会责任履行机制,表明中国现有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和机制仍存在着完善的空间。实际上企业的外部治理环境、内部治理结构与财务绩效等因素都会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而在过往的研究中学者忽视了企业外部治理环境,如产品竞争市场、控制权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等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此本文研究中国企业外部治理环境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并以此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2 治理环境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的文献回顾与评述

治理环境分为内部治理环境与外部治理环境。国内外关于公司内部治理与社会责任关系的实证研究较多。国外学者多数都是从管理层持股比例与董事会特征两个角度研究内部治理与社会责任的关系。管理层持股方面,Zahra(1993)研究发现公司内部管理层持股比例与公司社会责任正相关;Johnson等(1999)发现高管持股比例与产品质量和环境正相关。在董事会特征方面,Lipton和Lorsch(1992)研究表明,随着董事会人数的上升,降低了社会责任的履行效率;Jenson(1993)通过实证发现当CEO兼任董事会主席时,不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国内研究方面,由于我国经济的特殊性,许多公司都是国有控股。因此,很多学者都分别从产权性质、两职合一情况、股权集中度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四方面来研究公司内部治理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在产权性质方面,王建琼(2009)等研究表明国有控制的企业相比非国有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谭宏琳等(2009)却得出相反的结论。两职合一方面,谢文武(2011)等研究表明两职合一情况对社会责任没有显著影响,但是肖作平(2011)发现两职分离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会比较好。股权集中度方面,国内学者的实证结果结论差异较大,并没有较为统一的结论。从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来看,陈智(2011)认为独董比例越大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就越好,而章聘婷(2011)研究结果却认为独董比例与社会责任没有显著影响。

国内外关于公司外部治理环境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的实证研究较少,其中杨春方(2009)发现,政府的干预、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以及法制环境的完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无显著的影响。张正勇(2012)认为,在不同的市场竞争程度下,公司治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情况是有差异的。但相关研究基本集中在单一外部治理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并且在研究样本和指标选取方面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外关于内部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的实证与规范研究都较为充分。对比之下,对公司外部治理环境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的系统研究并不多见,而本文将通过实证研究系统研究包括产品竞争市场、控制权市场与经理人市场的企业外部治理环境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在研究内容上对前人的研究有所拓展。

3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的提出

本文将公司的外部治理环境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它们包括:产品市场、控制权市场与经理人市场。本部分将从理论层面分析这三个市场是如何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并提出相应的研究假设。

随着中国30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成为了制约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因素,当国有企业面临的产品市场竞争越激烈,企业获利就越困难,经营绩效随之下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会产生负向作用。国内如肖作平、杨娇(2011)等学者的研究结果也表明,产品竞争市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有负向的影响。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研究假设1:

H1: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负相关。

在发达的控制权市场上,绩效较差的公司一般都逃不过被其他绩效较好的公司兼并或者购买的命运,被并购企业的高管大部分都会被撤换。企业的管理层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必然会加大社会责任的履行力度以提高企业绩效。另外,有效的控制权市场上是不存在内幕消息的,所以一旦企业有负面的因素,就会被众多投资者所知进而引起大规模抛售。大规模的抛售会对经理人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持股数量较多的股东相对小股东而言,股权的转换成本较大,况且基于政策的约束股权也不可能大量被抛售,这使得较大股东的利益也会受损。因此,在发达的控制权市场上,企业的大股东以及经理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必需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提高绩效。为了提高绩效,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必不可缺的。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研究假设2:

H2:控制权市场的有效性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正相关。

经理人市场方面,管理者为了在经理人市场上赢得良好的声誉以及保住职位,通常会为企业谋取利益避免企业倒闭(Alchian(1950))。而在社会责任日益突出的今天,管理者不得不制定出带有社会责任特点的经营战略,以保住自己当前的声誉与职位,否则不仅职位不保,还会导致自己的声誉下降而难以觅得其他工作机会。由此可见,发达的经理人市场可以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因此提出研究假设3:

H3:经理人市场越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越好。

外部治理环境除了直接作用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外,一些研究还发现某些外部治理因素可以替代内部治理因素促进企业提升其社会责任的履行。牛建波、李维安(2007)研究结果表明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会对董事会治理产生替代效应。而易冰娜(2012)认为当公司内部治理不能有效促进企业履行好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时,其公司声誉与业绩必然受损,此时控制权市场应该起到相关作用,如资产重组、债权人接管等等,来取代原有的企业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因此为了系统研究外部治理环境与企业内部治理的相互替代作用,本文提出研究假设4:

H4:外部治理环境与企业内部治理对社会责任的影响存在着互相替代的效应。

4 研究设计

4.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数据获取难度较大,因此在本文的研究过程中我们与南方周末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进行了合作,对中国国有上市公司的各类财务数据和社会责任数据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并选取了南方周末2007年至2010年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排行榜前100名的社会责任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根据前人的研究经验本文对样本企业进行了以下筛选:(1)剔除了金融类企业,由于金融企业的资本结构以及营业模式与其他行业差异较大,社会责任的履行方式也有所不同;(2)剔除了缺乏连续财务数据与社会责任的企业。经过上述处理,最后得到35家公司,140个观测值的国有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此外样本公司的外部治理数据与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国泰安金融数据库,而公司年内大额交易次数的相关数据则来源于锐思数据库。

4.2 变量设计

4.2.1 社会责任变量

社会责任的衡量指标一直是社会责任实证论文的难点。本文所用的数据来源于南方周末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的调研数据。该研究中心通过研究得出一套科学的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方法,而且每年都会根据调研数据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评选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百强企业。因此本文选取2007年-2010年入选南方周末国有企业排行榜百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得分作为研究样本企业社会责任变量的衡量指标。

4.2.2 产品竞争市场变量

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同样是一个很难量化的综合性指标。部分学者选取樊纲、王小鲁的市场化指数来衡量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但该指标的缺陷就是只能衡量某个地区的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但是企业即使处在同一个地区,因为各种因素的差异所面临产品市场的竞争都是不同的。为此,本文参考李青原(2007)等对产品竞争市场激烈程度的衡量方法,以垄断租金为衡量产品市场竞争的指标。该指标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具体表现出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同时这个指标相比其他学者仅仅使用主营业务利润率、销售费用除以收入等等指标来讲更具全面性。垄断租金越大表明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越低,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的垄断租金=(当年的税前利润+当年折旧+当年财务费用-资本成本)÷销售收入

当年资本成本=权益资本成本+短期债务资本成本+长期债务资本成本

短期债务资本成本=流动负债×当年年末6个月至1年期的利率

长期债务资本成本=长期负债×当年年末3至5年期利率

当年权益资本成本=当年权益资本×年平均权益成本

年平均权益成本=该公司2006年至2012年6年的年平均股利÷6年平均权益资本

4.2.3 控制权市场变量

阻碍我国控制权市场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就是控制权转换的难度比较大。控制权转换的难易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股权分散程度以及交易的活跃程度。因此,本文选取企业年度大额交易次数为衡量交易活跃程度的指标,同时选取第2至第10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作为股权分散程度的衡量指标。企业的大额交易次数越多,第2至第10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表明企业的控制权市场越完善。

4.2.4 经理人市场变量

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中,大部分高管都不是从经理人市场上竞争而来,而是由政府部门直接委派有政治背景的人作为经理人。政府对企业经理人任命的干预程度会影响经理人市场的有效性进而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因此本文选取了企业高管在任职期间同时兼任政治职位的人数作为衡量指标。兼任政治职位的人数越多,政府干预越大,经理人市场的有效性就越差。其他相关研究表明,制约经理人市场发挥其有效性的另一因素是更换经理人的转换成本,如果经理人同时兼任董事长或者企业其他职位就会增大其转换成本。由此本文还选取了企业经理人是否兼任本企业其他职位这个指标来衡量经理人的市场有效程度。经理人兼任其他职位的就表明经理人市场有效性相对较差。

4.2.5 控制变量的选取

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不仅上述指标会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造成影响,企业规模以及企业内部治理有效性也会对其产生影响,据此本文选取净资产对数作为控制变量。由于董事会治理是公司内部治理的核心,为此本文选取董事会中四大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设立的个数作为控制企业内部治理情况的变量,委员会设立的个数越多,企业内部治理情况越好。

基于上述假设,本文构建以下2个回归模型:

模型1:CSR=C+α1*PMC+α2* TRANTIME +α3*Z+α4* SAMEOTHER+α5* POLITICNUM+α6* SIZE+α7* FBOARDNUM+ε

模型2:CSR=C+α1*PMC+α2* TRANTIME

+α3*Z+α4* SAMEOTHER+α5* POLITICNUM+α6* SIZE+α7* FBOARDNUM+α8* FBOARDNUM*PMC+α9* FBOARDNUM*Z+α10* FBOARDNUM*SAMEOTHER+ε

5 实证回归结果与分析

5.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2是模型各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其中CSR的变异系数为0.15,表明各企业之间社会责任履行程度差异不大。产品市场的竞争方面,PMC的变异系数为1.31,由此可见,各企业间所面临产品市场的竞争压力差异较大。另外,POLITICNUM的变异系数达到1.15,表明企业间高管兼任政治职位的人数差异较大。最后TRANTIME的均值达到4.96,也就是企业平均每年的大额交易数达到4.96次,但是变异系数达1.51,表明企业间的交易次数的差异较大。最后8个变量的JB值以及P值基本都服从正态分布假设。

5.2 变量相关性检验

由表3可以看出,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比较小,只有PMC与SIZE之间相关系数达到0.5以上,表明变量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5.3 面板数据GLS回归结果分析

根据上述情况,本文以CSR作为因变量,PMC、TRANTIME、Z、SAMEOTHER、POLITICNUM作为自变量,SIZE、FBOARDNUM作为控制变量,为了避免自相关与异方差的情况出现,本文选取GLS作为回归方法。在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的选择问题上,本文使用F检验与豪斯曼检验作为选择的依据,最后决定选用个体固定效应做回归,两个检验的结果如表4所示。

表5显示了实证模型的回归结果,其中模型1的回归结果显示在产品市场竞争PMC的T值为5.62,系数为正,表明企业的垄断租金与企业社会责任正相关,而在前面的理论分析中提到当企业的垄断租金越高时说明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越低,因此本文的假设H1被论证。当企业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较低,企业能获得高额垄断租金时,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程度较好。这同时说明了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也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其次,控制权市场变量TRANTIME的系数为正数,但是数值较小,而且T值也很小,说明股权交易的活跃度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没有显著影响,而Z变量的T值为2.36,系数为4.18比较大,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是正相关显著的,因此假设H2得到部分支持。该结果表明国有股的高度集中的确不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控制权市场的有效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具有影响。在代表经理人市场的两个变量中,POLITICNUM变量的系数很小只有0.11,T值也很小表明不显著,但是SAMEOTHER变量T值为-4.69,表明经理人兼任公司其他职位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经理人兼任公司其他职位是经理人市场失效的重要原因之一,进而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产生负面的影响。因此本文的假设H3成立。

为了检验外部治理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之间的替代关系,表5中模型2的回归结果显示代表公司内部治理有效性的变量FBOARDNUM是显著正相关的,但是其分别与代表产品竞争市场(PMC)、控制权市场(Z)以及经理人市场(SAMEOTHER)有效性的变量相乘后符号变反,由此可知外部治理环境与公司内部治理有一定的替代作用。本文假设H4得到论证。

5.4 稳健性检验

为了使上述回归结果更具稳健性,本文还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本文以主营业务利润率(PMC2)替代垄断租金衡量市场竞争程度,以第2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两者的比值(Z2)替代Z衡量股权分散度,再以经理人任职前是否曾任职于政府部门(BACKGROUND是为1,否为2)替代POLITICNUM来衡量经理人市场的有效性,最后以资产对数(SIZE2)替代净资产对数(SIZE)来控制规模,得出的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与上述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说明本文实证研究的结果是比较稳健的。

6 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2007年至2010年南方周末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百强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了公司外部治理环境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产品竞争市场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有显著的影响,但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低,企业垄断租金较高时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较好,这说明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前首先要保障其自身的经营业绩。此外研究结果显示控制权市场的有效性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是制约我国控制权市场的主要因素是国有控股高度集中,缺乏制衡力量,政府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改进措施,在维护国有经济发展与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找到一个平衡点。再次,根据实证结果,经理人市场也是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一个显著因素,经理人市场的有效性与政府干预程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产生重要的影响,但经理人兼任公司多个职务时,说明外部市场很难替换经理人的位置,因此经理人并不需要去关注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文的政策建议包括:(1)继续推进国有企业竞争的市场化,从而推进处于不同产品竞争市场中的企业都能关注到自身社会责任的履行问题;(2)政府应加强对国有控股高度集中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推进相关企业对社会其他利益群体的关注;(3)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限制经理人在企业兼任他职,防止经理人在公司治理中出现权力过大的现象。总之,政府应该加大对于外部治理环境的关注力度,完善相关的政策,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治理环境以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Jensen M.The Modern Industrial Revolution:Exit,and Failure of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J].Journal of Finance,1993,(48):831-879.

[2]王建琼,何静谊.公司治理、企业经济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的经验研究[J].经济经纬,2009,(2).

[3]陈智,徐广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的实证分析[J].软科学,2011,4(136):106-116.

[4]章娉婷.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来自上证180指数的经验证据[J].现代商贸工业,2011,(4).

[5]Fernandez-Kranz,D.and Santalo,J.When Necessity Becomes a Virtue:The Effect of Product Market Competition o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N].Working Paper,2007.

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篇(7)

【关键词】肺结核;治疗管理;三位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R47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4-0350-01

有研究发现,通过有效的管理可大大提高患者躯体舒适度和安全性,使社会和家庭得到支持和协调,进而提升患者的依从性[1]。鉴于此,笔者积极响应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基础护理,不断提升临床护理工作水平,以取得患者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为主要目的,通过开展三位一体化的综合管理模式加强肺结核患者管理,经过两年的努力,取得显著成效,有关情况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2011年1-2012年12月共收治肺结核患者731人,其中男性567人,女性164人,其中370例患者年龄>50岁,361例患者年龄0.05,具有可比性。

1.2 三位一体化管理方法 由于我院患者中,有些患者治疗期间外出打工,有较多的是留守老人,有些经济困难等,为此,加强追踪治疗管理是我的主要工作,为了使患者的治疗依从性提高。具体方法如下:

1.2.1 正确评估患者的治疗管理依从性 在患者确诊后,首先对其进行正确评估,重点评估患者的治疗管理的依从性,针对高危人群和依从性较差的患者,则提前给予其相应的管理措施,帮助他们认识到治疗管理的重要性,进而促使他们自觉提高治疗管理依从性;对目前肺结核的治疗方法和诊断方法进行讲解,并告知患者坚持按时复诊、按时用药是肺结核治疗的关键,但若不按照医嘱服用,则可能导致病情更加严重和易产生耐药,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后果,以此来不断激发患者对社会的责任感。

1.2.2 及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沟通 在患者确诊治疗后,按患者现地址把患者的基本病情信息、联系电话、家庭固定电话、住址以及家属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整填写在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通知单(乡级)上,及时发送给患者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防保科,以便乡镇卫生院定期访视,;患者如出现中断治疗时及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户了解情况,动员患者继续治疗,按规定完成全程治疗。

1.2.3 主动联系患者,掌握患者信息 在患者转出后3d时间内,主动联系患者给予正确引导,对患者的到位情况进行了解,若了解患者并没有及时与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取得联系,此时,应当通过所掌握的联系方式对患者的情况进行主动追访,对存在问题的患者给予相应的支持,鼓励他们主动与地方结核病防治机构建立其良好的的联系。1个月内开始对患者进行治疗管理的跨区域健康教育,重点加强脆弱、高危、依从性差以及特殊患者的治疗管理,定期与患者进行电话联系,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同时通过有效的沟通,对患者的查痰以及用药情况进行了解,鼓励他们坚持治疗,对于治疗管理不规范的患者予以指导。

1.2.4 社会支持 针对经济条件较差以及留守老人,则对其相关情况进行及时的了解,给予其最大的帮助,尽快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加强与患者及患者家属沟通交流,并尽量获得的他们的支持,引导患者家属主动联系患者,监督和提醒患者按时查痰及取药;对特别困难的患者,自费部份可申请结核病项目经费支持,保证患者能够按照医嘱接受治疗。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治疗管理效果对比 根据表1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管理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P

3 体会

肺结核需要患者接受较长时间的治疗,故要求患者必须树立起坚持治疗的思想,坚持服用治疗药物,但就目前临床现状来看,大部分肺结核患者因对肺结核知识的了解程度较浅以及在转出后依从性较差等原因,使得患者选择放任不管的态度应对,不及时治疗和不按医嘱服用药物,造成病情恶化或好转后反复,给社会的安定和谐带来隐患,为此,加强肺结核患者的追踪管理实际是提高患者治疗管理依从性的重要方法[2]。本次研究通过采用三位一体化综合管理模式,加强对患者的健康宣传、转出衔接以及主动追访,使患者在转出后能够及时与工作地方结核病防治机构取得联系,同时通过定期电话追访,叮嘱患者坚持治疗,同时给予他们及时的帮助,故得到了非常理想的治疗管理和转归效果,对控制疫情发展,掌握传染源有着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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