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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精品(七篇)

时间:2023-12-23 16:02:08

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概念

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篇(1)

〔关键词〕理性;博弈论;完全理性;有限理性

中图分类号:F224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12)05001006

一、引言

理性是经济理论和管理决策理论的基础性概念。理性概念起源于古希腊哲学,是指合客观性(区别于信仰)和合逻辑性(区别于感性、情感和欲望等非理性),即在人的意识中能以数理逻辑表达的思维意识,是人所特有的、体现出人之为人而有别于动物的一种能力。理性是人类主体意识的标志,只有人类才具有理性的能力。具体地说,理性是指概念、判断和推理等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理论和学说,以及按照逻辑思维合理解决问题的能力[1]。

自从经济理论系统化以来,它一直是以某种理性概念为基础的[2]。在古典经济学中,自亚当·斯密提出“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以来,自利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成为主流经济学的核心假设。新古典经济学分别从消费者效用最大化和生产者利润最大化角度,进一步完善主流经济学的理性基础。20世纪70—80年代以来国际上兴起了演化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理论分支,分析视角逐渐从传统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拓展到人的有限理性(boundedrationality)或非理领域,并与行为科学、心理科学等其他科学相互交融。

作为现代经济学的前沿领域,博弈论不仅沿袭了主流经济学的理性假设,而且进一步要求“目标—手段”之间的一致性,即过程理性。传统博弈理论的理性概念将现实世界中人类复杂的互动行为加以高度的抽象和规范,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数学模型进行演绎推理,分析人类冲突与合作行为达到的均衡结果。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实验博弈和演化博弈等分支领域,逐渐放宽传统博弈理论中行为主体完全理性的核心假设,转而研究参与者的有限理性和非理性互动行为。理性概念不仅构成了博弈均衡的分析基础,而且根据理性假设的不同限制产生了博弈论的理论分支。因此,理性概念在博弈论中占据核心地位。自20世纪40年代博弈论学科诞生以来,许多著名的博弈论学者如纳什、海萨尼和奥曼等人,在各个博弈论分支领域不断深化和丰富着人类互动行为中理性概念的内涵。本文首先回顾了西方哲学对理性概念的认识过程;第三节分别剖析了经济学和博弈论中理性概念的内涵;第四节分别从均衡概念的形成和各理论分支的基本假设等角度,论述理性概念在博弈论中占据着核心地位。

二、西方哲学对理性概念的认识过程

在哲学意义上,理性概念包含着如下四条基本原则:第一,人们只接受经过彻底的、批判的考察证据和正当的推理之上的真理。真理的产生途径只有两种:实证法和演绎法,“理性代表着精神对真理的追求和把握”。第二,现实是可知的。因为现实世界具有一种理性的,因而人类从理智上可以理解的结构。该原则将理性与命运说和不可知论等哲学观点分开。第三,强调自我认识的重要性。人的理性不是无所不能的,正如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序言中所说,“一些问题困扰着理性,而理性则无法避开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是理性自己的本性强迫理性接受的,理性必须回答;但是,理性的能力是有限的,它不能回答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问题超出了理性力所能及的范围。理性不是由于自身的过错而陷于此种困境的,而是由于理性的界限”[3]。第四,实践理性,强调人类在选择手段和目的方面合理地指导自身行为的能力。正是实践理性的要求,构成了传统博弈理论大夏的基石:理性的行为主体不仅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具有理性的能力使得给定参与者对外部环境的信念后最大化自己的报酬。

自古希腊罗马时代起,理性就一直是哲学家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在近代自然科学的推动下,理性主义认识论哲学思想逐渐发展成为近代乃至现代意义上的理论形态。

1古希腊时代的西方理性主义

作为西方哲学思想的发源地,在希腊哲学多种多样的形式中,差不多可以找到以后各种观点的胚胎、萌芽[3]。古希腊时代的理性开端于自然哲学对世界“本原”的思考。在德尔菲的阿波罗神庙上刻着一句箴言“认识你自己”,指出了人与动物的区别是人具有自我意识,具有反省和认识自己的能力,这种意识和能力即为理性。柏拉图认为在人的灵魂中蕴藏着作为其他一切知识起点的最真实、最普遍的某些知识、原理、观念或理念,其他知识都是这些最基本的知识的推演,人们学习和得到知识的过程,就是灵魂逐渐“回忆”的过程。亚里士多德将数学证明方法用三段论的形式表述为演绎逻辑。

2近代的西方理性主义

在西方近代哲学中有关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认识论争议上,理性主义的“自明原则+演绎”方法与自然科学中的数学公理方法密切相关,而经验主义的“经验+归纳”方法与自然科学中的观察实验方法密切相关[4]。法国哲学家和数学家笛卡儿是西欧近性主义演绎法的奠基者,他认为对真理的认识不用靠实践来证实,而是要看我的思想、概念的清晰性和明确性,他还认为真理存在于理性之中。与之相对应的是作为近代经验科学奠基人的英国哲学家培根,他看到了经验科学(知识)的蓬勃生命力,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怀疑主义哲学家休谟也认为,客观实在是否存在的问题是人的理性所不能加以解释的。

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篇(2)

关键词: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会计准则

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由来及作用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称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是由若干说明财务会计并为财务会计所应用的基本概念所组成的理论体系,是指导和评价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西方各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始于20世纪的70年代。在此之前,无论是美国还是西方其他发达国家制定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主要来源于会计职业团体及一些著名会计学家的有关专题研究报告。然而,进入70年代以后,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原因是:(1)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明显落后于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70年代以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因此,迫切需要许多新的会计技术方法和新的会计准则。(2)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侧重于描述性,缺乏一套首尾一贯的理论框架。这样,与会计准则有关的一些重要的会计文献往往观点不一,甚至于相互抵触,从而导致会计实务的混乱,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严厉批评。正是为了解决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给会计实务带来的新问题,纠正会计实务中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上的不一致或出现的分歧,为进一步发展会计准则提供一个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论依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70年代中期率先展开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陆续以“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等文件形式予以。随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也都先后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进行了研究,并了一系列阐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重要文件和报告。实践证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可以保持会计准则相关文件和内在逻辑的一致性,避免不同准则之间的矛盾或冲突,保证会计准则体系的完整性和缜密性。

2能减少准则制定过程中由于个人偏好或不同学派之间的“门户之见”,以及“长官意志”等各种人为因素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保证会计准则的科学性。

3可用来评估已的会计准则,既可据以对原准则做出修订和完善,给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指明方向,而且还弥补准则中的某些缺陷,对重大会计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4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目的、内容、性质和局限性,使其能据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判断和正确的经营决策。

5通过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既可充分肯定传统会计理论中仍然适用的合理部分,又能及时展示社会经济环境变动情况下会计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从而不断地推动会计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起步较晚,会计准则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从目前的会计准则体系来看,它是由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1997年起陆续公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两部分构成。前者又称基本会计准则,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所依据的基本会计规范,就其功能来说,类似于西方国家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后者即为国际会计惯例所指的会计准则。这种将会计准则所依据的理论体系,没有采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而是采取基本会计准则形式的做法的确值得探讨。笔者认为,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应采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主要理由是:(1)基本准则一般是粗线条、抽象化的,侧重于对一些基本会计概念的简要描述,有的条款不可避免让人一时难以理解和接受;而概念框架则可以对这些概念所隐含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加以充分论述和详细说明,即使一些深奥的理论问题,也会变得易于理解。(2)我国的基本准则是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会计理论说明,虽然可以回避概念之争,但由于不可能有充分论证,容易让人误解为以“长官意志”代替学术争鸣;而概念框架只是制定和理解会计准则的理论指南,是独立于会计准则的理论体系,并不具有强制性,实际上,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过程,也就是对有关的会计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并指明主流观点的过程。(3)以准则的形式表达会计基本理论,也会使基本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的重复、矛盾难以避免,这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已的具体会计准则中已经屡见不鲜;而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代基本会计准则,既可以摆脱当前《企业会计准则》不伦不类的尴尬境地,又能解除会计实务界无所适从的困惑。(4)从国际会计惯例上看,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是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独立于会计准则予以,这种成功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在探索建立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问题上,有的同志主张将《企业会计准则》修改完善,不搞另起“炉灶”。对此观点,笔者不能苟同。不能否认,《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加快传统会计向国际会计惯例靠拢的步伐,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从时代背景上来分析,当年以基本会计准则的形式表达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要比采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效果好。毕竟当时国人中懂西方会计的较少,能理解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涵义的更是寥若晨星,而一场疾风暴雨式的会计改革又势在必行,在这种条件下,也只有用基本准则的形式进行会计理论的说明,才能收到?掳牍Ρ兜男ЧH欢敝两袢眨孀盼夜酶母锏牟欢仙罨坏峒苹肪撤⑸颂旆馗驳谋浠?0年会计改革风雨洗礼的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的素质更是今非昔比,加之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其内容大部分亟需修改,此时,废止《企业会计准则》,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的时机,应该说已十分成熟。

三、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设想

1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本内容

借鉴西方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会计本质。会计本质是会计理论体系中最基本的概念,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首先予以明确。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之所以没有会计本质的论述,可能是因为在西方国家,“信息系统论”已得到会计界的普遍认可。我国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关于会计本质的认识,会计界至今尚未达成共识。无论是“信息系统论”,还是“管理活动论”,都未得到普遍认可。(2)会计基本假设。对于会计基本假设,西方往往在公告的背景资料中结合会计环境进行简单的提及,未进一步深入地加以阐述。但实际上,会计假设是基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而提出的,是会计核算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它又包括基本假设和技术假设两个层次的内容。其中,基本假设对财务会计具有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必须列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之中。(3)会计对象。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只对会计要素进行详细论述,对会计对象不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会计对象一直是我国会计界争论的热点话题,将其列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原因在于: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财务报表设置哪些要素,设置多少个要素,这都必须限制在会计对象的范围内,受到会计对象的制约,如果只?峄峒埔夭惶富峒贫韵螅椿峒贫韵蟛幻魅罚氐纳柚镁突崾タ凸鄣囊谰荩蚰岩员Vて浜侠硇浴?4)会计目标。对于会计目标,西方各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都立足“决策有用观”。事实上,无论是“决策有用观”还是“受托责任观”,都各有其存在的特定经济环境。“决策有用观”适宜于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并在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环境;而“受托责任观”则适合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明确辨认,资源的委托与受托关系不是通过资本市场而是直接往来形成的经济环境。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十分发达,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主要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国家作为委托方仍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将我国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是比较恰当的。(5)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通向会计目标的桥梁。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决定了我国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特征应是可靠性而并非是相关性。此外,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财务报告等问题,均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加以阐明。

2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制定机构及名称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应由同一机构来制定及,这一点似乎已为我国会计界所普遍认可。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制定任务大多由民间团体来承担,但按照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现实条件,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则应由政府部门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及。原因是:(1)我国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且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国家是我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由政府部门来制定会计准则,则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需要最为直接的手段。(2)在我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协调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会计准则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不同的准则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到不同主体的利益。在我国,至少到目前为止,任何一个民间团体都不具备协调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能力。废止《企业会计准则》,而由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还要涉及到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名称表达问题。西方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称谓不尽相同,如美国称之为“财务会计概念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称之为“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考虑到既要为我国广大会计工作者所普遍理解和接受,又能体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关系,还要反映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本质,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以“会计准则的理论框架”或“会计理论框架”的名称来表达。

参考文献:

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篇(3)

关键词: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会计准则

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由来及作用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称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是由若干说明财务会计并为财务会计所的基本概念所组成的体系,是指导和评价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西方各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始于20世纪的70年代。在此之前,无论是美国还是西方其他发达国家制定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主要来源于会计职业团体及一些著名会计学家的有关专题研究报告。然而,进入70年代以后,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原因是:(1)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明显落后于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70年代以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和国际结算等。因此,迫切需要许多新的会计技术和新的会计准则。(2)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侧重于描述性,缺乏一套首尾一贯的理论框架。这样,与会计准则有关的一些重要的会计往往观点不一,甚至于相互抵触,从而导致会计实务的混乱,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严厉批评。正是为了解决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给会计实务带来的新,纠正会计实务中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上的不一致或出现的分歧,为进一步发展会计准则提供一个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论依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70年代中期率先展开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陆续以“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等文件形式予以发布。随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也都先后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进行了研究,并发布了一系列阐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重要文件和报告。实践证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可以保持会计准则相关文件和内在逻辑的一致性,避免不同准则之间的矛盾或冲突,保证会计准则体系的完整性和缜密性。

2能减少准则制定过程中由于个人偏好或不同学派之间的“门户之见”,以及“长官意志”等各种人为因素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保证会计准则的性。

3可用来评估已发布的会计准则,既可据以对原准则做出修订和完善,给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指明方向,而且还弥补准则中的某些缺陷,对重大会计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4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目的、、性质和局限性,使其能据以做出恰当的判断和正确的经营决策。

5通过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既可充分肯定传统会计理论中仍然适用的合理部分,又能及时展示经济环境变动情况下会计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从而不断地推动会计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起步较晚,会计准则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从的会计准则体系来看,它是由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1997年起陆续公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两部分构成。前者又称基本会计准则,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所依据的基本会计规范,就其功能来说,类似于西方国家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后者即为国际会计惯例所指的会计准则。这种将会计准则所依据的理论体系,没有采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而是采取基本会计准则形式的做法的确值得探讨。笔者认为,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应采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主要理由是:(1) 基本准则一般是粗线条、抽象化的,侧重于对一些基本会计概念的简要描述,有的条款不可避免让人一时难以理解和接受;而概念框架则可以对这些概念所隐含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加以充分论述和详细说明,即使一些深奥的理论问题,也会变得易于理解。(2)我国的基本准则是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会计理论说明,虽然可以回避概念之争,但由于不可能有充分论证,容易让人误解为以“长官意志”代替学术争鸣;而概念框架只是制定和理解会计准则的理论指南,是独立于会计准则的理论体系,并不具有强制性,实际上,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过程,也就是对有关的会计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并指明主流观点的过程。(3)以准则的形式表达会计基本理论,也会使基本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的重复、矛盾难以避免,这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已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中已经屡见不鲜;而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代基本会计准则,既可以摆脱当前《企业会计准则》不伦不类的尴尬境地,又能解除会计实务界无所适从的困惑。(4)从国际会计惯例上看,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是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独立于会计准则予以发布,这种成功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在探索建立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问题上,有的同志主张将《企业会计准则》修改完善,不搞另起“炉灶”。对此观点,笔者不能苟同。不能否认,《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加快传统会计向国际会计惯例靠拢的步伐,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从背景上来分析,当年以基本会计准则的形式表达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要比采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效果好。毕竟当时国人中懂西方会计的较少,能理解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涵义的更是寥若晨星,而一场疾风暴雨式的会计改革又势在必行,在这种条件下,也只有用基本准则的形式进行会计理论的说明,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时至今日,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不但会计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经过近10年会计改革风雨洗礼的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的素质更是今非昔比,加之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是特定时期的产物,其内容大部分亟需修改,此时,废止《企业会计准则》,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的时机,应该说已十分成熟。

三、构建我国财务概念框架的设想

1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本

借鉴西方已取得的成果,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会计本质。会计本质是会计体系中最基本的概念,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首先予以明确。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之所以没有会计本质的论述,可能是因为在西方国家,“信息系统论”已得到会计界的普遍认可。我国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关于会计本质的认识,会计界至今尚未达成共识。无论是“信息系统论”,还是“管理活动论”,都未得到普遍认可。(2)会计基本假设。对于会计基本假设,西方往往在公告的背景资料中结合会计环境进行简单的提及,未进一步深入地加以阐述。但实际上,会计假设是基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而提出的,是会计核算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它又包括基本假设和技术假设两个层次的内容。其中,基本假设对财务会计具有全局性的重大,必须列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之中。(3)会计对象。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只对会计要素进行详细论述,对会计对象不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会计对象一直是我国会计界争论的热点话题,将其列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原因在于: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财务报表设置哪些要素,设置多少个要素,这都必须限制在会计对象的范围内,受到会计对象的制约,如果只提会计要素不谈会计对象,即会计对象不明确,要素的设置就会失去客观的依据,则难以保证其合理性。(4)会计目标。对于会计目标,西方各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都立足“决策有用观”。事实上,无论是“决策有用观”还是“受托责任观”,都各有其存在的特定环境。“决策有用观”适宜于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并在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环境;而“受托责任观”则适合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明确辨认,资源的委托与受托关系不是通过资本市场而是直接往来形成的经济环境。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十分发达,大量资本的取得,主要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国家作为委托方仍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将我国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是比较恰当的。(5)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通向会计目标的桥梁。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决定了我国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特征应是可靠性而并非是相关性。此外,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财务报告等,均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加以阐明。

2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制定机构及名称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应由同一机构来制定及发布,这一点似乎已为我国会计界所普遍认可。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制定任务大多由民间团体来承担,但按照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现实条件,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则应由政府部门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及发布。原因是:(1)我国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且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国家是我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由政府部门来制定会计准则,则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需要最为直接的手段。(2)在我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协调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会计准则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不同的准则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到不同主体的利益。在我国,至少到为止,任何一个民间团体都不具备协调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能力。废止《企业会计准则》,而由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还要涉及到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名称表达问题。西方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称谓不尽相同,如美国称之为“财务会计概念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称之为“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考虑到既要为我国广大会计工作者所普遍理解和接受,又能体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关系,还要反映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本质,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以“会计准则的理论框架”或“会计理论框架”的名称来表达。

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篇(4)

关键词:多学科;市民社会;综述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1-0067-03

本综述较为全面的整理了1998—2012年来所发表的关于市民社会问题研究的著作、学位论文及期刊等多方面文献资料,从市民社会的独特领域,研究趋势以及当代意义等方面对市民社会的研究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和评价分析,以期对该问题的研究有所助益。

一、多学科视角下的市民社会范畴

(一)黑格尔关于政治哲学领域的市民社会。苏咏喜在《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进行了细致综合的梳理,提出了黑格尔政治哲学领域的市民社会。他认为“市民社会”是黑格尔正、反、合思维模式下的一个重要概念,黑格尔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实现了其政治的与市民的状态的第一次分离,“市民社会”也成为伦理观念发展链条中的重要一环。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首次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进行二元分离,使其明确成为两个含义不同的范畴,在西方市民社会学说史上具有划时代的作用,为后人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珍贵的思想资料。

杨仁忠在《论政治哲学视域中的市民社会概念》一文中也提出了类似观点,他认为政治哲学的解读可能是研究市民社会问题的一个理想维度。他认为,从政治哲学视域来看,市民社会是一个具有多重层级的复合性概念:家庭是它的基础性层级,经济交往关系是它的核心性层级,而公共领域则是它的扩展性层级。这一规定对于解决学术界长期存在的对市民社会概念解释的歧义、混乱和矛盾不失为一条崭新的理路,因而具有多方面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领域的市民社会。张荣军在《作为经济基础的市民社会: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批判理论的历史基础》一文中提出,马克思用科学的唯物史观正确地阐明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并把市民社会理解为社会的经济结构即经济基础,它与政治国家以及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相对应。马克思指出,这种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则应到政治经济学中寻找。马克思把市民社会归于经济基础范围,在他看来,市民社会成员的物质活动才是政治国家的全部活动和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它是政治社会变更和历史发展的原动力。马克思从经济关系来理解市民社会,把市民社会视为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中心,注重于物质生产关系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和上层建筑对物质生产关系的反作用的分析。

刘忠良在《试论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发展》一文中,除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归在经济体系之外,还对马克思市民社会范畴的发展进行了分析,他认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是从黑格尔那里吸取来的,这一概念的发展经过三个阶段:早期阶段,即在马克思1843年在巴黎开始研究经济学之前,这个概念是同国家相对立的;过渡阶段,即在经过1843、1844年的研究之后,马克思已近乎掌握市民社会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成熟阶段,即19世纪50年代末,当马克思发现把劳动力同劳动区分开来的重要性时,这个概念的意识形态方面便得到了充分的阐释,作为一个基本的理论概念的市民社会便完全从他的著作中消失了,至此,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范畴得到最终确定。

(三)葛兰西关于上层建筑领域的市民社会。刘义飞在《葛兰西和马克思对“市民社会”认识之比较》一文中指出,“市民社会”是葛兰西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葛兰西把市民社会理解为上层建筑的两大领域之一。葛兰西的这一理论是在坚持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础上,结合西方社会的具体历史条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做了创造性的阐释和发展,他从独特角度来理解市民社会,这也是其思想的一个根本点。在葛兰西那里,市民社会则是上层建筑的一个层面,主要指不属于国家的各种社会组织,其功能在于形成社会的文化价值与道德形态,因而市民社会是全部意识形态和文化关系,是全部精神与理智生活。这一观察角度为我们研究市民社会提供了不同的思考方向和丰富的思想资料。

黄炎平在《论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一文中也对葛兰西的市民社会进行了探究,并得出结论:葛兰西把市民社会视为经济基础这一结构领域向政治国家这一政治上层建筑过渡的中介,他认为市民社会作为社会中以一定经济关系为依托的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团体与组织机构,是社会文化精神和道德价值赖以生存的场所,是形态生成、孕育、传播的载体,是一定阶级争取领导权的关键。

(四)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市民社会。伍俊斌在《哈贝马斯市民社会理论探析》一文中对哈贝马斯的市民社会概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哈贝马斯前期主要通过对公共领域的形成、内涵及功能的探索而阐发市民社会问题。公共领域促进了社会整合和群体认同,奠定了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当代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危机根源于以权力为媒介的政治领域和以金钱为媒介的经济领域对以语言为媒介的社会文化领域的全面侵蚀,以及由此导致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哈贝马斯拓展了市民社会理论的问题域,增强了其解释力,诊断了现代性的症候,推进了市民社会理论的当代复兴。

夏昌奇在《公共领域的论理与生活世界的沟通——哈贝马斯市民社会理论的两个基本进路》一文中也提出过此类观点,他指出,哈贝马斯市民社会理论有两个基本进路:历史形态的类型学分析与规范理论的论证性重构,这两个进路与其沟通行动理论有着内在的关联。从理论史的角度看,其市民社会理论涵括了从历史形态的类型学分析到规范理论的论证性重构的发展过程,公共领域的论理与生活世界的沟通有着理论上的承继关系和相似性;在元理论层面,其市民社会理论的两个进路据以立论的理论根据不尽相同,从公共领域到生活世界,其市民社会理论完成了从主体性到交互主体性、从策略行动到沟通行动、从以言取效行为到以言行事行为的重大转向,理论重心则从现实的沟通共同体的比较研究转向对理想的沟通共同体的批判性重构。

二、多学科下市民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及对比分析

“市民社会”作为政治学和社会学研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由于历史环境的不同,不同的思想家在运用这个概念的过程中差异很大,其发展也可划分为四个重要阶段:黑格尔最早对市民社会进行了政治学的系统阐述;马克思批驳了黑格尔的家庭和社会是从属于国家的论点,从经济基础领域揭示了国家的基础,进一步指出了在市民社会的广阔的领域中,物质利益、物质需要或者经济关系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尤其是在经济领域中垄断的形成以及国家大规模干预经济的活动,导致原本属于私人活动的领域失去了私人性质,国家和社会的界限模糊。葛兰西是较早认识到这个过程的思想家之一,他认为当代的资本主义实际上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政治社会,一是市民社会,这二者就构成了当时资本主义国家的上层建筑,强调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哈贝马斯作为市民社会较为晚期的研究者,最大的贡献就在于引入了“公共领域”的概念,使市民社会的研究范围不断拓宽,研究层次也更为深入。

通过对不同学科领域内思想家关于市民社会观点的研究可以看出,随着时代进程的不断前进,从黑格尔到哈贝马斯,市民社会的研究呈递进趋势,学科范围不断拓展,步步深入。同黑格尔相比,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就更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对黑格尔的理论进行了批判和修正;而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也迥异于马克思,首先在他的理论体系中,“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的定义基本被排除,转而强调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之所以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是因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主要是基于对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的批判,而葛兰西是观察到20世纪资本主义出现了新的特点,即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之后做出的反思;哈贝马斯则继承了以前各个时期的思想家关于市民社会的研究,主要是沿着葛兰西开创的、并经过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和帕森斯完善的研究理路,对市民社会这个概念进行了完善和综合,他强调社会的交往与组织形式。

三、目前关于市民社会相关问题的研究趋势

当下学术界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探讨可谓方兴未艾,诸多学者对市民社会的内涵、思想史梳理和现实意义等都做了广泛的研究,根据整理可以归纳出:

(一)20世纪七八十年代之前,学界对于市民社会问题的研究主要从不同立场出发,在理论层面针对其内涵及演变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取得丰硕成果。

经过研究分析,学界对市民社会的理论内涵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挖掘,大多认为市民社会在西方文化语境下具有三种不同的意蕴:描述性意蕴、分析性意蕴、价值性意蕴。它们之间的差异导致了市民社会概念的多义性,它们之间的同一又使这些不同的意蕴能够统一在市民社会这个概念之下。今天我们对市民社会概念的使用不应偏离它在本土文化下所形成的基本内涵,而对市民社会概念基本内涵的确认,则必须是在对其不同意蕴具体分析基础上的理论抽象。

(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以人为本思想的不断深化,以及对马克思政治哲学探讨的进一步深入,国际、国内学者的研究角度大多由纯粹理论性的把握转向更具现实意义的分析,并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得出了更多现实性、实践性更强的观点和理论。

大多数学者倾向于认为“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具有不同的含义,其伴随着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发展而发生内涵的转移,然而,对于究竟具有哪些不同的含义,内涵发生了怎样的转移,学界有多少种看法仍然存在着争论和分歧。总的来看,在马克思所著不同的文献中,“市民社会”有“经济关系”、“资产阶级社会”、“抽象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等不同含义。

(三)但是随着思想文化的发展,对于市民社会的问题也有了更为广阔和深刻的研究角度,21世纪以来,市民社会理论研究者更加关注对于市民社会专题领域的挖掘,针对性与学术性更强,观点更为新颖,将市民社会的概念扩大到经济基础、政治思想及上层建筑等各个独特领域,并得出了具有跨时代意义的结论,为市民社会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方向性指导。同时,目前国内学界对于市民社会的研究不再单纯停留在理论研究本身的层面,而是更注重市民社会理论对于当代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实践价值,使市民社会思想在当代仍然熠熠生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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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黄炎平.论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J].长沙电力学院学报,1999,(2):1-2.

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篇(5)

一、中国公民社会理论研究兴起的背景

从civil society的本源来看,它是一个完全源于西方的极富包容性和开放性而内涵不断变化的概念,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被赋予了丰富的涵义,甚至可以说是不同的意蕴。然而,从90年代开始,大陆学界对这一概念倾注了大量的热诚。对中国大陆的学者而言,借助于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概念并不仅仅是用于解决现实的困境,更多的是希望能用其来提供一个解决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路径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理想框架。

1.从整个世界的大环境来看,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公民社会理论在西方的重新复苏为中国学术界提供了最直接的知识来源。西方公民社会理论之所以复兴,其原因在于:a.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的非西方国家都面临着强大的民主化浪潮,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人们重拾了对市民社会的关注。

b.前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日益暴露出来的高度集权的弊端使人们开始对斯大林式的全权国家进行反思。从70年代起在东欧的一些国家自下而上的出现了声势浩大的争取民主的运动,一些学者借助于市民社会的概念对表达他们的反国家主义的思想,最终酿成了90年代初的苏联、东欧巨变。有学者把巨变看成是市民社会复苏的直接结果。

c.从整个西方社会来看,二战后,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福利国家的危机,也促使一部分学者呼吁限制国家的权力和活动范围,向市民社会回归。国家中心论开始衰落,人们期待官方的、扎根于共同体的组织比国家更能解决所面临的实际问题。80年代起,随着治理和善治理论的兴起,国家权力重新向社会回归,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此理论展开研究。

2.中国国内状况的政治体制改革与公民社会的复兴密切相关

由于市场经济的确立让学者们敏锐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可能会促使在中国出现一个类似于西方早期公民社会的阶层,并推动政治社会体制变革,从而使中国走向真正的现代化之路。因此,civil society这样一个极具灵活性和挑战性的概念在90年代的中国学界看来,因为能够作为这个古老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的工具因而也不可避免的带有了浓郁的本土色彩。

从中国大陆的研究情况来看,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介绍引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从1992年开始到上个世纪末。90年代开始,中国正值政治社会体制转型期。中国的政治体制正从无所不包的、社会力量被行政吞噬的国家体制中转型,从个人的淡化到个人主体自觉意识的复苏,从分割的城乡二元体制到变迁的城乡结构。尤其是1992年中国经济改革进入了市场经济新阶段,现实层面的发展需要重新确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作为后进国家的中国,在追赶西方的过程中也急需借用西方现代化的经验。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中国知识界在对西方理论进行甄别时,选中了公民社会这样一个发源于西方,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且又重新在西方得到复苏的概念。

在这一阶段,知识界对公民社会的讨论主要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与公民社会这一概念的“舶来”性紧密相连。这一时期的成果,除了探讨建立中国的公民社会以外,主要集中在对西方公民社会理论的评介上及对概念移植中国展开论证。(以〈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为代表,首先在1992年率先推出邓正来、景跃进的〈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这是当代中国研究公民社会之滥觞(见邓文)。随后,这份刊物发表了一系列的有影响的文章,围绕如何建构中国公民社会,及中国公民社会有无可能而展开。(出版的国家与社会论文集)

到了上个世纪末以后,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治理与善治的兴起,15大之后的政府机构的需要对中国政府的治理变革、创新制度研究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符合了中国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见《治理的变迁》,俞可平)此阶段的研究主要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作为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对国家、社会之间疆域的确立、社会空间的建构及第三部门的发展展开切实的论证。二、

公民社会研究的内容

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研究的核心主要有两个,一是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或是说中国的公民社会何以可能;二是如何建构当代中国的公民社会。可以说90年代以来整个的中国公民社会研究都是围绕这两个论域而来的。

1.市民社会的概念及其建构

要解决论题一: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首先对中国的学者而言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如同众多的西方概念引入中国一样,首先就面临如何将西化的概念植入中国的话语体系里。“civil 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着几种不同的翻译法,每种翻译都体现了译者对这个词的不同理解。有“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民间社会”等三种常见的译名。其实,在92年以前,市民社会是一种广义的用法,中国知识界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可谓不陌生,它来源于马克思的著作中,已有无数的知识分子拜读过“bourgeois”(关于它的词源学背景,可以参看方朝晖《市民社会的两个传统极其在现代的汇合》),然而,对马克思的著作中市民社会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这一印象也是根深蒂固的。而且,对同一个德文单词有的书有的地方翻译成市民社会,有的则译为资产阶级社会。随着学界对这一概念的深入了解,慢慢的在论述时学者开始比较普遍的采用了市民社会的译名,但也注意到不把它和资产阶级社会等同起来。不过,也仍然有学者遵照马克思的经典著作的理解来谈论这一含义丰富的概念。(胡承槐 ,《“市民社会”及其历史地位》)。也有的仅从城市居民的狭义范围来理解市民社会,容易在语言转换时产生混乱。所以随着对这一概念的深入理解,及90年代后西方公民社会的兴起,强调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采用这种译法。从中国大陆的研究状况来看,在第二阶段采用这一译名的比较普遍。而且就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形来看,中国是一个拥有8、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如果采用市民社会的术语,无形中就将广大农民排斥在外,而且civil society就其政治学意义上,侧重的是公民权利和公民政治参与,所以在当下,这是一种较好且较为普遍的译名。至于民间社会则是台湾学者的译法,这是一个中性的称呼,为历史学家所喜欢,在分析近代中国的民间组织时尤好采用。但也有的学者认为它过于边缘化,带有台湾社会发展的显著痕迹,突出强调了官民对立和台湾社会的那种自下而上的运动特征,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不具备普遍性。(邓正来 〈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对civil society的不同译法其实就代表了学者对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其实,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人们很难给市民社会下一个清晰的定义(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从西方的传统来看,公民社会的概念就在不断发展变化,从古希腊最初指城邦社会,代表的是高贵、优雅、道德的文明社会是civilis(这一概念的变化见布百科全书)到近代的两条不同的研究进路,一条洛克式的社会先于国家或外在于国家到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社会(查尔斯.泰勒更指出还有孟德斯鸠式的以法治为核心的进路)(这一点,邓文、方文曾在国内着重介绍过,在国家与社会的书里也提到过)。到了当代,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之后,又有了以市场经济为划分点转到以文化领域的变化。而要建构中国自己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就必须要对这个概念有自己本土性的理解,对此,中国大陆的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大陆学者对公民社会的理解正如译法的多层次一样,在研究进程中也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主要是采用的二分法,所谓二分法主要就是坚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强调市民社会是由非政治性的社会所构成,并强调市场经济作为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这种市民社会概念是由黑格尔提出由马克思加以完善的。而在后一阶段主要则是三分法。

但前面说过,国内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理解由于始于马克思的经典著作,所以国内研究文献为数众多的一部分集中在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研究上以及与此相关的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研究上包括伯恩斯坦、葛兰西等人的市民社会研究。(如郁文,王文)一般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分析,作者往往从唯物史观出发,阐述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观点,并想发掘出马克思市民社会观的历史意义。

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时,有学者撰文指出,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看作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 ,是商品经济的对应物 ,看作是置于个人和国家之间、对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起调和作用的“中介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显示出了重要的现代意义。 (〈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探析--兼论“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王岩江海学刊 2000年04期)

而在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研究中,把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作为规范和标准的“真正的自由”概念,建立在互主体性哲学模式之上,是一个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表现为从“家庭”经过“市民社会”到“国家”的概念各个环节的辩证发展, 体现着自由意识的发展。这一概念对于黑格尔的伦理概念及其辩证运动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正是在伦理概念的运动过程中,“市民社会”表现出了深刻的辩证性质,黑格尔结合古代与现代熔于一炉的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才真正是可能的,或者说是必然的。(郁建兴,《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人文杂志 》 2000年03期)。在对伯恩斯坦的研究中指出他是提出建构市民社会与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道路之关系问题的第一人,并探讨了他与马克思的观点的异同之处。(《伯恩斯坦的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 》,郁建兴 ,《 哲学研究》 1997年04期)。这一系列的文章主要是从哲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市民社会观念,更多的属于评介性质的。在这一层次上,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对经典原著的解读,希望重现原著对这一论题解释的本来面貌。然后,再有限的探讨马克思、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他们一般用的都是市民社会的译法,这样,在对这一概念介定时,往往把市民社会等同与城市居民,并且把它当作一个历史性的概念这样一个问题,容易产生歧义。(如胡承槐文)

上述的观点我们可以称为经典派,除此以外,方朝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两篇文章则详尽的从词源学的意义上阐述了西方学者的两种不同的市民社会观念和两种不同的理解趋势,指出现代市民社会是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自治城市社会两种观念的总合,既是一个“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又是“国家公民”的社会,在西方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而成。

最有代表意义的则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上的文章,而汇其精华的是邓正来的《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对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概况做了一个批判性的总结。邓文围绕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状况做了俯瞰式的研究,针对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发生学背景,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其实是在原来的知识界讨论背景之外的一个全新领域并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对学界来说有两大可以运用的资源,一是作为现代化发展的实体社会的资源;一是作为认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解释式的资源。作为一种解释模式,市民社会在阐释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多大的作用是邓文论述的重点,以此为出发点,邓文分析了市民社会的中国化概念后,对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指出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或发展的具体道路有两段论模式和三阶段三种动力滚动驱动式,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应该是良性互动说。(指出“市民社会概念能否确当地适用于中国,则完全取决于具体运用此一概念研究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人的具体研究效度(童文))基于此,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的概念理解就有以下几个特色:(1)

民社会既是以市场经济甚或私有产权为基础的,(2)市民社会的内在联系是内生于市场经济的平等自治的契约性关系;(3)市民社会遵循法治原则(4)市民社会奉行自治原则(5)市民社会通过公共传媒表达其意见和在公共空间交换意见(6)市民社会内部的民主发展进程(见邓正来《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总言之,邓文主要是从二分法来谈论市民社会的,在这一时期的研究中,市民社会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人们几乎就是想用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术语来找到现代化的道路,所以,这段时期的文章尽管纷繁多杂但1.脱离不了二分法的框架,2.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个可以说是自由派的观点。

在当时,之所以采用二分法,我想主要与几个因素有关。在90年代初的大气候下,正值市场经济方兴,面临的首先是经济体制转轨的问题。其时,被压抑许久的社会这一概念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习惯的还是它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必须说明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其实是一种政社合一的社会,“社会”这一概念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从我们出生到死亡,都是国家的、单位的附属物,没有独立于国家之外的任何私人领域,所以知识界对市民社会既是熟悉而期待又是陌生的。因此,在重新认识的时候,无疑,适应当时大气候的形式采用了国家和社会的二分法。其次,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当时的中国社会,谈论文化传播的公共领域还是不成熟的。因此,市民社会成为了通用的译法,也被知识界所认可。

到了第二阶段,随着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西方理论的进一步了解,学界逐步对三分法产生了兴趣。当代西方的学者如柯亨和阿拉托提出国家-经济-市民社会来代替国家-市民社会的二分法。主张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我们把市民社会理解为经济与国家之间的社会互动领域,它首先是由私人领域(尤其是家庭)、结社的领域(尤其是志愿结社)、社会运动以及各种公共交往形式所构成的”。()这一观点无疑受到哈贝马斯的影响,反映了西方社会市民社会理论重心的转移。因为经济系统的过分扩张和商业化倾向的影响会阻碍公民社会的独立性。而中国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团体的兴起,私人自主的社会生活空间初步形成并不断发展,也促使了对这一问题重新审视。

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理论有了大量的介绍当代西方理论的文章。按照三分法,如童世骏的第三个向度——与政治、经济关系微妙的市民社会;陈晏清的《市民社会观念的当代演变及其意义》则分析了近、当代市民社会观念难得不同,指出市民社会观念由近代的因商品交换关系而结合起来的私人自律的经济交往领域转为当代自主的社会文化领域论。而王新生的博士论文则以市民社会为题,在厘清近当代市民社会的差别之后,力图表达出市民社会是一个由家庭、“需要的体系”、公共领域三个方面共同构成的社会生活空间,而且这三个方面是一种历史递进的关系,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侧重点不同。并提出市民社会的概念由三种不同意蕴:描述性的、分析性的、和价值性的。这是一种颇有见地的看法。

而在第三部门的兴起之后,有了要素说来说明公民社会的概念。在国内有这样一个趋势,采用公民社会译法的,大部分都是采用三分法的,以何增科为代表,吸收当代公民社会的研究成果。他们采用西方学者gordon.white的观点,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何文提出,就公民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和文化特征及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而言,它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有四个:1.私人领域2.志愿性团体3.公共领域4.社会运动。一般而言,主张公民社会译法的学者他们的研究重点倾向与公民社会与治理、善治和第三域有关。

2.如何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

在厘清了中国的市民社会概念之后,学者就如何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也论述了自己的看法。集中起来,主要围绕中国学者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认识而展开。关于这个问题,其实质就是如何建构当下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新型互动关系,

如何正确理解处理国家和社会,国家和个人的相互关系,建立各自相对独立而又共存一体的功能界限。而关于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则有五种模式:公民社会制约国家、公民社会对抗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共生共强、公民社会参与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合作互补。并指出,公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这五种模式并不互相排斥,是对复杂现实的高度抽象。(何文)而在中国的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上,首先。从中国的历史来看。有的学者就否认中国有过市民社会,有的也只是宗族社会,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内似西方历史上完善的市民社会阶层。(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学者认为西方的发展模式很难适宜于中国社会的情况,因为西方社会是在权利高度分散化和多元化的特定背景下形成的,一开始就表现出与现实社会及政治结构的异质性,但其内部的理性化过程完成较早。而对许多后进国家来说,市民社会与现实社会和政治结构是同质的,因此内部的理性没有完成,所以中国的市民社会不可能走西方那样的道路。反而,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市民社会的健康发育必须依赖外部条件,尤其以政府的促进作用最大。(方文,90年代)从中国的现实和历史状况出发,中国市民社会论者主张“良性互动说”,它既是建构中国市民社会的运作方式,又是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想形态。(邓文)理解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学者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谈:

一是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

市民社会是和商品经济相伴而生的观念,早在黑格尔,就明确从从市场经济出发来分析市民社会的《法哲学原理》,把市民社会理解为“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是私人自律的商品交换领域。马克思则更进一步的将其理解为“物质的交换关系”。现代后自由主义者约翰.格雷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认为市民社会的本质是经济自由和人身自由。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上而下展开的,原来被压制的个人和社会开始凸现。国家虽然仍然是社会资源的控制者,但与改革前相比,社会也已经成为控制资源的潜在有力力量,社会占有资源多元化,社会的自主性慢慢的表现明显,出现了相对独立的个人与社会力量,一大批非营利组织和独立社团的出现促使学者对此现象的关注。这是由于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需要必须而且能够彼此独立和自由活动的公民个体,任何一种成功的市场体制不仅需要完善的内在竞争机制、健全的法律制度,而且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公民社会来配合,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造就了一个完善的公民社会。而市民社会概念的演变及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是:市场经济造就了市民社会的主体、拓宽了空间、培养了意识形态、营造自治机制(市场经济、市民社会和民主政治储建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9年01期)

市场经济通过经济制约体系的自我构建,将社会成员以内在和外在两种方式整合成为经济有机共同体,并通过对企业、利益集团、社会组织、社区这些不同的组织机构的结构性整合而使之形成为一个形态完整的社会共同体,这就是市民社会。因此,有学者认为,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市民社会的胜利。(郁文)

二是市民社会与法治:

市民社会是以一种普遍的契约关系和契约精神建立起来的,并以此来保障其良性运行。从市民社会的产生发展来看,它与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近代法治的确立密切相关。

查尔斯.泰勒就指出,早在近代反对专制主义的市民社会时期,孟德斯鸠就强调一种“来自国家并针对国家的自由”——政治自由,一个自由的社会总是和一定良好法制的国家相符合的,自由状态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来源与宪法。强调了市民社会和法治的关系。实现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良性发展,法治的约束作用必不可少。要想使市民社会成为真正的文明社会,也必须要以法治为保障。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效运作的体制条件是法治,而法治则是通过其两个经济作用来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的,一是约束政府,二是约束经济人行为。

有学者认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是法治运行的基础和界限。法律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矛盾互动发展中,在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的冲突和协调中得以发展;而市民社会的多元权利有效的分解了国家权力,遏制了公权力的专断倾向。市民组织的多元化、自主化发展,形成了对国家权力的分割与制衡。市民社会多元利益的冲突、互动与整合衍生了理性规则秩序;具有自由理性精神的公民意识构成了法治的非制度化要素。中国要真正走向法治,就必须重新构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确立多元权利基础、公共权威和良善之法。(马长山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与界限)。

三、是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third sector)或者称为ngo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在西方兴起于80年代,它最初只是在行政管理理论层面展开研究,而随着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对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第三部门也开始关注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部门的作用及其与国家和市场的关系等理论问题,双方开始寻找理论契合点,两者的关系也更加紧密。

在以前的研究中,公民社会理论的研究倾向与政治哲学方面的,它本身固有的自由主义传统就反对极度扩张的国家权力,认为国家的干预对公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威胁,主张国家和公民社会分离。以契约为基础,法治为保障,依靠强有力的公民社会来制衡国家权力,公民社会被抽象为一种理想的模式。而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国家对社会的干预减少,公民社会理论得到进一步的拓展。扩大社会自治领域,限制国家活动范围,对于政治民主意义重大。而第三部门的研究正是专注于对社会自治性团体的研究,对社会社团的基本结构、从业人员、对政府社会影响能力和服务能力等等的基本能力,对社区的大的趋势的调查。与公民社会的侧重于理论性相比,在ngo的研究中,实证性研究占主导地位。其实从实证的角度来看,两者都是在看同样的问题,可以说都是想用政府与市场的框架,或是用自身管理的框架,从公共事务的角度,从制度治理角度,从更多的更复杂的管理治理角度来进行研究工作。因此,在研究趋势中,二者结合在了一起。

有学者指出,在中国的“公民社会”的构架中,社会基本结构发生的最根本变化是,由政府-单位-(作为单位人的)个人的单向、单维的关系,转变为多元、互动、社会参与与自组织形式的结构。政府不再是一个全能的部门,它行使国家安全、公共政策、宏观调控等有限职能,并主要通过监督、规范、政策优惠等间接手段调控企业和非营利部门的行为。这一改革过程首先从企业行为的独立开始,改革开发以后,企业逐渐扩大了自主权,形成不同于政府下属的“工厂”的“法人”,而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最终还要归于社会自组织体系的形成。社会的组织结构以大量的公民自组织形式为基础,个人作为具有公民意识的公民社会的成员,形成广泛的自组织形式,构成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或称“非营利部门”,是大量具体社会功能的直接履行单位。所有这一组织结构以公民社会的发展为基石。(王名,2001)

四、公民社会的研究方法:

谈及此,不得不对中国的公民社会研究方法做一概述。总体印象是,规范性研究在第一阶段占主导地位,因为,前面说过,公民社会理论一直是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恪守一种社会政治理想,有强烈的现实批判作用,也是不同派别的理论家用以表达自己政治理念的工具,因此,它主要是作为一种规范性的理论来加以研究的,公民社会概念被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概念来运用。作为研究方法,它以公民社会为中心来研究问题,一方面反对以国家为中心,另一方面也反对以经济为中心的研究方法;作为一种分析性的概念它主要被视为一种社会实体或历史实体,人们从不同学科分析其起源、发生发展过程及未来前景(何文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98 2期市民社会:民主化的希望还是偶像——80年代以来国外市民社会研究述评)

然而,随着第三部门研究的兴起,实证性的研究逐渐凸现。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研究兴趣,而且实证性的研究极大的拓宽了公民社会研究的范围,使的公民社会的研究泛理论的研究注重了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民主与全球化等专门问题的研究。并且用此理论,深入调查进行个案研究。从全球的趋势来看,这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如美国学者读《使民主运转起来》就是历时二十余年的研究成果。然而,从大陆的情况来看,这一方面还相对薄弱,虽然这些年关于基层民主已经成为显学,但是对这一问题显然还只停留在乡、村一级。而从中国的行政体制架构来看,乡显然不属于一级政府,而中国社会的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把视野拓宽。目前进行调查的成果较为典型的有:1998年出版的《静悄悄的革命——中国当代市民社会》,该书从四个层次:个人层次、基层层次、阶层层次、ngo组织(社团组织)层次探讨了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状况。大致结论是:中国改革开发以来个人的自由大大提高,在四个层次当中最为活跃;基层层次讲了农村基层社会的变化、城市单位组织的变化,由于社会大量的变化,基层层次也成了非常活跃的层次;阶层层次不太明显也不活跃;而第四层次也不太活跃。我们认为市民社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刚刚发展,也很不成熟。提出,我国市民社会很明显的两个特征是自我冲动的特征和自我约束的特征。

五、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关于公民社会理论本身知识界仍然有几个问题需要梳理清楚:

一是市民社会问题讨论中往往将近代市民社会观和当代市民社会混为一谈,这就产生了概念的歧义。如仅仅将市民社会作为私人自主的经济交换领域;及单纯将市民社会理解为城市居民,这就容易剥夺广大农村居民的权利,使的这一概念过于狭隘、片面,没有从中国是个农业大国的国情出发。另外,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将一个西化的概念移植于中国,而这个概念本身是源于西方的语境的,在对中国现实的分析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以西方的模式为标准,对中国的现状加以评判,或者是简单的依据西方的概念的框架,对中国社会做一简单分析;或是盲目的比附,照般西方的经验,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说明中国的市民社会早已经存在。这是后进国家在全球化的强势下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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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篇(6)

一、“区域”概念阐释与区域文化研究基础

区域概念过去常常被作为地域、地方、地区概念使用,主要因其与行政区域概念紧密联系有关。但即便是依行政区域划分,历代都有所变化,呈现跨区域行政交叉现象。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行政区域划分,“秦王朝统一岭南,置桂林、南海和象郡,现在的广西含当年的桂林郡全部,南海、象及长沙、黔中等郡部分地区”,足以说明当时行政区域划分与现在区域划分也有跨域交叉现象。在现代社会发展及其特定语境下,区域含义有所扩大和延伸,一方面在地理空间范围含义基础上,赋予其文化地理、政治地理、经济地理等空间范围含义;另一方面在行政划分所指区域含义基础上,超越行政区域而扩大延伸到非行政划分区域含义;再一方面扩大延伸为跨域、跨界所形成的区域范围,带有跨区域的特征和色彩。由此可见,以自然与文化相互关系构成的非行政化区域概念从古至今仍在使用。以江河湖海流域作为水域空间范畴的区域,如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构成跨省水系区域;以洞庭湖为纽带与分界,划分湖北与湖南省域及其水系沟通形成的楚文化区域;以黄河为界划分河北与河南省域及其水系沟通形成的中原文化区域;广西西江水域由西向东的红水河与由北向东的桂江汇合入珠江,又构成泛珠江流域及其珠江水系区域;广西兴安自秦始皇统一岭南修筑灵渠,沟通北上的湘江水系与南下的漓江水系,形成湘漓分派与水域贯通的湘漓流域,形成跨省湘桂区域,等等。以山脉为纽带与屏障,五岭以南的广东、广西在先秦时期就称为岭南地区,此后所谓“两广”、“粤桂”表明其具有一定关联度的区域范围;处于岭南的广西与岭北的湖南通过湘桂古道形成湘桂走廊,构成湘桂之间连接的区域,等等。此外,以语言(方言)、民族、民俗、政治、经济、交通、历史渊源与文化形态为纽带构成的跨地区的区域概念使用不胜枚举。

其二,区域合作背景下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现代社会发展及其文化语境下的区域概念使用,因全球化与多元化影响下的区域经济崛起以及世界经济共同体需求,越来越着眼于从经济发展视角建构与重构区域概念。从国际区域关系看,一方面基于国际社会及其世界各国发展需求,经历了“二战”后“冷战”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结盟以及意识形态阵营与三个世界的划分,形成国际社会(如联合国、世贸组织)以及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性跨国联盟(如欧盟、东盟)等概念含义;另一方面,世纪之交以来在全球化视野中着重于经济的区域联盟或跨区域联盟,构建跨国、跨界、跨境的经济联合体、共同体、同盟体,以及不结盟的区域间合作、协作、协同关系,构成国际社会及其国际性区域经济合作基本格局。从世界性区域联盟产生背景与语境看,除相对于国际社会以及超级大国霸权,即区域相对于中心而言,带有一定的对抗性外,更多地是强调区域合作与协作,构成或紧或松的国际关系共同体与联合体。从国内区域关系看,在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背景下建构的区域发展视野中,除相对于中央而言的地方所指区域概念含义外,一般所指省市县乡行政区域;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相继构建非行政化的、依赖于一定的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基础的、以经济为纽带的、跨地区结合的经济开发区以及经济合作、协作区,如沿海经济开发区、国家经济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跨区域的“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合作区,还有更大范围的东部、西部、中部、东北等区域概念的划分。区域经济崛起与跨区域经济合作协作方式兴起极大地推动区域发展步伐,既通过竞争拉开区域间差距,率先成为经济发达地区;又通过区域合作协作,推动经济欠发达、后发展地区赶超跨越,逐步缩小区域差距,构成协同发展、共同富裕的趋向。总之,区域发展观念比任何时期都深入人心,区域经济发展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其三,区域经济发展背景下区域文化兴起。经济社会发展在推动区域经济崛起的同时也推动了区域文化建设发展,区域文化的区域概念也随着区域经济发展而扩大与开放。文化的交往性、绵延性与包容性特点不仅促使区域概念含义理解不仅仅涵盖地域、地方、地区含义,而且带有跨地域、跨地方、跨地区以及跨境、跨界、跨文化的意义;区域文化不仅局限于区域空间,而是超越区域空间而扩展为文化空间。其文化区域空间范围立足于而又不仅仅局限于自然地理空间与行政地理空间的地域范围,而且扩大为文化地理空间范围。其区域界定以及域界划分不仅仅为一个要素决定,而是包括自然、历史、文化、政治、经济、交通、族群、语言、民俗、交往等各要素系统关系的综合性整体构成。尽管为了更为明确清晰界定区域概念内涵与外延及其所指对象范围的需要,尤其是为了划分区域界限的需要,往往习惯于按照思维定式,简单化地将区域等同于主要依据行政化划分的地域、地方、地区概念,更便于构成条块分割的行政地区空间与从上到下的线性垂直行政管理域限,但则不能否认和掩盖依据非行政化的其它要素及其综合性要素所构成的区域及其区域文化客观存在的事实。尤其是现代社会发展及其区域经济崛起的现实需求,更凸显出非行政化划分区域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更为凸显区域文化内涵外延的开放性与跨区域交往交流与融合的特征。区域文化含义不仅是因区域空间形成其内涵外延,而且是因文化传承、传播与发展的历史性与传统性构成其内涵外延。通常所说的区域文化,往往指称当代社会区域空间及其行政区域的文化形态,诸如作为省域文化称谓的广西文化,作为市域文化称谓的桂林文化,作为县域文化称谓的临桂文化,等等。但历史上所称区域文化概念则丰富多彩,不仅从区域空间而言具有跨区域的开放性,而且从文化形态的内涵外延而言具有多样性、开放性与包容性。诸如中原文化,从区域文化角度而论,当然属于中原地区这一特定区域空间的文化形态,中原所指区域指河南,古称豫州,即中州,“古豫州地处九州中间,称为中州。汉王充《论衡•对作》:‘建初孟年,中州頗歉,颖川、汝南民流四散。’今河南为古豫州地,故相沿亦称河南为中州。”

《辞源》释“中州”有三义,狭义为河南,中义为黄河中下游区域或黄河流域,广义泛指中国。中州即中原,作为中华文明的发源地或发祥地并非仅仅局限于河南,后扩大到黄河中下游区域或黄河流域,以及泛指中国。更为重要的是,中原文化并不简单等同于中原,中原只是中原文化的发源地与传播源。文化的传播性、开放性与扩展性使中原文化跨区域扩大为黄河流域范围以及整个中国范围,并影响到海外、域外的周边更大范围区域,以致于此后中原文化影响全国,成为中国文化主流、正宗、中心,甚至常常用来指代中华文化,反而淡化其区域文化含义。由此可见,历史上所使用的区域文化概念,在充分考虑其产生区域空间含义的基础上,更为注重其文化含义及其特征,以及文化在历时性传承、传播和发展的开放性、包容性与扩张性。

广西历史上也有一些表征区域文化的概念,诸如岭南文化,显然作为区域文化而言的区域是指五岭以南的岭南地区,亦即广东广西的“两广”地区,但就其文化形态特征而论,既不能仅仅涵盖“两广”,其文化外延可以扩展到南方各地跨界区域以及沿边沿海跨境区域;又不能仅仅以之涵盖“两广”所有区域文化形态,况且广东与广西各自的区域文化也有差异性,下属各地文化形态更为丰富多样。更为重要的是,文化并非像地域那样固定,而是具有运动性、流动性、活态性的生命表征,岭南文化也是在与其它文化形态,尤其是中原文化交流交融中形成的区域文化。粤西文化亦如此,历史上所谓粤西地区,指简称为“粤”的广东以西的广西,地域范围虽然涵盖广西,但粤西文化形态及其特质特征并非涵盖广西区域所有文化形态,粤西地区概念并非等同于粤西文化概念,粤西文化概念也并非等同于广西文化。这足以说明粤西文化具有超越粤西地区概念的跨区域性意义,粤西文化所指对象范围的模糊性正印证其开放性,其性质特征也并非仅仅与“粤”相关的广西文化形态,或者说两广文化的融合,或者说广西文化受到粤文化影响的结果,而且应该作为一个独立文化形态,其独立性与特殊性也正说明其相对性,具有跨区域文化交流、交融特征。由此可见,区域文化立足于区域而又具有跨区域特点,从而由区域空间范围扩大为文化空间范围,使之不仅具有相对性与多样性,而且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

二、广西区域文化发展及其生成环境条件

广西区域文化作为一个区域性概念理解,区域、区域文化应该成其界定以及内涵外延理解的前提,同时也需要从历时性建构与共时性构成的内在逻辑与时空关系角度深化认知,辨析其与通常所习惯使用的广西文化概念的异同及其在区域研究视野中凸显区域文化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一,广西区域文化含义。就广西作为一个区域概念而论,从自然地理空间意义上的区域划分与行政管理区域意义上的广西区域界定应该十分明晰;同时相对于广西与周边区域间关系而言,以及广西相对于中国所属关系的更大区域范围内的定位而言,以确定广西区域概念及其区位特点也并非难事。而对广西区域文化理解则相对于广西区域界定而言就复杂得多了,不仅文化具有衍生性、融合性与开放性,而且文化具有区域性与跨区域性,因此广西区域文化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广西文化,或广西区域内的地方文化与本土文化,区域空间大于行政空间,文化空间大于区域空间。尽管不难理解区域都必须界定在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内,因此也会有广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教育等地方性概念使用及其所指含义及其对象范围,习惯上也是以这种称谓能够达到更为明确与简单表述的目的。但却不能将其简单化与封闭化,忽略其中内涵与外延的复杂性与开放性,以及非行政化区域界定范围及其跨区域文化构成的各种因素影响。

广西区域文化当然应该首先立足于广西来理解,其区域所指空间范围当然应该是落实于广西,将其简单理解为广西地域、地方、地区文化无可非议,这对于理解广西区域文化含义及其内涵是十分必要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对广西区域文化的理解应该更为宽泛和开放,而且广西区域文化在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上有着区域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加之将其作为研究对象范围需要更为宽阔深远的视野与背景。因此,对广西区域文化的外延范围理解应该拓展:一方面应该认识到这是中国及其中华文化构成中的广西区域文化;另一方面是广西与周边区域关系中跨域、跨界构成中的广西区域文化;再一方面是历史文化传承、人口迁徙与文化交流构成的跨时空、多样性与开放性的广西区域文化。作为一定区域的广西文化形态,其地域性与跨地域性、独立性与关系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稳定性与流动性、自足性与开放性、相对性与绝对性、多样性与融合性等对立统一规律及其特征凸显,不仅对于广西区域文化概念含义及其内涵外延理解更为深化,而且也有助于对其性质特征作进一步理解。其二,广西区域文化生成的历史建构。任何一种文化形态形成与构成都应该有其背景与语境,区域文化形态的形成与构成也是依赖于所依托的区域空间和所属背景与语境。从历史文化传承角度而论,广西区域文化形成与构成应该与历史上所涉及其内容的相关文化概念使用有关,诸如百越、骆越、西瓯、岭南、岭西、粤西、八桂等,大致上可以认定为主要从文化地理空间界定的历史性概念,这些历史概念对于广西区域文化生成与构成有着密切联系。当然,这些历史概念的含义及其内涵外延需要进一步厘清,广西区域文化在其历史文化传统基础上的传承关系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值得重视的是,这些历史文化概念的特征值得注意:一是具有区域性特征,所指区域及其区域文化都限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二是具有跨区域特征,所指区域范围包括几个或多个相关区域范围;三是具有开放性特征,所指区域界限较为模糊,含义较有张力和弹性,外延范围有所扩展和绵延;四是具有文化交融性特征,包括中原文化与广西地方文化、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多民族文化等交流融合;五是具有历史性特征,这些区域性概念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或阶段形成,包含特指的历史文化内涵与内容,表明特定的历史文化形态所形成的文化传统。因此,广西区域文化生成具有深厚博大的历史性依据与历史积淀厚重的文化传统,广西区域文化概念与这些历史性区域文化概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具有彼此之间联系的共同特征,这说明广西区域文化与历史上存在的这些区域性概念及其所表征的历史文化是一脉相承、薪火相传的。其三,广西区域文化生成的当代背景。广西区域发展推动其区域文化生成与发展及其研究的崛起。广西在改革开放与“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实施“富民强桂”新跨越及其“民族文化强区”战略,区位特征与区域优势凸显。广西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的特征、沿边沿海的地缘政治文化特征、南方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民族特色得到国家与地方的高度重视,在国家战略发展及其区域战略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广西发展战略不仅关系到广西地方自身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战略发展及其区域战略发展,也就是说,必须将广西放置在国家与区域发展中定位,由此形成当代广西区域经济发展及其区域文化发展的特点与优势,其区域性与世界性以及国家战略性地位凸显。

一是北部湾大开发,既将广西纳入国家沿海经济大开发战略发展进程中,又将区域经济战略提升为国家战略,并通过沿海经济大开发的整体推进,推动经济欠发达后发展的广西赶超跨越发展步伐,逐步缩小东西部差距,实现沿海地区区域经济整体同步发展目标。从这一角度看,北部湾大开发在进一步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更强有力地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步伐,将广西区域文化放置在北部湾大开发背景下审视,区域文化才会具有更为广阔的区域与跨区域视野。二是广西地处沿边沿海的中国南疆,毗邻越南及其东南亚地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发展及其确定广西首府南宁为其一年一度的博览会永久性会址,使广西南宁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桥头堡,既成为跨境、跨区域经济文化合作、协作、交流的实质,又增强了广西区域经济文化发展动力与活力,形成其区域性与国际性的区位特色与优势。三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使广西不仅在西部地区战略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而且作为西部唯一的沿海地区,北部湾及其海港成为大西南出海通道,发挥其交通枢纽的地位作用及其拉动西南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实现孙中山先生对北部湾建成国家大型出海港口的遗愿,以及国家海洋战略及其南海开发战略实施。北部湾大开发将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经济开发及其港口建设连成一片,并扩展到南宁、崇左、玉林、来宾、百色等更大区域范围,辐射柳州、桂林、梧州、贺州、河池等广西区域范围,影响云南、贵州、重庆等西南地区,对于西部大开发及其大西南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使区域合作、协作、协同发展成为广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

四是广西作为南方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不仅具有丰富多彩的民族特色与民族文化建设发展优势,而且创构了各民族聚居、文化融合、凝聚力与向心力强的民族生态环境;广西不仅享有民族区域自治以及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条件,而且享有民族团结模范的殊荣;广西世居十一个少数民族不仅与毗邻广西的云南、贵州、湖南、广东等省际交界少数民族关系紧密,而且与毗邻中国的越南以及东南亚各国民族具有历史渊源关系与经济文化交往关系。广西实施“民族文化强区”战略既推动区域民族文化发展,又跨区域影响与推动南方少数民族现展步伐,确立其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地位及其南方少数民族现展格局中的定位。五是桂林作为山水甲天下的世界旅游名城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特色与优势。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与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质上将桂林旅游经济与服务业经济发展纳入国家战略发展轨道;最近,桂林世界旅游胜地建设规划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将桂林旅游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提升了桂林旅游的国内外影响力与竞争力,同时也将桂林旅游发展放置在国家旅游与世界旅游发展格局中定位,使桂林旅游具有区域性与国际性发展的重大意义。由此可见,广西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交通、民族、教育等各方面发展既必然融入和汇入各种跨域联结与合作所带来的内在与外在因素,也必然会以更为宽广与开放的视野理解广西区域概念的含义、内涵与外延、对象范围。同时,也会因区域发展及其跨区域共同发展需要推动区域合作、协作机制形成,如中国-东盟经济文化合作、中越经济文化合作、泛珠江流域经济合作、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西江流域经济合作、西南区域经济合作,以及桂港、桂台、两广、湘桂、滇桂、黔桂等区域经济文化合作,等等。当前,广西又面临国家海洋战略实施及其海洋经济文化开发机遇,以及海洋维护及其南海岛屿争端与边界纠纷等关系国家安全的重大现实问题,广西处于沿边沿海的南疆第一线,更需要将区域发展视野扩大到国家发展与国际关系发展的战略高度,将广西发展战略上升为区域发展战略,将区域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广西发展不仅仅具有区域发展意义,而且具有国家战略发展以及带动辐射周边区域发展意义。总之,广西在国家及其区域中的定位,使之区域概念范围既指称广西区域,也指称与广西关联的更为开放性区域,带有区域性与跨区域性的特征与意义。因此,广西区域发展应该立足于广西、走向全国、放眼世界。

三、桂学的区域文化研究内容及其跨区域研究视野

桂学可谓广西之学,是对广西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历史、宗教、民族、民俗等现象与事象进行分门别类与综合整体研究的地方性学科、学术、学问、学派。从区域研究角度而论,其研究对象及其内容范围为广西区域。从区域文化研究角度而论,文化并非局限于小文化与中文化的的狭义理解,而是将其包括在内而扩大延伸为广义的大文化,文化构成涵盖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同时,依据自然地理空间与文化地理空间的相应性与差异性,广西区域文化研究对象不仅仅指称广西文化,而且应该包括与广西区域文化密切相关的跨区域文化及其文化融合现象与事象,既生成广西区域文化的开放性、绵延性与融合性特质特征,又构成其研究的更为广阔的学术视野。因此,桂学从这一角度而论又可称之为广西区域研究之学,其学术研究视野与研究指向应该落实于广西区域文化研究,研究对象及其内容范围也应该为广西区域文化。桂学研究可考虑将广西区域文化作为研究对象及其内容范围,具体可从三个视角考察。

其一,区域文化研究的学科与跨学科研究视角构成。从学科研究视角而论,桂学既相对于湘学、徽学、楚学、粤学等而言独立自足的地方性学科,又可视为分门别类的区域社会学、经济学、文化学、人类学、宗教学等多学科构成的学科群。桂学作为广西地方学科的总体性称谓,更大程度地表现为跨学科综合研究指向,可以针对一个具体现象或事象,从多学科、跨学科、学科协同研究角度进行立体综合性研究。历代广西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典籍往往都具有文史哲与地方民俗糅杂一体的综合性研究特点,如唐刘恂《岭表录异》、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明张鸣凤《桂故》《桂胜》、清李调元《粤风》等广西历史文献均带有这一特点。桂学作为广西地方之学研究学科及其学科群,针对广西区域文化对象类型与性质内容可分门别类进行各学科研究,体现不同学科专业研究特点,如区域经济学其实就是从经济学学科角度对区域经济进行研究的学科,其学科理论与方法论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的特点,同时也具有将经济学理论方法应用于区域经济研究的特点。因此,桂学以广西区域文化作为研究对象,学科研究与跨学科研究结合应该成为桂学指向。对于受一定区域范围限定的研究对象来说,学科研究也会在区域性与跨区域性关系的结合与协调上明确指向,目的在于拓展与深化研究视野以整体综合把握研究对象。

其二,广西区域文化的多样性与融合性构成。桂学以广西区域文化作为研究对象,必须在厘清其含义及其内涵外延与性质特征基础上认清其文化构成。区域文化形态的生成与构成主要有三条路径:一是本土文化积淀、积累、传承与传播的结果;二是区域间和跨区域文化交往、交流、交融与碰撞的结果;三是在主流文化影响下,文化变革、转型与发展的结果。广西区域文化生成也通过这三条路径形成其构成,又因其沿边沿海与少数民族地区特点更形成其多样性、复杂性、融合性等构成特征。具体表现在:一是广西本土文化的多元化构成性。广西考古发掘,发现广西在新旧石器时代都有大量的史前人类活动遗迹及其文化遗物、遗址存在,如桂林宝积山洞人、柳州人、桂林甑皮岩人等广西先民遗存以及大石铲文化遗存,这是广西文化之根、本、源。先秦时期,在秦始皇统一岭南前,广西并未有行政意义上的统一性,尽管有百越、骆越、西瓯、岭南等称谓,但未能明确与具体指称广西文化形态。广西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中央集权制后,推动广西文化形态生成发展,但毕竟因其地处偏远与边缘,本土文化发展缓慢,各地区文化存在差异性。当然,也形成文化特色与优势、文化形态多样化、文化构成多元化、文化类型鲜明的本土文化特点。李建平等学者概括为,广西拥有民族文化、山水文化、海洋文化、文人文化、民间文化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形态。从文化区域类型构成看,以桂林为中心的桂北文化,以梧州为中心的桂东文化,以柳州为中心的桂中文化,以宜州为中心的桂西文化,以南宁为中心的桂南文化,以合浦为中心的北部湾文化;从民族文化类型构成看,形成广西十二个世居民族文化形态,各民族之间既交往交流与文化融合,又存在各民族文化差异性与特殊性,呈现出各民族文化鲜明个性与特色;从语言及其方言文化构成看,广西至今都是全国方言富矿区,依托语言构建的文化形态也千差万别,形成彼此不同的方言区域及其方言文化区域;从自然地理风貌构成的文化类型看,江河湖海构成不同的流域文化,如西江文化、红水河文化、漓江文化、北部湾文化等,此外还因山地、湿地、平原、丘陵、森林等自然地理特点构成不同文化形态。二是中原文化影响下的区域文化融合的构成性。文化交流与交融是文化形成与发展的动力源之一,即便是本土文化,本土之间的文化交流交融必不可少,对于外来文化进入本土,广西受到中原文化影响及其交流融合也是理所当然。这也是地方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构成部分,具有向心力、凝聚力与包容性特征所在。中原文化对广西文化影响从秦始皇实行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之后,主要通过行政建制及其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中央派遣或贬谪地方官吏、外派守护边疆驻军、人口迁徙、商贸往来、大型水利建筑工程等因素构成。旅桂士人、文人及其人口迁徙的客家人,带来中原文化的影响与传播,并与当地文化交流与融合,形成广西政治文化、土官文化、藩王文化、科举文化、书院文化、戏曲文化、工艺文化、文学艺术及其各种社会生活文化形态。明清之后,常被中原地区称之为“南蛮”地区的广西,其文化形态与中原文化并无二致,完全融入中华文化的主流。至晚清时期,粤西文化发展到高峰“,岭西五大家”步桐城派古文余绪,崛起于文坛;临桂词派入主词坛,名震京师,王鹏运、况周颐被称誉为“清季四大词人”。至近现代以来,广西在鸦片战争、帝制、民国建立与国民革命中的地位与作用功不可没,对中华民族及其中华文化作出重要贡献。三是跨区域文化交流的广西区域文化的构成性。与广西毗邻的广东、湖南、云南、贵州等省域各具有独特鲜明的区域文化特性特征,也都与广西在跨时空、跨区域交往交流中建立千丝万缕的联系,形成区域文化融合的构成性特征。处于广西与湖南交界节点的桂林,历史上也是广西省府所在地。通过秦始皇统一岭南时期修筑的兴安灵渠,沟通湘漓水域以及湘江沟通长江水系,漓江沟通珠江水系,从而贯通长江文化与珠江文化。并开发翻越五岭的湘桂古道,建立湘桂沟通交流的各种渠道。中原文化及其湘楚文化影响广西,尤其是桂北地区,构成具有湘桂文化融合特征的桂北文化形态。此外,先秦战国时期的楚国,其南面边界绵延至广西荔浦,楚文化影响广西不言而喻。处于桂东的广西与广东交界的梧州,古为苍梧地区,粤文化影响范围扩大到广西贺州、玉林等地;桂南沿海的广西合浦,构成现在北海、钦州、防城港三足鼎立的北部湾地区,与广东沿海毗邻,也是粤语区域,粤文化影响至南宁,广西桂东南文化交融特点显而易见。桂西地处广西与贵州交界的宜州、河池地区,广西与云南交界的百色地区,桂黔滇区域交往及其文化交流形成广西桂西文化特点。特别值得重视的是语言,广西语言构成大体分为四大板块,一是以桂柳话为中心覆盖桂北、桂中、桂西地区,为西南官话,属北方方言语系,包括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湖北、湖南等地均属于这一语系;二是以南宁、梧州、北海为中心的桂东、桂南粤语地区,与广东粤语同属这一语系;三是以壮侗语系为中心的广西各少数民族语言;四是广西各地方言与土话。显然,广西语言及其方言具有区域性与跨区域性,通过语言进行文化交往与交流,形成文化交融与融合的文化构成性形态与特征。

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篇(7)

西方经济地理学的关系范式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人文地理学的“关系思考”(relationalthinking)的倡导下[6],伴随着经济地理学制度转向和文化转向的研究深化,经济地理学中有关“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社会相互作用是如何塑造经济景观”的文献越来越多[7-9]。学者将“交织于多种地理尺度上的经济变化过程中的行为者的社会空间关系”作为研究核心。这种视角成为21世纪西方经济地理学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被称作“关系范式”、“关系转向”或“关系经济地理学”[10]。关系范式的分析框架包括3个方面内容:关系资产、关系根植性和关系尺度。①地方和区域发展的关系资产:尝试将地方和区域的发展解释为区域经济复苏的空间结果,采用诸如“制度厚度[11]”、“非贸易相互依赖[12]”、“学习型区域[13]”等多种相互作用的概念给予解释,常使用地方规则、反思性知识(re-flexiveknowledge)、惯习和情境(context)等多种非经济因素剖析企业区位的集聚以及地方和区域发展的结果。②处于社会行动者网络、企业网络和组织网络等各种网络中的关系根植性:强调网络及其内部权力关系有助于经济地理“对企业的再发现”的研究。③关系的尺度:在理解当前“全球化”的地理现象时尝试解释和阐明尺度地理重叠和地域单元重构的作用[14]。关系范式的研究还出现了多个学派,例如:将经济主体创建空间的力量以及区位机会视作其研究焦点的“加利福利亚学派”[15-17],强调国际相互作用中社会制度和文化的嵌入性的“英国曼切斯特学派”[18-19],以及强调在空间视角下对行动的关系概念体系进行研究的“德国关系学派”[20]。这些学派总体上看都是以经济行为者为中心的,强调制度在分析经济关系中的核心位置,关注全球化对经济组织的影响以及随后发生的全球—地方张力,对社会和经济过程的理解有明显超越空间描述的趋势[21]。

西方经济地理学的演化范式

20世纪80年代,经济学内部出现了一种基于“生物学”类比的“演化经济学”,得到快速发展并能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抗衡[22]。受演化经济学的启发,西方经济地理学界(尤其是欧洲)对演化分析方法日益重视,并于20世纪末提出发展一门演化经济地理学。演化经济地理学与演化经济学家重视分析产业创新和技术变化不同,更加注重寻求空间演化的本质[23]。进入21世纪后演化经济地理成为经济地理学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领域,得到迅速发展,并成为当前西方经济地理学理论建构的前沿[24-28]。演化经济地理学认为,企业的竞争是基于它们的知识、惯例和能力,而这些东西是在过去并在特定的地方环境中形成的,因而是其他企业难于模仿的;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并非是基于企业和消费者的理性区位决策,而是地方化知识历史累积的结果;学习、路径依赖和惯例的演化是理解技术创新和区域竞争力的基础。因此,演化经济地理学非常关注企业学习(知识生产)和知识转移扩散的动态过程以及制度、地理集聚在其中的作用。在探讨经济活动在空间中的不均衡分配方面,演化经济地理学的理论要点,不同于制度主义经济地理学所认为的财富在地域间的不均衡分配主要关系到地域制度的差别,也不同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地理学将经济行为的不均衡分配视为移动性生产因素驱动下一般性集聚过程的结果,它将经济行为看作是在时间和空间中展现的演化过程,强调空间经济发展不均衡的路径依赖动力(path-dependentdynamics),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理解路径随时间的空间分布,它对分析空间中新路径的创造和扩散以及合适路径扩散的发生机制特别感兴趣[29]。在核心概念方面,演化经济地理学将“新奇”视为演化的根本动力[30],认为“惯例”是演化的轨道,重视技术与制度、企业发展与企业环境、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协同演化”特征[31],运用“路径依赖”概念理解和分析经济活动的空间演化[32-33]。演化经济地理学能够在企业的区位行为及惯例演化、产业的空间演化、网络结构与网络的空间演化、城市与区域发展及其空间系统演化等多个层面上为空间中经济演化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29]。

西方经济地理学关系范式与演化范式的比较

两种范式在反对新古典主义范式上具有相似的核心假设理论是为现实服务的,西方经济地理学范式的产生也是基于对新出现经济行为现象的解答。西方经济地理学关系范式和演化范式的出现,是与20世纪90年代前后出现的后福特式的经济活动组织方式相一致的。这一时期,外包、专业化生产、网络连接和对市场需求的弹性适应扮演主要角色[34]。同时,在经济地理中出现了诸如知识的创新、企业能力、暂时性工作组织和企业的社会文化嵌入性等新的研究对象。而经济地理学的新古典主义范式,将企业概念化成黑箱,忽略其内部过程,认为经济行为是非社会化的,并且忽略企业行为过程和动力机制以帮助其形成所谓的统一结构,来解释空间中的经济行为[35];这种假设不能应对新的研究挑战。西方经济地理学所出现的两种范式在分析经济景观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似乎可以取代先前出现的经济地理学的新古典主义范式[31,35]。西方经济地理学的关系范式和演化范式在挑战新古典主义范式方面具有以下共同点:①两种范式都研究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认为企业关系是构成地方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②两种范式都拒绝新古典主义将经济行为者视作处于社会之外的原子式个体,都承认在特定社会结构和制度关系背景下的经济行动的嵌入性;都十分强调周围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影响,都不同程度上是源自于先前制度转向(Institutionalturn)的理论讨论。③两种范式在所期望塑造的经济景观的研究目标上具有一致性。新古典主义范式集中在诸如某一时间特定地点的技术标准或基础建构此类的显在结构条件;而演化和关系范式考虑的是企业的社会关系及其历史或发展路径,认为空间是一个由社会建构的实体,所谓的空间或区域特点既不是预先给出的也不是持久的。演化和关系方法都会假设空间结构是由运行于空间中的社会过程建构的,都对一个固定的制度化地域持批评态度[19,29]。经济行为者根据自己的需要改造或创造他们自己的区域环境,同时也受制于不同空间层次的制度框架。这种特别强调过程倾向的概念是与新古典主义视角将空间等同于充满规定特征的容器进而决定经济景观的观点背道而驰的。可以看出,相比较新古典主义方法,演化和关系视角在分析核心、经济行为和空间概念3个方面都具有类似的核心假设[36]。两种范式在解释经济地理核心问题上存在互补当前经济地理学有3个层面的核心问题,分别是:①微观层面企业的区位选择与行为决策制定;②中观层面产业部门的新兴空间、空间扩张与衰退,以及企业、技术与地域制度的相互作用;③宏观层面空间系统的集聚与扩散,例如区域系统。这3个层面代表了当代经济地理关于不同空间尺度和行为者集聚的研究范围。西方经济地学的关系与演化范式在解释以上3个层次经济地理学核心问题方面有相似之处,也有细微差别,总体上是互相补充地推进3个问题的解释。关于企业区位选择的假设为了理解企业区位选择的激发和限制因素,应该对企业决策的基本假设进行充分考虑。不管是关系范式还是演化范式都承认经济行为者在社会相互作用结构中的嵌入性。具体地说,关系视角的嵌入性是以经济行为者的节点连接关系和网络结构关系为特征,其中网络关系更加受到重视[37]。演化视角也是如此,经济行为者的复杂相互关系被认为是经济行为的某种空间秩序的重要原因[38]。两种视角都反对经济行动者的完全理性,反对经济行为被利润控制或者是纯粹的利益最大化,都承认行为者的有限理性和对市场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性。演化视角认为,经济决策主要依赖组织路径,这个组织路径很大程度上是企业基于经验和默许知识所进行的内部行为。关系视角则运用Yeung的多重逻辑(multiplelogics)[39]解释企业经济行为,涉及到企业内部以及同供应商、客户和机构之间的多重关系。社会关系显然能够促进和限制企业的区位选择,然而两种范式在制度作为影响空间结果的因素方面存在细微差别。演化范式认为,尽管经济行为受到制度限制,但企业决策不会自动地将其作为因果法则;而且,制度被解释为一系列的机会或条件。

例如,引用演化经济学的多样性概念,强调在相同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下可以有不同的经济结果;或者像Boschma和Frenken所说制度是与组织路径不相关的(orthogonal)[40];这都说明了演化范式对制度的理解。而关系范式方面,其“权变性(contingen-cy)”的准则认为“对人的行为而言,在任何时间和地方,同一的前提条件不必然具有相同的结果”;因此,认为“企业在特定地点的决定既不能被预测也不能通过其他企业的区位行为推测,而是应追溯其特定制度影响下的关系特征”。可见,关系范式对制度的重视程度大大强于演化范式。产业部门的空间演化演化的和关系的范式都引用“区位机会窗口(WLO:windowsoflocationalopportunity)”[41]概念解释新产业部门的出现。区位机会窗口可以用来描述新出现的产业借助于不确定性、创造力和偶然性形成新的空间格局;认为在新产业出现时,区位机会窗口会打开,同时为先进和后进区域的产业发展提供机遇[42]。两种范式都对这个概念进行扩展。演化范式认为产业部门的空间演化可以比作中性空间(neutralspace)向真实地方(realplaces)的转变,是以部门特定的地点、网络、路径和制度为特征的。由于企业被认为是可以建构自身环境的,因此产业部门可以出现在不同的地方。新产业部门的地方化需求与区域生产结构的不匹配,也增强了产业部门空间演化中企业区位选择的自由度。但是区位条件如何对企业区位选择及区位行为产生影响呢?Boschma和Lambooy提出了对企业区位选择的“一般参数(genericparameters)”概念[24],涉及到普通知识、技术或服务等一般化因素,特别是可以产生部门灵活性优势的城市化经济。一般参数概念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地方出现新的产业而另一些地方没有(缺乏一般条件),但这个概念仍不能充分的解释新产业为什么会在不同区域出现。Boschma又提出机会(或自由事件)和人的创造行为对部门产生的最初阶段产生影响[42]。由于集体学习推动了创新过程,使得一般因素依次转变成特定资产培育地方化经济,并增加回报。对机会和创造性(或交互学习)的强调可以为具有相同一般因素的特定区域的繁荣和其他地方的衰败提供好的答案。演化范式用创造和集体学习的概念解释新产业部门的出现,特别强调组织路径的角色;然而却认为制度是一般条件,仅仅对新产业的空间演化起到边缘性的影响。关系经济地理也将区位机会窗口模式作为分析的起始点。Bathelt和Gluckler用莱比锡Leipzig的传媒集群案例,表明新产业空间的出现是不依赖产业传统和历史现象的,而是受自发产生的突然行为驱动[19]。与演化范式将新产业出现归结于机会或自由事件的论述不一样,Bathelt强调关键行为者(keyagents)的角色,认为关键行为者能够在激发相关产业的集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43]。在创造区域竞争优势和促进区域增长方面,关系范式强调在地方资源、技能、共享的信任、标准、路径和其他地方制度结构中的特定社会经济嵌入性。在解释新产业的空间演化方面,关系范式采用地方化能力的概念,强调制度结构的重要性,如高等教育和培训计划、孵化组织和制度厚度的建立。在关系范式看来,演化范式所强调的路径和创新性仅仅是驱动区域和部门增长的很多个要素中的一个而已。事实上,两种观点都在努力解答新产业部门的空间演化,但都很难预测新的产业到底会在哪里出现。两种范式都对区位机会窗口的概念进行了补充性认识:演化观点认为制度环境不是未来新部门发展的必然因素;而关系观点认为制度结构会成为地方化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空间系统的集聚和扩散空间系统的集聚和扩散主要讨论的是引致区域增长或衰退的结构变化过程和机制。演化的和关系的视角都将集体学习视作激发区域增长的重要因素;他们都赞同将知识创新作为区域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驱动力。演化范式偏好于用“路径”概念对空间系统的集聚和扩散进行解释。一方面,运用“最适路径(op-timalpath)”解释空间系统的集聚。演化观点认为知识集聚的过程发生在企业内部,企业以试错的方式进行行业知识的累积;而市场竞争表现为一种选择过程,使得精明适用的路径得到扩散,愚笨不适用的路径逐渐消失[29];结果,最精明合适的路径(即最适路径)被沿袭,使企业更有竞争力而且会可持续地增长。另一方面,运用“路径锁定”解释空间系统的衰退和扩散。演化观点认为由于路径依赖的持续,已经建立的空间类型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逆转的;当拥有特定资源、能力和制度结构的专业化产业区不能与变化的市场需求相匹配时,就会出现路径锁定状态;产业的学习与创新能力受到限制,先前的组织路径不能再适应新的状态,固化路径在解决新的问题时会趋向失败,进而导致了产业的衰退或扩散[24]。关系范式常采用“交互学习(interactivelearn-ing)”的概念来解释区域发展[44]。交互学习不仅仅涉及到建立技术和组织的创新,而且涉及到建立广泛的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牵涉到多种形式的流通资本,包括人力资本、金融资本、文化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所以区域发展路径实际上是在一个更为宽泛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更为重要的是,产业区的发展依赖交互学习过程中的自我调整和改造能力。由于原有关系的断裂,一些新、小产业的能力也可能会被重新整合成新的发展路径[44]。关系视角不赞同演化范式提出的持续路径依赖轨迹,而是倾向于采用整合的政治的(或部门的)危机和断裂(crisesandruptures)概念以便能够与更加复杂的现实相匹配。相对演化经济地理,关系经济地理在解释宏观层面区域发展中的集聚与扩散方面的观点相对较少。两种范式在一些核心概念上存在细微差别关系范式和演化范式在批判新古典主义范式方面具有相同的核心要素,在解释经济地理核心问题过程中也是一种互补的关系,为了更加透彻的了解这两个范式,还需要放大这两个范式的概念差异,以便进行比较。从时间的概念上看,相比较演化方法,关系视角较少关注历史;尽管关系范式也会讨论演化和路径依赖,但在其方法上更多是静态的。从分析的层次上看,关系范式主要是关系和网络;而演化范式常使用企业(区位选择)、产业(空间演化)和区域系统(演化)作为主要的分析层次。从对经济景观的解释上看,关系范式集中在关系和流上,常采用社会相互作用和网络等概念;而演化范式强调以个人和组织知识及技能为特征的组织路径的角色,将企业个体作为解释经济景观3个层面(企业、部门和区域)的空间结果。从对制度的理解上看,关系视角非常有力地把制度整合到分析框架中,认为在任何条件下分析区域发展,制度中都是非常重要的;演化范式把市场作为选择机制中的重要因素。从方法论上看,关系范式主要是以定性的案例研究为主;而演化范式有比较广泛的研究方法,从模型构建和定量分析到定性案例研究都可以用到。为什么这两个范式会出现这些细微的差别呢?可以从他们的来源或根基上进行解释。20世纪80年代之后,经济地理学远离传统的经济分析方法,吸收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科学转向一个更加多学科的方法。关系经济地理与社会学有很强的联系;而演化经济地理学源自于演化经济学的思想;这正是两个范式存在差别的重要原因。两种范式在理论构建过程中存在相互影响和互相包容经济地理的关系范式和演化范式被认为是在当前经济地理研究潮流中占有优势地位的,而且是更具包容性的,一种方法可以整合进另一种方法并成为其重要建构特征。一方面,根据Bathelt和Gluckler[19]以及Emirbayer[45]的观点,关系范式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理论框架或分析模式,集成了演化方法的核心问题(如路径依赖)。另一方面,就像演化经济地理强调引致或阻碍经济景观适应性的过程和机制一样[25],也受到了关系视角的影响;取代企业、个体和区域等被定义了的实体,在不同空间尺度上的历史过程被认为是造成经济变化的重要原因。而且,关系方法被看作是同演化经济地理的核心挑战相一致的,都将区域、集群和网络的增长、结构变化和转型升级的解释作为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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