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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安全教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3-11-20 10:00:49

饮食安全教案

饮食安全教案篇(1)

【活动目标】

1、知道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相关知识。

2、了解在学校应注意的一些食品方面的安全。

【活动形式】

以问答、竞赛、游戏为形式,以竞赛小组为单位。

【活动前准备】

1、让学生查阅食品卫生方面的资料,以备小组交流,做好参赛准备。

2、制作道具、准备奖品。

3、选定主持人和参赛队员,搞好班级布置。

【活动过程】

一、谈话引入

二、班长宣布“食品卫生安全主题班会”开始,宣读竞赛规则,请主持人上场。

竞赛规则

1、全班同学除6名评委和一名主持人外,其余分两组,每组指派4人作为代表进行比赛。

2、在活动过程中尊重参赛同学和评委,不能大声喧哗,中途不能无故离开座位,整个活动时间为40分钟。

3、在比赛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听清主持人所说的答题注意事项,再进行答题。

4、竞赛结束后,当场公布比赛成绩,颁发奖品。

主持人:喜欢零食是孩子们的天性,但我们往往在吃得高兴的同时,却忘记了要看看食品是否过期,是否变质。因此,这就存在着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请同学们在享受零食时记住要吃安全放心的食品,在生活中还做到以下几点:

《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知识》主题班会教案 《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知识》主题班会教案

1、预防食物中毒,首先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和被盖(一月一次)。

2、保持教室、宿舍及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

3、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

4、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住“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二、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知识竞赛。(必答题)

主持人:下面进行第一个环节。这个环节是必答题,每道题目都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正确。每个小组回答一道题目,答对加3分,答错不扣分。

1、 绿色食品指什么食品?(C)

A、蔬菜和水果 B、绿颜色的食品 C、安全无污染食品 D有丰富营养价值的食品

2、哪些食物不能一起吃?(A)

A、豆腐和菠菜 B、葡萄和苹果 C、面包和牛奶 D、馒头和豆浆

主持人:好了,第一回合的比赛就到此结束,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得分情况吧!

三、抢答题

主持人:下面要进行第二轮的比赛,同学们加油呀!这一轮的比赛是抢答题,同学们只要回答是或不是、能或不能。在我问完题目后,就可以举手抢答。每答对一题加3分,答错不扣分。举手抢答者答错后不再继续抢答,直接进行下一题的抢答。

1、发霉的花生能吃吗?(不能)

2、油炸的食物是不是可以常吃?(不是)

3、方便面是不是可以作为主食?(不是)

4、我们是不是可以天天吃快餐?(不能)

5、能空腹喝牛奶吗?(不能)

四、辩论题

主持人:现在是辩论赛环节。小组讨论(可以离开座位和组内其他成员进行讨论交流),每组派一个代表说出你们的意见和结论,组内其他成员可补充。说得好的小组加5分,次之加3分。

主持人:餐厅、饭店使用一次性筷子、塑料餐具利弊谈。

答:利:卫生,不易传染各种疾病。

弊:塑料餐具不易处理,造成“白色污染”。一次性筷子浪费大量木材,长此以往,将会破坏森林,破坏生态环境。

结论:弊大于利、应停止使用。

主持人:好啦,辩论赛到此结束了。从双方的辩论中,我们知道了使用一次性筷子、塑料餐具有弊也有利,但总地说来,是弊大于利,应停止使用。现在请评委们对两组同学的辩论情况进行举牌评价。(如成绩相等,则两组各加5分)

“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竞赛”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各组的积分。(算积分)

比赛结果已经出来了,xx组获胜。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xx组表示祝贺。

五、唱《食品卫生安全童谣》(大家一边拍手一边念)。

主持人:现在,让我们拍起手来,一起来唱《食品卫生安全童谣》。

食品安全真重要,病从口入危害大。

《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知识》主题班会教案 本站提供中小学主题班会-主题班会设计-主题班会教案-主题班会实录

良好习惯要养成,食品挑选切注意。

“三无”食品莫食用,有害物质在其中。

小摊小贩莫相信,卫生更是谈不上。

过期食品切注意,吃了危害大又大。

变质食品切分清,中毒机率高又高。

油炸腌制要少吃,健康危害正面临。

饮料、冷饮要节制,损害牙齿的健康。

饮食安全教案篇(2)

为切实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服务行为,预防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提供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做到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企业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年市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见附件),制定本地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采购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及关键环节的控制和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近年来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本地工作实际,就以往存在的主要隐患和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托幼机构和新建、搬迁学校及建筑工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重点食品品种监督抽验,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定期向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发放“预警公告”,有效预防四季豆、扁豆、荷兰豆、红豆、生豆浆、野蘑菇等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重点解决可能导致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关键环节和因素,切实提高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效能。

三、明确责任,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登记建档等制度,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逐级落实从校长、园长和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到工作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信息。依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和水平。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报告,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防止事故危害的扩大。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签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强化治理,着力减少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对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治理,着力减少风险隐患。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自身不能治理和排除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和排除。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对重大隐患进行治理。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未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导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挂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并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挂黄牌警告并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

五、加强信息通报,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投诉举报制度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制度,畅通报送渠道,及时通报餐饮服务许可、监督检查和巡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等情况,共同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无证经营、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饮食安全教案篇(3)

一、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按照省厅拟出台的《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结合实际,制定《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各地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办法,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到人;要深入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基层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加大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抓好“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工作落实,实现学校食堂等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

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按照《关于印发<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长负责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春秋季开学期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两张表、两培训、两陪餐”等相关制度。加大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校外供餐机构管理,为学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风险量化等级原则上应达到A级。持续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工程,鼓励家长参与监督,积极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加强农村集体聚餐规范管理。制定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实施方案(附件1),确定目标任务,明确各级责任,建立管理制度。要对现有乡村厨师及从业服务人员进行登记,组织开展健康体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集中力量整治农村餐饮服务单位设施设备不达标、环境卫生不合格、加工制作不规范、规章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四、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附件2),确定目标、任务和措施,贯彻执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等义务;加大对线上餐饮服务经营者监督检查力度,保障线上线下同标同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常识和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鼓励平台将点餐行为与“积分”相结合,激励消费者点“小份”“半份”“套餐”,养成点餐不浪费的良好习惯。扩大食安(客)封签覆盖面(覆盖面达到30%),聘请送餐员做义务监督员。

五、持续开展餐饮安全风险量化分级管理。按照省厅2020年3月30日印发的《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风险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方案措施、明确目标任务(附件3),将“风险量化分级管理”、“A级店评定”、“寻找笑脸就餐”工作相结合、相促进,持续抓出实效。今年各地餐饮风险量化分级管理率要达到90%以上,A级店要达到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总数的6%以上。

六、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的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要重点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情况、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置情况等;要深入开展排查,严厉打击采购、回收、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严控“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单位;要对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协作,发现购买使用“地沟油”“潲水油”、无明确来源和合格证明的“餐饮专用油”加工食品的,追根溯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办。

七、深入开展“明厨亮灶”建设。制定建设方案(附件4),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要联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采取在食品加工处理区安装监控设备等措施,使学生、家长或教育部门、市监部门在网上或者就餐场所实时查看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今年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要保持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50%以上。要督促引导社会餐饮采取“明档”、安装监控设备等方式,使消费者在餐厅即可实时查看厨房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

八、加强重大活动保障和敏感时段监管。按照各级政府安排和省厅工作部署,根据事权划分,重点开展对两节、两会、两季、两考等特殊时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和监管。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我市视察工作、重大社会活动餐饮服务保障单位的监管,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九、加强研究解决监管难点问题。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夜市(早市)餐饮摊贩、校外学生托管机构餐饮服务(小饭桌)、建筑工地食堂、冷食类食品制售等难点问题的研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按照“依法许可、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工作原则和整治思路,采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帮扶指导、加强部门协作等措施,及时发现和督导无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整改办证,对拒不整改办证的依法查处;发现因无办学办园等前置条件而无法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幼儿园(学校),依法强化监管,依法移送相关部门。

十、积极做好疫情常态下的餐饮服务监管。严格落实各级防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要求,督促经营者严格冷链食材原料管控。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使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经营)“三证一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码)等相关要求。

饮食安全教案篇(4)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寺庙僧尼食堂和重大型庙会期间的食品药品监管,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无证经营使用药品等行为发生,着力保障僧尼和信教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营造良好的寺庙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二、乡政府、寺庙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一)各乡政府职责。1、是负责掌握辖区内寺庙佛事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主要食物品种等信息。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2、建立寺庙重大佛事活动集中就餐备案制。3、是积极参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4、是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对僧尼的相关宣传培训。5、是对寺庙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1、对寺庙开办的食品药品经营摊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掌握其取得证照情况、是否经营使用过期、变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药品,及时向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督促活动主体做好食品、药品进货查验、购买记录等。2、对寺庙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是在收到佛事活动举办相应信息后,应当按照活动规模制定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是应当按照佛事活动的特点,确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和方法,并要求主办寺庙提供必要的条件。4、应当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明确报告和通报的主体、事项、时限及相关责任。5、应当在活动期间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及食物原料进行事前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6、应当对佛事活动期间由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物的,提前进行食谱审定和材料质量检查以及操作场所检查。

(三)寺庙职责。1、应于佛事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向当地乡政府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佛事活动相关信息,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信教群众及僧尼食宿安排;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重要宴会、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2、佛事活动期间寺庙应确定一名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做好有关食品采购计划、购买记录、食品留样、各种检验检疫报告的收集管理。3、协助职能部门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三、保障内容

1、重点对承办佛事活动的主要活动场所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强化监督检查,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管理。重点检查食品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制度、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

2、在佛事活动期间,开展餐饮食品药品安全每日巡回检查,向现场派驻监督员,实施全过程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消除人为投毒等不安全隐患;对质量可疑食品和重点食品品种进行全面监测,及时防控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食安办组建成立寺庙佛事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保障工作方案,并抽调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监督人员投入到保障工作之中。全力开展活动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到人的保障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保障措施。围绕佛事活动期间僧尼及信教群众食用的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工作力度,全力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对佛事活动期间由其他餐饮单位提供的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严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饮食安全教案篇(5)

为了认真落实、及时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根据教育局的相关会议要求和《××县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及《××县教育局学校后勤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保证的了我校卫生和传染病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如下总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认识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我校在开学后,及时召开了行政会议,进行学习。要求:一方面,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要求广大教职员工从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和稳定学校大局出发,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讲科学的高度,充分认识和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要求各班班主任的支持,由(来源:文秘站 )学校牵头,组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对学校周边的零食摊点进行了多次清理。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工作

在行政会上,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具体负责人,科室主任和班主任教师及后勤工作人员要认真配合,积极做好具体工作。校长、分管副校长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了食堂安全责任书,将学校的卫生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

三、采取措施,加强预防,努力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流行

我校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针对学校的实际,采取具体的预防措施,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

1、期初,在学校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各校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做到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2、做好宣传工作。出好了一期宣传专门板报,举办了一次防“流感”讲座,并要求广大师生认真收看近期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关于“流感”的报道。

3、加强师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与检查督促。要求保持教室、教师办公室、食堂的通风,增加教师、学生的户外活动,要求师生注意卫生,勤洗手。

4、加强消毒措施。食堂的炊具、餐具的消毒,按照《××镇中学食堂管理制度》中的消毒方案进行;放学后,大力开展学校大环境的整治,做到无死角。加强学校的卫生工作力度,将此项工作列为近期的重点工作来抓,抓措施、抓检查、抓成效,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去年以来,我校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学校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他们提高认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

(二)增加必备设施,防“三害”。增加防蝇、防尘、防鼠、防盗等设施,和保鲜、保洁设备。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细节的落实工作,做好监督和检查。

(四) 加强校园周边饮食摊点的整治力度,学校门口无证、无照、流动零食摊点屡禁不止,需要相关部门加强配合,集中精力常抓不懈地开展整治工作。

饮食安全教案篇(6)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项决定”颁布以后,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一是利用每周一学习时间,对的系列讲话和“八项规定”等内容全文进行解读,注重突出五个相结合:即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自身的理论知识相结合;与业务知识相结合;与干部作风的转变相结合;与干部职工执行力的提升相结合和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推进相结合。同时,人人坚持记笔记、写心得体会,提高了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方案”、“服务医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和“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饮食用药安全实施方案”等,以此规范和约束全局干部职工的行为;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在“两节”、“3.15”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活动期间,我局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电视新闻报道5次、省市网站食药动态25次、电视台“聚焦民生”栏目专题报道1次、《科技报》报道2次、《中国医药报》报道1次,提高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同时,我局还积极开展对餐饮单位、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宣传,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企业、涉药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使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营造了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科学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积极推行“三化”监管模式,实施科学监管。在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三化”监管模式的基础上,今年我局按照市局的要求,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推行“三化”监管模式。在对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时,首先树立单位负责人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人人名下有责任,户户企业有人管,定岗定责、实施登记、建档、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实现监管单位与生产、经营、使用者齐抓共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推动了监管责任落实,提高了监督检查效能,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今年以来,共检查餐饮单位635户次、学校食堂281户次、涉药单位430户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157户次,提出整改意见264份,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优化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能。我局在行政审批方面,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在管理制度、服务态度和办公环境等方面均有显著的提高。一是积极探索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制定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廉政工作纪律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机关效能;二是发放审批事项办事服务指南,推行一站式服务,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三是推行“一线工作法”,提前介入,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主动派出业务骨干上门服务,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指导帮助;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对企业实施诚信分级管理,对诚信等级差的单位重点监督,把科学监管理念体现在执法实践的各个环节。

(三)强化综合培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为了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食品药品保化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我局对全县餐饮单位、药品保化品企业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的政策法规进行了学习;二是加强了业务知识和规范操作的培训;三是通报了近期全国因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和操作不规范引起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四是针对食药局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整改意见;五是对利用行政执法电子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录入的工作进行了培训。

(四)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1、突出重点,开展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是我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每年的监管频次都在4次以上,春秋季学校开学时,我局都要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除了日常监管中的制度管理、人员健康检查、采购索证索票、加工规范操作外,还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清洗消毒,严禁制作凉菜,拒绝使用出芽马铃薯、四季菜等蔬菜,并在食堂加工操作各关键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施,提高了监管效率,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破解难题,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备案。学生小饭桌是指在学校周围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办的,以营利为目的,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固定场所。这种情况由来已久,小餐桌经营条件参差不齐,给学生的安全带来了一定隐患。为消除各种隐患,我局和县教育局联合对学校周边小餐桌进行了摸底登记,下发了《关于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并按文件要求,进行了现场检查,整改规范的予以备案登记,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经营。

3、专项整治,切实抓好餐饮食品安全。按照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鲜肉及肉制品、血制品、餐饮服务燃气场所、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方案》,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主要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今年以来,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60余户次,限期整改48户次,食物采样85份,提出监督意见83份,有效规范了食品经营行为,提升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4、全力保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在县人大、政协“两会”、“中高考”和第三届“一村一品”展示交流会期间,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成立了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制订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对重大活动的餐饮食品安全进行了现场监管,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认真审核餐饮食谱,先后抽检食品原料及餐饮具106份,制作巡查记录9份,提出整改意见12条,产品采样记录84份,保障了重大活动的顺利召开和圆满完成。

5、示范创建,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从创建示范街、示范店和健康餐厅入手,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2个、健康餐厅5个。二是建立餐饮服务分级管理机制。按照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和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开展餐饮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一店一档”。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实行餐饮单位公示“六统一”,公示监督检查评价结果,倡导餐饮单位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今年首先对全县18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评选出信用等级A级单位3家,B级单位8家,并在餐饮单位门口醒目位置悬挂信用公示牌,引导消费者选择用餐,健康消费。

6、典型引路,继续推进“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我局在去年创建“规范药房”的基础上,今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未达到要求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规范要求积极整改,验收合格后,授予“规范药房”牌匾。截止目前,共有20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被授予“规范药房”。今年9月份至12月份开始对全县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规范一批,验收一批,不断促进全县医疗机构药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7、突出重点,开展中药质量管理专项整治。中药质量管理是中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基础和保障。为认真贯彻国家食药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县中药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中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使用单位,划定重品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委托,中药材购进是否检验,中药材生产基地是否增重染色和其他违法加工中药饮片等情况,现正在逐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有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

8、打建结合,全面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和省、市局关于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我局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突出了重点内容,细化了工作措施,确定了辖区内的重点检查单位(2家生产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20家药品经营企业及45家药品使用单位),全面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截止12月20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检查涉药单位70家,立案12起,收缴罚没款38311.1元。,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落实了药品质量责任,完善了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了药品监管水平。

9、严打“四非”,掀起保健食品整治高潮。我局分别在5月16日和6月7日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县2013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积极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工作,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电子监管平台录入信息。同时对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两次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培训,印刷宣传资料2000多份,各经营企业均在营业场所显著的位置张贴了宣传材料,同时在电视台进行了为期10天保健食品打击“四非”的宣传活动。对全县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格式化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38家,责令整改5家,查扣可疑保健食品9种98盒,发协查函向外省药监部门协查4种产品,立案4起,没收假劣保健食品7种78盒。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监管人员不足。现我局新增了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但人员编制不足,不能满足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正常工作的需要。

二是监管装备和执法经费缺乏保障。我局增加职能以来,执法车辆还是以前使用多年的两辆执法车,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和执法经费缺乏,影响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餐饮服务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一方面,省局虽配备了食品检验检测设备,但县一级尚未成立食品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奇缺,行政执法缺少技术支撑。另一方面,食品抽样检验购买样品和检验所需费用在实际运行中不能及时保障,致使餐饮食品安全监测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四、2014年工作要点

1、按照省市机构改革要求,认真做好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整合资源,组建队伍,落实职能,使新组建的食药监局能够完全胜任履行职能的需要。

2、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科学监管,风险防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提高食品药品产业依法经营意识和诚信经营的理念,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全县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突出抓好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逐步建立更加完善的、长效的食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机制。加大对食品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品种和无证经营等高风险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以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及时指导和督促食品行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饮食安全教案篇(7)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广示范经验,扩大示范效果。市直管餐饮服务单位创建2至4家市级示范单位。各区(县)在积极创建市级示范区(县)的同时,各创建一条市级示范街,3至6家市级示范单位。

力争在年全市创建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2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3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示范单位(店、食堂)。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3月底)。各区(县)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要按照《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工作方案,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组织开展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11月底)。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要按照《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对照标准,逐步推进,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充分发挥已创建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重点完成提高示范街道内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的数量;提升示范街内示范单位比例;设置或完善相应管理机构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与示范街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主动与当地政府联系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与工作机构,争取相应的财政支持;完善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工作,积极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县)。

(三)评估督导阶段(年12月-2013年1月)。按照逐级创建的原则,做好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示范单位的推荐评定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四区三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店、食堂)逐一进行评定。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厅遴选推荐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对提高餐饮服务水平、建立餐饮安全消费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示范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沟通协调,齐抓共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教育行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旅游部门,共同做好学校示范食堂、建筑工地示范食堂、旅游景点餐饮示范店的建设工作,形成主管部门主动联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实效,大胆创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的方式方法,把握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典型带动,整体提高。要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整体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