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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电子化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03 13:28:11

金融电子化论文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1)

[关键词]:国际金融电子化问题建议

二战以来,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的推动下,加上一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电子化已经成为当代国际金融发展的基本趋势。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区别于传统的金融业,因而针对传统金融业所设计的法律会不能完全适用。国际金融电子化在其发展中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本文将从历史和比较法的角度简单的对此问题予以分析。

一、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简史

各国的金融电子化发展之路是不同的。大体而论,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

第一阶段,金融机构间的电子联网,其标志为1973年美国将以电话、电报手段建立起来的“联储电划系统”改建为电子化的“联储电划系统”。即建立起联邦储备银行间清算服务的电子计算机系统。随着计算机在银行间的应用,银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将现钞、票据流动而转化为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流动。这种以电磁信息形式存储在计算机中并能通过计算机网络而使用的资金被称为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出现使传统的以有形货币为调整对象所建立起来的金融法律规范受到挑战。

第二阶段,金融机构进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1992年国际互联网协会建立,网上商业活动增多,银行开始进入国际互联网增多,在国际互联网设置网点,进行咨询服务、促销宣传、提供金融市场信息(股票、债券以及其他投资衍生工具市场价格),为用户进行网上金融证券投资提供便利。

第三阶段,网络虚拟银行的建立。1995年11月在美国亚特兰大设立第一家网络银行,该银行在24小时之内提供银行业服务,包括储蓄、转帐、信用卡、证券交易、保险和公司财务管理等业务。目前,电子化已是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业务运作的主要方式。

就中国以言,其发展也呈现出类似的过程。[2]所以我们可以从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三个发展阶段中得出以下结论:金融电子化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金融业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信息技术本身的发展水平。进而,著者认为要加快国际金融电子化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以电子计算机为主导的信息技术。

二、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的比较

要认清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的性质,有必要对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作一比较分析。

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与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银行的业务处理和管理的旧体制,建立了以信息为基础的自动化业务处理和科学管理的新模式:[3]

首先,它用电子货币的支付方式逐步代替传统的现金交易和手工凭证的传递与交换,大大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

其次,它使金融业从单一的信用中介发展成为一个全开放的、全天候的和多功能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可以说,现代的国际金融业,是集金融业务服务和金融信息服务为一身的金融"超级市场"。

再次,金融业的营业网点已从砖墙式建筑向ATM、POS、网络等系统转移,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

最后,它使银行业务的重点从存、贷款转向了提供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从而让银行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银行以传统的存、贷款利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的局面,将被以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和金融信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所代替。

三、国际金融电子化所面临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安全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意味着金融企业的内部网络间接或直接接入因特网。任何开立网上交易帐号的人,都有机会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内部信息,或者供给金融网络,从而造成重大的损失乃至产生交易网络瘫痪的严重后果。随着系统处理能力和网络速度的不断提高,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据统计,美国每年因网络安全而造成的损失高达75亿美元。中国的因特网服务提供上、证券公司及银行业也多次被黑客攻击。

就目前来看,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网上委托的技术系统被攻击、入侵、破坏,导致网上交易无法进行;二是委托指令、客户资料以及资金数据等被盗或被篡改,甚至造成资金的损失。[4]为有效地防范以上问题的出现,首先需要加强技术控制,另外也要加强立法和司法。

(二)管辖权问题

因特网是面向世界,无处不在的网络,全球各地的人都可以按一定的规则加入进来。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业的客户可以根据既定的协议,访问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的站点,而金融机构也因此可以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服务。国际金融的这种跨国界的运作方式,也跨越的各国的法律和金融法规。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管辖权的确定问题。比如,中国客户登陆美国的一家银行,成为美国该家银行的网上客户,那该银行是否要受中国金融法的管制?

目前,各国还未有专门针对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对跨国电子金融交易的司法管辖问题也未见一致。[5]

(三)信用问题

国际金融业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欺诈。欺诈人以银行客户的名义,向客户的银行发出一箱支付命令,指示从客户的账户中划拨一笔款项到受益人的账户。这个受益人就是欺诈人或其同伙。

如何防范金融欺诈,在票据资金划拨中,核证问题可以简化为核对签字盖章。但在电子资金划拨中却无法使用此方法。另外,在没有找到欺诈人或欺诈人无力赔偿时,那应给有谁来承担这个损失?[6]这也需加以研究。

(四)主体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现货币电子化。从而使银行从堆积如山的金融纸票(现金、支票和各种凭证)中解放出来。而这种解放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关于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的范围界定便是一个。

当下,对此的看法未尽一致。在美国,对于结算服务提供者的范围是以联邦EFT法和各州的法律为基础的。即是在实施一定的条件下,允许广泛地参与者加入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行列。在欧洲大陆各国,以加强金融监管为目的,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原则上限制于金融机构,并将此作为金融监管的对象。在中国,信用卡的发行限定在商业银行,并要受制于央行的监管。因而一个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各国的规定。[7]

(五)其它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上述问题外,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还面临以下问题;信息技术本身的改进问题,技术人才的培养问题,各国的立法协调问题以及各国的司法协助等问题。[8]

四、有关的建议

由于笔力所限,著者仅从宏观角度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信用法制建设

信用是一个多视角、多范畴的概念,既然它是一个法学概念,就应该在理论和立法上不断完善它,因此完全有必要加强信用法制的建设。

加强信用法制建设,为国际金融的电子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十分重要。要继续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对关乎市场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要制定好、执行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市场法。

这里还要提一下的是,要强化电子合同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对电子合同的规范是电子商务法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是电子商务信用机制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狭义的电子合同法主要包括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总则性规定及各类合同的特殊规定,亦涉及少量管辖问题;广义电子合同法除包括狭义电子合同法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电子合同涉外管辖(连结点的确立等)问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等。此处所说的电子合同法从狭义。由于虚拟化的操作,电子合同关系的主体通过电子手段来设立、变更、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在保证电子手段技术本身安全、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终端用户的收、发、转行为的标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应当明文规定电子合同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对电子错误、电子监控等亦应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宜。电子合同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实体法中包含了少量程序法条款,主要是合同的管辖问题,建议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电子合同交易中的“场所”等问题。通过电子合同,在源头上保证电子交易行为的信用度是当前的主流思潮。

(二)建立完善电子银行业务法。

各国都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子银行业务法。

首先要制定《电子银行法》。《电子银行法》作为电子银行市场发展的核心法律规范,应对电子银行的性质、监管、市场准入、业务范畴与标准、金融创新、法律责任、市场退出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

其次是《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的问题是目前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最大的盲点,因为关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一些国家现有法律尚未对其做出明确的规范。对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电子签名立法的成功经验,制定符合各国国情的《电子签名法》。

再次是《电子资金划拨法》。虽然电子资金划拨与票据交换都属资金收付,但是如上所述,由于二者的当事人不尽相同,法律关系也不尽相同,并且票据是一种无因的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电子资金划拨中电子化的票据既非无因证券,也不具有流通性,从而根本丧失了票据的特性,所以应当制定独立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在该法中主要规定有关客户与银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损失赔偿的范围、禁止欺诈等。[9]

(三)完善监督系统

完善监管体系的意义在于能够及时发现并惩戒不诚实的行为。国家可以对数据交换、电子化交易等进行有效的监管,在国际金融电子化下,由于很多电子商务企业在Internet上进行交易,国家基于对电信通信信道的监管权而同时可以对Internet上的电子交易进行监管。

国家对电子金融信用的监管主要的方式和途径是规范信用制度、搭建信用公共信息平台。按照“部门协调、联合征信、统一管理、分类使用”和“政府发起、部门联合、相对独立、逐步社会化”的原则,建立企业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其目的在于将信用信息公布于众,以此惩戒具有不良信用记录者。

除国家监管外,还应建立交易相对人监管制度和企业内部监管制度。交易相对人的监管不像国家监管那样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一般为个案监管。由于相对人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债权关系,相对人一般都不会怠于监管,而恰恰相反,相对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而积极进行监督、催促。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监管体系一般也较为完整、系统,但是一些企业往往不愿意自揭其短,从而影响了内部监管的效果。未来应当强调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对独立的会计信息监管结构,强化责任意识,实现自我监管。

(四)完善电子金融配套法

电子金融法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和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范相联系的,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合同法、国际税收法、电子商务立法、刑法、诉讼法、票据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现行法律规范对于传统金融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但面对电子金融新兴业务的发展,则相形见绌,难以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如税收征管法中对于电子商务的规定几近于零,特别是这种网上支付方式对税收问题没有做出较好的规范,因而必须做好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再如洗钱犯罪在电子银行业务中发生频率较高,对此必须在法律上予以有效的规制,这样才能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此外,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标准等现行规定对于电子银行纠纷取证极为困难,不利于其发展,对此我们也必须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李辉.金融电子化:法律的困境与出路[J].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5.

[2]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486,498

[3]戴建兵.网络金融[M]河北: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7,19

[4]林丹明熊辉.证券电子商务――网络经济时代的证券市场透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89

[5]同[3].102.

[6]姚立新.电子商务下的金融创新与运作[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143,147.

[7]同[3]154.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2)

英文名称:Financial Computerizing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出版周期:

出版地址:

种:

本:

国际刊号:1008-0880

国内刊号:11-3563/TN

邮发代号:82-854

发行范围:

创刊时间: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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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简介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3)

[关键词] 金融电子化信息电子商务

金融电子化,就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各项金融活动。金融创新是金融业不断快速发展的直接原因,而其背后则是金融科技创新所带来的巨大推动力,韩农和麦道威的“技术推进”论认为,新技术特别是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电子通讯技术的出现及其在金融业的广泛应用是促成金融创新的重大因素。在当代,金融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科技的竞争,谁拥有最先进的技术,谁能向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谁就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金融电子化已成为金融企业追求发展的根本手段。他们利用电子化进步的便利,在金融理论的最新成果指导下,积极推出新的金融业务,在竞争中谋取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电子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对金融机构的传统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造成了巨大冲击,其中蕴含着极大的、新的潜在金融风险。随着世界范围内金融业的竞争更加激烈,网上金融业务的整体化发展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尽管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与迅速发展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相比,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对金融事业的要求相比,与对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的要求相比,我国金融电子化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我国金融电子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总体规划和标准的约束

我国金融电子化是在一无规划、二无标准的情况下起步的。由于缺乏对大规模事务处理系统开发的经验,在系统建设中标准化意识不强,开发的各类业务系统缺乏统一的业务规范和信息格式标准,即便是同一银行系统内的各业务系统也无法实现数据的共享,造成社会劳动的浪费,已有的系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发达国家金融电子化建设在一开始就按照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根据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分阶段、分系统逐步开发和实现。

2.金融电子化系统的整体效能差

我国金融电子化当前主要用于对客户柜台业务的分散处理。因此,系统规模小,且主要停留在事务处理阶段,而缺乏对金融活动中所产生的大量对银行经营管理和决策有用的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和利用,无法支持银行管理和决策职能,银行的管理和决策仍然以传统的经验为依据,使系统的整体效能差。

3.金融信息通信网络的规模小、水平低、安全性差

我国各金融机构虽然都建立了规模不同、采用各种通信方式的城市和全国通信网络,但除了人民银行的卫星通信网络初具规模、通信支持服务较具综合性以外,其他各银行的网络规模都较小,基本上都是采用专线,没有网管中心的专用事务处理信息传输网,不能适应我国金融业务发展的要求。同时,对网络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力,许多系统是在十分脆弱的环境下工作,阻碍了我国金融信息系统向深层次发展。

4.缺乏复合型高级金融管理人才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数学、金融工程的迅速发展和银行业务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渗透,金融电子化又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利用金融数学和金融工程设计、开发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开拓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世界范围内金融电子化发展的新方向。我国现有的金融科技人才从数量上看严重不足,从知识结构上看都无法胜任新的应用。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建设和发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计算机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又熟悉银行业务的复合型高级科技人才,在银行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和运营维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成为我国银行电子化事业的中坚力量。

二、我国电子金融发展的对策分析

迈入21世纪,金融电子化已经成为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强化金融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商业银行开拓金融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为建立先进、高效的、全天候的金融业务、金融管理和金融决策的金融电子化系统,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金融电子化的规划和管理,完善金融电子化系统的总体框架

按照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借鉴发达国家支付系统建设的经验,根据几年来我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实施的经验,对现行金融电子化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和完善,以建立我国新的金融电子化体系。具体实施步骤为:首先由中央银行提出基本的网络互连要求,在借鉴国际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我国银行经营、管理和决策及风险防范等的实际需要,尽快制定我国金融系统的网络互连接口标准、银行业务信息传输格式标准、与银行卡工程相关的业务和卡片技术标准、与中央银行执行货政策相关的信息采集标准、中央银行进行监管的业务需要标准、商业银行开展网上业务和电子商务的相关标准和计算机审计标准;然后,由各家银行自行决定自己系统的建设方案、建设原则、网络拓扑结构和设备选型等;最后,由中央银行负责协调好各银行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由支付事务处理系统、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决策支持系统三个层次的互相联系的全国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

2.改变现行软件开发方式

目前,我国银行现行软件多数是由银行内部的电子化部门(计算中心)自行开发的,这对于大型的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有一定的局限性。金融电子化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则应由主要以进行系统开发为主,变为主要从事金融产品的设计、金融电子化的管理和系统维护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的进展和发展规划,使电子化部门成为信息时代银行的重要战略部门。而金融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策略则采取由银行的业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共同合作,由银行提出具体的业务需求,而系统的建设则外包给专业的软件公司来承担,鼓励更多的专业软件开发公司参加到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中来。这样,才能开发出更符合国际标准的、更现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统。

3.加强金融监管,尽快制定电子金融法制

电子商务时代,电子金融是在全球范围内运作的,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国际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关系到国内和国际。因此,金融行业在不断进行业务模式的创新、不断对业务实施电子化和网络化改造的同时,更要加强对金融监管方面的研究、更要全面了解金融监管所面临的新挑战、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以促进这些新型业务的健康发展,为各行参与电子商务、开拓业务、公平竞争建立一个良好的环境。提供一个透明的、和谐的金融法律是使电子金融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保障。

4.积极促进金融企业的重组、兼并,加强与外资银行的交流与合作

由于装备计算机系统耗资巨大,只有大银行才有能力装备,小银行只有联合起来或依附于大银行,金融企业的兼并重组,集银行、投资、保险于一身,成为金融界的超级服务商,一方面能削减分支机构,降低成本,另一方面能增加高技术投资的规模效益,能得到优越互补的效果,增强整个企业的竞争力,从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另外,我们和外资银行在很多方面各有所长,通过加强沟通与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同时,外资银行之间也存在着更激烈的竞争,为了在中国全面开放零售银行业务的过程中抢得先机,许多外资银行也渴望在现阶段就与国内银行开展有关方面的合作。我们应积极利用这一条件,采取多样化的合作方式,如成立合资经营机构,建立相互关系等,在合作中学习其先进的管理和营销手段,健全机制,以达到快速发展壮大的目的。

5.加快培养与引进优秀的金融科技与管理人才

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依赖于优秀的金融科技及管理人才。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建设和发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计算机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又熟悉银行业务的复合型高级科技人才。我国应该多途径、多渠道地培养或引进优秀的金融科技及管理人才,在银行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和运营维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成为我国银行电子化事业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苏惠香:试论我国电子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财经问题研究, 2001年第10期

[2]陈静刘永春:网上银行技术风险及其管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1

[3]贺朝晖: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及其风险防范[j].国外财经,2001年第4期

[4]常春:金融电子化与现代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创新[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1年第1期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4)

 

【论文摘要】:电子银行的 发展 已经是各个国家不可回避的问题。文章分析了在我国发展电子银行的原因和制约条件,并指出我国要克服各种障碍,促进电子银行的发展。 

 电子银行的发展已经是各个国家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发展电子银行的原因 

 

 1.  经济 社会的发展要求一种新的支付体系与其相适应 

 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要求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告诉我们,经济领域一旦出现资源的不合理运用就会出现帕累托改进的空间。调剂资金余缺是银行的基本职能,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必将会出现规模更大的资金流,运用传统的货币支付体系将会产生各种资源的浪费,所以经济金融市场的顺利运行要求电子银行这一新的支付体系来满足更大的资金支付和转移。 

 

 2.  科学 技术的进步为电子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进入21世纪,在全球范围内,以电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有了飞速发展。这就带动了网络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金融也提供了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无论是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还是国内的金融市场开放方向,其趋势都将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更加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科学技术的进步正是为这一新的发展趋势提供了可能,各种基础金融服务结合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将会使以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服务迅速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3. 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是金融服务网络化,这一趋势促使

 

 2. 城市 网络 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这里说的基础设施是指 发展 电子 银行必须的网络软件和硬件设施。

 

 3. 网络安全是个大问题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5)

关键词:金融危机,信息技术,金融业

 

1.信息技术在金融业的主要作用的组成

信息技术在金融业的主要作用有客户分析、成本分析、提升业务和完善内控机制四部分。首先是客户分析,通过中间业务数据仓库,能深入评价每个客户带来的中间业务价值,得以区分什么客户是金融企业需要的中间业务高端客户,通过管理系统分析客户的需求倾向,分析客户的潜在要求,在为客户提供中间业务服务的同时,将用户发展成为存款、贷款和购买多项金融产品的综合客户,通过客户业务数据分析,找到高端客户营销的最佳渠道。然后是成本分析,能够深入评价每笔、每项、每类中间业务的成本效益,通过中间业务数据仓库的成本分析,完成中间业务各项业务定价模式的构建。各家金融企业都有各自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及中间业务减免办法,但在具体的执行操作中,缺少衡量业务的标准,如业务较为集中的公司占用了大量的柜面及人力资源,造成了低端客户严重挤压高端客户的不良经营状况,如何筛选业务,如何对成本过高的业务收取合理性的补偿费用,成本核算本来就是金融企业急需进行而未能达到目标的弱项。诸如此类经营中许多实实在在需要定性、定量分析来解决的问题,目前都缺少信息数据支持,都迫切需要利用先进的金融信息技术来实现。再次是提升中间业务服务水平,发展高收益业务。利用金融信息技术,积极发展集团客户现金管理、银团贷款组织安排、收购兼并等政策允许并且市场需求很大的中间业务,提升整体的中间业务水平。积极借鉴国外的业务发展经验和信息技术经验,大力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国内数量不多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三类,赚取手续费的代客衍生、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盈利目的的自营业务,金融衍生业务规范的业务流程涉及到前台交易,中台风险管理,后台结算和清算管理。科技论文。科技论文。最后是应用金融信息技术完成中间业务内控机制的建立。各项业务的操作、监督、授权、风险监测都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实现对高风险点的重点监测以及对风险量化、动态、连续的监控,通过信息技术规范中间业务的经营管理。

2.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应用前景

金融业信息技术发展是涉及到金融公司各类资源整合,涉及到公司所有利用互联网(包括Internet与Intranet)、无线技术、电话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信息沟通、电子化管理的活动,贯穿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金融业信息技术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兴起逐渐成熟的,新的信息技术在金融公司内又一轮深层次的商务应用,是信息技术本身和基于信息技术所包含、所带来的知识、技术、商业模式等在公司内的扩散和创新。拓展信息技术在于金融行业的各个领域的应用、利用信息技术发展金融企业的商业模式将是金融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出现,未来全球金融领域将面临一场挑战,在危机的同时要面对信息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为此,我国金融业应积极准备,精心策划,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宣传和销售金融产品以及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加强与国内外金融公司的业务往来和经验交流。我们相信,全方面发展信息技术,有利于推动我国金融行业的长足发展,使之以全新的姿态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

3.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主要作用

信息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金融企业相关业务的经营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率。网上银行的出现是信息技术带来金融业创新的最直接成果之一。网上银行通过使用信息技术,实现了交易无纸化、业务无纸化和办公无纸化,所有以前银行使用的票据和单据全面电子化;全面使用了网络货币,不仅能给银行节约使用现金的业务成本,而且可以减少资金的滞留和沉淀;金融企业利用计算机和数据通信网传递信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进行结算,从而简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金融企业的经营效率。

信息技术为各金融机构间的合作提供了一个技术平台。技术型的金融创新可以有效规避分业经营模式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限制。利用互联网的交互性,金融企业只需要聘请少数专业人员就可以解决客户购买保险、证劵、基金等金融产品时的各类疑问,从而顺利实现分销,从某种意义上这扩大了金融产品的市场并提高了业务的处理效率。

信息技术使得商业银行经营实现电子化、自助化。信息技术使得银行通过电脑和网络,就能为客户提供3A(Anytime、Anywhere、Anyway)服务。科技论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丰富多彩的金融信息服务正在成为当今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银行业竞争的主要服务领域之一。相关商业银行正积极开拓手机银行业务,采取全系统全程端到端数据加密等方式确保其信息安全。使这类金融信息服务在保险、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得到了更多应用。

4.小结

从文章叙述可以知道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极其宽泛,因为金融领域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宽泛的领域,主要包括了保险、证券和商业银行业务等一系列的业务范畴。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规律,只有获得了市场的认可,得到了客户的承认,信息技术才能更好的应用与金融领域.

参考文献

[1] 杨有振.金融信息化的发展与战略[J].金卡工程,2004,(9).

[2] 刘芳.对我国金融信息化的一些思考[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3,(3).

[3] 谢为安.金融工程与金融自由化[J].上海综合经济,2000,(6).

[4] 肖晟.试论当代金融信息化[J].四川大学学报,2000,(1).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6)

关键词:金融生态环境 煤电化基地 双鸭山市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202―02

金融生态作为一个仿生学概念,最早是在2004年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的。他将生态学的概念引申到金融领域,并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无论对金融业的发展,还是对煤电化基地的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金融生态环境的相关理论

金融生态是由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主体和金融生态调节所构成的一个协同的系统。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广义上来讲,金融生态环境指的是与金融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相互影响关系的社会与自然因素的综合,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人口、地理、风俗习惯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方面。从狭义来讲,金融生态环境指的是影响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信用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本文对于金融生态环境的分析主要是着眼于狭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对金融生态环境指标分析

影响煤电化基地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很多,从中选择部分既有代表性,又能对影响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作出迅速、准确反应的指标是最为关键的一环。由于数据获得渠道限制,本文选取2011年双鸭山煤电化基地的以下指标做相关分析。(数据来源:哈尔滨人民银行统计数据)

1.环境因子指标。

(1)经济环境因子指标。

经济环境因子是金融生态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金融发展的方向、结构、规模、质量和效益。双鸭山的财政收入与同期省内其他城市相比较低,但是GDP增幅较快,和政府的调控能力是分不开的;2011年煤电化基地累计投资137亿元,企业总产值123亿元,拉动了本市经济增长。

(2)法制环境因子指标。健全的法制环境是维护是良好金融生态的主要方面。双鸭山地方政府出台了协助金融部门维护债权的有力措施,对逃废债行为不仅予以媒体曝光,由公检法部门协助清收。但是在金融债权胜诉的基础上,要提高执行收回贷款总量/应收回的贷款总量的比率。

(3)信用环境因子指标。

信用环境因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金融业的空间结构、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双鸭山煤电化基地企业不良贷款率较低,担保贷款占比较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银行贷款的安全性,但是一是要注意抵押物的可行性,其市场价值、流通性、抵押率、是否重复抵押等;二是抵押品产生的相关费用的合理性。

(4)制度环境因子指标。黑龙江出台了《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煤电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等诸多优惠政策,这对双鸭山市煤电化基地建设和接续产业发展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政府主导金融生态建设方面,双鸭山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为切入点,自上而下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同时协助金融部门出台了维护债权的有力措施;启用各种平台,提高政策传导的时效性;以优化区域金融生态为落脚点,构筑监督检查平台。制度保障因子力度较强。

2.金融主体内部指标。

金融机构内部指标是评价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区域金融处于何种状态,以便针对不同的金融状况作出相应的对策,从而防范金融风险。双鸭山的存、贷款规模较2005年均有一定规模增长,不良贷款率明显下降,说明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有所提高,资产质量实现跨越,盈利能力增强。但是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注意贷款的结构和资产的流动性,提高资本充足率,保持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同时加大业务创新能力。

三、改善双鸭山煤电化基地生态环境的对策建议

1.建立区域经济金融联动机制。一是建立黑龙江东部六市经济金融联动机制。工作重点是协调六地市产业整体布局,避免内耗性竞争;二是建立各地市自身范围内的经济金融联动机制。工作重点是建立良好的经济金融生态环境,统筹本市的产业布局、发展方向、筛选项目,确立金融支持的重点,合理高效配置信贷资源。

2.加强法律环境治理。健全维护金融债权的法制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体系,在立法上要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债权人在企业破产和重组中的法律地位,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参与企业改制、兼并和破产的合法权利,防止企业借改制、兼并和破产之机逃废金融债务;强化司法公正,加大执行力度,提高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结和执结率。

3.推动外部增信机构建设。一是要正确运用组织增信。组织增信是政府与金融机构的一种合作方式,双方通过共建信用体系和制度体系来防范风险:二是要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降低融资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三是要大力发展资信评估机构,在煤电化基地建立一批政策性和市场性并存的担保机构、资信评估机构。

4.强化制度环境。区域金融政策除了要加强与产业政策、收入政策和价格政策的协调配合外,还必须重视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应进一步加大财税政策向黑龙江东部地区倾斜的力度逼过预算扩大煤电基地专项补助的范围和数额,并合理确定转移支付的基数;对相应地区的金融机构,在税收政策上应该给予优惠,以支持黑龙江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和接续产业的发展。

5.金融主体的自我调节。一是科学把握信贷资金配置方向。优先支持重点推进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和即将投产项目建设和配套资金。抓好银企洽谈签约项目的落实,加快授信审批进度,确保已发放资金流向煤电基地建设项目;二是实行差别或优惠利率,扩大货币资金供给。如对重点扶持产业实行低利率政策等,发挥金融部门的导向作用;三是全方位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信贷产品和避险产品,并指导企业开展多元化融资;四是正确处理信贷集中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适当逐级下放贷款审批权。

[基金项目:2011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际金融危机在新时期的形成机理研究》,(项目编号11D022);2011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中金融生态环境保障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514133)。]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7)

关键词:电子货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述评

中图分类号:F8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6-0038-02

一、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

综合国内学者的研究,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货币发行主体地位

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虽然对经营信用卡业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诸如公交卡、校园卡、VIP卡、优惠卡、打折卡、会员卡等其他类型的电子货币并没有作出一个明确、清晰的界定。当前电子货币发行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有是一些特别发行公司的非银行机构(如维萨和国际信用卡组织),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多元化使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地位受到了挑战。另一种观点恰恰相反,认为目前发行的所谓电子货币其实是现金替代物,这种形式的电子货币发行对央行垄断货币发行权不会造成冲击。“对央行垄断货币发行权形成真正冲击的是可以无限背书的电子本票和电子支票,一旦技术成熟,这种形式的电子货币将彻底颠覆央行货币发行的垄断。”

(二)铸币税收入的流失

学者们普遍认为电子货币对铸币税存在着影响。如张成虎基于电子货币的发行冲击了央行货币发行主体地位这样的认识,认为目前电子货币主要由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机构发行,对于发行纸币的中央银行来说,意味着其铸币税的流失。尹龙持与之大致相同的观点,认为铸币税“受影响程度与中央银行在竞争发行中的地位、通货使用的范围相关。中央银行发行的电子货币竞争力越弱、现金使用的范围越大,铸币税减少的程度就严重。”而梁立俊从电子货币不会对央行货币发行主体地位带来冲击的理论前提出发,认为商业银行通过资产增加发行电子货币,如果这种电子货币在支付过程中不是同步结算,从支付到结算的时段内,这种电子货币充当了货币的职能,商业银行在发行这种电子货币的过程中获得了铸币税收入。

(三)金融体系的监管功能

科技进步使得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入到货币创造的行列,更加混淆了它和商业银行之间本来就模糊不清的界限,也迫使中央银行重视和加强对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

但是对电子货币,尤其是电子现金发行主体的认定和监管问题会使得中央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由于中央银行对电子货币发行权的非垄断降低了其金融调控的能力,故中央银行希望采取措施加强对电子货币发行的控制权。”“另一方面,如果这样,其结果必然会挫伤民间发行主体推动电子货币运用的积极性,阻碍电子货币的发展。”所以,央行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有效地对金融体系进行监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发现,学者们更多的还是从宏观上对电子货币作出一般性分析,对电子货币的界定也只是停留在传统的狭义的电子货币,还没有深入实践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探讨。比如说,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网上虚拟货币的出现对中央银行及其货币政策产生了哪些影响?如何有效地消解这些影响?学者们对此深入的探讨不多。

二、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一)对货币供给和货币需求的影响

赵家敏教授认为:“电子货币可以产生货币创造,也可能导致通货膨胀,但会受到制约被限制在一定程度”。他基于交易动机的货币需求模型的分析认为“普及电子货币和电子结算技术可达到降低货币需求余额的效果。”

唐平认为在普及电子货币初期,由于现金还不能完全被银行存款替代,rr(支票存款法定准备金率)、rr1(非交易存款法定准备金率)、e(银行超额准备金率)、t(非交易存款与支票存款的比率)的变化幅度要大过c(流通中现金与支票存款的比率)的变化幅度,这时乘数有变小的趋势。乘数m的变小说明在中央银行改变相同基础货币供应量时,社会创造的狭义供应量M1会变小。在电子货币流通和使用后,货币的流通速度加快和变现能力增强,货币周转周期将大大缩短。因此,在短期内,人们为交易动机和预防动机所预留的货币量占实际收人的比例将减少。

(二)对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和操作工具的影响

刘自强等人认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一般是使用M1和M2,但由于电子货币的发行不是集中的和一次性的,而是分散的和连续性的,这就使货币总量的测算变得十分困难。而对于货币政策的操作工具而言,最常用的是公开市场操作,但由于电子货币多由私人发行,因此损失了铸币收入的中央银行就可能会面临缺乏足够的资产来进行大规模货币吞吐操作的问题。

(三)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

李成等人认为电子货币的出现和发展使中央银行依靠这些货币政策工具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有效性受到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网络银行中涉及存款准备金的资产负债业务的比重不断下降,在纯网络银行中这一比重已接近50%,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作用力度大大下降;第二,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增发电子货币规避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以缩减信贷规模的制度约束;第三,电子货币使中央银行资产负债大量缩减,很有可能使中央银行因缺乏足够的资产负债而不能适时进行大规模货币吞吐操作,从而减弱公开市场操作的时效性和灵活性。

应该说我国学者在电子货币对我国货币政策影响方面的研究是较为深刻,但是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一,提出问题有余,解决问题不足。学者们对电子货币的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如对货币供给和货币需求的影响以及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等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并作了比较系统全面的分析,但对于如何有效地解决或规避这些问题的策略分析稍显不足,即使有学者论及了这些问题,也只是概括性的、宏观的,缺乏详细而有针对性的论述。其二,宏观理论研究有余,实证性研究不足。目前,我国学界对于电子货币给货币政策带来挑战的研究主要为学究式的,从抽象的理论泛泛而谈的研究不少,能立足国内现状做调查研究的可谓凤毛麟角,因而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就在打折扣。鉴于此,如何立足于国内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发展现状,将电子货币理论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提出应对电子货币挑战的具体策略,将是学者们下一步研究的重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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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立俊.商业银行电子货币发行影响央行货币发行权的会计分析[J].上海金融,2006(1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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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成虎.网络金融[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178

[5]尹龙.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J].金融研究,2000(4):34―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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