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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现状精品(七篇)

时间:2024-03-23 17:46:43

碳排放现状篇(1)

【关键词】碳排放 建设现状 配额分配

一、前言

全球气候变化给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威胁,作为全世界碳排放量最多的国家,我国有义务、有责任的限制碳排放,为此我国积极推进碳排放市场建设,在全国试点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以缓解日益严峻的减排形式。从目前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现状来看,碳排放市场建设还处于摸索研究阶段,“摸着石头也过河”难免带来一些问题,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现状,从根源出发找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针对这些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解决措施。

二、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现状

(一)总体情况介绍

面对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巨大威胁,世界各国开始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已达到节能减排的作用。目前,我国启动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已平稳运行两年,取得显著成果,随着主席和奥巴马总统《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的以及《巴黎协定》的签订,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将进入高速阶段,同时展现我国作为世界大国减少碳排放工作的决心。

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重要时间节点:

2011年《“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出台,是我国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开端。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为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2014年,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经上线交易,共有1900多家企业和单位被纳入排放企业目录,分配的碳排放配额总量合计约12亿吨。试点工作的开展,为我国碳排放市场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数据,有利于我国由点及面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碳排放交易工作。

2015年9月,我国在《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明确2017年我国碳将开启部分工业行业碳排放交易体系,如钢铁、化工、电力、造纸等,并明确了2030年我国碳排放约束工作目标。

2016年4月22日,中国签署《巴黎协定》,承诺将积极做好国内的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同时在年底将完成碳排放市场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国家碳排放法律、数据搜集整理分析、配额分配方式c具体操作方法等。

按照国家对于碳排放市场建设的整体规划,全国碳市场建设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为2014-2017年,该阶段主要以试点为主,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关键时期,需要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检验标准等进行明确。第二阶段为交易市场正式启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启动涉及所有碳市场要素的工作,时间是2017-2020年。第三阶段是快速发展阶段。

(二)中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与使用情况

通过对7个碳交易试点市场的配额分配和管理情况分析发现,我国在碳排放市场的配额分配方面,以“统一行业分配标准”、“差异地区配额总量”、“预留配额柔性调整”为主要原则,并在实际操作中形成了相对折中的分配体系。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我国地区配额总量的由各个地区经济增长、能源和产业结构、温室气体排放、控排企业纳入等情况确定的,并且每个地区都预留了部分配额,用于重大项目建设、有偿分配和市场调节等情况。目前,地方配额在开始阶段主要为免费分配,有偿分配占比较少,随着碳排放市场的发展,有偿分配的比例将会逐步增加,其中免费分配的标准和方法有国家按照行业标准统一制定,地方政府没有自,有偿分配具体方式方面则有地方自主确定。

(三)碳交易试点市场建设情况

我国第一个碳排放权交易所在深圳于2013年6月18日正式开业,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了碳排放市场的建设工作。同年12月份,深圳了《关于投资者异地自助开户的通知》,开始了异地投资者开户在深圳碳排放市场投资的渠道,2014年8月,深圳碳排放市场正式向境外投资者开放,是国内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引进国外资本的碳排放交易试点,除此之外,深圳在另一个方面跟其他试点有所不同,那就是对项目减排量产生时间做出限制,仅仅是对项目类型和区域有所要求。

北京开始建设碳交易的时间较早,但是2013年11月28日碳排放交易所才开始交易,比深圳晚了近半年。目前,国家给深圳碳排放交易所配额成交量为620万吨,交易金额达到2.6亿元;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达到670万吨。碳排放交易市场试点两年多时间了,北京在碳排放交易产品类型丰富程度方面领先其他市场,不仅仅涵盖其它市场所有产品,还拥有林业碳汇项目和节能项目等针对地区情况推出的特色产品。产品类型不仅丰富,而且流转稳定有序,通用流通CCER规模达到500万吨。在交易创新方面,北京碳排放交易所与河北承德市开始了全国首例跨区域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突破了地域的限制。

广东省是全国第一个开启的省级碳排放交易市场,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在配额机制方面,采取竞拍方式,后来湖北省也采取该种配额方法,但两者配额来源有较大的区别,广东的配额分配采取免费和有偿发放相结合的方式,是全国第一个尝试两种方式相结合的试点,而湖北省来源为政府预留配额。随着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发展,广东省对配额有偿发放政策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优化,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截至2016年6月,广东碳市场累计成额3206.82万吨,总成交金额10.75亿元,分别占全国31.17%和36.92%,成为全国首个配额现货总成交金额突破10亿元大关的试点。

天津市是全国第五个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城市,启动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并且天津拥有自己独特的碳交易体系,在交易产品类型、范围和制度设立等方面有自己独特之处,这是因为天津市参加了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因此天津在碳排放交易方面需要综合方面的情况,如经济发展走势越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新建重点项目情况等,以此来确定未来几年的碳排放总量限制目标,然后确定配额总量。配额发放方面,电力热力行业按照基准法分配配额,其它行业内企业采取历史法和实际产量结合的方式确定,最终,天津市第一批强制配额交易主体为钢铁、化工、电力热力、石化、油气开采五个碳排放量大的行业内企业,并将2009年以来年排放二氧化碳2万吨以上的114家企业或单位纳入强制配额交易企业名单范围。

湖北省的碳排放交易启动较晚,启动时间为2014年4月2日,是全国第6家碳交易试点,但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4年在交易总量、总金额、累计日均成交量、投资者数量、省外引资金额等主要市场指标居全国第一,碳金融创新的数量、种类和规模也遥遥领先。2015年,湖北省累计碳排放交易日均成交量5.1万吨,占全国60.5%。由此可以看出,在偏重工业和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开展碳交易具有可行性,并且效果显现更快,有助于改地区向低碳目标前行。

三、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体系建设不完善

从上文可以看出,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都在2013年开启交易,从交易市场运行初期的情况来看,不少试点的准备并不充分,在政策涉及、能力建设等基础工作方面难以满易市场的实际情况,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不少试点开启交易是为了满足国家对于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另一个方面是因为碳交易制度本身极为复杂和细致化,需要长时间的准备和酝酿,短期内难以设计有针对性的交易政策体系。而我国开始部署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是在2011年,2012年开始市场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正式开启市场,前期的准备时间不到两年,对于这项复杂化的系统来说,步子迈的太大,因此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目前各试点均存在信息不透明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纳入企业排放数据、配额总量的确定、配额分配方案、交易数据等信息的不透明,其原因在于企业、地方政府和交易所均不愿意把相关数据公布于众,使得市场政策性明显,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

(二)配额分配机制有缺陷

我国碳排放在对地区进行总额配置时就将地区差异纳入考虑范围内了,为了兼顾地区差异和市场公平,因此国家实行统一的地方免费配额分配标准,并且由国家统一制定,地方没有免费配额的自主分配权,只能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执行。这其中就存在几点问题:首先配额总量考虑地区差异性,而在免费配额分配时采取统一标准的方式并不能保证不同地区的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公平性,这样可能导致另外一个问题的出现,差异性的分配方式会导致不同地区的不正当竞争优势,长期结果会导致优势地区会吸引更多的污染企业入住,反而不利于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然后地方在获得国家批准的配额总量和免费配额后,拥有自主分配有偿配额的权利,一般采取拍卖或者固定价格的分配方式,地区偏行性的配额总量分配方式会导致各地区配额有偿分配成本的差异。最后免费配额的分配标准虽然是国家统一制定的,但是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高标准的分配标准,地方可以采取这种方式降低原有免费配额分配比例,提高自身有偿分配比例,这样地区在配额使用方面具有更多的操作空间,可以通过提高有偿分配额度,降低有偿分配价格,以提升该地区企业在碳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体系还处在不断发展、不断改正的初期摸索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碳市场建设体系存在不少问题,如市场体系建设不完善、配额分配机制有缺陷和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是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准备不足以及该市场体系复杂程度高综合原因产生的,但是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碳排放市场的发展,因此需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来解Q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做好区域试点与全国市场的有效衔接,我国近年来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区域试点方面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在由点及面的方面好需要做到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产生足够的动力鼓励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在强制性排放市场上有所突破,激发更多的地区主动参与到碳交易市场当中;并且充分对总结试点区域的经验和教训,去粗取精的进行分析,制定区域性市场和未来全国性市场对接方案。二是健全碳交易法律体系,法律是市场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根据违法主体的动机、违法行为方式、程度、后果等设立具有针对性的碳实际排放量超过碳排放配额的惩罚方式,设立市场准入机制对碳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筛选,并构建政府、第三方机构、交易所、社会多元主体的法律监管机制,以维护碳交易市场的良好秩序。三是限制当前有偿分配的方式和标准,采取统一拍卖的方式进行有偿分配,同时,要求各地配额拍卖向外地企业开放的方式,能够统一不同地区企业获得配额的实际成本。此时配额总量分配的地区偏向性仅仅会影响到各地方政府拍卖收入,而不会对市场公平性造成影响。地方政府的拍卖收入可以用于支持低碳技术、产业的发展,或用于低碳基础设施投资,从而兼顾地区差异。

参考文献:

[1]吉宗玉.我国建立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和路径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1.

[2]聂力.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博弈分析[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3]刘航.中国清洁发展机制与碳交易市场框架设计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3.

[4]荆克迪.中国碳交易市场的机制设计与国际比较研究[D].南开大学,2014.

[5]赫虎虎.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整合路径初探[D].暨南大学,2013.

[6]刘刚.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国际借鉴与发展策略分析[D].吉林大学,2013.

[7]吴育洁.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12.

[8]阴俊.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研究[D].吉林大学,2013.

[9]姜勇.中国碳排放与经济增长关系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D].重庆大学,2014.

碳排放现状篇(2)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现状;立法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9-0164-02

1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现状

自从《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的有益探索和尝试从未停滞,进步明显,成果喜人,但严格意义上说来,还只是雏形。

1.1 中国成为CDM机制的踊跃参加者但利用程度有限

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权供应国之一,我国主要通过CDM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为全球碳市场创造了巨大的减排量,但由于专业能力、交易经验不足,缺乏有中央政府推动的全国性与国际接轨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台,缺乏统一的机制和标准(如减排量交易的法律产权归属问题,缺乏第三方认证机构等)等原因,总体上还处于碳排放权交易的起步和尝试阶段。由此,国内通过的项目大部分无法得到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的通过。譬如,2009年年底,10个已经进入有条件注册状态的中国风电CDM项目被EB拒绝通过。2010年上半年,中国74个CDM项目面临 “特别审查”。

1.2 自愿碳减排交易(VER)有所展开但优势尚未凸显

北京环交所推出了中国首个自愿碳减排标准――熊猫标准,并联手美国知名机构推出中国的新能源与VER指数,进而为中国VER定价,还与全球领先的清洁技术投资基金Vantage Point Partner共同了全球第一个中国低碳指数。2010年由上海社会发展研究院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共同发起并研发的首个完整的自愿碳减排标准体系――《中国自愿碳减排标准》体系正式。借此审定与核查的碳减排量将具国际权威性,为国内外市场所认可。

我国自愿减排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应用有限,其价值并没有完全显现出来。我国还未实行总量控制交易,也未引入强制配额市场的交易模式,碳排放权的稀缺性与流动性备受挤压,只能单纯依靠企业责任感来促进自愿减排。由于受到企业市场规模和发展程度的限制,我国的自愿减排还不足于推动整体碳市场的发展。

2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现状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立法取得的初步进展有目共睹,但距离真正实现碳排放权交易并借此实现碳减排目标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涉及基准线、分配、机制、机构、参与模式等各个方面。

2005年10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和财政部等部门通过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不啻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的一个发端。2010年10月6日,国家发改委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天津会议上透露,《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已基本成熟,将“争取尽快出台”。对自愿减排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将为中国实施强制性减排市场提供可操作的市场经验。

此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展开行动。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首次将碳排放权交易纳入地方性法规,规定“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村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农村能源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3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存在的缺陷

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缺乏应有的支撑而方兴未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最关键的是仍然是相关法律缺失和不健全。

3.1 现有法律未对减排限额作出明确规定

欧盟和美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之所以取得较好成效,很大程度应归功于其采用了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与贸易机制。虽然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现实之严峻,在内忧外患之下果敢决策,公布到2020 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的行动目标,但这种相对GDP的碳排放强度作为减少碳排放目标仅仅是相对的总量控制,尚难以以区域为单位实行有效的能源配额,还缺乏可操作性和强制执行力,不足以推动配额碳排放权交易。

3.2 具体法律制度严重缺位

涵盖碳排放配额制度、市场管理和交易规则和政府监管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位,使得统一的运作规范的碳排放权市场于法无据,继而导致围绕碳产业的完整的产业链无法形成,碳金融、碳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更是无法开展。

将以赢利为首要目标的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负外部性内部化,构建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机制是可利用的绝佳方式,但有效利用该方式需要足够的有明晰的法律结构。我国一些政策文件中对碳排放权交易已有所提及,譬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但是还只为碳排放权交易的立法提供了前提。

已有的相关法律也还存在较大的缺陷。如2005年10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和财政部等部门通过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虽然为协调、规范我国碳排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随着基于配额的交易在气候交易所交易的逐渐增多,因为该管理办法立法层次过低,参与主体过于狭隘,行政色彩过浓,对中介机构的培育和扶持力度不够,法律责任的规定有所缺乏,对于不断发展变化、不可控风险巨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已显得力不从心。即将出台的《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原则性规定了自愿减排交易的监管主体、交易主体(买卖双方)、交易对象、登记注册系统、交易场所、第三方核证、减排量签发等内容,将可能解决国内自愿减排市场缺乏信用体系的问题,但却没能对自愿减排标准以及定价规则做出说明。另外,开展自愿减排的企业更多的是基于社会责任,即使《办法》出台,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规模也不会因此而发生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钟辛.建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碳减排拉动低碳经济[J].广西电业,2010(4):22-25.

[2]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自愿减排或排污将成主要路径[EB/OL].(2010-07-01).,2010-07-01.

[3]自愿减排标准推进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化[EB/OL].(2010-12-13).,2010-12-13.

[4]新华道琼斯手机报.我国5年内将在部分行业与省份试点碳排放权交易[EB/OL].(2010-10-08)jjckb.省略/2010-10/08/content_262107.htm,2010-10-08.

碳排放现状篇(3)

关键词:碳排放;LMDI分解;脱钩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08-0042-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8.09

一、引言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环境问题被做为一个议题提了出来,说明中央在抓机遇促发展的同时,已经注意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心放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大力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中国将选择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之路。而且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能源利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逐渐引起了人类的重视,特别是温室气体排放所造成的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严峻的挑战。甘肃省正处于发展加速阶段,能源需求量增大,出现了高能耗、高污染的现象,随之而来的是碳排放量的增加。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通过产业结构演进实现节能减排,是实现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众多的研究发现,影响碳排放的因素有很多方面,并且随着对碳排放问题的深入研究,更多的影响因素被发现。B.W.Ang采用对数均值迪氏因素分解法(logarithmic mean Divisia index method,简称LMDI)对加拿大1990—2000年的碳排放进行了因素分解,总共有23个工业部门,14个能源因素,结果经济效应导致加拿大碳排放增长了3倍,而消费结构的改变和能源强度的减少是使碳排放减少的主要因素[1]。宋德勇和卢忠宝分解了我国对1990—2005年的碳排放有影响的因素,得出能源强度是导致我国碳排放减少起关键作用的变量[2]。徐国泉等采用碳排放的基本等式和对数均值迪氏因素分解法对我国1995—2004年的碳排放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经济发展是增加我国碳排放的主因[3]。徐盈之等运用改进的拉氏因素分解和脱钩指数对我国制造业碳排放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产出效应为正向效应,而能源强度是负向效应,并且存在脱钩效应。

回顾已有关于碳排放的文献,绝大部分是关于国家层面碳排放的,也小部分对发达省份碳排放做研究的,但缺少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研究。本文通过对1990—2011年甘肃省碳排放量有影响的因素进行分解,找出对碳排放量减少产生主要作用的影响因素,并再次运用LMDI分解法,将此因素进行分解。然后根据对碳排放量增加起主要影响作用的经济规模因素,利用改进后的脱钩指数,对甘肃省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甘肃省实施节能减排提出一定的政策建议。

三、 甘肃省碳排量现状分析

(一)数据来源及说明

本文选取1990—2011年能源数据,对甘肃省碳排放量进行分析研究。根据《甘肃统计年鉴》能源表,将甘肃省主要能源消费品分为九种,即煤炭、焦炭、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本文采用如下公式进行碳排放量估算:

其中,Ei表示第i类能源消耗量,Fi表示第i类能源折算为标准煤的换算系数,Ci表示第i类能源的碳排放系数。各类能源消耗量数据由《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和《甘肃统计年鉴》整理获得,各类能源标煤折算系数采用2011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附表4给出的数据,各类能源碳排放系数,采用《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4]给出的碳排放系数(见表1)。

碳排放强度计算公式为:Ii=CCi/Yi,其中,Ii表示第i年碳排放强度,CCi表示第i年碳排放总量,Yi表示第i年以1990年为基期不变价格生产总值。

(二)碳排放总量现状分析

由2012年《甘肃省统计年鉴》得到1990—2011年甘肃省生产总值、碳排放量与碳排放强度。二十多年间甘肃省生产总值和碳排放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生产总值和碳排放总量由1990年的242.8亿元和1254.1吨,增加到2011年1694.1亿元和6437.1吨,分别增加了约597.74和413.3个百分点。其中,1990—2000年,碳排放量从1254.1吨增加到2360.1吨,碳排放总量增加了约88.2个百分点,2001—2011年间碳排放量增加了3915.1吨,增加了约155.2个百分点,说明甘肃省碳排放量增长迅速,特别是近年来由于甘肃省进入工业化中期,能源消耗量大,碳排放量增加更快。

根据钱纳里工业阶段划分标准,从人均GDP看,甘肃省产业结构发展第一阶段处于初级产品生产阶段;第二阶段处于工业化初期起步阶段;第三阶段,甘肃省经济迅速发展,人均生产总值增长较快,到2005年,工业化初期阶段发展基本完成,并且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甘肃省人均生产总值2010年首次超过2400美元,甘肃省工业化发展到中期完成阶段。

对比甘肃省生产总值、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甘肃省碳排放量与生产总值整体呈现上升态势,但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快于碳排放量的增长速度,甘肃省碳排放强度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见图1)。

四、研究方法及结果分析

(一)两阶段LMDI因素分解及脱钩指数

1.两阶段LMDI因素分解法

目前,我国针对研究碳排放问题可以采用的模型很多,例如灰色关联度模型、迪氏因素分解法、拉氏因素分解法、STIRPAT模型等都可以对碳排放问题进行研究。本文选取的数据为1990—2011年,时间跨度为二十多年,不属于大样本数据,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本文选取两阶段LMDI分解法来研究甘肃省碳排放问题,采用此模型更能全面准确地衡量各影响因素对碳排放量的影响作用大小。

对甘肃省CO2采用两阶段LMDI因素分解:根据整理得到的数据,首先将对CO2有影响的因素进行分解; 然后,判断哪些影响因素是正向的,哪些是负向的,并据此得到判断矩阵;最后对主要负向影响因素再次分解。

第一阶段基本公式为:

在式(1)中说明了影响碳排放的5个因素,其中,C代表二氧化碳排放量;E代表能源消费总量;Ei代表第i种能源的消费量;Ci代表第i种能源的碳排放量;Y代表甘肃省生产总值;P代表甘肃省总人口,即人口规模;Ei/E代表能源消费结构;Ci/Ei代表碳排放强度;E/Y代表甘肃省能源强度;Y/P代表甘肃省人均GDP,即经济规模。

在基期和报告期的碳排放量差异可表示为乘法模式和加法模式(B.W. Ang*, F.L. Liu, E.P. Chew,Energy Policy 31 (2003)),并且乘法模式和加法模式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在本文中,我们只列出加法模式的模型:

C=CT-C0=CS+CU+CE+CI+CP(2)

其中,C为第T年相对于基年的二氧化碳变化量,CT和C0为T年和基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CS、CU、CE、CI和CP分别是能源消费结构、碳排放系数、能源强度、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

式(2)各因素进行分解,总结成一般式为:

假定碳排放系数固定不变,即CU=0。

通过第一阶段LMDI的分解结果,得到对碳排放量减少的主要影响因素是能源强度,为了研究产业因素对能源强度的影响,引入产业结构因素并进行分解。

第二阶段分解模型如下:E=■EiY=■■·■(4)

其中,E代表第i种能源强度,Ei代表第i种能源消费量,Yi代表第i产业的产业值,Y代表总的生产总值。

其中,Ri=Ei/Yi,代表产业能源强度;Ki=Yi/Y,代表产业结构。

2.脱钩分析方法

20世界末,“脱钩”(decoupling)最初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是指打破环境压力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并且被逐渐应用到环境能源问题中来。脱钩方法大致可以分为倒U曲线脱钩方法、DPSIR框架下的脱钩方法、物质消耗总量脱钩方法、Tapio脱钩方法等。本文采用Tapio指数,是因为它分各阶段的层次,更能清楚的反应问题。在前面的分析中得出,经济规模对碳排放量的增加起着主要的影响作用,因此,对经济发展与碳排放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是有必要的,而且发展低碳经济就是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脱钩。

(6)

其中,CO2T、GDPT代表T年的CO2排放量和国内生产总值,CO20代表基年的CO2排放量和国内生产总值。

传统的Tapio脱钩将脱钩指数划分为8个层次,但是通过方法对比之后,发现(0.8-1.2)之间的指数容易使结果模棱两可,不利于对结果的判断。鉴于此,将脱钩指数重新进行划分,去掉0.8~1.2之间的指数,将脱钩指数重新划分为6组。

绝对脱钩状态:碳排放量与经济发展变化量方向不一致,经济增加的同时,碳排放量绝对减少,这是经济发展的最佳状态。相对脱钩状态:碳排放量和经济发展变化量方向同向,经济的增长速率大于碳排放量增长的速率。扩张性耦合状态:碳排放量和经济发展变化量方向一致,但经济的增长速率小于碳排放量增长的速率。强负脱钩状态:碳排放量与经济发展变化量方向不一致,经济减少的同时,碳排放量绝对增加,经济处于衰退期,应尽量避免。衰退性耦合状态:碳排放量和经济发展变化量方向相同,经济与碳排放量均降低,但经济降低的速率大于碳排放量降低的速率。衰退性脱钩状态:碳排放量与经济发展变化量方向不相同,经济与碳排放量均降低,但经济降低的速率小于碳排放量降低的速率。

(二)结果分析

1.两阶段LMDI结构分析

将甘肃省1990—2011年整理后的数据代入式(1),可以得到第一阶段LMDI分解结果(见表3)。

1990—2011年,经济规模导致碳排放增加1.079倍,是碳排放量增加的主要影响因素;能源强度使碳排放少0.505倍,有助于甘肃省的节能减排;能源消费结构和人口规模的变化分别导致碳排放量增加0.262倍和0.077倍。在不同的时段,经济规模都是导致碳排放量增加的主要影响因素。能源强度虽然是使碳排放量减少的影响因素,但1990—1995年,能源强度却使碳排放量增加了0.136倍,说明这段时间能源利用效率不高。

根据式(4)和式(5)及整理得到的数据,得到第二阶段LMDI分解结果(见表4)。

从分解结果来看,产业能源强度使能源强度下降了0.074倍,而产业结构却使能源强度增加了0.083倍,说明甘肃省产业不合理,产业结构还有待优化升级。

2.脱钩指数结果分析

将甘肃省1990-2011年碳排放量数据和生产总值数据代入式(6)中,可以得到历年甘肃省碳排放量与生产总值之间的脱钩指数和脱钩状态。

从图2得出:

(1)甘肃省在1991年、1993年、1995年、2001年、2011年为扩张性耦合状态,1993年为衰退性耦合状态,1997年、1998年、2009年为绝对脱钩状态,其余年份为相对脱钩状态。

(2)从分析结果看,甘肃省有多半年份呈现相对脱钩状态,甘肃省大部分年份经济增长的速率大于碳排放速率,在二者都为正的情况下,实现绝对脱钩是可行的。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甘肃省脱钩指数并不稳定,要实现绝对脱钩状态,还要对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等进行升级改进。

(3)甘肃省脱钩状态呈现曲折变化趋势,脱钩指数下降,说明碳排放和经济之间的关系好转,政府采取的节能减排措施初见成效;脱钩指数上升,说明二者之间的关系恶化。甘肃省出现脱钩状态的曲折变化,说明甘肃省在经济和碳排放量之间所做的努力还不够,需持续努力,使二者达到绝对脱钩状态。

五、结论及建议

本文利用两阶段LMDI因素分解法和脱钩分析方法对甘肃省1990-2011年的碳排放量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到的结论和建议如下:

经济增长是导致甘肃省碳排放量增加的主要影响因素,能源消费结构和人口规模增加碳排放,但贡献并不大。能源强度使碳排放减少,其中,产业能源强度是使能源强度下降的主要原因。

甘肃省位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采取降低经济增长的方式来减少碳排放量,这种方式并不可取,要通过产业的优化升级,减少产生碳污染的企业,增加环保公司,实现经济上的低碳。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能源强度的增加,甘肃省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淘汰落后的高耗能、低产出产业,使高耗能、高产出产业向低碳发展转变。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对甘肃省碳排放量的减少有很大的作用。甘肃省是能源消费大省,通过对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减少对煤、石油等产生碳排放的能源的利用,增加对清洁能源的利用,从而减少碳的排放量。

参考文献:

[1]B W Ang.The LMDI approach to decomposition

analysis: a practical guide[J]. Energy Economics,2005(33).

[2]宋德勇,卢忠宝.中国碳排放影响因素分解及其周期性波动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3).

碳排放现状篇(4)

【关键词】 碳排放 信息化 应用

一、碳排放的现状分析

1、什么是碳排放

因为温室气体排放的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因此常用碳排放来指代温室气体。

碳排放强度:从微观角度分析,某一行业的碳排放强度是指单位生产总值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衡量低碳化发展的重要指标。根据碳排放强度的定义,碳排放强度等于CO2排放量除以行业的经济总值。

2、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由于温室效应日趋严重,现如今的全球变暖问题已越来越吸引全世界的注目,而温室效应主要是由于人类社会工业化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而导致的。2007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排列世界第一,甚至超过了美国。近年来的碳排放增长有百分之六十多来自中国。据美国能源情报署(EIA)的统计数据,2010年中国能耗为112.914×1015千焦,CO2排放为8.38144×109吨,其中工业能耗占比为71.3;我国已成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双料世界第一,而且工业能耗占比过大。

因此,减少碳排放对于现代中国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忽略的重要性,而要想低碳化发展经济,达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要将碳排放数据信息化当做重点发展方向。

二、如何实现碳排放数据的信息化

碳排放数据的信息化是指通过对信息技术的应用,研究分析并利用碳排放数据的信息资源,从而降低碳排放,提升企业能源使用效率,并生成满足内部和外部监管方的关于环境和能源合规性报告。如图1、图2可看出,碳排放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评价、预测,来实现碳排放管理、能源管理、环境管理以社会责任管理,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数据采集模块

采用设备自动采集、人工输入等多种方式采集碳排放数据,导入数据,对系统进行初始化。

现在国家和全球的碳排放主要由国际机构依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方法和能源统计数据进行估算。

2、碳排放数据查询统计分析

分析碳排放数据查询:可生成包括能源消耗数据汇总表,各行业、地区能源利用状况以及各企业能耗分类情况列表等表。

碳排放数据统计:统计并分析碳排放情况,以日或月为单位,将煤耗、电耗、油耗、气耗、水耗制作为曲线图,分析走势,归纳总结。

数据查询统计分析主要项目:企业能耗总体情况、企业能源消耗单项指标、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情况、企业产值能耗情况、企业水资源消耗情况、企业废弃物排放情况、企业节能状况、能源消费品种构成、能源消费行业构成、能源消费分品种行业构成、产业能源消费结构。

3、单位碳排放水平识别

根据企业上报数据,以国家、省市的限额、能耗标准为指标水平线,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其进行能耗水平识别。

4、碳排放趋势预测与预警

企业碳源指标:统计及分析企业的碳源消耗各项指标,按照碳源数据统计数目。

碳排放趋势预测:统计各时期碳排放规律和近期碳排放状况后,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碳排放趋势进行分析。

企业碳排放超标预警:以各城市的碳排放城市指标为基础,综合评价和分析单位碳排放情况,对超标状况进行分级预警提示、记录及报告。

5、专家咨询与决策支持

结合每个企业上报的碳排放周期数据进行评价,对比并分析数据后,得出可以改进的部分,从而提出关于节能减排等措施。

其他模块主要包括:系统用户管理、系统权限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系统备份恢复管理等系统平台总统控制单元。

碳排放数据信息系统由于数据的采用是用实地调研,所以具有可信度,而其根据的标准和方法学又符合行业规范和国际惯例,所以能较好地与国际接轨。国内企业一直缺乏碳核查相关知识以及经验,而碳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可以大大降低人工核查成本,因此此信息系统弥补了在该行业的不足。

三、碳排放数据的信息化的意义

信息化对低碳经济的发展可以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碳排放数据的信息化可以产生巨大的碳减排效应,促进各行业碳排放减量。

由于碳排放数据库具有排放趋势预测及预警作用,可综合评价和分析单位碳排放情况,对超标情况科进行分级预警提示并记录,因此可以提醒各行业是否超排,从而达到较好的碳减排效益。而其数据库具有的专家咨询与决策支持功能,对企业的碳源提出改进意见,让企业主动做到合理的节能减排。

2、碳排放数据成功建立数据库可提供科技支撑。

目前“中国碳排放数据库”已基本建成,这种基于实测数据研发的各类数据库能被国际社会所承认。中国碳排放数据库的成功建成提供一个详细的碳排放技术参数,为碳减排、碳交易和国际气候变化的谈判等提供科技支撑。英国东安格利亚大学教授关大博认为,中国碳排放数据库不仅对中国有意义,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也有示范效应――因为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主要能源分配与国内相似,因此中国碳排放数据库也可以被他们当做范本。

3、建立碳数据库有助于加速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形成

碳数据库可规范并激励机构、组织与个人的节能减排行为。建立碳数据库不仅可加速统一碳市场,给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奠定基础,还有助于实现多年后中国碳排放值到达顶峰的目标。

四、结语

碳排放数据的信息化及应用可帮助企业在能源、环境和碳排放等方面进行科学、正确、全面、细致的管理和分析,提升企业能源使用效率,从而最终达成企业的低碳化可持续发展。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而信息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研究信息化对低碳化发展的影响,有利于实现低碳化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从信息化角度出发,对碳排放数据的信息化及应用进行分析,力图为我国的低碳化发展提供可参考的视角和借鉴。

【参考文献】

[1] 孙凯民,许德岭,杨昌能,等.利用采场覆岩裂隙研究优化采空区瓦斯抽放参数[J].采矿与安全工程学报,2008,25(3):366-370.

[2] 黄炳香,刘长友,程庆英,等.基于瓦斯抽放的顶板冒落规律模拟试验研究[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07,25(11):2200-2207.

[3] 周福宝,李金海,昃摇玺,等.煤层瓦斯抽放钻孔的二次封孔方法研究[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2009,38(8):764-768.

碳排放现状篇(5)

关键词:EKC;制造业;碳排放;Stirpat模型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章标识码: 文章编号:

引言

在经济的碳排放中,工业占据着较大的比例。据周德群(2011)[ ]的测算,2007年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占全部排放的71.6%,超过三分之二。而制造业的碳排放水平又在工业中占据首要位置,据涂正革(2012)[ ]的测算,制造业的碳排放占据工业总排放的三分之二。所以,要减轻整个经济的碳排放,制造业的碳减排问题需要首先得到解决。

研究制造业行业的碳减排问题,需要总结碳排放的规律,从而利用该规律来达到减排目的,EKC便是既有研究中碳排放的重要规律之一。EKC(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即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最早是由Grossman等(1991)[ ]发现,主要含义是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倒U型”的关系,由于该形状与Kuznets(1955)提出的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曲线,即库兹涅茨曲线形状类似,所以被命名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即EKC。此后,该曲线的存在性和形状一直被广为研究,比如Selden等(1994)[ ]等都通过检验发现该曲线的存在性。然而,这些研究都是针对整个经济体的研究,并没有探讨某一单独行业对该曲线的适用性问题。本文将利用我国制造业的行业数据,探讨我国制造业EKC的存在性,从而为我国制造业的碳减排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1. 已有的文献综述

Grossman等(1991)首次发现了在经济发展中,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种“倒U”型的关系。之后的诸多学者对该曲线的存在性及形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讨。Shafik(1994)[ ],Seldon等(1994),Dietz(1997)[ ]等通过实证检验发现了“倒U型”EKC的存在。而Agras等(1999)[ ],Roca等(2001)[ ],Azomabou等(2006)[ ],Richermond等(2006)[ ],He等(2009)[ ], 夏艳清(2010)[ ]都未证明EKC的存在性。比如,世界银行(1992)和Shafik(1994)都否定了EKC的存在,认为二者呈现线性关系,不存在拐点。

在EKC的形状上,Seldon等(1994),Dietz(1997),许广月(2010)[ ],付加峰等(2008)[ ],李锴等(2011)[ ]研究发现为倒U型,而且都给出了拐点值。具体来看,Dietz(1997)将已有的impat模型改进为对数估计模型,从而方便研究环境影响与人为影响变量之间的非线性关系。Holtz等(1995)[ ]研究发现EKC存在,但拐点大大超过了区间范围。除了“倒U型”形状之外,部分其他学者认为存在着其他形状,比如邵帅等(2010)[ ]认为二氧化碳与经济增长之间是一种三次方的形式。国内学者何小钢等(2012)[ ]研究发现中国工业的库兹涅茨曲线呈“N型”,存在重组效应。韩玉军等(2009)[ ]认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EKC形状表现不同。

在对制造业行业内的EKC的研究方面,相关研究和探讨都较少。黎晓青(2012)[ ]通过建立二氧化碳减排约束条件的经济增长模型以及我国制造业对碳排放的作用机制,从理论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产业增长、资本投入、技术进步、能源强度等因素对制造业碳排放的影响,并且实证发现制造业的发展与碳排放之间存在“N型”的三次曲线关系。本文将通过根据我国制造业化石能源的碳排放测算数据对我国制造业的EKC的存在性及其形状展开探讨,以期能得到制造业碳减排有价值的思路和方向。

2. 我国制造业碳排放的测算

2.1 碳排放测算方法-参考方法

二氧化碳的排放测算历来是碳排放领域的一个最基础的方面。对于此测算,IPCC(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提供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参考方法。参考方法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测算,即假设能源一旦被某一部门消费,或者被转移,或者以气体的形式排放到大气中。参考方法的基本公式为:

(1)

其中, :二氧化碳排放量(Gg,即千吨); :表观消费量, =产量+进口-出口-国际燃料舱-库存变化 ; :转换因子(根据净发热值转换为能源单位(TJ)的转换因子); :能源 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单位为kgCO2/TJ(TJ为万亿焦耳)。

2.2 测算

根据参考方法,计算需要能源的消费量,发热值以及碳排放系数。能源的消费量数据来自历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的实物量,发热值和碳排放系数来自IPCC清单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如表1所示。其中,化石能源类别在1991~2009年为16种,2010年开始增加至25种。

经过测算发现,我国制造业的碳排放量由1991年的11.01亿吨,上升到2012年的60.4亿吨,增长接近450%。而制造业的总碳排放平均占到工业总排放的80%以上。制造业的碳排放阶段性变化基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1~2001年,该阶段的碳排放相对平稳,基本控制在16亿吨的排放量之内,平均年增速在11%左右。第二阶段为2001~2007年,该阶段为稳步较快增长阶段,平均年增速在14%左右。第三阶段为2008~2012年,该阶段为快速增长阶段,由2008年的14.79亿吨增至2012年的60.4亿吨。

图1 1991-2012年我国工业及三大子行业CO2排放量走势图(单位:亿吨)

分行业来看,平均排放最高的三个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品业,平均占到制造业总排放的66%。而平均排放最少的为家具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以及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三者合计仅占到制造业的0.4%。

3. 我国制造业的EKC实证研究

3.1 EKC于制造业行业适用性探讨的合理性

EKC理论表明,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的变动关系规律。既有的研究认为,在一个国家经济体总量上,该规律存在。这种规律背后的支撑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经济体内部所产生的其他变动带来的有利因素。比如,经济总量在提高的过程当中,会有一些必然的规律,比如国家的城市化水平提高,而这造成经济结构中,第三产业的比例上升,其他产业的比例下降。而第三产业的碳排放水平要低于第二产业,尤其是像旅游业这种“无烟产业”。所以,这推动着碳排放量的下降。然而, 我们无法排除,在不同行业之间经济结构优化的同时,某个行业内部细分子行业结构优化所带来的推力。比如,在制造业内部,同样存在着高碳行业,低碳行业,而且相差较大,这一结构在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或许也存在优化的可能。所以,不能排除EKC于制造业行业的适用性。

3.2 指标与模型

分析的模型与流程我们采用Shafik等(1992)的建议,先设定三次项的方程形式,如果三次项的系数不显著,那么剔除三次项,改为二次项的方程形式。如果二次项的方程系数不显著,则剔除二次项,改为一次项的方程形式。当然,根据不同的方程形式,可以有不同的EKC形状,比如若为三次项方程形式,那么形状应为“N型”,或“反N型”,或“~型”。若为二次项方程形式,那么形状应为“倒U型”或“U型”。具体来看,模型可以写为:

(2)

其中, 为二氧化碳在 时间点的排放量, 为 时间点的人均工资(人均产值), 为随机误差项。

在指标的选取上,我们选用“人均CO2排放量”与“当期价格计算的人均工资”,“当期价格计算的人均产值”。因为衡量一个行业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工资和人均产值都可以用来衡量,所以对这个两个指标都进行考察,以综合考虑。数据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WIND数据库等。检测软件为STATA12.0。

3.3 方程检测

首先采用“当期价格计算的人均收入”( )进行三次方程回归检测,发现系数均不显著。将三次方项剔除,发现变量同样不显著,进一步将二次方项剔除。发现只有人均收入一项的方程高度显著。方程为:

(3)

该方程意味着,制造业的人均收入与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之间存在正向的线性关系,每当人均收入增加一元,人均碳排放将增加0.009吨。

采用指标“当期价格计算的人均产值”( ),我们经过检测发现,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呈现显著的“N型”,方程为:

(4)

方程的一次项,二次项,三次项均呈现高度的显著性。该方程发现,碳排放存在两个拐点,分别是人均产值为3元和397元时。可以明显发现观测值以来的人均产值都是要显著大于397元的,所以,碳排放的数值一直在增加,这一结论其实和“当期价格计算的人均收入”指标所检测的线性方程(式3)结论是一样的。

由于数据有限,掌握的时间段只有22年的时间,所以有可能造成样本不足而带来的估计不可信的情况。而且由于遗漏了其他的解释变量,所以造成估计方程不显著的问题,故进一步通过Stirpat模型来进行影响因素分析。

3.4 Stirpat模型

Stirpat模型的最初形式为IPAT模型,是由Ehrlichetal(1971)提出,认为环境污染可以分解为三个人为因素,即人口(Population),财富(Affluence),技术(Technology)。后来,Dietz等(1997)将此模型改进为对数化的形式,如下:

该模型成为环境影响随机模型,即Stirpat模型(Stochastic Impacts by regression on Population,Affluence,and Technology)。该模型具有两大优点。其一,由于数据容易获取,所以对碳排放分解的可操作性大;其二,分解较为合理,分为投入的三大要素劳动,资本和技术,这些都是可以在进一步减排中可以控制的。

在现实指标的选取上,利用制造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来代表对环境的影响,利用制造业的职工人数代表人口,制造业的人均收入代表财富,制造业的能源强度代表技术。在数据的处理上,制造业的职工人数,1991~2010年皆为职工人数,2011~2012年两年由于无法获取该指标,运用制造业城镇单位从业人数代替。能源强度的计算中,所采用的产值1993~2002年间其他制造业数据无法获取,采用历年其他制造业在总制造业中的平均比重来进行折算。制造业的职工人数部分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部分来自wind数据库,其他数据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首先,检验变量的平稳性,采用DF-GLS检验,通过Schwert的标准确定的最大滞后阶数为8。结果发现, 从第1阶到第8阶,均无法在10%的水平上拒绝“存在单位根”原假设,即 是不平稳的。进一步检验一阶差分的平稳性,信息准则或序贯t规则的最优滞后阶数介于2到5之间,在此区间,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即可以认为 是一阶差分平稳的。同样方法,检验其他变量,只有人均收入是一阶差分平稳的,即人均碳排放只与人均收入构成长期均衡关系检验的条件。

而在利用人均产值对该方程进行检验时,发现系数均不显著。所以,我们可以得到简单的结论,在制造业行业内部,短期的数据来看,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就业人口,技术的关系并不大,也就是说,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因素分解为人口、财富和技术这三个基本因素的规律性认识在制造业行业内部是不成立的。制造业作为碳排放高输出行业,通过经济阶段的发展来自动减少碳排放是不现实的。

3.5 EKC在制造业内部不存在的探讨及解释

由上面的研究可以表明,EKC在制造业行业内部表现并不明显,可以推断为并不存在。可能的原因是EKC的作用机理很大一部分在于一种产业结构优化之外的作用发挥,比如Galeotti等(1999)[ ]认为“倒U型”EKC的存在性是因为当人均收入较低时,人们并没有动力去治理或降低环境污染,而当经济发展了,人们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人们便愿意拿出一定的成本去治理污染,从而造成该曲线的存在,这一点其实是和经济学中的边际概念紧密相关的。当财富增多,财富的边际效益下降,而当污染增加到一定程度,污染的边际效益同样下降。另外一种解释是Baldwin(1995)[ ]提出的,这是由于三个阶段的存在而产生的。经济早期阶段,处于农业型经济到工业型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污染在增加,而此时产值也在增加;经济的后期阶段,处于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污染在减少,而产值仍然在增加。而国内钟茂初等(2011)[ ]则通过对KC和EKC关系的比较后发现,收入差距与环境破坏之间存在正向关系,而这一解释更大程度上确认EKC的“倒U”形状的出现是由于经济总体的原因,而非某个行业。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碳排放现状篇(6)

全球变暖问题日益严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呼声高涨。从2007年的“巴厘岛路线图”到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虽不承担减排义务,但作为全球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国,减排压力与日俱增。中国政府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上公布了“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相对于2005年降低40%~45%”的减排目标。根据Laspeyres指数分解和Kaya公式可知,二氧化碳排放受人口、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影响,其中经济增长是二氧化碳排放增长的重要原因。因此,气候变化问题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而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重化工比例较高,能源消费增长较快,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大,虽然实施碳减排政策有助于能源效率的提高,但要强制性减排必将对经济增长带来负面影响。在充分考虑国际环境与本国国情的情况下,“十二五”规划适度放慢了经济发展速度,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降低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等,说明我国越来越注重经济质量发展,注重经济、能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如何把总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合理地分配到各省区,对实现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双重约束目标非常关键。

许多学者对碳减排成本和配额分配进行了详细研究。高鹏飞等(2004)对2010-2050年中国的碳边际减排成本进行了研究,指出中国的碳边际减排成本是相当高的且越早开始实施碳减排约束越有利。王灿等(2005)分析了部门碳减排边际成本曲线,发现重工业、电力、煤炭部门是减排成本相对较低的行业。随着减排率的提高,所有部门成本急剧上升,重工业削减二氧化碳排放的弹性相对较大。韩一杰等(2010)在不同的减排目标和GDP增长率的假设下,测算了中国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所需的增量成本,发现GDP增长速度越快或减排目标越高,减排增量成本也越高;但由GDP变化所引起的增量成本变化远小于由减排目标调整所引起的增量成本变化。巴曙松等(2010)发现各种主要能源消费的碳减排成本之间存在差异性,提出施行燃料转换政策是一个很好的减排政策选择。也有一些文献研究了省区减排成本和配额分配问题。褚景春等(2009)以综合能源成本为准则,对省区内外的各种资源进行筛选,得出总成本最小的电力资源组,然后将减排成本计入综合资源规划,使系统排放量达到最优水平。Klepper, G. 等(2006)研究了不同地区的减排成本、区域二氧化碳排放等问题。李陶等(2010)基于碳排放强度构建了省级减排成本模型,在全国减排成本最小的目标下,得到了各省减排配额分配方案,但其各省减排成本曲线与全国类似的假设,与现实情况有些差距。以上文献均是基于碳排放强度的单约束,通过估计碳边际减排成本曲线来分析减排配额的。但“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分别降低16%和17%的双重约束目标,为完成此双重强度约束目标,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下文简称《节能减排方案》)对各省设定了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各省也相应制定了经济发展的年度规划目标。如何在双重强度约束下,实现各省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最优分配,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基于以上想法,从全局最优的角度,建立在全国及各省的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目标约束下的省际经济增长优化模型,考察全国及各省的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及省际经济增长扩张约束对各省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找到各省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最优分配值,比较各种情景下的节能成本和减排成本,分析全国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对全国生产总值的脱钩状态,并对全国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最大降低幅度进行了预测。

二、优化问题及模型

我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阶段,发展经济是当今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的首要任务。因此,本模型的目标函数为最大化各省区生产总值总和,约束条件为全国及各省的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的目标约束,以及经济增长扩张约束。根据分析问题的侧重点不同,可建立如下两个优化模型。

(一)如果2010-2015年全国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至少降低16%和17%,各省能耗强度和能源碳强度与2005-2010年变化幅度相同,各省经济增长遵循历史发展趋势并兼顾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并且各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等措施实现《节能减排方案》中各省区能耗强度的降低目标,那么就有关各省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应该如何优化分配问题,可建立如下模型来考察。

利用模型Ⅰ可分析以下两种情景:

情景1:2015年全国能够完成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分别降低16%和17%的目标,各省能够完成《节能减排方案》中的下降目标,各省2010-2015年能源碳强度降低程度与2005-2010年相同。以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2011年各省经济增长速度作为2010-2015年各省经济增长扩张约束上限;“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2010-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的预期目标,本情景以7%作为2010-2015年各省经济增长扩张下限。

情景2:为适当减缓因经济发展过快而造成能源的过度消耗,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情景中各省经济扩张约束上限在情景1基础上同比例缩小,其他假设与情景1相同:全国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分别降低16%和17%;各省能耗强度能够实现《节能减排方案》中的下降目标;各省2010-2015年能源碳强度降低率与2005-2010年相同;2010-2015年各省经济年均增长扩张下限为7%。

(二)能耗强度和能源碳强度共同决定碳排放强度的变化。若2010-2015年全国能源碳强度降低程度与2005-2010年相同,则全国能耗强度最大降低幅度是多少,以及全国能耗强度降度最大时各省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最优分配值又是怎样的?此问题可转化为情景3。

情景3:2010-2015年全国能源碳强度降低程度与2005-2010年相同,全国能耗强度降低率为可变参数。其他假设与情景2相同:2015年各省能耗强度能实现《节能减排方案》中的下降目标,2010-2015年各省能源碳强度降低程度与2005-2010年能源碳强度降低程度相同;2010-2015年各省经济增长扩张下限为7%,上限在情景1基础上 同比例缩小。可利用以下模型分析。

三、数据来源及预处理

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样本期为2005-2010年,基期和分析期分别为2010年和2015年。因西藏能源消耗数据缺失,模型中暂不考虑。由于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源于化石能源消耗,本文主要计算了各省煤炭、石油、天然气三种主要化石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煤炭、石油、天然气的排放系数分别为2.69kg/kg、2.67kg/L、2.09kg/kg(采用IPCC推荐值)。由于统计口径不同,所有省区生产总值总和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不等,本文所说全国生产总值为所有省区(除西藏外)生产总值总和,所说全国能耗强度为所有省区能源消耗总量与全国生产总值之比,所说全国碳排放强度为所有省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与全国生产总值之比,所说全国能源碳强度为所有省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与所有省区能源消耗总量之比。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可得2005-2010年各省区生产总值(2005年不变价)。从历年《能源统计年鉴》可得各省各种能源消耗量。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消耗量与它们相应的排放系数相乘,可分别得到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而可得样本期每年全国及各省区能耗强度和能源碳强度,可得样本期内各省及全国能源碳强度的变化率。能耗强度的降低率来源于《节能减排方案》。由于2010年各省区各种化石能源消耗量数据目前没有公布,无法算出2010年各省二氧化碳排放量,在此假设2010年各省化石能源消费结构与2009年相当,则各省2010年能源碳强度与2009年能源碳强度相同。情景1中参数标定见表1,其他情景中参数的具体变化见本文分析过程。

四、情景优化结果分析

下面利用所建模型来分析三种情景中各省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优化分配。

(一)地区GDP优化分析

优化结果显示三种情景下模型均有最优解,说明从全局最优角度看,在全国及省际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约束下,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能够找到各省区经济增长的最优路径,进而可分析三种情景下各省区经济增长最优分配值的异同(见表2)。

情景1优化结果显示,2010-2015年全国经济年均增长率为10.2%,八大经济区域中,东北、中部、西北和西南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各省经济年均增长率均大于全国经济年均增长率;京津、北部沿海、华东沿海和南部沿海地区经济年均增长率均低于全国经济年均增长率,但均在9%以上。说明若各省能够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八大经济区域就能够协调发展,尤其是东北、中部和西南地区经济能够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从省区看,山西、贵州、青海和宁夏的经济增长速度较慢,其中山西年均增长率为8.5%,没有达到本省经济增长扩张上限;贵州、青海和宁夏的年均增长率为7%,取值为经济增长扩张下限,经济增长速度最慢。其他省区经济年均增长率取值为各省经济增长扩张上限,经济发展较快。说明如果经济发展保持目前势头,现行的全国及各省能耗强度约束对山西、贵州、青海和宁夏的经济发展较为不利,对其他省区的经济发展较为有利。

为了维持能源、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避免能源过度消耗,需要适度放慢经济发展速度。情景2在情景1基础上同比例缩小了经济扩张上限,为保证2010-2015年间各省年均增长率不低于8%,各省经济发展水平扩张上限缩小比例不超过4.504%。优化结果显示,同比例缩小上限约束对各省及全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是全方位的。当各省经济扩张上限缩小比例为4.504%时,全国经济年均增长率为9%,下降了1.2个百分点。从八大经济区域看,京津、华东沿海、南部沿海、中部、西南、东北、北部沿海和西北地区经济年均增长率下降程度依次增大。从省区来看,河北、内蒙古、云南、甘肃和新疆经济增长率为7%,最优值从经济扩张上限降到经济扩张下限;辽宁年均增长率为9.1%,没有达到经济扩张上限。除此之外,其他省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情景1基础上同比例缩小了4.504%,最优值为经济扩张上限。

情景3优化结果显示,若2010-2015年全国能源碳强度降低程度与2005-2010年能源碳强度降低程度相同,则全国能耗强度的最大降低幅度为17.27%,与此同时全国碳排放强度降低了21.07%。与情景2对比,全国经济年均增长率为8%,下降了一个百分点。从八大经济区域看,东北、中部、西北和西南分别下降了2.9、1.7、1.2和2.8个百分点;其他区域没有改变。从省区来看,河北、山西、内蒙古、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的经济年均增长率分别为7%,最优值仍然是经济扩张下限;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和陕西的经济年均增长率分别为7%,最优值从经济扩张上限降低到经济扩张下限;辽宁年均增长率从9.1%下降到7%;广西年均增长率从扩张约束上限下降到7.3%,接近经济增长扩张下限。说明进一步降低全国能耗强度对东北、中部、西北和西南地区的经济增长有较强的阻碍作用。

(二)地区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优化分析

各省GDP优化值乘以相应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可分别得到各省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最优分配值。图1和图2分别为三种情景下各省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增加量的变化情况。

图1 三种情景下2010-2015年能源消耗的增加量 单位:10000 tce

从图1中可见三种情景下,山东、广东、江苏、河北、河南、辽宁等省区能源消耗较大,北京、上海、江西、海南、贵州、青海、宁夏等省区能源消耗较少。情景2与情景1相比,北京、上海、贵州、青海和宁夏能源消耗量没有改变;其他省区均有不同幅度的减少,其中能源消耗变动幅度排在前十一位的省区依次是内蒙古、河北、辽宁、山东、甘肃、新疆、云南、江苏、广东、河南和山西。情景3与情景2相比,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地区能源消耗进一步减少,其中河南、四川、重庆、黑龙江和辽宁的能源消耗减少幅度较大;其他省区的能源消耗没有改变。同理可分析各省区二氧化碳排放情况。三种情景中二氧化碳排放变动均较大的省区有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广东、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从图2中可看出,情景2与情景1中各省二氧化碳排放的增减情况与能源消耗的增减情况一致。二氧化碳排放变动幅度排在前十一位的省区依次是内蒙古、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新疆、甘肃、河南、云南、江苏和广东。但其省 区排序与能源消耗变动大小的省区排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二氧化碳排放量不仅受能源消耗量的影响,而且还受能源碳强度的影响,即各省能源碳强度不同导致二氧化碳排放的变化与能源消耗的变化不一致。情景3与情景2相比,二氧化碳排放没有变化的省区和能源消耗没有变化的省区相同;二氧化碳排放减少的省区与能源消耗减少的省区也相同,但省区排序有所不同。

图2 三种情景下2010-2015年二氧化碳排放的增加量 单位:10000 t

结合情景2与情景1中的经济增长优化结果可知,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变动较大的省区比较容易受经济扩张约束上限变化的影响。缩小经济扩张上限,虽然放慢了全国及一些省区的经济增长速度,但有利于节约能源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结合情景3与情景2中的经济增长优化结果可知,当2010-2015年各省能源碳强度与2005-2010年的能源碳强度变化相同时,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变动较大的省区比较容易受全国能耗强度变化的影响。为了实现全国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最优配置,各省区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本省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出适合本省低碳发展的路径。

(三)三种情景下全国节能减排成本与脱钩状态分析

我们把各种情景下全国总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优化结果进行对比,当GDP改变量与能耗改变量为负值时,令GDP改变量与能耗改变量比值为节能成本;当GDP改变量与二氧化碳排放改变量为负值时,令GDP改变量与二氧化碳排放改变量比值为减排成本。由三种情景的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最优化分配可看出,情景2在情景1基础上同比例缩小了经济扩张上限,减慢了某些省区的经济增长速度,有利于节约能源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其节能成本和减排成本分别为0.963万元/吨标准煤和0.310万元/吨。情景3在情景2基础上考察了全国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的最大降低幅度。在此种情况下,节能成本和减排成本分别为1.010万元/吨标准煤和0.339万元/吨。两种对比结果显示节能成本和减排成本均较低,说明适度放慢经济发展过快省区的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加快全国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的降低,虽然对全国及个别省区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阻碍作用,但对全国总体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起着较强的抑制作用。

本文采用Tapio脱钩指标,将二氧化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脱钩弹性分解如下:

其中分别称为碳排放弹性脱钩指标、能源消耗弹性脱钩指标和能源碳排放弹性脱钩指标,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增长率采用2010-2015年年均增长率。由三种情景的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最优化分配,可计算出三种情景下2010-2015年年均碳排放弹性脱钩指标、能源消耗弹性脱钩指标、能源碳排放弹性脱钩指标(见表3)。结果显示,能源消耗在情景1中处于增长连接状态,在情景2和情景3中处于弱脱钩状态,且能源消耗脱钩指标值越来越小,说明能源消耗和全国生产总值的弱脱钩程度越来越强。能源碳排放在三种情景中虽均处于增长连接状态,但能源碳排放弹性脱钩指标值越来越趋于0.8(增长连接与弱脱钩状态的临界值),说明虽然二氧化碳排放与能源消耗之间还处于增长连接阶段,但越来越趋于弱脱钩状态。二氧化碳排放在三种情景中均处于弱脱钩状态,而且碳排放弹性脱钩指标值越来越小,说明二氧化碳排放与全国生产总值的弱脱钩程度越来越强。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根据所分析问题的侧重点不同,从全局最优的角度,建立了两个在全国及省际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约束下省区经济增长优化模型。分析了三种情景下各省区经济增长的优化问题,比较了各省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最优分配路径的异同。发现三种情景下均能实现“十二五”规划中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预期目标、单位GDP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的约束目标。若2010-2015年全国能源碳强度降低程度与2005-2010年能源碳强度降低程度相同,则全国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的最大降低幅度约分别为17.27%和21.07%。

在地区经济发展方面,本文比较了三种情景下各省经济增长最优分配的异同,分析了缩小经济扩张上限和进一步降低全国能耗强度对全国及各省区的影响,指出了经济发展较慢和较快的省区。如果经济保持目前发展势头,那么现行的全国及各省能耗强度指标约束对山西、贵州、青海和宁夏的经济发展较为不利,对其他省区的经济发展较为有利。同比例缩小经济扩张上限,对各省及全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是全方位的,中部、西南、东北、北部沿海和西北地区经济年均增长率下降程度较大,其中河北、内蒙古、云南、甘肃、新疆和辽宁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减慢。若全国能耗强度降低率从16%进一步降低到17.27%,则全国经济年均增长率将进一步下降1.2个百分点,西北、中部、西南和东北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减慢,其中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辽宁和广西成为经济发展较慢省区的新成员。说明进一步降低全国能耗强度对西北、中部、西南和东北地区的经济增长有较强的阻碍作用。

碳排放现状篇(7)

关键词:能源产业 LMDI 脱钩指数

问题的提出

低碳经济不是贫困的经济,不能通过降低GDP实现碳减排,经济增长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成为低碳经济研究关注的热点。目前,关于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关系的研究方法主要有: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判断、协整检验、Granger因果检验、脱钩指数等。脱钩指数通过简单的数量关系表征经济发展与污染物排放的联系,为定量化描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相互关系提供了全新视角,被广泛应用。但是,关于脱钩的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产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研究产业发展与碳排放关系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而目前关于脱钩的研究对象多局限于省域,由产业而展开的脱钩鲜有涉及;目前的研究多是利用脱钩指数从整体上测度经济增长与碳排放之间的不确定关系,没有更深层次的分析脱钩关系背后的原因,其政策指导意义相对不足。

作为西部大开发桥头堡,陕西省是我国传统能源大省,其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储量均居全国前列。同时在西部大开的推动下,能源产业迅速成长为陕西支柱产业之一。但是陕西能源产业的能源利用效率低,“资源消耗-产品工业-污染排放”的发展模式致使能源产业成为陕西较主要的碳排放源之一。因此,本文以陕西省能源产业为研究对象,建立产业发展与碳排放的脱钩指数分解模型,测度出各因素对脱钩指数变化的影响程度,从而为弱化产业发展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实现低碳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脱钩指数分解模型

目前脱钩指数主要有两种:OECD脱钩指数和Tapio脱钩指数。Tapio脱钩指数是Tapio针对经济增长与运输量、温室气体排放之间的脱钩问题提出的弹性系数,并根据弹性值的大小定义了扩张负脱钩、强负脱钩、弱负脱钩、弱脱钩、强脱钩、衰退脱钩、扩张连结、衰退连结等八种脱钩状态。Tapio脱钩指数克服了OECD脱钩指数基期选择困难的缺陷,且不受统计量纲变化的影响,可以通过恒等变换进行完全无剩余的分解。本文在Tapio脱钩指数的基础上建立脱钩指数分解模型,并将产业发展与碳排放的脱钩指数定义为:

(1)

其中,D为脱钩指数;Ct为当期碳排放量;C当期碳排放量相对于基期的变化值;Qt为当期工业产值;Q为当期工业产值相对于基期的变化值。

对数均值迪氏分解(LMDI)法具有全分解、无残差、易使用、结果的唯一性、易理解等优点,因此本文采用LMDI分解法对脱钩指数进行分解。具体方法如下:

步骤1:建立碳排放恒等式:

(2)

其中,Cij为部门i中能源j的碳排放量;Q表示能源产业总产值;Qi表示部门i的工业产值;Ei表示部门i的能源消费量;Eij表示部门i中能源j的消费量;S=Qi/Q表示产业结构;Ii=Ei/Qi表示能源强度;eij=Eij/Ei表示能源结构;Rij=Cij/Eij表示部门i中能源j的碳排放系数。

步骤2:根据LMDI方法,从基期到目标期的碳排放变动C可以分解为:

(3)

其中,CQ、CS、CI、Ce、CR分别表示产业规模变动、产业结构变动、能源强度变动、能源结构变动、碳排放系数变动对碳排放总量的影响。它们分别被定义为:

步骤3:将式(3)代入式(1),可以得到脱钩指数分解模型:

(4)

式(4)的分解结果说明,能源产业发展与碳排放之间的脱钩指数分解为产业规模效应、产业结构效应、能源强度效应、能源结构效应以及碳排放系数效应对应的分脱钩指数,即DQ、DS、DI、De、DR。

数据来源与处理

根据陕西省统计局的相关资料,本文将能源产业划分为煤炭开采及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六个部门。2000-2010年陕西省能源产业各部门的能源消费量、工业产值等数据来源于历年《陕西统计年鉴》。鉴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主要考虑原煤、焦炭、汽油、柴油和电力五种能源。由于碳排放量没有直接监测数据,本文采用碳排放系数法对碳排放量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5)

其中,C为碳排放总量;Ej为第j种能源的消费量;Kj为第j种能源碳排放系数。本文参考IPCC(2006)提供的能源碳排放系数的计算方法和缺省数据,计算得到原煤、焦炭、汽油和柴油的碳排放系数分别为0.7559、0.8550、0.5583、0.5921 t/tce。电力排放系数随着能源消费种类的变化而存在差异,不能直接获得。本文借鉴《2011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中的方法,得到2000-2010年陕西省电力的碳排放系数。

实证分析

(一)陕西能源产业发展与碳排放的脱钩状态判定

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计算得到陕西省能源产业发展与碳排放的环比脱钩指数,以及陕西能源产业的脱钩状态(见表1)。总体来看,2000-2010年陕西能源产业的碳排放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年均增长率为15.64%,低于其工业产值的年均增长率30.47%,低碳经济发展总体处于弱脱钩的非理想状态。但从各年的脱钩指数可看出:陕西省能源产业的脱钩状态呈现波动反复的特点,弱脱钩和扩张连结交替出现,其中能源消费增长率小于经济增长率的弱脱钩6次,能源消费增长与经济增长存在明显的相关性的扩张连结3次,能源消费增长率远大于经济增长率的扩张负脱钩1次。这说明陕西省能源产业在工业产值快速增长的同时,其碳排放量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反而出现了同步增长的趋势。

(二)陕西能源产业发展与碳排放的脱钩分解分析

为更深层次地分析陕西省能源产业发展与碳排放脱钩关系,本文将脱钩指数分解为产业规模效应、产业结构效应、能源强度效应、能源结构效应以及碳排放系数效应对应的分脱钩指数(见表2)。

产业规模效应的分脱钩指数分布在0.9-1.22之间,这说明碳排放量的增加与经济规模存在明显的相关性,能源产业的经济总量增长依赖能源为之提供动力,导致碳排放量逐年增加。陕西省能源产业工业总产值增加了 13.29倍,年均增长率为30.39%。同期,能源产业碳排放量增加3.27倍。

产业结构效应的脱钩指数正负交替,这说明产业结构对陕西省能源产业与碳排放的脱钩的影响还不明显。煤炭开采及洗选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均是碳排放密集部门,而2010年,这两个部门的工业产值占能源产业总产值的 46.99%。因此,为发展低碳经济,陕西能源产业的结构优化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减排难题。

能源强度效应的分脱钩指数与总脱钩指数的变动趋势大体一致,说明能源强度是影响陕西能源产业发展与碳排放脱钩的主要因素,这是由于能源强度的降低能够减少单位GDP的能源需求量,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单位能源的碳排放量。近年来,陕西省能源产业各部门的能源强度有所下降,但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的能源强度仍然居高不下,有较大的下降空间,降低该部门的能源强度是陕西省能源产业未来发展低碳经济工作的重点。

能源结构效应的分脱钩指数在零值附近波动,这主要是由于陕西省能源产业的能源结构总体上没有得到较大改善。原煤是陕西省能源产业能源消费的主体部分,原煤消费比例从2000年的91.61%上升到2010年的95.01%,2010年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的原煤消费比例更是高达97.45%。但与其它能源相比,原煤利用效率较低,碳排放系数高,属于较劣质的能源。

碳排放系数变动对碳排放的影响完全是由电力排放系数引起的。电力碳排放系数效应的分脱钩指数的变动幅度最小,可以得出电力碳排放系数对陕西能源产业发展与碳排放脱钩影响微弱。这可能与电力生产结构有关。陕西80%以上电力以火力发电为主,而火力发电又是以原煤等高碳能源为主,并且这种电力生产结构在短期内没有发生较大改变,电力碳排放系数的陕西能源产业发展与碳排放脱钩的作用并没有显现出来。

结论与建议

本文建立产业发展与碳排放的脱钩指数分解模型,测度出各因素对脱钩指数变化的影响程度,并以陕西省能源产业为例进行分析,得到以下结论:第一,陕西能源产业发展与碳排放的脱钩关系总体处于弱脱钩的非理想状态,能源产业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其碳排放量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反而出现了同步增长的趋势;第二,能源强度是影响陕西能源经济与碳排放脱钩关系的主要因素,降低能源强度是陕西省能源产业未来发展低碳经济工作的重点。

针对上述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首先,产业规模的扩大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不可能通过减小规模来抑制碳排放的增长。但是陕西需要将能源产业的增长速度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打破“GDP至上”的传统观念,减缓能源产业碳排放的增长速度。其次,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能源强度相对较高,对碳排放影响较大,陕西应对这两个部门的生产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清洁燃料替代,以推动能源强度的进一步降低。再次,随着能源产业的不断发展,能源产业的自动化程度将越来越高,电力的需求也不断增大,陕西应注重对电力碳排放系数的降低,提高火力发电技术,引进风电、生物质能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等清洁电力,同时减少电力转换、传输过程中的电力损失。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