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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07 09:05:47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1)

青少年法制建设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具有优秀思想品质、遵纪守法和良好道德修养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既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近年来,我国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高度重视,一直常抓不懈,不断完善法制教育的体制机制,创新法制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现在是守法的好孩子,将来才是守法的好公民”。法制教育已经成为培养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重要一课,也是他们人生的必修课。

早在1995年,原国家教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关就下发《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的通知,提出了新时期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特别是在校学生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该文件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

学校法制教育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

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中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使他们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法制的原则,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知道公民应依法办事,违法必受制裁,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社会责任感。在中学法制教育内容上要注意从公民与法律、道德与法制、民主与法制、国家政权制度与法制关系等方面,对学生进行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及个人生活离不开法的教育。

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内容应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要通过介绍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基本线索,揭示法律的本质,帮助学生认识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是统治阶段意志的体现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通过讲解法律的概念,揭示其特征,帮助学生掌握法律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和联系,在思想上树立起法律权威;通过介绍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提高学生对加强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理解法制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通过讲解和介绍宪法,使学生了解宪法是民主制度的产物,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还要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部门法,帮助学生了解其立法目的、原则和基本精神,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指出:“青少年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大专院校、中、小学都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

,教育部、司法部、团中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四部委于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该文件指出,法律素质是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要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

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注重法制内容向其他学科的渗透教育,增强学习效果。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2)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将法制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和校园管理之中,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城乡学校之间,同级同类学校之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之间,职能部门之间在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和协调配合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法制教育不平衡,尚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中小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对法制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往往使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以学校为主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得比较好,而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则较为薄弱,亟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有待提升。广大中小学生仅仅是从社会公德方面知晓一些行为规范,对涉及中小学生的10多部法律法规的基本要义知晓率不高,只知道一些口号式的理念,基本的法律条文掌握度较低。小学与初中阶段的学生对《宪法》的熟悉度普遍不高,特别是普遍对与公民生活关联度最高的民事法律所知不多。现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大多还局限于讲法制课这种单一的普法形式,且没有考虑到青少年的年龄差别、性格特征、接受能力等,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亟待创新。三是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死角和盲区。社会青少年尤其是闲散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绝大多数处于自发状态。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初中毕业辍学的青少年,既无工作单位,家庭管理又差,思想不定型,精力又充沛,浪迹社会,几乎谈不上任何形式的法制教育,其犯罪率大大高于在校青少年学生。这些都成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盲区。四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有待提高。校园内外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抢劫和盗窃案件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制度和机制尚不健全的薄弱环节。最近几年发生了好几件学生伤害老师的案件,值得深思与反省。78涉校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和教师自身权益保护疲软,过分强调学校责任,导致学校和师生“明哲保身”,对法律的权威缺乏认识和亲身感受,空洞的法制教育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和师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互动性。五是法制教育资源分散,未形成统一有效的协作机制。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宗旨在于培养其法律意识、培植其法制观念,而现在有些部门开展法制教育过于片面追求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常常开展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活动。尽管让孩子们了解法律的权威性,尤其是刑罚的震慑力和惩罚性,可能会让青少年在犯罪面前望而却步,但坚守法律底线却不是单纯地依靠“畏惧”就可以取得的,它更加需要的是对法律的信仰,是对法律的尊重和信赖,而这一切必须源于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治理念的培养。法制教育也是教育孩子的关键,现在的“问题青少年”逐渐增多,因此家长、学校、社会都应该更加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

二、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势在必行

党的十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社会信息化、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要赢得发展优势,必须通过法治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同志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1]。法律不能只写在纸上,而是要写在公民的心里。只有人心思法、人心思治,才能形成推动法治进步的强大力量。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宪法和法律家喻户晓,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必须引导公民以法治方式表达诉求,使大家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而能够发自内心地拥护法治、信仰法治。以上这些关于国家法制建设的新论述对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党的十关于立德树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也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法律素质是现代社会公民健康成长、参与社会、幸福生活的核心素质之一。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国家实施普法规划以来,各地、各学校越来越重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仍然存在定位不够明确、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教育内容不够系统、保障条件不够有力等问题,直接影响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要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放在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水平。

三、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明确总体要求。法律意识需要从小启蒙,法律素质需要系统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根本目标;要自觉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法制教育规律,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统筹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作用。

(二)明确分阶段、分层次推进的基本方法。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初步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初步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初中阶段要让学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基本知识,了解法治的精神,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习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提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力。高中阶段要让学生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懂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知道法律的功能、作用,了解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主要法律以及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批准的重要国际公约。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现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载体建设。一是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要重视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家庭、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专门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矫治。要特别重视开展好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内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二是落实法制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普通中小学要落实好《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中等职业学校要落实好《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会同实习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实习学生的法制教育;高等学校要开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选修课和法治讲座。支持中小学在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有针对性地渗透法制教育,在安全、环境保护、禁毒、国防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制教育内容。学校可利用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的时间。三是加强法制教育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编写出版符合中小学学生认知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法制教育课件、音像资料等法制教育教学资源,并积极创造条件免费提供给中小学校。加快建设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鼓励利用学校结构布局调整闲置的校舍场地,规划建设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推动各类法制教育基地免费对青少年学生开放,并不断增加和完善法治实践模拟内容,完善法制教育功能。四是加强法制教育的实践载体建设。鼓励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制征文、法制绘画等活动,把情感、时尚、艺术元素引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当中,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介,提升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要创造条件,为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各类国家机关、观摩执法和司法活动提供便利。让学生参与学校建章立制过程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鼓励开发网络教育课程,征集法制教育精品课件、视频,推进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生都能够接受到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四、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综合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力量。积极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中小学要聘用1-2名法制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制教育。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多校共同聘用法制课教师的方式。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门的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班,在其他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法律志愿者、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地高等学校法律院系教师和大学生、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专长为学校法制教育服务。

(二)切实强化经费保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支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支持法制教育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制培训、法制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青少年学生免费提供法制教育资源。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支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三)切实健全法制教育考核与督导制度。将法律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校工作指标体系,将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学校法制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对滞后的学校,有关部门要予以督促和帮扶。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3)

关于推进建邺新城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思考

坚持以人为本,是现代教育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青少年作为明天社会的主人,既是小康社会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者。因此,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不仅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关系到新城区法制建设进程、关系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程、关系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的大事。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成为重中之重。我国“四五”普法规划把青少年列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重视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既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任务,更是我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特别是区划调整以后,建邺新区作为现代化新南京的标志区,教育发展必须“与河西发展相适应,与新区建设相一致”。根据《建邺区教育布局调整及新区教育规划方案》,河西新城建邺区范围按照常住人口35万测算,将约有中小学生49,000人。如何做好49,000人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是值得我区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深思的问题。按照区委、区政府科教兴区、依法治区、把我区建设成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的总体要求,结合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在已有的成绩的基础上,将继续以方法求新、工作求实、效果求好为出发点,努力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积极实践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方式,力求取得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成效。在工作中,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体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努力开创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综治委、区委宣传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司法局、区文化局、区团委、区妇联、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建邺区中青少年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协调解决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与新途径。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领导下,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联合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对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法制教育工作,组成由各校团委、少先队、政治教师、班主任、社区教师、法制副校长为主体的法制教育骨干队伍,建立定期分析例会和学习制度。各校定期组织教师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评优、评职称和竞聘上岗的依据之一。三是坚持正面引导。坚持依靠课堂主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教育列为学生的必修课,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确保普法开课率达到100;坚持把法制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切实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营造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坚持把法制教育与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相结合,促使中小学生将日常行为规范真正内化为各自的自觉行为,使学生从最基本的规范做起,逐步树立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培养遵纪守法的习惯;坚持开展有益的课外活动,以健康、向上、多彩的课外活动吸引青少年学生的注意力,以科学、健康的精神文明活动占领学生的思想阵地,让学生自觉抵制不良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四是坚持形式多样。紧紧围绕青少年学生的年龄实际、认知特点,开展多种形式、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普法手抄报比赛、普法小品比赛、普法系列报告会、开展法制课观摩活动、法庭旁听活动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让学生在动口、动手、动脑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尤其是引导学生们围绕《宪法》、《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取材于日常生活,自编自演普法小品会使他们印象更为深刻,教育效果更为显著。五是注重有的放矢。针对我区基础条件和人文环境相对较差的特点和新时期青少年心理教育面临的问题,有效地开展预防性和发展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切实增强青少年学生发展自我的能力;针对毒患死灰复燃、蔓延泛滥对学生影响的问题,积极开展“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的禁毒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针对邪教“xx功”的问题,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校园、家庭拒绝邪教”,“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对“xx功”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丑恶本质的认识;针对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问题,积极加强对外来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发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外来工子弟教 育,确保外来工子弟这一易被忽视的群体健康成长。六是注重环境育人。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也离不开社会整体环境的优化和支撑。要继续聘请法院、检察院和公安系统的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全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发挥他们在法制教育中的优势;广泛开展警校共建活动,与交警部门联合开展“创交通安全学校、当交通文明学生”活动,减少我区青少年学生的交通违章现象;将法制教育纳入家长学校内容,提高学生家长的认识,并通过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达到向学生言传身教的目的;坚持与区公安局、区人防办开展对青少年学生的防火、防毒、防空等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充分借助区关工委、区退协、团区委和社区教育力量,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合力和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七是完善工作机制。把“四落实”的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开展专项评估;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对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搞得好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促进形成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浓厚氛围,把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做好、做实。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4)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我镇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网络不断健全,教育形式和内容日趋丰富,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但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青少年法律意识不高,依法维权意识不强,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在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功能,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根据小学、中学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分类施教,增强学习效果。要在教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把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放在突出位置,结合以建设依法治镇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

2、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逐步做到计划统一实施,师资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落实,课程统一设置,实现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和法制副校长的“五落实”;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内容。

3、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授课技能,提高法制课教学质量。要分期分批对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轮训一次。进一步健全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开展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培训和考核工作。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继续教育的范畴,提高教师法律素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适时制定有关学校法制课程考试考核、法制课教师培训考核、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培训管理以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等制度,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4、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5、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建设,加大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要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构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三、整合资源,拓展渠道,实现突破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法制教育资源,加强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切实发挥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进一步发挥社区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列入社区、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黑板报、展览橱窗、录像、案例、学习参观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和互联网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优势,不断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为青少年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法律信息服务。大力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和“归正青少年安置帮教导航工程”,加强对罪错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和帮教工作,通过教育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止罪错青少年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5)

一、围绕一条主线,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20*年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积极做好青少年思想教育、强化基础建设、优化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要加强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要动员各方面力量,针对各类青少年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重点活动、重点工作,切实有效地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二、针对新时期影响青少年成长的各种因素,突出做好预防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工作。

近年来,在校生违法犯罪和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此,今年在切实做好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同时,要突出做好预防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工作。

1、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教育部门要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营造符合他们认知规律的学习环境。要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改革教材和课程体系,充分调动青少年学生学法求知的主体性和主动性。

2、继续大力推行中小学普遍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做法。公安、检察、法院、关工委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对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培训,在继承原有好的教育模式的同时,不断创新,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走上健康的人生道路。

3、积级创建“社区青少年法制学校”。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好“社区青少年法制学校”,积极加强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通过聘请离退休干部、教师,招募志愿者等多种形式建立专兼职结合,以兼为主,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对社区未成年人、闲散青少年及进城务工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建社区青少年法制学校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4、继续开办知心家长学校,进一步提高家庭法制教育的质量。妇联、教育等部门要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开办知心家长学校,提高学生家长,特别是农村学生家长和文化层次较低的学生家长的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推动他们自身素质和修养的提高,以提高家庭法制教育的质量。

5、继续推动工读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按照省综治委的要求,我市将积极筹建“工读学校”,有关部门要在资金、师资等方面加大投入,切实按照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要求推动工读学校的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可以调整工读学校的名称,以减轻学生及其家长的心理负担和社会压力。

6、积极开展自护教育活动。要依托青少年宫等教育培训基地,通过“自护教育培训班”、“自护教育夏令营”、“自护教育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要积极建立、创办、命名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教育基地“教育、警示、实践”的作用,培养青少年的自护能力,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三、着力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成员单位充分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机构建设,针对社区青少年、在校生以及其他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积极开展各项重点活动,努力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1、加强基础建设,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基础。

⑴筹备召开全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探讨新时期开展全市预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制定《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强化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⑵完善、出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具体措施、意见。针对新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校生法制教育的意见》、《关于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意见》等相关制度和意见。

⑶建立、健全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机构。市预防办将对各县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的建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县(市)、区要逐步探索在乡镇及街道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机制,有条件的乡镇及街道应率先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将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2、加强机制建设,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⑴积极做好调研工作。与市综治委联合开展*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研讨活动,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针对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集市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适时研究、探讨解决办法。

⑵积极筹建*市青少年维权中心。聘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成员单位的相关部门以及市人大、有关高校以及一些律师事务所的专家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协调与组织实施工作,扩大青少年维权形式和手段,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中心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的作用。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青少年维权机构。

⑶探索建立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预警监督机制。依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共青团组织以及政法部门选择确定若干个社区、学校、所、站为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信息点、采集点,定期向市预防办报告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监督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出具专题性报告,对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⑷加强内部机构建设。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沟通与联系。建立健全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报送工作制度等,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参观考察等不同的形式不定期通报、交流各单位预防工作运作情况和取得的成绩,总结学习成功经验,共同研究和解决预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⑸建立、健全表彰奖励机制。要表彰一批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全市范围内推广他们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3、以重点活动为载体,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⑴启动实施“全市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全面实施全市“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文化、工商、公安、共青团等部门和团体联合对全市各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抽查,探索建立网吧业主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动以青少年为服务对象的计算机服务中心和青少年网站建设,加强教育引导工作,培养青少年文明的上网习惯,自觉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努力营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明网络环境。

⑵继续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行动”。积极联合市公安、民政等部门利用社区各种活动阵地和宣传阵地,开展多种生动活泼的活动,向青少年介绍有关的知识,使广大青少年在活动中充分了解给中华民族带来的屈辱历史和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危害,增强广大青少年拒毒防毒的意识。

⑶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要联合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拓宽创建领域。要进一步整合资源,逐步形成区域联动、互动机制,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这个品牌做大、做深、做强。

⑷积极配合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工作。联合综治、教育、公安、新闻出版、共青团等部门共同探讨解决中小学生帮会活动、以大欺小、强行勒索财物等突出问题,寻求解决办法。要组织在校大学生参加学校群防群治活动,组织大、中小学生利用闲暇时间积极参与社区法制宣传、义务治安巡逻等志愿服务活动。

⑸大力实施“温暖工程”。学校、社区要本着“不歧视、不偏见、不苛刻、不放弃”的原则,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加强对后进、失足青年教育、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关工委老同志在帮教方面的积极性和优势。学校对于“双差生”要注重教育引导。民政部门在做好父母离异子女、遗弃儿童等未成年人安置工作的同时,倡导社区有条件家庭参与筹备设立“未成年人之家”,为他们提供一个温馨良好的生活、学习、娱乐的环境,燃起他们对生活的信心,早日回归社会。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6)

[关键词]西部民族地区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

西部地区属于民族聚居区,其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得西部民族地区的法治文化具有中华民族一般性和西部民族地区特殊地缘性相统一的特点。西部民族地区广大民众的法治观念,受到国家法令、家族宗法、宗教教规与民族习俗等影响,严重地制约了该地区的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这不仅意味着国家对民族地区法治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表明我国民族地区法治队伍建设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比,还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本文认为,推动西部民族地区法治队伍建设必须从青少年抓起,从小培养其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良好的法治习惯。

一、西部民族地区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西部民族地区的法制课堂内容枯燥、形式单一。目前,我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比较重视法律知识的教育,把法制教育简单地看作是一种法律条文的传播和强记,从而导致了法制课堂内容空洞,形式单一。尤其在西部民族地区,这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不能使青少年对“法”这个字眼产生感性的认识,法治教育很多时候都脱离了西部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忽视了对民族地区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塑造、守法习惯的培养和用法能力的发展。

(二)西部民族地区的法治教育内容标准不一,缺乏规范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但是,当前我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不够规范,西部民族地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一是在时间上,没有统一的法治文化教育课程。他们主要是通过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国旗下讲话和班会时间等开展法治教育。而且这一地区严重缺乏双语教师,一些法律术语晦涩难懂无法翻译成民族语言,很难消除少数民族青少年的语言障碍,教育质量大打折扣。二是在教材上,目前我国西部民族地区中小学均无法治教育系统化教材。少量的法律知识分布散见在开设的《思想政治》课中,而且法治教育教师大部分由思想品德课、政治课教师兼任,他们既缺少专业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又缺乏法律实施的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的一些理论知识,满足不了学生的实际法律需求。

(三)西部民族地区部分校外青少年的法治文化教育被忽视。近年来,西部地区校园里的法治教育开展较多,但是却忽视了部分社会上少数民族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这些青少年地处偏远地带,现代法律文化淡薄,法治观念并没有充分渗透到西部民族地区的实际生活中,受到家族宗法、宗教教规与民族习俗等影响严重,许多依然生活在教法原则、习惯势力、伦理规范、权威意志等构成的各种“类法律秩序”中。

二、如何把法治文化内化为西部民族地区青少年的价值认同和行为习惯

(一)开展生动活泼、符合西部民族地区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法治教育活动。一方面,西部民族地区的学校应打破成规,改变传统的法治教育理念。西部民族地区的中小学应在落实法制课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班级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及仪式教育、社会实践等多种载体,结合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实际,在课余时间开展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提高西部民族地区青少年对于法治文化的兴趣,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长久以来,青少年都被定义成法治文化的被动接受者。其实不然,青少年不仅是法治文化的被动接受者,也是主动传播者,政府要与学校加强配合,提供更多的机会让西部民族地区青少年参与到法治文化传播当中。

(二)合理设置法治课程,统一法治教材,配备专职法治教师和双语教师。为了做好西部民族地区青少年的法治文化教育工作,西部地区应该结合地区实际确立法治教育课程的学科地位、统一法治教育课程教材、合理设置法治教育课程的内容、配备专职法治教师和双语教师等,探索与重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教师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基本的法律常识,而且要培养学生较强的遵纪守法意识,还要把法制内容翻译成当地的民族语言,消除语言障碍,让少数民族青少年们更好的理解法治文化的内容,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案例,宣传实用性较强的法律知识,大力提升法治教育成效。

(三)在西部民族地区建设“四位一体”的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的法治文化教育网络。一是学校可以根据西部民族地区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努力开展形象生动的法治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看守所、监狱等教育基地,通过参观、在押青少年现身说法等直观形式,让学生切身感受法律的权威、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和遵纪守法的重要性。通过法制演讲、辩论、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在具体实践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家长应密切注意青少年的思想动向,注重正面引导。家长们应该做到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对孩子起到示范作用,帮助西部民族地区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三是在社区设立专门的西部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宣传橱窗,板报,定期在社区举办宣传活动。对辖区内失学、辍学等青少年的家庭情况,给予更多的关心帮扶,解决他们的顾虑。四是社会方面,适时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影视等现代传媒,大力净化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环境,极力消除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

参考文献

[1]张华.青少年法制教育:困境与转型[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5(03).

[2]张亚林.和谐社会视角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探索与研究[D].2014.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7)

关键词:青少年;法律意识;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自我教育

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则是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同时这也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其发展方向应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转变为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在向青少年进行法律素质的培养时,应要求其知法、懂法、守法、护法。青少年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才可能自觉自愿的依法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和履行应尽的各项义务。

在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都非常重视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未来的社会需要具有良好法律意识的公民。青少年即将步入社会,是未来社会的接班人,因此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是学校的重任。

一、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之一即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所谓德治,是以道德的教育、倡导、建设为手段来治理国家并达到人民行为举止优良、社会道德昌明、国家安定祥和。而道德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规范,指人们对善恶、美丑、荣辱、正义邪恶、诚实虚伪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

道德与法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认可或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或予以确认的习惯加以肯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而道德则是表现为一般社会意志,由人们内心省视、社会舆论和一般社会措施来保证实现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都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宁、社会进步发展,两者的目的一致,又同时具有相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因此,必须将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它们在不同层次上的功能,为同一个目标服务。

在对青少年的教育过程中,只有不断加强社会主义道德的教育,启迪人们在内心深处建立起正确的是非、善恶、美丑等道德观念,才能树立起坚实的遵纪守法的基础,才能“防祸于未萌”;只有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才能“防患于未然”,在行为上不突破法律的防线,也才能更进一步提高警惕性,强化道德的良知。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都是党和国家执政治国的根本方略,因此,必须从青少年抓起,以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为中心,努力培育中华民族在新时代的民族精神。

二、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

不仅仅只有国家和社会需要法律制度,法律与公民个人也密切相关。有些青少年由于法律意识淡漠,认为:我不去犯法,法律就跟我没关系,我学法律干什么?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观念,因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极其重要且必要的。课堂教学是青少年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现今,每所学校均根据学生年龄层次的不同,开设了不同程度的法制教育课程。例如,1986年起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开始开设“法律基础”课。法制教育课程的开设,是当代青少年提高自身素质、维护自身权益的现实需要。

在教学授课过程中,笔者发现青少年反感过于理论式的教学方法,对新鲜有趣的事物却拥有无比的热情与渴望。因此,在宣讲乏味的法条时,穿插很多当今的时事案例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同时安排专门时间利用多媒体播放一些法制警示的视频,能充分调动青少年学习的积极性,学习效果明显。这样有助于提高其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从而达到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教育目的。

同时,家庭教育是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必经的教育起点,是个人社会化的第一要素。家庭成员的言行举止可以影响到青少年的成长。一个好的家庭氛围有助于青少年养成优良的品性和遵纪守法的观念。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通过具体实践来完成,而家庭成员则必须参与到这一实践过程中。家庭成员必须为子女的发展创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进行潜移默化的良性引导,这也必然要求家庭成员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因此,家长应配合学校严格管理子女,引导其多参与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学习或者体育活动。并且家长自己也应不断有意识地提高法律素养,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注重自身的言传身教,与子女建立平等的关系,尊重子女的隐私权,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并与学校保持联系,共同关注子女的成长。只有通过以上方式,家庭才能在树立子女的法律观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使青少年能够在法律意识日益提高的基础上健康成长。

三、坚持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建设法治国家,发展中国自己的法律文明,是近代百余年来中国人心中的梦想,也是无数仁人志士不懈奋斗的目标。而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在法律进步、法制完善的重要过程中,法律意识的培养无疑为核心且基础的环节。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培养不仅仅是学校和家庭的责任,更要求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均应参与到这一培养过程中。

在当今这个信息社会里,青少年可以随时随地接触到各类报刊杂志、电影电视、互联网络,这些传播媒体均大大拓宽了青少年接受外界信息的各种渠道。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对各类外界事物越来越关注,这些传播媒体则应特别重视自己的宣传教育作用,担负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这些传播媒体一方面可以广泛拓宽青少年的知识量、信息量,使他们能够更多更快地了解当今世界形势,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反之,各类媒体所传播的信息如果是一些非健康的信息,则必会使一些法律意识薄弱的青少年误入歧途,在人生关键的成长期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对于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社会应尽量减少传播媒体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作正面宣传,成为有助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资源之一。例如,通过对一些很有教育意义的法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分析,使青少年能够参与讨论,以弥补其自身法律生活的匮乏,并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

同时,青少年应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首先,从日常行为规范入手,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校纪校规,注重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尚情操。其次,青少年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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